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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 (No. 1751_ 知禮述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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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境列三號故。顯於能觀知是三觀。何者多
陀阿伽度。此云如來。阿羅訶。此云應供。三藐
三佛陀。此云正遍知。此之三號即召三徳。今
就所觀義當三諦。正遍知即般若。眞諦也。應
供即解脱。俗諦也。如來即法身中諦也。以三
徳爲三諦三一圓融不一不異。此諦與觀名別
體同絶思絶議。此乃復見彌陀觀體。當以此
觀觀像觀眞。疏釋三號其文可見。問像觀文
中示心作佛。示心是佛。復以三號顯於三諦。
妙觀既立。可用此法觀下諸境。其落日觀至
華座觀。佛既未示三觀之式。何得行人預用
玆觀。答佛對當機示觀前後。全由聖意非凡
所知。滅後之人欲修觀行。所用法則須憑四
依。大師釋題能觀之觀。既論三觀。題目是總
經文是別。豈不以總而貫於別。況云觀佛十
六倶包。今依天台修習教觀。不憑智者更託
何人。如般舟三觀妙門。普賢六根悔法。皆於
定内見聖方宣。而大師教人。預習精熟方入
道場。何不疑之。那獨責此且禀斯宗者。若聞
若思不離三觀。須於動靜用空假中立一切
行。若其然者。今何不用空假中心。想乎日氷
及地樹等種種相*邪。如心想日以何力故日
想現前。般舟經云。我所念即見心作佛。心自
見心。心者不知心。心有想則癡。心無想則泥
洹。彼經初心以佛相爲境。故言心作佛等。今
之初心既先觀日。豈不得云心作日心自見
心等耶。止觀以彼經此文。示於中觀。中觀若
立三觀自成。如此觀日方依此疏修日觀也。
況一切法皆是佛法。何得依報非佛法*邪。二
想彼下。示觀法子科分經爲四。初觀佛像二。
初正明像觀。既是具足三號之像。理合於像。
照空假中如見此方泥木之像。尚須體達性。
若虚空三身宛然四徳無減。觀中寶像豈可
不然。若於像觀不達三諦。次觀眞佛寧見三
身。二見像下。因像見土像。觀既成心眼開發。
廣見依報地樹諸相。應知樹等出過前樹無
數倍也。何者以今寶像必稱華座。座像高勝
樹合覆之。皆由妙觀轉深故。使所觀愈勝。二
見此下。觀二菩薩。三聖設化動靜必倶。一主
二臣非並非別表乎。三法三一妙融眞身既
然像合相似。觀二足佛令妙觀成三。三此想
下。像放光二。初明光照諸樹。二一一下。明樹
皆三像。四此想下。行者聞法二。初明因定聞。
二行者下。明與經合。此文疏有二釋。初須定
與教合。二須散與定合。初義者。謂出定憶持。
定中聞法須與經中所説符契。故云令與教
法相應。次意者。謂心雖出定對彼五塵須息
愛憎。淨乎身口三業。若爾雖不住定亦聞法
音故。云出定入定常聞妙法。言與十二部經
教合者。以十二部總稱修多羅同名爲經。三
藏分之經詮定學。律詮戒學。論詮慧學。故名
經爲定。與修多羅合。是與定合。經若不合名
妄想者。若定不合經若散不合定皆是發於
魔事。全非像觀禪定。故名妄想。若已合名麁
想見極樂界者。謂以經驗定無差。出定與在
定相似。得名麁想見彼國界。問見此妙事那
名麁想。答以像望眞須分麁妙。此想乃是佛
觀方便。豈可全同。眞佛觀*邪。三作是下。明
修觀利益像想。若成眞觀可獲故。於現身得
念佛三昧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四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五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三第九佛身觀二。初分科。眞法身者。前觀
寶像則似佛身。今對彼似故名爲眞。然此色
相是實報身應同居土。亦名尊特。亦名勝應。
而特名法身者。爲成行人圓妙觀也。良以報
應屬修法身是性。若漸教説。別起報應二修
莊嚴法身一性。若頓教詮。報應二修全是性
具。法身一性擧體起修。故得全性成修全修
在性。三身融妙指一即三。問既言指一即三。
但名爲應自攝二身。何故疏文立法身稱。答
若言報應恐濫別修歸於別教。今以報應名
爲法身。即顯三身皆非修得。故今家生身應
身報身法身。對藏通別圓。行者應知。圓宗大
體非唯報應稱爲法身。亦乃業惑名爲理毒。
三觀十乘名性徳行。慈悲與拔性徳苦樂。今
之勝應稱爲法身。顯示妙宗其旨非淺。須袪
滯想方見旨歸。二隨釋五。初明結上。二正觀
佛身。既指報應名爲法身。即顯彌陀三身具
足既爲妙境。但是法身行人心觀即空假中。
空假是二修。中觀是一性。修性冥妙三觀圓
融。既爲能觀。但是般若境觀相契見尊特身。
雖具三身但名解脱。此則以三照三故發現
三合此三三只是一三。三不定三。同在一
念。一念無念三三宛然。如此方名修心妙觀。
此觀能令四土皆淨。若不爾者非是頓教所
詮妙觀。當以此觀觀彌陀身。子科分經爲三。
次當下。總標略列。二正觀佛身相四。初
阿難下。觀身色二。佛身下。觀身量疏釋分二。
初略消經文。二眼如下。商較分量二。初以眼
度身。二定經斥譯。三觀身光。然觀色量及相
好光明。皆須用前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而爲
觀法。以心作佛故能觀所觀破立宛爾。破則
三惑三智皆蕩。立則三諦三觀皆成。非此破
立則非淨心作佛義也。以心是佛故。忘能忘
所非破非立。作是一念遮照同時。此則即觀
無觀用無作行修念佛定。此法乃是觀佛要
術。今若不用宣示奚爲。此術不施勝相不發。
觀光分四。初身諸下。毛孔光。二彼佛下。觀圓
光。三於圜下。光中化佛。四一一下。化佛侍
者。四觀相好二。初無量下。正示相好身。總相
別相總好別好總光別光。此三總別皆云八
萬四千者。即障顯徳故成。此數佛居凡地具
於八萬四千塵勞。於此塵勞皆見實相。理智
既合故能示現相好光明故。節節云八萬四
千。行人今觀知心即是。能於塵勞皆即佛相。
二一一下。光明攝生生佛體同。雖土廣生多
攝無一失。觀佛心處還釋此文須攝之意。三
明觀成能見二。初其光下。見一佛。二見此下。
見諸佛中觀見佛。佛體圓融一即一切。同尊
特身故觀一佛。能見諸佛三正觀佛心。疏三。
初眼見下。因身見心。疏有二釋。初約如來由
大悲心起勝應身故。令行者觀身見心。由見
身下二。約行者觀想明故得見佛。心所以明
者由觀佛身。是故二意皆是由色而見於心。
以心無形由色表故。以圓人所觀色心不二。
既見微妙色。豈隔大悲心。故勝鬘云。如來色
無盡智慧亦復然。既三種慈體是三諦。今三
觀明故三慈顯。以用果法爲觀行故。故於位
位見佛色心。二佛心下。正示心體。若匪無縁
慈悲不大。三以無縁下。引文廣釋三。初牒經
引論以明文意。問經文但云以無縁慈攝諸
衆生。疏中何故兼明生法皆云無心。答起三
慈者。由三觀智照三諦也。照眞即起法縁之
慈。照俗即起衆生縁慈。照中即起無縁之慈。
此三諦慈淺不具深。深必具淺故照眞俗。未
必照中。若能照中必具眞俗。故次第生法不
即無縁。今無縁慈合具生法。豈但具二亦乃
倶深。故今生法皆云無心。故涅槃云。慈若有
無非有非無。如是之慈非諸聲聞辟支佛等
所能思議。當知三慈其體本一非三非一而三
而一。如是方名佛心慈也。此自分三。初衆生
縁慈三無差別。今盡現前心與衆生。能所既
絶無我心想。縁他衆生而一切衆生與我同
體。十界因果不離一心。而此一心是慈體。故
十界苦集四種道滅。能於一時任運與拔。故
云無心攀縁自然現益。如涅槃下。梵行品文
也。然彼經如來凡説八事。一伏醉象。二降力
士。三化盧至。四度女人。五塗割瘡。六摩調
達。七救群賊。八醫釋女。一一皆結云。慈善根
力。見如是事。今文云我實不往者。即引第五
塗割瘡文。文現一處意通諸縁。言割瘡者。經
云。波羅柰城有優婆夷名摩訶斯那達多。夏
九十日屈請衆僧。奉施醫藥。有一比丘身嬰
重病。良醫診之當須肉藥。若不得者命將不
全。是優婆夷尋自取刀。割其股肉切以爲羹。
施病比丘服已病差。女人患瘡苦惱發聲稱
佛。我在舍衞聞其音聲。於是女人起大悲心。
是女尋見我持良藥塗其瘡上。還復如本。善
男子。我於爾時實不往至波羅柰城。持藥塗
彼。當知皆是慈善根力。令彼女人見如是事。
今云我實不往者。正引此縁。不言女人而言
衆生者。通收十界衆生。不以文害意也。即俗
諦慈也。涅槃云。慈之所縁一切衆生如縁父
母妻子親屬。以是義故。名衆生縁。以縁十界
同在一心。故非次第生縁慈也。二法縁慈。十
界縁起是三諦法不離一心。唯佛究盡。境相
既寂能觀亦忘。是故得云無心觀法而畢竟
空智。照此三諦不受一塵。此智自然照破衆
生三諦惑著。或爲衆生説斯空慧。皆令得離
有相之苦證眞實樂。此即不思議眞諦慈悲。
名爲法縁。故涅槃云。不見父母妻子親屬。見
一切法皆從縁生。是名法縁。不見之言須忘
十界。是佛法縁也。三無縁慈。以佛性中成究
竟智。有何別理爲心所縁。故云無心觀理境
智既泯。空有又忘。無住無依絶思絶議。此名
安住第一義中。心既無縁慈乃周遍。入衆生
性稱爲内熏。或爲現身説第一義稱爲外熏。
以此攝生名無縁慈。二念佛下。却牒前經以
對初慈。即前正觀佛身光明攝生之文也。雖
與無縁慈體不別。若約義辯爲門不同。是故
此慈念佛衆生攝取不捨。終令離苦永得安
樂。此從感應生佛相關。順於俗諦名生縁慈。
故擧魚母念子不失。喩此慈相也。三今明下。
正以無縁會釋經意。既與生縁爲門有異。須
辯慈相不同前二。故生法慈。約次第論則兩
二乘及偏菩薩有修證分。若此無縁唯圓唯
極。今約極顯故云諸佛所被。不住有無者。正
與生法辯不同相。生縁妙有法縁妙空今是
妙中。故云無縁。中必無縁故也。不依三世者。
此之慈悲非四相故。知縁不實者了苦樂事即
性徳故。以衆生等者。此慈所被。令衆生發即
境之智方乃名得實相智慧。得此智者方終離
苦得於永樂故。與前慈門異益等。若對法縁
亦以實慧。故一切空。是故三慈益物不異。疏
不云者略也。四擧利勸修子科分三。初正擧
益勸。得生極樂則見十方一切諸佛。故云生
諸佛前。法身觀成已入相似。是故至彼即證
無生。別圓地住也。疏釋分四。初捨身下牒釋。
二如人下喩顯。習巧如修觀。從少至長喩觀
有微著。所作遂妙喩生彼土親見眞法。然且
分喩是心作佛。行者應以是佛與作佛義。一
念圓照。方合今經由觀見佛。三以隨下結示。
四故般下引證。二的示觀法。相有八萬都想
難成。故令但觀眉間毫相如五須彌。此觀若
成。八萬皆現。此爲要門也。疏釋二。初從一下
牒經。二正示四。初如觀下。引他文示二種毫
量。此明釋迦勝劣兩相。以例彌陀。經明劣相
論明勝相。云云者。即前疏云。長一丈五尺毫
有八楞周圍五寸。二故文下。據此經明凡心
難及。即第七雜觀中經文也。三正可下。正示
初心從易現觀。斯是大師別示初心即觀佛
相入門要術也。若從落日水氷方便。次入地
樹座像等觀心得流利觀已宏深。此之行人自
可稱彼毫量而觀使八萬相自然而現。故如
令觀劣應毫相乃爲未修前諸觀者。及以雖
修觀不成者。故於佛身別指。初心可觀之相。
爲三昧門也。行者須知所託之境有勝有劣。
若能觀觀皆須頓照即空假中。以勝劣相皆
心作故。皆心是故。四剋示觀成稱彼而見二。
初若得下正示。因用作是觀劣應毫。觀漸深
著得成眞似念佛三昧。乃能稱彼勝相而見。
二智度下。引證。引此釋迦勝身説法。増眞似
位念佛三昧。類彼彌陀八萬相好。須眞似人
方能觀見。三見無下。就觀結成。五作此下。
顯觀邪正。然此佛觀義具釋題。疏文既略。學
者多疑。若不釋之造修無路。故更寄問答明
乎境觀。問此經觀佛止論八萬四千相好。若
華嚴説相好之數有十華藏世界微塵。二經
所説優降天殊。彼經正當尊特之相。此經乃
是安養生身。凡夫小乘常所見相。鈔中何故
言是尊特。答一家所判丈六尊特。不定約相
多少分之。剋就眞中感應而辯。如通教明合
身之義。見但空者唯覩丈六。見不空者乃覩
尊特。生身本被藏通之機。尊特身應別圓之
衆。今經教相唯在圓頓。釋能觀觀是妙三觀。
釋所觀境是妙三身。疏解今文云觀佛法身。
約位乃當圓教七信。正託法性無邊色像尊
特觀心。使其増長念佛三昧。據何等義云是
生身。用圓頓觀顯藏通身。未之可也。問以坐
華王具藏塵相。而爲尊特。三十二相老比丘
形。而爲生身其文炳著那云不以相好分邪。
答約相解釋四教佛身。此乃從於増勝而説。
未是的分相起之本。其本乃是權實二理空
中二觀事業二識。就此分之則生身尊特如
指諸掌。故金光疏云。丈六身佛住眞諦。丈六
尊特合身佛雙住眞中。尊特身佛雙住俗中。
法身佛住中道。此依二理故有二佛。衆生二
識有二觀因。故感二佛。言二識者。起信論云。
佛用有二種。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
所見者。名爲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
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二者依於業識。謂
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
者。名爲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
無量好。所住依果亦復無量。種種莊嚴隨所
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
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如是功徳皆因諸波
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
足無量樂相故説爲報文畢此乃佛用依二識彰
也。應是生身報是尊特。論意要在見從外來
取色分齊。與知轉識現離分齊相而分二身。
然須了知權理但空不具心色。故使佛身齊
業齊縁。生已永滅故曰生身。名應名化體是
無常。實理不空性具五陰。隨機生滅性陰常
然。名法名報亦名尊特。體是常住。須知依事
識者。但見應身不能覩報。以其麁淺不窮深
故。依業識者。不但覩報亦能見應。以知全體
起二用故。隨現大小彼彼無邊。無非尊特。皆
酬實因悉可稱報。故妙經文句云。同居方便
自體三土。皆是妙色妙心果報之處。故知菩
薩業識見佛。一切分齊皆無分齊。豈比藏通
佛*邪。方知智者師與馬鳴師。精切甄分生身
尊特其義罄矣。問約相多少分於二身。其義
已顯。何須理觀及就識分。答華藏塵相及八
萬相雖是尊特。三十二相不局生身。何者。以
由圓人知全法界作三十二及以八萬藏塵相
好。故三品相皆可稱海。既一一相皆無邊底。
是故悉可名爲尊特。故止觀并輔行以法華
三十二相。觀無量壽八萬相華嚴十華藏塵
相。同是別圓道品修發法身現相。對斥藏通
相非奇特以驗三經所談相海。皆是尊特。然
有通局。三十二則通。大見無邊小見分齊。若
藏塵八萬唯大非小。若也不就理觀等分此
義全失。故金光明龍尊歎佛。經文但列三十
二相圓光一尋。疏乃判云。正歎尊特。故知不
定以相數多。方爲尊特。只就不空妙觀見
耳。問行人覩於劣應談圓佛相。*只可即是法
身及自受用不即尊特。以尊特身現起方有
不現則無。豈見不空不待佛現。便自能見尊
特相*邪。答既以尊特對於生身。分身非身常
無常等。今云劣應但即法身及自受用。不即
尊特則成壽量屬於尊特。身相自屬生身。如
此分張進退皆失。須知行者無有一見非如
來力。如來鑒機未始差忒。有須現者即爲現
之。如梵網華嚴及此經等相多身大也。不須
現者。即以力加令於劣身不取分齊。見三十
二相即無有邊。以知丈六是法界故。應持不
見其頂。目連莫究其聲。丈六身聲既因二聖
窮不得際。後之圓人豈不即劣見於無邊。不
必一一待現方見。若不爾者。用圓解爲用業
識爲。若但即法身及自受用不即尊特。此説
全乖頓足之義。何者。如釋籤解色無邊故。般
若無邊云。五陰是理故即陰是。實相般若故
皆無邊。以由理故令法無邊。自受用身既證
理極。豈不即劣而無邊*邪。行者應知今之妙
觀觀佛法身見八萬相。不同金光但於劣身
見無分齊。今是彼佛全法界身。應圓似觀現
奇特身。非是彼土常身常相。若彼常身即般
舟中三十二相也。今乃特現八萬四千相好
光明。經文自云身量無邊非是凡夫心力所
及。正類淨名如須彌山顯于大海。安處衆寶
師子之座。藥師中巍巍堂堂如星中月。大論
中色像無邊尊特之身。此等經論所明尊特
與今所現無少差殊。彼色像無邊既稱尊特。
此云身量無邊。那謂生身。問所言龍尊歎尊
特相。非現起者是義不然。以彼疏釋尊特身
云巍巍堂堂。若不現者何謂堂堂。答華藏塵
相華嚴經列九十七名。與龍尊歎全不相應。
又無身相高大之説。以驗非是特現之相。*只
由龍尊言中妙示即劣含勝難思之文。大師
見彼得意之處。是故疏云巍巍堂堂。得意處
者。即總歎云。諸佛清淨微妙寂滅也。清淨乃
是四徳中淨。必不闕於常樂我也。寂滅豈非
涅槃之義。即稱微妙是大滅度祕密藏也。以
總冠別故三十二相遍嚴三身。生身則百福所
成。見無厭足。尊特身則色無分齊。劣即堂堂。
法性身則色性即智法門爲相。疏云。此三不
縱不横。若縱横一異則不清淨。非微妙寂滅。
豈非圓人了乎三身是祕密藏。密藏乃是法
界總體。一攝一切事事相收。應用無邊不離
毫末。相好至劣星等虚空。故法華中龍女讃
佛。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顯是劣應以法
身具故。相相尊特。是故荊谿類同華嚴一一
相好與虚空等。又文句云。一一相皆法界海。
又妙玄云。垢衣内身實是長者。釋籤云。即是
瓔珞長者。瓔珞長者豈非尊特。何待現*邪。
又妙樂云。若隱前三相從勝而説。非謂太虚。
名爲圓佛。法華已前三佛離明隔偏小故。來
至此經從劣辯勝。即三而一。若也法華但即
法身不具尊特。正以太虚而爲圓佛。又不具
尊特。如何得名從劣辯勝即三而一。問法華
文句云。地師説多寶是法身。擧南嶽破云。法
身無來無出。報身巍巍堂堂。應身普現一切。
若即此謂是三佛者。未盡其體。*只是表示而
已。多寶表法佛。釋尊表報佛。分身表應佛記
釋云。無來者不合東來。無出者不應踊出。巍
巍不應塔内。應身不應唯此。尚非應身豈具
三身。既云巍巍不應塔内。信知報佛須現大
身。若其即劣便得名報。塔内何妨何得破他。
答此破地師不知表示。眞將舍利便爲法身。
故記破云。尚非應身豈具三身。又以世人不
知法華開權之妙。即劣顯勝。*只執身大相多
爲報故。就其見斥云巍巍不應塔内。此用世
人通解之義。而破於彼不可據此便令法華相
非尊特。*只如記云尚非應身豈具三身。亦非
今家盡理之説。如荊谿據論若知像性遍虚
空。三身宛然四徳無減。泥木之像尚具三身。
豈全身舍利皆不具*邪。雖曲引文欲令非報。
然終不能令法華機非業識見佛也。問請觀
音疏云。無量有二義。若生身無量是有量之
無量。法身無量是無量之無量。大論云。法性
身色像無邊尊特之身猶如虚空。既云法性
身。此乃不滅方名尊特。今第九觀觀於佛身。
第十即觀觀世音身。觀音既是補處菩薩驗
佛有滅。豈非生身有量無量。安以此身便爲
尊特。答藏通補處彰佛有量。別圓補處顯佛
無量。以十方三世一切如來更無彼此迭相
見故。同一法身一智慧故。菩薩機忘如來應
息。名補佛處。實異藏通前佛定滅後佛定生。
爲補處也。故金光明四佛降室。疏乃釋云。若
見四佛同尊特身一身一智慧。即是常身。弟
子衆一故。若見四佛佛身不同。即是應化。弟
子衆多故。故知*只就同與不同常與無常。分
於二身。藏通三乘故弟子多。別圓純菩薩。故
弟子一。豈論相好多少等*邪。既同一身復云
常身。豈竪分當現横論彼此。是知觀音補法
身處。愈彰尊特無量之無量矣。且華嚴佛身
委明八相。既是尊特。此論補處與彼何異。云
是生身。是知今佛全法界身。故滅即非滅。觀
音補處生即非身。不滅不生常身義成。尊特
相顯。問今所觀佛高六十萬億那由他由旬。
雖云高大*只是淨土常所見身。何以知然
如法華中。淨光莊嚴國妙音菩薩欲來娑婆。
彼佛誡云。汝身四萬二千由旬。我身六百八
十萬由旬。汝往彼土於佛菩薩勿生劣想。故
知淨土常身高大。安以常身便爲尊特。答於
同居中淨光莊嚴土唯演頓。如淨名中衆香
之土。以其所被純菩薩故。所以但現高大之
身。佛知妙音所將之衆。不知娑婆開權之妙。
於佛輒起定小之譏。故寄妙音規未達者。意
令得悟即劣之勝祕妙之權。既誡勿生下劣
之想。乃是令起尊特之心。若謂不然。安得皆
獲普現三昧。若安養土漸頓倶談。聲聞菩薩
共爲僧故。故使佛示生身法身二種之相。三
十二相通於生法。大小共見。若八萬相局在
法身。大乘賢聖方得見也。是故衆經多説彌
陀生身常相。今當略出。小彌陀經云。彼土蓮
華大如車輪。大彌陀經説。彌陀浴池廣四萬
八千里。以依驗正身未極大。般舟經説。阿彌
陀佛三十二相。此經中説慣習小者。生彼即
得見佛聞法。便證小果。更有丈六八尺之身。
此等豈非常身常相*邪。若今所觀八萬相好。
別圓眞似方得見之。故上品下生疏判已登
習種性位。生彼七日見佛衆相。心不明了。三
七日後乃了了見。及聞衆聲皆説妙法。唯上
品上生道種性位。生彼即見衆相具足。光明
寶林皆説妙法。即悟無生。三賢菩薩。依業識
故。知心現佛。乃就尊特論乎明昧。若慣習小
者。及諸凡夫依事識故。不於尊特而論明昧。
良以此等雖因臨終迴向得生。佛順本習。故
且用小令其證果。既説無常苦空之法。須以
生身相好應之。浴池之身三十二相。正對此
機。故般舟經云。在菩薩衆中説經。又云。在比
丘僧中説經。信三十二相通大小人常所覩
見。是故彼經觀法之初。不託日氷便觀此相。
斯蓋凡心可想之境故也。若八萬相是彼如
來現奇特身。増進深位念佛三昧。非是凡夫
心力所及。是故此經初令觀日。疏釋齊於下
品下生。以驗想冰至假想地。屬下三品當名
字人。次得三昧見彼實地。合入觀行初二兩
品。次觀寶樹及以池樓。至總觀成當三四品。
寶座觀成當第五品。以座上寶幢如百千萬
億須彌山大。比知座體其量難思。非第五品
三觀功成。凡小事禪見莫能及。此觀雖就經
文未便許觀佛身。乃令先想一大寶像稱座
而坐。及二菩薩皆想坐座。況復悉用作是不
二妙觀觀之。使心流利方令觀佛。學者應知
日觀已來所修三觀共於事禪。良以皆須想
成相起故也。事禪既勝三界思惑悉已被伏。
妙觀觀像見破即登第七信位。得此位已。方
令觀佛眞法之身八萬相顯。乃得名爲念佛
三昧即感諸佛現前授記。生彼便證無生法
忍。經文如此明圓深觀所顯之相。誠謂奇特。
實匪生身凡夫小乘常所見相。問釋題序云。
無量壽佛是所觀勝境。豈非託彼依正色心。
修乎三觀顯三諦理。今八萬相既是正報。義
當生身。託此修觀觀成理顯。乃見藏海塵數
之相。方名尊特。豈分段生身便爲尊特*邪。
答前正釋題。以妙三身解所觀境。今至經文。
以八萬相爲所觀境信八萬相與妙三身無二
無別。二處皆用不思議境而爲所觀。故八萬
相觀之令顯。顯名觀成無別所顯。且行人念
佛。誰不託佛正報修觀。但境隨解名生名法。
小機不解所觀佛身是法界用。謂正習生故
曰生身。大機能解所觀之佛。是法界用。應既
有本生即同法。是故受於法身之稱。故見佛
相若多若少皆稱法身。今經明示佛法界身
入心想中。故疏標云。觀佛法身斯乃即三而
一之法身也。況今不是初心觀境。乃圓七信
所觀境耳。豈於座像圓觀已成。却託藏通生
身修觀。又觀生身顯藏塵相。此乃通人被別
圓接。全非頓教始終圓觀。*只如般舟三十二
相即知心現。故相相皆中。據所觀勝境言是
生身。深不可也。學者應知八萬相顯即三諦
顯。良以此相法身所具。與彼三惑本不相應。
故一一相即眞俗中。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不
可思議名眞善妙色。今之三昧顯本妙相。故
觀音觀云眞實色身也。問尊特既是他受用
報。須入別圓地住方見。今八萬相似位能見。
驗非尊特合是生身。答據何文義別圓似位
唯見生身。須知尊特地住已上分證論見。地
住之前相似論見。斯乃如來以實報身。應下
二土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五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六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故荊谿云。勝兼兩處劣唯鹿園。若其似位
全不見者。法華四信何故見於實報土邪。有
餘那見圓滿相海。通教案位受接之人爲見
何相。若非尊特合身不成。今經明説無量壽
佛身量無邊。與大論云色像無邊。有何異*邪。
彼云無邊既稱尊特。此何獨非。況疏專引彼
論此文。以證身量無邊之義。驗今佛身的是
尊特。不須疑也。問若是尊特合是常身。何故
法華疏中。判觀無量壽佛經。云實有量而言
無量。答此乃刊正鈔中錯引彼疏。彼疏並云
實有量而言無量。如阿彌陀與金光疏及此
疏同。蓋以小大二彌陀經不專尊特被於頓
機。故彼佛現三十二相通被衆機。大機雖見
尊特常身。其慣習小人洎諸凡夫。雖因迴向
得生彼土。未宜尊特説常住理。故以應化説
無常法。成其小果。是故佛壽雖不可數。終歸
有量。娑婆生彼多是此機。以別圓似位人難
及故。三疏約此。故判彌陀在有量中。若觀無
量壽佛經純被圓人。明説佛身全法界起。應
既有本。生即同法。的類釋論法性尊特。正
當無量之無量也。故釋籤云。教分二身爲機
劣故。暫現生身。今機不劣豈對生身。問大本
中云。生我國者身皆具足三十二相。彼國人
民既具此相。佛身理合超勝於人。故知常身
有八萬相。般舟經云三十二相。蓋借釋迦爲
初心觀境耳。答般舟經云。菩薩用是念佛。故
當得生阿彌陀佛國。當念如是佛身。有三十
二相悉具足。光明徹照端正無比。在比丘僧
中説經。經指彌陀有三十二相。何文言借釋
迦爲境。況止觀無文輔行不説。豈得自言成
於己見。又彼人民三十二相。故佛常相須八
萬者其義不然以同居土佛應同人。只淨由
土人。皆有於三十二相。故佛常身須現此相。
但於同中相相皆勝。穢土佛身雖異凡鄙。亦
同上人。故應此方所有相法。故三十二同輪
王相。亦於同中而分明昧。三十二相既同彼
人。驗是彼土常身常相。是知八萬別爲大機
現尊特相。更何所疑。問一等尊特。以何因縁
相分三品。答悉檀因縁故。蓋一類機應以藏
塵尊特之相得四益者。故佛稱機而爲現之。
應以八萬尊特之相。應以三十二尊特之相
得四益者。佛皆稱機而爲現之。仍須了知此
之相海。別教則用別修縁了成就此相。即修
成之尊特。故名報身。圓教能了二修即性修
徳無功。乃性具之尊特。故名法身。已在此觀
開章中説。須知華嚴華藏塵數之相雖多。此
以兼別故猶帶修成。此論八萬既唯圓頓無
非性具。故三聖觀疏皆示云觀於法身。行者
當須以教定理。就理明觀於觀顯相。無得但
以多數斥少使勝成劣。實在精學然後勤修。
欲罷不能故玆辯析。四第十觀音觀二。初疏
科略釋帶果行因者。觀音三昧經云。觀音昔
已成佛號正法明。今爲菩薩修淨土行。斯乃
帶昔果徳行今因行。頂有化佛表帶果也。二
依科列經三。初結上。二正觀菩薩身三。初正
觀身相。子科十一。初次復下身量。應云十八
萬億。今云八十者。翻過佛身二十萬億。故知
誤也。問如釋迦丈六人身八尺。今佛身六十
萬億菩薩十八。菩薩之身何太卑*邪答淨土
勝應不可以穢土劣應例也。亦如妙音身量但
四萬二千由旬。佛身六百八十萬由旬。佛身
之量去菩薩更多。二身紫下身色。三頂有下
肉髻。四項有下項光五擧身下身光。六頂有
下天冠。七觀世下面色。八眉間下毫相。九臂
如下臂相。十手掌下手相。十一擧足下足相。
二其餘下與佛同異。肉髻是相。無見頂是好。
此之相好表於極果。今作因人故不及佛。三
擧利勸修子科二。初佛告下擧觀利勸二。初
約修觀明滅罪。二如此下約稱名況獲福。二
若有下示觀次第。身相既多先觀何相。故今
示云先觀肉髻次觀天冠。以此二種能別表
示觀音徳相。何者。肉髻降佛表現行因。冠有
化佛表昔成果。別相若顯其餘通相則易可
明。行者觀於冠髻毫面身色光明。一一須用
心作心是。而爲能觀。説在像前用在此處。既
云作佛是佛。豈不能作觀音是觀音*邪。作
髻作冠是髻是冠。皆可爲例。不獨以佛例觀
菩薩。亦須例於普雜三輩。豈唯以前例後。亦
合以後例前。以今行人覽經始末。方修觀故。
大師得意乃於釋題總示三觀。若也不於十
六處用。則令大師虚説。亦見行者謾修。當遵
佛言勿背祖法。專用妙觀顯乎勝相。以此妙
觀爲見佛本。迵出餘因。至彼土時速證法忍。
三作是下結觀邪正。五第十一勢至觀二。
初分科叙意二。初分科。二叙意二。初略無下
約當門明闕眞觀。觀佛眞身乃立觀云正觀佛
身等。觀音中云正明觀菩薩身。今勢至觀但
云因光神力制二種名。及云與觀音辯同異。
何不例上各立觀法。故疏出意云略無觀法
當不異上。以大勢至與觀世音身量大小皆
悉同等。此令行者辯異之後。用觀音觀觀勢
至身。何須別立。二所以下兼觀音明無像想。
觀成見佛眞法身後。觀二侍者。豈須更修像
想方便*邪二依科列經三。初因光神力制二
名。子科二初遍示諸光。二但見下正立二名。
光照十方。故立無邊光爲名。令三途人得佛
十力。故立大勢至爲名也。行者應知即擧身
光名智慧光。以是隣極色心不二。若不爾者。
焉得色相名爲法身。二明與觀音同異子科
三。初此菩下正明同異二此菩下更示行坐。
觀音行坐豈不動地集佛等*邪。但於勢至觀
中説耳。若不然者。何得云除頂上寶瓶。餘與
觀音等無有異。三作此下結成觀相。經云色
相疏稱法身。若非全色是心色由心造。安令
色相即名法身。此乃三諦一境之法身。發我
三觀一心之般若。相冥見相則三脱圓彰。故
云佛法界身入心想中。疏云。念佛三昧解入
相應。非此相應不發勝相。三除無下滅罪以
勸修。名爲具足觀觀世音大勢至者。以二菩
薩唯有頂上化佛寶瓶。二種有異餘相皆同。
同異分明名具足見。六第十二普往生觀二。
初疏科二。初對雜辯異。二普中下就普分科。
二經文二。初作自身往想。上來諸觀先依次
正先主次徒。雖皆觀成未爲普總。又未想身
生彼親見。故今令想身終生彼一時普見。非
獨所觀境界頓足。亦乃往生心想成就。可類
前文依報之觀。初地樹池等別觀。至樓觀成
四事總見。名爲總觀。然但能總依報四事。今
想生彼普見普聞依正諸相。故名普觀。問上
品上生乘金剛臺。上品中生乘紫金臺。上品
下生入金蓮華。今三聖觀成方修普觀。合是
上品上生之者。何故同彼上品下生*邪。答十
六觀人對九品位義有多途。今且一往以三
聖觀及普觀成。當上中品雜及三輩四觀成
者。方是上上故上中品終時雖見坐紫金臺。
此臺到彼成大寶華。經宿則開。此文亦云生
極樂界於蓮華坐作開合想。蓮華開時見佛
滿空。及説妙法。正合上品中生之相。若上品
下生華開七日乃得見佛。仍於衆相心不明
了。故知此文與上中品生相正齊。若其以品
對別圓位。至三品觀方得委論。二無量下明
三聖來現。上想終後生於彼土見佛菩薩。今
想未終三聖常來入我心想。良由當念即是
來際。故能預想將生之事。復由生佛體不別
故。故令三聖不來而來。斯乃三觀一心作是
雙運。致令心佛往彼來此。故知觀體不可言
思。七第十三雜明佛菩薩觀。今評此觀略有
二意。一爲前觀佛及菩薩勝相不成者。乃令
捨大而觀丈六。二爲觀前勝相已成之人。令
其更觀勝劣化用遍十方界。使品位増進。若
謂不然。前觀既成修後諸觀有何益*邪。疏從
前意故作拂疑生重釋。以觀成者自知經意。
是故大師從初意示。釋此爲二初分科。二隨
釋二。初佛告下觀丈六像。經若欲等者。行人
於前依正諸觀修雖不入。求生之意彌加敦
督。名爲至心。故令此人捨勝觀劣。未觀二侍
前想彌陀。故云先當觀於一丈六像。行人欲
託彼土蓮池。故令觀像在池水上。應知勝身
既心作心是。豈今丈六非作是*邪。圓人作爲
皆了唯心。全具而變全變是具。具變不二。故
觀佛相勝劣皆然。二明彌陀變現子科二。初
示化主隨物二。初如先下勸常修觀。二阿彌
下拂去衆疑。疏二。初所觀下示相問疑。二前
聞下示疑明破。勝身觀法修雖不成。而且得
知廣大無量。今聞觀小頓違前説。寧免輕疑。
爲拂此疑。故説彌陀。神通如意能大能小皆
全法界。但以重心觀令成就。勿疑身謝不生
西方。二明補處同生二。初觀世下明劣應同
衆生。佛應既隨萬物。補處亦同衆生。二但觀
下倣勝身論觀法。前明觀音勝身觀法。先想
冠髻則令衆相次第皆明。勢至觀中髻有寶
瓶。其餘身相不異觀音。以此二種是二大士
身之別相。令修觀者但觀別相。別相若顯同
相則明。疏釋首相雖通兩説。然頭首之首手
足之手皆是別相。悉可以別而顯於通。應知
觀佛丈六之身。先觀白毫方彰衆相。備如前
疏約釋迦説。三後三觀明三輩往生四。初立
觀所由。此中二義。初即雜觀觀劣應者。位在
中下。令識三品進修勝觀登於上品。次義
即是前觀勝應。及修雜想了隨機化。在八九
信。今令此人以妙三觀。分別九品。即大本三
輩。事理窮深登第十信。既云此下三觀觀往
生人有二義。乃是修前觀法行者觀於九品
往生之相。非是凡小求生之者。讀今三輩經
文改轉行業。縱通此義亦是傍兼。非今増進
觀行意也。二釋會經論二。初會論即無量壽
經論。今云往生論是也。天親所造有十七成
就。至第十六大義門成就中。偈云。大乘善根
男。等無譏嫌名。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生。長
行釋云。故淨土果報離二種譏嫌過。一者體。
二者名。體有三種。一二乘人。二女人。三諸根
不具足人。無此三種過故名離譏嫌也。名亦
三種非但無三體。乃至不聞二乘女人諸根
不具三種名故。此十七成就倶明彼土果報。
故無二乘等悉約彼土。非是此方二乘等不
得生也。恐惑者不曉。故和會解釋之。分二初
會二乘二。初會不生。且據彼論二乘種不生
句。並於此經小戒得生。以具足戒及沙彌戒
等是小乘種故。二説相違而爲詰問。今以住
小迴心以會釋之。堅住小道志趣無餘。不求
淨土。故云正處。若迴小向大轉小乘業。作淨
土因故云要由。經就現今向大時説。是以得
生。論就本始住小時説。是故不生。然論説彼
土無二乘人。由在此身因轉故也。二何故下
釋證果云。垂終迴小向大方生彼國。何故中
輩三品行人生彼復證小乘果*邪。今釋意者。
迴心故得生。慣習故證小。知大證小不執偏
眞而爲究竟。不久證大也。二問論下會女人。
復擧論偈女人根缺不生之文。並於此經韋
提侍女得生之説。而爲詰問。今約彼此會釋
二説。論就轉報。是故彼土無有女人及根不
具者。若名若體。經就此土修淨業者。故有善
心一切得往。故大彌陀經薜茘多蠢動蜎蜚
皆得往生。故知經論無少相違。二問大下會
經二。初對經雙問。逆罪得生即下品下生文。
二釋有下立義雙釋二。初悔有輕重。上即利
根下即鈍根。倶舍云。愚智所犯輕重不同。愚
作罪小亦墮惡。智爲罪大亦脱苦。如團鐵小
亦沈水。爲鉢鐵大亦能浮。涅槃云。智者有
二。一者不造諸惡。二者作已懺悔。愚者亦二。
一者作罪。二者覆藏。如阿闍世王殺父害母。
至涅槃會身瘡腫熱。生重慚愧悔過自責。耆
婆勸往佛所。佛爲説法得無根信。文載涅槃
梵行品。此經明逆罪得生淨土者。即同闍王
上根利智能重心懺也。彼經不生者。下根愚
人至于臨終不能重悔也。二二者下約行有
定散。大本就此者。指上散善力微也。此經明
觀者。即觀佛三昧。問若定力得生下下品。云
此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若不能念者
應稱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絶具足十
念。此與大本散心十念理應無別。答此雖造
惡已曾修觀故。使臨終善友勸稱十念。定心
則成。亦是法行乘急戒緩人也。修觀故乘急。
造惡故戒緩。由乘急故得値善友。縱現世不
修三昧。亦是宿種今熟。故得往生。所以華開
見二大士説實相法。自非定善孰至此乎。故
十疑論云。臨終遇善知識十念成就者。並是
宿善業強始遇知識等。當知作此解釋方合
此中定善之義。若本不修三昧之者。則屬前
悔有輕義也。三依品定位二。初通示九品二。
初就三下示三中具九。經文顯示三輩各三。
二判九品屬三二。初上品下約位判。雖分九
品。以義定之不出三位。即内凡外凡及悠悠
者。然習種解行及十信名。乃是別教地前凡
位。以爲今經往生位者。略有三意。一別位次
第對品顯故。二別具四觀收機廣故。三九品
多判所觀人故。若以九品判今能觀圓觀位
者。則以三賢對今十信。彼之十信對今五品。
悠悠即對名字人也。以名字位通修未修故。
應知疏用此之三位。判九品人其意深細。不
可麁心。今試略言蓋一切善若能迴向。皆淨
土因。仍一切惡若能懺願。亦淨土因。故種種
善修之淺深。無非九品。其一一惡約懺功力。
亦皆九品。故上上品善通下下品。下下品惡
通上上品。三心六念或聞或修。未能伏惑屬下
三品。以此伏惑入中三品。能破二惑方預上
三。如五逆罪臨終十念爲能消功。屬下下品。
闍王重悔得無根信。即是上輩三品所攝。豈
非五逆隨於懺功自分九品。中間七品若善
若惡若修若懺。隨功淺深一一皆須明於九
品。若據經文下三唯惡。中下世善。中中中上
即小乘行。上三唯大。疏則純用大乘三位。判
九品者。以中三品迴向大乘故。下三品人依
大滅罪故。故九品行一一成大。隨一品行若
至三賢。皆上三品。若至十信皆中三品。全未
伏惑即下三品。應知經爲收機盡故。故以大
小善惡分其九品。蓋約増勝高下互顯也。大
師得意乃約三位判乎九品。則何機不攝。何
行不深。乃由妙解大小觀行善惡之業全修
即性。一一具於四種淨土。但能迴向隨功能
顯四種樂邦。如是説者。多約一行隨功淺深
歴於九品。亦自有人節節改行歴於九品。若
以三位定其高下。改與不改皆悉不濫。問今
十六觀既是圓修。爲一一觀皆通九品。爲須
節節改觀入品。答雖倶圓觀。而所託境隨其
宜樂有改不改。合有二途。若就現文。多從改
觀歴於九品。以初心人雖了根塵皆是法界。
而心想羸劣勝境難觀。是故如來設異方便。
先觀落日於西定心。疏云。除五逆罪下輩自
論。故知妙觀想落日成當下下品。次以三觀
想水結氷。合在下中。轉想瑠璃粗見彼地可
對下上。若得三昧見彼寶地及寶樹寶池。雖
五品初而五住圓伏。名得三昧。品當中下。總
見依報五品中心合當中中。華座觀成五品
後心即中上品。此之三品雖成三昧能伏五
住。見惑未斷事識猶存。未可即觀勝妙身相。
故修三觀觀於寶像。像想現前見思倶盡。所
以盡者。以事定力深能伏思。見斷即登圓第
七信。即上下品。事識既盡。全依業識可觀三
聖眞法之身。及普觀成在八九信。即上中品。
故難思相法界光明。十方佛事悉能洞見。後
修雜觀及三輩觀成。當第十信。即上上品。内
外塵沙任運除盡。故隨機應相。及差別行業
觀察明了宣示無窮。此約修者從微至著。三
聖觀成後修雜想及三輩觀。故當如此。若觀
勝相不成就者。始依雜觀觀丈六身。此人或
在下。之三品。或沾中輩。今觀九品。必能進功
從劣觀勝求預上流。是故疏云。令識三輩往
生。捨於中下修習上品。此從節節改觀次第
入品。如是説也有因改觀超品位者。不可定
判此上皆從次第改境修觀者説。其不改者
十六境中宜樂何境。即用妙觀修之不捨。乃
從名字修成觀行。入相似位歴乎九品。然十
六中佛境最宜。從劣觀勝成於九品。故疏令
觀釋迦毫相。以爲初心入門之漸。雜觀令觀
一丈六像。經雖不云從一相入。據理合然。若
般舟經則從足下千輻輪相。次第上觀至頂
肉髻。故知但解今家住前三位以判九品。於
境於行改與不改。次比自成也。非獨今經九
品如此。法華五品其義亦然。解一千從矣。二何
以下以經驗。以無生忍位在別圓初地初住。
非別十向圓第十信。何能見佛便登此位。上
上既爾諸品例知。復以造罪驗下三品。以別
圓教内外凡位不造衆惡。既約罪説。知是未
入外凡人也。類此似爾者。經不明示。故以得
悟及造罪等。比類驗之。此乃大師尊經謙己。
近人判解不遜者多。二別明上三二。初上品
下約三位定。上以三品判於九品下至悠悠。
今則別明上輩三品。故約種性以分三位。瓔
珞經明六種性。一十住習種性。二十行性種
性。三十向道種性。四十地聖種性。五等覺性
六妙覺性。問今此上品是出假位。合在穢土
利益有情。何故求生淨土*邪。答大論四十三
正有此説。故彼問云。菩薩法應度衆生。何以
但至清淨無量壽佛國土中。答曰。菩薩有二
種。一者有慈悲心多爲衆生。二者多集諸佛
功徳樂多集功徳者。至一乘清淨無量壽國
土。好多爲衆生者。無佛法衆處讃歎三寶之
音。故知一等斷惑菩薩而好樂不同。故有二
別。又論第四十五云。菩薩有二有先自成就
功徳。然後度衆生。有先成就衆生然後自成
就功徳者。故知今十向菩薩求生淨土。乃是
先自成就功徳人也。故十疑論明未得無生
忍已還要須常不離佛故須求生。二一得下
約二義求。上上生已即悟無生法忍。上中經
七日得不退轉。上下經三。小劫住歡喜地。得
無生忍證念不退。即歡喜地也。四隨文解釋
三。即十六中後三觀也。疏前標云。此下三觀
觀往生人。若但讀文不名爲觀。必須覽經所
詮之相入一念心。用空假中微妙之觀。照於
心性本具淨土因縁果報。生佛咸然三無差
別。諸佛淨土因果已滿。能應衆生衆生由具
淨土因果。能感諸佛。感應縁起不一不異。一
一融妙相相宛然。隨品隨功感佛感土。觀之
不已。則難思俗諦淨土因縁自然明了。明了
之位大判有三。若相似明當上三品。若觀行
了即中三品。名字觀解屬下三品。論斷伏等
雖有高下。而皆了知一切善惡迴向懺悔。皆
通九品。或共不共或超不超。或改不改或進
或否。状類萬差難以言具。若不爾者。豈得名
爲觀於三輩往生人*邪。初第十四上品生
觀三。初上品上生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標。
二釋四。初明生因經有二段。初段既云發三
種心即便往生。知此三心是一人發。次段乃
云復有三種衆生當得往生。據此合是三人
各修成三種行。然修之在人。或別一行或兼
餘行。或具足修。但能位至別教道種圓第十
信。即得名爲上品上生。言至誠等三心者。此
與起信論中三心義合。彼云。一者直心。正念
眞如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者
大悲心欲拔一切衆生苦故。今初至誠疏以
專實釋之。非念眞如。豈名專實解於深心。疏
雖三義而不相捨。求高深果須契深理。欲契
深理須厚樂善根。此乃立行依理求果也。二
經證成三種深義。不出彼論樂集一切諸善
行也。經迴向發願心疏雖不解。義當彼論大
悲拔苦之義。蓋以眞如實念趣果善心。二心
功徳善巧迴向。願生淨土速證法忍。廣拔一
切衆生苦惱。然此三心順於三法。何者。初念
眞如平等一性。次二即是自行化他二種修
義。既是修二性一。乃就圓融三法而發心也。
今此三心一念中修。見思塵沙任運先去。入
第十信。故當此品。若此三心但能圓伏即中
三品。若全未伏當下三品。文在此中義該下
八。經慈心不殺具諸戒行者。以無縁慈不害
物命。知性離非心具諸戒。讀誦方等者。隨文
成觀也。修行六念者。涅槃疏云。前三念他後
三念自。戒施是自因生天是自果。戒是止善
施是行善。天有近果遠果。遠即第一義天也。
安心下釋念義。謂念同體三寶一心戒施第
一義理。悉不爲二邊所動。故通名念。經迴向
發願等者。總論不殺等皆須善巧迴向。願生
淨土。證無生後廣度含識。經具此功徳者。或
全或分皆得言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
者。上一一行修之成就至道種位長時彌善。
下至七日或唯一日。皆得預於上上品生也。
此等悉須約於斷伏及全未伏。分下八品。若
不爾者。豈令初修六念等人。三惑尚熾便登
極品*邪。須知九品難將法定。只可隨功。此
去科節經疏分明。鈔不標也。上品中生明生
因云不必受持方等經典善解義趣等者。是
義持人不樂讀誦。但於經中取一句偈深窮
旨趣。於絶言思深廣之理。心不驚動。又復其
心安住中道。不爲二邊之所驚動。了達因果
皆是實相。名爲深信。雖不遍習或聞大教赴
機異説。知顯一理不生疑謗。此一種因亦通
九品。但今此觀位至圓教八九信位。故當此
品。若第一義解全未伏惑。*只在下品三品攝
也。如常不輕不專讀誦。但以一句禮拜授人。
深知義故多年不懈。此以第一隨喜品行。始
從名字歴於五品至六根淨。故知讀誦等四
品行皆可從於名字修之至六根淨。若證分
眞無偏修者也。生後利益中。疏云名之深妙
精進等者。以聞衆聲説第一義。能成趣理不
思議觀。既頓泯絶情塵微礙。是故進趣其疾
如風。比餘事行雜而且滯。故此精進最稱第
一。疏牒阿耨不退。釋云道種菩提等以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翻爲無上正等覺。斯是行
人心之本性所求之果。於此不退其位有三。
若破見思名位不退。則永不失超凡之位。習
種性也。伏斷塵沙名行不退。則永不失菩薩
之行。當性種性及道種性也。若破無明名念
不退。則永不失中道正念。聖種性也。上中生
者此土已得性種菩提。到彼一劫始得無生
聖種不退。今於七日所得菩提不退轉者。義
當道種菩提不退也。通名地者凡聖所依皆
名地故。四種授記一往現前者。淨名大疏出
四受記。謂未發心記密記現前記無生記。言
一往現前者。以現前記通於凡聖。今無生位。
佛就一往通名現前耳。上品下生亦信因果
不謗大乘。同上中品故名爲亦。彼以解了第
一義諦而爲別行。此以但發無上道心而爲
別行。究理攝生標心雖異。從凡入聖歴位無
殊。謂依無作四諦妙境。發四誓願名爲眞正
發菩提心。未度苦者誓令得度。陰入皆如故。
未解集者誓令得解。塵勞本淨故。未安道者
誓令得安。即惑成智故。未證滅者誓令得證。
即生成滅故。發此道心亦通九品。名字中發
自有靜散。即下三品。觀行五位即中三品。相
似既分三般種性。即上三品。今習種發故當
此品。此心深運分眞可階。豈不能至上上品
*邪。約位判之無法非九。生後利益中。經雖
見佛身。於衆相好心不明了。於三七日後乃
了了見者。以此品人位當習種。見思雖破塵
沙未除。故於衆相心不明了。過三七日。進入
性種侵斷塵沙。故八萬相一一分明。自此三
劫遊歴十方。供佛聞法進入道種。登於初地。
此地即得百法明門。言百法者。如百法論所
出名數。今於此法皆證三諦。乃以百法而爲
明達三諦之門。三諦若明。則了一切。是故論
云。増長智慧思惟種種法門義。明此義故心
大歡喜。故名歡喜地也。中品上生明生因中。
但言衆戒。斯乃略擧三學之初也。若據生彼
聞讃四諦。便成羅漢三明八解。以果驗因不
專持戒。合修小乘理觀事禪。但未證果猶在
賢位。於臨終時聞讃方等。迴心向大願生淨
土。然迴向心須至別教七信已上圓教觀行
四五二品。方是中品上生人也。若其小行已
至忍位及世第一。但案位迴即當此品。若在
煖頂及外凡者。須猛利迴超入此品。大約小
乘并世間善。從迴向心深淺高下判於九品。
生後利益疏二。初正釋經文。四諦者。既是共
二乘行。由宿習故而聞生滅無生二種四諦
也。生滅者。苦則三相遷移。集則四心流動。道
則對治易奪。滅則滅有還無。無生四者。苦無
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不二相。滅無生相。次
三明者。過去宿命明。現在漏盡明。未來天眼
明。此三名明。復得名通。餘三但得名通者。婆
沙云。身通但是工巧。天耳但是聞聲。他心縁
他別想而已。是故非明。宿命知過去苦生大
厭離。天眼知未來苦生大厭離。漏盡正觀斷
惑。是故此三稱明。大論問通明何別。答直知
過去等名通。知過去等因縁行業名明。次釋
八解脱。一内有等者。内色即内身骨人也。爲
修八色流光故存骨人。欲界結使難斷故。以
不淨心觀外色也。位在初禪能脱自地及下
欲界。二者下位在二禪。二禪内淨故壞滅内
身骨人。欲惑難斷。故猶觀外不淨之相。三者
下除外不淨相。但於定中練八色光明。清淨
皎潔故名淨也。住在三禪。四空處者。若滅
根本四禪及三背捨等色。一心縁無邊虚空
而入定。即觀此定依陰入故有。無常苦空虚
誑不實。心生厭背而不受著。五識處者。若捨
空縁識入定。即觀此定虚誑不實。而不受著。
六無所有處者。若捨識縁無所有入定時。乃
至而不受著。七非非想處者。若捨無所有處
縁非非想入定時。乃至而不受著。八滅盡等
者。背滅受想諸心數法也。諸佛弟子患厭散
亂心。欲入定休息以涅槃法安著身中。故云
身證而想受滅也。前三等者。位在色界能離
自地五欲也。中四等者。位在無色界皆展轉
離下地。然前三亦離下。中四亦離自地。互現
説耳。後一可知。亦名下背捨因稱解脱果名。
二釋會下釋諸疑妨三。初會小乘不生疑。疏
與釋論取法華意會於今經及往生論。論云
不生。據決定性。入無餘者。今經云生。是退菩
提。取小乘者。疏前會云。正處小行不生。要由
垂終發大心故生。若無宿種。豈能垂終迴小
向大。故知與前義不相反。仍釋伏疑既因迴
心向大得生。何故至彼却證小果。故釋云。無
漏道熟等。以退大既久習小功深。是故彼佛
稱習説小且令證果。或接下再出經論引小
之意。今經釋論説至彼土證小果者。意欲別
接小乘求生。其若生已。咸慕大乘必不證小。
然雖出此意前義爲正。二中品下釋中不及
下妨。以下下品生彼聞法。應時即發菩提之
心。中上生彼何故只證無學果也*邪。以大小
故難第四品不及九品。解云下以登地速而
爲答也。中上順習雖證小果。不逾十劫必入
初地九品惡重十二大劫。方得出胎。雖發大
心更經多劫。方堦法忍。故以速證比彼爲
勝。三大本下通中不出家難。彼明中品云雖
不能行作沙門。故云不明出家。長時始終者。
謂盡形出家者。就短時者。謂一日一夜也。是
知若據短時大本約義亦有。若論長時此經
約説亦無。此乃二經事同也。中品中生修因
中。疏云十戒者。釋經持沙彌戒也。金銀生像
者。南山云。胡漢二彰。謂胡言生像此翻金銀
也。善見云生色似色。似即像也。此謂金則生
是黄色銀則可染似金。故云生像。若爾生像
此方之言何謂胡語*邪。答謂五竺之北胡地
言音有渉漢者。故謂生像胡人重譯又却入
漢。故存胡音。中品下生修因中。經云孝養父
母行世仁慈。此凡夫善不能伏惑。豈預中輩。
疏前判位中輩人常別教十信。即圓五品。斯
由垂終善友廣説阿彌陀佛隨順本性取極樂
國。及談法藏稱理發願。行者聞已解悟大乘。
發迴向心求生淨土。經雖不云發迴向心。既
聞廣説豈不迴心。特是影略。臨終發心心猛
利故。能入別圓外凡初位。通伏頓伏。故令
世善當此品位。大師唯就大乘三位對於九
品。深有其致。生後利益中過一小劫成阿羅
漢。問到彼證小皆順本習。今此行人本習世
善。是人天因非聲聞行。至彼那得阿羅漢
*邪。答孝養仁慈大小基址。何教不談。而其
阿含偏論此善以果驗因。是依三藏行孝順
等。雖行世善心在無常。既久標心無漏道
熟。故證小果。第十六下三品人造罪輕重値
縁得滅。爲往生因。須知經意爲易解故。以三
業等惡滅。爲下三品因。迴向凡小爲中三品
因。以大乘諸善爲上三品因。此乃上下互相
顯映爲觀法境。若稱實觀依義而説。大小善
惡逐迴向心隨滅罪力。淺深階位各論九品。
今之三人聞法稱佛。雖業障滅全未伏惑。位
在名字故屬下三。若滅罪心利入別圓外凡。
即中三品。能至内凡即上三品。闍王悔逆得
無根信。是其類也。下品上生經云雖不誹方
等經典者。此品不謗顯罪猶輕。至下一品云
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則謗經等一切惡業無
不造作。故言具也。圓頓教説罪無輕重悔則
皆滅。如仙預殺諸婆羅門。地獄三念知謗方
等。心生改悔即生佛國。下品中生經偸僧祇
物盜現前僧物者。所盜之物不出四種常住。
一常住常住。謂衆僧厨庫寺舍衆具。華果樹
林田園僕畜等。以體通十方不可分用故。二
十方常住。如僧家供僧常食。體通十方唯局
本處。三者現前現前謂僧得之物。四十方現
前。如亡五衆輕物。若未羯磨從十方僧得罪。
若已羯磨望現前僧得罪。則屬第三現前現
前盜前二種。名偸僧祇物。盜後二種名現前
僧物。不淨説法者。但求名利非益物也。無有
慚愧者。屏處爲惡不。慚於天。顯露爲惡不愧
於人。慚愧猶羞恥也。下品下生疏釋修因中
二。初稱無下明念佛滅罪。二引大論問答二。
初問云下約少時責。二是心下約猛心答。此
猛利心從二縁發。一値善友二爲苦逼心怖
惡道耳聽佛名。是故牢強至誠稱念。既境勝
心猛故時少功多。能超百年悠悠願力若此
二縁猛心不發。此人乃是合墮地獄也。二明
利益二。初疏科。二釋經二。初夫人悟道。經豁
然大悟逮無生忍者。以凡夫心聞十六觀。即
聞即修頓入圓住。蓋由了知依正應色即報
即法非縱非横三一融妙。全心作佛全心是
佛。能所既忘思議泯絶。三徳祕藏當念頓開。
是故名爲豁然大悟。悟通觀行及相似位。是
故特云逮無生忍。顯此大悟的在分眞。若十
六觀非妙宗者。豈令當機頓入圓位。經文結
益顯此觀門非偏非漸。信不可用事相銷文。
二明侍女發心。經文但云。發無上正等覺心。
是何位*邪。經示夫人無生忽後。別云發心驗
非眞發。淨名疏云。苦薩柔順忍方有發義。故
多約相似明發心位。名字觀行亦有發義。去
無生遠故下得論。大段第三流通分。金光明
疏云。流名下澍通名不壅。欲使正法之水從
今以澍當。聖教筌罤不壅於來世。是故此下
擧名擧益勸人修習。若不爾者。安令法水下
澍不壅。疏二初總別分科。二隨科解釋。今經
兩處流通觀道。初於王宮佛自囑勸。次迴靈
鷲阿難備述。初文自四。初列名教持二。初阿
難問二。初當何下問經名。疏云言義非一等
者。經文別示三種淨業十六妙觀。未審以何
而爲總目二。初法下問持法。二如來答二。
初佛答前問。觀之一字心觀妙宗也。極樂三
聖實相圓體也。此從宗體而立此名。淨除業
障極至五逆。生諸佛前該於九品。此名從用
總此三義即是釋名。此四既圓即當教相。故
示二名五章意足。信今釋題冥符佛旨。二汝
當下答後問。無令忘失即是念心。念心能成
欲等四法。良以欲進巧慧一心。若其忘失皆
不成就。佛令不忘則具五法。受持之功於玆
盡矣。二擧益勸修三。初明生善滅惡二。初次
明下直明生見佛善。能見彌陀及二菩薩眞
法之身。生善極也。以深比淺何善不生。二善
男下況顯滅生死罪。聞名是聞慧。憶念是修
慧。擧聞之劣況其修勝。行者應知前無忘失。
亦是憶念然屬方便。今之憶念乃是正修。名
同義異善須分別。二明身勝友勝二。初念佛
下喩白蓮明身勝。分陀利者此云白蓮華。涅
槃云。水生華中分陀利最爲第一。顯修圓觀
超餘一切修道之人。即七方便也。二觀音下
類補處明友勝。二聖本修圓念佛定。今爲補
處。行者今修亦是此定。位雖高下所修法同。
故可爲友。其猶世人道術之交。豈分貴賤。三
當坐下明得果起行。事相解釋。菩提樹下坐
金剛臺。此處成佛名爲道場。事本表理。今觀
本性彌陀覺體。此體即是所坐道場所生佛
家。理一義異名場名家。此理爲場坐必得果。
此理爲家生必起行。果即分果行即眞修。此
觀本期分證之果無功用行。欲以病行及嬰
兒行度衆生故。修念佛觀求生淨土。生彼速
獲故云當坐。三結名下結名付囑。經好持者。
好即妙也。以不縱横絶思議心。方能受持此
經章句。別文既妙。是故能持經之總名。上以
三一融妙釋者。意在於此此寄阿難囑今人
也。四歡喜下衆聞歡喜。言三義者。一遇人。二
聞法。三得果。文出大論義歸此經。人既是佛。
佛必具足四無礙智。謂法義詞及以樂説。説
觀佛法離於錯謬。故名清淨。今遇此人寧不
歡喜。法是觀法。一十六門曲盡其妙。能令凡
心入深三昧。離虚設故名爲清淨。聞如是法
豈不歡喜。果即修觀剋獲之果。韋提希等聞
法即修登分眞果。侍女諸天得相似果。目連
阿難同佛化機。或能増道莫測淺深。各以離
惑名爲清淨。得如是果豈不歡喜。此三相由。
得果由法法由人説。彼衆歡喜具玆三義。我
於今日雖面不覩金容。而爲妙智所被。又得
聞此微妙觀法。但未獲果。是故闕於第三喜
耳。二崛山流通二初耆山下佛歩空還。前赴
請時從崛山沒。於王宮出。今歩虚空還於崛
山。二倶神通前隱後顯者。前欲施化化法未
成。故但密往。今宣妙觀當機已益。欲使同遵
此法。是故現變彰灼而還。二次阿下阿難重
述。王宮機悟崛山未知。故遣重宣普令信受。
阿難所述即是佛言。是以文云聞佛所説皆
大歡喜。理合同前三義故喜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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