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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No. 1767_ 灌頂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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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767_.38.0093a01: 切相。更廣上無創疣義三十
七行
此中既是廣説之
T1767_.38.0093a02: 文重釋無咎。觀師偏解一兩句云解脱不爾
T1767_.38.0093a03: 雖無此岸而有彼岸者彼此相對。若雙非者如
T1767_.38.0093a04: 非彼此此彼既去然後以非彼非此結之。例
T1767_.38.0093a05: 如絶待非小非大結之爲大。非彼非此結爲
T1767_.38.0093a06: 彼岸。又相待釋如惡墜善升。將非顯是此岸
T1767_.38.0093a07: 是生死彼岸名涅槃。欲貶下劣尊於高勝故
T1767_.38.0093a08: 言雖無此岸而有彼岸。又解脱者斷四毒蛇
T1767_.38.0093a09: 取四鈍使以爲四蛇。謂貪瞋癡慢。正言此四
T1767_.38.0093a10: 通於見思能傷法身損慧命。問斷惑是因解
T1767_.38.0093a11: 脱是果。云何解脱斷四毒蛇。開善引經云無
T1767_.38.0093a12: 明力大佛菩提智之所能斷。果有等覺妙覺
T1767_.38.0093a13: 等覺即斷。莊嚴引經云上士者斷無上不斷。
T1767_.38.0093a14: 觀師云果地非斷非不斷縁宜聞斷如開善。
T1767_.38.0093a15: 縁宜不斷。如莊嚴。今若取四教義。三藏果斷
T1767_.38.0093a16: 因不斷。通教因時斷正果起斷習。別教因斷
T1767_.38.0093a17: 多分果斷一分。圓教從因至果皆稱佛智皆
T1767_.38.0093a18: 非斷非不斷。不斷而斷斷即不斷。斷一切有
T1767_.38.0093a19: 去。是去理外生死出生無漏善法。即是就理
T1767_.38.0093a20: 内涅槃。斷塞諸道者斷有所得諸道。若我無
T1767_.38.0093a21: 我四句皆除。不除我見者不除理内之我。今
T1767_.38.0093a22: 明斷一切有即是破假。出生無漏即是入空。
T1767_.38.0093a23: 斷塞諸道即是雙非二邊。不除我見即是入
T1767_.38.0093a24: 中。名爲解脱。此義比諸師明哲自見之。三從
T1767_.38.0093a25: 三跳三歸去是總結解脱。又二。一總結二論
T1767_.38.0093a26: 義。總結者三跳免怖結上無創疣。三歸結上
T1767_.38.0093a27: 解脱處。即一而三是横廣。即三而一是竪深。
T1767_.38.0093a28: 結上其性廣博。他解畏獵師故三跳。怖魔外
T1767_.38.0093a29: 故三歸。初跳喩歸僧。離蝋者猶近第二跳喩
T1767_.38.0093b01: 歸法。第三跳喩歸佛。方得安隱故下文中怖
T1767_.38.0093b02: 鴿入舍利弗影戰怖未安。又逐三寶次第。初
T1767_.38.0093b03: 跳喩歸佛。次跳喩歸法。第三跳喩歸僧。具歸
T1767_.38.0093b04: 三寶乃得無畏。有人云前是別體三歸。後方
T1767_.38.0093b05: 是一體三歸。今云不爾只於此中即是一體
T1767_.38.0093b06: 三歸。時衆未了迦葉更問而重顯之。迦葉白
T1767_.38.0093b07: 佛若涅槃佛性下擧三事論義。一問三歸。二
T1767_.38.0093b08: 問無作樂。三問不生不滅。百句既廣略擧三
T1767_.38.0093b09: 問。私云於解脱後設此三問。信此三問攝萬
T1767_.38.0093b10: 法門。初問三歸者。既言解脱如來涅槃唯是
T1767_.38.0093b11: 一法只應一體一歸而已。云何言三即是擧
T1767_.38.0093b12: 三難一。佛答爲四。一以體妙故應三。二名義
T1767_.38.0093b13: 科簡故應三。三引證故應三。四自在故應三。
T1767_.38.0093b14: 初體妙故應三。若解脱涅槃定是一體不得
T1767_.38.0093b15: 三者則非妙非寶不可歸依。即三而一即一
T1767_.38.0093b16: 而三乃是妙寶是可歸依。文云。怖畏生死故
T1767_.38.0093b17: 求三歸。以三歸故知涅槃一即其義也。次名
T1767_.38.0093b18: 義科簡者。解脱如來及以涅槃同皆是常。所
T1767_.38.0093b19: 以名同其義則異。從同故一從異故三。名一
T1767_.38.0093b20: 義異尚得爲三。名義倶異何得不三。三引證
T1767_.38.0093b21: 應三者。昔別體僧上尚具三寶況一體佛上
T1767_.38.0093b22: 而不具三。四自在不定故應三者。昔爲破邪
T1767_.38.0093b23: 説一爲三三不乖一。今爲破別説三爲一一
T1767_.38.0093b24: 不乖三。如此三一乃是諸佛境界非下所知。
T1767_.38.0093b25: 迦葉復言去問無作樂。問爲二。初領旨次云
T1767_.38.0093b26: 何下作難。意云若畢竟樂名涅槃者。即無所
T1767_.38.0093b27: 有誰受安樂。佛答爲三。謂譬合結。以患故吐
T1767_.38.0093b28: 吐故無復所有乃名爲樂。佛無受樂亦復如
T1767_.38.0093b29: 是。迦葉復言去問不生滅有七問答。前四如
T1767_.38.0093c01: 文。第五問云何如來作二種説者。此問從何
T1767_.38.0093c02: 生上來或以虚空喩佛身或不用。或以雲雷
T1767_.38.0093c03: 喩佛身或不用。或言一三或言三一。執此爲
T1767_.38.0093c04: 難云作二種説。佛以兩譬答。害佛害母身雖
T1767_.38.0093c05: 不壞逆罪已成。皆不可定説。若言身壞身實
T1767_.38.0093c06: 不壞。若言無罪其實得罪。如來知時或時定
T1767_.38.0093c07: 説或不定説。以四悉檀皆不虚也。三迦葉白
T1767_.38.0093c08: 佛去是領解。四佛賛去是述成也
T1767_.38.0093c09: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九
T1767_.38.0093c10:
T1767_.38.0093c11:
T1767_.38.0093c12: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
T1767_.38.0093c13:
T1767_.38.0093c14:  隋章安頂法師撰 
T1767_.38.0093c15: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T1767_.38.0093c16:   四依品
T1767_.38.0093c17: 四者數也。依者憑也。一切世間憑之得益故
T1767_.38.0093c18: 言四依。憑有二種。一憑自法取益。二憑他取
T1767_.38.0093c19: 益。若唯憑法不兼憑人不名爲依。若憑人者
T1767_.38.0093c20: 兼得於法。文云四人出世護持建立利益義
T1767_.38.0093c21: 彊故立四依。答上云何得廣大爲衆作依止
T1767_.38.0093c22: 問。廣大法也。得者人也。直論廣大亦可依止
T1767_.38.0093c23: 未必有人。若得法者人必有法。上問得法人
T1767_.38.0093c24: 今答得法人。故知從人立四依名。又昔人雜
T1767_.38.0093c25: 眞僞依法簡人。今法混小大依人簡法。今依
T1767_.38.0093c26: 正人取正法故依於四人立四依品。又昔依
T1767_.38.0093c27: 法簡人則其人無法法亦不遍如捨此就彼以
T1767_.38.0093c28: 求虚空。今明人即秉法不捨此就彼故從四
T1767_.38.0093c29: 人立四依品。是用四悉檀意以釋品也。問如
T1767_.38.0094a01: 來是正人何不作如來像。四果非正人那作
T1767_.38.0094a02: 四果像。答佛雖正人其出佛後故不得作如
T1767_.38.0094a03: 來之像。四果非正人謂四果是眞福田化道
T1767_.38.0094a04: 易行宜作此像。問餘像難者楞嚴何故種種
T1767_.38.0094a05: 示現。答通論悉作別存四果。自有如來爲如
T1767_.38.0094a06: 來如來爲四依。四依爲如來四依爲四依。四
T1767_.38.0094a07: 依爲四果四果爲四果。四果不能爲四依。雖
T1767_.38.0094a08: 有諸義今取一塗。即是四依爲四果像。問如
T1767_.38.0094a09: 來爲四依可得四依爲一依不。答上開一相
T1767_.38.0094a10: 爲四相合四相爲一相。開則百解脱合則但
T1767_.38.0094a11: 是如來涅槃。今從涅槃開出四依。合則還是
T1767_.38.0094a12: 佛爲四依。問何故初令依法後令依人。答佛
T1767_.38.0094a13: 初出世邪人甚多使依正法簡邪人。後無邪
T1767_.38.0094a14: 人唯有小法令依正人簡小法亦是初。人利
T1767_.38.0094a15: 故。依法今人鈍故依人。究竟而論人法雙依
T1767_.38.0094a16: 文云依法者是法性。法性即如來舊明四依
T1767_.38.0094a17: 位行不同。地論人三十心前是弟子位三十
T1767_.38.0094a18: 心是師位。初地已上是第二依皆師位。成論
T1767_.38.0094a19: 人十住六心已前是弟子位。七住已上是初
T1767_.38.0094a20: 依師位。又云十二心已前是弟子位。十三
T1767_.38.0094a21: 心是初依師位。彼見華嚴十三心爲主爲導
T1767_.38.0094a22: 爲尊爲勝。又十七心已前弟子位。十八心已
T1767_.38.0094a23: 上是初依師位。又十九心已前是弟子位。二
T1767_.38.0094a24: 十心道種。終心是初依師位。中論師十信皆
T1767_.38.0094a25: 非師位。十住初心去至六住是初依師位。從
T1767_.38.0094a26: 七住至七地是第二依位。八地九地是第三
T1767_.38.0094a27: 依位。第十地是第四依位。差別爲論初有煩
T1767_.38.0094a28: 惱無涅槃後有涅槃無煩惱。無差別論初後
T1767_.38.0094a29: 倶有煩惱倶有涅槃。然地人是別義。中論是
T1767_.38.0094b01: 圓義。成論三十心不斷別惑而於中立依別
T1767_.38.0094b02: 圓倶不成。今約地前未斷別惑是初依。地上
T1767_.38.0094b03: 斷別惑作三依者是別義。約十信是初依三
T1767_.38.0094b04: 十心十地斷別惑作三依者是圓義。就圓義
T1767_.38.0094b05: 更作通別。通者四十心共作四依。別者十信
T1767_.38.0094b06: 是初依。初住至六住是第二依。七住至九住
T1767_.38.0094b07: 是第三依。十住是第四依。餘皆例爾。他明初
T1767_.38.0094b08: 依有師弟位。今則不爾四依通是師位能爲
T1767_.38.0094b09: 世間作依止故。通是弟子位弘宣佛法故。別
T1767_.38.0094b10: 論初依唯弟子後依唯師。中間亦師亦弟子
T1767_.38.0094b11: 云云
T1767_.38.0094b12: 分此品爲八
T1767_.38.0094b13:   一標名相 二辨利益 三明出時
T1767_.38.0094b14: 四論植因 五判罪福 六勸供養
T1767_.38.0094b15: 七簡眞僞 八會今昔
T1767_.38.0094b16: 初文爲三。一標章歎二列數歎三示相歎。標
T1767_.38.0094b17: 章者。大涅槃中有四種人。此四皆得涅槃
T1767_.38.0094b18: 法故名涅槃中人。若倶得法云何初依具煩
T1767_.38.0094b19: 惱性。今明得法多種初依相似得法。後三分
T1767_.38.0094b20: 眞得法眞似合論皆在涅槃。此中通歎四人
T1767_.38.0094b21: 自行化他之徳。於有佛法處不令他縁擾亂
T1767_.38.0094b22: 故言能護。於無佛法處能令興顯故言建立
T1767_.38.0094b23: 有無兩處皆能住持故言憶念。此三句自行
T1767_.38.0094b24: 徳也。有佛法處能令増上故言能多利益。無
T1767_.38.0094b25: 佛法處能使見聞故言憐憫。有無兩處雙作
T1767_.38.0094b26: 依止。今按此句歎益他徳。二從何等爲四者
T1767_.38.0094b27: 列數歎也。具煩惱性名第一者。依別教判即
T1767_.38.0094b28: 三十心。依圓教判即十信位。此之兩位皆斷
T1767_.38.0094b29: 通惑。則不得言具煩惱事皆伏別惑其事不
T1767_.38.0094c01: 起其性猶存故言具煩惱性。次二果名第二
T1767_.38.0094c02: 者。依別教判初地至六地。若依圓教一塗。別
T1767_.38.0094c03: 判初住至六住。準通共乘見地至薄地倶未
T1767_.38.0094c04: 離欲。若準大乘七地亦有未離肉身云云。三果
T1767_.38.0094c05: 爲第三依者。依別教判是八九地。若依圓教
T1767_.38.0094c06: 一塗。別判在八住位。準小乘判不還欲界。準
T1767_.38.0094c07: 大乘判七地之位不還三界云云。第四果可解。
T1767_.38.0094c08: 若細就圓教判者云云。從云何名爲去是示相
T1767_.38.0094c09: 歎爲二。先示四人相。後總歎徳。初文自爲四。
T1767_.38.0094c10: 初人相爲三。一伏道相。二修行相。三位相。初
T1767_.38.0094c11: 伏道者。煩惱未除故名爲具事。已被伏但惑
T1767_.38.0094c12: 體在故名爲性故是伏道。次修行相者。伏惑
T1767_.38.0094c13: 行行不出自他。自行不出戒慧二學。化他不
T1767_.38.0094c14: 出生善破惡。總而言之不出權實二智。善知
T1767_.38.0094c15: 方便權智也。祕密之法實智也。尋文可見。八
T1767_.38.0094c16: 大人覺者出遺教經。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
T1767_.38.0094c17: 念正定正慧不戲論。少欲是道多欲非道。乃
T1767_.38.0094c18: 至不戲論是道戲論非道云云。三位相爲三。初
T1767_.38.0094c19: 以凡簡聖。次以聖簡凡。後以因簡果而定其
T1767_.38.0094c20: 位。初是凡非聖者菩薩非佛。非第八人者用
T1767_.38.0094c21: 共地釋之。八人是斷道。初依是伏道故非第
T1767_.38.0094c22: 八。又從後向前八人地。是第八故言非第八
T1767_.38.0094c23: 人。第二依相亦三。一證相二行相三位相。初
T1767_.38.0094c24: 證相中若得正法者是斷道證。別惑既除佛
T1767_.38.0094c25: 性乃顯。與法相應修道得故。故云得法。次行
T1767_.38.0094c26: 相中受持正法者。即從眞起行例如小乘修
T1767_.38.0094c27: 道之行。亦不出於自行化他。然證道行行心
T1767_.38.0094c28: 純是法無有非法故言不淨之物。佛聽畜者
T1767_.38.0094c29: 無有是處云云。三是名下位相小難。舊云未得
T1767_.38.0095a01: 色無色定。又四忍爲論但得伏順未得無生
T1767_.38.0095a02: 寂滅。今明若準前人亦應可照以前簡後是
T1767_.38.0095a03: 第二人。以後簡前未得第二第三住處。準小
T1767_.38.0095a04: 乘中佛爲第一身子第二阿難第三。此中以
T1767_.38.0095a05: 後向前簡之。故佛是第一。第四依是第二第
T1767_.38.0095a06: 三依是第三。此人未得如是第二第三住處
T1767_.38.0095a07: 名爲菩薩。故是因位已得受記。定當得果。此
T1767_.38.0095a08: 人斷無明見佛性。縁熟即能八相成道。故言
T1767_.38.0095a09: 已得受記。古來三釋皆不可解。河西云。後人
T1767_.38.0095a10: 從初人受名。第四從第三。第三從第二。第二
T1767_.38.0095a11: 從第一。即名第一人。所以未得第二第三住
T1767_.38.0095a12: 處。觀師云。合凡聖兩人共作一依。但是初依
T1767_.38.0095a13: 未得第二第三住處。依増一集初二。二果爲
T1767_.38.0095a14: 第二依人。初果未得第二第二果未得第三。
T1767_.38.0095a15: 彰此二果並有未得。同是功用。故爲一依。此
T1767_.38.0095a16: 解易見。不同諸師。今明若依圓教初依之人。
T1767_.38.0095a17: 已斷通惑長別三界。豈有第二依未得色無
T1767_.38.0095a18: 色界住處。若依別教地前初依亦斷通惑。早
T1767_.38.0095a19: 過三界。不應以色無色爲第二三。亦不應以
T1767_.38.0095a20: 初果爲一住處斯陀含爲第二住處。第三人
T1767_.38.0095a21: 相亦三一證相二行相三位相。初證相乃多
T1767_.38.0095a22: 略示三業清淨。不誹謗正法去是口淨。及爲
T1767_.38.0095a23: 客塵去是意淨。不藏舍利去是身淨。骨肉所
T1767_.38.0095a24: 覆法身隱沒名如來藏。今法身顯舍利不藏
T1767_.38.0095a25: 即是身淨。不論説我者重明口淨。受身無蟲
T1767_.38.0095a26: 重明身淨。臨終不怖即是意淨。次阿那含者
T1767_.38.0095a27: 爲何謂去明行相名爲不還。如上説者指第
T1767_.38.0095a28: 四卷後。不還欲界。乃至不還三界。即是往
T1767_.38.0095a29: 行。能入欲界不爲二十五有過患所汚。即是
T1767_.38.0095b01: 反行。往反利物即是周旋。三名爲菩薩去。即
T1767_.38.0095b02: 判位相。第四依相亦三。一證相。二位相。三行
T1767_.38.0095b03: 相。雖不如前次第三義是同。初文云。斷諸煩
T1767_.38.0095b04: 惱者。殺通別兩賊。明其因亡。捨於重擔者。不
T1767_.38.0095b05: 受分段變易兩生明其果喪。逮得己利得佛
T1767_.38.0095b06: 所得。得作已辦者至第十地。學行窮滿是名
T1767_.38.0095b07: 應供。住第十地即是判位出其處所。三得自
T1767_.38.0095b08: 在智下即行相。得自在智即自行相。隨入所
T1767_.38.0095b09: 樂即化他行相。欲成佛即成結自在之智。是
T1767_.38.0095b10: 名四人去。二總歎四人自行化他功徳。迦葉
T1767_.38.0095b11: 白佛去。第二明依利益外遣魔邪内淨結業
T1767_.38.0095b12: 至功妙用利益世間。就文爲二。初教聲聞降。
T1767_.38.0095b13: 二不教菩薩降。初番有問答。問爲三。初唱不
T1767_.38.0095b14: 依二釋不依三結。唱不依如文。釋中瞿師羅
T1767_.38.0095b15: 翻爲美音。佛答爲兩。一然問觀察。二正降魔。
T1767_.38.0095b16: 佛是外縁内須信智。智照邪非信受正法。於
T1767_.38.0095b17: 佛尚須信智況復餘耶。正降魔爲二。初譬次
T1767_.38.0095b18: 合。譬爲三。初譬魔來。次譬魔降。三譬魔退。
T1767_.38.0095b19: 偸狗譬魔。舍譬佛法。夜入譬正法衰羸弟子
T1767_.38.0095b20: 起無明爲夜。六卷云賊狗。次其家婢使下正
T1767_.38.0095b21: 譬降魔。三乘之中聲聞最劣譬之婢使。斷命
T1767_.38.0095b22: 者五繋繋之魔僞不行義如斷命。三偸狗聞
T1767_.38.0095b23: 下魔退。汝等下合譬合上三譬可尋。五繋二
T1767_.38.0095b24: 釋。一五尸繋二繋五處。五尸表五種不淨觀
T1767_.38.0095b25: 伏愛魔。五繋表五門觀伏見魔。見魔是偸。愛
T1767_.38.0095b26: 魔是狗。迦葉白佛去是第二不教菩薩降魔。
T1767_.38.0095b27: 此章有問有答。問爲兩。初明依法自足。二明
T1767_.38.0095b28: 何用依人。佛答爲三。初然問。次正答。三賛
T1767_.38.0095b29: 歎。然問如文。次正答爲三。一法。二譬三結
T1767_.38.0095c01: 成。法説又二。初唱兩章門。次雙釋小大。聲聞
T1767_.38.0095c02: 雖天而肉。不能徹理爲魔所羂。所以須教。菩
T1767_.38.0095c03: 薩雖肉而佛。遍無不照魔界即佛。所以不教
T1767_.38.0095c04: 云云。二譬爲三。初譬佛教聲聞。次譬佛不教
T1767_.38.0095c05: 菩薩。三譬菩薩教聲聞。初譬有開有合。開譬
T1767_.38.0095c06: 有三。謂教方便教起念教破敵。初方便中云
T1767_.38.0095c07: 勇健譬佛性。怯弱譬聲聞。聲聞之人常依附
T1767_.38.0095c08: 佛。四念處如弓。五善根如箭。神通如槊。五繋
T1767_.38.0095c09: 如羂索。次又復告言去是教三勝念。不怖是
T1767_.38.0095c10: 教戒。視他是教定。勇健是教慧。或時有人去
T1767_.38.0095c11: 是破敵。又爲三。謂魔來魔降魔退。魔無智慧
T1767_.38.0095c12: 故言無膽。變爲相好詐作健相。邪定爲弓。邪
T1767_.38.0095c13: 慧爲刀。世技爲器仗。陣中大呼者説五諦六
T1767_.38.0095c14: 陰十九界十三入等。汝於是等正降如是輩下
T1767_.38.0095c15: 是魔退。善男子去合譬。但合後兩不合初一。
T1767_.38.0095c16: 精進堅固合上教三勝念。善男子下是第二
T1767_.38.0095c17: 不教菩薩。降魔文爲三。初不教降。次釋不降。
T1767_.38.0095c18: 三譬顯。初聞深經者聞魔界如即佛界。爲此
T1767_.38.0095c19: 義故不教降也。内乘大乘外憑佛力衆魔群
T1767_.38.0095c20: 盜如螢見日則失威光。此乃釋其不降之意。
T1767_.38.0095c21: 譬顯可尋。復次善男子下三譬菩薩教聲聞。
T1767_.38.0095c22: 有譬有合。譬爲四。一魔化聲聞。二聲聞受化。
T1767_.38.0095c23: 三四依降魔。四聲聞還本。復能發心魔用通
T1767_.38.0095c24: 力轉變猶如大龍。無慈善心此弊惡魔攝化
T1767_.38.0095c25: 聲聞如欲害人。眼視譬神通。氣嘘譬邪。説次
T1767_.38.0095c26: 是故下聲聞受化。見形者覩其變。聞聲者聞
T1767_.38.0095c27: 其辯。觸身者惑其術。喪命者失善根。三有善
T1767_.38.0095c28: 咒者下四依降魔也。善咒者即是大乘涅槃中
T1767_.38.0095c29: 道之法力。四如是等下聲聞還本乃至發心。
T1767_.38.0096a01: 聲聞縁覺下合譬備合四譬。先合聲聞受化。
T1767_.38.0096a02: 次合魔化聲聞。三學大乘者下合四依降魔。
T1767_.38.0096a03: 四聲聞去合還本進發。復次去即是第三結
T1767_.38.0096a04: 成爲三。初結爲聲聞。次結不教菩薩。三雙結
T1767_.38.0096a05: 兩意。三是大涅槃去賛歎文。還賛美菩薩人
T1767_.38.0096a06: 法。初賛現在人法。次賛未來人法。爾時佛告
T1767_.38.0096a07: 去。是第三明四依出時。是時爲用非時無益。
T1767_.38.0096a08: 若佛在世正法猶興。飽徳豐道何勞助弘。若
T1767_.38.0096a09: 佛滅後正法衰羸。無醫無藥應須治救。方
T1767_.38.0096a10: 假四依文爲三。初佛通説時。二迦葉別問。三
T1767_.38.0096a11: 迦葉料簡。通説時者。佛涅槃後時通正像
T1767_.38.0096a12: 未。是通説時。次從迦葉白佛下。是別問時。
T1767_.38.0096a13: 有問有答。問爲兩。一滅後久近不如法時。二
T1767_.38.0096a14: 滅後久近如法救時。次從佛告去佛答二。問
T1767_.38.0096a15: 後四十年者正法八十年分爲前後。即是後
T1767_.38.0096a16: 四十年。經説不同。一云正像各千年。一云各
T1767_.38.0096a17: 五百年。一云正法五百。像法一千。或云正法
T1767_.38.0096a18: 一百。或云八十。蓋由縁有濃淡致説有&T049271;促。
T1767_.38.0096a19: 若前四十年去佛猶近如法人多。後四十年
T1767_.38.0096a20: 去佛小遠猶有見佛者。如釋論優波鞠多見
T1767_.38.0096a21: 年百二十。尼問佛相好比丘威儀。當知後四
T1767_.38.0096a22: 十年猶有見佛人也。恐是後非法起時多誹
T1767_.38.0096a23: 謗故。一解云正法五百除四百二十年。取八
T1767_.38.0096a24: 十年分爲前後。前四十年廣行流布。後四十
T1767_.38.0096a25: 年隱沒於地。一云不然。佛滅後百一十六年
T1767_.38.0096a26: 王作大會。異部起計。優波鞠多不能融會。
T1767_.38.0096a27: 爾時佛法稍有澆醨。豈唯四百六十方沒於
T1767_.38.0096a28: 地。當知迦葉阿難持法四十年與佛在不異。
T1767_.38.0096a29: 後四十年去聖日遠已就澆薄。而後文迦葉
T1767_.38.0096b01: 問佛去後四十年沒地何時還出。佛答正法欲
T1767_.38.0096b02: 滅餘八十年前四十年還出過此復沒。正當
T1767_.38.0096b03: 此言。正道四百二十年後之興沒。又一解佛
T1767_.38.0096b04: 三十成道。若年十歳人悟道者。至佛滅時其
T1767_.38.0096b05: 年六十見佛始終能融會大小。於佛滅後四
T1767_.38.0096b06: 十年秉教如佛在不殊。過此已後不見佛始
T1767_.38.0096b07: 者。不能整理生斷常計故言隱沒於地。而不
T1767_.38.0096b08: 道百三十歳者。年耆根熟不能匡正。故不言
T1767_.38.0096b09: 之。問十歳者見佛始迦葉阿難佛得道日生。
T1767_.38.0096b10: 此不見始。何能持法如佛在耶。答此二人者
T1767_.38.0096b11: 迦葉是長子。阿難得佛覺三昧。不比餘人
T1767_.38.0096b12: 。次從善男子去。答如法人能拔濟者。文爲
T1767_.38.0096b13: 兩。先正答。後歎勸正。答又二。初褒貶小大。
T1767_.38.0096b14: 二正明救濟。初褒貶開譬合譬開譬爲四。一
T1767_.38.0096b15: 譬大。二譬小。三結貶。四結褒。即此褒中云粳
T1767_.38.0096b16: 糧譬常。甘蔗譬樂。石蜜譬我。醍醐譬淨。粟稗
T1767_.38.0096b17: 譬無常等也。合譬如文。二善男子下正明四
T1767_.38.0096b18: 依救濟。先譬後合。譬有三。一敍小乘化。二大
T1767_.38.0096b19: 乘化。三小受大化。初文者小乘之人各有眷
T1767_.38.0096b20: 屬有所王領故言如王。小化者小行偏曲。譬
T1767_.38.0096b21: 如深山入無爲坑故言惡處。雖有甘蔗慳惜
T1767_.38.0096b22: 不啖。懼其有盡者小化也。專行小行妨於大
T1767_.38.0096b23: 道。雖有大教以求有心受持讀誦。譬之慳惜。
T1767_.38.0096b24: 有所得故譬懼其有盡。二有異國王是四依
T1767_.38.0096b25: 救濟。以大法統王故稱爲王。車載者事解車
T1767_.38.0096b26: 載經論與之。又云。以神通化之令大乘弘宣。
T1767_.38.0096b27: 譬如車載。又云。方便智曉令其得解。興皇云。
T1767_.38.0096b28: 以身弘道譬如車載。今明大行訓之故言車
T1767_.38.0096b29: 載。三其王得已即受大化。次是四種人下合
T1767_.38.0096c01: 譬。但合後兩意。以五種過合上貪惜積聚。爲
T1767_.38.0096c02: 利是爲地獄有爲名譽是鬼。有以解法増長
T1767_.38.0096c03: 我心是修羅。有爲依止故是畜生。有爲貿易
T1767_.38.0096c04: 故是世智辯聰外道業也。次又善男子下歎
T1767_.38.0096c05: 勸。初歎經。後勸人。王至深山能令深山平坦。
T1767_.38.0096c06: 譬經至曲見能令曲見大直。地即金剛。譬開
T1767_.38.0096c07: 小乘理即大乘理。人即金剛開小乘人即大
T1767_.38.0096c08: 菩薩。迦葉白佛去。第三科簡。時有問有答。問
T1767_.38.0096c09: 意云。佛滅後四十年隱沒於地。爲當永沒復
T1767_.38.0096c10: 更興耶。次佛答中云餘八十年者。一云但正
T1767_.38.0096c11: 法餘八十年在時。前四十年興後四十年已
T1767_.38.0096c12: 即滅。一解云。正法一千五百年未滅。八十前
T1767_.38.0096c13: 四十興。後四十滅也。迦葉復白佛下是第四
T1767_.38.0096c14: 植種深淺以顯四依。夫深經妙義不易可聞。
T1767_.38.0096c15: 況復當徒開演分擘玄毫指南宣揚卷舒宇
T1767_.38.0096c16: 宙。非輕悰者所能爲之。就文爲兩。一問二答。
T1767_.38.0096c17: 初問爲三。初擧惡時。次索好人。三請答惡時
T1767_.38.0096c18: 有四句。正戒正教雙滅惡人惡法。倶興此四
T1767_.38.0096c19: 句應是五濁亂時。何者。正法滅是見濁。正戒
T1767_.38.0096c20: 毀是命濁。非法増是煩惱濁。無如法衆生是
T1767_.38.0096c21: 衆生濁。時是劫濁。索好人有六句。信曰受。不
T1767_.38.0096c22: 忘曰持。臨文曰讀。背文曰誦。傳文曰寫。傳義
T1767_.38.0096c23: 曰説。即五種法師。又是三業。受持是意。讀誦
T1767_.38.0096c24: 説是口。供養書寫是身。於五濁亂時能三業
T1767_.38.0096c25: 如法者請答此事。今答爲三。初歎問。次正答。
T1767_.38.0096c26: 三勸初如文。次正答中擧九河者。舊解云。値
T1767_.38.0096c27: 一佛發一願下一沙雖値多佛不發願不下
T1767_.38.0096c28: 沙。雖發心不見佛亦不下沙。雖見一佛多發
T1767_.38.0096c29: 心只下一沙。雖一發心見多佛亦只下一沙。
T1767_.38.0097a01: 以如此數令滿一恒是爲一恒。熙連與恒河
T1767_.38.0097a02: 異者。熙連在拘尸城北尚小跋提。恒河入東
T1767_.38.0097a03: 海。四河中大故異熙連。若就行者熙連但聞
T1767_.38.0097a04: 而不謗。一恒加有信樂。二恒加讀誦。三恒説
T1767_.38.0097a05: 淺義。四恒加一分。五恒加八分。六恒加十二
T1767_.38.0097a06: 分。七恒加十四分。八恒具足一十六分。四恒
T1767_.38.0097a07: 從惑取解則難。五恒從解取解則易。六恒去
T1767_.38.0097a08: 更深細爲難。如仕至太尉則易。至丞相則難。
T1767_.38.0097a09: 此猶難解。十六分者譬如世間一十六兩以
T1767_.38.0097a10: 爲一斤。仙慧師云。熙連是弟子位。八恒是師
T1767_.38.0097a11: 位。兩兩配四依云云。開善冶城云。九恒皆初
T1767_.38.0097a12: 依位。熙連至二恒是初心習種性。三恒至五
T1767_.38.0097a13: 恒是中心性種性。六恒至八恒是後心道種
T1767_.38.0097a14: 性。亦極難解。若全稱佛法以爲一斤。則初依
T1767_.38.0097a15: 人。窮佛法盡至三四依復何所爲若稱初依
T1767_.38.0097a16: 以爲一斤。此乃自是初依之法。何關佛法。今
T1767_.38.0097a17: 明熙連至三恒爲初依一分。八分爲二依。十
T1767_.38.0097a18: 二十四爲三依。十六爲四依。文云。具足解
T1767_.38.0097a19: 盡其味云云。三從若有始發心去是勸也。上
T1767_.38.0097a20: 説九恒値佛窈窈至深恐時情抑絶更接引勸
T1767_.38.0097a21: 之。但令發心。未來必能護持建立。善男子有
T1767_.38.0097a22: 惡比丘去是第五明信謗罪福。前熙連已上
T1767_.38.0097a23: 唯信而已。今熙連已前有信謗罪福。勸福以
T1767_.38.0097a24: 遮罪。就文爲二。初明罪福因果。次勸福結依。
T1767_.38.0097a25: 初文明爲四。初謗相。佛是一切衆生師父。入
T1767_.38.0097a26: 涅槃時人天悲苦。乃至毒蠆懷仁無不戀仰。
T1767_.38.0097a27: 惡人獨言滅快。是一惡也。少欲知足受持禁
T1767_.38.0097a28: 戒威儀具足。名之爲僧。其皆放捨二惡也。大
T1767_.38.0097a29: 乘之法賢聖之師。其獨拒逆不信三寶即謗
T1767_.38.0097b01: 相也。從善男子汝今應當去。次明信相。自行
T1767_.38.0097b02: 生於二世之善。化他滅於二世之惡互擧一
T1767_.38.0097b03: 邊即信相也。從若有不信去三明謗人之報。
T1767_.38.0097b04: 現身去是現報。命終後去是生報。生生常處
T1767_.38.0097b05: 去是後報。從若復有人去四明信人之報。本
T1767_.38.0097b06: 所受形去是轉報障。譬如霧露去是轉業障。
T1767_.38.0097b07: 如人出家去是轉煩惱障。立譬多種。若作大
T1767_.38.0097b08: 戒譬。譬十地眞解。若作十戒譬。譬地前似
T1767_.38.0097b09: 解。如純陀中意此中作無戒譬。始自凡夫發
T1767_.38.0097b10: 心即階。十住。雖未斷惑因中説果。即是轉煩
T1767_.38.0097b11: 惱障。上惡人約三報横論。今善人約三障竪
T1767_.38.0097b12: 論。綺文互説耳。二從或有衆生去是勸福結
T1767_.38.0097b13: 依。此文甚寛不問弟子非弟子。因善因惡但
T1767_.38.0097b14: 能發心聞一偈者。則近菩提因。貪希利養是
T1767_.38.0097b15: 因三毒發心。況九恒植善四依功徳耶。即是
T1767_.38.0097b16: 能信始終鑑戒謗者因果。善男子汝應供養
T1767_.38.0097b17: 去是第六勸供養文爲二。初勸供養。次論義。
T1767_.38.0097b18: 初又二。初勸供養。次問答。初文者夫四依大
T1767_.38.0097b19: 益九恒因厚。難可遭遇故勸供養。次問含二
T1767_.38.0097b20: 意。云何識田云何供養。佛答亦二。初正答。次
T1767_.38.0097b21: 引偈。初文者建立正法是福田相。河西云。發
T1767_.38.0097b22: 心持戒受持大乘爲人解説及護法等是福田
T1767_.38.0097b23: 相。今文但明護法。即兼衆事當捨身命。是供
T1767_.38.0097b24: 養相。以重奪輕。次偈者初引事師偈。次引
T1767_.38.0097b25: 事主偈。二迦葉白下是論義。先問次答。問有
T1767_.38.0097b26: 領旨陳疑請答領旨如文。次陳疑爲三。初三
T1767_.38.0097b27: 定。次三難。後三結。從然出家人去是三難。若
T1767_.38.0097b28: 從昔法皆不應禮。若從今義皆應供養二旨
T1767_.38.0097b29: 相違是故作難。從如佛言曰去是二結如文。
T1767_.38.0097c01: 或言三結取持戒比丘亦名有犯。是結出家
T1767_.38.0097c02: 不禮在家。二從佛告去答爲二。先略答。次廣
T1767_.38.0097c03: 答。略文少而意廣。何者。我爲菩薩説如此偈。
T1767_.38.0097c04: 不爲聲聞。三三之疑皆遣故也。廣答文多而
T1767_.38.0097c05: 但專明持禮。於破不言有罪。是爲意陜。然答
T1767_.38.0097c06: 此一條餘二例遣二。廣答文爲三。一擧時。二
T1767_.38.0097c07: 設譬。三結。時中又四。一擧時濁。二明救濁。
T1767_.38.0097c08: 三和濁。四明無罪。初文云。如我上説者近指
T1767_.38.0097c09: 前文。前文是迦葉問詞。被佛印竟即成佛説。
T1767_.38.0097c10: 正法滅是見濁。毀正戒是命濁。増長非法是
T1767_.38.0097c11: 煩惱濁。一切賢聖隱是衆生濁。受畜不淨是
T1767_.38.0097c12: 劫濁。次從是四人中去是救濁。即能救濁者。
T1767_.38.0097c13: 此人出世撥亂反正使人之濁不濁。三見諸
T1767_.38.0097c14: 比丘者。是惡濁之徒。不紏治者且和濁光未
T1767_.38.0097c15: 得機便。四善男子去結無罪。如此破戒。若年
T1767_.38.0097c16: 少若在家應須禮敬供養。次善男子去設譬
T1767_.38.0097c17: 又二。先譬次合。初譬文爲三。一爲時作譬。二
T1767_.38.0097c18: 爲同作譬。三爲紏作譬。此中既釋持毀。又開
T1767_.38.0097c19: 大小乘。故須此事以消其文。秉法主如國王。
T1767_.38.0097c20: 縁盡謝世如崩亡。儲君譬傳化弟子。熙連一
T1767_.38.0097c21: 恒植善淺薄故言稺小。此譬正法毀滅之時。
T1767_.38.0097c22: 旃陀羅者破法身慧命之種。多饒財寶者惡
T1767_.38.0097c23: 業増長。多有眷屬者破戒徒黨。簒居王位者
T1767_.38.0097c24: 破戒統位。此譬破戒増長非法盛時。國人居
T1767_.38.0097c25: 士婆羅門者譬三種持戒之人。上品遠離故
T1767_.38.0097c26: 投他國。中品不遠不同故言不欲眼視。下品
T1767_.38.0097c27: 不能自移故言如樹。又樹譬上品。如童子不
T1767_.38.0097c28: 遠而能匡正。此譬一切聖人隱不現時。守邏
T1767_.38.0097c29: 諸道去明其作威作福。守邏諸道譬惡比丘
T1767_.38.0098a01: 置立制網塞持戒路。七日撃鼓譬立制網開
T1767_.38.0098a02: 放逸門。灌頂師者。外國登位使七世素貴缾
T1767_.38.0098a03: 盛四海水灌於王頂。是曰國師。如此間授璽
T1767_.38.0098a04: 稱尊號時。譬惡衆中求羯磨師和僧三唱是
T1767_.38.0098a05: 事如是持。分半國者烏迴準此僧正。犍和吒
T1767_.38.0098a06: 準此僧都。互相羯磨秉捉門徒皆無來者。譬
T1767_.38.0098a07: 持戒人恥入惡衆不共同事。復作是言去再
T1767_.38.0098a08: 作威福非法轉盛。若不肯作羯磨師者。當擧
T1767_.38.0098a09: 破戒者爲主。甘露不死藥者名聞利養安身
T1767_.38.0098a10: 之具。是同此等皆譬非法盛時。二爾時有一
T1767_.38.0098a11: 婆羅門子去是和同譬文爲四。一童子受慕。
T1767_.38.0098a12: 二王大歡喜。三諸人瞋怪。四同事日久。婆羅
T1767_.38.0098a13: 門者淨行也。童子者因位也。弱冠二十盛時。
T1767_.38.0098a14: 二智英勇淨行戒也。長髮慈也。善咒巧慧我
T1767_.38.0098a15: 昔爲之同事也。次王大歡喜。喜惡化無壅。諸
T1767_.38.0098a16: 人瞋者是不見機持戒者嫌也。三從爾時童
T1767_.38.0098a17: 子下爲紏作譬文爲二。先治惡次立善。治惡
T1767_.38.0098a18: 文爲四。一相研定。二求取大法。三弘宣大乘。
T1767_.38.0098a19: 四正作擯。初研定者。我捨家法息大乘持戒。
T1767_.38.0098a20: 來作王師者作破戒衆主。教王微密者元令
T1767_.38.0098a21: 入大。此意不彰故云微密。次童子答言下是
T1767_.38.0098a22: 求大法。不死藥者佛性常住之理隱在破戒
T1767_.38.0098a23: 之下。言不知者惡障妙理則是不知。言持去
T1767_.38.0098a24: 者不惜破戒之衆任汝開化。三是時童子去
T1767_.38.0098a25: 攝來大化也。請諸大臣者譬其來學者也。諸
T1767_.38.0098a26: 臣白王者迷徒得悟傳化者也。王語師言者
T1767_.38.0098a27: 生信求解。四爾時童子更與餘藥者。依律苦
T1767_.38.0098a28: 切對治訶責。王既服已受治屈折。藥發悶亂
T1767_.38.0098a29: 者推尋事理生重憂悔。方乃自知佛海死尸。
T1767_.38.0098b01: 前大臣白王者上根悟也。王求藥者中根悟
T1767_.38.0098b02: 也。悶絶者下根悟也。次從爾時童子立本儲
T1767_.38.0098b03: 君去。是立善人中又爲四。一立善。二驅惡。三
T1767_.38.0098b04: 無犯。四旁歎。初文云立本儲君者。大乘本體
T1767_.38.0098b05: 還得統立也。師子御座不應升者第一義空與
T1767_.38.0098b06: 破戒者不相應也。治國理民者破戒亂常擾
T1767_.38.0098b07: 善機民。次爾時童子復以解藥去更説實相
T1767_.38.0098b08: 懺悔之方。驅出國者廢小乘中分別決定若
T1767_.38.0098b09: 持若犯之限域也。三四如文。次從善男子我
T1767_.38.0098b10: 涅槃後去合譬也。但合二不合時。此初合和
T1767_.38.0098b11: 同。以方便力合上我捨家法也。與破戒等同
T1767_.38.0098b12: 其事業者合上來作王師。釋論明四種僧。破
T1767_.38.0098b13: 戒僧名同。雜僧應是畜不淨僧。有差僧應是
T1767_.38.0098b14: 假名僧。從爾時菩薩下二合紏治破戒也。八
T1767_.38.0098b15: 不淨者。謂畜金銀奴婢牛羊倉庫販賣耕種
T1767_.38.0098b16: 手自作食不受而啖汚道汚威儀損妨處多故
T1767_.38.0098b17: 名不淨。從爾時菩薩雖復恭敬去是第三結
T1767_.38.0098b18: 成。又二。初結有罪無罪。二結但爲菩薩不爲
T1767_.38.0098b19: 聲聞。初中云雖恭敬去明持禮毀無罪。雖受
T1767_.38.0098b20: 不淨是亦無罪。何以故去釋無罪意。從以是
T1767_.38.0098b21: 因縁去明持受毀供養亦無罪如文。次明若
T1767_.38.0098b22: 乖此説則有罪。若乖此心則有罪。次從善男
T1767_.38.0098b23: 子我於經中者結爲菩薩。又二。先引偈次判
T1767_.38.0098b24: 云云。迦葉白佛去第七料簡爲三。先問答。次
T1767_.38.0098b25: 約法簡。三領解。初中有問有答。問爲兩意。一
T1767_.38.0098b26: 問緩二問失只應是一問。佛有兩答。故爲二。
T1767_.38.0098b27: 問佛言去答也。先答失不失。後答緩不緩。初
T1767_.38.0098b28: 答不失中先法次譬。初法者律中解云。若破
T1767_.38.0098b29: 戒者體解倶失。數師云。戒體常在但是汚戒。
T1767_.38.0098c01: 下文云。失與不失悉是戲論不解佛意。今經
T1767_.38.0098c02: 明四依示同破戒故無所失。次善男子如隄
T1767_.38.0098c03: 塘下譬也。又二。先譬次合。譬中又二意。無治
T1767_.38.0098c04: 則漏。治則不漏。犯已懺悔則不失。不懺則失
T1767_.38.0098c05: 次合二譬可解。當知菩薩不同隄塘。次於乘
T1767_.38.0098c06: 緩者答第一問。舊云聲聞急戒緩乘。菩薩急
T1767_.38.0098c07: 乘緩戒。有人云。乘如綱戒如目。提綱則目正。
T1767_.38.0098c08: 得中道本戒則自圓。今明不爾經偏擧菩薩
T1767_.38.0098c09: 急乘緩戒。若具論者聲聞菩薩各有四句如
T1767_.38.0098c10: 別記。次約法簡又三。初約福田簡。次約智簡。
T1767_.38.0098c11: 三天眼。簡初福田中三。法譬合云云。問下梵
T1767_.38.0098c12: 行使平等施與此相違。答各有其意。此中明
T1767_.38.0098c13: 四依故簡眞僞。梵行明慈心平等故不分別。
T1767_.38.0098c14: 又此中誡福田。梵行誡施主云云。二復次善
T1767_.38.0098c15: 男子如迦羅下用智簡。先譬次合。六卷云迦
T1767_.38.0098c16: 留治牟皆不見翻。但知是甘毒二果譬於持
T1767_.38.0098c17: 犯。女人譬凡愚執事。小兒譬無智施主。問何
T1767_.38.0098c18: 處得果者推其根本。笑而捨去譬知僞棄之。
T1767_.38.0098c19: 善男子大衆下合譬。受八不淨合迦羅迦。不
T1767_.38.0098c20: 受不淨合鎭頭迦。持毀共住合二果同林。有
T1767_.38.0098c21: 優婆塞據教問次引祇洹爲證。次不許同住
T1767_.38.0098c22: 等合智者問。從若有受者自毀誤人合上笑
T1767_.38.0098c23: 而捨去。三從譬如城去約天眼簡於中二。先
T1767_.38.0098c24: 譬後合。雪山譬涅槃常住妙理。藥譬依涅槃
T1767_.38.0098c25: 立清淨行。賣藥人譬姦狡執事。雜藥譬毀者
T1767_.38.0098c26: 不別。不別者買譬無智施主。迦葉去合假名
T1767_.38.0098c27: 合雜藥。眞僧合妙藥。肉眼合不別者。天眼乃
T1767_.38.0098c28: 能別天眼非但別僞因不應禮施。復能見果。
T1767_.38.0098c29: 不應禮施。三迦葉白佛是領解。初稱歎次頂
T1767_.38.0099a01: 云云。從如佛所説去是第八會通。昔依四法
T1767_.38.0099a02: 今依四人。文有問答。問又二。先擧昔依次請
T1767_.38.0099a03: 會。初昔依者然阿含中出次第。依法不依人。
T1767_.38.0099a04: 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
T1767_.38.0099a05: 識。與今迦葉所列次第有異。梁武云。此文爲
T1767_.38.0099a06: 定。諸法師云。今經出昔依以阿含爲定。或言
T1767_.38.0099a07: 出經者誤。或言於昔雖了望今未了故了義
T1767_.38.0099a08: 在後。今且釋阿含次第者。昔人無常故不可
T1767_.38.0099a09: 依。以法常故。故法可依。法有小大大法了義
T1767_.38.0099a10: 是故須依。語若生著故不須依。了語下義義
T1767_.38.0099a11: 體無著。是故須依。識著智解是故依智。從如
T1767_.38.0099a12: 是四法非四種人正請會通。次佛言下答又
T1767_.38.0099a13: 爲二。先別會後總會。所以別會者。正言今依
T1767_.38.0099a14: 人與昔依法二言相反。故偏須別會文爲四。
T1767_.38.0099a15: 初會人法依法即是依人。二明昔不依人者
T1767_.38.0099a16: 不依無法之人。三明今依人者還是有法之
T1767_.38.0099a17: 人。四擧下況上。初依法即依人者人法不異。
T1767_.38.0099a18: 興皇言。昔以法簡人結還依智。今以人簡法
T1767_.38.0099a19: 結還依人。昔人既破昔法亦除。今人既存今
T1767_.38.0099a20: 法須取。但今人法不二。昔人即聲聞縁覺豈
T1767_.38.0099a21: 依此人。昔法即方便半字。若不悟者亦須破
T1767_.38.0099a22: 法。若了悟者不除此法。次若復有下明昔不
T1767_.38.0099a23: 依無法之人。三如上所説下明今依有法之
T1767_.38.0099a24: 人。又爲四。一唱應依。二釋應依。三歎徳。四
T1767_.38.0099a25: 釋歎四。若有人能下擧下況上。明外凡能知
T1767_.38.0099a26: 佛常不爲利養所轉。尚復可依。況於四人而
T1767_.38.0099a27: 不依耶。次從依法者即是法性去總會四依。
T1767_.38.0099a28: 又三。初就今教會。二擧今昔相對會。三結會。
T1767_.38.0099a29: 初文又二。先會次結。初還依問次第會之。文
T1767_.38.0099b01: 自爲四。初依法爲三雙。一雙標。二釋釋。三雙
T1767_.38.0099b02: 結。初依法者即妙有之法。不依聲聞之人。即
T1767_.38.0099b03: 雙標也。法性者即如來。聲聞者即有爲。是雙
T1767_.38.0099b04: 釋也。雙結可尋。次文二。初會依義者。覺了即
T1767_.38.0099b05: 般若。不羸劣即法身。滿足即解脱。昔教解脱
T1767_.38.0099b06: 具則無身智身智在則解脱不滿。又不得是
T1767_.38.0099b07: 三寶。次不依語下又二。先明無理之語。後明
T1767_.38.0099b08: 亂正之語。初文者如佛所説。貪求無厭去有
T1767_.38.0099b09: 二解。一云此是佛説外道經中之言。二解是
T1767_.38.0099b10: 佛自説經生凡夫之過。不得依此爲行。次又
T1767_.38.0099b11: 復唱言下是亂正之語。三釋依智不依識。若
T1767_.38.0099b12: 知法身是常即是眞智。若言無常即是識著。
T1767_.38.0099b13: 四釋了義爲三。一標宗。二歴法。三辨宗。初約
T1767_.38.0099b14: 一大乘兩縁來望爲了不了。次又聲聞下是
T1767_.38.0099b15: 歴法有五雙相對。大小常無常大小所説食
T1767_.38.0099b16: 不食滅不滅可尋。三聲聞乘下辨宗。初辨小
T1767_.38.0099b17: 後辨大。各有標釋結。次如是下總結。復次
T1767_.38.0099b18: 依義下第二今昔相對會通釋前兩依文句相
T1767_.38.0099b19: 渉。人謂但三文爲三。初兩依共釋。次釋第三。
T1767_.38.0099b20: 三釋第四。初共釋爲三。一釋依義兼明依法。
T1767_.38.0099b21: 次釋不依人。三釋不依語。此初第一偏明依
T1767_.38.0099b22: 義。次此後即不明依語。但語勢相仍。仍明不
T1767_.38.0099b23: 依人。又明依義即是依法。是故無別依法之
T1767_.38.0099b24: 文。但有不依人。此即第一偏明依義法者。名
T1767_.38.0099b25: 常下釋法也。後具結二種。若有説言不可見
T1767_.38.0099b26: 下釋不依人。若復有人下釋不依語。依智者
T1767_.38.0099b27: 下二別釋第三依。依智不依識。所言識作識
T1767_.38.0099b28: 受無和合僧者但有識著作因受識著之果皆
T1767_.38.0099b29: 是生死。則無常住一體之僧。三依了義者別釋
T1767_.38.0099c01: 第四依。明了不了。若言有四縁得畜八不淨。
T1767_.38.0099c02: 即是了義。一無檀越。二時饑。三建立。四淨施
T1767_.38.0099c03: 解者不同。一云具此四縁方乃得畜。二云隨
T1767_.38.0099c04: 一皆得。三云前三一一皆得畜之。但須淨施。
T1767_.38.0099c05: 淨施一事既不可無。是則皆須二縁得畜若
T1767_.38.0099c06: 説有時非時皆聽畜者。爲不了義三分即是
T1767_.38.0099c07: 三藏。我爲肉眼下第三結會也。或時肉天兩
T1767_.38.0099c08: 眼相對。則是障内外。或法慧相對。此論照眞
T1767_.38.0099c09: 俗異。今以肉慧相對者。此論凡聖之殊
T1767_.38.0099c10: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
T1767_.38.0099c11:
T1767_.38.0099c12:
T1767_.38.0099c13:
T1767_.38.0099c14: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一
T1767_.38.0099c15:  隋章安頂法師撰 
T1767_.38.0099c16: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T1767_.38.0099c17:   邪正品
T1767_.38.0099c18: 邪者魔也。正者聖也。邪魔多種。謂邪惡邪俗
T1767_.38.0099c19: 邪偏邪漸。邪惡者闡提謗法四重五逆十惡
T1767_.38.0099c20: 四趣等果是也。文云。聽畜八種不淨即謗佛。
T1767_.38.0099c21: 執九部經謂無方等即謗法。若欲行淫應脱
T1767_.38.0099c22: 法服。即犯四重。此等名爲邪惡。邪俗者通謂
T1767_.38.0099c23: 二十五有。因縁煩惱業陰天魔等是。文云。依
T1767_.38.0099c24: 因父母愛欲和合生育是身。愛即煩惱是身
T1767_.38.0099c25: 即陰。以有漏形作無漏身即是天魔。往昔苦
T1767_.38.0099c26: 行即是業等即其義也。邪偏者謂聲聞縁覺。
T1767_.38.0099c27: 無常苦空邪曲涅槃等是。文云。如來無常變
T1767_.38.0099c28: 異宣説無我即其義也。邪漸者謂分別歴別
T1767_.38.0099c29: 棄捨二邊別求中道。亦三昧魔菩提心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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