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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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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道也。有淨不淨者。釋學與無學。相續是一。
不淨名學。謂衆生也。淨名無學。謂佛也。豈容
學中。別有無學耶。定言亦生不生者。中道
之旨既顯。合結勸。令識定答之要也。智秀
曰。復釋一伏難也。縁聞上説。及釋伏難。便生
執云。別有果法。已在因中。今明衆生即是者。
約不異假以明衆生當得作故。故言即是以
義而推。不得別有果法已在因中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六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七
  廣明中道因果相生擧乳酪爲譬
辨七種語因語果語等
擧恒河中七種衆生譬
釋第一常沒所謂一闡提
釋第二暫出還沒謂信不具足等
釋第三出已則住謂聞法思惟如法而住

釋第四出以遍觀四方廣釋煖頂忍十六

釋須陀洹所斷煩惱猶如四十里水其餘
在者如一毛渧乃至銜物堅持等譬釋第
五遍觀已行即斯陀含
迦葉品之第五
世尊如世人説乳中有酪是義云何 案。僧
亮曰。別擧偏執者。所説欲障其過也。智秀曰。
此下第三因縁。擧世人所説。因中有果。故能
生果。諮佛以求解也。道慧記曰。故如師子吼
中。亦作先已有難。此中引出。欲令佛廣明非
有非無理也
善男子若有説言乳中有酪若言無酪是名
虚妄 案。僧亮曰。有早計之過也。僧宗曰。第
三寄譬。以遣著也。若言已有。即是執著。即是
常見。若言都無。復爲妄語也。智秀曰。佛以兩
復。次釋此問也。初一復次先破妄。後一復次
設反質之難。若使乳酪是一者。酪何不在前
出也
離是二事應定説言乳生冷病酪生熱病 
案。僧宗曰。因時無果。故言亦無。必能生果。
故言亦有也。色味異者。乳白而甜。酪黄而酢

善男子若言乳中有酪性者先無今有是無
常法 案。僧亮曰。計常之家。説因中有果。其
過不同。一謂乳中有酪。微不可見。如器中有
菓。而菓與器異。二謂乳即是酪。酪即是乳。
倶名隨時變。其體常一。故云名有先後。其
實無異也。道慧記曰。若使五味一時而有者。
誰作次第。先乳次酪。乃至醍醐耶。智秀曰。未
見聞有酪在乳前。必同時者。乳有何縁必不
後。酪不在前。故知乳時必無酪
善男子若有説言乳有酪性心不等故故名
虚妄 案。僧亮曰。爲水生意也。謂汝若以見
從乳生酪。不從水生。證乳有酪性。此非證也。
何者乳是近因。酪是遠因。汝見近。不見遠也。
其實二倶是因。而言一有一無。此心不等也。
智秀曰。此下第四因縁。取彼異人執意也。其
云所以得知乳已。有酪性者。以能生酪故。如
水無酪。故不生也。此中有四。復次破之。第一
責令草中亦有乳。作必不等之難。第二責令
酪中有出乳之過。第三引經爲證。第四擧四
因和合。故生眼識。正説因有生果之理也。此
即第一難也
善男子若言乳中定有酪者非有酪性非無
酪性 案。僧亮曰。若使乳酪二性是一者。則
應互爲因果也。僧宗曰。並責也。若使因中有
果者。果中亦應有因也。智秀曰。第二難也。既
云一時有則同有也
善男子是故如來於是經中應説衆生佛性
亦無 案。智秀曰。第三引經爲證。顯中道也」
善男子四事和合生於眼識乳中酪性亦復
如是 案。僧亮曰。此四事和合。而三是色性
唯識。一事非是色性。既因果性異。以此證無
也。僧宗曰。更擧顯譬。明因中無也。如四事和
合。故生識。就空明之中求識。云何可得耶。智
秀曰。第四正説因有生果之理也
若有説言水無酪性從此四事應生耳識 
案。僧亮曰。因有近遠。近名正因。遠名縁因。
縁因則同。正因則異。故言異因異果也。僧宗
曰。法生不同。非是有生性也。乳是酪因故生。
餘非因故不生也。如酪唯是乳果。非餘家之
果也。智秀曰。第五因縁也。擧餘因法中無果。
以證乳中有酪性也。以三復次破之也。初擧
異因異果。明以正因故。酪從乳有。不從水生。
又擧生識及取蘇法。以成酪從乳有。不得託
水也。第二引經爲證。第三擧監性醎。直顯
因中本無酪果性也
善男子離於方便乳中得酪亦應如是離方
便得 案。僧宗曰。離謂多方便也。如以一渧。
頗求樹汁。即便成酪。而生蘇亦爾。要假五
縁。當知生法不同也。亦應離方便者。亦應離
多方便也。智秀曰。猶第一復次中一事。助成
難也
善男子是故我於是經中説故法有因滅故
法無 案。智秀曰。第二復次引經爲證也
善男子如鹽性醎能令非醎以餘縁故而得
醎也 案。僧宗曰。重證無性也。智秀曰。第三
復次。直顯因中無果
若言一切不醎之物不醎之物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爲外生意。答上難也。謂不醎之
物。雖有醎性微故。不知求外醎以發也。僧宗
曰。並其有性也。若言不醎之物。有醎性故。須
*監發者。今見不醎之物。置醎物中。其味則
正可得。而鹽中亦有微不醎性耶。若爾者。醎
與不醎。各有二性。何故不合之時。不可獨用
耶。故知諸法先無果也。智秀曰。第六因縁也
以三復次破之。第一責各有二性。第二由其
故執。因中非無果體。如要假外四大而増故。
及質責之。若先有者。不應次第也。第三
更擧尸利沙菓。以證因中無先有果。此即第
一也
若言外四大種力能増長四大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若五味次第。已有者。不應假言一
切法皆假外也。智秀曰。第二復次反責。不應
次第也
若説從外四大増内四大不因於外四大而
増 案。僧亮曰。四大力均。自有力生長。内不
増外。外不増内也。僧宗曰。並其義也。若言外
法有内者。今不見内能増外也。智秀曰。第三
復次。更擧尸利渉菓。以證因中先無果之旨」
善男子如我所説十二部如是等經名隨自
意説 案。僧亮曰。經教所*辨。法相本宣佛
意。上以明法不定。此明佛意不定也。僧宗曰。
第四段也。明如來善知法相。能隨自意語。如
爲欲界。説父母生身。不説無明。豈可承此言。
而執著耶。寶亮曰。第三段遣著也。明佛語無
方。不可偏執。勸學者虚懷也。言隨自意語者。
佛是識法之人。當法相而説也。智秀曰。此下
第二段。更寄一如意語隨縁。得爲多種之説。
況顯佛性中道。豈可偏執耶。有四翻。第一正
寄語不定。明性不定也。第二明佛性。亦得作
有無也。第三擧恒河爲譬。第四簡得失也。道
慧記曰。上已明内外中道。有無中道理。不可
定執竟。今復明佛説不定。或隨自意。或隨他
意。云何定執耶
云何名爲隨他意説善哉長者是名隨他意
説 案。僧亮曰。佛意不惡。名隨他意也。僧宗
曰。世間所説。佛亦隨説名。名隨自他。若非是
理。隨他而説。是名隨他也。寶亮曰。應釋人
根。非究竟之説。名隨他語也
云何名爲隨自他説説無是處是名隨他
説 案。僧亮曰。隨三世智人所説。不相乖背

善男子如我所説十住菩薩是名隨自他意
説 案。僧亮曰。因近則果易見。因遠則難知。
以自見不見衆生。故名爲少見也。僧宗曰。十
地於佛不名爲見。隨意故説。爲少見也。寶亮
曰。師子吼中。已兩三處。解釋此義例也
善男子如來或時爲一法故然不離於陰界
入也 案。僧亮曰。一法一因。無量法無量因
説得其本。則一攝無量也。因善知識者。説信
心則已攝盡也。菩提有二因。謂一從他聞法。
即是善知識也。二謂内自思惟。即信心爲本
也。不離陰界入者。此三攝法斯盡也
善男子如來説法爲衆生故是名如意語 
案。僧亮曰。如意語者。謂苦不如意。樂如意
也。衆生厭苦。欲求如意。佛應根説七。皆令得
也。七語皆爲如意。而第七別受其名。若應根
説七。説不得定。不應説語者。法無此理。不應
説而説。欲令衆生。改惡修善也。僧宗曰。第五
段遣著也。謂有時因中説果。有時果中説因。
豈可承此言。而生執耶。因果語者。謂從過去
業生。亦能造未來果也。寶亮曰。文中自釋同
是勸學者之辭耳
善男子如來復有隨自意語十二因縁是名
爲無 案。僧亮曰。更廣上自意分別中道有
無義異也。何者上明有是當有。無是現無。今
辯有無。皆是現在。故重須分別也。僧宗曰。
第六段定因果。明佛性有之與無義也。有者。
謂十力四無所畏。妙有之法。即是果性也。既
得果則無過去諸不善無記業等。當知果時
無因。因時豈有果耶。是謂定因果。不得雜也。
寶亮曰。第四段明佛性有無義。凡三翻。第一
就二門明有無。第二就四門明有無。第三就
七門。明有無也
善男子如有無善不善何況出世第一義諦
 案。僧亮曰。廣上有無也。謂善是有。不善是
無。非因縁是有。因縁是無。乃至一闡提説。亦
復如是。一一反上。釋自意語義也。僧宗曰。向
擧章門。欲類下句言。豈唯因果不雜。還就因
中善不善。亦不得雜也。寶亮曰。上來至此。第
一就二門。明有無也。明果時。有十力等諸三
昧。因時唯有善不善無記等。無十力等也
善男子或有佛性一闡提有衆生云何一向
作解 案。僧亮曰。闡提有善人無者。謂斷善
之邪見。是因是障。闡提有之。善根人無也。闡
提無而善根人有者。謂善法縁因力。能除障。
善根人有。闡提無也。無記非障非除。故二人
倶有。無學果性。二人倶無也。僧宗曰。闡提有
者。更*辨佛性。不得雜之意也。闡提斷一切
善盡。唯有大惡。以其惡時無善。因時何得已
有果耶。此惡即是神明。異於土木。當有成佛
之義。亦得名爲正因性也。寶亮曰。第二就四
門。以明有無也。十惡是闡提。境界佛性。此人
後時。還能厭惡。而起縁生之善。因中説果。故
言闡提有也。善人有者。謂縁因性也。二人倶
有者。謂正因性也。二人倶無者。謂果性也
善男子如恒河中水陸倶行者即是龜也 
案。僧亮曰。河譬涅槃經。七種衆生者。經説七
種佛性。有無義異也。一是現有。六是現無。三
世有者。一是現在。而六是過去。未來亦名中
道也。僧宗曰。第七段明因果不離也。河中
有七種衆生。涅槃經中。有七種凡聖。所以知
不雜者。言乃至龜方稱到岸。爾前六種。猶在
河中。在河則不名至岸。因中豈有果耶。寶亮
曰。第三翻。就七人。以明有無也。常沒謂闡提
也。暫出還沒。謂具縛凡夫。暫生世善。還入生
死也。出已住。謂信等五根立也。遍觀四方。謂
須陀洹果也。觀已行者。謂斯陀含也。行已復
住。謂那含也。水陸倶行。謂得羅漢。以上乃至
大涅槃。總爲第七人也
善男子如是微妙大涅槃河即外道書非是
佛經 案。僧亮曰。前邪念邪語。謗涅槃罪
漸重。爲斷善之因也
是人爾時遠離善友故名常沒如恒河中大
魚 案。僧亮曰。廣顯謗法者之過也
善男子我雖復説一闡提等修施戒善是名
常沒 案。僧亮曰。上説三道。此説五道也。僧
宗曰。未階煖法已還。悉有退義。爲第二人也。
如善星修得四禪。起不善入三惡也。寶亮
曰。聞經生信。故名爲出。而五事不具足。故於
中起三毒。還墮第二人數也。若自知此五事
不具。憑善友進行。信根立者。屬第三住位也。
智秀曰。五徳不圓。終斷佛性也
善男子有四善事獲得惡果如上二人亦復
如是 案。僧亮曰。施戒是出生死之法名出。
經譬飯也。爲有故沒生死名沒。經譬毒也。謂
之雜毒之飯。又生信爲出。終斷善根爲沒。是
以後出善星。即第二人也。第一人煩惱厚重。
必入劇苦。故曰身重處深。第二人雖復起謗。
而將來必以善自資。故曰身重處淺也。寶亮
曰。此下次第。釋上五事所不具足之意也
善男子或復有人樂著三有是故名爲
具足 案。僧亮曰。二種涅槃。一謂五分法身。
出生無故。名爲涅槃。二謂結盡無爲也。闡
提無故。故言不必一切皆有也。不信有得道
人者。謂聖自然不不學也。無因果者。無善果

是人成就不具足信是故名爲戒不具足 
案。僧宗曰。從戒戒者。道共戒也。不具無作
者。無漏戒。能息於作。名無作也
是人不具信戒二事是故名爲聞不具足 
案。僧亮曰。因列多聞。炎明餘義也
是人不具如是三事是故名爲施不具足 
案。僧亮曰。財施淺事。猶非所能。況法施乎
是人不具如上四事是故名爲智不具足 
案。僧亮曰。涅槃是有無之總號。如來是身智
有名也。解脱是滅結之無有無一也
是人不具如是五事見明故出身重故沒 
案。僧亮曰。増善爲第三。増惡爲第二。於同行
中。自以爲勝者。同己所見。爲人中勝也。寶亮
曰。釋五事既竟。先明第二人之過。後彰第
三人之徳。一増善法者。釋第三人。一増惡法
者。釋第二人也。第二人不能求近善友。故改
造惡入生死。成暫出還沒。此人若深自知見
行不具足。則求進。成第三住人也
第二之人深自知見終不復沒是名爲住 
案。僧亮曰。第三人也。僧宗曰。求近善友。得
爲煖法。成第三人。永不復退也
我佛法中其誰是耶如是等衆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舍利弗等。得煖法位。正定聚也。
僧宗曰。舍利弗曾經第三人來。從本受名。以
證不退義也
是故我於經中説偈獲得解脱安隱住 案。
僧亮曰。引誡偈。歎能住也
善男子知不具足凡有五事如是觀已次
得煖法 案。僧亮曰。次得煖法者。斷外凡夫。
入正定聚。初住位住。僧宗曰。貪欲多觀不淨
者。此明第三人觀行。漸進入煖法也。寶亮曰。
更擧五法者。復有所爲也。謂第二人。若値好
善友應病與藥者。成第三人。若不爾。則還成
第二人也。人有利鈍。利者觀假名空。即仍取
法空要達兩廂理竟。方乃出觀。至於煖法。結
成住人。鈍者不能如此。假名空便出。信根亦
立。成第三住人。故結有兩時。非煖法獨成住
人。初善根不成也。煖法是法空之初。第二善
根之始。去無漏火猶遠。故以煖爲況也。智秀
曰次第復觀十二因縁者。四諦入小乘道。乃
是三乘分流。入此中相。復觀十二因縁者。別
是一方隨縁入道耳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説言煖法因善友生
 案。僧亮曰。明煖法唯慧。非是五陰。以色決
之也。僧宗曰。迦葉何容不解煖名。蓋同物故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問一切衆生皆有煖法
 案。僧亮曰。如此煖法。一切皆有。今所言
者。不如是也
善男子如是煖法是色界法一切衆生不必
悉有 案。僧亮曰。煖通三界。有七十三人但
言色界明非一切有也。六行者。無常苦因集
生縁也僧宗曰。不言欲界一向不得煖觀。少
故言不耳。遮其一切有難。作此答也。寶亮曰。
要得上地定方能作煖法也。何以然。定位在
上地故也。非欲界不能。獨色界能。下自出七
十三人。通三界盡能作煖觀也。又一解。以果
來繋。因欲界直修攝身。口得人天樂果。名身
行報。色界心靜。不馳蕩外縁。名心行報。故知
是上果法也。言欲界有定者。是根本禪定方
便。但携利根人。能即用此攝入無漏也。色界
雖有禪定。能作煖法。要是内弟子非外道也。
若具十六行。方成煖法。外道唯能作十六行
中之二。及苦下初門之四。云何成煖法觀耶」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自性是煖非他故煖
 案。僧亮曰。慧性自了。非他了也。寶亮曰。
更作兩問。定其位也。第一問云何受煖名。爲
二問爲自性是煖。爲他煖耶。佛今且答後問。
明自性是煖
迦葉菩薩言世尊如來先説爲十六行行即
是智 案。僧亮曰。因於信心者。信爲煖因。明
無因無果也。即是智慧者。破我見。必由智慧。
非信等也。十六行者。法不出有爲無爲。有爲
有四行。無爲有四行。有無必當有因。因在有
爲有漏集也。有爲無漏道也。此二各有四行
十六也。寶亮曰。迦葉擧馬師滿宿。無有信心。
當知信是煖法。佛言乃是煖因。非正是煖也」
善男子如汝所問何因縁故烟者即是修道
斷結 案。僧亮曰。八道火相者。無漏能燒煩惱
名火。煖法爲因故名相也。寶亮曰。答第二問。
明是八聖道之相。故名煖。如攅火先有煖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能爲無漏道
相 案。僧亮曰。報得色界五陰者。上言色界
法。即明報也。寶亮曰。煖法既有爲有漏。由能
作因。報得色界。云何得爲無漏道相耶
佛言善男子如是如是而能與彼正道作相
 案。僧亮曰。厭故觀行者。十六是觀。觀昧未
免於愛。愛故受生也。寶亮曰。策故觀行者。正
一心中。此兩用故。知善義資出。以相故招生。
乃至一豪之善。皆不感生死
得煖法人七十三種作五逆罪犯四重禁 
案。僧亮曰。上説煖法。此説行人。若未伏欲界
煩惱。而三界煩惱。具名具縛凡夫。謂一種人
也。若斷一品名不具。至九品爲九。通前欲界
具十。上除悲七地。各有九人。不復能斷善根。
僧宗曰。大意言此七十三人。悉能作煖觀也。
欲界有十初禪。至不用處。凡七地。七九六十
三。通欲界十。爲七十三也。欲界結九品。若是
具縛凡夫。非不麁伏。非是伏九品次第者。別
爲一人。若依數經家義。要先得初禪心。方伏
欲界結。要得上地心。伏下地結。依論主則不
得爾。如使煖法人。得初禪心。伏欲界結。若是
利根人。不假須上地心。正用自他心。自從
四意。止漸入煖法。入見諦成聖果。若鈍根人。
要須修上地勝定。快方能伏下地也。寶亮
曰。佛初出世。要先度一切外道。然外道伏結
法用。亦不知有見諦思惟之別。但知厭下求
上。作九品伏法所以爾者。見諦結本。以我見
與斷常爲源。外道既不伏此結。然與思惟類
同者。何爲不伏。但自伏見諦結不成就。是以
佛今但就伏三界九品思惟惑。作七十三人。
不就見諦也。然始伏取定。事乃相准。要煖觀
成後。皆智慧之用。欲界十人者。取曾伏思惟。
或爲九品作九人。其初一人。都未經伏結。何
故爾。此人先雖不作心伏惑。亦遭賢値聖。便
從教行。行作苦無常觀。得假名法空。成煖法
觀。所以爲一人。若曾作心用九品伏惑者。後
入道亦如初。一人法不異也。如是從欲果訖。
至無所有處一地有九。就欲界未曾伏結者。
爲一是則七地有九。便是七九六十三。就欲
界十人。合爲七十三人也。欲界何故有十。而
上界唯九。然向上界生。無有不伏下地惑。而
得上生去者。生上界人既無有。如欲界不曾
伏惑者。故但有九人也。智秀曰。不於想非非
想制人者。依小乘經。明凡夫仰無所假。不能
伏煩惱故也
是人二種一遇善友遇善友者遍觀四方 
案。僧亮曰。釋煖法之能。暫出還沒者。若遇惡
友。住内凡夫。沒在人天。不速成果也。僧宗
曰。從此分解。取第四人也。第三人必不退。而
言二種者。此言未得煖。在四念處時。遇善友
則進修入道。若遇惡友。尚不得煖。況聖果耶。
寶亮曰。不異前釋。遇善友成住人。遇惡友。則
還沒也
觀四方者即是頂法四方者即是四諦 案。
僧亮曰。第四人從頂以上。住行遲速。不爲
惡友所縛。從四念處。至世第一法。有五品善
根。下中上。上中。上上也。四念爲下。煖法爲
中。頂法爲上。忍法上中。第一法上上也。念前
諸法不定。不入五品。在二品上名頂也。四方
譬四諦。觀行轉遠言遍。釋頂義也。性是五陰
者。具身見等諸業名凡夫。重則名外。輕者名
内。煖法斷重之始。慧心弱故。未能令身口諸
數。皆背重惡。頂心已強。使身口諸業。不起重
惡身。口善業。皆是頂法。故言性是五陰也。亦
縁四諦者。明智慧是行主行行説之也。次得
忍法者。重見將終次立忍。智心未周泰名忍
也。次得世第一法者。經有内外凡夫。若未斷
内名世。斷内外盡名第一也。此五人得世間
無漏。亦聖亦凡也。苦法忍者。出世無漏。斷内
凡夫。但説忍智。以見滅爲見諦道。不見滅不
見苦等。言色等有性。有性則常。常則是樂。樂
則不苦。見色無性。因縁假合。起唯苦起。滅唯
苦滅。始見苦忍。見苦無生。是爲見苦。初稱苦
忍。明其見滅。但説苦名。餘可知也。夫斷結有
三種。一從理不從厭。謂菩薩也。二從厭不從
理謂外道也。三從厭從理。謂聲聞也。菩薩從
理。名無生法忍。聲聞乘厭通苦爲名。*辨大小
道異也。忍性是慧者。縁空是慧。縁有是想也。
縁於一諦訖。見斷煩惱者。一諦謂滅也。見斷
者。四諦所斷也。一智斷四。故言乃至也。如勝
鬘云。以一智斷四住煩惱。亦得四斷智功徳。
又云。無世間上上智。以四智漸至上上智。出
世無漏也。僧宗曰。頂法人。雖縁四諦。而集空
心少。見有意多也。陰者言有。亦名聚積。明此
觀心。存有情多。故言性是也。乃至忍法小勝。
亦性是五陰也。世第一法名性是五根者。得
理轉深。移陰作根名也。言第一法。心能爲無
漏作根。苦忍縁於一諦。若論前煖法。第一法
爾時。能習縁一諦。既有心多無心少。沒無名
但與有名也。從頂以上。見斷煩惱。至須陀洹
果。爲第四人也。寶亮曰。正以此第三住人。遇
善友得信首五根立。資斯之解。入見諦道。斷
示相惑盡。成須陀洹人也。縁一諦者。得四諦
平等。正觀現前。無復四異。唯空慧相隨。若在
五方便時。猶有想受等異。縁四諦之別。今者
苦忍初心。會無相故。得縁滅諦名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二者非因見因三者
疑網 案。僧亮曰。一諦者。斷結一時見諦。
可以爲證也。僧宗曰。欲聞會二經也。此中有
四問。下次第答也。寶亮曰。此第一問。請會教

世尊何因縁故名須陀洹遍觀四方 案。僧
亮曰。第二問何故名遍觀四方也
復何因縁名須陀洹 案。寶亮曰。第三問得
名之意也
復何因縁説須陀洹喩以錯魚 案。寶亮曰。
第四問所以喩取譬於魚
佛言善男子須陀洹人是故如來方便説三
 案。僧亮曰。常所起者。身見疑也。難識者。
難可斷也。煩惱因者。身見也。對治怨賊者。戒
定慧也。方便説三者。釋所以但説重也。僧宗
曰。身見諸惑之本&T057006;於慧品。戒取違於正道。
&T057006;於戒品。疑則遍&T057006;。觸事不成。此三所以重
分別。則無量也。寶亮曰。以三重者除故。四十
里水。亦自枯矣
如汝所問何因縁故壞大怨者謂四顛倒 
案。僧亮曰。答第二問也。内外者。愛結是内。
瞋慢是外也。寶亮曰。須陀洹人。觀於四諦。得
四種功徳。二據所得。二據所除也
如汝所問何因縁故以逆流故名須陀洹 
案。寶亮曰。非對番名。但義中訓釋耳。謂斷見
諦一廂結盡。不復遂生死流。故受此名
迦葉菩薩言世尊若從是義不得名爲須陀
洹耶 案。僧亮曰。若從此義。斯陀含以上。皆
逆流也。名不應異。寶亮曰。三果皆備上二義。
何猶初果耶
善男子從須陀洹須陀洹果至阿羅漢果 
案。僧亮曰。先斷得名是舊。後斷更名爲客也。
是人亦名須陀洹者。是第二果人。初果無二
名也。解脱者。解身也。僧宗曰。凡夫名是舊。
須陀洹名是客。又云。聖中作客舊須陀洹名
舊。三果名客。故以先得名須陀洹也。流二種
者。伏結涅槃永斷道也。亦名菩薩者。向以佛
名須陀洹以上同化也。今以下同上也。一者
利根。二者鈍根者。炎解義也。寶亮曰。一切衆
生。名有新舊。但未得聖者。有凡夫時名得。已
後更立新字異名。更互乃至佛也
善男子如汝所問何因縁故是故堅持其心
不動 案。僧宗曰。喩以錯魚。凡四事下。自合
譬也。寶亮曰。錯魚有四事。喩初果有四徳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何故不名爲須陀洹
 案。僧亮曰。上云先得。今問爲先得道。爲先
得果。爲定之也。寶亮曰。問有兩關。一問苦
忍。二問超越人也
善男子以初果故名須陀洹 案。僧亮曰。定
所言初者。在果不在道也。僧宗曰。一答則兩
難。皆塞也。何者苦忍先得而非果。所以名向
超越那含果。而非初。所以不名須陀洹也。寶
亮曰。先答也
如汝所問外道之人具足八智及十六行 
案。僧亮曰。那含非初得也。爾時八智具十六
行者明超者是初得。僧宗曰。若依數經。須陀
洹證六智爲果。未得盡無生。未得根本禪心。
不得他心智等。非證果之心。是則無八智。亦
言少分盡無生也。今一解云。見智比智觀見。
在四諦爲四。過去未來。四諦爲比。是則合諦
分世。爲八智十六行。若合世分諦。言此人具
得。此故證須陀洹也。寶亮曰。明無此超法。彼
家所以作此義者。用等智斷結。故凡夫時。
以斷思惟煩惱。後斷見諦結盡。直超證那含。
今明等智本是伏結。非永斷道。及見理生解。
要先斷見諦。次斷思惟。此人直經果心。而過
不出觀非是超也。爾時具八智者。那含不復
觀四諦比現八智作因。唯用一滅諦智。爲因
得果。豈得以第三果。名須陀洹耶
迦葉言世尊得阿那含何故不得名須陀洹
 案。僧亮曰。將第三果。亦得此法。還復並
也。寶亮曰。明此那含人。亦得八智。同作十六
行觀
善男子有漏十六行有二種以是因縁喩以
錯魚 案。僧亮曰。共者。内外凡夫。共捨凡得
聖故名。初果阿那含。以逕二果非初捨。所以
共也。煖法已前外凡夫。亦得行十六行。内外
共也。不共文隱。煖法以上。及四果皆不共。何
者後攝以爲果知共。不但有漏也。向果煖法
已上皆向也。是世間無漏。通稱無漏。八智亦
爾。説超者道比智成果。捨七不捨八。此言捨
八。非但十六世俗。不斷結。無超越明矣。佛有
超語。迦葉問者何也。能伏三空結者。利根於
下。以有厭也。逕初二果不住。至第三乃住。佛
爲住處。説超惑者。謂不經初果失旨也。迦葉
問正以縁一諦者滅諦也。無窮生死。爲四倒
所迷。煖法以來。須別縁四諦。助成初果。重倒
已滅。不須四也。僧宗曰。分解各有處也。須陀
洹見諦道中行。阿那含思惟道中行也。有漏
十六行二種者。凡五方便。都名有漏。若四意
止。則外凡夫共。所以爾者。言四意止。人猶可
有退。還外凡夫。理與外未得分隔。是以名共。
若入煖法。法根立轉。得法空照理。永不復退。
分絶凡夫。故名不共也。無漏十六行。二種初
入見諦。未得須陀洹果。爾時名若第十六心
證果。名爲得果。八智亦有二種。若是第十五
心已還。爾時見智比智。悉名爲向。若第十六
心證果已。爾時作見比智。觀四諦。名得果觀。
須陀洹捨共。得不共者。不言捨前四意止。中
前久已捨。今言捨者。還是見諦中十五心。同
是向中共行十六也。今捨無漏共。得果不共
也。若當證果時。乃不作十六行。但使在果心。
自不復與向共。乃至捨向八智。得得果八智。
那含不如是者。言須陀洹分解見諦。向中行
初成。須陀洹那含。已經二果。分解思惟也。果
異向異。豈得同耶。須陀洹縁四諦。那含縁一
諦者。還就與脱受名耳。猶如世第一法。亦皆
縁平爾時見有情多。識空意少。若入無相行。
是則空心勝。是以從不如地第一法。約有受
名。無相行乃未能都妄有心。但空縁明勝。約
無受名。今須陀洹。亦縁一諦平等。正以不及
那含。還名言縁四諦。實不縁四也。寶亮曰。此
答意。始終次第。*辨行階級。然後釋所以不
得之意也。有漏二種者。謂四念前十六行。此
與外凡夫共。從四念以上十六于時不復共
也。無漏二種者。向果者。苦法忍已上。至十五
是果者。得須陀洹時。乃無十六之別。但證本
所行。故言具十六也。八智亦二者義如上也。
然無相行中。亦無八。但目因時名也。捨共十
六者。四念前也。得不共者。内凡夫也。捨向果
八智者。苦忍以上十五心也。得得果八智者。
果時明了也。那含不如是者。正釋二人因異
也。得須陀洹果後唯觀一滅諦。不復以十六
行八智爲因。云何名那含爲初果耶
遍觀已行者即是斯陀含人遍觀方已爲食
故行 案。僧亮曰。第五人。進修思惟。故名行
也。僧宗曰。既經初果。觀於四諦。今復行向渉
思惟。斷麁貪麁瞋思惟六品也。寶亮曰。第五
斯陀含人。爲斷三毒故。進修渉道。義如錯魚
爲食故行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七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八
  釋第六行已復住廣辨阿那含
釋第七到彼岸廣辨羅漢乃至諸佛
辨二人謗佛法僧一以不信故謗二以謬
解故謗
釋七種果謂方便果報恩果等
釋佛性非有如虚空非無如菟角義
廣釋佛性如虚空義
廣釋佛不與世諍世間説有佛亦説有義
廣釋三漏義
廣釋十二因縁辨觸増長生三種受
迦葉品之第六
行已復住喩阿那含得食已住七無色界般
涅槃 案。僧亮曰。欲結下三品。盡名行已住。
上二界名住。二者貪著色無色者。非是現滅。
皆是上行人。通在住位。此應有行名。蓋文脱
耳。若不爾者。後行般涅槃。竟無所釋也。五種
者。行有遲疾。分爲五種。七種者。分五爲六。
不足爲八。以七中有同名者也。僧宗曰。既斷
欲界思惟盡。生於上地。受勝果報。貪著禪味。
故所以住也。阿那含。凡二種者。且開二種。下
文別曲明。見在得那含。以根利故。進修即得
羅漢。二者。既得免苦。貪著樂報。住禪受生
也。那含有五種者。此下廣釋那含也。寶亮曰。
隨宜説法教門不同。或二五六七。並當一時
所感。今初開二門者。第一。現般人。第二。從中
陰以上。悉通名上流。此亦收那含位盡也。次
五門者。從中陰以上。受初禪正生者。分四人。
既受初禪正生竟。後改報去。二禪亦通。來
作上流人説。雖有五名。收亦盡也。次六門者。
五如上。以前二門中。初人爲六也。七門者。亦
如上。取生色界樂定者也。雖有此四門不同。
當一門收之。亦無遺矣
行般涅槃復有二種一者具精進定二者不
具 案。僧亮曰。若前文不脱落。此文則無所
釋也。前四太疾。後二太遲。從第二至第四。獨
當行名。即昔説上行流人。今説上流異耳。一
者精進訖。二者不具。通釋七人所以遲疾不
同。入出隨意。名自在。不具前二人是也。寶亮
曰。次釋上四章門也。先釋初二門中。第二上
行人。若受二身。是利根人。若從二禪去。訖四
禪中生者。是鈍根人也。又有二種。一精進無
自在定者。此人於定道不利。雖能精進。還入
定取無漏。不即得故。無自在定也。二懈怠有
自在定者。此人於定道通利。欲入即得。而不
精進也。復有二種。一者具二。二者不具者。
亦是利鈍也
善男子欲色衆生有二種業是故名爲中般
涅槃 案。僧亮曰。受生業者。煩惱行也。作業
者。身口合行受生業也。四種心訖。故名爲中。
此自心爲中也。學無學者。無漏心也。非學非
無學者。有漏善。及無記捨壽。不用無漏也。僧
宗曰。言受身者。願生身也。此那含。既根利。
已久厭欲界中生。及其捨欲界身之中陰時。
仍此中滅。不願受色地生也。作業者。修四無
量諸善功徳也。有四種心者。言中陰。那含人
涅槃時。於此四中。二是涅槃心也。非學非無
學者。成果時。在無生心。此無生心。既非復那
含而言那含。在中陰有此心者。仍那含名。若
初入中陰。是那含及其將入涅槃之時。已得
羅漢。此無生心。非是盡無生二智。是以不得
名無學也。二者學心者。言未得羅漢之時。進
求故。爲學心者。三無學心者。謂羅漢。盡無
生二智。名無學心也。四非學非無學心。謂成
羅漢報無記心也。取二種非學非無學。入涅
槃也。中間二心。則非也。前非學非無學者。此
觀空心。不爲斷結成果。但遊觀空。爲欲入涅
槃也。取後非學非無學。若依四分毘曇中解
羅漢。任運得入涅槃。是以中陰入時唯用二
心。中間二心不用也。寶亮曰。次解五門中之
初人。一作業者。即是色界正報業。二受生業
者。是色界潤生業。色界但受中陰報。而得涅
槃也。捨欲界身。未至色界者。就人爲語。如似
四行而未至。然理撿不爾。亦不測初禪中
中陰幾時。若取況人中三七日論利根人亦
生中陰。即得道者。如始離欲界。若極鈍根人。
盡三七日得者。如捨欲至色界邊也。一非學
非無學者。世俗善心。二學者。正觀眞解心。三
無學者。亦是正觀。而非活結心。四非學非
無學者。無記心。今用也俗善心。及無記心。
得入涅槃。餘二心中。不得死滅也
受身涅槃復有二種是故名爲受身涅槃
案。僧亮曰。受身義。在初生也。與昔生般涅槃
同。今云。盡壽與生。義不同也。是人受身。然
後斷者。辨異於中涅槃也。僧宗曰。二種者。
言受身具二種業也。智秀曰。以盡壽之言濫。
故設問也。寶亮曰。受身涅槃者。次解第二
人。此人受初禪正生。斷三界結盡。即成羅漢。
名受身涅槃也
善男子行般涅槃者常修行道是名無行般
涅槃 案。僧亮曰。行已無行。受身中利鈍差
別。寶亮曰。行般涅槃者。次解第三人。但受初
禪正生者。根有三品利鈍之殊。此人最鈍。窮
生中行道。然後得果。名行般涅槃也。道慧記
曰。或更二身者。更出第三行涅槃中不同人
也。如論家但云初禪中有三人。此言或二身
四身。非上行。是則不但初禪也
上流般涅槃者若有人得至第四禪亦復如
是 案。僧亮曰。伏結生第四禪。以煩惱流退。
通流則進。上下迴流名上流。異常説也。僧宗
曰。言得四禪後時。起初禪愛心。退生初禪。若
依數論。則無生退。亦可言此身唯在初禪。
懸得四禪心後。時還起初禪愛心。故言退。
實非是生退也。從此道流。則還斷結。至四禪
也。寶亮曰。解第五人。從解初禪正生。受二
禪報以上。通名上流人也。若有人得第四禪
已。退生初禪者。但此語。非是明。那含人斷下
地。三禪中惑已盡。云何退生。此是煩惱流人。
凡夫之位。既解那含人。何故牽此。正爲遣物
疑。若從下向上。亦名上流。從上流。然是事法
爾。其況若爲如似風從東來名東風。水從西
來名東流。是則據風爲言。從所來處爲名。水
而爲語。就所向處爲談。此之二人事亦同。斯
恐尋者乖謬故。所以牽凡夫來簡正。以道流
者。名那含人。不取煩惱流者。爲上流人也
是四禪中復有二種樂論議者處五淨居 
案。僧亮曰。一入無色界者。即是上流。分爲無
色界故。是流中差別也。二樂智者。釋所以分
四禪定慧等。無色定。多慧少修。等樂慧不樂
定。一内二外者。内己身。外他身。中陰定慧。
雖弱其道勇健。煩惱麁。過患易見。獨得涅槃
也。寶亮曰。次解第四門中第七人但自初。二
門中第一現滅人。不解。次六門中第六人。亦
不釋。何以然。正言此人神根最利。能一身之
中。頓辯四果。其旨無曲。意易而不陳。如其不
爾。亦莫測其由也。夫衆生所樂不同。若樂論
議者。則生五淨居。若樂寂靜者。必生無色界

復有二種一者修薫禪則能呵責無色界定
 案。僧亮曰。如是二人。一修薫禪。二則不
修。修者。則迴四禪中業。別異處受生。二不修
者。則無斯業如數。經家作薫禪法云。從無漏
心出。薫有漏善。使明理。若如斯。便聖人更起
業。經云。何言聖人。畢故不造新。當知。今所
論者。乃本是昔四禪中業。直是聖人運無漏
力。自在能轉彼本業。若別處生。更無別因。問
何故爾。四禪中凡聖同所。毎多諠雜。不能生
深智慧故。所以迴此業。別餘處生。若生彼。則
與凡報隔。便靜照在心。智慧日明。是以。經稱
樂論議者生五淨居也。既解六人竟。物還於
向釋中涅槃者。生兩疑故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欲界有中涅槃色界
則無 案。寶亮曰。迦葉爲問。第一問言。中涅
槃。又神根若利何不現在入涅槃耶。第二問
云。何故欲界有中涅槃。色界獨無也
佛言善男子是人現在是故不得現在涅槃
 案。寶亮曰。佛不次第答。先答初問言。此人
神情雖利。於現在入道縁不具故。所以須在
中陰中。不得現在滅也
善男子如汝所問何因縁故慳貪瞋恚是故
名住 案。僧亮曰。次答。後問。言欲界受生
是苦地。猶須外依資。報身得立。然即用此爲
迫惱縁。故到來觀欲界。爲發悟之由。所以欲
界有中陰。上界是禪地。不待外資。又無大苦。
故無有中涅槃也
善男子到彼岸者喩阿羅漢是故喩以水陸
倶行 案。寶亮曰。解第七人。從羅漢以上。至
於諸佛。通名爲一人故。借喩於神龜能水陸
倶行。但水陸兩事。如文所合。世間河中。雖有
七種之別。同不離於水。涅槃中亦爾。乃有七
人之異。亦通不離佛性之水。但佛性之義。隨
事而收。或縁因。或境界。如是衆多。若因。若
果。盡是佛性
善男子如恒河中七種衆生是名如來
意語 案。僧亮曰。釋皆是佛方便*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若有因云何沙門云何沙
門果 案。僧亮曰。明果是常。成彼岸義也。僧
宗曰。更問。涅槃無因體。不應是果也。寶亮
曰。更與兩問。一謂若涅槃無因。云何名果。
二問。涅槃亦稱沙門。云何爲沙門。名沙門果

善男子一切世間有七種果即無量世所修
善法 案。僧亮曰。擧此七種。意欲取最後遠
離果也
善男子如世間法或説生因唯有了因無有
生因 案。僧亮曰。有爲法。生因有二種。一以
業生名生因。二以近。爲生因也。了因亦二種。
一以果不生名了。二以遠爲了。有爲法起。因
有所生名生因。而生因有近有遠。遠則名了
也。出世亦如是者。出世無爲。無爲無起因。無
所生。名了因。有近遠。近則名生因。生因者。
煩惱不生即涅槃。身口意淨。皆斷煩惱。三脱
是近。名生因。亦爲涅槃而作了因者。三十七
品。亦有近遠遠名了因。了了見於涅槃。説無
有生因。答上問也。見涅槃是果。無生因故。得
稱常。寶亮曰。明涅槃是了因之果。非生因所
生三脱門等。於煩惱作不生。爲強故設生。生
不因也
善男子如汝所問云何沙門是名沙門沙門
果 案。僧亮曰。先説道果體下自釋名義也。
欲答第二問。言沙門那者。即八正道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何因縁故是故得名爲沙
門那 案。僧亮曰。有爲羸劣名之。六道差
別名道。八道從所斷得名也。寶亮曰。此言乏
道。唯生死是。乏道能不息一切煩惱果報。具
八聖道。徳行盈滿。業累消盡。名沙門果也
善男子阿羅漢人修是道者名阿羅漢得到
彼岸 案。僧亮曰。釋彼岸法。上五分是總。此
廣解脱智見身度彼岸之義也。寶亮曰。擧四
智結也。明具此四徳滿。即名到彼岸*也
如阿羅漢辟支佛以得果故名爲具足 案。
僧亮曰。得無上道。乃名具足。唯佛一也。通稱
菩薩者。以道同也。方於二乘。亦是彼岸也
善男子是七衆生不修身度生死河到於彼
岸 案。僧亮曰。上已廣明其義。此更略顯
若有説言一闡提人若言不得是名虚妄 
案。僧亮曰。謂現得不得。未來得不得。早計名
著。證性爲虚妄也
善男子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或有七人各
一 案。僧亮曰。一人具七者。言三世一人。各
一者。壞現在也。寶亮曰。假名一人。當來必
具足也。僧宗曰。始終爲論。佛亦曾爲闡提。故
一人具七也。當位而談。則一人各一也
善男子若有人心口異相當知是人謗佛
法僧 案。僧亮曰。已説七性有無相。定異見
異説。則謗佛也。異相心見。與七相異口説亦
爾。下自有釋也。八聖道分。訖非凡夫得者。得
則現不得。未來不得。未來不得明謗。僧宗曰。
若語其體。果時自果。不善時自不善。言因果
不離也。若有闡提已得菩提。或都不得悉名
謗佛法僧也。寶亮曰。此下。是還生善中第五
文。擧得失結句。先廣明失過也。下一兩句。雙
明。雖擧失事故。冥消息其文。不可即文而
用也
若有説言衆生佛性隨意語故名三藐三佛
陀 案。僧亮曰。空於衆生是有。常不可見。佛
性亦有。修道則見。非無如菟角者。菟角現無。
不可方便得。佛性亦無。可方便得。虚空常故
者。常不可見。菟角無故者。無不可生也。亦有
亦無者。有是將有。無是現無也。有故破菟角
者。將有可有。不同菟角。無故破虚空者。現在
雖不見。終必可見。不同空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如佛所説云何名爲如虚
空耶 案。僧亮曰。大段之第六。辨常門也。所
以辨常者。能分別佛性。還生善根善得常果。
明常唯有二種。一無常。虚空是也。二有常。佛
性是也。無常。不可學得。有常。修道則見。欲
令人識常果。修常因。不以梵天等爲常經初
以來。以空譬性。上云有不如虚空。今問昔説
譬之意也。僧宗曰。問意若佛性非三世攝。而
名爲有者。虚空亦非三世所攝。亦應是有。此
並問也。寶亮曰。物情於因果性理既決。便欲
修因。若不識果。則無以進行故。擧體非三世
所攝故。所以有識者未來同得也。上師子吼。
雖明果體。是常。竟未正論此體有無之異。今
科簡虚空雖常。而性是無。涅槃妙有。其性
湛然。乃同非三世。而有有無之異也
善男子虚空之性非過去我説佛性猶如虚
空 案。僧亮曰。空有四義。可以譬性。一無三
世。二非物。三無内外。四無罣礙也。僧宗曰。
佛意。非此三法故。説名爲有也。煩惱對涅槃。
闡提對如來。無情對佛性。此三對故。爲有虚
空無對。豈得爲有。寶亮曰。今就此一段説中。
有四番明義。第一。辨佛果體常。異虚空之常。
兩常雖同。其旨甚別。第二。物還致疑。若兩常
同非三世所攝。何不倶名爲有。而一有一無。
佛釋言。其常乃同。要一有對治。可名爲有。而
虚空直是物。無無所對治。故是無也。第三。遣
外道横計虚空是有義。第四。引證。明三世智
人。皆如是説也。今初門中。略出數事。明其異
相。然文中。佛説其旨。理自彰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無情之物是名佛性
 案。僧亮曰。外道。説空是有法。故須明也。
來身心之總號。性是悟解之別名。涅槃滅
苦之都稱。三義異而常一。別稱爲非涅槃名
爲涅槃者。世諦有法。有無是非相對。虚空。世
諦説無。一切煩惱有爲之法者。煩惱是因。有
爲是果。因果是苦滅爲樂。一闡提至辟支佛
者。六度是如道。乘如道來。故名如來。此等
不乘如道。菩薩乘而未至。故蠲之也。無情之
物者。無情。無悟解之性。非性也
善男子一切世間無非虚空離四陰已無有
虚空 案。僧亮曰。世間住空。無有非空之處
對空。故無對無非四大對於四大者。色性非
空。住在空中。無非空對空者。心依大起。亦無
非大對大。何得名四大爲有耶。佛不答者。以
其非決。以置答爲答。何者。六識。所依各異。
五識依大。意識不依。無色不住空。故非決也。
涅槃是有訖。安隱彼岸者。此皆本不得今得。
空無此義也。離於如是。説訖三世攝等。如
來佛性三法等離。三法是有爲。虚空若同者。
同在三法之外也。世人説。訖不得不三世攝
者。佛説二法聚色無色。至可見不可見。色。是
四大。非色。是心數也。僧宗曰。無非四大對。此
問麁故。置答也。如此人。説空非色是心數
者。此下廣明耶解。並不得受相也。寶亮曰。
第二問之始。正釋異意。擧於虚空。以決涅槃。
今兩同爲有。佛今答言。雖同是常。要佛果有
對治。而不無。明如來佛性涅槃三法。同有所
治。故是有也。故下去二釋此三義。爲非涅槃
者。是生死法。正對治。此生死虚僞果盡。故名
涅槃。爲非如來者。闡提二乘之流。執相心重。
不能稱如理而解。如來。能斷此不如之解。得
於如解故。所以名如來也。爲非佛性者。衆生
所以不見佛性。良由有煩惱業報。假依果而
資身。佛既斷業報盡。無復所須。則窮鑒佛性
之理。明闇障之義傾今對治此業報盡。故名
佛性也。一切世間。無非虚空對於虚空。世間
無有一物而非虚空。復爲虚空所治者那得。
難云。虚空是有耶解意。雖然於物情未去。
故迦葉復因此後更設一並。若虚空無所對
治。不得爲有。今四大起時。亦無所對治。何故
獨名四大爲有。虚空爲無。決辭既爾。佛今將
解。故無非言。虚空亦同涅槃是有者。其義不
然。何以故。明涅槃是有。可見可證。能作種種
應色。備有八我萬用。皎然可得。是有現
處。虚空無斯之用。云何爲有耶。既非其如此。
然後答難。從若離於如是法外更有法者下。
已對向決。若使離如是法。外別有一法。而是
者。必三世所攝。虚空若同是有。應三世
攝。是無常法。答理既申。佛還引事。更到難迦
葉言。如世人説虚空。名爲無色無對。若虚空
非色而是有者。應即心數法。若是心數。不得
不是三世所攝。同四陰*也
復次善男子諸外道言若三世攝云何言常
 案。僧亮曰。外道説虚空是色。有對可見。佛
説非色無對不可見也。寶亮曰。第三文。破外
道所執。正義明虚空是無。而外家計有。是故
須破。汝若言虚空是光明。復計之爲住處者。
即是色法。若是色法。便有方所。即三世所
攝。是無常住法也。夫虚空不離三法者。佛
更作相來破。夫萬法有無。不離此三。汝計虚
空。在何法中。空者。直取無物處名空也。實
者。如色法柱木等。是也。空實者。是有無之際
也。若言虚空住空法中。便應無常。何以故。此
虚空不遍實處。與空實即是分數。若是分數。
復不免無常。餘實與空實。二法更相踐。破意
如前同有不遍之過也
善男子若復説言夫虚空者虚空若爾應是
無常 案。僧亮曰。實處無故。則不遍。應是無
常。二處無者。實處無空。空處無實也
善男子世間人説一切法中虚空無閡與有
並合 案。僧亮曰。各有處所。名一切有。所執
處有二。則倶無常者隨物。寶亮曰。既作此
三句破竟。後還結言虚空是無也。又如世人
説一切無絓閡處名虚空者。佛更假設作難。
若無絓閡名虚空。此虚空。一切盡具足。遍有
爲有處。無處爲當分有。若具足有。餘處則無。
一切處不可得遍。汝。虚空是有。云何能遍。若
不遍便是可數。彼此之法。是無常也。又若有
人説。虚空無礙。與有並合。亦無此理也
又復説言虚空在物如器中菓是故當知無有
虚空 案。僧亮曰。鳥動樹靜名異。兩羊相觸
者。二倶動。名共也。二雙指合在一處者。指先
有空。空先有指。有二空二有。合在一處也。若
有空業合物空則無常者。物住空動。動則無
常。物則不遍者。物不遍故動。不遍故無常。下
説空不遍之過也。虚空若常物亦應常者。若
物動無空。空則不遍。不遍而常。物亦應常。若
空與物同。亦常無常者。無有是處者。若言空
常。先有物起。後合。先有是遍。後合不遍。遍
者是常。不遍無常。無有是處也。先無有合。訖
是無常法者。若已合共合則合有先後。後合
本無。先合亦爾。皆無常也。先無器時。訖云
何。言遍者。器則本無今有。未有器時。應有住
處。處異空異。不應言常言遍也。僧宗曰。若使
虚空離空有住者。上難其合。今難其離也。若
空與有合。是則空同於有。則離空而住也。有
物亦應離空住者。並難也。謂有物合。則應離
有唯空也。寶亮曰。又言。虚空在物。如器中
菓。二倶不然。故先假作三法。來破其並合之
執。下別破虚空在器之計。若與有並合。則有
三種合法。一異業合。如飛鳥集樹者。樹本不
動。來向樹故。言異業也。二業共合。如兩羊相
觸者。二物倶動。故言二業也。三已合共合者。
如二雙指合在一處。本時兩合。今復來共
合。故言已合共合也。先作此三句竟。下次第
難破。若言異業共合。異則有二。一是動者。鳥
也。不動者。樹也。若爾。萬有本不動如樹。汝
虚空如鳥動來。共物合。是無常也。若言物與
空合。物復不遍。若當不遍。是分數法
善男子若有説言指住之處虚空無故非三
世攝 案。僧亮曰。佛説有依空住者。而惑者
言。有空佉爲有所依。即因縁住。因果同相。
因無常故。果亦無常也。寶亮曰。既破諸外道
所計竟。後還結言虚空是無物。故名常。非是
有法。佛性常。而是有故。非三世攝也
善男子我終不與世間世智者説無我亦
説無 案。僧亮曰。第七辨因門也。所以辨因
者。上云唯三法是常。餘悉無常。與世間異。異
則生諍。今辨因異故果異。從理説異。與世智
同説。不與世諍也。僧宗曰。此下。第四段明修
道也。寶亮曰。佛言世間智者。即是菩薩者。此
下去大段中第七文。釋兩因異。將明此理。故
先承上宗。作難。世間智人。説五陰是無常。佛
獨説我是常。既説不相隨。便成世間諍。佛云
何言遠離顛倒。不與世諍耶。佛今答言。凡夫
以三漏爲因故。感苦無常。佛。用眞無生解爲
縁。除於漏因。無復無常故。即體是常。其因各
異。豈同世間。如此則稱理而談。乖諍何生。今
就此文中。凡廣略三番。釋生死用三漏爲因
故無常。佛不用此爲因。故常也。第一正明凡
夫不識三漏爲過。第二辨其起漏之源。第三
明漏所感果唯苦無樂。然此三番。聖人識過。
達其漏源。觀其發解。故能除滅三漏。成八正
道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菩薩摩訶薩如優曇鉢羅
華 案。僧亮曰。若從理説不諍。見理必由於
行故問之也。寶亮曰。佛略列十法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智者説無我亦説無
 案。僧亮曰。請定有無之義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是故説是常恒無變
 案。僧亮曰。將明因果執異爲難。若事同而
説異。應是沾汚也。已離三種以下。若從理説。
則不諍。説與見異。何得不諍耶。凡夫之色以
下。明因果事不同。説不到故。不汚不諍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云何爲色知病所在然後
授藥 案。僧亮曰。問從答離。見過則離。不見
則從也。問略而答廣
善男子如人將盲至棘林中雖受果報果報
輕微 案。僧亮曰。明離惡有漸。知罪過已。從
人天果報説過。得二世之利。果報輕微者。苦
由癡起。見過則癡輕故也。寶亮曰。如人將盲
至棘林者。盲喩凡夫。與棘林譬三漏。還此
三漏。將衆生受苦果報也。捨之而還者。如果
起因謝也。設復得出身體壞盡者。設復後時
厭苦修道。必具經受八苦*也
善男子有四種人一作業時餓鬼畜生人天
果報 案。僧亮曰。作業時重。受報時輕者。作
時不見過。受報時見。如是四種
是故我於契經中説不爲世法之所沾汚 
案。僧亮曰。遠離煩惱觀行有五。一者觀體。二
者觀因。三者觀果。四者觀輕重。五勤修道。此
是常第二下三文中自現*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即是貪因瞋因癡
因 案。僧亮曰。廣上觀心行於縁不得法。皆
是無明。録其重者。分爲欲有。欲界。命資外
存欲情重。名爲欲漏。上界癡輕。直名爲有。
内惡覺觀。訖生於欲漏者。漏。是貪等煩惱。内
外縁生。覺觀是想。縁是外想。是故一切
是名欲漏。縁非欲也。能生欲者欲。從欲生者
欲漏也。我及我所者。不能分別陰界。皆是無
明。欲知其是總*也。貪因癡因者。三煩惱。録
其重者。無明通輕重得爲癡因也。寶亮曰。第
二番。先釋三漏名義。後辯其相因起漏之源。
凡夫。所爲不能忘懷。唯自是爲失。故成漏因。
聖人以道自處。心無所存。故成道縁也。或時
因中説果者。夫無漏解。本非果報。從所發處
爲名。故説無漏爲果。迦葉向問有無漏果。復
言。智者斷諸果報。今諸聖人。云何得有。佛答
云。眞實無有無漏果報。得知無漏。是散滅生
死法。非復集諦。而解者稱此。無漏但不繋三
界。由感變易果者。恐非聖意。而今大乘了義。
佛自斷云。眞實無有無漏果報。豈更感生死
果。成於集諦。而勝鬘經。稱無漏業爲因。無明
住地爲縁者。別自有意。不關用無漏爲集諦
也。五陰。是業煩惱家果。寄他無常苦報。上依
善知識理縁中。發得此無漏解。故云是果。
撿理而談。實非果也。或從心身到梵天邊者。
亦是因中説果。心者。是定因。此定能得梵天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四大遠因煩惱亦爾
 案。僧亮曰。互爲因果者。非女取女。名無明
也。分別好惡。名不善也。取好惡已。更増女
相。如是九品。互爲因果也。子是近因訖煩惱
亦爾者。雖互相生。而女相是遠。好惡相是近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從無明生陰入界等
 案。僧亮曰。是内無明。訖其内。外因者。是
煩惱。内外因能生無明。名無明。如説色等名
欲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智者當觀生煩惱因
 案。僧亮曰。廣第二造作何行。訖受誰房
舍者。是時惡友共住是處。事與行同外爲異。
受深心供養房舍也。轉下作中者。與上事増
長爲異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而能生長種種煩惱
 案。僧亮曰。欲明煩惱。亦以過去煩惱爲因
也。如一器中者。無始以來。起無量煩惱。種子
中雖暫伏。遇愛則生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智者云何如是煩惱受諸
惡果 案。僧亮曰。廣第三。三種。苦苦壞苦行
苦。無常亦爾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有無漏果能滅一切煩惱
果報 案。僧亮曰。聖人諸陰。是煩惱果。若斷
果。不應有聖也。因中説果者。凡言斷報因。名
報耳。是名因中説果。無漏非報因。不在
斷中。我從心身者。定是心。梵天是定報。定能
得身。名定爲身。無有無漏果報者。無苦樂報。
更不生漏者。不生漏即是涅槃。無法可斷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是名身中有妙藥王
 案。僧亮曰。略第四。廣第五修道。有惑名衆
生。無惑非衆生。是煩惱因果。從惑生惑。無道
可修。明八道。亦以煩惱爲因發。一因二果。訖
果惡故子惡。因過明果現。與未來爲子。三
世皆惡。先喩雪山。説身中有妙藥王者。考事
則異先譬。不應有能修如是清淨梵行者。涅
槃八道。能至涅槃。名梵也。寶亮曰。下第三番
明三漏。今迦葉發初難云。若以煩惱因果。倶
是惡法。云何言衆生身中有妙藥王。但譬法
不同。上説妙藥王。譬正因佛性。今此中云。妙
藥王者。謂無漏解也。佛今答言。如世間從子
得果。此果。有還與子作因者。有不能者。如今
穀子。從過去穀生。名其爲果。然此子。又能生
未來穀。還成因義。枝葉等物。雖從因生。不復
更能爲後因。明煩惱亦爾。從過去惑因。得今
五陰。於今果上。更起未來因。果報連續。此便
有即因即果義。既借譬如上。下即出事。一有
煩惱果。是煩惱因者。是因即果即子義。二是
果非因者。謂無漏解。既寄此果報中。修得此
解。更不生後。唯果非報。故名爲清淨梵行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是則名爲清淨梵行
 案。僧亮曰。有義未彰。重問。煩惱果非煩惱
因者。煩惱起有因縁。似過去煩惱爲因。現
相爲縁。因縁皆到。若以無相爲縁。則因到縁
到。是果非因。名爲梵行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八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九
  辨三種業謂身口意
辨四種報謂黒報白報雜報不黒不白報
廣辨煩惱業更相生義
論世第一法有漏無漏義
廣辨三十七品作九種名説謂主勝導等
廣辨十想 廣辨七想
迦葉品之第七
善男子衆生觀受知是一切斷和合故則不
生受 案。僧亮曰。釋愛是因。以我爲樂。則生
愛著也。十二因縁。所作善惡者。以生死爲樂。
不能離故。名受時也。何因縁生者。次觀受因。
因復有因。從微至著。明可斷也。不因自在天
生者雅因要得其正也。皆從縁合而生者。縁
合則非自非他。生無定主也。即是愛者。樂受
生愛。愛生樂受。互爲因果也。是和合中者。從
合故非有。合生故非無。斷合則不生也。寶亮
曰。此下去觀六種法。謂受想觸欲業苦。唯觸
一法。無別觀寄諸門也。所以先觀受者。一切
惑起。莫不由受。故先觀受過。就觀受中。觀先
受因。次觀受果報輕重。三觀受之滅處也。内
外漏因心外境上生。漏盡因三受起也。如是
受何因縁生者。次觀受因。如是因縁。復從何
生者。爲次第種種觀因。終非是無因而生。不
從想生者。別是外道所計無想天想非想陰
之想也。若有此因生。應當先斷此受因也。因
縁即是受者。從過去滅心受作因生也。非有
受者。因縁中無有性受。非無受者。不離因縁
有也
善男子智者觀因已是則名爲清淨梵行 
案。僧亮曰。若不觀果苦。則不厭受。斷受因
故。次觀果也。受因縁得解脱者。樂生則繋。樂
滅則脱也。斷我我所者。知無宰主也。有少滅
處者。三慧斷結。以聞思斷麁。名小畢竟。修慧
斷微。名畢竟解脱也。知從八正。即便修集者。
八道無漏。是修慧也。増長身心者。八道向滅。
而増長違道也。何因縁故。能増長耶。觸因縁
者。謂聞思觀遠因。修慧觀近因。下觀果也。非
明無明者。有漏善及無記也。雜食愛者。能令
生死不斷也。寶亮曰。觀因既竟。次觀果者。得
三惡苦報。此三惡果。雖都是四心家報。要不
離於受也。何等受。能作愛因。何等愛。能作受
因。此明更互相生義。愛亦能作受因。受亦能
作愛因也。觀因果輕重既竟。故次第三觀受
滅處。若得信首五根。二空成就。名作少滅。至
正觀無漏。名爲大滅也。是道觀受有三相者。
即三受相。然此三受。能増長行陰中身心煩
惱也。何因縁故。能増長者。從三觸因縁故生。
第一無明觸者。煩惱觸也。第二明觸者。能生
無漏八正道也。第三非明無明觸者。世俗善
心也。如是受亦名爲因。亦名爲果者。從觸生
名果。能生受故。亦名因也。觀受作三門既竟。
今次復觀愛果報者。因愛而生。所以須觀也。
智者觀愛。復有二種雜食。愛者四食也。無食
愛者。斷四食得無漏也。若欲斷愛。先斷受因。
近因是受。遠因是觸。因果盡斷。所以得八正
道。即名清淨梵行
復次善男子智者當觀想受滅故名爲解脱
 案。僧亮曰。二事何因縁生者。愛受是生死
之本。更觀近因也。知因想生者。想取假名。而
倒有輕重。重爲愛因。輕爲受因也。見色不生
貪者。釋受因。著好生貪好相。是假眼識見色。
未得假想。取假想受得好惡。輕爲受因。及觀
受時。亦不生貪者。釋愛因。受從倒生。受初得
好時。未生倒想。取常樂已。乃至貪愛。重爲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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