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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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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中者是菩薩。上上是者佛。證佛知道也。
寶亮曰。不得頓制之旨。尚未可明。今更作一
問也。答如來亦知是事。如須提那明日應犯。
何不今日逆制。有制之法。其自不犯。既必不
犯。則不墮惡道也。故言應先制也
佛言善男子若言如來欲令衆生入於地獄
 案。智秀曰。先擧其上難。且一往遮云。不得
作此難也
我見一人有墮阿鼻地獄如子想者令入地
獄 案。智秀曰。次顯佛大悲。有矜救之徳 
善男子如王國内有納衣者即以戒善而爲
補之 案。僧亮曰。衣以障漏。如戒之覆惡也。
五重之納。四重雖穿。漏未出故。不得逆補。漏
出則補也。是以舍利弗。請佛制戒。佛言漏未
出。故不得制也。後有比丘。逼夜乞食。人謂是
鬼。驚怖墮胎。致世譏嫌。以漏法出。故佛乃制
戒也。智秀曰。次設兩譬。正答難也。前譬直明
須惡興故。然後善補也
善男子譬如轉輪聖王然後自行聖王之法
 案。智秀曰。此第二譬。顯佛所以總制後別
制之意也
善男子我亦如是大涅槃中因縁義也 案。
智秀曰。雙合二譬
復次自正者所謂得是即大涅槃等無有異
 案。僧宗曰。此偏據果。將明因時行化。備於
四徳。終到彼岸。是人究竟既得到果。復以化
人。故知四徳既備。流通之言。在乎不謬。是故
擧果信而有徴。將便仰慕前規。企而習之 
卷第十一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二
 釋有餘無餘涅槃義 開身密不可思議事
四相品之第二
佛告迦葉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作如是言如來
無常 案。僧亮曰。此下始答第五問也。開昔
口密。略爲五難。第四第五。擧無餘涅槃也第
一二三。擧有餘也。法瑤曰。上來所明。常住已
顯。今從此下。竟如來無有密藏。開昔無常密
教。及身密也。願佛開微密。即此句也。僧宗
曰。答開微問也。上雖明般若法身。異昔涅
槃。未洗昔教。今明孤滅。是摧非實。開昔微
密之教。即是開言方便。下諸覺花。明王宮
非實生。雙樹非實滅也。寶亮曰。即是廣文之
始也。開微密之端。明果用也。顯法身般若解
脱。今先廣口密。以明智慧也
云何當知是無常耶爲常住法不變易耶 
案。法瑤曰。引昔所説。煩惱盡處。有餘涅槃
也。滅盡無爲。竟有何法。可稱常耶。僧宗曰。
此中諸難。而解者不同。亦四亦五。並無所在。
倶是執有餘無餘。但使滅無之義耳。然難意
唯齊言生解。不能深取佛意也。寶亮曰。此下
作四難也。第一第三。引有餘爲難。此第一難
也。昔日指煩惱無處爲涅槃。直是無物而已。
若爾有何常住耶
如佛言曰離諸有者爲常住法不變易耶 
案。法瑤曰。據昔佛身盡無餘涅槃。若身智並
滅。誰常住耶。明駿案。若作五難者。開此壞衣
譬。爲第三難也
如佛言曰離欲寂滅爲常住法不變易耶 
案。法瑤曰此復是結盡。有餘涅槃也。愛盡無
欲也。前諸煩惱。盡是斷結也
如佛言曰譬如熱鐵爲常住法不變易耶 
案。法瑤曰。此復是身盡。無餘涅槃也。但引佛
昔譬。辭異而旨同也。明駿案。就此擧有餘無
餘涅槃爲難。凡有五翻。第一佛自引昔教。以
爲今難。第二迦葉更搆兩難。第三佛答。第四
結上旨。第五迦葉領解也。就第一翻中。有四
階。第一引昔教。第二誡迦葉。第三釋會昔旨。
第四擧法常爲證。此第一階引昔教
迦葉若有人作如是難者謂如來性是滅盡
也 明駿案。第二階。一往先非異人所執。而
誡迦葉也
迦葉滅煩惱者不名爲物是句寂靜爲無有
上 案。僧亮曰。此答第一第三第四有餘句
也。釋有餘煩惱起作不靜。滅之爲靜。有餘滅
因也。法瑤曰。答第一第三有餘旨也。此兩句。
結盡無爲寂靜。尚得常住。何況法身不常住
耶。僧宗曰。答有餘三復次也。言不名物者。
謂非有爲中物也。于時&T057006;相説。故言煩惱
盡。意在非生死中物。而汝謬取佛意。謂爲都
盡。然法身常存。豈有滅耶。此中何以故。釋向
云不名爲物也。言永畢竟者。無惑而不盡。所
以治道之功息也。是句寂靜者。向已釋有而
是常。今還擧上滅煩惱之句。即是眞寂靜也。
明駿案。此下第三釋會昔旨也
滅盡諸相無有遺餘如來亦爾常住無變 
案。僧亮曰。有爲相也。釋第二第五復次也。是
句鮮白者。有爲是垢滅。故爲鮮。得是無餘滅
盡果也。法瑤曰。答第二身盡無餘句也。身盡
無爲。猶得是常。況如來法身。常存不滅者乎。
僧宗曰。無餘者。生死盡也。豈得承昔離有之
言。便謂盡滅耶。但昔爲衆生。厭苦情深。示有
滅苦之跡耳。又一義。衆生有計我之病。不得
説眞我。言隱理顯。妙常豈滅。是句鮮白者。既
絶諸有。所以鮮白也。三乘之人。猶有無常所
住之地。不得稱爲鮮白之美。唯佛法身。眞正
無染。故鮮白也
言星流者謂煩惱也是常住法無有變易 
案。法瑤曰。答第四無餘句也。僧宗曰。答難已
畢。更爲釋譬也
復次迦葉諸佛所師以法常故諸佛亦常 
案。僧亮曰。滅是斷苦之術。故名師也。上説涅
槃常故佛常。未明涅槃所以而常。重明之也。
僧宗曰。上已佛教。今就理釋。以常師圓極。此
理湛然。隱顯爲異。及人會時。非爲始起。人既
秉法。法既是常。人豈無常耶。明駿案。第四
階。擧所師之法爲證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亦復如是滅無所至 
案。僧亮曰。迦葉取譬意。異乘前譬爲難也。法
瑤曰。復難有餘二句也。佛向答云。明結盡無
爲是常。如常亦常。復以如來與煩惱倶滅。
然後是常。故有此難也。僧宗曰。人情未解。還
執鐵譬。前句所擧。迸鐵熱與赤色。既滅之後。
不知所在。果如所譬。如來應無也。如來人也。
煩惱法也。人法兩無。倶同鐵譬。不應復有也。
寶亮曰。人情於答第四難中。疑心未已。今更
轉譬作難。若如佛言已離煩惱。如彼迸鐵滅
已無有。法身應常者。我謂。應如砧上之鐵。不
免無常。彼鐵出火則黒。入火則赤。佛亦如是。
煩惱滅已。應還生也。智秀曰。躡前答中云。不
在五趣。乘聲爲難。若不在五趣。則不應有常
身。若有常身。則應有處而現見煩惱。如彼迸
鐵赤色。滅已莫知所至。煩惱滅已。與此譬同
也。明駿案。此下第二翻。迦葉更作兩難也
又如彼鐵熱與赤色當知如來即是無常
案。法瑤曰。復難無餘二句。義亦同上也。以熱
譬煩惱。赤色譬佛。謂煩惱滅已。佛亦應滅也。
以入無餘涅槃故也。僧宗曰。此第二難也。取
砧上之鐵熱與赤色爲譬。謂雖當時無耳。本
質既在。入火便生也。智秀曰。猶成前難耳。此
防佛意。恐佛言赤色。乃可不知所在。而其熱
猶在。是以復言熱與赤色。滅已無有也。明駿
案。難意謂。若有常者。應有住處。今煩惱滅
已。如來亦滅。二倶無處。莫知所在。常義安
寄。第二又如彼鐵。更成前難也。以赤色譬煩
惱。以熱譬身。是則如來。入無餘涅槃。煩惱及
身。二倶盡矣。云何而言有常可住耶
善男子所言鐵者名諸凡夫滅已不生是故
名常 案。僧亮曰。我以熱及赤色。同譬煩惱
也。赤色滅已。鐵則不現。煩惱滅已。如來不在
五趣中矣。此少分譬耳。若遍譬者。鐵則兩譬。
還赤則譬凡夫。不赤以譬佛也。僧宗曰。前有
兩難。此先答後難也。汝不得全引鐵譬也。鉆
上之鐵。可譬凡夫。以凡夫伏結。雖至非想。後
還復起。佛則不爾。永不復起也。寶亮曰。釋與
此同。智秀曰。并破二譬。明凡夫。如是或滅
復起。故無常身也。明駿案。迦葉向難。意在常
處。就佛此答。未正塞其難也。且先結譬。持與
凡夫。凡夫雖滅。非究竟滅。滅非究竟。可更還
生。如來不爾。故不無常也
迦葉復言如鐵色滅已若結還生即是無常
 案。僧亮曰。上説凡聖滅異。未釋所以。重此
難也。寶亮智秀。悉同此釋
佛言迦葉汝今不應名曰壞衣斬首破瓶 
案。僧亮曰。有灰者。灰雖是有。不還爲木。佛
是妙有。不還無常也。便有涅槃者。涅槃者。如
來結滅。凡夫結滅。滅名雖同。其實大異。凡夫
雖滅。而還是有爲。與結同相。故無異名。如來
滅已。不復還生。滅是無爲。更有異名。名涅槃
也。僧宗曰。此答初難。前引迸鐵。使惑盡人
滅。今引燃木。滅已有灰。謂惑盡智存也。智秀
曰。木滅有灰。雖非復木。而不無也。煩惱滅
已。雖不在五趣。而有常身也。明駿案。以灰譬
涅槃。木滅有灰。煩惱滅已。則有涅槃。涅槃雖
復不可捉持。無有方所。而可寄言。離凡夫地
得無動處也。可寄言故。故智有常。非滅法
故。故非無常也
迦葉如鐵冷已可使還熱煩惱熾火更不復
生 案。僧宗曰。上説結滅是常。未釋所以常
也。無漏見滅。性滅常故。結不復起。有漏縁
有。有非常故。滅而更生。此無漏有漏之大判
也。僧宗曰。答向子句難也
迦葉當知無量衆生燒彼衆生諸煩惱結 
明駿案。結上旨也
迦葉復言善哉善哉遊諸覺華歡娯受樂 
明駿案。始領解也
迦葉復問如佛言曰唯願如來説其因縁 
案。法瑤曰。啓發如來身密之端也僧宗曰。祕
密之言。雖復已拂。然於一化託生始末。未能
不惑。故指事廣拂。以開權迹也。有兩別。初總
就菩薩。第二就釋迦迹也
佛告迦葉汝不應言復還安止本所住處 
案。僧亮曰。菩薩住涅槃者。以少見佛性。故名
爲住。以下況上也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復還安止本所住
處 明駿案。向指一須彌。今擧百億須彌也。
如首楞嚴中廣説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乃至本處亦復如
是 明駿案。一毛孔之細。復妙一芥子也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乃至本處亦復如
是 明駿案。向擧一界三千。今指十方世界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乃至本處亦復如
是 明駿案。向擲一佛世界。今擲微塵世界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乃至本處亦復如
是 明駿案。向云他方。則廣遠爲易。今云已
身。以近小爲難也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乃至本處亦復如
是 明駿案。更以已身爲易。以一塵爲難也」
善男子是菩薩摩訶薩習近愛欲生羅睺羅
 明駿案。結菩薩之不思議。以況佛也
善男子我已久住是大涅槃種種示現神通變
化 案。僧宗曰。此下顯佛不思議。拂法身也」
於此三千大千世界如首楞嚴經中廣説 
明駿案。總擧一化之境有微密之事也
我於三千大千世界亦不畢竟取於涅槃 
明駿案。明雖滅而不滅也
或閻浮提示入母胎隨順世間示現入胎 
明駿案。顯雖生而不生也
善男子此閻浮提林微尼園毀禁戒者示作
霜雹 案。僧亮曰。天竺以東爲首。以西爲後。
以北爲左。以南爲右。東行示始。始有二種。一
示嬰兒。二明導首。以示自在也右於事便也。
西是後故。示最後身也。北示勝也。四天下中。
鬱單越勝也。此方春東夏南。秋西冬北。萬
物春生夏長。秋實冬藏。衆功畢也。上福田者。
長養功勝。表佛田勝也。七歩者。天竺象王生
時。出胎即行七歩。知是象王。菩薩始生。示自
在王相也唱如是言者。上以身示。此以言説。
明是三界自在法王也
於閻浮提生七日已即是諸佛如來法界 
明駿案。上來至此。拂一化之始終也
我又示現閻浮提中是故名爲常住無變 
案。僧亮曰。廣明異應迹也。非是見王宮出家
之次第也。明駿案。上來至此。但擧一天下事」
如閻浮提東弗于逮神通變化而無所畏 
明駿案還擧大千界事也
迦葉以是縁故汝不應言名曰常住無有變
易 明駿案。結旨也
迦葉復言如來云何既滅度已亦無方所 
案。僧亮曰。前佛自引口密五事。今迦葉復引
昔之密旨。令佛開也
佛言迦葉善男子汝今不應如來體之故名
爲常 案。僧亮曰。油譬取。明譬煩惱也而器
無常。非如來者。器義相似。少分譬也。如來體
之故名爲常者。昔但説結滅是常。不説體之
者常。是有餘也。法瑤曰。上引無餘四句。亦是
口密。但未正表昔教。是覆相説。今正明也
復次善男子言燈滅者非大涅槃同於燈滅
 案。僧亮曰。分段煩惱。因果倶盡。譬如燈
滅。猶餘身智。非大涅槃。是小涅槃已。不得説
言同此燈滅者。分段煩惱未盡。不同燈滅也。
覆相説法。謂佛一切結盡。身智亦是涅槃。即
大涅槃也。昔總相説。故不辨小大之異名爲
&T057006;
阿那含者非數數來無去來者名阿那含 
案。僧亮曰。數數來者。生上退下名來。在色界
中。又有一來。而非數數。何者。後云上流阿那
含也。流有二種。謂煩惱流道流。煩惱流故生
四禪。退生初禪。道流故斷初禪結。生四禪也。
又不還來二十五有者。阿那含名不還。具縛
凡夫。具二十五有唯欲界備具。不還欲界名
不還。不受二身故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三
  釋意密顯無常迹義
釋教密顯解脱義廣前名字功徳品也
四相品之第三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唯有密語無有密藏
 案。僧亮曰。二密&T057006;常。前已開發。今釋上偈
云開微密。不言藏者。以佛無藏故也。自下諸
譬。明無短故。所以不藏也。法瑤曰。上來廣説
身口密義。似若如來必有藏積祕悋之懷。是
以迦葉。明佛乃有密語。無有密藏。如來成其
所説也。僧宗曰。時衆於上。粗已領解。將欲更
彰身智。在萬累之表。申述昔教未説之意。是
以迦葉。命言領解。但昔日&T057006;相事多。事須
廣拂。下文對佛捉昔偏教。次第開洗。所謂開
微密也。唯有密語者。迦葉探取佛意。言唯有
密語。無密藏也。何者。以昔常機未至。不得説
常。而無常之教。乃意在於常。豈有祕密耶。寶
亮曰。此下將廣解脱故。先顯聖意。唯有密語
無有密藏者。即廣意密也。道慧記曰。前開身
口密。此開意密也。智秀曰。此下重開口密 
譬如幻主機關木人諸佛世尊有祕密藏 
案。僧亮曰。幻者術淺。不欲人知。如來不淺。
常欲人知。豈名爲藏。慧誕曰。幻者所作。但令
人見。不令人得。佛則不爾。常願衆生同我所
得。豈名爲藏耶
佛讃迦葉善哉善哉智者了達則不名藏 
案。僧亮曰。此下諸譬。佛成迦葉所説也。秋月
雖明。有目乃見。於無目者。名爲藏也。佛法亦
爾。於智者爲顯。愚者爲*&T057006;也。寶亮曰。佛廣
説十譬。前八譬。一向明無祕藏。第九譬。釋教
明所以不先説深法者。爲衆生故也。第十譬。
明衆生若不在此五時教中學者。非佛於彼
情故也。此第一譬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積金銀是故不得名爲
祕藏 案。僧亮曰。並是明佛無祕藏義
善男子譬如長者雖有一子晝夜慇懃教其
半字 案。僧亮曰。初説小後説大。似如有隱。
故以譬申之。衆生具縛。應聞具教。理數相感。
詣師之義也。心小而聞滿字教者。必不能受。
譬不速成也。乃説一切諸法無常牽令入。
如將還也。三乘偏教。喩以半字也
而不教誨毘伽羅論何以故以其幼稚力未堪
故 案。僧亮曰。大乘六行。滿字之譬
善男子假使長者教半字已云何當言如來
祕藏 案。智秀曰。明以無大機。致感小教。豈
是祕悋*&T057006;藏。而不説耶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所謂如來常存不變
 案。智秀曰。合譬結旨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夏月然佛如來實無所藏
 案。寶亮曰。若不於佛五時教中學者。豈是
佛咎
迦葉復言我定知如來世尊常存無變是義
云何 案。僧亮曰。證上半字也。僧宗曰。領解
自申所懷也。但昔言未洗。人疑不除。今廣引
昔偈。令釋取以施權之旨也
佛言善男子我爲一切聲聞云何是人舌不
墮落 案。僧宗曰。廣出説偈之縁起。以顯隨
時設教之不同也
迦葉復言如佛所説而此去者爲至何方 
案。僧亮曰。證無藏也。亦欲以下。況上明二乘
尚無。況如來也。僧宗曰。前偈證有餘涅槃。
此偈證無餘涅槃也。雖復合牽一偈。意在下
半偈耳。迹不可尋者。身智倶亡也。此亦昔言。
故應拂也。下釋云。近於菩提。菩提涅槃。無有
方所。事絶近情。謂難尋也。偈旨如此。誰能解

佛言迦葉夫積聚者不貪食者是名知足 
案。僧亮曰。明有爲有資。尚無藏積。況乃無爲
不須者耶。寶亮曰。積聚二種。一有爲二無爲
者。謂道積衆行。非是世間之財寶也。聲聞捉
想。心中行道。不得其所。故言有爲也。又恊
相修善。去佛果遼遠。終日生死之謂也。無爲
如來行者。若能謹依六行。修道進徳。不取有
無之相。故名無爲。又若忘相行道。取佛果速。
因中説果。亦言無爲也
跡難尋者則近無上於大涅槃而般涅槃
案。僧宗曰。去無至者。雖有出苦之名。及其造
極。此處無迹。故無至也。是故於此婆羅樹
間者。謂法身之跡。妙絶難尋。寄大解脱。而示
滅也
佛告迦葉所言大者若一人具八則爲最勝
 案。僧亮曰。答彼問下句云廣爲衆生説也。
常旨已宣。今所廣者。廣大義也。僧宗曰。名字
功徳品中。非不一往擧釋大體。而未釋大義。
是以此中。引八大人覺。取舍容爲義也。智
秀曰。上云是大涅槃。能建大義。未釋所以。今
明有大徳故。建大義也。明駿案。正廣解脱也。
上名字功徳品。已略明解脱。亦粗釋今日所
以稱大也。極果萬徳。略擧其三。以成祕密之
藏。而以解脱一徳。用當經題者。涅槃是無累
總名。以多義訓。取解脱。是其一也。是故問
曰。云何於此經。即請經名經力及流通也。究
竟到彼岸。即是問解脱也。所以前品答云。降
伏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於大涅槃。放捨
身命。已是略顯解脱也。闕一問説法有幾
種。上四相已廣前品流通法也。從有餘無餘
涅槃已來。至此具廣三徳也。後四依品以下。
廣顯流通人也
所言涅槃者無諸瘡疣是故名曰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瘡譬苦也。以無苦故。名爲涅
槃。若但自治。不名大滅。滅一切苦。乃名大滅
也。悉治已者。謂有信也。雖未即差。已爲差因
也。僧宗曰。上釋大義。此釋涅槃義也。瘡疣是
累。既無瘡疣。即是解脱。此中先明能治衆生。
引醫師爲喩。下去出體。廣明解脱也
大般涅槃者名解脱處甚深義故名大涅槃
 案。僧亮曰。金剛後心。煩惱盡處。得涅槃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是故涅槃名無瘡疣 
案。寶亮曰。若依如下文。涅槃能爲一切衆生。
作解脱因縁處也。閻浮提衆生。有二種。一者
有信。二者無信。釋有信者。有二種釋。一謂。
從佛出世。有隨教修行。得信首根立者。悉名
治已。自未立已還。有信未定。不免闡提。故束
爲無信人也。二者値佛。能生一念善已上。乃
至信首根立。悉名治已。若不能生一念善者。
並爲無信也
世尊何等名涅槃善男子夫涅槃者名爲解脱
 案。僧亮曰。將欲明色之與智。爲解脱故。致
發斯問。涅槃名解脱者。昔説涅槃。是三事中。
解脱今正其名也。敬遺記僧宗曰。圓徳妙體。
居萬累之表。故稱解脱也。涅槃是彼國語。就
彼釋義。應有別辭。此間解脱。即是翻彼釋義
之名也。昔曰孤滅解脱。所以稱涅槃者。以
身智爲累。故以滅累。爲解脱也。智秀曰。此下
三翻。第一出體。第二佛以譬顯其旨也。第三
顯譬與所譬同異也。以昔辨解脱。身智倶
無。而濫該佛果。是以此第一翻。*辨正解脱
之名也
迦葉復言所言解脱非諸聲聞縁覺所知 
案。僧亮曰。或有是色。或非是色者。以無累爲
解脱。身智無累。亦是解脱。先定之也。二乘解
脱者。分段煩惱滅。稱爲解脱。而身智有爲。非
解脱也。如來身智無爲。得名解脱也。云何住
者。謂相假名義得立住。若其無色解脱之
名。依何而住。非色者。聲聞身智。亦無麁結。
直以少故。説爲非色耳。僧宗曰。將明無累。先
正其體。體苟不無。則孤滅權顯。論其樞要。在
於色耳。今言聲聞非色者。不能垂形六道也。
爲衆生故。説非色者。昔教但言捨身盡滅。不
説三事。既無三事。則無法身垂應之色。故
言非色也。云何住者。假執昔教。無色爲難。欲
令佛釋二乘之人。非都無色。是故佛以非想
爲喩。實有細色。説爲非色二乘。涅槃亦爾。小
應色直是于時不得説也
爾時迦葉菩薩復白佛言大般涅槃行解脱
之義 案。僧亮曰。衆生所好不同。廣讃解脱。
明無苦不盡。無樂不備。稱情合願。汲引多矣。
僧宗曰。欲使無累之徳。顯於未聞。故復重
謂。即是廣爲衆生説也
佛讃迦葉善哉善哉是故如來不名命終 
案。僧亮曰。生老病死。衆苦之本。故先明也。
再説死者。前明老死。後明病死也。明駿案。此
下廣名字功徳品中。八味具足也。前文唯言
五者不老。六者不死。略不云生之與病。此中
具述四患也
如來清淨無有垢穢生貪奪想解脱不爾 
明駿案。廣第四清涼也。瘡疣鬪諍。皆不清涼。
因事而廣觸類長之餘効此也
又解脱者名曰安靜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三者安也。夫不安者。則求等侶。無
上安隱。無憂無喜。不須等侶也
又解脱者無有塵垢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八者快樂也。苦以逼切爲義。今明
無逼。以顯快樂也
又解脱者名無動法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一者常也。無常則流動不停也。今
以廣大如海爲譬。前品以常釋大。今此以大
釋常。反*&T057006;爲義。乃至無上上。亦如是也
又解脱者名曰恒法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二者恒也。常以不遷無動嶷然爲
義。恒以豆然不改爲義。亦左右之辭耳。所
以未擧虚空無際無跡。蓋言終*曰恒然者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三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四
  雜廣解脱義 釋一等四執義
四相品之第四
又解脱者名曰甚深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前已廣上八味竟也。此下更擧別義。
是二乘所不能入者也。此總歎甚深不可見

又解脱者名無舍宅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雜擧衆徳。隨所樂入而解釋也
又解脱者名斷一切無漏善法斷塞諸道 
案。僧宗曰。斷邪見諸道也
所謂若我無我非我非無我 案。僧宗曰。我
者常見。無我者斷見也。非我非無我者。此第
四家計也。闕第三家。第三家云。亦我則不同
第一家。亦非我復不同第二家。所言不同者。
謂不全同。乃片同耳。今第四家。復異第三家
也。言非我者。不同第三家斥我也。言非無我
者。不同第三家斥無我也。雖有此言。及其撿
覈。亦不得異第三家之也
唯斷取著不斷我見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案。僧宗曰。生死非我横生我心。此是取著應
斷也。佛性是理。不斷此也
又解脱者名不空空 案。僧亮曰。常樂我淨
是一實。又解脱衆苦是二實。故名不空空 
空空者名無所有實無解脱故名空空 案。
僧亮曰。尼揵所計解脱。無常樂我淨一空。又
非解脱二空也。名無所有者。體是無常。又非
解脱。無所有者也
眞解脱者則不如是而復無有水酒等實 
案。僧宗曰。水酒瓶者。爲不空空譬也。乃可無
水而器不空。明涅槃乃空無生死耳。而常果
不空也
解脱亦爾不可説色誰受是常樂我淨者 
案。僧宗曰。垂形六道處。處見色也
以是義故不可説空及以不空如來即是涅
槃 案。僧亮曰。本未釋之。貪是結本。相名
貪境也。貪與所貪。繋縛三有。一切煩惱。由之
而起。故生死之數。因果無窮。永斷貪故。次第
而滅。一切解脱
一切衆生怖畏生死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上廣説解脱。令人歸也。法相有
三。何者。法相常定。貴其先覺。先覺者歸佛
也。所覺者。妙歸法也。非法不得名覺也。小覺
諸法非我。假用境智合用。生死可除。識其合
用歸僧也。歸説行始。此明其終。終得盡苦。名
解脱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非是聲聞縁覺所知
 案。僧亮曰。涅槃一法具二也。二言倶在當
也。佛法僧常者。常即涅槃。常名是一。而三事
即涅槃。僧宗曰。如三歸之異者。當知涅槃。似
不一體。欲令如來釋會三歸。所以體一而義
異之旨也。佛以衆生畏生死故。爲説三名。非
所以別體也。有法名一義異者。此更開釋所
以得有施三名之竟也。夫施設名義。自有多
塗。如佛法僧常。是名一而三義是異。佛以
覺爲義也。法名不覺者。法以軌爲義。非覺義
也。涅槃名解脱者。即是無累。彼自有釋義也。
今解脱者。是翻彼義釋也。虚空名非善者非
善。非惡也。此證名義倶異者矣。我昔告
提者。引證三歸名義不應一也。就別體法僧。
則體義倶異。今就佛上。則其體雖一。逐義爲
三。不可以體一故。使義不得三也。謂義有三。
欲令體亦別也。説一爲三者。隨方設化。説法
不同。三歸亦爾也
迦葉復言如佛所説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案。僧亮曰。生滅聚積名身也。分別苦樂名智
也。涅槃無此。故名捨也。誰受安樂者。上説種
種樂。明非受樂。故發問也。身得安樂者。有食
有身。有識分別。名爲苦也。無食無身。不生分
別。名爲樂也。無受樂者。無受理圓。不可以方
事喩也。此中諸譬。皆是少分耳。僧宗曰。食已
悶者。行地之時。貪嗜五欲。譬之於食。爲惑所
蔽。如心悶也。出外欲吐者。標心離苦義言出
耳。欲除煩惱。吐已還者。修道斷結。功登果
就。俯入生死。譬如還也。同伴問者。如迦葉今
問也。若言差者。如來解釋果地之妙極
也。顯別昔曰捨身捨智。言虚不實也
迦葉復言不生不滅如來之性即是解脱 
案。慧朗曰。迦葉因釋解脱。有此句也。故以爲
難請重釋也
佛告迦葉善男子是事不然不可以譬烏鵲
之音 案。僧亮曰。以鳥譬鳥。以聲譬聲遍取
同鳥。不得相比也。分取可譬佛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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