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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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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向異。豈得同耶。須陀洹縁四諦。那含縁一
諦者。還就與脱受名耳。猶如世第一法。亦皆
縁平爾時見有情多。識空意少。若入無相行。
是則空心勝。是以從不如地第一法。約有受
名。無相行乃未能都妄有心。但空縁明勝。約
無受名。今須陀洹。亦縁一諦平等。正以不及
那含。還名言縁四諦。實不縁四也。寶亮曰。此
答意。始終次第。*辨行階級。然後釋所以不
得之意也。有漏二種者。謂四念前十六行。此
與外凡夫共。從四念以上十六于時不復共
也。無漏二種者。向果者。苦法忍已上。至十五
是果者。得須陀洹時。乃無十六之別。但證本
所行。故言具十六也。八智亦二者義如上也。
然無相行中。亦無八。但目因時名也。捨共十
六者。四念前也。得不共者。内凡夫也。捨向果
八智者。苦忍以上十五心也。得得果八智者。
果時明了也。那含不如是者。正釋二人因異
也。得須陀洹果後唯觀一滅諦。不復以十六
行八智爲因。云何名那含爲初果耶
遍觀已行者即是斯陀含人遍觀方已爲食
故行 案。僧亮曰。第五人。進修思惟。故名行
也。僧宗曰。既經初果。觀於四諦。今復行向渉
思惟。斷麁貪麁瞋思惟六品也。寶亮曰。第五
斯陀含人。爲斷三毒故。進修渉道。義如錯魚
爲食故行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七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八
  釋第六行已復住廣辨阿那含
釋第七到彼岸廣辨羅漢乃至諸佛
辨二人謗佛法僧一以不信故謗二以謬
解故謗
釋七種果謂方便果報恩果等
釋佛性非有如虚空非無如菟角義
廣釋佛性如虚空義
廣釋佛不與世諍世間説有佛亦説有義
廣釋三漏義
廣釋十二因縁辨觸増長生三種受
迦葉品之第六
行已復住喩阿那含得食已住七無色界般
涅槃 案。僧亮曰。欲結下三品。盡名行已住。
上二界名住。二者貪著色無色者。非是現滅。
皆是上行人。通在住位。此應有行名。蓋文脱
耳。若不爾者。後行般涅槃。竟無所釋也。五種
者。行有遲疾。分爲五種。七種者。分五爲六。
不足爲八。以七中有同名者也。僧宗曰。既斷
欲界思惟盡。生於上地。受勝果報。貪著禪味。
故所以住也。阿那含。凡二種者。且開二種。下
文別曲明。見在得那含。以根利故。進修即得
羅漢。二者。既得免苦。貪著樂報。住禪受生
也。那含有五種者。此下廣釋那含也。寶亮曰。
隨宜説法教門不同。或二五六七。並當一時
所感。今初開二門者。第一。現般人。第二。從中
陰以上。悉通名上流。此亦收那含位盡也。次
五門者。從中陰以上。受初禪正生者。分四人。
既受初禪正生竟。後改報去。二禪亦通。來
作上流人説。雖有五名。收亦盡也。次六門者。
五如上。以前二門中。初人爲六也。七門者。亦
如上。取生色界樂定者也。雖有此四門不同。
當一門收之。亦無遺矣
行般涅槃復有二種一者具精進定二者不
具 案。僧亮曰。若前文不脱落。此文則無所
釋也。前四太疾。後二太遲。從第二至第四。獨
當行名。即昔説上行流人。今説上流異耳。一
者精進訖。二者不具。通釋七人所以遲疾不
同。入出隨意。名自在。不具前二人是也。寶亮
曰。次釋上四章門也。先釋初二門中。第二上
行人。若受二身。是利根人。若從二禪去。訖四
禪中生者。是鈍根人也。又有二種。一精進無
自在定者。此人於定道不利。雖能精進。還入
定取無漏。不即得故。無自在定也。二懈怠有
自在定者。此人於定道通利。欲入即得。而不
精進也。復有二種。一者具二。二者不具者。
亦是利鈍也
善男子欲色衆生有二種業是故名爲中般
涅槃 案。僧亮曰。受生業者。煩惱行也。作業
者。身口合行受生業也。四種心訖。故名爲中。
此自心爲中也。學無學者。無漏心也。非學非
無學者。有漏善。及無記捨壽。不用無漏也。僧
宗曰。言受身者。願生身也。此那含。既根利。
已久厭欲界中生。及其捨欲界身之中陰時。
仍此中滅。不願受色地生也。作業者。修四無
量諸善功徳也。有四種心者。言中陰。那含人
涅槃時。於此四中。二是涅槃心也。非學非無
學者。成果時。在無生心。此無生心。既非復那
含而言那含。在中陰有此心者。仍那含名。若
初入中陰。是那含及其將入涅槃之時。已得
羅漢。此無生心。非是盡無生二智。是以不得
名無學也。二者學心者。言未得羅漢之時。進
求故。爲學心者。三無學心者。謂羅漢。盡無
生二智。名無學心也。四非學非無學心。謂成
羅漢報無記心也。取二種非學非無學。入涅
槃也。中間二心。則非也。前非學非無學者。此
觀空心。不爲斷結成果。但遊觀空。爲欲入涅
槃也。取後非學非無學。若依四分毘曇中解
羅漢。任運得入涅槃。是以中陰入時唯用二
心。中間二心不用也。寶亮曰。次解五門中之
初人。一作業者。即是色界正報業。二受生業
者。是色界潤生業。色界但受中陰報。而得涅
槃也。捨欲界身。未至色界者。就人爲語。如似
四行而未至。然理撿不爾。亦不測初禪中
中陰幾時。若取況人中三七日論利根人亦
生中陰。即得道者。如始離欲界。若極鈍根人。
盡三七日得者。如捨欲至色界邊也。一非學
非無學者。世俗善心。二學者。正觀眞解心。三
無學者。亦是正觀。而非活結心。四非學非
無學者。無記心。今用也俗善心。及無記心。
得入涅槃。餘二心中。不得死滅也
受身涅槃復有二種是故名爲受身涅槃
案。僧亮曰。受身義。在初生也。與昔生般涅槃
同。今云。盡壽與生。義不同也。是人受身。然
後斷者。辨異於中涅槃也。僧宗曰。二種者。
言受身具二種業也。智秀曰。以盡壽之言濫。
故設問也。寶亮曰。受身涅槃者。次解第二
人。此人受初禪正生。斷三界結盡。即成羅漢。
名受身涅槃也
善男子行般涅槃者常修行道是名無行般
涅槃 案。僧亮曰。行已無行。受身中利鈍差
別。寶亮曰。行般涅槃者。次解第三人。但受初
禪正生者。根有三品利鈍之殊。此人最鈍。窮
生中行道。然後得果。名行般涅槃也。道慧記
曰。或更二身者。更出第三行涅槃中不同人
也。如論家但云初禪中有三人。此言或二身
四身。非上行。是則不但初禪也
上流般涅槃者若有人得至第四禪亦復如
是 案。僧亮曰。伏結生第四禪。以煩惱流退。
通流則進。上下迴流名上流。異常説也。僧宗
曰。言得四禪後時。起初禪愛心。退生初禪。若
依數論。則無生退。亦可言此身唯在初禪。
懸得四禪心後。時還起初禪愛心。故言退。
實非是生退也。從此道流。則還斷結。至四禪
也。寶亮曰。解第五人。從解初禪正生。受二
禪報以上。通名上流人也。若有人得第四禪
已。退生初禪者。但此語。非是明。那含人斷下
地。三禪中惑已盡。云何退生。此是煩惱流人。
凡夫之位。既解那含人。何故牽此。正爲遣物
疑。若從下向上。亦名上流。從上流。然是事法
爾。其況若爲如似風從東來名東風。水從西
來名東流。是則據風爲言。從所來處爲名。水
而爲語。就所向處爲談。此之二人事亦同。斯
恐尋者乖謬故。所以牽凡夫來簡正。以道流
者。名那含人。不取煩惱流者。爲上流人也
是四禪中復有二種樂論議者處五淨居 
案。僧亮曰。一入無色界者。即是上流。分爲無
色界故。是流中差別也。二樂智者。釋所以分
四禪定慧等。無色定。多慧少修。等樂慧不樂
定。一内二外者。内己身。外他身。中陰定慧。
雖弱其道勇健。煩惱麁。過患易見。獨得涅槃
也。寶亮曰。次解第四門中第七人但自初。二
門中第一現滅人。不解。次六門中第六人。亦
不釋。何以然。正言此人神根最利。能一身之
中。頓辯四果。其旨無曲。意易而不陳。如其不
爾。亦莫測其由也。夫衆生所樂不同。若樂論
議者。則生五淨居。若樂寂靜者。必生無色界

復有二種一者修薫禪則能呵責無色界定
 案。僧亮曰。如是二人。一修薫禪。二則不
修。修者。則迴四禪中業。別異處受生。二不修
者。則無斯業如數。經家作薫禪法云。從無漏
心出。薫有漏善。使明理。若如斯。便聖人更起
業。經云。何言聖人。畢故不造新。當知。今所
論者。乃本是昔四禪中業。直是聖人運無漏
力。自在能轉彼本業。若別處生。更無別因。問
何故爾。四禪中凡聖同所。毎多諠雜。不能生
深智慧故。所以迴此業。別餘處生。若生彼。則
與凡報隔。便靜照在心。智慧日明。是以。經稱
樂論議者生五淨居也。既解六人竟。物還於
向釋中涅槃者。生兩疑故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欲界有中涅槃色界
則無 案。寶亮曰。迦葉爲問。第一問言。中涅
槃。又神根若利何不現在入涅槃耶。第二問
云。何故欲界有中涅槃。色界獨無也
佛言善男子是人現在是故不得現在涅槃
 案。寶亮曰。佛不次第答。先答初問言。此人
神情雖利。於現在入道縁不具故。所以須在
中陰中。不得現在滅也
善男子如汝所問何因縁故慳貪瞋恚是故
名住 案。僧亮曰。次答。後問。言欲界受生
是苦地。猶須外依資。報身得立。然即用此爲
迫惱縁。故到來觀欲界。爲發悟之由。所以欲
界有中陰。上界是禪地。不待外資。又無大苦。
故無有中涅槃也
善男子到彼岸者喩阿羅漢是故喩以水陸
倶行 案。寶亮曰。解第七人。從羅漢以上。至
於諸佛。通名爲一人故。借喩於神龜能水陸
倶行。但水陸兩事。如文所合。世間河中。雖有
七種之別。同不離於水。涅槃中亦爾。乃有七
人之異。亦通不離佛性之水。但佛性之義。隨
事而收。或縁因。或境界。如是衆多。若因。若
果。盡是佛性
善男子如恒河中七種衆生是名如來
意語 案。僧亮曰。釋皆是佛方便*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若有因云何沙門云何沙
門果 案。僧亮曰。明果是常。成彼岸義也。僧
宗曰。更問。涅槃無因體。不應是果也。寶亮
曰。更與兩問。一謂若涅槃無因。云何名果。
二問。涅槃亦稱沙門。云何爲沙門。名沙門果

善男子一切世間有七種果即無量世所修
善法 案。僧亮曰。擧此七種。意欲取最後遠
離果也
善男子如世間法或説生因唯有了因無有
生因 案。僧亮曰。有爲法。生因有二種。一以
業生名生因。二以近。爲生因也。了因亦二種。
一以果不生名了。二以遠爲了。有爲法起。因
有所生名生因。而生因有近有遠。遠則名了
也。出世亦如是者。出世無爲。無爲無起因。無
所生。名了因。有近遠。近則名生因。生因者。
煩惱不生即涅槃。身口意淨。皆斷煩惱。三脱
是近。名生因。亦爲涅槃而作了因者。三十七
品。亦有近遠遠名了因。了了見於涅槃。説無
有生因。答上問也。見涅槃是果。無生因故。得
稱常。寶亮曰。明涅槃是了因之果。非生因所
生三脱門等。於煩惱作不生。爲強故設生。生
不因也
善男子如汝所問云何沙門是名沙門沙門
果 案。僧亮曰。先説道果體下自釋名義也。
欲答第二問。言沙門那者。即八正道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何因縁故是故得名爲沙
門那 案。僧亮曰。有爲羸劣名之。六道差
別名道。八道從所斷得名也。寶亮曰。此言乏
道。唯生死是。乏道能不息一切煩惱果報。具
八聖道。徳行盈滿。業累消盡。名沙門果也
善男子阿羅漢人修是道者名阿羅漢得到
彼岸 案。僧亮曰。釋彼岸法。上五分是總。此
廣解脱智見身度彼岸之義也。寶亮曰。擧四
智結也。明具此四徳滿。即名到彼岸*也
如阿羅漢辟支佛以得果故名爲具足 案。
僧亮曰。得無上道。乃名具足。唯佛一也。通稱
菩薩者。以道同也。方於二乘。亦是彼岸也
善男子是七衆生不修身度生死河到於彼
岸 案。僧亮曰。上已廣明其義。此更略顯
若有説言一闡提人若言不得是名虚妄 
案。僧亮曰。謂現得不得。未來得不得。早計名
著。證性爲虚妄也
善男子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或有七人各
一 案。僧亮曰。一人具七者。言三世一人。各
一者。壞現在也。寶亮曰。假名一人。當來必
具足也。僧宗曰。始終爲論。佛亦曾爲闡提。故
一人具七也。當位而談。則一人各一也
善男子若有人心口異相當知是人謗佛
法僧 案。僧亮曰。已説七性有無相。定異見
異説。則謗佛也。異相心見。與七相異口説亦
爾。下自有釋也。八聖道分。訖非凡夫得者。得
則現不得。未來不得。未來不得明謗。僧宗曰。
若語其體。果時自果。不善時自不善。言因果
不離也。若有闡提已得菩提。或都不得悉名
謗佛法僧也。寶亮曰。此下。是還生善中第五
文。擧得失結句。先廣明失過也。下一兩句。雙
明。雖擧失事故。冥消息其文。不可即文而
用也
若有説言衆生佛性隨意語故名三藐三佛
陀 案。僧亮曰。空於衆生是有。常不可見。佛
性亦有。修道則見。非無如菟角者。菟角現無。
不可方便得。佛性亦無。可方便得。虚空常故
者。常不可見。菟角無故者。無不可生也。亦有
亦無者。有是將有。無是現無也。有故破菟角
者。將有可有。不同菟角。無故破虚空者。現在
雖不見。終必可見。不同空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如佛所説云何名爲如虚
空耶 案。僧亮曰。大段之第六。辨常門也。所
以辨常者。能分別佛性。還生善根善得常果。
明常唯有二種。一無常。虚空是也。二有常。佛
性是也。無常。不可學得。有常。修道則見。欲
令人識常果。修常因。不以梵天等爲常經初
以來。以空譬性。上云有不如虚空。今問昔説
譬之意也。僧宗曰。問意若佛性非三世攝。而
名爲有者。虚空亦非三世所攝。亦應是有。此
並問也。寶亮曰。物情於因果性理既決。便欲
修因。若不識果。則無以進行故。擧體非三世
所攝故。所以有識者未來同得也。上師子吼。
雖明果體。是常。竟未正論此體有無之異。今
科簡虚空雖常。而性是無。涅槃妙有。其性
湛然。乃同非三世。而有有無之異也
善男子虚空之性非過去我説佛性猶如虚
空 案。僧亮曰。空有四義。可以譬性。一無三
世。二非物。三無内外。四無罣礙也。僧宗曰。
佛意。非此三法故。説名爲有也。煩惱對涅槃。
闡提對如來。無情對佛性。此三對故。爲有虚
空無對。豈得爲有。寶亮曰。今就此一段説中。
有四番明義。第一。辨佛果體常。異虚空之常。
兩常雖同。其旨甚別。第二。物還致疑。若兩常
同非三世所攝。何不倶名爲有。而一有一無。
佛釋言。其常乃同。要一有對治。可名爲有。而
虚空直是物。無無所對治。故是無也。第三。遣
外道横計虚空是有義。第四。引證。明三世智
人。皆如是説也。今初門中。略出數事。明其異
相。然文中。佛説其旨。理自彰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無情之物是名佛性
 案。僧亮曰。外道。説空是有法。故須明也。
來身心之總號。性是悟解之別名。涅槃滅
苦之都稱。三義異而常一。別稱爲非涅槃名
爲涅槃者。世諦有法。有無是非相對。虚空。世
諦説無。一切煩惱有爲之法者。煩惱是因。有
爲是果。因果是苦滅爲樂。一闡提至辟支佛
者。六度是如道。乘如道來。故名如來。此等
不乘如道。菩薩乘而未至。故蠲之也。無情之
物者。無情。無悟解之性。非性也
善男子一切世間無非虚空離四陰已無有
虚空 案。僧亮曰。世間住空。無有非空之處
對空。故無對無非四大對於四大者。色性非
空。住在空中。無非空對空者。心依大起。亦無
非大對大。何得名四大爲有耶。佛不答者。以
其非決。以置答爲答。何者。六識。所依各異。
五識依大。意識不依。無色不住空。故非決也。
涅槃是有訖。安隱彼岸者。此皆本不得今得。
空無此義也。離於如是。説訖三世攝等。如
來佛性三法等離。三法是有爲。虚空若同者。
同在三法之外也。世人説。訖不得不三世攝
者。佛説二法聚色無色。至可見不可見。色。是
四大。非色。是心數也。僧宗曰。無非四大對。此
問麁故。置答也。如此人。説空非色是心數
者。此下廣明耶解。並不得受相也。寶亮曰。
第二問之始。正釋異意。擧於虚空。以決涅槃。
今兩同爲有。佛今答言。雖同是常。要佛果有
對治。而不無。明如來佛性涅槃三法。同有所
治。故是有也。故下去二釋此三義。爲非涅槃
者。是生死法。正對治。此生死虚僞果盡。故名
涅槃。爲非如來者。闡提二乘之流。執相心重。
不能稱如理而解。如來。能斷此不如之解。得
於如解故。所以名如來也。爲非佛性者。衆生
所以不見佛性。良由有煩惱業報。假依果而
資身。佛既斷業報盡。無復所須。則窮鑒佛性
之理。明闇障之義傾今對治此業報盡。故名
佛性也。一切世間。無非虚空對於虚空。世間
無有一物而非虚空。復爲虚空所治者那得。
難云。虚空是有耶解意。雖然於物情未去。
故迦葉復因此後更設一並。若虚空無所對
治。不得爲有。今四大起時。亦無所對治。何故
獨名四大爲有。虚空爲無。決辭既爾。佛今將
解。故無非言。虚空亦同涅槃是有者。其義不
然。何以故。明涅槃是有。可見可證。能作種種
應色。備有八我萬用。皎然可得。是有現
處。虚空無斯之用。云何爲有耶。既非其如此。
然後答難。從若離於如是法外更有法者下。
已對向決。若使離如是法。外別有一法。而是
者。必三世所攝。虚空若同是有。應三世
攝。是無常法。答理既申。佛還引事。更到難迦
葉言。如世人説虚空。名爲無色無對。若虚空
非色而是有者。應即心數法。若是心數。不得
不是三世所攝。同四陰*也
復次善男子諸外道言若三世攝云何言常
 案。僧亮曰。外道説虚空是色。有對可見。佛
説非色無對不可見也。寶亮曰。第三文。破外
道所執。正義明虚空是無。而外家計有。是故
須破。汝若言虚空是光明。復計之爲住處者。
即是色法。若是色法。便有方所。即三世所
攝。是無常住法也。夫虚空不離三法者。佛
更作相來破。夫萬法有無。不離此三。汝計虚
空。在何法中。空者。直取無物處名空也。實
者。如色法柱木等。是也。空實者。是有無之際
也。若言虚空住空法中。便應無常。何以故。此
虚空不遍實處。與空實即是分數。若是分數。
復不免無常。餘實與空實。二法更相踐。破意
如前同有不遍之過也
善男子若復説言夫虚空者虚空若爾應是
無常 案。僧亮曰。實處無故。則不遍。應是無
常。二處無者。實處無空。空處無實也
善男子世間人説一切法中虚空無閡與有
並合 案。僧亮曰。各有處所。名一切有。所執
處有二。則倶無常者隨物。寶亮曰。既作此
三句破竟。後還結言虚空是無也。又如世人
説一切無絓閡處名虚空者。佛更假設作難。
若無絓閡名虚空。此虚空。一切盡具足。遍有
爲有處。無處爲當分有。若具足有。餘處則無。
一切處不可得遍。汝。虚空是有。云何能遍。若
不遍便是可數。彼此之法。是無常也。又若有
人説。虚空無礙。與有並合。亦無此理也
又復説言虚空在物如器中菓是故當知無有
虚空 案。僧亮曰。鳥動樹靜名異。兩羊相觸
者。二倶動。名共也。二雙指合在一處者。指先
有空。空先有指。有二空二有。合在一處也。若
有空業合物空則無常者。物住空動。動則無
常。物則不遍者。物不遍故動。不遍故無常。下
説空不遍之過也。虚空若常物亦應常者。若
物動無空。空則不遍。不遍而常。物亦應常。若
空與物同。亦常無常者。無有是處者。若言空
常。先有物起。後合。先有是遍。後合不遍。遍
者是常。不遍無常。無有是處也。先無有合。訖
是無常法者。若已合共合則合有先後。後合
本無。先合亦爾。皆無常也。先無器時。訖云
何。言遍者。器則本無今有。未有器時。應有住
處。處異空異。不應言常言遍也。僧宗曰。若使
虚空離空有住者。上難其合。今難其離也。若
空與有合。是則空同於有。則離空而住也。有
物亦應離空住者。並難也。謂有物合。則應離
有唯空也。寶亮曰。又言。虚空在物。如器中
菓。二倶不然。故先假作三法。來破其並合之
執。下別破虚空在器之計。若與有並合。則有
三種合法。一異業合。如飛鳥集樹者。樹本不
動。來向樹故。言異業也。二業共合。如兩羊相
觸者。二物倶動。故言二業也。三已合共合者。
如二雙指合在一處。本時兩合。今復來共
合。故言已合共合也。先作此三句竟。下次第
難破。若言異業共合。異則有二。一是動者。鳥
也。不動者。樹也。若爾。萬有本不動如樹。汝
虚空如鳥動來。共物合。是無常也。若言物與
空合。物復不遍。若當不遍。是分數法
善男子若有説言指住之處虚空無故非三
世攝 案。僧亮曰。佛説有依空住者。而惑者
言。有空佉爲有所依。即因縁住。因果同相。
因無常故。果亦無常也。寶亮曰。既破諸外道
所計竟。後還結言虚空是無物。故名常。非是
有法。佛性常。而是有故。非三世攝也
善男子我終不與世間世智者説無我亦
説無 案。僧亮曰。第七辨因門也。所以辨因
者。上云唯三法是常。餘悉無常。與世間異。異
則生諍。今辨因異故果異。從理説異。與世智
同説。不與世諍也。僧宗曰。此下。第四段明修
道也。寶亮曰。佛言世間智者。即是菩薩者。此
下去大段中第七文。釋兩因異。將明此理。故
先承上宗。作難。世間智人。説五陰是無常。佛
獨説我是常。既説不相隨。便成世間諍。佛云
何言遠離顛倒。不與世諍耶。佛今答言。凡夫
以三漏爲因故。感苦無常。佛。用眞無生解爲
縁。除於漏因。無復無常故。即體是常。其因各
異。豈同世間。如此則稱理而談。乖諍何生。今
就此文中。凡廣略三番。釋生死用三漏爲因
故無常。佛不用此爲因。故常也。第一正明凡
夫不識三漏爲過。第二辨其起漏之源。第三
明漏所感果唯苦無樂。然此三番。聖人識過。
達其漏源。觀其發解。故能除滅三漏。成八正
道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菩薩摩訶薩如優曇鉢羅
華 案。僧亮曰。若從理説不諍。見理必由於
行故問之也。寶亮曰。佛略列十法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智者説無我亦説無
 案。僧亮曰。請定有無之義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是故説是常恒無變
 案。僧亮曰。將明因果執異爲難。若事同而
説異。應是沾汚也。已離三種以下。若從理説。
則不諍。説與見異。何得不諍耶。凡夫之色以
下。明因果事不同。説不到故。不汚不諍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云何爲色知病所在然後
授藥 案。僧亮曰。問從答離。見過則離。不見
則從也。問略而答廣
善男子如人將盲至棘林中雖受果報果報
輕微 案。僧亮曰。明離惡有漸。知罪過已。從
人天果報説過。得二世之利。果報輕微者。苦
由癡起。見過則癡輕故也。寶亮曰。如人將盲
至棘林者。盲喩凡夫。與棘林譬三漏。還此
三漏。將衆生受苦果報也。捨之而還者。如果
起因謝也。設復得出身體壞盡者。設復後時
厭苦修道。必具經受八苦*也
善男子有四種人一作業時餓鬼畜生人天
果報 案。僧亮曰。作業時重。受報時輕者。作
時不見過。受報時見。如是四種
是故我於契經中説不爲世法之所沾汚 
案。僧亮曰。遠離煩惱觀行有五。一者觀體。二
者觀因。三者觀果。四者觀輕重。五勤修道。此
是常第二下三文中自現*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即是貪因瞋因癡
因 案。僧亮曰。廣上觀心行於縁不得法。皆
是無明。録其重者。分爲欲有。欲界。命資外
存欲情重。名爲欲漏。上界癡輕。直名爲有。
内惡覺觀。訖生於欲漏者。漏。是貪等煩惱。内
外縁生。覺觀是想。縁是外想。是故一切
是名欲漏。縁非欲也。能生欲者欲。從欲生者
欲漏也。我及我所者。不能分別陰界。皆是無
明。欲知其是總*也。貪因癡因者。三煩惱。録
其重者。無明通輕重得爲癡因也。寶亮曰。第
二番。先釋三漏名義。後辯其相因起漏之源。
凡夫。所爲不能忘懷。唯自是爲失。故成漏因。
聖人以道自處。心無所存。故成道縁也。或時
因中説果者。夫無漏解。本非果報。從所發處
爲名。故説無漏爲果。迦葉向問有無漏果。復
言。智者斷諸果報。今諸聖人。云何得有。佛答
云。眞實無有無漏果報。得知無漏。是散滅生
死法。非復集諦。而解者稱此。無漏但不繋三
界。由感變易果者。恐非聖意。而今大乘了義。
佛自斷云。眞實無有無漏果報。豈更感生死
果。成於集諦。而勝鬘經。稱無漏業爲因。無明
住地爲縁者。別自有意。不關用無漏爲集諦
也。五陰。是業煩惱家果。寄他無常苦報。上依
善知識理縁中。發得此無漏解。故云是果。
撿理而談。實非果也。或從心身到梵天邊者。
亦是因中説果。心者。是定因。此定能得梵天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四大遠因煩惱亦爾
 案。僧亮曰。互爲因果者。非女取女。名無明
也。分別好惡。名不善也。取好惡已。更増女
相。如是九品。互爲因果也。子是近因訖煩惱
亦爾者。雖互相生。而女相是遠。好惡相是近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從無明生陰入界等
 案。僧亮曰。是内無明。訖其内。外因者。是
煩惱。内外因能生無明。名無明。如説色等名
欲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智者當觀生煩惱因
 案。僧亮曰。廣第二造作何行。訖受誰房
舍者。是時惡友共住是處。事與行同外爲異。
受深心供養房舍也。轉下作中者。與上事増
長爲異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而能生長種種煩惱
 案。僧亮曰。欲明煩惱。亦以過去煩惱爲因
也。如一器中者。無始以來。起無量煩惱。種子
中雖暫伏。遇愛則生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智者云何如是煩惱受諸
惡果 案。僧亮曰。廣第三。三種。苦苦壞苦行
苦。無常亦爾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有無漏果能滅一切煩惱
果報 案。僧亮曰。聖人諸陰。是煩惱果。若斷
果。不應有聖也。因中説果者。凡言斷報因。名
報耳。是名因中説果。無漏非報因。不在
斷中。我從心身者。定是心。梵天是定報。定能
得身。名定爲身。無有無漏果報者。無苦樂報。
更不生漏者。不生漏即是涅槃。無法可斷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是名身中有妙藥王
 案。僧亮曰。略第四。廣第五修道。有惑名衆
生。無惑非衆生。是煩惱因果。從惑生惑。無道
可修。明八道。亦以煩惱爲因發。一因二果。訖
果惡故子惡。因過明果現。與未來爲子。三
世皆惡。先喩雪山。説身中有妙藥王者。考事
則異先譬。不應有能修如是清淨梵行者。涅
槃八道。能至涅槃。名梵也。寶亮曰。下第三番
明三漏。今迦葉發初難云。若以煩惱因果。倶
是惡法。云何言衆生身中有妙藥王。但譬法
不同。上説妙藥王。譬正因佛性。今此中云。妙
藥王者。謂無漏解也。佛今答言。如世間從子
得果。此果。有還與子作因者。有不能者。如今
穀子。從過去穀生。名其爲果。然此子。又能生
未來穀。還成因義。枝葉等物。雖從因生。不復
更能爲後因。明煩惱亦爾。從過去惑因。得今
五陰。於今果上。更起未來因。果報連續。此便
有即因即果義。既借譬如上。下即出事。一有
煩惱果。是煩惱因者。是因即果即子義。二是
果非因者。謂無漏解。既寄此果報中。修得此
解。更不生後。唯果非報。故名爲清淨梵行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是則名爲清淨梵行
 案。僧亮曰。有義未彰。重問。煩惱果非煩惱
因者。煩惱起有因縁。似過去煩惱爲因。現
相爲縁。因縁皆到。若以無相爲縁。則因到縁
到。是果非因。名爲梵行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八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九
  辨三種業謂身口意
辨四種報謂黒報白報雜報不黒不白報
廣辨煩惱業更相生義
論世第一法有漏無漏義
廣辨三十七品作九種名説謂主勝導等
廣辨十想 廣辨七想
迦葉品之第七
善男子衆生觀受知是一切斷和合故則不
生受 案。僧亮曰。釋愛是因。以我爲樂。則生
愛著也。十二因縁。所作善惡者。以生死爲樂。
不能離故。名受時也。何因縁生者。次觀受因。
因復有因。從微至著。明可斷也。不因自在天
生者雅因要得其正也。皆從縁合而生者。縁
合則非自非他。生無定主也。即是愛者。樂受
生愛。愛生樂受。互爲因果也。是和合中者。從
合故非有。合生故非無。斷合則不生也。寶亮
曰。此下去觀六種法。謂受想觸欲業苦。唯觸
一法。無別觀寄諸門也。所以先觀受者。一切
惑起。莫不由受。故先觀受過。就觀受中。觀先
受因。次觀受果報輕重。三觀受之滅處也。内
外漏因心外境上生。漏盡因三受起也。如是
受何因縁生者。次觀受因。如是因縁。復從何
生者。爲次第種種觀因。終非是無因而生。不
從想生者。別是外道所計無想天想非想陰
之想也。若有此因生。應當先斷此受因也。因
縁即是受者。從過去滅心受作因生也。非有
受者。因縁中無有性受。非無受者。不離因縁
有也
善男子智者觀因已是則名爲清淨梵行 
案。僧亮曰。若不觀果苦。則不厭受。斷受因
故。次觀果也。受因縁得解脱者。樂生則繋。樂
滅則脱也。斷我我所者。知無宰主也。有少滅
處者。三慧斷結。以聞思斷麁。名小畢竟。修慧
斷微。名畢竟解脱也。知從八正。即便修集者。
八道無漏。是修慧也。増長身心者。八道向滅。
而増長違道也。何因縁故。能増長耶。觸因縁
者。謂聞思觀遠因。修慧觀近因。下觀果也。非
明無明者。有漏善及無記也。雜食愛者。能令
生死不斷也。寶亮曰。觀因既竟。次觀果者。得
三惡苦報。此三惡果。雖都是四心家報。要不
離於受也。何等受。能作愛因。何等愛。能作受
因。此明更互相生義。愛亦能作受因。受亦能
作愛因也。觀因果輕重既竟。故次第三觀受
滅處。若得信首五根。二空成就。名作少滅。至
正觀無漏。名爲大滅也。是道觀受有三相者。
即三受相。然此三受。能増長行陰中身心煩
惱也。何因縁故。能増長者。從三觸因縁故生。
第一無明觸者。煩惱觸也。第二明觸者。能生
無漏八正道也。第三非明無明觸者。世俗善
心也。如是受亦名爲因。亦名爲果者。從觸生
名果。能生受故。亦名因也。觀受作三門既竟。
今次復觀愛果報者。因愛而生。所以須觀也。
智者觀愛。復有二種雜食。愛者四食也。無食
愛者。斷四食得無漏也。若欲斷愛。先斷受因。
近因是受。遠因是觸。因果盡斷。所以得八正
道。即名清淨梵行
復次善男子智者當觀想受滅故名爲解脱
 案。僧亮曰。二事何因縁生者。愛受是生死
之本。更觀近因也。知因想生者。想取假名。而
倒有輕重。重爲愛因。輕爲受因也。見色不生
貪者。釋受因。著好生貪好相。是假眼識見色。
未得假想。取假想受得好惡。輕爲受因。及觀
受時。亦不生貪者。釋愛因。受從倒生。受初得
好時。未生倒想。取常樂已。乃至貪愛。重爲愛
因也。想有三種者。少有二種。一縁小。二住縁
時少。至無量亦爾也。未定者。散心縁不定。亦
住時少。欲界定麁。亦爾也。無色界無色。不爲
外縁所動。住定久。云何説耶。想受滅名解脱
者。釋佛所以説想受。爲漏因也。寶亮曰。智者
當觀受愛二事。從何而生。知從想生者。此下
次第二門。觀想即假法相。故名爲想。凡顛倒
妄縁。皆不得法實。是想三種者。若想像小縁。
名爲小想。想像大縁。名爲大想。想像無量縁。
名無量想也。復有小想。謂未入定者。欲界電
光定。復有大想。謂已入定者。八禪地定也。復
有無量想者。十一切入也。若三想滅故。則受
滅。想受既滅。便名解脱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滅一切法聞者亦解説於
衆生 案。僧亮曰。解法者。法別衆生總。總別
相因。説一則知二。心數相因。受想居要。受想
可斷。知餘亦可斷。説亦爾也。應親近者。唯説
雜法解者。亦雜也。寶亮曰。迦葉因此語後即
問。若爲説想受滅。名解脱耶。佛答言。如來或
時。因衆生説。聞而解者。如先爲大迦葉。説衆
生滅時。善法則滅。但法由人弘。若人不復行。
便法不流轉故。以以言衆生以明法也。因法
説於衆生。聞而亦解。説於衆生者。如爲阿難
説。若有法。能生煩惱者。便不應親近。即惡知
識。若有法。能生善者。便應親近。即是善知
識。既説可親近法。不可親近法。故物即得因
法解善衆生。不善衆生。是則善者可親。不善
者不可親
善男子如來雖説想受二滅雖有毒草亦有
妙藥 案。僧亮曰。無若想者。世諦辨法名想。
世所共傳。名流布也。世諦有二。一理。二倒。
縁廣假名是理。計有一異是倒。倒則生著也。
寶亮曰。雖説想受二滅。則以總明一切法滅
也。想因觸生故。次觀觸有二種。因無明識。起
想受煩惱也。因明識。斷煩惱得解脱也。觸本
寄諸門。故不別觀也
復次善男子智者觀欲雖有毒草亦有妙藥
 案。僧亮曰。即是色聲者。先觀欲因。因有内
外。色等是外。到想是内也。便生於受者。即欲
也。欲無別法。倒想多爲欲。樂名受也。十惡後
想起。名十惡想也。以惡父母者。殺害是行報。
地獄生報也。寶亮曰。次第三觀欲。欲即五塵。
明五塵非欲。能生於欲。因中説果。故名爲欲。
所以觀者。因五塵故。生識著識。故生想。因想
故生受。因受故生行陰中愛欲也。然從五塵
至受。皆是欲因也。但識過患少故。不作別門
觀也
復次善男子智者如是造作三種身口意業
 案。僧亮曰。次當觀業者。八苦以生爲本。煩
惱與業合行。然後受生也。次觀業。受想觸欲。
即煩惱者。惑性皆是煩惱。以始末輕重爲異。
能別名觸。無別門也。以通是想受之因。一作
生業。二作受業者。資業受生名生。能得生報
名受也。善男子。身口二業者。造作是業義。意
性造作。不作從生身口具二也。以因故得名
爲業者。身口非作性。因意得名也。正業是意。
期業是身口者。性是善惡名正也。應他善惡
名期也。先發故名意。訖得名爲正者。此正釋
也。謂先發爲主。從他爲應也。即無明觸者。業
能通四。欲説苦因。但説無明也。寶亮曰。智者
觀欲已。當觀業者。第四門明受想觸欲。即是
煩惱。此煩惱能作業者。即十二因縁中行枝
也。不作受業者。不作潤生結報業。何以故。初
作業時。要未改報。便未用潤生惑也。如是煩
惱共行。有二種。謂生業受業者。欲明煩惱。始
終不相離。更互得作因作業。亦得作受生業。
故還來來取。觀業既竟。便次觀因。因即無明
觸。因此無明癡。識於縁中取著。乃至生行陰
中業也。觀因亦竟。即次觀業所得果報。上上
善生閻浮提者。此論受道邊勝。異昔教之説。
雖復兩教不同。各自有意。餘三天下義例。悉
殊昔其旨。是等不復別釋
善男子智者如是觀業因已果報者名無漏
業 案。僧亮曰。作業時垢者。釋業名也。因不
善故。果報苦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雖有毒草亦有妙藥
 案。僧亮曰。是義有二。一者亦果亦報。二者
唯果非報。唯果非報者。果是報因。此名則通。
以因報因。此名則別。有漏具二。無漏唯一也。
善男子。無有報故者。業從報制名。爲苦樂受
是正報。苦性黒。樂性白。以樂治苦。名對治滅
苦樂寂靜也。有定受報處者。黒在三塗。白在
人天也。鬱單越於世樂爲上。於道樂爲下也」
復次善男子智者觀業觀煩惱已苦因縁生
苦 案。僧亮曰。是二所得者。觀苦二法合行。
涅槃得果名。二果即苦也。離一切受生者。生
是苦本。故先説生也。復觀煩惱因縁者。次觀
四道業及煩惱是因。苦道是果。因果通名有
道。四道相生。莫識其次也。寶亮曰。智者觀業
已。次觀業煩惱所得果者。第五門觀苦。明業
煩惱與苦。更互相生。六道因縁。倶無微樂。故
聖人令斷苦而修道
善男子智者能作如是觀當知是人能斷衆
苦 案。僧亮曰。不造新業。壞故業者。十二因
縁總三苦。見三苦。壞一切業也。觀一切地獄
者。觀苦苦也。復觀人天者。別觀壞苦也。深觀
三界諸苦者。別觀行苦也。智者若能觀苦八
種者。總結也
善男子智者深觀是八苦已雖有毒草亦有
妙藥 案。僧亮曰。求身求財者。身是内命。財
是外命也。作業者。作善惡也。増長者。長善惡
也。作業。作意業。作果。作身口業。即是取也。
愛取是輕重之名。輕爲重因。取是果也。經云。
習近五欲。是名爲愛。内外貪求。是名爲取。知
是輕重也。愛因縁取。取因縁愛者。愛取有増。
次爲因滅。以爲因性有増減。明其可斷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悉是何等一切法耶
 案。僧亮曰。第八美經之徳也。淨則涅槃。因
即是行。涅槃三法。皆是因。無法非因。言一切
法是。而義不決定。言旨未顯。故定之也。善不
善諸法之本。以本攝末。亦同一切善知識。攝
一切梵行也。寶亮曰。大段中第八文。次明歎
經。若依此學。必出生死。成清淨梵行。昔教所
明理未正。與生死未相分解。故不成眞梵行。
今就此中讃歎。凡有三番。第一總就境智爲
嘆。第二偏就三十七品無漏智體爲嘆。第三
歴十想取遠資發義爲嘆。今迦葉既問。故佛
答言一切是。此通就境智爲言。夫境能發解。
智生有由。所以通束爲清淨梵行。雖有此判。
其旨未顯。故迦葉更擧諸法問。一切法不定。
如來今者。定以何法。爲一切耶。佛又答言。大
涅槃經。乃是一切法之寶藏。故知此經理正
具明六行。能生人信慧。速出生死。是以莫問
彼法此法。皆因涅槃生。亦即因此境智。得大
涅槃。所以盡得作清淨梵行。故下頻作三十
餘事。讃歎此經之力用也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現在諸佛之父母也
 案。僧亮曰。一切法謂經法也。能濟窮乏。謂
之寶。無寶不備名藏也。此經説佛性果。能出
生死名寶。説果則無法不常。説因則無法非
性名藏也。自大海以下譬藏。猛風以下譬寶

善男子是故此經攝一切法即是卅七助道
之法 案。僧亮曰。先説正因。更説縁因之近
者也。寶亮曰。上已總就境智。今正取眞無漏
體。明眞無相解。不與惑倶故。所以得名清淨
梵行也。五方便中。雖是相似解。要體未免惑。
由是顛倒故。非清淨梵行也
善男子若離如是三十七品是故不得名淨
梵行 案。僧亮曰。不説有漏爲梵行者。道品
二種。爲説無漏相續。至涅槃名行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是故得名清淨梵行
 案。僧亮曰。擧五識無煩惱非倒。以決之也。
非男生男想者。五識取男女未了。未成煩惱。
非令不取。取相是倒能生貪瞋也
善男子若有菩薩於三十七畢竟名爲大般
涅槃 案。僧亮曰。此九句。初七是因。後二是
果也。若知因果功用差別。則知梵行也。寶亮
曰。轉卅七名。作九位説也。何故爾。凡夫無
解。謂言位定不得作多少説也。今明法相無
定故。轉爲九位。就九位中分。唯分定慧。遺於
戒。能助生定慧。非正道體。是故不取也。分九
名爲四意。第一有四位。就上中下品爲名也。
第二有三位。據工用爲名也。第三一位。就當
分所除爲因也。第四最後一位。標果受稱也。
初四就漸増進受名者。初第一念無漏。能與
後解作資。故名初品無漏爲根也。第二念無
漏爲因者。能生後力轉強。故稱因也。第三念
無漏名受者。如三受心後。即生煩惱。今此中
義亦同。既解慧稍深。轉能攝生後無漏。故名
爲受也。第四念名増者。此無漏念念増明故。
所以受増名。然後從初住以上。次第相生。訖
至金剛心。地地中。皆有此四法。故知斯四。就
稍稍増進受名也。次有三法就工用受名者。
明品品中。盡有此三。何以知之。主名爲念。能
守境也。導名爲定者。因念守境。於縁中靜慮。
而得定也。勝名爲慧者。定雖能守境。令心不
散。若無勝慧。或無容遣。此能除力勝故。名之
爲勝。若爾從初住以上。金剛以還。當地於念
念之中。皆有此三義。然無別心也。智實者。此
是第八法。亦應是公用。然法小異。何故爾。言
實名解脱。從初住解去。當地中談無。或不論
能治。今者明其所除。據行人所得無爲功徳。
就無縛邊作語也。第九知畢者。就極處爲言。
據涅槃果體爲旨
善男子善欲即是初發道心畢竟者即大涅
槃 案。僧亮曰。初發道心者。欲救衆生。能發
菩提。欲有三種善爲道根。或説慧説信者。欲
爲發心之本。觸是入行之始。名因縁。根有利
鈍。利慧在初信因縁。故説諸惡煩惱。因信求
法。終斷煩惱。皆是信力。至其成果。爲信解
脱。受時作善惡者。受苦樂受。善友説道。樂修
則進。攝取道品。不樂則退。故言受時也。生諸
煩惱者。釋之也。求樂則生。樂即能斷。因善思
者。雖樂修道。要識其對治。應善思惟。宜修則
修。道品日増。要須專念者。宜修勤修。念不念
縁。成定之主。能爲善分別。説智爲最勝。心定
見法名分別。究盡名智。初得爲導。轉明爲勝。
證解脱時者。證有無也。解脱者。有餘涅槃也。
出生死爲實。畢竟者是無餘涅槃也。寶亮曰。
向者佛一往列名。今下去次第。更作五重來
解。今第一釋云。根本是欲。欲者。欲樂之心
也。因名明觸者。觸對前理。故名明觸也。攝取
名受者。攝受諸行。故名受也。増名善思者。是
得理之勝心也。守境不移故。稱主名爲念也。
導名定者。攝心一縁也。勝名智慧者。謂破煩
惱也。實名解脱者。則智體無累縛也。畢竟名
涅槃者。據工用都滿也。從善欲即是初發心
者。下第二重解。從初一念無漏。訖至成佛。名
之善欲。由是善欲。能得成佛。故名爲根本。如
來先説不放逸爲本。今乃説欲者。明欲是根
本。以不放逸助成故。名爲縁因。若衆生無所
知時。依佛得解故。名佛爲根本。今者衆生有
知。自證得之時。要因欲心也。明觸者。或説爲
慧。或説爲信。義無所在。從信得解故。解來惑
遣。謂之明觸也。受名攝取者。能攝生萬善。衆
惡永消。如受後起業。道生必除也。因善思惟。
得理轉深。能破煩惱。故名増也。然觀解治結。
要頼專念。故名念爲主也。得定之時。能見萬
法。故名爲導也。於諸解之中。智慧最勝。故得
勝名也。雖得四禪神通安樂。不名爲實。若壞
煩惱證解脱時。方是眞實。故名知實也。若斷
除少苦。不名畢竟。要得大涅槃。無一切苦。究
竟無爲。方稱畢竟也
復次善男子善愛念心獲得果報名爲増長
 案。僧亮曰。厭苦欲滅名善。是故名觸者。滅
苦須法在善友。經説道一心諦受。受則能善
思惟者。受已思義道品増。白四羯磨。以戒爲
出家。白四得戒之本。名觸。名因。二種戒者。
戒爲道根名攝。即是初發訖。即是相似不斷。
譬四品善根。下中上。下品名根。中品名因。中
與下相似也。増者。訖能生相似上品。滅中品
名相似。能生上上。名生相似。上上似上也。起
中下爲増根。即是作訖。増即可用。譬炊米爲
糧。炊成名因。飯時是用也。寶亮曰。下餘三
種。矚文易見。然凡天執著。謂言唯眞無漏。得
作九名。故今處處。施此九位。高下無定。乃至
十二因縁。名字亦得作此。九説既數重釋竟。
人由未解。故迦葉更問。前知根等三法。云何
有異。佛還作數重釋。此三法正上中下品。次
第相生。因果用異。故得此三名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乃至得稱優婆夷義
 案。僧亮曰。上九法説道品次第功用差別。
未説行義。説十相是所行之法也。寶亮曰。第
三番歴十想爲歎。若依此經修十想。莫問凡
聖。例皆通歎何意爾。昔教明理不周。修十想
不成。依今所説。凡聖修行。悉不乖理。所以通
歎十想者。謂厭離食想。世間不可樂想。死想。
此三是始觀。次有四想者。無常苦無我多過
罪。此四是渉理觀。得理小深。後餘三想。離想
滅想無愛想。是入聖觀也。就文中。先觀無常
想。先觀麁。後觀細也。從遠離常慢下。第二次
修苦想也。從非我我所者。下第三次觀無我
想也。從智者觀無我已以下。第四次觀厭離
食想也。從具足如是四想下。第五次修世間
不可樂想也。又從有智之人。已修世間不可
樂想下。第六次修死想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云何名爲是則名爲麁無
常也 案。僧亮曰。一内。二外者。有情是内。
無情是外。次觀聞者。聞賢聖所説也。無車輪
許者。地肥果實。家内種殖。皆悉豐足也
既觀麁已次觀細者故受盛法復是苦 案。
僧亮曰。十時者。出胎名現在。未生名未來。終
不漸長者。不念念滅也。内外各二者内則飢
渇。外則寒熱。觀壞苦也。無常器。即是行。觀
行苦也
善男子智者復觀生即是苦若一若多二倶
無我 案。僧亮曰。有異和合者。説法異。和合
異。和合即無性無我。無有一法。能爲作者。此
破作者。和合故滅者。因滅果滅。和合滅也
智者如是觀無我已是名成就厭離食想 
案。僧亮曰。雖得無我等觀。今飢則須食。寒欲
得衣。故生煩惱。食生貪故。先觀食也。如被剥
牛者。物觸則苦也。如火聚者。思願後身。後身
如火也。三百鉾者。識本樂縁。縁皆是苦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智者觀食不空食於國中
信施 案。僧亮曰。令與相似者。觀米如虫。糗
如骨末也
善男子智者具足如是四想是名智者善修
死想 案。僧亮曰。次修死想。無常生滅。滅已
不續。名死也
智者具足如上六想則得稱可沙門之相 
案。僧亮曰。又從若具足如上六想即七想因
下。次第七修多過罪想。不復解多過罪。直作
七句來釋。一常修想者。常修上六想也。二樂
修想者。樂修上六想也。三無瞋想者。修六想
時。心都無瞋也。四無妬想者。修此六想時。心
無有妬也。五善願者。修上六想。常非誓願也。
六無慢想者。修此六想。不懷慢心也。七三昧
想者。若修上六想。常求三昧也。能呵三界者。
解第八遠離想也。滅除三界者。解第九滅想
也。不生愛著者。解第十無愛想也
爾時迦葉菩薩即於佛前解脱即是大涅槃
 案。寶亮曰。大段第九歎佛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九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七十憍陳如品
第廿五
  釋滅無常色獲得常色
破外道論闍提首那第一
婆私咤第二 先尼第三
迦葉第四 富那第五
憍陳如品第二十五
案。僧亮曰。第四流通分也。陳如是弟子之
長。先受偏悟。今得圓解。委以流通。不亦宜
乎。法瑤曰。説經將訖。外道悟解者衆。諸人
最後受悟者。故付囑最初悟者也。又一夫靡
不有初。尟克有終。有始有卒者。其唯聖人
乎。陳如最初。聞五陰無常。今最後聞常而悟
也。僧宗曰。因果佛性中道。備於前矣。是以故
命陳如。更定因果。説生死五陰無常佛果常
也。寶亮曰。上已三重説竟。今此第四。次明付
囑流通。撿付囑之事。不似餘經。既顧問阿難。
并述已之徳。而體爲流通故。所以命篇。先對
陳如。論於五衆。欲以徒衆儀軌戒律法用付
囑有在也。又以文辭章句。一切經藏。囑累阿
難。以深理付弘廣也。智秀曰。廣明義中。第二
分也。重以説付傳法者。名付囑説也。尋之下
文經來不盡。何以知其然。文爲證也。本爲付
囑。命覓阿難。阿難至。乃使度須跋。付囑之
言。遂□□。以理而推。義在可知。凡付二事。
一者人。二者法。人者即是所度十外道。縁陳
如年高徳尊。堪爲師範。所以囑也。由阿難弘
廣。於傳化有縁。所以説種付之。一品之中。有
四意。第一説常無常法。第二明外道無沙門
法。第三列外道來詣佛法。第四正破外道。道
慧記曰。陳如既居上生。又先親是外道。出家
已來。爲外道所伏。故命以付囑
爾時世尊告憍陳如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色即是縛者。説有爲之過也。智秀
曰。第一意。略説因果常無常也
憍陳如若有人能如是知者在大衆中作師
子吼 案。僧亮曰。沙門婆羅門。二名皆是寂
靜之稱。法理常定。不知則亂。知則常。靜能知
常與無常。則具二法。若離佛法。不偏之人。及
悉皆無也。智秀曰。第二意
爾時外道有無量人我若勝彼當事我 案。
僧亮曰。無有靜法。終無靜人。身口之業皆是
假稱。乃因而集聚。議與諍道也
爾時多有無量外道佛告王且止我自知時
 案。僧亮曰。外國法。欲大論義。先白國主
也。智秀曰。第三意。列外道來也
爾時衆中有婆羅門所得涅槃亦應無常 
案。僧亮曰。外道説涅槃法異。謂不從因生。所
以難佛。若從因生。不應常也。僧宗曰。難意以
因無常故。果不得獨常也。寶亮曰。此十邪師。
蓋接化有縁。現迹歸降。以示大理源也。凡與
外道。論議往復之法。不得欵懷。要先於事中。
却令其心濡然。後言理也。此一外道。計二十
五諦。言性常者。是已所計世性也。此下正破
外道也
瞿曇又説從因故生得解。脱者云何言常 
案。僧亮曰。以二道類之。第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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