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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義記 (No. 1764_ 慧遠述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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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猶如下喩。衆生下合。是故下結。其次四
偈明無依中。初偈明無功徳所依。先喩。後合。
我等合人。失薩合前。國無君主及法味者。合
前飢餓。第二一偈明己悲苦。先法。後喩。第三
一偈無慧所依。大仙涅槃佛日墜地。無所依
人。法水枯涸。無所依法。我等定死。明無依
損。慧命不續故名定死。第四一偈明己悲苦。
先法。後喩。其次一偈擧佛不還。成無救中。初
之半偈擧佛不還。後之半偈彰己無救。其次
兩偈擧佛放捨。成無依中。初有偈半明己悲
苦。後之半偈怨佛放捨成已無依。上明去損。
下彰住益。初一偈半明佛住世令人離苦。初
偈立喩。後半合之。如來通光合前三句。能除
我苦合後一句。下有半偈明能生善。先法。後
喩。自下第二明去不應徴請如來。請別有五。
兩義名之。一約所化以別五請。別之云何。一
所化有本請。二所化堪受請。三所化未出請。
四所化未齊請。五所化迷惑請。二就能化以
別五請。別之云何。一明如來有始無終請。二
有怖未除請。三所作未訖請。四所爲未等請。
五未同慈導請。第一請中。初喩。次合。唯願已
下結請佛住。喩中如王喩佛如來。生育諸子
喩諸比丘。從佛化起故言生育。道機不邪名
貎端正。聖心慈憐名常愛念。勸教三學名教
伎藝所習皆成名悉通利。此喩有始。下況無
終。佛捨滅度令諸比丘爲其變易生死所切。
名爲將付魁膾令殺。下次合之。我等今日爲
法王子合前王子。蒙佛教誨合教伎藝。已具
正見合悉通利。亦可合前形貎端正。此合有
始。下合無終。願莫放捨反合付殺。如其放捨
順合付殺。結請可知。第二請中。初明如來有
畏未除。若使已下請住除畏。前中先喩。有人
喩佛。善學論者喩自知法。復於此論而生畏
者。懼他不信。下次合之。如來亦爾合前有人。
通達法者合學諸論。所謂通達大乘諸法於
法畏者合於此論而生怖畏。畏人不信墮於
地獄。下請住中。若使如來久住於世説甘露
味充足一切。請住説法。名大乘法以爲甘露。
如是衆生則不復畏墮地獄者。明説利益。謂
於如是所化衆生。如來不復畏其不信墮於
地獄。第三請中。先喩。後合。喩中如人初學作
務爲官所收閉囹圄者。喩佛化始隨物在有
有人喩佛。本在因時始習化人。名學作務。感
聖之機名之爲官。感佛在有名官所收。恒隨
不捨名閉囹圄。古舊方獄名爲囹圄。有人問
下喩化未訖不得自安。有人問之汝受何事。
假問起發。同行之流名爲有人。問佛在於三
有所以。名受何事。答曰我今受大苦者。假答
顯徳。爲物辛勸名受大苦。若其脱下喩明化
訖方得受樂。下次合之。世尊亦爾合有人也。
爲我等故修諸苦行。合初學作爲官所收。我
等今者未免生死云何如來得受樂者。合有
人問汝受何事答言我今受大苦惱。我未出
苦。佛今正應爲我受苦。云何捨我自受安樂。
若脱受樂。略而不合。第四請中文別有三。一
明如來所爲不等。二如來於法應無慳下以
理責佛。三唯願下結請佛住。初中先喩。醫王
喩佛。善解方藥。喩佛能知大乘祕法。偏教子
者喩教文殊。不教餘者。喩佛不教諸比丘等。
下次合之。如來亦爾。合醫解藥。獨以祕藏偏
教文殊。合以祕方偏教其子。遺棄我等合不
教餘外受學者。第二責中。初明如來於法無
慳責同世醫。後明如來於人無偏責同世醫。
前中初言如來於法應無慳者。量聖異凡。以
理測尋。未敢專決。是以言應。如彼醫王偏教
子等。責聖同凡。後中初言彼醫所以不能普
教。情存勝負。簡凡異聖。如來之心終無勝負。
量聖異凡。何不見誨。責聖同凡。第三結請。文
顯可知。第五請中。先喩。後合。喩中譬如老少
病人。比丘喩己離善行險彰己迷惑。更有人
等喩佛如來應見示導。異人喩佛。見之憐愍
喩應憐已。即便示等喩應教已。合中初先合
己迷惑。我亦如是是總合也。所謂下別。唯願
已下約前異人請佛示導。唯願示我甘露正
道。請佛説法。無上涅槃能除熱惱。故曰甘露。
約喩名法説爲正道。久住世等請佛不滅。然
此二請。下佛對之有順有違。宜審記之
大般涅槃經義記卷第一之下
  應永三年十月日以勸修寺大經藏本誂弘
清阿闍梨書寫了
 法印權大僧都 賢寶 



涅槃義記卷第二
 隋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上來比丘哀請爲由。目下第二如來爲説。文
別有二。一對前衆悲抑止哀情。二復次比丘
下對前衆請正爲宣説。以衆悲哀妨亂受法。
故先抑止。於中初先止其悲相。爲説偈下開
解其心。前中如來先勸止悲。後明大衆聞勸
悲止。如來勸中。汝等比丘莫如凡夫諸天等
誡勸悲止。比丘愛盡。是故不應如諸凡夫。良
以比丘正是所爲。故偏誡之。此文雖復言對
比丘。意兼大衆。故下大衆聞説止悲。當勤精
進敬修善念。下明比丘聞説止悲。初先法説。
如人下喩。雖裁外相内悲難止。故如殯子止
不啼哭。下開其心。於中兩偈。前偈以理勸捨
悲苦。後偈依善勸生歡喜。前中開意不應愁
苦。正勸止悲。諸佛法爾是故當默。以理開解。
後中初先教修善法。樂不放逸教修戒行。守
心正念教修定行。遠離非法教修慧行。慧能
治過名離非法。亦可初句樂不放逸勸修慧學
慧是波若不放逸根。名不放逸。守心正念勸
修定學。遠離非法勸修戒學。戒離諸過名離
非法。慰意受樂勸令生喜。慰意當前汝等開
意。受樂當前不應愁苦。自下第二對請爲説。
於中有三。一擧疑勸問。二亦當爲汝先説已下
對上所請。許説違住。三佛出世下正爲宣説。
初中如來懼諸比丘不堪諮啓。故擧勸問。於
中初先擧疑令問。後許酬答。前中比丘有疑
當問。是總勸也。若空下別。別中略擧十四種
門以勸其問。若空不空義有多含。若就生死
涅槃相對。生死名空。涅槃不空。故下文言。空
者所謂一切生死。言不空者謂大涅槃。若就
二諦相對以論。義則不定。若説相空以爲眞
諦。眞諦名空。世諦不空。若説眞實如來藏性
以爲眞諦。眞諦不空。世諦名空。以不實故。故
勝鬘中妄法名爲空如來藏。眞法名爲不空
藏矣。若常無常義亦多含。若以生死涅槃相
對。生死無常。涅槃是常。二諦相對。世諦無常。
眞諦是常。若依非依義亦多含。邪正相對。三
寶可依。外道非依。眞妄相對。眞法可依。妄法
叵依。故勝鬘中説如來藏以爲一依。若去不
去義亦多含。邪正相對。正行出離名之爲去。
邪行沈沒説爲不去。因果相對。因名爲去。
果則不去。若歸不歸義亦多含。大小相對。小
乘趣大名爲有歸。大無所趣説爲不歸。因果
相對。因則有歸。果則無歸。若恒非恒。與前若
常無常何別。通釋是一。於中別分。不生名常。
不滅曰恒。義亦多含。染淨相對。生死非恒。涅
槃是恒。二諦相對。眞諦名恒。世諦非恒。若斷
若常義亦多含。染淨相對。生死終斷。涅槃是
常。眞妄相對。妄想可斷。眞識是常。若衆生
非衆生義亦多含。内外相對。内是衆生。外非
衆生。假實相對。假是衆生。實非衆生。空有相
對。有是衆生。空非衆生。就人相對。佛非衆
生。離生死故。餘是衆生。若有若無義亦多
含。若就有爲無爲分別。三有爲法名之爲
有。三無爲法説之爲無。若就二諦相對分別。
有爲無爲同名爲有。無我我所説之爲無。如
地持説。若就人論。凡有生死而無涅槃。聖有
涅槃而無生死。如下文説。若實不實義亦多
含。染淨相對。生死不實。涅槃名實。權實相
對。一乘是實。三乘不實。眞妄相對。妄情不
實。佛性是實。二諦相對。世諦不實。眞諦爲
實。淺深相對。三諦非實。一實爲實。若眞不
眞義亦多含。染淨相對。生死不眞。涅槃是眞。
二諦相對。眞諦爲眞。世諦不眞。若滅不滅義
亦多含。四諦相對。滅諦是滅。餘三非滅。眞妄
相對。妄法可滅。眞法不滅。若密不密。就教論
之。大小不定。或小教名密。大教不密。小乘
覆實名之爲密。大教顯實故名不密。或大教
名密。小教不密。大乘深隱故名爲密。小乘麁
顯故名不密。若二不二。就乘論之。權分大小
説之爲二。實唯一大名爲不二。如是種種有
疑今問。總以結勸。我當隨順爲汝斷者。許爲
酬答。自下第二對上所請許説違住。亦當爲
汝先説甘露。是許説也。對前許答故云亦當。
望後取滅名爲先説。然後涅槃違其請住。向
前比丘第五請中。云言示我甘露正道。故許
爲説。復言久住勿入涅槃。故今違之。自下第
三正爲宣説。於中有二。勸捨昔僞令修今眞。
二我今當令一切生下。就眞爲説三事涅槃。正
酬上請。前中有三。一雙奪因果勸修今眞。二云
何莊嚴正法城下。別奪昔果勸修今眞。三汝
等雖得出家已下。別奪昔因勸修今眞。就初
段中。先奪昔僞。我於往下勸修今眞。奪昔僞
中。先明昔來所得是難。離八難下牒以奪之。
前中初先法説明難。難有六種。一佛出世難。
二得人身難。三値佛出世難。四生信難。五能
忍難忍明聞法難。忍猶可也難信之法而能
忍可。故名爲難。亦可忍者解之別稱。於難解
法而能解知。故名爲難。六具禁戒得羅漢難。
具戒是因。羅漢是果。六中初一就佛説難。後
五約就比丘辯難。下喩顯之。如求金沙喩後
五難。求金於沙甚難可得。生死法中求是五
至極難得。如優曇華。喩佛出難。上來明
其所得是難。自下第二牒以奪之。離八難者。
牒擧向前六難所離。比丘得向後五難時。即
離八難。故今擧之。言八難者。三塗爲三。生盲
聾等以爲第四。世智辯聰以爲第五。佛前佛
後以爲第六。鬱單爲七。長壽天處以爲第八。
八中前三在下三趣。次四在人。後一在天。得
人身故離三塗難。値佛離於佛前佛後。生信
離於世智辯聰邪見之難。聞法離於盲聾等
難。具戒得果離於鬱單長壽天難。彼無得故。
得人身下牒其所得。後五難中偏牒初二。初
二亦是大乘所依。不須奪破。故偏牒之。得人
身難牒前第一。汝等遇我牒前第二。不應空
過約就前二。奪後三種。於小乘中雖有信等。
望於大乘。全無所得。故曰空過。上來奪僞。下
勸修眞。句別有四。一擧己昔因。二今得下擧
己今果。所成果徳超過二乘。故曰無上。得大
涅槃。不捨世間。無礙善巧。故曰方便。三爲
汝等下就己昔因明修所爲。欲使衆生荷恩受
行。捨身手等猶前苦行。四是故下就己今果
結勸修習。我爲汝等求得如是無上果故。不
應放逸棄而不學。別奪果中。初辯今眞。汝今
遇下約眞奪僞。前中云何莊嚴法城。問以起
發。涅槃正法似世寶城。法從喩稱。名法寶城。
此法寶城云何莊嚴。下對顯之。具種種徳總
顯莊嚴。戒定智慧爲牆塹等別顯莊嚴。戒能
防非故説爲牆。定意深靜説之爲塹。慧能觀
照名爲埤堄。就下約眞奪僞之中。汝今遇是
不應取此虚僞物者。正勸捨僞。譬如已下明
取僞失。先喩。後合。汝諸已下結勸捨僞。別奪
因中。先奪昔僞。今當已下勸修今眞。前中四
句。一奪出家。二奪染衣。三奪乞食。四奪剃
髮。文顯可知。勸修眞中。我今眞實教勅汝等。
總以標許。下別教之。於中有三。一明現在三
寶縁具勸令勤修。我今現在佛寶縁具。大衆
和合僧寶縁具。法性不倒法實縁具。是故已
下結勸修習。當勤精進攝心勇猛。勸修善法。
摧諸結使教斷惡法。二十力沒下擧聖滅有
損催令速修。名佛以爲十力慧日。佛滅度後
無人教汝斷除闇障。是故當爲無明所覆。曼
佛今在當應速修。三譬如下嘆法多益令其必
修。先喩。後合。我法亦爾合地藥草。出生妙等
合爲生用。出生妙善甘露法味明能生善。而
爲衆生病之良藥明能滅惡。下衆因此所奪
所勸而爲啓請。宜須記之。上奪昔僞勸修今
眞。自下第二就眞爲説三事涅槃。文別有三。
一許安衆生令住祕藏。二我亦下自許安住。
三何等下顯其所住祕藏之相。初中當令一
切生者凡夫衆生。及我子者菩薩名子。以諸
菩薩徳堪紹繼。故説爲子。四部衆者。謂聲聞
衆在家出家各分男女。故有四部。同教令證
大般涅槃。名安祕藏。大般涅槃昔隱不説。故
名祕密。權教所覆。故復名藏。故下文言十一
部中所不説故。名之爲藏。又於其中包含諸
徳。亦名爲藏。第二段中。我亦復當安住是中
入涅槃者。自許安住。已住同他。是故言亦。實
則久住。對今息化始入名當息化歸眞名入
涅槃。第三段中。何等祕藏牒問起發。下對顯
之。應先解釋三事涅槃然後釋文。義如別章。
文中先喩。喩中初言猶如伊字。總擧喩事。此
乃擧其胡書伊字。下辯喩相。文有四句。前後
不次。若正應言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
成。三點若別。亦不得成。如摩醯首羅面上三
目乃得成伊。準合應爾。但今文中。先擧縱並。
次擧摩醯三目成伊。却明別異。道如摩醯面
上三目。立喩顯喩。合中初言我亦如是。合初
伊字。此言不足。若具應言。我之所得祕密之
藏亦復如是。下別合之。先合不成。解脱之法
亦非涅槃。乃至般若亦非涅槃。合上縱並不
得成伊。三法各別亦非涅槃。合上文中三點
若別亦不成也。此成不成別章具論。今此略
以三義釋之。一就眞應相對分別。應化三事
無常生滅。不成涅槃。以不成故今須滅之。眞
徳三事方成涅槃。以眞成故。今入其中。二約
性淨方便分別。方便三事菩提門收。不成涅
槃。性淨三事方成涅槃。此經偏明性淨之果
爲涅槃故。三就性淨總別分別。別分不成。總
攝則成。如彼三點別不成伊。總攝則成。我今
安住如是三下。合如摩醯首羅三目乃得成伊。
此乃安住眞常三事。亦可安住性淨三事。故
成涅槃。所住雖常。爲化衆生。滅應歸之。故言
爲生名入涅槃。所謂入於化滅涅槃。故下大
衆聞之悲啼。如世伊字擧喩以帖。隨法麁分。
上來明其三事涅槃。自下顯其四法實義。若
作四分科判其文。前二段竟。自下第三比丘
重復哀請爲由。聞佛世尊定當涅槃皆悉憂
等。明衆哀泣。稽首下請。稽首身請。白佛口
請。口請有三。一嘆昔以請。二如帝王下比
丘擧己有惑以請。三如有人嘆芭蕉下嘆己。
以請。比丘何因嘆昔爲請。由佛向前別奪果
中告諸比丘汝等不應取虚僞物。故今比丘
反嘆昔日所得法眞能觀想勝。欲使如來翻。
之顯眞。何故第二擧惑以請。由佛向前別奪
因中勸斷結使。十力滅已汝等當爲無明所
覆。我法能爲病之良藥。故今比丘擧己有惑
請佛住斷。何故第三嘆己有解。由佛向前雙
奪比丘因果之中告諸比丘汝等遇我不應空
過不應放逸。故今自嘆善修無我故非放逸。
以修無我能得涅槃故非空過。作此語者。欲
使如來翻己所解。更明正修下依此三。如來
別答。宜須記知。初中爲四。一因佛今滅。反嘆
昔教。彰己昔日所得法眞非是虚僞。二如衆
生迹下彰己昔日能觀想勝非是虚僞。三如
來若離無常想下。難破如來安住之義。明佛
定滅。成初段中無常法眞。四如農夫下重嘆
昔日能觀想勝。成前第二能觀想勝。初中快
説無常苦等。反嘆昔教。比丘何因歎佛昔説。
由佛今滅。佛今定滅。明法定是無常苦空。法
既如是。昔言當法。是以言快。何故嘆者。爲顯
自己所得無常苦空法眞。使佛翻之更顯眞
法。第二段中。先喩。次合。後顯勝相。喩中生
跡喩不淨等五度門觀。象跡喩於無常苦空
無我等觀。象跡寛大廣破故勝。合中初言是
無常想亦如是者。合前象迹。此文略少。若具
應言是無常苦無我等想亦復如是。文中就
始且言無常。此實是慧。以想名説。何故如是。
諸心心法更相受名。如四念處體實是慧而
名爲念。此亦同彼。又復此慧取相名想。於諸
想中最第一者。合前一切跡中爲上。下顯勝
相。若有勤修能除欲愛乃至憍慢。明能斷除
修道煩惱得有餘果。欲界欲愛色無色愛三界
貪使。無明憍慢是三界中癡慢二使。瞋在欲
界。得那含時已能斷除。故略不論。修無常想
皆能滅之。亦斷見惑。文中擧終。始則可知。及
無常想明能滅智證無餘果。亦滅苦空無我
等想。且説無常。自下第三難破如來安住之
義。明佛定滅。成前第一無常法眞。於三事中。
且就波若難破住義。餘類可知。然今約前無
常之想。進退作難。以無常想與彼波若同是
慧故。難意如何。如來若離此無常想。更有常
法於中安住。安住則不滅。今則不應入於涅
槃。今入涅槃。明佛離此無常想外更無常法
可以安住。若佛不離此無常想。畢竟安住如
是想中。此想便常不可斷滅。云何昔言修無
常想能滅煩惱及無常想。修無常想。還能滅
於無常之想。何處安住而言不離。離與不離
皆無住義。明佛定滅。佛定滅故無常理定無
常法眞。第四重顯能觀勝中。初先正嘆。下牒
結之。前中先喩上説象跡廣破故勝。此説秋
耕永盡故勝。下合可知。下牒結中。先牒耕喩。
乘言便故。次牒跡喩。於諸想下總合顯勝。第
二大段擧惑請中。文別爲五。初二彰己無明
未遣請佛住斷。次二彰己四住未亡請佛住
斷。後一彰己倒想未除請佛住斷。比丘何因
擧斯請斷。由佛向前別奪因中。云言十力既
滅沒已汝等當爲無明所覆。故擧無明請佛
教斷。由佛向前勸摧結使。故擧四住請佛住
斷。由佛前言我法能爲病之良藥。故擧倒想
請佛住斷。問曰。經説二乘能斷四住煩惱。比
丘應無。今以何故。請斷四住。解言。四住有麁
有細。麁者久無。細者猶在。故今請斷。又問倒
想與前四住無明何別。而別請斷。解言。倒想
是無明起。四住家因。故別請斷。云何得知。如
地持説。如是如實凡愚不知起八妄想。故知
倒想是無明起。即彼宣説八種妄想能生見
慢貪恚癡事。故知倒想是四住因。五中初二
有何差別。前一彰己無明未斷。後一顯己無
明在故。不得如來三事涅槃。次二何別。前一
彰己四住未斷。後一顯己四住在故不得安
樂。故有五別。就初請中。初先立喩。帝王喩
佛。知終恩赦獄囚脱者。喩佛垂滅應教衆生。
除滅無明。如來今下約喩求佛。我等今下彰
己未出徴請佛住。第二請中。初先立喩。如人
鬼持。比丘喩己爲無明縛。遇良呪師呪力除
差。喩佛能救。是中少一身得安樂。下約求佛。
如來亦爾合良呪師。爲聲聞等求佛同前呪
力除鬼。令得安下合同病人身得安樂。此擧
波若及與解脱。等於法身。如世伊字。約喩別
法。大乘三事如世伊字。小乘三事或縱或並。
或復別異。不似伊字今言如伊。即顯不同小
乘三事第三請中初先立喩。我未已下彰己
未同。云何已下徴請佛住。喩中如象爲人縛
者。喩佛菩薩本爲四住煩惱所縛。人喩惑境。
䩭鎖喩惑。纒心名縛。雖有良師不能制者。喩
上五欲及衆魔等不能繋縛。頓絶䩭鎖自恣
去者。喩佛菩薩斷障出去。次約前喩彰己未
同。我未如是未同香象。未脱五十七煩惱者
自未見文。有人傳言。出佛毘婆沙。佛毘婆沙
有十八卷。彼説見惑有其五十。所謂十使迷
覆五陰。修惑有七。欲界有四。貪恚癡慢。上界
有三。除瞋有餘。義甚契當。但佛毘婆沙。經録
中無。不知是非。云何已下徴請佛住。第四請
中。亦先立喩。次約顯己。云何已下徴請佛住。
喩中初言如人病瘧。喩佛菩薩本爲使縛。細
使在心未發如瘧。値遇良醫所苦除者。喩佛
菩薩。値遇過佛聞法除障。次約顯己。我亦如
是多諸患等。明己同於向前病人。四住殘結
殃累身心。名多患苦。見爲邪命。愛爲熱病。雖
遇已下彰己未同所苦除者。雖遇如來病未
瘉者。惡法未離。未得無上安隱常樂。淨徳未
成。云何已下徴請佛住。第五請中。初先立喩。
次約顯法。後請佛住。喩中有二。一喩己迷
惑。二時有良醫與藥已下喩佛能治。前中初
言譬如醉人。擧其喩事。醉人喩己。無明住地
及妄根塵能生倒想。喩之如酒。惑心起妄。説
之爲醉。下顯醉過。過有三種。一喩起煩惱。二
言語下喩明造業。三臥糞穢下喩明受苦。起
煩惱中。不自覺知不識親疎母女姊妹。喩
己有癡。不知自體如來藏性本寂無爲。名不
自知。不知妄心親迷眞起。名不識親。不知妄
境從妄心生。名不識疎。不識此等。故名爲
癡。迷荒婬亂喩起倒想。想謂八妄。如地持説。
喩造業中。言語口業。放逸身業。受苦可知。第
二喩佛能治之中。初治醉體。還自已下除其
醉過。治醉體中。良師喩佛。説法授人名與藥
服。受法修行名爲服已。捨離癡惑不取妄境。
名爲吐酒。除醉過中。悟解自體本性清淨。名
爲自憶。翻前不自覺知言也。識知親疎。名之
與識。翻前不識親疎等也。心懷慚愧深自剋
等。翻前迷荒婬亂等也。言語放逸臥糞穢中
略不翻之。下約顯法。於中還二。一約前喩。
明己迷惑。二約後喩。明佛能治。請佛説法。前
中先合譬如醉人。我亦如是合前人也。往
昔已來情色所醉。合前醉也。情謂五根。色謂
五塵。此根擧塵生惑之縁。故説爲酒。依此生
結惑亂己心。名情色醉。下合醉過。不自覺知
不識親等略而不合。貪嗜五欲合前婬亂。非
母母想乃至非生作衆生想。合前迷荒。言語
放逸略而不合。是故輪轉受生死苦。合臥糞
穢。如彼醉人擧喩以帖。自下第二約前良師
能治之喩。請佛説法。如來今當施我法藥。請
同良師。與藥服也。令我還吐煩惱酒者。合服
已吐。而我未下彰己未同醒悟之人。徴請佛
住。就第三段嘆己請中。文別有三。第一比丘
因佛上言汝等遇我不應放逸不應空過。嘆
己善修。欲使如來翻明勝修。二如來述讃。三
比丘聞讃乘言起過。就初段中有五復次。前
三復次嘆己善修。後二明己所修殊勝。復就
前中。初一復次責情顯理。彰己善修。後二復
次觀法離我明己善修。前中先喩。次合顯法。
我等已下結己善修。喩中如人嘆芭蕉樹以
爲實者。喩凡計我。芭蕉喩身。説我爲實。無有
是處責情顯理。合中衆生合上人也。若嘆我
等合嘆芭蕉以爲實也。亦無是處合無是處。
我等以下結己善修。亦能修習無常想等。無
我治勝。所以偏説。就後二中。前一復次觀五
陰法無其我用。先喩後合。後一復次觀五陰
法無其我體。先喩次合。我等已下結己善修。
後二嘆己所修勝中。前一能除修惑故勝。於
中引佛昔説顯之。貪瞋癡慢斯皆除斷。且説
除慢。餘類可知。後一能除見惑故勝。先喩。後
合。修無我想合前空也。而有諸見無是處者。
合上鳥跡現無是處。第二如來述讃之中。善
哉嘆辭。汝等善修出其所嘆。於有爲過。此實
能治。故佛嘆之。第三乘言起過之中。初先起
過。如人醉下自是非他。前起過者起何等過。
以佛嘆其有爲法中善修無我。乘於佛地起
無常等無爲四倒。故名起過。比丘白佛我等
不但修無我想亦更修習其餘想者。不但於
彼凡夫陰中修無我想。亦更於彼佛果陰中
修無常苦無我等想。然此正得名於佛地起
無常苦無我等想。不得名爲無爲法中起無
常苦無我等想。何故如是。若知無爲終不起
於無常等倒。以何義故不説不淨。不淨事觀。
故不論之。又於如來無漏法中。人多不取以
爲不淨。故不説之。理實具有。問曰。比丘於佛
所得一切法中皆起此想。有不起處。釋云。比
丘於佛所得數滅涅槃。其唯起於無我之想。
終不計爲無常苦等。於佛身智具起倒想。以
己所得仰類佛故。就下自是非他之中。初先
非他。後便自是。前中初先立喩非他。人喩凡
夫及諸菩薩。癡惑亂心説之爲醉。心志濁悶
名爲瞑眩。山河石等喩凡五陰。日月星辰喩
佛五陰。妄見稱視。取爲常樂我淨之法。翻
違前境名悉迴轉。視山河等皆悉迴轉。喩凡
妄計下地五陰爲常樂等。視日月等皆悉迴
轉。喩諸菩薩計佛五陰爲常樂等。聲聞之人
悉用爲倒。故名迴轉。若不修下法説非他。先
擧凡夫及諸菩薩爲不修人。下就顯非。如是
之人不名爲聖明無正解。多放逸等明有邪
過。放逸是因。生死是果。道不修者是其放逸。
顯己修故不名放逸。不放逸故。佛上不應言
我放逸。上來非他。以是因縁我等善修。自是
言也。以不修習無常等想不名爲聖。多諸放
逸流轉因縁。故我所修得名爲善。上來比丘
哀請爲由。自下第四如來爲説四法實義以
酬上請。依上三請。從後向前次第答之。先
對第三自嘆之辭。更爲演説勝修之法。二比
丘白佛如佛所説若離四倒則得了知常樂我
下。對前第二請住之辭明己不住。三汝等當
知先所修習無常苦等非眞實下。對上第一
嘆昔之請教其甄簡。初中如來先勅諦聽後
爲宣説。説中有二。一奪昔僞修。二何等爲義
無我者名生死下教其眞修。前中復二。一明
比丘具足八倒故修非眞。二世間亦有常樂
我下。彰彼八倒依三倒生。前中復二。一對前
比丘自是非他。明諸比丘無爲法中具足四
倒。二汝等若言我亦修下。對上比丘乘言起
過。明諸比丘有爲法中具足四倒。有爲四倒
猶未除遣。云何自嘆我等善修無常苦等。前
中有三。一牒以總呵。二何等義下廣顯不達。
三汝等比丘云何而言有我想下總以結呵。
初中汝向所引醉喩。牒前比丘非他之辭。但
知文字不達義者。呵以顯過。所謂但知迴轉
名字。不達名下非迴轉義。第二廣中何等爲
義。徴問起發。此問不足。若具應言云何不達
何等名爲所未達義。準答應爾。下對顯之。先
對向者所少之問。明其未達。我者已下對前
文中所有之問辯出其義。前中初先明諸比
丘自是迴轉。次明不達。後以喩帖。明迴轉中。
如彼醉人見上日月實非迴轉生迴轉想。牒
前比丘非他之言。比丘前説見山河等悉皆
迴轉。今此何故但擧日月。釋云。山河乃至屋
舍喩凡五陰。日月星辰喩佛五陰。於凡五陰
計常樂等名迴轉者。正當道理。不須非毀。爲
是不牒。見佛五陰爲常樂等名迴轉者。乖違
法理。所以偏牒。推過比丘。衆生亦下約就前
喩明諸比丘自是迴轉。衆生亦爾合前醉人。
此名比丘以爲衆生。爲諸煩惱無明所覆。合
前醉體。煩惱四住。無明即是無明住地。生顛
倒下合前迴轉。生顛倒心總明迴轉。我計無
我乃至計苦別明迴轉。下明不達。以爲惱覆
不達所以。雖生此想不達義者正明不達。雖
生無常無我等想。不達常樂我淨等義。如彼
醉人擧喩以帖。上明未達。下次辯義。常樂我
淨理實遍通一切佛法。然今隱顯。我偏就人。
餘三就法。我是佛者。自在名我。自在之用在
於佛人。故説爲我。又復我者人之別稱。故就
佛人而説其我。常法身者。法身佛體顯本法
成。性出自古。體無變異。明常義顯。故説爲
常。樂涅槃者。涅槃是滅。滅離衆苦寂樂義顯。
故説爲樂。淨是法者。謂三寶中法寶之體。能
治垢染。故説爲淨。上來第二廣明未達。汝等
已下總以結呵。我是佛義。善取我者稱當
佛義。汝等比丘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
高流轉生死。比丘上言若有不修苦無常等。
名有我想。亦應説言無常想等。對初我義且
云我想。比丘上言多諸放逸。今名慢高。下明
比丘有爲法中具足四倒。文中有三。一呵其
所取。二我今當下擧眞顯僞。三苦計樂下正
明比丘有爲法中具足四倒。不應自嘆善修
苦等。就初段中。汝等若言我亦倒習無常
苦等。牒其上言。比丘上言我等不但修無我
想。亦更修習其餘諸想。謂無常苦無我想等。
故今牒之。是三種修無有實義。以理呵奪。於
佛常樂我淨法中而修苦等。故無實義。以何
義故不明不淨。義如上釋。第二段中。我今當
説勝三修者。下説常樂我淨四修。但今翻對
前三僞修。故言三耳。道己當説勝三修法。即
顯比丘所修不實。第三段中。文復有三。一汎
擧八倒。二有如是等下明八倒中有爲四倒
不知正修。三汝諸比丘於苦法下結彼四倒
屬諸比丘。初中應先解八倒義然後釋文。義
如別章。文中初言苦者計樂樂者計苦是倒
法者。生死實苦。妄計爲樂。涅槃實樂。横計爲
苦。故是顛倒。餘三類爾。前已宣説無爲四倒。
今此何故重復論之。蓋乃擧前類後故爾。比
丘不但無爲法中具足四倒。有爲法中亦具
四倒。故通擧之。又復懼人聞説常樂我淨是
倒。一向入於苦無常等四顛倒中。爲遮此過。
故説八種悉是顛倒。第二段中。有如是等四
倒法者。就前八中偏牒有爲四顛倒也。是人
不知正修法者。不知無常苦無我等微細四
修。又亦不知常樂我淨四種眞修。第三結倒
屬比丘中。汝諸比丘苦中生樂乃至不淨生
淨想者。解有二義。一就衆生分齊以説。比丘
雖復觀衆生空斷除正使。習氣未盡。故起常
樂我淨等想。二約諸法分齊以論。諸比丘等
未得法空。故於諸法起常樂等四倒之想。以
不知法自性無常。故起常想。不知諸法自性
壞苦虚集行苦。故生樂想。不知法空故起我
想。不知諸法淨相本寂故生淨想。此想未除。
云何自嘆善修無常無我等乎。上來第一明
諸比丘具足八倒。自下第二彰彼八倒從三
倒生。八倒三倒有何差別。而言依三生八倒
乎。是中三倒是迷理倒。迷諸法如。建立生死
涅槃法相。不同小乘所説三倒。八倒是其迷
法相倒。迷前所立生死染法建立常等。迷前
所立涅槃淨法起無常等。於彼三倒所立法
中而起八倒。故説依生。文中初明有爲四倒
依三倒生。以三倒下明無爲倒依三倒生。前
中有四。一明世間及出世間並皆有其常樂
我淨。二分虚實。世間常等有字無義。出世常
等有字有義。三何以下解釋世間無義所以。
於中先問。何故世間偏獨無義。下對釋之。以
有常樂我淨四倒。不知眞實常等正義。所以
無之。四所以下解釋世間有倒所以。正明四
倒依三倒生。於中先問所以世間有四顛倒。
下對釋之。以有心想見倒故爾。七識心體
是其心倒。妄取法相名爲想倒。於所取相
建立定實名爲見倒。亦可妄想謂有諸法名
爲想倒。重起心縁縁前所想名爲心倒。於
心所縁執定分明名爲見倒。廣如別章。此應
具論。下次明其無爲四倒依三倒生。句別有
二。一明世人以三倒故樂中見苦。乃至淨中
見其不淨。二以顛倒下明其世間有顛倒故。
但知無常苦等名字。不知常樂我淨正義。上
來第一奪昔僞修。從此已下第二大段教其眞
修。於中有三。第一汎明八法實義。二是名下
約義辯修。三若欲下就所修中簡勝勸學。初
中先問。云何爲義。下對辯釋。是中正意。爲明
常樂我淨四義。約對以辯。通明苦等。常樂我
淨理實齊通。但今隱顯。如來名我。義同前解。
法身名常。亦如上釋。涅槃名樂。滅離苦故。
法寶名淨。能治障故。苦無常等理亦齊通。但
今隱顯。就生死人偏説無我。往來流轉不自
在故。就二乘人宣説無常。終歸滅故。就外道
人宣説其苦。外道所作是苦因故。通就一切
有爲之法宣説不淨。能染汚故。第二約義以
辯修中。是名不倒約法辯修。如法正解故名
不倒。以不倒故知字義者。知八法名知八法
義而不迷惑。第三簡勝勸學之中。簡取常等
令人修習。若欲遠離四顛倒者。離前無常苦
等四倒。向説比丘具足八倒。今此何故但言
離四。無常等四比丘所保。正違出世常樂我
淨。故偏擧之。常等四倒非彼所保。力雖未及。
當必厭斷。故不擧之。應知已下勸知常等四
種正義。上來一段答上比丘第三所請。自下
次答向前第二有惑之請明佛不住。於中比
丘乘佛前言重請起發。下佛答之。請中有四。
初比丘白佛如佛所説離四倒者則知常等。
牒佛前言。二如來今者永無倒下明佛離倒
具知常等。三若已了知常樂已下徴請佛住。
若佛已知常樂我淨。何故不住一劫半劫教
導我等而欲涅槃。四若見顧下要請佛住。於
中先擧住益要請。若住教我常樂淨等我當
至心頂受修習。若入已下擧彼如來去損要
請。若佛不住入於涅槃。我等何能與是毒身
同共止住修治梵行。我亦隨佛入於盡滅涅
槃中去。文意正爾。不勞異解。下佛答之。明己
正法悉付迦葉不須我住。於中先呵。汝等不
應作如是語。我住則修。不住隨滅。我今已下
明不住意。於中初法。次喩。後合。法中初明所
有正法悉付迦葉。後明迦葉作依同佛。問曰。
下説一切聲聞及大迦葉悉常無常。應以大
乘付諸菩薩令法久住不付聲聞。今云何言
無上正法悉付迦葉。釋言。付法分別有三。一
約時分別。時有二種。一始終常付。付諸菩薩。
以諸菩薩常能受持流布不絶。所以偏付。聲
聞弟子大迦葉等悉皆無常不能流通。所以
不付。二隨時別付。通付聲聞及諸菩薩。如付
法藏説。聲聞弟子雖復不能常流法化。亦能
一時匡化益物。故通付之。今言正法悉付迦
葉。義當後門。以彼迦葉佛滅度後二十年中
弘通正法。所以付之。下言大乘付諸菩薩。義
當前門。二約人分別。義別有三。一凡聖通付。
如下文説。如來今以無上正法付囑諸王大
臣宰相四部衆等。二簡凡付聖。唯付聲聞及
諸菩薩。如付法藏説。三簡小付大。唯付菩薩。
如下文説。今此文中言付迦葉。義當第二。下
付菩薩。義當第三。三約法分別。義別有三。一
大小分別。小付聲聞。大付菩薩。故下文説十
二部經唯方廣部菩薩所持。餘十一部二乘
所持。二就大乘淺深分別。淺付聲聞。深付菩
薩。故龍樹説波若義淺付囑聲聞。法華義深
付諸菩薩。波若多説破相空理未顯實義。故
名爲淺。法華宣説聲聞作佛顯其有性。故名
爲深。三就深經教義分別。論其教法通付聲
聞。義付菩薩。故下文言。今問阿難欲令受持
大涅槃經。阿難比丘所未聞者。弘廣菩薩當
能流通。良以付法有斯多義。故此所説與後
不同。喩合可知。汝等當知先所修下。第三
大段對上初請教其甄簡。於中初先正教取
捨遣其執心。比丘白下爲之會通遣其疑心。
前中有二。一對上比丘嘆昔所修無常想勝。
以理呵奪。二春時喩下對前比丘嘆昔所解
無常苦空無我法眞。教其甄簡。初中當知先
所修習無常苦想非眞實者。以理正奪。無我
等想亦非眞實。略不備擧。後中先喩。後約
教勸。喩中有三。一求眞取僞喩。二持出下知
僞非眞喩。三是時寶珠猶在水下捨僞取眞
喩。前段喩中。初喩聞慧。次思。後修。佛初出
世名爲春時。比丘非一説爲諸人。昔教爲池。
諸比丘等依教除障。名在池浴。尋教起聞稱
曰乘船。得法暢心説爲遊戲。聞説苦等迷覆
常樂我淨眞法。名爲失珠。權教所隱名沒深
水。此喩聞慧。下次喩思。思教求義名共入水
求覓是寶。下喩修慧。人別證法名爲競捉。所
證苦等悉非眞理。名爲瓦石。取僞爲眞故言
自謂得瑠璃珠。得法適心。所以歡喜。第二知
僞非眞喩中。得旨捨詮。故言持出。悟解苦等
非是實理。名知非眞。第三捨僞取眞喩中。還
初喩聞。次思。後修。常樂眞理猶爲權隱。故言
寶珠猶在水中。由理別故權實教分。故言珠
力水則澄清。水之一事況於二教。濁喩權教。
清喩實教。尋詮悟旨故言見珠。猶在水下。理
未即心。故言如觀虚空月形。此喩聞慧。次喩
思慧。比丘衆中能解常者以爲一人。巧觀求
眞名方便力。依教審思名安徐入。下喩修慧。
修心證實名即得珠
下約前喩教勸比丘。句別有四。一約初喩呵
其取僞。二約第三教其取眞。三約第二勸知
昔僞。四重約第三勸取今眞。初中汝等不應
修習無常等想以爲實者。約喩以呵。如彼人
下擧喩類責。汝等應當善學方便處處常修
常樂淨等。約第三喩教修趣實。生生恒習故
云處處。復應當知先所修習四法相貎悉是顛
倒。約第二喩勸知昔僞。下重約第三勸修今
眞。欲得如是修諸想者擧其所求。如智出珠
約喩以勸。所謂我等辯出所修。下爲會通。今
言異昔故須會通。於中且就我與無我一對
會通。餘類可知。比丘先問昔説無我修學有
益能斷煩惱得入涅槃。今復説我以爲眞實。
是義云何。下佛答之。先嘆。後會。會中先喩。
次合顯法。如大醫下牒以結勸。喩中有二。一
昔説無我喩。二其後不久王復病下今説眞
我喩。前中復二。一外道説我喩。二時有明醫
從遠方下聖説無我喩。外道説中。如王闇鈍
明所化愚。如舍利等在俗之時各有匡領。故
説爲王。内無解慧名爲闇鈍。所知淺狹故曰
少智。有一醫下明能化癡。於中有四。一能化
人癡。二所化不別。三重明其能化人癡。四重
彰其所化不別。就初段中。富蘭那等六師之
徒邪法訓世名爲醫師。心不覺法名之爲頑。
口無正言説以爲囂。自下第二所化不別。加
以敬養名賜俸祿。自下第三重復廣前能化
人癡。療治衆病純以乳者不知廣治。説我爲
乳。亦復不知病起已下不知正治。於中初言
不知病等。明不識病。雖知乳藥復不善解。明
不別藥。風冷熱病悉教服乳。明不解治。風病
喩瞋。以躁急故。冷病喩癡。以頑騃故。熱病
喩貪。以燒心故。煩惱非一名一切病。齊教計
我名悉服乳。自下第四重復明其所化不別。
不別是醫知乳好醜及善惡者。好醜據體。善
惡論用。第二聖説無我喩中文別有三。一如
來出現喩。二是時舊醫不知諮下反迹同邪
喩。三是時客醫即爲王下破邪通正喩。初中
明醫喩佛如來。能宣治法故説爲醫。曉八術
者喩佛如來明識根藥。何者八術。一知病體。
二知病因。三知病相。四知病處。或在五臟或
在支節。五知病時。平旦發者是如此病。如是
等也。六者知藥。識其藥體。七者知治。知如此
藥治如是病。八者知禁。知如是病服如是藥
忌如是食。如是等也。善療知方八中差別。從
眞現應名遠方來。第二反迹同邪喩中文別
有五。一外道不識。反生貢高喩。外道不知請
佛爲師名不知諮。不知從佛聽聞正法名不
知受。謂己勝佛名反貢高。謂佛劣己名生輕
慢。二如來迂徳示受邪化喩。先思。後請。思中
明醫即便依附請爲師者請人爲師。諮受方
者謂受其法。下正請中。語舊醫言我今請仁
以爲師範。請其人也。唯願宣等受其法也。三
外道要請喩。外道要佛爲己弟子順教奉行。
名給走使。要佛一化常爲弟子。是故説言四
十八年。如來在世四十九載。除後宣説涅槃
之年。是故但云四十八耳。四如來權從喩。明
醫受教我當如是。權從所要。隨我所能明不
專從。既言隨我。明非一向從彼要也。五徒衆
共匡喩。即將客醫共入見者徒衆共知。如佛
昔日從於阿藍迦藍等學。彼後共佛同知僧
事。此之謂也。亦可此中邪正兩師共察衆機。
名共見王。上來五句合爲第二反迹同邪。第
三破邪通正喩中先遣邪人。客醫作念欲教王
下破其邪法。前中復二。一爲説正法。二爾時
王下擯遣邪人。前中初言即爲王説種種醫
法及餘伎藝。正爲説法。醫方是其治惡之法。
伎藝是其集善之法。又復醫方是自行法。伎
藝是其化他之法。大王當知應善分別。勸知
得失。今昔相濫故須分別。此法如是可以治
國可以療病。嘆勝令受。所説伎藝可以治國。
治國化他。所説醫方可以療病。療病自行。下
遣邪人。爾時國王聞是語已方知舊等。知舊
劣新。所以擯遣。然後已下知新勝舊。故加倍
敬。破邪法中文亦有二。一破邪法。二爾時客
醫以種種下授其正法。與前左右。初中有四。
一請施法化。二王即答下彼聞敬從。三彼客
醫下正施法化。四時王答下彼聞奉行。就初
段中。先思。後請。客醫作念欲教王者今正是
時。内心思也。機熟在今故云是時。即語王下
發言正請。物機順聖名實愛念。請施法化名
求一願。第二段中。王即答言從此右臂及餘
身分一切與者。機顯聖心。義説爲答。受小之
機攝道方便名爲右臂。一世所行名餘身分。
皆從聖化名隨意求。自無顧執名一切與。第
三段中別有四句。一直勸斷我。二所以下明
斷無損。三若欲下立制斷我。四斷乳已終更
無下明斷有益。就初句中。王雖許我一切身
分牒前所許。然我不敢多有求者明化不頓。
大機未熟未可頓攝。名不多求。今所求下正
勸斷我。道今所求明不同後。諸比丘等在俗
之時各有匡領。如王統國。佛昔化之自斷我
心兼。勸餘衆。故言願王宣令國内不得更服
舊醫乳藥。第二句中。所以徴問。下對釋之是
藥毒害多傷損故不得服者。著我之心招苦
障道。名多傷損。第三句中服斬首者。斷其出
世法身之首。第四句中斷已更無横死之者
不墮生死。常受樂者受涅槃樂。故求是願結
明化意。上來四句合爲第三正施法化。第四
彼聞奉行喩中。王答汝求不足言者。明堪斷
我。此亦是其根性中語。對後化人。名初受小。
爲不足言。尋爲宣令一切國等順教斷我。爲
藥斬首擧過勸斷。上來四段合爲第一正破
邪義。下授正法。以種種味和合藥者。謂無常
苦無我等味合之爲治。以療衆病無不差者。
用治衆惑無不滅也。第二今説眞我喩中文
別有五。一患機感聖喩。二醫占王下聖説眞
我喩。三汝今狂下初聞不受喩。四是時客醫
復語王下聖爲會通喩。五王聞語已讃言已
下領解修行喩。初中不久王復病者。喩諸比
丘因學無我遂於佛地起無我倒。我心息已即
便計佛以爲無我。故云不久。患機感聖名爲
命醫。有病感治。義言我今病重欲死當云何
治。執見情深故云病重。斷絶常命名困欲死。
請問治方名云何治。第二段中醫占王病應
用乳者審病擬藥。無我之病非我不治。故云
應用。尋白王下正爲説我。於中有三。一喩授
眞我。二我於先下毀昔讃今令人樂受。我先
斷乳是妄語者。是毀昔也。自名向前斷乳之
言以爲妄語。亦可名前所斷乳藥以爲妄語。
是彼舊醫妄語藥故。彼説濫眞所以毀之。今
若服者最能除病。是讃今也。三王今患下彰
病顯治令人信受。第三初聞不受喩中。初言
狂耶爲熱病乎。呵責其人。而言已下呵責其
言。初先直呵。而言服乳能除此病。汝先言下
擧昔徴今。先醫讃下擧舊責新。如汝言下讃
舊毀新。第四聖爲會通喩中初呵不應。如虫
食下廣顯不應。先喩。次合。王言云何不解已
下問答重顯。然此文中以喩況喩用之顯法。
虫喩舊醫。遠況外道。推求治方名爲食木。遠
況外道推求五陰。有成字者近況舊醫説乳
爲藥。名當好乳名爲成字。遠喩外道説我爲
治偶當眞我。此虫不知是字非字。喩彼舊醫
不能自知是藥非藥。遠況外道不能自知是
理非理。智人見之終不唱言是虫解字亦不驚
怪。喩世智者口不宣唱舊醫解藥心亦不怪。
遠喩智者口不宣唱外道解我心亦不怪。下
次合之。然此文中以喩合喩。擧彼舊醫妄説
乳藥合虫食木。初言舊醫亦爾不別諸病悉與
乳藥。合虫食木。如彼虫下擧喩以帖。是先舊
下合虫不解。是先舊醫合是虫也。不解乳藥
好之與善。合不知字。不解乳藥醜之與惡。合
不知非字。好醜善惡備如上辯。智人見等略
而不合。自下問答重顯向前不解之相。初先
總問云何不解。客醫答下對問略辯。下復廣
顯先解甘露。初問次辯。若是牸牛喩諸菩薩。
不食酒糟滑草麥糗喩離煩惱。酒糟喩癡。滑
草喩貪。麥糗喩瞋。斷名不食。解心柔順名犢
調善。遊觀境界名放牧處。離有離無名不高
原亦不下濕。飡受正教名飮清流。起行詳審
名不馳走。遠惡知識故言不與特牛同群。教
授以時名飮餧調。適止觀調停名行住得所。
依此證我堪爲眞治。是故説言如是乳者能除
諸病。是則下結。下解毒藥。文顯可知。上來會
通。第五領解修行喩中。初先自行。後勸他修。
自中王聞讃言始知領解辭也。即服病除修
得益也。就勸他中句別有四。一勸他修行。二
國人下始聞不受。先呵其人。初瞋。後呵。受他
邪語名鬼所持。自生邪想名狂顛耶。下呵其
言。先呵。後瞋。文顯可知。三王聞下推佛免
過。先勸莫瞋。而下推佛。非下免過。四彼聞奉
行。上來立喩。下次合之。先合昔説無我之喩。
爲調生下合後今説眞我之喩。就前昔説無
我喩中文有兩段。一外道説我喩。二聖説無我
喩。備如上辯。今但合後聖説無我。就所合中。
喩文有三。一如來出世喩。二反迹同邪喩。三
破邪通正喩。亦如上辯。今此但合初後兩段。
中間不合。比丘當知如來應等亦復如是爲
醫出世。合上第一復有明醫曉八術也。降伏
已下超合第三破邪通正。於中喩文有其兩
段。一遣邪人。二破邪法。如前廣辯。今具合
之。降伏一切外道邪醫唱如是言我爲醫王。
合遣邪人。欲伏外道故唱是言無我已下。合
破邪法。於中初言無我人等。正合斷乳。比丘
當知諸外道下。懸取後喩呵其所立。是中未
合食木之喩。是故如來唱言無我。結説所以。
以彼外道所説之我如虫食木偶成字故我言
無我。爲調生下合後聖説眞我之喩。喩文有
五。一患機感聖喩。二聖説眞我喩。三初聞不
受喩。四聖爲會通喩。五領解修行喩。備如上
辯。然今但合第二第四。餘三不合。爲調生故
爲知時故如是無我有因縁故亦説有我。合
第二段王應乳服。爲諸比丘除無我倒。名爲
調生知諸比丘應受大時。名爲知時。有此因
縁故説其我。如彼醫下合第四段會通之文。
然上文中初立如虫食木之喩。次合舊醫。時
王問下問答廣顯。今但合後重顯之文。餘略
不合。如彼良醫善知於乳是藥非藥。牒擧前
喩。向前明醫廣辯其乳有是甘露妙藥之義。
名知是藥。亦辯是毒名知非藥。下約顯法。非
如凡夫所計我等。合知非藥。於中先擧外道
説我差別種種。如來説我不如是下對之辯
非。何者我下合知是藥。先問。次辯。涅槃之
體不同生死誑相虚假。名之爲實。出離情妄
説之爲眞。體無遷轉是故云常。爲衆徳本説
之爲主。諸行所託故復名依。體無生滅名不
變易。是名下結。自下第三牒以結勸。如彼醫
等牒擧前喩。如來亦等牒擧上法。汝等已下
結勸修習。第三辯習成徳分中四句分別。一
解辯修成徳之義。上明果徳。果由因成。從此
已下廣辯行修成前果徳。故云辯修成徳分
矣。二就人分別。人有二種。一是所寄。二是所
爲。所寄是佛。所爲衆生。所爲衆生身有常性。
非行不顯。顯性之行必由學成。學依法起。故
須寄佛廣辯其因爲所學法。雖説佛因。爲使
衆生學之起行。三對人分別。人有二種。一是
影響。二是所爲。迦葉徳王師子吼等。是其影
響。憍陳如等無常學人。是其所爲。所爲之人
智解微劣。分外常因不能諮啓。故先對彼影
響論之。由前廣辯所爲之人便能悟入。故後
重復對之以顯。四分文解釋。就此分中大段
有二。從此盡後迦葉品來。廣對影響辯修成
徳。陳如品初。對其所爲無常學人憍陳如等
辯修成徳。與前開宗顯徳相似。就初段中麁
分有二。初請。後答。偈來是請。偈後是答。細
分有五。一如來勸問。二爾時會中有菩薩下
迦葉請問。三佛讃下如來讃問。四迦葉白佛
我無智下迦葉謙問。五諦聽下如來答問。就
初段中。先告比丘。後告大衆。比丘所爲。故先
告之。亦可乘上哀嘆章中。對其言便。是以先
告。彼辭不堪高推菩薩。故後告衆。前中有三。
一直告令問。二重勸令問。三擧益勸問。良以
聖意丁寧故爾。就初告中。佛先勸問。我已修
下比丘自誇拒勸不問。汝等莫下佛呵令問。
初中佛告汝於戒律有疑問者。正勸令問。得
常因中戒學爲首。又復戒律比丘所習故勸
令問。我當解説許爲酬答。令汝心喜彰己善
答。比丘拒中我已修學一切諸法本性空者。
人解不定。有人釋言。此是佛語。如來道已知
法空寂。欲令比丘就之諮問。依六卷經。此比
丘語。故彼經中比丘白佛我已修法本性空
寂了了通達。比丘道已我於諸法先已通達
何須更問。五陰是其一切諸法。比丘觀法但
從縁生無有本性。名性空寂。解過始學名了
了達。下佛呵中莫謂如來唯修諸法本性空
者。如來彰己更有大乘不空之徳。明須問也。
故經説言。諸佛如來不以得此一無分別法
説名爲佛。第二告中初佛勸問。汝於戒律有
疑可問。下諸比丘謙己不堪。於中有三。一明
己無智不堪發問。二譬如老下明己無力不
能受持。三從我今無智已下結己不堪。初中
我等無智能問。正明不堪。所以下釋。如來境
界不可思者。明慧難測。智慧分齊名爲境界。
佛智深廣超出餘人。餘心不及故名不思。餘
言不逮稱曰不議。所有諸定不可思者。明定
難測。所演教誨不可思者。明戒難測。亦可初
句總明不思。後二是別。別中初證。後一是教。
是故已下結己不堪。第二明己無力持中。先
喩。後合。喩中有五。一喩自己無能持徳。二有
一人下喩明如來不應付己。三是時老下喩明
自已不應輒受。四而是老下明受者失。五財
主行下明付者失。初中如人年百二十。比丘
喩己有重煩惱。取老爲喩。不取其數。身嬰長
病喩有變易。因果未除心好寂止。名寢床席。
不堪隨有行化衆生。名不能起。悲願薄少名
力虚劣。取滅不遙名命無幾。第二段中一人
喩佛。具法稱富。隨感遷化。故言縁事欲至他
方。大乘正法喩百斤金。取重爲況。不取其數。
用付比丘名付老人。作其言下顯委付相。或
十年還二十年還。彰還不定。根熟早來不熟
晩至。是以言或。令法住持稱佛本化。義言還
我。第三段中是時老人即便受者。比丘喩己
非分輒受。第四段中諸比丘等無有受法傳
化弟子可以付囑。名無繼嗣。無常遷逼説爲
病篤。滅身歸無稱曰命終。所付之法無人禀
行。名皆散失。第五段中此方有感如來復化。
名爲行還。本法全滅名債索無所。如是癡下
呵以顯過。是故行下結以明失。下次合之。前
五句中但合第一第三第四。我等聲聞亦復
如是合第一句。雖聞已下合第三句。不能受下
合第四句。如彼老下擧喩以帖。上來第二明
己無力不能受持。我今無智當何所問。是第
三段結己不堪。前兩段中就初以結。第三告
中。初佛勸問。次諸比丘高推菩薩。後佛述讃。
初中佛告汝今若問能益一切。擧益勸問。是
故已下結勸所以。就明比丘推菩薩中。初推
菩薩。我等智慧如蚊虻下謙己不堪。時聲聞
下謙已默住。初中先喩。次合。後結。喩中有
五。與前相似。一喩菩薩有能持徳。二亦有人
下喩佛應付。三有壯人下喩菩薩應受。四其
人遇病命家屬下明受者得。五智者下喩付
者得。初中如人年二十五。喩諸菩薩法身充
盛。取少爲喩。不取其數。智解不邪故曰端正。
具衆善法名多財寶。父母妻子眷屬宗親。如
維摩説智度爲母方便父等。第二段中類前
稱亦。有人喩佛。委法菩薩名寄寶物。語其
人下顯委付相。義同上釋。第三段中壯人護
物如已有者。如己自心所證法也。第四段中
菩薩於此感化已周。名爲遇病。告傳法人名
命家屬。語其所付是諸佛法。名他所有。勸令
堅持復聖本化。義言來索悉皆還之。第五段
中智者善量喩佛善付。聖復本化名爲行還。
先所委法住持如本。義言索物皆得無失。下
次合之。文中但合第二第四。合第二中。世尊
亦爾合前富人。若以佛法付迦葉等。擧失顯
得。反合應付。先明其失。何以下釋。如彼老下
擧喩類顯。是故應下彰得異失。正合應付。以
諸菩薩善能問下合第四句。先擧其法與前
少異。向前喩中明由付後財無損失。今此合
中明諸菩薩能善問答法得久住。言左右耳。
如彼壯下擧喩以帖。上來合竟。以是義故菩
薩能問結推菩薩。上來仰推菩薩能問。次謙。
後默。文顯可知。第三如來述讃之中。先嘆自
後述推他前中善哉正是嘆辭。得無漏心
阿羅漢心出其所嘆。不自高擧名無漏心。不
著吾我名羅漢心。我亦曾下述上推他。我亦
曾念以此二縁應付菩薩令法住者。念諸菩
薩能問能答二種因縁。故應付之。亦可曾念
付囑聲聞疾滅因縁。付諸菩薩久住因縁應
付菩薩。上告比丘。以彼自謙高推菩薩。故下
告衆。於中亦三。就初告中先擧五果。下勸問
因。果中偏擧壽命辯才。餘略不擧。勸問因中。
若戒離惡。若歸集善。勸之問也。聖意慇懃故
至二三。自下第二迦葉請問。於中麁二。一請
由序。第二正請。細分有七。一標列請人。二彰
問所由。明由佛力。三請佛求聽。四如來聽許。
五蒙聽許問。六欲問承力。第七正問。初言衆
中彰其所在。有菩薩下辯列其人。本是多羅
出其生處。姓大迦葉彰其氏族。婆羅門種明
其種姓。年在幼稚辯其老少。第二段中明因
佛力所以發問。擧此爲彰所問契當。第三段
中從座起等身業方便。而白口請。第四段中
先聽其問。後許爲説。第五可知。第六段中。初
先彰己智微故承。如來已下明其所對可畏
故承。於中初先明佛可畏。是衆會下菩薩可
畏。今當已下明己承力。佛可畏中句別有四。
一嘆佛徳巍巍高勝。二嘆佛衆精純無雜。三嘆
佛身。猶如金剛明身堅也。色如琉璃明身淨
也。四嘆佛衆智慧深廣。就明菩薩可畏之中。
初明菩薩皆成廣徳。是大衆前豈敢發問明其
可畏。下承力中。初承佛力。後承衆力。第七問
中佛前説偈經家序列。何故偈請。偈言巧約。
少字之中能攝多義。故以偈請。下列請辭。三
門分別。一定問多少。昔來相傳云此偈中三
十六問。準法驗答。此中具有四十二問。人復
所以言三十六。説共聖行乃至歳星合爲一
問。衆生大依兩足妙藥。今欲問陰而我無智。
不以爲問。是故但云三十六矣。彼共聖行乃
至歳星四種譬喩。下皆別答。何得爲一。若以
此等共一云何便爲一問。初偈之中云何得
壽金剛不壞。亦應爲一。彼得分二。此別何疑。
衆生大依兩足妙藥今欲問陰。此等下文皆
有別答。何爲非問多少如此二彰問差別。問
別有六。一者疑問。亦名請問。如言云何得長
壽等。二者求問。如言願佛開微蜜等。三者難
問。如言三乘若無性等。四者責問。如言如其
斷疑云何不定説等。五者讃問。如言衆生大
依止等。迦葉欲難。將奪先與而爲讃嘆。是故
雖讃而得爲問。六者謙問。如下文言。今欲問
蔭我無智等。謙己不堪而起後説。故名謙問。
問別如此。三分文辯釋。偈判有二。初問學法。
云何得近無上道下問其學行。此云何知。如
下大衆問品之末。將答學行。迦葉請云唯願
説是大涅槃中所得功徳。判知前法後是學
行。學法學行有何差別。而須別問汎論有四。
一理事分別。法通理事。行唯在事。二内外分
別。法通内外。行徳唯内。三三性分別。法通三
性。觀三性法皆得起行。行唯在善。此説善行。
不論餘義。四自他分別。法通自他。他人之行
得爲己法。己家之行得爲他法。行則不爾。彼
此各別。今此所論義當後門。彼前學法。外國
名爲正法實義分。彼後學行。外國名爲準法
修成分。又前學法外國名爲法性虚空分。彼
後學行外國名爲智慧大海分。此乃依下經文
名之。故下文中迦葉自言我無智力能問如
來智慧大海法性虚空。名雖有異其義不殊。
就學法中。初先對上純陀章中五事報果。問
菩提因。云何復示現究竟涅槃下。對前哀嘆
章中涅槃之果以問其因。菩提從於生因所
生。涅槃由其了因所得。故別爲問。前中有二。
一教賢聖趣菩提行。謂教聲聞趣大菩提。二
從云何未發心下明教凡夫趣菩提行。前中
復三。一問隨縁造修之行。二從云何諸調御
下問其捨相入證之行。三從云何共聖行下
問其證實成果之行。亦名證實起用之行。前
問隨縁造修行中。初對五果問其行體。云何
得廣大爲衆作依下問行所依。初言云何得
長壽者。對前長壽問其得因。不問其果。下答
慈悲不殺故得。問曰。前説施食故得。今以何
故重問其因。釋言。壽命有二種因。一者養因。
所謂施食。如世養母。二者生因。所謂慈悲不
殺等行。如世生母。前説施食其因未圓。故復
問之。餘皆同爾。噵言云何得金剛身。問其色
因。亦不問果。此一云何通問兩事。下答護法
因縁故得。復以何因得堅固力。對上力果問
其得因。下文之中與身同答。云何於經究竟
到岸。問安樂因。此經宗顯常樂之果。常樂之
果是經旨趣。名經彼岸。到經彼岸方得安樂。
此經彼岸云何得到。下佛答之。受持此經名
字功徳。便得到之。到之究極説爲究竟。願開
微密廣爲生説。問辯才因。準六卷經。此問稍
隱。六卷經言。菩薩爲衆生説法有幾種。下佛
答之。能説之徳有其四種。自正。正他。能隨問
答。善解因縁。所説之法有其三種。法身解脱
摩訶波若。將彼驗此。此問略少。若具應言願
佛開微密菩薩依此法廣爲衆生説。故下文
中佛開三事令菩薩説。由爲他説故得辯才。
上問行體。下問所依。於中兩偈。初之一偈正
問所依。云何得廣大爲衆作依止。人雖實非
諸佛羅漢。而能化益與佛羅漢化功等者。我
等依之。下答四依。是其人也。後之一偈問所
不依。云何知魔爲衆留難。問其邪人。邪人濫
聖故問捨之。佛説魔説云何別知。問其邪
法。邪法濫正故問捨之。下佛具辯
上來第一問其隨縁造修之行。下問捨相入
證之行。於中先問入證行體。云何菩薩能見
已下問證所依。與前相似。問證體中差別有
三。一尋相趣實。二辯邪歸正。三捨相入證。云
何調御心喜説諦。尋相趣實。諸調是佛無作
四諦。説稱佛心。名心喜説。此義云何。下佛
廣辯。何者是其不喜説諦而言喜説。有作四
諦隨情局説。非盡道理。不暢聖意。名不喜説。
辯諦何爲。諦是法相。藏是法實。爲證其實故
須辯相。正善具成演説四倒。辯邪歸正。呼佛
以爲正善具成。請説四倒。亦可正善具成就
者。擧問所爲。我等欲得正善具成願説四倒。
令我捨離成彼正善。云何作善大仙今説。是
其第三捨相入證。云何作善正是問辭。問意
云何。釋有三義。一據修爲問。凡夫二乘皆作
善業不得菩提。菩薩云何修作善業能得菩
提。此乃問行以求其理。下佛答之。捨離有無
趣入中道。如是修善便得菩提。二對果爲問。
若使當來有果可得。可須修善。若無所得。云
何作善。下佛答之。衆生有性當必得果。如子
在胎定生不久。但當修善。三望理爲問。我今
不知所趣入處云何作善。與下文中不知三
寶處云何作無我其言相似。下佛答之。有如
來藏可以趣入。宜作善業。唯願仙説請佛酬
答。如來長壽故名大仙。上來問其入證行體。
下問所依。所依有二。一明見性必由依經二
明解經必由解字。云何菩薩見難見性。問初
義也。性既難見。菩薩何因能得見之。下答依
經所以能見。云何解滿及以半字。問後義也。
字之半滿備有多義。下佛爲辯。故令得解。云
何諸調至此。第二問其捨相入證之行。自下
第三問其證實成果之行。亦名證實起用之
行。於中明佛身口意行。云何共聖至迦隣提。
問佛意業。名佛爲聖。佛所成行名爲聖行。諸
佛如來得大涅槃不捨世間。不捨世間而入
涅槃。無常共常。常共無常。乃至苦樂我無我
等類亦同爾。故名爲共。此相云何。下以喩顯。
如娑羅鳥及迦隣提遊止共倶不相捨離。日
月及星此三喩佛身口二業。下皆別答。偈初
至此。大段第一問其教聖趣菩提行。下問教
凡趣菩提行。於中有二。一明法力得菩提義。
二從云何觀三寶下明其修力得菩提義。前
中有三。一明法力資人發心。二於大衆得無
畏下明其法力資人成行。三生死下明其法
力資人得果。初問云何未發心人令使發心
得爲菩薩。下答此經入於衆生心毛孔中。令
滅重罪故使發心。第二法力資成行中。云何
於衆而得無畏如金無過。明法資成滅罪之
行。一闡提等謗法罪人名爲大衆。云何於中
獨得無畏。如世間金無能説其瑕穢之過。下
答依經懺滅諸罪。令諸罪業至無至處。故得
無畏如金無過。云何處濁不汚已下明法資
成滅煩惱行。云何處濁不汚如華。就人爲問。
濁有五種。今此且論煩惱見濁。云何令向發
心菩薩處此濁中不汚如華。下答由經故得
不汚。云何處煩惱煩惱不染如醫療病不爲
病汚。就法爲問。經法云何有染不染。不能令
人滅除煩惱汚經勢力。故名爲染。如世醫師
治病不差汚其醫道。若能令人滅除煩惱不
汚經力。故名不染。如世醫師治病皆差不汚
醫道。故今問之。云何是經處惱不染如醫不
汚。下答此經能滅衆生一切煩惱如醫差病。
故得不染。第三法力得果之中。初問云何作
船師者。問化他徳。下答如來得涅槃船。故能
濟渡爲大船師。云何捨生死如蛇脱皮。問自
利徳。下答如來滅而常存。故得如蛇脱皮不
死。分別有二。一據修入辨捨妄契實。如蛇不
死。二就息化歸眞以釋滅應歸眞如蛇不死。
上來第一明其法力得菩提義。自下第二明其
修力得菩提義。於中亦三。一明觀解。二云何
菩薩得不壞下依解起行。三示多頭下明依
行得果。初中約就三寶佛性以明觀解。初言
云何觀三寶者。約就三寶問其觀解。所觀三
寶隨縁不定。如天意樹隨天意轉。此觀云何。
下佛答之。化隨物變而實常存。三乘無性云
何説等。約就佛性明其觀解。於中初先當法
正難。難意如何。三乘之人若無別性。云何而
得別説三乘。別説三乘。明知三乘各別有性。
如樂未生云何名樂。約喩類徴。如樂未生不
可名樂。樂受生已方得名樂。三乘亦爾要有
三性。故得説三。下佛答之。明三乘人同一佛
性更無別性。無別性故無別三乘。故下文言
世若無佛非無二乘得二涅槃。一切世間唯
一佛乘。是故無別二乘涅槃。以無別故二乘
之人終必同得一大涅槃。次明起行。云何菩
薩得不壞衆。問其自行。自行成就同諸菩薩
不可乖異。名不壞衆。故下文言菩薩勤加精
進護法所得眷屬不可破壞。云何爲盲作眼
目導。問利他行。亦可此二同問利他。得不壞
衆是攝人行。由勤護法人皆樂從故不可壞。
爲盲作導是開化行。下明得果。初言云何示
多頭者。隨類異説。云何説者増如目初。隨機
漸説。此文顛倒而復不足。若正應言云何説
者増如初月。若具應言云何説者増長衆生
如世父母教於初生十六月兒。准答應爾。小
兒初生十六月時言語不正。父母爲教先同
其言後教正語。佛亦如是。先隨衆生説小乘
法。後爲説大。故今問之。偈初至此。對上五果
問菩提因。自下對上涅槃之果以問其因。於
中七問。初言云何復示涅槃。標問其果。爲欲
簡上菩提之因。故須問之。問意如何。如來今
者究竟入於盡滅涅槃。云何復得示現世間。
下答如來終不畢竟入於涅槃。故常示現在
於世間。此常示現即是諸佛善有涅槃。下對
此果以問其因。於中六問。前三問其證道行
因。即是自利。後三問其教道行因。即是利他。
問證行中。云何勇進示人天道。正問證體。此
文不足。若具應言云何勇者示於人天及諸魔
梵沙門等道。此乃名佛爲勇進者。佛大勇猛
最精進故。願示人等出世正道令得涅槃。下
佛示之。觀察三寶常住同眞。我性佛性無二
無別。是其正道。下次問其得證利益。云何知
性而受法樂。問其證法得樂之益。云何菩薩
離一切病。問其證法除障之益。下問教行。於
中迦葉問教權實。知之求果。云何説密。問教
權實。此言略少。若具應言云何説密及不祕
密。權教隱實名爲祕密。實教顯了名不祕密。
云何畢竟及不畢竟。問其教旨。深名畢竟。淺
不畢竟。如其斷疑云何不定。總就前二徴責
説意。餘人有疑。可不定説。佛已斷疑。今以何
故作不定説。下答化人不同故爾。偈初至此
明其學法。下明學行。於中有三。一明隨縁造
修之行。二一切法中有樂性下明其捨相入證
之行。三衆生大依下明其證實成果之行。亦
名證實起用之行。三中初二明諸賢聖所修
之行。後一明佛化凡夫行。問曰。向前學法之
中菩提涅槃兩因別因。此學行中何故不爾。
釋言。辯法理須離廣。理須委具。故前別問。依
法成行。成行不異。所以合説。互從皆得。初造
修中。五行世間。十徳出世。初言云何近無上
道。問世間行。出世眞徳是無上道。地前所行
親成彼徳。故名爲近。此相云何。我今請下問
出世行。我請如來自宣己心。爲菩薩故彰請
所爲。願説甚深微妙諸佛正明所請。地上眞
徳契實名深。離相稱妙。十徳非一名爲諸行。
願佛説之。因修入證。下次問之。一切法中悉
有樂性。擧其所證。五陰是法。凡聖五陰同有
佛性。故言一切悉有樂性。亦有常性我淨性
等。今旦明樂。人多好故。唯願仙下請佛宣説。
請爲何義。爲欲證入。然此文中單問所證。不
問能證。至下將答。師子具問。彼言云何爲佛
性等。問其所證。佛住何法見性了等。問其能
證。准彼類此理亦應齊。直以偈迮略不具問。
因證成果。證寂起用。下次問之。衆生大依問
佛身業。兩足妙藥問佛口業。今欲問陰我無
智等問佛意業。亦可初句辯明如來人爲物
依。爲令闡提於佛生信。第二彰佛法爲妙藥。
爲令闡提於佛教法捨謗生信。第三彰佛智
徳淵深所知獨絶。爲令闡提於佛義法仰推
成信。初言衆生大依止者。是其讃問。讃嘆如
來能爲物依。迦葉欲難將奪先與。故先讃嘆。
是故雖讃而名爲問。迦葉是中何不即難。釋
言不得。下擧善星難佛無慈無大方便非物
依止。難辭極廣。若此爲難。言則繁多。不成
偈義。故讃便罷。兩足妙藥亦是讃問。讃佛所
説能爲妙藥。迦葉欲難將奪先與。故先讃嘆。
是故雖嘆而名爲問。迦葉此中何不即難。此
亦不得。下擧二十一對諍論。難佛所説非是
妙藥。若此爲難。難辭繁廣。不成偈頌。故嘆便
罷。今欲問陰我無智等。是其謙問。謙己不知
而起後説。故得爲問。令欲問陰自宣己心。下
説五陰有其二種。一佛性五陰。二法相五陰。
就佛性中有善不善。佛果五陰。法相陰中有
因有果。故名諸陰。我無智下彰此諸陰唯佛
所知餘人不測。故下如來答此問時。名爲如
來隨自意語。於中初明自己不知。次明精進
菩薩不知。迦葉自身住第十地。當應名彼十
地滿心以爲精進諸菩薩也。以彼學窮趣佛無
間。故曰精進。如是深下明唯佛知。如是等深
牒前諸陰。獨佛能知故曰佛境。噵此語者。爲
彰法深唯佛獨知。令人仰推捨謗成信。自下
第三如來讃問。善哉總嘆。下別嘆之。別中有
三。一嘆所問上同如來。二嘆所問中等菩薩。
三嘆所問下益衆生。就初嘆中。初明迦葉智
未同佛。後彰迦葉問等如來。所以可嘆。第二
嘆中我坐道場亦曾問等。擧華嚴中菩薩問
也。然其所問句義功徳等無異者。彰彼同此。
彼中所問佛因佛果共此不殊。第三可知」
第四迦葉謙問之中。初謙己問。譬如王下己彰
慕持。前中初法。次喩。後合。不能諮問智慧大
海。猶前學行。法性虚空猶前學法。如來向前
嘆其善問。迦葉何故謙己不能。各有所以。迦
葉所問契當法相。故佛讃嘆。迦葉忖己承力
方堪。自力不能。所以謙問。下慕持中先喩次
合。何以下釋。文顯可知。第五如來答問之中。
依上所問次第答之。盡此品來答上初問。於
中初明長壽之因。二菩薩如是修習此業得
壽長下明因得果。前中初先正辯因體。二迦
葉白佛是義深隱我未解下拂去迹礙。初中
有四。一就所寄許説如來長壽之業。二菩薩
以是業因縁下就其所爲。明諸菩薩以業得
壽勸聽勸説。三我以修下重就所寄。明己先
修今已得果。四如王子下重就所爲。明現修
因當必得報。初中如來先勅其聽。後許説因。
第二段中。初明菩薩由業得壽。是故已下結
勸聽受。若業能下重擧前業。約果取業。故言
能爲菩提因者。應當誠下勸爲人説。牒前聽
受令依説也。第三段中。我以修習如是業故。
彰己先修。下明所得。今得菩提是自利果。爲
人廣説外化行果。又得菩提是其果體。説是
果用。第四段中初明現因。以如是等業因縁
下明當得果。前中先喩。喩中兩句。初至憐愍
喩利他心。王喩菩薩。子喩衆生。起業煩惱名
爲犯罪。沈沒三有説爲繋獄。菩薩慈念名爲
憐愍。二躬自下喩利他行。身隨諸有濟拔衆
生。名自迴駕至其繋所。下次合之。初至大捨
合上初句。明利他心。菩薩應護一切衆生同
子想者合上王子。生大慈等合上憐愍。授不
殺下合第二句。明利他行。於中初明善法利
益。安慰已下樂事饒益。前中初先化益菩薩。
亦當安下化益凡夫。脱未脱下化益二乘。化
菩薩中授不殺戒教令離惡。理實通受一切禁
戒。但不殺戒是長壽因。故偏説之。教修善法
勸令行善。化凡夫中。亦當安正一切衆生五
戒十善化益人天。五戒人法。十善天法。下利
三塗惡趣衆生教修善法。名爲拔濟。化二乘
中。初先教化令出生死。脱未脱者脱生死因。
度未度者度生死果。未涅槃下令得涅槃。上
來善益。安慰一切苦惱生等樂事饒益。上明
現因。下明得報。於中先明得出世果。以是業
縁得壽命長。正明得果。於慧自在出其命體。
聖慧能持諸徳不壞。故説爲命。是以經中舍
利目連須菩提等皆名慧命。佛慧無礙故名
自在。壽終生天得世間果。自下第二拂去迹
疑。於中有二。一拂去昔日不慈之迹。二如佛
所言則不等視同子想下。拂去今日不等之
迹。前中有四。第一迦葉以理請問。第二如來
以理正答。第三迦葉執迹爲難。第四如來拂
迹釋通。文別可知。初中迦葉先牒上言彰己
未解。次呵如來。不應説言菩薩修等。所以下
釋。人有善惡。何由可等。惡有六階。一者闡
提。二謗方等。三作五逆。四犯重禁。五作十
惡。六犯一切威儀之罪。今應具列。略擧中三。
云何當下結明難等。第二如來以理正答明
己實等。第三迦葉執迹難中。先擧昔事。事如
經説。是金剛下牒以徴佛。第四如來拂迹釋
中。初就化犯釋去前難。後就實犯彰己慈益。
前中先呵。次辯化事。爲欲驅下彰己化意。就
實犯中。初就現犯明己慈益。未可見法汝欲
見下。就其當犯明己慈益。前中初意。次口。後
身。意中先擧四種惡人。略無五逆及威儀罪。
我於是下明己慈益。口中。如王有犯誅戮而
不放捨。明凡異佛。如來世尊不如是下彰佛
異凡。異有二種。一世間人王見犯罪者以苦
報治。佛則不爾。爲遮其苦。二世間人王治罪
之時。人雖未悔亦不放捨。佛則不爾。有悔皆
恕。初言世尊下如是也。總明不同。下別顯之。
別中先擧七羯磨法。次明化意。後總結歎。初
中第一驅遣羯磨。猶是律中擯羯磨也。阿濕
波等在聚落中行惡汚家。如來立法驅擯令
去。名驅遣羯磨。呵責羯磨者。如律中説。智慧
盧醯那好喜鬪諍。口出刀釼。共相罵辱。令僧
塵垢。如來立法呵責令止。名呵責羯磨。置羯
磨者。猶是律中依止羯磨。僧芻比丘愚痴無
智。數懺數犯。不能自制。如來立法令依有徳。
故曰依止。安置在於有徳人邊。名置羯磨。擧
罪羯磨者。義當律中遮不至白衣家羯磨。善
法比丘譏罵檀越。檀越反報恚恨捨去。如來
立法令懺檀越。遮抑不聽。不至其家。名遮不
至白衣家羯磨。擧罪示之。令懺檀越。故復名
爲擧罪羯磨。不可見羯磨者。猶是律中不見
罪擧。闡陀比丘犯罪不識。如來立法。擧出衆
外。有利皆奪。待見方解。名不見罪擧。滅羯磨
者。猶是律中不懺罪擧還是闡陀作罪識知而
不懺滅。如來立法擧出衆外。待懺方解。名不
懺罪擧。伏令滅罪。故此名爲滅罪羯磨。不捨
惡見。猶是律中不捨惡見擧。阿利吒比丘説
欲不障道。如來立法擧出衆外。待捨方解。名
爲不捨惡見擧也。如來所以與謗法下明己化
此即不同世間人王。即是施下總以結歎。
制惡防苦名施無畏。身業益中若放一光若
二若五。正明身益。五色光中或放一二光乃
至五種。具有已下總以結歎。上來就其現犯
明益。下就當犯。未可見法汝欲見等。總標許
説。末代化儀迦葉未知。名未可見。下正爲説。
初國王喩教治衆生。毒樹一喩勸治徒衆。白
髮一喩治自眷屬。前中初法。次喩。後合。法
中先教治罰惡人。當知已下明治有益。喩中
四句。一喩所治。未來惡人身爲衆主。故説爲
王。多犯禁戒名專暴惡。造惡不已人皆厭賤。
名遇重病。有隣王下喩能治人。持法之人説
爲隣王。知惡曰聞。集善比丘名興兵來。欲往
治罰名規殄滅。三時病王下所治降伏。四如
是隣下能治得福。合中持法亦如是等合第
二句。得福無量合第四句。第二段中但喩無
合。長者喩於持法比丘。衆喩田宅。生毒喩於
造惡之人。斫喩治罰。第三段中先喩。次合。後
擧得失勸人奉行。喩中壯人喩持法者。首生
白髮喩眷屬中造惡之人。愧而剪拔喩教驅
遣。合文可知。就下勸中先失後得。上來第一
拂去昔日不慈之迹。下拂現在不等之迹。迦
葉先問。如佛所言則不等視如羅睺羅。執言
徴行。執前如來治罰之言。徴無等行。若有一
人以刀害下執行徴言。若治毀禁是言則失。
結以顯過。等言失也。下佛釋通。先喩。次合。
後結彰等。喩中有三。一立喩相。二反問迦葉。
三迦葉正答。初中王等喩佛如來。未來學人
名爲諸子。從佛化生以言産有。道機不邪名
爲端正。識達因果稱曰黠慧。若二三四多少
不定。惡人有六。如上所列。於此六中。闡提無
信不可攝化。今癈不論。威儀過輕。今此不
説。就餘四中。造作十惡及犯四重。説以爲二。
加以五逆通前説三。復加謗法通餘説四。以
何義故不説其一。欲於其中有留有驅。故不
説一。玄委當來傳法之人令其攝化。名付嚴
師。而作言下顯委付相。於中初先付令教善
勸教學人。名君爲我教詔諸子。令成三學。名
威儀等悉令成就。下付治惡。我今四子就君
受學牒前所付。於中有犯四重五逆及謗正
法。此三罪人依法擯徙。名爲三子病杖而死。
於弟子中有犯十惡輕罪之人亦須治罪。名
餘一子必當苦治。罰惡清衆當佛本意。是故
説言雖喪三子我終不恨。反問可知。迦葉答
中。初先依理總答不也。何以下釋。合中有四。
一合前喩。二就所委反問迦葉。三迦葉正答。
四如來約之顯己無罪。初中如來合前王等。
視壞法者等如一子合産諸子。如來以法付
諸王等合付嚴師。向前喩中擧人彰付。今此
合中就法論之。左右言耳。應當勸下合君爲
我教詔諸子。令得増上戒定慧下合威儀等
悉令成就。若有不學乃至應治合上三子病
杖而死。唯有一子必當苦治。後之三段文顯
可知。上來合竟。自下第三結以彰等。先就所
寄如來結等。是名已下就其所爲菩薩結等。
上來明因。自下第二明因得果。於中初明果
體常住。即是自徳。應當修習佛法衆僧而作
常下。就常辯歸明利他徳。前中初明果體常
住。二迦葉白佛世出世法有何別下。寄對辯
異彰其不同。前中有三。初言菩薩修習此業
得壽命長善知宿世。略明得果。二迦葉白下
問答廣辯。三迦葉當知佛是常下結勸修學。
初段可知。第二廣中有三問答。第一迦葉執
因徴果難佛無常。如來答之。明己是常。第二
迦葉聞常不解請佛宣説。如來爲辯。第三迦
葉執眞難應。如來爲釋。初中迦葉先牒佛言
呵不應説。何以故下以理徴責成前不應。於
中有二。一擧因徴果難佛無常。二從如來將
無已下。准果驗因疑無慈行。就初難中。先喩。
後合。喩中有二。一言行相違喩。名佛以爲知
法之人。佛説常果酬遂常因。名説種種孝眞
之法。因爲父母。果爲子故。攝義就已名至家
中。以無常果乖違常因。名以瓦石打擲父母。
二而是下嘆因責果喩。先嘆其因。如是父母
擧佛昔因。得果所依名良福田。能生常果名
多利益。此因叵得名難遭遇。應以常果而酬
遂之。名應供養。下責今果。無常之果乖違常
因。名反惱害。下次合之。先合初句。是知法人
言行相違牒次前喩。如來所言亦如是者擧
法以合。菩薩修下合第二句。菩薩修等應得
長壽合前嘆因。今者已下合後責果。第二擧
果驗因之中。將無於生有怨憎想。明無慈心。
世尊昔日作。何惡下明無善行。下佛答之。汝
今何縁。呵其難辭翻上後難。如來長壽於諸
壽下。明佛體常對上初難。諸壽中勝是佛報
常。所得常法諸常中最。是佛法常。第二段中
迦葉先請。下佛爲解。有四復次。前二復次明
常所以。後二復次顯常殊勝。就前二中。初一
明其諸命同入所以名常。先喩。後合。人中天
上地及虚空悉入如來壽命海者。解有二義。
一就自行趣果以論。佛在因中具有無量人
天善業齊應得果。今皆共感如來之命。是以
云入。二約他以辯。一切人天所有壽命皆在
如來壽命限中。故説爲入。第二明其出生多
命故得爲常。於中先喩。阿耨達池從主立稱。
此方正翻名無熱惱。傍名清涼。無熱惱龍居
其中故。出四河者。經説不定。或云出八。或復
言出二十大河。各有所以。言出四者。此池在
於香山之頂。於山四面有四獸頭。東方金象。
口出恒河。南方銀牛。口中流出辛頭大河。西
瑠璃馬。口中流出悉陀大河。北頗梨師子。口
中流出博叉大河。言二十者。如阿含説。四河
去池四十里外各出四河。通本二十隨方赴
海。言出八者。佛出山東。東方五河人皆具見
備取爲喩。餘方大河有大名聲人皆同知。亦
取爲喩。通前説八。餘方小河無大名聲。人多
不知。故不擧之。所以言八。今但云四。下次合
之。如來亦爾出一切命。解有兩義。一就自己
化用以論。化起多命名出一切。二就如來化
他以説。教他令得是故云出。後二復次明常
勝中。前明法常。後顯報常。並先立喩後合可
知。第三段中迦葉先難。若佛是常何不住世
一劫半劫。下佛答之。先呵。後釋。釋中有二。
初擧劣顯勝明佛實常。先擧其劣。如是五通
尚得已下牒劣顯勝。以是下結。二如來此身
是變化下彰滅是應。先明是應。爲度已下顯
己化意。上來三番合爲第二問答廣辯
下勸修學。初先勸知。次勸修行。後勸宣説。文
中可知。上來第一明佛體常。自下第二寄對辯
異顯其不同。於中初明不同凡夫。涅槃義者
即是諸佛之法性下不同二乘。汝今不應思量
如來何處住下不同菩薩。前中迦葉先問起
發。後佛答之。問中有二。一問佛差別。二如
佛言下難使無別。於中先擧邪正。二常若
言已下就之設難。先難如來同其世常。何以
故下釋彼世常同於佛常。佛答有三。一明邪
異正。二是故如來出世已下辯正異邪。三以
是義下結勸修學。就初段中。先喩。次合。有難
解者下重顯之。喩中七句。一過佛説經喩。二
長者終下外道竊法喩。三賊得牛下無師自
搆喩。四各相謂下學佛求常喩。五我等無下
求常不得喩。六以醍醐下妄加己情喩。七以
水多下加情損失喩。初中長者喩於如來。牛
喩行法。行門差別名色種種。同顯一詮名共
一群。委修行者隨縁習學。名付牧人隨逐水
草。爲得涅槃不期餘報。名爲醍醐不求乳酪。
菩薩如彼牧牛之者。依法思量説之爲搆。得
義充神名之爲食。第二段中過佛遷化名爲
命終。諸外道等盜佛正法安置己典。名爲群
賊之所抄掠。第三段中彼無善巧解釋之師
名無婦女。出情圖度名自搆將。憶想作解用
以充神名得已食。第四段中彼大長者畜養
此牛但爲醍醐。遠尋聖意。我等已下學佛求
常。夫醍醐下嘆其所求。第五段中外道自忖
身無道機。名爲無器。此乃就其根性中語。依
法修善名爲得乳。無有道機録彼善行名無
安處。外道唯有世俗善機。收録彼善。故言相
謂唯有皮嚢可以盛之。不能觀察破相求實。
是故説之不知攅搖。正觀名攅。傍推曰搖。世
善叵生名漿難得。道果絶分名況生蘇。第六
段中以醍醐故加以水者。爲得常果於生死
中妄想建立。宣説梵天自在天等以爲常樂。
第七段中以水多故一切失者。由加妄情失
於世善。名爲失乳。失於賢聖所修道行。名爲
失酪。不得涅槃名失醍醐。此等應得不得名
失。下次合之。前七句中但合五句第一第四
略而不合。合第二中。初先正合。何以下釋。如
彼賊下擧喩以帖。次合第三。凡夫雖得戒定
智慧合賊得牛。無有方便不知解説合無婦
女。次合第五。以是義故不能獲得常戒定等。
合漿難得況復生蘇。如彼賊下擧喩以帖。次
合第六。群賊加水牒擧前喩。凡夫亦下擧法
以合。次合第七。實亦不得解脱涅槃。合乳酪
等一切倶失。如彼賊下擧喩以帖。上來合竟。
自下第三重顯向前加水之相。凡夫所修人
天善行如所加乳。妄説常等名爲加水。文中
先明所加之乳。擧法喩帖。如是凡夫實不知
下明其加水。文顯可知。上來第一明邪異正。
自下第二辯正異邪。初先法説。次喩。後合。是
故如來出世之後乃爲演説常等法説。是破
外道妄説常樂我淨法故佛爲正説常樂淨
等。喩中六句。一如來出現喩。輪王喩佛。化現
世間名出於世。二福徳力下外道退散喩。三
牛無損下正法無損喩四王以諸牛付一牧下
付人修學喩佛以正法付諸菩薩。名付牧人
多巧便者。五是人下修學得常喩。菩薩巧修
證會常法名得醍醐。六醍醐下得常廣益喩。
以己所得化他同證令出生死。名無患苦。合
中聖王出現世時合上初句。諸凡夫下合第二
句。先合。後帖。如來善説世出世法合第三句
牛無損命。爲衆生下合第四句付一牧人。爲
衆生故令諸菩薩隨而演説。菩薩既得合第
五句是人方便即得醍醐。正應説言既得常
果。法從喩稱。故云醍醐。復令已下合第六句。
然上喩中云無患苦。今此合中言得常樂。言
左右耳。上來第二辯正異邪。自下第三結勸
修學。先結。後勸。結中初言以是義者。以佛不
同世間之義。如來常等結明常義。唯在如來
不在餘人。此常法稱要是已下。結明常名唯
在如來不在餘法。下次勸之。初先勸知。後勸
修學。勸學有三。一勸修學常住二字。常是法
常。住是報常。依法住故。二明修者隨佛所行
至佛至處。修同如來名隨我行。得果同佛名
至我處。又修報常名隨我行。證會法常名至
我處。三明修者佛爲涅槃。言修二字爲滅相
者。修佛常住爲大涅槃寂滅之相。以此二法
離相離性。故稱爲滅。當知如來則於其人爲
涅槃者。大般涅槃獨顯其心。故云爲般。準下
解釋涅槃之義。道理正爾。不得異釋。上來第
一不同凡夫。自下第二不同二乘。於中有三。
一明涅槃唯是佛法。第二迦葉執小難大。第
三如來辯大異小。就初段中。涅槃義者牒佛
向前爲般涅槃。即是諸佛之法性者。約人辯
法。明異二乘。第二段中。先請。後難。請中初
言佛法性者其義云何。諮請佛義。我今欲下
求請佛説。難中四句。一有性無身難。夫法性
者牒佛向前涅槃法性。即是捨身准小類大。
謂同小乘捨身捨智方爲涅槃。言捨身者名
無所有。釋大同小。同於小乘滅無所有。若無
所有身云何存。執無難有。二身若存下有身
無性難。身若存者縱聽有身。云何而言身有
法性。難破有性。由身存故不得滅身以爲涅
槃。故無法性。三身有性下雙牒並徴。道言身
者牒後有身。有法性者牒前有性。云何存者
就以並徴。若言有身法性之義云何得存。若
有法性。法性是無。身云何存。四我今下彰己
不知。請佛釋通。佛答有四。一明法性非無。二
明二乘不知。三明佛身非無。四明二乘不知。
文別可見。就初段中。汝不應説滅是法性呵
其難辭。夫性無滅正顯非無。第二段中就喩
以明。二乘不知仰類佛徳。如無想天成就色
陰而無色想。擧其喩事。第四禪中廣果天處。
有諸外道修無想定生於彼中。初生有想中
間想滅。經五百劫命欲盡時。心想還生。便謗
涅槃。終入地獄。佛今擧之。彼想滅時但有色
陰。而無色陰所依之想。亦無依色攀縁之想。
名無色想。不應問下彰其難知。彼無想天雖
無麁想。非無細想所有心識。二乘不知。故不
應問。喩明如來生死雖滅眞徳常存。所有眞
徳非二乘知。故不應問。云何住者問其色陰。
云何受樂問其受陰。云何行者問其行陰。云
何想者問其想陰。云何見聞問其識陰。此皆
不應。如來境下顯前不應問之所以。無想天
報唯佛境界非二乘知。故不應問。所況佛徳
類亦同爾。第三段中不應説言如來身滅。明
身非無。又明佛身非是無常遷滅之法。是故
不應説身是滅。第四段中就法以明二乘不
知。如是滅法牒前涅槃。是佛境界明唯佛知。
非諸已下明非二乘之所知也。自下第三不
同菩薩。於中三句。一勸迦葉不應思量。何處
住者思佛色陰。何處行者思佛行陰。何處見
者思佛識陰。何處樂者思佛受陰。略不云想。
此皆不應。以佛平等法門之身。妙出情外。無
一處在而無不在。故不應思。二如是義下明
其不知。成前不應思量之義。不知同小。是故
云亦。三諸佛下擧佛不思。成前不知。諸佛法
身是法性身。種種方便是佛報身。報徳差別
故云種種。方便修生故名方便。亦可法身是
佛眞身。種種方便是佛應身。皆不可思。故彼
不知。上來第一明佛體常即是自徳。自下第
二就常説歸明攝他徳。於中有三。一就常辯
歸。二迦葉聞説領解修行。三如來述讃。初中
應修佛法及僧而作常想。總勸修學。亦應説
言作無異想及無變想。但今文中乘上所辯但
勸修常。餘略不論。是三法下別教修學。先開
三門。次廣辯釋。若言如來異法僧下破邪顯
正。前開門中言是三法無異想者。明非別體。
一佛體上隨義分三。故無別異。無無常者體
非生滅。不同變易。無變異者體無終盡。不同
分段。准釋應爾。約此三門教除邪想。下廣辯
之。先廣無異。次廣第二無無常義。後廣無變。
此三段中文有隱顯。廣無異中單反無順。無
無常中反順雙擧。解無變中唯順無反。互從
皆得。辯無異中於三修異請淨三歸則無依處。
明無初始歸趣之心。清淨三歸。非是其人所
趣向處。名無歸處。禁戒不具明無中間正修
之行。趣眞行闕。所以不具。諸行皆闕。離惡在
初。故但云戒。終不能得聲聞縁覺菩提果者。
明無究竟所成之果。三乘之果並皆不成。故
云不得聲聞等果。不得菩提義則可爾。云何
不得聲聞縁覺。解言。若人一向不聞一體三
歸作別異想。容得聲聞縁覺之果。若曾聞説
一體三歸誹謗不受。作別異想。此即是其謗
方等人罪過五逆。人天之報尚不可階。況能
證得二乘道果。若能於下解釋第二無無常
義。先順。後反。順中初法。次喩。後合。法中若
能於是不思修常想者。則有歸處。明有初始
歸向之心。常住三歸是其所向。故有歸處。准
前應言禁戒具足能得聲聞縁覺等果。略不
具論。喩中如樹喩上初段如來體常。則有樹
影喩此後段三歸義常。依佛常體開此三歸
攝人之用。故如因樹則有樹影。合中如來亦
爾。總合。有常法故合前樹也。則有歸處合有
樹影。非是無常總結爲常。下反釋之。若言如
來是無常者。擧彼異見。則非世人所歸依處。
辯過以非。無常滅去誰爲物歸。自下第三釋
無變異。迦葉初先擧闇無影。欲令如來同之
變異。下佛答之。明影常有顯佛無變。於中先
明如來恒有無眼不具。先喩。後合。如彼闇下
明諸衆生不見時節。先喩。後合。佛滅度後合
彼闇時。説言無常合不見影。上來廣辯。自
下第三破邪顯正。且就初門破邪顯正。餘二
可知。若言如來異法僧者。擧其異見。則不
能成三歸依處以理示過。如汝已下約喩顯
過。三歸各別不即常性。故是無常
上來第一教示眞歸。自下迦葉領解修行。於
中有三。一以眞歸。上開父母。乃至七世無始
皆開。但隨世俗且言七世。又七世來愛習未
捨。可以攝化。故説開之。七世父母隨生何道。
迦葉皆往而爲開化。如佛昇天爲母説法。二
我今下中益己身。三既自下下利衆生。有信
衆生直爲廣説。無信衆生懼伏令學
第三如來述讃之中。初嘆護法。次嘆益人。以
善益人故曰不欺下明得果
金剛身品者。此品之中具答二問。一答云何
得金剛身。二答何因得堅固力。此二因同。一
處答之。於此二中。就始以標。是故名爲金剛
身品。下文之中具辯五身。何故偏名金剛身
品。不可並題。且擧金剛就第一問。偏云金
剛。此品有四。一明得身。二總結嘆。三迦葉領
解。四如來述讃。就初段中。先明其果。而未
能知所因已下辯其得因。向前品中先因後
果。今乘前便。先果後因。就明果中。先略。後
廣。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乃至法身。是其略也。
身體不遷名常住身。不爲縁沮名不壞身。不
壞之義如世金剛。是故就喩名金剛身。不假
資成名非雜食身。唯以法成名爲法身。下廣
顯之。迦葉先問。如來次答。下迦葉領解。問中
有二。一牒佛所説明己不見。二唯見下擧佛
化迹彰己所見。先明所見無常壞等。壞翻不
壞。塵翻金剛。食翻非食。等者等於血肉之身。
翻前法身。何以下釋。以入涅槃故非常等。此
義上來佛數解釋。迦葉何故仍爲此問。爲起
説故。又以世人執見難捨。欲令如來重爲破
遣。故復擧之。答中有四。一就所見以呵。二如
來之身無量億劫堅牢已下。就所不見以教。
三如是功徳成如來身非食身下。就前所呵
以破。亦名爲釋。四汝今當知如來之身即金
剛下。就前所教以勸。初中莫謂是呵辭也。第
二教中文別有三。一辯徳廣教。二如來法身
皆悉成下總以結嘆。三唯有如來乃知已下。
明前迦葉不見所以。初中先約過去以教。如
來非身是身已下就現以教。般涅槃時不般已
下就後以教。初言如來無量億劫堅牢難壞。
擧本顯今。現中初言非身是身開列章門。有
過皆捨名爲非身。有徳斯備稱爲是身。不生
滅下廣以顯之。於中所有遣相之言。成前非
身。辯徳之辭顯上是身。唯可如是總相麁判。
不可碎分。非身是身。不可説下牒以結嘆。非
身是身牒前所辯。不可宣説明其出言。除一
法等彰其離相。除一法相明非一相。不可算
數明非異相。就後教中。般涅槃時不般涅槃。
明實不滅。上來廣教。如來法身皆悉成下第
二總結。唯如來下是第三段釋前迦葉不見
所以。良以佛身唯如來知。非諸聲聞縁覺知
故。迦葉不見。迦葉示同二乘不見。故今擧此
釋其不見。上來第二如來教竟。自下第三就
前第一所呵以破。於中三句。前之兩句擧佛
眞徳破其所見。後之一句擧佛應病釋其所
見。前兩句中。如是功徳成如來身非是雜食。
破前迦葉唯見食身。如來眞身功徳如是云
何復得諸疾苦等。破前迦葉所見無常破壞
之身。言無危等即是顯佛堅固力也。第三句
中明佛爲生示現病苦。故令迦葉見佛無常
破壞身等。自下第四就上第二所教以勸。先
勸令知如來之身即是金剛。次勸令思。思佛
金剛非是食身。後勸令説。説佛法身。上來第
二如來廣答。自下第三迦葉領解。於中初先
領佛前言彰己解知。次受佛前勸。彰己常思。
後受佛勸。彰己宣説。上來明果。下次辯因。迦
葉初先領前問後。以爲起發。唯然法身金剛
不壞。是領前也。而未能下是問後也。佛答有
二。一明護法以爲身因。二是故護法優婆塞
等應執刀下明護法人徳行相貎。前中有四。
一略明護法以爲身因。二我於往昔下略引
已爲證。三護持法者不受戒下廣明護法以爲
身因。四過去已下廣引已爲證初二可知。第
三段中初明在家俗人護法不受五戒不修威
儀勸其捨小。小乘法中善優婆塞不畜刀杖。
不得護法。爲是不受應持刀等教其習大。迦
葉白下出家護法。初先迦葉反問起發。若有
比丘離於守護是眞比丘取中爲上。若隨守
護是禿居士取上作下。戒中宣説。持刀杖者
比丘不得爲之説法。今有隨者犯戒無行。是
故説之爲禿居士。下佛先呵。莫説如是上品
比丘爲禿居士。下正爲辯。先明中品。次明上
品。後顯下品。明中品中。先彰其得。次辯其
失。後結顯過。得中初明自行之得。有來問下
明利他得。自中初言供身趣足。有節量行。讀
誦經等有修善行。利他可知。下次明失。雖能
如是然故不能作師子吼。不能宣説大乘教
法。不爲師子之所圍繞。不能流通大乘行法。
不能大乘善法攝人。是故不爲師子圍繞。不
能行違攝化惡人。是故不能降伏非法。下結
過中。如是比丘不能自利及利衆生。就前失
中。結以顯過。雖能持下就前得中結以顯過。
就上品中。初彰其失。次辯其得。後勸修學。失
中供身亦常足者無節量行。就明得中復能
持戒是自利徳。能師子下是利他徳。於中有
三。一能宣通大乘教法。二利益安下明能流
行大乘行法。三若有比丘能如是下勸人防
護。前中初總。修多下別。經有十二。以何義故
但言九部。釋言。諸經辯義不定。或時大小合
爲十二。小乘法中宣説十一。略無方廣。小乘
未説方廣理故。大乘經法合爲方廣。大乘爲
顯方廣理故。故地持云。十二部中唯方廣部
是菩薩藏。餘十一部是聲聞藏。此經亦爾。故
下文言十一部經二乘所持。方廣一部菩薩
所持。或大乘小乘各説九部。如法華説。小乘
法中略無受記無問自説及與方廣。故但有
九。小乘之中未説行因作佛之義。故無授記。
法淺易諮故無自説。未辯廣理故無方廣。大
乘法中略無因縁譬喩論義。故但有九。大乘
衆生利根易悟。不假因縁譬喩論義。方始悟
解。是以略無。或隨義具論大乘小乘皆有十
二。今據一門且説九部。以如是下總以結之。
第二段中初依經唱制。若有比丘畜如是下依
法治罪。於中初先如法治罰。如來先下引説
證成。明合治罰。就第三段勸人護中。初擧未
來留難之事。是説法者設命終下彰益勸爲。
以是縁下勸人防護。上來辯得第三結勸文
顯可知。就明下品比丘之中。如是破戒名禿
居士者。名前破戒害法師人爲禿居士。非持
戒者得是名字。簡上異下。就第四段廣引證
中文別有四。一擧往事。有徳國王生阿閦國
作第一弟子者。所謂聲聞四果之中第一人
也。覺徳生彼作第二弟子者。是四果中第二
人也。二結勸護法。三會通古今。初先會通。護
正法者得如是下嘆因成果。迦葉白下述嘆
所成。四結勸護法。自下第二明護法人徳行
相貎。先明在家徳行相貎。後論出家。前中初
言是故護法優婆塞等。乘前以勸。是護法者
有大果故。應持刀杖護持法人若受已下正
明護法徳行相貎。受小五戒不持刀杖護説
法人。不名大乘。不受五戒持杖護法。乃名大
乘。下總結勸。就明出家徳行相中。初迦葉問。
爲有師耶爲無師乎。問持法人師徳有無。爲
是持戒爲是破戒。問持法人師行持犯。下佛
答之。先對後問。明持非犯。謂具正下對其初
問明有師徳。前中先呵。莫謂是等爲破戒人。
下釋有四。一擧未來留難之事。二迦葉請。當
於爾時云何行化。三如來答。爲是我聽持法
比丘隨俗通化。此即明其比丘無犯。四若
諸國下乘明能護俗人無犯。於中初明諸國
王等雖持刀杖是持非犯。次勸莫殺。後結其
人第一持戒。就答初問明有徳中。初明其人
三業善正具有師行。衆有三下善攝徒衆。具
有師能。亦名師益。善持律下通經達律。體聖
化儀。具有師徳。就初段中先明有行。若有比
丘以利養下擧惡顯善。明有行中先明自行。
謂具正見意業善也。能廣宣下口業善也。終
不捉下身業善也。摧伏已下明能利他。是名
已下結前自利。能爲生下結上利他。擧惡可
知。明師能中先擧三衆。次列三名。身雖不犯。
與破戒者和雜一處。名犯戒雜僧。自身無犯。
見己弟子有犯教悔。他犯捨置。名愚癡僧。自
淨淨他名清淨僧。次辯優劣。破戒雜僧爲利
同犯。故易可壞。淨僧不爾。故不可壞。癡僧未
必爲利同犯。又不能異。故癈不論。下廣辯釋。
雖辯前二。意顯第三。明師徳中。初明知律。後
明善經。就知律中。先開五門。次釋。後結。前
開門中。善持律者總以標擧。下列五名。爲欲
調伏利衆生故。是第一門。所謂菩薩權化方
便行非通道。若輕第二。若重第三。非律不證
是其第四。是律便證是其第五。廣釋可知。結
中善解一字義者解一律字。善持契經亦如
是者。亦同知律。且有五門。一知菩薩權行方
便。第二知淺。第三知深。四是經應證。五非經
不證。上來第一明因得果。自下第二總以結
嘆。佛法不思結嘆前因。如來不思結嘆上果。
迦葉白下。大段第三領解奉行。初先領解。如
是如是誠如聖教。領前廣説佛法不思。如來
亦爾領後結嘆。故知已下彰己奉行。先許自
行。後爲他説。自下第四如來述讃。先總嘆善。
次勸正學。後明學益
名字功徳品者。此經名中説大涅槃功徳之
法。攝旨從詮。是故説爲名字功徳。廣辯此義。
故云名字功徳品也。此品答上云何於經究
竟到岸。辯經名徳。令人奉持窮經旨趣。名到
經岸。此乃明其安樂之因。持經名徳。近離惡
道。終得究竟常樂之果。名得安樂。文中有二。
一辯經名徳勸人受持使到經岸。二迦葉領
解。前中復三。第一總擧經名功徳勸令受持。
二聞是經名生四趣下彰益勸持。此即明得世
間安樂。三所得功徳我今説下辯徳教持。此
即明得出世安樂。就初段中汝應受持經名
章句所有徳者。此經名中説大涅槃所有功
徳。攝旨從詮。故曰名字。所有功徳持之得樂
故應受持。第二段中聞生四趣無是處者。正
擧聞益。聞有三品。一者上品。稱經而聞。不
作聞相不作聲相不作字相不作句相。乃至
不取一切法相。是人畢竟不生四趣。除悲願
力。二者中品。雖未離相善心聽受。暫時不生
非永不入。三者下品。微末善心聽受此經。遠
爲未來出離因縁。非即不生。今此所論是其
上品。故生四趣無是處也。何以下釋。良以此
經無量諸佛所修習故。聞之不生三塗修羅
是四惡趣。第三段中所得功徳我今説者。總
標許説。謂彼諸佛所得功徳今當説矣。次迦
葉請。當何名經問經名字。此經之中具説多
當於何義而名此經。云何持者問奉持儀。
下佛答之。此經名爲大般涅槃。答其初問。上
語善等答其後問。於中有二。一嘆經殊勝令
人敬持。二汝今聽下辯經名徳令人樂持。三
若欲於此大般涅槃而涅槃下正教奉持。依經
學常名爲奉持。初中有四。一嘆教善。二嘆義
深。三嘆文善。四嘆義備。嘆教善中隨其經文。
初中後別爲上中下。合法稱機能生行心。故
名爲善。第二句中義味深者名義爲味。不同
餘處名字爲味。義能津心令人愛樂如世美
味故名爲味。與下文中譬如甘蔗數數煎煮
得種種味。其義相似。第三句中其文善者。言
辭才巧不増不減。故曰文善。第四句中。純具
梵行明其行圓。寶藏無缺彰其理圓。亦可純
備彰其因圓。寶藏無缺明其果滿。經有此勝
故勸奉持。自下第三辯經名徳令人樂持。先
總勅聽許爲宣説。上已許説。迦葉遂請。不得
即説。故今重勅許爲宣説。下正説中有八復
次。初一正出經名功徳。次四明其經教功徳。
後三彰其經義功徳。教爲此岸。義爲彼岸。初
中大者名之爲常。依於大名辯其大徳。此經
具有六義釋大。已如上辯。今此且以常義顯
之。如八河下依涅槃名辯涅槃徳。先喩後合。
此經如是降伏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破相
趣寂。此經所辯同前八河。故曰如是。降伏煩
惱離煩惱魔。及諸魔性滅餘三魔。然後要於
大般涅槃放捨身命。證實捨相證實除妄。無
妄可在。是故云捨。名大涅槃總以結之。次四
教中初一教圓。先喩後合。次一教極。先喩後
合。後二教勝。於中前一廣破故勝。初先法説。
次喩後合。後一復次永盡故勝。先喩後合。後
三義中初二義體。後一義用。體中前一滅惡
故勝。先喩後合。後一備善。初先立喩。八味具
者。就六味中分甘爲三。故有八味。一不苦名
甘。二不酢名甘。三不辛名甘。是名三也下約
顯法。初總次別。不生名常。不滅曰恒。永絶危
怖故名爲安。離煩惱熱名爲清涼。不老不死
離煩惱果。斷諸惡業名爲無垢。離惡業果故
曰快樂。下總結之。下一復次明義用中就菩
薩説。佛則可知。名徳如是應善奉持
自下第三教奉持儀。依經學常名。爲奉持。上
來答問。自下迦葉領解勸學。先自領解。如來
法僧不可思者。領向末後三寶常義。涅槃不
思領前嘆勝辯經名徳。下勸他學。先明學益。
後彰不學。有其過損
如來性品者。此品之中。備論多法。二十五有
有我不下一段經文辯如來性。今從彼文以
題品目。蓋乃攝廣從略名矣。如來之藏能爲
佛因名如來性。廣辯斯義名如來性。於此品
中備答多問。四相一章答前問中願開微密
廣爲生説。准六卷經。前問略少。若具爲問。應
言願佛開於微密菩薩依之爲衆生説。故此
文中佛就涅槃微密藏中開三事義。令菩薩
説。以答上問。此明何義。今此爲顯無礙辯因。
無礙辯才由爲衆生説法故得。故此辯之。就
此品中三門分別。一科判經文。二就人辯定。
三隨文解釋。科判如何。四相一章文別有二。
一明四相能開之徳。二復次自正所謂得是
大涅槃下明所開法。次就人定。人有二種。一
是所寄。二是所爲。所寄是佛。所爲菩薩。所寄
之佛即是能教。所爲菩薩即是所教。若就所
寄。初番四相是其如來能開之徳。故下文中
就佛釋之。復次自正所謂得是大涅槃下。是
其如來所開之法。如來就於大涅槃中開示
三事名開微密。若就所爲。初番四相是其菩
薩能説之徳。故此經中創始標宗。云言菩薩
開示涅槃有四相義。下復結言菩薩如是分
別開示大般涅槃有四相義。六卷經中亦同
此説。故彼經言。菩薩具足四種相義。能爲衆
生説大涅槃。復次自正所謂得是大涅槃下。
是其菩薩所説之法。依佛所開爲他説故。此
與向前長壽品中辯義相似。彼就所寄。名爲
如來長壽之業。彼就所爲。説言菩薩以是業
縁得壽命長。金剛身品所明亦爾。就人如是。
次隨文釋。能開徳中文別有四。一總標擧。二
列四名。三廣辯釋。第四總結。初中菩薩開示
涅槃有四相者。就所教人明能開徳。所教菩
薩具足四徳方能爲人説大涅槃。故云菩薩
開示涅槃有四相義。故六卷經云。菩薩具足
四種相義。能爲衆生説大涅槃。次列四名。先
問後列。此四通論皆是利他。是説徳故。於中
分別。前一自利。自行非邪故云自正。後三利
他。正化衆生令離邪過。故名正他。此一正是
化他行體。後二化徳能隨問答。明知法藥。於
法自在隨問巧答。名隨問答。善解因縁識達
根性。善知隨機授化因縁。名解因縁。第三釋
中先解自正。初問。次釋。後牒總結。釋中有
二。一約教法以明自正。二若言如來法僧已
下。約就常義以明自正。前中假就比丘説之。
若佛如來見佛因縁而有説者。假擧如來驗誡
之言。佛於一時見大火聚熾然因縁。便告比
丘。汝寧抱是熾然火聚。寧説如來十二部經
及祕密藏云波旬説。名見因縁而有所説。譬
如已下對問以明比丘自正。擧彼類顯菩薩
自正。故云譬如十二小教。祕藏大教。自正心
堅。故寧抱火不敢説此爲波旬説。何故而然。
欲明抱火但壞一身。謗法能壞無量世身。又
復抱火但壞肉身。謗法之罪能壞法身。爲是
不説。後自正中句別有五。一知他宣説三寶
無常有大衰損。自侵損己。欺人損他。邪法教
他名爲欺人。二寧以刀下自制不爲。寧刀斷
舌不説無常。與前抱火其事相似。三若聞他
下聞説不受。四於此下見説生憐。憐彼當受
無量苦故。五如來法僧不可思下以理自遮。
上來釋竟。自觀已下牒以總結。自觀己身猶
如火聚。是牒前也。前二段中就初以牒。此明
菩薩自觀己身猶如比丘寧抱大火。是名結
也。就正他中。初問。次辯。第三總結。辯中有
二。一明如來當時善授。二復告女人汝有縁
下後時善付。前中有四。一明女人養子之儀。
始必與蘇。二約之顯化始須授小。三復明女
人養子之儀。大須與食。四約之顯化終須授
大。初中六句。一明如來當説法時。有一女人。
多含兒酥。來至佛會。顧念其子。不知消不。二
佛知故問汝含兒酥不知消不。佛爲此問。具
有三意。一欲令女人安心聽法。二欲彰女人
善授兒蘇。約之明佛善能授法。三欲對之説
消不消類顯自己能量衆生堪與不堪。此是第
二。三女聞請佛。於中初先嘆佛知心。次請如
來教示多少。後請如來説消不消。四如來爲
辯。汝兒所食即消増壽。五女聞歡喜。於中初
言心大踊躍。聞消故喜。復作言下慶實故喜。
六結嘆如來。世尊如是爲調衆生善能分別
説消不消。此誰結嘆。有人釋言女人嘆佛。復
有人言是佛自嘆。當應是其集經者嘆。上來
六句合爲第一。自下第二約之顯化。亦説諸
法無我無常。明其昔日唯得説小。亦同女人
始與兒蘇。是故言亦。亦可同前説消不消。故
云亦説。若佛世尊先説常下。彰其昔日不得
説大。良以昔日凡情未遣故不得説。若爲説
大。便言此法與外道同。即便捨去。自下第三
復明女人養子之儀。大須與食。文顯可知。我
之所有聲聞已下。是第四段約之顯化明終
説大。於中初言我之所有聲聞弟子如汝嬰
兒不消常住先説苦等。擧昔顯今。若我弟子
功徳備下明今異昔。於中四句。一明弟子功
徳已備堪修大乘爲説六味。如兒長大能消
難消應當與食。所化如是。應授六法。法從喩
稱。故云六味。二云何下列其六名。具應有八。
約世六味但説六種。以淨不淨二義麁顯故
不論也。下還説有。三彼世間下分定優劣。三
是世間。三是出世。先明世間。彼世間中有三
種味。總以標擧。謂無常等列其名字。下明出
世。於中先明成涅槃飯。煩惱爲彼智火所焚。
名之爲薪。智焚惑薪故復名火。相因得名。以
焚惑薪故成涅槃。法從喩稱説之爲飯。謂常
樂下就彼涅槃列出三昧。四令諸下就六味
中簡勝勸學。令諸弟子甘嗜涅槃常樂我味。
上來第一當時善授。自下第二明後善付。於
中有三。一明大乘應付菩薩不付聲聞。二何
以下釋菩薩知常。二乘弟子謂佛滅故。三以
是義下總以結嘆。初中如來先教女人行驅
惡子寶示善子。女人白下印可佛語。姊下如
來約之顯化。我涅槃時合前女人欲至他處。
無上佛法不與聲聞合驅惡子。如汝下帖要
當付。下合付善子。如汝下帖。第二釋中先問
起發。驅惡違等。故問何故。下對釋之。句別有
四。一明聲聞謂佛滅度我實不滅。擧理顯非。
二如汝下擧事類顯。三明菩薩説佛不滅。四
如汝下擧喩類顯。第三段中。以是義故無上
祕藏付於菩薩。結上初段。以是菩薩如善子
故祕藏應付。若有衆生謂佛常下。嘆後段中
菩薩知常。若知佛常。佛於其人常存不滅。故
於其家則爲有佛。是名下結。能隨問中初牒
前問。次釋。後結下因其言乘唱肉制。釋中且
就布施一門明隨問答。餘類可知。於中先問。
若有人來假擧問人。問佛以下假擧問辭。施
是捨財。不捨錢財成施至難。故擧問之。下明
隨答。於中初先五句別答。良以此等捨心成
就。故得名施。前人不受。故財不損。擧此即欲
顯此經中不淨物等悉不應受。如是施下總
以結之。施名流布遍至他方。結成大施寄名
顯之。所捨寛多故名大施。又因捨故前人不
受。得顯此經遮制之義。因財通法。故名大施。
財寶不失結成不損。是名下結。下因向前斷
酒肉者施酒肉言。故從此下乘唱斷肉。文別
有九。一因迦葉請正宣肉制。二迦葉白佛云
何如來不聽食下明斷肉意。三迦葉言如來
何故先聽食下會通昔言。四迦葉言如來若
制不食肉下明制分齊。五如來所制各有異
下汎明一切立制之意。六我從今日制弟子
下明食肉過。七我涅槃後無量歳下辯食肉
人。八迦葉白諸比丘等因他活下辯開遮儀。
九若我廣下總結肉制。此亦即是持戒門中
能隨問答。初中迦葉先問起發。食肉之人不
應施肉。以理直請。何以下釋。下佛先嘆。次
唱斷肉。後擧餘食況肉不應。何故偏言聲聞
弟子不聽食肉。菩薩先制如楞伽説。是中但
制小乘故也。自下第二明斷肉意。迦葉先問
云何不聽。下佛答之。斷大慈種是以不聽。地
上大慈地前名種。第三會通昔言之中有三問
答。初問食肉斷大慈種云何如來先聽比丘
食三淨肉。不見聞疑是三淨也。佛答隨事
漸斷故爾。言聽食淨爲斷不淨。二問如來已
聽比丘食三淨肉。何縁於中十種不淨九種
清淨而復不聽。十種不淨下文自數。人蛇象
馬驢狗師子猪狐獼猴。是其十也。於此十中
不見聞疑他爲己殺。是故攝入三種淨中。生
世機嫌故名不淨。九種清淨自未見文。人傳
釋之。前十種外餘衆生中不見他殺。亦無聞
疑及不爲已即以爲四。先乾自死及與鳥殘
通前爲七。不期偶得及他自殺請已而食。通
前爲九。下佛答之。此亦是我隨事漸制。三問
如來隨事漸制。何故昔日讃肉爲美。佛答有
二。一明嘆餘食。二擧衣況食成己不嘆。此第
三竟。第四立制分齊之中迦葉先請。若制食
肉。五種牛味胡麻油等。佛亦應斷。下佛呵之。
不應同彼尼乾所見。第五汎明立制意中。一
切立制各有異意總以標擧。下別顯之。言異
意故聽食三者。意爲斷却餘不淨肉。言中聽
食三種淨肉。心與言別。故云異意。言異想故
斷十種者。想猶意也。爲欲於彼三種淨中以
漸遮斷。是故且言斷十不淨。此異前意。名爲
異想。言異想故一切斷者。爲欲於彼十種之
外一切悉斷。故今宣唱九淨亦斷。此乃異前
漸斷之想。故復稱異。第六廣明食肉過中先
擧前制。從今不得食一切肉。下廣辯過。初先
法説。次喩。後合。是故已下結明菩薩不食肉
義。於中初明菩薩不食。爲度已下拂權顯實。
如是已下擧淨顯穢。第七辯明食肉人中。初
外善内惡。爾時復下内外倶惡。第八廣明開
遮之中迦葉先請。乞食雜肉云何得食。佛教
可解。第九結制。文顯可知。解因縁中。先問。
次釋。第三總結。釋中有四。一問。二答。三難。
四通。就初問中。爲彰如來善解隨機漸化因
縁。反責如來經不頓説律不頓制。如有四衆
假擧問人來問我下假擧問辭。辭中有二。一
責如來經不頓説。二或名犯下呵責如來律
不頓制。經中初先責不頓説。或説深下呵其
漸説。責不頓中。如是義者謂佛常義。如來初
出何不即爲波斯匿王説是深義。責不頓説。
佛初出時波斯匿王其母命終。王甚憂惱。佛
爲開解。説佛縁覺及弟子衆皆悉無常。故今
對之責不頓説。或時説深或時説淺。呵其漸
説。昔爲波斯説佛無常名之爲淺。今日説常
以之爲深。下就律中。或名爲犯或名不犯呵
其漸制。如來初出未廣制戒名爲不犯。後廣
制戒名之爲犯。云何隨下責不先制。然此文
中直擧三名請佛解釋以爲責本。責相未顯。
待佛解竟。至後難中。責相方顯。云何墮者問
其所防。所防之罪能隨地獄畜生鬼等。故名
爲墮。律及木叉問其能防。能防教法説之爲
律。律者是其詮量爲義。詮量輕重持犯得失
能防行法。説爲木叉。此云解脱。解脱業非
故名解脱。遺教亦云。戒是正順解脱之本故
名波羅提木叉也。此相云何。下佛答之。文別
有四。一明戒律不得頓制。若當頓制。有人便
破一切禁戒。二或復有人誹謗已下。明其經
法不得頓説。若當頓説。有人便謗一切諸法。
三如是等人自言聰下。重就經法明頓説過。
由頓説故能謗之人自言聰明不肯改悔。四
輕重之罪皆悉覆下。重就戒律明頓制過。由
頓制故破戒之人堅覆不悔。初中有二。一對
上問中云何墮等釋顯其義。二或有人盡破
戒下。對上問中或名爲犯或名不犯。明其戒
律不得頓制制則頓犯。前中有四。一釋木叉
明能防行。二解墮義彰所防罪。三重釋木叉
明所詮行。四解律義彰能詮教。兩處解釋木
叉何別。前約遮過以解木叉。後約性罪以釋
木叉。初中佛言提木叉者牒擧所問。名爲知
足轉名顯示。成就威儀無所受畜正辯其相。
亦名淨命轉名顯示。解此義竟。前責即顯。若
使木叉有如是義。何不先制。待諸比丘犯竟
方制。就解墮中先釋後結。釋中三番。前二就
其受報以解。後一就其造因以釋。就前二中
初一通對四趣以論。依如律中唯第三篇名
之爲墮。此則不爾。犯五篇戒墮四惡趣通名
爲墮。後一偏對地獄以釋。墮於地獄乃至阿
鼻論其遲速過於暴雨。正解墮義。八大獄中
阿鼻最下。故曰乃至。生阿鼻者其業必重。趣
報無間。故過暴雨。聞者已下明説墮意。聞者
持戒不犯威儀。修離過行。不犯性罪名堅持
戒。遮過亦離名不犯威儀。修習知足不受不
淨。修離著行。下就造因以釋墮義。由造因故
長養地獄畜生餓鬼。以是義下總以結之。釋
此墮竟。前責即顯。墮有是義。何不先説。待諸
衆生犯竟方制。第三重解木叉之中。離身口
意不善邪業明離性罪。辯此義竟。前責即顯。
木叉如是。何不先制。待諸比丘犯竟方制。就
解律中入戒威儀。明順戒法。入猶順也。制斷
重罪名爲入戒。遮離輕過名入威儀。深經善
義明順經法。前一入字貫通此句。遮受一切
及不淨縁。顯入深經善義之相。亦遮重等顯
前入戒威儀之相。辯此義竟。前責亦顯。律有
此義何不先制。待諸比丘犯竟方制。上來第
一釋前問中云何墮等。或有人下對上問中
或名爲犯或名不犯。明其不得頓制所以。若
當頓制。有人聞戒廣多難持。破一切戒。爲是
不得。云何已下辯其所破。上來第一明其戒
律不得頓制。或復有人誹謗已下。第二大段
彰其經法不得頓説。於中初言或有誹謗甚
深經法。聞説常義謗同外道。及一闡提具足
成就盡一切相無因縁者。聞説大乘甚深空
義。盡謗眞諦一切法相。無世因縁成一闡提。
爲是不得。如是等人自言我聰。是第三段重
明向前謗經之人堅執難捨。自謂聰明能解
深義。故執不捨。輕重之罪皆悉覆下。是第四
段重明向前破戒之人覆藏不悔。於中初明
犯罪覆藏。先法。後喩。如是已下明由不悔令
罪増長。是諸已下牒以結成不得頓制。是諸
比丘所犯不發牒前覆藏。所犯滋蔓牒前増
長。是故下結。上來第二如來答竟。第三難中
文別有二。一對前如來解釋墮義責不先制。
二如多人下對上解律及解木叉責不先制。
前中爾時男子女人假擧問人。自下難辭。如
來久知如是事者。明佛先知向前墮義。何不
先制責咎如來。如來久知犯罪墮於惡道之
事。何不先制使諸衆生犯竟方制。將無欲令
衆生入獄。就後難中。初明世人迷謬無知。先
喩。後合。如來應下徴責如來不爲先説。於中
初先以理徴佛。次釋。後結。徴中如來應先爲
説。總明應説。勅諸比丘此是犯等。別明應説。
釋中先徴。我以何故徴責如來應先爲説。如
來能知及能説故。如來正覺知見正道。是能
知也。唯有如來能説十善。是能説也。能説十
善是止善法。増上功徳是作善法。此二行法。
及其義味是其理法。是故下結。是佛能知及
能説故。我清先制。第四通中。對前兩難還有
兩釋。先對初段將無令生入阿鼻獄而自免
過。如王已下對向後難。明爲衆生不得先制。
前中約就三業釋之。若言如來能説十善是
則視生如羅睺羅云何難言將無令生入阿鼻
獄牒前問辭。明己口業利益衆生。是故不欲
令生入獄。我見一人墮阿鼻下。明己身業久
住益物是故不欲令生入獄。我於衆生有大
慈下。明己内心慈益衆生是故不欲令生入
獄。釋後難中有三復次。前二起化漸次以釋
之。後一拂權顯實以釋。前中初明化人次第。
如輪王下行法次第。化次第中先喩後合。喩
中初言如王國内喩三千界。有納衣者喩佛如
來。補衣之人名衲衣者。衣喩衆生。見生造過
名衣有孔。制戒防禁名後方補。人言略教以
之爲衣。一向非是。合中如來合納衣者。見諸
衆生合前見衣。有入阿鼻合衣有孔。即以戒
補合上方補。第二行法次第之中先喩後合。
喩中明王先説十善。次有惡者墮過漸斷。後
諸衆生漸行聖王所説善法。合中初言我亦如
是合前轉王。雖有所説合説十善。不得先下
合後惡者隨事漸斷。樂法生下合後自行聖
王之法。就後拂權顯實之中先喩後合。如來
法僧不可思者。明其三寶實徳不思。能説法
者及聞法者不可思者。明其佛僧權徳不思。
説者是佛。聞者所謂六群比丘須題那等。皆
是不思解脱菩薩。示爲起教。不可執此以爲
定責。是名下結
上來第三廣釋四相。自下第四釋已總結。菩
薩如是開示四相。就人總結。此四菩薩能開
之徳。故就結之。是名大乘大涅槃中因縁義
也。就法別結。涅槃經中説是四相。故就結之。
理應具結。解縁在後。故偏結之。餘三略也。上
來明其能開之徳。自下第二明所開法。於中
有三。一就涅槃微妙義中開出般若。二若男
子女人作如是言如來無常下。就涅槃中開
出法身。三迦葉白佛如佛昔説無所積聚下。
就涅槃中開出解脱。前中初明波若四相。假
使有人作是言下。結彼四相即大涅槃。上來
所辯是能開徳。是故結之以屬菩薩。自下四
相是所開法。是故結之以屬涅槃。就初段中
自正標擧。謂得涅槃釋顯其相正他標擧。我
爲比丘説常不變。釋顯其相隨問標擧。下釋
可知因縁標擧。下釋其相。先擧二乘不解因
縁不解深義正明不解。不聞已下彰彼二乘
不解所由。由其不聞。不聞伊字。不聞今喩。不
聞解脱涅槃波若。成祕密藏。不聞今法。然上
文中宣説法身解脱波若成祕密藏。此説解
脱涅槃波若。成祕密藏。何故不同。大涅槃中
諸徳同體皆相集成。互擧皆得。我今已下明
佛善解爲之開示。就結四相。即涅槃中初問
起發。次就譬喩反質問者。不也已下問者正
答。自正已下約之顯法。明自正等皆即涅槃
故得爲一。明法身中初明如來法身體常。如
佛言曰我已久渡煩惱海下。拂去迹疑成其常
義。前中初先問答辯常。二迦葉領解。三佛述
成。就初段中有三問答。初執昔日事盡之無
難。佛無常。下佛答之。生死因果是無常法。如
來斷盡故名爲常。第二迦葉乘言重難。如彼
迸鐵熱與赤色滅已無有。如來亦爾。滅已無
有。説何爲常。下佛答之。所斷煩惱更不重生。
故得名常。第三迦葉難破如來不重生義。如
鐵冷已還置火中赤色復生。如來若爾。煩惱
滅已應還生結。不得爲常。佛下轉喩釋成不
生顯有常義。如彼燃木滅已有灰更不作木。
如來亦爾。煩惱滅已法身常存更不生結。故
得爲常。就初難中。若有男女假擧問人。作是
言下假擧問辭。如來無常是總難也。云何知
下廣顯無常。先問後辯辯。中有五。初一復次
擧佛昔説有餘之滅。難佛無常。第二復次擧
佛昔説無餘之滅難佛無常。次二復次重擧
昔日有餘之滅難佛無常。下一復次雙擧有餘
無餘二滅難佛無常。初中先擧如來昔言於
中。初法。次喩。後合。云何已下約之結難難破
無常。第二難中先擧昔説無餘之滅。言離諸
有名涅槃者捨相趣寂。三有果報名爲諸有。
又復二十五有之果亦名諸有。離之名爲無
餘涅槃。是涅槃中無有諸有。證寂離相。云何
已下執昔徴今。次二之中皆先擧昔有餘之
滅。後約結難。文中可知。第五難中先擧昔偈。
云何已下就之結難。前擧偈中如佛言者如
來昔因陀驃比丘宣説此偈。彼知僧事。爲其
慈地比丘尼謗遂入涅槃。有人猶疑不知其
人實犯以不。佛爲清之。故説此偈。今擧徴佛。
於中初偈立喩顯法。隨相論之。假人爲鐵。究
窮之。眞心爲鐵。鐵外之火喩煩惱境。即鐵
之熱喩煩惱性。赤色喩於煩惱之相。所觀之
理喩之於鍖。觀解如槌。觀理破結説之爲打。
煩惱不集名爲星流。後更不續名散已滅。苦
報永亡六道之中更無生處。以是義故莫知
所在。得正合。得正解脱亦復如是。總以合之。
已渡下別。已渡婬欲諸有淤泥合打星流。散
已尋滅爲清陀驃。偏言渡婬。得無動處不知
所至。合後莫知所在言也。云何爲常執昔徴
今。下佛答中先呵後釋。呵中若人作如是難。
名爲邪難。對於向前假問之人而爲呵責。迦
葉汝亦不應已下兼誡迦葉。釋中初先當問
正解。明佛永斷無常之法故得爲常。諸佛所
師所謂法下。辯明如來證常故常。當問解中
釋難不盡。前五句中但釋初二及解第五。第
三第四同初難故略而不釋。釋初難中句別
有三。一明如來所斷煩惱畢竟永盡。故非無
常。言滅煩惱不名物者。不得名爲無常之物。
何以下釋。先問後解。所斷煩惱永畢竟故。不
得名爲無常物矣。二是故下結成常義。三是
句下嘆以顯勝。所謂是此滅煩惱句。煩惱滅
故不復驅馳生死往來。故云寂靜。超過凡夫
二乘近學。故無有上。釋第二中亦有三句。與
前不次。初明如來所斷生死畢竟永盡。故非
無常。滅盡諸相無有餘者。謂滅三界生死諸
相所斷窮盡。故曰無餘。前言畢竟。此云無餘。
言左右耳。二是句鮮白難以顯勝。生死報亡
由離惑染。故曰鮮白。前彰寂靜。此云鮮白。亦
左右言。三常住下結成常義。常住不退總明
常也。所斷生死更不重起。故常不退。下別顯
之。是故涅槃名曰常住。明涅槃常。是不退故
涅槃常矣。如來亦爾。明法身常。常同涅槃。故
云亦爾。釋第五中文別有二。一解前喩明非
無常。星流擧偈。謂煩惱者被破煩惱。散已滅
等牒擧偈文。謂諸如來煩惱滅已合散已滅
不在五趣。合向偈中莫知所在。二是故下結
成常義。是佛惑滅不在五趣。故得爲常。上來
第一當問正解。明斷無常故得爲常。自下明
佛證常故常。諸佛所師所謂法者擧所證法。
如來藏性成徳所依故名佛師。是故如來恭
敬供養明能證行。是佛師故如來敬養。佛本
因中所修諸行内順眞性名爲恭敬。熏眞成
徳説爲供養。以法常故諸佛亦常。證實成徳。
法性縁起成佛報果。法性常故報佛亦常。第
二對中迦葉先難。就佛所釋三句之中偏難
後句。難辭有三一就熱滅爲難。若煩惱火
滅明佛因亡。斯乃名彼即鐵之熱以之爲火。
非鐵外火。約喩名法名煩惱火。如來亦滅明
佛果滅。是故如來無常住處。結破佛常。二迸
鐵下就赤滅爲難。先擧前喩。如赤色滅喩佛
現起煩惱因滅。赤色喩於煩惱之相。莫知所
至喩佛報滅。下約顯法。如來煩惱亦復如是。
合赤色滅。滅無所至。還合向前莫知所至。三
又如鐵下雙就熱赤二滅設難。又如彼鐵熱
與赤色滅已無有。擧喩類法。如來亦下辯法
同喩。如來亦爾滅已無常合前赤滅。煩惱火
滅便入涅槃即是無常。合前熱滅。下佛答之。
以不重生釋成常義。於中初先簡凡異聖。所
言鐵者名諸凡夫。推喩屬凡。何故須推。世間
之鐵冷熱不恒。佛前取其少分爲喩。懼人取
其數冷數熱難佛無常。故今推彼數冷數熱
不恒之鐵以同凡夫。凡夫之人雖滅煩惱。滅
已復生。故名無常。釋凡同喩。如來不下辯聖
異凡。以不重生故得名常。第三對中迦葉初
先難破如來不重生義。如鐵滅已還置火中
赤色復生。辯喩類法。如來若爾應還生結。徴
佛同喩。下佛轉喩釋不重生成前常義。於中
初先呵其難辭明非無常。何以故下明佛是
常。先問後辯。如來是常總立常義。下廣釋
成。於中初明自結永斷故得爲常。無量生下
能斷他結故得爲常。自中初先轉喩顯常。如
鐵已下復喩解難。前中初喩次合後喩。此則
是其説後喩也。彼彼燃木滅已有灰。立喩顯
法。燃木有灰喩有常體。灰不爲木喩結不生
故得爲常。煩惱滅已便有涅槃。約喩顯法。謂
有眞實常樂涅槃。如彼灰矣。爲牢其義故。壞
衣下更以多喩顯成常義。下復就彼燒鐵之喩
釋去其難。如鐵冷已可使還熱辯喩異法。良
以彼鐵少分似法。故前爲喩。非爲全同。故今
彰異。如來不爾。彰法異喩。如來不爾總明其
異。斷煩惱等別明其異。斷煩惱已畢竟清涼。
已生惑亡煩惱熾火更不復生。當結不起。斷
他結中。初明無量衆生如鐵冷而復熱。我以
慧下明己能滅。如火燒木永更不生。上來第
一問答廣明如來身常。善哉已下第二領解
佛言已下第三述成。於中初喩。聖王喩佛。素
在後宮喩在閻浮。或時遊觀在後園者喩佛
息化入大涅槃。王雖不在諸婇女中喩佛不
在衆生化中。亦不得言聖王命終喩佛常存。
次合顯法。如來亦爾。合前聖王素在後宮。雖
不現於閻浮提界。超合不在諸婇女中。入涅
槃者合遊後園。不名無常合不命終。下重顯
之。出無量惱明其所離。入涅槃等彰其所得。
於中初明得涅槃樂。遊諸覺下得菩提樂。上
來明佛法身體常。自下第二拂去迹疑。化跡
濫眞。故須拂遣。於中初先拂去形迹。二迦葉
復言如來云何名常住下拂去言迹。拂形迹
中迦葉先問。如佛言曰我已久渡煩惱大海。
牒佛前言名前出於無量煩惱爲久渡也。若
佛已下執迹爲難。若佛已渡何縁復共邪輪
陀羅擧實徴迹。以是因縁當知未渡執迹疑
實。唯願已下請佛釋通。下佛答之。先呵難辭。
能建下釋。釋意如何。明昔納妃生子之事。是
大涅槃所起徳用。非實煩惱。釋相如何。汎擧
涅槃所起徳用類以釋之。大般涅槃能建大
義總擧類答。義猶用也。建猶起也。大般涅槃
能起大用。用相非一。名建大義。下廣辯之。
於中初先勅聽勸説誡莫生疑。下爲説之。文
別有四。一擧菩薩住大涅槃能建大義仰願
如來。二我已久住是涅槃下。正就如來明建
大義。三若有菩薩安住已下結前第一。四以
是縁下就前第二結答上問。初中有二。一明
所菩薩證實起犯。二菩薩所可示現已下以
下況上明佛無欲。前中合有八復次文。初七
別論。後一總結。道言菩薩住涅槃者。於大涅
槃隨分剋證。故名爲住。所住涅槃性是縁起
作用之法。是故入中無心現化。三昧法力自
然能現無障礙化。如如意珠無心分別自然
能雨一切寶物。下擧菩薩類佛可知。第二明
佛能建義中。初明如來住大涅槃種種現化。
於此三千大千界下廣顯化相。以是故下結
用歸體。廣顯化中初明如來閻浮現化。次類
餘方及三千界。下擧二十五有之義指首楞
嚴何。者是其二十五有。如下文説。欲界十四。
謂四惡趣四天下人及六欲天。色界有七。謂
四禪處中間梵王無想淨居。無色有四。謂四
空處。通前合爲二十五有。何因擧此指首楞
嚴。明佛二十五有之中斯皆現化。不能具列。
故指彼經。第三重結菩薩可知。以是縁下就
前第二結答上問。以是如來住大涅槃起種
種化。示現納妃生子因縁。故汝不應言羅睺
羅實是佛子。何以下釋。久離煩惱常不變故。
上來第一拂去形迹。自下第二拂去言迹。於
中先拂盡滅言迹。迦葉復言我今定知如來
世尊無所祕下。拂去昔日無常言迹。前中有
三。一拂去滅迹明佛善有。二迦葉領解。三如
來述可。前中迦葉先問起發。後佛答之。問中
如來云何名常。呵佛説常。如佛言下難破佛
常。如燈滅已無有方所。擧佛昔言。如來亦爾
滅無所有。推佛同喩。滅已無有説何爲常。此
難同上何勞更爲。前者難佛。如來對問直解
佛常。昔言未遣故此重問。又復向前難佛
非常。佛答明常。迦葉是中難佛非有。佛答明
有。與前意別。故復問之。下佛答中先明如來
是有非無。言燈滅者是羅漢下。推滅屬小
釋會昔言。前中有二。一明如來常而是有。二
雖不倶下辯明如來有而是常。前中先呵。汝
不應言燈滅無有如來亦爾。下爲辯釋。釋中
先喩。次合顯法。下問迦葉。迦葉後答。喩中兩。
句。第一依眞起惑之喩。男女喩於起惑之人
依眞起惑。名燃燈時。如來藏性爲妄所依。説
與燈爐。眞隨妄轉。隨妄廣狹故云大小。無明
遍覆名滿中油。依無明地生於四住。妄分別
心如油起明。本存末隨。故言油在其明猶存。
二若油盡下是其滅惑顯眞之喩。若油盡已
明亦倶盡。是滅惑喩。斷無明地名油盡亡。四
住隨亡名明倶盡。顯眞之喩。文中略無。若具
應言明雖滅盡燈爐猶存。喩中雖無。合中具
有。下次合之。起惑之喩今略不合。但合滅惑
顯眞之喩。其明滅者喩煩惱滅。合滅惑喩。文
少不足。若具應言其油盡者喩無明滅。但昔
教中唯説燈滅。不説油滅。故略不合。明雖滅
下合顯眞喩。明雖滅盡燈爐猶在。擧喩顯法。
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辯法同喩。法
身常存寧同燈滅一向是無。反問反答文顯
可知。雖不倶下明有是常。迦葉初先執喩同
法難佛無常。下佛答之。簡法異喩明佛是常。
先呵難詞。下爲辯釋。釋中初明法身體常。一
切法下明佛報常。前中初言如世間器如來
世尊無上法器。約喩顯法。如來法身本爲妄
依。容受妄想。故名法器。是故前以燈爐爲譬。
而器無常非如來也。辯法異喩。異故是常。明
報常中一切法中涅槃法常。擧本顯末。所謂
性淨涅槃法常。如來體之名爲常者。名爲報
常。自下第二推滅屬小釋會昔言。彰昔所説
燈滅涅槃是小非大。於中有四。一明羅漢所
得涅槃同於燈滅。第二擧彼阿那含人有障
未盡顯羅漢滅。三因言即釋。阿那含人爲不
還義。第四擧彼阿含有還顯前不還。初言燈
滅。即是羅漢所證涅槃。正會昔言以滅貪等
釋成滅義。第二段中阿那含者名曰有貪。以
有貪故不同燈滅。擧有顯滅。阿那含人上二
界中貪痴慢在。貪過重故所以偏説。是故我
下對有彰滅。是阿那含有貪未盡。羅漢斷故。
我昔説之同於燈滅。説小隱大故云覆相。非
大涅槃同於燈滅彰滅分齊。第三段中有三
復次。解阿那含爲不還義。於中初二就處辯
釋。非數數來。就欲界釋。於欲界中不數數來。
故名不還。又不還來二十五有。通就色界無
色界釋。阿那含人於彼二十五有之中。隨所
生處更不重生。故名不還。下一復次就報以
釋。更不受於臭虫身等。故名不還。第四段中
兩番擧彼那含有還。顯前不還。此名須陀斯
陀含人以爲那含。若更受身名爲那含。不受
身者名阿那含。顯向後句有去來者名爲那
含。無去來者名阿那含。顯前兩句
上來第一拂去滅迹明佛。善有自下第二迦
葉領解。領解如來無祕藏義説滅彰小。論有
顯大。故無祕藏。於中初明如來無藏。何以下
釋。如來昔日説小隱大故有密語。心無悋惜
故無祕藏。如幻已下擧世祕藏彰佛不同。下
佛述讃。善哉讃也。如來無藏是述可也。何以
下釋。有九復次。一明如來言無隱覆故無祕
藏。二心無慳悋故無祕藏。三法無缺少故無
祕藏。四無所貪惜故無祕藏。五慈愛深重故
無祕藏。六惡根永盡故無祕藏。七言無過失
故無祕藏。八量化以宜故無祕藏。九法雨等
潤故無祕藏。初復次中先喩次合。下約愚智
以辯是非。次二之中皆先立喩。後明佛無。第
四門中先立藏喩。後明不同。如來不爾總明
不同。不負世下別明不同。不負世者對前負
債以顯不同。佛本發心不欲許將世法授人。
爲是不負。雖負已下對畏債主隱不欲現以
顯不同。佛本發心許教衆生出世之法。彼猶
未得是故名負。心恒欲與故無祕藏。何以下
釋。第五門中先喩後合。第六第七二復次中。
皆先立其祕藏之喩。後明佛無。第八量化以
宜之中初明如來量宜授小故無祕藏。如彼
長者子既大下隨機授大故無祕藏。前中有
四。一立喩顯法。二反問迦葉。迦葉正答。三佛
嘆其言。四約之顯法。初中長者喩佛如來。所
教聲聞名爲一子。聖意愍念名常憐愛。如來
以其大機未熟。懸委當佛教化開導。名將詣
師欲令受學。慮彼&T049271;晩名懼不速。攝之從己
名尋將還。勤教學小名教半字。未授以大故
言不教毘伽羅論。何以下釋。第二反問迦葉
答中有二問答。初就所教反問迦葉。迦葉正
答。後就能教反問迦葉。迦葉正答。不也總答。
何以下釋。釋中初明長者無祕。先問後解。者
何已下明佛無藏。先問後釋。釋中初明妬悋
是藏。下明佛無。第三嘆中。善哉總嘆。下述其
言。第四約喩顯法之中。初合教半。下合不教
毘伽羅論。先合毘伽。以聲聞下合力未堪。是
故已下合不教誨。下次明其授大無藏。初反
明藏。先喩後合。如來不下順明不藏。初法。次
喩。後合可知。第九法雨等潤之中。初先立喩。
夏月注雨喩佛等説。令農夫等喩明衆生得
益不同。非龍咎等喩佛無過。下合可知。迦葉
復言我今定下拂去昔日無常言迹。迦葉初
先領前問後以爲起發。我今定知如來無藏
是領前也。如佛説等是問後也。於中先牒如
來上言直非不然。何以下釋。先擧昔偈。次擧
今常。下問云何。佛答之中先會昔言。我今爲
下辯釋今常。前中我爲聲聞教半而説是偈。
略擧昔言。波斯匿下廣明昔日起説所由。我
爲下結。辯今常中初先約人明説今常。若有
人下誡捨無常。下明解脱。文別有五。一明涅
槃爲解脱處。二迦葉言何等名涅槃下。就處
開出解脱之徳。三是故解脱成無量下結嘆
顯勝。第四迦葉領解。第五如來結勸修學。初
中有二。一擧昔偈請佛解釋。欲於其中辯出
涅槃爲解脱處。二所言大者其性廣下。就處
辯釋涅槃之相。前中先問。問中初先擧偈總
問。無所積聚。是八覺中少欲之行。未得不求
於食知足。即知足行。已得節量。如鳥飛空迹
不可得。是其第八不戲論行。鳥喩賢聖。空喩
法性。證實離相難以相求。如鳥飛空迹不可
尋。略擧此三。中間寂靜精進正念禪定智慧
略而不擧。此偈意趣後半爲大涅槃解脱之
處。是義云何請佛釋之。誰得已下就人別問。
下佛爲釋。於中初明善法積聚賢聖所有。僧
有二下惡法積聚賢聖所無。前中初言夫積
聚者名曰財寶。總明積聚。善法是其賢聖財
寶。積有二下就人別分。先擧次列。小乘善行
生滅有爲。大乘善行常故無爲。下就人論。惡
法積中文別有三。一辯二僧擧數列名。小乘
無常故名有爲。大乘行常故曰無爲。二佛就
有爲明無積等。先定其人。下就辯徳。先明無
積。初先正辯。若有説下非邪顯正。次明知足。
初先正辯。若有貪下擧過顯徳。迹難尋者牒
擧偈文。謂近無上菩提道者。二乘所證漸近
佛道。是人雖去無所至者。滅身歸寂故無所
至。三迦葉因前領解無爲。於中但明無積難
尋。知足不論。無積聚中句別有三。一擧下況
上。有爲之僧尚無積聚。況無爲僧。第二辯出
無爲僧體即是如來。三就如來釋無積義。如
來云何當有積聚。就佛自行明無積聚。不積
世間資生之物。夫積聚下就佛外化以明無
積。先明積過。悋法不説名爲藏匿。是故已下
對過辯無。所説無悋。云何名藏。以無藏匿名
無積聚。人謂此言解上無藏。故判屬前。一向
非是。下次就佛辯迹難尋。先擧偈文。釋有四
句。一直辯出難尋法體。所謂涅槃。二無日月
下明難尋相。離一切相故不可尋。三彰涅槃
是如來處。常存不變。欲就此處開解脱徳。故
説爲處。四明佛趣入。以是涅槃是如來處。故
今至此而般涅槃。上解昔偈辯出涅槃爲解
脱處。自下第二就處辯其涅槃之相。文別有
三。一釋向前大涅槃義。二彰此涅槃是解脱
處。三於前文中有難解者問答重顯。就初段
中先解大義。三義釋之。初言大者其性廣博。
以廣釋大。二如人下以常釋大。但喩無合。與
上文中所言大者名之爲常。其義相似。三以
勝釋大。勝有二種。初言是人若住正法名人
中勝。住正故勝。如我説下備徳故勝。如我所
説八大人覺。擧餘經中所説八覺。爲一人下
就人分別。爲一人有成在一人。爲多人有修
在多人。若一人具八則爲勝者就成顯勝。一
人是佛。佛備八徳。故名爲勝。勝故名大。次釋
涅槃。言涅槃者名無瘡疣。自利以釋。瘡疣是
漏。自無諸漏故名涅槃。譬如人下化他以釋。
先喩後合。喩中有二。一閻浮施化喩。如人喩
彼閻浮衆生。起惑切己名毒箭射。流轉生死
名多受苦。逢佛聖師名遇良醫。佛教斷惑名
爲拔箭。勸修道法名傅妙藥。令出生死名爲
離苦。得大涅槃名受安樂。二餘方現化喩。此
方感盡餘方現化名遊城聚。有惑斯救。故言
隨有瘡疣之處即往療治。下次合之。先合初
喩。如來亦爾爲大醫王合前良醫。見閻浮提
苦惱衆生合如有人。被婬怒等合前箭射。受
大苦切合多受苦。爲説大乘合傅妙藥。爲拔
毒箭令離苦等略而不合。療治此下合其後
喩。復至他方合遊城等。諸有毒處合上隨有
瘡疣之處。作佛爲治合往其所爲療衆苦。故
名大般總以結之。自下第二彰此涅槃是解
脱處。大般涅槃名解脱處。正辯其相。隨有生
處於中示現明體起用。用即是其解脱徳也。
得大涅槃能現此用。故名涅槃爲解脱處。以
是眞下結用顯體。寂而常用名甚深義。不同
小乘名大涅槃。自下第三有難解者問答重
顯。顯前令他無瘡疣義。有兩問答。初就喩爲
問。世醫悉治一切瘡不。佛答不定。後就法爲
難。先牒佛語。下就設難。若言治已。云何有未
得涅槃者。若未悉得。云何上言療治此已欲
至他方。佛答不定。先擧二人。次列其名。後就
其人明治不治。除一闡下簡去不治。就其所
治結成涅槃無瘡疣義。從偈至此明解脱處。
自下第二開解脱徳。於中有四。一就涅槃開
解脱徳。二迦葉言解脱爲色爲非色下明解脱
體。三唯願哀愍重垂廣下彰解脱相。四迦葉
言不生不滅爲解脱下拂遣詮況。初中迦葉先
問起發。何等涅槃徴體起用。下佛答之。名爲
解脱。第二段中有二問答。迦葉初問所言解
脱爲色非色。亦應問言。是心非心。就色以辯。
心則可知。故略不問。下佛答中對小辯大。或
色非色開列二門。次顯其相。二乘解脱唯是
斷結數滅無爲。未得諸佛常住眞色。又未得
佛化用之色。故名非色。諸佛解脱眞身常住。
及隨化縁現種種形。故名爲色。隨化所現即
是諸佛共世間身。眞身常住即是諸佛法門
之身。是義云何。如海十相同體義分。佛亦如
是。諸根相好皆遍法界同體義分。不如應化
彼此別異。以同體故用眼爲門。諸根相好及
佛刹土莫不皆是。一眼中現。餘亦如是。如華
嚴云。三世一切劫。及與諸佛刹。諸根心心法。
及與虚妄法。於一佛身中。一切悉顯現。是故
説辨菩提無量無有邊。是故下結。如來爲諸
聲聞已下會通昔言。諸佛解脱雖復是色。昔
爲聲聞説爲非色。第二迦葉就小徴問。二乘
解脱若非是色云何得住。下佛答之。答意如
何。彰彼二乘所得解脱亦色非色。以是色故
二乘得住。於中先喩。中有二。一明非想亦色
非色。佛説非色。四空有色諸經大同。華嚴宣
説菩薩鼻根聞無色界宮殿之香。阿含經中
説舍利弗般涅槃時。色無色天空中涙下如
春細雨。波闍波提般涅槃時。色無色天佛前
側立。此云亦色與彼相似。二如是下就人正
辯。是佛境界非二乘知。下合顯法。解脱亦爾
亦色非色説爲非色亦想非想説爲非想。合
上初句。問曰聲聞縁覺解脱云何亦色。云何
亦想。而復言非。釋言。二乘入涅槃時事識根
塵一切皆滅故説非色。及與非想妄識眞識
及其根塵一切皆在。故云亦色及與亦想。是
義云何。二乘之人入涅槃時雖滅事識。妄心
猶在。説爲亦想。以心在故妄心所現妄想根
塵亦在不亡。説爲亦色。如睡未寤夢心所起
根塵不滅。又二乘人入涅槃時眞心不滅。名
爲亦想。二乘之實是如來藏。如來之藏是佛
法身。是法身中具佛眼耳鼻舌等性。名爲亦
色。故經説言衆生身中有如來眼如來耳等。
以佛法身共衆生性無別體故。故下文中説
四諦實即是如來。聲聞縁覺解脱之中具有
此義。是故説爲亦色非色亦想非想。如是義
下合上後句。唯佛境界非二乘知
涅槃義記卷第二
  應永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加修補書失字了
 法印權大僧正賢寶 



涅槃義記第三
 隋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自下第三辨解脱相。迦葉先請。唯願重説。對
前辨體説以爲重。下佛先嘆。後爲辨釋以義
相從。於中有其九十四句。隨別細分有一百
九句。第二十二無逼切中別有七句。第二十
三無動義中別有四句。第二十五希有義中
有其二句。第二十六虚寂義中亦有兩句。第
三十甚深義中亦有二句。第五十一平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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