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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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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從顧命阿難。訖經也。又撰曰。此經有八
別。第一序。即序品也。第二開宗。即純陀哀歎
二品也。第三明縁因境及經功徳。從長壽品。
訖四倒品也。第四明正因佛性。從如來性品。
訖現病品也。第五廣縁因行。從五行訖十功
徳也。第六廣正因性。從師子吼。訖迦葉品也。
第七廣明果相。即憍陳如品也。故云因滅無
常色。獲得常住解脱色也。第八付囑。從阿難
何在。竟經也
明駿案。大分此經。可爲三別。第一叙述。即序
品也。第二略説。從純陀。訖大衆問品也。第三
廣説。從現病品。訖經文也。就略説中有三段。
第一開宗勸問。從純陀。訖老少二人譬。第二
問答。從多羅聚落迦葉發問。入大衆問品也。
第三略付囑。從大衆問品中。爾時大衆白佛。
訖品也。就廣説中有三段。第一廣前開宗。即
現病品也。夫食爲生本。病爲滅因。前純陀品。
因食以明現生。此品因病以明示滅。第二
廣前問答之旨。從五行。訖憍陳如品也。此經
所明。常住因果。境之與行。今以五行十功徳。
廣行廣因也。師子吼迦葉。廣境也。憍陳如以
廣常果。故云因滅無常色。獲得解脱常樂之
色也。廣略所明因果境行。粗已周悉。將欲教
洽未來。化傳永劫。若不摧彼異學。挫伏迷元。
千載之下。終爲流通之病。是以第三度諸外
道。以滅邪群。使弘通大士身心無礙。故曰廣
前付囑。從爾時諸外道以下。訖經文也
大般涅樂經集解卷第一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 序品第
一卷上
    釋如是我聞一時 釋拘夷城
    釋力士生地 釋阿利羅跋提河
    釋娑羅雙樹 釋波羅奢華
    釋優鉢羅華 釋拘物頭華
    釋分陀利華 釋曼陀羅華
    釋波利質多樹 釋憍奢耶衣
    釋摩詞跋多衣 釋迦陵伽衣
    釋八功徳水 釋默然不受
    釋五門觀
序品第一
案。舊經云盡命品。僧亮曰。諸經所不論者。其
旨有三。何者。一曰常住。二曰一體三寶。三曰衆
生悉有佛性。然常住是經之正宗。餘二爲常
故説耳。今以壽命表常。略經之大體也。僧宗
曰。序者由致也。將説正宗。若不序述由致。無
以證信也。有二序。一曰現序。亦曰別序。二曰
未來序。亦曰通序。如放光等瑞。爲當時由致。
名爲現序。餘經不同。故名別序。如是我聞五
證。是阿難所請。名未來序。經皆有此。故名通
序也。寶亮曰。此勸問門中有四段。第一當序
名。第二純陀。略開常宗。第三哀歎。擧勝修
廣常。勸問。第四老少二人譬。催問也。智秀
曰。有八事。第一稱如是。第二稱我聞。第三稱
一時。第四記住處。第五列同聞。第六擧時節。
第七述集衆瑞。第八叙表息化之相也。法安
曰。序品有三段。初有六字。明阿難之言不虚
也。次擧住處。示説法根本。後列時衆。明説法
縁起也。就縁起中。有三別。第一從爾時世
尊與大比丘。訖前後圍遶。列常隨佛衆也。第
二二月十五日。訖後諸天衆。此列爲聲光所
召者也第三大身菩薩來集。彼佛所遣。非聲
光所召者也。慧朗曰。此品有兩段。前名通序
後明別序也。就別序中有六別。第一明六道
衆生。遇三相故。生憂悲也。從以佛神力。訖當
復問誰。第二列出家在家四衆。從時有無量。
訖三恒沙也。第三列豪姓眷屬。從四恒沙。訖
七恒沙也。第四亂列天龍鬼神。從八恒沙。訖
河神設供也。第五變林顯涅槃相。仍明四天
乃至梵王眷屬也。第六列無邊身眷屬也。明
駿案。此品大開爲兩分。前通序。後別序。就
通序中。自有五事。一如是。二我聞。三一時。
四住處。五同聞人也。別序中有五事。一從二
月十五日。訖當復問誰。述三種相。總叙見聞
之者憂悲之至也。二從時有無量諸大弟子。
訖河海諸神設供。別叙四衆及諸趣來集。三
述二種相。四列諸天及他方菩薩來集。從四
天王。訖除一闡提。五述二種相。從爾時三千
大千世界。訖品也。前後凡三述異相。合有七
種。初則聲光動地。中則變林重閣。後則改穢
收光也。再叙時衆。亦有七科。謂聖人及六道」
如是案。僧宗曰。如者不異之辭。明阿難所
傳與佛説不異也。是者明即是佛説也。有兩
物相似。亦曰如。故以是字。簡相似也。寶亮
曰。如斯文理。並是佛説也。智秀曰。阿難所
傳。與佛説不異曰如。言當於理曰是也。法智
曰。阿難自明之辭也。金口所説。旨深意遠。非
所仰測。而章句始末。正自如是也。慧朗曰。舊
釋云直指之辭也。謂如是之經。我從佛聞。非
自造也
我聞案。僧宗曰。夫親聞則淳。傳聞則澹。爲
成上句。明非謬也。智秀曰。諮承有所。無自信
之過也
一時案。僧宗曰。佛加威神。又得佛覺三昧。
能一受領受。無所遺失也。爲成我聞句也
佛在拘夷城案。亦曰拘尸那竭國。亦曰拘
尸那城。法瑤曰。仙人名也。將顯長仙久壽也。
兼遣著常之病。丈六尚然。況凡夫耶。僧宗曰。
據方所。以證非謬也
力士生地 案。法瑤曰。將顯法身自在。有大
我之力也。兼遣封我之患
阿利羅跋提河邊 案。僧亮曰。云與熙連河。
相去百里也。法瑤曰。出閻浮金之處也。水之
淨者。莫過此河。將顯法身眞實淨也。兼遣保
淨之心也。僧宗曰。此言金沙。河流奔浚。以譬
生死。金沙不動。以譬佛性。寄顯生死之中有
佛性也。在邊者。寄明涅槃在彼岸也。又釋應
身無常。喩彼水流。法身常住。若彼金沙也。寶
亮曰。亦稱金泉河也。衆水之最。世人所保。今
破所愛。雖曰最淨。猶是煩惱所得。當脩無漏。
以求常淨也
娑羅雙樹間 案。僧亮曰。方有二樹。合則八
也。高五丈許。上合下離。其花甚白。其實如
瓶。香味具足。今以二樹鮮榮。二樹枯悴。明法
不偏也。昔道場偏説。所以一樹。今日教圓寄
之雙也。法瑤曰。謂堅固林也。風霜不能改。四
時莫能遷。以況法身金剛之質。老死不能變。
念念不能易。常樂之相也。兼遣存常樂之意
也。僧宗曰。所以名堅固者。爲四天所護也。表
佛所説法。四部所護。永不墜喪也。在林之間
水之邊者。處林則息亂。近水則清淨。表明如
來寂靜。而無累也。寶亮曰。亦破著也。物情以
往古諸佛。皆於此處涅槃。四天所守。謂爲保
固。今破云。此非堅法。若能不爲四魔所壞。乃
至堅也
爾時世尊與大比丘八十億百千人倶前後圍
繞 案。僧宗曰。此列同聞人也。凡四過列。第
一與佛具至雙林。不待光召。第二蒙三瑞方
來。第三雖蒙三瑞。未能自遣。故變林催至。第
四不待光召。諸佛知時。遣來同事。此即第一
先列在佛邊者也。比丘天竺語也。此以三義
往釋。謂乞士破惡怖魔也。寶亮曰。此列十四
日暮從佛來此者也。彼國出家者之名也。此
間無此名。但以三義美之。如怖魔等也。前後
圍繞者。迴旋致敬也。智秀曰。此故是聲光所
召者耳。爲欲依准餘經序故。略標大數。別稱
在前也。然同聞有三種。一處同。二時同。三所
聞法同。阿難于時。既在娑羅林外。是則時不
同也。道慧記曰。大者皆是得道人也
二月十五日臨涅槃時 案。僧亮曰。下文有
釋。彼土唯立三時。謂春夏冬也。二月是春和
之中節。異耶。冬夏寒暑。偏也明也。昔説苦
空。如彼之偏今既二理雙顯。故取表於中和
也。僧宗曰。此是榮枯交代之節。將明如來二
種法身。捨迹歸本者也。智秀曰。臨涅槃時者。
指説經之時也
以佛神力出大音聲 案。僧亮曰。應感之事。
本自佛境。不以聲告。物莫知也。僧宗曰。菩薩
二乘。亦有神力。不得稱大。今言大者。佛之神
力也。道慧記曰。此中有三瑞。又云。通哀歎以
來。凡七瑞也。此聲不從口出。故云神力
其聲遍滿乃至有頂 案。僧宗曰。謂色究竟
天也。無色界中。彼無諸根。故不及也。寶亮
曰。隨有縁悉聞此。蓋擧其一隅耳。道慧記曰。
推此聲所極。正應二十恒沙國土也。下實諦
中云。今聲至二十恒河沙。以此而例。光明動
地。亦應然也
隨其類音普告衆生 案。僧宗曰。六道不同
楚夏之別。皆如聞而解也
今日如來應供正遍知大覺世尊將欲涅槃
 案。僧亮曰。因僞顯眞。寄滅表存也。僧宗
曰。所以先擧三徳者。使懷徳而慕善也。既内
懷悲愍。故外能蔭護以此二心。等行於物。已
爲匪易。復能極如一子。彌見其難也。歸依者。
若慈母之赴嬰兒也。舍者以遮風霜爲用。譬
大悲之力。有大方便。能令衆生煩惱不起也。
大覺世尊者。復擧兩號。以速其心也。寶亮曰。
將欲涅槃者。非經題所稱也。言無餘涅槃耳。
自鹿苑迄此。衆生聞一教。増一疑。唯今第五
時説疑心頓息。所以略擧十號。使知佛恩之
重也。道慧記曰憐愍不必&T057006;護。不必平等。今
以歸依釋憐愍。以爲舍釋&T057006;護。以羅睺羅釋
平等也。慧朗曰。聲中有五句。第一總稱慈悲。
謂憐愍&T057006;護也。第二稱慈用。謂如羅睺羅也。
第三稱悲用。謂作歸依也。第四偏捨化。謂今
欲涅槃也。第五催令來問。謂爲最後問也
一切衆生若有所疑今悉可問爲最後問
案。僧亮曰。衆生厭苦。苦從惑起。滅苦要先斷
惑。惑有輕重。重名爲見。輕者曰疑。疑尚須
斷。況復見耶。斷疑唯佛可不問乎。僧宗曰。自
此之前。唯説無常。今明常理。教與昔反。事則
應疑。雖復言不指的。而意在於此也。寶亮曰。
此是如來。最後宗極之教。故勸令問
爾時世尊於晨朝時 案。僧亮曰。上記日月。
今記時也
從其面門放種種光乃至十方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聲至有頂。語其上聞。光遍十方。
語其四遠。二文互出。事表未殊也。法瑤曰。口
出其光。以表最極妙説之相也。僧宗曰。此第
二相也。上以音聲生解。此從光明得悟也。門
以通爲義。故以口爲面門也。寶亮曰。種種色
光者。昔經亦有此瑞。但出經者。表佛威光。故
以種種爲名也。智秀曰。向雖聞聲。未測所之。
是以放光示令知也
其中所有六趣衆生身體戰慄涕泣哽咽
案。僧亮曰。向告令知。今除罪障也。僧宗曰。
罪語於果。垢惱語因也。寶亮曰。此言滅者。據
伏除也謂覩光者。心縁勝境。三毒不得並起。
但生淨心。故云罪滅
爾時大地諸山大海皆悉震動 案。僧亮曰。
垢障已除。戀慕情至。哀迷亂心。無由速集。故
以神力動地。抑其哀情也。法瑤曰。無情尚動。
況有心乎。以感時人。速令雲集也。僧宗曰。第
三相也。如來至徳如地以安群生。捨化歸眞。
示之令悟也。智秀曰。見地動已。興三種意。一
者相勸且各裁抑。二者今當速往速往。三者
設後有疑。無所諮問也。慧朗曰。此下有兩階。
此即第一叙地動相也
時諸衆生共相謂言若減一劫互相執手
案。僧宗曰。既覩三瑞。寧得不悲。更相曉喩。
設敦請之計也。寶亮曰。舊解云。衆生若壽命
一劫。則請之一劫壽。若半劫。則請半劫也。自
意不然。蓋隨俗也。于時人情。願佛住世。豈容
指願一切半劫。就少爲言。恐多難冀耳。慧朗
曰。此下第二階有兩意。第一先相曉勸也」
復作是言世間虚空如來不久必入涅槃
案。僧宗曰。如來道被大千。徳蔭三界。今入涅
槃。世間空也。福盡者。福以感聖。聖既不應。
所以知盡也。不善増長者。福既盡矣。惡所以
増又作是言世間虚空設有疑惑當復問
誰案。慧朗曰。無救護者。此下擧前聲告之
旨也。救者。擧前憐愍大慈句也。護者。擧前&T057006;
護大悲句也。貧窮者。擧前等視如羅睺羅。大
慈之用也。謂羅睺羅已得法財。我今未得。而
佛捨我。方是貧窮也。無所宗仰者。擧前爲作
歸依也。孤露者。擧前爲世間舍。大悲之用也。
一旦遠離者。擧前大覺世尊。將欲涅槃也。設
有疑惑者。擧前今悉可問也。是以宜自抑遣
速往速往之也
時有無量諸大弟子生如是等種種苦惱
案。僧亮曰。上三瑞相集衆因縁。此下説集時
次第。大弟子者。先在佛左右。故不言其來也。
道慧記曰。即是前所言八十億百千者也。既
非聲光所召。而復列者。欲叙其遇光悲惱也。
慧朗曰。此擧三業苦惱。謂身戰掉。心濁發聲

爾時復有八十百千諸比丘等案。僧亮曰。
此下叙遠來者也。來不必前後。文不可累書。
分作三次耳。一衆多在後。二衆多供勝。三但
以供勝也。僧宗曰。此經所列時衆。與諸經
不必同也。以聲聞徳狹。不能廣化。多以側侍
左右。所以先列也。寶亮曰。此列十五日旦承
光至者也。比丘者。列其位。羅漢者。歎其徳
也。道慧記曰。列衆凡有五別。第一八十億百
千。謂内眷屬也。第二時有無量諸大弟子。謂
外眷屬也。第三優婆塞以下。隨以供勝衆多
爲後也。第四從金翅鳥王訖山王。但以衆多
爲後。第五從阿僧祇海神訖無邊身。但以供
養爲後也。又撰曰。不必皆先後。但義爲次第
也。然若列先後有。不出四種。一者以位爲次。
二者以數爲次。三者以供爲次。四者不以位
數供。但以是時來者。即是中列也。智秀曰。此
下至其林變白。皆是聲光動地所召也。然列
條序不同。多則至五。少則唯二。言五者。一列
數。二置位。三歎徳。四列名。五叙來相也。言
二者。一列數二列名而已。又列其秩序。差品
有三第一從此。訖得自在力能化作佛。列出
家二衆。以道小近佛。故先列也。明駿案。此中
列六事。一列數。二稱位。三歎權徳。四叙憂
悲。五歎實徳。六叙來事
皆阿羅漢 案。僧亮曰。此言不生。生是苦本。
惑是生因。羅漢斷三界之惑。苦果不生。故名
不生也。僧宗曰。此名含三義。一謂殺賊。蓋斷
煩惱也。二謂不生。蓋不受三界生也。三謂應
供。以備三徳。可爲福田也
心得自在 案。僧亮曰。心爲苦樂之本。衆生
厭苦。不離苦因。爲煩惱所惑。不得自在。今無
苦因。所以自在也
所作已辨 案。僧亮曰。苦因既盡。所期已畢
也。僧宗曰。謂得盡智無生智究竟也。此義含
智。即釋應供也。寶亮曰。此兩句。共釋不生義
也。所以得不生者。由斷三界使盡。治道力辨
故也
離諸煩惱 案。僧亮曰。釋上已辨義也。僧宗
曰。釋所以不生也。道慧記曰。釋心所以得自
在。所作所以已辨也
調伏諸根 案。僧亮曰。釋心得自在也。僧宗
曰。惑在由於諸根。諸根既調。所以惑盡也。寶
亮曰。此兩句釋殺賊也。諸煩惱賊。所以而盡。
由攝六情。制三業故也
如大龍王 案。僧宗曰。爲三明六通作譬也。
龍有二徳。一則興雲降雨。二則隱顯自在也。
寶亮曰。此下訖逮得已利。辨應供也。道慧記
曰。龍王即是人中象王。如大品經云。如調象
王也。爲善調作譬釋煩惱。所以而離由乎善
調諸根故也
有大威徳 案。道慧記曰。此下歎其外徳。明
在在處處。衆所宗伏也
成就空慧 案。僧亮曰。釋斷煩惱也。若不得
空慧。則不斷也
逮得已利 案。僧亮曰。結斷不起。可保之爲
利也。道慧記曰。釋所以有大威徳也。空慧明
其智滿。已利明其結盡也
如栴檀林栴檀圍繞如師子王師子圍繞
案。僧亮曰。師子王者。空慧既成。戒定皆是無
漏空慧。如王餘徳如子也。道慧記曰。此不取
王爲譬。乃總歎諸功徳。更相圍繞也
成就如是無量功徳一切皆是佛之眞子
案。僧宗曰。自法華已來。皆得稱爲菩薩。若未
爾之前。不得稱也。寶亮曰。眞僞之名。就教有
三重。第一判聖爲眞。以凡爲僞。第二以二乘
爲僞義。菩薩爲眞。第三謂信常者爲眞。信未
立者爲僞。今就第三重判也。明此諸人盡雙
解六行也
各於晨朝日初出時涕泣盈目生大苦惱
案。僧亮曰。波羅奢華。葉青。其華白。而一日
三變。日未出時則白。日始出則赤。日晩則黄
也。道慧記曰。其華質青而脈赤也
爲欲利益安樂衆生 案。僧宗曰。下五句別
歎。此一句總歎也。寶亮曰。此下皆探取實徳。
以爲歎也。此第一明以利益故來。謂是衆人
得道之縁。若使千人爲縁。少一人則不得也」
成就大乘第一空行 案。僧亮曰。諸羅漢知
佛是常。今欲請佛發明常教也。此經第一義
空者。常樂我淨。無二十五有。故名空也。僧宗
曰。般若是萬行之主。欲令衆生得無相之解

顯發如來方便密教 案。僧亮曰。昔説無常。
&T057006;今常旨。謂之密教也。僧宗曰。顯三乘爲方
便。一乘是實行。丈六是有爲。法身是無爲者

爲不斷絶種種説法 案。僧宗曰。從初鹿苑。
迄至今日。隨能生解。皆爲人説
爲諸衆生調伏因縁故合掌恭敬却坐一面
 案。僧宗曰。謂聞無常解無常。聞常住亦即
解也。既自通達。復爲他説。寶亮曰。謂除衆
生四倒之縁也。尋此而言。故知法華諸教無
得道者
爾時復有拘陀羅女合掌恭敬却坐一面
案。僧宗曰。尼者此言女也。所列科例與上同
也。明駿案。此列有九事。一稱族。二稱位。三
列名。四擧數。五歎權徳。六叙憂悲。七歎實
徳。八叙來事。九&T077350;尊勝。故曰位階十地
比丘尼衆中復有諸比丘尼得自在力能化
作佛 案。僧宗曰。出家二衆。權實難知。今&T077350;
尼衆有菩薩者。推比丘衆中。亦應爾也。寶亮
曰。向所列實解六行。成眞子之義。此偏指尼
衆。亦有本是八住以上菩薩也。慧朗曰。此中歎
權徳。初云諸漏已量。謂總句也。明駿案。前歎
比丘中。結末云。逮得己利。此中歎初有諸漏
已盡。兩彼互闕。蓋出經者差脱耳。旨則存焉」
爾時復有一恒河沙菩薩摩訶薩而爲上首
案。僧宗曰。上列聲聞二衆。今列菩薩也。而
不言設供者。應是出家人也。寶亮曰。此偏指
前比丘衆中。有權爲聲聞者。智秀曰。向聲聞
二衆之中。皆曰眞子。已知並是菩薩也。今復
別列者。皆就迹爲言也。前有聲聞之迹。有以
待之義。故在前列也。菩薩行廣。迹有疎
義。故次後列也。彭城慧令曰。此是離居家者。
非比丘也。明駿案。此中列有七事。一擧數。二
略歎徳位及方便。三列名。四歎三世行。五叙
憂悲。六歎實徳。七叙來事也。菩薩羅漢。更無
別位。不出在家出家四衆數也。所以此一恒
河。在兩楹之間。但稱菩薩者。辨異彼此故也。
法華之日。已無聲聞。況在此席。豈更別有菩
薩耶。而尼衆簡出階十住者。蓋標其勝出者
耳。故云人中之龍也
其心皆悉敬重大乘諸未度者當令得度
案。僧亮曰。菩薩以濟物爲懷。大乘既是良藥。
故先明也。隨一切者。以法濟物。要須曲與物
同。仁徳廣被也。隨從有四。一形類。二語言。
三根性四事業也。作是誓者。既入五道。同彼
苦樂。苦則心退。樂則生著。自非弘誓。無由兩
捨也。僧宗曰。此歎現在徳也。寶亮曰。菩薩此
言道心人也。歎徳不過自行之與外化。此中
據三世爲歎。於一世中。皆具二義也
已於過去無數劫中紹三寶種使不斷絶
案。僧亮曰。能備上徳。非積行不就也。解未解
者。向説誓時。今説行時也。僧宗曰。向明現在
行。今明過去行
於未來世當轉法輪以大莊嚴而自莊嚴
案僧宗曰。次歎未來徳也
成就如是無量功徳合掌恭敬却坐一面
案。僧宗曰。旨與前同也
爾時復有二恒河沙平等無二如視一子
案。僧宗曰。此在家菩薩也。優婆塞者。此言清
信士。論文有釋。謂爲善宿。皆以義翻彼名耳。
此下列衆有四階。第一從此。訖十恒河沙。以
衆漸多而供稍勝。爲次第也。第二從廿恒沙。
訖九十恒沙。供不必勝。但以衆漸多。爲次第
也。第三從千恒沙。以多少不定亂來爲次第
也。第四變林以下。衆不必多。但以供勝。爲次
第也。明駿案。此中列十五事。一擧數。二稱
位。三以戒爲行本。故先歎戒也。四列名。五次
歎定。謂深觀對治門也。六歎慧。謂亦欲樂聞
無上大乘等也。七擧四弘。以歎外化。八擧莊
嚴淨戒結歎也。九叙遇光憂悲。十叙設供。十
一叙因辨供時。又發弘誓。十二叙念佛受供
已必入涅槃。十三叙來佛所事。十四叙佛默
然不受。十五叙不果願故憂悲也
亦於晨朝日初出時憍奢耶衣蒭摩繒綵
案。僧亮曰。天木香者。名時物重物也。出家法
施。在家財施。施具九事。財施有三。謂時物。
重物。如法物也。心亦有三。謂先心歡喜。施時
心淨。施已無悔也。地亦有三。謂不動。無相。
無量定也。今但説六種佛地。不須説也。以佛
力故者。謂以佛力。成其重物。悦施者之心也。
乃至蓋覆大千。皆類此也。優鉢羅華色青。拘
物頭色赤。波頭摩色不正。云似昌蒱花。分陀
利色白。生水中也。曼陀羅是天華也。中國亦
有。其色不定。如赤而黄。如青而紫。如緑而
絳。種種色變。波利質多在天上。則種種色。天
竺亦有。而華葉色並青緑。憍奢耶者。云蠶繭
所作。東天竺有國名烏陀。粳米欲熟變爲虫。
虫即食米。人取蒸以成綿也。如此絲綿者。名
摩呵跋多。此言大衣。甚貴也。蒭摩者布衣也。
迦陵伽者國名。亦出細疊也
是諸香木載以寶車哀受我等最後供養
案。僧亮曰。各作是念。若有所乏者。此下説三
種心也。道慧記曰。八功徳水者。謂輕・冷・軟・
美・清淨・不臭・飮時調適。飮已無患也
世尊知時默然不受却在一面默然而坐
案。僧亮曰。知受持未至也。若受前人者。後人
則不得献也。昔默則受。今默則不受者。昔日
體康。觸味斯可。若言受則近貪。故不言也。今
稱病力弱。所須自知。是以言之則受。不言則
不須也。法瑤曰。初生王宮。唱云應供。是則有
施便受。何假發言。今顯法身常樂不食。默然
無言。理知不受也。寶亮曰。知時有三種一者
佛不受二檀越請。二者由昔願故受。三者知
純陀作施主者。爲益處曠也。慧朗曰。知時有
三種。一知受時未至。二知時衆無宿願。三知
即時若受餘施。不能廣利也
爾時復有三恒河沙百千衆生故現女身
案。法瑤曰。大衆聞見涅槃之相。理應一時雲
集。不容前後。設復先後。亦不必如經所列也。
慧朗曰。列數列名。歎徳之事。准前可知也
呵責家法 案。僧亮曰。戀著之處名家。即女
人之身是
自觀己身如四毒蛇是身可惡猶如死狗
案僧亮曰。此苦觀也
是身不淨九孔常流 案。僧亮曰。不淨觀也
是身如城血肉筋骨愚癡羅刹止住其中
案僧亮曰。空觀也。色陰譬城。四陰譬人。諸
見無過譬王煩惱有過譬民也
是身不堅猶如蘆葦伊蘭水沫芭蕉之樹 
案。僧亮曰。無我觀也
是身無常念念不住誰有智者當樂此身 
案。僧亮曰。無常觀也
寧以牛迹盛大海水是故當捨如棄涕唾 
案。慧朗曰。結上諸觀也
以是因縁諸優婆夷心懷惆悵却住一面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 序品第一
卷之第二
  出諸離車在虚空坐去地七多羅樹
又出諸大長者亦去地七多羅樹
出諸鬼神及禽獸異名
叙變林及重閣講堂事
釋魔王説呪事 出無邊身來事
序品之第二
爾時復有四恒河沙及閻浮提諸王眷屬 
案。慧朗曰。此下第三列諸豪族也
爲求法故善脩戒行於虚空中默然而住 
案僧亮曰。去地七多羅樹者。彼以豪族自憍。
不願雜坐。故置之空也
爾時復有五恒河沙繞佛一匝却住一面 
案僧亮曰。陀那婆王者。阿脩羅例也。此言隨

爾時閻浮提中比丘比丘尼其林變白猶如
白鵠 案。僧亮曰。貪生愛壽者。以佛滅爲苦。
今明滅非作法。乃息僞反眞也。五色之中。白
是眞實自然之色。不可染成。借事表理也。僧
宗曰。向三種瑞。人中悉集。今現此相。以
諸天速集也
於虚空中自然而有皆悉悲感愁憂不樂
案。僧亮曰。今説涅槃。無一切有。故名爲空。
希有常樂萬徳。如虚空中有堂閣也
爾時四天王釋提桓因來至佛所稽首佛足
 案。僧宗曰。魔多是聖人。如今是實。佛以大
慈能轉其惡也
而白佛言我等今者除滅怖畏説如是呪
明駿曰。案維摩經云。十方世界。作魔王者。多
是住不思議解脱菩薩。信之於此矣
侘枳咤咤羅侘枳盧呵隷阿羅遮羅多羅莎
訶 案。僧宗曰。若能窮達其旨。經之與呪。竟
何所在。但物心難以理從。易以威逼。呪方別
是止耶之術。魔無法以助化。説呪以弘道也。
慧朗曰。此有三階。前明魔以神力。施地獄之
樂。辦供而來。此第二説呪。以請印可之
是呪能令諸失心者心懷愁惱却住一面
案。僧宗曰。歎呪功能。復明己自爲護。以勸受
持也。慧朗曰。此第三請佛受供印呪。佛不受
供。而印其呪也
爾時大自在天王與其眷屬天人師佛世尊
案僧亮曰。此菩薩所以現者。美大之辭也。
此中明身大。彼土莊嚴。衆生清淨。世樂之極。
遠來獻供。更求勝法者。證有爲非樂也。慧朗
曰。此下有兩段。初辨無邊。次明佛神力也。辨
無邊身中。有八章。此即第一略叙彼土佛事

爾時彼佛即告第一大弟子并可禮敬請決
所疑 案。慧朗曰。此第二彼佛命使來
爾時無邊身菩薩摩訶薩所有威徳悉滅無
餘 案。慧朗曰。此第三叙時衆驚怪也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如來不久當般涅槃
 案。慧朗曰。此第四叙文殊安慰大衆也
是時大衆一切悉見如是流布大乘經典 
案慧朗曰。此第五叙菩薩神力
爾時無邊身菩薩如來不久當般涅槃 案。
慧朗曰。此第六明菩薩以神力。令身中衆生。
得法悟也
爾時無邊身菩薩餘無能見是菩薩身其量
邊際 案。慧朗曰。第七明以神力辦供
爾時無邊身菩薩及其眷屬如是三請悉亦
不受 案。慧朗曰。第八明以供上佛。佛不受」
爾時無邊身菩薩及其眷屬却住一面皆亦
如是 案。慧朗曰。擧十方同到者總結
爾時娑羅雙樹吉祥福地見諸佛土亦復如
是 案。慧朗曰。此辨佛神力有兩章。此即第
一光明變穢爲淨也
爾時如來面門所出身諸毛孔流血灑地 
案。法瑤曰。化縁周畢。表涅槃之相也。有三
種。一衆生心淨。二國土淨。三收光入口。收光
入口。則止教之相。衆生心淨。則表化周。國土
淨者。則明行畢也。慧朗曰。此第二階。示涅槃
之相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 純陀品第
二卷上
  釋福田義 釋純陀名
純陀品第二
案。僧宗曰。經之五別。此下兩品。是第二開
宗。明常住因果也。通分爲三段。第一因施以
明常。亦曰因請受供以明常也。從品初。訖釋
梵諸天等。悉來供養我也。第二因請以明常。
從一切諸世間悉生大苦惱。訖瑠璃珠譬也。
第三因會通以明常。即新舊醫譬也。曇讖曰。
此一品有四段。第一因施以明常。第二因大
衆喜慶以明常。第三因文殊與純陀論義以
明常。第四因催供以明常也。曇愛曰。此品分
爲八段。第一純陀請受供。佛許受也。第二純
陀設五難。佛即答也。第三大衆慶純陀。仍請
純陀。令請佛住也。第五純陀自慶。申大衆
意。以請佛也。第六佛印可純陀所慶。止純
陀所請也。純陀領佛答旨。重申所以請也。
第七文殊與純陀。廣興譏論。第八放光催供
也。道慧記曰。此品四段。第一因受供以明常。
第二因請住以明常。第三因二大士共論以
明常。第四因止請以明常也。法智曰。此下訖
哀歎品開宗有兩別。前略後廣也。此品有三
段。始因二請再明常住。是如來開宗説也。第
二從誠如聖教訖論義竟。是純陀信解説也。
前雖因二請。再有所聞。而理未在我。取信爲
難故須始信之入。宣明乃解。故文殊云。試汝
菩薩事也。第三從放光訖品。是如來結會説
也。慧朗述僧宗曰。謂此二品開宗。明常住因
果者。凡有四處。何者。第一純陀之施爲因。佛
即開宗明常果也第二純陀與文殊抑揚。引
千力士王等。顯常果。引貧女丈夫二譬。明常
因也。第三佛説伊字涅槃爲果。説勝三修。訖
瑠璃珠譬爲因也。第四新舊醫。會通今昔因
果之教。以顯常也
爾時會中有優婆塞 案。僧亮曰。純陀因先
願力。如來受供而其意有六。此第一表不棄
始學。而重舊行也。法瑤曰。應迹斯下影嚮。大
聖扣發至高之理也。僧宗曰。所以受純陀供
者。略有五意。此是第一以純陀形處貧陋。將
明如來不遺貧賤。而接富貴也。二者純陀奉
施之意。普兼一切。三者已有妙解。可與論常。
四者於衆有縁。五者於迦葉佛時。有願云。釋
迦如來涅槃之日。我當最後奉設供養也。從
此訖釋梵諸天等。悉來供養我。第一因施以
明常也。有五章。第一純陀請佛受供。第二佛
受其供。寄報等以顯常。即設五難。佛即答也。
第三大衆歡喜。第四説偈請純陀。令請佛。第
五純陀自慶也。曇讖曰。此下訖答五難竟。四
段中。第一因施以明常。有四章。第一從始訖
如羅睺羅。請佛受供也。第二從爾時世尊。訖
令汝具足檀波羅蜜。佛受供也。第三純陀設
五難。第四佛答也。曇愛曰。此下訖令汝具足
檀波羅蜜。八段之中第一也。有兩章。第一純
陀請。第二佛受也。慧朗述僧宗曰。此下入純
陀自慶偈中。訖釋梵諸天等。皆來供養我。三
段之中第一也。有六章。第一請受供。第二佛
受供。第三純陀難不應等第四佛答。第四大
衆請純陀。令請佛。第六純陀自慶也。法安曰。
此下兩品開宗。各有兩段者。第一從初訖答
五難竟。因請受供以開宗。第二從大衆歡喜
訖品。因請住以開宗也。就前請受供中。有四
章。第一純陀請受供。第二佛受純陀供。第三
純陀設五難。第四佛答五難也。就後請住中。
有三章。第一大衆請也。從大衆歡喜。訖純陀
受上妙樂。第二純陀請。從純陀領旨。訖試汝
諸菩薩事也。第三純陀要大衆相與共請。從
放光催供。訖品也。明駿案。此品有四別。皆是
請門。第一因純陀請受供以開宗。第二因大
衆請住以開宗。雙辨本迹之異也。第三因純
陀請。仍生傍論。還正常宗。雙辨受供之與悦
可也。何者。上純陀請受供。佛即許受。如似實
受。此迹宜拂。又上五難往復。聖心悦可。及文
殊致論迹居負地。復宜遣拂也。第四從放光
催供訖品還復雙明本迹以廣上旨。向雖云
普爲大會。受汝所供。而開宗之始。唯云當施
純陀常命色力。今此一章。以定斯旨。故云若
諸人天。於此最後供養我者。悉皆當得不動
果報。我是衆生良福田故也
是拘尸城 案。僧亮曰。此第二意。不捨近從
遠也。慧朗曰。出其郷邦也
工巧之子 案。僧亮曰。此第三意。不遺卑而
就勝也。慧朗曰。言其事業
名曰純陀與其同類十五人倶 案。僧亮曰。
此第四意。不棄少而從多也。慧朗曰。稱其名
顯其徳也
爲令世間得善果故 案。僧亮曰。此第五意。
顯其内有大士之徳。出於衆也。法瑤曰。叙其
人地雖卑。而志徳甚大。苟有其道。不在貴賤。
使斯下之徒。皆不自輕也。智秀曰。所以不將
供來者。爲興催供之旨
捨身威儀從坐而起 案。僧亮曰。此第六意。
不薄麁而貪妙也。何者。佛先勅純陀辦供。其
以供麁不敢奉佛。但就坐而已。既見不受餘
人所供。方起有獻也。法瑤曰。捨身威儀者。癈
工巧之事業。更起崇法之恭貌也。僧宗曰。既
有祈請之節。宜捨常緩之威儀
偏袒右臂右膝著地爲度無量諸衆生故 
案。寶亮曰。此言有迹有實也。迹者。若佛受我
所供。餘人亦當蒙受也。實者。若所供得設。便
成檀度。檀度既成。則能助佛揚化也。道慧記
曰。大士本不自爲。此乃道兼天下之辭也
世尊我等從今無主無親無救無護無歸無趣
 案。僧亮曰。主救於國。親護於家。佛則一切
救護也。無救無護。所以無歸無趣。僧宗曰。拔
其在苦曰救。安其在善曰護。無歸趣者。憑心
無所也。寶亮曰。去遠蔭護。如無主也。離近諮
承。如無親也。聖若在世。惡則不起。如救也。
善得曰滋。如護也。乖所憑故。故無歸趣也
貧窮饑困欲從如來我等微供然後涅槃 
案。道生曰。飢渇之苦。譬之生死。苟能無之。
義曰爲食。今施者。所求取類云爾。僧亮曰。若
檀度必成。是則長養將來法身也。法瑤曰。常
住之實在方。將得之由佛。故云從如來求也。
僧宗曰。標心佛果常住法食。且覆相説之。未
灼然也
世尊譬如刹利若婆羅門毘舍首陀 案。僧
亮曰。身爲四大所成。取譬於四姓也。僧宗曰。
四姓之中。趣取一人爲譬也
以貧窮故案。僧亮曰。譬無出世善也
遠至他國案。道生曰。去已所封。入佛化也。
僧亮曰。從此三界。之彼佛境。譬造他國也。僧
宗曰。涅槃於生死爲他。行人標心仰求。故言
遠至。此乃因中説果。必至者也。智秀曰。生善
之境。是出惑之域。故言他也。法智曰。正道於
耶道。爲他也
役力農作 案。道生曰。爲善乖於恒性。自策
所以成勤。如農不失時。收果萬倍也。僧亮曰。
檀是始行。須自策乃成也。道慧記曰。始習之
善。與本惡性乖。譬之庸役也。勤策則收果萬
倍。譬之農作
得好調牛 案。僧亮曰。此下譬已成檀之縁
具也。内則異有正見。外則身口無障。唯佛受
供。法身得生也。僧宗曰。譬伏身口七支惡也」
良田平正 案。僧宗曰。以智慧譬田也。以牛
耕田。田以平正爲良也。今以身口之善。資成
心業。所以得正智慧也。寶亮曰。田有能生之
力。若不以牛耕。則能生之力不遂。譬身口之
業。能遂意地之用
無諸沙鹵惡草荒穢 案。僧亮曰。譬伏九十
八使
唯悕天雨 案。僧宗曰。如來納受所施。則法
身得生。如雨之潤也。智秀曰。施心爲種子也。
應有下種之譬。蓋文略耳
言調牛者譬身口七拯及無量苦惱衆生 
案。僧亮曰。若我行立。則衆生蒙度也。僧宗
曰。若我所設。必蒙受者。大衆之施。亦皆然
也。明駿曰。若我供蒙受。亦當爲我住世。世若
有佛。則衆生蒙濟也
我今所供雖復微少冀得充足如來大衆 
案。慧朗曰。所説既少。冀憑威神普充大衆」
我今無主無親無歸願垂矜愍如羅睺羅 
案。曇濟曰。國以主爲覆護。家以親爲歸依。世
無聖人。誰爲救拔耶。智秀曰。擧譬本以結請

爾時世尊一切種智無上調御 案。僧亮曰。
向來所請。非唯供妙。人亦豪賢。而不蒙受。今
許純陀。旨必有在。故集法者。以此二句。仰稱
至徳也
告純陀曰善哉善哉雨汝身田令生法身 
案。道生曰。雖行善有慧。若未解常住。法牙未
生也。僧亮曰。檀是萬行之始。法身之牙也。敬
遺記。僧宗曰。此下訖答五難竟。五章之中。第
二章也。雨汝身田者。餘經多以説法爲雨。此
中正明受施。則檀苗増長。如彼雨也。法蓮記。
僧宗曰。身者擧上身口也。田者擧上智慧。即
意業也。寶亮曰。除斷貧窮者。明今日所計。其
旨有兩。一許受供。二許説法。是則除斷二種
貧窮也。慧朗述僧宗曰。此中有三階。此即第
一佛詶其所請。許受其供也。若佛許受。則檀
牙已生。未必受已檀牙方生也。慧朗曰。漉取
因請受供。以明常中。略有十&T050610;。第一佛爲外
縁生二種善。一者功徳。二者智慧。智慧即是
所生常解也。功徳即是所生相似檀波羅蜜
也。能生内因。亦有二種。一者功徳種子。即是
施心。二者智慧種子。即是推求因果之心也。
第二辨能生所生同是一性。謂施心及檀波
羅蜜。推求因果之心及常解也。而有新舊之
異。何者。智慧推求爲舊也。從佛得常解爲新
也。又施心種子爲舊也。從佛得檀波羅蜜爲
新也。第三廣辨二種種子。法判心不出三種。
謂善不善無記。此三種心。皆有二義。一謂泛
爾。二謂推求。就善推求。即是智慧種子也。泛
爾即是功徳種子也。第四應廣辨功徳智慧
義。第五論純陀與佛。互爲施主受者也。純陀
以有漏心。運有漏財。施無漏人。是則施者有
漏。受者無漏也。佛以無漏心。運無漏法。施有
漏人。是則施者無漏。受者有漏也。第六簡純
陀與佛。雖復互爲施者。而不得互爲福田。田
有能生之功。滋長之用。佛既功徳圓滿。豈假
田益。第七明佛是決定受者。純陀是決定施
者。既兩是決定。佛許受便生檀度。無待運財。
到受者所。如人財在異方。懸指爲施。即屬受
者也。第八辨人位。何者。純陀迹是外凡夫人。
以聞佛説常得解。成相似般若。得相似檀度。
入内凡夫位因答五難。即登無漏也。第九辨
因施縁施者。謂佛説常也。因施者。謂純陀捨
財也。因親而縁疎。何者。謂財施事親而理疎。
法施理親而事疎也。財施資身。所以理疎。法
施資神。所以理親也。而損己捨財。於事爲親。
故名爲因也。法施無損於我。於事爲疎。故名
縁也。第十應廣釋福田義也
汝今於我欲求壽命常命色力安無礙辨 
案。道生曰。夫施須食者。使得果五故。五皆歸
已也。若施不須者。則常五顯也。常五顯故。方
是有常。然則施得常果。必由受者是常故也。
僧亮曰。上勸疑問。今開疑宗。何者。昔説從凡
至佛。皆是無常。今云施常。言與昔乖。理應疑
問也。法瑤曰。此旨有二。何者。一表純陀所求
將來食者。意在顯常旨也。二明如來今日能
施常者。即是常田也。是則因食以表不食。寄
滅以明不滅。經之旨歸。顯於此也。敬遺記。僧
宗曰。自鹿苑至靈鷲。四時次第。極云復倍上
數。自有偏方別教。如大雲勝鬘之流。此爲上
根者耳。今日開宗顯常。正爲下根。故有次第
也。寶亮曰。色者當身位也。力者當心位也。色
心所成。不念念生滅。故稱常命也。如來出世。
凡所教化。生一念善者。悉是施人常也。何者。
雖復非想八萬。猶是煩惱業搆。若一豪之善。
必遠資常果。不感生死。故知。是則常家氣分。
但此理深。未得便説。今方示耳。智秀曰。今言
施汝者。其旨有二。何者。一以純陀今日施値
常田。理成常果。果由田得。故云佛施。二者
若純陀。以一施之因。尚感於常。況於佛積行
累劫。而非常耶。慧朗述僧宗曰。此第二階。就
功徳門。明施之果也。此五事者。以對無常故。
説爲常耳。其色及辨才。就迹爲言。命力安等
三事。就本爲論
何以故純陀食有二果報無差 案。道生曰。
居極而言。佛是常故。能施人常。就菩薩爲論。
體迹未極。交是有須。若必有須。何得忽從麁
形。頓成妙常耶。顯其必同上言乃令實耳。僧
亮曰。所以就佛田明常者。以上言鉾楯。不可
不會。故因施生論。何者。以食者得五利故。施
者獲五果也。若施資食。而爲用者。用是無常。
果豈常耶。唯佛不假食爲用故。能令施者。得
無用之福耳。法瑤曰。明菩薩與佛二迹皆權。
後得顯佛久已是常。非始今也。若是今者。菩
薩受食。及以得道。皆亦應實。若是實者。則是
無常。今菩薩與佛。同共一身。云何忽然頓得
常住不食之身乎。推此而明。常住妙體。別自
有旨。非今丈六者也。常住既顯。是則受食得
道。乃至涅槃。皆是應迹也。僧宗曰。此何以故
況釋也。彼昔乃作樹神。意施尚得常果。況汝
今於佛。起一切智心耶。今昔並是法身。冥開
不異。果報理同也寶亮曰。答案句直釋者。謂
今日何故言施汝五事常耶。恐佛意不然。人
有一解。小復遠取。何者。明昔已是常。今日
受供。亦是本常。何以今日方云施常。而昔不
言耶。故云受供雖二。得果無差也。道慧記曰。
釋所以得施其常命者。以施食有二。一食已
入有餘涅槃。一食已入無餘涅槃。各離二魔。
除患處同。能辦大事。以此二時功用大故」
何等爲二一者受已令汝具足檀波羅蜜 
案。僧亮曰。所以牽學地者。明無常有麁細也。
資揣食觸食。及分段生死。是麁無常。念念生
滅。是細無常。若後身菩薩。豈假於揣食。以頓
階妙常哉。要是金剛。不假食故。妙常即階耳。
所以二施等者。用勝故也。若就權道斷有爲
因果者。而難斷故。金剛爲習也。果難斷故。無
學能除也。是以二施報。等無差別也。若假食
以斷之。内用爲勝也。實道雖復不假於食。而
起施者。難得想也。故外用勝也。敬遺所記僧
宗曰。此旨有二。一發昔教。二遣人封執。物情
謂。昔實是菩薩。今寄福等。則常旨自顯也智
秀曰。略擧始末二施。並値常田。必獲常果。汝
是二中之一也。慧朗述僧宗曰。此第三階。擧
智慧門。釋所以等也。寶亮曰。辨福田者。要以
罪福相對乃顯也。何者。謂一念之善。上至金
剛。善善相續。皆福田位也。無明住地。下至四
住地。一念之惑。能感生死果報。皆罪田也。大
判如此。曲撿其旨。不出三對六句也。初一對
者。於福中作福。得福來資。前田清淨。殷重心
施。與田無隔。故來資也。次辨罪田中。作罪得
惡來資。如人布施。令前人造惡。則彼此相關。
故罪來資也。第二對論福田中。作福不得福
來資。謂作意於此人。無心於彼人。及其所送
事與心乖。先無意於彼。彼無福來資。雖有心
於此而此無其事。復無福來資也。罪田中作
罪。而惡不來資者。如人害一闡提。以逆田故。
罪不資也。第三對於福田中作惡。而田中無
惡來資。但生惡由心罪。則背福無相資之力
也。又罪田中作福。如人供養闡提。乃由心邊
自生福耳。然則辨心各有所以。糜家女人。雖
作樹神意施。其心無隔。冥相關感也。明駿案。
夫福田之大。唯此二時。一謂成佛。二謂涅槃。
値此時施。必剋常果也。此旨有二。一明今昔
雖殊。同獲常果。以生純陀後難也。二明若施
値此時。必獲常果者。我亦曾値豈得非常耶」
爾時純陀即白佛言無差別者是義不然 
案。道生曰。一往云等。未曉其然。須以事設
難。然後辨也。僧亮曰。若佛智具足地淨用勝。
令施者得常。則前不如後也。若後不用。而前
用。則後不如前也。此五難中。前四明地不淨。
後一明佛無用也。法瑤曰。向直云等。未知所
以然。今寄不等之難。欲明二迹同是權而不
實。若使菩薩果實而非權。則佛亦同分。所以
然者。既共一身。佛云何獨常。而菩薩不耶。今
據佛是常。乃所以顯菩薩是權也。敬遺記僧
宗曰。難意假執昔教。毎使前劣而後勝。若不
等之義既成。則常之義壞也。雖許後勝。乃所
以不勝。何者。若先是無常。豈容少時便得爲
常。初就功徳智慧滿不滿爲難。第二以衆生
非衆生相對。第三以報非報相對。第四行非
行相對。第五用不用相對也。法蓮記僧宗曰。
五難難行令不等。果亦有差。現見施菩薩行。
不如施佛則行勝也。寶亮曰。純陀意亦難見。
而解釋者多方。今且先撿佛教。若佛本是法
身常身。今日亦是復何所難耶。設若今昔。
並是無常。二世復等也。正應約王宮生。推理
作難耳。何者。案昔教中。以道樹所成佛爲實。
及至首楞嚴經。云七百阿僧祇壽者爲眞。丈
六者爲應。而二理並妙。非我所知。且見王宮
所生煩惱之身。始成佛耳。如法華中彌勒所
難也。若推理而言。業與煩惱。能得無常苦報。
今煩惱業盡。報亦應無。云何猶有此五陰耶。
然亦可是化。非我所知。但今日十地行滿。無
漏圓足。所得果報。理應是常。若爾者。先受施
時節。即未成佛。應是無常。今日是常。二施之
報。云何言等耶。曇愛曰。此下第二段有兩章。
第一難第二答
何以故先受施者煩惱未盡普得具足檀波
羅蜜 案。法瑤曰。涅槃居宗。苞含者衆。略擧
三義。以顯其體。此據菩薩實迹爲難也。若煩
惱未盡。則未得種智。以未得故。則累縛猶有。
未得解脱。此擧解脱爲難也。僧宗曰。惑以障
明。若一豪不盡。則種智不起。是則智斷不具。
云何能生檀之福耶。寶亮曰。五難之意。第一
難種智有得未得。第二難四魔降與未降。第
三難法身登與未登。第四難行因滿與未滿。
第五待食資與不資。此即第一也。法安曰。五
難之中。前三難明昔受施時。應除者未除。後
次一難。明昔應得不得。第五難用不用
先受施者猶是衆生後受施者是天中天 
案。僧宗曰。此第二就人作難也。經有兩本亦
云猶是衆生。蓋捉終而望始也。亦云直是。蓋
言但是行地人耳
先受施者是雜食身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案。法瑤曰。此就法身爲難也。僧宗曰。雖爲食
所資。極此一生。故言後邊也。既已成佛。惑必
盡。故言無煩惱身也
先受施者未能具足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案。法瑤曰。此擧般若也。若此三事。有具不
具。是則常住涅槃。有得不得。云何等耶。敬遺
記僧宗曰。擧六度。以明萬行未滿。擧五眼。以
顯衆徳未成也。唯得肉眼者。此就與奪爲名
耳。肉眼所見最麁。與其名也。佛名爲覺。理然
未得也。乃至慧眼者。物情謂。乃可不得佛眼。
豈容不得佛慧眼耶。今云既未得佛眼。佛之
慧眼。豈可得乎。是則果上慧眼。乃至未得。況
佛眼耶。又釋云。五眼之中。肉眼天眼在凡地。
其餘三眼在果上也。謂佛眼最勝。次法次慧。
捉勝之劣者。略中語故。故云乃至也。慧
朗述僧宗曰。云具足肉眼乃至慧眼。而不言
佛眼者。佛眼無體。但此四眼。所見明了。便
是佛眼。故但云四眼具足。已知具佛眼也。智
秀曰。因中唯有四眼。前已與其肉眼。次明未
得佛眼。今明所以佛眼未得者。因未滿也。故
云。乃至因地。慧眼亦未得也
世尊先受施者受已食之二施果報等無差
別 案。法瑤曰。前三難。明極已未極不得等
也。此一難明受用不受用也。受用則獲五果。
不用則無不應等也。僧宗曰。受用者。則有所
資。資故消化。施主還得無常果也。若無受無
資。應迹而已。理獲常報也
佛言善男子如來已於常身法身金剛之身
 案。僧亮曰。此總答前四難也。法瑤曰。久非
食身。菩薩之迹。不實明矣。以是常故。等施常
也。此答第三法身未具難也。僧宗曰。五難之
意。雖假爲不等。意欲顯等。因此釋等。常旨宣
矣。此先答第三難。而義釋五也。難意。唯令前
受施者。實是菩薩。今答云久無食身。是則始
終皆權也。智秀曰。此正答第三難。兼答第一
難也。此正明二時是應。而法身實田。久是常

善男子未見佛性者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案。道生曰。何以知久非食身耶。夫見佛性照
極之時。豈待食乎。而云食已見者。答知非實
也。僧亮曰。此就實行菩薩。亦有假食爲用。與
不實用。二斯淨也。何者。食之爲理。消入百
脈。於身成用。及其用時。即見佛性。無復煩惱
所以等也
菩薩爾時破壞四魔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案。僧亮曰。初成道。破天魔煩惱魔。今日破蔭
魔死魔。擧其大數。故通言四耳。法瑤曰。此答
第一難也。夫無常之身。未出魔境。何者。既是
累法。即煩惱魔也。是有爲故。即陰魔也。是死
法故。即死魔也。與天魔同然。豈出其界哉。去
破四魔者。豈非義在常住。然常住者。豈雙樹
始得。以始明故。無魔之義顯耳。僧宗曰。此答
第二直是衆生難也。夫惑以障明。亦是牽生
之要。今者相與破四。故云等也
菩薩爾時雖不廣説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案。法瑤曰。答第三難也。久得般若。但説與不
説。其時異耳。僧宗曰。答第四六度五眼未修
難也。所化之根。有熟未熟。故有語默之殊耳

善男子如來之身已於無量最後所奉實亦
不食 案。僧亮曰。答第五用不用難也。羅漢
尚不食。況後身菩薩乎。權之與實。前亦不
食。後亦不食也。爲諸聲聞者。佛若不受。則小
志自絶。是故示彼去人不遠也。爲此大衆者。
向所以不受供。以顯去留之情異也。恐時人
杜意。謂不復慈接。不敢請也。法瑤曰。答第四
難也。明菩薩實不受用。跡受用耳。今入涅槃。
亦是跡受。二受倶跡。非等如何。曇濟曰。昔亦
無五事果。今亦無矣。昔爲小乘故受。今爲大
衆故受。二迹不殊。何疑於不等耶。僧宗曰。答
第五難也。二跡倶顯。有何優劣乎
爾時大衆聞佛世尊是佛子如羅睺羅等無
有異 案。僧宗曰。聞佛爲大衆受食。必有報
施之義。亦有可請住之理。故喜也。曇纖曰。此
下是四段之第二。大衆歡喜。因請住以明常
也。曇愛曰。此八段之第三。有兩章。第一歡喜
歎純陀。第二請純陀令請佛也。慧朗述僧宗
曰。此下猶是第一段中。七章之第五章。大衆
歎純陀也。敬遺記僧宗曰。此施門五章之第
三章。大衆歡喜也。寶亮曰。大衆歡喜有三意。
一者晨朝唱滅。不明有時。但恐不及。既仰覩
慈顏。故歡喜也。二者向既不受衆人所供。但
恐徒棄。今聞受純陀供。復云普爲大會。故歡
喜也。三者不知何當涅槃。我雖不達佛意。而
純陀善得聖心。今請純陀。令請佛住。或有住
理。是故歡喜也。智秀曰。此下四段之中。第二
有三章。第一大衆歡喜請純陀。第二純陀自
慶。申大衆意。以請佛。第三佛可其自慶。止其
所請也。名解妙義者。美其向者。與佛共論二
施之深奧也
爾時大衆即説偈言是故應見爲稽請調御
師 案。僧亮曰。昔佛初成道。觀世間難化。欲
入涅槃。於是梵王。請轉法輪。今汝請佛。得受
所供。與彼梵同。梵王是第七天。欲云超第六
天也。僧宗曰。此五段之第四。請純陀令請佛
也。明駿案。此四行偈。各有一意。第一行將欲
請純陀故。先歎其有梵王之徳。次一行之請
純陀令請佛。次一行明所以應請佛之意。次
一行重申爲請之至
爾時純陀歡喜踊躍亦復如是復起禮佛 
案。僧宗曰。此第五段。從此入偈。盡十一行半
也。喜有二意。一以蒙解受供故喜。二爲大衆
所悦可故喜也。寶亮曰。純陀歡喜有三意。一
意以佛受供故喜。二以檀度既成。入聖流故
喜。三爲衆人所歎故喜也
而説偈言快哉獲已利釋梵諸天等悉來供
養我 案。僧亮曰。初四偈半。別相自慶。内得
人身。外値佛世。超六道也。次四偈。總相釋
已。所以得成檀度者。以外値彼度世之師。内
發正願故也。次兩偈爲歡喜作譬也。次一偈
説天人歸命於己。結所以可慶也。寶亮曰。初
四行半。慶離六道生死。次二行。慶難値而値。
次二行發願也。次三行叙所喜事也
一切諸世間悉生大苦惱久住於世間 案。
僧亮曰。猶如日出時。此半偈。應與猶如虚空
中半偈相換也。敬遺記僧宗曰。此下訖哀歎。
請門明常。從此訖品。有十別。第一有七行偈。
純陀騰大衆意請也。第二佛述純陀自慶。止
所請也。第三純陀領解。雖知本處不可請。今
重請於迹也。第四文殊假爲不達。執迹生論
也。第五純陀擧貧女火人二譬。以勸修也。第
六文殊結此二譬。與純陀也。第七因請還拂
食迹。第八雙拂二人之迹。何以然耶。文殊向
假爲不達。而純陀毎居勝地。物莫之信。故須
印可也。第九放光催供。第十純陀領解。如來
述成也。此即第一騰大衆請也。慧朗述僧宗
曰。此下訖瑠璃珠譬。通是第二請門明常。分
爲兩別。何者。前純陀請佛受供。爲上根人。開
宗明常住因果。今從此以下至放光催供。因
重請爲中根人。開常住因果。次從放光催供
訖珠譬。因放光動地。二種涅槃相。以開常住
因果也。就爲中根人説中。分爲十一章。第一
純陀騰大衆心請佛。第二佛可其自慶。第三
違其所請。第四純陀重請。第五文殊止純陀。
不許有請。第六純陀譏文殊。正明常果。第七
説貧女丈夫二譬。誡勸文殊。第十遣悦念之
著。第十一擧調御駕駟及金翅鳥兩譬。明上
能知下。下不能測上。向來往復。蓋罔像玄區。
豈謂剋探理衷乎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純陀
品上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 純陀品第二
卷之第二
  文殊與純陀論義
釋妙本見丈六以金翅鳥爲喩
純陀品之第二
佛告純陀如是如是成就具足檀波羅蜜 
案。智秀曰。佛印其喜慶也
不應請佛久住於世諸行性相亦復如是 
案。道生曰。應感之事。是佛境界。示同於外。
理不可請。内實常存。又何所請耶。僧亮曰。
應迹是諸佛境界也。應物而滅。滅不在我。猶
形遷而影謝。豈可請耶。實處不滅。復何所請。
諸行性相者。性生性滅。性不可請。應如所宜。
何可請哉。法瑤曰。應由物感。感息則謝。豈可
請耶。僧宗曰。丈六是法身之迹。還是神極所
知。故言境界也。應於所應。豈得留耶。諸行性
相者。上擧境界。明應同所應。今擧性相明所
應同應也。性語其内。即以遷流潜謝爲質。相
語其外。取其百年終滅爲義也
即爲純陀而説偈言上至諸天身皆亦復如
是 案。僧亮曰。證諸行不可請也。僧宗曰。此
偈中亦可亂明無常苦等諸過也。今隨義
者。初三偈半。無常門。次衆苦輪一偈。苦門
也。次有道者。謂二十五有。此半偈空門也。次
可壞法兩偈半。無我門也。已有如斯之過。故
云。如蠶處繭。不自在也。此身苦所集一偈半。
不淨門也
諸欲皆無常故我不貪著今日當涅槃 案。
道生曰。以理驗知。非實涅槃也。夫從惑有身。
身必起惑。何由能反。要從師乃悟。而受悟有
解。惑則冥伏。冥伏不起。亦名爲滅。而未永
滅。若至於無師。然後都盡。謂究竟斷矣。然則
久已無有。今日捨身。明非實滅。滅既非實。示
同奚請耶
我度有彼岸出過一切苦是故於今者唯受上
妙樂 案。道生曰。夫有有則有滅。有滅則有
苦。既已度有。何有滅苦耶。無苦之極。假名妙
樂。假名爲受。故無所應請也。僧亮曰。而證於
眞實者。具欲道已。眞實不復滅也究竟斷有
者。斷有即涅槃。言當涅槃是應物。不可請也。
我度有彼岸者。此證法身湛然常樂。又不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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