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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No. 1767_ 灌頂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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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而不失壞。名諸衆生悉有佛性。若失此
意全非祕藏之宗。文理抗行焉釋涅槃。文云
四法者。衆生諸佛境界業果是爲四法。文云
衆生煩惱覆障故常者。只名此爲常。以其煩
惱起故是常。又一解云。只衆生中有佛性之
理。是故名常。今謂此解淺近常義亦不成。衆
生煩惱障覆即是常者。衆生是生死。生死即
涅槃。煩惱即菩提。既言即是寧不是常。問果
果了因萬善如何是常。一解云。能了佛性故
云是常。今謂此不然皆不可思議。不可思議
故常。明文在茲何勞餘解。不可思議故常。此
是圓義。無常覆障破無常已得受樂故。此是
別義云云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五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六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師子吼品之三
起卷。第三明縛解。衆生雖有佛性。爲惑所覆
不能得見。須修萬行解生惑盡。佛性理彰故
明縛解。文有五番問答。初問答中初問爲二。
先領旨唱無。次是五陰下。生滅爲難。若正性
不生不滅故無縛解。縁性念念不住。又無縛
解。此惑體性即起即滅。云何此惑能縛衆生。
既其無縛即亦無解。有法有譬有合。答爲二。
初誡許次正答又二。初明縛後明解。就初縛
爲三。一死陰二中陰三生陰。就初死陰中三。
有法譬合。初法如文。次譬中云。日既西沒。雖
殘光東照終不歸東。人命將盡。雖有餘氣終
不更生。此陰滅已彼陰續生。此乃即死明生。
衆生下合又二。先正合。次如燈生闇滅重更
引譬。次如蝋印印泥下。第二明中陰又二。先
譬後合。蝋譬死陰。泥譬中陰。印滅文成者。譬
死陰若滅中陰即起。文非泥出者。此身非是
中陰所出。又非無因亦不餘來。藉於死陰而
得現也。不可求其處所。但因縁故有。問亦有
不受中陰者不。答通論皆受。如大理獄責定
行刑。中陰亦爾。覈定善惡惡墜善升。若有別
從猛利善惡。如五逆者徑墜。十善者徑升。&T030607;
矛離手遂到彼方。則不論中陰。現在陰滅下。
第二合譬。初正合次二眼三食。初又二。初正
合次擧譬帖合。二料簡二眼三食者。自無摶食
既是改報。寧得有飯而摶。既有想陰則有思
食。有身故則有觸食。以有意故則有識食。倶
舍中廣明中陰等。古人有四食章等。於此非
要。父母交會下。第三明生陰。通論六道並有
生陰。且就人道。初明起三煩惱。次明具四顛
倒。所以爲縛。不得難言念念滅故故無有縛。
三煩惱者。一愛二瞋三謂己有。此是我見亦
即是癡。是人若得下。第二明解又四。初明近
聽思行。皆如文。師子吼言空中無刺下。第二
番先問後答。初問又二。初作逆喩擧空中無
刺。後擧陰無繋者。云何繋縛。上徳王云。心
本無貪。云何貪欲能繋於心。即是此義。答爲
二。謂法譬。初法者就理爲論。謂續故不斷。壞
故不常。不斷不常非縛非解。若未達斯理即
有縛解。擧屋擧拳。約掌合時論縛。掌離時論
開。本不合時論不縛不開。繋縛等三即此意
也。縛即論假。脱即論眞。不縛不脱即論中道。
乃是三諦相即之相。師子吼言如眼下。第三
番先問次答。此問躡前答文作難。前云名色
縛衆生衆生縛名色。名色只是衆生。云何自
縛。如刀不自割。故後復難。若其衆生只是名
色者。還是名色縛於名色。云何名色能縛衆
生。答如文。師子吼言若有名色是繋縛下。第
四番問答。問如文。答中有法譬合。初法説
中。羅漢子爛故無縛。報在故有縛。而言未見
佛性者。大乘望之子果倶縛。小乘不爾。次譬
合如文。師子吼言燈之與油下。第五番亦先
問次答。初問意者。佛前言燈喩衆生油喩煩
惱。今難此語有兩解。一云。燈覽衆法。明油器
等共成一燈。明名燈明器名燈器。二云。明與
油異正取明爲燈。燈是火性油是濕性。正取
後意爲難。燈之與油二性各異。衆生煩惱本來
不異。云何爲喩。佛答爲二。初擧八喩。後合燈
喩。八喩爲二。初列章次解釋。從小向大爲順
喩。從大向小爲逆喩。現者取現事爲現喩。前
逆順亦是現事。除逆順邊取餘現事。非者都
非其類。先者先喩後合。後者先法後譬。渧此
是帝音。滴此是的音。先後可解。此中應作養
音上。看下爲養。下看上爲樣音。遍喩者盡其
始末。師子吼言衆生五陰下。大段第四明修
道。既其有縛云何得脱。故論修道而脱其縛。
文有四問答。初明道可修。二正明修道。三修
道之用。四勸修。此四次第者。諸法雖畢竟空
而道可修。是故正修。修能斷惑是故有勸。初
番有三問答。初問五陰衆生人法皆空何故有
修。佛答。諸心念念相續不斷。雖念念滅煩惱
連接。所以有修。是故第二更問。心念念滅何
有修道。佛答。雖念念滅得論修道。如燈雖念
念滅而能破闇。汝言念念滅下。更復取意解。
汝言無増長者不爾。後擧六譬皆明有増長。
如文。第三番問更躡前六譬爲難。雖念念滅
而能破闇等。修道亦爾。初雖未圓久能破惑。
師子吼承此更難。如初果人善法五陰。亦應
相似相續生淨國土。那忽至於惡國生殺羊
家。佛答。雖生惡國不失名者。名謂無漏無漏
恒在。陰則不爾。善陰惡陰由業所得。非無漏
法之取招也。故佛答不相似。雖生惡國不作
惡者。由無漏力持故。答中先法兼出六譬。香
山譬初身。師子譬見諦無漏。雪山譬惡五陰。
飛鳥走獸譬諸惡法。又香山譬善陰。雪山譬
惡陰。雪山鳥獸並不敢住。譬在善惡兩國之
中皆不生惡法。此關習報兩因之義。習因種
類相似常生終不爲惡。報因牽於異類之果
故生惡國。有人譬須陀洹身。貲産巨富譬見
諦無漏斷惑之功。唯有一子者。四果中之初
果也。又見思兩道中。唯是見道故言一子。先
已終亡者。見諦無漏而不現前。出觀則無。其
子等者。思惟無漏因見諦生。故言其子有子。
復在他土者。思惟無漏望於見諦名爲他土。
奄便終亡者。須陀洹人七生終沒。孫聞是已
還收産業者。思惟道中還承接前見諦之功。雖
知財貨非其所有者。見諦無漏非思惟中無
漏。無遮護者。見思雖別同一無漏。師子吼言
如佛説偈下。第二正明修道又二。初明修道。
次明修道因縁。初又二。先釋次論義。初擧偈
問者。上兩句修道。下兩句得果。能修三品不
退得果。三品是因近大涅槃是果。初牒偈問。
次一一請答。答中三番解釋。初番眞僞對辨。次
番偏爲破惡。後番偏爲生善。就眞僞爲二。先
僞次眞。初僞爲三品。下下一向不能持戒。下
中畏於惡道之苦是故持戒。下上爲度衆生
苦惱是故持戒。此三並僞。今取此人尚不可
得。次眞者知諸法空而能持戒。爲諸衆生而
求佛果。果不可得衆生尚無。況有佛果。名眞
持戒。次能破十六惡律儀者。此就滅惡更釋
三品。魁儈者。舊云。是販魚肉典軍之人。又云
是行杖者。無身三昧者。空定滅色故言無身。
無邊心者即識處定。淨聚者即不用處。世邊
者非想。此定能知八萬劫以此爲邊。又非想
在三界表故言世邊。世斷者八萬劫外既不
能知。便謂爲斷。世性者即是冥初。是世之本
性。世丈夫者。以此定力能見劫初水中丈夫。
即韋紐天。非想非非想者。即是存亡觀爲定
體。修習戒者爲身寂靜下。第三就生善釋三
品。諸有者即是三有二十五有。諸界者即是
三界及十八界等。諸諦者即二十五諦及以六
諦。師子吼言不生不滅下。第二論義。因前修
道故見佛性。得菩提涅槃。今難涅槃及以佛
性。凡七番問答。初三番難涅槃。次四番難佛
性。初云若不生滅爲涅槃者。只凡夫人亦不生
滅應是涅槃。凡人一期從生至老不更生故。
故名不生。而復未滅亦是不滅。此不生滅是
涅槃不。又云。若以三相中生相爲難。只此一
念生已生故故是不生。復未滅故故是不滅。
是涅槃不。答中先印述之。後解。既非涅槃爲
始終故。亦須更通上之兩解成始終義。初生
爲始命盡爲終。一念三相生相亦爾。初起爲
始念滅爲終。世尊下第二難。明生死法亦無
始終。十二因縁輪轉不住。何有始終。佛答者。
生死之法有因有果。十二因縁輪轉不住。過
去二因現在五果故非涅槃。第三番難。明涅
槃之中亦有因果。戒定慧等能得涅槃。豈非
因果。佛答涅槃有因而非果。又復是果而非
所得。又佛性爲涅槃因。復不能生涅槃之果
云云。第二有四番問答論佛性義。初番就共有
不共有爲難。先標兩章門。後釋如文。佛答又
二。先法。次譬。初法中言不一不二。不一故非共。
不二故非各。雖爾終是一切衆生同共有之。地
人云。一切衆生同梨耶識法界體性。若爾一
人得時應多人得。成論師云。衆生各有佛性。
但成佛時權智齊等同一法身。力無畏等亦
復如是。若爾佛性可數即是無常。正當此難。
然佛性平等非一非二非共非各。亦如今之
持戒修行之人。不可一不可異。人人各修豈
得是一。我解彼解彼解我解。是故不異。又如
五種佛性並不一異。衆生等有豈可異。五種
不同豈可一云云。問衆生於五佛性中爲具幾
許。答盡有盡無。衆生無觀智之了則不能發
境。發境之智既無亦無觀境。因既無因。寧別
得果及以果果。既無因果云何非因非果。盡
有者必當得故。從縁現故。故言盡有。今時雖
無必當有之。次譬如文。第二番難忍辱草譬。
若一者一人修已。餘人亦得佛答。佛性是一
隨多人修。各各得之不相妨閡。第三番問。如
多人在路於後爲妨。佛性亦爾。前人修時亦
妨後者。佛答者如路橋醫並是少分。聖道之
路則不如是橋等亦然。第四難。天人六道其
相非一。云何共有一佛性耶。佛答。置毒乳中。
隨其五味毒能遍殺。佛性亦爾偏一切處云云
十六大國下。第二明修道因縁又二。初明道
縁。二明道因。初道縁又三。一處縁。二時縁。
三人縁。非處非時非善知識皆不能得。故云
待處待時待伴。就處又二。先城處。二樹處。城
處又二。先問。次答。問意。言十六大國有六大
城。如來何故在此小城。答爲二先。訶次。正釋。
初訶問者。佛所居處不應言小。擧三譬況。如
來世尊是人中之尊。居止之處其處則尊。君
子居之何陋之有。我念往昔下。第二正釋又
二。一報地恩。二驅邪黨。初報恩又三。一報發
心。二報四無量。三報弘誓如文。次驅邪黨又
二。初遍六大城。後明至此降伏。既了邪窮正
盡。即寂滅涅槃。六城爲六。初即至王城。然外
道潰亂誘引衆生令墮三惡。故須來此而驅
遣之。又國主有請。佛不違言故往王城。外道
自知其術淺薄仍奔舍衞。佛因化三迦葉及
通慧二人。時彼城中有一長者下。是第二往
舍衞逐外道。就文爲三。一明往之縁起。二共
試神力。正論往彼。然諸外道在王舍城不敢
拒抗。行至舍衞仍求面論。珊檀那者是王舍
城人。此翻護彌。祇陀。此翻勝氏。須達多者是
舍衞人。此翻善温。問佛名聞十方。須達亦是
六大居士。何以聘婚夜宿始聞佛名。答初非
不聞孟浪飄瞥。今道機時熟。聞則毛衣遍竪
  師子吼品之四
起卷是第二至城共試神力。文爲三。一試縁。
二正試。三衆益。初又四。一求試。二王不許。
三重求。四王許。所以求者。前於王城已被斥
逐。今復更來舍衞城中。奪名失利不可容忍。
訴王求試。就初爲二。一褒美於王巧言令色。二
貶挫於佛動容劇謗。年既幼穉者。佛既三十
成道。于時只可年三十餘。苦行止六年而已
故言學淺。眞實不生王種中者。彼言佛是幻
化必非王種。劫奪他人父母者。佛教令人離
俗出家。即是劫奪父母之兒。亦是斷他父母
子胤。不許妻娶。亦是劫奪家他父母云云。王言
大徳下。二是王不許。六師答言云何無妨。是
第三重求。王言善哉下。是第四王許。王雖私
許又須咨佛。佛言善哉下。是第二正試又二。
初命王多造。二正現神變。如賢愚經云云。三時
衆得益。此中不明交論往復。直爾示於希有
奇異。外道覩變自知不逮。仍奔至於婆枳多
城。問何不交論。答三輪之中宜神通輪當是
時也。時衆及以外道徒屬得益。其外道師猶
未信伏。爾時六師内心下。是第三佛復向彼
城。問佛有大悲不惱衆生。云何處處追逐六
師不得停足。答欲摧異見救無量人。令出邪
濟除生死縛得大涅槃。此非哀憫更以何等
爲慈悲耶。於是六師復相集下。是第四向毘
舍離。如來復往爲菴羅女及離車等。種種説
法。此即耆婆之母瓶沙夫人。既有麗色誡諸
比丘觀身念處。次爲離車説不放逸破其憍
慢。國法毎選智能爲主。餘者參議。是故翻之
爲邊地主。亦云傳參國事。是時六師下。第五
復至波羅奈城。六師聞已下。第六復至贍婆
城。爾時六師周遍六城下。二明至拘尸皆被
追逐不知何去。正言拘尸陜小且自保而住
不意佛來。就此文爲三。一邪教。二正教三
邪正論義。初是外道至拘尸城。廣談佛過令
人起邪。文云。母既是幻子不得非。此有何意。
意言。人之生法自有常儀。何因乃從右腋而
生。豈非幻母而生幻子。二佛至説正撥邪。歸
正則邪正各行。爾時六師復作下。第三邪正
合論。凡七番問答。前六番正論。後一番降伏。
此即初番。先立邪義。以見者爲我。即十六知
見中一。佛破有三。初令六根倶用。其上擧向
爲譬今還難之。人在向中見色聞聲倶取六
塵。汝以我在眼中只能見色不能遍取諸塵
者。當知汝非。次令老少不殊。如在向中。乃至
一百年見外分明。我在眼中百年見物亦應
分明。若老我在眼不及少者。何得用向而爲
譬耶。第三令内外倶見。人在向中内外倶見。
我在眼中何不見内。六師復言若無我者下。
第二番進問此非正難。爲前難甚故更問我。
佛言有色下答又三。一示因縁。二破邪我。三
結正我。此即初示藉諸因縁而得見色曾非
我見但横見言有。六師若言下。第二破其邪我
又三。初標唱不然。次何以故下別出諸過。我
以自在爲義。只應唯作婆羅門種。何故復受
六道不同。色既無我。受想行識悉無有我。以
無我下三結過。六師如來下。第三結示正我
又二。初略示。次對辨。初文意者。前既破色受
等無我。其即更問如來爲是色等已不今懸
取其意答云。如來我者無復色縛。亦無受想
行識之縛具於四徳。汝所言我不免四縛。次
更結。亦與外對辨。外道言我從因縁故。是故
無常。如來我者。非因縁得故常樂我淨。六師
言瞿曇下。第三番外道改宗。或云部別。以偏
一切處爲我。不取色爲我。佛言下如來破之
有二意。初直就遍破。後更就一異檢。初文又
兩。復次初復次責遍。我既遍者。不應初不見
應常見也。次責我遍者。應遍五道何故畏三
惡道。爲人天身持於戒善。次就一異者又二。
初先唱兩章門。次一一釋。就一責如文。就多
責者。一一身中各有一我。我是自在。云何利
鈍愚智不等。瞿曇衆生我下。第四番外道重
救。我則是一又亦恒遍。衆生修業自有差別
業果不同。佛破云。我既遍而且常。豈得善惡
迭謝。便應罪福倶有。故言行惡應有善。行善
應有惡。若不倶有即是不遍。又我是自在應
善惡自行云云。瞿曇譬如一室下。是第五番外
道復救以然燈譬。雖同一明而燈體各異。我
終是遍但善惡用異。如一室中然百千燈云云
佛破又二。先唱不然。次三種破。一從縁破。二
就明出異處破。三就明闇共住破。初破云。汝
燈譬於法明譬我者。明由於燈。多油炷者燈
則明盛。若爾我由於業業滅我死。業既陜小
我則不遍。第二責處者。明從燈出。若爾者我
從業出。則業有我非我有業。第三明初燈時
與闇共住。若爾汝之常我。皆應在於無常我
中。無常之我亦應在於常我之中。瞿曇若無
我者下。第六番外更請問。佛答又二。一破邪
我。我既是常云何能作。常何有作。設令有作
何不作善而或作惡。既善惡不定則無常也。
次明正我。即是如來常住無閡。第七一番外
道歸伏如來結章如文。善男子以是因縁下。
第二明樹處又二。先結前生後。次正明處。初
如文。東方雙者下。第二正明樹處爲三。一表
理。二護法。三法味利益。初表理理即四徳。何
意以東譬常無常等。一解云。趣取一事無的
所在。亦可以東譬樂無樂。二河西云。二株枯
乾表應化身滅。二株敷榮表法身常存。然菩
提樹。亦一觚生一觚枯。至佛法滅二株皆枯。
若爾何必定破常無常等。然佛隨縁化應有
所以。河西云。東方雙表常無常者。外道所事
大自在天在東方住。教行於西。今佛法常破
其無常。故言東方雙者表常無常。南方表我
者。南是右方右手作便。譬我用自在。西方表
樂者。西方行佛教即得樂。表佛法樂。北是淨
方又是出家之處。故表佛法中淨。又云。自在
天面向東。則右手在南。皆是爲破外道四倒。
表佛法四徳。故作此配。此中衆生爲雙樹故
下。第二護法。先擧事後明理。事者佛在樹下
入於涅槃。四天大王常護此樹。不令外人侵
毀其枝葉。昔召伯治理有善政。常聽訟於小
棠之下。及其既沒百姓思其仁愛其樹而作
勿剪勿伐之詩。況復如來娑羅樹耶。從華果
常茂下。第三明法味利益。先譬。次合釋。華果
者。華敷嚴飾見者生愛。譬法身湛然常住無
變。故用華表我果表樂者。其味甘甜色香具
足。見聞嗅觸嘗食遍樂。法身亦爾。一切衆生
皆同此樂。師子吼言如來何故下。第二時縁
又二。初二月時。次十五日時。前二月時有問
答。答爲二。初擧喩明事。次合譬明理。初文
者。若依夏時即是二月。若依周時即是四月。
衆生悦時皆保常故。破著悟道。又云。六時中
者二解。河西云。外國二月爲一時。年有六時。
是則春夏冬三時各有前後。金光明云。若二
二説足滿六時。三三而説一歳四時。今此正
取二二足滿六時。招提云。擧春冬兩時各有
孟仲季故言六時。文中擧孟冬對陽春云云。言
二月者下。第二合譬明理。二法身者即是眞
應。河西云。常身無常身倶爲照世。果喩四果。
一云。是小乘四果。大能兼小故也。二云。是四
徳。師子吼言下。第二明日時。亦先問。次答。
問者長阿含説。八日出家八日入涅槃。此云。
十五日蓋由感見不同。亦是如來身密自在。
次佛答爲二。初就本。次就迹。初本者。欲明妙
本圓極故。以十五日爲譬。如十五日下即是
就迹。師子吼言何等比丘下。是第三明人縁
於中又二。先出人。次論義。初明人中有問答。
言莊嚴者。此人具徳具行多知多見。巧示巧
説故能莊嚴雙樹。亦是徳行具足堪可依憑。
故得是縁。佛答爲二。初明因中六人。六人者。
或是略説或是物宜。或是對上六師故擧六
耳。問何不取菩薩莊嚴雙樹。答菩薩游化無
定不常隨佛。此六人者常隨侍佛。得是人縁。
又此比丘即是菩薩云云。文云。身子聞涅槃不
憂。聞常住不喜者。阿含中云。身子聞佛欲涅
槃不忍見佛。去世乃前入滅。云何言聞涅槃
不憂。佛答中述其徳果。知正是菩薩之義。不
可作小乘意釋。若有比丘能説下。第二明果
人。即如來是前出人竟。次惟願下是論義。有
三番問答。初雖非正難亦得稱問。佛言下答
爲二。先明本。次辨迹。本爲兩。一略無住。二
廣無住又二。先法。次譬。初法中二。先釋住。
此釋無住於中。云名虚空者。妙體非有故言
虚空。金剛三昧即是如來者。舊解云。十地窮
學乃未是佛。相續道中轉金剛心即名爲佛。
今依此文云是如來。此名通於因果。例如首
楞嚴通因果。檀波羅蜜等者。非謂六行能成
於果。上文云。六波羅蜜滿足之身。道品亦然。
譬如虚空下。二就譬説無住又二。先譬。次合。
初譬。如文。次合中反以差別簡空。空即無住。
於中云。六住菩薩煩惱因縁墮三惡道者。或
言六心或言六地。私云。恐是六地。善男子如
來今於此下。第二明迹。方便道中還歸寂定。
衆生不見謂佛入涅槃。師子吼下。第二番問
答。如來何故不常利生而入寂耶。佛廣答其
意。不共法藏者不與二乘人共。其中或爲滅
惡或爲生善。即四悉意須入寂定。師子吼言
下。第三番問答。問云何名涅槃爲無相耶。佛
答爲三。初直明十無相。次明有相之失。三明
無相之得。師子吼言何等比丘下。第三明修
道之用文爲三。初明三法。次辨二法相資。三
明力用。初文前略問答。後廣問答。略問答如
文。然三法不同。若聖行以戒定慧爲三法。今
文以定慧捨爲三法。定慧爲正捨是調停。而
言時時者非專一品。應時時調均令得自在。
師子吼言云何名下。第二廣問答。問中二。初
通問云何爲定慧捨相耶。次別問三法爲二。
初廣約定問。次以慧捨例。初問定爲三初據
本有。次就一境。三就一行。初本有中言皆有
者。謂一切衆生皆有三昧。數師明。十大地中
有三摩提是定數。此定本有何須修習。河西
云。取造事心專。不必十大地中定數。次心在
一境者。若但行一境爲定者。更復縁餘便非
是定。若不餘縁云何得名一切智人。三就一
行爲問者。若一行是三昧行。餘行時即非三
昧。若不行餘行非一切智。次慧捨二事例亦
如是。問佛答中。先答別問。次答通問。先答別
問中二。先答定。次答慧捨。先答定中前問定
有三。今先答第二問。以第三問例。次追答第
一本有之問。今初第二。云如是餘縁亦是一
境。謂心專一縁此是定境。以定縁之無境不
定。非謂猶是問境之一。蓋是定心縁境非是
散心。以定一於一切。名一切智。若是散心縁
境爲境所牽。若定心縁境設改縁易觀。非境
牽心故得是定。行亦如是者。即兼答第三一
行之問。若以散心而行諸行。行牽於心若以
定心行於諸行。令諸行一。又言衆生下。追答
第一本有之問。善三昧者不取大地。通三性
定乃取善修之定。次以住如是下。答慧捨又
二。先答其慧相。不見三昧慧異答其捨相。復
次若取色相下。第二答前通問文爲四。一略
標三法體。二釋三法名。三更廣三法體。四明
功用。初略標體爲三。先標定體。言取色相者。
非定執色相之心。乃是禪定門戸入住出相。
不能觀色常無常者。正作靜攝不作照知故
不能觀。次若能觀色下。出於慧體。常無常倶
照故非偏慧。三三昧慧等下明捨體。二事合
調故云平等。又三。先法。次譬。三合法如文。次
譬者。偏定是遲偏慧是疾。二法均平故以駕
駟爲喩。三菩薩亦爾下合。合中云十住菩薩
智慧多三昧少者。河西云。十住進求勝地。方
建大乘嚴土化人。智用偏起故不見性。二乘
自調自淨志求證得。定多智少亦不見性。於
二平等則能見性。今明入空多則是遲相。入
假多是疾相。空假雙亡是平等相。能見性者
是別教意。即空即假即中乃不遲不疾。是善
駕駟即圓教意。乃能見性。奢摩他下第二釋
名。先釋定名。一本云陀。亦云舍皆梵音輕重。
翻名不同。一翻爲止止息惡縁。或名爲定。此
名多訓故留本音不可偏判。毘婆舍那此翻
爲觀。亦云見。憂畢差翻爲捨相。亦平等不爭
等。奢摩他有二種下。第三更廣三法體。皆増
數辨之。初廣定中増至十法。能大利益者。百
論云達分三昧。因果倶樂者。河西云。謂佛所
得定。入出自在始終常樂。念覺觀者。善惡覺
觀倶是過患。觀生滅者。人多於生滅起斷常
觀。十一切處者。但列地水風不明火者。有人
言。經本誤失火字。河西云。行人觀身内四大。
非觀外四大。身内三大顯。骨肉等是地。洟唾
等是水。氣息是風。此三顯現。火大劣有少煖。
所以但三。而言不用處者。明自下地至不用
處。招提云。火大不恒。假薪而有無薪不發。三
大恒有所以用之。不用處者。明此觀成窮不
用處。故數爲一。慧有二種者下。廣出慧體。般
若正是慧。毘婆正是觀亦名見。闍那正是智。
釋般若云。名一切衆生者。顯般若是慧。能知
一切衆生數故。又釋毘婆是總相。亦言是三
昧。所以三昧慧能總知也。常塗解云。慧是不
癡故在凡夫見名小。勝故在聖人智是決斷
最勝。在諸佛別相總相破相。亦據優劣。興皇
云。凡夫分別是別相。二乘聖人總。前諸法無
常是總相。諸佛菩薩皆破此。故是破相。今明
不然。斯乃論一心三智。破相是照空。別相是
照假。總相是照中。三智一心中得論。不思議
慧。不云捨者異體非故。四功用如文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六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七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師子吼品之五
起卷是第二明定慧相資。亦是相即亦應言
捨。但是略耳。又捨無別法。定慧均平即名爲
捨。文中先問後答。問意云。慧能斷惑何須用
定。擧偏別之難。以祈圓融之説。初師子吼引
佛經爲難。果知不破外人。亦非破問者。只是
破佛爲縁之經。佛經不出四教。觀此義意。正
用圓破別。別既被破餘例可知。次佛答中初
文爲兩。初總破。次別破。初總中總唱。是義不
然。何所不該。若邪執若小教。若共教若漸次。
皆墮不然之中。但是治内之流滯。非破外之
閑邪。次別破爲二。先以法料簡。後示圓融無
方定慧。於初文中爲七。一約無異。二約無有。
三約無所。四約無缺。五約無動。六約無能。七
約無作。初約無異破者文爲二。一論體同。次
擧譬。譬體同也。何者惑者咸謂煩惱與智慧
其猶水火怨賊。須修智慧故破煩惱。自別教
已還莫不如此。故師子吼挾此設難。祈於異
聞。佛以圓破別。何者智慧何者煩惱。蓋是法
界之解惑。解惑同體無二無別。若惑時擧體
是惑。惑外無智。若解時擧體是解。解外無惑。
經言煩惱即菩提。菩提即煩惱。又經言。出法
性外更無有法。出外有法即非法界。若然有
煩惱時則無智慧。何所論破。若有智慧無復
煩惱。復何所破。而言智慧能破煩惱。故擧明
時無闇闇時無明。喩此圓法。斯理斯文彪炳
灼然。不應餘解。從誰有智慧下。第二約無有
以破文爲二。先責人法。次結無破。初文者。
自三藏已上別教已還。不能法界圓融虚己
忘物。二乘猶存我衣我鉢。菩薩則嚴土化人。
彼我雙存智斷倶證。此則有誰不得無誰。佛
以圓法責之。只此智慧是煩惱。誰以煩惱斷
於煩惱。只此煩惱是智慧。誰以智慧斷於智
慧。尚無煩惱斷於煩惱。何得智慧斷於智慧。
是故結云。如其無者則無所破。從善男子若
言智慧下。第三約無所以破文爲二。先雙明
不到到。次雙結無破。何者智慧是法界。縱令
出法界外有煩惱。用法界内智慧破外煩惱。
爲不到彼所能破。爲到彼所能破。若不到彼
所能破。凡人不到亦應能破。若到彼所即能
破者。爲初念能破後念能破。若初念不能後
亦不能。是故結云。到與不到若能破者是義
不然。法界之外更無復法。是故無所。從復次
毘婆下。第四約無缺以破文爲二。先約法正
破。次擧譬。初法意者。智慧是法界。圓滿具足
無有缺減。智慧即是戒定等而無有異。那忽
法界外而猶有伴。共破法界外之煩惱。既無
伴破獨亦不能。故擧盲譬。若獨若伴倶不見
色。若獨若伴是缺減義。從善男子。如地堅性
下。第五約無動以破。文爲二。先擧類破次結
破。如四大性不可動轉。更無一物改動四大
令失本性。煩惱亦爾。與智同性。智性自斷。煩
惱之性亦自是斷。云何以斷能斷於斷。次結
文云。毘婆舍那決定不能破諸煩惱。從善男
子如鹽性鹹下。第六約無能以破文爲四。前
奪次縱。三更奪。四復縱。初擧鹽蜜轉他同己
即奪。智慧不能如鹽蜜。不滅之法。智慧不能
彊令其滅此奪。智慧無斷惑之功。次若言下
引鹽能鹹者。縱於智慧能滅他者。智慧自念
念滅。豈令他滅。如溺人自沈何得浮他。三善
男子有二種下更奪。正以性滅奪之。智是性
滅不能令煩惱滅。四若言智慧能滅下。復重
縱之。擧火燼斧伐求其滅處不可得也。前一
縱奪。明無常苦空及縁修等智慧。自是無常
何能斷惑。歴然可見。後一縱奪。責不見能斷
所斷方所。此破法界外別有於惑。爲智所斷
何以不見處所。如火燼如斧&MT06284;。既無燼痕則
無惑可破。既其無惑智慧破誰。用圓破別文
義明矣。從善男子一切下。第七約無作以破。
亦呼此爲總結於前。此中明一切諸法性自
空者。誰令生滅。無造作者那得智慧破於煩
惱。若修習定下。第二示圓融無方定慧。皆是
法界。非但慧能斷惑定亦斷惑。文爲四。一明
定慧相具亦具一切法。二明定慧相即即寂
能斷即斷能寂。三明定慧名相。四明自在適
時。開此四科即四悉意。定慧具足三菩提即
第一義。即寂能斷即對治。定慧名相即是世
界。適時利益即是爲人。就初定慧相具文爲
三。一即定具慧謂正智見也。二定具世間生
滅無常等法。引證是也。三具三菩提是也。定
爲法界包含既爾。慧捨亦然。次菩薩具足二
法下。明定慧相即若言相資此義則疏。又爲
二。初即定而慧。次即慧而定。初文中凡擧八
譬。即定而慧妙能斷惑。次復調攝五根去。明
即慧而定在危而安處損能益云云。初譬如刈
菅草者。字音姦。詩云白華菅兮。又云無棄菅
蒯。爾雅云白華野菅。郭璞云茅類也。甘鍋者。
融金之器土釜也。字當作&T061440;。並音戈。而言甘
者謂口歛也。次文又二。先正明。次善男子下
明功能。並如文。定相下第三明名相者。無名
而名。縁一實相而言三相。約三相立三名。名
相皆是法界具一切法。定無定相故名空。慧
達清淨法故無願求。捨無能所故有無相。若
有菩薩下。第四自在適時巧用。文爲二。先唱
時非時。後更問答。答中明三法時非時。即是
自行四悉。受樂等生慢宜修定者。此巧用爲
人。精進等起悔心宜修慧者。此巧修對治。二
法平等宜修捨者。此巧修第一義。起煩惱宜
讀誦六念者。此巧修世界。經云。修習三相以
是因縁成無相涅槃。既言因縁即是巧修悉
檀。以爲因縁成大涅槃。又宜修於定即是有
門。宜修於慧即是空門。宜修於捨即非空非
有門。宜修十二部六念等即亦空亦有門。從
四門因縁成大涅槃。復應巧作化他四悉。不
能煩文修者須具云云。善男子若有菩薩修習
下。第三修道力用文爲二。初明感樂得涅槃。
後明離苦轉障。初文又二。初明得涅槃。次論
義。論義有兩番問答。初問躡修三法能得涅
槃故問其相。文爲二。初牒無十相名大涅槃。
但因答竟。此旨已領未解其餘。更以十法爲
問。開善取此諸結火滅名爲滅度。以翻涅槃。
莊嚴取離諸覺觀名爲涅槃。以彈開善云。子
縛盡名滅度。果縛盡名涅槃。云何取子縛之
文。翻涅槃之果。開善救云。具存外國子果縛
盡倶名解脱。有餘無餘二滅倶名滅度。而出
經者巧互其詞。以子縛盡存此音爲滅度。果
縛盡存彼音爲解脱。然此中十答。皆答涅槃
之圓徳。兩師各執一句而起於爭。此是因於
解義而起煩惱。又同觸象云云。師子吼下。師子
吼重問。已聞十義未知修者。爲修幾法得涅
槃耶。次佛言下佛答。答意者。向之十法但是
涅槃果。果之異耳。若欲修行復具十法。於中
三。標釋結。師子吼言如佛先告下。第二明離
苦轉障又二。先明所轉之業障。次明能轉之
治道。初有二番問答。初番明業不定故障可
轉。次明業不定故道可修。初問答爲二。先問
善業。次問惡業。初問善業爲五。一明無窮。二
明必定。三重無窮。四重必定。五擧況結問。初
又三。一語端。二領旨。三結問。初告純陀者
此欲設問之由。漸如佛下領旨。施畜生百倍
闡提千倍者。畜生前因惡今報卑。闡提取前
因善。今報勝故有百千之殊。上文殺畜生得
下罪。殺闡提無罪。此復云何。答畜無斷善謗
法之愆。闡提有此之失。純陀大士下結問。次
世尊經中復説下。問必定又二。先領次正問
純陀心重而因勝。此業決定何得成佛。三世
尊經中説下重明無窮。四世尊經中説下重
明必定。五又阿尼樓駄下擧況結問。次世尊
若善果下。第二擧四人惡業無窮云何能得
菩提。佛言下答又爲二。一讃問。二答。答又
二。初縁起。次正答。初歎業力深是答問縁起。
然佛十力亦無優降特是。宜爾。又業輕重定
不定等難知。餘人不解故稱爲大。有諸衆生
下。正答又四。一開權。二顯實。三釋權。四釋
實。初開權者。爲不信人唱言決定。一切作業
下。第二顯實。業法不同有輕有重有定有不
定。安得一向決定。或有人下釋權。只縁邪者
不信爲其定説。或重業下釋實又二。先出愚
智二人。從一切衆生下。二雙。出二轉。智轉重
爲輕定爲不定。愚轉輕爲重不定爲定。若如
是下。第二番問答。明業不定可得修道。問意
有兩。一以惡業不定。何用梵行求於涅槃。二
以善業不定故。亦何用梵行求於涅槃。佛答
此問。其文甚廣。所破疑惑處多故不可不委。
若不曉此一切行不成。是故此文。文相稍長。
文爲四。一正明業不定故修道。二明業定有
多過。三雙明業定不定。四結不定故修道。初
又二。先明不定。次善惡相奪。初又二。先若定
者不勞修道。二以不定可得修道。若能遠離
下。明善惡相奪。以惡不定故可得爲善。善不
定故可得爲惡。若一切業定得果下。二明定
則多過又二。初明定則無修道。次明定故則
有多過。就初又二。前略次廣。略中二。初明若
定則不須修道。次明若不修道則無解脱。若
一切業下。二明廣説亦二。先廣明定則不須
修。次若人遠離下。廣明若不修則無解脱期。
善男子一切業定下。是第二明業定多有過
又二。初明業定過。次明人時定過。前文又二。
初正明有過則應一作善惡業。永受善惡永
無息期。次業果若爾下。結無修道。人作人受
下。第二明人時定過又二。初正明過。次結不
須修道。前又二。初明人定之過。業若定者。人
天六道貴賤好醜。永應常爾。不可改動。小時
作業下。二明時定之過。小時作業還小時受。
壯老亦爾。次業若無失下。結無修道。善男子
業有二種下。第三廣明業有定不定又二。初
唱定不定兩章。次解釋。然業有四句。一報定
時不定。二時定報不定。三倶定。四倶不定。今
合爲兩章。報定時不定時報倶定。同入定章
門。時定報不定時報倶不定。同入不定章門。
所以然者。正意皆據報定爲正。定業有二下。
第二釋章門又二。初釋定章門甚多。次釋不
定章門極少。止十二字。初釋定門更爲兩章。
一報定時定。二報定時不定。縁合則受下即
釋。先釋報定時不定。時不定者。於現生後三
時應受。而不受者此永不受。必時不定。報定
者。善惡報具唯待縁合。縁合即受無有毫差。
若定心作下。第二釋倶定又三。一釋報定。二
釋時定。三雙結。初文又三。一明定業。二還復
不定三釋疑證轉。此初正明定。復有四事莊
嚴。一信心。二歡喜。三發願。四供養。此據善
業四事飾之。惡亦例爾。一信惡。二歡喜。三發
願。四供養惡黨。以此嚴於惡智者。善根下。第
二明此業復遇縁迴轉。還復不定又三。一智
人轉重爲輕。二愚人轉輕爲重。三結是不定。
菩薩無地獄業下。第三釋疑證轉。恐物情疑
見諸聖人而生地獄。豈非業定。故今釋之。實
無彼業但是願力而生其中。爲度衆生故。結
云。非現生後受是果報。所言證轉者。前文雖
言愚智轉業未見其證。今明聖人入惡化物。
若業不轉則在彼無益。既其有益當知可轉。
其中又二。初略次廣。我念往昔與提婆下。第
二釋時定又二。先釋現報。次雙結生後。現報
又二。前明爲調達所弊是現事。次爲迦羅富
所弊。小般若云歌利。賢愚經云迦利。釋論云
迦梨。同是一人。梵音不同。忍辱名戒者。次第
六度相攝。皆不言忍是戒。今云忍名爲戒者。
何也。此是戒忍更互相成。忍若内明戒亦外
淨。於忍只是忍於殺盜婬妄。戒只防此。是故
忍有成戒之力。故言忍名爲戒。今明忍爲法
界具一切法。不能具説。且擧一端。故言忍名
爲戒。説文云。劓者割鼻刖者斷足。善業生報
後報下。第二雙結兩報。菩薩得菩提下。第三
雙結報時兩定又二。初雙結。次偏結時。初文
者。闡提犯五逆。惡業雖不可現報。復不得受
後報。應生報此時報定。文云。得菩提時一切
諸業悉得現報者。此時菩薩斷一切惑無生
後報。唯一生在即得佛果故云得現報。又解。
若以一生之言。同於分段則不名現報。以増
一品智斷名爲一生。故雖一生仍名現報。一
云。只法身佛有此現報。二云。是迹身佛有此
現報。即指應身。若業定得現世報下。第二偏
結時。定正爲時定。故只得現報不得生後。又
修三十二相業不得現報者。以此業難成必
爲佛因故都無現報。若業不得三種下十二
字。即釋不定章門。對前可知故不廣説。若言
諸業定得下。第四結成不定故有修道又二。
初結定則爲失。次一切衆生下。結不定爲得。
有二種人下。第二明能轉障治道又三。初轉
障人。次轉障行。三明轉相。初人又二。先法説。
次擧十二譬。初後二譬有合。中十無合。中十
譬中第九譬云。無副軸者二説。一云。乘車遠
行須儲軸爲副擬備折傷。如天子御車有副
牛代倦。二解云。此字誤應是輻軸。若欲乘車
須此輻軸。師子吼言下。第二明轉障之行。有
問有答。初問中二。先領旨。次正問。問意。何
等輕業重受。何等重業輕受。佛答又三。先出
愚智二人輕重不定。次擧六復次。次以十四
善男子譬説及多雜喩。初文又二。初出人。次
法説廣明其相。云身戒心慧者。合束爲言只
是戒慧二事。若然修此戒慧能令重業爲輕。
無此二事令輕爲重。離而爲語。故云修身修
戒修心修慧。身是七支。戒防意地。修心靜攝。
修慧者是般若。七種淨戒者。即七支戒。不修
心謂不修三種相。即是入住出三相。又不能
觀生住滅三相無生無住無滅。不修慧者謂
不修梵行。梵行中具三法以慧爲正。次六復
次者。第一可見。第二文中身數者。五陰五根
四大等數。下戒者即鷄狗牛雉等戒。又言爲
天五欲而持戒者。即是下戒。邊戒者。河西云。
外道五戒非佛法内。内方名中故名曰邊。或
言窮惡欲邊。持樂戒者即是窮於樂邊。持苦
戒者即窮於苦邊。餘四如文。十四善男子中。
第二云。火天者。火是天口。若供養之無燒魚
肉煙氣至天。天得此氣故是天口。又外道事
火以火爲師。又用此火供養於師。以尊師故
呼火爲天口。最後雜喩中。云兜羅茸者楊華。
身者八尺。相者五包也。因者飯食等也。果者
過去五戒感身爲果。聚者色陰聚也。身一者
總彼假實合成一身。身二者四大和合所得。
此身自身。他者彼身。又此身者業力所得。他
身者即遺體。身滅者念念不住。身等者有人
觀身與虚空等。又言六道各有身故言等。身
修即所修之法。修者能修之人還是人法。後
戒慧例應可解。師子吼言是人下。第三明業
轉之相二番問答。初問云何轉輕爲重。後問
云何轉重爲輕。答如文
  師子吼品之六
起卷第四勸修文爲二。一擧法勸。二擧人勸。
初擧法中先問次答。問爲三。一問佛性力故
應同得涅槃。那有六道差別。二問既有佛性
應自得菩提何用修道。三問既有佛性即能
吸得菩提。初問先領旨。次作問如文。世尊下
第二問又四。一領經。二作譬。三合。四結難如
文。若一闡提下。第三問又爲三。法譬合如文。
次佛答爲二。初正答。次總結。初爲四。一答同
得涅槃難。二答吸取菩提難。三答不須修道
難。四重答吸取難。答初有譬合結。譬中先總
大意。河邊七人咸備手足。手足雖同而有度
與不度。次別列七人。初七人者。前二是外凡。
次一是内凡。後四是聖人。外凡窮惡闡提。次
將立而退故爲二人。内凡有五方便。同爲一
者雖復優劣倶未發眞。聖人爲四者。聲聞不
侵習。支佛侵習。菩薩侵習復化衆生。佛習氣
盡。若不作此解無以取異。上説衆生皆有佛
性。衆生何故不同得涅槃。欲令分明更作一
河七人不同。此經前後凡説六河。謂生死涅
槃河。煩惱佛性河。善法惡法河。兩兩相對。生
死論得出不得出。涅槃論得入不得入。煩惱
論能斷不能斷。佛性論能見不能見。惡法論
能離不能離。善法論至極不至極。此中正明
恒河譬生死。迦葉品以大涅槃爲河。河中七
人離合不同。此文明七人。後品明七衆生。此
中合四果爲一。第四離三乘爲三人。後品離
四果爲四人。合支佛菩薩佛爲第七人。至下
當更分別。言洗浴者。譬出家受戒自身清淨。
怖畏寇賊者譬煩惱。采華者二解。一云。七淨
華即是求因。二云。游諸覺華即是求果。出家
應是出河。而言入河者。欲明生死涅槃非迢
然別。須於生死中而求涅槃。第一人者下。別
列七人。沒即闡提。過去乏善宿因既劣。現在
無信故不習浮。第二人是將立而退身力大
者。過去善深今生不修。名不習浮能斷善根。
第三人即是得住以譬内凡。沒已出者昔日
經沒。第四人即是四果以譬四方。四方者下
文以四方譬四諦。非今用譬。文云。不知出處
故觀方。以昔不知出處故不觀。今知出處故
言觀方。又不知大乘出處故取小果。第五人
即支佛。亦云。觀方過於四果。以利根故不取
四果。但爲自證故言而去。同畏生死故言怖。
第六人即菩薩。去不住者不住生死。淺處住
者心安生死。從其心邊故言淺處。第七人即
是佛。善男子生死大河下。第二合譬。先合總
譬。畏煩惱賊合前怖畏。發意欲度合前入河。
出家剃髮合前洗浴。身披法服合前采華。既
出家已下。第二合別譬七人。初合常沒。即一
闡提。此中略合。有六因縁下廣合五部僧者。
二解。一云。五衆向五衆邊更互説過。二云。是
五部律。佛滅度後一百餘年育王設會。上座
他鞞羅立義。摩訶僧祇大衆不同。分爲二部。
後上座部更生二部。謂雪山。薩婆多。雪山絶
後。薩婆多更習僧祇生於三部。謂彌沙塞。曇
無徳。迦葉遺。就婆多僧祇爲五部。如來預見
互相是非。大集經亦預指五部。如宗輪論廣
明分部以爲二十。非今文要故不引。第二人
下合將立而退。即外凡人亦能斷善而不同
恒沒。第三人者下。此合内凡得住之人。小大
兩位倶在中者。豈非通教三人共位。若作別
義大乘教異不應同位。文云。信如來是一切
智常恒無變。一切衆生悉有佛性。一云。此是
三乘。初業不愚於法如勝鬘説。此文多有所
關。若信如來常不變易衆生有佛性。則似別
義。以大涅槃心修方便行入方便位。下文須
跋得果即是其義。第四人者合四爲一。但斷
正不侵習。第五人是支佛。但侵少許習。第六
人是菩薩。能侵多習復化衆生。第七人是佛
習究竟盡。爲此義故。分四人之異。此是通義。
既具兩文未可專是。今作一種推之只是通
義。倶指分段生死爲河。以大涅槃心發意求
度。而有七種差別不同。同有佛性義。同成涅
槃義。亦成答問宜作此説。是恒河邊下第三
結譬。酬其應同涅槃之問。手足倶備答其佛
性是同。習浮不習浮得度不得度。答其不同
得涅槃之問。文爲二。初明不修不得非如來
咎。法譬如文。次明修者必得。擧三譬譬之又
二。先譬。次合如文。汝言衆生下。第二超答第
三問又二。初牒問褒貶。若能修者必得不疑
是故褒歎。若不肯修自恃有性。欲令吸取者
故貶之爲非。次譬如有人下。正答中二。初答
修者必得故擧汲井喩之。井譬五陰身。渇乏
譬厭苦求樂。心井深譬身性理遠雖不見而
必有。汲取譬因修見性。佛性亦爾下合如文。
次胡麻下譬不修則不得。合如文。如汝所説
世有病人下。第三追答第二問又二。初訶其
引經謬。解六住不同。一云。是十住中之第六
住。二云。是十地中第六地。此地般若現前有
自差之義。佛訶云。我言遇病自差者。爲六住
菩薩説不爲凡人。示其僻引。次譬如虚空下。
正答。凡擧三譬。有人云。此擧世間眼所見空
以之爲喩。有取眞諦空爲喩。有云。即是理内
非内非外之空。中論云。虚空非有非無非内
非外。此譬佛性。次文中云財物者。財在他方
雖不現用往取即得。譬佛性雖未能見修之
即會。後文中云造業者。造譬初心。業譬修習。
果譬見性。其中有六句。一非内。二非外。三非
有。四非無。五非本無今有。六非無因出。非此
作此受下。二明修者必得。有五句次第釋之。
一云。非此陰作業此陰受果。若此作此受則
是一陰一即是常。又不由此陰而有後陰此
則爲斷。第二句非字冠下。即非此作彼受者。
非此陰作業彼陰受果。河西云。人作天受者。
則有因而無。果有果而無因。有果無因是常
見。有因無果是斷見。亦應有彼作此受。無者
可解。彼作彼受同第一句。第四無作無受都
無因果是則不可。時節和合是第五句。衆生
佛性下合譬。初合造業六句。但合五不合非
無因出。初合第五句。非内非外合第一雙。非
有非無合第二雙。非此非彼下。合第二修者
必得感果之相。前有五句今備合。初非彼非
此即合兩句。非彼是合非彼作彼受。非此即
合非此作此受。非餘處來即合非此作彼受。
非無因縁合上無作無受。亦非一切衆生下。
合前時節和合而有。善男子下。第四重答第
三問。前問答有法説譬説。今直答譬。初非其
問次答初非者夫磁石不能吸鐵。次何以故
下。釋不吸意又二。先釋次譬。初文者。石無心
識寧能吸取。如葵藿無心而隨日東西。芭蕉
無耳聞雷出華。皆異法出生能隨能聽。琥珀
吸芥亦復如是。安得以此例佛性耶。今釋異
法出生異法滅壞者。異法有故異法出生。諸
法皆爲因縁所起。因縁於諸法名之爲異。有
異因縁便有諸法。故言異法有故異法出生。
亦如水土爲芽縁。芽與水土何時有心領解
生法。云我與汝生汝可受生。但有此異縁芽
則得生。亦如水因縁故火便盡滅。水火亦無
更相領解我起汝滅。次擧葵藿東西向日。豈
應有心而作此事。故更爲譬。作譬凡擧五譬。
次磁石吸下又二。初還以譬合譬。次衆生佛
性下。更以法合所譬之法。即是佛性文爲三。
一明因不吸果。二明佛性無有住處。三廣辨
佛性。初文又三初正合磁石之譬。次擧十二
因縁顯無吸之義。無明爲因諸行爲果。乃至
生因死果。無明豈能吸諸行耶。亦如佛性不
能吸菩提。三有佛下正顯不吸。次善男子若
言佛性下。第二明佛性無住處。有法譬合。法
可見。如十二因縁下譬又二。先正擧譬。次擧
如來帖譬。如來是擧顯佛性是擧隱。次佛性
下合譬如文。譬如四大下。第三廣明佛性爲
四。一明非當非現而説當有。第二明非即非
離。第三簡邪正。第四廣出體性初非當非現
約衆生當得故名當有。有譬有合。然四大無
的一業能感地大。復有一業能感火大。餘二
亦爾。但聽業縁總能感得。佛性亦爾。時至即
現故以四大爲譬。譬云有輕有重者。風火輕
地水重。又言赤白黄黒者此配其色。火赤風
白地黄水黒。若配五行火赤金白地黄水黒
木青。又小乘中明風無色。大乘明風有色。五
行中金在西方主白又主秋。秋氣白秋風蕭
飋故言風白未詳。合如文。譬如有王下。二明
佛性非即非離。有譬有合。初文中言莱茯根
者。爾雅作蘆菔。郭注爲蘿茯。蘿茯爲正。牽象
示衆盲者。他作一存一亡釋之。頭足等皆非
象亡也。不離頭足等是象存也。佛性非六法
亡也。六法之外無別佛性還用六法存也。如
此釋者不得出於即離兩句。況得絶於四句
離百非耶。此文雙彈即離。非頭足爲象此
彈即也。離是無象此彈離也。頭足之中既無
有象不可即也。頭足之外既無別象不可離
也。非即非離非内非外而得言象。衆生佛性
亦復如是。非即六法非離六法。非内非外故
名中道。名爲佛性。若取六法爲佛性者。乃是
衆盲之佛性。若離六法爲佛性者。如指虚空
爲佛性。如諸婆羅門所謗爲仙豫所害。取不
即不離中道爲佛性者。如大王臣智所見佛
性。若得不即不離意。廣歴諸法悉是佛性。四
無量六度等悉如文。於合文中又二。先總合。
次是諸衆生下別合。於中又三。先正合。次更
擧本盲帖合。三結。初正合中六。一一皆三。先
合六法。次擧譬帖。三結。悉如文。有諸外道
下。第三簡邪正爲二。初簡邪我非外道所計。
或言常遍或言如芥子。並是邪執。次明正我
又二。初明假我。次明眞我。初明假我文爲二。
初法次譬。譬中有六。初後有合中四無合。開
善假名有用有名無體。莊嚴名用體倶有。此
兩皆不可。若名用體皆有者何謂爲假。開善
雖無體既有名用亦復非假。觀師引中論無
我無無我。無我破常無無我破斷。亦破即離。
爲破此等故言我與無我。雖説此二皆是假
名。故文中擧六譬。譬於假我。如來常住下。第
二明眞我。此之眞我對破妄我畢竟清淨。即
無我無無我。衆生亦應得此眞我。大慈大悲
下。第四廣出佛性又三。初明佛性有八復次。
次如我上説下還結是當。三我若説色下結
非五陰。前四如文。第五云第四力者。一云。是
十力中第四根力。知物根縁化道之要。二云。
別有名教。一信力。二忍力。三定力。四善權
力。善權力者。化道便故。故言第四力。第六云。
十二因縁即佛性者。於他兩解並皆不便。一
云。十二因縁是觀智。何得有境界性。二云。是
果性此亦不可。今明十二因縁是佛性別有
所出云云。餘二如文。善男子若諸衆生下。第二
總結酬前問又三。初結問不須修道。次若諸
衆生下結勸。三佛性不可思議下結歎爲二。
初佛歎。次師子吼歎。師子吼言云何不退下。
第二以見佛性人勸修。有問有答。問如文。佛
答有三。一自試其心。二爲物受苦。三用六度
化他。初一是自行。後二是化他。初自試者猶
是淺行。深者不俟言。粟&T011692;者人讀爲和音非
也。復云黎音。復云&T011692;音。尋檢無此字。善男子
菩薩爲破下。二明爲物受苦。復次菩薩下。三
明六度化他如文。復次菩薩下。品中大段第
二歎教爲三。一歎弘經人即菩薩也。二歎所
弘法。即涅槃教也。三歎説教主即是如來。教
不自弘。弘之在人。教不自宣。宣之由佛。故相
因而歎。亦是稱歎三寶初。文二。前總略歎。次
廣釋。初略歎中二。初通歎菩薩。次別歎補處。
諸大士謙勞勤苦。利益衆生是故歎之。補處
方紹尊位是故別歎。初有九復次。通歎如文。
次受後邊身下。別歎有七復次。第二文中云
三事勝者。欲天之中此天命定。人中鬱單越
命定。將梵足之爲七。此天處中。文中云。或怖
或悎。舊云。盍音是教音。中寺安法師問王儉。
儉是僧達之子博學有名。古人作教字穴下竪
心。邊安告今人省穴單作耳。善男子下二歎
經爲二。先歎。次料簡。初文法譬合。法可見。
次譬中云深難得底者。人解云。竪論唯常樂
我淨。不得有無常苦等。横論具常無常等。故
言深難得底。此亦不然。經但云深那作單解。
今謂常無常非常非無常。不一不二不可思
議。是故云深耳云云。合如文。師子吼言下二料
簡。有問有答。問從前深難得底不生不滅。不
三種生獨一種耶。佛答初總明不受卵濕二
生。次別明不受化生云云。爾時師子吼下。三偈
歎説經主。四十行偈。初兩行請求説。中三十
七行歎。三一行結云云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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