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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義記 (No. 1764_ 慧遠述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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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猶如下喩。衆生下合。是故下結。其次四
偈明無依中。初偈明無功徳所依。先喩。後合。
我等合人。失薩合前。國無君主及法味者。合
前飢餓。第二一偈明己悲苦。先法。後喩。第三
一偈無慧所依。大仙涅槃佛日墜地。無所依
人。法水枯涸。無所依法。我等定死。明無依
損。慧命不續故名定死。第四一偈明己悲苦。
先法。後喩。其次一偈擧佛不還。成無救中。初
之半偈擧佛不還。後之半偈彰己無救。其次
兩偈擧佛放捨。成無依中。初有偈半明己悲
苦。後之半偈怨佛放捨成已無依。上明去損。
下彰住益。初一偈半明佛住世令人離苦。初
偈立喩。後半合之。如來通光合前三句。能除
我苦合後一句。下有半偈明能生善。先法。後
喩。自下第二明去不應徴請如來。請別有五。
兩義名之。一約所化以別五請。別之云何。一
所化有本請。二所化堪受請。三所化未出請。
四所化未齊請。五所化迷惑請。二就能化以
別五請。別之云何。一明如來有始無終請。二
有怖未除請。三所作未訖請。四所爲未等請。
五未同慈導請。第一請中。初喩。次合。唯願已
下結請佛住。喩中如王喩佛如來。生育諸子
喩諸比丘。從佛化起故言生育。道機不邪名
貎端正。聖心慈憐名常愛念。勸教三學名教
伎藝所習皆成名悉通利。此喩有始。下況無
終。佛捨滅度令諸比丘爲其變易生死所切。
名爲將付魁膾令殺。下次合之。我等今日爲
法王子合前王子。蒙佛教誨合教伎藝。已具
正見合悉通利。亦可合前形貎端正。此合有
始。下合無終。願莫放捨反合付殺。如其放捨
順合付殺。結請可知。第二請中。初明如來有
畏未除。若使已下請住除畏。前中先喩。有人
喩佛。善學論者喩自知法。復於此論而生畏
者。懼他不信。下次合之。如來亦爾合前有人。
通達法者合學諸論。所謂通達大乘諸法於
法畏者合於此論而生怖畏。畏人不信墮於
地獄。下請住中。若使如來久住於世説甘露
味充足一切。請住説法。名大乘法以爲甘露。
如是衆生則不復畏墮地獄者。明説利益。謂
於如是所化衆生。如來不復畏其不信墮於
地獄。第三請中。先喩。後合。喩中如人初學作
務爲官所收閉囹圄者。喩佛化始隨物在有
有人喩佛。本在因時始習化人。名學作務。感
聖之機名之爲官。感佛在有名官所收。恒隨
不捨名閉囹圄。古舊方獄名爲囹圄。有人問
下喩化未訖不得自安。有人問之汝受何事。
假問起發。同行之流名爲有人。問佛在於三
有所以。名受何事。答曰我今受大苦者。假答
顯徳。爲物辛勸名受大苦。若其脱下喩明化
訖方得受樂。下次合之。世尊亦爾合有人也。
爲我等故修諸苦行。合初學作爲官所收。我
等今者未免生死云何如來得受樂者。合有
人問汝受何事答言我今受大苦惱。我未出
苦。佛今正應爲我受苦。云何捨我自受安樂。
若脱受樂。略而不合。第四請中文別有三。一
明如來所爲不等。二如來於法應無慳下以
理責佛。三唯願下結請佛住。初中先喩。醫王
喩佛。善解方藥。喩佛能知大乘祕法。偏教子
者喩教文殊。不教餘者。喩佛不教諸比丘等。
下次合之。如來亦爾。合醫解藥。獨以祕藏偏
教文殊。合以祕方偏教其子。遺棄我等合不
教餘外受學者。第二責中。初明如來於法無
慳責同世醫。後明如來於人無偏責同世醫。
前中初言如來於法應無慳者。量聖異凡。以
理測尋。未敢專決。是以言應。如彼醫王偏教
子等。責聖同凡。後中初言彼醫所以不能普
教。情存勝負。簡凡異聖。如來之心終無勝負。
量聖異凡。何不見誨。責聖同凡。第三結請。文
顯可知。第五請中。先喩。後合。喩中譬如老少
病人。比丘喩己離善行險彰己迷惑。更有人
等喩佛如來應見示導。異人喩佛。見之憐愍
喩應憐已。即便示等喩應教已。合中初先合
己迷惑。我亦如是是總合也。所謂下別。唯願
已下約前異人請佛示導。唯願示我甘露正
道。請佛説法。無上涅槃能除熱惱。故曰甘露。
約喩名法説爲正道。久住世等請佛不滅。然
此二請。下佛對之有順有違。宜審記之
大般涅槃經義記卷第一之下
  應永三年十月日以勸修寺大經藏本誂弘
清阿闍梨書寫了
 法印權大僧都 賢寶 



涅槃義記卷第二
 隋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上來比丘哀請爲由。目下第二如來爲説。文
別有二。一對前衆悲抑止哀情。二復次比丘
下對前衆請正爲宣説。以衆悲哀妨亂受法。
故先抑止。於中初先止其悲相。爲説偈下開
解其心。前中如來先勸止悲。後明大衆聞勸
悲止。如來勸中。汝等比丘莫如凡夫諸天等
誡勸悲止。比丘愛盡。是故不應如諸凡夫。良
以比丘正是所爲。故偏誡之。此文雖復言對
比丘。意兼大衆。故下大衆聞説止悲。當勤精
進敬修善念。下明比丘聞説止悲。初先法説。
如人下喩。雖裁外相内悲難止。故如殯子止
不啼哭。下開其心。於中兩偈。前偈以理勸捨
悲苦。後偈依善勸生歡喜。前中開意不應愁
苦。正勸止悲。諸佛法爾是故當默。以理開解。
後中初先教修善法。樂不放逸教修戒行。守
心正念教修定行。遠離非法教修慧行。慧能
治過名離非法。亦可初句樂不放逸勸修慧學
慧是波若不放逸根。名不放逸。守心正念勸
修定學。遠離非法勸修戒學。戒離諸過名離
非法。慰意受樂勸令生喜。慰意當前汝等開
意。受樂當前不應愁苦。自下第二對請爲説。
於中有三。一擧疑勸問。二亦當爲汝先説已下
對上所請。許説違住。三佛出世下正爲宣説。
初中如來懼諸比丘不堪諮啓。故擧勸問。於
中初先擧疑令問。後許酬答。前中比丘有疑
當問。是總勸也。若空下別。別中略擧十四種
門以勸其問。若空不空義有多含。若就生死
涅槃相對。生死名空。涅槃不空。故下文言。空
者所謂一切生死。言不空者謂大涅槃。若就
二諦相對以論。義則不定。若説相空以爲眞
諦。眞諦名空。世諦不空。若説眞實如來藏性
以爲眞諦。眞諦不空。世諦名空。以不實故。故
勝鬘中妄法名爲空如來藏。眞法名爲不空
藏矣。若常無常義亦多含。若以生死涅槃相
對。生死無常。涅槃是常。二諦相對。世諦無常。
眞諦是常。若依非依義亦多含。邪正相對。三
寶可依。外道非依。眞妄相對。眞法可依。妄法
叵依。故勝鬘中説如來藏以爲一依。若去不
去義亦多含。邪正相對。正行出離名之爲去。
邪行沈沒説爲不去。因果相對。因名爲去。
果則不去。若歸不歸義亦多含。大小相對。小
乘趣大名爲有歸。大無所趣説爲不歸。因果
相對。因則有歸。果則無歸。若恒非恒。與前若
常無常何別。通釋是一。於中別分。不生名常。
不滅曰恒。義亦多含。染淨相對。生死非恒。涅
槃是恒。二諦相對。眞諦名恒。世諦非恒。若斷
若常義亦多含。染淨相對。生死終斷。涅槃是
常。眞妄相對。妄想可斷。眞識是常。若衆生
非衆生義亦多含。内外相對。内是衆生。外非
衆生。假實相對。假是衆生。實非衆生。空有相
對。有是衆生。空非衆生。就人相對。佛非衆
生。離生死故。餘是衆生。若有若無義亦多
含。若就有爲無爲分別。三有爲法名之爲
有。三無爲法説之爲無。若就二諦相對分別。
有爲無爲同名爲有。無我我所説之爲無。如
地持説。若就人論。凡有生死而無涅槃。聖有
涅槃而無生死。如下文説。若實不實義亦多
含。染淨相對。生死不實。涅槃名實。權實相
對。一乘是實。三乘不實。眞妄相對。妄情不
實。佛性是實。二諦相對。世諦不實。眞諦爲
實。淺深相對。三諦非實。一實爲實。若眞不
眞義亦多含。染淨相對。生死不眞。涅槃是眞。
二諦相對。眞諦爲眞。世諦不眞。若滅不滅義
亦多含。四諦相對。滅諦是滅。餘三非滅。眞妄
相對。妄法可滅。眞法不滅。若密不密。就教論
之。大小不定。或小教名密。大教不密。小乘
覆實名之爲密。大教顯實故名不密。或大教
名密。小教不密。大乘深隱故名爲密。小乘麁
顯故名不密。若二不二。就乘論之。權分大小
説之爲二。實唯一大名爲不二。如是種種有
疑今問。總以結勸。我當隨順爲汝斷者。許爲
酬答。自下第二對上所請許説違住。亦當爲
汝先説甘露。是許説也。對前許答故云亦當。
望後取滅名爲先説。然後涅槃違其請住。向
前比丘第五請中。云言示我甘露正道。故許
爲説。復言久住勿入涅槃。故今違之。自下第
三正爲宣説。於中有二。勸捨昔僞令修今眞。
二我今當令一切生下。就眞爲説三事涅槃。正
酬上請。前中有三。一雙奪因果勸修今眞。二云
何莊嚴正法城下。別奪昔果勸修今眞。三汝
等雖得出家已下。別奪昔因勸修今眞。就初
段中。先奪昔僞。我於往下勸修今眞。奪昔僞
中。先明昔來所得是難。離八難下牒以奪之。
前中初先法説明難。難有六種。一佛出世難。
二得人身難。三値佛出世難。四生信難。五能
忍難忍明聞法難。忍猶可也難信之法而能
忍可。故名爲難。亦可忍者解之別稱。於難解
法而能解知。故名爲難。六具禁戒得羅漢難。
具戒是因。羅漢是果。六中初一就佛説難。後
五約就比丘辯難。下喩顯之。如求金沙喩後
五難。求金於沙甚難可得。生死法中求是五
至極難得。如優曇華。喩佛出難。上來明
其所得是難。自下第二牒以奪之。離八難者。
牒擧向前六難所離。比丘得向後五難時。即
離八難。故今擧之。言八難者。三塗爲三。生盲
聾等以爲第四。世智辯聰以爲第五。佛前佛
後以爲第六。鬱單爲七。長壽天處以爲第八。
八中前三在下三趣。次四在人。後一在天。得
人身故離三塗難。値佛離於佛前佛後。生信
離於世智辯聰邪見之難。聞法離於盲聾等
難。具戒得果離於鬱單長壽天難。彼無得故。
得人身下牒其所得。後五難中偏牒初二。初
二亦是大乘所依。不須奪破。故偏牒之。得人
身難牒前第一。汝等遇我牒前第二。不應空
過約就前二。奪後三種。於小乘中雖有信等。
望於大乘。全無所得。故曰空過。上來奪僞。下
勸修眞。句別有四。一擧己昔因。二今得下擧
己今果。所成果徳超過二乘。故曰無上。得大
涅槃。不捨世間。無礙善巧。故曰方便。三爲
汝等下就己昔因明修所爲。欲使衆生荷恩受
行。捨身手等猶前苦行。四是故下就己今果
結勸修習。我爲汝等求得如是無上果故。不
應放逸棄而不學。別奪果中。初辯今眞。汝今
遇下約眞奪僞。前中云何莊嚴法城。問以起
發。涅槃正法似世寶城。法從喩稱。名法寶城。
此法寶城云何莊嚴。下對顯之。具種種徳總
顯莊嚴。戒定智慧爲牆塹等別顯莊嚴。戒能
防非故説爲牆。定意深靜説之爲塹。慧能觀
照名爲埤堄。就下約眞奪僞之中。汝今遇是
不應取此虚僞物者。正勸捨僞。譬如已下明
取僞失。先喩。後合。汝諸已下結勸捨僞。別奪
因中。先奪昔僞。今當已下勸修今眞。前中四
句。一奪出家。二奪染衣。三奪乞食。四奪剃
髮。文顯可知。勸修眞中。我今眞實教勅汝等。
總以標許。下別教之。於中有三。一明現在三
寶縁具勸令勤修。我今現在佛寶縁具。大衆
和合僧寶縁具。法性不倒法實縁具。是故已
下結勸修習。當勤精進攝心勇猛。勸修善法。
摧諸結使教斷惡法。二十力沒下擧聖滅有
損催令速修。名佛以爲十力慧日。佛滅度後
無人教汝斷除闇障。是故當爲無明所覆。曼
佛今在當應速修。三譬如下嘆法多益令其必
修。先喩。後合。我法亦爾合地藥草。出生妙等
合爲生用。出生妙善甘露法味明能生善。而
爲衆生病之良藥明能滅惡。下衆因此所奪
所勸而爲啓請。宜須記之。上奪昔僞勸修今
眞。自下第二就眞爲説三事涅槃。文別有三。
一許安衆生令住祕藏。二我亦下自許安住。
三何等下顯其所住祕藏之相。初中當令一
切生者凡夫衆生。及我子者菩薩名子。以諸
菩薩徳堪紹繼。故説爲子。四部衆者。謂聲聞
衆在家出家各分男女。故有四部。同教令證
大般涅槃。名安祕藏。大般涅槃昔隱不説。故
名祕密。權教所覆。故復名藏。故下文言十一
部中所不説故。名之爲藏。又於其中包含諸
徳。亦名爲藏。第二段中。我亦復當安住是中
入涅槃者。自許安住。已住同他。是故言亦。實
則久住。對今息化始入名當息化歸眞名入
涅槃。第三段中。何等祕藏牒問起發。下對顯
之。應先解釋三事涅槃然後釋文。義如別章。
文中先喩。喩中初言猶如伊字。總擧喩事。此
乃擧其胡書伊字。下辯喩相。文有四句。前後
不次。若正應言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
成。三點若別。亦不得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
目乃得成伊。準合應爾。但今文中。先擧縱並。
次擧摩醯三目成伊。却明別異。道如摩醯面
上三目。立喩顯喩。合中初言我亦如是。合初
伊字。此言不足。若具應言。我之所得祕密之
藏亦復如是。下別合之。先合不成。解脱之法
亦非涅槃。乃至般若亦非涅槃。合上縱並不
得成伊。三法各別亦非涅槃。合上文中三點
若別亦不成也。此成不成別章具論。今此略
以三義釋之。一就眞應相對分別。應化三事
無常生滅。不成涅槃。以不成故今須滅之。眞
徳三事方成涅槃。以眞成故。今入其中。二約
性淨方便分別。方便三事菩提門收。不成涅
槃。性淨三事方成涅槃。此經偏明性淨之果
爲涅槃故。三就性淨總別分別。別分不成。總
攝則成。如彼三點別不成伊。總攝則成。我今
安住如是三下。合如摩醯首羅三目乃得成伊。
此乃安住眞常三事。亦可安住性淨三事。故
成涅槃。所住雖常。爲化衆生。滅應歸之。故言
爲生名入涅槃。所謂入於化滅涅槃。故下大
衆聞之悲啼。如世伊字擧喩以帖。隨法麁分。
上來明其三事涅槃。自下顯其四法實義。若
作四分科判其文。前二段竟。自下第三比丘
重復哀請爲由。聞佛世尊定當涅槃皆悉憂
等。明衆哀泣。稽首下請。稽首身請。白佛口
請。口請有三。一嘆昔以請。二如帝王下比
丘擧己有惑以請。三如有人嘆芭蕉下嘆己。
以請。比丘何因嘆昔爲請。由佛向前別奪果
中告諸比丘汝等不應取虚僞物。故今比丘
反嘆昔日所得法眞能觀想勝。欲使如來翻。
之顯眞。何故第二擧惑以請。由佛向前別奪
因中勸斷結使。十力滅已汝等當爲無明所
覆。我法能爲病之良藥。故今比丘擧己有惑
請佛住斷。何故第三嘆己有解。由佛向前雙
奪比丘因果之中告諸比丘汝等遇我不應空
過不應放逸。故今自嘆善修無我故非放逸。
以修無我能得涅槃故非空過。作此語者。欲
使如來翻己所解。更明正修下依此三。如來
別答。宜須記知。初中爲四。一因佛今滅。反嘆
昔教。彰己昔日所得法眞非是虚僞。二如衆
生迹下彰己昔日能觀想勝非是虚僞。三如
來若離無常想下。難破如來安住之義。明佛
定滅。成初段中無常法眞。四如農夫下重嘆
昔日能觀想勝。成前第二能觀想勝。初中快
説無常苦等。反嘆昔教。比丘何因歎佛昔説。
由佛今滅。佛今定滅。明法定是無常苦空。法
既如是。昔言當法。是以言快。何故嘆者。爲顯
自己所得無常苦空法眞。使佛翻之更顯眞
法。第二段中。先喩。次合。後顯勝相。喩中生
跡喩不淨等五度門觀。象跡喩於無常苦空
無我等觀。象跡寛大廣破故勝。合中初言是
無常想亦如是者。合前象迹。此文略少。若具
應言是無常苦無我等想亦復如是。文中就
始且言無常。此實是慧。以想名説。何故如是。
諸心心法更相受名。如四念處體實是慧而
名爲念。此亦同彼。又復此慧取相名想。於諸
想中最第一者。合前一切跡中爲上。下顯勝
相。若有勤修能除欲愛乃至憍慢。明能斷除
修道煩惱得有餘果。欲界欲愛色無色愛三界
貪使。無明憍慢是三界中癡慢二使。瞋在欲
界。得那含時已能斷除。故略不論。修無常想
皆能滅之。亦斷見惑。文中擧終。始則可知。及
無常想明能滅智證無餘果。亦滅苦空無我
等想。且説無常。自下第三難破如來安住之
義。明佛定滅。成前第一無常法眞。於三事中。
且就波若難破住義。餘類可知。然今約前無
常之想。進退作難。以無常想與彼波若同是
慧故。難意如何。如來若離此無常想。更有常
法於中安住。安住則不滅。今則不應入於涅
槃。今入涅槃。明佛離此無常想外更無常法
可以安住。若佛不離此無常想。畢竟安住如
是想中。此想便常不可斷滅。云何昔言修無
常想能滅煩惱及無常想。修無常想。還能滅
於無常之想。何處安住而言不離。離與不離
皆無住義。明佛定滅。佛定滅故無常理定無
常法眞。第四重顯能觀勝中。初先正嘆。下牒
結之。前中先喩上説象跡廣破故勝。此説秋
耕永盡故勝。下合可知。下牒結中。先牒耕喩。
乘言便故。次牒跡喩。於諸想下總合顯勝。第
二大段擧惑請中。文別爲五。初二彰己無明
未遣請佛住斷。次二彰己四住未亡請佛住
斷。後一彰己倒想未除請佛住斷。比丘何因
擧斯請斷。由佛向前別奪因中。云言十力既
滅沒已汝等當爲無明所覆。故擧無明請佛
教斷。由佛向前勸摧結使。故擧四住請佛住
斷。由佛前言我法能爲病之良藥。故擧倒想
請佛住斷。問曰。經説二乘能斷四住煩惱。比
丘應無。今以何故。請斷四住。解言。四住有麁
有細。麁者久無。細者猶在。故今請斷。又問倒
想與前四住無明何別。而別請斷。解言。倒想
是無明起。四住家因。故別請斷。云何得知。如
地持説。如是如實凡愚不知起八妄想。故知
倒想是無明起。即彼宣説八種妄想能生見
慢貪恚癡事。故知倒想是四住因。五中初二
有何差別。前一彰己無明未斷。後一顯己無
明在故。不得如來三事涅槃。次二何別。前一
彰己四住未斷。後一顯己四住在故不得安
樂。故有五別。就初請中。初先立喩。帝王喩
佛。知終恩赦獄囚脱者。喩佛垂滅應教衆生。
除滅無明。如來今下約喩求佛。我等今下彰
己未出徴請佛住。第二請中。初先立喩。如人
鬼持。比丘喩己爲無明縛。遇良呪師呪力除
差。喩佛能救。是中少一身得安樂。下約求佛。
如來亦爾合良呪師。爲聲聞等求佛同前呪
力除鬼。令得安下合同病人身得安樂。此擧
波若及與解脱。等於法身。如世伊字。約喩別
法。大乘三事如世伊字。小乘三事或縱或並。
或復別異。不似伊字今言如伊。即顯不同小
乘三事第三請中初先立喩。我未已下彰己
未同。云何已下徴請佛住。喩中如象爲人縛
者。喩佛菩薩本爲四住煩惱所縛。人喩惑境。
䩭鎖喩惑。纒心名縛。雖有良師不能制者。喩
上五欲及衆魔等不能繋縛。頓絶䩭鎖自恣
去者。喩佛菩薩斷障出去。次約前喩彰己未
同。我未如是未同香象。未脱五十七煩惱者
自未見文。有人傳言。出佛毘婆沙。佛毘婆沙
有十八卷。彼説見惑有其五十。所謂十使迷
覆五陰。修惑有七。欲界有四。貪恚癡慢。上界
有三。除瞋有餘。義甚契當。但佛毘婆沙。經録
中無。不知是非。云何已下徴請佛住。第四請
中。亦先立喩。次約顯己。云何已下徴請佛住。
喩中初言如人病瘧。喩佛菩薩本爲使縛。細
使在心未發如瘧。値遇良醫所苦除者。喩佛
菩薩。値遇過佛聞法除障。次約顯己。我亦如
是多諸患等。明己同於向前病人。四住殘結
殃累身心。名多患苦。見爲邪命。愛爲熱病。雖
遇已下彰己未同所苦除者。雖遇如來病未
瘉者。惡法未離。未得無上安隱常樂。淨徳未
成。云何已下徴請佛住。第五請中。初先立喩。
次約顯法。後請佛住。喩中有二。一喩己迷
惑。二時有良醫與藥已下喩佛能治。前中初
言譬如醉人。擧其喩事。醉人喩己。無明住地
及妄根塵能生倒想。喩之如酒。惑心起妄。説
之爲醉。下顯醉過。過有三種。一喩起煩惱。二
言語下喩明造業。三臥糞穢下喩明受苦。起
煩惱中。不自覺知不識親疎母女姊妹。喩
己有癡。不知自體如來藏性本寂無爲。名不
自知。不知妄心親迷眞起。名不識親。不知妄
境從妄心生。名不識疎。不識此等。故名爲
癡。迷荒婬亂喩起倒想。想謂八妄。如地持説。
喩造業中。言語口業。放逸身業。受苦可知。第
二喩佛能治之中。初治醉體。還自已下除其
醉過。治醉體中。良師喩佛。説法授人名與藥
服。受法修行名爲服已。捨離癡惑不取妄境。
名爲吐酒。除醉過中。悟解自體本性清淨。名
爲自憶。翻前不自覺知言也。識知親疎。名之
與識。翻前不識親疎等也。心懷慚愧深自剋
等。翻前迷荒婬亂等也。言語放逸臥糞穢中
略不翻之。下約顯法。於中還二。一約前喩。
明己迷惑。二約後喩。明佛能治。請佛説法。前
中先合譬如醉人。我亦如是合前人也。往
昔已來情色所醉。合前醉也。情謂五根。色謂
五塵。此根擧塵生惑之縁。故説爲酒。依此生
結惑亂己心。名情色醉。下合醉過。不自覺知
不識親等略而不合。貪嗜五欲合前婬亂。非
母母想乃至非生作衆生想。合前迷荒。言語
放逸略而不合。是故輪轉受生死苦。合臥糞
穢。如彼醉人擧喩以帖。自下第二約前良師
能治之喩。請佛説法。如來今當施我法藥。請
同良師。與藥服也。令我還吐煩惱酒者。合服
已吐。而我未下彰己未同醒悟之人。徴請佛
住。就第三段嘆己請中。文別有三。第一比丘
因佛上言汝等遇我不應放逸不應空過。嘆
己善修。欲使如來翻明勝修。二如來述讃。三
比丘聞讃乘言起過。就初段中有五復次。前
三復次嘆己善修。後二明己所修殊勝。復就
前中。初一復次責情顯理。彰己善修。後二復
次觀法離我明己善修。前中先喩。次合顯法。
我等已下結己善修。喩中如人嘆芭蕉樹以
爲實者。喩凡計我。芭蕉喩身。説我爲實。無有
是處責情顯理。合中衆生合上人也。若嘆我
等合嘆芭蕉以爲實也。亦無是處合無是處。
我等以下結己善修。亦能修習無常想等。無
我治勝。所以偏説。就後二中。前一復次觀五
陰法無其我用。先喩後合。後一復次觀五陰
法無其我體。先喩次合。我等已下結己善修。
後二嘆己所修勝中。前一能除修惑故勝。於
中引佛昔説顯之。貪瞋癡慢斯皆除斷。且説
除慢。餘類可知。後一能除見惑故勝。先喩。後
合。修無我想合前空也。而有諸見無是處者。
合上鳥跡現無是處。第二如來述讃之中。善
哉嘆辭。汝等善修出其所嘆。於有爲過。此實
能治。故佛嘆之。第三乘言起過之中。初先起
過。如人醉下自是非他。前起過者起何等過。
以佛嘆其有爲法中善修無我。乘於佛地起
無常等無爲四倒。故名起過。比丘白佛我等
不但修無我想亦更修習其餘想者。不但於
彼凡夫陰中修無我想。亦更於彼佛果陰中
修無常苦無我等想。然此正得名於佛地起
無常苦無我等想。不得名爲無爲法中起無
常苦無我等想。何故如是。若知無爲終不起
於無常等倒。以何義故不説不淨。不淨事觀。
故不論之。又於如來無漏法中。人多不取以
爲不淨。故不説之。理實具有。問曰。比丘於佛
所得一切法中皆起此想。有不起處。釋云。比
丘於佛所得數滅涅槃。其唯起於無我之想。
終不計爲無常苦等。於佛身智具起倒想。以
己所得仰類佛故。就下自是非他之中。初先
非他。後便自是。前中初先立喩非他。人喩凡
夫及諸菩薩。癡惑亂心説之爲醉。心志濁悶
名爲瞑眩。山河石等喩凡五陰。日月星辰喩
佛五陰。妄見稱視。取爲常樂我淨之法。翻
違前境名悉迴轉。視山河等皆悉迴轉。喩凡
妄計下地五陰爲常樂等。視日月等皆悉迴
轉。喩諸菩薩計佛五陰爲常樂等。聲聞之人
悉用爲倒。故名迴轉。若不修下法説非他。先
擧凡夫及諸菩薩爲不修人。下就顯非。如是
之人不名爲聖明無正解。多放逸等明有邪
過。放逸是因。生死是果。道不修者是其放逸。
顯己修故不名放逸。不放逸故。佛上不應言
我放逸。上來非他。以是因縁我等善修。自是
言也。以不修習無常等想不名爲聖。多諸放
逸流轉因縁。故我所修得名爲善。上來比丘
哀請爲由。自下第四如來爲説四法實義以
酬上請。依上三請。從後向前次第答之。先
對第三自嘆之辭。更爲演説勝修之法。二比
丘白佛如佛所説若離四倒則得了知常樂我
下。對前第二請住之辭明己不住。三汝等當
知先所修習無常苦等非眞實下。對上第一
嘆昔之請教其甄簡。初中如來先勅諦聽後
爲宣説。説中有二。一奪昔僞修。二何等爲義
無我者名生死下教其眞修。前中復二。一明
比丘具足八倒故修非眞。二世間亦有常樂
我下。彰彼八倒依三倒生。前中復二。一對前
比丘自是非他。明諸比丘無爲法中具足四
倒。二汝等若言我亦修下。對上比丘乘言起
過。明諸比丘有爲法中具足四倒。有爲四倒
猶未除遣。云何自嘆我等善修無常苦等。前
中有三。一牒以總呵。二何等義下廣顯不達。
三汝等比丘云何而言有我想下總以結呵。
初中汝向所引醉喩。牒前比丘非他之辭。但
知文字不達義者。呵以顯過。所謂但知迴轉
名字。不達名下非迴轉義。第二廣中何等爲
義。徴問起發。此問不足。若具應言云何不達
何等名爲所未達義。準答應爾。下對顯之。先
對向者所少之問。明其未達。我者已下對前
文中所有之問辯出其義。前中初先明諸比
丘自是迴轉。次明不達。後以喩帖。明迴轉中。
如彼醉人見上日月實非迴轉生迴轉想。牒
前比丘非他之言。比丘前説見山河等悉皆
迴轉。今此何故但擧日月。釋云。山河乃至屋
舍喩凡五陰。日月星辰喩佛五陰。於凡五陰
計常樂等名迴轉者。正當道理。不須非毀。爲
是不牒。見佛五陰爲常樂等名迴轉者。乖違
法理。所以偏牒。推過比丘。衆生亦下約就前
喩明諸比丘自是迴轉。衆生亦爾合前醉人。
此名比丘以爲衆生。爲諸煩惱無明所覆。合
前醉體。煩惱四住。無明即是無明住地。生顛
倒下合前迴轉。生顛倒心總明迴轉。我計無
我乃至計苦別明迴轉。下明不達。以爲惱覆
不達所以。雖生此想不達義者正明不達。雖
生無常無我等想。不達常樂我淨等義。如彼
醉人擧喩以帖。上明未達。下次辯義。常樂我
淨理實遍通一切佛法。然今隱顯。我偏就人。
餘三就法。我是佛者。自在名我。自在之用在
於佛人。故説爲我。又復我者人之別稱。故就
佛人而説其我。常法身者。法身佛體顯本法
成。性出自古。體無變異。明常義顯。故説爲
常。樂涅槃者。涅槃是滅。滅離衆苦寂樂義顯。
故説爲樂。淨是法者。謂三寶中法寶之體。能
治垢染。故説爲淨。上來第二廣明未達。汝等
已下總以結呵。我是佛義。善取我者稱當
佛義。汝等比丘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
高流轉生死。比丘上言若有不修苦無常等。
名有我想。亦應説言無常想等。對初我義且
云我想。比丘上言多諸放逸。今名慢高。下明
比丘有爲法中具足四倒。文中有三。一呵其
所取。二我今當下擧眞顯僞。三苦計樂下正
明比丘有爲法中具足四倒。不應自嘆善修
苦等。就初段中。汝等若言我亦倒習無常
苦等。牒其上言。比丘上言我等不但修無我
想。亦更修習其餘諸想。謂無常苦無我想等。
故今牒之。是三種修無有實義。以理呵奪。於
佛常樂我淨法中而修苦等。故無實義。以何
義故不明不淨。義如上釋。第二段中。我今當
説勝三修者。下説常樂我淨四修。但今翻對
前三僞修。故言三耳。道己當説勝三修法。即
顯比丘所修不實。第三段中。文復有三。一汎
擧八倒。二有如是等下明八倒中有爲四倒
不知正修。三汝諸比丘於苦法下結彼四倒
屬諸比丘。初中應先解八倒義然後釋文。義
如別章。文中初言苦者計樂樂者計苦是倒
法者。生死實苦。妄計爲樂。涅槃實樂。横計爲
苦。故是顛倒。餘三類爾。前已宣説無爲四倒。
今此何故重復論之。蓋乃擧前類後故爾。比
丘不但無爲法中具足四倒。有爲法中亦具
四倒。故通擧之。又復懼人聞説常樂我淨是
倒。一向入於苦無常等四顛倒中。爲遮此過。
故説八種悉是顛倒。第二段中。有如是等四
倒法者。就前八中偏牒有爲四顛倒也。是人
不知正修法者。不知無常苦無我等微細四
修。又亦不知常樂我淨四種眞修。第三結倒
屬比丘中。汝諸比丘苦中生樂乃至不淨生
淨想者。解有二義。一就衆生分齊以説。比丘
雖復觀衆生空斷除正使。習氣未盡。故起常
樂我淨等想。二約諸法分齊以論。諸比丘等
未得法空。故於諸法起常樂等四倒之想。以
不知法自性無常。故起常想。不知諸法自性
壞苦虚集行苦。故生樂想。不知法空故起我
想。不知諸法淨相本寂故生淨想。此想未除。
云何自嘆善修無常無我等乎。上來第一明
諸比丘具足八倒。自下第二彰彼八倒從三
倒生。八倒三倒有何差別。而言依三生八倒
乎。是中三倒是迷理倒。迷諸法如。建立生死
涅槃法相。不同小乘所説三倒。八倒是其迷
法相倒。迷前所立生死染法建立常等。迷前
所立涅槃淨法起無常等。於彼三倒所立法
中而起八倒。故説依生。文中初明有爲四倒
依三倒生。以三倒下明無爲倒依三倒生。前
中有四。一明世間及出世間並皆有其常樂
我淨。二分虚實。世間常等有字無義。出世常
等有字有義。三何以下解釋世間無義所以。
於中先問。何故世間偏獨無義。下對釋之。以
有常樂我淨四倒。不知眞實常等正義。所以
無之。四所以下解釋世間有倒所以。正明四
倒依三倒生。於中先問所以世間有四顛倒。
下對釋之。以有心想見倒故爾。七識心體
是其心倒。妄取法相名爲想倒。於所取相
建立定實名爲見倒。亦可妄想謂有諸法名
爲想倒。重起心縁縁前所想名爲心倒。於
心所縁執定分明名爲見倒。廣如別章。此應
具論。下次明其無爲四倒依三倒生。句別有
二。一明世人以三倒故樂中見苦。乃至淨中
見其不淨。二以顛倒下明其世間有顛倒故。
但知無常苦等名字。不知常樂我淨正義。上
來第一奪昔僞修。從此已下第二大段教其眞
修。於中有三。第一汎明八法實義。二是名下
約義辯修。三若欲下就所修中簡勝勸學。初
中先問。云何爲義。下對辯釋。是中正意。爲明
常樂我淨四義。約對以辯。通明苦等。常樂我
淨理實齊通。但今隱顯。如來名我。義同前解。
法身名常。亦如上釋。涅槃名樂。滅離苦故。
法寶名淨。能治障故。苦無常等理亦齊通。但
今隱顯。就生死人偏説無我。往來流轉不自
在故。就二乘人宣説無常。終歸滅故。就外道
人宣説其苦。外道所作是苦因故。通就一切
有爲之法宣説不淨。能染汚故。第二約義以
辯修中。是名不倒約法辯修。如法正解故名
不倒。以不倒故知字義者。知八法名知八法
義而不迷惑。第三簡勝勸學之中。簡取常等
令人修習。若欲遠離四顛倒者。離前無常苦
等四倒。向説比丘具足八倒。今此何故但言
離四。無常等四比丘所保。正違出世常樂我
淨。故偏擧之。常等四倒非彼所保。力雖未及。
當必厭斷。故不擧之。應知已下勸知常等四
種正義。上來一段答上比丘第三所請。自下
次答向前第二有惑之請明佛不住。於中比
丘乘佛前言重請起發。下佛答之。請中有四。
初比丘白佛如佛所説離四倒者則知常等。
牒佛前言。二如來今者永無倒下明佛離倒
具知常等。三若已了知常樂已下徴請佛住。
若佛已知常樂我淨。何故不住一劫半劫教
導我等而欲涅槃。四若見顧下要請佛住。於
中先擧住益要請。若住教我常樂淨等我當
至心頂受修習。若入已下擧彼如來去損要
請。若佛不住入於涅槃。我等何能與是毒身
同共止住修治梵行。我亦隨佛入於盡滅涅
槃中去。文意正爾。不勞異解。下佛答之。明己
正法悉付迦葉不須我住。於中先呵。汝等不
應作如是語。我住則修。不住隨滅。我今已下
明不住意。於中初法。次喩。後合。法中初明所
有正法悉付迦葉。後明迦葉作依同佛。問曰。
下説一切聲聞及大迦葉悉常無常。應以大
乘付諸菩薩令法久住不付聲聞。今云何言
無上正法悉付迦葉。釋言。付法分別有三。一
約時分別。時有二種。一始終常付。付諸菩薩。
以諸菩薩常能受持流布不絶。所以偏付。聲
聞弟子大迦葉等悉皆無常不能流通。所以
不付。二隨時別付。通付聲聞及諸菩薩。如付
法藏説。聲聞弟子雖復不能常流法化。亦能
一時匡化益物。故通付之。今言正法悉付迦
葉。義當後門。以彼迦葉佛滅度後二十年中
弘通正法。所以付之。下言大乘付諸菩薩。義
當前門。二約人分別。義別有三。一凡聖通付。
如下文説。如來今以無上正法付囑諸王大
臣宰相四部衆等。二簡凡付聖。唯付聲聞及
諸菩薩。如付法藏説。三簡小付大。唯付菩薩。
如下文説。今此文中言付迦葉。義當第二。下
付菩薩。義當第三。三約法分別。義別有三。一
大小分別。小付聲聞。大付菩薩。故下文説十
二部經唯方廣部菩薩所持。餘十一部二乘
所持。二就大乘淺深分別。淺付聲聞。深付菩
薩。故龍樹説波若義淺付囑聲聞。法華義深
付諸菩薩。波若多説破相空理未顯實義。故
名爲淺。法華宣説聲聞作佛顯其有性。故名
爲深。三就深經教義分別。論其教法通付聲
聞。義付菩薩。故下文言。今問阿難欲令受持
大涅槃經。阿難比丘所未聞者。弘廣菩薩當
能流通。良以付法有斯多義。故此所説與後
不同。喩合可知。汝等當知先所修下。第三
大段對上初請教其甄簡。於中初先正教取
捨遣其執心。比丘白下爲之會通遣其疑心。
前中有二。一對上比丘嘆昔所修無常想勝。
以理呵奪。二春時喩下對前比丘嘆昔所解
無常苦空無我法眞。教其甄簡。初中當知先
所修習無常苦想非眞實者。以理正奪。無我
等想亦非眞實。略不備擧。後中先喩。後約
教勸。喩中有三。一求眞取僞喩。二持出下知
僞非眞喩。三是時寶珠猶在水下捨僞取眞
喩。前段喩中。初喩聞慧。次思。後修。佛初出
世名爲春時。比丘非一説爲諸人。昔教爲池。
諸比丘等依教除障。名在池浴。尋教起聞稱
曰乘船。得法暢心説爲遊戲。聞説苦等迷覆
常樂我淨眞法。名爲失珠。權教所隱名沒深
水。此喩聞慧。下次喩思。思教求義名共入水
求覓是寶。下喩修慧。人別證法名爲競捉。所
證苦等悉非眞理。名爲瓦石。取僞爲眞故言
自謂得瑠璃珠。得法適心。所以歡喜。第二知
僞非眞喩中。得旨捨詮。故言持出。悟解苦等
非是實理。名知非眞。第三捨僞取眞喩中。還
初喩聞。次思。後修。常樂眞理猶爲權隱。故言
寶珠猶在水中。由理別故權實教分。故言珠
力水則澄清。水之一事況於二教。濁喩權教。
清喩實教。尋詮悟旨故言見珠。猶在水下。理
未即心。故言如觀虚空月形。此喩聞慧。次喩
思慧。比丘衆中能解常者以爲一人。巧觀求
眞名方便力。依教審思名安徐入。下喩修慧。
修心證實名即得珠
下約前喩教勸比丘。句別有四。一約初喩呵
其取僞。二約第三教其取眞。三約第二勸知
昔僞。四重約第三勸取今眞。初中汝等不應
修習無常等想以爲實者。約喩以呵。如彼人
下擧喩類責。汝等應當善學方便處處常修
常樂淨等。約第三喩教修趣實。生生恒習故
云處處。復應當知先所修習四法相貎悉是顛
倒。約第二喩勸知昔僞。下重約第三勸修今
眞。欲得如是修諸想者擧其所求。如智出珠
約喩以勸。所謂我等辯出所修。下爲會通。今
言異昔故須會通。於中且就我與無我一對
會通。餘類可知。比丘先問昔説無我修學有
益能斷煩惱得入涅槃。今復説我以爲眞實。
是義云何。下佛答之。先嘆。後會。會中先喩。
次合顯法。如大醫下牒以結勸。喩中有二。一
昔説無我喩。二其後不久王復病下今説眞
我喩。前中復二。一外道説我喩。二時有明醫
從遠方下聖説無我喩。外道説中。如王闇鈍
明所化愚。如舍利等在俗之時各有匡領。故
説爲王。内無解慧名爲闇鈍。所知淺狹故曰
少智。有一醫下明能化癡。於中有四。一能化
人癡。二所化不別。三重明其能化人癡。四重
彰其所化不別。就初段中。富蘭那等六師之
徒邪法訓世名爲醫師。心不覺法名之爲頑。
口無正言説以爲囂。自下第二所化不別。加
以敬養名賜俸祿。自下第三重復廣前能化
人癡。療治衆病純以乳者不知廣治。説我爲
乳。亦復不知病起已下不知正治。於中初言
不知病等。明不識病。雖知乳藥復不善解。明
不別藥。風冷熱病悉教服乳。明不解治。風病
喩瞋。以躁急故。冷病喩癡。以頑騃故。熱病
喩貪。以燒心故。煩惱非一名一切病。齊教計
我名悉服乳。自下第四重復明其所化不別。
不別是醫知乳好醜及善惡者。好醜據體。善
惡論用。第二聖説無我喩中文別有三。一如
來出現喩。二是時舊醫不知諮下反迹同邪
喩。三是時客醫即爲王下破邪通正喩。初中
明醫喩佛如來。能宣治法故説爲醫。曉八術
者喩佛如來明識根藥。何者八術。一知病體。
二知病因。三知病相。四知病處。或在五臟或
在支節。五知病時。平旦發者是如此病。如是
等也。六者知藥。識其藥體。七者知治。知如此
藥治如是病。八者知禁。知如是病服如是藥
忌如是食。如是等也。善療知方八中差別。從
眞現應名遠方來。第二反迹同邪喩中文別
有五。一外道不識。反生貢高喩。外道不知請
佛爲師名不知諮。不知從佛聽聞正法名不
知受。謂己勝佛名反貢高。謂佛劣己名生輕
慢。二如來迂徳示受邪化喩。先思。後請。思中
明醫即便依附請爲師者請人爲師。諮受方
者謂受其法。下正請中。語舊醫言我今請仁
以爲師範。請其人也。唯願宣等受其法也。三
外道要請喩。外道要佛爲己弟子順教奉行。
名給走使。要佛一化常爲弟子。是故説言四
十八年。如來在世四十九載。除後宣説涅槃
之年。是故但云四十八耳。四如來權從喩。明
醫受教我當如是。權從所要。隨我所能明不
專從。既言隨我。明非一向從彼要也。五徒衆
共匡喩。即將客醫共入見者徒衆共知。如佛
昔日從於阿藍迦藍等學。彼後共佛同知僧
事。此之謂也。亦可此中邪正兩師共察衆機。
名共見王。上來五句合爲第二反迹同邪。第
三破邪通正喩中先遣邪人。客醫作念欲教王
下破其邪法。前中復二。一爲説正法。二爾時
王下擯遣邪人。前中初言即爲王説種種醫
法及餘伎藝。正爲説法。醫方是其治惡之法。
伎藝是其集善之法。又復醫方是自行法。伎
藝是其化他之法。大王當知應善分別。勸知
得失。今昔相濫故須分別。此法如是可以治
國可以療病。嘆勝令受。所説伎藝可以治國。
治國化他。所説醫方可以療病。療病自行。下
遣邪人。爾時國王聞是語已方知舊等。知舊
劣新。所以擯遣。然後已下知新勝舊。故加倍
敬。破邪法中文亦有二。一破邪法。二爾時客
醫以種種下授其正法。與前左右。初中有四。
一請施法化。二王即答下彼聞敬從。三彼客
醫下正施法化。四時王答下彼聞奉行。就初
段中。先思。後請。客醫作念欲教王者今正是
時。内心思也。機熟在今故云是時。即語王下
發言正請。物機順聖名實愛念。請施法化名
求一願。第二段中。王即答言從此右臂及餘
身分一切與者。機顯聖心。義説爲答。受小之
機攝道方便名爲右臂。一世所行名餘身分。
皆從聖化名隨意求。自無顧執名一切與。第
三段中別有四句。一直勸斷我。二所以下明
斷無損。三若欲下立制斷我。四斷乳已終更
無下明斷有益。就初句中。王雖許我一切身
分牒前所許。然我不敢多有求者明化不頓。
大機未熟未可頓攝。名不多求。今所求下正
勸斷我。道今所求明不同後。諸比丘等在俗
之時各有匡領。如王統國。佛昔化之自斷我
心兼。勸餘衆。故言願王宣令國内不得更服
舊醫乳藥。第二句中。所以徴問。下對釋之是
藥毒害多傷損故不得服者。著我之心招苦
障道。名多傷損。第三句中服斬首者。斷其出
世法身之首。第四句中斷已更無横死之者
不墮生死。常受樂者受涅槃樂。故求是願結
明化意。上來四句合爲第三正施法化。第四
彼聞奉行喩中。王答汝求不足言者。明堪斷
我。此亦是其根性中語。對後化人。名初受小。
爲不足言。尋爲宣令一切國等順教斷我。爲
藥斬首擧過勸斷。上來四段合爲第一正破
邪義。下授正法。以種種味和合藥者。謂無常
苦無我等味合之爲治。以療衆病無不差者。
用治衆惑無不滅也。第二今説眞我喩中文
別有五。一患機感聖喩。二醫占王下聖説眞
我喩。三汝今狂下初聞不受喩。四是時客醫
復語王下聖爲會通喩。五王聞語已讃言已
下領解修行喩。初中不久王復病者。喩諸比
丘因學無我遂於佛地起無我倒。我心息已即
便計佛以爲無我。故云不久。患機感聖名爲
命醫。有病感治。義言我今病重欲死當云何
治。執見情深故云病重。斷絶常命名困欲死。
請問治方名云何治。第二段中醫占王病應
用乳者審病擬藥。無我之病非我不治。故云
應用。尋白王下正爲説我。於中有三。一喩授
眞我。二我於先下毀昔讃今令人樂受。我先
斷乳是妄語者。是毀昔也。自名向前斷乳之
言以爲妄語。亦可名前所斷乳藥以爲妄語。
是彼舊醫妄語藥故。彼説濫眞所以毀之。今
若服者最能除病。是讃今也。三王今患下彰
病顯治令人信受。第三初聞不受喩中。初言
狂耶爲熱病乎。呵責其人。而言已下呵責其
言。初先直呵。而言服乳能除此病。汝先言下
擧昔徴今。先醫讃下擧舊責新。如汝言下讃
舊毀新。第四聖爲會通喩中初呵不應。如虫
食下廣顯不應。先喩。次合。王言云何不解已
下問答重顯。然此文中以喩況喩用之顯法。
虫喩舊醫。遠況外道。推求治方名爲食木。遠
況外道推求五陰。有成字者近況舊醫説乳
爲藥。名當好乳名爲成字。遠喩外道説我爲
治偶當眞我。此虫不知是字非字。喩彼舊醫
不能自知是藥非藥。遠況外道不能自知是
理非理。智人見之終不唱言是虫解字亦不驚
怪。喩世智者口不宣唱舊醫解藥心亦不怪。
遠喩智者口不宣唱外道解我心亦不怪。下
次合之。然此文中以喩合喩。擧彼舊醫妄説
乳藥合虫食木。初言舊醫亦爾不別諸病悉與
乳藥。合虫食木。如彼虫下擧喩以帖。是先舊
下合虫不解。是先舊醫合是虫也。不解乳藥
好之與善。合不知字。不解乳藥醜之與惡。合
不知非字。好醜善惡備如上辯。智人見等略
而不合。自下問答重顯向前不解之相。初先
總問云何不解。客醫答下對問略辯。下復廣
顯先解甘露。初問次辯。若是牸牛喩諸菩薩。
不食酒糟滑草麥糗喩離煩惱。酒糟喩癡。滑
草喩貪。麥糗喩瞋。斷名不食。解心柔順名犢
調善。遊觀境界名放牧處。離有離無名不高
原亦不下濕。飡受正教名飮清流。起行詳審
名不馳走。遠惡知識故言不與特牛同群。教
授以時名飮餧調。適止觀調停名行住得所。
依此證我堪爲眞治。是故説言如是乳者能除
諸病。是則下結。下解毒藥。文顯可知。上來會
通。第五領解修行喩中。初先自行。後勸他修。
自中王聞讃言始知領解辭也。即服病除修
得益也。就勸他中句別有四。一勸他修行。二
國人下始聞不受。先呵其人。初瞋。後呵。受他
邪語名鬼所持。自生邪想名狂顛耶。下呵其
言。先呵。後瞋。文顯可知。三王聞下推佛免
過。先勸莫瞋。而下推佛。非下免過。四彼聞奉
行。上來立喩。下次合之。先合昔説無我之喩。
爲調生下合後今説眞我之喩。就前昔説無
我喩中文有兩段。一外道説我喩。二聖説無我
喩。備如上辯。今但合後聖説無我。就所合中。
喩文有三。一如來出世喩。二反迹同邪喩。三
破邪通正喩。亦如上辯。今此但合初後兩段。
中間不合。比丘當知如來應等亦復如是爲
醫出世。合上第一復有明醫曉八術也。降伏
已下超合第三破邪通正。於中喩文有其兩
段。一遣邪人。二破邪法。如前廣辯。今具合
之。降伏一切外道邪醫唱如是言我爲醫王。
合遣邪人。欲伏外道故唱是言無我已下。合
破邪法。於中初言無我人等。正合斷乳。比丘
當知諸外道下。懸取後喩呵其所立。是中未
合食木之喩。是故如來唱言無我。結説所以。
以彼外道所説之我如虫食木偶成字故我言
無我。爲調生下合後聖説眞我之喩。喩文有
五。一患機感聖喩。二聖説眞我喩。三初聞不
受喩。四聖爲會通喩。五領解修行喩。備如上
辯。然今但合第二第四。餘三不合。爲調生故
爲知時故如是無我有因縁故亦説有我。合
第二段王應乳服。爲諸比丘除無我倒。名爲
調生知諸比丘應受大時。名爲知時。有此因
縁故説其我。如彼醫下合第四段會通之文。
然上文中初立如虫食木之喩。次合舊醫。時
王問下問答廣顯。今但合後重顯之文。餘略
不合。如彼良醫善知於乳是藥非藥。牒擧前
喩。向前明醫廣辯其乳有是甘露妙藥之義。
名知是藥。亦辯是毒名知非藥。下約顯法。非
如凡夫所計我等。合知非藥。於中先擧外道
説我差別種種。如來説我不如是下對之辯
非。何者我下合知是藥。先問。次辯。涅槃之
體不同生死誑相虚假。名之爲實。出離情妄
説之爲眞。體無遷轉是故云常。爲衆徳本説
之爲主。諸行所託故復名依。體無生滅名不
變易。是名下結。自下第三牒以結勸。如彼醫
等牒擧前喩。如來亦等牒擧上法。汝等已下
結勸修習。第三辯習成徳分中四句分別。一
解辯修成徳之義。上明果徳。果由因成。從此
已下廣辯行修成前果徳。故云辯修成徳分
矣。二就人分別。人有二種。一是所寄。二是所
爲。所寄是佛。所爲衆生。所爲衆生身有常性。
非行不顯。顯性之行必由學成。學依法起。故
須寄佛廣辯其因爲所學法。雖説佛因。爲使
衆生學之起行。三對人分別。人有二種。一是
影響。二是所爲。迦葉徳王師子吼等。是其影
響。憍陳如等無常學人。是其所爲。所爲之人
智解微劣。分外常因不能諮啓。故先對彼影
響論之。由前廣辯所爲之人便能悟入。故後
重復對之以顯。四分文解釋。就此分中大段
有二。從此盡後迦葉品來。廣對影響辯修成
徳。陳如品初。對其所爲無常學人憍陳如等
辯修成徳。與前開宗顯徳相似。就初段中麁
分有二。初請。後答。偈來是請。偈後是答。細
分有五。一如來勸問。二爾時會中有菩薩下
迦葉請問。三佛讃下如來讃問。四迦葉白佛
我無智下迦葉謙問。五諦聽下如來答問。就
初段中。先告比丘。後告大衆。比丘所爲。故先
告之。亦可乘上哀嘆章中。對其言便。是以先
告。彼辭不堪高推菩薩。故後告衆。前中有三。
一直告令問。二重勸令問。三擧益勸問。良以
聖意丁寧故爾。就初告中。佛先勸問。我已修
下比丘自誇拒勸不問。汝等莫下佛呵令問。
初中佛告汝於戒律有疑問者。正勸令問。得
常因中戒學爲首。又復戒律比丘所習故勸
令問。我當解説許爲酬答。令汝心喜彰己善
答。比丘拒中我已修學一切諸法本性空者。
人解不定。有人釋言。此是佛語。如來道已知
法空寂。欲令比丘就之諮問。依六卷經。此比
丘語。故彼經中比丘白佛我已修法本性空
寂了了通達。比丘道已我於諸法先已通達
何須更問。五陰是其一切諸法。比丘觀法但
從縁生無有本性。名性空寂。解過始學名了
了達。下佛呵中莫謂如來唯修諸法本性空
者。如來彰己更有大乘不空之徳。明須問也。
故經説言。諸佛如來不以得此一無分別法
説名爲佛。第二告中初佛勸問。汝於戒律有
疑可問。下諸比丘謙己不堪。於中有三。一明
己無智不堪發問。二譬如老下明己無力不
能受持。三從我今無智已下結己不堪。初中
我等無智能問。正明不堪。所以下釋。如來境
界不可思者。明慧難測。智慧分齊名爲境界。
佛智深廣超出餘人。餘心不及故名不思。餘
言不逮稱曰不議。所有諸定不可思者。明定
難測。所演教誨不可思者。明戒難測。亦可初
句總明不思。後二是別。別中初證。後一是教。
是故已下結己不堪。第二明己無力持中。先
喩。後合。喩中有五。一喩自己無能持徳。二有
一人下喩明如來不應付己。三是時老下喩明
自已不應輒受。四而是老下明受者失。五財
主行下明付者失。初中如人年百二十。比丘
喩己有重煩惱。取老爲喩。不取其數。身嬰長
病喩有變易。因果未除心好寂止。名寢床席。
不堪隨有行化衆生。名不能起。悲願薄少名
力虚劣。取滅不遙名命無幾。第二段中一人
喩佛。具法稱富。隨感遷化。故言縁事欲至他
方。大乘正法喩百斤金。取重爲況。不取其數。
用付比丘名付老人。作其言下顯委付相。或
十年還二十年還。彰還不定。根熟早來不熟
晩至。是以言或。令法住持稱佛本化。義言還
我。第三段中是時老人即便受者。比丘喩己
非分輒受。第四段中諸比丘等無有受法傳
化弟子可以付囑。名無繼嗣。無常遷逼説爲
病篤。滅身歸無稱曰命終。所付之法無人禀
行。名皆散失。第五段中此方有感如來復化。
名爲行還。本法全滅名債索無所。如是癡下
呵以顯過。是故行下結以明失。下次合之。前
五句中但合第一第三第四。我等聲聞亦復
如是合第一句。雖聞已下合第三句。不能受下
合第四句。如彼老下擧喩以帖。上來第二明
己無力不能受持。我今無智當何所問。是第
三段結己不堪。前兩段中就初以結。第三告
中。初佛勸問。次諸比丘高推菩薩。後佛述讃。
初中佛告汝今若問能益一切。擧益勸問。是
故已下結勸所以。就明比丘推菩薩中。初推
菩薩。我等智慧如蚊虻下謙己不堪。時聲聞
下謙已默住。初中先喩。次合。後結。喩中有
五。與前相似。一喩菩薩有能持徳。二亦有人
下喩佛應付。三有壯人下喩菩薩應受。四其
人遇病命家屬下明受者得。五智者下喩付
者得。初中如人年二十五。喩諸菩薩法身充
盛。取少爲喩。不取其數。智解不邪故曰端正。
具衆善法名多財寶。父母妻子眷屬宗親。如
維摩説智度爲母方便父等。第二段中類前
稱亦。有人喩佛。委法菩薩名寄寶物。語其
人下顯委付相。義同上釋。第三段中壯人護
物如已有者。如己自心所證法也。第四段中
菩薩於此感化已周。名爲遇病。告傳法人名
命家屬。語其所付是諸佛法。名他所有。勸令
堅持復聖本化。義言來索悉皆還之。第五段
中智者善量喩佛善付。聖復本化名爲行還。
先所委法住持如本。義言索物皆得無失。下
次合之。文中但合第二第四。合第二中。世尊
亦爾合前富人。若以佛法付迦葉等。擧失顯
得。反合應付。先明其失。何以下釋。如彼老下
擧喩類顯。是故應下彰得異失。正合應付。以
諸菩薩善能問下合第四句。先擧其法與前
少異。向前喩中明由付後財無損失。今此合
中明諸菩薩能善問答法得久住。言左右耳。
如彼壯下擧喩以帖。上來合竟。以是義故菩
薩能問結推菩薩。上來仰推菩薩能問。次謙。
後默。文顯可知。第三如來述讃之中。先嘆自
後述推他前中善哉正是嘆辭。得無漏心
阿羅漢心出其所嘆。不自高擧名無漏心。不
著吾我名羅漢心。我亦曾下述上推他。我亦
曾念以此二縁應付菩薩令法住者。念諸菩
薩能問能答二種因縁。故應付之。亦可曾念
付囑聲聞疾滅因縁。付諸菩薩久住因縁應
付菩薩。上告比丘。以彼自謙高推菩薩。故下
告衆。於中亦三。就初告中先擧五果。下勸問
因。果中偏擧壽命辯才。餘略不擧。勸問因中。
若戒離惡。若歸集善。勸之問也。聖意慇懃故
至二三。自下第二迦葉請問。於中麁二。一請
由序。第二正請。細分有七。一標列請人。二彰
問所由。明由佛力。三請佛求聽。四如來聽許。
五蒙聽許問。六欲問承力。第七正問。初言衆
中彰其所在。有菩薩下辯列其人。本是多羅
出其生處。姓大迦葉彰其氏族。婆羅門種明
其種姓。年在幼稚辯其老少。第二段中明因
佛力所以發問。擧此爲彰所問契當。第三段
中從座起等身業方便。而白口請。第四段中
先聽其問。後許爲説。第五可知。第六段中。初
先彰己智微故承。如來已下明其所對可畏
故承。於中初先明佛可畏。是衆會下菩薩可
畏。今當已下明己承力。佛可畏中句別有四。
一嘆佛徳巍巍高勝。二嘆佛衆精純無雜。三嘆
佛身。猶如金剛明身堅也。色如琉璃明身淨
也。四嘆佛衆智慧深廣。就明菩薩可畏之中。
初明菩薩皆成廣徳。是大衆前豈敢發問明其
可畏。下承力中。初承佛力。後承衆力。第七問
中佛前説偈經家序列。何故偈請。偈言巧約。
少字之中能攝多義。故以偈請。下列請辭。三
門分別。一定問多少。昔來相傳云此偈中三
十六問。準法驗答。此中具有四十二問。人復
所以言三十六。説共聖行乃至歳星合爲一
問。衆生大依兩足妙藥。今欲問陰而我無智。
不以爲問。是故但云三十六矣。彼共聖行乃
至歳星四種譬喩。下皆別答。何得爲一。若以
此等共一云何便爲一問。初偈之中云何得
壽金剛不壞。亦應爲一。彼得分二。此別何疑。
衆生大依兩足妙藥今欲問陰。此等下文皆
有別答。何爲非問多少如此二彰問差別。問
別有六。一者疑問。亦名請問。如言云何得長
壽等。二者求問。如言願佛開微蜜等。三者難
問。如言三乘若無性等。四者責問。如言如其
斷疑云何不定説等。五者讃問。如言衆生大
依止等。迦葉欲難。將奪先與而爲讃嘆。是故
雖讃而得爲問。六者謙問。如下文言。今欲問
蔭我無智等。謙己不堪而起後説。故名謙問。
問別如此。三分文辯釋。偈判有二。初問學法。
云何得近無上道下問其學行。此云何知。如
下大衆問品之末。將答學行。迦葉請云唯願
説是大涅槃中所得功徳。判知前法後是學
行。學法學行有何差別。而須別問汎論有四。
一理事分別。法通理事。行唯在事。二内外分
別。法通内外。行徳唯内。三三性分別。法通三
性。觀三性法皆得起行。行唯在善。此説善行。
不論餘義。四自他分別。法通自他。他人之行
得爲己法。己家之行得爲他法。行則不爾。彼
此各別。今此所論義當後門。彼前學法。外國
名爲正法實義分。彼後學行。外國名爲準法
修成分。又前學法外國名爲法性虚空分。彼
後學行外國名爲智慧大海分。此乃依下經文
名之。故下文中迦葉自言我無智力能問如
來智慧大海法性虚空。名雖有異其義不殊。
就學法中。初先對上純陀章中五事報果。問
菩提因。云何復示現究竟涅槃下。對前哀嘆
章中涅槃之果以問其因。菩提從於生因所
生。涅槃由其了因所得。故別爲問。前中有二。
一教賢聖趣菩提行。謂教聲聞趣大菩提。二
從云何未發心下明教凡夫趣菩提行。前中
復三。一問隨縁造修之行。二從云何諸調御
下問其捨相入證之行。三從云何共聖行下
問其證實成果之行。亦名證實起用之行。前
問隨縁造修行中。初對五果問其行體。云何
得廣大爲衆作依下問行所依。初言云何得
長壽者。對前長壽問其得因。不問其果。下答
慈悲不殺故得。問曰。前説施食故得。今以何
故重問其因。釋言。壽命有二種因。一者養因。
所謂施食。如世養母。二者生因。所謂慈悲不
殺等行。如世生母。前説施食其因未圓。故復
問之。餘皆同爾。噵言云何得金剛身。問其色
因。亦不問果。此一云何通問兩事。下答護法
因縁故得。復以何因得堅固力。對上力果問
其得因。下文之中與身同答。云何於經究竟
到岸。問安樂因。此經宗顯常樂之果。常樂之
果是經旨趣。名經彼岸。到經彼岸方得安樂。
此經彼岸云何得到。下佛答之。受持此經名
字功徳。便得到之。到之究極説爲究竟。願開
微密廣爲生説。問辯才因。準六卷經。此問稍
隱。六卷經言。菩薩爲衆生説法有幾種。下佛
答之。能説之徳有其四種。自正。正他。能隨問
答。善解因縁。所説之法有其三種。法身解脱
摩訶波若。將彼驗此。此問略少。若具應言願
佛開微密菩薩依此法廣爲衆生説。故下文
中佛開三事令菩薩説。由爲他説故得辯才。
上問行體。下問所依。於中兩偈。初之一偈正
問所依。云何得廣大爲衆作依止。人雖實非
諸佛羅漢。而能化益與佛羅漢化功等者。我
等依之。下答四依。是其人也。後之一偈問所
不依。云何知魔爲衆留難。問其邪人。邪人濫
聖故問捨之。佛説魔説云何別知。問其邪
法。邪法濫正故問捨之。下佛具辯
上來第一問其隨縁造修之行。下問捨相入
證之行。於中先問入證行體。云何菩薩能見
已下問證所依。與前相似。問證體中差別有
三。一尋相趣實。二辯邪歸正。三捨相入證。云
何調御心喜説諦。尋相趣實。諸調是佛無作
四諦。説稱佛心。名心喜説。此義云何。下佛
廣辯。何者是其不喜説諦而言喜説。有作四
諦隨情局説。非盡道理。不暢聖意。名不喜説。
辯諦何爲。諦是法相。藏是法實。爲證其實故
須辯相。正善具成演説四倒。辯邪歸正。呼佛
以爲正善具成。請説四倒。亦可正善具成就
者。擧問所爲。我等欲得正善具成願説四倒。
令我捨離成彼正善。云何作善大仙今説。是
其第三捨相入證。云何作善正是問辭。問意
云何。釋有三義。一據修爲問。凡夫二乘皆作
善業不得菩提。菩薩云何修作善業能得菩
提。此乃問行以求其理。下佛答之。捨離有無
趣入中道。如是修善便得菩提。二對果爲問。
若使當來有果可得。可須修善。若無所得。云
何作善。下佛答之。衆生有性當必得果。如子
在胎定生不久。但當修善。三望理爲問。我今
不知所趣入處云何作善。與下文中不知三
寶處云何作無我其言相似。下佛答之。有如
來藏可以趣入。宜作善業。唯願仙説請佛酬
答。如來長壽故名大仙。上來問其入證行體。
下問所依。所依有二。一明見性必由依經二
明解經必由解字。云何菩薩見難見性。問初
義也。性既難見。菩薩何因能得見之。下答依
經所以能見。云何解滿及以半字。問後義也。
字之半滿備有多義。下佛爲辯。故令得解。云
何諸調至此。第二問其捨相入證之行。自下
第三問其證實成果之行。亦名證實起用之
行。於中明佛身口意行。云何共聖至迦隣提。
問佛意業。名佛爲聖。佛所成行名爲聖行。諸
佛如來得大涅槃不捨世間。不捨世間而入
涅槃。無常共常。常共無常。乃至苦樂我無我
等類亦同爾。故名爲共。此相云何。下以喩顯。
如娑羅鳥及迦隣提遊止共倶不相捨離。日
月及星此三喩佛身口二業。下皆別答。偈初
至此。大段第一問其教聖趣菩提行。下問教
凡趣菩提行。於中有二。一明法力得菩提義。
二從云何觀三寶下明其修力得菩提義。前
中有三。一明法力資人發心。二於大衆得無
畏下明其法力資人成行。三生死下明其法
力資人得果。初問云何未發心人令使發心
得爲菩薩。下答此經入於衆生心毛孔中。令
滅重罪故使發心。第二法力資成行中。云何
於衆而得無畏如金無過。明法資成滅罪之
行。一闡提等謗法罪人名爲大衆。云何於中
獨得無畏。如世間金無能説其瑕穢之過。下
答依經懺滅諸罪。令諸罪業至無至處。故得
無畏如金無過。云何處濁不汚已下明法資
成滅煩惱行。云何處濁不汚如華。就人爲問。
濁有五種。今此且論煩惱見濁。云何令向發
心菩薩處此濁中不汚如華。下答由經故得
不汚。云何處煩惱煩惱不染如醫療病不爲
病汚。就法爲問。經法云何有染不染。不能令
人滅除煩惱汚經勢力。故名爲染。如世醫師
治病不差汚其醫道。若能令人滅除煩惱不
汚經力。故名不染。如世醫師治病皆差不汚
醫道。故今問之。云何是經處惱不染如醫不
汚。下答此經能滅衆生一切煩惱如醫差病。
故得不染。第三法力得果之中。初問云何作
船師者。問化他徳。下答如來得涅槃船。故能
濟渡爲大船師。云何捨生死如蛇脱皮。問自
利徳。下答如來滅而常存。故得如蛇脱皮不
死。分別有二。一據修入辨捨妄契實。如蛇不
死。二就息化歸眞以釋滅應歸眞如蛇不死。
上來第一明其法力得菩提義。自下第二明其
修力得菩提義。於中亦三。一明觀解。二云何
菩薩得不壞下依解起行。三示多頭下明依
行得果。初中約就三寶佛性以明觀解。初言
云何觀三寶者。約就三寶問其觀解。所觀三
寶隨縁不定。如天意樹隨天意轉。此觀云何。
下佛答之。化隨物變而實常存。三乘無性云
何説等。約就佛性明其觀解。於中初先當法
正難。難意如何。三乘之人若無別性。云何而
得別説三乘。別説三乘。明知三乘各別有性。
如樂未生云何名樂。約喩類徴。如樂未生不
可名樂。樂受生已方得名樂。三乘亦爾要有
三性。故得説三。下佛答之。明三乘人同一佛
性更無別性。無別性故無別三乘。故下文言
世若無佛非無二乘得二涅槃。一切世間唯
一佛乘。是故無別二乘涅槃。以無別故二乘
之人終必同得一大涅槃。次明起行。云何菩
薩得不壞衆。問其自行。自行成就同諸菩薩
不可乖異。名不壞衆。故下文言菩薩勤加精
進護法所得眷屬不可破壞。云何爲盲作眼
目導。問利他行。亦可此二同問利他。得不壞
衆是攝人行。由勤護法人皆樂從故不可壞。
爲盲作導是開化行。下明得果。初言云何示
多頭者。隨類異説。云何説者増如目初。隨機
漸説。此文顛倒而復不足。若正應言云何説
者増如初月。若具應言云何説者増長衆生
如世父母教於初生十六月兒。准答應爾。小
兒初生十六月時言語不正。父母爲教先同
其言後教正語。佛亦如是。先隨衆生説小乘
法。後爲説大。故今問之。偈初至此。對上五果
問菩提因。自下對上涅槃之果以問其因。於
中七問。初言云何復示涅槃。標問其果。爲欲
簡上菩提之因。故須問之。問意如何。如來今
者究竟入於盡滅涅槃。云何復得示現世間。
下答如來終不畢竟入於涅槃。故常示現在
於世間。此常示現即是諸佛善有涅槃。下對
此果以問其因。於中六問。前三問其證道行
因。即是自利。後三問其教道行因。即是利他。
問證行中。云何勇進示人天道。正問證體。此
文不足。若具應言云何勇者示於人天及諸魔
梵沙門等道。此乃名佛爲勇進者。佛大勇猛
最精進故。願示人等出世正道令得涅槃。下
佛示之。觀察三寶常住同眞。我性佛性無二
無別。是其正道。下次問其得證利益。云何知
性而受法樂。問其證法得樂之益。云何菩薩
離一切病。問其證法除障之益。下問教行。於
中迦葉問教權實。知之求果。云何説密。問教
權實。此言略少。若具應言云何説密及不祕
密。權教隱實名爲祕密。實教顯了名不祕密。
云何畢竟及不畢竟。問其教旨。深名畢竟。淺
不畢竟。如其斷疑云何不定。總就前二徴責
説意。餘人有疑。可不定説。佛已斷疑。今以何
故作不定説。下答化人不同故爾。偈初至此
明其學法。下明學行。於中有三。一明隨縁造
修之行。二一切法中有樂性下明其捨相入證
之行。三衆生大依下明其證實成果之行。亦
名證實起用之行。三中初二明諸賢聖所修
之行。後一明佛化凡夫行。問曰。向前學法之
中菩提涅槃兩因別因。此學行中何故不爾。
釋言。辯法理須離廣。理須委具。故前別問。依
法成行。成行不異。所以合説。互從皆得。初造
修中。五行世間。十徳出世。初言云何近無上
道。問世間行。出世眞徳是無上道。地前所行
親成彼徳。故名爲近。此相云何。我今請下問
出世行。我請如來自宣己心。爲菩薩故彰請
所爲。願説甚深微妙諸佛正明所請。地上眞
徳契實名深。離相稱妙。十徳非一名爲諸行。
願佛説之。因修入證。下次問之。一切法中悉
有樂性。擧其所證。五陰是法。凡聖五陰同有
佛性。故言一切悉有樂性。亦有常性我淨性
等。今旦明樂。人多好故。唯願仙下請佛宣説。
請爲何義。爲欲證入。然此文中單問所證。不
問能證。至下將答。師子具問。彼言云何爲佛
性等。問其所證。佛住何法見性了等。問其能
證。准彼類此理亦應齊。直以偈迮略不具問。
因證成果。證寂起用。下次問之。衆生大依問
佛身業。兩足妙藥問佛口業。今欲問陰我無
智等問佛意業。亦可初句辯明如來人爲物
依。爲令闡提於佛生信。第二彰佛法爲妙藥。
爲令闡提於佛教法捨謗生信。第三彰佛智
徳淵深所知獨絶。爲令闡提於佛義法仰推
成信。初言衆生大依止者。是其讃問。讃嘆如
來能爲物依。迦葉欲難將奪先與。故先讃嘆。
是故雖讃而名爲問。迦葉是中何不即難。釋
言不得。下擧善星難佛無慈無大方便非物
依止。難辭極廣。若此爲難。言則繁多。不成
偈義。故讃便罷。兩足妙藥亦是讃問。讃佛所
説能爲妙藥。迦葉欲難將奪先與。故先讃嘆。
是故雖嘆而名爲問。迦葉此中何不即難。此
亦不得。下擧二十一對諍論。難佛所説非是
妙藥。若此爲難。難辭繁廣。不成偈頌。故嘆便
罷。今欲問陰我無智等。是其謙問。謙己不知
而起後説。故得爲問。令欲問陰自宣己心。下
説五陰有其二種。一佛性五陰。二法相五陰。
就佛性中有善不善。佛果五陰。法相陰中有
因有果。故名諸陰。我無智下彰此諸陰唯佛
所知餘人不測。故下如來答此問時。名爲如
來隨自意語。於中初明自己不知。次明精進
菩薩不知。迦葉自身住第十地。當應名彼十
地滿心以爲精進諸菩薩也。以彼學窮趣佛無
間。故曰精進。如是深下明唯佛知。如是等深
牒前諸陰。獨佛能知故曰佛境。噵此語者。爲
彰法深唯佛獨知。令人仰推捨謗成信。自下
第三如來讃問。善哉總嘆。下別嘆之。別中有
三。一嘆所問上同如來。二嘆所問中等菩薩。
三嘆所問下益衆生。就初嘆中。初明迦葉智
未同佛。後彰迦葉問等如來。所以可嘆。第二
嘆中我坐道場亦曾問等。擧華嚴中菩薩問
也。然其所問句義功徳等無異者。彰彼同此。
彼中所問佛因佛果共此不殊。第三可知」
第四迦葉謙問之中。初謙己問。譬如王下己彰
慕持。前中初法。次喩。後合。不能諮問智慧大
海。猶前學行。法性虚空猶前學法。如來向前
嘆其善問。迦葉何故謙己不能。各有所以。迦
葉所問契當法相。故佛讃嘆。迦葉忖己承力
方堪。自力不能。所以謙問。下慕持中先喩次
合。何以下釋。文顯可知。第五如來答問之中。
依上所問次第答之。盡此品來答上初問。於
中初明長壽之因。二菩薩如是修習此業得
壽長下明因得果。前中初先正辯因體。二迦
葉白佛是義深隱我未解下拂去迹礙。初中
有四。一就所寄許説如來長壽之業。二菩薩
以是業因縁下就其所爲。明諸菩薩以業得
壽勸聽勸説。三我以修下重就所寄。明己先
修今已得果。四如王子下重就所爲。明現修
因當必得報。初中如來先勅其聽。後許説因。
第二段中。初明菩薩由業得壽。是故已下結
勸聽受。若業能下重擧前業。約果取業。故言
能爲菩提因者。應當誠下勸爲人説。牒前聽
受令依説也。第三段中。我以修習如是業故。
彰己先修。下明所得。今得菩提是自利果。爲
人廣説外化行果。又得菩提是其果體。説是
果用。第四段中初明現因。以如是等業因縁
下明當得果。前中先喩。喩中兩句。初至憐愍
喩利他心。王喩菩薩。子喩衆生。起業煩惱名
爲犯罪。沈沒三有説爲繋獄。菩薩慈念名爲
憐愍。二躬自下喩利他行。身隨諸有濟拔衆
生。名自迴駕至其繋所。下次合之。初至大捨
合上初句。明利他心。菩薩應護一切衆生同
子想者合上王子。生大慈等合上憐愍。授不
殺下合第二句。明利他行。於中初明善法利
益。安慰已下樂事饒益。前中初先化益菩薩。
亦當安下化益凡夫。脱未脱下化益二乘。化
菩薩中授不殺戒教令離惡。理實通受一切禁
戒。但不殺戒是長壽因。故偏説之。教修善法
勸令行善。化凡夫中。亦當安正一切衆生五
戒十善化益人天。五戒人法。十善天法。下利
三塗惡趣衆生教修善法。名爲拔濟。化二乘
中。初先教化令出生死。脱未脱者脱生死因。
度未度者度生死果。未涅槃下令得涅槃。上
來善益。安慰一切苦惱生等樂事饒益。上明
現因。下明得報。於中先明得出世果。以是業
縁得壽命長。正明得果。於慧自在出其命體。
聖慧能持諸徳不壞。故説爲命。是以經中舍
利目連須菩提等皆名慧命。佛慧無礙故名
自在。壽終生天得世間果。自下第二拂去迹
疑。於中有二。一拂去昔日不慈之迹。二如佛
所言則不等視同子想下。拂去今日不等之
迹。前中有四。第一迦葉以理請問。第二如來
以理正答。第三迦葉執迹爲難。第四如來拂
迹釋通。文別可知。初中迦葉先牒上言彰己
未解。次呵如來。不應説言菩薩修等。所以下
釋。人有善惡。何由可等。惡有六階。一者闡
提。二謗方等。三作五逆。四犯重禁。五作十
惡。六犯一切威儀之罪。今應具列。略擧中三。
云何當下結明難等。第二如來以理正答明
己實等。第三迦葉執迹難中。先擧昔事。事如
經説。是金剛下牒以徴佛。第四如來拂迹釋
中。初就化犯釋去前難。後就實犯彰己慈益。
前中先呵。次辯化事。爲欲驅下彰己化意。就
實犯中。初就現犯明己慈益。未可見法汝欲
見下。就其當犯明己慈益。前中初意。次口。後
身。意中先擧四種惡人。略無五逆及威儀罪。
我於是下明己慈益。口中。如王有犯誅戮而
不放捨。明凡異佛。如來世尊不如是下彰佛
異凡。異有二種。一世間人王見犯罪者以苦
報治。佛則不爾。爲遮其苦。二世間人王治罪
之時。人雖未悔亦不放捨。佛則不爾。有悔皆
恕。初言世尊下如是也。總明不同。下別顯之。
別中先擧七羯磨法。次明化意。後總結歎。初
中第一驅遣羯磨。猶是律中擯羯磨也。阿濕
波等在聚落中行惡汚家。如來立法驅擯令
去。名驅遣羯磨。呵責羯磨者。如律中説。智慧
盧醯那好喜鬪諍。口出刀釼。共相罵辱。令僧
塵垢。如來立法呵責令止。名呵責羯磨。置羯
磨者。猶是律中依止羯磨。僧芻比丘愚痴無
智。數懺數犯。不能自制。如來立法令依有徳。
故曰依止。安置在於有徳人邊。名置羯磨。擧
罪羯磨者。義當律中遮不至白衣家羯磨。善
法比丘譏罵檀越。檀越反報恚恨捨去。如來
立法令懺檀越。遮抑不聽。不至其家。名遮不
至白衣家羯磨。擧罪示之。令懺檀越。故復名
爲擧罪羯磨。不可見羯磨者。猶是律中不見
罪擧。闡陀比丘犯罪不識。如來立法。擧出衆
外。有利皆奪。待見方解。名不見罪擧。滅羯磨
者。猶是律中不懺罪擧還是闡陀作罪識知而
不懺滅。如來立法擧出衆外。待懺方解。名不
懺罪擧。伏令滅罪。故此名爲滅罪羯磨。不捨
惡見。猶是律中不捨惡見擧。阿利吒比丘説
欲不障道。如來立法擧出衆外。待捨方解。名
爲不捨惡見擧也。如來所以與謗法下明己化
此即不同世間人王。即是施下總以結歎。
制惡防苦名施無畏。身業益中若放一光若
二若五。正明身益。五色光中或放一二光乃
至五種。具有已下總以結歎。上來就其現犯
明益。下就當犯。未可見法汝欲見等。總標許
説。末代化儀迦葉未知。名未可見。下正爲説。
初國王喩教治衆生。毒樹一喩勸治徒衆。白
髮一喩治自眷屬。前中初法。次喩。後合。法
中先教治罰惡人。當知已下明治有益。喩中
四句。一喩所治。未來惡人身爲衆主。故説爲
王。多犯禁戒名專暴惡。造惡不已人皆厭賤。
名遇重病。有隣王下喩能治人。持法之人説
爲隣王。知惡曰聞。集善比丘名興兵來。欲往
治罰名規殄滅。三時病王下所治降伏。四如
是隣下能治得福。合中持法亦如是等合第
二句。得福無量合第四句。第二段中但喩無
合。長者喩於持法比丘。衆喩田宅。生毒喩於
造惡之人。斫喩治罰。第三段中先喩。次合。後
擧得失勸人奉行。喩中壯人喩持法者。首生
白髮喩眷屬中造惡之人。愧而剪拔喩教驅
遣。合文可知。就下勸中先失後得。上來第一
拂去昔日不慈之迹。下拂現在不等之迹。迦
葉先問。如佛所言則不等視如羅睺羅。執言
徴行。執前如來治罰之言。徴無等行。若有一
人以刀害下執行徴言。若治毀禁是言則失。
結以顯過。等言失也。下佛釋通。先喩。次合。
後結彰等。喩中有三。一立喩相。二反問迦葉。
三迦葉正答。初中王等喩佛如來。未來學人
名爲諸子。從佛化生以言産有。道機不邪名
爲端正。識達因果稱曰黠慧。若二三四多少
不定。惡人有六。如上所列。於此六中。闡提無
信不可攝化。今癈不論。威儀過輕。今此不
説。就餘四中。造作十惡及犯四重。説以爲二。
加以五逆通前説三。復加謗法通餘説四。以
何義故不説其一。欲於其中有留有驅。故不
説一。玄委當來傳法之人令其攝化。名付嚴
師。而作言下顯委付相。於中初先付令教善
勸教學人。名君爲我教詔諸子。令成三學。名
威儀等悉令成就。下付治惡。我今四子就君
受學牒前所付。於中有犯四重五逆及謗正
法。此三罪人依法擯徙。名爲三子病杖而死。
於弟子中有犯十惡輕罪之人亦須治罪。名
餘一子必當苦治。罰惡清衆當佛本意。是故
説言雖喪三子我終不恨。反問可知。迦葉答
中。初先依理總答不也。何以下釋。合中有四。
一合前喩。二就所委反問迦葉。三迦葉正答。
四如來約之顯己無罪。初中如來合前王等。
視壞法者等如一子合産諸子。如來以法付
諸王等合付嚴師。向前喩中擧人彰付。今此
合中就法論之。左右言耳。應當勸下合君爲
我教詔諸子。令得増上戒定慧下合威儀等
悉令成就。若有不學乃至應治合上三子病
杖而死。唯有一子必當苦治。後之三段文顯
可知。上來合竟。自下第三結以彰等。先就所
寄如來結等。是名已下就其所爲菩薩結等。
上來明因。自下第二明因得果。於中初明果
體常住。即是自徳。應當修習佛法衆僧而作
常下。就常辯歸明利他徳。前中初明果體常
住。二迦葉白佛世出世法有何別下。寄對辯
異彰其不同。前中有三。初言菩薩修習此業
得壽命長善知宿世。略明得果。二迦葉白下
問答廣辯。三迦葉當知佛是常下結勸修學。
初段可知。第二廣中有三問答。第一迦葉執
因徴果難佛無常。如來答之。明己是常。第二
迦葉聞常不解請佛宣説。如來爲辯。第三迦
葉執眞難應。如來爲釋。初中迦葉先牒佛言
呵不應説。何以故下以理徴責成前不應。於
中有二。一擧因徴果難佛無常。二從如來將
無已下。准果驗因疑無慈行。就初難中。先喩。
後合。喩中有二。一言行相違喩。名佛以爲知
法之人。佛説常果酬遂常因。名説種種孝眞
之法。因爲父母。果爲子故。攝義就已名至家
中。以無常果乖違常因。名以瓦石打擲父母。
二而是下嘆因責果喩。先嘆其因。如是父母
擧佛昔因。得果所依名良福田。能生常果名
多利益。此因叵得名難遭遇。應以常果而酬
遂之。名應供養。下責今果。無常之果乖違常
因。名反惱害。下次合之。先合初句。是知法人
言行相違牒次前喩。如來所言亦如是者擧
法以合。菩薩修下合第二句。菩薩修等應得
長壽合前嘆因。今者已下合後責果。第二擧
果驗因之中。將無於生有怨憎想。明無慈心。
世尊昔日作。何惡下明無善行。下佛答之。汝
今何縁。呵其難辭翻上後難。如來長壽於諸
壽下。明佛體常對上初難。諸壽中勝是佛報
常。所得常法諸常中最。是佛法常。第二段中
迦葉先請。下佛爲解。有四復次。前二復次明
常所以。後二復次顯常殊勝。就前二中。初一
明其諸命同入所以名常。先喩。後合。人中天
上地及虚空悉入如來壽命海者。解有二義。
一就自行趣果以論。佛在因中具有無量人
天善業齊應得果。今皆共感如來之命。是以
云入。二約他以辯。一切人天所有壽命皆在
如來壽命限中。故説爲入。第二明其出生多
命故得爲常。於中先喩。阿耨達池從主立稱。
此方正翻名無熱惱。傍名清涼。無熱惱龍居
其中故。出四河者。經説不定。或云出八。或復
言出二十大河。各有所以。言出四者。此池在
於香山之頂。於山四面有四獸頭。東方金象。
口出恒河。南方銀牛。口中流出辛頭大河。西
瑠璃馬。口中流出悉陀大河。北頗梨師子。口
中流出博叉大河。言二十者。如阿含説。四河
去池四十里外各出四河。通本二十隨方赴
海。言出八者。佛出山東。東方五河人皆具見
備取爲喩。餘方大河有大名聲人皆同知。亦
取爲喩。通前説八。餘方小河無大名聲。人多
不知。故不擧之。所以言八。今但云四。下次合
之。如來亦爾出一切命。解有兩義。一就自己
化用以論。化起多命名出一切。二就如來化
他以説。教他令得是故云出。後二復次明常
勝中。前明法常。後顯報常。並先立喩後合可
知。第三段中迦葉先難。若佛是常何不住世
一劫半劫。下佛答之。先呵。後釋。釋中有二。
初擧劣顯勝明佛實常。先擧其劣。如是五通
尚得已下牒劣顯勝。以是下結。二如來此身
是變化下彰滅是應。先明是應。爲度已下顯
己化意。上來三番合爲第二問答廣辯
下勸修學。初先勸知。次勸修行。後勸宣説。文
中可知。上來第一明佛體常。自下第二寄對辯
異顯其不同。於中初明不同凡夫。涅槃義者
即是諸佛之法性下不同二乘。汝今不應思量
如來何處住下不同菩薩。前中迦葉先問起
發。後佛答之。問中有二。一問佛差別。二如
佛言下難使無別。於中先擧邪正。二常若
言已下就之設難。先難如來同其世常。何以
故下釋彼世常同於佛常。佛答有三。一明邪
異正。二是故如來出世已下辯正異邪。三以
是義下結勸修學。就初段中。先喩。次合。有難
解者下重顯之。喩中七句。一過佛説經喩。二
長者終下外道竊法喩。三賊得牛下無師自
搆喩。四各相謂下學佛求常喩。五我等無下
求常不得喩。六以醍醐下妄加己情喩。七以
水多下加情損失喩。初中長者喩於如來。牛
喩行法。行門差別名色種種。同顯一詮名共
一群。委修行者隨縁習學。名付牧人隨逐水
草。爲得涅槃不期餘報。名爲醍醐不求乳酪。
菩薩如彼牧牛之者。依法思量説之爲搆。得
義充神名之爲食。第二段中過佛遷化名爲
命終。諸外道等盜佛正法安置己典。名爲群
賊之所抄掠。第三段中彼無善巧解釋之師
名無婦女。出情圖度名自搆將。憶想作解用
以充神名得已食。第四段中彼大長者畜養
此牛但爲醍醐。遠尋聖意。我等已下學佛求
常。夫醍醐下嘆其所求。第五段中外道自忖
身無道機。名爲無器。此乃就其根性中語。依
法修善名爲得乳。無有道機録彼善行名無
安處。外道唯有世俗善機。收録彼善。故言相
謂唯有皮嚢可以盛之。不能觀察破相求實。
是故説之不知攅搖。正觀名攅。傍推曰搖。世
善叵生名漿難得。道果絶分名況生蘇。第六
段中以醍醐故加以水者。爲得常果於生死
中妄想建立。宣説梵天自在天等以爲常樂。
第七段中以水多故一切失者。由加妄情失
於世善。名爲失乳。失於賢聖所修道行。名爲
失酪。不得涅槃名失醍醐。此等應得不得名
失。下次合之。前七句中但合五句第一第四
略而不合。合第二中。初先正合。何以下釋。如
彼賊下擧喩以帖。次合第三。凡夫雖得戒定
智慧合賊得牛。無有方便不知解説合無婦
女。次合第五。以是義故不能獲得常戒定等。
合漿難得況復生蘇。如彼賊下擧喩以帖。次
合第六。群賊加水牒擧前喩。凡夫亦下擧法
以合。次合第七。實亦不得解脱涅槃。合乳酪
等一切倶失。如彼賊下擧喩以帖。上來合竟。
自下第三重顯向前加水之相。凡夫所修人
天善行如所加乳。妄説常等名爲加水。文中
先明所加之乳。擧法喩帖。如是凡夫實不知
下明其加水。文顯可知。上來第一明邪異正。
自下第二辯正異邪。初先法説。次喩。後合。是
故如來出世之後乃爲演説常等法説。是破
外道妄説常樂我淨法故佛爲正説常樂淨
等。喩中六句。一如來出現喩。輪王喩佛。化現
世間名出於世。二福徳力下外道退散喩。三
牛無損下正法無損喩四王以諸牛付一牧下
付人修學喩佛以正法付諸菩薩。名付牧人
多巧便者。五是人下修學得常喩。菩薩巧修
證會常法名得醍醐。六醍醐下得常廣益喩。
以己所得化他同證令出生死。名無患苦。合
中聖王出現世時合上初句。諸凡夫下合第二
句。先合。後帖。如來善説世出世法合第三句
牛無損命。爲衆生下合第四句付一牧人。爲
衆生故令諸菩薩隨而演説。菩薩既得合第
五句是人方便即得醍醐。正應説言既得常
果。法從喩稱。故云醍醐。復令已下合第六句。
然上喩中云無患苦。今此合中言得常樂。言
左右耳。上來第二辯正異邪。自下第三結勸
修學。先結。後勸。結中初言以是義者。以佛不
同世間之義。如來常等結明常義。唯在如來
不在餘人。此常法稱要是已下。結明常名唯
在如來不在餘法。下次勸之。初先勸知。後勸
修學。勸學有三。一勸修學常住二字。常是法
常。住是報常。依法住故。二明修者隨佛所行
至佛至處。修同如來名隨我行。得果同佛名
至我處。又修報常名隨我行。證會法常名至
我處。三明修者佛爲涅槃。言修二字爲滅相
者。修佛常住爲大涅槃寂滅之相。以此二法
離相離性。故稱爲滅。當知如來則於其人爲
涅槃者。大般涅槃獨顯其心。故云爲般。準下
解釋涅槃之義。道理正爾。不得異釋。上來第
一不同凡夫。自下第二不同二乘。於中有三。
一明涅槃唯是佛法。第二迦葉執小難大。第
三如來辯大異小。就初段中。涅槃義者牒佛
向前爲般涅槃。即是諸佛之法性者。約人辯
法。明異二乘。第二段中。先請。後難。請中初
言佛法性者其義云何。諮請佛義。我今欲下
求請佛説。難中四句。一有性無身難。夫法性
者牒佛向前涅槃法性。即是捨身准小類大。
謂同小乘捨身捨智方爲涅槃。言捨身者名
無所有。釋大同小。同於小乘滅無所有。若無
所有身云何存。執無難有。二身若存下有身
無性難。身若存者縱聽有身。云何而言身有
法性。難破有性。由身存故不得滅身以爲涅
槃。故無法性。三身有性下雙牒並徴。道言身
者牒後有身。有法性者牒前有性。云何存者
就以並徴。若言有身法性之義云何得存。若
有法性。法性是無。身云何存。四我今下彰己
不知。請佛釋通。佛答有四。一明法性非無。二
明二乘不知。三明佛身非無。四明二乘不知。
文別可見。就初段中。汝不應説滅是法性呵
其難辭。夫性無滅正顯非無。第二段中就喩
以明。二乘不知仰類佛徳。如無想天成就色
陰而無色想。擧其喩事。第四禪中廣果天處。
有諸外道修無想定生於彼中。初生有想中
間想滅。經五百劫命欲盡時。心想還生。便謗
涅槃。終入地獄。佛今擧之。彼想滅時但有色
陰。而無色陰所依之想。亦無依色攀縁之想。
名無色想。不應問下彰其難知。彼無想天雖
無麁想。非無細想所有心識。二乘不知。故不
應問。喩明如來生死雖滅眞徳常存。所有眞
徳非二乘知。故不應問。云何住者問其色陰。
云何受樂問其受陰。云何行者問其行陰。云
何想者問其想陰。云何見聞問其識陰。此皆
不應。如來境下顯前不應問之所以。無想天
報唯佛境界非二乘知。故不應問。所況佛徳
類亦同爾。第三段中不應説言如來身滅。明
身非無。又明佛身非是無常遷滅之法。是故
不應説身是滅。第四段中就法以明二乘不
知。如是滅法牒前涅槃。是佛境界明唯佛知。
非諸已下明非二乘之所知也。自下第三不
同菩薩。於中三句。一勸迦葉不應思量。何處
住者思佛色陰。何處行者思佛行陰。何處見
者思佛識陰。何處樂者思佛受陰。略不云想。
此皆不應。以佛平等法門之身。妙出情外。無
一處在而無不在。故不應思。二如是義下明
其不知。成前不應思量之義。不知同小。是故
云亦。三諸佛下擧佛不思。成前不知。諸佛法
身是法性身。種種方便是佛報身。報徳差別
故云種種。方便修生故名方便。亦可法身是
佛眞身。種種方便是佛應身。皆不可思。故彼
不知。上來第一明佛體常即是自徳。自下第
二就常説歸明攝他徳。於中有三。一就常辯
歸。二迦葉聞説領解修行。三如來述讃。初中
應修佛法及僧而作常想。總勸修學。亦應説
言作無異想及無變想。但今文中乘上所辯但
勸修常。餘略不論。是三法下別教修學。先開
三門。次廣辯釋。若言如來異法僧下破邪顯
正。前開門中言是三法無異想者。明非別體。
一佛體上隨義分三。故無別異。無無常者體
非生滅。不同變易。無變異者體無終盡。不同
分段。准釋應爾。約此三門教除邪想。下廣辯
之。先廣無異。次廣第二無無常義。後廣無變。
此三段中文有隱顯。廣無異中單反無順。無
無常中反順雙擧。解無變中唯順無反。互從
皆得。辯無異中於三修異請淨三歸則無依處。
明無初始歸趣之心。清淨三歸。非是其人所
趣向處。名無歸處。禁戒不具明無中間正修
之行。趣眞行闕。所以不具。諸行皆闕。離惡在
初。故但云戒。終不能得聲聞縁覺菩提果者。
明無究竟所成之果。三乘之果並皆不成。故
云不得聲聞等果。不得菩提義則可爾。云何
不得聲聞縁覺。解言。若人一向不聞一體三
歸作別異想。容得聲聞縁覺之果。若曾聞説
一體三歸誹謗不受。作別異想。此即是其謗
方等人罪過五逆。人天之報尚不可階。況能
證得二乘道果。若能於下解釋第二無無常
義。先順。後反。順中初法。次喩。後合。法中若
能於是不思修常想者。則有歸處。明有初始
歸向之心。常住三歸是其所向。故有歸處。准
前應言禁戒具足能得聲聞縁覺等果。略不
具論。喩中如樹喩上初段如來體常。則有樹
影喩此後段三歸義常。依佛常體開此三歸
攝人之用。故如因樹則有樹影。合中如來亦
爾。總合。有常法故合前樹也。則有歸處合有
樹影。非是無常總結爲常。下反釋之。若言如
來是無常者。擧彼異見。則非世人所歸依處。
辯過以非。無常滅去誰爲物歸。自下第三釋
無變異。迦葉初先擧闇無影。欲令如來同之
變異。下佛答之。明影常有顯佛無變。於中先
明如來恒有無眼不具。先喩。後合。如彼闇下
明諸衆生不見時節。先喩。後合。佛滅度後合
彼闇時。説言無常合不見影。上來廣辯。自
下第三破邪顯正。且就初門破邪顯正。餘二
可知。若言如來異法僧者。擧其異見。則不
能成三歸依處以理示過。如汝已下約喩顯
過。三歸各別不即常性。故是無常
上來第一教示眞歸。自下迦葉領解修行。於
中有三。一以眞歸。上開父母。乃至七世無始
皆開。但隨世俗且言七世。又七世來愛習未
捨。可以攝化。故説開之。七世父母隨生何道。
迦葉皆往而爲開化。如佛昇天爲母説法。二
我今下中益己身。三既自下下利衆生。有信
衆生直爲廣説。無信衆生懼伏令學
第三如來述讃之中。初嘆護法。次嘆益人。以
善益人故曰不欺下明得果
金剛身品者。此品之中具答二問。一答云何
得金剛身。二答何因得堅固力。此二因同。一
處答之。於此二中。就始以標。是故名爲金剛
身品。下文之中具辯五身。何故偏名金剛身
品。不可並題。且擧金剛就第一問。偏云金
剛。此品有四。一明得身。二總結嘆。三迦葉領
解。四如來述讃。就初段中。先明其果。而未
能知所因已下辯其得因。向前品中先因後
果。今乘前便。先果後因。就明果中。先略。後
廣。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乃至法身。是其略也。
身體不遷名常住身。不爲縁沮名不壞身。不
壞之義如世金剛。是故就喩名金剛身。不假
資成名非雜食身。唯以法成名爲法身。下廣
顯之。迦葉先問。如來次答。下迦葉領解。問中
有二。一牒佛所説明己不見。二唯見下擧佛
化迹彰己所見。先明所見無常壞等。壞翻不
壞。塵翻金剛。食翻非食。等者等於血肉之身。
翻前法身。何以下釋。以入涅槃故非常等。此
義上來佛數解釋。迦葉何故仍爲此問。爲起
説故。又以世人執見難捨。欲令如來重爲破
遣。故復擧之。答中有四。一就所見以呵。二如
來之身無量億劫堅牢已下。就所不見以教。
三如是功徳成如來身非食身下。就前所呵
以破。亦名爲釋。四汝今當知如來之身即金
剛下。就前所教以勸。初中莫謂是呵辭也。第
二教中文別有三。一辯徳廣教。二如來法身
皆悉成下總以結嘆。三唯有如來乃知已下。
明前迦葉不見所以。初中先約過去以教。如
來非身是身已下就現以教。般涅槃時不般已
下就後以教。初言如來無量億劫堅牢難壞。
擧本顯今。現中初言非身是身開列章門。有
過皆捨名爲非身。有徳斯備稱爲是身。不生
滅下廣以顯之。於中所有遣相之言。成前非
身。辯徳之辭顯上是身。唯可如是總相麁判。
不可碎分。非身是身。不可説下牒以結嘆。非
身是身牒前所辯。不可宣説明其出言。除一
法等彰其離相。除一法相明非一相。不可算
數明非異相。就後教中。般涅槃時不般涅槃。
明實不滅。上來廣教。如來法身皆悉成下第
二總結。唯如來下是第三段釋前迦葉不見
所以。良以佛身唯如來知。非諸聲聞縁覺知
故。迦葉不見。迦葉示同二乘不見。故今擧此
釋其不見。上來第二如來教竟。自下第三就
前第一所呵以破。於中三句。前之兩句擧佛
眞徳破其所見。後之一句擧佛應病釋其所
見。前兩句中。如是功徳成如來身非是雜食。
破前迦葉唯見食身。如來眞身功徳如是云
何復得諸疾苦等。破前迦葉所見無常破壞
之身。言無危等即是顯佛堅固力也。第三句
中明佛爲生示現病苦。故令迦葉見佛無常
破壞身等。自下第四就上第二所教以勸。先
勸令知如來之身即是金剛。次勸令思。思佛
金剛非是食身。後勸令説。説佛法身。上來第
二如來廣答。自下第三迦葉領解。於中初先
領佛前言彰己解知。次受佛前勸。彰己常思。
後受佛勸。彰己宣説。上來明果。下次辯因。迦
葉初先領前問後。以爲起發。唯然法身金剛
不壞。是領前也。而未能下是問後也。佛答有
二。一明護法以爲身因。二是故護法優婆塞
等應執刀下明護法人徳行相貎。前中有四。
一略明護法以爲身因。二我於往昔下略引
已爲證。三護持法者不受戒下廣明護法以爲
身因。四過去已下廣引已爲證初二可知。第
三段中初明在家俗人護法不受五戒不修威
儀勸其捨小。小乘法中善優婆塞不畜刀杖。
不得護法。爲是不受應持刀等教其習大。迦
葉白下出家護法。初先迦葉反問起發。若有
比丘離於守護是眞比丘取中爲上。若隨守
護是禿居士取上作下。戒中宣説。持刀杖者
比丘不得爲之説法。今有隨者犯戒無行。是
故説之爲禿居士。下佛先呵。莫説如是上品
比丘爲禿居士。下正爲辯。先明中品。次明上
品。後顯下品。明中品中。先彰其得。次辯其
失。後結顯過。得中初明自行之得。有來問下
明利他得。自中初言供身趣足。有節量行。讀
誦經等有修善行。利他可知。下次明失。雖能
如是然故不能作師子吼。不能宣説大乘教
法。不爲師子之所圍繞。不能流通大乘行法。
不能大乘善法攝人。是故不爲師子圍繞。不
能行違攝化惡人。是故不能降伏非法。下結
過中。如是比丘不能自利及利衆生。就前失
中。結以顯過。雖能持下就前得中結以顯過。
就上品中。初彰其失。次辯其得。後勸修學。失
中供身亦常足者無節量行。就明得中復能
持戒是自利徳。能師子下是利他徳。於中有
三。一能宣通大乘教法。二利益安下明能流
行大乘行法。三若有比丘能如是下勸人防
護。前中初總。修多下別。經有十二。以何義故
但言九部。釋言。諸經辯義不定。或時大小合
爲十二。小乘法中宣説十一。略無方廣。小乘
未説方廣理故。大乘經法合爲方廣。大乘爲
顯方廣理故。故地持云。十二部中唯方廣部
是菩薩藏。餘十一部是聲聞藏。此經亦爾。故
下文言十一部經二乘所持。方廣一部菩薩
所持。或大乘小乘各説九部。如法華説。小乘
法中略無受記無問自説及與方廣。故但有
九。小乘之中未説行因作佛之義。故無授記。
法淺易諮故無自説。未辯廣理故無方廣。大
乘法中略無因縁譬喩論義。故但有九。大乘
衆生利根易悟。不假因縁譬喩論義。方始悟
解。是以略無。或隨義具論大乘小乘皆有十
二。今據一門且説九部。以如是下總以結之。
第二段中初依經唱制。若有比丘畜如是下依
法治罪。於中初先如法治罰。如來先下引説
證成。明合治罰。就第三段勸人護中。初擧未
來留難之事。是説法者設命終下彰益勸爲。
以是縁下勸人防護。上來辯得第三結勸文
顯可知。就明下品比丘之中。如是破戒名禿
居士者。名前破戒害法師人爲禿居士。非持
戒者得是名字。簡上異下。就第四段廣引證
中文別有四。一擧往事。有徳國王生阿閦國
作第一弟子者。所謂聲聞四果之中第一人
也。覺徳生彼作第二弟子者。是四果中第二
人也。二結勸護法。三會通古今。初先會通。護
正法者得如是下嘆因成果。迦葉白下述嘆
所成。四結勸護法。自下第二明護法人徳行
相貎。先明在家徳行相貎。後論出家。前中初
言是故護法優婆塞等。乘前以勸。是護法者
有大果故。應持刀杖護持法人若受已下正
明護法徳行相貎。受小五戒不持刀杖護説
法人。不名大乘。不受五戒持杖護法。乃名大
乘。下總結勸。就明出家徳行相中。初迦葉問。
爲有師耶爲無師乎。問持法人師徳有無。爲
是持戒爲是破戒。問持法人師行持犯。下佛
答之。先對後問。明持非犯。謂具正下對其初
問明有師徳。前中先呵。莫謂是等爲破戒人。
下釋有四。一擧未來留難之事。二迦葉請。當
於爾時云何行化。三如來答。爲是我聽持法
比丘隨俗通化。此即明其比丘無犯。四若
諸國下乘明能護俗人無犯。於中初明諸國
王等雖持刀杖是持非犯。次勸莫殺。後結其
人第一持戒。就答初問明有徳中。初明其人
三業善正具有師行。衆有三下善攝徒衆。具
有師能。亦名師益。善持律下通經達律。體聖
化儀。具有師徳。就初段中先明有行。若有比
丘以利養下擧惡顯善。明有行中先明自行。
謂具正見意業善也。能廣宣下口業善也。終
不捉下身業善也。摧伏已下明能利他。是名
已下結前自利。能爲生下結上利他。擧惡可
知。明師能中先擧三衆。次列三名。身雖不犯。
與破戒者和雜一處。名犯戒雜僧。自身無犯。
見己弟子有犯教悔。他犯捨置。名愚癡僧。自
淨淨他名清淨僧。次辯優劣。破戒雜僧爲利
同犯。故易可壞。淨僧不爾。故不可壞。癡僧未
必爲利同犯。又不能異。故癈不論。下廣辯釋。
雖辯前二。意顯第三。明師徳中。初明知律。後
明善經。就知律中。先開五門。次釋。後結。前
開門中。善持律者總以標擧。下列五名。爲欲
調伏利衆生故。是第一門。所謂菩薩權化方
便行非通道。若輕第二。若重第三。非律不證
是其第四。是律便證是其第五。廣釋可知。結
中善解一字義者解一律字。善持契經亦如
是者。亦同知律。且有五門。一知菩薩權行方
便。第二知淺。第三知深。四是經應證。五非經
不證。上來第一明因得果。自下第二總以結
嘆。佛法不思結嘆前因。如來不思結嘆上果。
迦葉白下。大段第三領解奉行。初先領解。如
是如是誠如聖教。領前廣説佛法不思。如來
亦爾領後結嘆。故知已下彰己奉行。先許自
行。後爲他説。自下第四如來述讃。先總嘆善。
次勸正學。後明學益
名字功徳品者。此經名中説大涅槃功徳之
法。攝旨從詮。是故説爲名字功徳。廣辯此義。
故云名字功徳品也。此品答上云何於經究
竟到岸。辯經名徳。令人奉持窮經旨趣。名到
經岸。此乃明其安樂之因。持經名徳。近離惡
道。終得究竟常樂之果。名得安樂。文中有二。
一辯經名徳勸人受持使到經岸。二迦葉領
解。前中復三。第一總擧經名功徳勸令受持。
二聞是經名生四趣下彰益勸持。此即明得世
間安樂。三所得功徳我今説下辯徳教持。此
即明得出世安樂。就初段中汝應受持經名
章句所有徳者。此經名中説大涅槃所有功
徳。攝旨從詮。故曰名字。所有功徳持之得樂
故應受持。第二段中聞生四趣無是處者。正
擧聞益。聞有三品。一者上品。稱經而聞。不
作聞相不作聲相不作字相不作句相。乃至
不取一切法相。是人畢竟不生四趣。除悲願
力。二者中品。雖未離相善心聽受。暫時不生
非永不入。三者下品。微末善心聽受此經。遠
爲未來出離因縁。非即不生。今此所論是其
上品。故生四趣無是處也。何以下釋。良以此
經無量諸佛所修習故。聞之不生三塗修羅
是四惡趣。第三段中所得功徳我今説者。總
標許説。謂彼諸佛所得功徳今當説矣。次迦
葉請。當何名經問經名字。此經之中具説多
當於何義而名此經。云何持者問奉持儀。
下佛答之。此經名爲大般涅槃。答其初問。上
語善等答其後問。於中有二。一嘆經殊勝令
人敬持。二汝今聽下辯經名徳令人樂持。三
若欲於此大般涅槃而涅槃下正教奉持。依經
學常名爲奉持。初中有四。一嘆教善。二嘆義
深。三嘆文善。四嘆義備。嘆教善中隨其經文。
初中後別爲上中下。合法稱機能生行心。故
名爲善。第二句中義味深者名義爲味。不同
餘處名字爲味。義能津心令人愛樂如世美
味故名爲味。與下文中譬如甘蔗數數煎煮
得種種味。其義相似。第三句中其文善者。言
辭才巧不増不減。故曰文善。第四句中。純具
梵行明其行圓。寶藏無缺彰其理圓。亦可純
備彰其因圓。寶藏無缺明其果滿。經有此勝
故勸奉持。自下第三辯經名徳令人樂持。先
總勅聽許爲宣説。上已許説。迦葉遂請。不得
即説。故今重勅許爲宣説。下正説中有八復
次。初一正出經名功徳。次四明其經教功徳。
後三彰其經義功徳。教爲此岸。義爲彼岸。初
中大者名之爲常。依於大名辯其大徳。此經
具有六義釋大。已如上辯。今此且以常義顯
之。如八河下依涅槃名辯涅槃徳。先喩後合。
此經如是降伏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破相
趣寂。此經所辯同前八河。故曰如是。降伏煩
惱離煩惱魔。及諸魔性滅餘三魔。然後要於
大般涅槃放捨身命。證實捨相證實除妄。無
妄可在。是故云捨。名大涅槃總以結之。次四
教中初一教圓。先喩後合。次一教極。先喩後
合。後二教勝。於中前一廣破故勝。初先法説。
次喩後合。後一復次永盡故勝。先喩後合。後
三義中初二義體。後一義用。體中前一滅惡
故勝。先喩後合。後一備善。初先立喩。八味具
者。就六味中分甘爲三。故有八味。一不苦名
甘。二不酢名甘。三不辛名甘。是名三也下約
顯法。初總次別。不生名常。不滅曰恒。永絶危
怖故名爲安。離煩惱熱名爲清涼。不老不死
離煩惱果。斷諸惡業名爲無垢。離惡業果故
曰快樂。下總結之。下一復次明義用中就菩
薩説。佛則可知。名徳如是應善奉持
自下第三教奉持儀。依經學常名。爲奉持。上
來答問。自下迦葉領解勸學。先自領解。如來
法僧不可思者。領向末後三寶常義。涅槃不
思領前嘆勝辯經名徳。下勸他學。先明學益。
後彰不學。有其過損
如來性品者。此品之中。備論多法。二十五有
有我不下一段經文辯如來性。今從彼文以
題品目。蓋乃攝廣從略名矣。如來之藏能爲
佛因名如來性。廣辯斯義名如來性。於此品
中備答多問。四相一章答前問中願開微密
廣爲生説。准六卷經。前問略少。若具爲問。應
言願佛開於微密菩薩依之爲衆生説。故此
文中佛就涅槃微密藏中開三事義。令菩薩
説。以答上問。此明何義。今此爲顯無礙辯因。
無礙辯才由爲衆生説法故得。故此辯之。就
此品中三門分別。一科判經文。二就人辯定。
三隨文解釋。科判如何。四相一章文別有二。
一明四相能開之徳。二復次自正所謂得是
大涅槃下明所開法。次就人定。人有二種。一
是所寄。二是所爲。所寄是佛。所爲菩薩。所寄
之佛即是能教。所爲菩薩即是所教。若就所
寄。初番四相是其如來能開之徳。故下文中
就佛釋之。復次自正所謂得是大涅槃下。是
其如來所開之法。如來就於大涅槃中開示
三事名開微密。若就所爲。初番四相是其菩
薩能説之徳。故此經中創始標宗。云言菩薩
開示涅槃有四相義。下復結言菩薩如是分
別開示大般涅槃有四相義。六卷經中亦同
此説。故彼經言。菩薩具足四種相義。能爲衆
生説大涅槃。復次自正所謂得是大涅槃下。
是其菩薩所説之法。依佛所開爲他説故。此
與向前長壽品中辯義相似。彼就所寄。名爲
如來長壽之業。彼就所爲。説言菩薩以是業
縁得壽命長。金剛身品所明亦爾。就人如是。
次隨文釋。能開徳中文別有四。一總標擧。二
列四名。三廣辯釋。第四總結。初中菩薩開示
涅槃有四相者。就所教人明能開徳。所教菩
薩具足四徳方能爲人説大涅槃。故云菩薩
開示涅槃有四相義。故六卷經云。菩薩具足
四種相義。能爲衆生説大涅槃。次列四名。先
問後列。此四通論皆是利他。是説徳故。於中
分別。前一自利。自行非邪故云自正。後三利
他。正化衆生令離邪過。故名正他。此一正是
化他行體。後二化徳能隨問答。明知法藥。於
法自在隨問巧答。名隨問答。善解因縁識達
根性。善知隨機授化因縁。名解因縁。第三釋
中先解自正。初問。次釋。後牒總結。釋中有
二。一約教法以明自正。二若言如來法僧已
下。約就常義以明自正。前中假就比丘説之。
若佛如來見佛因縁而有説者。假擧如來驗誡
之言。佛於一時見大火聚熾然因縁。便告比
丘。汝寧抱是熾然火聚。寧説如來十二部經
及祕密藏云波旬説。名見因縁而有所説。譬
如已下對問以明比丘自正。擧彼類顯菩薩
自正。故云譬如十二小教。祕藏大教。自正心
堅。故寧抱火不敢説此爲波旬説。何故而然。
欲明抱火但壞一身。謗法能壞無量世身。又
復抱火但壞肉身。謗法之罪能壞法身。爲是
不説。後自正中句別有五。一知他宣説三寶
無常有大衰損。自侵損己。欺人損他。邪法教
他名爲欺人。二寧以刀下自制不爲。寧刀斷
舌不説無常。與前抱火其事相似。三若聞他
下聞説不受。四於此下見説生憐。憐彼當受
無量苦故。五如來法僧不可思下以理自遮。
上來釋竟。自觀已下牒以總結。自觀己身猶
如火聚。是牒前也。前二段中就初以牒。此明
菩薩自觀己身猶如比丘寧抱大火。是名結
也。就正他中。初問。次辯。第三總結。辯中有
二。一明如來當時善授。二復告女人汝有縁
下後時善付。前中有四。一明女人養子之儀。
始必與蘇。二約之顯化始須授小。三復明女
人養子之儀。大須與食。四約之顯化終須授
大。初中六句。一明如來當説法時。有一女人。
多含兒酥。來至佛會。顧念其子。不知消不。二
佛知故問汝含兒酥不知消不。佛爲此問。具
有三意。一欲令女人安心聽法。二欲彰女人
善授兒蘇。約之明佛善能授法。三欲對之説
消不消類顯自己能量衆生堪與不堪。此是第
二。三女聞請佛。於中初先嘆佛知心。次請如
來教示多少。後請如來説消不消。四如來爲
辯。汝兒所食即消増壽。五女聞歡喜。於中初
言心大踊躍。聞消故喜。復作言下慶實故喜。
六結嘆如來。世尊如是爲調衆生善能分別
説消不消。此誰結嘆。有人釋言女人嘆佛。復
有人言是佛自嘆。當應是其集經者嘆。上來
六句合爲第一。自下第二約之顯化。亦説諸
法無我無常。明其昔日唯得説小。亦同女人
始與兒蘇。是故言亦。亦可同前説消不消。故
云亦説。若佛世尊先説常下。彰其昔日不得
説大。良以昔日凡情未遣故不得説。若爲説
大。便言此法與外道同。即便捨去。自下第三
復明女人養子之儀。大須與食。文顯可知。我
之所有聲聞已下。是第四段約之顯化明終
説大。於中初言我之所有聲聞弟子如汝嬰
兒不消常住先説苦等。擧昔顯今。若我弟子
功徳備下明今異昔。於中四句。一明弟子功
徳已備堪修大乘爲説六味。如兒長大能消
難消應當與食。所化如是。應授六法。法從喩
稱。故云六味。二云何下列其六名。具應有八。
約世六味但説六種。以淨不淨二義麁顯故
不論也。下還説有。三彼世間下分定優劣。三
是世間。三是出世。先明世間。彼世間中有三
種味。總以標擧。謂無常等列其名字。下明出
世。於中先明成涅槃飯。煩惱爲彼智火所焚。
名之爲薪。智焚惑薪故復名火。相因得名。以
焚惑薪故成涅槃。法從喩稱説之爲飯。謂常
樂下就彼涅槃列出三昧。四令諸下就六味
中簡勝勸學。令諸弟子甘嗜涅槃常樂我味。
上來第一當時善授。自下第二明後善付。於
中有三。一明大乘應付菩薩不付聲聞。二何
以下釋菩薩知常。二乘弟子謂佛滅故。三以
是義下總以結嘆。初中如來先教女人行驅
惡子寶示善子。女人白下印可佛語。姊下如
來約之顯化。我涅槃時合前女人欲至他處。
無上佛法不與聲聞合驅惡子。如汝下帖要
當付。下合付善子。如汝下帖。第二釋中先問
起發。驅惡違等。故問何故。下對釋之。句別有
四。一明聲聞謂佛滅度我實不滅。擧理顯非。
二如汝下擧事類顯。三明菩薩説佛不滅。四
如汝下擧喩類顯。第三段中。以是義故無上
祕藏付於菩薩。結上初段。以是菩薩如善子
故祕藏應付。若有衆生謂佛常下。嘆後段中
菩薩知常。若知佛常。佛於其人常存不滅。故
於其家則爲有佛。是名下結。能隨問中初牒
前問。次釋。後結下因其言乘唱肉制。釋中且
就布施一門明隨問答。餘類可知。於中先問。
若有人來假擧問人。問佛以下假擧問辭。施
是捨財。不捨錢財成施至難。故擧問之。下明
隨答。於中初先五句別答。良以此等捨心成
就。故得名施。前人不受。故財不損。擧此即欲
顯此經中不淨物等悉不應受。如是施下總
以結之。施名流布遍至他方。結成大施寄名
顯之。所捨寛多故名大施。又因捨故前人不
受。得顯此經遮制之義。因財通法。故名大施。
財寶不失結成不損。是名下結。下因向前斷
酒肉者施酒肉言。故從此下乘唱斷肉。文別
有九。一因迦葉請正宣肉制。二迦葉白佛云
何如來不聽食下明斷肉意。三迦葉言如來
何故先聽食下會通昔言。四迦葉言如來若
制不食肉下明制分齊。五如來所制各有異
下汎明一切立制之意。六我從今日制弟子
下明食肉過。七我涅槃後無量歳下辯食肉
人。八迦葉白諸比丘等因他活下辯開遮儀。
九若我廣下總結肉制。此亦即是持戒門中
能隨問答。初中迦葉先問起發。食肉之人不
應施肉。以理直請。何以下釋。下佛先嘆。次
唱斷肉。後擧餘食況肉不應。何故偏言聲聞
弟子不聽食肉。菩薩先制如楞伽説。是中但
制小乘故也。自下第二明斷肉意。迦葉先問
云何不聽。下佛答之。斷大慈種是以不聽。地
上大慈地前名種。第三會通昔言之中有三問
答。初問食肉斷大慈種云何如來先聽比丘
食三淨肉。不見聞疑是三淨也。佛答隨事
漸斷故爾。言聽食淨爲斷不淨。二問如來已
聽比丘食三淨肉。何縁於中十種不淨九種
清淨而復不聽。十種不淨下文自數。人蛇象
馬驢狗師子猪狐獼猴。是其十也。於此十中
不見聞疑他爲己殺。是故攝入三種淨中。生
世機嫌故名不淨。九種清淨自未見文。人傳
釋之。前十種外餘衆生中不見他殺。亦無聞
疑及不爲已即以爲四。先乾自死及與鳥殘
通前爲七。不期偶得及他自殺請已而食。通
前爲九。下佛答之。此亦是我隨事漸制。三問
如來隨事漸制。何故昔日讃肉爲美。佛答有
二。一明嘆餘食。二擧衣況食成己不嘆。此第
三竟。第四立制分齊之中迦葉先請。若制食
肉。五種牛味胡麻油等。佛亦應斷。下佛呵之。
不應同彼尼乾所見。第五汎明立制意中。一
切立制各有異意總以標擧。下別顯之。言異
意故聽食三者。意爲斷却餘不淨肉。言中聽
食三種淨肉。心與言別。故云異意。言異想故
斷十種者。想猶意也。爲欲於彼三種淨中以
漸遮斷。是故且言斷十不淨。此異前意。名爲
異想。言異想故一切斷者。爲欲於彼十種之
外一切悉斷。故今宣唱九淨亦斷。此乃異前
漸斷之想。故復稱異。第六廣明食肉過中先
擧前制。從今不得食一切肉。下廣辯過。初先
法説。次喩。後合。是故已下結明菩薩不食肉
義。於中初明菩薩不食。爲度已下拂權顯實。
如是已下擧淨顯穢。第七辯明食肉人中。初
外善内惡。爾時復下内外倶惡。第八廣明開
遮之中迦葉先請。乞食雜肉云何得食。佛教
可解。第九結制。文顯可知。解因縁中。先問。
次釋。第三總結。釋中有四。一問。二答。三難。
四通。就初問中。爲彰如來善解隨機漸化因
縁。反責如來經不頓説律不頓制。如有四衆
假擧問人來問我下假擧問辭。辭中有二。一
責如來經不頓説。二或名犯下呵責如來律
不頓制。經中初先責不頓説。或説深下呵其
漸説。責不頓中。如是義者謂佛常義。如來初
出何不即爲波斯匿王説是深義。責不頓説。
佛初出時波斯匿王其母命終。王甚憂惱。佛
爲開解。説佛縁覺及弟子衆皆悉無常。故今
對之責不頓説。或時説深或時説淺。呵其漸
説。昔爲波斯説佛無常名之爲淺。今日説常
以之爲深。下就律中。或名爲犯或名不犯呵
其漸制。如來初出未廣制戒名爲不犯。後廣
制戒名之爲犯。云何隨下責不先制。然此文
中直擧三名請佛解釋以爲責本。責相未顯。
待佛解竟。至後難中。責相方顯。云何墮者問
其所防。所防之罪能隨地獄畜生鬼等。故名
爲墮。律及木叉問其能防。能防教法説之爲
律。律者是其詮量爲義。詮量輕重持犯得失
能防行法。説爲木叉。此云解脱。解脱業非
故名解脱。遺教亦云。戒是正順解脱之本故
名波羅提木叉也。此相云何。下佛答之。文別
有四。一明戒律不得頓制。若當頓制。有人便
破一切禁戒。二或復有人誹謗已下。明其經
法不得頓説。若當頓説。有人便謗一切諸法。
三如是等人自言聰下。重就經法明頓説過。
由頓説故能謗之人自言聰明不肯改悔。四
輕重之罪皆悉覆下。重就戒律明頓制過。由
頓制故破戒之人堅覆不悔。初中有二。一對
上問中云何墮等釋顯其義。二或有人盡破
戒下。對上問中或名爲犯或名不犯。明其戒
律不得頓制制則頓犯。前中有四。一釋木叉
明能防行。二解墮義彰所防罪。三重釋木叉
明所詮行。四解律義彰能詮教。兩處解釋木
叉何別。前約遮過以解木叉。後約性罪以釋
木叉。初中佛言提木叉者牒擧所問。名爲知
足轉名顯示。成就威儀無所受畜正辯其相。
亦名淨命轉名顯示。解此義竟。前責即顯。若
使木叉有如是義。何不先制。待諸比丘犯竟
方制。就解墮中先釋後結。釋中三番。前二就
其受報以解。後一就其造因以釋。就前二中
初一通對四趣以論。依如律中唯第三篇名
之爲墮。此則不爾。犯五篇戒墮四惡趣通名
爲墮。後一偏對地獄以釋。墮於地獄乃至阿
鼻論其遲速過於暴雨。正解墮義。八大獄中
阿鼻最下。故曰乃至。生阿鼻者其業必重。趣
報無間。故過暴雨。聞者已下明説墮意。聞者
持戒不犯威儀。修離過行。不犯性罪名堅持
戒。遮過亦離名不犯威儀。修習知足不受不
淨。修離著行。下就造因以釋墮義。由造因故
長養地獄畜生餓鬼。以是義下總以結之。釋
此墮竟。前責即顯。墮有是義。何不先説。待諸
衆生犯竟方制。第三重解木叉之中。離身口
意不善邪業明離性罪。辯此義竟。前責即顯。
木叉如是。何不先制。待諸比丘犯竟方制。就
解律中入戒威儀。明順戒法。入猶順也。制斷
重罪名爲入戒。遮離輕過名入威儀。深經善
義明順經法。前一入字貫通此句。遮受一切
及不淨縁。顯入深經善義之相。亦遮重等顯
前入戒威儀之相。辯此義竟。前責亦顯。律有
此義何不先制。待諸比丘犯竟方制。上來第
一釋前問中云何墮等。或有人下對上問中
或名爲犯或名不犯。明其不得頓制所以。若
當頓制。有人聞戒廣多難持。破一切戒。爲是
不得。云何已下辯其所破。上來第一明其戒
律不得頓制。或復有人誹謗已下。第二大段
彰其經法不得頓説。於中初言或有誹謗甚
深經法。聞説常義謗同外道。及一闡提具足
成就盡一切相無因縁者。聞説大乘甚深空
義。盡謗眞諦一切法相。無世因縁成一闡提。
爲是不得。如是等人自言我聰。是第三段重
明向前謗經之人堅執難捨。自謂聰明能解
深義。故執不捨。輕重之罪皆悉覆下。是第四
段重明向前破戒之人覆藏不悔。於中初明
犯罪覆藏。先法。後喩。如是已下明由不悔令
罪増長。是諸已下牒以結成不得頓制。是諸
比丘所犯不發牒前覆藏。所犯滋蔓牒前増
長。是故下結。上來第二如來答竟。第三難中
文別有二。一對前如來解釋墮義責不先制。
二如多人下對上解律及解木叉責不先制。
前中爾時男子女人假擧問人。自下難辭。如
來久知如是事者。明佛先知向前墮義。何不
先制責咎如來。如來久知犯罪墮於惡道之
事。何不先制使諸衆生犯竟方制。將無欲令
衆生入獄。就後難中。初明世人迷謬無知。先
喩。後合。如來應下徴責如來不爲先説。於中
初先以理徴佛。次釋。後結。徴中如來應先爲
説。總明應説。勅諸比丘此是犯等。別明應説。
釋中先徴。我以何故徴責如來應先爲説。如
來能知及能説故。如來正覺知見正道。是能
知也。唯有如來能説十善。是能説也。能説十
善是止善法。増上功徳是作善法。此二行法。
及其義味是其理法。是故下結。是佛能知及
能説故。我清先制。第四通中。對前兩難還有
兩釋。先對初段將無令生入阿鼻獄而自免
過。如王已下對向後難。明爲衆生不得先制。
前中約就三業釋之。若言如來能説十善是
則視生如羅睺羅云何難言將無令生入阿鼻
獄牒前問辭。明己口業利益衆生。是故不欲
令生入獄。我見一人墮阿鼻下。明己身業久
住益物是故不欲令生入獄。我於衆生有大
慈下。明己内心慈益衆生是故不欲令生入
獄。釋後難中有三復次。前二起化漸次以釋
之。後一拂權顯實以釋。前中初明化人次第。
如輪王下行法次第。化次第中先喩後合。喩
中初言如王國内喩三千界。有納衣者喩佛如
來。補衣之人名衲衣者。衣喩衆生。見生造過
名衣有孔。制戒防禁名後方補。人言略教以
之爲衣。一向非是。合中如來合納衣者。見諸
衆生合前見衣。有入阿鼻合衣有孔。即以戒
補合上方補。第二行法次第之中先喩後合。
喩中明王先説十善。次有惡者墮過漸斷。後
諸衆生漸行聖王所説善法。合中初言我亦如
是合前轉王。雖有所説合説十善。不得先下
合後惡者隨事漸斷。樂法生下合後自行聖
王之法。就後拂權顯實之中先喩後合。如來
法僧不可思者。明其三寶實徳不思。能説法
者及聞法者不可思者。明其佛僧權徳不思。
説者是佛。聞者所謂六群比丘須題那等。皆
是不思解脱菩薩。示爲起教。不可執此以爲
定責。是名下結
上來第三廣釋四相。自下第四釋已總結。菩
薩如是開示四相。就人總結。此四菩薩能開
之徳。故就結之。是名大乘大涅槃中因縁義
也。就法別結。涅槃經中説是四相。故就結之。
理應具結。解縁在後。故偏結之。餘三略也。上
來明其能開之徳。自下第二明所開法。於中
有三。一就涅槃微妙義中開出般若。二若男
子女人作如是言如來無常下。就涅槃中開
出法身。三迦葉白佛如佛昔説無所積聚下。
就涅槃中開出解脱。前中初明波若四相。假
使有人作是言下。結彼四相即大涅槃。上來
所辯是能開徳。是故結之以屬菩薩。自下四
相是所開法。是故結之以屬涅槃。就初段中
自正標擧。謂得涅槃釋顯其相正他標擧。我
爲比丘説常不變。釋顯其相隨問標擧。下釋
可知因縁標擧。下釋其相。先擧二乘不解因
縁不解深義正明不解。不聞已下彰彼二乘
不解所由。由其不聞。不聞伊字。不聞今喩。不
聞解脱涅槃波若。成祕密藏。不聞今法。然上
文中宣説法身解脱波若成祕密藏。此説解
脱涅槃波若。成祕密藏。何故不同。大涅槃中
諸徳同體皆相集成。互擧皆得。我今已下明
佛善解爲之開示。就結四相。即涅槃中初問
起發。次就譬喩反質問者。不也已下問者正
答。自正已下約之顯法。明自正等皆即涅槃
故得爲一。明法身中初明如來法身體常。如
佛言曰我已久渡煩惱海下。拂去迹疑成其常
義。前中初先問答辯常。二迦葉領解。三佛述
成。就初段中有三問答。初執昔日事盡之無
難。佛無常。下佛答之。生死因果是無常法。如
來斷盡故名爲常。第二迦葉乘言重難。如彼
迸鐵熱與赤色滅已無有。如來亦爾。滅已無
有。説何爲常。下佛答之。所斷煩惱更不重生。
故得名常。第三迦葉難破如來不重生義。如
鐵冷已還置火中赤色復生。如來若爾。煩惱
滅已應還生結。不得爲常。佛下轉喩釋成不
生顯有常義。如彼燃木滅已有灰更不作木。
如來亦爾。煩惱滅已法身常存更不生結。故
得爲常。就初難中。若有男女假擧問人。作是
言下假擧問辭。如來無常是總難也。云何知
下廣顯無常。先問後辯辯。中有五。初一復次
擧佛昔説有餘之滅。難佛無常。第二復次擧
佛昔説無餘之滅難佛無常。次二復次重擧
昔日有餘之滅難佛無常。下一復次雙擧有餘
無餘二滅難佛無常。初中先擧如來昔言於
中。初法。次喩。後合。云何已下約之結難難破
無常。第二難中先擧昔説無餘之滅。言離諸
有名涅槃者捨相趣寂。三有果報名爲諸有。
又復二十五有之果亦名諸有。離之名爲無
餘涅槃。是涅槃中無有諸有。證寂離相。云何
已下執昔徴今。次二之中皆先擧昔有餘之
滅。後約結難。文中可知。第五難中先擧昔偈。
云何已下就之結難。前擧偈中如佛言者如
來昔因陀驃比丘宣説此偈。彼知僧事。爲其
慈地比丘尼謗遂入涅槃。有人猶疑不知其
人實犯以不。佛爲清之。故説此偈。今擧徴佛。
於中初偈立喩顯法。隨相論之。假人爲鐵。究
窮之。眞心爲鐵。鐵外之火喩煩惱境。即鐵
之熱喩煩惱性。赤色喩於煩惱之相。所觀之
理喩之於鍖。觀解如槌。觀理破結説之爲打。
煩惱不集名爲星流。後更不續名散已滅。苦
報永亡六道之中更無生處。以是義故莫知
所在。得正合。得正解脱亦復如是。總以合之。
已渡下別。已渡婬欲諸有淤泥合打星流。散
已尋滅爲清陀驃。偏言渡婬。得無動處不知
所至。合後莫知所在言也。云何爲常執昔徴
今。下佛答中先呵後釋。呵中若人作如是難。
名爲邪難。對於向前假問之人而爲呵責。迦
葉汝亦不應已下兼誡迦葉。釋中初先當問
正解。明佛永斷無常之法故得爲常。諸佛所
師所謂法下。辯明如來證常故常。當問解中
釋難不盡。前五句中但釋初二及解第五。第
三第四同初難故略而不釋。釋初難中句別
有三。一明如來所斷煩惱畢竟永盡。故非無
常。言滅煩惱不名物者。不得名爲無常之物。
何以下釋。先問後解。所斷煩惱永畢竟故。不
得名爲無常物矣。二是故下結成常義。三是
句下嘆以顯勝。所謂是此滅煩惱句。煩惱滅
故不復驅馳生死往來。故云寂靜。超過凡夫
二乘近學。故無有上。釋第二中亦有三句。與
前不次。初明如來所斷生死畢竟永盡。故非
無常。滅盡諸相無有餘者。謂滅三界生死諸
相所斷窮盡。故曰無餘。前言畢竟。此云無餘。
言左右耳。二是句鮮白難以顯勝。生死報亡
由離惑染。故曰鮮白。前彰寂靜。此云鮮白。亦
左右言。三常住下結成常義。常住不退總明
常也。所斷生死更不重起。故常不退。下別顯
之。是故涅槃名曰常住。明涅槃常。是不退故
涅槃常矣。如來亦爾。明法身常。常同涅槃。故
云亦爾。釋第五中文別有二。一解前喩明非
無常。星流擧偈。謂煩惱者被破煩惱。散已滅
等牒擧偈文。謂諸如來煩惱滅已合散已滅
不在五趣。合向偈中莫知所在。二是故下結
成常義。是佛惑滅不在五趣。故得爲常。上來
第一當問正解。明斷無常故得爲常。自下明
佛證常故常。諸佛所師所謂法者擧所證法。
如來藏性成徳所依故名佛師。是故如來恭
敬供養明能證行。是佛師故如來敬養。佛本
因中所修諸行内順眞性名爲恭敬。熏眞成
徳説爲供養。以法常故諸佛亦常。證實成徳。
法性縁起成佛報果。法性常故報佛亦常。第
二對中迦葉先難。就佛所釋三句之中偏難
後句。難辭有三一就熱滅爲難。若煩惱火
滅明佛因亡。斯乃名彼即鐵之熱以之爲火。
非鐵外火。約喩名法名煩惱火。如來亦滅明
佛果滅。是故如來無常住處。結破佛常。二迸
鐵下就赤滅爲難。先擧前喩。如赤色滅喩佛
現起煩惱因滅。赤色喩於煩惱之相。莫知所
至喩佛報滅。下約顯法。如來煩惱亦復如是。
合赤色滅。滅無所至。還合向前莫知所至。三
又如鐵下雙就熱赤二滅設難。又如彼鐵熱
與赤色滅已無有。擧喩類法。如來亦下辯法
同喩。如來亦爾滅已無常合前赤滅。煩惱火
滅便入涅槃即是無常。合前熱滅。下佛答之。
以不重生釋成常義。於中初先簡凡異聖。所
言鐵者名諸凡夫。推喩屬凡。何故須推。世間
之鐵冷熱不恒。佛前取其少分爲喩。懼人取
其數冷數熱難佛無常。故今推彼數冷數熱
不恒之鐵以同凡夫。凡夫之人雖滅煩惱。滅
已復生。故名無常。釋凡同喩。如來不下辯聖
異凡。以不重生故得名常。第三對中迦葉初
先難破如來不重生義。如鐵滅已還置火中
赤色復生。辯喩類法。如來若爾應還生結。徴
佛同喩。下佛轉喩釋不重生成前常義。於中
初先呵其難辭明非無常。何以故下明佛是
常。先問後辯。如來是常總立常義。下廣釋
成。於中初明自結永斷故得爲常。無量生下
能斷他結故得爲常。自中初先轉喩顯常。如
鐵已下復喩解難。前中初喩次合後喩。此則
是其説後喩也。彼彼燃木滅已有灰。立喩顯
法。燃木有灰喩有常體。灰不爲木喩結不生
故得爲常。煩惱滅已便有涅槃。約喩顯法。謂
有眞實常樂涅槃。如彼灰矣。爲牢其義故。壞
衣下更以多喩顯成常義。下復就彼燒鐵之喩
釋去其難。如鐵冷已可使還熱辯喩異法。良
以彼鐵少分似法。故前爲喩。非爲全同。故今
彰異。如來不爾。彰法異喩。如來不爾總明其
異。斷煩惱等別明其異。斷煩惱已畢竟清涼。
已生惑亡煩惱熾火更不復生。當結不起。斷
他結中。初明無量衆生如鐵冷而復熱。我以
慧下明己能滅。如火燒木永更不生。上來第
一問答廣明如來身常。善哉已下第二領解
佛言已下第三述成。於中初喩。聖王喩佛。素
在後宮喩在閻浮。或時遊觀在後園者喩佛
息化入大涅槃。王雖不在諸婇女中喩佛不
在衆生化中。亦不得言聖王命終喩佛常存。
次合顯法。如來亦爾。合前聖王素在後宮。雖
不現於閻浮提界。超合不在諸婇女中。入涅
槃者合遊後園。不名無常合不命終。下重顯
之。出無量惱明其所離。入涅槃等彰其所得。
於中初明得涅槃樂。遊諸覺下得菩提樂。上
來明佛法身體常。自下第二拂去迹疑。化跡
濫眞。故須拂遣。於中初先拂去形迹。二迦葉
復言如來云何名常住下拂去言迹。拂形迹
中迦葉先問。如佛言曰我已久渡煩惱大海。
牒佛前言名前出於無量煩惱爲久渡也。若
佛已下執迹爲難。若佛已渡何縁復共邪輪
陀羅擧實徴迹。以是因縁當知未渡執迹疑
實。唯願已下請佛釋通。下佛答之。先呵難辭。
能建下釋。釋意如何。明昔納妃生子之事。是
大涅槃所起徳用。非實煩惱。釋相如何。汎擧
涅槃所起徳用類以釋之。大般涅槃能建大
義總擧類答。義猶用也。建猶起也。大般涅槃
能起大用。用相非一。名建大義。下廣辯之。
於中初先勅聽勸説誡莫生疑。下爲説之。文
別有四。一擧菩薩住大涅槃能建大義仰願
如來。二我已久住是涅槃下。正就如來明建
大義。三若有菩薩安住已下結前第一。四以
是縁下就前第二結答上問。初中有二。一明
所菩薩證實起犯。二菩薩所可示現已下以
下況上明佛無欲。前中合有八復次文。初七
別論。後一總結。道言菩薩住涅槃者。於大涅
槃隨分剋證。故名爲住。所住涅槃性是縁起
作用之法。是故入中無心現化。三昧法力自
然能現無障礙化。如如意珠無心分別自然
能雨一切寶物。下擧菩薩類佛可知。第二明
佛能建義中。初明如來住大涅槃種種現化。
於此三千大千界下廣顯化相。以是故下結
用歸體。廣顯化中初明如來閻浮現化。次類
餘方及三千界。下擧二十五有之義指首楞
嚴何。者是其二十五有。如下文説。欲界十四。
謂四惡趣四天下人及六欲天。色界有七。謂
四禪處中間梵王無想淨居。無色有四。謂四
空處。通前合爲二十五有。何因擧此指首楞
嚴。明佛二十五有之中斯皆現化。不能具列。
故指彼經。第三重結菩薩可知。以是縁下就
前第二結答上問。以是如來住大涅槃起種
種化。示現納妃生子因縁。故汝不應言羅睺
羅實是佛子。何以下釋。久離煩惱常不變故。
上來第一拂去形迹。自下第二拂去言迹。於
中先拂盡滅言迹。迦葉復言我今定知如來
世尊無所祕下。拂去昔日無常言迹。前中有
三。一拂去滅迹明佛善有。二迦葉領解。三如
來述可。前中迦葉先問起發。後佛答之。問中
如來云何名常。呵佛説常。如佛言下難破佛
常。如燈滅已無有方所。擧佛昔言。如來亦爾
滅無所有。推佛同喩。滅已無有説何爲常。此
難同上何勞更爲。前者難佛。如來對問直解
佛常。昔言未遣故此重問。又復向前難佛
非常。佛答明常。迦葉是中難佛非有。佛答明
有。與前意別。故復問之。下佛答中先明如來
是有非無。言燈滅者是羅漢下。推滅屬小
釋會昔言。前中有二。一明如來常而是有。二
雖不倶下辯明如來有而是常。前中先呵。汝
不應言燈滅無有如來亦爾。下爲辯釋。釋中
先喩。次合顯法。下問迦葉。迦葉後答。喩中兩。
句。第一依眞起惑之喩。男女喩於起惑之人
依眞起惑。名燃燈時。如來藏性爲妄所依。説
與燈爐。眞隨妄轉。隨妄廣狹故云大小。無明
遍覆名滿中油。依無明地生於四住。妄分別
心如油起明。本存末隨。故言油在其明猶存。
二若油盡下是其滅惑顯眞之喩。若油盡已
明亦倶盡。是滅惑喩。斷無明地名油盡亡。四
住隨亡名明倶盡。顯眞之喩。文中略無。若具
應言明雖滅盡燈爐猶存。喩中雖無。合中具
有。下次合之。起惑之喩今略不合。但合滅惑
顯眞之喩。其明滅者喩煩惱滅。合滅惑喩。文
少不足。若具應言其油盡者喩無明滅。但昔
教中唯説燈滅。不説油滅。故略不合。明雖滅
下合顯眞喩。明雖滅盡燈爐猶在。擧喩顯法。
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辯法同喩。法
身常存寧同燈滅一向是無。反問反答文顯
可知。雖不倶下明有是常。迦葉初先執喩同
法難佛無常。下佛答之。簡法異喩明佛是常。
先呵難詞。下爲辯釋。釋中初明法身體常。一
切法下明佛報常。前中初言如世間器如來
世尊無上法器。約喩顯法。如來法身本爲妄
依。容受妄想。故名法器。是故前以燈爐爲譬。
而器無常非如來也。辯法異喩。異故是常。明
報常中一切法中涅槃法常。擧本顯末。所謂
性淨涅槃法常。如來體之名爲常者。名爲報
常。自下第二推滅屬小釋會昔言。彰昔所説
燈滅涅槃是小非大。於中有四。一明羅漢所
得涅槃同於燈滅。第二擧彼阿那含人有障
未盡顯羅漢滅。三因言即釋。阿那含人爲不
還義。第四擧彼阿含有還顯前不還。初言燈
滅。即是羅漢所證涅槃。正會昔言以滅貪等
釋成滅義。第二段中阿那含者名曰有貪。以
有貪故不同燈滅。擧有顯滅。阿那含人上二
界中貪痴慢在。貪過重故所以偏説。是故我
下對有彰滅。是阿那含有貪未盡。羅漢斷故。
我昔説之同於燈滅。説小隱大故云覆相。非
大涅槃同於燈滅彰滅分齊。第三段中有三
復次。解阿那含爲不還義。於中初二就處辯
釋。非數數來。就欲界釋。於欲界中不數數來。
故名不還。又不還來二十五有。通就色界無
色界釋。阿那含人於彼二十五有之中。隨所
生處更不重生。故名不還。下一復次就報以
釋。更不受於臭虫身等。故名不還。第四段中
兩番擧彼那含有還。顯前不還。此名須陀斯
陀含人以爲那含。若更受身名爲那含。不受
身者名阿那含。顯向後句有去來者名爲那
含。無去來者名阿那含。顯前兩句
上來第一拂去滅迹明佛。善有自下第二迦
葉領解。領解如來無祕藏義説滅彰小。論有
顯大。故無祕藏。於中初明如來無藏。何以下
釋。如來昔日説小隱大故有密語。心無悋惜
故無祕藏。如幻已下擧世祕藏彰佛不同。下
佛述讃。善哉讃也。如來無藏是述可也。何以
下釋。有九復次。一明如來言無隱覆故無祕
藏。二心無慳悋故無祕藏。三法無缺少故無
祕藏。四無所貪惜故無祕藏。五慈愛深重故
無祕藏。六惡根永盡故無祕藏。七言無過失
故無祕藏。八量化以宜故無祕藏。九法雨等
潤故無祕藏。初復次中先喩次合。下約愚智
以辯是非。次二之中皆先立喩。後明佛無。第
四門中先立藏喩。後明不同。如來不爾總明
不同。不負世下別明不同。不負世者對前負
債以顯不同。佛本發心不欲許將世法授人。
爲是不負。雖負已下對畏債主隱不欲現以
顯不同。佛本發心許教衆生出世之法。彼猶
未得是故名負。心恒欲與故無祕藏。何以下
釋。第五門中先喩後合。第六第七二復次中。
皆先立其祕藏之喩。後明佛無。第八量化以
宜之中初明如來量宜授小故無祕藏。如彼
長者子既大下隨機授大故無祕藏。前中有
四。一立喩顯法。二反問迦葉。迦葉正答。三佛
嘆其言。四約之顯法。初中長者喩佛如來。所
教聲聞名爲一子。聖意愍念名常憐愛。如來
以其大機未熟。懸委當佛教化開導。名將詣
師欲令受學。慮彼&T049271;晩名懼不速。攝之從己
名尋將還。勤教學小名教半字。未授以大故
言不教毘伽羅論。何以下釋。第二反問迦葉
答中有二問答。初就所教反問迦葉。迦葉正
答。後就能教反問迦葉。迦葉正答。不也總答。
何以下釋。釋中初明長者無祕。先問後解。者
何已下明佛無藏。先問後釋。釋中初明妬悋
是藏。下明佛無。第三嘆中。善哉總嘆。下述其
言。第四約喩顯法之中。初合教半。下合不教
毘伽羅論。先合毘伽。以聲聞下合力未堪。是
故已下合不教誨。下次明其授大無藏。初反
明藏。先喩後合。如來不下順明不藏。初法。次
喩。後合可知。第九法雨等潤之中。初先立喩。
夏月注雨喩佛等説。令農夫等喩明衆生得
益不同。非龍咎等喩佛無過。下合可知。迦葉
復言我今定下拂去昔日無常言迹。迦葉初
先領前問後以爲起發。我今定知如來無藏
是領前也。如佛説等是問後也。於中先牒如
來上言直非不然。何以下釋。先擧昔偈。次擧
今常。下問云何。佛答之中先會昔言。我今爲
下辯釋今常。前中我爲聲聞教半而説是偈。
略擧昔言。波斯匿下廣明昔日起説所由。我
爲下結。辯今常中初先約人明説今常。若有
人下誡捨無常。下明解脱。文別有五。一明涅
槃爲解脱處。二迦葉言何等名涅槃下。就處
開出解脱之徳。三是故解脱成無量下結嘆
顯勝。第四迦葉領解。第五如來結勸修學。初
中有二。一擧昔偈請佛解釋。欲於其中辯出
涅槃爲解脱處。二所言大者其性廣下。就處
辯釋涅槃之相。前中先問。問中初先擧偈總
問。無所積聚。是八覺中少欲之行。未得不求
於食知足。即知足行。已得節量。如鳥飛空迹
不可得。是其第八不戲論行。鳥喩賢聖。空喩
法性。證實離相難以相求。如鳥飛空迹不可
尋。略擧此三。中間寂靜精進正念禪定智慧
略而不擧。此偈意趣後半爲大涅槃解脱之
處。是義云何請佛釋之。誰得已下就人別問。
下佛爲釋。於中初明善法積聚賢聖所有。僧
有二下惡法積聚賢聖所無。前中初言夫積
聚者名曰財寶。總明積聚。善法是其賢聖財
寶。積有二下就人別分。先擧次列。小乘善行
生滅有爲。大乘善行常故無爲。下就人論。惡
法積中文別有三。一辯二僧擧數列名。小乘
無常故名有爲。大乘行常故曰無爲。二佛就
有爲明無積等。先定其人。下就辯徳。先明無
積。初先正辯。若有説下非邪顯正。次明知足。
初先正辯。若有貪下擧過顯徳。迹難尋者牒
擧偈文。謂近無上菩提道者。二乘所證漸近
佛道。是人雖去無所至者。滅身歸寂故無所
至。三迦葉因前領解無爲。於中但明無積難
尋。知足不論。無積聚中句別有三。一擧下況
上。有爲之僧尚無積聚。況無爲僧。第二辯出
無爲僧體即是如來。三就如來釋無積義。如
來云何當有積聚。就佛自行明無積聚。不積
世間資生之物。夫積聚下就佛外化以明無
積。先明積過。悋法不説名爲藏匿。是故已下
對過辯無。所説無悋。云何名藏。以無藏匿名
無積聚。人謂此言解上無藏。故判屬前。一向
非是。下次就佛辯迹難尋。先擧偈文。釋有四
句。一直辯出難尋法體。所謂涅槃。二無日月
下明難尋相。離一切相故不可尋。三彰涅槃
是如來處。常存不變。欲就此處開解脱徳。故
説爲處。四明佛趣入。以是涅槃是如來處。故
今至此而般涅槃。上解昔偈辯出涅槃爲解
脱處。自下第二就處辯其涅槃之相。文別有
三。一釋向前大涅槃義。二彰此涅槃是解脱
處。三於前文中有難解者問答重顯。就初段
中先解大義。三義釋之。初言大者其性廣博。
以廣釋大。二如人下以常釋大。但喩無合。與
上文中所言大者名之爲常。其義相似。三以
勝釋大。勝有二種。初言是人若住正法名人
中勝。住正故勝。如我説下備徳故勝。如我所
説八大人覺。擧餘經中所説八覺。爲一人下
就人分別。爲一人有成在一人。爲多人有修
在多人。若一人具八則爲勝者就成顯勝。一
人是佛。佛備八徳。故名爲勝。勝故名大。次釋
涅槃。言涅槃者名無瘡疣。自利以釋。瘡疣是
漏。自無諸漏故名涅槃。譬如人下化他以釋。
先喩後合。喩中有二。一閻浮施化喩。如人喩
彼閻浮衆生。起惑切己名毒箭射。流轉生死
名多受苦。逢佛聖師名遇良醫。佛教斷惑名
爲拔箭。勸修道法名傅妙藥。令出生死名爲
離苦。得大涅槃名受安樂。二餘方現化喩。此
方感盡餘方現化名遊城聚。有惑斯救。故言
隨有瘡疣之處即往療治。下次合之。先合初
喩。如來亦爾爲大醫王合前良醫。見閻浮提
苦惱衆生合如有人。被婬怒等合前箭射。受
大苦切合多受苦。爲説大乘合傅妙藥。爲拔
毒箭令離苦等略而不合。療治此下合其後
喩。復至他方合遊城等。諸有毒處合上隨有
瘡疣之處。作佛爲治合往其所爲療衆苦。故
名大般總以結之。自下第二彰此涅槃是解
脱處。大般涅槃名解脱處。正辯其相。隨有生
處於中示現明體起用。用即是其解脱徳也。
得大涅槃能現此用。故名涅槃爲解脱處。以
是眞下結用顯體。寂而常用名甚深義。不同
小乘名大涅槃。自下第三有難解者問答重
顯。顯前令他無瘡疣義。有兩問答。初就喩爲
問。世醫悉治一切瘡不。佛答不定。後就法爲
難。先牒佛語。下就設難。若言治已。云何有未
得涅槃者。若未悉得。云何上言療治此已欲
至他方。佛答不定。先擧二人。次列其名。後就
其人明治不治。除一闡下簡去不治。就其所
治結成涅槃無瘡疣義。從偈至此明解脱處。
自下第二開解脱徳。於中有四。一就涅槃開
解脱徳。二迦葉言解脱爲色爲非色下明解脱
體。三唯願哀愍重垂廣下彰解脱相。四迦葉
言不生不滅爲解脱下拂遣詮況。初中迦葉先
問起發。何等涅槃徴體起用。下佛答之。名爲
解脱。第二段中有二問答。迦葉初問所言解
脱爲色非色。亦應問言。是心非心。就色以辯。
心則可知。故略不問。下佛答中對小辯大。或
色非色開列二門。次顯其相。二乘解脱唯是
斷結數滅無爲。未得諸佛常住眞色。又未得
佛化用之色。故名非色。諸佛解脱眞身常住。
及隨化縁現種種形。故名爲色。隨化所現即
是諸佛共世間身。眞身常住即是諸佛法門
之身。是義云何。如海十相同體義分。佛亦如
是。諸根相好皆遍法界同體義分。不如應化
彼此別異。以同體故用眼爲門。諸根相好及
佛刹土莫不皆是。一眼中現。餘亦如是。如華
嚴云。三世一切劫。及與諸佛刹。諸根心心法。
及與虚妄法。於一佛身中。一切悉顯現。是故
説辨菩提無量無有邊。是故下結。如來爲諸
聲聞已下會通昔言。諸佛解脱雖復是色。昔
爲聲聞説爲非色。第二迦葉就小徴問。二乘
解脱若非是色云何得住。下佛答之。答意如
何。彰彼二乘所得解脱亦色非色。以是色故
二乘得住。於中先喩。中有二。一明非想亦色
非色。佛説非色。四空有色諸經大同。華嚴宣
説菩薩鼻根聞無色界宮殿之香。阿含經中
説舍利弗般涅槃時。色無色天空中涙下如
春細雨。波闍波提般涅槃時。色無色天佛前
側立。此云亦色與彼相似。二如是下就人正
辯。是佛境界非二乘知。下合顯法。解脱亦爾
亦色非色説爲非色亦想非想説爲非想。合
上初句。問曰聲聞縁覺解脱云何亦色。云何
亦想。而復言非。釋言。二乘入涅槃時事識根
塵一切皆滅故説非色。及與非想妄識眞識
及其根塵一切皆在。故云亦色及與亦想。是
義云何。二乘之人入涅槃時雖滅事識。妄心
猶在。説爲亦想。以心在故妄心所現妄想根
塵亦在不亡。説爲亦色。如睡未寤夢心所起
根塵不滅。又二乘人入涅槃時眞心不滅。名
爲亦想。二乘之實是如來藏。如來之藏是佛
法身。是法身中具佛眼耳鼻舌等性。名爲亦
色。故經説言衆生身中有如來眼如來耳等。
以佛法身共衆生性無別體故。故下文中説
四諦實即是如來。聲聞縁覺解脱之中具有
此義。是故説爲亦色非色亦想非想。如是義
下合上後句。唯佛境界非二乘知
涅槃義記卷第二
  應永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加修補書失字了
 法印權大僧正賢寶 



涅槃義記第三
 隋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自下第三辨解脱相。迦葉先請。唯願重説。對
前辨體説以爲重。下佛先嘆。後爲辨釋以義
相從。於中有其九十四句。隨別細分有一百
九句。第二十二無逼切中別有七句。第二十
三無動義中別有四句。第二十五希有義中
有其二句。第二十六虚寂義中亦有兩句。第
三十甚深義中亦有二句。第五十一平等義
中亦有兩句。第六十七無迮狹中有其三句。
餘各爲一。是故別分有一百九句。一一句中
齊應有五。一列名。二解釋。三結。四即如來。五
難解者重復分別。然今文中多少不定。或有
初無後。或有後無初。或有中間而無初後。就
解釋中或但法説。或兼喩況。喩有反順。其順
喩者解脱亦爾。其反喩者解脱不爾。法喩相
對。前却不定。或有初法次喩後合。或有先喩
次法後喩。或有先法後喩。便罷。文相不定。今
初句中先列其名。名離繋縛。次釋其相。兩喩
兩合略無結文。次即如來爲簡向前二乘解
脱故即如來。如下文中亦即涅槃虚空佛性
決定菩提一切佛法。以彼類餘。餘皆同爾。不
能煩廣。故前諸句唯即如來。如春已下重復
顯之。先喩後合。餘類可知。名斷一切有爲之
法出生一切無漏善法者。是第八十九明離
諸見。先列其名。斷有爲法明離邪見。出無漏
法明具正見。次釋其相。先解斷漏。斷塞諸道
總明斷漏。斷諸外道所有邪見名斷諸道。下
別顯之。若我有見無我空見非我無我非有
無見。此説似眞。以其定計不稱法理。故須斷
之。唯斷取著。不斷我見。釋前出生無漏善法。
所謂佛性彰所不斷。此言不足。若具應言名
解佛性。性即眞脱總以結之。下即如來名不
空空。是第九十明異外道所得解脱。先列其
名。外道解脱虚誑無實名爲空空。眞不同彼
名不空空。次釋其相。先解空空。言空空者無
所有。釋其空義。即是外道尼乾解脱。就人指
斥。而是尼乾實無解脱。就人解空。眞不如是
明有異空。結即可知。名果不空。第九十一明
非有無。先列其名。名中不足。若具應言名不
空空。爲簡前門。單云不空。次釋其相。釋中初
先約喩顯法。彼瓶遇縁則有破下。簡法異喩。
前中有三。一立喩顯法。水酒酪瓶擧其喩體。
下辨喩相。於中初就水酒等瓶明空不空。雖
無水等是空義也。猶故得名爲水等瓶不空
義也。以有瓶體名爲不空。非謂有其殘水酒
等名爲不空。與上文中明雖滅盡燈爐猶存
其義相似。如是瓶下明空不空。不可偏定。若
言空下破他空義。若言定空則不得有瓶體色
香味觸等事。破其定空。若言不空復無水等。
破定不空。二約喩顯法。解脱亦爾。合前瓶體。
下合喩相。不可説色及與非色。合前雖無水
酒等時猶故得名水酒等瓶。不可説空及以
不空。合前不可説空不空。若言空下合前若
空則不得有色香味觸若言不空而無水等。
以是下結。三重法喩相對廣辨。於中初先就
法明空。空者謂無二十五有明無苦。果及諸
煩惱明無惑因。無一切苦及一切相復明無
果。以無二十五有果故則遠衆苦。亦離無常
無我等相。故説以爲無一切苦及一切相。言
無一切有爲行者明無業因。善惡二業名有
爲行。初一無字貫通諸句。如瓶無酪擧喩以
帖。下次就法以明不空。謂實善色常樂我淨
諸根相好名爲善色。如瓶已下擧喩以帖。是
故解脱猶如彼瓶結法同喩。上來約喩以辨解
脱。人謂解脱全同彼喩。故下辨異。彼瓶遇縁
則有破壞明喩異法。解脱不爾。辨法異喩。結
即可知。名曰離愛第九十二明離愛疑。名中
略故但云離愛。初先列名。次釋其相。先立反
喩。下明不同。得大菩提更無所求所以離愛。
於果決了所以無疑。下結即佛。重顯可知。斷
諸有貪第九十三明其遠離生死因果。先列
其名。斷有明離生死之果。斷貪明離生死之
因。次釋其相。句別有六。前二略顯。斷一切相
顯前斷有。謂斷無常苦等諸相。斷一切縛顯
前斷貪。下四廣顯。斷一切煩惱明斷惑因。一
切生死明斷惑果。一切因縁明斷業因。一切
果報明斷業果。初一斷字貫通諸句。略無結
辭。下即如來并即涅槃一切生下第九十四
明離怖畏得受安樂。就此門中。初釋。次結。後
即佛等。有難解者下重分別。初中先法文少
不足。若具應言一切衆生怖畏生死故受三歸
以三歸故得受安樂。次以喩顯。鹿畏獵師喩
生怖畏生死煩惱。既得免下喩受三歸。得受
安樂喩其所少。下合可知。樂即解脱總以結
之。下以解脱即如來等。佛法無量。然今且以
七門相即。無盡是其法性虚空決定是惠。良
以此等同體義分。故得相即。此門既然。上亦
應爾。略不具論。有難解者下重顯之。有何難
解。向前宣説受三歸依似若是別。復言解脱
即如來等似若是一。一異相反故須釋之。又
復前言以三歸故則得安樂濫同受樂。故下顯
異。有二問答。前一問答釋顯三歸一異之
義。後一問答明樂非受。就初問下。若涅槃佛
性決定如來是一義者。云何説三執一疑三。
向前宣説七法相即。今且擧四。此問不足。若
具應言歸依既別彼涅槃等云何即一。准答應
有。且擧一邊。一邊可知。佛答有三。一就三論
一。二從有法名一已下就一辨三。三如來或
時説一爲三三爲一下。雙就一三嘆以顯深。
前中初明一切衆生以怖畏故求三歸依。故有
三別。以三歸故證知佛性決定涅槃。所證同
體故得爲一。第二段中初先以理彰三是別。
是故我下引説證別。前中初先汎明諸法名義
一異。當法施名唯有二門。一名義倶一。二名
義倶異。法有體用總別同異。就體就總就同
施名。名義倶一。就用隨別逐異施名。名義倶
異。隱顯互論具有四句。一名義倶一。二名義
倶異。備如向辨。三名一義異。就體就總就同
施名。攝義從詮説爲名一。隨用隨別隨異施
名。攝詮從旨説爲義異。四義一名異。翻前可
知。今於四中且列兩門。有法名一義異是第
三門。有法名義倶異是第二門。次辨其相。解
初門中。先牒。次釋。佛等皆常。依常施名。攝
旨從詮故曰名一。佛等義別。攝詮從旨名爲
義異。是名下結。解後門中。先牒。次釋。佛法
僧等義門各異。依之施名。名亦不同。故四倶
異。佛名爲覺。是其翻名。即是解義。法名不覺。
非是翻名亦非解義。斯乃對佛簡異之辭。僧
名和合。翻名解義。涅槃名脱。是其解義。非是
翻名。空名非善。簡異之辭。非翻非釋。法性虚
空不同行善。故名非善。無礙簡他亦是辨相。
是爲下結。下約前義彰其三歸。是別非一。就
下引説證別之中先擧昔説。是故三歸不得爲
一結成別義。前中初告波闍波提供養衆僧即
供三歸。波闍波提是佛姨母。生七日母便命
終。波闍乳養。佛後出家。波闍戀憶。手自織成
金縷之&T073554;。待佛還宮擬用奉佛。佛後還國。波
闍波提遂用奉獻。佛時告曰。恩愛心施無大
功徳。當供養僧。若供衆僧。即供三歸。故今擧
之。波闍次問。後佛爲解。以三義別。是故不
一。前辨一義。次辨異義。自下第三雙就一異
結嘆顯深。如來或時説一爲三。牒上後段佛
性等一。就之宣説三歸差別。説三爲一牒上
初段就三歸依宣説佛性涅槃等一。如是之
義是佛境等嘆以顯深。上來明前解脱之中
三歸依等一異之義。下次明前所得安樂是
寂非受。迦葉先問如佛所説畢竟安樂名涅
槃者是義云何。直請其相。請顯寂樂。夫涅槃
下難破受樂。下佛答之。句別有四。一對初請
彰其涅槃唯是寂樂。二斷一切下對向後難
明其涅槃非是受樂。三若言下難破受樂成
前第二。四是故下結前寂樂以爲涅槃解脱
之義。初中先喩。喩有四句。一自出生死喩。有
人喩佛。佛昔因中起業煩惱名爲食已。受苦
心悶。求出三界斷除結業名出欲吐。正能斷
除名得吐也。二現化隨物喩。自出生死俯應
隨物名復迴還。三假問顯徳喩。同行菩薩名
爲同伴。請問如來生死盡未名得差不。而復
還來怪佛在苦。四假答顯徳喩。諸苦已盡名
答已差。證寂永安名得安樂。下次合之。如來
亦爾畢竟遠離二十五有合上初句。永得已
下合第四句身得安樂。第二段中斷一切受
名無受者五受斯斷。如是無受名常樂者嘆
以顯勝。問曰。下説滅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
行識亦復如是。云何説言佛無受樂。釋言。受
中有其二種。一受境界違順等事。二證法相
應攝受正法故名爲受。今言無者無其初受。
下言得者得其後受。兩言不違。後二可知。從
上唯願重垂廣來。第三大段明解脱相。自下
第四拂去詮況。何故須拂。上來借喩擬況解
脱。人謂解脱全問諸喩。故下拂之。於中有二。
一明上來所立諸喩非喩爲喩。二云何如來
作二説下明喩非喩不得定説。前中有三。一
明上喩非喩爲喩。二眞解脱者一切人天無
能匹下明其非喩爲喩所以。三如無比下類
顯非喩爲喩之相。就初段中。先明非喩。如來
有時以因縁下彰其爲喩。明非喩中有四問
答。初迦葉問不生不滅是解脱耶。佛答言是。
第二迦葉執喩同法。若不生滅爲解脱者。世
間虚空亦無生滅應是解脱。佛答不然。三迦
葉問何故不然。如來反問迦蘭等聲同烏鵲
不。第四迦葉以理正答。如來讃嘆。迦葉答中
不也總答。下別顯之。句別有四。初烏鵲聲比
命命等不可爲比明下劣上。二迦葉言迦蘭
迦下明上遇下。於中迦葉先明過下。次責如
來。無異葶下顯佛不應。三佛與空下約喩顯
法。四迦蘭迦聲可喩佛下辨喩顯法。迦蘭喩
佛。不喩烏鵲。彰其聲妙。以聲妙故用況解脱。
不比虚空。佛嘆可知。上來一段廣明非喩。如
來有時以因縁下明其爲喩。所謂有時化他
因縁引空喩曉。所況佛徳故即如來。此初段
竟。自下第二解釋非喩爲喩所以。眞解脱者
一切無過解前非喩。爲化生下釋前爲喩。爲
化顯前有因縁矣。自下第三類顯非喩爲喩
之相。先擧其類。言非喩者如無比物不可引
喩。略擧非喩。有因縁故可得引喩。略擧爲喩。
如經中下即事指斥。下約顯法。不可以喩喩
眞解脱明其非喩。爲化生下明其爲喩。以諸
譬下明上諸喩悉皆是其非喩爲喩。上來第
一明前諸喩非喩爲喩。自下第二明喩非喩
不得定説。迦葉先問若當是喩一向言喩若
當非喩一向言非云何如來作二種説。下佛
答之。明法不定。故不定説。文別有四。初害佛
明佛法身非喩爲喩不得定説。二害母喩。
明佛報身非喩爲喩不得定説。三以是因縁
我説種種譬喩已下結前第二。乘言便故。四
或有因縁亦可喩下結前第一。初中有四。一
如來立喩。二反問迦葉。三迦葉正答。四如來
讃嘆。就立喩中。擧佛法身不可得殺類明非
喩。欲害得罪類顯爲喩。初言有人喩佛應身。
内具四辨名執刀劍。怒意説眞名以瞋心。欲
以衆喩況佛法身。説相逼眞名害如來。法身
平等不隨相變故言如來和無瞋色。下次反
問。是人當得壞如來身是其一問。成逆罪不
復是二問。迦葉答中初辨喩相。後約顯法。喩
中初先對上初問明佛叵殺顯成非喩。直以
惡心對向後問明由惡心。故成無間顯成爲
喩。前中初言不也總答。佛不可殺故言不也。
何以故下釋成叵殺。如來身界不可壞者對
問辨釋。身性名界。人身分齊亦名身界。法身
離相故不可壞。者何已下轉釋不壞所以徴
問。佛所以身偏不可壞。以無身者明身離相
故不可壞。唯法性下明身體寂故不可壞。是
人已下結成不壞。答後問中。直以惡心成無
間者化意違眞名爲惡心。成其譬喩言説之
事名成無間。無間之義後別具論。下約顯法。
以是因縁引諸譬喩知實法者偏約後句明爲
喩也。以是惡心亦得成就無間因縁。佛引諸
喩得令大衆知佛眞法。亦應約初明其非喩。
略不明也。佛讃可知。第二段中文亦有四。一
如來立喩。二反問迦葉。三迦葉正答。四如來
讃嘆。初中惡人喩佛應身。説相侵眞故名惡
人。欲以諸喩顯示報身。喩相逼眞名之爲害。
眞爲化本故名爲母。化在三有名住野田。在
諸相中名在𧂐下。報佛以其大悲願力資化
不絶名母送食。應身如來内縁眞徳名爲見
己。便起説意名生惡心。備具四辨名前磨刀。
報身如來明鑒化意名母知己。從化隨相名入
𧂐中。應以利辨隨其喩相。廣説眞徳名遶𧂐
斫。暢聖化心名斫己喜。念己説已名生殺想。
眞體離相名從𧂐出。安住實際名至家中。反
問可知。迦葉答中先辨喩相。後約顯法。喩中
初言不可定説若説有母身應壞身若不壞云
何言有。明其無罪顯成非喩。若説無下明其
有罪彰其爲喩。以是縁下約喩顯法。偏約後
句明其有喩。初略不論。佛讃可知。自下第三
結前第二。以是因縁我説種種喩眞解脱結
成有喩。遶𧂐遍斫名説種種。雖以無量阿僧
祇下結成無喩。下結第一。或有因縁亦可爲
喩結成有喩。或有因縁不可喩者結成無喩。
從上何等名涅槃來合爲第二開解脱徳。自
下第三結嘆顯勝。於中有三。初二嘆後解脱
之徳。是故解脱成就如是無量徳者就法結
嘆。具前百徳故曰無量。趣涅槃者涅槃如來
亦有如是無量功徳就人結嘆。如來是其求
涅槃人名趣涅槃者。證大涅槃成如來身是
故名爲涅槃如來。前辨解脱皆即如來是故。
如來亦有如是無量功徳。末後一句結前第
一解脱之處。以有如是解脱徳故名大涅槃。
自下第四迦葉領解。我今始知如來至處爲
無有盡重領向前解脱之處。向前廣辨解脱
處中迦葉領解如是涅槃是如來處常不變
易。故今重領。我今始知如來至處爲無有盡。
對昔不知名今爲始。無盡猶前常住義也。處
若無盡當知壽命亦無盡者領解脱徳。法無
盡故成人無盡。此即領上解脱徳中如來無
有生老病死。名命無盡。自下第五結嘆勸學。
善哉能護是嘆辭也。嘆前領解。若有欲下勸
學辭也
長壽至此明其行體。自下第二辨行所依。於
中初先正明所依。下説邪正離所不依。前中
辨明四依菩薩爲所依人。此即答上云何得廣
大爲衆作依止實非阿羅漢而與羅漢等。彼
問如何云何得彼廣大爲衆作依止人。雖未
同於諸佛羅漢。化功同彼佛羅漢者我欲依
止。故今答之明有四人能爲衆生作依止處
如佛無異堪可依止。文中初先正明四人爲
所依處。如佛所説。依四法下對法會通。此亦
即明行所依法。前中有二。一明四人徳行相
貎。二我今不依是四人下勸人依止教人供養。
初中有四。一總擧四人總嘆其徳。二別列四人
總嘆其徳。三別牒四人別顯其徳。四總結四
人總嘆其徳。就初段中先擧四人。以此四人
依經成徳。又此經中之所宣説。故言是大涅
槃經中有四種人。下嘆其徳。護法立法憶念
正法是通法行。即是自利。身能匡護不令他
人輕謗毀呰名護正法。如上廣説。口能竪成
名建正法。心思不忘名憶念法。能多已下是
益人行。即是利他。能多利益出世法化。憐愍
世等世間法化。憐愍世間是利他心。爲世依
下是利他行。人爲物依。法能安樂。人天可化。
故偏論之。亦可憐愍慈念三塗。爲世依等近
益人天。第二段中先列四人。何等徴問。有人
出等辨列其名。四依之義廣如別章。今且釋
名。有人出世具煩惱性名第一者。所謂種性
解行地人。仁王經中説種性上方爲法師自前
未能。故知非是種性已前。下文宣説供佛五
恒方堪爲依故非善趣。文中説之。具煩惱性
非第八人明非地上。如來滅後現化益物名
爲出世。五住惑中無偏盡處名具煩惱。問曰。
地持宣説種性具足二淨。今以何故言具煩
惱。解言。地持望於二乘故説二淨。此對地上
名具煩惱。須陀斯陀名第二者。須陀此方名
爲逆流。逆生死流。亦名抵債。抵三塗債。又亦
名爲修集無漏。位分何處。須陀有三。一者守
果。初地滿心。二者攝因。初地始心已去皆是。
三者進向。上盡二地皆名須陀。合説前二爲
須陀洹。故地論中宣説初地以爲見道。斯陀
含者此名頻來。於欲界地更來更生。亦名住
薄。依如小乘。欲界修道九品惑中斷六三在
故云住薄。若依大乘。三界修惑皆能薄之。故
地經言欲色有縛無明縛等皆悉微薄。位分
何處。分別有三。一者守果。在第三地。故地經
中宣説三地諸縛微薄。二者攝因。二地已下
漸斷修惑通名斯陀。三者進向。上盡七地。合
此三種通名斯陀。何故此二合爲一依。以此
二人功用行同供佛解義過前劣後。所以合
之。阿那含者此名不還。依如小乘。於欲界中
更不受生故名不還。若依大乘。不還起於愛
佛煩惱故名不還。位分何處。分別有三。一者
守果。在第八地。愛佛煩惱此處斷故。二者攝
因。四地已上同名那含。修習順忍向八地故。
三者進向。上盡九地。合説後二爲阿那含。以
於此處同捨功用供佛解義過前劣後。所以
爲一。阿羅漢者此名無著。斷有因故。亦名無
生。盡苦果故。位分何處。分別有三。一者守
果。在第十地。二者攝因。九地已上同名羅
漢。三者進向。上盡金剛。合説後二爲阿羅
漢。以此同在究竟地故。理實佛是高美其人。
故同佛稱。此皆菩薩何故乃用聲聞凡夫名
字名之。此雖菩薩位分與彼小乘麁同。欲令
未來所化凡夫二乘人等准小知大。故用名
之。下嘆徳中偏嘆利人。與前相似。通法不論。
自下第二別牒別嘆。先辨初依。於中初問。次
辨。後結。非第八下對餘辨異。辨中有四。初
能奉等是自利行。奉戒離惡建法修善。二從
佛已下是自利解。三轉爲已下是利他行。爲
説八覺令其進善。有犯教悔使其離惡。四善
知下是利他解。善達菩薩權化之儀名知方
便祕密之法。名凡總結。凡有内外。此是内凡。
六道分段殘報之中無偏盡處。故名内凡。下
辨異中。非第八人對上辨異。何者第八而言
非乎。准毘婆沙。名須陀洹以爲第八。對見道
前七方便故。故彼論中問言云何爲八人。所
謂信堅及與法堅。鈍根之人入見諦道名爲
信堅。利名法堅。外國相傳言更有八。一初
發心人而未有行。二有相行。憎厭生死樂修
善法。三無相行人。學觀空理破離欣厭。見人
行惡心無忿怒。見人修善亦不欣慶。四方便
行人。雖見法空而常隨有起諸善行。此四在
於善趣位中。五者習種。六者性種。七者解行。
八者聖種。初依地前未同聖種故非第八。第
八人者不名凡夫彰後異前。不名凡夫簡異
初依。名爲菩薩當相以論。不名爲佛別異於
後。第二依中。初牒。次釋。後總結之。未得已
下對餘辨異。就廣釋中句別有六。前五修善。
後一離惡。就前五中初四自利。後一利他。就
自利中。若得正法是自分始。聞法名得。受持
正法是自分終。念誦名持。從佛聞法是勝進
始。如其聞下是勝進終。此等自利。轉下利他。
離惡可知。是名總結。下辨異中。未得第二第
三住處對後辨異。於四果中須陀未得斯陀
住處。斯陀未得那含住處。名爲菩薩已得授
記對前顯異。不同前凡故名菩薩。交能八相
成道度人故爲佛記。依如地持。地前菩薩亦
爲佛記。但初地上能於十方廣受多記。故偏
説之。第三依中。初牒。次辨。後總結之。辨中
有三。一辨其行相。二阿那含者義何謂下釋
其名義。三住返下重嘆其徳。就初段中先彰
離過。若説無我有是處下明攝對治。前離過
中先列九過。悉無是處總結彰離。就九過中。
前之八句行徳不純。説我一句智解不明。就
前八句中。初之三句惡業不除。中間兩句煩
惱未盡。後之三句果報未淨。業中初言誹謗
法者謗佛教法。答言聽下違佛行法。此二背
正。受外一句彰其學邪。就煩惱中。客塵煩惱
是五住起。後起名客。坌汚稱塵。諸舊煩惱
是五住地先成名舊。苦中初言若藏舍利法
身未顯。舍利名身。如來藏性是佛法身。苦覆
名藏。外病所惱四大所侵此之二句報身未
淨。説我一句理解不明。悉無是處總結彰離。
下攝治中。若説無我翻前説我。説著世法翻
受外典。若説大乘翻謗正法言聽畜等。若所
受身八萬戸虫亦無是處翻前舍利。永離婬
欲翻前客塵。乃至夢中不失不淨翻離諸舊。
臨終生畏亦無是處翻爲外病之所惱害四大
所侵。就釋名中先問起發。是人不還如上諸
過對問辨釋。下重嘆中。往返周旋是利他徳。
趣寂名往。隨有稱返。名菩薩下是自利徳。名
爲菩薩已得授記明其因成。不久得下彰其
果熟。是名總結。第四依中。初牒。次辨。後總
結之。辨中有三。一嘆其徳。約就小乘羅漢嘆
之。斷諸煩惱明我生盡。捨於重擔明不受後
有。苦是重擔。不受名捨。逮得己利是梵行立。
所作已辨是所作辨。二彰其位分。三重嘆徳。
得自在智是自利徳。隨人所樂種種悉現是
利他徳。此二自分。如所莊嚴是自利徳。謂具
功徳智慧莊嚴欲成佛道即能得成是利他
徳。所謂八相巧便度物。此二勝進。能成如是
名阿羅漢。牒以總結。自下第四總以結嘆。是
名四人是總結也。下總嘆之。出現於世能多
利等正嘆其徳。人天最等寄對顯勝。人天中
最對下彰出。如如來對上明等。問曰。菩薩安
能等佛化下衆生功力齊故。此則答上實非羅
漢與羅漢等。自下第二勸人依止教人供養。
先勸依止以攝智慧。汝應供養如是人下教
人供養以攝功徳。前中有二。一教人撿驗。二
我涅槃後當有無量百千衆生誹謗已下勸人
依止。下供養中亦有此二。至時當辨。初教驗
中先教撿驗。二是大涅槃不可消下嘆經殊
勝。令人修習降魔依正。就初驗中有二問答。
前一問答正教撿驗。後一問答出所教人。就
初問中。迦葉白佛我今不依是四種人總明
不依。何以下釋。先問。後解。明有諸魔濫同四
人故不可依。於中有三。一擧佛昔言明魔能
亂正。二魔等尚下以昔類今明四人有濫。三
坐臥下顯其濫相彰己不依。初中如來何因
教彼瞿師降魔。如來昔曾爲瞿師羅説四眞
諦。彼悟初果。如來去後降魔來惑亂。化作
佛身告言長者。我向與汝説法不盡。於四諦
外更有一種神我諦在。長者推尋都無此理。
遂往請佛。佛即教之。若魔作佛。汝當撿校知
己降伏。第二可知。第三段中坐臥空等明其
形濫。以是縁下彰己不依。或有所説明其口
濫。不能禀下彰己不依。不能禀受不受四人
所説之法。亦無敬念而作依者。不依四人以
爲師首。下佛答之。先述其言。於我生疑尚不
應受況如是等四依之人。次勸簡擇。是故應
當善分別知。正勸簡擇。有魔亂正故勸分別。
善不善等出其所知。四依是善。魔化不善。依
眞可作。依魔叵作。如是作下明知利益。下教
撿驗。先喩後合。喩中有三。一魔來亂正喩。魔
如偸狗。四依之形名爲人舍。伺人不覺魔盜
爲之説名夜入。二佛教撿驗喩。聲聞人中覺
大乘者名爲婢使。覺知是魔即應驅罵令復
本形名疾出去。彼若不去神呪怖之名奪汝
命。三偸狗下魔去不還喩。合中但合後之兩
句。汝等從今亦應如是降伏波旬合上婢使
若覺驅罵。汝今不應作如是像合疾出去。若
故作者五繋繋汝合不出者當斷汝命。呪能
縛其手足及頭名之五繋。此合第二。魔聞已
下合第三句。先合後帖。自下第二出所教人。
迦葉先問。於中初就上人設難。上品之人自
能降魔近於涅槃不假四依。如來不應教其撿
驗。如是四人所可言下就下人設難。下品之
人不能撿驗四依所説未必可信。如來不應勸
依四人。前中如佛爲瞿師説。擧佛昔事。若能
如是降伏魔者重復牒之。亦可得近大涅槃
者明能自知。瞿師是其須陀洹人。望大涅槃
定能趣向。以之爲近。以理測尋未敢專決。故
云亦可。如來何必説是四人爲依處者明不
假依。良以此人自能降伏近涅槃故。如來未
必宣説四人以爲依處。不説在佛未敢自決。
故名何必。就彼下人設難之中文少不足。若
具應言凡夫之人不能撿驗四人所説未必可
信云何如來勸人依止。下佛答之。先述其言。
如我所説非爲不爾。下出所教。但教聲聞縁
覺降魔。不教菩薩。何等聲聞縁覺須教從初
發意乃至無學。問曰。瞿師是初果人。已能降
魔不爲魔惑。云何無學猶須佛教。釋言。望彼
小乘之法。苦忍已上見法分明。魔不能惑。不
假佛教。望大乘法。乃至無學猶爲魔亂。故須
佛教。故下阿難雖得初果猶爲六萬四千億
魔之所惑亂。文中初別。後總結之。別中四對。
第一肉眼佛眼相對。聲聞肉眼故須佛教。菩
薩佛眼不假佛教。二如有人下勇怯相對。聲
聞怯故佛教降魔。菩薩勇健不假佛教。三如
有龍下明其有力無力相對。聲聞無力故須
佛教。菩薩自有降魔之力不假佛也。四聲聞
縁覺於煩惱下明其有畏無畏相對。二乘之
人怖畏煩惱故須佛教。菩薩無畏不假佛教。
就初對中。我爲聲聞有肉眼説不爲學大。正
辨所教。誰是學大。所謂善趣五階菩薩。彼自
見法魔不能惑。是故不須教其降魔。聲聞之
人雖有已下彰其二人眼別不同。成其須教
不須教義。聲聞之人雖有天眼見諸色像。於
大乘法不能都見故名肉眼。學大乘者雖有
肉眼不見遠色。照見佛乘名爲佛眼。何以下
釋。以大乘經名爲佛乘。此乘最上。菩薩見
之故名佛眼。第二對中初明聲聞怯故須教。
如彼健人不從他下明菩薩勇故不須教。前
中先喩。喩別有四。一佛教聲聞習學降魔喩。
二或時有人素無已下魔來亂正喩。三汝於
是下正教降魔。四如是輩下魔退不還喩。初
中兩句。一聲聞依佛喩。有人喩佛。佛具無
畏稱曰勇健。十力摧邪説爲威猛。聲聞畏魔
名爲怯者。憑佛免怖名來依附。二佛教降魔
喩。常教怯者。總明教也。下別教之。別中初教
降魔之徳。後教降心前教徳中修定持弓。習
慧執箭。起通槊道。四辨長鉤。神呪羂索下教
心中。雖如履刃不應生怖勸捨怖心。對邪危
嶮故如履刃。當視已下教生勇心。先教輕他。
後教自勇第二魔來亂正喩中。有人喩魔。素
無膽勇詐作健相喩亂正心。内情虚怯名無
膽勇。外現無畏名詐健相。執持弓等喩亂
正徳。邪定爲弓。邪辨如刀。邪智邪通名種種
杖以自嚴也。來至陣下明亂正相。來至身亂。
大喚口亂。口宣大乘名爲大喚。後二可知。合
中依上次第合之。先合初段。如來亦爾合如
有人勇健威猛。告諸聲聞不應畏魔合勇健
人常教怯者乃至應自作勇健想。若魔波旬
化作佛下合第二段。問曰。是中教驗四依。何
故乃云化作佛身。蓋乃擧上類下故爾。又亦
擧昔類今故爾。化作佛身尚須不畏。何況四
依。汝當精下合第三段。時魔已下合第四段。
就明菩薩不須教中。文別有三。一人能降魔
故不須教。二阿竭陀下法力滅邪故不須教。
前中初喩。學大下合。得聞下釋。於中初明智
慧深明聞經不怖故須教。何以故下殖福久
遠於魔不畏故不須教。後明法力滅邪之中。
初先立喩。人喩菩薩。藥喩大乘。不畏蛇等明
人不畏。亦能消下彰法能滅。合中大乘合阿
竭陀。不畏魔等合上不畏一切蛇等。亦能降
下合上能消一切毒等。第三段中先喩後合。
喩中麁二。細分爲四。麁分二者。一聲聞從邪
喩。二有善呪下菩薩摧邪喩。細分四者。一魔
行邪化喩。二是故一切師子已下聲聞從邪
喩。三有善呪下菩薩摧邪喩。四如是等獸見
善呪下所化從正喩。釋初段中。有龍喩魔。忌
他勝己名妬。好壞他善稱弊。欲敗他善名害
人時。身業惑亂名爲眼視。口言惑亂説爲氣
嘘。第二段中初喩從魔。後喩從損。是故一切
乃至皆畏喩從魔化。師子虎等喩於聲聞。爲
魔惑亂伏從魔化。故言皆畏。是等惡下喩從
魔損。或聞聲者聞其口言。或見形者見其身
化。或觸身者同其心行。情近名觸。無不喪者
喪其慧命。第三段中有善呪者喩於菩薩。以
呪力者大乘法力。能令龍等皆悉調善任爲
乘者明降魔能化。彼諸魔及聲聞人同歸大
乘名爲調善。堪爲受法傳化弟子名任御乘。
第四段中如是等獸見彼善呪即便調者。魔
及二乘見彼菩薩善説大乘即便歸也。合中
不次。先合第二。却合第一。次合第三。後合
第四。聲聞縁覺亦復如是。合第二中師子虎
等。見魔皆怖合第二中皆生怖畏。聞聲見形
觸身喪命略而不合。而魔已下却合初段。而
魔不怖合初段中有龍妬弊。猶行魔業合初
段中欲害人時眼視氣嘘。學大乘下合第三
段。學大如是合第三中有善呪者。見諸聲聞
怖畏事於大不信。明化所爲。非正合前。先以
方便降伏魔下合第三中能令龍等皆悉調善
任爲御乘。於中先以神通方便降伏諸魔。後
爲説法。然上喩中龍及諸獸皆悉調善任爲
御乘。今此但合龍爲御乘。餘略不合。聲聞
縁覺見調魔下合第四段。於中初明見人生
怖。於此大下於法生信。作是言下離於不信。
第四對中。初明二乘怖畏煩惱故須佛教。後
明菩薩不畏煩惱故佛不教。學大乘者有如
是力嘆大異小。上來四對廣辨所教。以是下
結。以前所辨四對因縁。但教二乘。不教菩薩。
上來第一教人驗依。自下第二嘆經殊勝令
人習學降魔依正。是大涅槃甚奇甚特當法
正嘆。若有聞下寄人顯勝。於中兩句。前明信
希。後明信益。上來第一教人撿驗。自下第二
明其四依弘護利益勸人依止。於中有三。一
明四人於正法時弘護利益。二迦葉白佛如
來滅後四十年下明其四人於像法時弘護利
益。三以是因縁我説四人爲世依下結明四
人能爲物依。前中初明四依弘護。是經流處
即是金剛。下還嘆經勝令人愛樂憑依修學。
初中如來先彰未來多人謗經明須四依。次
迦葉請於佛滅後久近便謗問癈滅時。有何
等下問弘護人。下佛答中先答初問。如有王
下答其後問。前中初言我涅槃後四十年中
廣行流布明法興時。何因縁故此時偏興。佛
滅度後迦葉持法經二十年。阿難持法亦二
十年。此之二人親覩佛化。行法似佛。故令法
興。迦葉向前直問癈時。佛今爲欲對興辨癈。
故明興時。然後乃當隱沒地者明法癈時。當
處不行故言沒地。如甘蔗下辨明向前興癈
所由。人學故興。不學故癈。先喩後合。喩中有
四。初甘蔗等喩明法體。二隨有處下寄人顯
勝。三或有人下明癈所由。由人棄大學小故
癈。棄大學小名食粟米。習讀世典名及稗子。
取劣爲勝故言第一。學小由昔名受報故。四
若是福下明興所由。由人棄小學大故興。耳
初不聞粟稗之名喩不聞小。唯食粳糧喩純
學大。合中依前次第合之。涅槃如是合上初
段。鈍根薄福不樂聞者反合第二。然上喩中
擧彼福人貪樂愛著顯經殊勝。合中擧其鈍
根薄福不樂聽聞顯經深重。言之左右。如彼
薄福増惡已下合第三段。先牒後合。或有衆
生其心甘下合第四段。先合後帖
自下第二答其後問明弘護人。先喩後合。喩
中有三。一邊地衆生棄大學小喩。二有異王
下四依弘化喩。三其王得下所化衆生得法
修行喩。就初段中。王喩邊地匡化之人。各有
統領故説爲王。身居邊地名在深山嶮難之
處。有涅槃經名有甘蔗粳糧石蜜。有而難具。
辨得兼失。是故云雖。以其難得貪借積聚不
敢噉食喩不學大。既在邊地全部叵備名爲
難得。如北天竺。唯有六卷。不具全部。爲名爲
利書寫此經名貪積聚。不能依法自學教他
名不敢食。懼其有盡唯食粟稗喩明學小。以
其殘缺辨義不周。恐問難通名懼有盡。專學
小乘名食粟稗。第二段中有異國王喩四依
人。聞憐笑者憐之棄大笑其學小。車載稻糧
而送與者。音聲語言以之爲車。説經授彼名
載稻糧而送與之。亦可紙素竹帛爲車抄經
授彼名載與之。第三段中其王得者邊地化
主自聞經法。即便分張擧國食者勸他同習。
民既食下所化之人荷恩喜讃。順教奉修名
爲食已。慶沾法利所以皆喜。領荷四依弘化
之恩。是故咸言因彼王故得希有食。合中但
合後之兩段。初段在於第二聞之憐笑中合。
更無別合。合第二中四人如是合異國王。爲
法大將釋爲王義。依化不並故言四中或有
一人見合聞也。下明所見。擧初段中所況
之事爲所見耳。見於他方無量菩薩合深山
王。現雖學小宿有大授故名菩薩。雖學大乘
合上雖有甘蔗稻等。自書寫下合前貪惜積
聚之言。自書令他合積聚也。爲利養等合貪
惜也。雖書經卷專期信施名爲利養。悕求美
讃説爲稱譽。唯増博知不爲起行名爲了法。
合他附己名爲依止。用之貿小名博餘經。不
能廣爲他人宣説合懼有盡不敢噉食。故持
是經送至彼者合載稻糧而送與之。令發已
下明送所爲。發心起願。安住興行。菩薩得下
合第三段。菩薩得已合王得已。即便廣説合
前分張。令無量衆得受法味合擧國食。食已
皆喜略而不合。皆悉是此一菩薩下合作是
言因彼王故得希有食。先法後帖。法中是此
一菩薩力合國王也。是向四中或一人也。所
未聞經悉令得聞合得希食。喩帖可知。上來
第一廣明四人正法時中弘護利益。自下第
二嘆經殊勝。句別有四。前二嘆勝令人信樂。
後二學益使人修習。就前二中。是經流處即
是金剛寄處顯勝。處勝難壞故如金剛。是中
諸人亦如金剛寄人顯勝。義同前釋。就後二
中初明學益。若有生下明不學損。於學益中。
若聽不退成因益也。所願悉得得果益也。汝
等應下結勸受持。不學損中先明不聽。甚可
憐愍失大損也。何以下釋。第二像時弘護益
中文別有二。一明四依於像法時弘護利益。
二有惡比丘聞我已下顯經殊勝令人愛樂憑
依習學。就初段中有二問答。前一問答明興
癈時。迦葉先問如來滅後四十年中是經廣
流過是沒者牒上所辨。久近還出。對滅問興。
下佛答之。若我正法餘八十年前四十年是
經復當雨法雨者。釋迦正法有五百年。五
百年中後八十年中前四十年。此經重興於
閻浮提雨大法雨。良以法通有時故爾。下一
問答對興辨癈。就彼癈時明依弘化。迦葉先
問。問有二句。一擧法滅時。二誰能已下問弘
護人。前擧滅中准下有六。一正法滅時。二正
戒毀時。三非法盛時。四増破戒時。五一切聖
人隱不現時。六畜一切不淨物時。今但有五。
後一略無。六中前四就法辨時。正法滅者經
法滅時。正戒毀者律法毀時。言非法者下文
名爲非法盛時。對前法滅。言増長者下文名
爲増長破戒。對前毀戒。後之兩句就人辨時。
無如法衆生。下文名爲一切聖人隱不現時。
此明無善。畜不淨物明其有惡。就下請問弘
護人中。誰能聽等正問其人。唯願已下請佛
宣説。令菩薩下明説利益。准依地持。此以護
法爲増上縁。故得不退菩提之心。下佛答之。
先嘆。後辨。人別有十。前九在於善趣已上乃
至法雲。後一是其善趣已前初發心人。以善
趣上於佛滅後交能護法。是以先論。初發心
者久乃方堪。故迴後説。就前九中初五是其
善趣菩薩。後四是其四依之人。就善趣中先
辨初人。句別有二。一護法行。因熙連佛所發
菩提心。熙連是其恒河眷屬。於此河中一沙
一佛。於爾許佛所發菩提心方能護法行。二
護法行惡世不謗。第二人中句別有三。一護
法行因。一恒佛所發菩提心。二護法行。不謗
同前加以愛樂。三明所不能。不能廣説。第三
人中句別亦三。一護法行因。二恒發心。二護
法行。惡世不謗。信樂同前加能受持。三明所
不能。不能廣説。第四人中句亦有三。一護法
行因。三恒發心。二護法行。餘行如上加能廣
説。三明所不能。不能解義。第五人中亦有三
句。一護法行因。四恒發心。二護法行。餘行
同前加能解義。十六分中得其一分。云何十
六。於此經中所有義味攝爲十六。如説一慈
爲十六分。一斤以爲十六兩等。三明所不能。
雖能説法亦不具足。此五同在善趣位中。下
四在於習種已上。就初依中句別有三。一護
法因。五恒佛所發菩提心。二弘法行。惡世不
謗受持廣説。三得義多少。十六分中得其八
分。第二依中亦有三句。前二如上。三得義多
少於前殘餘八分之中更得其半。通前十二。
第三依中句亦有三。前二如上。三得義多少
於前殘餘四分之中更得其半。通前十四。第
四依中初先正辨。善知如來所有法下重復
結之。前中亦三。一護法因。八恒發心。二護
法行。於中四對自利利他。一自能不謗讀誦
書寫亦教他書。二自能聽受亦勸他人。三爲
憐衆生自供養經亦勸他人。四自敬重讀誦
禮拜亦勸他爲。此之四對合爲第二。三得義
多少具足十六。理實此人於前殘餘二分之
中更得其半。通前十五。末後一分唯佛所證。
以此學窮於佛所觀證照分明。故云具解盡
其義味。所謂已下出其所解。謂佛常住顯時
之果。衆生有性隱時之因。上來正辨。下復結
之。善知如來所有法藏結前第三。供養已下
結前第一。建立已下結前第二。問曰。四依初
劣後勝。何故得義初多後少。釋云。麁義浮淺
易知故初得多。細義難精故後得少。又復麁
者隨詮相別少爲多分。細義就實。階降相微
多爲少分。分數雖少。其義實廣。問曰。若言麁
義易知初處得多。細義難精後得少者。何故
經言初地得百二地得千。如是轉多。解言。辨
義汎有兩門。一就攝義。從詮門中辨得多少。
二就捨詮證實門中明得多少。從詮門中分
別有四。一約一詮始終別論。初得多義。後時
得少。從詮之義具顯文中。初得聞持成就之
處依文具解。故初得多。後設重思委審而已。
無多異見故後得少。故此經中初依之人得
八分義。第二依人更得四分。乃至第四但得
兩分。二約一詮以終攝始。初時得少後時得
多故。此經中初依但得八分之義。乃至第四
得十六分。三約多詮始終別論。初得義少聞
教少故。終得義多聞教多故。故第十地能
受諸佛雲雨説法。依其所聞亦知多義。四約
多詮以終攝始。初得少義。後時得多。理在易
知。就其捨詮證實門中別分有二。一約就地
位始終別論。初時得少。封教心多見理昧故。
終時得多。以能捨詮見理明故。二以終攝始。
初少後多。理在可知。地經所説是其捨詮證
實之義。故後得多。不同在斯。上來明其善趣
已上菩薩護法。下次明其初心護法。句別有
三。一明現在初發心者當能護法。二是故下
勸人識知爲勵初心故勸知之。三何以下釋。
自下第二嘆經殊勝。於中擧彼信謗損益以
顯經勝。文別有四。一明其謗。二明其信。三明
謗損。四彰信益。謗中初明諸惡比丘聞佛涅
槃内心不愁。今日已下發言唱怏。先總唱
快。後出快事。如是下結。第二信中先勸憶持。
下正明信。於中初明具徳衆生能自信持。其
餘生下明其信者能化益他。有樂爲説正明
化他。其人聞下明他徳益。他聞滅罪是其益
也。第三損中文別有四。一明現損。二命終下
明其當損。三若臨終下重明現損。四如是之
人不至善下復明當損。第四益中差別有三。
一明聞經久信有益。二如有人出家已下明
始信有益。三或有生下明微信有益。久信之
益在於地上。始信之益在於地前種性解行。
微信之益善趣已前。久信益中初先明其自
信有益。若我已下化他有益。自信益中初明
信者經力莊身人皆樂見。國王已下經力嚴
口。有所言説悉皆敬信。化他益中先勸傳説。
若我聲聞弟子之中擧所勸人。此實菩薩傳
佛教法故名聲聞。如法華説我等今者眞是
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如是等也。欲行希
事標其所求名修大乘。爲行第一希有之事
當廣説大正勸傳説。譬如已下明説有益。能
令聞者除滅罪障。先喩後合。第二始信有益
之中先喩後合。喩中如人地前人也。出家剃
髮喩始發心歸信大乘。捨離邪謗名出剃髮。
雖服袈裟喩明依教書寫讀誦。未受戒下喩
未有行。未受十戒喩未修習十地之行。尚自
未受沙彌十戒。何況具戒。具戒喩佛。或有長
者來請衆僧寄對顯勝。喩有衆生作請菩薩
而欲供養。未受戒者即與大衆倶共受請。喩
始信者高參出世大菩薩數。雖未已下牒以
結之。合中若有發心始學合如有人出家剃
髮。書寫讀誦合服袈裟。未階十住合未受得
沙彌十戒。已墮十數合有長者來請衆僧未
受戒者即與大衆倶共受請乃至墮數。第三
微信有益之中或有衆生是佛弟子或非弟子
標擧其人。善趣菩薩内有信心名爲弟子。常
沒無信名非弟子。若因貪怖聽受是經乃至
一偈聞已不謗明其微信。當知是人已近菩
提彰其有益。上憐種性名近菩提。上來兩段
廣明四人弘護利益。自下第三結明四人爲
世間依。以是因縁我説四人爲世依者。以是
四人像正二時弘法因縁。我説爲依。如是下
釋。以無邪謗故説爲依。是故下結。上來第一
勸人依止以攝智慧。自下第二勸人供養以
生功徳。於中有二。一直勸供養。二衆僧之中
有四人下教其撿驗。與前相似。然上文中先
教撿驗。後勸依止。今此文中先勸供養。後教
撿驗。文之左右。前中有三。一總勸供養。二別
教供養。三從偈後長行已下有難解者問答
會通。初總可知。第二別中迦葉先請。我當云
何識知是人聞所供人。我當云何而爲供養
問供養儀。下佛先以長行略教。後偈廣教。略
中若有建立法人應從啓請答其初問。當捨
身等答其後問。廣中如我於是經説總標説
處。下顯説相。初一偈半教敬而畏。後一偈半
教重而愛。前中初半明所供人答上初問。後
之一偈明供養儀答上後問。先法後喩。後偈
半中初半還明所供養人答上初問。後偈還
明供養之儀儀答上後問。先法後喩。第三問
答會通之中有兩問答。前一問答明其四人
合可供養。後一問答彰其四人本戒具在成
前合供。就初問中。如佛所説供養師長正應
如是領前所解。領前偈中若老應供恭敬禮
拜。今有疑下問所不解。問上解中若少應供
恭敬禮拜。於中初言有疑願説擧疑總問。若
有長下列疑別問。別中先作三句審問。然出
家下擧佛今昔二時之言請佛會通。如佛言
曰持戒比丘亦有犯下存昔非今令佛解釋。
於初段中初先老少相對作問。第二持犯。第
三道俗。第二段中先擧昔言。又如佛下擧佛
今語。如是二下雙牒二言請佛會通。就擧昔
中。對上三問還有三句。然出家人不敬在家
對前第三明佛舊儀。然佛法中年少已下對
前第一明佛舊儀。於中先辨。以是下釋。是故
下結。如佛言下對上第二明佛舊儀。此擧昔
言。從此已下擧佛今時所説偈辭。下雙牒之
請佛決通。如是二句是牒前也。昔爲一句。今
爲一句。其義云何正請決通。將非虚妄徴以
起答。昔今若是言説是虚。今言若是昔説
是虚。二處未定及爲疑責。故曰將非。噵言將
非明已是虚。第三存昔非今之中。偏就持犯
存昔徴今。老少道俗略而不説。於中兩句。前
一弘經明持戒人不合敬犯。如佛言曰持戒
比丘亦有所犯擧佛舊言。佛昔宣説敬犯得
罪故言亦犯。何故如來作如是説以昔徴今
敬犯得罪。何故今説有知法者一切供養恭敬
禮拜不簡持犯。下一受經明犯戒人唯合治罰
不合供養。世尊亦於經中説言聽治破戒擧
佛舊言。如是所説其義未了以昔徴今。破戒
之人理合治故。今時所説有知法者。一切供
養不簡持犯。其義未了。下佛答中文別有三。
一就所教人而爲會通。二如我上説下就所
供人以會其言。三以是因縁我亦不爲聲聞
已下總以結會。就初段中。我爲菩薩不爲聲
聞。即是會通今昔兩言。昔爲聲聞説小敬大
犯敬持戒俗人敬道。今爲菩薩故説知法一
切皆敬。問曰。何故前教聲聞降魔憑依不教
菩薩。此爲菩薩不爲聲聞。解云。此等擧之左
右。前者就本説爲聲聞。今以習大名爲菩薩。
第二段中初明四人實持非犯理合供養。是
故我昔覆相説下明其四人實長非幼。故合
供養是道非俗。初中兼辨更不別論。前中初
言如我上説指前總會。如佛前説像正二時
四依弘化。故合供養。正法滅下別以會之。於
中初法次喩後合。法中有四。一明未來邪興
正滅爲弘護時。二是四人下明其四人和光
護法。三如是四人爲護法下彰其四人是持
非犯。四明其人合可供養。四中前三文義倶
有。後之一段義有文無。文雖不説。准下喩合
理必須有。就初段中正法滅者經法滅時。毀
正戒者律法毀時。増長破戒時對前毀戒。非
法盛時對前法滅。此之四句約法辨時。聖人
不現無善人時。受畜一切有惡人時。此之二
句就人辨時。第二段中初明四依出現於世。
見比丘下同事攝物。雖見已下明爲護法見
犯不擧。就初段中。依化不並故云四中。一人
出世爲師匡化。故須出家。此即對前迦葉所
問明道非俗。故合禮敬。同事攝中。初見所化
比丘非法各各受等明其無行。淨不淨下彰
其無解。淨與不淨一切不知不知理法。是律
非律亦復不識不識教法。是人爲下同事攝
取。爲攝向前諸惡比丘與之同事。猶如日光
與塵和合名共和光。不同塵下明實常異。不
同塵者明其行異。形聚心乖如光異塵名不
同塵。自所行處及佛行處善能別知明其解
異。順起所修名自行處。行非通道名佛行處。
皆能知也。第三見犯默不擧中初默不擧。何
以下釋。是故下結。上來第二明其四人和光
護法。如是四人爲護法故不名破戒。是第三
段明實不犯。第四合供。文略不辨。喩中有四。
一邪興正滅喩。喩上初段。二爾時有一婆羅
門下四依弘化喩。喩前第二。三是時童子雖
爲是事猶不失下自行無犯喩。喩前第三。四
其餘居士婆羅門等聞所作下合可供養喩。喩
上第四所少一段。初中有五。一化主遷滅喩。
二有旃陀羅下邪興廢正喩。三治未久下正
衆離壞喩。四栴陀羅王知國人下邪徒壅正
喩。五復七日下患機感聖喩。初中如王喩佛
如來。衆生感盡名爲遇病。聖化還滅説爲崩
亡。善趣菩薩當紹佛化名爲儲君。化徳未成
説爲雅小。未堪遙化名未紹繼。第二句中諸
惡比丘名栴陀羅。口具邪辨名豐財寶。亦可
此等廣積資産名豐財寶。故上説其受畜一
切不淨物等。以其豪富人皆輔從名多眷屬。
貴勢黨援名以強力。待正衰廢名伺虚弱。身
爲衆主名簒王位。第三句中邪化不遙正便
離背名治未久。國人已下正明衆壞。正衆有
三謂下中上。下品之流覩惡不忍身歸異所。
故言國人遠投他國。中品之類形聚心乖。故
言在者乃至不欲眼見是王。上品之人見惡
能忍形無異昔名不離土。先辨。後喩。一衆分
三名正離壞。第四句中彼惡比丘聞正違背
名知國人逃叛者衆。使其惡黨爲作留礙名
遣栴陀守邏諸道。第五句中別復有四。一患
機感聖喩。二始行不從喩。三不從有損喩。四
從之有益喩。初中感聖各有期限故云七日。
機發招聖名爲撃鼓。感聖顯彰名爲唱令。仰
感四人爲己匠首。是故義言請婆羅門。有能
爲我作灌頂師。師能以法灌其心頂名灌頂
師。化善歸彼名半國封而爲爵賞。亦可徒衆
後必共匡名以半國爲爵賞也。第二始行不
從喩中。諸婆羅門悉無來者明身不從。各作
言下明口不從。第三不從有損喩中損事顯
彰名作是言。始行之流守正不從名無一人
爲我師者。敗正同邪。故言要令諸婆羅門與
栴陀羅共住止等。共住止宿明其身同。同其
事業明其行同。第四同化有益喩中半國不
虚兩釋同前。大涅槃經所詮常法終必同修。
名呪所致不死之藥當共分食。第二四依弘
化喩中文別有二。一四依從邪喩。二爾時童
子語其王下破邪通正喩。前中五句。一内備
化徳喩。二現化隨物喩。三化稱物機喩。四始
行瞋嫌喩。五化善師己喩。亦名徒衆共匡喩。
就初句中諸佛淨行名婆羅門。依從化生名
婆羅門子。依化不並是故言一。法身充美名
在弱冠。持戒無犯名修淨行。大悲垂接名長
髮相。博通聖教名善呪術。第二句中化赴物
機名至王所。化現物情義言百王。隨人所求
皆能俯應名王所勅我悉能爲。第三句中化
稱物情名王歡喜。物情愛樂名受童子作灌
頂師。第四句中諸婆羅門聞皆生瞋内心瞋
嫌。責此已下口言呵責。呵正同邪。是故責言
汝婆羅門云何乃作栴陀羅師。第五句中化
善師彼名分半國與是童子。亦可統衆與之
共匡名分半國與童子也。同化日久名共治
國經歴多年。上來從邪。自下第二破邪通正。
於中有四。一通正喩。二爾時童子以餘雜下
是摧邪喩。三爾時童子立本儲君還爲王下
是立正喩。四爾時童子經理是下是遣邪喩。
前中八句。初之五句攝正歸己。後之三句以
正化彼。前中初句怨彼疎礙化顯物心名爲
語王。亦可口言告示名語。我捨家法來作王
師教王呪術彰己益彼明己先來捨正從邪。
化授小法名捨家法。來作王師教王呪術而
今大王猶不見親怨彼疎己。大乘未同習名
不見親。二彼聞怪聞。怪聞所怨故言云何不
親汝耶。三申己所怨。過佛所證常住之法名
爲先王不死之藥。彼未同修名不共食。四王
言善下推化四依。聞説喜從故唱善哉。彰己
昔來未體化意名實不知。大乘法化推歸菩
薩名願持去。五是時下攝正歸己。攝法從己
名取還家。上來一段攝正歸己。自下三句以
正化彼。初請大臣而共食者化其弟子。弟子
患輕所以先化。以法攝受名爲請臣。自行大
乘勸彼同修名共食之。二弟子勸師以理曉
示名共自王。嘆依有法故言快哉大師有是
不死藥也。三師聞樂受同勸悟解名爲知己。
怨不早聞。故言云何獨與諸臣服食甘露而
不見分。上來第一喩明通正。自下第二喩明
摧邪。依先爲説責罪之法名雜毒藥。使彼聽
受名爲與服。彼惡比丘聞爲服己忽便生愧
故言須臾。法行於心名爲藥發。心生悔愧
名爲悶亂。知己弊下退捨高意名爲躄地。悔
愧情深故無覺知猶如死人。自下第三喩明
立正。於中初先立正代邪合彼善趣。立階菩
薩匡紹佛化名立儲君還以爲王。復本正化
故云還也。作是言下呵邪勸正。初先呵邪。正
法之座理非破戒。惡人處之故言御座法不應
令栴陀羅昇。破戒惡人而爲衆主自古未有。
故言昔來未曾聞見栴陀羅爲王。惡人匡衆
義無斯理。故言栴陀治國理民無有是處。下
明勸正匡紹佛化菩薩所宜。故言汝今應紹
先王如法治國。自下第四喩明遣邪。爾時童
子經理是已牒前生後。經理癈邪立正事已。
復以解藥與栴陀者。懺罪之法名爲解藥。授
之令懺名與栴陀。除罪心喜説爲醒悟。彼犯
重罪。雖復懺竟猶須擯遣令遠清衆。名驅出
竟。自下第三喩明四依自行無犯。是行童子
雖爲是者。雖爲向前同邪之事。從邪通正辨
得兼失。故名雖也。自行無犯名猶不失婆羅
門法。自下第四喩明四依合可供養。始行菩
薩名餘居士。婆羅門等覩其巧化名聞所作。
嗟其獨絶名嘆未有。讃言善下出其所嘆。下
合有四。與前不次。先合第一。護法已下合前
第二。爾時菩薩若見已下超合第四明合供
養。若有人見護法人下却合第三明實無犯。
就初段中我涅槃後。合前國王遇病崩亡儲
君稚小未任紹等。第二段中護法菩薩亦復
如是。合上有一婆羅門子年在弱冠修持淨
行長髮相等。以方便力與破戒僧同其事業。
合往王所乃至共治經歴多年。餘略不合。第
三段中文別有四。一勸供養。二以是縁下結
會上言。三如彼下擧喩以帖。四善哉下約喩
顯法。就初段中爾時菩薩擧所勸人。此乃名
彼能供之人以爲菩薩。聲聞人中學大乘者
是能供人。若見有人雖多犯者擧所供人。即
往已下正勸供養。恭敬禮拜明身供養。四事
已下明財供養。財供有三。一自有奉上。二自
無求與。三爲是下明爲供故得畜八種不淨
之物。於中四句。一明得畜八不淨物。何等爲
八。如彼善生優婆塞經具列其名。一畜田宅。
二種殖根栽。三貯聚稻粟居監求利。四畜
奴婢人民。五畜養群畜。六畜金銀錢寶。七
畜象牙金銀刻鏤諸寶大床綿褥&T021794;氀。八畜
一切銅錢釜&T055114;。畜此八種能汚淨戒故名不
淨。二何以下釋。三爾時下明畜無罪。四何以
下釋。上來勸供。自下第二結會上言。以是縁
者以是四依摧邪立正通法因縁。我此經中
説是二偈令諸菩薩供養法者。後二可知。此
第三竟。第四自行無犯之中句別有四。一擧
謗得罪彰其無犯。二護法下明實無犯成謗
得罪。三有比丘下擧犯顯持。四菩薩下明持
異犯。先明無犯。何以下釋。從上如我先説至
此。合爲初段。明其四人是持非犯故令供養。
自下第二明其四人是長非幼故令供養。是
彼四人實是久行爲化始行。故我經中覆相
説言。若少應供理實長宿。前就所教而爲會
通。此就所供而爲會通。以是縁下第三結會。
前兩段中就初以結。以是聲聞不知四依權
化因縁。我今不爲聲聞説偈。菩薩知故我爲
説偈。就會通中有二問答。前一問答明其四
人合可供養。下一問答明四依人本戒具在
成前應供。良以菩薩本受行違通法之戒。今
時所爲稱當本戒故得具在。文中迦葉先問
起發。如是菩薩於戒極緩以爲一句牒擧前
事。同惡犯戒名爲極緩。本戒在不爲第二句
正爲徴問。下佛先呵。何以下釋。先問。後解。
解中有二。一對向後句明戒具在。二於乘緩
下對向前句明戒不緩。前中初明自行清淨
故戒具在。如堤塘下令他戒淨故戒具在。若
有清淨持戒已下結明戒在。自行淨中。本所
受戒如本不失明專護持。設有已下明犯已
悔。令他淨中先喩後合。就前喩中初先反明
不治有損。遮水之阜名爲堤塘。喩於衆法衆
法損壞名穿有孔。水喩衆僧。僧行缺減名爲
淋漏。何以下釋。若有已下順明持益。四依
爲人秉法爲治僧行無損名水不出。就下合
中先合治益。菩薩亦爾合向有人。雖與彼戒
同其僧事所有戒律不如堤塘穿穴淋漏合水
不出。下次合初不治之損。言何以故徴前起
後。何故戒律不如堤塘。若無已下擧後顯前
反以釋之。若無清淨持戒之人合初句中無
人治故。僧則損下合初句中提塘有孔水則淋
漏。第三結中。若有清淨持戒之人牒擧四依。
即能已下結明戒在。下對初句明戒不緩。句
別有三。一汎立道理。於乘緩者乃名爲緩於
戒緩者不名爲緩。不能和光以通大乘名於
乘緩。視法貰閑故名爲緩。又違菩薩大乘正
戒故名爲緩。破戒通法名於戒緩。爲法心急
故不名緩。又順菩薩大乘正戒故不名緩。二
明菩薩於乘不緩。即得名爲於戒不緩。爲法
毀戒名於大乘心不懈慢。本受戒時要期如
是。稱當大戒故名本戒。名本戒故於戒不緩。
三爲護法下辨明其人。以法滅罪成戒不緩。
爲護法故以大乘水而自洗浴。故得無罪。所
弘大乘能除罪垢。故名爲水。護法滅罪名自
洗浴。是大乘水自洗浴故雖破不緩。上勸供
養。自下第二教其撿驗。前已驗竟。何勞重驗。
釋言。前者魔化爲依邪來亂正故教撿驗。今
此四依亦同破戒以正濫邪故復須驗。迦葉
先請。如來次教。迦葉下復領解讃嘆。請中初
言衆僧之中有四種人。法説明濫。内熟外生。
外熟内生。内外倶生。内外倶熟。是四種人如
菴羅果喩説明濫。破戒持戒云何可識請佛
教示。下佛教中。因大涅槃則易可知總教驗
法。云何因下別教驗法。先問後辨。汎論驗
法驗説必依三藏廣教能定是非。驗行必須
加以四觀。共住久處智慧觀察是其四也。共
住久處驗其身行。智慧觀察驗其心行。身有
難知易覺之別。其易覺者共住即知。共住
不練加以久處。心中亦有難易之別。其易識
者慧驗即知。若慧不了加以觀察。准教驗心
名爲智慧。以理測尋説爲觀察。自下文中教
以四觀撿驗其行。於中三喩。初田夫喩。教其
共住久處撿驗。第二林喩。教以智慧。第三藥
喩。教以觀察。初中先喩。喩中初至名爲淨田
喩明共住。衆僧如田能生福故。殖福之人如
似田夫。供僧生福如種稻穀。僧中惡行如似
&T032352;稗。簡惡供善故名芸除。麁瞻似好名肉眼
觀。名爲淨田至其成下喩明久處。似穀之&T032352;
似稻之稗不可別故至成方異。所況如是。微
惡難識加以久處方知其別。下次合之。先合
初段。如是八事能汚染僧合前&T032352;稗。畜八不
淨名爲八事。如草穢田名汚染僧。若能除却
合上芸除。以肉眼觀即知淨者合肉眼觀名
爲淨田。若有持下合其後段至成各異。持戒
破戒不作惡時難下分別反明未熟難可別
異。若惡彰下正合成熟草穀各異。若惡彰露
則易可知合草異穀。如&T032352;以下擧喩以帖。僧
中亦爾合穀異草。僧如淨田故云亦爾。若離
不淨明其離過。八不淨物能有損害名毒蛇
法。是名已下結嘆顯勝。應爲已下明合供養。
非肉眼下明唯久處方能識知。智慧驗中先
喩後合。喩中有四。一邪正交參喩。二其果熟
下無智濫傳喩。三凡愚已下愚人不別喩。四
有智下智人能別喩。初中迦羅喩破戒僧。破
戒者饒名樹衆多。鎭頭喩於四依之人。依化
不並是故云一。依化同邪名果相似不可分
別。第二無智濫傳喩中。依及邪人名隨己解。
起説教人名果熟時。有一女者喩濫傳人。女
有多義。是中唯邪無智爲喩。邪正並納名皆
拾取。邪多正少故言鎭頭纔有一分迦羅十
分。邪正濫傳名女不識。在衆宣唱名詣市賣。
第三句中凡愚小兒喩濫受人。小兒無智故
取爲喩。不識同前名復不別。棄正取邪名買
迦羅。以受邪法墜墮三惡名噉命終。第四句
中有智人輩喩能別人。知彼愚人受邪有損
名聞是事。推得所從故言何處。持是果來答
其聞處名示方所。智者知彼邪多正少。故言
是方多有迦羅唯一鎭頭。棄邪不受名笑捨
去。合中但合第一第三及與第四。不合第二。
合初段中。大衆之中入不淨法亦復如是合
迦羅林。此文略少。若具應言受畜八種不淨
法人亦復如是。於是衆中多有受畜。如是八
法合樹衆多。唯一持戒不受不淨合唯一樹
名鎭頭迦。知畜非法。然與同事不相捨離合
果相似。如彼林下擧喩以帖。此初段竟。次合
第二三愚人不別。有優婆塞合愚小兒。見是
諸人多有非法併不恭敬反合不別買迦羅果
噉己命終謂不敬養是四依人。喩中彰其通
取之遇。合中明其併捨之失。皆是不別。擧之
左右。下合第四智人能別。於中四句。一教審
問八不淨物佛聽畜不。二彼若言聽更教審
問。如是之人得共布薩羯磨以不。三彼若言
得復教受經以驗其説。如是問已皆言八事
如來悉聽擧彼邪答。下教撿驗。祇洹比丘或
言金銀佛所聽畜擧昔邪言。或言不聽擧昔
正語。有言聽者牒前邪人。是不聽者牒前正
人。不與共等明正擯邪。不與共住説戒自恣
明法不同。乃至不共一河飮等明事不同。汝
等云何言佛聽畜以昔徴今。四教其呵勸。佛
天中天雖復受之汝等衆僧亦不應畜對上初
答勸自不受。佛爲利他故得受之。衆僧自爲
故不應畜。若有受下對上後答明有受者不
應共同。先勸不同。若共説下明同有損。先法
後喩。觀察驗中初先立喩。次合。後勸。喩中准
合具應有三。一邪正交參喩。二愚人不別喩。
三智人能別喩。今此文中但有前二。略無第
三。就初段中城市喩衆。有賣藥人喩説法者。
有妙甘藥出於雪山喩説正法出涅槃經。亦
賣雜藥喩説邪法。邪言順情名爲味甘。邪説
濫眞故曰相似。第二愚人不別喩中諸人欲
買然不識者始時不別。至賣藥下中間不別。
初問次答。是人下與。與其邪法名以雜藥。嘆
非爲是故言此是雪山甘藥。時賣下取闇昧
之心不達邪正。故言肉眼不能善別。聞説聽
受名買持去。復作言下終時不別取非爲是。
故言我得雪山甘藥。合中有二。先合初段。若
聲聞衆合前城市。乃至四依亦名聲聞。四依
出世現爲聲聞化衆生故。有假名僧合城市
中賣毒藥人。實無僧徳假與僧名。名假名僧。
有眞實僧合賣雪山妙藥之人。四依之人實
有僧徳名眞實僧。和合僧者合味相似。邪正
交參名和合僧。更無別人。若持戒下合前
第二明愚不別。先合後帖。誰是持下是第三
段。合上所少明智能別。誰持誰破就行分別。
誰眞誰假就人分別。此擧所知。有天眼者乃
能分別彰其能知。謂有三乘淨天眼者乃能知
耳。勸中三句。一明未來有破戒人不應給施禮
拜供養。二有受畜不淨物者亦不應施禮拜
供養。三重戒勸有破戒者不應以被袈裟因
縁恭敬禮拜。破戒過重故偏擧之。自下第三
領解讃嘆。善哉嘆辭。餘言領解。説眞我受法
説領解。如金剛等喩説領解。上來對問正明
人依。自下第二對昔會通。昔法今人二言相
異故須會之。亦即明其行所依法。迦葉先問。
問中先擧昔所説法非四種人對人徴問。前
中如説。當依四法總擧昔言。何等下別。如是
下結。下佛爲會。於中應先解四依義。如別章
説。文中有二。第一辨法即人以會。今所論法
即四人故。依今法者亦依四人。昔所辨法異
四人故。依今人者不依昔法。第二簡法異人
以會。人法異故。人爲肉眼。法爲慧眼。前中兩
番。一從體起用以辨四依。二從復次依義已
下據果尋因以辨四依。就初番中初辨後結。
辨中初先明其依法。法是諸佛大涅槃體。故
先辨之。次明依義。義謂法身解脱般若一切
種徳。依體有徳故次論之。次明依智。智謂諸
佛一切種智。依徳起於阿含智用。故次辨之。
第四明其依了義經。經謂諸佛大乘教法。依
智起説故次明之。初依法中文別有四。一正
明依法不依於人。二如上所説四種人下簡
眞異僞。明向所説不依人者不依邪人。非謂
不依四依人也。三依法者即法性下明其依
人不依於法。謂依向前即法之人不依向前
即人之法。四若人破戒爲利益下簡僞異眞。
明向依人依於眞實即法之人。非謂依於破
戒之人。就初段中先明依法。句別有四。一出
法體謂大涅槃。二一切下明大涅槃即於法
性。一切佛法猶前涅槃。法性是其無始法性。
顯本法性以成涅槃。故即法性爲簡對治。斷
結涅槃故即法性。三明法性即於如來。顯法
成人故得即之。爲簡小乘所證法性故即如
來。又爲明佛同法可依故即如來。四明佛即
常。如來是佛即法性故。故常不變。爲簡如來
無常化身故須説常。若復言下明不依人。聲
聞縁覺言佛無常不見法性。不見性故不應
依止。第二簡眞異僞之中初明四人即法可
依。若有人能了知已下。擧劣況勝明四可依。
謂擧善趣五階菩薩以況四人。前中初言如
上所説。四人出世應當依止正明可依。何以
下釋。於中先徴。昔説依法不依於人。今以何
故言人可依。下釋有二。一明其人能解深義
故可依止。二如是四人即如來下能解密教
故可依止。前中初言善解如來微密藏者知
前涅槃。能知如來常不變等知前佛常。先順
後反。前有四句。然今且對最初及後以説知
也。下知教中初明四人即名如來。何以下釋。
先徴後解。能解密語明解同佛。及能説者明
説同佛。以此同佛故名如來。擧劣況中先擧
其劣。若有人者善趣位中五階人也。能知如
來深密藏者知前涅槃。及知如來常不變等
知前佛常。先順後反下牒況勝。如是之人尚
可依止何況四人。第三依人不依法中文有三
對。一定上人法。前依法者即是法性。不依人
者即是聲聞。二用前法即所依人。謂法性者
即是如來。并用前人即所證法。謂聲聞者即
是有爲。小乘之法無常流轉故曰有爲。三明
向前所即人法有其可依不可依義。如來常
住是故可依。有爲無常故不可依。第四簡僞
異眞之中。若人破戒明其無行。爲利養故説
佛無常明其無解。如是之人不應依止。此義
決了故名定義。此明向前所依人者依於如
來不依如是破戒之人。就明依義不依語中。
先擧。後釋。初明依義。先辯。後結。辯中有六。
前三即是涅槃三事。義名覺了是其波若。波
若觀照故名覺了。覺了義者名不羸劣是其解
脱。障累斯盡故不羸劣。言不羸劣名滿足者
是其法身。法身圓備名曰滿足。後三是其三
寶功徳。滿足義者名如來常是其佛寶。如來
常者即是法常是其法寶。法常即是僧是其
僧寶。是名下結。何等已下明不依語。初問次
辯。辯中有三。一世俗諸論綺飾文辭不可依止
二如佛説下。虚妄邪經詐稱佛説不可依止。
亦可如佛於餘經中宣説世俗無量邪經不可
依止。三又唱下謗佛之言不可依止。如是可
結。就明依智不依識中先擧後釋。釋中有四。
初言智者即是如來明依佛智。二若有下明
其不依聲聞之識。三若知如來即法身下依
菩薩智。四若見如來方便身下明其不依凡
夫之識。於中初明不依於識。若復有下明人
及説皆不可依。此句與前第二何別。前彰迷
眞。此明惑應。依了經中先擧後辯。辯中明其
小乘不了故不可依。大乘了義所以可依。文
有七對。前六明其了不了義。後之一對明其
可依不可依義。前六對中初二就因明了不
了。前解後行。次一就果。次一就因。後二就
果。果中前一約就菩提。後約涅槃。亦可六中
前二就因。次一就果。次一就教。後二就義。第
七對中初明小乘不了叵依。聲聞乘法則不
應依。正明不依。何以下釋。先徴後解。解中
四句。一明小乘權而不了。先法後喩。二聲聞
乘者如初耕下明不應依。三如是名爲不了義
也。結前第一。四是故不應依聲聞乘結前第
二。下次明其大乘可依。句別有四。初大乘法
則應依者正明可依。二何以下明大了義成
前應依。先徴後解。明佛爲度諸衆生故以方
便力善説大乘窮深決了是故應依。三是故
應依結前第一。四是名了義結前第二。如是
四下總以結之。第二番中初明依義。義謂果
徳。第二依法。法謂法性。第三依智。智謂僧
行。第四依經。經謂教法。四中前二就果説依。
後二就因。義是果體是以先明。果依法成。故
次辨法。智是因體是以先明。因由法成故後
辯經。又復前果由因而成。故須明智。前法必
藉教詮方顯故須論經。文中初二一處合論。
先明依義。次明依法。第三明其不依於人。第
四彰其不依於語。義中准前具亦應六。今但
擧四。法身解脱波若如來。略無法僧。初言復
次義名質直是其法身。身無邪曲故曰質直。
直名光明。是其波若。慧無闇障故名光明。明
名不劣即是解脱。名曰如來是其佛寶。下重
顯之。明名智慧辨波若體。直名常住彰法身
義。常以身住不隨時變故曰質直。次明依法。
如來常者名爲依法總以標擧。下別顯之。常
與無邊當相論法。不變名常。義多體廣故曰
無邊。不可思下對情辯法。初明非有而亦可
見。彰法非無。前非有中不可思議明離心
相。不可執縛明離色相。體實不無所以可見。
若有説言不可見者所不應依明不依人。是
故下結。若以妙語宣説無常所不應依明不
依語。妙尚叵依何況麁鄙。是故下結。第三依
中先明依智。初擧次辯。衆僧是常無爲不變
是其證智。不畜不淨是其教智。是故已下結
明應依。下亦明其不依於識。不依識者總以
標擧。次辯其相。若有説言識作識受無和合
僧擧其邪識。執實謗假所以是邪。何以下釋。
和名無有無所有者則無有常。何處有僧。是
故已下結成不依。依了義中先明依了。後明
不了。就依了中初明義了。名知足等行法中
了。亦於如來隨宜所説不生執著。言佛亦是
無常苦等義法中了。是名下結。若有能下明
依了義。依前二了名爲能住。如來等中所依
殊勝。名爲已得住第一義。是故下結。下次明
其不依不了。先擧後釋。釋中初先就義法
中明不了經不可依止。若有人言如來憐下
約就行法明不了經不可依止。前中初先廣
辯不了。後結不依。明不了中文別有四。一擧
昔日不了義經。如經説者如昔小乘經中所
説。一切燒者。昔説三毒燒諸衆生故名爲燒。
如下文説。亦可昔説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故
名爲燒。宣説諸法斯皆彼燒故云一切。無常
苦等類亦同爾。是名下結。以説一切言無簡
別故名不了。二何以下釋不了義。言何以故
徴前起後。一切燒等何故不了。不能解了如
是義故對以釋之。依止生心不能解向燒等
諸義局在有爲故名不了。三令諸下明不了
損。令墮阿鼻正明其損。令他依之乃至謗佛
無常苦等成謗方等故墮阿鼻。所以下釋。於
中先問所以今墮。以取著者對問釋之。聞説
一切無常燒等決定堅執言佛亦然。故曰取
著。四一切燒者謂如來下辯不了相。先辯後
結。文相可知。不應依者結成不依。下約行法
明不了經。不可依中初先反擧了義可依以
顯不了。若有説言時非時下翻對前了正明
不了。前中四句。一就人語明了義經。二結下
依。三若有戒下汎就教法明了義經。四結可
依。初中若言如來憐愍善知時宜説輕爲重
説重爲輕略明了義。時別有四。如下具辯。於
此時中若有檀越。豐非護法不爲淨施。受畜
一切不淨之物佛説爲重。翻此名輕。下廣顯
之。於中有四。一觀弟子有諸檀越。重物即遮。
無則聽畜。二雖無檀越。豐時即遮。儉時聽畜。
三雖儉時不爲護法。如來則遮。爲護聽畜。四
雖護法不依淨施。如來則遮。淨施聽畜。於此
四中如來所遮名爲説重。如來所聽名爲説
輕。如是四法所應依止結明可依。就下約教
明了義中若有戒等不違四者不違前四。亦應
依止結明可依。就下正明不了義中句亦有
四。一就人語以明不了。有時非時翻上第二。
儉名有時。不儉非時。有護不護翻前第三。餘
之兩句略而不翻。噵言如來悉聽受畜不淨
之物。故名不了。二如是言下結明不依。三若
有戒下就其教法以明不了。四如是下結明
非依。名彼三藏以爲三分。上來辯法即人以
會。自下簡法異人以會。於中初先明人異法。
二法者已下辯法異人。前中初言我爲肉眼
不爲慧眼正明異法。以肉眼者不識法故爲
説人依。是故下結。是肉眼者不識法故。我今
爲之説人四依。就後辯法異人之中。辯法體
状彰彼肉眼不能照見。唯爲慧眼。前兩番中
就初以別。後略不擧。聲聞人中學大乘者名
爲肉眼。一切菩薩名爲慧眼
下明邪正。答上問中云何知魔爲衆留難。佛
説魔説云何別知。何故辯此。釋有三義。一爲
明四人摧邪通正能爲物依。二爲明衆生須
依所以。故經説言應依四人有四魔故。三欲
令人識邪不從離所不依。文中有三。一因迦
葉請略擧四魔。二因迦葉請廣辨四魔。三因
迦葉領解如來述讃。初中如上四人應依問前
起後。下佛答之。如我所説應當依止正答前
問。何以下釋。以有四魔惑亂衆生。是故必須
依仗四依。何等已下辯出四魔。先問後辯。餘
處多説煩惱陰死及與天魔而爲四種。是中
唯就天魔説四。四相云何。一義分別。魔及弟
子相對爲二。所説經律復以爲二。合爲四種。
四中前二是其魔人。後二魔法。擧人答上。云
何知魔爲衆留難。擧法答上。佛説魔説云何
別知。又更分別。四種皆悉就人以説。説經魔
一。説律魔二。受經魔三。受律魔四。第二廣中
迦葉先問。如佛所説有四種魔牒佛前言。下
就作問。於中准答。問少不足。應有三問。一問
諸魔以何等形壞亂正法。二問魔説及佛所
説云何可別。三問隨魔隨佛教者云何可知。
三中初一問其魔師。次一問法。後問弟子。又
復初一問其形濫。中問説濫。後問受濫。然今
文中但有後二。略無初句。准答必須下佛答
之。先對向前所少一問。魔壞法時作是言下
對向文中所有兩問。就初段中我般涅槃七
百歳後明壞法時。是魔波旬擧壞法人。漸壞
我法。正明壞法。譬如已下明壞法相。先喩後
合。二中初總次別後結。就後段中初廣後結。
廣中十對。一就佛下生以辯邪正。二就如來現
行七歩以明正邪。三就天神敬奉之事以辯邪
正。四就如來娉妻之事以辯邪正。五就制戒
以辯邪正。六就如來種種技能以辯邪正。七
大小相對以辯邪正。八就佛身以明邪正。九
就戒行持犯之事以辯邪正。第十約就内外
道法以明邪正。十中前四成道前事。次一是
其成道後事。次一通明一化之事。後四還明
成道後事。十中皆先明説邪正對向初問。後
辯受人對向後問。就初對中先辯魔説。文
別有三。一説如來因愛受生。二明生已不爲
世敬。三説如來唯修布施苦行成佛不修餘
徳。次明佛説但翻初句。明佛應生非因愛欲。
第二對中説佛初生現行七歩叵信爲邪。説
佛現行可信爲正。第三對中説佛初生入天
祠中天神不敬以之爲邪。敬事爲正。第四對
中説佛在家貪心娉妻實受欲樂以之爲邪。
説佛應作以之爲正。第五對中説佛聽畜不
淨之物以之爲邪。言佛制斷名之爲正。第六
對中説佛不具種種技能以之爲邪。於中有
六。一説如來爲供天神故入天寺。所以入下
擧正顯邪。若言不下非邪顯正。若言如來爲
調天人故入天寺爲不爾者。比言乖理名無
是處。二説如來不能入於外道諸論知其威儀
文章伎藝。三説如來不能和合僕使鬥諍。四
説如來不爲男女王臣所敬。五説如來不知
和合一切諸藥。於中初先明其不知。次明不
知故名如來。後明若知則墮邪見。六説如來
唯能處中不能具足種種巧便隨順世間。下
説如來具種種徳名之爲正。亦有六句。一明
如來爲菩薩時爲調衆生示入天寺翻前第
一。二明如來外學法中出家修道知其威儀
文章伎藝翻前第二。三明如來能和鬪諍翻
上第三。四明如來爲世欽敬翻前第四。五亦
能示下明佛隨世亦能示現和合諸藥而非邪
見翻上第五。六爲度下明佛爲度諸衆生故
種種方便隨順世法不唯處中翻前第六。第
七對中執小非大名之爲邪。知大外小説以
爲正。邪中有二。一執小非大。二是人復言如
是經律我當受下學小捨大。初中復二。一執
小律非於大律。二如來先説九部法下偏執小
經非於大經。律中五句。一擧佛昔制。如來昔
於小乘律中宣説五篇輕重之罪及偸蘭遮。
其性皆重故今擧之。同招大苦故言皆重。二
我等律下擧小屬己。三我久忍下彰己信受
嫌他不信。四我當下執小捨大。小乘戒法名
爲己律。大乘戒法名爲汝律。故今説言我當
云何自捨己律就汝律耶。五汝所有下推大
爲邪。故言汝律是魔所説。經中有三。一明魔
人執小非大。二未來之世當有已下佛呵顯
過。三我又説下明己説大成彼邪謬。初中有
六。一擧九部證無方等。二擧如來無量小經
證無方等。三如其有下推方等經爲調達説。
四如是等下推爲魔説。先推後釋。五如是言
下推他經有道己經無。六我經律下妄引佛説
證是爲非。此初段竟。未來之世當有如是諸
惡比丘。是第二段佛呵顯過。第三段中別有
三句。一佛自彰己過九部經説有方等。二若
有人下明正者之得。三若有説下明謗者之
失。先明其謗。後結得罪。上來第一執小非大。
自下第二學小捨大。如是經律我當受持。正
明學小。何以下釋。知足少欲因中之道。斷除
煩惱因中之滅。智慧是其果中之道。涅槃是
其果中之滅。此前四種通名善法。小乘經律
與此爲本名善法因。以善因故我今受持。如
是説者非我弟子呵以顯過。次辯其正。若
有説言如來爲度説方等經眞我弟子正顯其
正。若有不受方等經下呵邪顯正。如是經律
是佛所説結明前正。若不如是是魔所説結
明上邪。下明受人。第八對中説佛不爲無量
徳成名之爲邪。於中初明如來不爲無量徳
成。唯得空法。宣説以下明説無我不順世間。
是故假言無量徳成。如是下結。説佛具爲無
量徳成名之爲正。先辯後結。下明受人。第九
對中約就持犯以明邪正。文別有四。一就無
犯以辯邪正。二復有説言無波羅夷下就有犯
義以辯邪正。三迦葉白佛如上所説一切衆生
有佛性下問答重顯無犯中義四犯突吉忉
利天上八百萬下重顯向前有犯中義。就初段
中先辯邪正。後顯受人。辯邪正中無犯説犯
名之爲邪。無犯復復説爲無犯以之爲正。此
二文中言有左右。前明邪中偏説小乘知足
之人以爲無犯。説此無犯以爲有犯故名爲
邪。後明正中偏説大乘正見之人以爲無犯。
説此無犯以爲無犯故名爲正。理實齊通。就
初邪中先明無犯。若説是人得罪已下對之
辯邪。前中有四。一略明無犯。二何以下釋。三
廣明無犯。四何以下釋。就初略中或有比丘
實不毀犯波羅夷罪正明無犯。如下文説有
諸比丘少欲知足住空閑處。人謂是聖禮拜
讃嘆比丘不受名實不犯。衆人已下明邪見
人謂此比丘實犯重罪。如是已下如來以理
彰其無犯。第二釋中初先徴問。我以何故道
其無犯。下對釋之。於中擧犯以顯無犯。我常
説言四波羅夷若犯一者猶如折石正擧犯
過。若有自説得過人下辯其犯相。何以故下
釋顯犯相。如是人下結成犯過。謂退出世聖
人之法。第三廣明無犯之中文別有五。一明
比丘少欲知足住空閑處。二明王與大臣謂
之是聖。三比丘聞下比丘不受。四王與大臣
轉謂是聖。五結成無犯。初段可知。第二段中
初念其人現得羅漢。後嘆其人當得菩提。第
三段中文別復三。一彰己現在未得道果勸王
莫説。二唯願下明不知足過請王莫説。於中
初先請王勿説。不知足者乃至已下明不知
足相。我今已下明不知足過。三知足行下擧
知足得彰己樂受。於中初明知足之得爲佛
稱讃。是故已下明己樂受。又知足下明知足
相。第四段中王初自嘆師得羅漢。次告國人
咸使同知。是故已下國人聞之率共稱讃。第
五段中初嘆其人自行清淨。以是縁下能生
他福。如是已下結成無犯。上來第三廣明無
犯。何以下釋。文顯可知。上明無犯。下對辯
邪。若説如是無犯之人爲得罪者是魔所説。
就明正中先辯後結。辯中有四。一説身有性。
二是雖下彰其無犯。三有比丘即出家下思
得菩提。四如是之人雖未得下還明無犯。初
中三句。一明比丘説佛祕藏言一切生皆有
佛性以有性故斷煩惱結即得菩提。二若王
下假問顯法。先問後答。問中比丘汝作佛不
是其一問。有佛性不是第二問。答中我今定
有佛性先答後問。成以不成未能審之答其初
問。三王言下王聞領解比丘印可。此初段竟。
第二段中明説有性稱當道理不犯重罪。第
三可解。第四段中別有三句。一明其人雖未
證果得福無量。以菩提心廣大意故。二假使
下彰其無犯假擧邪言類以破之。若彼得罪。
一切比丘皆同其人。自念得果齊應犯罪一
切不犯。彼亦如之。三何以下雙釋前二。於中
先問。何故其人得福無罪。我於住下擧己類
顯。擧己住修今得菩提。類顯彼人當必得果
成念無罪。往昔常離不淨物等明修縁因。亦
自知等知有正因。是故我今得成菩提成自
利果。有大慈悲成利他果。彼人同我當得菩
提。故自念己當得菩提。稱當道理得福無罪。
上來廣辨。如是下結。受人可知。上來第一約
就無犯以辯邪正。自下第二約就有犯以辯邪
正。有犯説無名之爲邪。有犯説犯以之爲正。
就前邪中初辯後結。辯中有五。一説無罪報。
二若言佛説欲行婬下明婬非過。三或犯四下
明其諸罪不障解脱。四如來説突吉羅下明
罪有報是佛怖人而無眞實。五波羅夷至突
吉下明五篇戒非佛所制。下辯正中還翻此
五宜審記之。就初段中初説無罪。若有比丘
犯如是下明無罪報。初先設難。若犯此等墮
地獄者諸外道等無戒可犯齊應生天。何以
下釋。是故下結。第二段中句別有四。一擧如
來聽諸比丘罷道行婬證非性罪。二復應下
明婬舊法非我過咎。三如來在下明婬不障
生天解脱成前第一。四古今有下結前第二。
第三段中明一切罪不障解脱。文顯可知。第
四段中擧佛昔説突吉羅罪如忉利天八百萬
歳墮於地獄。但是怖人明無實報。且説突吉。
餘者類爾。第五段中明五篇諸罪律師妄作
假稱佛制。如是言下結邪異正。正中有三。一
明有罪報翻前第一。二我於經中亦説有下
明一切罪皆是佛制翻上第五。三若不持戒
云何見下明罪障脱翻前第三。餘之二段略而
不翻。初中有五。一明諸罪受報無限勸人防
護。二有律師下明其宣説無罪報人不應親
近。三如佛説下擧佛昔言成前叵親。先擧昔
言。若過一者謂説戒時誦過一戒。名妄語者
於此時中有罪覆藏名默妄語。不見後者謂
此妄語不招當苦名不見後。以不見故諸罪
皆覆名無惡不造。是故已下結成叵親。是於
如是默妄語罪不見後世。便於諸惡無不造
故。向前宣説都無罪報不應親近。此第三竟。
四我法下擧輕況重成前有罪。我佛法中清
淨如是是擧輕也。乃至默妄突吉羅罪亦悉
不聽。故云我法清淨如是。況復已下以輕況
重成重有罪。五是故下結勸防護。初先勸護。
如是等法若不守下呵人不護。上來第一合
有五句明其罪報。第二可知。第三段中若不
持戒云何見性正明諸罪能障解脱。一切衆生
下明其離罪方得解脱。九部經下釋疑顯法。
疑相云何。昔教之中不言有性。云何説言持
戒見性。故今釋云。九部經中無方等故不説
有性。經雖不説理實有之故持得見。下明受
人辯正隱邪。自下第三重顯向前無犯中義。
有二問答。前一問答重顯初段正中之義。後
一問答重顯初段邪中之義。向前正中有何不
了而須重顯。前説有性當得菩提。不犯重罪
宣説有性。不犯須釋故今重論。又復向前宣
説不犯未明其犯。故今重辯。向前邪中有何
不了更須重顯。前説比丘少欲住空他讃不
犯未明犯義。故須辯之。前問答中先明不犯。
若有不能作如是説下明其有犯。不犯有三。
一説有不犯。二譬如有人説大海下説無不犯。
三有外道下宣説非有非無不犯。初中先問。
問因何生。因於向前九部經中不説性生。上
説一切衆生有性。九部經中未曾説性。如其
説有乖違聖教。云何不犯波羅夷罪。下佛答
之。經雖不説。所言當理。是故不犯。第二説無
不犯文中先喩。次合。何以下釋。釋中初明二
乘之人不知佛性。以是義故説無不犯。如是
境下彰性唯是如來所知。釋顯二乘不知所
以。若人不下明二乘人不聞祕藏故不知性。
何等已下辯出祕藏。謂方等經。第三段中先
明佛性非有非無。若有説下明其無犯。前中
初言有諸外道或説斷常擧邪顯正。如來不
下辯正異邪。不犯可知。上明不犯。下次論犯。
於中有三。一就性明犯。二我已成下就菩提
説犯。三以是義下因人不解妄取成犯。嘆法
不思令人仰推捨犯成持。初中不能作如是
説名爲犯者。不説身中實有佛性。惑障不見
乃云定無名犯重罪。第二段中若言我已成
就菩提説因有果。何以故下釋成有義。以是
縁下結成有義。此顯犯相。當知是下結明有
犯。宣説因中已有方便菩提之果。所以成犯。
何以故下釋成犯義。有性未修不得菩提擧
是顯非。第三段中以是義故佛法甚深不可
思者以人不解妄取成犯。故法甚深不可思
議。下次顯上邪中之義。迦葉先請。有王問者
假以言之。以上文中王歎比丘比丘不受爲
不犯戒。故今此中還言王問。上説比丘少欲
住空王嘆不受不名犯戒。云何許犯墮過人
法。下佛爲辯。於中初先正對前問明諸比丘
爲利詐善犯過人法。復有比丘爲建立下簡
眞異僞明其不犯。犯中初明爲利詐善欲令
他人知己乞士。如是比丘多愚癡下爲利詐
善欲令他人知己是聖。下結爲犯。明不犯中
初爲通教法現聖無犯。復言我今亦有性下
爲通證法説己身中有性不犯。作是下結。初
中五句。一爲建正法住空寂處欲令他人謂
己是聖。二令他敬信。三因他敬信悉來附己。
四因來附己令起行以通正法。五光揚下因
他附己化令生解以通正法。謂令衆生解佛
所説輕重之義。第二段中句別有三。一爲教
他故説己身中有性得果。我今身中亦有佛
性明現有因。有經名下明當得果。我成佛道
得菩提果。盡煩惱結得涅槃果。二廣爲下説
他有性。三我與汝下明己及他以有性故當
具佛因成就佛果。我之與汝倶當安住如來
道地明具佛因。所謂住於十地之道。成下得
果。於中初明成菩提果。無量下得涅槃果。作
是説下總結無犯。自下第四重顯向前有犯
中義。於中初言犯突吉羅忉利天上八百萬
歳墮地獄中況偸蘭遮。翻上邪中説突吉羅
八百萬歳墮在地獄如來怖人。故今明其實
墮不虚。擧輕況重。故言何況故犯偸蘭。此中
重罪通名偸蘭。不唯方便。此大乘下翻上邪
中五篇諸罪非是佛制。明一切罪皆是佛制。
先制盜戒。次制殺戒飮酒妄語。後制邪婬。以
制婬中問答重顯。故迴在後。就制盜中句別
有三。一總擧偸蘭勸人莫親。二何等下三番
別顯。三如是比丘名無根下總呵顯過。制殺
等中文相可知。下制婬戒。即是翻上行婬非
過明是過矣。初先正制。迦葉白下問答重顯。
先問後答。答中初先正答前問明夢不犯。下
乘教之。句別有五。一教於婬欲當生穢想。二
教於女人莫生愛想。三夢行婬己教生悔意。
四教比丘生厭食想。食是婬因故教厭之。五
若生婬心教疾捨離。如是下結。下明受人
第十對中先辯邪正。後論受人。外法名邪。内
法稱正。邪中有四。一説外道苦行邪法以
爲正道。二説如來聽度惡人及無根等。三説
如來聽畜種種不淨之物。於中初先辯其所
聽。除是已下就所不聽明邪異正。四言如來
説草木等皆有壽命如是四種名魔所説。下
辯正中但翻三句。第二一句略而不翻。我亦
不聽常翹一脚乃至害生方道呪術翻前第
一。軻具已下翻上第三及翻第四。於中初先
呵邪顯正。我唯聽下辯正異邪。我唯聽食五
種味等正翻第三。我説四大無壽命者正翻
第四。若有下結。上來十對廣辯邪正魔説佛
説差別。已下總以結之。迦葉白下是第三段
因迦葉領如來述讃。長壽至此合爲第一明
其隨縁造修之行。自下第二明其捨相入證
之行。證中初先正明證行。衆生薄福不見已
下明證所依。與上相似。正明證中差別有三。
初四諦一章辯相趣實。四倒一章辯邪歸正。
二十五有有我不下捨相入證。初明四諦即是
答上云何諸調心喜説諦。今此辯明無作四
諦。暢佛化意名心喜説。辯諦何爲。諦是法相。
如來藏性是其諦實。欲令衆生尋相趣實故
須説諦。四諦之義如別章釋。於中如來初廣
辯諦。後迦葉領解初中先別。後總結之。別中
苦集滅道爲四。就明苦中文別有二。一辯相
異實。二若人下明實異相。就初段中。前言苦
者不名聖諦正明異實。今此宣説諸佛法身
如來藏性以爲苦實。苦相非實故苦非諦。何
以下釋。初先徴問。我以何故言苦非諦。若
言已下非邪顯正。若當苦事是苦聖諦。牛等
有苦應有聖諦。問曰。此等豈無聖諦。釋言。此
等體實即是。於其情分所覺不眞故得言非。
如下文説有苦有諦有實。苦尚非諦焉得爲
實。就下辯實異相之中。約就愚智顯法是非。
義要有二。一約愚辯非。二約智明是。文有三
對。一明愚智迷悟得失。二彰其損益。三雙結
非是。就初對中先迷後悟。迷中有二。一正明
其迷。二明迷有失。迷中若人不知如來甚深
境界迷如來藏佛性境界。不知如來微密法
身謂是食身非是法身迷佛法身。不知如來道
徳威力迷佛報身。亦可前句迷於佛心。後迷
佛徳。問曰。如來法身道徳非是苦法。云何迷
此名迷苦諦。釋言。此等雖非苦相而是苦實。
故迷此等名迷苦諦。是義云何。苦之實性是
如來藏。如來藏者乃是一切凡佛之體。據佛
以望本來常淨。藏外無一生死可得。故如來
藏即是佛身即是佛徳。就凡以論。彼如來藏
爲妄所覆。所覆之藏與後顯時法身爲本。説
爲佛因。説爲佛性。如此佛性與彼實諦及佛
法身無二無別。故下文言有苦有諦有實乃
至有道有諦有實。是實諦者即是如來。佛性
虚空以無別故。今説佛身及佛諸徳以爲苦
實。迷此苦實名迷苦諦。餘諦亦爾。下明迷失。
是名爲苦總明迷失。迷眞生苦故名爲苦。何
以下釋。以不知故法見非法非法見法明有
苦因。不知猶是迷之別稱。迷佛法身謂是食
身非是法身。是故名爲法見非法。生死虚無
是其非法。妄取爲有故言見法。當知是下明
有苦果。必墮惡道是三塗果。輪轉生死是人
天果。此前一對總報因果。増長諸結復明苦
因。多受苦惱復明苦果。此後一對別報因果。
亦可前對是分段果後是變易。悟中初先正
明其悟。後明悟得。悟中若知如來常住無有
變易是其眼見。或聞常住二字音聲是其聞
見。常是法常。住是報常。就明得中初先正辯。
我於本下引己爲證。前中初言若一經耳即
生天上離三塗苦。後解脱下離人天苦。後解
脱時乃能證知如來常住從始趣終。既證已
下據終尋始。引己證中。我於本際以不知故
輪轉生死反擧迷失。始於今下翻之顯得。文
少不足。若具應言始於今日乃得眞智以眞
智故出離生死。上明迷悟。下明損益若如是
知眞是修苦多所利益明前悟益。見苦實性
名眞修苦。若不知下彰前迷損。第三結中先
結悟是。後結迷非。次明集諦。先擧。下釋。釋
中還約愚智顯之。文有三對。一明愚智迷悟
得失。二明損益三結是非。就初對中先迷後
悟。迷中初言於眞法中不生眞智明迷集諦。
如來藏性是其眞法。無心悟解名不生智。受
不淨下明迷有失。於中初至不知法性明有集
因。受不淨物所謂奴婢明其無行。能以非法
言是法下彰其無解。能以非法言是法等不
解行法。以是因縁不知法性不識理法。以不
知下明有集果。先明受苦。不得已下彰其失
樂。不得生天失世間樂。及正解脱失出世樂。
悟中初言若有深知明知集諦。知集實性故
曰深知。不壞已下明悟有得。不壞正法明無
集因。以是因下明無集果。得生天上無三塗
果。及正解脱無人天果。第二對中但明迷損。
略無悟益。若有不知苦集諦處而言正法無
有常等牒擧前迷名如來藏爲苦集處。以是
縁下正明其損。第三結中先結悟是。後結迷
非。次明滅諦。於中有四。一擧滅法。二就人辯
修。三結前法。四結前修。初段可知。第二修中
迷悟並明。文有兩對。一明愚智迷悟得失。二
明損益。就初對中先迷後悟。迷中若有修習
空法正明其迷。名不善下彰其迷失。是爲不
善總明迷失。取空違實故名不善。何以下釋。
滅一切法違佛眞徳。説滅唯是結盡無爲。謗
無眞徳故滅一切。壞如來藏違佛眞性。説滅
唯空而無眞實。以是義故壞如來藏。作是修
下牒以結過。次明其悟。於中初先教其趣入
令其悟解。若發已下明悟有得。前中初言修
苦滅者逆於外道辯正異邪。知滅體性是如
來藏。不同外道一向取空。故名爲逆。若言修
下破邪顯正。初擧外道邪修類破。若有説下
以理正教。藏體不空是以言有。有相如何。如
經中説。一苦滅諦是如來藏。如來藏者是眞
識心。是眞心中具有一切恒沙佛法。所謂智
慧三昧神通解脱等法。如妄心中具有恒沙
諸煩惱法。是心與法同一體性。不離不異。如
來藏中具有是義。故名爲有。藏體雖有而爲
惑隱不可得見。斷煩惱已定必得之。故知是
有。如人迷解正方可見。故得名有。下明悟得。
所謂若發知藏之心下極一念。藉此因縁生
死妄法不能爲障。佛性眞法證知無礙。名於
諸法悉得自在。第二對中先損後益。損中若
修如來密藏無我空寂牒擧前迷。取彼空理
爲如來藏名修密藏無我空也。於無量世在生
死中流轉受苦正明有損。取空謗實故在生
死名受諸苦。益中若有不作如是牒擧前悟。
反空求實名不如是。有惱疾除正明有益。何
以下釋。以知藏故達妄本無故疾滅惱。上來
第二廣辨其修。是名滅諦是第三段結明前
法。若能已下是第四段結明前修。若能如是
是我弟子結明悟是。若有不下結上迷非
道中亦四。一明道法。二就人辨修。三結前法。
四結前修。初中道者總以標擧。謂佛法僧及
正解脱指其道體。於中別分如來法僧是其
道縁。及正解脱正是道體。此乃是其有爲解
脱。第二修中迷悟並論。先迷後悟。迷中初先
正明其迷。以此因下明迷有失。前中初言有
諸衆生顛倒心言無佛法等明其所謗。生死
流下彰其所立。宣説一切唯是生死猶如幻
化。修集是見結明其迷。迷失可知。悟中若能
發心見等正明其悟。乘此以下明悟有得。於
中先辨。何以故下引己爲證彰悟有益。於中
初先徴前起後。何故見常使於果報隨意而
得。我於往昔以四倒等擧損顯益。今已滅下
正明有益。是名道諦是第二段結明前法。若
有人下是第四段結明前修。先結迷非。後結
悟是。唯應結道。據後攝前是故乘言眞見修
習四聖諦法。是名總結。領解可知。自下第二
辯邪歸正。此即答上正善具成宣説四倒。欲
令衆生捨邪歸正。是以論之。文中初辯。後迦
葉領。辯中初言謂四倒者總以標擧。實有八
倒。何以言四。爲四對故。下廣辯之。初先明其
苦樂二倒。先明樂倒。次明苦倒。後總結之。是
中樂倒少異餘處。餘處直説生死之苦以之
爲樂名爲樂倒。此中宣説迷佛眞樂妄取爲
苦名大罪。苦取此罪苦以爲樂因望得受樂。
名爲苦中生於樂倒。文中有其六句三對。一
明衆生妄計佛樂以之爲苦。二説彼倒心以爲
罪苦。此二一對三釋佛爲苦成上初句。四説
前罪苦以之爲樂。此二一對。五難破佛樂成
佛爲苦成上初句。六結前計苦爲樂是倒。此
二一對。就初句中非苦爲苦名曰顛倒總以
標擧。下釋其相。非苦如來解其所迷。生倒想
者謂佛無常彰其所立無常故苦。第二句中
若説如來是無常者牒前倒想名大罪苦結以
爲苦。此是罪過與苦作因。故名罪苦。第三句
中若言如來捨此苦身入於涅槃擧滅證苦。
是名下結。第四句中我若説言如來常者即
是我見有無量罪。畏樂爲苦。是故應下取苦
爲樂。取彼顛倒罪苦爲樂。言是故者是説佛
常有無量罪故應説佛無常。説佛無常謂當
道理。是以復言如是説者我即受樂。第五句
中如來無常即爲苦者自立苦義。此乃名前
如來捨身入於涅槃以爲無常無常故苦。亦
可無常是其有爲生滅行苦故言是苦。若是
苦有云何生樂難破佛樂成佛爲苦。第六句
中苦中生樂名爲倒者。謂於顛倒罪苦之中
妄取爲樂故名顛倒。次明苦倒。樂生苦想名
爲顛倒總以標擧。次廣釋之。於中三句。一迷
樂計苦。樂即如來辯其所迷。道言苦者如來
無常明其所立。若説已下牒以結之。二破樂
成苦。如來常住是名爲樂反以縱立。若我説
常云何復得入於涅槃擧應難破。三難破非苦
成佛非樂。若言非苦擧他所立。云何捨身而
取滅度擧應難破。上來廣釋。以於樂中生苦
下結。是名初倒總結前二。謂四對中初對到
也。第二對中無常常想常無常想是名顛倒
總以標擧。次釋其相。於中但明無常計常常
計無常。上來數辯。今略不論。言無常者名不
修空明無常所以。不修空故壽命短促正明
無常。由不證空隨有流變故命短促此明所
迷。若有説下明其所立。是名下結。名第二倒
總以結之。第三對中無我我想我無我想是
名顛倒總以標擧。下釋其相。先明我倒。世間
之人亦説有我正擧我倒。佛性亦爾。擧正顯
邪。世人雖下明邪異正。是則下結。下次明其
無我之倒。佛法有我即是佛性擧其所迷。世
間説下明其所立。世説無我正明起倒。是名
下結。若言已下引説證無。准驗斯言破相之
空定非佛性。名爲下結。是名第三總以結之。
第四對中淨不淨想不淨淨想是顛倒法總以
標擧。下廣辯之。於中先明淨計不淨。淨者即
是如來常等辯其所迷。若有説下彰其所立。
下明淨倒。不淨淨想名顛倒者總以標擧。若
有説下廣以辯之。若説身中無一不淨正明
起倒。以無不淨定當入下擧終顯始成其淨
義。涅槃之果名清淨處。如來説下破穢顯淨。
是名下結。名第四倒總以結之。領解可知。示
同始行故言自前悉名邪見。自下第三捨相
入證。答上問中云何作善大仙今説。彼問如
何。釋有三義。一據修作問。凡夫二乘皆作善
業不得菩提。菩薩云何修作善業能得菩提。
下佛教之。捨離有無趣入中道。如是作善便
得菩提。二對果爲問。若使當來有果可得可
須修善。若無可得云何作善。下佛答中。明
諸衆生現有佛性當必得果。如子在胎定生
不久但須修善。三對理爲問。我今不知所
趣入處云何作善。下佛答之。有如來藏可以
趣入宣修善業。文中有二。一明衆生有如來
性可以趣入。二方等經如甘露下教人趣入。
前即所證。後即能證。前中復二。一正明有性。
二迦葉白佛實無我下問答重顯。前中初明
凡夫衆生有性不見。嬰孩喩下明二乘人有
性不見。前中先問二十五有有我不也。問由
何生。如來向言世雖説我無有佛性。迦葉知
有所以爲問。下佛答之。佛性之義如別章釋。
文中初法次喩後合。法中三句。初言我者即
如來藏指斥我體。望直説我懼同情取。以是
義故對藏以説。如來藏者佛性異名論其體
也。是眞識心於此心中該含法界恒沙佛法。
故名爲藏。又爲無量煩惱所藏亦名爲藏。如
來法身蘊此藏中名如來藏。又此藏中出生
如來。是故亦名爲如來藏。二一切下明衆生
有。一切衆生有如來藏能爲佛因名有佛性。
如睡心中有覺悟性。亦如礦石有金銀性如
是一切。此性是其衆生自實故名爲我。以是
我故一切有性即名有我。何不望直説生有
我。乃先説性方言是我。此如前釋。望直説我
懼同情取。故説有性就之辯我。我義不同。凡
有四種。一自實名我。所謂一切諸法體實。二
自在名我。謂八自在。如下文説。三是假名集
用之我。如下所説六法中我。五陰諸法集成
我人。四是外道所立神我。今所論我是其初
門。三如是我下明諸衆生不見所由。由煩惱
覆故不能見。道言本來爲惱所覆即顯不同
八自在我。道言常爲煩惱所覆即顯不同世
諦假名無常之我。道言一切衆生不見即顯
不同外道神我。喩中有三。一凡夫有性惑障
不見喩。二有異人下佛始爲説彼聞不見喩。
三即於其家掘出已下終爲開示彼聞悟解
喩。初中貧女喩諸凡夫。無徳稱貧。能生眞解
故名爲女。五陰爲舍。即陰有性故言舍内多
有金藏。自己心識名爲家人。心有麁細利鈍
之珠説爲大小。不覺自身有如來性名無知
者。亦可二十五有衆生名爲家人。人有勝劣
名爲大小。不同解性名無知者。第二段中文
有三對。一佛勸修行彼要見性喩。二如來許
示彼聞不信喩。三佛害己能彼聞求見喩。就
初對中有異人等喩佛勸修。佛超群俗名爲
異人。善解造修顯性之法名知方便。以法告
示名語女人。勸之斷障令善益彼名雇除草。
下要見性。女即答言我不能也。反要見性機
顯聖心義稱爲答。若無所證不肯修斷名我
不能。若能示下順要見性。未來解心假現修
生名爲我子。若佛顯性今我當求解心證見
故云若示我子金藏。爲性懃修名爲速作。第
二對中我知方便能示汝子。如來許示。女人
答下彼聞不信。我家大小義如前解。性在
我身我尚不知。況佛異人能知我性能示我
子。第三對中是人復言我審能者佛因彰己
能知能示。女人答下彼聞求見。非直求於當
來證見。亦求現在。隨文解見。是故説言我亦
欲見并可示我。上來三對合爲第二佛始爲
説彼聞不見。自下第三終爲開示彼聞悟解。
即於其家掘出金藏喩佛開示。如來今於衆
生身中開示佛性。名於其家掘出金藏。女人
見下喩明衆生因説悟解。尋説解性名爲見
己。解性釋心故云生喜。妄中見眞故生奇
解法敬佛名宗是人。合中初先依文正合。
善方便下隨事重合。前正合中依上三段次
第合之。佛性如是合初段中舍内金藏。一切
衆生不能見者合前家人大小不見。如彼寶
藏貧人不知擧喩以帖。寶藏帖性。貧人不知
帖生不見。我今普示衆生佛性爲煩惱覆合
第二段。向前喩中文有三對。今總合之。如彼
貧下擧喩以帖。如來今日普示衆生諸覺寶
藏合第三中即於其家掘出金藏。所謂佛性
指其藏體。而衆生下合第三中女見生喜。宗
仰如來合宗是人。就下隨事重合之中事別
有三。一能開人。二所示者。三所開金。善方便
者擧能開人即是如來對法以合。貧女人者
擧所示人即一切生對法以合。金擧所開即
佛性者對法以合。就明聲聞有性之中先喩
後合。喩中有三。一昔説無我喩。二因告女下
無我覆眞喩。三遂至下今説眞我喩。就初段
中女喩如來。佛能養化故説爲女。佛於過去
化諸衆生令起大機名生一子。所化衆生法
身未増名爲嬰孩。起惑計我名爲得病。佛心
慈憐説爲愁惱。訪求化義名筧醫師。化儀現
心名醫師來。説無常苦無我等治名合三藥。
蘇乳石密擧其藥體。勸之修習名與令服。第
二段中句別有三。一化義現心喩。二是時女
下權言覆實喩。三小兒渇下所化衆生執權
捨實喩。就初句中正説無我兼遮説我名爲
因。告爲化之儀現於聖心名告女人。如來昔
教聲聞弟子修學無我名服藥已。未得受我
名莫與乳。暫停非永以是言且。我患既除無
我治癈名藥消已。方得説我名乃與之。第二
權言覆實喩中佛説無我隱覆眞我。故言女
人苦味塗乳。誡令捨我名母語兒。我乳毒
塗眞爲權隱。未可受習名不可觸。第三執權
捨實喩中所化衆生大欲漸起名爲兒渇。厭
小心生説之爲乏。求佛眞我名欲母乳。執昔
權言名聞毒氣。未肯從眞名遠捨去。上來三
句合爲第二。第三今説眞我喩中別有四句。
一爲説眞我喩。二始聞不受喩。三佛爲會通
喩。四領受修行喩。就初句中我患既除無我
治癈名至藥消。佛以大教拂權顯實名母以
水淨洗其乳。以法招引名喚其子。勸學眞我
名與汝乳。第二句中大欲轉慇名爲飢渇。保
昔權言未肯受大名聞毒氣是故不來。第三
句中化顯物心名母語兒。爲汝服藥以毒塗
乳明己昔説無我所由。汝藥消下明今宣説
眞我所以。藥消洗意義同前解。今學非過名
飮無苦。第四句中所化聲聞聞佛會通名兒
聞已。修學眞我名還飮乳。學之不頓故言漸
漸。合中依上三段之文次第合之。合初段中
如來亦爾合前女人。爲度已下合醫既來合
三種藥與之令服。於中三句。前之兩句破離
能取。後之一句破遣所取。就前二中初破我
見。後破餘見。就初句中爲度一切教修無我。
量病受法。如是修下明學有宣。永斷我心明
其所離。謂離我見。入涅槃者彰其所得。得小
涅槃。第二句中爲除妄見令其離障。謂離邊
邪戒見取等。示現出法令修對治。謂示出世
無漏道法令其習學。前斷我見明其證滅。此
斷餘見令修聖道。言之隱顯。理實齊等。第三
句中復示世間計我非眞令捨妄我。世人多
計五陰爲我。今知此我虚妄不眞修無我法
清淨身者令學無我。觀身無我。見身空寂。不
於身中妄立神主名清淨身。亦可初句令成斷
徳。故經説言永斷我心入於涅槃。後之兩句
令成行徳。行中前句斷除四見修習淨心。後
句除我修清淨身。亦得説言初句令人證無學
果。故經説言永斷我心入於涅槃。後二令人
修起學因。因中前句斷除四見修起正智。後
句除我修習淨身。雖有多義。初門應善。喩如
已下合第二段。喩中三句但合第二。先擧前
喩。後合可知。如彼女下合第三段。喩中四句
但合第一第三第四。第二一句略而不合
彼女人洗乳喚子欲令還服擧前喩中初句之
文。我今亦爾説如來藏擧法以合。是故比丘
不應生怖合第三句我乳洗竟飮乳無苦。如彼
小兒聞喚還飮擧前喩中第四句文。比丘亦爾
擧法以合。應自分別如來祕藏不得不有約喩
以勸。上來一段正明衆生有性不見。自下第
二問答重顯。有二問答。第一迦葉執相徴實
難無佛性。如來辯實異相以答。第二迦葉執
實徴相難無殺生。如來辯相異實以答。就初
難中有十二句。前二難上一切衆生悉有我
性。後十難前從本以來常有之義。就前二中
迦葉白佛實無有我反佛前言。何以下釋。先
自徴責。然後顯無。生時無知以相驗實。若有
我下以實責相。以是義下結成無義。第二句
中以有終沒證成無我。後十句中第一以其
差別之義難破性常。若皆有性是常住者牒
佛前義。應無壞者約實徴相。相別名壞。若
性是常。常法不異。一切衆生應無種種差別
壞相。若無壞下難破無壞成相差別。今見已
下以相差別難破性常。業縁不同明其因別。
諸趣各異彰其果別。因果既別何處得常。第
二以有勝負難破性常。第三以有殺盜婬等
諸不善業難破性常。第四以其飮酒醉亂難
無性常。第五以其盲不見色聾不聞等難破
性常。第六以避火坑毒等難無性常。第七所
更後便忘失難無性常。第八以有老少等別
難破性常。第九句中就處以徴。第十句中約
殺以責。下佛答之。初力士喩答前二難明
性是有。下雪山喩答後十難顯性是常。就明
有中初喩次合。如來祕藏如是已下結歎經
勝。喩中有三。一凡夫起惑覆障佛性喩。二
即命下二乘習空不見眞我喩。三時良醫慰
力士下佛爲顯實令彼證見喩。三中初段還
顯向前貧女喩中凡夫不見。第二顯前嬰孩
喩中二乘不見。第三成前兩段之中佛開令
見。就初段中王喩如來。三千世界佛所化
處名爲王家。凡夫衆生惑性増強名爲力士。
心有佛性故言眉間有金剛珠。諸惡知識名
餘力士。由近惡友彼此煩惱同皆現起。故云
捔力。相領善法名爲相撲。心對惑縁名頭抵
觸。心中之性爲相隱覆名額上珠尋沒膚中。
隱而不覺名不自知。是珠所在由性隱覆多
受諸苦名處有瘡。第二段中別有四句。一患
機感聖喩。二時有明下佛知機病喩。三醫尋
問下徴情責實喩。四力士驚下彼聞捨我喩。
就初句中患機感聖名爲命醫。求佛除障名
欲自治。第二句中佛爲明醫。深閑治法名知
方藥。知苦由於迷理而生。故言知瘡因珠
入體。佛性雖隱在於現在淺近身中名珠入
皮。現有不滅故曰停住。第三句中如來出
世以理徴凡故言良醫尋問力士。責其心中
所計吾我名額上珠爲何所在。然諸衆生所
計之我原從佛性眞我處起。眞我隱沒。便
於無處妄計有之。佛今無處徴使知無。令於
有處起意趣求。故今徴問爲何所在。第四句
中明諸凡夫被聖徴窮。方覺無我。乍見無我
翻違舊意。故云驚答我額上珠乃無去耶。既
覺神空。謂呼佛性眞我亦無。故言是珠今何
所在。疑同有爲虚妄無實。是故説言將非幻
化。退心聲聞雖復退大。暫時學小心恒不暢
名愁啼哭。如舍利弗毎傷是也。第三段中句
別有四。一佛爲顯實喩。二不信醫下始聞不
受喩。三執鏡下佛重顯示喩。四力士見下彼
聞悟解喩。就初句中退心聲聞失大愁惱。如
來顯性以安其心名慰力士。有性必得是故
勸言不應愁苦。汝因鬪時寶珠入體明隱所
由。由對惑縁性隱身中名珠入體。今在皮裹
示其所在。住於現在淺近身中不在未來深
遠之身名在皮裹影現於外。證有不虚相現
聖心名影現外。汝曹鬪下明諸衆生不見所
以。曹猶輩也。由惑熾盛故隱不知。第二句
中始聞不受名不信醫。若在皮下顯不信相。
現身名皮。未來世中證性之身深遠如筋。性
在現身名在皮裹。現在身中膿血不淨何縁
不出。性在未來深遠身中名在筋裏。當有現
無不應可見。迷理疑教故言云何欺誑於我。
第三句中重爲顯示大涅槃經。能有顯了説
之爲鏡。佛以此經顯照物心名爲照面。心中
之性修顯在經名鏡中現。第四句中彼聞悟
解尋説知性名爲見已。怪妄有眞故言驚怪。
慶妄有眞故生奇想。就下合中依上三段次
第合之。合初段中。衆生如是合前力士。不近
知識合與力士角力相撲。雖有不見合都不
知是珠所在。而爲貪等合沒膚中。故墮已下
合處有瘡。貪婬瞋恚愚癡覆下合第二段。前
有四句但合第四。於中先明二乘之人本爲
惑覆不見佛性。如彼力下明由不見專覺無
我。如彼力士寶珠在體謂呼失去牒擧前喩。
衆生亦下擧法以合。以不近友不知密藏故
修無我。喩如已下明二乘人修無我故不見
眞我。喩如非聖雖説有我不知我性擧凡顯
聖。凡未同聖故云非聖。我弟子下辯聖同凡。
聲聞弟子同前凡夫不知眞我故云如是。下
廣之。不知親近善知識故修無我者。謂不親
近大乘知識專修無我。亦復不知無我處者。
不知無我正在有爲。尚自不知無我眞性況
復能知有我性者擧淺況深明不知我。擧淺
擬深是以言尚。法空以爲無我眞性。一切諸
法實無我故。二乘之人但知生空不解法空。
名爲不知無我眞性。無我易解猶尚不知。況
復能知有我眞性。善男子下合第三段。向前
喩中句別有四。今合第一第二第四。第三不
合。如來如是説諸衆生皆有佛性合上初句。
喩如良醫示力士珠擧喩以帖。是諸衆生爲
煩惱覆不識佛性合第二句始聞不信。若盡
已下合第四句因説悟解。先擧其法。後以喩
帖。上來合竟。如來祕藏如是無量不可思者。
是第三段結歎經勝。由經見性所以歎之。大
涅槃經名爲祕藏。所辯義廣故言無量。所顯
義深名不可思。亦可此言結歎佛性。性名祕
藏。廣名無量。深名不思。上來一喩答初二問
明生有性。自下一喩答後十句無常之難明
性是常。於中初喩次合後結。喩中有六。一衆
生有性惑障不見喩。二有人聞下擧其見者
證性是有喩。三王既沒下隨縁轉變喩。四是
藥眞下體常一味喩。五凡夫薄下擧凡不見
顯性深勝喩。六復有王下擧後證見明性是
常喩。就初句中雪山有藥其味極甜喩生有
性。山喩五陰。藥喩佛性。名曰樂味列名顯法。
食能生樂故名樂味。喩明佛性證成勝樂。其
味極甜辯相顯法。喩明佛性體味精純。在深
叢下喩諸衆生惑障不見。叢喩煩惱。煩惱覆
障故不能見。第二句中有人聞香知地有藥。
擧彼菩薩聞見佛性證性是有。人喩菩薩。依
經聞名名爲聞香。知身有性故言知地當有
是藥。實有稱言名爲當有。不言當來方始有
矣。過有王下擧佛證見明性是有。過佛爲王。
欲於自身求佛性名於雪山。爲見佛性世世
修道故言爲藥在在處處造作木筒以接是
藥。行勳滿足理從縁顯名藥熟時。陰身中現
名從地出。顯在行心名集木筒。證會本性
名味眞正。第三句中王既沒已喩佛滅後。性
從縁變故言是藥或酢醎等。如是一下釋別
所由。隨處故爾。亦得名爲結別所以。此即答
上後十難中前九難也。明性隨縁故有差別
勝負等異。第四句中是藥眞味停留在山猶
如滿月答第十難。明性體常不可斷絶。第五
句中凡人喩於凡夫二乘始行菩薩。顯性行
微名爲薄福。想心推求故説钁斲。勤求不見
説言加功困苦不得。第六句中後佛爲王。果
成名出。顯性縁具名福因縁。證性體實名得
藥味。合中第二略而不合。餘皆合之。合初句
中。如來祕藏合雪山藥。其味亦爾合名樂味
其味極甜。爲煩惱覆合在叢下。無明衆生不
能見者合人不見。一切已下超合第三。一味
喩性合前文中如是一味。以煩惱故出種種
味合隨流處有種種味。謂地獄等顯種種相。
亦即合前或酢醎等。佛性雄下合第四段眞
味在山。於中初先正就佛性明不可殺。如我
性下以性即藏成不可殺。前中初言佛性雄
猛難可沮壞是故無有能殺害者正明佛性他
不能殺。若有殺下反明佛性他不能殺。如是
佛性終不可斷結明前正。若可斷者無有是
處結明後反。後段之中初性即藏。後明叵壞。
雖不可下合第五段。凡夫钁斲困苦不得。若
得成下合第六段。上來合竟。以是因縁無
能殺者結答上問成不可斷。前六段中偏就
四段結答上矣。上來迦葉執相徴實難無佛
性。如來辯實異相以答。自下迦葉執實徴相
難無殺生。如來辯相異實以答。難意如何。若
性叵殺應無不善。下佛答之。明相異性故有
殺生。以有殺故有不善業。文中初先正對前
問明有殺生。必定當下結嘆法深。前中初言
實有殺生總明有殺。何以下釋。釋中有二。一
明佛性不離陰相殺之有罪。翻前問中無不
善業。二非聖下明其陰相不即佛性是故可
殺。翻前無殺。前中初明性不離陰故壞五陰
名曰殺生。以違性故明知由殺墮墜惡趣。後
明由業有刹利等種種差別。後中初明衆生
我相異於佛性是故可殺。譬如已下明諸衆
生陰法異性是故可殺。前中兩句。一明妄異
眞。非聖之人横計我等擧彼凡我。如是已下
辯妄異眞。二出世我下明眞異妄。出世我相
名爲佛性擧彼眞我。如是計我名爲最善歎
眞異妄。陰異性中約智辯異。五陰可思佛性
叵測是以不同。於中先喩。次約顯法。以是義
下結陰可殺。喩中有人。喩求性人。聞身有性
名知伏藏。用己明心觀陰求性名取利钁斲
地直下。正意名直。磐石砂礫直過無難明相
異性。陰中細者名石砂礫。思無不徹名過無
難。唯至已下辯性異相。性如金剛。情不入實
名至金剛。不能穿徹實義出情故言金剛刀
斧不壞。合中佛性亦復如是合前伏藏。一切
論者及天魔等合上有人。一切沙門婆羅門
等名爲論者。此等皆是求性之人所以擧之。
所不能壞合至金剛。不能穿徹五陰相等却
合斲地磐石砂礫直過無難。先擧其法。後以
喩帖。性如金剛不可沮壞合夫金剛力斧不
壞。下次結之。以是五陰是起作相可壞義故。
壞五陰者名爲殺生。上來正答。下嘆顯深。性
雖常住而陰可殺。陰雖可殺而性恒常。故知
佛法不可思議
上明有性。下教證入。於中有二。一教三歸趣
入之始。二更爲汝説入如來藏下教示中道
趣入之終。前中如來先教趣入。迦葉白佛我
知問下迦葉奉行如來述讃。前中有三。一因
迦葉請略教趣入。二爾時迦葉復説偈下迦
葉彰己不識眞歸。亦復不知歸之所以。反依
昔別如來重教。三迦葉白佛我亦歸下迦葉
彰己相實通歸。佛教甄簡。就初段中。如來初
先略言起發迦葉啓請。後佛偈答。前中四句。
第一如來彰經深重明如甘露亦似毒藥。二
迦葉請。三如來試問欲知藏不。四迦葉請。就
初句中言如甘露亦如毒者。於信能益故如
甘露。於謗能損故似毒藥。道此何爲。三歸眞
性由經趣入。故説甘露令人信樂。明是毒藥
使人捨謗。此義未顯。故第二請如來何縁説
方等經譬如甘露復以毒藥。欲求祕藏須知
樂不。故第三問欲知藏不。彼聞欣踊。故第四
請云我欲知。下佛答中有十一偈。初七偈半
對上初請明此經法如甘如毒。後三偈半對
向後請教入祕藏。就前段中初四偈半正就
經法明如甘露亦如毒藥。後之三偈就人以
顯。前中初有兩行半偈以其二喩呪於一法。
後之兩偈以其一喩況於一法。復就前中初
一偈半立喩顯法。喩中初偈甘露爲喩。即約
愚智明損明益。後半以其毒藥爲喩。亦約愚
智明損明益。下一偈合。於中前半合上甘露。
道言無礙智甘露者。此涅槃經於彼無礙智
慧之人得名甘露。所謂大乘斥出其體。如是
大乘名亦毒藥合後半偈。先牒向者後句大
乘。下就明毒翻前甘露。就下一喩況一法中
初偈立喩。如蘇醍醐及以石蜜擧其喩體。此
諸事中取一爲喩。非是並取。服消則藥不消
則毒明其損益。後偈合之。方等如是合蘇醍
醐及石蜜等。智爲甘露合消爲藥。不知成毒
合後不消則爲毒藥。就人辯中偏擧智者。愚
略不論。於中初偈名二乘中學大乘人以爲
智者。聲聞縁覺擧其智者。大爲甘露約人顯
法。如諸味中乳最第一辯法同喩。中間一偈
説菩薩人以爲智者。如是勤進標擧智者。以
諸菩薩求佛無間故曰勤進。依大乘等約之
顯法。依於大乘憑教入證。得至已下因證成
果。得至涅槃到涅槃果。成人象王成就佛果。
所成之佛人中最勝。猶如象王畜中力勝。約
喩名法名人象王。涅槃是其性淨涅槃。唯可
修顯不可修作。故言得至。佛據方便從因修
辯是故言成。依大乘法能成此徳故言甘露。
末後一偈説凡夫中解佛性人以爲智者。衆
生知性標擧智者。如迦葉等嘆以顯勝。解
同菩薩故如迦葉諸菩薩等。無上甘露不生
不死約之顯法。依此大乘甘露法味證會常
住成就常果。故無生死。已能成就無生死果
故名甘露。就下教入祕藏之中。先應解釋
三歸之義。義如別章。然後釋文。文中有四。初
有半偈總勸分別。次有半偈正教祕藏。次一
偈半彰益勸觀。末後一偈結嘆顯勝。初中汝
當善分別者。三歸有二。一是別相。二是一體。
隨其事相三歸各異名爲別相。論其實性三
歸體同名爲一體。佛今勸人捨別取同。故言
當善分別三歸。就正教中。如是三歸則我性
者牒前所勸一體三歸。此三歸性則是我性。
如上所辯。佛性眞我名爲我性。此之我性據
佛以論。即是諸佛法身自體。以佛法身共衆
生體無二性故。若性無二。何故衆生名爲佛
性佛名法身。釋言。若此據佛以論。性外更無
煩惱可得。是故佛性即是諸佛清淨法身。若
據凡取實爲妄隱。與後顯時淨徳爲本。便名
佛性。二義雖異論體不殊。是故佛歸即是我
性。據法以論。此我即是諸法之體。故法即我。
據僧以論。此義即是僧之體實。故僧即我。故
三歸性即是我性。道此何爲。欲使衆生於自
身中求三歸依。依彼三歸趣入自實如來藏
性。彰益勸中麁判有二。初偈明其證實之益。
後半明其出相之益。略分有四。一標擧實觀。
審觀名諦。我有佛性。言義不足。若具應言
我有法性及與僧性。以偈要迮不具言之。説
彼我性爲佛體性名有佛性。亦可説之爲佛
因性故名佛性。二當知下明觀利益。由觀我
性有佛性等故入祕藏。三知我下重擧實觀。
我者猶是向前我性。我所猶是向前佛性及
法僧性。此三皆是我中所有故云我所。四是
人下明觀利益。證實離相無世可在故得出
世。下結歎中前半歎勝。後半結之。第二番中
初先迦葉彰己不知反依昔別。後佛重教。前
中迦葉復説偈言經家序列。下擧所説。有其
十偈。相從爲三。初有五偈迦葉彰己不識眞
歸亦復不知歸之所以反依昔別。次有兩偈
審定有無。下有三偈擧佛前説不知之損請
佛教示。前五偈中初四行半迦葉彰己不識
眞歸及歸所以。末後半偈反依昔別。前中初
偈明己不知始心歸趣。次有半偈彰己不知
正修所行。後之三偈明己不知究竟所成。就
初偈中。我都不知歸三寶處明己不知。三倶
不知名都不知。云何當下問歸趣法。佛果是
其無上無畏云何歸趣。次半偈中。不知三處
彰己不知。云何作者問佛修法。所修諸行不
同眞我故名無我。亦可所起縁修對治性非
眞實故名無我。此無我行云何許作。後三偈
中。初之兩偈別問三歸。後一總問。就前別中
初問歸佛。云何歸佛問歸所以。云何勸我歸
依此佛。准答如是。非問所歸。下皆同爾。而得
安慰問歸所成。果絶危怖名爲安慰。云何許
得。次問歸法。云何歸法願爲我説問歸所以。
云何勸我歸依此法。云何自在及不自在問
其所成。所證眞我名爲自在。方便行徳不同
眞我名不自在。云何許得。亦可諸佛八自在
我名爲自在。縁修對治性是流變名不自在。
前句云何得自在者問其所成。後句云何不
自在者問其所行。下問歸僧。云何歸僧問歸
所以。云何勸我歸依此僧。轉得無上問其所
成。佛果窮極名無上利。此無上利云何轉得。
上來別問。下總問之。云何眞説未來成道是
順問也。若具爲文。應言此事道理云何願佛
爲我眞實宣説未來實得成佛道不。未來不
成云何歸三反以徴問。未來若無果徳可成。
云何勸我歸依三寶。上來彰己不識眞歸。自
下半偈反歸昔別。我今無預知彼未來成與
不成。當行次第別相三歸。於別相中。佛上法
中僧以爲下。故云次第。第二審定有無之中
偈文有二。初之七句就喩審定。末後一句將
喩類法。就前喩中初之半偈就無反徴。令未
懷妊云何已作生子之想。佛亦如是。身中未
有三歸眞性。云何已作成佛之想。若必在下
就有述可。若必在胎則名有子。可其有義。子
若處胎定生不久述其生義。三歸如是。若在
身中則名爲有。身中若有定成不久。是名子
義總以結定是名爲子無有之義。衆生業然
將喩類法。亦得名爲辯法同喩。衆生身中三
歸眞性能生當果名衆生業。同子有無故名
亦然。第三段中偈文有三。初之一偈牒佛上
言明不知損。其次一偈明己不知請佛斷疑。
末後一偈明佛能知請佛宣説。就初偈中。如
佛所説愚者不知牒佛上言。如來向前四諦
章中宣説愚人不知道諦。於道諦中不知三
寶常住不變謂是滅法。以不知故輪轉生死。
故今牒之明己不知。請佛斷中初有半偈明
己不知。迦葉現今身爲俗人名優婆塞。但歸
別相未歸一體無眞歸行。故曰假名不知眞
義。顯假名相不知一體眞三歸義。以不知故
當有所損。唯願斷疑正請宣説。明佛知中。如
來大智明佛能知。唯垂已下請佛宣説。唯垂
分別總請宣説。願説寶藏別請宣説。下佛
教中依上三段從後向前次第答之。初偈勅
告許爲宣説。對上迦葉第三段請。其次一偈
明有不無。對前迦葉第二段請。後兩偈半明
歸利益。對上迦葉初段之請。初中迦葉汝當
知者勅告之辭。我今爲汝許爲宣説善開蜜
藏彰己所説。對前請中願説寶藏。令汝斷疑
明説利益。對前請中除斷我疑。第二偈中當
至心聽勅誡之辭。汝於已下明三歸性是有
不無。汝是迦葉及於一切諸菩薩等。内有眞
實三歸之性與我釋迦名字不殊。名第七佛
同一名號。於七佛中釋迦最後名第七佛。釋
迦是性。此翻名能。牟尼是字。此翻名滿。衆生
身中法身充滿與牟尼尊徳滿不殊。故與第
七同一名號。三歸眞性含識同有。何故偏云
汝於菩薩。彼求見故佛對説有。有義實通有
應同於一切諸佛。何故但言同第七佛。以第
七佛名爲滿故。自下一段明歸利益對上初
請。云何對乎。前問云何歸佛歸法及以歸僧
問歸所以。今明歸依眞性三歸永離邪過故
須歸依。又前問言云何當趣無上無畏。今明
如是歸三寶者則得無畏如是答也。就此文
中先答向前云何歸佛歸法僧等。末後半偈
答上云何當趣無畏。前中初言歸依佛者標
牒所問。下明歸益顯歸所以。眞名優婆順正
之益。歸佛行成故得眞名優婆塞也。三歸之
中並應論此。就始偏彰。終不更歸其餘天神
離邪之益。若當歸依別相之佛。此身雖不歸
餘天神。以其依行未成就故。後生容使歸餘
天神。若就我性歸眞佛者歸眞行成。終更不
歸餘天餘神。天謂梵天自在等。天神謂世間
種種鬼神。歸依法者標牒所問。則離殺害明
歸利益顯歸所以。若歸別相三乘之法。此身
之中雖離殺害。以其依行未成就故。餘身容
使歸依外道殺害衆生祀祠之法。若就我性
歸眞法者歸眞行成。永更不歸其餘外道殺
害之法。歸依僧者標牒所問。不求外道明歸
利益顯歸所以。若歸別相三乘之僧。此身雖
不依於外道。以其依行未成就故。餘生之中
容使更歸其餘外道。歸此一體眞實僧者歸
眞行成。永更不歸其餘外道。如是歸三則得
無畏答上云何當趣無畏。以歸如是一體三
寶斷離邪過。故得成佛永無所畏。第三番中
迦葉初先相實通歸。偈後長行佛教甄簡。前
中四偈。初偈歸昔別相三寶。餘偈歸今一體
三寶。前歸別中我亦歸三正明歸別。歸別同
一是故言亦。下嘆顯勝明歸所以。是名正路
菩薩所依。諸佛境界是佛所託。依之成佛名
佛境界。亦可別相三寶中佛是佛所爲。別相
中法是佛所説。別相中僧是佛所化名佛境
界。後三偈中初之一偈擧其所歸一體三寶。
次有一偈擧佛歎勝明歸所以。次有半偈彰
己歸依。後半自嘆明歸所以。初中三寶平等
相者同體義分。不同別相佛勝次法僧以爲
劣。故云平等。常有大性辯出前三。此名佛性
爲大智性。我性之中常有佛性。故言常有大
智性耳。理實亦有法性僧性。遏迮不論。我性
佛性無二無別顯前平等。亦與法性僧性無
別。略不具論。以三歸性皆即我性故曰平等。
次一偈中初有兩句。明此眞歸菩薩所行故
爲佛嘆。後之兩句明此眞歸是佛所證故爲
佛讃。前兩句中先明佛讃。如來向前讃嘆一
體以爲無上第一之尊。故言是道佛所嘆矣。
正進安處出其所讃。明是菩薩正精進者所
安止處。後兩句中先擧所讃。此之一歸非直
是彼正進安處。亦名諸佛正遍知者之所證
見。下明佛嘆。以正遍者所證見故爲佛稱讃。
前對之中先明佛讃。後出所讃。後對之中先
擧所歎。後明佛歎。文之左右。次半偈中我亦
趣善逝所讃無上道明己歸依一體。三寶同
向別相是以言亦。善逝所讃義如前解。後半
偈中是最甘露諸有無有。迦葉自嘆明歸所
以。治病中勝名最甘露。離相中極妙出三有
故言諸有所無有矣。下佛對之教其甄簡。於
中初略菩薩應作。如是思下廣教甄簡。略中
有三。一勸捨昔別。不應如諸聲聞凡夫分別
三寶。二於此下勸學一體。於中先明大無三
別。所以下釋。釋相可知。三爲欲化下會通昔
別。爲化説三正會昔別。若欲下勸。廣中亦三。
與前不次。一勸學一體。二如來者名無上下
會通昔別。三是故汝今不應受下勸捨昔別。
前中先教自學眞歸。若欲尊下教他修學。自
中但教修學佛歸。法僧二歸略而不論。初言
菩薩作是思惟我今此身歸依於佛捨相趣
實。念捨情相求己身中法身之佛名爲歸佛。
若即此下證實捨相。捨妄證實名自成佛。自
成佛時自外更無他佛可求。故不恭敬諸餘
世尊。何以下釋。初先徴問何故不敬。諸佛平
等等爲作依對問釋之。諸佛體同名爲平等。
用此等身與物爲依。故諸衆生到所依處。即
與諸佛法身體同更無別異。説不恭敬諸餘
世尊。非謂彼此徳等不敬。教他學中文別有
二。一教他行。二譬如人下明教他心。教他行
中初教凡夫捨僞歸眞。若有分別三歸依下
教於二乘捨別歸一。於生盲下雙牒以結。就
教凡中先教歸佛。句別有二。一教衆生歸佛
法身。二亦令下教他衆生歸己法身。前中若
尊法身舍利應敬塔廟尋相趣入。此法身者
佛法性身。舍利胡語。此翻名身。胡漢並擧。故
言尊重法身舍利。法身無相難以趣求。故教
敬塔以尊法身。良以法身無處不在。故敬塔
廟即得名爲敬佛法身。所以下釋。初先徴問
爲重法身所以禮敬塔廟者何。爲下釋之。以
諸衆生不見法身。爲欲度彼故教敬塔尋相
趣入。擧此爲欲類於自身。第二句中亦令衆
生於我身中起塔廟想。准前類後。歸己同前
是故言亦。亦以菩薩法身難見。故教衆生敬
己陰身而爲趣向。己身即是法身住處故名
塔廟。何不令生於自身中起塔廟想。乃令衆
生於菩薩身起塔想乎。釋言。令生於自身
中起塔想者。即是向前自行門攝。今明菩薩
利他之行。故教衆生於菩薩身起塔廟想。如
是下釋。以諸衆生用我法身爲歸依處。故令
於我五陰身中起塔廟想。次教歸法。一切衆
生皆歸非眞邪僞之法擧其所教。亦即顯其
須教所以。別相不實故曰非眞。理外妄立稱
曰邪僞。亦可名彼外道邪法以爲非眞邪僞
之法。我當次第爲説眞法教令歸實。先教別
相。後教一體。故云次第。亦可先教眞佛次教
眞法故云次第。下教歸僧。又有歸依非眞僧
者擧其所教。亦即顯其教之所以。歸別相衆
名非眞僧。亦可名彼外道邪人爲非眞僧。我
當爲作眞歸僧處教令趣實。菩薩教彼於己
身中求眞實僧。故言爲作眞歸僧處。上來教
凡。下教二乘。若有分別三歸依者擧其所化。
小乘衆生唯取別相名分別三。我當爲下化
之歸一。一佛性中義別三歸。故言爲化一歸
依處無三差別。自下第三雙牒以結。於生盲
衆爲作眼目牒前教凡。復爲聲聞縁覺作歸
牒教二乘。如是下結。教凡歸眞名爲無量惡
諸衆生而作佛事。教小歸一名爲智者而作
佛事。上來一段明教他行。自下第二明教他
心。於中有二。一對凡夫作眞歸心。二作是思
下對二乘人作一歸心。前中先喩。喩別有三。
第一王喩。喩教菩薩於諸衆生作佛歸心自欲
與彼作佛歸覆。二王子喩。喩教菩薩於諸衆
生作法歸心自欲與彼作法歸覆。第三臣喩。
喩教菩薩於諸衆生作僧歸心自欲與彼作僧
歸覆。就初喩中如人是王。喩於菩薩教人破
相名臨陣時。念己勝他故言我於是中第一。
以能教他破捨別相歸心佛故。念他歸己故
言一切悉依時我。謂依菩薩捨妄歸眞。又依
菩薩我之眞性故言依我。第二喩中亦如王
子。喩於菩薩念己能教其餘衆生捨離妄法
歸依眞法。故言思惟我當調伏其餘王子。念
己堪能紹繼佛處説佛眞法。名紹大王覇王
之業。念己所解勝過餘人名爲自在。念能令
他同來歸己。故言令諸王子見歸。是故已下
勸生大意。自念爲物作歸處故不應生於下
劣想也。第三喩中如王王子牒前類後王牒
初喩子牒第二大臣亦爾明後同前。念己於
餘小臣中勝故言亦爾。菩薩下合。如王王子
及如大臣故言如是。上來對凡起眞歸心。下
對二乘起一歸心。菩薩先思云何三事與我
一體。下佛教示。我示三事即是涅槃故名一
體。然經論中説一不定。若就涅槃開示三歸。
宣説三歸即涅槃體。若就佛性開示三歸。宣
説三歸即是佛性。若就眞諦開示三歸。宣説
三歸即眞諦體。故下文言若能計三寶常住
同眞諦此即是佛最上誓願。若就常義開示
三歸。宣説三歸同一常體。故下文言我不説
佛法衆僧有差別相唯説常恒無有變易無差
別耳。若就不二法門辯三。三即不二。故經説
言佛即是法法即是僧。此之三寶皆無爲相
與虚空等一切法亦爾故曰一體如是一切。
今言三事即是涅槃一門言爾。上來第一教
學一體。自下第二會通昔別。先擧昔別。爲欲
下會。前中如來名無上士。法説彰別。勝過法
僧故曰無上。譬如已下喩説顯別。別相三寶
合爲人身。頭最爲上喩佛最勝。非餘支等喩
明別相法僧不如。下合可知。下次會之。爲欲
化度諸世間故示現別相。如世梯橙。佛高次
法僧以爲下。是故汝下大段第三勸捨昔別。
於中初先勸捨別相。言是故者別相三歸。爲
度世間方便示故。不應受持如凡愚人所知
三歸。汝於大下勸捨別心。定心捨別。故言決
斷應如剛刀
上來第一佛教趣入。自下第二迦葉奉行如
來述讃。於中有四。第一迦葉彰己先解明今
奉行。二如來述勸。三迦葉歎深。四如來述讃。
初中有四。第一迦葉彰己自知爲他故問。二
欲令如來下明己問意慶蒙佛答。三我亦安
下明己自行轉爲他説。四亦當證下明己自
證轉勸他人。就初段中先明自知。我爲已下
明問爲他。於菩提中決意求實名大勇者。我
爲此人問於無垢清淨行處。證實之智是其
無垢清淨之行。眞性三歸是其行處。第二段
中欲令如來爲菩薩等明己問意。眞性三歸
是奇特事。能詮之教名方等經。爲使如來分
別奇特稱揚方等。所以發問。如來悲下慶蒙
佛答。第三段中我亦安住明己自行。同佛稱
亦所説已下明爲他説。於中初言所説菩薩
清淨行處牒佛上言。即是宣説大涅槃經指
斥其相。我今亦下明己傳説。爲他宣説大涅
槃經故言我今廣爲衆生稱揚祕藏。説經同
佛是故言亦。第四段中亦當證知三歸依處
明己自證。同佛稱亦。若有生下轉勸他人。於
中初先勸他生信。其有宣下勸他宣説。是故
聲聞縁覺已下勸他歸依。勸他信中若有衆
生能信涅槃擧能信人。則能了達三歸依處
明信利益。何以下釋。以此祕藏涅槃經中説
有佛性。故信是經了三歸處。勸他説中其有
説者擧其説人。皆言身中盡有佛性明其説
相。如是之人則不遠求明説利益。何以下釋。
以己身有三歸性於未來世當成三寶。故不
遠求三歸依處。勸他依中言是故者。是我身
中有三歸性。未來即當成三寶故。聲聞縁覺
及餘凡夫皆應歸依我之眞性恭敬禮拜。起
修趣順名敬禮拜。亦可菩薩自説爲我。是我
身中有三歸性。是故聲聞縁覺衆生皆應於
我恭敬禮拜。與上文中亦令衆生於我身中
起塔廟想其言相似。上來第一迦葉奉行。自
下第二如來述勸。以是信經及與説經有大
益故。應當正學大乘經典。自下第三迦葉嘆
深。佛性不思嘆其性因。相好不思嘆所成果。
隨相似別實即眞性。是故不思。自下第四如
來述讃。善哉正嘆。汝成深智出其善事
涅槃經義記第三



涅槃義記卷第四
 隋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上來第一教示三歸趣入之始。自下第二教
其中道趣入之終。於中初先法説以教。如因
乳下喩説以教。法中有四。一許教趣入。二若
我住下正教趣入。三我與無我性無二下結
勸受持。四我先於下引説證成。初言我今更
爲汝説入如來藏許教入也。對前云更。更説
在後是以言當。委説名善。顯實令證名説入
藏。第二教中文別有四。一對凡夫斷常偏見
明法相二。二凡夫於中無疑已下對遣凡夫
有無二見明理無二。三若説苦下對二乘偏
見明相實二。四若言無明縁行已下對遣二
乘差別二見明實無二。第一第三兩二何別。
第一宣説生死涅槃法相之二。第三宣説因
縁法相實性之二。第二第四無二何別。第二
段中宣説法性有無不二。第四段中明其實
性前後不二。如乳酪等牛味不二。并顯諸法
相實不二。就初段中先明凡夫斷常偏見。以
是義下對破情見明法相二。明凡夫見中文
有五對。初對明過。中三正辨斷常二相。後一
明其見起所由。就初對中若我住者擧其常
見。常見之人説有神我住五陰中名爲我住。
即是常法不離於苦就之顯過。外道宣説神
我是常。故從其意説爲常法。五陰是苦。我住
陰中名不離苦。若無我者擧其斷見。斷見之
人説無生滅假名之我乃至涅槃眞我亦無通
名無我。修行無益就之彰過。以無我故無所
資潤。故無所益。中三對中初對約就我無我
見以別斷常。第二約就常無常見。第三約就
苦樂二見。就初對中若言諸法皆無有我牒
前無我。生死涅槃二倶無我故曰皆無。即是
斷見結斷異常。若言我住牒前我見。即是常
見結常異斷。第二對中若言一切行無常者
擧無常見。此説生死涅槃之法二倶斷滅故
曰無常。非是前後流變無常。即是斷見結斷
異常。諸行常者擧其常見。謂説五陰諸行皆
常。復是常見結常異斷。第三對中若言苦者
擧其苦見。此説世間假樂全無乃至涅槃眞
樂亦無通名苦見。即是斷見結斷異常。若言
樂者擧其樂見。説生死中定有眞樂名爲樂
見。復是常見結常異斷。下明二見起之所由。
由常起斷。由斷起常。於中初法次喩後合。法
中修常墮斷見者求常不得故生斷見。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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