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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No. 1767_ 灌頂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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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六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聖行品下
起卷是如來次廣答所問。破前四執文爲三。
一廣破計常。二略破樂淨。三廣破計我常。我
是執之端首故廣破之。初破常文爲三。一明
外道理非。二明其言謬。三正答所問。初又三。
一明非。二擧過。三結非。初文者。何故名非横
計有常。常非縁生縁生無常。然諸外道有計
自然應不從縁。若自然者法塵對意而起此
計。豈非縁生。是故外道悉是無常。善男子佛
性無生下。二擧過即擧是對非。舊云。當果佛
性故不生滅。若是縁生即是生滅。此不應然。
今是擧正以對邪計。三結非者。正是一道清
淨之理佛性之性不生不滅。豈得唯作當果
釋耶。以是義故故須結非。善男子是諸外道
下。第二明外道言謬又爲三。一論其言謬。二
破其所執。三擧是顯非。初言謬者以不見佛
性三寶眞理故有所説謬而非眞。若見此理
言即眞實。諸凡夫人下。第二破執。前文殊擧
邪計中。第八復次執於大地形相衣服及車
乘等皆計有常今破此執。一切有爲不。第三
顯非。善男子有爲之法下。第三正答所問又
爲三。一雙辨色心兩章門。二偏明心無常。三
偏明色無常。舊云。總有三聚。引梵行云。色法
非色法。非色非非色法。以非色非非色爲無
作聚。又引聖行云。白四羯磨然後得者得於
無作。是義不然。非色非無色乃是中道雙忘
兩捨豈是無作。無作有爲此過非小。白四羯
磨然後乃得。此受得戒不足證於中道無作。
何者作與無作皆有漏善。闡提信作不信無
作。若依小乘無作有漏。若依今意無作無漏。
如向引戒聖行受戒無作爲證。何等無作耶。
彼救云。若不許有無作義者。不文那云言無
作是爭論耶。答數人云。無作是色。論人云。無
作無色。各執不同致成爭論。我今設云有無
作者終不計於色與無色況各計耶。又我設
云有無作者終不定執小有大無則無爭論。
又準文只云色之與心何以強説作與無作。
若數人心是心王數隨王起。又識是心王數
是想等。色有十一。謂五根五塵并無教色。
論人明五根五塵四大爲十四色。然此但明
四大五色。下文明十一色。所以然者。互現一
邊不專一處。善男子心名無常下。第二偏明
心是無常。又爲四。一無常。二破常執。三重明
無常。四重破常執。初明無常爲四復次。一攀
縁異。二六識異。三六塵異。四相應異。善男子
心若常者下。第二破執常四復次。一明識不
應獨縁。第二六識不應異。第三所因不應異。
第四謂名不應異。復次善男子下。第三重明
無常五復次。一明三聖心異。二三凡夫心異。
三三受心異。四三毒心異。五三外道心異。初
如文。次三凡心中云在家遠離者。身在家而
心離遠。善男子心若常者下。第四重破常正
是破於前八復次文還有八。雖不相對或破
前或生後不破。私謂前七破前。後一生後。又
出沒不同。沒四謂不破因果殺生算數形相。
而賸生後已作今作非冤非親及我物他物。
最後第八復次總結無常。私謂是則但有第
一破第三專念。第二破第四憶想。第三破第
七讀誦賸有四五六。第七破第五修習。第八
生後亦是賸文名有出沒者。皆是隨宜非凡
所測。我今於此非色法中下。第三偏明色是
無常。又二。先結前生後。次是色無常下。正辨
無常自有十句。一初生異。二時異。三味異。四
力異。五形状異。六果報異。七名字異。八壞合
異。九次第生異。十次第滅異。皆擧外對辨。中
間或略。前後皆對。若無常即是苦下。第二總
破前五復次計樂。三復次計淨又二。先正破。
後指上已答。若無常即是苦破其計樂。若苦
即是不淨破其計淨。因迦葉上問已答者有
三解。一開善云。前四諦慧聖行初説苦諦明
五陰皆苦。迦葉以設諸難明有樂縁樂因理
應有樂不應皆苦。佛答於下苦中横生樂想
是已答竟。二冶城云。前性品中。佛有眞我之
性。迦葉即十二難責覓現用。佛擧力士額珠
等譬答竟。三諸師多用長壽品末迦葉問世
間亦説梵天是常與佛説何殊。佛答外道。皆
是竊得此言如偸牛之喩故言已答。河西記
中云。即是第七卷中已答。觀師云。是四倒品
中具説淨樂等倒。此中不復委悉但略破樂
淨故指上也。復次善男子下。第三明無我以
答前八復次計我。文爲二。初總明無我。二正
破彼執。初總唱色無色二章。次釋二章。前破
常中亦先標次釋。釋之則廣此中釋章門即
略。前亦就色心破常。今破我亦就色心。色非
我下。釋初章門中。先明色非我。色何故非我。
可壞可破故也。非色之法下。釋非色章。非色
是心。心則無定從境生故。樂縁觸心心即便
樂。苦及不苦不樂亦爾。既其從縁故無常無
我。若諸外道下。二正破所執上有八復次。今
有九復次。亦不正相對。今是隨機不同不破
第一造作第四作業賸。第一專念第二憶想
第七三法。是則第三破第七第四破第八。第
五破第六。第六破第五。第八破第二。第九破
第三。不次第者但隨擧而破應無別意。善男
子是諸外道下。三結過訶責。凡擧兩譬。初小
兒。後生盲。初小兒譬行非。生盲譬教非。如嬰
孩唐戲終日不營家業。外道亦爾。無益苦身
不成淨行故。文云。無慧方便。次如生盲人徒
聞四譬不識眞乳。外道亦爾。闇信韋陀寧知
常樂。故文云。而問他言云云。文殊白佛下。第
二明圓慧行。舊云。破迷四諦二諦一諦之著。
又云。破前分別心。明畢竟盡淨無所住著。是
義不然。前標章。説次第五行。戒定兩行尚無
破著何獨慧耶。慧行被破。戒定自破。三行破
者即破聖行。聖行破五行亦破。五行若破即
無所修。無修即無證。無證則破十功徳。此義
不然當知。此文明圓慧行。文爲四。一發起。二
正説。三領解。四結章。初發起中。不稱四二但
稱一實。何以知之。昔初教中析法四諦。摩訶
衍中相即二諦。先已曾説非爲希有。又非無
上。今臨涅槃方復更轉一實眞諦是爲希有
名爲無上。故次第後發起圓慧。正説爲二。一
明不般示圓慧。二約不更示圓慧。不般又爲
三。一直示。二約不轉横歴事示。三約如來虚
空竪示。就直示又二。初止其云何。二示其眞
理。云何有二意。一寄文殊嗟於未達故言云
何。二難文殊爲是未達。爲發起故故言云何。
次示眞理如文。二從善男子若計有我去。明
不轉横歴諸事以示圓慧。明不轉者凡歴七
事。謂非果非因非轉非生非出非作非造。皆
即事而理悉是常住。三從善男子轉法輪佛
境界去。是竪結圓慧無非常住。或云。如來約
果理。佛性約因理。虚空通因果云云。從善男子
語有二種下。是第二明不更爲二。先明異故
不更。次明同故不更。初異故不更者。既其兩
異何得言更。異有八。一語異。二衆異。三根
異。四徳異。五利益異。六請主異。七所説異。
八聲遍異。初轉法輪爲五比丘。一陳如。二十
力迦葉。三跋提。四頞鞞。五摩男拘利。今總言
之。復次凡有所説下。二明同故不更。又三法
譬結。初法中明同故無更。譬如下譬釋無更。
凡三譬。初譬生善滅惡。二偏滅惡。三偏生善。
此等義同是故無更。是故汝今下。是第三結
無更。爾時文殊下。第三領解發迹。爾時世尊
下。第四結初。先對迦葉。中間對文殊。今慧行
竟還對迦葉善始令終。迦葉白佛下。是第二
釋行名。問何故戒慧之後倶釋行名定行無
耶。答初後既釋中間略無。今文爲四。前佛復
宗通結竟。今初迦葉問。次則如來別結。三迦
葉更問。四如來開結。次第五行。此之五行本
爲五人有病行處説此法門。二乘之人得有
修義。即聲聞縁覺如是聞已則能奉行故名
聖行。又有別根性拙度菩薩。約次第修亦名
聖行。若是諸佛世尊之所行者名爲聖行。此
結圓行。如來行之故作不治。遇與不遇悉皆
得差。正結此人及此法門。古來不見此結束
意。是故不作別圓兩釋。若二乘人及別根性
有病行處。聞佛説者修之則差。不修不差此
結次第。善男子是菩薩下。二明慧行果文爲
五。一倡地名。二釋地義。三明地體。四明地用。
五結下地況上地。初文者。舊明慧果得二地
謂無畏地。從初至六地。從七地至法雲。名自
在王地。所以得二地果者。慧行斷煩惱通道
疾利。今謂不然。且戒定兩行不斷惑。通道鈍
者云何。舊解。不動。堪忍。皆是初地一體異名。
若其同是戒定之果。何不二地通至法雲。今
明只是一地自在往生。乃是無畏用不應更
開。善男子若有菩薩去。是第二釋地義。此文
與十地經合。彼解初地離五怖畏。今文亦然。
在名小異意義則同。不畏貪恚下。無不活畏
無死畏。不畏惡道下。無惡道畏。惡有二種下。
無惡名畏。亦復不畏沙門下。無大衆威徳畏。
無死畏即常無不活惡道畏即樂無惡名畏即
淨。無大衆畏即我。具四徳無五怖。是故此地
名無畏地。亦復不畏受二十五有去。第三明
地體文爲三。初出體所入位。次善男子住無
畏下。出體所證三是名下結。初如文。次所證
者。此地得二十五三昧。名諸三昧王。一切三昧
悉入其中。即是中道第一義三昧。總攝諸三
昧。所謂俗締三昧。眞諦三昧。皆來攝屬故得
稱王。一諦三諦即是其體。舊言二十五三昧
斷三界惑故。六地菩薩名無畏地與羅漢齊。
今不用之。若二乘斷二十五有得稱王者可
言其齊。既不是王何得云齊。文云聖行者。諸
佛所行。非諸聲聞縁覺境界。何得云齊。又六
地菩薩斷三界惑。是通菩薩非此文意。諸師
謬用全不相關。釋二十五三昧。具如法華玄
文第四卷中。彼釋二十五名具四悉意。雖二
十五無非是王。爲辨異故立名不同即世界
意。於二十五中。如日光月光等。即爲人意。如
不退心樂等。即對治意。如常樂等。即第一義
意。一一三昧通皆四意。一明諸有過患。所謂
三惑。二本法功徳。即修三諦三昧。三結行成。
即三昧成入於初地。四慈悲破有謂得入初
地。即能現於十法界身。遍入諸有令他破有。
古人釋此全無片意云云。善男子菩薩入如是
等諸三昧王下。第四明地用又二。初明力用
自在。次明生用自在。初力用中三雙。一依正
爲一雙。須彌是依。衆生心是正。二自他爲一
雙。内他入己化己爲他。三少多爲一雙可見。
次生用者。初總生諸處即十界處。次別生處
即是十界。壞須彌包世界。散合十方而不染
游。處地獄而不苦。即地之用。善男子菩薩成
就去。是第五結下況高如文。問是諸菩薩功
徳悉等。云何復有高下不同。舊云。等中等悉
同無別。等中不等故復淺深。興皇釋云。横論
一地具諸功徳。竪論則有高下。横竪亦復何
定。亦如一物推倒即横。捧起即竪云云。爾時衆
中下是第二章歎經。經詮聖行依教奉行。革
凡成聖故可稱歎。文爲四。一無垢歎教。二如
來述歎。三迦葉自誓。四如來述誓。歎教爲二。
先經家敍。次正歎教。初經家敍内徳外儀。初
内中有大威徳者。總論無畏地之體用。威是
外用徳是内證。備内外徳故言具大威徳。大
神通者。即歎外用。如自在地有吹山覆海之
用。得大總持者。得二十五三昧王持諸三昧。
得無所畏者備如佛説。上諸功徳皆悉具足。
即從座起是敍外儀。世尊下。是正歎教又二。
先領佛旨結下況高。百千功徳。次歎上説次
第不次第別圓之教。何故謂佛菩薩不如大
乘。大乘是佛母。母能生子則教可尊崇。文云。
方等力故能生諸佛。若就道不自弘。佛能説
教則佛勝於教。佛能弘教此就化他。教能生
佛此就自行。藏王所歎擧自行邊。時佛讃言
下。二如來述歎爲三。謂述釋結。述如文。釋
中法説開譬合譬。開善謂譬五時教。佛合牛。
出十二部經指初教。修多羅指般若。言修多
羅是法本。般若是行本故。方等指淨名思益。
稱歎菩薩故。般若是法華。法華明平等大慧。
大慧只是般若。涅槃可解。又云。般若始在十
二年中。終則隣於涅槃乃在法華之後。引釋
論畢竟品爲證。若爾修多羅是淨名。方等即
法華。般若即般若。招提云。前三明教。後二明
理。前三教者。十二部即小乘藏。修多羅即雜
藏。方等即菩薩藏。佛教不出此三故。後二理
者。般若是因涅槃是果。行般若因得涅槃果。
興皇云。佛説法即是十二部經。學此十二即
了修多羅。知諸法本即達方等。達方等故生
於般若。般若生故能了涅槃。觀師云。此並從
多之少從廣至略。初歎十二部。十二部通於
小大。此則是總。更別歎修多羅。修多羅又通。
更別歎方等。方等未爲希有。復別歎般若。於
般若中更別歎涅槃一句佛性。如從牛出乳。
乃至醍醐。則涅槃爲最。義皆不然。何者十二
部經通於大小。豈獨是小乘。又十二部謂是
初者。小非初説故不可用。復何故以修多羅
爲般若。餘經豈無長行耶。復何故以般若爲
法華名不相應義云何會。假使以般若隣於
涅槃。般若則是第四時教。復違爾五時次
第。招提三教兩理者。此文是述其歎教何故
喩理。縱如招提所説乃歎他經非歎今教。興
皇所説乃生解次第復非歎教。藏王云。諸佛
雖有無量功徳。故不如是大般涅槃。從教生
解非文所歎。若觀師所説。從廣至略而爲最
勝。文云。醍醐最上一切諸藥悉入其中。廣豈
過此。既其是廣可不被歎。諸師皆欲包括收
攝。不覺咫尺漏失正宗。邯鄲學歩兩無所獲
云云。今但依經即如藏王。聞佛説於次第之別
不次第圓次第之教。能生漸行菩薩功徳。不
次第教。能生一切諸佛功徳。歡喜踊躍雙歎
兩教。佛助其喜還述歎之。若次第相生窮玄
極妙更加稱美。牛者即涅槃教主。乳者戒聖
行。酪者定聖行。生酥者四諦慧聖行。熟酥者
二諦慧聖行。醍醐者一實諦慧聖行。如五味
次第宗於醍醐。五行轉深極於一實故。言最
勝最上。此即述其歎次第教。若單説實慧一
慧一切慧慧爲法界攝一切慧。不由次第。佛即
醍醐最上最妙。一切諸藥悉入其中。如來即
是人醍醐也。一實諦者是法醍醐。醍醐之人
説醍醐法。醍醐之法或醍醐人。人之與法一
而無二。中間諸法無不醍醐。次第一實一而
無二。歎五行之一實。即是歎一實之五行。作
此釋者次第歎教二義皆成。若望一期教次
第者。從佛出十二部者即指華嚴。華嚴最初
是十二部。修多羅者即三藏中之一藏。物不
堪大即爲説小。方等之教折小彈偏歎大褒
圓。般若之教三人同聞專歸一實。引小歸大
接偏成圓。及住方便未證小果許其通學摩
訶衍道。大般涅槃尊極之教。已住小果斥廢
三修説勝常樂。若爾何以不説法華。法華破
小果滅化城引入寶所與涅槃同。又迦葉如
來二萬燈明皆説法華。以爲極唱不説涅槃。
今此釋迦惡世垂迹宜以異名。顯於常樂。兩
教同極不言法華意在於此。又前番小熟者
以法華熟之。後番未熟更以般若洮汰。今涅
槃熟之。釋論云。般若至法華後即此義也。又
歎此教與一期教亦不相乖。戒是聖行之首。又
戒廣攝如文所説。與華嚴中初照義同。定聖
行正與修多羅中定藏義合。四諦慧行以大
涅槃三修斥小無漏之非。與方等彈訶義合。
二諦慧行眞俗相即正與摩訶衍即色即空義
合。一實諦慧行即涅槃教。可知一期一經次
第皆成。義不相違。以是義故下。第三結歎。迦
葉白佛下。第三迦葉自誓。文爲三。一領旨。二
憫他。三自誓。自誓爲四。一誓以正報皮骨以
爲紙筆傳持五行。二誓以依報財力充足飽
滿令得宣行。三誓以智力折伏攝受。四誓於
同好傾盡三業而宗事之。爾時佛讃下。第四
佛述其誓。又爲三。一讃。二記。三證。此初讃
也。汝今下是記。記文有三。一記超越行。二記
成道果。三記轉法輪。三乃往下引證。一引昔。
次證今。初擧昔中有三。一陳菩薩昔行。二者
諸天謀議。三者&MT02877;試陳解。初昔行如文。我修
如是下。諸天謀議。二輪者福慧也。大仙我當
與汝倶往下。是第三&MT02877;試。先譬燒打磨三試。
次合三試者。一説半偈試有智無智。苦知文
義未盡即是有智。若不知者即是無智。二示
可畏身試有畏無畏。若心堅固不生怖畏。若
其浮弱即生怖畏。三從索身試其能捨不捨
。半偈者。但説無常一邊。不説常邊故言半
偈。有爲三相何故但明生滅而不言住。一解
四句偈迮是故略之。問若略何不略餘字。答
此復有義。住法不顯生滅遷謝。但明始終中
間宜略。問三相遷法那得有住。住即是常常
即不遷。又與無常異。答言。是無常之住並三
相自是無常而有無常之住。亦應有無住之
云云。文云。所説空義此偈明無常那得是空。
舊解。無常未是空。但是空方便後云得空。一
解不然。只無常即是空之異名。大品云。無常
即動相。動相即空相。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今亦無常是不生不滅義。文云。寂滅爲
樂者。涅槃之體非生非滅。今此既云寂滅爲
樂。亦得生滅。生已寂滅。生爲樂不。答任道者
是例不任則不例。生起相滅除相正取除生
除滅是寂滅樂。生是起相涅槃無生是故不
例。超越十二劫者。出曜佛藏等經。皆云超九
劫。或云。根縁不同佛爲増減説之。次善男子
汝今亦爾下。證今云云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六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七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梵行品
諸師。謂梵行四心爲體。聖行三品爲體。引經
云。説四無量是梵天道名轉梵輪。説四諦是
第一義天道名轉法輪。又師言。慧定戒爲梵
行體。七善悉知知即慧也。四心是十二門禪
即定也。後明持戒得失即是戒也。若然與聖
行何異。異者梵是化他聖是自行聖。以慧爲
正。戒定相成梵以戒爲正慧定相成。聖是聖
人所行。梵是淨道。道通凡聖。聖先戒後慧。梵
先慧後戒。是爲梵聖異也。又師言。因果是梵
行體。梵者言淨是涅槃因。能得涅槃故以因
果爲梵行體。義皆不然。若四心爲體。斯乃梵
天道。非大涅槃。若三品爲體。雖異聖行不出
二乘。非大涅槃。因果爲體者尚存因果。云何
名淨非大涅槃。若非大涅槃是誰梵行名義
無取故皆不用。今言梵者名淨。淨義有三。謂
淨淨。不淨淨。非淨淨非不淨淨。云何淨淨。所
謂七善四無量心三品六念。如是等法悉是
出世涅槃淨道。今以梵行遍淨諸淨。文云。誰
是一切諸善根本。當言慈是。是名淨淨。云何
不淨淨。我説是慈有無量門。所謂。神通。調象。
調狂。治眼。治創。慈游世間悲入湯&T055114;。慈善根
力無所不現。使諸不淨悉皆得淨。是名不淨
淨。云何非淨淨非不淨淨。所謂大乘大般
涅槃。非因非果非自非他。非染非淨畢竟清
淨。即是如來常樂我淨。文云。慈若有無是有
是無是聲聞慈。慈若有無非有非無。如是之
慈是如來慈。如來慈者乃是非淨淨非不淨
淨。若此三慈縱横並別。非妙非淨即一而三即
三而一。不可思議。乃得名爲清淨梵行。從三
得名名梵行品。文爲二。初明梵行。次歎經。初
梵行爲三。先七善。次四心三持戒。初七善中
二。初徴次釋。釋中三標釋結。標則標章。唱數
列名。此七善者。前三通自他。次兩專自行。後
兩是化他。若旁正言之。正是化他旁是自行。
釋中二。初明別七善。次明圓七善。別七善中
即爲七章。初釋知法者。法通自他。以知法故
能自行化他。此章亦有標釋結。初標如文。次
釋中二。先列。次釋。釋中十二部經爲十二段。
初云修多羅者。舊云。無翻五義訓釋。或云。契
經是用此代彼。或云。契經是正翻。開善云。但
通無別。莊嚴云。有別即是偈頌長行。引成論
云。祇夜頌修多羅。祇夜者。具足應云路伽祇
夜。祇夜翻爲句亦云頌。開善云等句。莊嚴云
等頌光宅云重頌。是頌長行之偈。受記者。梵
云和伽羅那。論云解義經。此翻受記。即授六
道三乘等記。伽陀經。一云不等句。二云不等
頌。三云直偈。即孤起偈。所言除修多羅者。除
別相被頌長行。又言及諸戒律者。又除戒律
中有此偈。知前有長行。無長行者即是孤起。
優陀那。論云。無頌之長行。經云。無問自説因
縁。此偈出法句。尼陀那論云。本末次第即因
縁經阿波陀那。論云。即譬喩經。伊帝目多伽。
論云。一竹伊帝目多伽。開善翻如是語。莊嚴
翻爲本事。言我所説名界經者。各有界別。欲
明各有封印。名如是語。闍陀伽。論云本生。然
本生本事不異。即合第九爲本生。第八爲如
是語。開異者第八名本事。第九名本生。毘佛
略者。論云廣。今經方廣。亦云鞞佛略。直廣是
小乘中名。方廣是大乘中名。阿浮達磨即未
曾有。優波提舍。即論義。亦云大教。亦云解義。
大乘中沒解義名。光宅。以前和伽羅那名解
義。謂解受記義云云。菩薩若能下。是第三總
結。次釋知義者。即知十二部經所詮之理。今
明此解極略應言解十二部經空平等義。又於
一句解無量義。又解畢竟清淨義。若解三義
義勢則周。第三知時。如是時中任布施善即
是化他。餘句多是自行。四釋知足下。兩善是
自我。五自知者。諦視善不善。如曾子曰。吾日
三省吾身。六云何知衆下。兩善皆屬化他。知
衆者應備知十法界衆。文中略擧人及二乘。
於一一衆施三業化。但略擧身口。又化他多
用身口。少用意是故略之。七知尊卑者。應備
知十界尊卑。文亦簡略。不信是闡提。即地獄
界。此則極卑。不往僧坊。無事中福徳。即餓鬼
界。不禮拜是憍慢。即畜生界。不聽法不受法
訓。諂曲很戻即修羅界。不至心聽散善不專
即人界。不思義者雖至心聽不能思義是天
法界。不能修行。但有聞思。無有修慧。是二乘
方便道淺劣皆卑。但求小乘無大志願。雖復
發眞此亦爲卑。若求大乘此乃爲尊。次第相
望乃至圓別。是佛菩薩界。如是節節迭爲尊
卑。善男子去。即第二明圓七善擧兩譬者。如
意珠譬圓生善。甘露譬圓滅惡。一善一切善無
善不備。一滅一切滅無惡不除。故擧兩譬。先
譬。次合譬可見。次如是下合譬云。於人天中
最尊最勝。若直以世人天解者未爲允當。於
賢聖人天中尊勝乃應合文。善男子是名下。
第三總結。能具七善即梵行中之一品。第二
明四無量心者亦名四等。無量從境。四等從
心。何者前境非一故名無量。在境雖多。我心
一相故名爲等。通而爲言。境亦名等。心亦無
云云。文爲二。初明四心。後明心果。初辨四
心又二。先明次第四。後明圓四。次第又三。一
略標。二論義。三領解。初標如文。次迦葉下論
義。先問次答。問開五難。一難四心應三。二難
四心應一。三重難四心應三。四難四心應二。
五重難四心應一。合而言之亦成三難。第一
與第三難四令三。第二與第五難四令一。第
四一難難四令二。且依經文而分五難。第一
以兩心無異同能治瞋應同是一。喜能與樂
捨能除癡。是故但三不應有四。慈有三縁下。
第二皆同有三難令唯一。先唱三縁。次釋三
心。三縁深淺但爲一義。然約境雖異縁心無
別。如縁貧窮即衆生縁。知此貧人應須衣食
即是法縁。若知衆生須知如來受第一樂。則
無所須即是無縁。能縁既一不應有四故只
是一縁五陰名衆生縁者。五陰從何而生。縁
所須物而施與之。是名法縁。若縁如來不須
此物。即是無縁。欲明縁境心遍。乃至上縁於
佛況復餘境。慈之所縁下。第三擧三縁難。衆
生境淺法空則深。無縁兩無是故極深。既有
三縁寧得有四只應有三。成論人云。縁生是
生空。縁法是法空。縁如來是平等空。此失文
意。文云。縁衆生者。縁於父母妻子願與其樂。
何時云空。人有二種下第四難。人有二種。見
行利根。愛行鈍根。利人好瞋爲教鈍者。十遍
不解是故生瞋。爲此義故須修慈悲以捨瞋
心。鈍見利者恒生嫉妬。所以令其修於喜捨
即除嫉妬。若爾只見有二不應有四。夫無量
者下。第二以名字離合作難既言無量豈得
唯四。既其但四不應無量。若無量者唯應是
一。次如來答爲二。先破定四之執。次答無四
之難。初有三。一明教門廣略不定。二明反常
不定。三明治惑不定。既其不定何必須四。初
約十二因縁不定爲答。或十一乃至二一因
縁。隨機利益不可爲定。除生一法者。河西云。
薩遮尼揵。聰明鍱腹。頭戴火冠來至佛所。其
心高逸不聽佛法。密迹杵擬怖方聽法。其父
是梵志母是尼揵。倶共出家。以從非法父母
生故。唯此爲恥。餘無所憚佛將護之。故除生
一法唯説十一。爲迦葉説。以辟支根利復無
忌諱。具説十二。善男子如來方便下。第二反
常不定。或謂口密不定。佛實具足常樂我淨。
亦説無常不淨。生死實是無常不淨。亦説常
樂我淨。善男子或有衆生下。第三治惑不定。
謂身密不定。作轉輪王施財是捨。與五欲樂
是喜。作僕使趨走是慈。訶諫是悲。善男子是
無量下。第二答無四之問。又二。前總後別。總
又二。初擧二事。次總非前問。擧二事者。前擧
體異。次明用異。初體異者。得報不同。慈得遍
淨。悲得空處。喜得識處。捨得不用處。處異故
治惑不同。如是無量伴類下。第二明用異者。
貪取人物。慈與人物。瞋與人苦。悲拔人苦。嫉
忌人樂。喜與人樂。癡長憎愛。捨亡愛憎。以是
義故下。二總結前非。非一者非第二第五。非
二者非第四。非三者非第一。第三如汝所説
下。第二別答五問即爲五章。此初答第一治
惑難唯三無四。今明。雖同治瞋。瞋有輕重。是
故成四。有六復次如文。是故迦葉是無量下。
答第二同縁難。治惑不同伴類有四。何得令
同。有三縁但共爲一。復以器下。答第三淺深
難。難令有三。今明隨用有四。豈逐行爲三。或
言器是境。以行分別下。答第四據人利鈍難。
欲明雖有兩人而有四行不得爲二。以無量
故下。答第五名字難爲二。初列四章門。次廣
解釋。欲明無量有四句。何妨得有四種無量。
迦葉白佛下。第三領解如文。世尊頗有菩薩
下。第二明不次第即圓四心又二。初料簡小
慈。次顯大慈。此之大小小亦不小。不可以凡
夫爲小二乘爲大。二乘爲小菩薩爲大。何以
故凡夫二乘倶不住於大涅槃故。今以次第
慈爲小。不次第慈爲大。此兩倶住大涅槃故。
有人。以似爲小眞爲大。此亦不然。次第似眞
倶小。不次第似眞倶大。故簡小有兩問答。初
問有菩薩住大涅槃有慈悲心。非是大慈心
不此正問次第梵行。次佛答爲三。一唱有。二
釋有。三結有。初倡如文。次釋有中二。先出境。
次明觀。初境有九品。冤親中人各有三品。或
謂中人唯一但七。中人於我無冤無親不須
開三。一往如此。然此中人不無愚智貴賤之
殊。故可分三便成九境即有九慈。次是菩薩
下正明修觀。若全未修。但欲與其三親三樂
三冤三苦。三種中人不與苦樂。若初修慈。於
三親中與三品樂。於三中人與三品樂。於三
冤人上冤與下樂。中冤與中樂。下冤與上樂。
第二修時。上冤與中樂。中下兩冤與其上樂。
第三修時。三冤併與上樂。未是親中三種之
樂。第四修時。即以中人下樂併與三冤。第五
修時。以中人中樂併與三冤。第六修時以中
人上樂併與三冤。第七修時。以三親下樂併
與三冤。第八修時。以三親中樂併與三冤。第
九修時。以三親上樂併與三冤。是名上冤與
増上樂。爾時得名慈心成就。又直取三品樂
與九種境。初入觀時三親與三樂。第二時中
親與上樂。下親與中樂。第三時下親與上樂。
第四時下中人與下樂。第五時下中人與中
樂。第六時下中人與上樂。第七時上冤與下
樂。第八時上冤與中樂。第九時上冤與上樂。
是名慈心成就。今文中但略有四番入觀。初
番三親等與上樂。此總三親以爲一番。別開
三冤以爲三番。若明修觀實有九品修習不
同。而今文中但明三品。善男子是名得慈下。
第三結有。世尊何縁下。是第二番亦先問。次
答。答爲三。一倡難成。二釋。三結。初文但次
何以故下釋先法。次譬凡擧四譬如文。惑彊
慈弱不得名大。達惑慈成方名大慈。以是義
下第三結。善男子菩薩住初地下。是第二顯
大明圓四心方是大慈。文爲二。一明大慈。二
明虚實。初大慈又三。一正明大慈。二明兼用。
三明善本。初正明大慈又三。謂倡釋結。初倡
如文。次釋中意者。上來於上冤與上樂。未於
闡提與其上樂。今此圓慈。縁於闡提。但見實
相不見其過。故不生瞋方是大慈。三結如文。
善男子爲諸衆生下。是第二明慈兼用者。若
慈但與樂悲唯拔苦則非兼用。今明慈亦拔
苦悲亦與樂。捨中亦二如文。唯四無量心下。
第三明善本爲三。初爲六度本。次爲發心本。
三自相本。迦葉白佛下。第二明虚實開善謂
爲實觀亦先問。次答。問爲三。一奪難。二縱難。
三遮難。初奪難者又二。先法。次譬。初法者明
雖欲拔苦實未拔苦。皆是虚言。雖欲與樂。實
不得樂。此是假説。次擧譬顯。亦如比丘作假
想觀。觀羹爲薉而實非薉。雖言與樂實不得
樂。世尊若非虚妄下。第二縱難。縱有實益何
以不見得安樂者。若實與樂今佛菩薩無量
無邊。何以不見與衆生樂。若當眞實下。第三
遮難。佛若答言是虚無實如來亦由往昔行
慈得爲梵主。最勝最上何得無益。是故遮云。
不得無益故名遮難。次佛言善男子下。答前
三難。初答遮難。次答奪難。三答縱難。初答遮
難爲二。先歎其遮。次正答。答中四偈爲三。初
一行明大慈。次一行大悲。三兩行格量。實能
與樂功福無量。善男子夫修慈者下。二答奪
難。又二。初倡眞實。故擧聲聞假想之非。顯菩
薩是實。云何知耶。第二廣明是實。又五。一實
能轉境。二實能治惑。三實能善本。四實能遍
諸法。五實不可思議。初爲三。一倡。二釋。三
結。初如文。釋中意者。解此有二。一實能轉
境。二但能令見。若轉金爲土則可實轉。若令
衆生爲非衆生但能令見。一師云。經云能成。
云何二解。菩薩非但能轉金成土亦轉衆生
成非衆生。非衆生者即是草木。轉非衆生成
於衆生。若言衆生本來虚妄無所有者。當知
衆生有非衆生。若言諸法有安樂性。即非衆
生亦是衆生。情與無情有性無性準此可知。
私問。若衆生與非衆生實更互轉。情作無情
無情作情是義難信。若不實轉聖力徒施。總
而言之只是諸佛菩薩。自既依正。不二而二
二而不二。能令衆生亦復如是。此則永轉。若
暫轉者。不無斯義。亦令轉者不自覺知。況復
慈即如來如來即慈。慈即佛性佛性即諸法。
敬請後徳思之思之。復次善男子下。第二明
實能治惑。又三。謂倡釋結。舊云。四等但是功
徳猗樂相伏非究竟斷。此中四等即是般若
即是能斷。復次善男子四無量下。第三明實
爲善本。又二。先明能爲大乘善本。次明能爲
三乘善本。初又二。初明通爲一切善本。次明
能爲布施之本。初文可見。善男子菩薩下。二
偏明爲布施之本。又五。一正施本。二無相爲
得。三有相爲失。四明一心即四心。五廣發誓
願。初明施本擧八事。爲下八事作本。如是施
時下。第二明無相爲得。又三。初總。次別。三
結。初如文。次別中云。不見因果者。施時是
因。得報是果。得果是常。不得是斷。菩薩皆不
作如此施。三雖復下結如文。善男子菩薩若
見下。第三明有相爲失爲三。法譬合。法如文。
譬中。人譬淺行菩薩。箭譬慳起。眷屬請醫譬
知識勸施。言且待者。譬不肯時施。我當觀者。
取相分別。毒箭誰射。譬分別福田若持若犯。
何箭竹柳。譬分別施物何物可捨何物不可。
所有毒者。譬執施之人竟不知施。而命終者。
既不得施爲慳所蔽斷善根命。合譬如文。復
次善男子下。第四一心即四。顯圓慈相。明行
施時具有四等。施時生慈及以起悲施時心
喜施已是捨。菩薩於慈心中下。第五廣發誓
願。凡有八重。初明施食乃至燈明。初三如文。
第四施衣云離身一尺六寸者。一依理云。裂
諸見衣除十六知見。二依事云。面各四寸即
一尺六。第五施華香中云無戒者。是無戒之
戒非是不受及受不得之無。華嚴云。如虚空
戒無所依戒。大集云。無所住戒見住戒非故。
言無作戒者非是非色非心之無作。乃是此
戒。不作生死涅槃之戒。餘如文。善男子一切
聲聞下第二爲三乘本。又三。初明三乘。次一
切法。三總結。以此章用慈攝一切法無法不
遍。圓慈之義轉更明顯。然善本者。即是利他。
利他之中慈悲最勝。初文即是三乘。菩薩摩
訶下。第二別列一切法。不淨與出入息即是
二甘露門。七方便者數師云。一不淨。二別相。
三總相。四煖。五頂。六忍。七世第一。論師云。
一色苦。二色集。三色滅。四色道。五色過。六
色味。七色出。三觀處者。謂苦無常無我。此小
乘名。若大乘者。觀十二因縁苦業煩惱。以爲
三觀。又瓔珞云。明三觀者。二諦觀。平等觀。
中道第一義觀云云。無爭有三解。一云。慈心成
故無爭。二云。空解明故無爭。三云。隨心覺照
與物不爭。本際智者二解。一空解爲本際故。
阿若憍陳如。名了本際。二以邊際智。縁延促
自在爲本際智。以是義下。第三總結。善男子
能爲善者下。是第四實遍即是諸善。亦是遍
於一切善法。明圓慈轉顯。又二。先明即大乘
諸善。一十五句。次明即小乘諸善。有十六句。
初十五句。句句中皆結是如來慈。慈若無常
下。是第二遍小乘善法十六句。亦句句後皆
結是聲聞慈。善男子慈若有無下。第五明實
不可思議。又四。一歎大慈體。二歎行慈人。三
歎詮慈教。即大涅槃。四歎説慈主。初歎慈體。
舊有三解。一云。衆生慈縁有。法縁縁無。無縁
縁非有非無。二云。初地至三地。空心多故是
無。四地至七地。有心多故是有。八地至十地。
有無並觀故云非有非無。三云。同據佛果妙
有故是有。無生死界故是無。冥眞故非有非
無。今言不然。縁五陰法如何是無。若是無者
即應入眞。既不入眞何得是無。有若是無。無
縁何異。又初地至三地。豈一向空。又非有無豈
皆佛地。今文歎於行慈之人。但行慈者皆有
雙非。不必唯佛此乃正明梵行中意。若縁淨
淨是無。若縁不淨淨是有。若縁非淨非不淨。
是非有非無。不並不別。又縁於三諦。縁眞故
無縁。俗故有縁。中故非有非無。中論云。因
縁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道義。問四句是戲
論何以釋經。答定性四句即是戲論。假名四
句非是戲論。菩薩住於下。第二歎行慈人。是
大涅槃下。第三歎詮慈之教。諸佛如來下。第
四歎説慈之主。迦葉白佛下。第三追答第二
縱難。前難云。慈悲若實應有利益。故更牒問
請答。還復進退兩難一就實修慈爲難。若佛
實修應與衆生。何以衆生不得慈益。若慈不
能與衆生益。慈即無用。答又三。初明實有益。
二引事證。三結歎不思議。初又三。前倡有益。
次善男子下釋益。三以是義故下結益。初如
文。次釋益。若定業不轉則不得益。若不定業
則得益也。雖是定業若修善者還成不定。如
定壽八十此不可轉。若中間非横慈即益之。
云何定業。如初興殺起重毒害。殺時決定殺
後暢快。並起恚心。此業即定則不能與樂。若
不定者慈能與樂。問業自不定自應得樂。何
須慈與。答業雖不定或轉成定。若得慈益轉
重爲輕。見虎豹等自然生怖者。喩行慈者人
見生喜。善男子我説是慈有無量門下。第二
引事爲證。凡擧八事慈運神通以救衆生。初
事中文云。謂呼是血者。有三解。此是十二年
前未制壞色故純著赤。二云。五部不同。十誦
一衣三種雜點。五分四分三隨著一。謂青泥
木蘭。木蘭赤色。三云三色。衣中一衣即用三
色點之。如大豆許。但諸弟子併著點衣但其
點雖小遙望猶赤。次五事可見。第七事初云
憍薩羅舍衞者。或有言是一國異名。或云。憍
薩是附庸國。其國有賊故波斯遣兵。善男子
下第三結歎。夫無量者。不可思議乃是通歎
菩薩所行。不可思議歎次第慈。諸佛所行即
歎圓慈。是大乘典即是歎教。皆不思議倶會
一圓。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説不可量
  梵行品之二
起卷。是第二明四心果。又爲二。初明三心極
愛地果。次明捨心空平等地果。舊二解。一云。
三心未成但共一果。一心已成獨得一果。二
云。三心同是有行故共一果。一心空行獨得
一果。義皆不然。三心未成何以得果。又四心
同縁衆生。同縁於法。同是有行。同縁無縁同
是無行。有無既同三一應等。今亦一往別圓
兩判。別者即理而事。慈悲喜三與愛相扶故
制一果。捨心扶空故獨一果。若圓判者。上明
一慈即悲喜捨。圓慈即遍一切諸法。無法不
收果豈隔別特是文略亦是互現云云。一子地
文爲二。初明地果。後論義。初先倡章門。次解
釋初文。舊云。是性地。二云。八地已上。三云。
是初地。今明不然。先明聖行即是自行已云
初地。此明梵行即是化他。先之自行已入初
地化他何容但是性地。何容超至八地已上
斯皆若過若不及。正是初地證化他果。云何
此地去。是解釋。先標兩章。謂極愛一子。然極
愛故一子。一子故極愛。不應有異。而今分別。
極愛就心。一子就境。子非我内故言外境。次
釋中凡擧五譬。初譬釋極愛。四譬釋一子。結
判分明。初如文。譬如父母下。第二譬菩薩見
諸凡夫起惡。因是生悲。如人小時下。第三別
譬發心學人起於取著。土塊等譬五陰。下文
合云。身口意業。左譬實智。右譬權智。又左譬
定觀。右譬智拔。捉頭救其身非。挑出救其口
過。譬如父母下。第四別譬衆生感於苦果。故
言同生地獄。譬如父母下。第五通譬救因果。
迦葉白佛去。第二論義。兩番問答。初番論義。
次番領解。初中先問次答。初問爲二。一直申
不解。次若諸菩薩下。正是論義。或云五難。或
云三難。一難殺婆羅門。二難罵提婆達多。三
擧須菩提爲況。初殺婆羅門。又三。一何故殺。
二應護念。三何不墮獄。若使等視者。是第二
罵調達。三擧須菩提小乘況大。小乘尚乃護
生若此。況佛果滿猶有殺罵。若慈何故令人
増長煩惱。汝今不應下。第二佛答。答前三問。
但不次第。初答況難。次答殺難。三答罵難。問
何故不次。答只是逐近何必須次。是例甚多。
然況難最劇。何者説師無慈不及弟子。是故
前遣仍訶責之言其不應。先總訶。次擧七事。
別別訶之。初言蚊嘴者。鳥口尖者曰嘴。蚊口
似此。以類名之。中五可見云云。最後文中更有
多事。於中云寧與毒蛇等。總寄迦葉誡制愚
蒙。善男子如汝所言下。第二答殺難。還酬三
意。今初答何故。殺而實非殺。廣擧六度。文爲
三。先牒問。次正答。三結。實不殺汝向所問
下。酬其護念問亦三。先牒問。次我時已得下。
是正釋上迦葉問。未得不動地時得破戒不。
佛答言得。此中答云。殺時已得一子之地。二
文云何。一解云。上問家。問未得。佛答云。得
地及破戒。二解云。上言未得未得於眞。此中
言得即得於眞。舊解云。是見機殺故云無罪。
河西云。一大悲心恐其墮獄。二爲護法。其既
謗法。是故殺之令免謗罪。三爲滅邪見。四生
其信心。作此觀之亦似實殺。興皇云。是示現
殺。如前童子盜聽。如後罵於調達。今問若是
化殺豈有地獄三念。甘露十劫之事。若皆是
化。如來所作爲利益誰。若倶非化。童子死已
後生何處。故知二解不可偏用。若得意者理
在其間。三以是義下結。善男子若人掘地下。
三酬其不墮問又三。一更反問。二迦葉答如
文。佛讃下第三正答。又三。一歎述。二簡内外
諸殺。三會通所問。此初歎述。明惡心殺草尚
得罪者。若無惡心殺人無罪。婆羅門法下。次
簡内外。初簡外殺如文。佛及菩薩下簡内。善
男子若有能殺下。第三會通。言殺無罪者。下
文云。施一闡提得千倍報。施一餓狗得百倍
報。而此中云殺闡提言無罪者。互明與奪。若
據闡提現在無善。害之無罪。過去五戒感報
人身。勝於畜生故報千倍。汝上所言下。第三
答其罵難亦爲三。牒問。正釋。結會。初如文。
次釋中引昔七事爲證。又爲二。初總略述意。
次如我一時下。別擧七事。我於爾時下。三結
會所問。迦葉白佛下。第二領解。又二。先領。
次述成。四味者即四諦味。出是出苦味。離是
離集味。滅道如文。迦葉白佛下。第二明捨心
果。文爲二。初明空平等。二辨知見。所以然者。
即寂而照。即空而有。即實而權。上三心果。即
事而理。而後結云諸佛境界。即事而理。與今
互顯。初又三。一明平等果。二辨空義。三明利
益。初文先問後答。答中二。初略明空門果。後
廣明空門果。歎須菩提者。於聲聞中解空第
一。擧小況大以明地體。舊有二解。一云七地。
引經云。七地能入寂滅。二云八地。空有並觀
故是平等。今云。初地與一子地。理同能異。故
立別名。何得淺深。例聖行中戒定之果。同在
初地。善男子下。第二廣明空門果。又三。法譬
合。初法説具明人法二空。不見父母等即是
生空。不見陰界即是法空。而復言衆生壽命
者。更牒前生空。次譬如虚空下。擧事空爲譬。
一切諸法下合。迦葉白佛下。第二廣辨空門
義。又二。先問。後答。答又三。一列十一空章。
二一一解釋。三結。初文者。若大品明十八空。
或論七空。今處中説故但十一。然大品廣空
而略性。此經廣性而略空。總其二經互顯其
美。菩薩云何下。解釋十一空。舊有二説冶城
云。前六空是互無空性空。下五空是任理空。
任理是眞諦空。互無是世諦空。莊嚴用之。開
善皆是理空。而廣斥冶城。仍分爲四。初六是
假名空。次二是實法空。次一是平等空。次二
是佛果空。以修行有漸故。觀師云。此十一空
皆是破病。引釋論云。如藥有十一破十一病。
空十一有名十一空亦得皆明理。亦得言前
八是破病後三是顯眞。今明羅列十一。界分
不同即世界。縁宜十一説之生善是爲人。治
十一病是對治。聞一一空即能見理是第一
義。通方融治豈應定執。私謂經論不同不逾
四悉。該括漸頓融通顯密豈逾於斯。此十一
空即爲十一段。初文明内空云無外法外空無
内法。冶城呼爲互無空。開善明外空時例解
内法亦空。内空時亦例解外法亦空。知有爲
是空時例知無爲亦空。知無爲時有爲亦空。
有人評此二解。謂冶城於文爲得於理爲失
開善於理爲得於文不便。有師言。待内明外
既無内即無外。此還扶開善解。文解内空無
有常樂三寶等。後文又云。如來法僧不在二
空。解言。前云無者。無理外横計。後言不無者。
即理内正法。若釋内外空作互無釋。極不相
應。若作相待意則易見。既待内外得離内外
以爲二空。既無内外即無内外合爲一空。有
爲空者。如内外空。無爲空者。而言佛等四法。
非有爲非無爲。即中道正法。無始空者。一云。
破外道冥初。故言無始。二云。遠討其根無初
來處非今始空始破。明無無無有始。性空。一
云。破性説性空。二云。本性皆空。如貧窮人一
切皆空。舊云。從眼生滅去。就法空明第一義。
從何等去。就人空明第一義。開善云。何得用
於淺近生法兩空釋大涅槃。又諸經無不前
明生空。何故此中前明法空。觀師云。眼生時
無所從來即不生義。滅時無所去即不滅義。
還是中論兩不之義。若眼是有不應本無今
有。已有還無。推其實性無眼無主。推一切法
亦應如是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七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八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梵行品二之餘
問第一義空何得有業有報。答此寄有以明
無。寄無以明有。不有不無即第一義。空空者
爲三。謂歎釋結。歎者。此是凡小所迷沒處。是
有是無。正釋也。一云。是有是無是二章門。後
言是是。還牒上兩是。又言非是者兩是皆空。
二云。上明有無兩境皆空。下明權實二智皆
空。是是即權智。非是即實智。今更作三句責。
爲空境名空空。爲空來空智名空空。爲空來
空能空之法名空空耶。若直空境空智此猶
是偏。未得名圓。若將空來空空乃是圓。正中
道之空。大品云。一切諸法悉皆是空。是空亦
空。有兩師不同。一云。一切法空者空猶未妙。
今更將空來空此空。二云。不爾。前一切法已
是妙空。今空亦空只能空之法亦空。河西同
後解。故云。或謂萬法雖空而智體不空。遣破
惑情故曰空空。是有亦空。是無亦空。下句即
云。前計既空智不獨有。眞悟之心理無並照。
雖無並照遣義可知。有漏空無漏空人多重。
無漏空將有漏空輕。有漏空無漏空。二空體
一豈應輕重。萬法既寂智體又空。蓋謂妙空
非二乘所及。有人言。大空即般若空者。色大
故般若大。釋論解大空有事理。事者。東方空
乃至十方空。理者。即涅槃第一義空。大品指
涅槃。涅槃般若更互相顯。今約三諦釋十一
空。内空者眞諦空。外空者俗諦空。内外空者
即二倶空。 有爲空者生死俗空。無爲空者
涅槃眞空。無始空者三諦相即不見元祖名
無始空。 性空者三諦體性。本來自空故名
性空。第一義空者。眞即是中中即是眞。名
第一義空。空空者。一空一切空。大空者。三
諦倶空。後歎文。亦約三諦爲歎。三諦相即
諸凡小聖所迷沒處。 是有是無者。雙照二
諦故言兩是。一一諦悉備眞中故言空空。是
是非是者。單照一諦即具空假。空故是是。假
故非是。即備中道故言空空。若雙若隻若
三若一。皆不可思議具足無缺。故非凡小
所議。善男子菩薩下。第三結歎。我今於下。第
三明利益。又二。一明悟空。二住是地已下。説
功能即是前離後得之意。善男子菩薩住是
地中去。第二廣辨知見。知見廣遠良由空寂。
亦是即寂而照。文爲四。一明知見。二無所得。
三會通。四結歎。即寂而照故明知見。即照而
寂故無所得。得無所得其性不二。是故會通。
此法奇特是故稱歎。初文爲二。一知十三法。
二得八種知見。三得四無閡智。初文云。行即
是心。縁即是境。性即是内相即是外。親者爲
因。疏者爲縁。復次知而不見下。第二明八知
見。一知非處。二知是處。三知共行。四知因
果。五知轉障。六知佛性。七知二諦。八知二智。
知外道邪法。是知非處。知善惡報是知處。知
常無常四徳等是知共行。求大乘是知因。到
彼岸是知果。身戒心慧是知轉障。佛性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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