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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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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三
  廣擧十二種醫譬明經力
釋船師譬 釋蛇脱皮譬釋先陀一
名四實義 明改定經文失義旨
事 釋賣乳加水譬
菩薩品第二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唯除必死一闡提輩
 案。僧亮曰。答問云何處煩惱。煩惱不能染。
如醫療衆病。不爲病所汚也。自下爲經作譬
也。八術者。一治身。二治眼。三治瘡。四治小
兒。五治耶。六治毒。七治胎。八占星宿。知所
屬可治不可治也。一方有二千偈。阿薩闍病。
不可治者。喩二重罪。於昔契經。不治之病。明
涅槃難治能治也。唯不能治必死病者。不可
加治。非難治也。法瑤曰。餘契經譬良醫。經有
八種藥。謂苦空無常無我。不淨慈心因縁觀
佛。滅八種病。四倒三毒及等分也。此下有十
譬。悉明經有勝力。能拔重罪。八藥者。謂八正
道也。過八藥者。此經理圓。功徳力勝。故言過
也。寶亮曰。答第十七問也。此第一譬。昔法華
以前經教也。至後凡十二譬。至文自述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唯除生盲一闡提輩
 案。法瑤曰。前言滅八倒。此言生八解。開二
乘常住慧眼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若丸若散一切諸藥
 案。法瑤曰。八藥譬除八倒病也。僧宗曰。吐
下者。明罪報相也。塗身者。身意止觀也。灌
鼻者。謂數息也。薫身者。即薫禪也。洗者不淨
觀也。丸者總觀也。散者別觀也
而貧愚人不欲服之 案。僧亮白。重罪既重
障發心。故不肯服也。法瑤曰。前明二乘人。滅
八倒生八解。此明凡夫及犯重者不信
良醫愍念即將是人以藥力故所患得除 
 案。僧亮曰。地獄是其歸處。譬舍宅也。畏苦發
心。譬強服也。應障不障。譬患除也。夫不信
者。以不顧無常。不懼罪對。誹謗以之而生。臨
終之時。謗罪對現。懼而改悔。於是息謗生信
也。無常罪對。是思善之堂。爲舍宅也。生必歸
死爲還也。苦相切迫。然後始信。爲強與服
女人産者兒衣不出悉令發心除一闡提 
 案。僧亮曰。犯重之人。有微善根。能生發心。
譬女也。未發心時。罪所纒裹。譬兒衣也。地獄
之報未除。譬衣不出也。法瑤曰。明今之信。皆
由昔善。昔善爲母。今信爲子也。解不即現。猶
兒衣也。煩惱未斷。爲不出也。聞經則無惑不
除。猶子衣即出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能與作菩提因
 案。僧亮曰。昔經所明。是二重罪人。聞經不
生道果。云何今日。能令作因。更申向旨也
佛言善男子是諸衆生以是因縁我命得全
 案。僧亮曰。二重罪人。聞經得悟。因果轉
明。歎此經恩也。法瑤曰。知今之解。藉昔微
善。譬處胎也。由經力故生信。除不信之病。與
母藥也。以母善不朽。所以子解得生。譬我命
得全也
奇哉我母受大苦惱作菩提因除一闡提 
 案。僧亮曰。爲罪所纒。譬受苦時也。罪既已
久。譬十月。善根不斷。譬懷抱也。今得發心。
譬生後也。脩行無漏。譬推乾也。除斷結惑。譬
濕也。制身口惡。譬除便利也。受持常樂。
譬乳餔也。僧宗曰。行者爲母也。方等爲藥。常
解喩子。令人受持。譬與母藥也。由經故有慧。
譬命全也。脩十地行。譬十月也。除愛慢故。譬
推乾去濕也。得果之日。酬於本期。譬報恩也。
力者三十二相。乃至十力也。四部第子。如
侍衞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唯除大龍一闡提輩
 案。僧亮曰。醫譬佛也。子譬菩薩也。無上
況術。譬佛性常也。若龍若蝮。譬二重罪也。
藥譬名味句身也。革履譬書之於紙墨也。觸
諸虫者。譬讀誦也。毒爲之消。譬發心也。法瑤
曰。良醫譬經文。子譬常住二字也。欲明但聞
二字。已是滅惡。況具聞經耶。滅四重五逆。
故譬塗革*履。觸諸毒虫。毒即消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有人除不横死一闡提輩
 案。僧亮曰。毒藥譬佛性。以始聞故。譬新
也。大衆譬有爲行也。聲者譬讀誦也。死者譬
煩惱滅也。法瑤曰。常理如藥。文字如鼓。以藥
毒故。聞鼓則死。其理深故。聽之者罪滅
復次善男子譬如闇夜於諸善法無所營作
 案。僧亮曰。餘經所説。理不同故。譬闇也。
日譬此經也。重擧兩者。聞此經。如天之澤萬
物滋長也。僧宗曰。如法華中八十聲聞者誤
也。彼經云八千聲聞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其餘皆菩薩摩訶薩
 案。僧亮曰。醫譬此經也。非人譬犯重也。妙
藥譬常住二字也。使者譬受持此二字者也。
速與彼人。譬爲説此二字也。自往譬具足得
聞也。法瑤曰。凡四部之中。未聞常住者。及外
道犯重五逆非法之徒。爲他人子也。經爲良
醫。理爲妙藥。文存傳理。爲遣使送藥也。理貴
流通。流通要由文字。爲勅語使言卿持此藥
送與彼人也。聞經之理。衆魔惡友。不能爲患。
猶人有藥力。鬼神遠去也。僧宗曰。犯四重五
逆者。一往聞經。爲見使也。思惟於理。爲吾威
徳也。以此二事。其罪得滅也。寶亮曰。此第八
譬。明經力彼及外道也。醫譬佛也。使譬菩薩。
藥譬此經也。爲彼解説。如送與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聾人所以者何無因縁故
 案。寶亮曰。第九偏爲闡提作譬也。聞經不
能生信。如聾之不聞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終不能治一闡提輩
 案。僧亮曰。犯重戒人。不斷善根。方之闡
提。微爲勝故。譬王也。必入地獄。譬必死病也。
報在未來。於今不現。譬腹内也。律能治罪。譬
下藥也。勸令看律。而不肯信。譬不肯服也。經
力發夢。使地獄受苦。獄是下道。譬糞門生皰
也。亦受畜生之報。譬虫血雜出也。法瑤曰。卿
不見我腹内事者。不信斷善根。受地獄報也。
應服下藥者。闡提初入地獄。便有三念。爲自
知也。經説勝理。如醫白王也。良醫術力者。譬
常理也。隱處譬地獄也。寶亮曰。第十譬。諸佛
善説五時經教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必死之人一闡提輩
 案。僧亮曰。此語勢及之。非義宗也。謂其罪
既重。法不能救耳。僧宗曰。上來八譬。悉以
呪經也。此兩譬佛菩薩也。寶亮曰。第十一
譬。由以除八倒爲喩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最尊最勝衆經中王
 案。僧亮曰。如來教法。先淺後深。唯涅槃究
竟。無惑不除也。寶亮曰。第十二譬。與法華
之前經作喩也。除三毒并等分。及四倒故。
故言八術。復能博達過八種者。譬涅槃經教。
有十二術也。此兩譬所以就人爲喩者。遣物
疑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大船化度衆生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次答船師問也。生死苦海。人皆
求度。而經能勸人脩學。佛度生死。更無餘道。
乘大涅槃。以救苦人也。下二風譬。初譬速度。
後譬自慶。皆勸美也。寶亮曰。自前四問。明因
中利益。此明果中利益也。有三意。此第一先
明諸佛得度已還濟衆生也。智秀曰。答第十
八問。此下三問。皆明經力能爲外物作縁。船
有二種。一者爲衆生作境界。正以信教。故便
能生善也。二者妙佛住果地。還度生死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有人墮於地獄畜生餓鬼
 案。寶亮曰。第二意。度生死所以速者。經之
力也。法瑤曰。衆生雖有五戒十善。欲度大海。
若住此善。則不離生死。聞此經則超越也。僧
宗曰。諸行爲船。涅槃爲風。脩行萬行。必須圓
解常教
復次善男子譬如有人大涅槃經生清淨信
 案。寶亮曰。第三意自慶也。法瑤曰。衆生爲
苦所切。思善反惡之時。惑經脩行。日進無
退也。僧宗曰。厲物情也。生死輪轉。所以不
息。正由不値涅槃之風。豈不深發増上之心

復次善男子如蛇脱皮亦名常住無有變易
 案。僧亮曰。上説涅槃。能度生死。非餘契
經。以此釋之也。佛之眞身是實。涅槃説實。見
實則生死盡也。應身非實。契經以之爲實。不
見實故。生死不盡也。法瑤曰。蛇脱皮者。止明
雙樹一迹耳。雖現捨生死。而迹無生滅。法身
常一也。僧宗曰。答第十九問。向云乘涅槃船。
濟度衆生實無生滅。物以王宮之生。雙樹之
滅爲疑。故以此譬拂滯也
復次善男子如菴羅樹如來常住無有變易
 案。僧亮曰。次答問云何觀三寶。猶如天意
樹也。上勸脩經。今説脩經之法。有二意。先
解如來身密。猶如無意樹也。次解口密。如
先陀婆也。法瑤曰。天樹隨意感變。人樹逐時
而遷。遷變雖異。而樹實常存。擧人樹。則天樹
可知也。故近取此樹。遠況三寶也。此譬與船
師蛇脱皮。通明一身始終之示現也。僧宗曰。
答第二十問。向擧蛇譬。一往但明非實滅也。
今寄樹譬有三時之變。廣明初生乃至涅槃
一應之跡也。此下有五重明義。第一擧樹譬。
雖有三時之變。實則不滅。第二明口密。能以
非常之言。密詮常旨。第三因明三寶興衰之
相。以人不行故。義言滅也。第四勸立丈夫之
志。既理由人弘。故抑抗其辭也。第五更出末
法三寶衰滅時節之處所也。寶亮曰。開此答
中。有三意。第一明三寶有衰盛之相。第二明
法滅之相貌也。第三教行者作業也。從此
下。先明佛寶現有滅也
善男子如來密語甚深難解凡夫品類所能
信也 案。僧亮曰。次顯口密也。如彼智臣善
解密語。可以類求脩經之法也。以先陀婆譬
四非常。一名四實。脩心常法者。知有常因。
能得常果也。僧宗曰。第二明口密也。彼以一
名。表四種之實。此一偏教。亦表常我四實理
也。有智之人。因四非常。悟於常樂。事同應
身。雖有三時。而識法身是常存也
復次善男子如波羅奢樹以是衆生薄福徳
故 案。僧亮曰。更以三樹。譬涅槃衰滅之
時。不解密語。常雨不降。不得常果也。水陸枯
悴。譬無人天善也。藥無勢力。譬餘契經也。僧
宗曰。此第三炎明三寶衰滅之相。言末代不
能流傳也
復次善男子如來正法隨順不逆爲衆生説
 案。僧亮曰。上言滅後者。此明法欲盡時。不
解密語。受學經者。抄略前後。分作多部。唯諸
菩薩。解密語者。不違經旨也
復次善男子如牧牛女復加二分詣市賣之
 案。僧亮曰。譬行經之人。廣上懶墮求利之
事也。僧宗曰。加二不已。乃至於八。無復乳
味。諸惡比丘。爲利養故。安置浮辭。使理味難
解也
時有一人爲子納婦乳之爲味諸味中最
 案。僧亮曰。一人者。譬密語菩薩。將使弟子爲
化。紹嗣不絶。譬之納婦也。化必須法。譬求乳
也。求法爲物。譬待客也。有法之處。譬之市
也。得財乃説。譬索價也。讀誦受持。譬用作糜
也。僧宗曰。復改換文辭。故是筌常比之。餘
教不可譬
善男子我涅槃後正法未滅能滅正法色香
美味 案。僧亮曰。合第一加水也
是諸惡人雖復讀誦莊嚴文飾無義之語 
 案。僧亮曰。合第二加
抄前著後抄後著前諸惡比丘是魔伴侶 
 案。僧亮曰。合第三加
受畜一切不淨之物如牧牛女多加水乳 
 案。僧亮曰。合第四加也。曇纖曰。止取抄前
著後。爲一加。抄後著前。爲二加。前著中後。
爲三加。中後著前。爲四加
諸惡比丘亦復如是以是義故名大涅槃 
 案。智秀曰。通擧上譬略合也
復次善男子若善男子如蜂採味汝亦如是
 案。僧宗曰。第四勸立丈夫志也
復次善男子如蚊子澤無上正法將滅不久
 案。僧宗曰。第五更出末法三寶衰滅時節
之處所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三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四
 大衆問品
第十七
 
  釋本有今無偈
釋世若無佛非無二乘得二涅槃義
釋栴陀羅得受記義
出佛自受純陀供以化佛受大衆供事
佛説十三偈謂假 使烏鴟同一樹義
菩薩品之第三
爾時文殊師利白佛言重爲分別令得除斷
 案。僧亮曰。次答三乘若無性。云何而得説
也。上再説因果經體已同。屡勸脩行。而未明
脩法。將説五行。而是脩本。更以十問。釋疑勸
信。所以然者。經之因果。理致幽遠。純陀先
知。時衆猶故有疑。文殊知疑。而不能決。更以
事問也。疑謂。從縁得法。皆是無性。三乘成
果。皆從縁得。若佛是常。二乘亦常。二乘無
常。佛亦無常。故云無差別也。若二乘是常者。
云何樂實未生。而名爲受樂耶。僧宗曰。從此
訖最勝無上道。悉爲廣歎也。經之爲益。不出
因果。前七問中。四問因益。三問果益。一周明
義。因果兩益。竟於前文。此下文殊。騰純陀
疑。以爲廣歎。以得解者。由此經也。寶亮曰。
純陀所疑。與迦葉所問。意同而辭異也
佛言善男子云何疑心聲聞縁覺無有差別
 案。法瑤曰。上明三寶。有時而盛。有時而
衰。似非常住。致生疑惑。是以純陀。示同有
疑。文殊申述。扣發大聖也。將顯三乘佛性。同
歸一致。是以三寶。可得而不滅。如其不爾。是
則三乘無性。豈同湛然也。僧宗曰。疑謂。本無
今有。無常法。如來既是本無今有。就事而求。
應是無常。而開宗言常。是故疑也。又迦葉上
問三乘無性。便是應無。如其有性。則應見用。
二大士之言。辭異有同。佛下引偈。以答兩

爾時世尊即説偈言亦有差別亦無差別 
案。僧亮曰。本有今無者。本有煩惱。而無涅槃
也。本無今有者。本無般若。而有煩惱也。若謂
佛三世。皆有煩惱者。無有是處也。是故縁雖
同。而所以爲異也。有煩惱故無常。無煩惱故
有常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利益安樂一切衆生
 案。僧亮曰。迦葉爲請法之主。以上義隱。須
明問以廣之也
佛言善男子諦聽諦聽業報因縁令乳色一
 案。僧亮曰。長者譬先佛也。牛譬行人。色異
譬三乘也。一人譬今佛也。三乘成佛。報先佛
之恩。如祠祀也。得大涅槃一器也。色白譬我
樂淨也。尋便驚怪。至皆同一色。將釋所由。假
爲驚辭。怪因異而果一也。是人思惟者。謂八
萬行因果不應異也
善男子聲聞縁覺菩薩亦爾所以者何同盡
漏故 案。僧亮曰。合前而乳色一
而諸衆生言佛菩薩解悟乳相由業因縁 
 案。僧亮曰。合先怪而後悟
復次善男子譬如金礦以斷無量億煩惱故
 案。法瑤曰。前譬明縁因佛性同耳。此明正
因果佛性也。明三乘同有此性。脩道斷結。陶
冶成佛。此理非是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如是説者多有過咎
 案。僧亮曰。將問差別。先難無差。謂因亦是
有。果亦是有。有義不異。有何差別。衆生有
性。似如己有。致此難也
若諸衆生皆有佛性如來涅槃而不般涅槃
 案。僧亮曰。謂若是先有。得便應同。不應有
異也
善男子諸佛世尊所得涅槃大般涅槃名爲
善有 案。僧亮曰。唯佛乃得。故非先有也。若
非先有。則二難倶釋也。名爲有者。有爲不善
也。三事無爲。名爲善有也
世若無佛非無二乘出現於世開示三乘 
 案。僧亮曰。唯佛具善有耳。非佛得者。非善有
也。乃有一佛者。善有難成。曠劫乃就也。開示
三乘者。三非實有。非先究竟也。法瑤曰。此明
二乘不得涅槃義也。涅槃若極。菩薩近之。無
佛之世。尚無得者。況二乘耶。而云二乘得者。
是不實也。僧宗曰。根有大小。悉有廣狹。世無
大心衆生。爲説常果。令作佛者。非無權説二
乘得二滅也。以其志小。權説引接。得知虚果
未極。何容責使同佛涅槃耶。又釋若世間。都
無作佛理者。非無二乘得二涅槃。理既不爾。
故知二乘權設小果。何得同佛耶。無量劫乃
有佛出者。釋上句也。謂圓解難固。常倒易生。
無善感佛。不得恒現。善機希有。所以時一出
世。背化失機。動經劫數。云何説大耶。致教唯
以三乘級引。故知。小果權施。而非實也
善男子如汝所言菩薩二乘是故名爲大般
涅槃 案。僧亮曰。上已總答。更引昔説。別答
前難。昔説伊字之譬。及解脱是色。而聲聞非
色。已説三事善有之義也
迦葉言如佛説者我今始知亦有差別亦無
差別 案。僧亮曰。稱佛二。説而領解也
迦葉言云何性差別雜諸煩惱亦如是 案。
僧亮曰。上已説佛及二乘有異。未説人人各
異。故重問也。聲聞如乳者。因有遠近。聲聞菩
薩。於佛亦爾也
迦葉復言狗尸那城目楗連等速成佛道 
 案。僧亮曰。上説聲聞凡夫因有近遠。而歡喜
旃陀羅。在千佛數中。而不説聲聞。是則因近
而更遠。何耶
佛言善男子或有聲聞以發速願故與速記
 案。僧亮曰。行有内外。偏行者遲。遍行者
速。而聲聞偏行外行也。所以然者。先有小心。
須偏行以去之。凡夫不爾。是故速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商人護正法者爲授遠記
 案。僧亮曰。此下説凡夫。知聲聞志小。自輕
已行。若與速記。必有深失。下合譬中。説其事
也。商人譬佛。珠譬得記之行也。市賣者。譬授
記之辭也。頗梨珠者。譬生死行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所得眷屬不可阻壞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諸菩薩。而得不壞衆也。
因上聲聞護法莊嚴眷屬。眷屬是佛外果。即
以外果勸進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以是義故名爲肉眼 
 案。僧亮曰。答云何爲生盲。而作眼目導也。次
以内果勸信。若不識常果。不知身是常因。對
因不見。名生盲也。下不知手足等事。名爲無
眼者。常是未能見之者。是障外之事。名無眼
者也
復次善男子如來常爲以是義故名爲父母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示多頭唯願大仙説
也。以説勸信。謂説者是佛。佛有大慈。是衆生
父母之言。不可不信也。所以者何以下。一
音所説。各各得解證慈也
復次善男子如人生子而爲衆生嘆説妙法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説法者。増長如月初。
初説無常。後則説常。似如欺人。不慈衆生。非
父母義。明不正也。故以父母教嬰兒。爲譬也
大衆問品第十七
 案。僧亮曰。事已究竟。佛欲涅槃。大衆請佛。
以爲品名。次答云何復示現究竟於涅槃也。
下訖猗臥五事。是現涅槃義也。前後各一事。
寄不食不病。證佛不滅而應滅。以顯涅槃是
示現也。中間聞三事。示一切事訖也。知佛
常住。明現在化訖也。説有餘無餘。未來教訖
也。爲文殊等受記。菩薩事訖也。五種究竟。故
現滅也。法瑤曰。上増長如月初者。先明淺近
無常之説也。此言其終極常樂教言示現者。
明實不滅。顯常住之義也。僧宗曰。答第二十
六問也。亦名隨喜品。下文大衆。聞佛説常。咸
皆隨喜。又云。純陀成道。我亦隨喜也。偈前長
行。末是答問也。偈中明不滅示現之義乃顯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充滿具足持至佛前
 案。僧宗曰。意在催供也。寶亮曰。古佛道
法。過中不飡。其時既至。不容發言。故放光以
顯意也。智秀曰。此下長行中。有十事。此即
第一。是經家述純陀蒙光。即知其事。起
供也
爾時有大威徳天人前至佛所奉其所施 
案。僧亮曰。光明重催。知供時必至。所以感而
從也。智秀曰。第二事也
爾時天人及諸衆生聽諸比丘受此供養 
案。僧亮曰。佛已不受。不敢復請。故仰悕大
悲。聽諸比丘受也。智秀曰。第三事也
時諸比丘知是時故如西方安樂國土 案。
智秀曰。第四經家述諸比丘。亦知時而起也」
爾時純陀住於佛前最後具足檀波羅蜜 
 案。智秀曰。第五重請佛住
爾時一切菩薩摩訶薩所設供具則爲唐捐
 案。智秀曰。第慶純陀也
爾時世尊欲令一切自受純陀所奉設者 
 案。僧亮曰。化佛不食。表釋迦亦然。以顯不滅
而現滅也。自受純陀所設者。爲應見者。有此
説耳。非定爾也。僧宗曰。法身無像。應化何
殊。自受純陀者。示請主有人。顯彼無宿願之
異耳。智秀曰。第七事也
爾時純陀所持粳糧一切大衆亦復如是 
 案。智秀曰。第八事。叙純陀與大衆願遂。一切
歡喜也
爾時大衆承佛聖旨所食之物亦無差別 
 案。智秀曰。第九事。叙大衆承佛旨。故能有涅
槃之念
是時天人阿脩羅等無上調御盲無眼目 
 案。智秀曰。第十事。向叙懷念。今述發言也
爾時世尊爲欲安慰此則是諸佛最上之誓
願 案。僧宗曰。此中説十三偈。無指的文也。
正應各除前後四偈。取中央偈也。大意。明佛
法身圓極。應而不滅也。前四偈。一往慰喩。後
四偈。令其安心有在。不應愁惱。即是答上示
現究竟涅槃義也。上言示現。明如來久已成
佛。入伊字圓徳涅槃。説此妙義。令大衆開解
即示現。又一義。既妙本不滅。是則應迹。無時
不化。但一應不現。亦言滅也。寶亮曰。唱有十
三偈。誓唯十二。不知所以而然也。或是偈之
零落。不爾者。十三字誤。應爲十二也。智秀
曰。偈中分爲四階。第一有一行半。明久能現
入涅槃。其實長存也。第二次有一行。明得涅
槃。故久無飢渇之苦也。第三次有十四行半。
廣擧諸譬。明今非實滅。示現滅也。即此十四
行中。復有三意。前一行半勸也。中十二行。正
顯偈旨也。最後一行。結勸意也。第四有四行。
擧三寶長存。明涅槃相也。有三意。初兩行勸。
次一行擧三寶。勸求常果也。後一行擧諸佛
誓願。結成所以勸意也
若有比丘比丘尼觀了三寶常者是栴陀羅
 案。曇纖曰。次答問云何勇進者。示人天魔
道也。明若能隨佛發前誓願。是即天道。不解
一體三寶。常樂我淨。是名魔道。栴陀羅者。即
是殺者。魔之異辭也
若有能知三寶常住無有嬈害能留難者 
 案。智秀曰。次答云何知法性。而受於法樂也。
明三寶是眞法性。有能知者。則永受安樂也
爾時人天大衆阿脩羅等鼓天伎樂以供養
佛 案。僧亮曰。以此答云何知法性。受於
法樂也。時會知佛常住。是知法性受安樂也。
謂現在化道已訖。應現滅也
爾時佛告迦葉菩薩言皆知如來是常住法
 案。僧亮曰。欲令人説異見。顯如來密力。皆
是知法性受樂之事也。有兩翻。此第一先問
迦葉也。寶亮曰。就迦葉答中五事。第一見諸
佛甚多。第二見所坐甚小。而能容也。第三見
大衆各隨佛説十三偈。第四見大衆各心念
言。唯我獨得供養釋迦。第五見純陀之供。雖
復尟少。而足大衆也
爾時世尊告純陀言摩訶薩等之所圍繞
 案。寶亮曰。純陀自見一事。并前合爲六事
也。此明現在事畢。從得道已來。所化可利益。
有縁得益者。訖於此矣
佛告純陀汝先所見菩薩所行具足成辦 
 案。寶亮曰。上已廣略兩重明常。復答二十餘
問竟。乃結果云。純陀住十住地。所作成*辦。
當知理教可徴也。何應指説陀羅尼呪。而頓
有六萬四千人。得無生忍者。故知。昔教定是
方便。今教定是眞實。若昔純不數。以方便唱
云。有人得道者。則下愚入道之心不勤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説是大乘大涅槃經
 案。僧亮曰。追答第二十七問。明未來事訖。
爲開邪正兩門。十惡爲魔道。十善爲天道。使
改惡行善。故言未來事訖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四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五
 釋有餘無餘偈義 論施闡提無福義
大衆問品之第二
世尊一切契經説有餘義亦有餘義亦無餘
義 案。僧亮曰。昔説契經。具二種。如法華
中。説一解脱。是無餘也。復倍上數。是有餘
也。其餘皆爾。法瑤曰。謗法犯重五逆罪等。初
無改悔。護法之心。必斷善根。向一闡提。此謂
亦魔道也。若能常懷慚愧。起護正法之心。
以此因縁。戒還如初。謂*亦天道也。從此竟
棄捨破戒。如除稊稗。答此問也。智秀曰。此下
訖第四八戒齋法。正答第十問。云何爲衆
生。廣説於祕密也。而先訖除棄破戒。如除稊
稗。答第十六問云何諸菩薩遠離一切病也。
所以爾者。向辨難施有餘。仍顯離病之法也。
破戒之罪。能壞身心。謂之爲病。經力能滅。故
致此問也
純陀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説餘一切施皆可
讃嘆 案。僧亮曰。闡提者。無信等善根。名爲
闡提。殺之則無從地之罪。施之亦無從地之
福。故除之也
純陀問言云何名爲一闡提者其義云何 
 案。僧亮曰。問已成闡提未成闡提之間也。純
陀意謂。雖未成闡提。此既重惡業人。雖有微
善。要與無善根同。是以重問也
佛告純陀若有比丘亦名趣向一闡提道 
 案。僧亮曰。成其問也。説四種惡人。永無改
悔。趣向闡提也
若復説言無佛法衆施其餘者一切讃歎 
 案。僧亮曰。謂法相無邊。不可一人知盡無佛
法衆。雖有因果。亦向闡提也
爾時純陀復白佛言如是等人名爲破戒 
 案。僧亮曰。三逆謗法。不必有戒。其言破戒。
此義云何。若犯四重。至名爲破戒者。明比丘
害親謗法。其罪則重於在家。今云何但説破
戒也
純陀復問如是破戒我説是人不爲破戒 
 案。僧亮曰。擧二因縁。一生重悔。二勤護法。
具此二善。不障解脱。名不破戒
何以故善男子譬如日出有施是者福不足
言 案。僧亮曰。上雖説受學大乘。未明能救
重罪。是涅槃經也
又善男子犯重罪者施是人者得勝果報 
 案。僧亮曰。法有深淺。作罪之心。有輕有重。
重心作罪。輕心不能滅也。乃廣説其相也
善男子譬如女人懷妊垂産有如是等無量
果報 案。僧亮曰。譬重心護法。法由人弘。弘
法在行。謂戒定智慧。次第相生。今日慧解。藉
戒定爲因。因譬女也。今解譬子。昔日戒定甚
淨。必生勝慧。譬垂産。遇値惡縁。而犯重禁。
譬國亂也。捨淨之穢。譬之他土。以本因力。聞
涅槃經。譬天廟也。信常樂淨。以譬生子。又聞
經説護法功徳。能除犯重。譬聞舊邦安隱豐
樂。勤加護法。譬携持其子也。欲令本戒清淨。
譬還本土也。末法耶惑。執偏教者。不受常説。
譬水暴急不得度也。遂執常解。沒命不捨。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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