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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No. 1767_ 灌頂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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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悉。該括漸頓融通顯密豈逾於斯。此十一
空即爲十一段。初文明内空云無外法外空無
内法。冶城呼爲互無空。開善明外空時例解
内法亦空。内空時亦例解外法亦空。知有爲
是空時例知無爲亦空。知無爲時有爲亦空。
有人評此二解。謂冶城於文爲得於理爲失
開善於理爲得於文不便。有師言。待内明外
既無内即無外。此還扶開善解。文解内空無
有常樂三寶等。後文又云。如來法僧不在二
空。解言。前云無者。無理外横計。後言不無者。
即理内正法。若釋内外空作互無釋。極不相
應。若作相待意則易見。既待内外得離内外
以爲二空。既無内外即無内外合爲一空。有
爲空者。如内外空。無爲空者。而言佛等四法。
非有爲非無爲。即中道正法。無始空者。一云。
破外道冥初。故言無始。二云。遠討其根無初
來處非今始空始破。明無無無有始。性空。一
云。破性説性空。二云。本性皆空。如貧窮人一
切皆空。舊云。從眼生滅去。就法空明第一義。
從何等去。就人空明第一義。開善云。何得用
於淺近生法兩空釋大涅槃。又諸經無不前
明生空。何故此中前明法空。觀師云。眼生時
無所從來即不生義。滅時無所去即不滅義。
還是中論兩不之義。若眼是有不應本無今
有。已有還無。推其實性無眼無主。推一切法
亦應如是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七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八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梵行品二之餘
問第一義空何得有業有報。答此寄有以明
無。寄無以明有。不有不無即第一義。空空者
爲三。謂歎釋結。歎者。此是凡小所迷沒處。是
有是無。正釋也。一云。是有是無是二章門。後
言是是。還牒上兩是。又言非是者兩是皆空。
二云。上明有無兩境皆空。下明權實二智皆
空。是是即權智。非是即實智。今更作三句責。
爲空境名空空。爲空來空智名空空。爲空來
空能空之法名空空耶。若直空境空智此猶
是偏。未得名圓。若將空來空空乃是圓。正中
道之空。大品云。一切諸法悉皆是空。是空亦
空。有兩師不同。一云。一切法空者空猶未妙。
今更將空來空此空。二云。不爾。前一切法已
是妙空。今空亦空只能空之法亦空。河西同
後解。故云。或謂萬法雖空而智體不空。遣破
惑情故曰空空。是有亦空。是無亦空。下句即
云。前計既空智不獨有。眞悟之心理無並照。
雖無並照遣義可知。有漏空無漏空人多重。
無漏空將有漏空輕。有漏空無漏空。二空體
一豈應輕重。萬法既寂智體又空。蓋謂妙空
非二乘所及。有人言。大空即般若空者。色大
故般若大。釋論解大空有事理。事者。東方空
乃至十方空。理者。即涅槃第一義空。大品指
涅槃。涅槃般若更互相顯。今約三諦釋十一
空。内空者眞諦空。外空者俗諦空。内外空者
即二倶空。 有爲空者生死俗空。無爲空者
涅槃眞空。無始空者三諦相即不見元祖名
無始空。 性空者三諦體性。本來自空故名
性空。第一義空者。眞即是中中即是眞。名
第一義空。空空者。一空一切空。大空者。三
諦倶空。後歎文。亦約三諦爲歎。三諦相即
諸凡小聖所迷沒處。 是有是無者。雙照二
諦故言兩是。一一諦悉備眞中故言空空。是
是非是者。單照一諦即具空假。空故是是。假
故非是。即備中道故言空空。若雙若隻若
三若一。皆不可思議具足無缺。故非凡小
所議。善男子菩薩下。第三結歎。我今於下。第
三明利益。又二。一明悟空。二住是地已下。説
功能即是前離後得之意。善男子菩薩住是
地中去。第二廣辨知見。知見廣遠良由空寂。
亦是即寂而照。文爲四。一明知見。二無所得。
三會通。四結歎。即寂而照故明知見。即照而
寂故無所得。得無所得其性不二。是故會通。
此法奇特是故稱歎。初文爲二。一知十三法。
二得八種知見。三得四無閡智。初文云。行即
是心。縁即是境。性即是内相即是外。親者爲
因。疏者爲縁。復次知而不見下。第二明八知
見。一知非處。二知是處。三知共行。四知因
果。五知轉障。六知佛性。七知二諦。八知二智。
知外道邪法。是知非處。知善惡報是知處。知
常無常四徳等是知共行。求大乘是知因。到
彼岸是知果。身戒心慧是知轉障。佛性爲三。
一據凡夫。二據十住。三就諸佛。不知不見是
知眞。亦知亦見是知俗。惠施等是知權。不見
所施等是知實。迦葉白佛下。第三明四無閡
智。又二。前問。次答。答爲三。一章門。二釋。三
料簡。初如文。次釋爲五。一就世諦釋。二就出
世釋。三就無著釋。四就譬釋。五就往因釋。初
世諦釋者。法者。知法及法名字。義者。知法下
義及名下義。詞者。音聲清雅分別了亮。樂説
者。能宛轉變換無窮無盡。隨字論者。定其文
字善識字體。正音論者。正其音詞分明切齒。
闡陀者。法句論亦言合聲。如合聲唄。河西云。
即是此間詠歌聲也。又言。唯是外法未必全
爾。乃是偈聲通於内外。復次下。次就出世釋
者。知三乘義悉皆歸一。三就無著釋爲二。初
釋。次論義他云。是遣執釋。今依難意爲無著
釋。迦葉下論義。先問。次答。初迦葉難意云知
即是著。佛答。以無著故知。四就譬釋中。初擧
六譬釋法無閡解。還指六譬釋義無閡解。言
地持者。持衆生非衆生。勝鬘云。大地持四重
擔。謂山海草木衆生。彼廣此略。山取壓地地
取安山互相持故。眼能持光。有二解。優樓迦
計。眼光與意合時能見借此爲譬。二云。非借
外義。眼有清淨四大之色。因外光能見。善男
子菩薩下。五就往因釋。善男子聲聞縁覺下。
第三料簡。又二。初料簡。後論義。初爲三。一
明二乘無無閡。二別釋。三總結。初如文。次別
釋中。先釋縁覺。次聲聞。迦葉下二論義。先
問。次答。答爲三。一正答。二開昔權。三顯今
實如文。迦葉白下。第二明無所得知見。又三。
一明無所得。二引偈證。三無得而得。初又三。
一問。二答。三領解。問又三。初領指前文。前
文。已遠故言梵行。次菩薩知見下正難。三云
何如來下結難。佛答又二。初歎其問。次正答。
又二。先正答。次結正簡邪。初正答中凡十復
次。得無得相對。得者非謂得中之得。乃是無
得之得。此無非是析滅之無。是體達無。十對
者。所謂得無得。倒無倒。智慧無明。涅槃諸
有。大乘小乘。方等三藏。眞空生死。常無常。
眞空五見。菩提二乘。次善男子汝之所問下
結如文。大品明諸有二者。是有所得。諸無二
者。名無所得云云。迦葉白佛下。三領解又二。
有領解有得益。次引偈證者。如來上云。於此
正在雙樹。云何更指雙樹。解言。直是語法未
必別處指此雙樹。二云。見聞不同寧有定所。
假使異處指此何妨。此偈是第二出釋得無
得。文爲二。一擧偈請問。二釋偈爲答。答爲
三。一別釋。二總釋。三結釋。別又三。一略標。
二重問。三正釋。釋中二。先誡許。次正答。答
中凡有八番。前六番正釋。後二明不果得説。
一一並前釋上半。後釋下半。又須望下總釋
之意。舊釋此偈。本有煩惱即是昔本。今無涅
槃即是昔今。不得云是今日之今。何者今有
涅槃故。若天魔梵説言如來有煩惱者。無有
是處。此乃今日佛果不爲三世所攝。如此釋
文一往得去不遣他難。只爲昔日有無。無常
後乃是常。還是本無今有。焉能遣疑。興皇云。
本無今有皆是隨縁。本有煩惱非有説有。今
無涅槃非無説無。若天魔梵能解此者。説言
如來有煩惱者。無有是處。遣難釋文二塗倶
了。今謂乃是總答中意。若別釋文猶自未去。
此之偈意爲化衆生。衆生唯作善惡之見。謂
昔有惡今則有善。二乘作眞俗不一之見。菩
薩作三諦各別之見。文殊作三諦相即之解。
亦是四門四悉等解。豈可只作如上諸人一
種解耶。私謂如來自作八重解釋。佛意乃將
此八爲式。當知其義遍一切法。若如諸師各
一種見。佛何不唯一種釋耶。欲許諸師一一
皆是。若欲非之假使諸釋寧得佛意。略如章
安四悉故悉是。離悉故倶非。故知四出則四
是。各計亦四非。四非故一切倶非。四是故八
番皆是。故更總釋以總冠別方稱佛旨。四悉
四門具如前釋。如來普爲下第二總釋。總成
前意故知言有不有。言無不無。皆爲利益。悉
皆無定。隨國土人其相不同。是故輕重犯不
犯異。善男子一切世諦下。第三總結釋。皆以
生死爲世。涅槃爲第一義。有時説世謂第一
義。或説諸法空寂即是生死。謂説第一義。或
説妙有常住即是第一義。人謂是生死。如來
説空欲明不空。説有欲明不有。衆縁皆作有
無之見。善男子是故汝上不應難言下。第三
明無得而得。又三。先標。次問。三答。初標如
文。次問中二。先問。次難。初問者。若有得應
是無常。自有法譬合。夫道者非色下。次難。若
常則應無得。三佛答爲二。先答初問。次答後
難。初文先汎明道有二種。常道雖得而非無
常。道與菩提悉皆名常下。第二正答。今云。道
定圓常本來有之。爲惑所覆斷惑復本。義言
其得得而是常。次善男子道者雖無色像下。
答後難爲三。法譬合。初法説。次如衆生心下
譬説。然實是常。能修者得不修不得。善男子
見有二種下。第三會通又爲二。一會通二論
義。初會通者。會前所説知見等法。皆有似眞。
似是相貎了了即眞。眞又爲二。一菩薩了了。
二如來了了。此下盡卷是會通兩章如文
  梵行品之三
起卷。是第二論義有問答。問爲二。一問同世
間。二問異世不知。答爲二。先正答。次結。初
答爲三。初明異世間。二明同世間。三非世非
出世。異故即世間不知。不知十二部經。或同
者世間横計微塵等生。計世界有邊爲終。無
邊爲無終。皆墮斷常。舊云。無始無終有兩解。
一云。無始無明。全無始終。二云。無始無明。
有始有終。無有一始。在此無始之初者。故知
有始而復終。於佛果此之兩解。同於此中横
計斷常。十一空中明無始空。爲破此始亦破
此終。於如是事下。第三明非世出世。若菩薩
知謗言不知。即是謗人。言無菩提。即是謗法。
次結如文。爾時迦葉下。第四説偈結歎。他云。
初半行歎大慈。次一行半歎大悲。後兩偈結
歎。今謂初半行如前。次半行歎大悲。次世醫
者一行半歎大喜。喜之所離故言不發。喜之
所得故言甘露。衆生既服下半行是歎大捨。
次一行結歎如文。説是偈下是第三明戒爲
梵行。開善云。前明深梵行。此明淺梵行。是義
不然。以戒爲本故能化他。就文爲三。一持戒。
二護法。三六念。以持戒故能護法。以護法故
能修念。次第相成法爾故也。持戒爲二。初略
明持戒。次廣明得失。初文有問答。問爲二。初
領旨。後正難。難中爲兩。先難同世。若世間不
知見覺。菩薩亦應不知見覺。次難異世。佛答
有二。先開兩章。次釋兩章。汝言有何異下。釋
兩章門。先明不異即釋同章。有同有異不一
向同如文。菩薩聞是下第二釋異章門。又二。
先明聞經故得三法。次明三法相資。初文具
明三法。皆戒爲本。以修慧下。第二明三法相
資。文略故但言二。初明慧資戒。二明戒資慧。
迦葉復言下。第二廣辨得失。有問有答。答又
二。先擧不淨持戒不能相資。次明淨戒正答
問。初文又二。初明不淨。次無相資。有四不
淨。一爲有如難陀云云。二性不定。或時能持或
不能持。三非畢竟不能從始至終永永長持。
四不爲衆生無廣大意。自局在己不兼利他。
菩薩摩訶薩下。第二明於淨戒正答其問亦
二。先明淨戒。次明相資。初淨中。四淨對前四
不淨戒。非戒即對前無始終。戒非戒非是五
戒律儀等。乃以無戒無持爲戒。此是畢竟淨
戒。於戒淨中下。第二明相資之力。又二。初三
法相資。次五法佐助。相資中次第傳傳釋前
句。於中二。初因戒故釋不悔。又有法譬合。譬
有三譬。次以淨戒故下。次釋歡喜。又二。先明
三相。次明悦樂。初文爲三。初明持喜。二明毀
憂。三雙明二義。前二各有法譬合。於第三雙
明持犯中二。先譬。次合。初中牛譬經教。女譬
禀者。酪缾譬破戒。漿缾譬持戒。至城欲賣譬
倶求當果以因貿果云云。脚跌譬命終。二缾倶
破譬身壞。憂喜譬持毀。漿缾者已&MT00946;得酥止
餘漿汁。所直不多不得亦閑。譬持戒人已修
得道只餘殘命。命存亦善不存亦閑。若也酪
缾全未&MT00946;酥失酪酥亡。譬破戒人未得修道。
此命若終其道亦失。是故憂畏。次持戒下合
如文。次心歡喜故則便思惟下。釋悦樂又二
初正釋。後論義。論義中。先問後答。答中有四
重解釋。後展轉深入成大涅槃。皆由於戒。然
五受根中則樂淺喜深。禪定之中則喜淺樂
深。各有所據今同禪支。次明五法佐助中。言
得五涅槃者。即脱五陰。涅槃非五。脱五陰縛
名五涅槃。善男子若我弟子下。第二明護法。
護法即是護戒。護戒既牢即是持戒。持戒不
牢由無護法心。又二。先訶毀法。次勸護法。初
訶毀又三。一正訶破戒。二訶求有作業。三訶
是處非處。然極猥人無過破戒。一無所用。文
云。寧當不受不持不用毀戒而受讀之。問上
文爲僕趨令讀誦。今文寧可不受不持兩言
相反者何耶。答此各有意。前明汲引百方令
入。今誡人師令無瑕犯。初訶毀中不出三業。
初是訶身。次是訶心。三是訶口。初文者。若人
受持戒。所有弟子。亦學是師自既不正號令
不嚴。次當正身心下。第二訶求有。若求三有
名爲輕躁。不求果報名爲沈審。望有修因是
則名爲。爲有造業。三莫非時説下。第三訶離
是處非處。審能弘宣須離此等諸非法處。莫
不請者。然與不請之友相乖。釋云。事須適時。
今正須請莫滅法説。不持戒説不護法説。是
滅法説。熾然世法説者。即是求有。造業而説。
他解。多以世典詩書添足。令他不信名熾世
法。今不爾。於所説中増長苦集是熾世法。善
男子若欲受持下。第二勸讃護法。他云。先列
十智。次勸淨心。今初言自他欲受持者。信故
名受。不忘爲持。即是自行。口所説者謂化他
也。涅槃宗體。行教用果。前説佛性爲宗。後説
見性爲果。兩塗並使三業清淨。復次善男子
下。第三明六念。大品中。明十念八念。小乘亦
有六念。即是晨朝唱者。一念何年月日。二念
戒臘年月。三念施食法。四念三衣長應説淨。
五念不別衆食。六念有病應治。皆各有意。今
此六念。爲梵行者。居於林野有懷恐怖。令修
六念。前三念他。後三念自。戒施是自因。生天
是自果。戒是止善。施是行善。天有近果遠果
云云。就文爲二。先唱數列章。云何下。解釋六
念。即爲六章。念佛章爲二。先念佛果。後念佛
因。念因是念往因。念果是念現果。由何因得
今果。念果爲四。謂兩章兩釋。初立十號衆徳
兩章門。次釋十號衆徳兩章。釋十號是釋名
下義。釋衆徳是釋體下義。先列十號章門。成
論與阿含。皆合無上士與調御丈夫爲一號。至
世尊十數方滿。今經與釋論。開無上士與調
御爲兩。至佛則十名已足。總結上徳十號。具
足爲世所尊就別釋中不稱世尊。但言婆伽
婆。此是佛之總名。將代世尊。常不變易下。二
列衆徳章門。三以知法下。釋衆徳章。前文皆
略直釋最後大法師一事。還以前七善爲釋。
知我能持戒能説大乘。復知中道名大法師。
知小乘遍道皆非法師。云何名如來下。第四
釋十號。梵云多陀阿伽度。舊但以乘如實道
來成正覺一義。以釋如來。釋論。四義釋如來。
謂如來如去如解如説。依三世佛學十二部
經。修十一空而得成佛。故名如來。去離生死
永免諸惡。即是如去。如如而解。如如而説。亦
是説我所解。解我所説。此中三復次。前後二
復次。是如説義。中一是如來義。如去在善逝
中。如解在世間解中。云何爲應。梵云阿羅訶
有三義。謂殺賊不生應供。此中但云應不言
供。有五復次。爲兩。前四以殺賊爲釋。後一以
應供爲解。前殺賊兼不生。以破陰魔。故即是
不生。云何正遍知下。是第三號。又二。初正釋。
次云何不遍下。反釋。初文者。梵云三藐三佛
陀。有五復次。前四是佛能知四法皆悉遍故。
言因苦行定得苦果者外道苦行。後一斥小。云
何明行足。是第四號。梵云毘侈遮羅那。有四
復次。前一就脚足釋。後三就滿足釋。皆先擧
世譬。次用佛合。明者名咒。般若是大明咒。因
咒得解。即解脱也。吉者菩提。果名涅槃。因於
菩提得涅槃故。三明者。菩薩明是因。佛明是
果。無明明三解。一云。無明是惑明是解。用明
解斷無明故。云無明明。二云畢竟空境。不當
明與無明。而能生明及以無明故。言無明明。
又一解。前分菩薩佛者作異解。後擧無明明
作不異解。佛與菩薩倶是無明明。無明即明
云云。云何善逝第五號。梵名阿耨多羅。亦言修
伽陀。亦言修伽度。有三復次。最後復次有法
譬合。初中云善名高者辨於高勝。逝名不高
者。雖出生死而不捨。就佛心爲言。善知識者
即是道品。云何世間解第六號。梵云路伽憊。
世間有三。謂五陰衆生國土。此中六復次。即
六世間。一五陰。二五欲。三國土。四衆生。五
詺佛。爲世間六照世。名世間。云何無上士第
七號。梵云富樓沙。有五復次。開斷惑不斷惑
義。文云。體大涅槃。無新無故者。過去諸佛已
成名故。衆生是當成名新。無新無故即無已
當。此任理之體達也。若爲縁云有新故已當
也。云何調御下。第八號。梵云曇藐波羅提。先
明丈夫。次明調御。丈夫又二。先明能調開二
章門。能調即如來。所調即衆生。後釋兩章。如
來實非下。釋能調實非丈夫方便示爲能調
丈夫。一切男女下。釋所調。丈夫具足四法乃
名丈夫。若無四法行同畜生。大論亦云。人頭
鹿鹿頭人云云。如御馬者。以此四種法釋能調。
利鈍不同。如快馬見鞭鈍馬痛手。利人説生。
鈍説老死。如大論野干云云。云何天人師第九
號。梵云舍多提婆魔㝹舍喃。有十二復次。初
兩復次釋師。次五復次釋天。並用勝義釋天。
次四復次釋人。言驕慢者。非惡驕慢。欲立丈
夫弘護三寶。復能破慢。次一復次總釋天人
師如文。云何名佛釋第十號。前釋名後歎徳。
梵云佛陀耶。亦云佛陀四耶。此翻覺者。亦言
教寤。前縁覺者。亦同此義故覺應是正。如支
佛翻爲獨覺。不言獨教。地人云自覺覺他。復
言他覺此太煩矣。婆伽婆下釋第十一。或謂
是世尊彼此之異。何者前列章云世尊釋章
釋婆伽婆。故知是也。此恐不爾。世尊梵云路
伽那他。此稱世尊。龍樹釋婆伽婆爲四。一能
破煩惱。二有功徳。三巧分別。四好名聲。今具
四義。初一復次釋破煩惱。次一復次釋有功
徳。三一復次釋巧分別。四一復次釋好名聲。
初是釋破煩惱可見。次又能成就下。釋有功
徳成就善法正是功徳。三又能善解下。釋巧
分別。四有大名聞下。釋有聲名。餘三復次屬
釋功徳。當知婆伽婆有無量功徳。功徳據内。
世尊者爲世所尊。此即據外。今將婆伽婆代
世尊。非即名世尊。文有二義。前七釋四義。後
一復次勸修。善男子何故下。是二念佛因。欲
明得果謂久修因文爲二。前徴起次正釋。釋
中二。先明六度四等爲因。後明五十四心爲
因。於中云無爲心者。非謂常住。謂無所爲作。
無心無無心雙捨此二。非但無心亦無無心無
無記心。光宅云。常住佛果有二無記。一知解
無記。二果報無記。即違今經。修因之時尚無
無記。云何佛果猶有無記。無報心者不求果
報。不住心者無住著。無常心者無所定執。無
多少心者不厚此薄彼。界知心者分別諸法
各有界分。生界知心者即生滅界。住界知心
者知常住不滅界。自在界心者於常無常皆
悉不生通達自在。生界者知俗。住界是知眞。
自在是知中。云何念法下。第二念。舊云。二先
念別體法。唯此正法下。念一體法。今不爾。文
云。最上最妙能令衆生得現在果。若準藏通。
能得現果而非上妙。別是上妙。而非現果。動
經無量阿僧祇劫。唯圓上妙。能得現果。當知
是圓一體之法。云何念僧下。即第三念。舊亦
爲二。先明別體事和僧。不可覩見下。次明一
體理和僧。今明不爾。文云。受正直法。三教非
直。唯有圓僧是正直法。云何念戒。是第四念。
雖無形色而可護持者。或謂以爲無作之戒。
自有三釋。一云。僧祇部謂無無作色故自無無
作。無作亦無色。但有其心。故言而可護持。二
薩婆多。謂無作是色。即數人所用故自有無
作。而復有色色非質閡而有。無教假色故須
護持。三曇無徳部。成論所用無作是非色非
心。如此等説並是爭論。乃是小乘自論有無。
大乘之中都不明此。故上文云有漏之法。凡
有二種謂色非色。非色。法者。心心數法。色法
者。地水火風。何時云有無作色耶。云何念施
下。第五念。謂修善因。言雜華者。觀佛三昧海
經云。我於雜華已爲普賢賢首等説。此土無
雜華經唯有華嚴。或謂別有雜華不來此土。
一云觀佛三昧云。雜華者是華嚴。云何念天
下即第六念。或謂當果第一義天。今謂不爾。
通念諸天直是念天不云當果。當果天與前
佛果無異正是通念。此世天境隨義別立故
名爲天。善男子下。即大段第二歎經文爲二。
初盡此卷歎經生善。後兩卷歎能滅惡。初生
善文爲三。一正歎經。二歎弘經人。三歎興衰。
此三次第者。良由五行能顯於道。復有亡身
弘道之人。人弘故興不弘故衰。初正歎經又
二。初如來歎。次迦葉領。初佛歎中云十二部
經所不及者。二解。一云小乘十二部。二云大
十二部。亦不及涅槃大乘方等當機故勝。又
涅槃之中有十二部。十二部中未必有涅槃
是故勝也。今明圓經勝於歴別十二。迦葉白
佛下。是第二領解。從世尊以何義故下。第二
歎弘經人。文爲三。一問二答三領。問如文。次
佛答歎菩薩。有十三不可思議。一能發心。二
受生死苦。三受地獄苦。四旋還赴救。五終不
退轉。六度生死海。七能稱量生死。八能説常
住。九生死不惱。十在胎不亂。十一於法不吝。
十二遠離十惡。十三忘於功用。不思議者。舊
云人所不測。是義不然。如人間事咸所不測。
豈可以此亂於聖賢。今明三諦相即不可以
一二三思。心行處滅。亦不可作三二一説言
語道斷。雖列十三實非是數名不可思議。初
不思議中云。無有人教自能發心者。縁眞發
心則墮聲聞。理須人教縁俗發心則墮分別。
須境教之皆不得稱不可思議。若縁中道三
諦相即則非眞俗。不從人境故言無人教者。
明了佛性故言自發。不雜名精。入流名進。地
獄是擧生死果。諸結是擧生死因。累劫爲此
因果所燒。今了生死即是涅槃。又了諸結即
是菩提。非復二邊故名爲一。動寂不壞故名
決定。燒身碎首無非正道。内不捨道外不求
救。此約三諦發心明不思議。與止觀中發心
意同。次第二不可思議。文云。所見生死無量
過患。非諸聲聞縁覺所及。不生厭離者二乘但
知分段少分。而不知於變易過患。菩薩過之
故言不及。即俗眞中故言不厭。即中眞俗故
言不離。約照三諦智明不思議。此與止觀安
心意同。第三不思議。文云。受地獄苦如三禪
樂者其文甚略。亦應更言受三界苦如涅槃
樂。此約三諦上障。明不思議。此與止觀通塞
意同。亦似大慈。第四不可思議。文云。如長者
救子。宅譬中道故言旋還。燒譬於俗故言火
起。出譬於眞故言出舍。此約三諦行明不思
議。此與止觀眞正悲心意同。第五不可思議。
文云。見諸衆生厭生死過退爲二乘。菩薩不
爾知生死常不見其過。知涅槃近不退取小。
此約三諦證。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道品意
同。第六不可思議。文云。聖人神通譬體法智。
修羅長大譬次第智。人無兩種而能得度譬
圓教智。非通非次即圓智度。此約三諦位。明
不可思議。此與止觀次位意同。第七不可思
議。文云。藕絲懸山一念稱量生死者。即是稱
量。一中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是約三
諦法。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妙境意同。第八
不可思議。文云。無常樂我。説常樂我者。隨病
説藥逗會得所。此約三諦教。明不可思議。此
與止觀中對治意同。第九不可思議。文云。不
溺不燒者。雖在生死不爲所害。第十不可思
議。文云。在胎不亂者。前是死不能滅。此是胎
不能生。此約三諦報。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
中安忍意同。第十一不可思議。文云。菩提與
心皆不可説。説之無吝。此約三諦説默。明不
可思議。此與止觀中通塞意同。第十二不可
思議。文云。從身離身等云云。此約三諦業。明
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破法遍意同。第十三
不可思議。文云。終不説言我破煩惱。此約三
諦無能無所。明不可思議。此與止觀中離愛
意同。此經明初心菩薩未入位時不可思議。
意與止觀圓教菩薩十觀相應故用釋此文
云。慧不能破火不能燒。他云如是實法元用
實慧。是一心故故不能破。相續之法即是兩
心。前滅後起故能破惑。復伐於慧。若斷惑
已無所攻伐。故於實法而不能斷。然此中歎
菩薩弘經何須假實。但是推求慧不可得故
言慧不能破。倒如求貪癡不可得故。故無貪
癡。又生來生滅滅不能滅。滅來滅生生不能
生。又生若是常生不應滅。滅若是滅滅不應
滅。諸法例爾。此中直歎一切諸法皆無所有。
智慧亦然不存其相。三迦葉下領如文。世尊
無上佛法下。第三歎興衰。又四問答。一釋尊
佛法。二迦葉佛法。三一切佛法。四重結釋迦
佛法。初問答。問如文。答中二。先明修五行則
興多犯戒則滅。次迦葉復白下。明迦葉佛法。
亦有問答。初問又二。先領旨次問。初文者賢
劫經云。迦葉佛法住世二十年。今言七日。答
七日之時與佛在無異。七日之後佛法訛替
不如在時。二十年者。明住久近。迦葉如來下。
第二問又二。先難定有不。次雙難。佛答爲二。
先汎明有滅不滅。次正答所問。初汎答中又
二。先許。次正汎答。初中云文殊乃解者。指本
有今無偈。欲明滅是不滅不滅而滅。次汎答
中文相可見。次善男子汝向所問下。第二正
答所問。於中又四。一明先佛有經。二明不須
演説。三今佛對辨。四法實不滅。此初明先佛
有經。次善男子迦葉佛時下。二明不須演説。
今世衆生下。三今佛對辨。寧説蚊嘴下。四明
法實不滅。善男子若佛初出下。第三通明一
切佛法。有六雙對辨初解義不解義。二有檀
越無檀越。三爲利不爲利。四起爭不起爭。五
説過不説過。六種種説不種種説。善男子我
法滅時下。第四重結釋迦佛法。又三。一明將
滅起爭。二明拘睒彌國佛法遂滅。三大衆悲
歎。初文如迦葉品明。洛沙者。河西云。從波羅
奢樹出。出時純蟲。外國以染毛。爾時拘睒彌
下。第二明佛法遂滅因。六百起爭相害致滅。
爾時拘尸下。第三大衆悲歎。又三。初大衆悲
歎。次迦葉慰撫。三大衆悲止發心。言聞滅則
悲聞不滅即悲止。達非滅非不滅即發心故。
知非滅非不滅而滅而非滅大作利益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八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九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梵行品之四
起卷。是第二歎經滅惡之能。惡即闡提四重
五逆皆能滅之。舊解闍王是實逆。經力能滅
非無此義。而密迹經云。闍王是方便示現滅
逆之方。例知調達破僧定非實破。亦如善星
示爲闡提實非闡提。那提犯重亦非實犯。此
經威力能除重惡。令實犯者決定歸依。即顯
梵行令不淨淨。梁武不見謂此段文非經次
第名爲客品。若得不淨淨意正是梵行不名
客品。就文爲二。前明起惡。次明滅惡。初起惡
文爲三。一惡因。即喜行殺戮具口四惡。其心
熾盛具十惡因。二惡縁。純以惡人而爲眷屬。
貪著現世去是。三正明造惡因。害父已去是。
第二明滅惡又三。一滅惡因。二滅惡縁。三正
滅惡。初滅惡因又四。一深生悔熱。二深信因
果。三母以藥塗。四深自鄙悼。時有大臣下是。
第二滅惡縁又二。先明惡人爲縁。後明善人
爲縁。問爲惡可以惡人爲縁。今論滅惡何用
惡人。答惡人勸惡不從惡教亦滅罪縁。若爾
善人勸善不從善勸而作惡者。善人亦是作
惡縁耶。一往亦例如大涅槃亦名甘露亦名
毒藥。二往不例原佛本心不爲衆生作煩惱
縁。汝不受勸自是惡縁。惡勸不受於汝成善。
亦由於汝當知一切皆由自心。惡人縁約六
臣爲六章。各爲四別。一臣來朝白。二王報答。
三奏王明滅罪處。四倡歸依。舊或云世王是
實此即不可或言是應。或法界用。然此皆是
聖人權謀。世王開逆方便顯經威力能滅諸
惡。刪闍耶者。淨名云。夜輕重音耳。此是刪詩
定禮之字借音胝者丁尼切。阿耆多是名。翅
舍是敝壞衣。欽婆羅是古貝衣。穽有二音一靜
二淨多用淨音。字有二體。一阜邊二穴下多用
穴下。爾時大醫下。第二明善人縁又二。一兄二
父。初爲四。一耆婆問。二王答。三勸往佛所。四
羞恥未從。初文者。耆婆此翻固活。童子生時
一手把藥嚢。一手把針筒昔誓爲醫善能治他。
從徳立號翻爲固活。菴羅女之子。第二王以
偈答。偈有十七行半并少長行。分爲三。初十
一行半偈汎明安眠者。次六行汎明不安眠
者。第三少長行正明王不得安眠。初文又四。
初四行明佛得安眠。次五行半明菩薩得安
眠。三一偈結佛。四一偈結菩薩。初就佛中二。
初兩偈明離生死得涅槃。次兩偈明離惡過
得常住。但佛實無眠。以無煩惱住安樂性。義
説安眠。心無有取著下五行半。明菩薩得安
眠。三四如文。衆生無明冥下。第二辨不得安
眠又二。初三行法説。次三行譬説。太子未紹
位者。即是先帝已崩嗣主未立。四方未寧不
得安眠。非謂東宮不得安眠。耆婆我今下。第
三少長行正自明不得眠又二。初標次釋。初
標又二。初標病重。次言無醫。何以故下。釋此
兩事又二。先釋病重。次釋無醫。耆婆答言下。
第三耆婆慰喩勸往佛所。文爲二。初酬前兩
意。次勸往佛所。初酬王意者。又二。初明王罪
輕。次示王醫藥。初文又四。一王有五徳故輕。
二他無五徳故重。三結無五徳是一闡提。四
結王有五徳。非一闡提。初有五徳中但四略。
無近善友一事者。以下望上。上理應有。然耆
婆正當善友之事。故讓不言。言四徳者。一王
有慚愧。二王能懺悔。三王能發露。發露與懺
悔大勢相似不無小異。懺是懺謝。悔是悔愆。
言發露者向人説過。四明王有信心。然四事
已定。而未信耆婆之言。若定信者即是善友。
爲未定故但言其四。若有衆生下第二明他無
五徳故罪重。造罪即無發露徳覆藏不悔無
懺悔徳。魯扈抵突無慚愧徳。不見因果無信
心徳。不能諮啓無知識徳。云何罪人下。第三
就無五徳結一闡提。大王今者下。第四就王
有五徳結非一闡提。如王所言下。第二示王
醫藥。文爲二。初示良醫。次示妙藥。初示良醫
中。言字悉達多者。此翻成利。善知衆生諸根
下。第二示於妙藥。藥即勝法妙藥。良醫灼然
在近。云何言無藥。文爲二。一明知根。次從去
此十二由旬。是明説法。又二。初總次別。初文
是總説法。次若有若無是別説法。別説又二。
初約二法。次約三法。初二法者。無有即二諦。
有爲無爲。是煩惱涅槃。有漏無漏即四諦。煩
惱果亦是若集。善法果亦是道滅。若色法非
色法下。次説三種法。色非色非色非非色。數
人云。色是十一種色。非色即是心心數法。非
色非非色即是十四不相應行。論人云。色是
十四種色。非色只是心法。非色非非色即是
無作。觀師云。色是色法。非色是心。非色非非
色即是兩捨第一義諦中道之法。此之兩捨
只是俗諦豈成中道。今明不爾。前明二諦。次
明三諦。色即俗諦。非色即眞諦。非色非非色
即是中道第一義諦。自作自受可解。自作他受
下文云。無有我作他人受果。兩文相害各各
有據。今且明自作他受。他云。如因諸人發心
令王罪除。又諸菩薩所作功徳悉施衆生。衆
生得樂亦是他受。今明不爾。自作自受。自從
假入空。自作他受。從空出假。無作無受即是
中道。諸文例然下文云。若於佛所聞無作無受
罪即除滅故是中道。王今且聽下。第二勸往佛
所。又三。一廣引昔十三事勸。二明佛心平等
勸。三格量福徳勸。次第者。昔爲惡者。衆皆見
佛得除。佛心平等。不厚昔薄今。初列十三事
又二。先正列事。次大王若能下總結證意。次
大王諸佛世尊下。第二明佛心平等不隔也。
三大王假使下。第三格量福勝。爾時大王答
下。是第四鄙恥未肯信從。爾時空中下。第二
父王爲縁文爲四。一空中出聲。二王反問。三
父王説實。四世王悲毀。初文爲三。一佛法將
滅故勸。大王汝今下。二明罪重必招地獄故
勸。大王我定知下。三雙結兩事勸令急往。二
王反問。三父王實答。四世王悲毀皆如文。問
父王已死何由出聲。答爲二。一云父王得道
雖殺不死是故能勸。二云非是本父乃是諸
聖託爲父言
  梵行品之五
起卷。是第三正明滅罪。又二。前爲住世後
爲滅罪。前文又二。一爲住世。二論義。論義中
二。先問次答。答爲二。一正答。二密語。初答
意者同在雙林之衆咸知不滅。唯世王謂滅。
故須云爲。善男子如我下。第二明如來密語。
又三。一倡密語。二解釋。三結歎。唱密語如文。
解有六番。初明此語多含。即是通爲一切。二
云不爲無爲。無爲三解。一云八地已上是無
爲衆生。二云登地已上眞證乃是無爲。三云
此文自説無爲者非衆生也。當知佛果方乃
稱爲無爲衆生。又説理内衆生皆是無爲。然
非但衆師不同。經亦不定。文云爲者爲一
切。又云爲五逆。五逆與一切不同。又云爲未
發心者下。文又云汝於毘婆尸佛已曾發心。
發心與未發心不同。又云闍王者不見佛性
具煩惱人。又云闍王者名不生。不生者名涅
槃。涅槃者寧不見性。他云夫密語者所解不
同。今謂如來密語豈可定。作深淺遠近。如來
密語下。第三結歎不可思議。爾時世尊下。第
二正爲滅罪。文爲二。先身次心。故云先治王
身然後及心。以其前言無有良醫。治身心者。
是故放光治身説法治心。初治身文爲二。先
放光次論光。初放光如文。次王覺創愈下。是
第二問答。論光有五文於中又二。初四番論
光。後一番解月愛。初四番中各有問答前三如
文。最後番亦先問次答。答中七子中一子遇
病者三解。一云。通譬六道衆生。以有罪者譬
於一子。二云六住菩薩。并外凡爲七。外凡是
病者。三云四果支佛菩薩爲六。合取外凡爲
七。一子遇病。即譬外凡起惡者是。今明不爾。
文云七子之中一子遇病。何曾的云是外凡
病。又一切衆生皆是吾子如前諸解。或進或
退收義不盡。今取圓家七方便根性爲七子。
子之中起逆過者心則偏重云云。六住二解。一
云即眞解六地。二云似解六心。後番解月愛。
先指如來所入三昧。次問次釋出。於中皆先
擧月爲喩。凡六番如文。王語耆婆。第二滅其
心罪。又二。先明滅罪縁。次正滅罪。初文爲四。
一自未發。二受勸而往。三如來稱歎。四至佛
所初明未發。有二番問答。一王不能發。耆婆
勸往。第二番論一闡提。先問次答。答中先譬
次答。初譬中爲四。一闡提斷善。二根縁感佛。
三善不可生。四而爲説法。就初文又二。先明
起五鈍。後明起五利。初又二。初起惡。次失
善。初又二。初總起惡。後別明五鈍。初總中兩
句。初是病譬闡提有重惡。次句云夜夢者。譬
無明心。升一柱殿譬闡提斷現未善盡。唯有
過去少善所感報身。譬如大殿唯有一柱將
頽不久。次服酥油脂下。別起五鈍。夫愛使黏
膩譬若酥油。貪欲浸潤譬之於脂。在口爲服。
在身爲途。意通身口。臥灰食灰譬起瞋使。瞋
體碎裂躁急譬之如灰。發瞋運身如臥灰。縱
毒在口如食灰。意通身口。攀上枯樹譬於起
慢。自擧陵人如上樹。何不攀上茂華之樹。若
賢聖自高可譬茂華。以惡自高故言枯樹。或
與獼猴下。譬起疑疑使不定如獼猴騰擲從
枝至枝捨一取一。譬疑心求理計有計無或
我無我。又獼猴似人而實非人譬疑。謂得理
實不得理。沈水沒泥下。譬於無明。輕者如沈
水。重者如沒泥。墮墜樓殿下。第二明失善。又
二。先失三品。次失三乘。初文者墜樓譬失慧。
樓是高觀譬於智慧。升出照達而今墜者是
失慧品。高山譬失戒品。樹木譬失定品。次象
馬牛羊譬失三乘。案此之意應有四乘相承
但云失三乘耳。四乘皆有墜落之言但是文
略。身著青黄下。第二起利使。又二。初起利
使。二雜起惡縁。初身著衣。譬起我見。如人計
我四種不同。婆羅門計黄。刹利計赤。毘舍計
青。首陀計黒。喜笑歌舞譬起見取。於無樂中
而生樂心。於無勝中而生勝想。譬之喜笑。烏
鷲狐狸譬起邪見。此之四類皆悉食肉故譬
邪見。呑啖善根齒髮墮落譬邊見。即斷常兩
邊今偏言斷見。裸形枕狗譬戒取。即持狗戒
狗爲信首故言枕狗。私謂全計五陰故云臥
糞穢中。復與亡者下。第二雜起惡縁値惡知
識亡即死人譬斷善盡。私謂四儀動運無生
善處。故云行住坐起。善纔欲生邪念尋起故
云携手。以邪自資故云食啖。蛇譬多瞋。私謂
心所行處常與瞋倶。故云滿路而從中過。被
髮女人譬多愛人。樹葉爲衣譬無慚愧人。乘
壞驢車譬惡法自運。正南者三解。一云南是
離地北是坎地。去坎就離譬失善起惡。二云
就諸方爲語。北是上方譬斷善人從上墜下。
三云。天子南面殺活自在。此人邪見判無因
果。此心自在身病轉増。譬諸惡向重。以病増
故下。第二明根縁感佛。病増譬斷善心重。諸
家親屬者。三解。一云過去戒善感此人身。唯
此善在譬之親屬。二云闡提斷過現善盡。而
當善方生。皆應作佛名未生善以爲親屬。三
云不然自有善感佛。自有惡感佛。闡提無善
但以惡感惡爲親屬。即是遣使請醫形體缺
短者。若以善爲使。此善爲惡所瘵。故云缺短。
將若惡爲使此惡道理自是痤陋善根微弱
故言缺。信不具故故言短。私云信等不具故
云根不具足。頭蒙塵土者。五住所覆。著敝壞
衣者。被無慚愧。載故壞車者。藉先世善感此
人身殘缺善根。私云冥機冥叩故云語醫速
疾。上車者。立望感應。爾時良醫下。第三觀善
不可生。又二。初觀察。二許應。初又二。一一
往觀機。二重觀察。初觀機。不得善根佛未欲
捨故重更觀。二復作是念下即是重觀。又二
先觀現世。二觀過去。現在爲三。一觀日譬上
根。次觀星譬中根。三觀時譬下根。時言夜者
最下闡提。星劣於日中品闡提。雖復三品倶
斷善根。初觀日中。四日譬四倒。六日六蔽。八
日八邪。十二日撥無十二因縁亦十二我見。
十四日撥無十四諦。十四諦出華嚴。十四相
差別示。成事生起盡無生。説入道如來智等。
二觀星之中。凡占六星譬受六師教。三觀時
中凡占五時。或云斷於五乘善根。復作是念
下。第二觀過去善根。觀二世善。皆無善根。從
思惟是已下第二許應。又二。一許應。二正應。
初許應又二。初正許應。二更觀察。初文云與
使倶者。一往許應。感應道交。故言與倶在路。
復念下第二更觀察。又二。初觀現在。次觀未
來。初現在中云。二小兒者即是斷常有無等。
見持火滅者。火無光用譬失慧品。斫樹木譬
定盡。曳皮革譬失戒品。闡提雖受既不遵承
猶如枯皮。遺落物者出世善盡。唯有憐愛妻
子之善。聖人所棄。空器者雖有身器無道可
受。沙門獨行。譬出世法獨一無侶。復見虎狼
是啖肉獸。譬現在惡食善都盡。復於前路下。
第二觀未來又二。一觀未來因。次觀未來果。
前路者。次此身後亦未生善。復聞南方下。觀
未來果即三塗報。鳥獸聲。譬聞受苦之聲。爾
時即入下。第二正應。又二。先正應譬。次更觀
察。初譬即入宅捨本地入生死故言入病人
舍。見彼病人下。第二更觀察。又二。先觀現
在。後觀過去。現在爲四。一三毒。二五根。三
十使。四三業。初三毒者寒凝結譬癡。熱躁變
譬貪。略無瞋。次骨節疼痛譬五根。骨節是身
根目赤是眼根耳聲是耳根咽喉是舌根。略
無鼻根。三其色正黒下。是十使。黒色譬無明
使。頭不自勝譬慢使。欲將慢自擧而不得高
體枯無汗。譬瞋使。無有潤澤便利不通。譬斷
常二見。身卒肥大譬我見。四語聲不調下譬
三業。語聲是口業。擧體斑駁即身業。其腹脹
滿即意業。醫見是已。第二更觀過去又二。先
檢根縁既云昨來豈非過去。次根縁對凡五
句。初一失出世善。後四失世間善。一失信三
寶之善。二失惠施之善。三失少食無廉讓之
善。四失弊惡之善。五失慈孝之善。既云三寶
知是出世。餘是世間四善如文。本性弊惡今
和善者。但有憐妻愛子和純之善。弊惡是剛
烈失護法之善。醫聞是已下。第四爲説法又
三。第一説法。第二息化。第三絶應。説法爲
二。初一往爲説。二窮源重説。初文者嗅之譬
一往爲説。知七香五臭。七香譬七漏。五臭譬
五欲。觸身下。第二譬窮源之説。轉復相近如
觸身唯見三毒。語瞻病者下。第二息化。遽務
者更餘方化。明當更來者。現在無善化縁已
息。且遙指將來。恣意勿禁非佛教所制。明日
使到下。第三絶應。使到譬復更感佛。善既不
生故言我事未訖。大王世尊下。第二合譬文
爲三。一正合。二簡闡提。三住三塗救拔。此初
正合略合大意。若望前譬唯合後兩不合前
二。初合第四而爲説法。次合第三觀善不可
生。闡提輩下。第二料簡闡提。而此中言現在
生或後世生。若即事爲言三世皆無。若方將
遠望有生善義。又二。初因時教化。次果時濟
拔。譬如淨人下。第三往三塗拔救也。王語耆
婆下。第二受勸而往如文。爾時佛告下。第三
如來稱歎又爲四。一王歎疑。二佛爲決定。三
持一切問。四佛答。初言疑者。疑於佛智能除
不能除。疑已罪可除不可除。次我今下。佛作
決定。以能除智。除可除罪。三爾時下。持一切
問。佛説一切無定。云何爲王而作定説。四佛
言下答。王自謂可除不可除。我爲其除除其
不定爲定。爾時大王下。第四到佛所又四。一王
來至。二佛慰問總喚猶惑別喚欣喜。三迦葉
騰述。四王獻供如文。爾時彼告下。第二正是
滅罪爲二。前略説法。次廣説法。初略文又二。
初略説次領解。略説又三。初許誡次正説三
結。正説中先標二十事。次釋。釋中爲十雙。初
明無無漏眞法。次明無有漏似解。此眞似爲
一雙。次初通明有生死惡因。後明墮三塗惡
果爲一雙。三初明無道前智慧方便。次明無
道前修定之力。爲一雙。四初明四倒生死唯
苦無常。後明不脱八難。倒難爲一雙。五冤讐
爲一雙。六初不免三塗苦果。後不免苦因子
果。兩縛爲一雙。七無始無終爲一雙。八空有
爲一雙。九因果爲一雙。十癡逸爲一雙。今約
三諦釋二十觀。一無無漏無善根者。此無
眞諦中眞似之法生死未調。深坑怖畏者。此
俗諦中因果有畏。兩句佛性者此無中道道
前慧定方便。四倒是煩惱道。八難是苦道。冤
家諸有是業道云云。凡夫之人下。第三結得失。
作二十種觀者爲得不觀爲失如文。阿闍世
言下。第二領解。世尊自我招殃下。第二廣説
又三。一世王起執。次佛廣破。三王奉教行。初
起執有四。一執重罪。二執父王。三執無辜。四
執定墮堅執。此四妨於入道故須破之。佛告
下第二佛破又三。初別破次總破三結勸。初
別破即破上四執但不次第。初破第四定墮
又三。初正破者殺無定相。如普賢觀云。一切
諸罪業。皆從妄想生。端坐念實相。衆罪如霜
露。慧日能消除。若達妄想則罪業釋然無業
故無墮。次世王領。三如來述成。大王如汝所
言下。第二破第二父王之執。雖雙牒父王無
辜。而先破父王。先明因縁假有故無父。次明
念念生滅故無父。初中以於諸法推求撿覓
父不可得。若就世諦天性尊重父子炳然。若
就眞空諸法平等無有差別。既無父子之殊。
寧有能殺所殺之色。色有十種者即五根五
塵。乃至應有四大文略。亦是相攝五塵成四
大。四大成五根。四大成五根即是四大攝十
色。五塵成四大即十色攝四大。故不廣説。雖
可見縛下。第二明念念生滅故無罪。大王一
切衆生下。第三破其第一定重之執。混高下
之心泯分別之見。大王頻婆下。第四破其第
三無辜之執又二。先引昔事。次牒執破之。大
王衆生狂惑下。第二總破又三。初擧四狂等
袪其定執實有。次如王宮中下。破其無慈不
等。三譬如涅槃下。破其滯邊失理。初四狂中
二。先法次譬。法中貪狂猛盛倒亂尤甚。藥狂
迷悶衝突水火。咒狂被詛縱横非法。業狂業
持令其失心。王無三狂但有貪狂。貪狂所作
貪之過耳。次譬中二。先醉次幻。初醉又二。先
譬次合。初擧醉人譬。若本時相瞋。寄酒後罵
者不名爲醉。若從此義作罪得罪。若其醉後
全無所知都無避就。如此作罪是則無罪。王
今下。合王亦如是猶如醉人。次大王譬如幻
師下。次擧幻化等九譬。破其實有。皆先譬次
合。初譬正擧幻化以破實有。如王宮中下。第
二破其無慈不等。重死者何人重死而輕生。
今不言故重於死。莫問人獸皆以死苦爲重。
故言保命重死人獸無異。若就結戒者。人犯
重獸犯輕。此就往業善惡別論不可相類。若
就施食此就施心同縁實相故等此復別論。大
王譬如涅槃下。第三破其滯邊失理。又二。先
擧涅槃爲譬。次將殺來合譬。凡三番。合如文。
三番破竟結勸其觀云云。大王色是無常下。第
三結勸觀行又二。先勸作無常等觀。次若殺
無常下。勸作常樂等觀。爾時阿闍世下。第三
奉行又二。前明觀行。次辨發心。初觀行爲三。
一正作觀。二諮佛。三自慶。初文中明作無常
又作常。何者若不作常不解無常。觀常無常
達非常非無常。二作是觀已即是諮佛。三世
尊我昔曾聞下歡喜自慶又三。初明蒙佛覆
廕。次須彌山王下。明仰同佛解。三我見世間
下。正是自慶。無根信者。本時五根未立今遂
得信故曰無根。世尊我若不遇下。第二辨其
發心又三。一偏明王發心。二夫人眷屬發心。
三辭退。王發心又三。一王發心。二如來印。三
王重發心。二爾時摩伽陀國下。通明王及眷
屬發心又三。一發心。二供養讃歎。三如來述
成。正發心又三。一國人。二王夫人。三王慶喜。
國人發心令王罪輕者。以是滅罪之疏縁故。
何以故。由衆生病故菩薩病。衆生病愈菩薩
亦愈。若依此文從毘婆尸佛所發心不墮。若
依世王經。已於七十二億佛所發菩提心。説
是語已下。第二供養讃歎又二。初少長行身
業供養。次偈口業供養。偈有十五行半爲二。
初九行半稱歎。次六行發願。就九行半又三。
前七行半歎口密。次一行歎意密。三一行歎
身密。初口密又三。初三行歎實語。次一行半
歎軟語。三三行歎義語。實語對虚語軟語對
麁語義語對綺語。應有和合語對兩舌語無
者文略。又實語兼和合語。二如來爲一切下
一行歎意業大慈之徳。世尊大慈悲下一行
歎身爲物示現。我今得見佛下。第二六偈發
願懺悔即五悔意。初一行明迴向。次一行明
勸請。次一行隨喜。次一行明懺悔。後兩行發
願。初行願悉發始心。次行終見佛性。爾時世
尊下。第三述成又三。一述其現世。二汝昔已
於下述其過去。三從今已往述其未來。亦是
勸修。世王經中明佛爲説。文殊爲説。王之重
罪如須彌山。一切皆滅。所不滅者如芥子許。
猶入賓吒地獄。雖復在中而無苦痛。又爲授
記成佛名惟首陀惟沙耶。此言淨其所朗。三
辭退如文。天行縣指雜華
  嬰兒行品
此是第三明嬰兒行。有師言。借譬得名。權智
爲體化物爲用。今明涅槃非大小亦得論大
小。小即嬰兒行。大即如來行。權智爲體可施
黄葉。此不得在如來之行。文爲三。初明嬰兒。
次釋嬰兒意。三結嬰兒果。上聖梵兩行皆爾
此不應無。就初爲二。一明圓行嬰兒。二明偏
行嬰兒。他解。不起不語是本地嬰兒。此義不
然。汝云嬰兒是化他行本地化誰。今明本地
非大非小。能起大小兩化作大小嬰兒。就圓
嬰兒爲二。一譬二合。譬爲四。一不能起。二不
能住。三不能來。四不能語。不起譬常。不起邊
中諸法之相。不住者譬淨。不著生死涅槃。不
來譬我。不從淺至深動搖彼此。不語譬樂。寂
滅涅槃不可言説。此圓嬰兒從初發心常觀
涅槃四徳行道。故言不能起住來去語言。呼
此嬰兒爲如來行。佛作此行引上根者。能化
所化皆行四徳。悉如來行故名如來嬰兒行。
上聖梵兩行皆先釋次第行後釋圓行。今品
先明圓行後明次第。當是前後赴縁自在。從
如來亦爾去是合。向四譬合前三爲三如文。
次合不語中爲四。一究竟故不能語已至大
涅槃故。二明説即無説故不能語。三祕密之
言衆生不解故不能語。四明隨類不同。隨他
言音於我非語。非語故不能語。是究竟樂。説
即無説是常。祕密不解是淨。隨類是我。不能
語中還具四徳。餘三譬亦應如是。從又嬰兒
者能説大字去。是第二明偏行嬰兒文爲五。
一大字嬰兒。二無知嬰兒。三不作嬰兒。四黄
葉嬰兒。五欣厭嬰兒。初大字中二。有譬有合。
初譬中言大字者婆和是也。正取和字而爲
大字。即是六度菩薩嬰兒。此菩薩三僧祇劫
百劫種相志求作佛。此佛是有爲半字無常
之佛。故知是和字嬰兒。合文自釋文甚分明。
二從又嬰兒者不知苦樂下。是無知嬰兒有
譬有合。譬中擧六字。無苦樂是不取捨。無晝
夜是無憎愛。尋譬文似自行。合文中合菩薩
化他。當是互現。前後皆以如來合譬。中間兩
種以菩薩合譬。亦是互出。佛與菩薩皆能具
行諸嬰兒行。下文云迦葉及九十三萬人悉皆
得此五行云云。無知是通教菩薩嬰兒。達幻化
相苦樂平等冤親不二合文分明。三從又嬰兒
者不能造作去。是不作嬰兒有譬有合。初譬
中云不作大逆不作小乘。此是別教菩薩嬰
兒。次合文云無五逆二乘等心。即是非生死
非涅槃。行於中道菩薩之行。四從又嬰兒者
啼哭之時下。是黄葉嬰兒。有譬有合。初譬中
云楊樹譬妄常。黄葉譬妄淨。木牛馬譬妄樂。
木男女譬妄我。次合文中合於天上常樂我
淨。此中義推應有人中四倒常樂我淨。文略
不出。五又嬰兒者下。欣厭嬰兒直法説無譬。
文爲二。初略標二釋。厭生死時説於二乘即
是標。然實無有者是釋。又二。初略釋二廣釋。
初略者。知生死過是識苦集。見涅槃樂是識
道滅。次廣者。有斷不斷此約集諦。正使有斷
習氣不斷有眞不眞此約苦諦。生死中無涅
槃則不眞。離生死有涅槃此則有眞。有修不
修此約道諦。四倒惑等是不修。四念處等是
修。有得不得此約滅諦。利使鈍使名不得。見
道修道名爲得。然此中先明道次明滅者。若
鈍根小乘望果修因滅前道後。中乘利根道
前滅後此亦無在。問此中偏明五種嬰兒。上
何不明五梵行五聖行。答彼之兩行依文則
無義推則有。所言義者以大涅槃心修於三
品。即別菩薩聖行諸佛説已。聲聞縁覺則能
奉行。則是二乘聖行二乘既能奉行。例知六
度通別人天等亦能隨分隨説奉行故則有
也。梵行中九品増修即是別菩薩梵行。慈爲
一切善法根本。自然攝得聲聞六度通教人
天等四無量心一切梵行。何以知然。此嬰兒
行同他小善。小善不一故具列五偏嬰兒行。
聖行正是自行但明次第不次第故不列餘行。
梵行是淨行化他但列佛菩薩次第不次第梵
行六度。通教雖有化他一是具惑。二是半惑
非淨梵行故不列。二乘及以人天皆無化他
故不列之。有無之意大旨如此。從善男子如
彼嬰兒下。第二釋嬰兒譬意。文爲三。一牒譬
二合三釋。初牒。金譬妄淨。木牛馬譬妄樂。非
道譬妄常。木男女譬妄我。二如來亦爾但合
木男女一意餘三可解。三若佛如來下釋既
知是妄何以誑彼衆生。若不以妄引墮邪因
果無由得出。今以妄引破彼邪因。則因縛衆
生想破。破彼邪果則果縛衆生想破。是名破
衆生相。衆生相破由此妄引。人天嬰兒其意
既爾顯餘可解。若於衆生中下。第三明嬰兒
行果。若於衆生作衆生想者。但是嬰兒非嬰
兒行。以於衆生不作衆生想故。能破衆生相
即嬰兒行成以行成故止不啼哭。以果成故
得大涅槃。得果之文分明若此。古來不見如
何如何。前聖行梵行立果近在初地。今嬰兒
行立果遠到涅槃。近遠互現勿起偏執。又初
地亦具常樂我淨亦呼爲大涅槃云云。善男子
下。是大段第三單結次第五行。文爲三一總
結。二迦葉領。三佛述如文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九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徳王品
瑤亮云。五行是略。十功徳廣。一二功徳廣聖
行。乃至九十功徳廣病行。太昌宗云。從初至
六廣前三行主對相應。後四廣後兩全不相
應。光宅云。五行十徳體一義異同是因善。起
自外凡終於窮學。感後集果謂之爲行。酬前
習因謂之功徳。是則行因徳果。開善云。五行
據淺十徳據深。五行始於聞經終於初地。十
徳始於初地終金剛心。故品初則歎不與聲
聞辟支佛共。聞者驚怪。第六功徳以金心爲
體。河西云。五行是涅槃因其趣深遠恐憚不
修。故擧十徳莊嚴奬勸令學。今皆不然。前兩
家以廣略主對義不相應如其所説。光宅云。
習因習果乃菩薩之位不關佛乘。開善云。行
淺徳深。文云第九功徳初發五事悉得成就。
此不應深。聖行以大涅槃心修。嬰兒行云得
大涅槃此那忽淺。河西云。是奬勸之語。奬勸
則通何處不勸研其遺文。不與經會。皆不用
之。今依經文菩薩當修五種之行行即是修。
文云菩薩修行大涅槃經得十事功徳豈非是
證。前三聖行各説行果亦是於證其文則少。
後十功徳非不明修而證文多。其事顯故判
行爲修以徳爲證。就文爲三。一佛明十功徳。
二高貴領解。三總結。初又二。一總唱十數。二
別釋。初倡數爲三。有對告倡數稱歎。初對告
者光明遍照論外化廣。高貴徳王辨内行深。
又光明是般若。高貴是法身。徳王是解脱。解
脱攝法故如王。般若理周故遍照。法性尊極
故高貴。三徳具足以目一人。從徳名人從人
題品。次倡數者直倡十數不別列名。下別釋
中一一出名。三稱歎者河西云。梵本云希有
奇特。鈍根小智聞則驚怪。翻者略希奇但存
九句。獨佛境界不與小共。言語道斷心行處
滅故不可思議。深無底故驚。廣無邊故怪。不
眞故非内。不假故非外。分別智所不知故非
難。泥洹智所不洎故非易。無色故非相。無心
故非非相。無去來今故非世法。無邊無中故
無相貎。絶四離百故世間所無。何等爲十下。
第二是歴別解釋。先徴起次正釋。即爲十章。
舊分此不同。冶城爲兩周。初功徳不聞而聞
從淺至深。至第六功徳金剛三昧爲一周。第
七功徳又始發心至第十功徳修三十七品見
佛性爲一周。開善作三周。初周如前。第七第
八爲二周。謂從善友生即是外縁第九第十
爲一周。由信心得即是因由。今謂若望法華
明三周義。初法次譬後因縁。皆重説前義故
言三周。今之功徳名義永異豈同三周。今但
爲十。初文爲三。先明五事。次論義。三結。初
文又三。先標五章。次列。三別解。舊明五事爲
三慧。初一聞慧。次一思慧。後三是修慧。有云。
初兩是聞思二慧。中間二是聞思功用。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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