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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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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三
  廣擧十二種醫譬明經力
釋船師譬 釋蛇脱皮譬釋先陀一
名四實義 明改定經文失義旨
事 釋賣乳加水譬
菩薩品第二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唯除必死一闡提輩
 案。僧亮曰。答問云何處煩惱。煩惱不能染。
如醫療衆病。不爲病所汚也。自下爲經作譬
也。八術者。一治身。二治眼。三治瘡。四治小
兒。五治耶。六治毒。七治胎。八占星宿。知所
屬可治不可治也。一方有二千偈。阿薩闍病。
不可治者。喩二重罪。於昔契經。不治之病。明
涅槃難治能治也。唯不能治必死病者。不可
加治。非難治也。法瑤曰。餘契經譬良醫。經有
八種藥。謂苦空無常無我。不淨慈心因縁觀
佛。滅八種病。四倒三毒及等分也。此下有十
譬。悉明經有勝力。能拔重罪。八藥者。謂八正
道也。過八藥者。此經理圓。功徳力勝。故言過
也。寶亮曰。答第十七問也。此第一譬。昔法華
以前經教也。至後凡十二譬。至文自述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唯除生盲一闡提輩
 案。法瑤曰。前言滅八倒。此言生八解。開二
乘常住慧眼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若丸若散一切諸藥
 案。法瑤曰。八藥譬除八倒病也。僧宗曰。吐
下者。明罪報相也。塗身者。身意止觀也。灌
鼻者。謂數息也。薫身者。即薫禪也。洗者不淨
觀也。丸者總觀也。散者別觀也
而貧愚人不欲服之 案。僧亮白。重罪既重
障發心。故不肯服也。法瑤曰。前明二乘人。滅
八倒生八解。此明凡夫及犯重者不信
良醫愍念即將是人以藥力故所患得除 
 案。僧亮曰。地獄是其歸處。譬舍宅也。畏苦發
心。譬強服也。應障不障。譬患除也。夫不信
者。以不顧無常。不懼罪對。誹謗以之而生。臨
終之時。謗罪對現。懼而改悔。於是息謗生信
也。無常罪對。是思善之堂。爲舍宅也。生必歸
死爲還也。苦相切迫。然後始信。爲強與服
女人産者兒衣不出悉令發心除一闡提 
 案。僧亮曰。犯重之人。有微善根。能生發心。
譬女也。未發心時。罪所纒裹。譬兒衣也。地獄
之報未除。譬衣不出也。法瑤曰。明今之信。皆
由昔善。昔善爲母。今信爲子也。解不即現。猶
兒衣也。煩惱未斷。爲不出也。聞經則無惑不
除。猶子衣即出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能與作菩提因
 案。僧亮曰。昔經所明。是二重罪人。聞經不
生道果。云何今日。能令作因。更申向旨也
佛言善男子是諸衆生以是因縁我命得全
 案。僧亮曰。二重罪人。聞經得悟。因果轉
明。歎此經恩也。法瑤曰。知今之解。藉昔微
善。譬處胎也。由經力故生信。除不信之病。與
母藥也。以母善不朽。所以子解得生。譬我命
得全也
奇哉我母受大苦惱作菩提因除一闡提 
 案。僧亮曰。爲罪所纒。譬受苦時也。罪既已
久。譬十月。善根不斷。譬懷抱也。今得發心。
譬生後也。脩行無漏。譬推乾也。除斷結惑。譬
濕也。制身口惡。譬除便利也。受持常樂。
譬乳餔也。僧宗曰。行者爲母也。方等爲藥。常
解喩子。令人受持。譬與母藥也。由經故有慧。
譬命全也。脩十地行。譬十月也。除愛慢故。譬
推乾去濕也。得果之日。酬於本期。譬報恩也。
力者三十二相。乃至十力也。四部第子。如
侍衞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唯除大龍一闡提輩
 案。僧亮曰。醫譬佛也。子譬菩薩也。無上
況術。譬佛性常也。若龍若蝮。譬二重罪也。
藥譬名味句身也。革履譬書之於紙墨也。觸
諸虫者。譬讀誦也。毒爲之消。譬發心也。法瑤
曰。良醫譬經文。子譬常住二字也。欲明但聞
二字。已是滅惡。況具聞經耶。滅四重五逆。
故譬塗革*履。觸諸毒虫。毒即消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有人除不横死一闡提輩
 案。僧亮曰。毒藥譬佛性。以始聞故。譬新
也。大衆譬有爲行也。聲者譬讀誦也。死者譬
煩惱滅也。法瑤曰。常理如藥。文字如鼓。以藥
毒故。聞鼓則死。其理深故。聽之者罪滅
復次善男子譬如闇夜於諸善法無所營作
 案。僧亮曰。餘經所説。理不同故。譬闇也。
日譬此經也。重擧兩者。聞此經。如天之澤萬
物滋長也。僧宗曰。如法華中八十聲聞者誤
也。彼經云八千聲聞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其餘皆菩薩摩訶薩
 案。僧亮曰。醫譬此經也。非人譬犯重也。妙
藥譬常住二字也。使者譬受持此二字者也。
速與彼人。譬爲説此二字也。自往譬具足得
聞也。法瑤曰。凡四部之中。未聞常住者。及外
道犯重五逆非法之徒。爲他人子也。經爲良
醫。理爲妙藥。文存傳理。爲遣使送藥也。理貴
流通。流通要由文字。爲勅語使言卿持此藥
送與彼人也。聞經之理。衆魔惡友。不能爲患。
猶人有藥力。鬼神遠去也。僧宗曰。犯四重五
逆者。一往聞經。爲見使也。思惟於理。爲吾威
徳也。以此二事。其罪得滅也。寶亮曰。此第八
譬。明經力彼及外道也。醫譬佛也。使譬菩薩。
藥譬此經也。爲彼解説。如送與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聾人所以者何無因縁故
 案。寶亮曰。第九偏爲闡提作譬也。聞經不
能生信。如聾之不聞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終不能治一闡提輩
 案。僧亮曰。犯重戒人。不斷善根。方之闡
提。微爲勝故。譬王也。必入地獄。譬必死病也。
報在未來。於今不現。譬腹内也。律能治罪。譬
下藥也。勸令看律。而不肯信。譬不肯服也。經
力發夢。使地獄受苦。獄是下道。譬糞門生皰
也。亦受畜生之報。譬虫血雜出也。法瑤曰。卿
不見我腹内事者。不信斷善根。受地獄報也。
應服下藥者。闡提初入地獄。便有三念。爲自
知也。經説勝理。如醫白王也。良醫術力者。譬
常理也。隱處譬地獄也。寶亮曰。第十譬。諸佛
善説五時經教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必死之人一闡提輩
 案。僧亮曰。此語勢及之。非義宗也。謂其罪
既重。法不能救耳。僧宗曰。上來八譬。悉以
呪經也。此兩譬佛菩薩也。寶亮曰。第十一
譬。由以除八倒爲喩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良醫最尊最勝衆經中王
 案。僧亮曰。如來教法。先淺後深。唯涅槃究
竟。無惑不除也。寶亮曰。第十二譬。與法華
之前經作喩也。除三毒并等分。及四倒故。
故言八術。復能博達過八種者。譬涅槃經教。
有十二術也。此兩譬所以就人爲喩者。遣物
疑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大船化度衆生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次答船師問也。生死苦海。人皆
求度。而經能勸人脩學。佛度生死。更無餘道。
乘大涅槃。以救苦人也。下二風譬。初譬速度。
後譬自慶。皆勸美也。寶亮曰。自前四問。明因
中利益。此明果中利益也。有三意。此第一先
明諸佛得度已還濟衆生也。智秀曰。答第十
八問。此下三問。皆明經力能爲外物作縁。船
有二種。一者爲衆生作境界。正以信教。故便
能生善也。二者妙佛住果地。還度生死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有人墮於地獄畜生餓鬼
 案。寶亮曰。第二意。度生死所以速者。經之
力也。法瑤曰。衆生雖有五戒十善。欲度大海。
若住此善。則不離生死。聞此經則超越也。僧
宗曰。諸行爲船。涅槃爲風。脩行萬行。必須圓
解常教
復次善男子譬如有人大涅槃經生清淨信
 案。寶亮曰。第三意自慶也。法瑤曰。衆生爲
苦所切。思善反惡之時。惑經脩行。日進無
退也。僧宗曰。厲物情也。生死輪轉。所以不
息。正由不値涅槃之風。豈不深發増上之心

復次善男子如蛇脱皮亦名常住無有變易
 案。僧亮曰。上説涅槃。能度生死。非餘契
經。以此釋之也。佛之眞身是實。涅槃説實。見
實則生死盡也。應身非實。契經以之爲實。不
見實故。生死不盡也。法瑤曰。蛇脱皮者。止明
雙樹一迹耳。雖現捨生死。而迹無生滅。法身
常一也。僧宗曰。答第十九問。向云乘涅槃船。
濟度衆生實無生滅。物以王宮之生。雙樹之
滅爲疑。故以此譬拂滯也
復次善男子如菴羅樹如來常住無有變易
 案。僧亮曰。次答問云何觀三寶。猶如天意
樹也。上勸脩經。今説脩經之法。有二意。先
解如來身密。猶如無意樹也。次解口密。如
先陀婆也。法瑤曰。天樹隨意感變。人樹逐時
而遷。遷變雖異。而樹實常存。擧人樹。則天樹
可知也。故近取此樹。遠況三寶也。此譬與船
師蛇脱皮。通明一身始終之示現也。僧宗曰。
答第二十問。向擧蛇譬。一往但明非實滅也。
今寄樹譬有三時之變。廣明初生乃至涅槃
一應之跡也。此下有五重明義。第一擧樹譬。
雖有三時之變。實則不滅。第二明口密。能以
非常之言。密詮常旨。第三因明三寶興衰之
相。以人不行故。義言滅也。第四勸立丈夫之
志。既理由人弘。故抑抗其辭也。第五更出末
法三寶衰滅時節之處所也。寶亮曰。開此答
中。有三意。第一明三寶有衰盛之相。第二明
法滅之相貌也。第三教行者作業也。從此
下。先明佛寶現有滅也
善男子如來密語甚深難解凡夫品類所能
信也 案。僧亮曰。次顯口密也。如彼智臣善
解密語。可以類求脩經之法也。以先陀婆譬
四非常。一名四實。脩心常法者。知有常因。
能得常果也。僧宗曰。第二明口密也。彼以一
名。表四種之實。此一偏教。亦表常我四實理
也。有智之人。因四非常。悟於常樂。事同應
身。雖有三時。而識法身是常存也
復次善男子如波羅奢樹以是衆生薄福徳
故 案。僧亮曰。更以三樹。譬涅槃衰滅之
時。不解密語。常雨不降。不得常果也。水陸枯
悴。譬無人天善也。藥無勢力。譬餘契經也。僧
宗曰。此第三炎明三寶衰滅之相。言末代不
能流傳也
復次善男子如來正法隨順不逆爲衆生説
 案。僧亮曰。上言滅後者。此明法欲盡時。不
解密語。受學經者。抄略前後。分作多部。唯諸
菩薩。解密語者。不違經旨也
復次善男子如牧牛女復加二分詣市賣之
 案。僧亮曰。譬行經之人。廣上懶墮求利之
事也。僧宗曰。加二不已。乃至於八。無復乳
味。諸惡比丘。爲利養故。安置浮辭。使理味難
解也
時有一人爲子納婦乳之爲味諸味中最
 案。僧亮曰。一人者。譬密語菩薩。將使弟子爲
化。紹嗣不絶。譬之納婦也。化必須法。譬求乳
也。求法爲物。譬待客也。有法之處。譬之市
也。得財乃説。譬索價也。讀誦受持。譬用作糜
也。僧宗曰。復改換文辭。故是筌常比之。餘
教不可譬
善男子我涅槃後正法未滅能滅正法色香
美味 案。僧亮曰。合第一加水也
是諸惡人雖復讀誦莊嚴文飾無義之語 
 案。僧亮曰。合第二加
抄前著後抄後著前諸惡比丘是魔伴侶 
 案。僧亮曰。合第三加
受畜一切不淨之物如牧牛女多加水乳 
 案。僧亮曰。合第四加也。曇纖曰。止取抄前
著後。爲一加。抄後著前。爲二加。前著中後。
爲三加。中後著前。爲四加
諸惡比丘亦復如是以是義故名大涅槃 
 案。智秀曰。通擧上譬略合也
復次善男子若善男子如蜂採味汝亦如是
 案。僧宗曰。第四勸立丈夫志也
復次善男子如蚊子澤無上正法將滅不久
 案。僧宗曰。第五更出末法三寶衰滅時節
之處所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三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四
 大衆問品
第十七
 
  釋本有今無偈
釋世若無佛非無二乘得二涅槃義
釋栴陀羅得受記義
出佛自受純陀供以化佛受大衆供事
佛説十三偈謂假 使烏鴟同一樹義
菩薩品之第三
爾時文殊師利白佛言重爲分別令得除斷
 案。僧亮曰。次答三乘若無性。云何而得説
也。上再説因果經體已同。屡勸脩行。而未明
脩法。將説五行。而是脩本。更以十問。釋疑勸
信。所以然者。經之因果。理致幽遠。純陀先
知。時衆猶故有疑。文殊知疑。而不能決。更以
事問也。疑謂。從縁得法。皆是無性。三乘成
果。皆從縁得。若佛是常。二乘亦常。二乘無
常。佛亦無常。故云無差別也。若二乘是常者。
云何樂實未生。而名爲受樂耶。僧宗曰。從此
訖最勝無上道。悉爲廣歎也。經之爲益。不出
因果。前七問中。四問因益。三問果益。一周明
義。因果兩益。竟於前文。此下文殊。騰純陀
疑。以爲廣歎。以得解者。由此經也。寶亮曰。
純陀所疑。與迦葉所問。意同而辭異也
佛言善男子云何疑心聲聞縁覺無有差別
 案。法瑤曰。上明三寶。有時而盛。有時而
衰。似非常住。致生疑惑。是以純陀。示同有
疑。文殊申述。扣發大聖也。將顯三乘佛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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