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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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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亮曰。此下大段之第三也。明慈是實行。將
辨此理故。迦葉先作虚妄之難也。此中凡六
翻。此下第一釋慈體是實行。迦葉引五事。證
其無實之難也
世尊若非虚妄實與樂者威徳力故一切受
樂 案。僧宗曰。第二重難。如其必益。是則衆
生必應離苦也
若當眞實不得樂者云何得與此義相應 
案。僧亮曰。此第二難。明虚行不應得實報也。
僧宗曰。第三重難。以果驗因。二事相違。虚實
未*辨。請求解釋也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諸佛菩薩眞實不
虚 案。僧亮曰。初偈説世間慈也。行人以施
是實行。故以施福。脩世間慈。不及其一況出
世間也。何者。雖慈一人。與世之樂。施不得
爾。昇降可知矣。僧宗曰。就此明慈有實益門
中。有五翻爲證也。初明脩慈實能轉境。第二
明慈能斷煩惱。第三明慈爲萬善根本。第四
明慈即萬行。第五引果地之慈。證眞實不虚
也。佛是窮慈之極。得知因地亦有實益也。雖
可有此五翻。若欲對向三問者。此五翻悉證
慈有實益。並答初問。下當更題。第二問出別
答也。此偈言。慈之功用。乃於諸行爲勝。豈
但實益而已。不可以聲聞是虚。令菩薩
虚也。二問既釋。則第三問自然釋矣。寶亮曰。
佛將答難。先歎之也。偈明實益格量功徳。
何者。有人止於一人邊與慈。欲與其樂。始
終必得出生死也。答人雖復供養無量五通
神仙以爲福田。不如於一人邊起慈。十六分
中之一也。供養仙人。乃得生死之報。若拔一
人苦。實獲出世之利也。又化無量人。得出於
生死。當知慈是實也。釋慈有實益之義。文齊
於此
云何知耶善男子菩薩是實思惟非不眞
實 案。僧亮曰。五事證慈。此第一明能令境
雖不實。而物得實益。如由金得樂。土即爲金。
若無金生樂。金即爲土無異。小大相容。當事
皆實。而得其用也
復次善男子云何名爲以是故名眞實思
惟 案。僧亮曰。第二以斷結。故知非虚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 案。僧亮曰。第三事以慈能生萬善。豈
得非實耶。僧宗曰。身被毒箭者。謂慳貪箭也。
眷屬欲令安隱者。諸佛菩薩也。即命良醫而
爲拔箭者。令諸福田。往就乞也。且待莫觸者。
復優量。可施不可施。或財物多少。時節
可不也。菩薩亦爾。若行施時者。合譬也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常應勤發如是誓
願 案。僧宗曰。言依離身一尺六寸者。如
下經文。又曰。衣服離身四寸不墮。便是一邊。
四寸四邊。爲一尺六寸也。此則擧其四邊。彼
乃言其一面耳
善男子一切聲聞縁覺菩薩以是義故實非
虚妄 案。僧亮曰。六度是菩薩別行。説施一
事。餘五可知也。其餘諸行。與三乘共行。由佛
説故。以慈爲本也。先説人後説法。不淨至無
我等觀。説行相也。燸法至見道修道。説得果
深淺也。正勤至八聖道。説深淺法之名也。四
禪至無諍三昧。説定名也。他心智至佛智。説
智名也。謂皆以慈爲本也
善男子能爲善者名實思惟如是無量無邊
功徳 案。僧亮曰。第四事説萬行即慈。除苦
爲慈。三乘皆是滅苦。要得實者。則滅苦也。思
惟是慈。盡苦名乘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所脩慈心爲無利
益 案。僧亮曰。第五事明慈。現有實益。故發

佛言善男子菩薩之慈是實思惟非無利
益 案。僧亮曰。有二種必受苦。一以不救故。
二以雖得小樂。更増重苦也。謂一闡提者。夫
定受苦報。亦非但闡提。餘業亦有。而其相難
*辨也。受苦不定者。謂與樂則得。不與則不
得也。遙見師子者。夫不慈之物。有遇之者。則
便生懼。大悲之人。有逆値者。實自然生樂。
以憑師有在也。僧宗曰。前有兩關。同明慈
有實益。已遣一關。將顯事迹。是故迦葉重有
前問。佛即釋
善男子我説是慈有無量大涅槃經亦不可
思議 案。僧亮曰。明法身無縁。有感斯應。以
顯大慈之功無出入異者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七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八
  釋極愛一子地義
明佛不爲衆生作煩惱因縁
明釋殺婆羅門以得一子地
明婆羅門入地獄發三念
明殺闡提無罪 出曠野鬼神縁起
發調達之迹
結修捨心果謂空平等地
廣釋十一空義
梵行品之第三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得住極愛一子之
地 案。僧亮曰。下以五譬。釋此地名也。僧宗
曰。第四結三無量果也。言極愛一子者。此是
第七地也。言七地菩薩見衆生在苦。乃至血
流灑地。此愛是深於前。爲勝也。八地以上。一
心具萬行。息空有二相。是故沒其愛。名受
苦平等之稱也。此下有五譬。第一譬極愛。
第二譬以下有四譬。譬一子。明登地時平等
之慈也
善男子云何此地名曰極愛是故此地名曰
極愛 案。僧亮曰。第一譬明見善則喜也。僧
宗曰。此譬喜無量也
善男子譬如父母見子遇患是故此地名爲
一子 案。僧亮曰。第二譬明見惡則憂也。僧
宗曰。此下四譬。是明病苦。苦有輕重。義推可
有慈悲。闕無捨也
善男子如人小時拾取土塊是故此地復名
一子 案。僧亮曰。第三譬明教行善法也。僧
宗曰。左手足頭譬之實慧。右手挑出譬方便

善男子譬如父母所愛子是故此地復名
一子 案。僧亮曰。第四譬入地獄爲衆生也
善男子譬如父母唯有一子是故此地復名
一子 案。僧亮曰。第五譬明不瞋加惡。若瞋
加惡。無益之苦。菩薩則不爲也。結捨自有別
地。今但言三耳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復何因縁不墮地
獄 案。僧亮曰。聞上以五譬釋地名。今問佛
者。爲菩薩時。斷人命根。既不與地義相稱。而
不墮地獄。進退未了
若使等視一切衆生云何於義不相違背 
案。僧宗曰。向擧殺婆羅門。以難因地之身業
也。今擧罵提婆達。以難果地之口業也。若身
口如是。意業自可知也。寶亮曰。迦葉作兩難。
有四關。據始引終。事無遺也。故下更擧事。以
審佛復不應爾也
世尊須菩提者住虚空地使諸衆生起重惡
心 案。僧亮曰。聲聞尚復。將護彼意。況佛菩
起重惡耶
佛告迦葉汝今不應至終不爲作煩惱因縁 
案。僧亮曰。將欲正答。且先借譬。假設之辭。
明不爲衆生作煩惱因縁也。有兩意。前明佛
實不作。後明不應説也。佉陀羅樹作炭。一燒
六日乃滅。堅利傷人
善男子如汝所言如來往昔於諸衆生終無
奪命 案。僧亮曰。正答中有三意。此第一歴
擧六度明。乃是施命。豈云奪命。若於蟻子。尚
不無益而殺。況婆羅門耶。擧初度。指明現在
有益。後擧五度。明二世益也。僧宗曰。此下答
初難之前關。菩薩之爲法。蟻子尚不故殺。
婆羅門。但自此人。設不殺之。亦墮地獄。
聖人今爲作因縁。故令反迷有速也。若不爲
其作外縁。則墮墜無已。斯乃所以作解脱因
縁。非謂爲殺也。因廣彰事驗。明菩薩所行恒
施衆生壽命。云何難言斷其命耶。然菩薩所
施衆生長壽。乃是佛果。無爲法性之命。無苦
之樂。豈復與彼衆生生死。三受樂命者乎。故
知其理必然也。于時已得此地者。但自慈心
故殺。非是惡心故也。設一譬以顯之。正爲護
法。故斷其命。令善心得生耳。然菩薩常生此
心。隨有衆生。生善法者。不問好惡。要當爲
之。是以諸*婆羅門命終之後。即生三念。既
捨人間報受地獄苦重。即覺所作爲鄙。兼得
宿命智。知從人道來。知所生是地獄。悟謗經
之因縁重。是以致斯報。既知罪業如此。便信
敬之志。悔昔所作。即壞本業。生於人天。故得
知於常理生信。一詣無不感也。自有解言。生
於阿鼻。受苦無間。應不得生三念。一家所解。
不憚此爲妨。乃可生在無間。不得起樂受耳。
何容於苦識之中。都不得生心。而有所壞憶
耶。故知此言無妨也
善男子汝向所問殺婆羅門斷其命根非惡
心也 案。僧宗曰。第二意也。言得此地。故爲
三念。有利益故殺。所以無罪也
善男子譬如父母唯有一子欲令改往遵修
善法 案。僧亮曰。直以慈心殺義爲喩。不遍
取譬
菩薩意常作是思惟隨其方便要當爲之 
案。僧亮曰。但使有益事。不問善惡也
諸婆羅門命終之後十劫壽命云何名殺 
案。僧亮曰。因殺而施命。不起彼煩惱。以證成
地義也
善男子若人掘地刈草斫樹雖奪其命而非
惡心 案。僧亮曰。答上不入地獄難也。上云。
善心殺故無罪。似如父母善心殺。復得無罪。
故須明也。此言我無惡心。地復無罪。故不墮
地獄也。夫得殺罪者。有三種。一由心得罪。如
惡心人殺闡提。二由地得罪。如善心人殺善
人三由心地共得罪。如不善心人殺善人也。
僧宗曰。證無惡心雖殺無罪也。寶亮曰。答初
難之後*關也。無殺心故。不墮地獄也。以*婆
羅門悉是闡提。無傷田之義。故知得殺罪者。
我由有惡心。傷彼福田也
善男子婆羅門法若殺蟻子無數千年在地
獄中 案。僧亮曰。將明殺*婆羅門。無從地得
罪義也。先擧外道所言。有殺無罪。此説非也」
善男子佛及菩薩知殺有三是故雖殺不墮
地獄 案。僧亮曰。謂在三者。從地得罪。若
不墮此三者。闡提斷善根。故無從地得罪
義也。僧宗曰。第三意證殺所以無罪也。謂三
種之中。必因殺而有利者。尚無有罪。何況不
墮三種殺中。而有罪耶
善男子汝上所言如來何故應正遍知知方
便故 案。僧亮曰。此下答果上有口過之難
也。明以知方便故。莫問語之麁細。但使有益
便説。無益則不。此非二乘所知也。僧宗曰。此
答中有三意。此第一先明善照機宜。動必有
益也。寶亮曰。答第二難。明所以發此言者。
要使是時是法。必有利耳。諸佛豈空發言乎」
善男子如我一時遊彼曠野故示如是種種
方便 案。僧宗曰。此第二意。明但必有益。乃
至身業苦楚衆生。何況麁言耶
善男子我於爾時實不罵辱不應如是生於
疑網 案。僧亮曰。第三意。拂迹。明提婆
非實人也。寶亮曰。答後關難也。提婆達多非
近情所測。云何墮此獄耶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所謂極愛如一子
地 案。僧宗曰。前來第一定四無量名數。第
二明淺深。第三明慈有實益。第四結三無量
果。此第五歎佛説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空平等地如須菩提
 案。僧亮曰。以小譬大證也。理必平也。僧宗
曰。前第四段。結三無量果。第五仍歎佛。此第
六結捨果也。此中有八重明義。第一明修捨
心故。得空平等地。即善識十一空。爲其果也。
第二明非但識空。復能深照世諦。出八種知
見覺也。既空有兩解。故第三明則得四辨以
益物也。既有益之迹。執滯之家。謂有四可得。
故第四説十無以遣執也。第五文殊擧本無
今有偈。意存無取無著。以證無著。雖明無以
遣有。而復執無以爲勝。故第六明反常之説。
雙遣其患也。乃至反常之旨。尚使當時有益。
況有無之教。而非益乎。於是物情迷悶。寄心
無所。是以第七明雖無所得。於體理者。終曰
有得。故言菩薩得第一義也。言第一義者。即
涅槃耳。第八擧已有見者。證有得也。如須菩
提者。此於聲聞中。觀空第一。既爲時人所知。
故借淺以明深也。寶亮曰。第五段結捨果也。
亦同在初地。夫四無量行。本相關渉。不得相
離。今言得平等地者。是登初地日。得眞無漏
也。見法體空故。以空平等爲名。而所以別結
者。欲使人樂此空法。而修行耳。智秀曰。此下
第二段也。有三科。第一問果在何地。第二問
空是何空。第三説得利者也。此即答其第一
問。正*辨捨果。明此果在心。則善能照空。從
所照受名。謂所得之地。爲空平等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善能修集諸空法故 
案。僧亮曰。釋空平等義。以明地相地名也。譬
如虚空者。釋所以空平等爲地者。善修諸法
空故也。智秀曰。明本性自空。故無所見。非是
不能見法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名空是名内外
倶空 案。僧亮曰。内情名内。以二種空觀也。
一互空。如牛中無馬。我無他法。名爲空也。二
相待名空。無外故無内。何者。父母是外。亦不
自外。因内故外也。内中無故。外不可得。外不
可得。故無内也。衆生壽命。常樂我淨。七法
横計。亦名爲外。大品云。二諦無衆生。知衆生
等。是横計也。雖有性者。七法横故可無耳。
佛性不横。故須明也。内法外法。是別也。因別
有總。空亦同上。不在二空者。内外二空。不在
相待空也。但説二者。別中既無。總中可知也。
僧宗曰。十一空。乃此經一時之教也。自大品
諸經。乃有十八空。當知空無多少。以遣惑有
廣狹。故教門不同耳。就十一門中。前五空遣
六諦家病也。百論中言。外道計有一總有之
法。與一切法合。今前五空。遣其總心。言内中
無外。外中無内。有爲無爲亦如是。豈有總法
與法合耶。第六無始。遣二十五諦家之計也。
上五空迷果。此冥諦迷因也。人情謂遣向横
計。方有空生。今言不待遣横。但其體性自空
也。無所有空者。向雖言性空。何以*辨耶。今
以智撿。都無所有。驗所以空也。第一義空者。
夫有是生著之處。向借無以遣有。此無於有。
其理則勝。是爲第一讃歎。以受名也。空空者。
物情生執。謂遣有會空。理極於此。執之爲勝。
復爲病也。言本爲遣有故説空。豈有空可得
耶。大空者。前已遣境。今復遣智。境智雙忘。
始爲大也。内法中無外法故。豈有一總有遍
一切處耶。未得爲性。已得爲三寶也。非内非
外者。以衆生有爲。佛性無爲故也。無爲。故言
非内也。不離衆生而有性。故言非外也。内外
空者。上二空心弱。不能並觀。今心力轉勝。故
能雙觀也。八地之心。豈有強弱。示空門有次
第耳。唯有佛性。不在二空者。雙觀二法。雖復
内外之異。然有是同。而如來佛性三寶非有
法。雖復雙觀。而内外不攝此四法也。今至雙
觀時。不言無父母。但言無三寶等者。以父母
始終不離内外。故不復説。而三寶非内外。故
説也。寶亮曰。此第六段。於初地果上。更進修
十一空。乃至得十地果。亦如聖行中得初住
竟。更修二十五三昧。乃至十地。此十一空。義
解者不同。有人作互無解者。恐此非初地所
觀也。今之所釋。謂此十一空。皆是趣道之近
門。取極果之要途也。前九空。是九人。各自捉
一空以入道。乃至九地。所以者何。明前九
空。曾自不*辨有深淺之異。至第十第十一。乃
辨也。故知各自逐其先所修習所好樂便者。
而入道也。今論若得初一空時。餘者理然悉
得。但逐其所習爲有。是爲前有四空。更相證
成。其次二空。將後以證前。又一空將假來證
實。餘悉當位*辨義也。如觀内空時。若見悉
空者。知内觀成就。不爾。則不成也。觀内空。
謂直觀己五陰爲内。若見自五陰。亦見外怨
親中人悉空時。知内空成也。除常樂我之外。
財物皆空。何故爾。果頭諸法。非内五陰。亦非
外五陰。是以除也。又一解。作内觀時。佛等四
法。財物等悉屬外。非我正觀故也。佛性非内
非外者。正因性是避苦求樂之解。用尋此解。
用無時不有。雖在五陰中。然五陰可斷除。而
此解不可失。終至成佛。是以録此始終之常
用。無興廢之法爲正因。故作内外觀也。此内
法中。是我正觀故。所以料簡也。常住不變者。
非是湛然常。但此解未曾不有。故言常也。外
空者。亦如是無有。内法者。有人直觀外空。亦
不見有。内五陰。異外法時。得知外觀成也。此
中亦爾。佛四法及與正因性。亦復料簡也。
内外空者。此人發家。内外雙觀法。不過内外。
雙觀盡空。無所證成也。唯有如來。法僧佛性。
不在内外二空者。還簡出也。本觀生死内外
二法耳。三寶等。非生死法。故簡也。智秀曰。
此下答第二問列空名。并釋觀法。先列空名。
空有十一者。是一方之化法也。尋空無十一。
縁遣物病。逐法爲別。有十一耳。次釋觀法。
以外道人。計一大我遍一切處。與有分爲一
也。用初五空。以互無之理。明内外法。不得相
有。以破物執。初觀内法。即是己身。推尋此
身。無外諸法。謂内爲空。復除佛性者。縁佛
性雖繋衆生。然不定於内外。故隨宜除之。觀
内法云無壽命者。無外衆生命也。觀有爲
空云無壽命者。即是當果住命也。觀無爲
空云無我者。此捉有爲五陰。法體無自在力。
名爲無我。蓋非第一義空無我也。觀無始空。
破外道人。計八萬劫始。是其所不知處。謂爲
冥諦。以之爲常。今觀此中。諸法流動無常。此
是正破其執。故樂淨等諸句相隨。并觀之
耳。此中云壽命者故。是當果常命也。觀性空。
此破計萬法。皆有性病。觀無所有空。此破計
有無爲法。爲得繩所繋者之病也。尋萬有不
有。假計爲空。自有衆生。尋名妄執。聞説法
空。謂有此空法。第十次觀空。空破其此病云
是有者。是所執空也。是無者。明此空是無也。
既聞空於此空。復謂此觀爲是。次復破之云
是。是者。出其所是也。非是者。明所是亦無
也。第九第一義空。正觀無生理。第十一大空。
觀此能觀之智。體不可得。此二空並是無生
理。其餘九空。悉是隨事破病。故説非無生理」
善男子有爲空者有爲之法是名菩薩觀無
爲空 案。僧亮曰。生滅是有爲。無生滅是無
爲也。今説有中無。無有之義。同内外也。僧
宗曰。亦互無也。有爲是縁成之法。所可言無。
無於空也。言内外空等者。擧此諸法空。明有
爲法。是假有無。此諸法也。寶亮曰。有爲之
法。亦不是三寶等。是無爲法。若觀有爲法空。
不見與無爲相異者。乃知得有爲觀成也。擧
無爲法。以證成耳。無爲空者。有一人發初便
觀三無爲觀。觀有餘涅槃。作數縁無爲。觀無
餘涅槃。作非數縁滅無爲。如此觀。不見有爲
異於無爲。有爲亦空。乃是無爲觀成。故擧有
爲。以證成也。亦簡三寶等法。不同有爲無爲。
若使神明。無此妙本。何故至無爲空時。復簡
正因性耶
云何菩薩摩訶薩觀無始空是名菩薩觀無
始空 案。僧亮曰。外道謂有爲無爲。皆無始
故。名無始空也。僧宗曰。遣眞諦之計也。佛法
之中。皆由無明諸行。造生死苦。豈有眞諦
爲始邪。今以解心。照知無始。明其所計是
空也
云何菩薩觀於性空是名菩薩摩訶薩觀於
性空 案。僧亮曰。法從縁得。以無性名空也。
有爲從縁得。無爲從縁見。皆無性也。僧宗曰。
此言諸法體性是空。豈假遣病耶。所以擧常
無常雙來者。以無常是空。故所不論。今談常
樂。乃可於世諦是妙有。然此法既生於相待。
待則爲假。故相與空也。寶亮曰。無始空性空。
倶是除計作名也。菩薩觀萬法。本來無始。乃
至生死。及三寶佛性盡空。此將後以證前也。
無性亦如是。豈有冥初世性耶
云何菩薩摩訶薩菩薩摩訶薩觀無所有
空 案。僧亮曰。此空本就人説也。僧宗曰。此
以智驗空也。不取無子爲譬。爲取貧窮之人。
言一切空爲譬也。寶亮曰。此是習觀觀空。無
所證成。直見一切萬法體性皆空。即大品經
中所明者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是名菩薩摩訶薩觀第一
義空 案。僧亮曰。現在無眼。是有爲空也。僧
宗曰。擧假名實法二法爲空也。眼等爲空也。
眼等爲實作者。有業爲假名。此二家無生。於
有爲是勝。故受第一義耳。空乃無假實。約假
實以明空耳。寶亮曰。此實法空也。何以言之。
無所從來。去無所至。故知實法空。所以擧作
者。用假名空。證實法空成也。若不見假實異。
故知實法空成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觀於空空是名菩薩觀於
空空 案。僧亮曰。是有是無。是名空空者。謂
是有空亦空也。是無空亦空也。以後空空於
前空。故立空空。以破執相者之所存也。是是
非是。是名空空者。初二是雙稱上句也。次是
雙非。次是結句也。所以然者。欲遣後空。不得
不本其所空。故雙非。然後結句也。僧宗曰。九
空是遣有。唯有此空。人情生著。謂有此空。是
可得故。所以遣也。是有是無者。謂汝前九空
所遣之有。能遣之無。亦無此無也。爲遣有故
説無。豈有無之可待耶。是則有無斯空。故
言空空也。是是非是。是名空空者。物情於遣
著之中。展轉生患。言向以空遣有。此是相對
得稱。故宜不可得也。今謂二著倶捨。此心爲
勝。欲保此捨心。復爲患矣。是是者。指環中之
旨也。若謂以此爲極。亦無此也。是則心之與
理。倶不可得。謂空空也。寶亮曰。此是法雲地
之所得也。空空有二種。如昔小乘觀於萬有
是空。愛著此空。故言此空即是空。亦名作空
空也。復有一種觀萬有是一空。此觀空之智。
復即體是空。此亦是空空也。今言空者。悉不
同上二種空空。何者。從九地以還。至信首五
根。非不相貌。信知八自在我空。但九地以來。
盡作無我觀。乘此無我空觀。來至十地。少分
見八自在我空。以乘空得空。故言空空。亦即
空三昧也。乃是二乘所迷沒處者。讃歎此空
理妙。非己心所縁也。是有是無者。爲二法名
也。是有者。謂九地以來。所得無我空。此無我
空。由斷滅空。又此既是事像之法。故還作有
名説也。是無者。是八自在我空也。得此空時。
有無之心。皆不行也。若作有取亦不得。作無
取亦不得。有無二心既得行。便是中道解。故
言是無也。爲二法名竟。後結言。是名空空也。
是是者。解會此旨。謂平定之意也。還是前九
也。所得無我。事像之空也。事像是有法故
言是是也。非是者。還非九地人。謂九地以來。
所得空解爲極。今則非極。若乘無我空。得八
自在我空。得言非是向者九地所得空。故言
非是也。故文言。十住尚於是中通達少分。況
九地以還得耶。不作此解。則不會經文意也」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則得住於虚空等
地 案。僧亮曰。與一切有皆空。故名般若。亦
空一切相盡。故名大空也。僧宗曰。謂智體亦
空也。下二譬。悉美平等之解也。寶亮曰。十地
滿足。金剛是也。金剛心照萬法盡。名學地。一
切種智。具佛五眼。稱般若波羅蜜智慧滿足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八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九
  廣釋八種知見覺 廣釋四無礙
廣辨無所得義
廣辨神通應化無拘執義
廣釋反常説法謂眞諦説爲世諦義等
廣明内道外道異相
梵行品之第四
善男子我今於是大衆之中復得名爲虚空
等地 案。僧亮曰。不爲有所繋縛。空所迷悶。
解脱空有。以釋地名也。下以二譬。釋功能也。
一以不生貪瞋。二多容衆生。寶亮曰。第七段
廣明十一空功用大也。既得金剛心。見一切
萬法盡。便於縁中。任運無復有滯礙拘執。即
是第一歎。後從本有今無偈已去。訖六念處
來廣之也。第二歎言。如虚空於可愛色。不生
貪樂。於不可愛色。亦不生瞋。明住金剛心時。
不見可愛之異相。但一相無相下。十無盡來
廣也。第三歎言。如虚空廣大無對。悉能容受
一切物。譬得金剛心。如虚空。具一切知見。無
所不周。下用八種知見。廣此義也。僧宗曰。備
上空有雙照。故得四辨之利。以化物也。就
此有六重釋。第一總明一切法有無礙。第二
遍就三乘行上。明法無礙。第三明得四無礙
不取著也。第四*辨能持。第五推因。第六奪
二乘所得。以顯菩薩備也。智秀曰。此下第三
科列聞法得利者也。上明行捨得智。知於無
法。此次明非直知無。亦能有無通照也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如是等法一切知見 
案。僧亮曰。次説八種知見出所容事。此第一
若行若縁等。總一切法也。在内名性。形外名
相。強者名因。弱者名縁也。寶亮曰。此下廣明
第三譬。八種知見明自行。下四無礙。明外化。
第一總因果中知見。若行者。生滅起動之行
也。若縁者從縁者從縁而有。傍助爲義也。性
者内也。相者外也。力強者爲因。踈遠者爲縁
也。知衆生善惡刹那起動之心也。若根者。利
鈍根也。若禪定者。知衆生得定深淺也。若乘
者。大小乘也。若善知識者。善知外縁也。若持
戒者。達止惡也。若所施者。善知忘相也。如是
一切知見者。總結因果中知見也。第二知外
道所行法。不見其得善果也。第三見外道所
行法。得三塗果。知改惡向善。得清淨解脱果
也。第四見常無常也。第五知見逆流沿流。第
六知見轉障。第七知見佛性。第八知見二諦」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得正解脱是名不
見 案。僧亮曰。第二事淺名知。與第八同知。
耶因不得正果。從初至牛糞之上。明四威儀
苦也。衣麁麻衣。至糠汁沸湯。明衣食受苦也。
自下明行業苦也。寶亮曰。第二知外道所行
法。不見其得善果也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入正解脱是名爲
知 案。僧亮曰。第二見耶見因必得苦果。知
出苦必得解脱。何者。是人雖行邪道。厭苦
情至。此厭心出苦。必求正解脱。耶果易知。名
見解脱。事遠名知也。寶亮曰。第三見外道所
行法。得三塗果。知改惡向善。得清淨解脱果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悉有佛性是名爲
知 案。僧亮曰。第四常無常等合觀。初總易
知。名見。後別難見。名知也。寶亮曰。第四見
常無常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從明入明是名爲
見 案。僧亮曰。第五知逆隨諸流。逆難了故
名知。隨易了故名見。從信至是。名爲知。逆流
中言凡夫者。内凡夫斷外名逆。未斷内名隨
也。下從明入明人。爲明三塗爲闇。是外凡夫
皆是隨耳。寶亮曰。第五知見逆流沿流也
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至地獄受報是名爲
見 案。僧亮曰。第六知轉重爲輕。轉輕爲重
也。若轉重爲輕者。向解脱故爲知。轉輕爲重。
向生死故。爲見也。寶亮曰。第六知見轉障也」
復有知而不見猶如闇夜所見不了 案。僧
亮曰。第七知佛性。因論知見及以如來。非其
例也。寶亮曰。第七知見佛性
復有亦見亦知所謂諸佛即是如來五眼所
知 案。僧亮曰。第八知二諦也。所以復説眞
俗者。初説地相不見諸法。後説地能。無法不
知。恐聞者致生有無之惑。説眞俗以會之也。
眞諦無相故。不見不知。非謂事隱不見。與亦
見義異。知所惠施。上云。眞諦無相不見。似如
俗諦。決定有相可見。更説俗諦。知受者三事。
假爲説名不見。無定相可見。上所言見。皆説
知爲見也。寶亮曰。第八知見二諦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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