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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 (No. 1767_ 灌頂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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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四趣。當知所得功徳超度有流。是佛境界
二乘不知。今皆不然。聞經得解自是生解功
徳。何關歎於聞經功徳。此不相應但持五戒
五戒小善尚不墮惡況復修行。夫大涅槃是
深廣極勝第一寂靜具足之名。信此爲受不
忘爲持。如此聞名自不墮惡不俟深解。二白
佛去是問爲二。一問名功徳。二問持功徳。向
聞勸持及以聞名既猶未了。是故更問三佛
答其二。問即爲兩章。答名爲三。初判名。次明
七善。三明七譬。初文可見。次七善者。舊釋
序正流通爲初中後善。招提云萬徳是初善。
萬善是中善。萬果爲後善。果與善殊此不可
用。經約行施是初善。持戒爲中善。得報爲後
云云。三七譬者。他解六譬釋大。後一譬釋
般涅槃。今觀文初譬釋大。後六譬釋般涅槃。
然通釋名不分別也。問此中以常釋大應以
大釋常便爲不異。答一往名異其意則同。以
非常非無常故常。非小非大故大。故互相釋。
降伏諸結者。即煩惱魔魔性者天魔。放捨身
命者即陰死兩魔。餘五譬可見。最後譬中云
八味者以譬四徳。開常出恒。不爲縁生故常。
不爲縁滅故恒。開樂出安。外無能壞爲安。内
無所受爲樂。無垢與清涼同皆是淨。不老不
死同皆是我。問云何是酥之八味。有人用八
功徳水爲答此不爾。水乳體別本不相關云云
耎輕屬觸。不臭是香。飮時無苦調適是功能。
云何併之而作味釋。有人以六味爲答此亦
不然。苦辛鹹酢酥中永無。對義不便數又不
足。今謂乳酪時淡其味不足。醍醐時濃味已
純一。酥居季孟之間兼備衆味可得爲譬。酥
有生熟去酪近即酪漿二味。乳是其本即五
味也。就甜淡膩即爲八味。二善男子下答奉
持問。上答名則廣。今答持何略。既廣達名字。
受持功徳亦復不少故不多説。白佛下領解
也。初領名後領持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八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九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四相品上
四者數也。相者如經以四種相開示分別。大
般涅槃顯然可見從此立名。前諸問答皆含
三徳義略不彰。此品答其願佛開微密廣爲
衆生説之問。明四相解般若明三密解法身
明百句解解脱。今解般若從此當名故言四
相。問願佛開微密。又云演説於祕密。開演云
何。舊釋云昔説法身般若無解脱。今開涅槃
具足三徳。此但解開未明於説。開善云。四相
答開密。現病答説密。此示兩文未判其異。
興皇云。竪論是開横論是説。昔以無常覆常
今以常覆無常。更互相覆今昔兩覆。迦葉請
開佛明今昔兩説是涅槃二用方便。同顯非
常非無常。復次昔三點無常。今開是常。昔教
直言自正正他是爲四相。今開爲般若。昔
直言此身納妃生子。今開是法身。昔説有爲
解脱。即是智上意地能縁。今開爲解脱此三
皆常。並是涅槃方便。此即竪明開微密相。若
横釋者昔欲説常而不得説爲於邪常。今始
説常二用具足。下文云昔説有餘江河迴曲。
今説無餘河不迴曲。今昔相成共顯一道。此
即横説微密相也。是義不然。常無常亦常亦
無常非常。非無常。此之四句皆覆正理。故釋
論云般若波羅蜜四邊不可取邪見火燒故。
又是四句皆方便門譬王密語智臣能解。又
此四句對治四執。又此四句皆是正理故云
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若爾悉皆相覆那
獨言常與無常更互相覆不言餘二。論其方
便那獨言常與無常獨是二用兩非方便耶。
論其開密那獨言開非常非無常不開三句。
偏僻自壞其間並決可自思之。今明四句悉
互相覆通是祕密。四句互治通是方便。四句
即理皆得開祕皆名涅槃。如是悟解名開祕
密。如是敷演名説祕密。更以四句重分別之。
自有開非説。説非開。亦開亦説。非開非説。就
自行爲開教他爲説。自他雙明則亦開亦説。
不自不他則不開不説。今之四句該括凡聖
不獨在佛。又一一句各論開説。自行顯理名
開。自説己證名説。説中二者分別法相名開。
如分涅槃以爲四相。名開祕密通塗廣演名
説。興皇只是此之一句自行化他有。二者。令
他同己所得名開。己法授他名説。不自不他
亦爲二者至無至處名開。常無所宣名説。如
是分別開祕説祕。差別之相亦無差別。舊云
此品明三密不明三徳。亦云此品明三徳不
明三密。又云只明三密即開三徳。開口密是
般若。開身密是法身。開意密是解脱。三據不
同而爲三章。今家用此三章消文。然呼爲三
密亦互相有。而從多判以爲三密。約四相廣
開般若。一則破偏二則顯圓。何者昔説般若
無相離相。今明般若即相無相。只般若是四
相。只四相是般若即相無相。不求無相。顯圓
者開於涅槃以爲四相。涅槃寂滅尚無涅槃
而四相無缺。雖開四相四相一相即大涅槃。
從涅槃開四即俗諦。四相即一相是眞諦。一
相即四故非一。四相即一故非四。非一非四
名大涅槃。不並不別不縱不横方顯圓意。約
十界身開法身者。亦破偏顯圓。昔説法身無
我。今用無我而我我即無我。例如般若云云
約百句開解脱者。亦破偏顯圓。昔離百非絶
四句名爲解脱。今解脱即百句。百句即解脱。
解脱即非。非即解脱。例如前説云云。就口密
爲二。先正明口密。次兼明身意二密。初正明
口密中文爲二。初明四相。次料簡涅槃。初又
二。一明一相四相。次明四相一相。初爲三。初
標次列三解釋。文自爲四。然自正與善解是
自行。正他與答問是化他。就自行中有化他
意。從多則自行攝化他亦爾。就口密中通有
身意而多屬口身意亦爾。標大涅槃一也。開
示分別四也。就自正爲二。初明佛自正。次譬
比丘自正。初云若佛如來者即是正人。見者
正智。諸因縁者正縁。於境而有所説即是正
教。明正人中擧二號者。佛是正覺如來與佛
其義不異。此之二號自正。義便故言若佛如
來。又復見者是用。佛眼照因縁境。實相非
因故非自。亦不在縁故非他。不共不無因了
達實相名之爲見。以見正故所説亦正。次譬
比丘者。佛境難解。擧淺況深而令易了。又爲
三。一見火。二誓。三結。見火聚者。火從縁生。
推此火聚。火爲自生。爲從薪生。爲薪火生。爲
離薪火生。若火滅時爲至東方南西北方耶。
生無所從滅無所至。火聚因縁四不可取。邪
見所燒觀身亦然。不有不無不亦有無。不非
有無悉不可得。是名正見。次便作是言下因
見立誓。我寧抱是熾然火聚終不邪見。若有
若無乃至非有非無。亦不邪説十二部經佛
僧三寶。抱火燒身誓不邪見。利刀割舌誓不
邪説。若聞他説亦不信受。明自正見不爲邪
動。於此説者復生憐憫。明其自誓不爲邪行
之所滅沒。比丘正見及以正説。尚復如此況
復諸佛。三應如是下如觀火聚破身見定執
結成自正。舊有問云汝開涅槃以爲四相。自
正正他而爲兩相。亦應開一寶以爲三寶。自
覺覺他應爲二寶。寶不開二自正正他豈爲
兩相。觀師答云。教門不同何得盡例爲縁異
説。今若例之自覺覺他同就佛智。但是一寶
自正正他。約自他相他相非自不得爲一。自
覺覺他智唯佛智不得爲兩云云。就正他文爲
四。初以歡喜正他二以無我正他。三以常樂
正他。四以第一義正他。初文者知而故問。令
汝歡喜豈非世界。以無我無常調伏賢聖。令
生善根豈非爲人。出世常樂破世無常豈非
對治。若欲遠行寶付善子即第一義。尋文會
義理甚分明。夫乳養嬰兒止可含酥。若耎強
食食倶不可。正他亦爾從微之著漸而正之。
女人能生譬慈是善本。嬰兒譬初信。始生
乳養譬聞法自資。含酥譬賛歎歡喜。賛歎逸
美益更成病。故云多含兒酥將無夭壽。酥尚
莫多況強耎食。喜逸妨道況生善與對治故。
須籌量含酥譬世界故文云如來實説令我歡
喜。又女人心疑含酥太多不得聽法。佛爲解
釋令得專心是正他相。又嬰兒稍大節乳與
食此譬勸進生諸功徳即爲人也。文云亦説
無常苦空無我。又兒長大能自行來硬食尚
消況復耎乳。譬功徳稍著堪可切磋彈斥對
治故。文云出世三味破世三味。又兒長大委
業示寶。此譬生善破惡已周歸宗會極入第
一義故。文云應以寶藏付於善子。推此經文
須作四悉就歡喜正他文爲五。一女人默念。
二如來故問。三女人歎佛。四請法多少。五結
其歡喜。舊四釋。一云正説法時此女人來。二
云不爾佛於爾時已年八十呼女爲姊。豈有
老姊乳養嬰兒。蓋引昔事。三云佛化爲女例
如化童。四云都無此女假設寓言。從世尊如
是去是生善正他舊用此語以合上譬。又云
女人稱佛以爲世尊。或云是佛自稱世尊。今
將此文成前起後。若消不消即是成前。説無
常等即是起後。文爲三。初成前歡喜。次亦説
下正是生善。三若佛下料簡不堪對治云云。復
告女人去。是對治正他文爲二。先牒不堪次
明對治。以出世三味對破世三味。然鹹酢苦
是凡夫報味。無常苦無我是賢聖道味。凡聖
合稱爲世間三昧。甜辛淡亦是凡夫報味。常
樂我是出世道味。合稱出世三昧。此別有意
云云。復告女人去。是第一義正他文爲二。初
以三悉即是惡子不付寶藏。後第一義名爲善
子即付寶藏。不付聲聞故不以眞諦爲第一
義。又取聲聞爲生善者既非獨大乘此乃小
大通共以爲四悉。當知是家則爲有佛者。佛
是常義又是覺義。覺即解義。此人解常故其
家有佛。三者能隨問答文爲二。一正釋能問
答。二唱斷肉。初文佛擧無方之問。須作無方
之答。但約一施爲端餘事例爾。若不施名施
應不持戒名尸乃至不智名般若云云。答有五
句。例爲兩釋一初不知彼不食魚肉。以魚肉
施彼既不受。於我無損而成大施。二云先知
不食欲顯彼徳。故以施之於我無損於彼著
名。又見作福隨喜不障亦是大施。又見苦者
方便解之不損一毫而名大施。迦葉白佛下。
二立斷肉制有六番問答。初番唱斷肉有師十
義釋應斷肉。一云皆有佛性盡應作佛。二云
諸佛菩薩變化無方。三云眷屬輪迴。四云同
四大五陰。五云精血不淨。六云恕己不能而
欲啖他。七云本自無怨横加酷害。八乖菩薩
化道。九食少罪多。既不斷肉望十方有分。十
怨對無窮。若殺一生五百生償故不應食。如
食子肉者。父子同體天然之慈垂涙而咽無耽
味心。一云有其昔事。昔國王在路饑。食子
肉以度險道。二云子捨身肉供養父母。三云
擧譬如食子肉。四云非但食肉如子肉想。凡
受施時及果菜等皆他命分如子肉想云云。第
二云斷大慈種有三解。一云佛是大慈。二云
初地是大慈。三云性地是大慈。大慈必藉小
慈爲種。若食肉者則無小慈故言斷種。又云
只衆生是大慈種定應作佛。華嚴名諸衆生
以爲佛子。食之即是斷。佛種也。第三云三種
淨肉即是不見聞疑有二解。一云不見爲我
殺不聞疑亦爾。二云若不見不聞但令是殺
不問爲我不爲我。若是不疑須云爲我。第四
番明十種不淨肉者。下梵行云。人蛇象馬猪
狗鷄狐獅子獼猴。獼猴似人。蛇似龍象。馬是
濟國之寶。猪狗狐是鄙惡之畜。獅子是獸王。
人是己類。九種清淨者。即是見聞疑。各有前
後方便及以根本云云。第五番明美食若隨他
語言是美食。若隨自意不言是美。第六番云。
五種牛味乃至金銀盂器悉不應受。佛答爲
八。一訶不應同尼犍裸形自餓饕餮若過若
不及也。此中應自斟酌。如寶物者。起重貪心
尚不應畜。如五味者。非正身分故聽受之。豈
如尼犍一向制之。二明須識如來開三遮十
之意。那得同彼外道見乎。以爲衆生不可頓
斷。先斷三種相三種外故。次斷十種次斷十
種之外。斷貪想故一切悉斷。三頓制諸弟子
悉斷一切肉者。對昔唱今而菩薩戒中久制
輕垢之罪。爲度衆生雖現食肉而實不食。四
明食肉怨嫌長遠化道不行與衆生隔絶云云
五明執小乘食肉謗大頓斷起惡爭論。六明
食肉多起惡事。七除饑年汚器。八結制悉如
文。云何善解因縁義即第四相。若通論者預
是經論皆是假名因縁之教。若別論者三藏
事相是因縁教。今文偏指戒律者。如欲制戒
先須縁起。次明戒體。後廣出相故名爲因縁。
餘兩藏少不如此多故不別指。就文爲二番
問答。初假設四問。一問何不頓説。二問墮。三
問律。四問木叉。先一是總。後三是別。如來何
故不爲弟子頓説五篇七聚令其修行待其有
犯方始制耶。波斯匿者此翻和悦。王多仁慈
若不醉時恒懷愛念。若得酒時應死判生
。佛在其國欲制盜戒問王。國法盜幾入重。
王答五錢。佛依國法有事制立多問於王。今
標國主意在於此。深妙義者何不頓説篇聚
戒律。戒是大乘常樂我淨故言深妙。第二問
墮而不問戒與毘尼誦者義得相兼。木叉名
解脱毘尼名滅。只滅兼解脱。問木叉兼得毘
尼。律有二義。一詮量輕重。二者遮制。今取遮
制邊兼得戒義。戒是遮止律攝。誦者書之在
文爲律。闇諷在口爲誦。一體而有兩名。佛答
四問更重答木叉。舊用此爲五問云云。就答中
不次第。初答木叉次答墮。三重答木叉。四答
律。五答總問。初答木叉者知足淨命是其義
也。次答墮者墮通輕重。若犯五篇則墮四趣
墮義則通。又復墮者偏在犯重云云。又墮者長
養此偏在輕。輕墮二塗重在地獄。波羅提下
三重答木叉。律者下四答律。初一句直順入
三藏。入戒威儀即毘尼藏。深經即修多羅藏。
善義即毘曇藏。十誦唯九十。彌沙塞九十二。
一尼不病不得往説法。二迴僧物向己。今言
九十一者復是教門廣略。五或復有人破一
切戒去。是答總問。何不頓説所以不得頓制
五篇者恐人屏破。若頓制五者恐人不敢持。
所以漸漸從輕至重。具足者具一切惡。盡一
切相者一切善也。無有因縁者無復佛法因
縁。亦是撥無因縁。爾時有善男子去。第二番
假設問如來何不預説文爲二。先問何不預
説。次問將欲陷墜在文可尋。佛答爲二。先答
陷墜之譏。後答不先之意。於中有譬有合。初
譬中作輪王譬。又有三意。初説十善譬頓教。
次行惡者漸斷譬漸教。三行聖王之法。即捨
位出家譬會漸歸頓。合文亦爾。於中二。先正
合。次擧輪。寶明開合意。初雖有所説合頓意
也。要因比丘合漸意。乃見如來法身合會頓
意。次擧輪寶譬三寶不可思議者。顯如來頓
漸開合。若先説不説皆非衆生所能圖度故
不可思議。從復次自正去。是第二明四相一
相。前分別顯示大般涅槃故明一相四相。今
明是一一相即大涅槃等無有異故明四相一
相。若定一四豈得一四。故知非一非四得説
一四。他以異體一體三寶爲例。今明不爾異
體三寶是小乘非此流例。一四四一皆大乘
意。一體三寶三寶一體可得類之。亦如上文
總稱涅槃別稱三徳云云。就文爲二。初正明四
一。後反質釋疑。初正明者證名自正。常破無
常是正他。因問廣衍爲答問。分別三點爲因
縁名異體同更非別法故是一相。上文以法身
爲別涅槃是總。今以涅槃爲別祕藏爲總。是
故不同。然顯名法身隱名爲藏。或時爲總或
時爲別。解脱與般若既等無有異例亦應然。
次反質中有疑有質有答有通可尋。問四相
一相是四悉不。答義理應通觀其文相亦可
例作大般涅槃即第一義。爲聲聞説常是對
治。因問廣説即爲人。三點而成即世界云云
佛告迦葉去。第二料簡若涅槃即四相等無
有異。何故料簡涅槃不料簡四相。四相名異
於昔涅槃名與前同。昔滅因縛無依無正名
爲涅槃。故滅煩惱已無別涅槃。今涅槃滅煩
惱已有常住法。昔涅槃滅諸有。今涅槃有妙
有。昔涅槃無有依報。今涅槃有所師法。昔涅
槃無正報。今涅槃有如來。若不料簡無以取
異。文爲四。一佛料簡。二迦葉論義。三領解。
四述成。初佛料簡爲二。先假作五難。一明滅
惑。二明滅有。三明滅依。四明滅正。五通滅
有。皆引昔教悉據佛意可尋。次若有人作如
是難去。是佛作答爲三初訶次答三結異。初
訶有通別。通訶是邪以偏難圓故言邪難。次
迦葉下別訶迦葉不應者不應名同混令無常
故言不應憶想。次答爲三。初答滅惑滅依兩
問。文云滅煩惱者。者謂主者既無煩惱主者
依報則無所屬故不名物。若依昔義指此無
物以爲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何以故下
即明所得畢竟是淨寂靜是樂無上是我常如
文。今之涅槃所離所得與昔爲異。次從滅盡
諸相去。是答滅有滅正兩問。相即是有兼於
正報。若依昔義滅有滅果即是涅槃。若依今
義只是所離。無遺餘去明所得無有遺餘是
樂。鮮白是淨。常住是常。不退是我云云。三從
言星流者答第五通問。星流即煩惱。滅有餘
涅槃。散已尋滅不在五趣無餘涅槃。若依昔
義即名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皆是常住
無有變易。即是所得與昔不同。三復次迦葉
去。結定其異。昔涅槃中無正報人。今涅槃中
有於諸佛。昔涅槃中無有依報。今涅槃中有
法爲師。昔涅槃中無有諸有。今涅槃中而有
妙有所謂恭敬。昔涅槃滅煩惱已無復有法。
今涅槃中有常住法。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此
仍略語若具言之。以法樂我淨故佛亦復然
。次迦葉復白去。論義兩番問答初番中先
問次答。初問中文有二。似作三難似約煩惱
業有。初云煩惱火滅如來亦滅者。由煩惱故
是故有人。煩惱既滅何得有人而言如來常
在不變。次意言迸鐵赤滅莫知所至。良以業
運業滅則不能有至。云何而言常樂我淨。下
文云鐵熱赤色滅已則無復有。良以惑業故
得有有煩惱業滅那得妙有。次佛答言鐵是
凡夫如來不爾。今明凡夫二義。外道世智斷
惑還更得生即是凡夫無常。二乘斷通惑已
復生別惑。亦是凡夫無常。如來不爾。不同二
邊是故名常云云。迦葉復言去是第二問答。此
問還躡前兩意先問次答。初問中意者。凡夫
滅惑還更得生故是無常。如來既滅亦應還
生猶是無常。次佛答中二。初彈非次轉譬。初
彈不應。何者佛非兩凡。久盡通別。豈生煩惱
故言不應。次轉譬答。凡夫體熱如鐵難融。佛
智猛盛如火然木滅已有灰。滅煩惱已則有
涅槃。壞衣斬首破缾物謝於前名生於後。煩
惱滅已獲得涅槃不同汝問。三迦葉下領解
如文。四述成者。後宮是統化之境譬閻浮提。
後園是賞翫之所譬常樂我淨云云。迦葉復問
我已度去。是第二廣開身密六道殊形爲遮。
皆聖所作餘人不能。今皆開顯法身之密。前
開般若爲四相合四相爲涅槃。涅槃即是法
身解脱。此以一周開口密已今更開法身出
種種身。合種種身只是涅槃般若解脱。他謂
一物覆一物開一物顯一物隱。故各開各顯
永不相關理豈然乎。只覆於開只開於覆。成
論人謂此是權巧於凡不解。今明若此不解
餘何可解。地人云是法界用。今明豈離體而
有用。他明巨細相容是聖人之術事。今明何
有一術而非因縁。因縁即空即假即中。唯應
度者乃能見之寧非因縁。因縁妙慧能以一
塵。容於無量無量容一塵。延促過現引擲此
彼自在無閡。莊周達體化爲蝴蝶。又識己夢
往至天涯昏恍尚然況復至徳者哉。就文爲
二。初開身密次論義。初開密爲兩。一問二答。
問爲四。一領旨二正難三結問四請答。初如
文。次難者耶輸此言名聞。羅睺此言宮生
。三四如文。答爲三。初總非次誡聽三正答。
初如文。次是大涅槃下誡聽。若有菩薩去是
正答。正答又二。初通擧菩薩住大涅槃有八。
復次後別擧釋迦。初文又二。初七復次正釋。
後一總結。初中舊解菩薩住大涅槃爲三。一
云是佛應爲菩薩示作因人爲能住果故言住
大涅槃。二云不爾若是佛者還是佛在涅槃
何謂菩薩住涅槃。住者有二種。一信住二眞
住。既是因人但是信住。有人難此兩解若其
是佛應爲菩薩。此還是佛住於涅槃非關菩
薩。若是信住何能作於如是大事。夫涅槃體
迥出因果雖非因果而能因果。若將因人來
望涅槃云涅槃是因因人住故。若將果人來
望涅槃云涅槃是果果人住故。例如正性非
因非果而果而因云云。今明圓菩薩從初發心
常觀涅槃行道。故上文云一切衆生皆悉安
住祕密藏中。圓教菩薩何以不能住大涅槃。
所以明菩薩者擧因以顯果。因尚若此何況
於果此義自成。何故言佛應作菩薩復何故
云菩薩不能作諸變現。下文云菩薩住大涅
槃修種種行何意不能住大涅槃種種神變。
故不用彼解此。七復次並從少至多初直擧
一須彌八芥乃至十方入塵。展轉相望彌顯
不可思議之妙。次總結可知善男子我已久
住去。次別擧釋迦文爲三。一略明化道之法。
二廣辨方便之處。三總結。初如文。次於此三
千去廣辨方便之處。又爲三。初總明三千施
化。二別明閻浮施化。三總結諸方便。就別約
閻浮又爲四。一此生應現。二明餘生。三重明
此生。四重辨餘生云云。初此生中言摩耶者。
賢劫經翻極妙。瑞應翻曰妙。又翻大智母。十
方各行七歩者。河西云象王初生即行七歩。
如來示同象王行故。冶城云示過六道故行七
歩。大善權經云。各行七歩應七覺分覺未覺
故。南方言作上福田者。河西云梵本以南方
爲右右是便手。明佛法以淨戒爲便故爲上
福田。開善云南是陽方能生萬物故言福田。
西方示七歩者。河西云西方是後故曰生盡
爲最後身。開善云西是秋方謂言死地。北方
者河西云梵本言勝故云已度生死。東方是
諸方之首生長爲義。從我於閻浮提示現出
家是第二辨餘生。若依一方示現出家即生
成佛。今言四果故是餘生。又蓋由衆生感見
不同。若作今生者亦有此事。二乘之人咸言
如來是阿羅漢。釋論云聲聞法中阿羅漢地
名爲佛地云云。爲欲度脱去即是第三重辨。
此生成佛之事。輸頭檀亦云閲頭檀。此云白
淨。亦云淨飯云云。瞿曇者。善見婆沙翻爲滅
惡。阿含云純淑。我又示現去。第四重辨。餘
云云。迦葉復言去。第二論義。有兩問答。此
中論義牒前燈滅譬。滅已永不復生。何得無
方楞嚴示現。將前意難後義答文爲三。初訶
其問。二擧譬答。三反責迦葉奉答因以爲難
佛答。文四。一訶問。二定宗。三會譬。四料簡。
初二如文。三會燈滅云是羅漢涅槃永滅不
生。如來涅槃滅而不滅無生而生云云。若更
下四料簡中云那含不受生者。一云不受欲
界生。大乘那含不受二邊生也
  四相品下
從此卷初是第三開意密明解脱徳。文爲二。
初明開密次明解脱。他解開意密。興皇云開
身密未盡。今明通開三業之密。文云如來之
言開發顯露豈非開口密。如來心無慳吝豈
非開意密。如來法身具足無缺豈非開身密。
經有通文不須偏説。何者佛示凡像説半字
法隨他所宜。方便三業覆眞三業愚者不了
名之爲藏。今開方便即是眞實。智者了達無
所祕藏是約三業開密。又約四句開密。謂他
開佛密。佛開他密。佛開佛密。他開他密。他開
佛密者品初迦葉云佛法不爾。咸令衆生悉
得知見。知即開意密。見即開身口兩密云云
佛開他密者。示諸衆生諸覺寶藏顯發額珠
置祕藏中是開他密。佛開佛密者。我從得道
常説般若法身解脱。我今此身及諸色像即
是法身。若子長大有堪任力。如來則無慳吝
之心。是佛開佛密義也。他開他密者。如徳王
云。我解一句半句。以解一句至半句故見少
佛性。如佛所説我亦當得入大涅槃云云。又十
二句開密。謂四句中各開三業。則十二句開
云云。又無開無覆無顯無密。何者佛性之理
未曾是開其誰爲覆。既無開覆寧有顯密。一
句叵得則無衆多。特以衆生聞不能解名之
爲密。智者了達則無復顯密。無顯密故名之
爲開。無開而開如前分別。問釋論云般若是
顯示法華是祕密。舊解此云般若大道無住
之説而爲顯示。法華斥小以爲祕密。祕密不
了顯示則了。此義不然法性非顯非密。爲縁
顯密經經悉爾。豈可以龍樹別意通害諸經。
此文亦以無常斥常豈是不了。故前開密此
説解脱者。兩義相關。何者若定開定覆爲開
覆所局不名解脱。非開非覆能開能覆開覆
自在方是解脱。故此兩文並屬解脱徳攝。就
開文爲兩。前明開密次論義。開文爲三。一問
二答三領解。問爲三。初非密藏而言無。次是
密語而言有。三結也。初文云藏者理也。理無
開覆云何言密故是無也。次何以故去。是語
故有語者教也。教本爲縁。縁有開覆。故有密
語。例有身意等密。就是密語有法譬。合等
。初法如文。次譬中幻主機關應是兩事。幻
有二義。一鄙術淺近不令人見。二畏他効術
不令人見機關亦爾。二事既同共爲一譬
。合結如文。第二佛答爲兩。初歎問答其無
有祕藏。次九譬答其唯有密語。然諸譬之中
或順或反。秋月是順譬積金是反譬。在文可
云云。就九譬分爲三。初七譬斥密三業開
顯三業。次長者教子一譬釋開密因縁。三龍
王一譬明無開密因縁。初文者秋是陰時月
是陰精。陰精在陰時其明轉熾。月譬佛能應。
秋譬機能感。感應相應唯開無密。第四譬云
雖負出世法者。河西云佛本誓度一切衆生
衆生未盡佛入涅槃故言負之。興皇云佛得
果時是爲衆生豈有行因而爲衆生得果。不
爲但衆生未盡故名爲負。斯意倶不異河西。
今爲兩釋。初心是小富得果是大富。能度衆
生生不肯度。如人不從債主求物。主當與誰。
義言爲負實無所負。下文龍王譬乃兼顯之。
又佛初發心誓令衆生厭棄諸有。是名不負
世法。誓令修習出世之法荷負此事。如地持
物始終不捨。故言雖負出世之法。此乃荷負
之負非負貸負。次長者教子譬爲兩。初爲密
作譬。後爲開作譬。初爲二。先開次合。初開爲
四。一欲教大。二縁不堪且爲説小。三不説大。
四結無覆藏。初二如文。三不説大中云毘伽
羅論者。此云字本論。河西云世間文字之根
本。典籍音聲之論。宣通四辯訶責世法賛出
世法。言詞清雅義理深邃。雖是外論而無邪
法。將非善權大士之所爲乎。其文問答等可
尋。四結如文。從佛言善哉下合初譬也。初述
賛正合欲説大教也。次以諸聲聞下合且爲
説小也。三而不爲下合不爲説大。四善男子
如彼下合無祕藏。次從如彼長者教半字已
下爲開密作譬。次所謂下合如文。舊引此文
證無常是小常是大。興皇難此義云。大品亦
明無常應是小乘。解云無常通大小並云半
滿亦應爾。今明無常是三藏。常無常是通。常
是別。即常無常而非常非無常是圓。應用四
意分別衆經。豈可一向而生爭論。三復次下
龍王雲雷去爲無密因縁者作譬。不下種是
無密縁。不萌芽是無開縁如文。三迦葉復言
即領解文。次如佛所説去是論義。又二。先論
義。次領解。初論義有兩番問答。初問有三。先
領今常。次引昔無常。三問云何。佛答爲二。初
明昔權。後明今實。初昔權中云波斯匿者。鴦
掘經云和悦。阿含經云祖母養。次我今下明
實舌墮落者以常爲無常致招此過。彭城寺
嵩法師云。佛智流動臨無常時舌爛口中此
尚不易。迦葉復言去是第二番問答。此問近
從如來常存無有變易生。偈迮但三問長行
有四問。佛答初問有三意。無積聚者擧積明
無積聚。積聚有二者是明無積之積。僧亦如
是者是明積之無積。聲聞是有爲者聲聞作
意故是有爲。非時取證故名積聚。菩薩無作
中行故曰無爲。不以空爲證名無積聚云云。次
亦得名爲者答第二問。迹難尋者答第三問。
我説是人者答第四問。今明佛答四問廣顯
常住。無積是淨知足是樂難尋是我無至處
是常。復此無積是無集。知足是無苦。難尋是
有道。無至是有滅。有滅故無苦有道故無集。
道之與滅皆常樂我淨常存之義明矣。次迦葉
復言者是領解也。從佛告迦葉所言大者去。
有人用此文述成迦葉今從此去。第二正明
解脱文爲三。初略明解脱。次廣明解脱。三總
結解脱。略又二。初略説解脱。次論義。略説爲
三。一擧廣大二擧無創疣。三解脱處。包攝無
外不可求其涯底故言廣博。淫怒癡盡患累
都除故無創疣。境智相應故名爲處。是爲略
説三點不得相離。亦是體用成就亦是自他
具足。三意雖略義理粗周。就廣大文有法有
譬。所言大者其性廣博此是隨名訓釋不可
謂是待小之大。何者上文以常釋大。此以廣
釋大。下以不思議釋大。當知此大乃是絶待
不思議大。譬有竪横兩意人雖多徳要在壽
命。壽命無量即是竪譬合於内行。行雖多塗
貴在正法。故言爲人中勝。如我所説下。一人
具八多有功能即横明衆徳。將譬望法具以
横竪釋大。次從所言涅槃下明無創疣。有人
引此翻涅槃爲無累。無累即是無疣。興皇解
云涅槃外國總名解脱。此間別稱理應。以此
總翻彼總以此別翻彼別。何得用解脱別名
翻彼總名而翻涅槃爲解脱。今不翻總而但
翻別爲無疣者正言總能兼別別有無疣之
義。故以別釋總如此翻名那可混濫。就文有
法譬合。法説自無創疣。譬説治他創疣只是
互現。三從解脱處文爲二。一自解脱。二調伏
他。初文中言處者。第一義諦而爲處所。不會
此處不得解脱。自安此處復調伏他。普賢觀
云常波羅密所攝成處。此又云以是眞實甚深
義處。當知以第一義諦爲處明矣。次隨有調
伏下化他處者。非但顯圓亦是斥小。昔法身
般若雖化衆生而無解脱。無餘解脱無餘二
徳一入永謝。尚自不能一處調他況復處處。
今之解脱隨十法界六道四聖。但是衆生須
調伏者。普於其處而調伏之。雖在地獄身心
不苦。雖在畜生而無怖畏。雖在餓鬼恒無饑
渇。雖在人天無人天事。雖在二乘以佛道聲
大悲教他。於一切處都無創疣染著之累。以
是義故名解脱處。非直觸處無染。又有般若
照明法身自在。只解脱處三點具足。斥昔顯
今其義明矣。二迦葉白下是論義。上明三義
此但論兩。初二番問答論無創疣義如文。後
三番問答論解脱處。初番如文。次番問答爲
二。初問雙標。次答中二。初雙釋。次雙結。舊
解常住佛果有色而引此文。又一師云佛果
無色。而言色者妙慧顯然故名爲色。二能應
爲色。又有説云三聚之中二聚非色一聚是
色。取色聚顯然喩佛果解脱。興皇云若定有
色定無色者不應安或。或者無縁作色無色。
然法身非色非無色。而或色者是無色色。或
無色者是色無色。以是義故二乘不解非其
境界。聲聞無色者小乘患色猶如桎梏爲説
無色。菩薩能體色無色故言妙色湛然。今皆
不然解脱之體何曾是色及與非色。下文云
不可説色及以非色。不可説空及與不空。爲
兩縁故言色非色非色亦色色亦非色色非色
不可思議。第三問答正顯此義。乃是諸佛境
界非聲聞縁覺所知即其義也。二爾時迦葉
白佛唯願哀憫下是廣明解脱。有問有答。問
或爲二。涅槃行是問因。解脱之義是問果。觀
師云不須分別因之與果。直是問此解脱行
徳行徳是行。今謂不然乃是請廣上三義。行
者衡音謂是施行演暢令其開廣請廣上廣博
意。言解脱者請廣上無創疣意。義者請廣上
解脱處。上三義既略今是廣請。云何餘解。次
答中相傳有百句。招提云就頭首數止有八
十四五。若大小合數有九十七八。極細爲言
有一百餘。但一百是數之圓名故言百句。例
如大品百波羅蜜唯有九十云云。古來未見
釋此百句。唯眞諦三藏一卷義記略不可解。
天台大師曾於靈石一夏釋此百句解脱。一
句之中皆作百句。凡萬法門先學自飽。而不
録之今無以傳。惜哉惜哉後代無聞。上擧三
義略釋解脱。後百句廣明於一一句備於横
竪。無有創疣到解脱處調伏衆生句句悉爾。
何者三點相即具足無缺。三義具足止可懸
照豈可厝言。欲廣明之爲力不足。鑚仰不已
輒分其文。初從名爲遠離去至譬如日月不
偪衆生。廣上無創疣義
從名無動法至不生
一念之善。廣上解脱處義一十
七行
從譬如穀聚去
至譬如幻物。廣上其性廣博義一紙
六行
又從無有
身體去至能救一切怖畏者。更廣上無創疣
一紙十
八行
又從即是歸處去至洗浴還家。更廣
上解脱處義
又從無作樂去至斷一切貪一
切相。更廣上無創疣義三十
七行
此中既是廣説之
文重釋無咎。觀師偏解一兩句云解脱不爾
雖無此岸而有彼岸者彼此相對。若雙非者如
非彼此此彼既去然後以非彼非此結之。例
如絶待非小非大結之爲大。非彼非此結爲
彼岸。又相待釋如惡墜善升。將非顯是此岸
是生死彼岸名涅槃。欲貶下劣尊於高勝故
言雖無此岸而有彼岸。又解脱者斷四毒蛇
取四鈍使以爲四蛇。謂貪瞋癡慢。正言此四
通於見思能傷法身損慧命。問斷惑是因解
脱是果。云何解脱斷四毒蛇。開善引經云無
明力大佛菩提智之所能斷。果有等覺妙覺
等覺即斷。莊嚴引經云上士者斷無上不斷。
觀師云果地非斷非不斷縁宜聞斷如開善。
縁宜不斷。如莊嚴。今若取四教義。三藏果斷
因不斷。通教因時斷正果起斷習。別教因斷
多分果斷一分。圓教從因至果皆稱佛智皆
非斷非不斷。不斷而斷斷即不斷。斷一切有
去。是去理外生死出生無漏善法。即是就理
内涅槃。斷塞諸道者斷有所得諸道。若我無
我四句皆除。不除我見者不除理内之我。今
明斷一切有即是破假。出生無漏即是入空。
斷塞諸道即是雙非二邊。不除我見即是入
中。名爲解脱。此義比諸師明哲自見之。三從
三跳三歸去是總結解脱。又二。一總結二論
義。總結者三跳免怖結上無創疣。三歸結上
解脱處。即一而三是横廣。即三而一是竪深。
結上其性廣博。他解畏獵師故三跳。怖魔外
故三歸。初跳喩歸僧。離蝋者猶近第二跳喩
歸法。第三跳喩歸佛。方得安隱故下文中怖
鴿入舍利弗影戰怖未安。又逐三寶次第。初
跳喩歸佛。次跳喩歸法。第三跳喩歸僧。具歸
三寶乃得無畏。有人云前是別體三歸。後方
是一體三歸。今云不爾只於此中即是一體
三歸。時衆未了迦葉更問而重顯之。迦葉白
佛若涅槃佛性下擧三事論義。一問三歸。二
問無作樂。三問不生不滅。百句既廣略擧三
問。私云於解脱後設此三問。信此三問攝萬
法門。初問三歸者。既言解脱如來涅槃唯是
一法只應一體一歸而已。云何言三即是擧
三難一。佛答爲四。一以體妙故應三。二名義
科簡故應三。三引證故應三。四自在故應三。
初體妙故應三。若解脱涅槃定是一體不得
三者則非妙非寶不可歸依。即三而一即一
而三乃是妙寶是可歸依。文云。怖畏生死故
求三歸。以三歸故知涅槃一即其義也。次名
義科簡者。解脱如來及以涅槃同皆是常。所
以名同其義則異。從同故一從異故三。名一
義異尚得爲三。名義倶異何得不三。三引證
應三者。昔別體僧上尚具三寶況一體佛上
而不具三。四自在不定故應三者。昔爲破邪
説一爲三三不乖一。今爲破別説三爲一一
不乖三。如此三一乃是諸佛境界非下所知。
迦葉復言去問無作樂。問爲二。初領旨次云
何下作難。意云若畢竟樂名涅槃者。即無所
有誰受安樂。佛答爲三。謂譬合結。以患故吐
吐故無復所有乃名爲樂。佛無受樂亦復如
是。迦葉復言去問不生滅有七問答。前四如
文。第五問云何如來作二種説者。此問從何
生上來或以虚空喩佛身或不用。或以雲雷
喩佛身或不用。或言一三或言三一。執此爲
難云作二種説。佛以兩譬答。害佛害母身雖
不壞逆罪已成。皆不可定説。若言身壞身實
不壞。若言無罪其實得罪。如來知時或時定
説或不定説。以四悉檀皆不虚也。三迦葉白
佛去是領解。四佛賛去是述成也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九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四依品
四者數也。依者憑也。一切世間憑之得益故
言四依。憑有二種。一憑自法取益。二憑他取
益。若唯憑法不兼憑人不名爲依。若憑人者
兼得於法。文云四人出世護持建立利益義
彊故立四依。答上云何得廣大爲衆作依止
問。廣大法也。得者人也。直論廣大亦可依止
未必有人。若得法者人必有法。上問得法人
今答得法人。故知從人立四依名。又昔人雜
眞僞依法簡人。今法混小大依人簡法。今依
正人取正法故依於四人立四依品。又昔依
法簡人則其人無法法亦不遍如捨此就彼以
求虚空。今明人即秉法不捨此就彼故從四
人立四依品。是用四悉檀意以釋品也。問如
來是正人何不作如來像。四果非正人那作
四果像。答佛雖正人其出佛後故不得作如
來之像。四果非正人謂四果是眞福田化道
易行宜作此像。問餘像難者楞嚴何故種種
示現。答通論悉作別存四果。自有如來爲如
來如來爲四依。四依爲如來四依爲四依。四
依爲四果四果爲四果。四果不能爲四依。雖
有諸義今取一塗。即是四依爲四果像。問如
來爲四依可得四依爲一依不。答上開一相
爲四相合四相爲一相。開則百解脱合則但
是如來涅槃。今從涅槃開出四依。合則還是
佛爲四依。問何故初令依法後令依人。答佛
初出世邪人甚多使依正法簡邪人。後無邪
人唯有小法令依正人簡小法亦是初。人利
故。依法今人鈍故依人。究竟而論人法雙依
文云依法者是法性。法性即如來舊明四依
位行不同。地論人三十心前是弟子位三十
心是師位。初地已上是第二依皆師位。成論
人十住六心已前是弟子位。七住已上是初
依師位。又云十二心已前是弟子位。十三
心是初依師位。彼見華嚴十三心爲主爲導
爲尊爲勝。又十七心已前弟子位。十八心已
上是初依師位。又十九心已前是弟子位。二
十心道種。終心是初依師位。中論師十信皆
非師位。十住初心去至六住是初依師位。從
七住至七地是第二依位。八地九地是第三
依位。第十地是第四依位。差別爲論初有煩
惱無涅槃後有涅槃無煩惱。無差別論初後
倶有煩惱倶有涅槃。然地人是別義。中論是
圓義。成論三十心不斷別惑而於中立依別
圓倶不成。今約地前未斷別惑是初依。地上
斷別惑作三依者是別義。約十信是初依三
十心十地斷別惑作三依者是圓義。就圓義
更作通別。通者四十心共作四依。別者十信
是初依。初住至六住是第二依。七住至九住
是第三依。十住是第四依。餘皆例爾。他明初
依有師弟位。今則不爾四依通是師位能爲
世間作依止故。通是弟子位弘宣佛法故。別
論初依唯弟子後依唯師。中間亦師亦弟子
云云
分此品爲八
  一標名相 二辨利益 三明出時
四論植因 五判罪福 六勸供養
七簡眞僞 八會今昔
初文爲三。一標章歎二列數歎三示相歎。標
章者。大涅槃中有四種人。此四皆得涅槃
法故名涅槃中人。若倶得法云何初依具煩
惱性。今明得法多種初依相似得法。後三分
眞得法眞似合論皆在涅槃。此中通歎四人
自行化他之徳。於有佛法處不令他縁擾亂
故言能護。於無佛法處能令興顯故言建立
有無兩處皆能住持故言憶念。此三句自行
徳也。有佛法處能令増上故言能多利益。無
佛法處能使見聞故言憐憫。有無兩處雙作
依止。今按此句歎益他徳。二從何等爲四者
列數歎也。具煩惱性名第一者。依別教判即
三十心。依圓教判即十信位。此之兩位皆斷
通惑。則不得言具煩惱事皆伏別惑其事不
起其性猶存故言具煩惱性。次二果名第二
者。依別教判初地至六地。若依圓教一塗。別
判初住至六住。準通共乘見地至薄地倶未
離欲。若準大乘七地亦有未離肉身云云。三果
爲第三依者。依別教判是八九地。若依圓教
一塗。別判在八住位。準小乘判不還欲界。準
大乘判七地之位不還三界云云。第四果可解。
若細就圓教判者云云。從云何名爲去是示相
歎爲二。先示四人相。後總歎徳。初文自爲四。
初人相爲三。一伏道相。二修行相。三位相。初
伏道者。煩惱未除故名爲具事。已被伏但惑
體在故名爲性故是伏道。次修行相者。伏惑
行行不出自他。自行不出戒慧二學。化他不
出生善破惡。總而言之不出權實二智。善知
方便權智也。祕密之法實智也。尋文可見。八
大人覺者出遺教經。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
念正定正慧不戲論。少欲是道多欲非道。乃
至不戲論是道戲論非道云云。三位相爲三。初
以凡簡聖。次以聖簡凡。後以因簡果而定其
位。初是凡非聖者菩薩非佛。非第八人者用
共地釋之。八人是斷道。初依是伏道故非第
八。又從後向前八人地。是第八故言非第八
人。第二依相亦三。一證相二行相三位相。初
證相中若得正法者是斷道證。別惑既除佛
性乃顯。與法相應修道得故。故云得法。次行
相中受持正法者。即從眞起行例如小乘修
道之行。亦不出於自行化他。然證道行行心
純是法無有非法故言不淨之物。佛聽畜者
無有是處云云。三是名下位相小難。舊云未得
色無色定。又四忍爲論但得伏順未得無生
寂滅。今明若準前人亦應可照以前簡後是
第二人。以後簡前未得第二第三住處。準小
乘中佛爲第一身子第二阿難第三。此中以
後向前簡之。故佛是第一。第四依是第二第
三依是第三。此人未得如是第二第三住處
名爲菩薩。故是因位已得受記。定當得果。此
人斷無明見佛性。縁熟即能八相成道。故言
已得受記。古來三釋皆不可解。河西云。後人
從初人受名。第四從第三。第三從第二。第二
從第一。即名第一人。所以未得第二第三住
處。觀師云。合凡聖兩人共作一依。但是初依
未得第二第三住處。依増一集初二。二果爲
第二依人。初果未得第二第二果未得第三。
彰此二果並有未得。同是功用。故爲一依。此
解易見。不同諸師。今明若依圓教初依之人。
已斷通惑長別三界。豈有第二依未得色無
色界住處。若依別教地前初依亦斷通惑。早
過三界。不應以色無色爲第二三。亦不應以
初果爲一住處斯陀含爲第二住處。第三人
相亦三一證相二行相三位相。初證相乃多
略示三業清淨。不誹謗正法去是口淨。及爲
客塵去是意淨。不藏舍利去是身淨。骨肉所
覆法身隱沒名如來藏。今法身顯舍利不藏
即是身淨。不論説我者重明口淨。受身無蟲
重明身淨。臨終不怖即是意淨。次阿那含者
爲何謂去明行相名爲不還。如上説者指第
四卷後。不還欲界。乃至不還三界。即是往
行。能入欲界不爲二十五有過患所汚。即是
反行。往反利物即是周旋。三名爲菩薩去。即
判位相。第四依相亦三。一證相。二位相。三行
相。雖不如前次第三義是同。初文云。斷諸煩
惱者。殺通別兩賊。明其因亡。捨於重擔者。不
受分段變易兩生明其果喪。逮得己利得佛
所得。得作已辦者至第十地。學行窮滿是名
應供。住第十地即是判位出其處所。三得自
在智下即行相。得自在智即自行相。隨入所
樂即化他行相。欲成佛即成結自在之智。是
名四人去。二總歎四人自行化他功徳。迦葉
白佛去。第二明依利益外遣魔邪内淨結業
至功妙用利益世間。就文爲二。初教聲聞降。
二不教菩薩降。初番有問答。問爲三。初唱不
依二釋不依三結。唱不依如文。釋中瞿師羅
翻爲美音。佛答爲兩。一然問觀察。二正降魔。
佛是外縁内須信智。智照邪非信受正法。於
佛尚須信智況復餘耶。正降魔爲二。初譬次
合。譬爲三。初譬魔來。次譬魔降。三譬魔退。
偸狗譬魔。舍譬佛法。夜入譬正法衰羸弟子
起無明爲夜。六卷云賊狗。次其家婢使下正
譬降魔。三乘之中聲聞最劣譬之婢使。斷命
者五繋繋之魔僞不行義如斷命。三偸狗聞
下魔退。汝等下合譬合上三譬可尋。五繋二
釋。一五尸繋二繋五處。五尸表五種不淨觀
伏愛魔。五繋表五門觀伏見魔。見魔是偸。愛
魔是狗。迦葉白佛去是第二不教菩薩降魔。
此章有問有答。問爲兩。初明依法自足。二明
何用依人。佛答爲三。初然問。次正答。三賛
歎。然問如文。次正答爲三。一法。二譬三結
成。法説又二。初唱兩章門。次雙釋小大。聲聞
雖天而肉。不能徹理爲魔所羂。所以須教。菩
薩雖肉而佛。遍無不照魔界即佛。所以不教
云云。二譬爲三。初譬佛教聲聞。次譬佛不教
菩薩。三譬菩薩教聲聞。初譬有開有合。開譬
有三。謂教方便教起念教破敵。初方便中云
勇健譬佛性。怯弱譬聲聞。聲聞之人常依附
佛。四念處如弓。五善根如箭。神通如槊。五繋
如羂索。次又復告言去是教三勝念。不怖是
教戒。視他是教定。勇健是教慧。或時有人去
是破敵。又爲三。謂魔來魔降魔退。魔無智慧
故言無膽。變爲相好詐作健相。邪定爲弓。邪
慧爲刀。世技爲器仗。陣中大呼者説五諦六
陰十九界十三入等。汝於是等正降如是輩下
是魔退。善男子去合譬。但合後兩不合初一。
精進堅固合上教三勝念。善男子下是第二
不教菩薩。降魔文爲三。初不教降。次釋不降。
三譬顯。初聞深經者聞魔界如即佛界。爲此
義故不教降也。内乘大乘外憑佛力衆魔群
盜如螢見日則失威光。此乃釋其不降之意。
譬顯可尋。復次善男子下三譬菩薩教聲聞。
有譬有合。譬爲四。一魔化聲聞。二聲聞受化。
三四依降魔。四聲聞還本。復能發心魔用通
力轉變猶如大龍。無慈善心此弊惡魔攝化
聲聞如欲害人。眼視譬神通。氣嘘譬邪。説次
是故下聲聞受化。見形者覩其變。聞聲者聞
其辯。觸身者惑其術。喪命者失善根。三有善
咒者下四依降魔也。善咒者即是大乘涅槃中
道之法力。四如是等下聲聞還本乃至發心。
聲聞縁覺下合譬備合四譬。先合聲聞受化。
次合魔化聲聞。三學大乘者下合四依降魔。
四聲聞去合還本進發。復次去即是第三結
成爲三。初結爲聲聞。次結不教菩薩。三雙結
兩意。三是大涅槃去賛歎文。還賛美菩薩人
法。初賛現在人法。次賛未來人法。爾時佛告
去。是第三明四依出時。是時爲用非時無益。
若佛在世正法猶興。飽徳豐道何勞助弘。若
佛滅後正法衰羸。無醫無藥應須治救。方
假四依文爲三。初佛通説時。二迦葉別問。三
迦葉料簡。通説時者。佛涅槃後時通正像
未。是通説時。次從迦葉白佛下。是別問時。
有問有答。問爲兩。一滅後久近不如法時。二
滅後久近如法救時。次從佛告去佛答二。問
後四十年者正法八十年分爲前後。即是後
四十年。經説不同。一云正像各千年。一云各
五百年。一云正法五百。像法一千。或云正法
一百。或云八十。蓋由縁有濃淡致説有&T049271;促。
若前四十年去佛猶近如法人多。後四十年
去佛小遠猶有見佛者。如釋論優波鞠多見
年百二十。尼問佛相好比丘威儀。當知後四
十年猶有見佛人也。恐是後非法起時多誹
謗故。一解云正法五百除四百二十年。取八
十年分爲前後。前四十年廣行流布。後四十
年隱沒於地。一云不然。佛滅後百一十六年
王作大會。異部起計。優波鞠多不能融會。
爾時佛法稍有澆醨。豈唯四百六十方沒於
地。當知迦葉阿難持法四十年與佛在不異。
後四十年去聖日遠已就澆薄。而後文迦葉
問佛去後四十年沒地何時還出。佛答正法欲
滅餘八十年前四十年還出過此復沒。正當
此言。正道四百二十年後之興沒。又一解佛
三十成道。若年十歳人悟道者。至佛滅時其
年六十見佛始終能融會大小。於佛滅後四
十年秉教如佛在不殊。過此已後不見佛始
者。不能整理生斷常計故言隱沒於地。而不
道百三十歳者。年耆根熟不能匡正。故不言
之。問十歳者見佛始迦葉阿難佛得道日生。
此不見始。何能持法如佛在耶。答此二人者
迦葉是長子。阿難得佛覺三昧。不比餘人
。次從善男子去。答如法人能拔濟者。文爲
兩。先正答。後歎勸正。答又二。初褒貶小大。
二正明救濟。初褒貶開譬合譬開譬爲四。一
譬大。二譬小。三結貶。四結褒。即此褒中云粳
糧譬常。甘蔗譬樂。石蜜譬我。醍醐譬淨。粟稗
譬無常等也。合譬如文。二善男子下正明四
依救濟。先譬後合。譬有三。一敍小乘化。二大
乘化。三小受大化。初文者小乘之人各有眷
屬有所王領故言如王。小化者小行偏曲。譬
如深山入無爲坑故言惡處。雖有甘蔗慳惜
不啖。懼其有盡者小化也。專行小行妨於大
道。雖有大教以求有心受持讀誦。譬之慳惜。
有所得故譬懼其有盡。二有異國王是四依
救濟。以大法統王故稱爲王。車載者事解車
載經論與之。又云。以神通化之令大乘弘宣。
譬如車載。又云。方便智曉令其得解。興皇云。
以身弘道譬如車載。今明大行訓之故言車
載。三其王得已即受大化。次是四種人下合
譬。但合後兩意。以五種過合上貪惜積聚。爲
利是爲地獄有爲名譽是鬼。有以解法増長
我心是修羅。有爲依止故是畜生。有爲貿易
故是世智辯聰外道業也。次又善男子下歎
勸。初歎經。後勸人。王至深山能令深山平坦。
譬經至曲見能令曲見大直。地即金剛。譬開
小乘理即大乘理。人即金剛開小乘人即大
菩薩。迦葉白佛去。第三科簡。時有問有答。問
意云。佛滅後四十年隱沒於地。爲當永沒復
更興耶。次佛答中云餘八十年者。一云但正
法餘八十年在時。前四十年興後四十年已
即滅。一解云。正法一千五百年未滅。八十前
四十興。後四十滅也。迦葉復白佛下是第四
植種深淺以顯四依。夫深經妙義不易可聞。
況復當徒開演分擘玄毫指南宣揚卷舒宇
宙。非輕悰者所能爲之。就文爲兩。一問二答。
初問爲三。初擧惡時。次索好人。三請答惡時
有四句。正戒正教雙滅惡人惡法。倶興此四
句應是五濁亂時。何者。正法滅是見濁。正戒
毀是命濁。非法増是煩惱濁。無如法衆生是
衆生濁。時是劫濁。索好人有六句。信曰受。不
忘曰持。臨文曰讀。背文曰誦。傳文曰寫。傳義
曰説。即五種法師。又是三業。受持是意。讀誦
説是口。供養書寫是身。於五濁亂時能三業
如法者請答此事。今答爲三。初歎問。次正答。
三勸初如文。次正答中擧九河者。舊解云。値
一佛發一願下一沙雖値多佛不發願不下
沙。雖發心不見佛亦不下沙。雖見一佛多發
心只下一沙。雖一發心見多佛亦只下一沙。
以如此數令滿一恒是爲一恒。熙連與恒河
異者。熙連在拘尸城北尚小跋提。恒河入東
海。四河中大故異熙連。若就行者熙連但聞
而不謗。一恒加有信樂。二恒加讀誦。三恒説
淺義。四恒加一分。五恒加八分。六恒加十二
分。七恒加十四分。八恒具足一十六分。四恒
從惑取解則難。五恒從解取解則易。六恒去
更深細爲難。如仕至太尉則易。至丞相則難。
此猶難解。十六分者譬如世間一十六兩以
爲一斤。仙慧師云。熙連是弟子位。八恒是師
位。兩兩配四依云云。開善冶城云。九恒皆初
依位。熙連至二恒是初心習種性。三恒至五
恒是中心性種性。六恒至八恒是後心道種
性。亦極難解。若全稱佛法以爲一斤。則初依
人。窮佛法盡至三四依復何所爲若稱初依
以爲一斤。此乃自是初依之法。何關佛法。今
明熙連至三恒爲初依一分。八分爲二依。十
二十四爲三依。十六爲四依。文云。具足解
盡其味云云。三從若有始發心去是勸也。上
説九恒値佛窈窈至深恐時情抑絶更接引勸
之。但令發心。未來必能護持建立。善男子有
惡比丘去是第五明信謗罪福。前熙連已上
唯信而已。今熙連已前有信謗罪福。勸福以
遮罪。就文爲二。初明罪福因果。次勸福結依。
初文明爲四。初謗相。佛是一切衆生師父。入
涅槃時人天悲苦。乃至毒蠆懷仁無不戀仰。
惡人獨言滅快。是一惡也。少欲知足受持禁
戒威儀具足。名之爲僧。其皆放捨二惡也。大
乘之法賢聖之師。其獨拒逆不信三寶即謗
相也。從善男子汝今應當去。次明信相。自行
生於二世之善。化他滅於二世之惡互擧一
邊即信相也。從若有不信去三明謗人之報。
現身去是現報。命終後去是生報。生生常處
去是後報。從若復有人去四明信人之報。本
所受形去是轉報障。譬如霧露去是轉業障。
如人出家去是轉煩惱障。立譬多種。若作大
戒譬。譬十地眞解。若作十戒譬。譬地前似
解。如純陀中意此中作無戒譬。始自凡夫發
心即階。十住。雖未斷惑因中説果。即是轉煩
惱障。上惡人約三報横論。今善人約三障竪
論。綺文互説耳。二從或有衆生去是勸福結
依。此文甚寛不問弟子非弟子。因善因惡但
能發心聞一偈者。則近菩提因。貪希利養是
因三毒發心。況九恒植善四依功徳耶。即是
能信始終鑑戒謗者因果。善男子汝應供養
去是第六勸供養文爲二。初勸供養。次論義。
初又二。初勸供養。次問答。初文者夫四依大
益九恒因厚。難可遭遇故勸供養。次問含二
意。云何識田云何供養。佛答亦二。初正答。次
引偈。初文者建立正法是福田相。河西云。發
心持戒受持大乘爲人解説及護法等是福田
相。今文但明護法。即兼衆事當捨身命。是供
養相。以重奪輕。次偈者初引事師偈。次引
事主偈。二迦葉白下是論義。先問次答。問有
領旨陳疑請答領旨如文。次陳疑爲三。初三
定。次三難。後三結。從然出家人去是三難。若
從昔法皆不應禮。若從今義皆應供養二旨
相違是故作難。從如佛言曰去是二結如文。
或言三結取持戒比丘亦名有犯。是結出家
不禮在家。二從佛告去答爲二。先略答。次廣
答。略文少而意廣。何者。我爲菩薩説如此偈。
不爲聲聞。三三之疑皆遣故也。廣答文多而
但專明持禮。於破不言有罪。是爲意陜。然答
此一條餘二例遣二。廣答文爲三。一擧時。二
設譬。三結。時中又四。一擧時濁。二明救濁。
三和濁。四明無罪。初文云。如我上説者近指
前文。前文是迦葉問詞。被佛印竟即成佛説。
正法滅是見濁。毀正戒是命濁。増長非法是
煩惱濁。一切賢聖隱是衆生濁。受畜不淨是
劫濁。次從是四人中去是救濁。即能救濁者。
此人出世撥亂反正使人之濁不濁。三見諸
比丘者。是惡濁之徒。不紏治者且和濁光未
得機便。四善男子去結無罪。如此破戒。若年
少若在家應須禮敬供養。次善男子去設譬
又二。先譬次合。初譬文爲三。一爲時作譬。二
爲同作譬。三爲紏作譬。此中既釋持毀。又開
大小乘。故須此事以消其文。秉法主如國王。
縁盡謝世如崩亡。儲君譬傳化弟子。熙連一
恒植善淺薄故言稺小。此譬正法毀滅之時。
旃陀羅者破法身慧命之種。多饒財寶者惡
業増長。多有眷屬者破戒徒黨。簒居王位者
破戒統位。此譬破戒増長非法盛時。國人居
士婆羅門者譬三種持戒之人。上品遠離故
投他國。中品不遠不同故言不欲眼視。下品
不能自移故言如樹。又樹譬上品。如童子不
遠而能匡正。此譬一切聖人隱不現時。守邏
諸道去明其作威作福。守邏諸道譬惡比丘
置立制網塞持戒路。七日撃鼓譬立制網開
放逸門。灌頂師者。外國登位使七世素貴缾
盛四海水灌於王頂。是曰國師。如此間授璽
稱尊號時。譬惡衆中求羯磨師和僧三唱是
事如是持。分半國者烏迴準此僧正。犍和吒
準此僧都。互相羯磨秉捉門徒皆無來者。譬
持戒人恥入惡衆不共同事。復作是言去再
作威福非法轉盛。若不肯作羯磨師者。當擧
破戒者爲主。甘露不死藥者名聞利養安身
之具。是同此等皆譬非法盛時。二爾時有一
婆羅門子去是和同譬文爲四。一童子受慕。
二王大歡喜。三諸人瞋怪。四同事日久。婆羅
門者淨行也。童子者因位也。弱冠二十盛時。
二智英勇淨行戒也。長髮慈也。善咒巧慧我
昔爲之同事也。次王大歡喜。喜惡化無壅。諸
人瞋者是不見機持戒者嫌也。三從爾時童
子下爲紏作譬文爲二。先治惡次立善。治惡
文爲四。一相研定。二求取大法。三弘宣大乘。
四正作擯。初研定者。我捨家法息大乘持戒。
來作王師者作破戒衆主。教王微密者元令
入大。此意不彰故云微密。次童子答言下是
求大法。不死藥者佛性常住之理隱在破戒
之下。言不知者惡障妙理則是不知。言持去
者不惜破戒之衆任汝開化。三是時童子去
攝來大化也。請諸大臣者譬其來學者也。諸
臣白王者迷徒得悟傳化者也。王語師言者
生信求解。四爾時童子更與餘藥者。依律苦
切對治訶責。王既服已受治屈折。藥發悶亂
者推尋事理生重憂悔。方乃自知佛海死尸。
前大臣白王者上根悟也。王求藥者中根悟
也。悶絶者下根悟也。次從爾時童子立本儲
君去。是立善人中又爲四。一立善。二驅惡。三
無犯。四旁歎。初文云立本儲君者。大乘本體
還得統立也。師子御座不應升者第一義空與
破戒者不相應也。治國理民者破戒亂常擾
善機民。次爾時童子復以解藥去更説實相
懺悔之方。驅出國者廢小乘中分別決定若
持若犯之限域也。三四如文。次從善男子我
涅槃後去合譬也。但合二不合時。此初合和
同。以方便力合上我捨家法也。與破戒等同
其事業者合上來作王師。釋論明四種僧。破
戒僧名同。雜僧應是畜不淨僧。有差僧應是
假名僧。從爾時菩薩下二合紏治破戒也。八
不淨者。謂畜金銀奴婢牛羊倉庫販賣耕種
手自作食不受而啖汚道汚威儀損妨處多故
名不淨。從爾時菩薩雖復恭敬去是第三結
成。又二。初結有罪無罪。二結但爲菩薩不爲
聲聞。初中云雖恭敬去明持禮毀無罪。雖受
不淨是亦無罪。何以故去釋無罪意。從以是
因縁去明持受毀供養亦無罪如文。次明若
乖此説則有罪。若乖此心則有罪。次從善男
子我於經中者結爲菩薩。又二。先引偈次判
云云。迦葉白佛去第七料簡爲三。先問答。次
約法簡。三領解。初中有問有答。問爲兩意。一
問緩二問失只應是一問。佛有兩答。故爲二。
問佛言去答也。先答失不失。後答緩不緩。初
答不失中先法次譬。初法者律中解云。若破
戒者體解倶失。數師云。戒體常在但是汚戒。
下文云。失與不失悉是戲論不解佛意。今經
明四依示同破戒故無所失。次善男子如隄
塘下譬也。又二。先譬次合。譬中又二意。無治
則漏。治則不漏。犯已懺悔則不失。不懺則失
次合二譬可解。當知菩薩不同隄塘。次於乘
緩者答第一問。舊云聲聞急戒緩乘。菩薩急
乘緩戒。有人云。乘如綱戒如目。提綱則目正。
得中道本戒則自圓。今明不爾經偏擧菩薩
急乘緩戒。若具論者聲聞菩薩各有四句如
別記。次約法簡又三。初約福田簡。次約智簡。
三天眼。簡初福田中三。法譬合云云。問下梵
行使平等施與此相違。答各有其意。此中明
四依故簡眞僞。梵行明慈心平等故不分別。
又此中誡福田。梵行誡施主云云。二復次善
男子如迦羅下用智簡。先譬次合。六卷云迦
留治牟皆不見翻。但知是甘毒二果譬於持
犯。女人譬凡愚執事。小兒譬無智施主。問何
處得果者推其根本。笑而捨去譬知僞棄之。
善男子大衆下合譬。受八不淨合迦羅迦。不
受不淨合鎭頭迦。持毀共住合二果同林。有
優婆塞據教問次引祇洹爲證。次不許同住
等合智者問。從若有受者自毀誤人合上笑
而捨去。三從譬如城去約天眼簡於中二。先
譬後合。雪山譬涅槃常住妙理。藥譬依涅槃
立清淨行。賣藥人譬姦狡執事。雜藥譬毀者
不別。不別者買譬無智施主。迦葉去合假名
合雜藥。眞僧合妙藥。肉眼合不別者。天眼乃
能別天眼非但別僞因不應禮施。復能見果。
不應禮施。三迦葉白佛是領解。初稱歎次頂
云云。從如佛所説去是第八會通。昔依四法
今依四人。文有問答。問又二。先擧昔依次請
會。初昔依者然阿含中出次第。依法不依人。
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
識。與今迦葉所列次第有異。梁武云。此文爲
定。諸法師云。今經出昔依以阿含爲定。或言
出經者誤。或言於昔雖了望今未了故了義
在後。今且釋阿含次第者。昔人無常故不可
依。以法常故。故法可依。法有小大大法了義
是故須依。語若生著故不須依。了語下義義
體無著。是故須依。識著智解是故依智。從如
是四法非四種人正請會通。次佛言下答又
爲二。先別會後總會。所以別會者。正言今依
人與昔依法二言相反。故偏須別會文爲四。
初會人法依法即是依人。二明昔不依人者
不依無法之人。三明今依人者還是有法之
人。四擧下況上。初依法即依人者人法不異。
興皇言。昔以法簡人結還依智。今以人簡法
結還依人。昔人既破昔法亦除。今人既存今
法須取。但今人法不二。昔人即聲聞縁覺豈
依此人。昔法即方便半字。若不悟者亦須破
法。若了悟者不除此法。次若復有下明昔不
依無法之人。三如上所説下明今依有法之
人。又爲四。一唱應依。二釋應依。三歎徳。四
釋歎四。若有人能下擧下況上。明外凡能知
佛常不爲利養所轉。尚復可依。況於四人而
不依耶。次從依法者即是法性去總會四依。
又三。初就今教會。二擧今昔相對會。三結會。
初文又二。先會次結。初還依問次第會之。文
自爲四。初依法爲三雙。一雙標。二釋釋。三雙
結。初依法者即妙有之法。不依聲聞之人。即
雙標也。法性者即如來。聲聞者即有爲。是雙
釋也。雙結可尋。次文二。初會依義者。覺了即
般若。不羸劣即法身。滿足即解脱。昔教解脱
具則無身智身智在則解脱不滿。又不得是
三寶。次不依語下又二。先明無理之語。後明
亂正之語。初文者如佛所説。貪求無厭去有
二解。一云此是佛説外道經中之言。二解是
佛自説經生凡夫之過。不得依此爲行。次又
復唱言下是亂正之語。三釋依智不依識。若
知法身是常即是眞智。若言無常即是識著。
四釋了義爲三。一標宗。二歴法。三辨宗。初約
一大乘兩縁來望爲了不了。次又聲聞下是
歴法有五雙相對。大小常無常大小所説食
不食滅不滅可尋。三聲聞乘下辨宗。初辨小
後辨大。各有標釋結。次如是下總結。復次
依義下第二今昔相對會通釋前兩依文句相
渉。人謂但三文爲三。初兩依共釋。次釋第三。
三釋第四。初共釋爲三。一釋依義兼明依法。
次釋不依人。三釋不依語。此初第一偏明依
義。次此後即不明依語。但語勢相仍。仍明不
依人。又明依義即是依法。是故無別依法之
文。但有不依人。此即第一偏明依義法者。名
常下釋法也。後具結二種。若有説言不可見
下釋不依人。若復有人下釋不依語。依智者
下二別釋第三依。依智不依識。所言識作識
受無和合僧者但有識著作因受識著之果皆
是生死。則無常住一體之僧。三依了義者別釋
第四依。明了不了。若言有四縁得畜八不淨。
即是了義。一無檀越。二時饑。三建立。四淨施
解者不同。一云具此四縁方乃得畜。二云隨
一皆得。三云前三一一皆得畜之。但須淨施。
淨施一事既不可無。是則皆須二縁得畜若
説有時非時皆聽畜者。爲不了義三分即是
三藏。我爲肉眼下第三結會也。或時肉天兩
眼相對。則是障内外。或法慧相對。此論照眞
俗異。今以肉慧相對者。此論凡聖之殊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一
 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邪正品
邪者魔也。正者聖也。邪魔多種。謂邪惡邪俗
邪偏邪漸。邪惡者闡提謗法四重五逆十惡
四趣等果是也。文云。聽畜八種不淨即謗佛。
執九部經謂無方等即謗法。若欲行淫應脱
法服。即犯四重。此等名爲邪惡。邪俗者通謂
二十五有。因縁煩惱業陰天魔等是。文云。依
因父母愛欲和合生育是身。愛即煩惱是身
即陰。以有漏形作無漏身即是天魔。往昔苦
行即是業等即其義也。邪偏者謂聲聞縁覺。
無常苦空邪曲涅槃等是。文云。如來無常變
異宣説無我即其義也。邪漸者謂分別歴別
棄捨二邊別求中道。亦三昧魔菩提心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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