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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No. 1767_ 灌頂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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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三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一切大衆所問品
六卷稱隨喜品。古本稱憂悲歎頌品。六卷取
迦葉見純陀修成菩薩道我亦隨喜。古本取
佛受純陀供即入涅槃憂悲歎頌。今取何義
以題品目。有二解。文中實無大衆相問之言。
及以大衆問佛之事。但有化佛受大衆供即
爲大衆所問之境。二云如來今日受我供已
當入涅槃。我等當復更供養誰。乃是大衆更
相慰問。觀師云。迦葉發問元爲大衆。佛是所
問。能問所問意在茲品。從此得名故言大衆
所問品。今明文中不載問詞據答顯問。上明
常住不變。今示涅槃之相。相與説反衆問斯
義。佛以偈答畢竟常住不入涅槃。從答顯問
故言大衆問品。文爲兩。一次第答問。二歡喜
領解。初中河西云。此品答七問爲四章。初章
答示現涅槃問。兼答示人天魔道問。次説偈
已下答知法性問。三釋有餘偈正答説祕密
問。兼答遠離病問及近無上道問。四云何復
名無餘義耶。答畢竟問就初爲二。一大衆奉
供。二如來受供。奉供又二。一縁起二獻供縁
起爲五。一放光二欲獻三人天遮四重放光
五奉供。而以此爲答示現涅槃問者。河西解
云。示現涅槃有三種。一言説示現。二神通示
現三即事示現。即事者。香木酥油受最後食
是也。神通者放光現瑞是也。言説者。告純陀
言汝欲令我久住世者宜當速奉最後供養。
即答問意。爾時天人下是第二獻供。又二。初
大衆供。次純陀供。初大衆供。又二。一大衆
供。二比丘持衣鉢。次純陀供爲四。一辦供二
變土三悲請四稱歎。爾時世尊下。第二如來
受供。又四。一受大衆供。二受純陀供。三大衆
興念巨細相容。四大衆悲歎。所以兼答示人
天魔道者。河西云。世界嚴淨毛孔化佛。純陀
少供普充大衆。凡此殊勝希有大事。能令時
會了了覩見。故是兼答示人天魔道問。爾時
世尊下。是第二章。答知法性問。受於法樂又
二。初正答問。二領瑞結成。初正答問又二。先
答知法性問。次答受法樂。初又二。先偈文中
正明知法性。後長行褒貶得失。初有二十一
行偈爲三。初四行止悲誡聽。次十三行正辨
法性。三四行結勸修習。初四行如文。次十三
行爲二。前十二行二二相對。以爲六雙顯法
性之理。後一偈總結止悲。然正是十二偈。而
後文云十三偈者。兼取總偈。初一雙中初行
中云烏與鴟者。此二鳥得共處。若烏鵒與鴟
不得共處。鵒即鴝鵒只是鵂&T064927;此鳥與鴟烏
不可共處。次雙可見。第三雙中云七葉至臭
婆師極香。迦留毒樹。鎭頭甘果。餘三雙可見。
後勸修中云三寶同眞諦者。開善云。佛果冥
眞眞既常絶果亦常絶。莊嚴云。佛果出眞眞
所不攝。是常妙絶與眞同故故同眞諦。二師
猶作偏眞釋之。言果出眞外復與眞同。既同
寧出既出豈同。今明佛僧是人諦即中道。中
道之法即法是人即人是法。故言三寶同眞
諦偈。後長行褒貶得失者。莊嚴用此文答示
人天魔道問。旃陀羅即是魔道。阿羅漢是人
天道。有師不用此。釋羅漢非人旃陀羅非魔。
此但是結前得失之意。知三寶常堪受供養。
如阿羅漢名之爲得。若不知常爲害法身。如
旃陀羅名之爲失。次爾時人天衆去。明受法
樂。因事答問又二。先受法樂。次伸供養。爾時
佛告下。第二領瑞結成爲二。前命迦葉領。次
命純陀領。前迦葉文中。云復見大衆説十三
偈者。一云佛與大衆各説十三偈。此文是佛
説。大衆偈不來。二云又見大衆屬上句。説十
三偈屬佛。不是大衆説十三偈。於命迦葉領
中。文爲四。一命二領三推功在佛四推菩薩
能知。次命純陀亦四。一命二領三佛重結四
迦葉隨喜。世尊一切契經下第三章。答上云
何爲衆生演説於祕密問。兼答遠離一切病得
近無上道三問。但有餘之偈。是如來隱覆隨
縁之説。非平道顯理究竟之義。今演隱覆令
祕顯露即是酬其上問。而文中明五逆四重
謗法三種病人罪滅病愈。即是兼答遠離一
切病由病差罪滅得近無上道。兼答兩問意
在於此。文爲二。初略問答。次廣出七偈。初中
初略標有餘無餘之問。次略答有餘是不了
是密無餘是了是顯云云。次純陀白下。是廣
出七偈。問答即爲七章。七章或是純陀擧。或
是文殊擧。或佛自出云云。初一章是純陀請
問。文爲六。一簡闡提二取三罪人三釋取意
四釋簡意五結偈六縁起。初簡闡提中有四
番問答。初擧偈請釋。云何一切布施皆可讃
歎布施持戒可讃。布施破戒云何可讃。次佛
答中除一闡提。第二第三番問答可見。第四
番問何名闡提。次佛答中有三番。初通説四
部弟子謗法造重究竟無改。雖非即是而亦
趣向一闡提道。第二番指四重五逆。第三指
説言無佛法衆撥無因果。除三番外施皆可
歎。爾時純陀復白下。是次問答取三罪人即
四重等。於中三。初一問答略出三相。次廣明
四重謗法五逆可滅。後別明誹謗因縁。初略
如文。次廣中先問次答中意爲三。初明滅惡
法。次釋滅惡法。三正明惡滅。初滅惡法者。河
西云。有六妙藥。一發菩提心。二慚愧悔過。三
守護法。四恭敬護法者。五達罪相。六受持解
説大乘經典。此亦六縁大同小異。一被法服。
二慚愧改悔。三生護法心。四供養護法者。五
自受持讀誦。六爲他説。河西云。發心達罪亦
可會此。次何以故下釋。中即釋其意有譬合
結三。若有毀謗下正明惡滅。應具如前而今
文略。直言還歸正法擧是擧非。犯五逆者明
五逆可滅。亦擧是擧非。此中三罪皆悉可滅。
即是兼答遠離一切病問。既得滅罪即得近
於無上之道。又善男子。犯重罪者下。第三釋
取三罪人意。有法譬合。譬爲四。一未生解。二
已生解。三明護法。四得果報。初譬造罪破戒
時。女譬淺行菩薩有生解義。如女懷妊蘊解
未發。値國荒亂譬破戒衆。持犯路絶故言遠
至他土。次在一天廟譬生解。天廟譬此經依
經生解舊邦豐熟聞持戒功徳所得果報。三
路經恒河譬護法。斷常邪衆譬恒河。邪辯忉
諂譬河水暴急。寧失報命不捨其解故言不
獨濟也。四命終之後是得果報生天。三犯四
重下合譬可尋。四純陀復言下。釋簡闡提。先
問次答。答中三。法譬合。法中意云施此人
不得福也。譬如有下譬。既破核竟種則不生。
施一闡提如種破核。然闡提改悔則非闡提。
下文云闡提作佛亦名謗佛言不作佛亦名謗
佛。若言闡提悔而作佛是不謗佛。合如文。五
善男子下結偈意。前一切施可稱歎者是有
餘説。今明差別則無餘説。六純陀復言下是
説偈縁起。復次善男子如我昔日下第二章。
佛自擧偈爲三。一佛擧偈。二文殊擧偈反質
佛偈。三如來解釋。初文可見。次文殊反質中
云方等阿含者。阿含翻法歸。衆法所歸。阿含
通小大。小直云阿含。大加方等。三佛言下是
佛爲釋。爾時文殊下第三章文殊重難。於中
先難。次佛告下佛答。初問中意言九十五種
皆趣惡道。聲聞爲正即是善道。華嚴云。九十
六種皆是邪道。二文云何通。解言。華嚴指實
行二乘故不名正。古百論疏云。順化聲聞皆
是外道。次佛答如文。爾時世尊下第四章。復
是佛擧偈爲三。初佛擧偈。次文殊疑。三佛印
讃。爾時文殊下第五章。復是文殊擧偈。又二。
先文殊説偈。次如來印成。貪愛無明者。舊解
云貪心是内向。喩之如母。無明是外境喩父。
然只是貪愛豈墮無間。因貪起邪見是故墮
落。此義不然。貪愛無明倶有内外無明是受
身之本如父。貪是枝末煩惱如母。又父是疏
縁如無明。母是親縁如貪愛。如來復爲下第
六章。如來自擧偈爲三。一如來擧偈。二文殊
難。三如來釋。第七章文殊自擧偈。又二先擧
偈。次如來違釋。爾時迦葉白佛下第四章。答
云何説畢竟及與不畢竟問。一番問答。答中
具騰上意無餘即是究竟義。云何復名一切
義乎即不究竟。佛還酬兩問。唯除助道是無
餘義。酬其畢竟問。其餘諸法通餘無餘。酬其
復名一切義乎不畢竟義。唯除助道常樂善
法者。河西云。助道是因。常樂是果。修萬行因
得萬徳果。此則無餘爲利根人。作眞實説無
法不盡故云一切。亦皆無餘。其餘諸法悉是
有餘。就有餘中亦有無餘。如爲聲聞説四諦
爲縁覺説十二縁。稱器取之故言無餘。興皇
云。助道語通不的是因。今以常爲果善法爲
因。此果此因並是助道爲縁斥倒。非因非果
乃是正道名無餘義。迦葉菩薩心大下。即是
大段第二大衆歡喜領解。初開章爲二。一次
第答問。二歡喜領解。今答問既竟。次大衆歡
喜文爲二。一正領解。二現病結成。初又兩一
迦葉領解。二大衆領解。迦葉領又二。初領解
讃歎。次迦葉更問功徳。爾時諸天世人下。是
第二大衆領解又三。一大衆稱歎勸請。二如
來止悲酬請。三大衆供養發心。初文四偈爲
三。初一行標請。次兩行釋請擧出家二人在
家一人未至不應入滅。後一行結請如來止
悲酬請兩行半爲二。初兩行酬請。次半行止
悲。但初酬中二人云阿難多聞士自然能解
了是常及無常。六卷云。觀如來兩足自知常
無常。如來涅槃時一足黒黮一足光淨。光淨
表法身常住。黒黮表迹應無常。爾時大衆下。
第三大衆供養發心又三。一供養。二發心。三
進位可見。爾時世尊下第二如來結成又三。
一授記。二付囑。三現病。舊云。從付囑下便爲
現病品。今則不然。現病爲結成前在此無妨
也。背痛者出大智論。昔鹿王爲後來跛兔忍
死待之。今佛爲須跋故背痛也
  現病品
莊嚴名第二周。梁武稱中後。開善答離一切
病。興皇兩存。前雖答竟何妨更説。後雖更説
何妨答前。觀師兩望。望前是結成前答。望後
是生起五行。雖復兩望望前是旁望後爲正。
今皆不然。從此品去是第三涅槃行。其文有
二。先明修五行。次明證十徳。初文爲五。一病
行。二聖行。三梵行。四天行。五嬰兒行。今説
初行。從此標名故言現病品。然品題現病而
文明無病此義云何。由前品末授記付囑竟
即云我今背痛擧體皆痛。如彼小兒及常患
者。從此義故題現病品。由現此病致有三推
三請明如來無病。就文爲四。一明推請。二現
無病相。三大衆供養。四廣明無病。初有三推
三請。一請説法。二請息惡慢。三雙請二事。
三推者一推自行二推化他三推證果。兩三
相間皆先推次請。合成三段開成六章。初約
自行推者。佛萬行悉滿衆苦屏除寧當有病。
次化他推者。佛自行竟化他功滿。能斷衆生
三毒之病寧當有病。三證果推者。佛地圓足
種智現前湛然常住寧得有病。就推自行文
爲兩。初明無病因。後明有無病因。偏言四分
者通見思故。五見及疑別在見諦。通別病因
佛必定無。有二因縁下推有。無病因。憐憫是
内心給施是外捨。内救外濟除衆苦惱即是
無病之因先推竟。次世尊世人有病下。是請
説法文爲四。一請教弟子。二請大乘。三請教
不退即是生善。四請治惡人。即是滅惡在文
可見。此亦是四悉意也。諸菩薩等下。是推化
他文爲二。先明化他除三障。次明化他及以
發願。初文三。先標三障。次釋。後結。初標可
見。次釋中又三。初釋煩惱障。四句料簡。利而
不深。亦深亦利。若數數起妨修道者名煩惱
障。深而不利。不深不利。不數數起。雖是煩惱
而不名障。通論四句皆是煩惱。此別分別故
爾。七慢如文。成論有大慢爲八但此文略。河
西有九慢。謂小中上。等中等。單慢。開爲兩。
小中上者。自恃我解勝他小愚。恒自慢於小
者。等中等者。我與他齊起勝彼心。慢慢者。謂
其智解勝一切人更無及者。大慢者。等中上。
上中等。不如慢者。多不如中言我小劣而實
懸殊。我慢者。觀五陰爲我著我所由。邪慢者。
實無功勳自以爲有。次釋業障者。決定四趣
業能障初果。決定欲界業障第三果。決定色
無色業障第四果。此中重惡之病乃是報障。
何以釋業。舊二解。一云重惡之病實是報障。
而釋業者果中説因。二云五無間業如惡重
病借此爲譬。三釋報障云。謗法闡提何關報
障。亦二解。一云生在謗法一闡提家豈非報
障。二云惡人具二。一是惡業。二是惡報。故雀
欲蛇嗔皆先業果。復次世尊下。二即是請除
惡慢文爲二。初請除愚人之惡見。佛現病生
必死想起斯惡念。後請息外道之慢。復次世
尊下三是推佛證果。身力具足豈當有病又
二。先明身力。次明智力。初身力中廣擧諸力
格量。優鉢羅等象者。此象色青。芬陀利色赤。
二云象行時足下有華。如優鉢羅因以名之。
大拏云行蓮華上白象即其證也。又云雷震
時芽上生優鉢羅華。故以爲名。餘者例之。鉢
建提此翻堅固。那羅延此翻金剛。如來今者
下。三是雙請説法息惡。先長行略請。後偈廣
請。偈有七行。初三行正請。次三行釋請。後一
行結請。初正請又二。前一行請起説法。次兩
行請除惡慢。初文中迦葉是佛弟子何以同
彼外道稱佛爲瞿曇。解云凡稱瞿曇亦有所
簡。如人瞋喚及以喜喚皆云張王。況復但言
瞿曇聖徳豈同外道慢心喚耶。次釋請又二。
初一行釋息惡。次兩行釋説法。後結請可知。
爾時世尊大悲下。是第二佛示無病相文爲
三。一光明利益。二蓮華利益。三化佛利益。而
此三意有事有理。事者病色萎悴健色光悦。
今放光晃耀即無病相。蓮華是瑞非是病相。
化佛者如來所作。若是病人不能所爲。有所
爲者則非病相。表理者光從身出表法身。華
能含果表解脱。佛是覺慧表般若。三徳具足
寧當有病。三章各二。初光明。次利益。初光
中。云大悲熏心者。佛徳無量何獨大悲。上文
請云。三世如來大悲爲本。如是慈悲今何所
在。今酬此請故言大悲熏心。前亦放光不言
過百千日。正爲現病非病所能現光破疑。大
悲熏身。惠施衆生下明利益。二爾時世尊心
無疑慮下。是蓮華利益亦爲二。初辨蓮華。次
是諸光明下利益。華益之處遍於三塗。彌見
其華以表解脱明矣。八寒地獄。前四從聲。後
四從色。罪人初入見是華池起愛即往從見
得名。或言只是地獄色如四華。擘字應作劈
裂讀之。三如是一一華下。化佛利益亦爲二
如前云云。爾時一切天龍下。是第三大衆供養
勸請。勸請意者。向謂臥病恐即涅槃。今見光
相知未入滅。是故請法先供後請。初文中云
建陀者。河西云一肩鬼。使人肩痛。優摩陀能
令人醉鬼。阿婆摩羅令人狂鬼。二説偈下。是
勸請十五行并少長行分爲二。初十四行正
請。次一行并長行經家敍事。初文三。初兩行
標請。次十行釋請。後兩行結請。初如文。次十
行爲五。初本誓故請。次墮惡故請。三下愚不
知故請。四施甘露法故請。五療病故請。次結
請如文。二是諸大衆下。是經家敍事爲二。初
請已默止。次請聲所至至淨居者。色頂有形
有耳識故。無色不爾故不至彼。序品中云有
云云。例世間天生天淨天。應言生淨居無漏
淨居第一義淨居云云。爾時佛告下。品中第
四廣説無病又二。一明如來無病。二擧病行
對辨。初文爲三。一明無病。二擧往證今。三云
現病是方便密語。此初歎迦葉。迦葉是請首
是故歎之。善哉是總歎。四句是別歎。歎得歎
離。離外惡縁及内惡因。得内善因及外善縁。
二善男子我於往昔下。明我久無此病。過去
無量者。是擧昔證今。三如言如來下。現病是
方便密語。凡擧十二事密語。初十一事是擧
類。後一事合無病。迦葉世有三人下。是第二
擧有病對無病。如此之人可得有病。佛不如
此豈得有病。又爲二。先明三病人。次明五病
人。此中三病人異前三人。前三人不差今三
人不差差差差。初是三種罪人。次是二乘小
道。三是聞經菩薩。初法譬合。後二皆有譬合。
合第三人云。爲諛諂利養誑他故。受持是典
與前碩異。寧當不受不持不用破戒讀誦。此
乃與奪之意。初列三病人。不差者即開出三
不差。差者未開。差者即開出怖畏利養等六
事。約五法師合三十種中者。後更開五種病
人都合三十八種云云。二迦葉有五種人下。還
成上第二病人。既言遇縁可差不遇縁死。即
是四果縁覺此等帶病修行故言有病行處。
菩薩在因亦應例此。如此之人可言有病。佛
斷惑盡即無復病。初果斷三結者。我見。疑。
戒取。人天七反者尚略。廣則十四二十八。此
文八萬劫成菩提。下文八萬劫發菩提心須
會釋之。三果斷五下結。即欲界煩惱。更以貪
瞋。足我見疑戒取。爲五下分云云。羅漢或出
有佛世。或出無佛世。故非獨一之行。辟支決
定出無佛世。故名獨一之行
  聖行品上
次第釋名枝本説不説。次第者河西明。前略
廣門説涅槃果。五行修涅槃因。十徳聚功奬
勸行因。舊云。五行辨因十徳明果。開善云。五
行明有行。十徳明空行。義皆不然。河西以望
果行因文乃承躡義不相干。何者前明圓極
之果。五行是梯蹬之因。方圓非類於義不允
若舊以五行是因。不應言佛之所行故名聖
行。若十徳是果。復不應言菩薩修行大涅槃
經得十事功徳。又且五行非圓因。十徳非極
果。不成次第。開善五行是有。是亦不然。聖行
是開空法道。梵行修十一空住平等地。天行
是第一義理。嬰兒行不來不去。病行是如來
密語。豈可偏據有行義耶。言十功徳是空義
者是亦不然。十是數法。昔所不得不聞不知
今得聞知。以聞一句半句見少佛性何獨偏
據空行耶。今明次第者。上因食論不食廣明
大般涅槃施竟。今因病何不病。病有三種。一
不可治。二應須治。三不用治。不可不用皆不
須方一須用治治。又爲兩。一者次第。二不次
第。服此方法名爲修行。修故有證證十功徳。
功徳是不病。不病故體顯。體顯故見性。見性
故遍法界。用攝惡攝邪。攝惡邪竟付囑焚身
分布舍利。若取斯義善成次第。次釋名者。文
云聖者諸佛菩薩之所行故。故名聖行。此含
兩意。菩薩所行即次第行。諸佛所行即非次
第。乃是復有一行是如來行通稱聖行。其義
未顯今當別釋。何者聖名爲正菩薩所行前
淺後深。眞不知俗俗不知中。偏而非正但通
稱聖行未爲別意。若復有一行是如來行。一
行一切行。一智一切智。故知圓行名正名聖。
故上文云是大乘經名爲佛乘。如是佛乘最
勝最上圓根性人行於佛乘修如來行。法華
云。佛子行道已來世成正覺。即此義也。經文
有兩通釋別釋。人多從通不識別意。今從別
釋名故名聖行。梵行者梵者淨也。渉有同塵
塵不能染。就功能立名。天行者。就諦理立名。
嬰兒行者就譬喩立名。病行者就所治立名。
如來行者就圓人立名。通稱行者。不住名行。
自證不著令他不住故稱爲行。文列五行一
行。而聖行在初。從初立名故稱聖行品。枝本
者有人言。病是根本從病開四。是義不然。彼
見病行其文在前而言是本。此是讀文何關
推義。何者病同他惡乃是枝末。云何以末而
爲本耶。文云菩薩住於大般涅槃。專心修習
五種之行則涅槃爲本。言涅槃者即是天行。
縁於涅槃自修名聖行。縁於涅槃化他名梵
行。涅槃理顯乘理自進名天行。乘理化物同
善名嬰兒行。同惡名病行。豈不以天行爲本
而棄本從末。有師言。五行通是病行。引文云
是五種人有病行處唯佛無病。是義不然。五
人有病修於聖行以治自病何能病行。唯佛
無病能作病行。若五行次第從淺至深則病
行居後。若論一行即是五行則一病行備於
五行。迦葉推佛佛因無病即是聖行。推果無
病即是天行。大悲熏心即是梵行。如彼小兒
即嬰兒行。及常患者即是病行。一即具五名
爲圓行是如來行。餘之四行亦復如是。若判
通別亦以天行爲通。餘行則別。雖作此釋不
可一向云云。有師言。五行爲因一行爲果。是
義不然。倶稱爲行云何偏判。有師言。五行別
一行總。一五五一束散之異。其理乃爾。其行
不然。諸佛境界非是二乘菩薩所知。上能束
散於下。下不能卷舒於上云云。此品列五行
名。説三不説二。何者天行是衆行衆聖之本
其意可見故遙指雜華。私謂以雜華中自始
之末偏圓菩薩事理行願因果義足不可卒備
不如指經以令因指往尋覩彼廣文不逾一
理。初住已上天之行故故名天行。行即天故
故名天行。爲天修行故名天行。因天行進故
名天行。遠指於天故名天行。有通有別思之
可知。病行前已現説道後自彰故不説二但
説於三。私云既不説二還成現品未有。若爾
應云結前起後。病無病相結前説常酬迦葉
請。説行因果起後不然。則云説四不説一也。
就文爲三。初雙標五一。次雙釋五一。後單結
五行。標中先標次第行爲四。一標人謂菩薩。
二標所縁法謂大涅槃。三列名即次第五行。
四結勸。謂治之即差不治不差。是故勸也。標
不次第行爲三。一標行名。謂復有一行。二標
不次第人。謂如來也。以如來因行即因人也。
三標不次第法。謂大乘大涅槃經。大乘即圓
因。涅槃即圓果。即因而果具足無缺。是爲一
行一切行。不結勸者。是人必差是故不勸。問
五一兩行倶縁涅槃是義云何。答同縁涅槃
立行有異。一縁涅槃次第立行從淺至深。一
縁涅槃即以涅槃爲行。於一一行無非涅槃。
而有偏圓。他不見此而作因果束散之説。謬
濫多矣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三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四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從迦葉云何菩薩下。第二雙釋文爲三。謂聖
梵嬰。初聖行爲二。初雙釋次不次行。次歎經。
初釋五一中。初釋聖行爲三。一雙釋戒行。二
雙釋定行。三雙釋慧行。初釋戒爲三。初雙釋
戒行。次雙釋戒果。三雙釋行名。初釋行中二。
先釋次第。次釋不次第。初釋次第戒行爲二。
一建心。二立行。建心爲二。一遇人縁。二遇法
縁。初人縁者。若從聲聞是遇瞻病者。若遇如
來是遇良醫。聞大涅槃是遇良藥。聞已生信。
建心欣厭。求無上道是槃若。有大正法是法
身正行是解脱。諸佛是佛寶。無上道是法寶。
大衆是僧寶。此中非無法縁從多爲名。名遇
人縁即建心也。次法縁者。復有方等。即是從
經卷中聞於三徳及三寶等。愛樂貪求即是
起欣。捨離所愛即是起厭。得法爲縁則能建
心是爲可治。既遇因縁欣厭分明動魔愁慮。
從是時菩薩即至僧坊去。是第二立行文爲
二。一受戒。二持戒。受文爲二。一處師。二受
如文。從既出家已是第二持戒文爲二。謂法
譬。譬中有二。先譬次合。初譬爲五。謂四重。
僧殘。偸蘭。波逸提。吉羅。合文爲六。第三篇
三十九十開作兩合云云。或可捨墮經宿懺提
對首懺爲此開二。羅刹有二解。一云譬外惡
知識。二云譬内顛倒心。具如止觀第四持戒
清淨中。從菩薩若能下。二明不次第戒文爲
四。一具枝本。二具事理。三具輕重。四具誓
願。初根本者。即是性重。前後眷屬者。是方便
後起。此二屬律儀戒。非諸惡覺。是防意地定
共戒也。護持正法念清淨戒。即道共戒。是二
屬攝善法戒。迴向大乘即攝衆生戒。性重爲
本派出諸戒。次從迦葉復有二種戒去是具
事理戒。前之枝本皆屬事攝凡人能行。正法
戒去與理相應聖人能持。三復二種去是具輕
重戒。前之事理皆名爲重。息世譏嫌去名之
爲輕。菩薩具持等無差別。疐子者舊云接音
博梨柹之類。觀師云此是蔕音。漢廣成侯名。
此又禮記云。爲士破瓜疐之直除疐而已。意
明諸子不得畜之。安黄木枕者二解。一云其
中空如鼓簧。二云。其木有文状如黄華。波羅
塞者。梁武云。是雙陸此起近代。牽道是夾食。
八道行成是塞戲。四從善男子菩薩去。是具
誓願初自願次願他。初自誓有十二。初一誓
内不起破戒心。次有六誓不受外施。三有五
誓不爲内根外塵所破。從菩薩護持下次願
與他共。文有十種護持。一種則通。清淨戒與
善法戒。攝善法攝。不缺不坼兩屬。遮禁邊律
儀攝。離過邊善法攝。後五取其廣運無閡皆
屬攝衆生也。不退者酒肆王宮不今戒退。隨
順者與理相應。畢竟者一切周足。波羅蜜者
彼此窮底。一持戒心具足一切諸戒。是名一
戒一切戒。戒爲法界攝一切法即圓戒行。次
從菩薩修治下。第二雙明戒果。若論報因應
招報果。近感人天勝報。若論習因招於習果
遠感常住法身。今不近不遠。以不動地爲果
者。舊有三釋。一云十地中第八是不動地。二
云初地眞解成就名不動地。三云約地經明
尸羅配二地。此言不動者即是二地。今明不
爾。前雙明次第不次第行如上分別。今合論
其果必取證道。證道同處。言同處者即是初
地。若單就次第三學明果則入理名住。住即
不動十住是戒果。住生功徳名爲行。行以自
在爲義。十行是定果。地能生載無所畏地即
是慧果。此次第意。若就圓明戒果者初住是
也。文意不單宜須合辨。正是初地證道處同
以明戒果於雙義便。至解釋中其義自顯。釋
文爲四標譬釋結。初標如文。次譬中云不動
等者。常故不動。樂故不墮。我故不退。淨故不
云云。問釋論云。八風不動隨藍風至碎如腐
草此復云何。今取尋常隨藍不動論取劫盡。
三菩薩下釋中三番。初番約三諦。若言色聲
香味者俗諦中善果。若言地獄等者是俗諦中
惡果。聲聞辟支佛者是眞諦中人。異見邪風
者是眞諦中法。生死善惡涅槃人法。皆不能
動不墮不退不散。即顯中道戒果之地常樂我
淨。次番約三障以顯三身。三毒是煩惱障。四
重謗法是業障。退戒還家是報障。報障去法
身顯。業障去應身顯。煩惱障去報身顯。若至
初地三身現前三障皆除。第三番約四徳。煩
惱魔不動即淨徳。不爲陰魔所墮即樂徳。不
爲天魔所退即我徳。不爲死魔所散即常徳。
初地具足常樂我淨爲戒果者於兩義便。四
善男子下是結戒聖行。善男子云何名聖行
下。是第三雙釋聖行名。文爲三。一標二釋三
結釋中爲三。一擧偏圓兩人彌顯雙釋。二別
擧定慧二法以成於戒。三總擧七財七覺法
釋聖人。聖人行聖法聖法成聖人故名聖行
若證道同者宜取初地戒定慧人七財七覺以
釋聖行名。第三結如文。復次善男子第二明
定聖行文爲二。初明次第定。二明圓定。初文
二。先明行次明果。開善釋定行作四念處觀。
諸師皆隨之。此義不然。凡有二謬違經妨義。
違經者文云作此觀已得四念處。四念處已
住堪忍地。若定聖行是四念處亦應次之入
堪忍地。若未得是堪忍地者何得是四念處
耶。妨義者。今明定行用四念處慧者。下明慧
行應用八定亦應戒行即是定行此失不小
。此中關十六特勝八背捨九想等法門。既
非根本皆有觀慧能知無常無我。我是衆惡
之本故偏明之。諸師見作無我之觀。謂是念
處實非念處。初文爲兩。一特勝。二背捨。初特
勝爲二。初明修次明證。初言修者。觀察是身
從頭至足。次言證又二。初正證相。次菩薩下
明。此證法與解倶發。初文云。其中唯有髮毛
爪齒三十六物。證此特勝發開身倉備見己
身内外中間。各有十二合三十六云云。腦者在
上胲者在足總擧上下。河西及招提並云是
桃核。腦中有骨如桃梅核。扁鵲方云。足指三
毛處名胲其中有脈。次從菩薩專念去是特
勝定中與解倶發不生味著。此中文略但推
無我具。論備須苦空無常。二從除去皮肉去
是八背捨觀。文爲二。一明修二明證。初云修
者。謂除却皮肉正是修相。次唯觀白骨下證
相亦二。初正是證相。次復作是念下證中之
解無有味著。即得斷除一切色欲。更増其證
下去更四重。云復作是念者。只是更縁證起
觀。初云除三欲者。復是證相。此似九想之證
而不見修文。是修背捨而證九想亦有其義
次觀青骨時見此大地去。復似勝處觀觀青
骨時是修相。見此大地去是證相。從菩薩作
是觀時復是修背捨相。眉間即出青黄等光
復是證相。見已即問去縁證作於内觀外觀。
若彼罵辱至誰受罵者即結内觀。若聞其罵
去即是外觀。從我若不忍去是結觀慧。所以
善識遮障長養定心。不起惡法之因。則無地
獄之果。從菩薩爾時去。是第二明定果。此中
明倶解脱人。所修定慧雙修故言作是觀已
得四念處。念處能斷結入位。位即堪忍地。文
有標有釋。舊云。第五地禪波羅蜜備是堪忍
地。今明不爾。若各就別圓別論定果已如前
釋。若圓別合論還是初地。忍貪欲至饑渇是
法忍。忍蚊虻至楚撻是生忍。身心苦惱是總
結。迦葉白佛下。第二明圓定行。他云是料簡
破戒應在戒行後。而在此説者解爲三。一云
出經者誤。二云欲會兩地令無異體。前名不
動此云堪忍。只是一地。三云直爾持戒未能見
機不得行殺。定能見機可爲毀戒事。此義不
然。此中正是明圓定意。問此文云未入不動
地時得破戒不。云何乃言是圓定耶。答若非
圓戒何得即毀而持。既持毀自在例定亦然。
即散而靜不起圓定而行於殺仍是圓定。戒既
可解即戒而定不復煩文。是故指此名圓定
行。問前明圓戒竟乃明戒果。今明定果竟方
明圓定何也。答前後不定彌顯圓定。文爲三
番問答。初番略。次番廣。第三文殊述事。事乖
理順不應得惡果報。問佛答如文。復次又有
聖行者。是第三明慧聖行文爲二。一明慧行。
二明慧果。就慧行文二。一釋慧行。二釋慧行
名。初釋慧行又兩。一釋次第慧。二釋圓慧。次
第慧爲三。一釋四諦慧。二釋二諦慧。三釋一
實慧。他云此是開合之義。畢竟空中説爲一
諦。次開一爲二。又開二爲四。亦得開四爲一
十六乃至無量。若合無量爲十六。合十六爲
四。二一合一入空。今明雖束散開合而名義
不同。對縁悉異大有所關今一往對三藏縁
説四諦慧。對通縁説二諦慧。對別縁説一實
諦慧。於對縁義顯。次第義亦成云云。舊或以
境爲四諦。或以智爲四諦。或苦集滅道皆是
境。對境説智智即是諦。境能發智令智無所
有。智能照境了境本無。境智相成故言四諦。
興皇云。言聖諦者只是佛性涅槃。非境非智
非漏非無漏非因非果非世出世故名聖諦。
若依諸師各執一見解文不當四諦義多那一
向解。今文列出三種四諦。若言苦者偪迫相
去。即有作四諦。若言解苦無苦而有眞諦去。
則是無生四聖諦。若從苦有無量相去。則是
無量四聖諦。此三種四諦悉是菩薩觀境。菩
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者。即是無作四諦慧。
能所合論備有四種。就初爲三。一略二廣三
結。略又六。初標列。二釋名。三釋用。四釋體。
五釋制立。六更廣體。初如文。次釋名者。以偪
迫釋苦。身是苦本衆苦所集故是偪迫。集能
生長只是因能生果。滅者寂滅相生死盡也。
道名大乘因運向果。若謂四諦是三藏義者
云何言道是大乘相。若一往將對三藏者。三
藏菩薩道最勝故亦名大乘。三釋用者。苦者
現相是明其用。苦是果報果報顯現。集是因
相因相微隱故言轉相。數人云。見著知微從
微至著即是轉相。世人苦者皆據現事不須
相續故言現相。集是業力用必相續兩心轉
變故言轉相。滅是除相者。除於所除即除苦
集。道是能除。復次苦有三相下四釋體。集是
二十五有者。數人云。習續不斷名之爲集。論
人云。招集爲集。此集能習續二十五有。能招
二十五有果。復次有漏下。五明制立。約有漏
無漏兩因果立此四諦。復次八相下。六更明
四諦相。即是廣體。言十力等爲道者。莊嚴云。
果地非道。道乃是因而言十力者因中分修
十力無畏。開善云。道通因果。果地以菩提爲
道。涅槃爲滅。更無異體義説爲二。從善男子
去。是第二廣明四諦。即爲四章。苦諦又三。一
略八苦。二廣八苦。三會通。初略者八苦自爲
八章。初生者初託識枝但有身根未具六根
即初託胎。至終者盡於一期故言至終。増長
者六包増長。出胎者生時也。種類者出胎之
後牙齒髮毛等老増長。滅壞者有二解。一云
老時年疾増長健相滅壞。一云從生至長是
増長。從長至老是滅壞。病苦應具四大。但言
三者地大轉動不如風火。是故略之雜病客病
即攝地大。死者福命有三句。一云但失財物身
命猶在是福盡。財物在而失命是命盡。倶盡
可解。初句不是死義云云。河西云。命者本應
千年止得百年。福盡故命亦隨亡。故言福盡
非命盡。命盡非福盡者。福業本長猶應未盡。
但爲命盡不復得住。故言命盡非福盡。倶盡
可解。私謂有二義故互盡不同。一由過去。二
因互別。二由費財殺害致福命現在互損不
同。放逸破戒而命根斷者。反此名不放逸。持
戒捨命者直名壞命。又解云。此非捨命直是
造罪。便名死屍。無復善根慧命也。謗法闡提
名爲放逸。破四重禁名爲破戒。五六七八如
文。夫八苦者前七有別體。後一總七無復別
體。今依經文以五陰盛。是其別體。善惡陰盛
即是苦體。方便陰盛則非苦體云云。次迦葉生
之根本下。第二廣明八苦文自爲八。初生苦
爲三。一明生爲苦本。二明生死相關。三明生
多過患。初明生苦爲七苦之本。又簡出一苦
六苦生亦是本。世間衆生下。第二生死相關。
有法有譬。法説中二。先明凡夫貪著。次明菩
薩厭離。譬中二。先譬次合。初譬中二。先作厭
離譬。次作貪著譬。初文爲四。一生可欣。二死
可惡。三生死相關。四明菩薩倶捨。初住復有
六。實無人間答。但是生境與菩薩觀智相研。
假爲賓主耳。女譬生果誑惑凡夫令生染愛
喩之如女。菩薩之智觀生初起故言入舍。端
正美麗爲物欣好纓絡者生果之處有多榮
華。主人譬菩薩撿責。女人答者譬生果對智。
次復於門外下。第二明死可惡往復有六。死
在生後故言門外。死果誑人故譬於女。醜陋
者死境壞果。使萬事鄙惡死生相違故言皴裂。
血氣已盡故言艾白。主人持刀有二解。冶城
云。精勤重厭譬之持刀。招提。以智慧爲刀。死
若不去修智斷之。三主人問言下。生死相關。
生在死前爲姊。死在生後爲妹。終不相離故
言共倶。還入問天去。菩薩檢生知與死倶。主
人即言下。第四明菩薩倶捨。文爲三。一倶捨。
二倶去。舊云。金心已還故言還其所止。三菩
薩喜慶是時二女下。第二爲貪著作譬。往復
有四。初明倶趣凡夫。凡夫乏善故言貧家。貧
人下第二凡夫貪愛。功徳天言下。第三生境
撿讓凡心。貧人答言下。第四凡心。應境既其
欣生所以受死。迦葉菩薩下合譬。先合菩薩
厭。後合凡夫貪。復次迦葉如婆羅門下。第三
明生之過患。凡五譬。初譬淺善。又四婆羅門
淨行。譬菩薩初欲修般若畢竟淨道。幻童解
行淺弱饑所偪者。三塗苦偪。糞中果者。苦無
常中有生天果。有智人下。二深行訶責童子。
聞已下三淺行懷愧。云非貪天樂爲欲於中
修道捨之。智者語言下。四菩薩勸捨。善男子
下合。但合後兩不合前。二復次下是第二譬。
有人譬佛。四衢譬四生初受身。器譬經教。盛
滿飯食譬佛説五戒十善招人天果。言而賣
者。以此化生。遠來譬從惡道中來。饑虚羸乏
譬重苦。問言者。實有此事不。食主答言譬佛
答。唯有一毒。不免無常即死滅也。更復重審。
若無常者如來何故令人修之故言何以賣
之。佛還答言深智令捨。愚淺凡夫一往接之。
三四兩譬可見。譬如險岸下。是第五譬。生死
果上有草覆。譬生死中有假名我及相續常。
多有甘露譬虚妄樂。深坑譬三塗。脚跌譬命
根斷。第二觀老第三觀病二文可解。然生定
在死前。病不必在老後。今文先老後病者。少
時病者猶有望差。老時若病催死則病如將
崩更折故在老後明病。文釋病苦而云身心安
隱者。解有二。一云只安隱是病如大庾小庾。
父子分別十年後得相見白日相慶。過夜即
死此安隱是病。第四觀死苦又二。先正觀死。
次夫死者下傷痛。初文者何等是死苦。若氣
未絶由生非死。若氣絶已不復覺苦。若受地
獄即是後身非關死苦。此事難知。例如責滅。
爲當未滅時是滅滅已時是滅進退難定。似
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云云。今只取將絶未絶名
爲死苦。至論菩薩未全免死。而言唯除菩薩
住於涅槃者。三解初名佛爲菩薩。二云金心
菩薩一轉成佛。三云初地菩薩雖未免生死。志
求涅槃不爲生死所亂。今明初解是應菩薩
此不會經。次金心一轉此正是死何故被除。
後解菩薩雖不爲所亂而不免死何故被除。
被除者。是圓教菩薩。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
槃。不可復滅。生死非生死亦非涅槃。生死尚
不能生死。生死何能生死。非生死如此菩薩
即是被除。不爲生死所害。文云。如金剛雨能
破一切。此雨復能破金剛不。若不能破利義
不成。若其被破堅義不成云云。死傷一切如金
剛雨。唯有菩薩不爲所傷復喩金剛。當知金
剛碎散不能傷磐峙金剛。則菩薩不爲死所
死。摩羅毒蛇者。河西云。黒蛇毒觸人衣即死。
餘人觸此衣亦死。阿竭多星者。此星八月出。
若有人得此星咒者能消其毒。次夫死者下。
有十句傷痛最爲可悲。若離即成二十句。於
險難處病其苦最重。無有資糧者謂之善法。
去處懸遠者其路無窮。而無伴侶者孤魂獨
逝無隨去者。於十二時常無休息。晝夜常行
無前無後故無邊際。如萬仞坑故言深邃。以
内昏故而外不照故無有燈明。死爲窮道衆
路地塞故言入無門戸。又云死亦不從六根
而入故無門戸。必有來處故言而有處所。當
時恍愡故。言雖無痛處。而良醫拱手故言不
可療治。賢聖所不能制。故言往無遮止。到不
得脱。初死儼然。非是刑害。故言無所破壞。而
親友悲泣故言見者愁毒。更非虎狼禽獸所
啖。故言非是惡色。無有不畏死者。故言令人
怖畏。此即陰身之後。故言敷在身邊。而不測
其好惡。故言不自覺知。若依此義命絶中陰
是爲死苦。第五觀愛別離苦。從離縁生即是
壞苦。若論壞苦因中説果。即指樂受爲體。今
亦如是。即指恩愛是別離苦。文中明捨所愛
身者。若命斷時爲死苦者己屬前世。今取離
所愛身及所愛親屬并依報等。是愛別苦。釋
論云。離他人易。離親屬難。離親屬易。離父母
難。離父母易。離己身難。離己身易。離己心
難。頂生者是濕生。實論人在天邊猶如乞兒
在於王側。云何而言二王相似。然頂生是應
故得類天。若實報者是則不及。天王壽長故
眴疏。人王壽短故眴數。金輪至重餘不能升。
王以徳力應重則輕。髦尾者古人讀此爲&T061357;
尾不然。短者單作毛。長者髟下作類。如呼多
技人爲髦士取其徳長。劉孝標稱任昉爲海
内髦傑。即是此字。昔魏王珠照十二車。況頂
生珠寧不照一由旬。此言大如車轂。又經云。
衣帶中者在其徳力不在大小。寶女者能生
千子乃名寶女。法顯傳云。王妃生肉如瓜。有
&T027464;。一&T027464;一子者是。釋論云。劬嬪是寶女不
孕。二文既異如何會通。此各爲時所重云云
第六觀冤憎會苦。既從合會縁生。生即是苦
前境偪心。心領境偪憂惱故名冤憎會苦。第
七觀求不得苦。還約前愛離冤會。於愛求會
而離。於冤近離而會。二求不遂即是求不得
苦。第八總結。上七苦即是五盛陰苦。已如前
釋。定有別體云云。爾時迦葉下。第三會通苦
諦者。昔阿含等經皆言三受中有樂受。今言
五陰皆苦都無樂義今昔義乖。開善分此中
四番問答爲四章。觀師分爲二。後三番子章
只是作難。今先問次答。就初問爲三。一總非。
二作五難。三結。初領旨仰非。何以故下作難。
初第一與第四問同據樂縁。第二問別據樂
體。第三與第五問同據樂因。初據樂縁者。佛
昔於阿含告釋摩男云。色若定苦不應求色。
色若定樂不應厭色。但今單難無樂不應求
色。若求紅黄當知有樂。今日何縁全言無樂。
今具擧六根對於六塵以爲樂縁。如佛説偈
下。是第五重據樂因與第三同。擧樂因而復
異者。前擧善爲樂因只言世間之善。今具擧
聲聞菩薩出世之善名爲樂因。就五偈爲四。
初兩偈明聲聞之善爲樂因。次一偈明菩薩之
善爲樂因。三一偈重結小乘。四一偈重結大
乘。明菩薩畢竟不得同佛畢竟。乃是分畢竟。
世尊如諸經下三結非。諸經即指昔教如佛
今説故指此教無樂唯苦。佛告迦葉下。第二
如來答大分爲二。初歎其所問。次善男子一
切衆生下正答。答又二。初總答。後別答。總答
中二。初答。後論義。初文者。昔隨他意以下苦
爲樂。今隨自意。故一切皆苦。前迦葉作五難
相次而來。世尊一答五難玄解。今昔兩説不
復相違。實非是樂謬情所計横生樂想。迦葉
白佛下。第二論義。還難佛解下苦之義。又爲
兩。初正難。後領解。就初爲三。一謬領難。二
顛倒難。三據事難。謬難者佛意以輕爲下苦。
難意以重爲下苦。故成謬領難。迦葉列八苦
皆爲三品。下受三塗。中人上天。若下苦有樂
者三塗之中應有樂相。若復有人下。次倒難。
若下苦生樂想者。亦應下樂生於苦想。何者
下樂且就世間歌姫舞女爲上樂。中庸之歡
爲下樂。於此下樂應生苦想。就其謬領作此
謬。並世尊若下苦中下。三據事難。如人受千
罰。初受一鞭應生樂耶。佛告下答又二。初且
然問後正答然其第三一罰之意。明實於下
苦而生樂想。若得免多罰於一罰甘受亦以
爲樂。從以是義故下正答。但答其第三據事
難時。前謬領倒難自然懸去。我實不云下是
重苦。下是輕苦。汝何謬領故不答。並亦不然。
其下樂而生苦想故不須答。正答第三。應受
千罰初得一下即聞放脱寧非下苦生樂想
耶。如人應刑聞百鞭放亦是於下苦中而生
樂想云云。次番領解。先領後述。或謂此文是一
難。謂言此人不於一罰而生樂想。但於脱
多生樂想耳。此是得意領解不名爲難。佛述
言實不虚者隨情之説。昔云有樂此是隨情。
今言無者道理如然。迦葉有三受三苦下。第
二別答五難。但有三文。第一答前第二樂體
之問。第二答前第三第五樂因兩問。第三答
第一第四樂縁之問。此初答前第二樂體問
者。又三。第一出兩教。第二點三受。第三結虚
實。此初先出兩教。一三受教。二三苦教可見。
善男子苦受下。是第二點三受者。但昔教亦
點三受。謂苦苦點苦受。壞苦點樂受。行苦點
捨受。此乃小乘之教其義未極。止是單點即
成論人所用。今此極教則複點此初苦受具三
苦。苦苦者心縁苦境苦境偪心。心境合擧故
是苦苦。樂不長有暫時而住。樂縁既謝即是
壞苦。無常所侵即是行苦。餘二受各二苦。或
云各一苦。故文云二。今解不然前既複點。今
云何單用壞苦點樂受。用行苦點捨受。故知一
受具二苦。樂受亦具壞行兩苦。捨受亦具壞
行二苦。樂擧體可壞即壞苦。而復有無常所
切復具行苦。捨受亦二捨必離壞故是壞苦。
而復未免無常是行苦。但此二苦不須境偪
故無苦苦。善男子以是因縁下。第三結虚實。
又二。一結昔説妄樂非實。爲凡夫言樂。菩薩
不爾皆苦。文云。生死之中實有樂受。文復云。
生死之中實無有樂者皆是隨情之所妄計。
梁三藏師計生死有樂無樂。並皆爭論如前
。善男子生死之中下。二結今説實苦可尋。
迦葉白佛下。第二答前第三第五據因之難。
又二此初迦葉重牒問以求答。或謂別是新
難。今則不然。還是牒前偈中世出世善之問。
更飾其詞非別問也。佛答意者。我説善能感
樂遠得菩提之樂。不言生死中樂。初言菩提
根本即是佛果生因。又言長養菩提即是佛
果了因。舊云一向不得有於生因。今謂有因
縁亦得説之。善男子譬如世間下。第三答第
一第四據樂縁問。又二。先正答。次擧解惑結
正答又兩。先明爲樂縁。後明爲苦縁。縁既不
定故無樂也。後出諸珍寶等並皆是苦。且擧
一事如多畜寶初謂是樂。爲之失命復是極苦。
善男子下。第二擧解惑結又三。初結菩薩解
苦。次結二乘不解故隨情爲説。三重擧菩薩
結也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四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五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聖行品中
起卷廣明集諦。文爲三。初明集諦。次會通。三
料簡。初又三。一標名。二釋體。三明是非。初
標名二。先牒章門。次釋云集因能得陰果。故
言是陰因縁。所謂集者下。二釋體。昔教以業
煩惱爲集。煩惱之中具足十使。今但言煩
惱不明於業本是煩惱煩惱潤業。於煩惱中
偏説貪愛。愛是繋地之惑潤業故生。華嚴
云。無業無煩惱苦諦無所住。無明無所行平
等行世間。又十二縁不生不滅是爲平等。乃
名集諦。若十二因縁生滅是集非諦。此中有
七番。一明集因。於果已起即是五陰成辨於
愛。還愛此有是愛陰身。次愛有二種下。是明
二種愛。己身是我。所須是所。三二種愛欲得
已得。四即三界愛。五三種謂業因縁愛。以報
因故感此苦果。如鴿雀多欲皆先業果。次言
煩惱因縁愛者。以習因故生愛可解。次苦因
縁愛。爲脱重苦於輕苦生愛。如畏死苦而苦
治令差。然針炙實苦因此得差即便生愛。六
復有四愛即是四事。七復有五種愛即是五
陰。善男子愛有二種下。第三明是非。若不善
愛則是集。若善愛則非集。其中復三番料簡。
初將聖對凡簡。次擧菩薩對二乘簡。三諦非
諦簡。故云凡夫愛名爲集不名爲諦。菩薩愛
者名爲實諦不名爲集。菩薩愛者名爲實諦
不名集者。取其解智故名爲諦。凡夫不爾。故
但名集。若例此義俗亦非諦。若望解了則得
名諦。若復隨情則稱於俗。迦葉白佛下。第二
會通。昔説業惑爲集。今云何獨説愛爲苦因。
先問次答。問中先引四經。次正結難。初引經
中言六觸者。即是六識取塵而有觸對。此亦
是集縁此識心得來世果。如四識住處爲五盛
陰今以何義下正結難。次佛答中又二。先歎
其問。次正答初如文。次正答中意云。昔教今
教。兩不相違。是故今日説愛是陰界本。就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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