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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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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亮曰。第三譬。破二愛已。得假實二。諸
結漸薄。唯實法愛難去。譬惡方便。入觀見空。
譬藏刀。出觀起愛。譬詐親。欲令起著。譬還
來。觀空斷愛。譬不信也。寶亮曰。雖得假實二
空解。然出有心中。還於五陰上起愛。故更捉
五陰而觀。未能即得。喩如藏所持刀也。起愛
從情。如詐親也
投一聚落欲自隱匿求物不得即便坐地 
案。僧亮曰。第四譬。既成初果。縁假起慢。不勤
修道。知内入假實。譬空聚。染著假名。不以
患。藏隱不見眞我。譬無人。不見實陰。譬無物。
不復進修。譬坐地也。寶亮曰。既得六入空。入
無相行。斷見諦惑。證須陀洹果。是一止息處也
聞空中聲咄哉男子汝當云何而得免之 
案。僧亮曰。第五譬。斷二界思惟結。垂其先解
爲因。進求上果。譬聞空聲。説其先解。譬無居
民。染著假名。譬今夜。因有内惑外塵得入。譬
六賊。能生衆結。譬命不全。斷慢成果。譬捨去
也。寶亮曰。得須陀洹果後。出觀心中。起思惟
門惑受生。既乘本見諦。無漏解見。思惟門中
受生。惑爲過欲。更觀六塵空。進斷所餘結故。
義言如聞空中聲也
爾時其人恐怖漸遂増復捨而去 案。僧亮
曰。復得六塵空解。無漏轉深。斷思惟門惑。三
界結盡。證羅漢果也
路値一河河水漂急心意泰然恐怖消除 
案。僧亮曰。第六譬也。斷無色界思惟及習。彼
煩惱難斷。譬河漂急也。定多慧少。譬無船筏。
必假以道。譬取草木也。上地苦輕。有深定樂。
而行者樂故。譬更思惟。知是苦已。譬推筏入
河。定道難用。必須衆善相助。譬身手皆動也。
寶亮曰。斷無明住地惑。得於佛果。乃通三界
内外。皆是河義。而今取無明住地惑難斷者。
爲河也。即取草木爲筏者。於三界外。既未
有治道。欲修行萬善。以趣極果也。從我
設住此下。説蛇賊所害者。若指斷三界結盡。
而終未免於蛇賊。既與已相隣。云何相免。寧
當任無明住地。或牽於生死。終不爲彼蛇賊
所害也。即推草筏者。思惟既定。便修萬行。運
實智方便智。即達涅槃岸。登上高山也。從觀
身如篋下。還次第合向八事五階也
菩薩摩訶薩得聞受持背之馳趣修八聖
道 案。僧亮曰。觀四大。合第一譬。四種毒
者。見譬眠也。解譬身也。氣從口出。譬聲香
也。味從口入。譬囓也
五旃陀羅者即是五陰渉路而去無所顧
留 案。僧亮曰。觀五陰。合第二譬也
詐親善者名爲貪愛及一詐親渉路不迴 
案。僧亮曰。觀愛貪。合第三譬也。見不見聞不
聞。至後還不見者。入觀則了。出觀則生惑。二
乘亦爾。本爲向初果。爲譬因説愛之難除耳」
空聚落者即内六入及六大賊怖著正路 
案。僧亮曰。觀六入。合第四譬也。凡夫不生空
想者。於聖理懸遠也
六大賊者即外六塵捨空聚落渉路而去 
案。僧亮曰。患從外來。劫内功徳。譬之賊也。
合第五譬也
路値一河者即是煩惱及一闡提悉皆不
定 案。僧亮曰。依譬次第。應觀斷無色思惟
煩惱及習爲河也。合第六譬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八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九
  釋大涅槃小涅槃義。擧有山大山等喩
釋聲聞習氣義
釋有因縁名及無因縁名義
釋五神通義
辨二種神通。一與外道共。一與二乘共
*辨涅槃非音聲之音
徳王品之第五
爾時光明遍照高貴徳王云何涅槃云何大
涅槃 案。僧亮曰。所以重問者。雖説斷漏。能
得涅槃常樂我淨。不説我樂自在之用。涅槃
之義未障故也。寶亮曰。次下答徳王第二問
也。上聞不聞中。佛答六難竟。更設二問。佛答
一問竟。今更擧第二問。以請釋也
爾時佛讃光明遍照是名涅槃非大涅槃 
案。僧亮曰。涅槃雖有多義。會是無苦之稱。得
息苦者。皆得名焉。寶亮曰。今借十譬。以*辨
大小之相異。正以無苦樂。故名涅槃也。若得
少食。以除飢苦。亦名涅槃。但不得名大涅槃。
如是十種譬。其義一例。小海亦名海。大海亦
名海。若除少苦。名小涅槃。若除苦都盡。名大
涅槃。其文中自廣彰云。二乘人八萬劫。乃至
一萬劫。名小涅槃者。上乘三處。明皆言到
佛果。今此中説名小涅槃。其義云何。若欲於
我前。不言行八萬劫竟名小。未行八萬劫之
前。隨其所得住處。以此義爲小。及其行八萬
劫竟得佛。由名大涅槃。而此旨於一部之中。
雖復説異。亦莫測其然。要隨義而安也
善男子若凡夫人及以聲聞乃得名爲大涅
槃也 案。僧亮曰。凡夫因世俗。聲聞因聖道
者。更釋非之義也。還生煩惱者。釋凡夫也。有
習氣者。釋聲聞也
善男子譬如有處能受衆流之所得故故名
爲大 案。僧亮曰。前説人實。後説法實。合海
譬也。河城等皆合也。十譬之中。唯不合地及
天中天二譬也
云何復名爲大涅槃以是義故名大涅槃 
案。僧亮曰。八自在者。各有文也。一者不小能
小。不多能多也。二者以小爲大也。三者以重
爲輕也。四者以三事體。心色不移。無處不至。
所作事一。而見者不同也。五者一根知六塵
也。六者見法如空也。七者得一切法也。八者
不可見。令一切見
復次善男子譬如寶藏具足成就初分功
徳 案。僧亮曰。無爲名大。釋常住故。故稱大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昔所不得而今乃
得 案。僧亮曰。諸漏既盡。則具神通。皆聖行
功徳也。今見者。謂眼通。更就所得中分別也。
今聞者。耳通也。今到者。如意通也。今知者。
他心宿命也。寶亮曰。第二功徳。以五通爲體。
此五是一方之所須。菩薩化道之要用。第一
修天眼通。須見衆生身業。二修天耳通。聞其
口業。三修他心通。知其心業。雖知三業。若不
達其過去。有善惡之厚薄可化。亦於化道
闕。故次修宿命通。而下愚之流。難以玄言。必
須運身到彼。然後受化。故第五次修身通。今
就文所*辨。先明身通。昔明身通。直據色身
轉變而已。今談色心自在。修短所通。適物所
宜。而經亦有言如意通。亦名身通。若立身通。
則沒如意名言。若立如意。便廢身通。若如
昔教明五通。是禪定家果。要因定後。方能發
通。就今涅槃經明五通。盡是智慧之異用。故
菩薩摩訶薩。依六行教學。不取有無相。但使
物感稱根而應。如一家所解。此五通必是菩薩
家化。方非外道凡夫聲聞之伎。何以知耶。若
實是凡夫。云何得有此法。而在外道中唱言
有者。皆是應迹。外道雖言得禪定。而無有道
思慧。所以無此神徳也。聲聞人觀解既不成。
復不能即在定。而變通亦由已安。法不得所。
復未能忘懷。故發家唱云。菩薩所得通。不與
外道聲聞二乘等共
通有二種一者内二者外昔所不得而今得
之 案。僧亮曰。不與外道。共五通也。一心作
一者。釋不與二乘及外道共。但擧二乘外道
可知也。寶亮曰。雖言二乘人。一心作一。不得衆
多。此正表二乘不得道之意。聲聞入定發通。
要須定前作意。*作意若一。在定唯能一變。
若*作意作五事。便能現五變。雖在定。併發
五耳。由得言一心作一。何以然。由其前方便
有五故。若極利根者。在定亦容可得二變。此
皆據教迹作。諸菩薩則不然。發輒修徳。以曠
被爲懷。及至物感。則稱本心。隨力而現。不
假興意。若無六行解者。則不能一心現五通
身也
又復云何昔所不得昔所不得而今得之 
案。僧亮曰。如意説名自在。於自在中。分作變
化。初對凡夫。故言不爾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而諸衆生各各見
異 案。僧亮曰。得異耳根者。有三事異。一者
下地聞土地。二遠及恒沙。三耳識不取相。
是不聞而聞。初無音聲相者。菩薩耳識。眞俗
兼見。故不取相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昔所不聞而今得
聞 案。僧亮曰。此下明天耳通。而文中叙
相。皆是初學之方法。昔小乘明天耳通。耳識
取聲。然後生智。二心更相資導。故合二心爲
通。天眼通亦爾。今用此經中。學得天耳天
眼。乃至得通。六識之用。即是智慧。故天眼
通。即中作二諦觀。此經既理教眞正。明
有爲無爲二理炳然。心行大法。生解亦大。若
始行之流。則未及此也
爾時光明遍照高貴徳王云何而言無定無
果 案。僧亮曰。即是定果相者。若作因定善。
即是果相者。從善因生。即是果也
爾時如來讃言善哉善哉凡所演説無定果
相 案。僧亮曰。答意謂。若刀是定因。面是定
果者。云何顛倒耶
善男子夫涅槃者實非聲果吾當爲汝更分
別説 案。僧亮曰。上説一切因果不定。此説
涅槃常法非果
善男子若有善男子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 案。僧亮曰。一字不作字相。一句不作
句相。從經理門。可説爲聞因之成果。不如
是者。則非聞也
善男子如汝所言聞惡聲故昔所不聞而今
得聞 案。僧亮曰。涅槃非果。可如上説。三惡
是果。聲是定因。須更説之
善男子云何昔所不見昔所不見而今得
見 案。僧亮曰。若依欲界四大者。依欲界定。
修得天眼通。悉是骨相者。天眼識能見不淨。
諸法定相。見因縁相者。空有兩見也。寶亮
曰。此下明天眼通。此明天眼通。不但見色。亦
見衆生善惡心。乃至知第一義諦故。所以作
知名説也
若見衆生所有色相昔所不知而今得知 
案。僧亮曰。知大小根者。乘色故知根也。一觸
衣知心者。因身知根同。乘色知心。義屬天眼。
故下知見兩名也
復次善男子云何昔所不知昔所不知而今
得知 案。僧亮曰。次明宿命通也
復次善男子云何昔所不知具足成就第二
功徳 案。僧亮曰。須陀洹十六心者。三諦由
滅見也。昔見滅未徹。三諦不明。既已見滅。遍
四諦起念現前。其心甚遠。是果十六心也。寶
亮曰。下去次明他心通。知須陀洹初心。次第
至十六心者。聲聞人欲知初心捉法不能得。
若利根者。要至第七心方知。若鈍根者。至第
十六心方知。菩薩不爾。十六心一一次第差
別盡知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九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
  辨四量心
廣辯十事滅除有餘斷除業縁
辯戒有五種心下中上上上上中上
辯百福徳成三十二相之一相及八十種好
辯涅槃經能令衆生離二十五有
廣辨金剛三昧
徳王品之第六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成就具足第三功
徳 案。僧亮曰。第三四等行功徳也。捨慈得
慈者。世間之慈。則縁親與樂也。若怨親同等。
是則無縁也。假慈是世諦。實慈是第一義諦
也。亦可有相縁者。是世諦。無相縁。是第一義
諦也。寶亮曰。第三功徳。以慈悲爲體。捨世諦
慈。得第一義慈者。此非空第一義。欲明菩薩
得眞無相慈。現前不從縁得。若凡夫行慈。必
須見縁則方生。菩薩不然。心常懷慈悲。不待
縁後方發故。所以捨世諦虚妄之慈。得眞實
第一無相之慈。既解慈體竟。下便出三事。就
所無來明慈。第一捨闡提等得相之慈。第二
捨黄門等嫗弱之慈。第三捨二乘無如理解
之意。既捨此三慈。得眞無相如來之慈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十者斷除二
邊 案。僧亮曰。具四等成十功徳。説行一周
也。寶亮曰。第四功徳。以十事爲體。十事即是
喜捨。自身決定是喜相。餘多是捨也
云何根深難可傾拔修大涅槃根深難拔 
案。僧亮曰。不放逸者。總萬行之名也。下十根
是其事也。僧宗曰。不放逸體。即智慧性。所謂
信根者。釋所以難拔也。寶亮曰。第一云根深
難拔者。諸不放逸。失不放逸。乃有別心。無有
別行。如精進之流。正背一切惡。不渉五欲。唯
修善爲徳。此心若立。無行不成。唯佛是極不
放逸人。故又言不放逸。乃是無上道之根本。
衆善皆從之所生。下去作十二譬。來明不放
逸行勝也
云何於身作決定想於自身中生決定想 
案。僧亮曰。十根不拔。自知決定成佛也。寶亮
曰。第二自身生決定者。從昔教來。學者未體
乎大理。見法未分明。不知身爲佛因。今於此
教。識因果性。知神明妙體。生死依如來藏。有
決定修。行因取果。心無移易。亦不非時證。唯
曠被爲徳。既如此勇決。來果必剋。寶亮曰。第
三不觀福田者。若如昔教法。必應先選擇福
田。然後行施。此本是化下愚之辭。今六行菩
薩。心既體理。復有異凡夫之念處故。所以不
問是田非田。但以捨爲徳。一切皆施。若纖毫
有存。即成分別。若不懷此心。終不會理也
云何菩薩不觀福田不觀福田及非福田 
案。僧亮曰。心已決定菩提要行。唯先度人。不
觀田與非田也
云何名爲淨佛國土是名菩薩修淨佛土 
案。僧亮曰。行慈者。乃未始不益衆生。向擧
施。言因時之益。此修淨土。是果時益也。僧宗
曰。此中偏出願耳。亦如維摩經中。爲化衆生。
而取佛土也。寶亮曰。第四修淨佛土者。勸修
行十善。除於十惡。若十善滿。衆惡永盡。功徳
圓備。至金剛心。後無土之土。此爲眞淨。若降
此以還。悉於形中辯淨。今菩薩發願。修行此
徳。爲接引下愚。示備善之基漸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滅除有餘摩訶薩滅除有
餘 案。僧亮曰。所以二事合釋者。欲通説餘
有也。何者。菩薩得無縁慈。現不起惡。過去有
善惡餘業。能累行者。根業重別爲二事。有輕
不數。雖輕是患。通欲釋之。三事并稱餘業。是
名餘有者。是障二果無知也。僧宗曰。四果善
業。豈可滅耶。以能潤者滅故。所潤乾枯。不能
感果。謂之業滅。餘有者。二乘人。各證所得無
爲果也。無結無業。而轉二果者。言無三界結
業。而報身猶存。正是有餘涅槃。要捨報身。得
於無餘。所言二者。二家同轉。亦言無餘。於前
爲二也。若依數經。轉鈍作利。今言如來。不復
同此菩薩。以經力故能滅也。寶亮曰。第五曰。
滅除有餘。第六斷除業縁。今爲三章門。解此
二事。一餘報。二餘有。餘報者。此明習性報。
如過去多欲。雖出地獄來生人中。亦多欲等
也。餘業者。即是人天中。受報未盡者是也。餘
有者。此明三界外習障。如小乘無知等。轉鈍
作利也
云何菩薩修清淨身菩薩摩訶薩修於淨
身 案。僧亮曰。五種心者。五品心得五品。或
至正見亦爾。名初發心者。具五十心。名壹決
定心。名滿足者。具五十定心。名滿足一福也。
僧宗曰。五品心。修十善爲十。若此心成就。復
有五十。是以百福。凡成三千二百。爲三十二
相也。寶亮曰。第七修清淨身者。初後不殺戒。
有五種心。論萬行不出十善。十善滿足。則得
成佛。菩薩初在性地時。持一戒。有五品心。若
持十戒。則成五十心。三十心滿。登初住。又持
十戒。復成五十。具有百心。名百福徳。如是十
地無漏具足。後時成佛。還來應三十。故有三
十二相。今言百福成一相者。若就十地。有萬
福。應言成百相。何故言成三十二解者。意言
三十二。是一方之所須。若一一相來取盡具
萬福。所以復修八十種好者。因世八十人。事
八十神。然凡夫得相來久。所事之神。欲使各
各相異。如來今欲化此人等故。一時之中。令
此人於佛身上。各各見其所事之神。既見佛
身上。有己家所事者。便來歸依。受佛之化。下
從十二日去。盡是列己家所事神之名
云何菩薩了知諸縁是名菩薩了知諸縁 
案。僧亮曰。斷煩惱修菩提。知斷結縁中解縛。
説了諸縁也。寶亮曰。第八了知諸縁者。正善
知境界。於萬法不取相。既體因縁。以爲虚假。
即有爲不有。既知有無可有。無亦無可無。正
體性如此。故稱了知諸縁
云何菩薩離諸怨敵是名菩薩離諸怨敵 
案。僧亮曰。了縁則煩惱盡。是以説之。謗方等
相。煩惱非定怨。此説定怨也。寶亮曰。第九離
怨敵者。自不此經中學。終不能得除煩惱之
怨敵。故五住菩薩。除色界結盡。下地麁惑已
斷。所餘未治者。不名爲怨。盡用爲道也
云何菩薩遠離二邊具足成就第四功徳 
案。僧亮曰。因果爲二。謂煩惱盡因果滅。得常
住也。寶亮曰。除二邊者。二十五有因果無明
愛都盡也
爾時光明遍照高貴徳王世界無不莊嚴嚴
淨 案。僧亮曰。土有二種。佛行報有衆生行
報佛王土。始法身無定相。無定方所。衆生土
有淨有穢。初成道要處衆生淨土。何者。由衆
生行熟。應淨衆生。不出惡土。自報土無方。不
須説名也。無勝土是衆生土。言淨土者。初成
佛處也。今此世界清淨者。彌勒成佛時。此世
界變淨。應淨衆生。亦不出淨土也。寶亮曰。既
列解十事竟。時衆有不達之流。謂言。釋迦唯
修九事。不修於淨土。是以徳王。爲申疑而致
問。佛下答云。十方諸佛。無有不修十事者。答
一因不滿。不得成佛。何容我獨闕斯行。由世
癡人言。此方有日月。他方無。作如此之疑者。
與癡人何異。設譬既竟。於下愚之流。信心未
立。故佛懸指西方無勝佛國。以示物云。是我
之本國。今之所居者。是現來此化故。得知尋
於此言無。一佛應世。無穢無淨。其事如初功
徳中所明。此間既説東方滿月如來之淨。滿
月佛於彼。復何容疑釋迦所王是穢。答當彼
土純淨。心無所執。亦不容與此間徳王。作定
有定無難同故。得知彼此兩國。各辨其一邊。
令衆生盡得進行也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具足如是五事功
徳 案。僧亮曰。第五第六天行功徳也。而經
文不出。依餘經四禪是天行。此五是修禪之
本也。僧宗曰。悉是定家之縁也。若諸根及生
邊地者。何能修禪定耶。寶亮曰。第五功徳。以
五事爲體。第一第二以離難故。能修定。第三
第四以宿殖因縁故。天護人愛。第五事即是
定果。即既解五事竟。徳王今執昔教作難。昔
言因布施故。得此五事。今云何言因大涅槃
經。得五事耶。佛答云。昔日因布施得五事者。
不定不常。今因涅槃。得此五事。是定是常。乃
至得無漏故。得知法華以前教。無入道者。若
使有實得道。不應言非無漏。尋斯之語。當知
無會理也
光明遍照高貴徳王具足成就第五功徳 
案。僧亮曰。是定是常。一一對前五事。渇愛之
病者。對不定下四。亦有分有果者。有三有分
果。無常變異。金剛三昧者。具上五事。必得四
禪。金剛三昧。定中之勝。説其徳也。寶亮曰。
倶是明定。前淺後深。此中三段。第一就空行
中成就萬行。第二明是衆定王萬行之果。第
三明非唯了空亦是萬有也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具足成就第六功
徳 案。寶亮曰。第六功徳。以金剛三昧爲體。
金剛三昧即一切智。于時集諦累盡。體由是
苦無常。苦果亦謝。無學佛果。任運而來。則金
剛心時。始是功用心滿。名爲學佛。不得稱無
學。所以説金剛衆定之極。就此一切徳中。略
科爲八段。第一從悉能破散一切諸法下。明
得金剛定時。知世諦理窮。第二從住是地中。
乃至不見一衆生實下。明悉見眞諦理周。第
三從一切三昧。悉來歸屬下。明得此定時。一
切三昧。皆來歸屬金剛三昧。第四從譬如有
人在大海浴下。明得此定時。非唯歸屬而已。
即用此衆定爲體。一心之中。得用一切定也。
第五從若有菩薩。住金剛定。見一切法無障
礙下。明得天眼通滿。第六從如由乾陀已下。
明漏盡通滿。第七從若有菩薩。住金剛三昧。
於一念中。能變身如佛下。明身通用備。第八
從譬如金剛。若在日中。色則不定下。頻有三
譬。來讃歎金剛三昧。能種種變應。無不益物
也。所以證金剛心時。結累永盡。照理周者。正
以此文爲據也
菩薩摩訶薩修大涅槃乃至具足般若波羅
蜜 案。僧宗曰。第一歎就空行中。成就萬行

善男子譬如金剛所擬之處修集一切諸餘
三昧 案。僧宗曰。第二明是衆定之王。萬行
之果
善男子若有菩薩安住如是乃至十方亦復
如是 案。僧宗曰。第三明非唯了空。亦見於
有也
善男子如由乾陀山而初無心言我能滅 
案。僧亮曰。第四明能滅一切惑也
若有菩薩安住如是各隨本解而得聞之 
案。僧宗曰。第五明能有運變之力也
菩薩安住如是三昧見一切法如本無相 
案。僧亮曰。第六更擧空境。言諸徳所以成就。
良由善識空也
何故名爲金剛三昧具足成就第六功徳 
案。僧亮曰。具上五事。必得四禪。金剛三昧。
定中之勝。説其徳也。能有二種。一壞有。二成
六度也。無不碎壞者。爲上壞有作譬。悉來歸
屬者。將與成萬行爲譬。先説法之所歸。下六
是其譬也。無有障礙者。説六通廣金剛之能。
先總諸通。後但別説三通耳。僧宗曰。第七釋
金剛之名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
  涅槃經集解七十一卷。去享保年中。獲西
大寺經藏古本。書寫之焉。彼本黄卷赤軸。
古代雅物。偶闕九軸。厥所闕者。自四十一。
迄第五十。其中唯存第四十三。予歎其不
全備。索之諸方。聞武府東叡山凌雲院。前
大僧正實觀祕藏之。其本又自第一。至第
十之十軸逸矣。嘗戒壇院慧光。赴東都之
日。與實觀相語。而欲令互寄補其闕。幸得
實觀本跋記。以延暦寺本。校閲云爾。不日
繕寫。情願果遂。僧正亦補。其闕焉。今年庚
申。閑暇之間。欲補西大寺古本之闕。手自
以麁紙調經卷。自三月二十日。迄五月二
十三日。摩挲病眼。九軸寫之。莊嚴既畢。以
納于彼寺矣。不年而三本全備。不亦説乎。
功悳普及三界靈。種因遂感四徳果
  時元文第五歳次庚申六月下弦
東大寺眞言新禪兩院前兼住戒壇院前
長官寶生院閑人成慶寓于北林精舍謹
記。春秋五十六。夏臘通三十八。別二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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