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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 (No. 1751_ 知禮述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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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法。二初釋目連授戒二。初釋疾至。以其宿
世事辟支佛。今得神通疾至王所。二授八下。
釋戒相。初開香衣及上高床。以爲八戒。齋在
八外。次合香衣高床爲七。不過中食爲第八。
則齋在八内。法無増減數有開合。皆名爲八
戒齋也。二富樓下。釋樓那説法。四頻婆下法
食延壽。二次害下。明欲害母二。初分科。二初
闍下。隨釋四。初爲子幽閉三。初欲害母三。初
王問在不。二守門下。以事實答。三王聞瞋怒
二。初消經文。二應殺下。釋妨難。二劫初下。
二臣諫三。初釋勸辭。二以手下。釋勸相。三驚
怖下。明從勸。三勅語下。勅幽閉。二韋提下。
因禁請佛二。初分科。二韋提下。隨釋二。初請
人。一是門師。一是佛侍。先常教誡。故偏請二
人。既在深宮。故請二人不敢偏一。欲傳我意
請佛宣説生淨土因。請人之意也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三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四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二悲泣下。請式。科云請法。即法式也。三世
尊下。因請往赴二。初分科。勝鬘等者。勝鬘夫
人也。即舍衞國波斯匿王女。末利夫人所生。
爲踰闍國妃。其後父母遣書云。佛出我國。神
通自在。普益衆生。勝鬘執書。對使説偈云。仰
惟佛世尊。普爲世間出。亦應愍我等。速來至
此處。即説此偈時。佛於空中現。復説偈讃云。
如來妙色身世間無與等等。今韋提哀請佛
即降赴。其事相類。故云不異。二知韋下隨釋
五。初神通二。初消文。如來之心寂而常照。無
數河沙世界衆生若干種心。悉知悉見。非同
小聖作意方知。他心及以身如意通皆無記
通也。二問前下。釋妨二。初出妨。此難重出。
問不異前。答不同彼。言二解者。一滅即今嫌
佛之惡。二生以後行法之善。何以故。若佛入
彼頻婆之室。即令世王謂佛朋父還謀國政
怨嫌既重。後不行法。故不窮往。母無斯事故
佛親赴。二時韋下。色身。三坐百下。坐座。四
目連下。眷屬。五普雨下雨華。四傷歎請法二。
初分科。今向世尊下。明請往生之因者。即二
意中第二請示往生淨土之因。經云。唯願佛
日教我觀於清淨處文也。初明供養問往生
因者。即第一意問往昔生中。何罪爲因。生此
闍世惡逆之子。應知此二語同意別。分二。初
我有下。供養問往生因。經自絶瓔珞。擧身投
地。號泣向佛。即三業供養。絶瓔投地是身。號
泣是口。以二顯意。闍世之因已略如前。疏今
但出調達之縁。二濁惡下。正問生處。二今向
下。請往生因。第二正説分二。初泛科懸解二。
初科三段。二如來下解初文。二初放下。重科
廣釋二。初總別分科。酬前生處者。前韋提請
云。惟願爲我廣説無憂惱處。佛今放光照其
淨土。令彼見之。以酬前請。酬前淨業者。前請
云。*惟願教我觀於清淨業處。今示三種淨業
十六妙觀。即教彼觀淨業處也。近答等者。以
韋提希於酬生處中因光見土。乃再請云。教
我思惟教我正受。此在正宗。故云近答。若酬
序中所請。即是遠答。二隨科解釋二。初酬二
問二。初酬前生處二。初答其生處三。初爾時
下放光普示。二或有下示土差別。三時韋下。
的示生處。二思惟下。見土更請因。此請淨土
正助二因。初教我思惟。若不思惟不成願樂。
有願之思。乃成業因。*惟願世尊。教我修於
淨土願思。令成業因。此請事善助道之業也。
次教我正受離邪倒想。領納所縁名爲正受。
此請世尊教我修行淨土觀法。即正觀也。二
微笑下。酬前淨業二。初總別分科。初業共凡
夫等者。今三種福是圓助道與正觀合。皆如
來行故。云三世諸佛淨業正因。但以三種有
通有局。初孝養等通於大小及以博地。故云
初業共凡夫。次歸戒等唯通大小凡夫無分。
故云次共二乘。若菩提心等專在大乘。不通
凡小故云不共之法。二何以下。隨科解釋二。
初三種淨業。答思惟三。初正明淨業三。初光
照頻婆得道二。初釋微笑二。初問。二答二。初
解有下答放光。觀法得果者。無生法忍是圓
三觀習果故也。二微笑下。答微笑。惡業之報
害命縶身。而爲獲果及淨土縁。如來心了善
惡因果交互萬差。欲表内心是故微笑。二阿
那下釋阿那含。二去此下。擧果勸修因二。初
問。大本小本倶云極樂去此十萬億刹。刹即
大千故云河沙。何言不遠。二解云下。答有二
意。初以佛力故。令修觀者欲見即見。故此文
云汝當繋念諦觀彼國。故知佛力加欲見者。
令觀成見。後文云。一切衆生觀於西方極樂
世界。以佛力故當得見彼清淨國土。故般舟
見佛而論三力。一佛威力。二三昧力。三行者
本功徳力。次意即是光中現土即目覩見也。
其二種見皆由感應。雖遠而近。然若心性不
具塵刹。則佛無應現之理。生無感見之功。故
此經談是心是佛。觀迷此意則非妙宗。三第
一下。正示往生因二。初正示三。初共凡夫業。
此經正被頓修之機。雖修佛行。父母師長豈
不孝事。輪王十戒豈不止行。但能修之心。一
一稱性。何妨所修慈孝之善。共於凡夫。二第
二下。共二乘業。圓頓行者豈違小乘出家之
式。三歸衆戒威儀等事。但受持之心合於一
體。依於畢竟而所行之法共於二乘。三第三
下。大乘不共業。依無作境起無縁誓。名發菩
提心。實相不二而二。立因果殊。二而不二。始
終理一。信此因果方名爲深。讀誦大乘修三
智解。運圓乘行。以此解行教其行者名爲勸
進。此三種業得前前者不得後後。得後後者
必得前前。故今行人能修前二。前二不能修
於大乘。故云餘二不及是言大乘。二佛告下
結歎。既是佛業驗是圓修。故大經中復有一
行。名如來行。雖云一行而具五行。今亦如是
雖是佛業而具三種。二諦聽下。歎其所問。諦
聽等者。諸經誡聽皆有此語。莫不令人生於
三慧。而須按教明慧偏圓。能聽所聽。能思所
思。能念所念。若作生滅解者。即三藏三慧。無
生解者通教三慧。無量無作別圓可知。今令
韋提等生圓三慧若不爾者。安能此座即證
法忍。三即得下。略付阿難經如執明鏡等者。
觀法如鏡修之如執。觀成土現如見面像。是
知外有三種淨業。内備十六妙觀。乃得見也。
此雖略付淨業。意説妙觀。初住初地者。圓住
別地倶破無明。是無生忍位。妙玄一實位云。
若入初住正破無明。是明圓教無生忍位。今
意在圓。引仁王五種忍位者。用顯無生居三
忍上。若依別教十信伏忍。十住信忍。十行去
順忍。十地無生忍。妙覺寂滅忍。若約圓位五
品伏忍。六根清淨信順二忍。初住至等覺名
無生忍。妙覺名寂滅忍。然別初地即圓初住。
故引仁王以證今位。行者應知。如來將説十
六觀法。預彰所説是圓妙觀。故云一切衆生
觀於極樂觀成即得無生法忍。是故韋提聞
説十六隨語觀成。説訖即證此之妙位。經示
此觀是取初住徑捷之門。故不可云想事而
已。二初明下。明十六妙觀。答正受二。初分
科。二汝是下。隨釋二。初明韋提見土之由。經
未得天眼等者。問阿那律天眼最勝。但見大
千。豈有得天眼者越十萬億土見安養乎。答
此語未得分眞菩薩天眼。非二乘也。故大經
二十二云。菩薩所得清淨天眼。異於聲聞縁
覺所得。以是異故。一時遍見十方世界現在
諸佛。大論亦同此説。韋提實大菩薩者。此顯
韋提本住法身。爲欲發起淨土觀法故示同
凡。此會即得無生忍者。即者方將也。此會聞
觀將證法忍。非謂前文説無生忍是韋提證。
前文乃是通説未來衆生修十六觀能得無生。
人見示同凡夫之言。便謂前文是韋提證。須
知即得非已得也。既云實大菩薩。乃是久證
無生。如來據迹言是凡夫心想羸劣。劣想凡
夫修之得忍。顯玆妙觀能革下。凡頓成圓聖。
異方便者。十六觀法奇異方便也。故起信論
云。修多羅説有勝方便。繋念極樂令生彼國。
非直觀名方便者。謂彼依正有二方便。能令
此土凡夫得見。一者修觀正受方便令心眼
見。二佛神力示現方便能令目撃。既得見之
由。有其二種。故云非直觀名方便。佛力令見
亦是方便。韋提乃得二種之見。一者將有隨
文作觀之見。二者已蒙佛力示現見也。故云
韋提見土之由。二韋提下。爲未來請見土之
法二。初請。韋提先領示現方便而爲請由。
是故經云。如我今者以佛力故見彼國土。然
復正請觀法方便。乃以衆生而爲請縁。故經
云。若佛滅後諸衆生等。濁惡不善五苦所逼。
云何當見極樂世界。五苦者。疏有二釋。初以
五道非樂釋。二以五罪招報釋者。地獄燒煮
苦。餓鬼飢虚苦。畜生屠割苦。人間八種苦。天
上五衰苦。次釋者。聖意多含更明五惡招於
二報。名出大本無量壽經。今云大經是也。疏
文先列三五之名。次五惡下。釋出三五。殺至
飮酒五惡因也。如大經下。釋五痛即華報也。
五燒下。釋五燒即果報也。然其二報並無五
相。各稱五者皆從五種惡因而立。故彼五文。
後皆結云。是爲一大惡一痛一燒。乃至總云。
五大惡五痛五燒。故知二五皆從因立。二答
二。初列觀分科二。初列觀。義例云。夫三觀者。
義唯三種。一者從行。唯於萬境觀一心。萬境
雖殊。妙觀理等。如觀陰等即其意也。二約法
相。如約四諦五行之文。入一念心以爲圓觀。
三託事。如王舍耆闍名從事立。借事爲觀以
導執情。如方等普賢其例可識。問今十六觀
於三種中屬何義邪。答既不撮乎。法相入心
成觀。信非附法。又非借彼事義。立境立觀。驗
非託事明矣。如來直談十六觀行修證之門。
正當從行也。問義例三種。皆是理觀今之十
六歴依正事何預三種*邪。答託事附法二種
三觀有事有理。且置未論。從行三觀以何義
故。不得歴事。既言從行。必四種行。常坐一種
縱直觀理。餘三三昧豈不兼事。如般舟三觀
歴念佛事。方等三觀歴持呪事。法華三觀歴
誦經事。請觀音三觀歴數息事。覺意三觀歴
三性事。此等歴事若非從行攝屬何*邪。般舟
三昧初觀足下千輻輪相。次第逆縁至肉髻
相。彼觀相時即用三觀。彼是從行今那獨非。
況義例云。唯於萬境觀一心。豈今依正不唯
一心。經文具列十六境相。大師但於首題示
圓三觀。令將此觀觀十六境。正是萬境雖殊
妙觀理等。又今三觀。并諸歴事三觀。若非從
行等者。那云三觀義唯三種。問今經但於像
觀示。云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諸文皆無觀理
之語。則知佛外皆是事觀。縱將此義例觀十
五。斯是行人用理觀意。據經現文但是事觀。
答若自依經修觀入證。何須四依解説經意
製立觀法。大師深得佛旨。故於首題以妙三
觀釋能觀觀。以妙三身釋所觀佛。而云觀雖
十六言佛便周。今依大師用三妙觀觀十六
境。豈是行人自用觀意。應知四種三昧無不
於事觀三諦理。但般舟等依定散善事。覺意
縱任善惡等事。是故偏得歴事之名。若常坐
等直於三道之事。而觀三諦。不兼修善及縱
惡事。故受理名。今經觀法豈可異於四三昧
*邪。故知十六正是從行歴事觀理也。應知十
六皆用三觀爲想相之法。三觀微故且觀落
日及以清水。三觀漸著乃觀地樹座像佛身。
下去諸境皆須三觀。二就十下分科。以十六
觀三類分之。六屬依報者。日標送想之方。氷
表瑠璃之地。雖此土物意顯彼邦。是故六觀
皆彼依報。七屬正報者。座爲三聖親依。像類
三聖眞體。是故七觀皆名正報。三輩之人自
此之彼。修因託質事相不同。是故此三自爲
一類。二第一下。隨科解釋三。初六觀觀依報
六。初日觀二。初立意分科。先作日觀意令繋
心。凡心暗散何能明見淨土妙境。故令專想
落日之形。一事繋心想之不已。其心則定。心
若靜細種種觀法皆可造修。繋心之法須落
日者。欲令定想趣於西方。是向彌陀所居處
故。二隨解釋二。初佛告下。總勸修觀。經韋提
希汝及衆生者。韋提希等是現在機。一切衆
生是未來機。故知修觀不專佛世。況復韋提
是發起者。正爲今人請正受法。是故我佛勸
衆生修。修法如何。專繋一處所謂西方。二云
何下。正明日觀三。初擧所觀境。經文意者謂。
昔曾見者。或現前見日欲沒相。爲所觀境。蓋
以此觀所被周遍。唯除生下。雙目倶盲。既不
識日故莫能想。若曾有目即今盲者。亦可修
之。況現有目見日分明修之越易。即以所見
落日爲境。想之令起觀中之日。二當起下。正
教觀察。釋題觀字明妙三觀。題目是總。經文
是別。豈不以總而貫於別。今想落日。而能想
之觀隨解而進。三藏事定能想所想無非生
滅。通教事定能想所想皆如幻化。別知能想
元是佛性。於想能所次第觀中。圓人妙解知
能想心本具一切依正之法。今以具日之心
縁於即心之日。令本性日顯現其前。斯乃以
法界心縁法界境。起法界日。既皆法界。豈不
即空假中。圓人六根常所觸對。尚須念念即
空假中。豈今修觀頓廢此三。此猶總示。若別
論三觀成日功者。以根境空寂故。心日無礙。
以縁起假立故。累想日生。以其心日皆法界
故。當處顯現。此之三觀同在一心。非一非三
而三而一。不可思議。以其圓人凡修功行皆
悉如是。若不爾者非是圓人修事觀也。通人
必。以如幻之心。修諸事定。以驗圓人用即中
心成其事觀。既以妙心觀於落日。此心堅住
能於本性顯現日相。不唯閉目能見開目亦
皆明了。若如此者則日觀成也。疏出二義二。
初教令下除疑。大本下卷云。若有衆生以疑
惑心。修諸功徳願生彼國。不了佛智修習善
本。願生其國。此諸衆生生彼宮殿壽五百歳。
常不見佛。不聞法。不見僧。於彼國土而受胎
生。此人宿世無有智慧。疑惑所致。乃至生彼
宮殿無有一念惡事。但於五百歳中不見三
寶。故作此觀令除疑惑者。經云。不了佛智則
生疑惑疏云。故作此觀令除疑惑。即顯此觀
能了佛智。若其不用一心三觀觀落日者。則
迷佛智。那名此觀能除疑惑。日觀既爾餘觀
例然。故知大師依乎佛智立今觀法。然十六
觀屬頓教故。原始要終皆用佛智。若凡小善
乃於臨終迴向佛智。作衆惡者須依佛智求
滅罪障。此等亦名了於佛智不生疑惑。既有
乘種生彼速得見佛聞法預於海衆。不生邊
地及胎宮也。二障者下。滅障即五逆重罪也。
彼經散善力弱。故逆謗不生。故彼經云。若有
衆生聞其名字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迴
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住不退轉。唯除五逆
誹謗正法。若依今經修正觀者。下至日想即
能滅除五逆重罪。是知逆罪得生必由修觀。
下輩自論者。下品下生觀云。除八十億劫
生死之罪。今言六十者。恐六字誤。問既用法
界以爲心境。顯法界日。令閉目開目常得見
日。即是觀行見法界理。當中三品。今何判位
在名字初。屬下下品。答理觀事定相即修者。
心雖不二。事雜凡情。故未伏惑。事定可成。理
觀忘情。伏惑方發。故別惑初伏名觀行位見
法界理。深伏乃名相似位見。分斷方得眞見
法界。今之行者觀日觀氷及觀瑠璃。雖用法
界心境而觀。而惑全未伏。凡情尚濃方得名
字見法界日。非觀行位。作此判者。蓋約鈍根
於日等觀。且得定心假想之益。故在名字也。
若利根者法界日顯便能圓伏。及任運除二
種麁惑。豈非日觀歴九品*邪。問今用理解想
日現前。縱未斷惑事定已成。據下經説。下下
品人以苦逼故不遑念佛。但十念頃稱彼佛
名。心雖相續終不可類見日定心。因何同在
第九品位。答彼由造逆及作衆惡。臨終苦逼
得遇善友爲説妙法。雖不能念彼佛三身。怖
地獄故。苦切稱名具足十念。既絶後惡即乘
此念。託彼蓮中名下下品。今論始行樂習三
昧親善知識。聞法了心。本具淨土依正諸法。
標心具修十六觀法。故先觀日令心堅住。望
後諸觀此當末品。彼人雖即不成事定。而能
十念稱佛不散。亦爲定攝復兼臨終勇決之
力。故得預於第九品也。是故行相雖少不同
品位無別。三是爲下結。二水觀二。初分科二。
二隨釋三。初擧所觀境。即以曾見大陂池水
爲所縁境。二見水下。正明起觀。既禀圓宗知
能想心具七大性。故以具水之心託彼即心
之水。觀於本性令水現前。并及諸相皆於心
性觀令顯現。經文爲四。初作水想。妙心既運
性水即生專想澄清令心不散。二既見下。變
水成氷。性具之法轉變自由。故可令水。而作
堅氷。三見氷下。變氷爲瑠璃。氷想若成瑠璃
可識。四此想下。觀瑠璃成地。心藏具法。有何
邊涯。無妙觀縁隱而不發。今依佛語順性想
之。寶地光明種種奇相隨心出現。此自六段
初成地瑩徹。二下有下。寶幢光明。三瑠璃下。
地上莊嚴。四一一下。寶光樓閣。五於臺下。華
幢樂器。六八種下。風樂演法。疏實無時節等
者。大本云。彼無四時不寒不熱。及無日月常
有光明。寄於此土四方四維。有八種風。故亦
順此對有八風。然彼八風不同此土令物生
長及以衰落。但鼓自然之樂演乎妙法之音
耳。三是爲下結。三地觀二。初分科。二隨釋
四。初漸想者。轉於氷想用表瑠璃。雖復觀地
種種莊嚴。未稱彼佛勝應所居。良以三觀尚
微猶兼假想故。於彼地名爲粗見。二若得下。
實觀。妙觀功著三昧有成。見彼勝身所依之
地。莊嚴之相豈可具陳。應了同居横具三土
其相非少。如諸經説。凡小善行迴向求生。縱
依大乘仍是散善。故感安養淨相猶劣。若今
頓教心觀。妙宗所見淨相永異他部。如修妙
觀於同居穢。尚見尊特及實報土。豈淨同居
身土一&T019598;。故今地想妙三昧成。見莊嚴事不
可具説。三佛告下。明利益。疏云。前水是想
者。蓋託此方水成氷事。表彼寶地。但是假想
故名粗見。今成三昧實見彼地則名實觀。言
假想不能滅罪。斯是大師順經策進。令其行
者速成三昧。非是假想全不滅罪。何以知然
日觀尚類下品下生滅罪之數。豈粗見地全
不除愆。四作此下。顯邪正。觀與經合則稱性
見。名爲正觀。見相乖經是發魔事。故名邪觀。
下去皆然。◎◎四樹觀二。初分科。二隨釋三。
初結前生後。二正明觀行。問日觀水觀皆先
立境。地樹等觀何不云*邪。答別論水日有曾
見相。可指爲境。地樹已下。非曾覩對。將何爲
境。若通論者皆得有境。何者諸觀皆用教所
示相。憶持在心爲所縁境。仍了能觀本具此
法。託境想成令性具法發明心目。是故心觀
及所發相一一皆三。故知通論皆得有境。此
文爲五。初觀寶下。樹體者下之莊嚴及生法
等。皆是能依。今一一樹八千由旬。即所依體。
二一一下。莊嚴相。瑠璃具云吠瑠璃*邪。此
云不遠。謂西域有山去波羅奈城不遠。此寶
出彼。故以名之。玻瓈正云窣坡致迦。其状少
似此方水精。然有赤白者。三諸天下。明生法。
生即衆生諸天童子也。以生對諸莊嚴之事。
皆稱爲法。釋迦毘楞伽此云能勝摩尼。正云
末尼。此翻離垢。言此寶光淨不爲垢穢所染。
又翻増長。謂有此寶處必増其成徳。舊云翻
爲如意隨意。此皆義譯也。色中上者。謂摩尼
之光間雜衆寶色像殊妙最上無過也。閻浮檀
金。閻浮具云染部捺陀。此是西域河名。近閻
浮捺陀樹。其金出彼河中。此則河因樹立稱。
金由河得名。如帝釋瓶者。帝釋具云釋迦因
陀羅。此云能主。言其能爲天主。言瓶者。釋論
第十五云。有人常供養天。其人貪窮一心供養
滿十二歳。求索富貴。天愍此人自現其身。而
問之曰。汝求何等。答我求富貴。欲令所願皆
得。天與一器名曰徳瓶。而語之言。所須之物
從此瓶出。其人如已。應意所欲無所不得。
此妙華涌出諸果。如彼天瓶出種種物。
故以喩之。四有大下。現佛國。非獨現一大千
十方佛刹。亦於中現樹觀。若發轉觀佛土亦
應不難。五觀見下結觀。雖因光蓋見十方土。
然從樹起故。須結末而歸其本。三是爲下結。
此乃結樹當第四觀。五池觀二。初疏科。二釋
經五。初明池體。體義同樹。二一一下。明池
相。支派金渠底沙蓮華。皆是八池奇妙之相。
三其摩下。明隨心。論其寶水稱適人情。自然
上樹然後流下。故上生經明兜率宮有水。遊
梁棟間與此同也。四其聲下。明利益。即水聲
説法増人觀慧也苦空等是説小諸度相好是
説大又讃念佛法僧則令人深觀三寶也。説
法既分大小。驗此三寶亦讃別體同體之殊。
涅槃經中瑠璃光菩薩欲來此土先放光明。
非青現青。文殊言。此光明者即是智慧。大師
引此立有分別色。若心若色唯是一色。今水
聲説法光明化鳥。豈不彰於有分別色。色能
造心色具於心。唯是一色耶。須知萬法唯心。
尚兼權教他師皆説。一切唯色但在圓宗。獨
從吾祖以變義兼別具唯屬圓故。五是爲下
結觀。疏釋八徳而對五入。并前説法即聲入
也。雖成六入無非妙境。故令行者速證無生。
六總觀二。初疏科二。經文四。初明總觀二。初
觀寶樓二。初衆寶下。正明觀樓。二其樓下二
處樂聲。即樓中天作及空裹自鳴。此樂音中
皆詮三寶微妙觀門。二此想下。結成總觀。最
初繋念且寄此土。落日及氷以爲方便。次觀
彼國地樹池樓。應知此四得後後者必得前
前。故樓觀成四事都現。是故至此得總觀名。
雖云總見若望後觀此猶約略。故曰粗見。二
是爲下結。三若見下。明利益。除無量億劫極
重惡業者。華座中云除五萬億劫罪。前地觀
除八十億劫。然其滅罪多少之數。皆是佛智
如量言之。非是初心所能思議。但可信奉而
已。四作是下。顯觀邪正二。七觀觀正報二。初
分科二。隨釋四。初勅聽許説。二説是下。佛現
身相。三時韋下。爲未來請。四第四下。酬請
廣明二。初別從酬請列五。韋提因覩三聖乃
爲未來請三聖觀。如來酬請須示五門。何者
既欲觀佛。佛必坐座故先觀座。又眞佛難觀
要須想像使心流利。是故答三陳玆五觀。而
獨標佛者以主包徒也。二初華下。通就所觀
釋七。具論正報。須依前科照於七境。文七。
初第七華座觀二。初疏科二。經文五。初成座
法用及辯相。子科分二。初佛告下。明法用謂
觀法之用也。以由理具方有事用。能想之心
何法不具。依聖言境就性而觀。華座莊嚴不
現而現。一令其下。辯相。即法用所成華座衆
相也。文四。初華色數量。二一一下。華間殊光
三釋迦下。華臺寶網。甄叔迦者。此云赤色。
西域有甄叔迦樹。其華赤色形大如手。此寶
色似此華因以名焉。四於其下。寶幢莊嚴。須
彌山者。此云妙高。亦曰安明。夜摩天者。具云
須夜摩。此云善時。以彼天光明無晝夜之別。
故曰善時。應知能觀三觀轉深所發勝相漸
大。如前寶樹止高八千由旬今之華座臺
寶幢自如萬億須彌。驗其座體極爲高大。故
知妙境隨觀増明矣。二一一金色下。明能隨
機利物。座觀若成。十方佛事隨觀皆覩。三是
爲下。結觀。四佛告下。明由願力成。彼佛因中
作菩薩比丘。名爲法藏。於世自在王佛所。發
四十八願。取此淨土攝諸衆生。今願力成。故
令所依華座若此。五若欲下。明未來利益。二
第八佛菩薩像觀二初分科。二法界下。隨釋
三。初泛明諸佛法身從心想生。欲想佛身須
知觀體。體是本覺起成能觀。依體立宗斯之
謂矣。須知本覺乃是諸佛法界之身。以諸如
來無別所證。全證衆生本性故也。若始覺有
功本覺乃顯。故云法身從心想生。又復彌陀
與一切佛。一身一智應用亦然。彌陀身顯即
諸佛身。諸佛相明即彌陀體。是故*泛明生諸
佛身以爲觀察。彌陀觀體。疏約三義釋此經
文。初釋初八句二。初約感應道交釋二。初明
佛入生心。報佛法性身者。滿足始覺名爲報
佛。究顯本覺名法性身。始本既冥能起應用。
然須能感應方現前。今論三觀淨心念佛。方
名能感。故云衆生心淨法身自在。此二道交
是爲入義。復以白日升天喩始合本。影現百
川喩應入淨想。二即是下。相隨物現。三十等
者。牒經是故汝等已下文也。明佛下釋義。由
法報冥故。應用自在。有淨心感悉能示現。前
明佛菩薩者。即指諸佛是法界身之文也。而
言菩薩者。以法界身通分證故。故兼菩薩意
明前雖顯示法身入心。未明隨觀現身之相。
今明觀佛相好佛以相好隨心觀現。故云此
顯能隨也。二又法下。約解入相應釋。前明感
應道交。恐謂佛體異衆生體感召方入。今袪
此見。故云佛身無所不遍。既法界無外豈少
異衆生。若爾佛體本遍全是衆生色心依正。
何故經云入衆生心然雖全是而衆生迷背。
是故佛體成出離義。今得觀解契合佛體。是
故佛體入觀解心。故得名曰解入相應。斯乃
始覺解於本覺。是故本覺入於始覺。問解入
相應釋之方的。此義即足。何須前約感應釋
*邪。答今之心觀非直於陰觀本性佛。乃託他
佛顯乎本性。故先明應佛入我想心。次明佛
身全是本覺。故應佛顯。知本性明。託外義成
唯心觀立。二釋相假。是今觀門故感應釋闕
之不可。二是心下。釋中二句二。初作是別明
二。初約能感能成釋作。作有二義一淨心能
感他方應佛。故名是心作佛。言佛本是無者。
法身妙絶無有色相迭相見故心淨故有者。
衆生淨心依於業識熏佛法身。故見勝應妙
色相也。二三昧能成己之果佛。故云亦因等
也。復名是心作佛。初作他佛次作己佛。二是
心是下。約即應即果。釋是。是亦二義。一心即
應佛。故名是心是佛。向聞等者佛體無相。心
感故有。是則心佛及以有無。條然永異。經泯
此見。故言心是應佛。心外無佛。二心即果佛。
故名是心是佛。即亦無佛之因一句也。既心
是果佛。故無能成三昧之因也。衆生心中已
有如來結加趺坐。豈待當來方成果佛。初是
應佛二是果佛。此乃消釋經疏之文。若論作
是之義者。即不思議三觀也。何者以明心作
佛故。顯非性徳自然有佛。以明心是佛故顯
非修徳因縁成佛。應知外道諸句三教四門。
所有思議不出因縁及自然性。故佛頂經明
乎七大皆如來藏循業發現。一一結云。世間
無知惑爲因縁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
度。但有言説都無實義。彼云世間該於九界。
今於一念妙觀作是能泯性過。即是而作。故
全性成修則泯一切自然之性。即作而是。故
全修即性則泯一切因縁之性。若其然者何
思不絶。何議不忘。既以作是絶乎思議復以
作是顯於三觀。以若破若立皆名爲作空假
二觀也。不破不立名之爲是。中道觀也。全是
而作則三諦倶破。三諦倶立名一空一切空。
名一假一切假也。全作而是則於三諦倶非
破非立。名一中一切中也。即中之空假名作。
能破三惑能立三法故。感他佛三身圓應。能
成我心三身當果。即空假之中名是則全惑
即智。全障即徳。故心是應佛。心是果佛。故知
作是一心修者乃不思議三觀。十六觀之總
體一經之妙宗。文出此中義遍初後。是故行
者當用此意修淨土因。不可不知。故今略釋。
二始學下。作是共釋二。初約始終釋。若論六
即皆作皆是。今辯修證作是須分。始則名字
觀行相似三位。修而未證。故且名作。終則分
證究竟任運眞覺。得名爲是意存揀濫。故有
此釋。二若當下。約當現釋。以現釋是。以當釋
作。爲令即心見佛法體。以此現因而證當果。
故以心佛同體名心是佛。觀生彼果名心作
佛。意在即心念佛及令慕果修因。故有此釋。
三正遍下。後二句。三智融妙名正遍知。無量
甚深故喩如海。斯乃究竟圓明大覺。與我心
體無二無別。今依頓教即三惑染修圓淨心。
能生諸佛正遍知海。此約他釋心生也。若依
此心能成當果。此約己佛釋心生也。二多陀
下。偏觀彌陀并示觀法二。初令偏觀。經是
故應當者。上已明示心感諸佛。心即諸佛以
是義故。知可即心而觀彌陀。心尚能作諸佛。
豈不感於彌陀。心尚即是諸佛。豈不即是彌
陀。應知彌陀與一切佛不多不少。諸佛乃即
一之多。彌陀乃即多之一。一心繋念諦觀彼佛
者。即一心三觀也。但云諦觀那云三觀。以所
觀境列三號故。顯於能觀知是三觀。何者多
陀阿伽度。此云如來。阿羅訶。此云應供。三藐
三佛陀。此云正遍知。此之三號即召三徳。今
就所觀義當三諦。正遍知即般若。眞諦也。應
供即解脱。俗諦也。如來即法身中諦也。以三
徳爲三諦三一圓融不一不異。此諦與觀名別
體同絶思絶議。此乃復見彌陀觀體。當以此
觀觀像觀眞。疏釋三號其文可見。問像觀文
中示心作佛。示心是佛。復以三號顯於三諦。
妙觀既立。可用此法觀下諸境。其落日觀至
華座觀。佛既未示三觀之式。何得行人預用
玆觀。答佛對當機示觀前後。全由聖意非凡
所知。滅後之人欲修觀行。所用法則須憑四
依。大師釋題能觀之觀。既論三觀。題目是總
經文是別。豈不以總而貫於別。況云觀佛十
六倶包。今依天台修習教觀。不憑智者更託
何人。如般舟三觀妙門。普賢六根悔法。皆於
定内見聖方宣。而大師教人。預習精熟方入
道場。何不疑之。那獨責此且禀斯宗者。若聞
若思不離三觀。須於動靜用空假中立一切
行。若其然者。今何不用空假中心。想乎日氷
及地樹等種種相*邪。如心想日以何力故日
想現前。般舟經云。我所念即見心作佛。心自
見心。心者不知心。心有想則癡。心無想則泥
洹。彼經初心以佛相爲境。故言心作佛等。今
之初心既先觀日。豈不得云心作日心自見
心等耶。止觀以彼經此文。示於中觀。中觀若
立三觀自成。如此觀日方依此疏修日觀也。
況一切法皆是佛法。何得依報非佛法*邪。二
想彼下。示觀法子科分經爲四。初觀佛像二。
初正明像觀。既是具足三號之像。理合於像。
照空假中如見此方泥木之像。尚須體達性。
若虚空三身宛然四徳無減。觀中寶像豈可
不然。若於像觀不達三諦。次觀眞佛寧見三
身。二見像下。因像見土像。觀既成心眼開發。
廣見依報地樹諸相。應知樹等出過前樹無
數倍也。何者以今寶像必稱華座。座像高勝
樹合覆之。皆由妙觀轉深故。使所觀愈勝。二
見此下。觀二菩薩。三聖設化動靜必倶。一主
二臣非並非別表乎。三法三一妙融眞身既
然像合相似。觀二足佛令妙觀成三。三此想
下。像放光二。初明光照諸樹。二一一下。明樹
皆三像。四此想下。行者聞法二。初明因定聞。
二行者下。明與經合。此文疏有二釋。初須定
與教合。二須散與定合。初義者。謂出定憶持。
定中聞法須與經中所説符契。故云令與教
法相應。次意者。謂心雖出定對彼五塵須息
愛憎。淨乎身口三業。若爾雖不住定亦聞法
音故。云出定入定常聞妙法。言與十二部經
教合者。以十二部總稱修多羅同名爲經。三
藏分之經詮定學。律詮戒學。論詮慧學。故名
經爲定。與修多羅合。是與定合。經若不合名
妄想者。若定不合經若散不合定皆是發於
魔事。全非像觀禪定。故名妄想。若已合名麁
想見極樂界者。謂以經驗定無差。出定與在
定相似。得名麁想見彼國界。問見此妙事那
名麁想。答以像望眞須分麁妙。此想乃是佛
觀方便。豈可全同。眞佛觀*邪。三作是下。明
修觀利益像想。若成眞觀可獲故。於現身得
念佛三昧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四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五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三第九佛身觀二。初分科。眞法身者。前觀
寶像則似佛身。今對彼似故名爲眞。然此色
相是實報身應同居土。亦名尊特。亦名勝應。
而特名法身者。爲成行人圓妙觀也。良以報
應屬修法身是性。若漸教説。別起報應二修
莊嚴法身一性。若頓教詮。報應二修全是性
具。法身一性擧體起修。故得全性成修全修
在性。三身融妙指一即三。問既言指一即三。
但名爲應自攝二身。何故疏文立法身稱。答
若言報應恐濫別修歸於別教。今以報應名
爲法身。即顯三身皆非修得。故今家生身應
身報身法身。對藏通別圓。行者應知。圓宗大
體非唯報應稱爲法身。亦乃業惑名爲理毒。
三觀十乘名性徳行。慈悲與拔性徳苦樂。今
之勝應稱爲法身。顯示妙宗其旨非淺。須袪
滯想方見旨歸。二隨釋五。初明結上。二正觀
佛身。既指報應名爲法身。即顯彌陀三身具
足既爲妙境。但是法身行人心觀即空假中。
空假是二修。中觀是一性。修性冥妙三觀圓
融。既爲能觀。但是般若境觀相契見尊特身。
雖具三身但名解脱。此則以三照三故發現
三合此三三只是一三。三不定三。同在一
念。一念無念三三宛然。如此方名修心妙觀。
此觀能令四土皆淨。若不爾者非是頓教所
詮妙觀。當以此觀觀彌陀身。子科分經爲三。
次當下。總標略列。二正觀佛身相四。初
阿難下。觀身色二。佛身下。觀身量疏釋分二。
初略消經文。二眼如下。商較分量二。初以眼
度身。二定經斥譯。三觀身光。然觀色量及相
好光明。皆須用前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而爲
觀法。以心作佛故能觀所觀破立宛爾。破則
三惑三智皆蕩。立則三諦三觀皆成。非此破
立則非淨心作佛義也。以心是佛故。忘能忘
所非破非立。作是一念遮照同時。此則即觀
無觀用無作行修念佛定。此法乃是觀佛要
術。今若不用宣示奚爲。此術不施勝相不發。
觀光分四。初身諸下。毛孔光。二彼佛下。觀圓
光。三於圜下。光中化佛。四一一下。化佛侍
者。四觀相好二。初無量下。正示相好身。總相
別相總好別好總光別光。此三總別皆云八
萬四千者。即障顯徳故成。此數佛居凡地具
於八萬四千塵勞。於此塵勞皆見實相。理智
既合故能示現相好光明故。節節云八萬四
千。行人今觀知心即是。能於塵勞皆即佛相。
二一一下。光明攝生生佛體同。雖土廣生多
攝無一失。觀佛心處還釋此文須攝之意。三
明觀成能見二。初其光下。見一佛。二見此下。
見諸佛中觀見佛。佛體圓融一即一切。同尊
特身故觀一佛。能見諸佛三正觀佛心。疏三。
初眼見下。因身見心。疏有二釋。初約如來由
大悲心起勝應身故。令行者觀身見心。由見
身下二。約行者觀想明故得見佛。心所以明
者由觀佛身。是故二意皆是由色而見於心。
以心無形由色表故。以圓人所觀色心不二。
既見微妙色。豈隔大悲心。故勝鬘云。如來色
無盡智慧亦復然。既三種慈體是三諦。今三
觀明故三慈顯。以用果法爲觀行故。故於位
位見佛色心。二佛心下。正示心體。若匪無縁
慈悲不大。三以無縁下。引文廣釋三。初牒經
引論以明文意。問經文但云以無縁慈攝諸
衆生。疏中何故兼明生法皆云無心。答起三
慈者。由三觀智照三諦也。照眞即起法縁之
慈。照俗即起衆生縁慈。照中即起無縁之慈。
此三諦慈淺不具深。深必具淺故照眞俗。未
必照中。若能照中必具眞俗。故次第生法不
即無縁。今無縁慈合具生法。豈但具二亦乃
倶深。故今生法皆云無心。故涅槃云。慈若有
無非有非無。如是之慈非諸聲聞辟支佛等
所能思議。當知三慈其體本一非三非一而三
而一。如是方名佛心慈也。此自分三。初衆生
縁慈三無差別。今盡現前心與衆生。能所既
絶無我心想。縁他衆生而一切衆生與我同
體。十界因果不離一心。而此一心是慈體。故
十界苦集四種道滅。能於一時任運與拔。故
云無心攀縁自然現益。如涅槃下。梵行品文
也。然彼經如來凡説八事。一伏醉象。二降力
士。三化盧至。四度女人。五塗割瘡。六摩調
達。七救群賊。八醫釋女。一一皆結云。慈善根
力。見如是事。今文云我實不往者。即引第五
塗割瘡文。文現一處意通諸縁。言割瘡者。經
云。波羅柰城有優婆夷名摩訶斯那達多。夏
九十日屈請衆僧。奉施醫藥。有一比丘身嬰
重病。良醫診之當須肉藥。若不得者命將不
全。是優婆夷尋自取刀。割其股肉切以爲羹。
施病比丘服已病差。女人患瘡苦惱發聲稱
佛。我在舍衞聞其音聲。於是女人起大悲心。
是女尋見我持良藥塗其瘡上。還復如本。善
男子。我於爾時實不往至波羅柰城。持藥塗
彼。當知皆是慈善根力。令彼女人見如是事。
今云我實不往者。正引此縁。不言女人而言
衆生者。通收十界衆生。不以文害意也。即俗
諦慈也。涅槃云。慈之所縁一切衆生如縁父
母妻子親屬。以是義故。名衆生縁。以縁十界
同在一心。故非次第生縁慈也。二法縁慈。十
界縁起是三諦法不離一心。唯佛究盡。境相
既寂能觀亦忘。是故得云無心觀法而畢竟
空智。照此三諦不受一塵。此智自然照破衆
生三諦惑著。或爲衆生説斯空慧。皆令得離
有相之苦證眞實樂。此即不思議眞諦慈悲。
名爲法縁。故涅槃云。不見父母妻子親屬。見
一切法皆從縁生。是名法縁。不見之言須忘
十界。是佛法縁也。三無縁慈。以佛性中成究
竟智。有何別理爲心所縁。故云無心觀理境
智既泯。空有又忘。無住無依絶思絶議。此名
安住第一義中。心既無縁慈乃周遍。入衆生
性稱爲内熏。或爲現身説第一義稱爲外熏。
以此攝生名無縁慈。二念佛下。却牒前經以
對初慈。即前正觀佛身光明攝生之文也。雖
與無縁慈體不別。若約義辯爲門不同。是故
此慈念佛衆生攝取不捨。終令離苦永得安
樂。此從感應生佛相關。順於俗諦名生縁慈。
故擧魚母念子不失。喩此慈相也。三今明下。
正以無縁會釋經意。既與生縁爲門有異。須
辯慈相不同前二。故生法慈。約次第論則兩
二乘及偏菩薩有修證分。若此無縁唯圓唯
極。今約極顯故云諸佛所被。不住有無者。正
與生法辯不同相。生縁妙有法縁妙空今是
妙中。故云無縁。中必無縁故也。不依三世者。
此之慈悲非四相故。知縁不實者了苦樂事即
性徳故。以衆生等者。此慈所被。令衆生發即
境之智方乃名得實相智慧。得此智者方終離
苦得於永樂故。與前慈門異益等。若對法縁
亦以實慧。故一切空。是故三慈益物不異。疏
不云者略也。四擧利勸修子科分三。初正擧
益勸。得生極樂則見十方一切諸佛。故云生
諸佛前。法身觀成已入相似。是故至彼即證
無生。別圓地住也。疏釋分四。初捨身下牒釋。
二如人下喩顯。習巧如修觀。從少至長喩觀
有微著。所作遂妙喩生彼土親見眞法。然且
分喩是心作佛。行者應以是佛與作佛義。一
念圓照。方合今經由觀見佛。三以隨下結示。
四故般下引證。二的示觀法。相有八萬都想
難成。故令但觀眉間毫相如五須彌。此觀若
成。八萬皆現。此爲要門也。疏釋二。初從一下
牒經。二正示四。初如觀下。引他文示二種毫
量。此明釋迦勝劣兩相。以例彌陀。經明劣相
論明勝相。云云者。即前疏云。長一丈五尺毫
有八楞周圍五寸。二故文下。據此經明凡心
難及。即第七雜觀中經文也。三正可下。正示
初心從易現觀。斯是大師別示初心即觀佛
相入門要術也。若從落日水氷方便。次入地
樹座像等觀心得流利觀已宏深。此之行人自
可稱彼毫量而觀使八萬相自然而現。故如
令觀劣應毫相乃爲未修前諸觀者。及以雖
修觀不成者。故於佛身別指。初心可觀之相。
爲三昧門也。行者須知所託之境有勝有劣。
若能觀觀皆須頓照即空假中。以勝劣相皆
心作故。皆心是故。四剋示觀成稱彼而見二。
初若得下正示。因用作是觀劣應毫。觀漸深
著得成眞似念佛三昧。乃能稱彼勝相而見。
二智度下。引證。引此釋迦勝身説法。増眞似
位念佛三昧。類彼彌陀八萬相好。須眞似人
方能觀見。三見無下。就觀結成。五作此下。
顯觀邪正。然此佛觀義具釋題。疏文既略。學
者多疑。若不釋之造修無路。故更寄問答明
乎境觀。問此經觀佛止論八萬四千相好。若
華嚴説相好之數有十華藏世界微塵。二經
所説優降天殊。彼經正當尊特之相。此經乃
是安養生身。凡夫小乘常所見相。鈔中何故
言是尊特。答一家所判丈六尊特。不定約相
多少分之。剋就眞中感應而辯。如通教明合
身之義。見但空者唯覩丈六。見不空者乃覩
尊特。生身本被藏通之機。尊特身應別圓之
衆。今經教相唯在圓頓。釋能觀觀是妙三觀。
釋所觀境是妙三身。疏解今文云觀佛法身。
約位乃當圓教七信。正託法性無邊色像尊
特觀心。使其増長念佛三昧。據何等義云是
生身。用圓頓觀顯藏通身。未之可也。問以坐
華王具藏塵相。而爲尊特。三十二相老比丘
形。而爲生身其文炳著那云不以相好分邪。
答約相解釋四教佛身。此乃從於増勝而説。
未是的分相起之本。其本乃是權實二理空
中二觀事業二識。就此分之則生身尊特如
指諸掌。故金光疏云。丈六身佛住眞諦。丈六
尊特合身佛雙住眞中。尊特身佛雙住俗中。
法身佛住中道。此依二理故有二佛。衆生二
識有二觀因。故感二佛。言二識者。起信論云。
佛用有二種。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
所見者。名爲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
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二者依於業識。謂
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
者。名爲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
無量好。所住依果亦復無量。種種莊嚴隨所
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
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如是功徳皆因諸波
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
足無量樂相故説爲報文畢此乃佛用依二識彰
也。應是生身報是尊特。論意要在見從外來
取色分齊。與知轉識現離分齊相而分二身。
然須了知權理但空不具心色。故使佛身齊
業齊縁。生已永滅故曰生身。名應名化體是
無常。實理不空性具五陰。隨機生滅性陰常
然。名法名報亦名尊特。體是常住。須知依事
識者。但見應身不能覩報。以其麁淺不窮深
故。依業識者。不但覩報亦能見應。以知全體
起二用故。隨現大小彼彼無邊。無非尊特。皆
酬實因悉可稱報。故妙經文句云。同居方便
自體三土。皆是妙色妙心果報之處。故知菩
薩業識見佛。一切分齊皆無分齊。豈比藏通
佛*邪。方知智者師與馬鳴師。精切甄分生身
尊特其義罄矣。問約相多少分於二身。其義
已顯。何須理觀及就識分。答華藏塵相及八
萬相雖是尊特。三十二相不局生身。何者。以
由圓人知全法界作三十二及以八萬藏塵相
好。故三品相皆可稱海。既一一相皆無邊底。
是故悉可名爲尊特。故止觀并輔行以法華
三十二相。觀無量壽八萬相華嚴十華藏塵
相。同是別圓道品修發法身現相。對斥藏通
相非奇特以驗三經所談相海。皆是尊特。然
有通局。三十二則通。大見無邊小見分齊。若
藏塵八萬唯大非小。若也不就理觀等分此
義全失。故金光明龍尊歎佛。經文但列三十
二相圓光一尋。疏乃判云。正歎尊特。故知不
定以相數多。方爲尊特。只就不空妙觀見
耳。問行人覩於劣應談圓佛相。*只可即是法
身及自受用不即尊特。以尊特身現起方有
不現則無。豈見不空不待佛現。便自能見尊
特相*邪。答既以尊特對於生身。分身非身常
無常等。今云劣應但即法身及自受用。不即
尊特則成壽量屬於尊特。身相自屬生身。如
此分張進退皆失。須知行者無有一見非如
來力。如來鑒機未始差忒。有須現者即爲現
之。如梵網華嚴及此經等相多身大也。不須
現者。即以力加令於劣身不取分齊。見三十
二相即無有邊。以知丈六是法界故。應持不
見其頂。目連莫究其聲。丈六身聲既因二聖
窮不得際。後之圓人豈不即劣見於無邊。不
必一一待現方見。若不爾者。用圓解爲用業
識爲。若但即法身及自受用不即尊特。此説
全乖頓足之義。何者。如釋籤解色無邊故。般
若無邊云。五陰是理故即陰是。實相般若故
皆無邊。以由理故令法無邊。自受用身既證
理極。豈不即劣而無邊*邪。行者應知今之妙
觀觀佛法身見八萬相。不同金光但於劣身
見無分齊。今是彼佛全法界身。應圓似觀現
奇特身。非是彼土常身常相。若彼常身即般
舟中三十二相也。今乃特現八萬四千相好
光明。經文自云身量無邊非是凡夫心力所
及。正類淨名如須彌山顯于大海。安處衆寶
師子之座。藥師中巍巍堂堂如星中月。大論
中色像無邊尊特之身。此等經論所明尊特
與今所現無少差殊。彼色像無邊既稱尊特。
此云身量無邊。那謂生身。問所言龍尊歎尊
特相。非現起者是義不然。以彼疏釋尊特身
云巍巍堂堂。若不現者何謂堂堂。答華藏塵
相華嚴經列九十七名。與龍尊歎全不相應。
又無身相高大之説。以驗非是特現之相。*只
由龍尊言中妙示即劣含勝難思之文。大師
見彼得意之處。是故疏云巍巍堂堂。得意處
者。即總歎云。諸佛清淨微妙寂滅也。清淨乃
是四徳中淨。必不闕於常樂我也。寂滅豈非
涅槃之義。即稱微妙是大滅度祕密藏也。以
總冠別故三十二相遍嚴三身。生身則百福所
成。見無厭足。尊特身則色無分齊。劣即堂堂。
法性身則色性即智法門爲相。疏云。此三不
縱不横。若縱横一異則不清淨。非微妙寂滅。
豈非圓人了乎三身是祕密藏。密藏乃是法
界總體。一攝一切事事相收。應用無邊不離
毫末。相好至劣星等虚空。故法華中龍女讃
佛。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顯是劣應以法
身具故。相相尊特。是故荊谿類同華嚴一一
相好與虚空等。又文句云。一一相皆法界海。
又妙玄云。垢衣内身實是長者。釋籤云。即是
瓔珞長者。瓔珞長者豈非尊特。何待現*邪。
又妙樂云。若隱前三相從勝而説。非謂太虚。
名爲圓佛。法華已前三佛離明隔偏小故。來
至此經從劣辯勝。即三而一。若也法華但即
法身不具尊特。正以太虚而爲圓佛。又不具
尊特。如何得名從劣辯勝即三而一。問法華
文句云。地師説多寶是法身。擧南嶽破云。法
身無來無出。報身巍巍堂堂。應身普現一切。
若即此謂是三佛者。未盡其體。*只是表示而
已。多寶表法佛。釋尊表報佛。分身表應佛記
釋云。無來者不合東來。無出者不應踊出。巍
巍不應塔内。應身不應唯此。尚非應身豈具
三身。既云巍巍不應塔内。信知報佛須現大
身。若其即劣便得名報。塔内何妨何得破他。
答此破地師不知表示。眞將舍利便爲法身。
故記破云。尚非應身豈具三身。又以世人不
知法華開權之妙。即劣顯勝。*只執身大相多
爲報故。就其見斥云巍巍不應塔内。此用世
人通解之義。而破於彼不可據此便令法華相
非尊特。*只如記云尚非應身豈具三身。亦非
今家盡理之説。如荊谿據論若知像性遍虚
空。三身宛然四徳無減。泥木之像尚具三身。
豈全身舍利皆不具*邪。雖曲引文欲令非報。
然終不能令法華機非業識見佛也。問請觀
音疏云。無量有二義。若生身無量是有量之
無量。法身無量是無量之無量。大論云。法性
身色像無邊尊特之身猶如虚空。既云法性
身。此乃不滅方名尊特。今第九觀觀於佛身。
第十即觀觀世音身。觀音既是補處菩薩驗
佛有滅。豈非生身有量無量。安以此身便爲
尊特。答藏通補處彰佛有量。別圓補處顯佛
無量。以十方三世一切如來更無彼此迭相
見故。同一法身一智慧故。菩薩機忘如來應
息。名補佛處。實異藏通前佛定滅後佛定生。
爲補處也。故金光明四佛降室。疏乃釋云。若
見四佛同尊特身一身一智慧。即是常身。弟
子衆一故。若見四佛佛身不同。即是應化。弟
子衆多故。故知*只就同與不同常與無常。分
於二身。藏通三乘故弟子多。別圓純菩薩。故
弟子一。豈論相好多少等*邪。既同一身復云
常身。豈竪分當現横論彼此。是知觀音補法
身處。愈彰尊特無量之無量矣。且華嚴佛身
委明八相。既是尊特。此論補處與彼何異。云
是生身。是知今佛全法界身。故滅即非滅。觀
音補處生即非身。不滅不生常身義成。尊特
相顯。問今所觀佛高六十萬億那由他由旬。
雖云高大*只是淨土常所見身。何以知然
如法華中。淨光莊嚴國妙音菩薩欲來娑婆。
彼佛誡云。汝身四萬二千由旬。我身六百八
十萬由旬。汝往彼土於佛菩薩勿生劣想。故
知淨土常身高大。安以常身便爲尊特。答於
同居中淨光莊嚴土唯演頓。如淨名中衆香
之土。以其所被純菩薩故。所以但現高大之
身。佛知妙音所將之衆。不知娑婆開權之妙。
於佛輒起定小之譏。故寄妙音規未達者。意
令得悟即劣之勝祕妙之權。既誡勿生下劣
之想。乃是令起尊特之心。若謂不然。安得皆
獲普現三昧。若安養土漸頓倶談。聲聞菩薩
共爲僧故。故使佛示生身法身二種之相。三
十二相通於生法。大小共見。若八萬相局在
法身。大乘賢聖方得見也。是故衆經多説彌
陀生身常相。今當略出。小彌陀經云。彼土蓮
華大如車輪。大彌陀經説。彌陀浴池廣四萬
八千里。以依驗正身未極大。般舟經説。阿彌
陀佛三十二相。此經中説慣習小者。生彼即
得見佛聞法。便證小果。更有丈六八尺之身。
此等豈非常身常相*邪。若今所觀八萬相好。
別圓眞似方得見之。故上品下生疏判已登
習種性位。生彼七日見佛衆相。心不明了。三
七日後乃了了見。及聞衆聲皆説妙法。唯上
品上生道種性位。生彼即見衆相具足。光明
寶林皆説妙法。即悟無生。三賢菩薩。依業識
故。知心現佛。乃就尊特論乎明昧。若慣習小
者。及諸凡夫依事識故。不於尊特而論明昧。
良以此等雖因臨終迴向得生。佛順本習。故
且用小令其證果。既説無常苦空之法。須以
生身相好應之。浴池之身三十二相。正對此
機。故般舟經云。在菩薩衆中説經。又云。在比
丘僧中説經。信三十二相通大小人常所覩
見。是故彼經觀法之初。不託日氷便觀此相。
斯蓋凡心可想之境故也。若八萬相是彼如
來現奇特身。増進深位念佛三昧。非是凡夫
心力所及。是故此經初令觀日。疏釋齊於下
品下生。以驗想冰至假想地。屬下三品當名
字人。次得三昧見彼實地。合入觀行初二兩
品。次觀寶樹及以池樓。至總觀成當三四品。
寶座觀成當第五品。以座上寶幢如百千萬
億須彌山大。比知座體其量難思。非第五品
三觀功成。凡小事禪見莫能及。此觀雖就經
文未便許觀佛身。乃令先想一大寶像稱座
而坐。及二菩薩皆想坐座。況復悉用作是不
二妙觀觀之。使心流利方令觀佛。學者應知
日觀已來所修三觀共於事禪。良以皆須想
成相起故也。事禪既勝三界思惑悉已被伏。
妙觀觀像見破即登第七信位。得此位已。方
令觀佛眞法之身八萬相顯。乃得名爲念佛
三昧即感諸佛現前授記。生彼便證無生法
忍。經文如此明圓深觀所顯之相。誠謂奇特。
實匪生身凡夫小乘常所見相。問釋題序云。
無量壽佛是所觀勝境。豈非託彼依正色心。
修乎三觀顯三諦理。今八萬相既是正報。義
當生身。託此修觀觀成理顯。乃見藏海塵數
之相。方名尊特。豈分段生身便爲尊特*邪。
答前正釋題。以妙三身解所觀境。今至經文。
以八萬相爲所觀境信八萬相與妙三身無二
無別。二處皆用不思議境而爲所觀。故八萬
相觀之令顯。顯名觀成無別所顯。且行人念
佛。誰不託佛正報修觀。但境隨解名生名法。
小機不解所觀佛身是法界用。謂正習生故
曰生身。大機能解所觀之佛。是法界用。應既
有本生即同法。是故受於法身之稱。故見佛
相若多若少皆稱法身。今經明示佛法界身
入心想中。故疏標云。觀佛法身斯乃即三而
一之法身也。況今不是初心觀境。乃圓七信
所觀境耳。豈於座像圓觀已成。却託藏通生
身修觀。又觀生身顯藏塵相。此乃通人被別
圓接。全非頓教始終圓觀。*只如般舟三十二
相即知心現。故相相皆中。據所觀勝境言是
生身。深不可也。學者應知八萬相顯即三諦
顯。良以此相法身所具。與彼三惑本不相應。
故一一相即眞俗中。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不
可思議名眞善妙色。今之三昧顯本妙相。故
觀音觀云眞實色身也。問尊特既是他受用
報。須入別圓地住方見。今八萬相似位能見。
驗非尊特合是生身。答據何文義別圓似位
唯見生身。須知尊特地住已上分證論見。地
住之前相似論見。斯乃如來以實報身。應下
二土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五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六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故荊谿云。勝兼兩處劣唯鹿園。若其似位
全不見者。法華四信何故見於實報土邪。有
餘那見圓滿相海。通教案位受接之人爲見
何相。若非尊特合身不成。今經明説無量壽
佛身量無邊。與大論云色像無邊。有何異*邪。
彼云無邊既稱尊特。此何獨非。況疏專引彼
論此文。以證身量無邊之義。驗今佛身的是
尊特。不須疑也。問若是尊特合是常身。何故
法華疏中。判觀無量壽佛經。云實有量而言
無量。答此乃刊正鈔中錯引彼疏。彼疏並云
實有量而言無量。如阿彌陀與金光疏及此
疏同。蓋以小大二彌陀經不專尊特被於頓
機。故彼佛現三十二相通被衆機。大機雖見
尊特常身。其慣習小人洎諸凡夫。雖因迴向
得生彼土。未宜尊特説常住理。故以應化説
無常法。成其小果。是故佛壽雖不可數。終歸
有量。娑婆生彼多是此機。以別圓似位人難
及故。三疏約此。故判彌陀在有量中。若觀無
量壽佛經純被圓人。明説佛身全法界起。應
既有本。生即同法。的類釋論法性尊特。正
當無量之無量也。故釋籤云。教分二身爲機
劣故。暫現生身。今機不劣豈對生身。問大本
中云。生我國者身皆具足三十二相。彼國人
民既具此相。佛身理合超勝於人。故知常身
有八萬相。般舟經云三十二相。蓋借釋迦爲
初心觀境耳。答般舟經云。菩薩用是念佛。故
當得生阿彌陀佛國。當念如是佛身。有三十
二相悉具足。光明徹照端正無比。在比丘僧
中説經。經指彌陀有三十二相。何文言借釋
迦爲境。況止觀無文輔行不説。豈得自言成
於己見。又彼人民三十二相。故佛常相須八
萬者其義不然以同居土佛應同人。只淨由
土人。皆有於三十二相。故佛常身須現此相。
但於同中相相皆勝。穢土佛身雖異凡鄙。亦
同上人。故應此方所有相法。故三十二同輪
王相。亦於同中而分明昧。三十二相既同彼
人。驗是彼土常身常相。是知八萬別爲大機
現尊特相。更何所疑。問一等尊特。以何因縁
相分三品。答悉檀因縁故。蓋一類機應以藏
塵尊特之相得四益者。故佛稱機而爲現之。
應以八萬尊特之相。應以三十二尊特之相
得四益者。佛皆稱機而爲現之。仍須了知此
之相海。別教則用別修縁了成就此相。即修
成之尊特。故名報身。圓教能了二修即性修
徳無功。乃性具之尊特。故名法身。已在此觀
開章中説。須知華嚴華藏塵數之相雖多。此
以兼別故猶帶修成。此論八萬既唯圓頓無
非性具。故三聖觀疏皆示云觀於法身。行者
當須以教定理。就理明觀於觀顯相。無得但
以多數斥少使勝成劣。實在精學然後勤修。
欲罷不能故玆辯析。四第十觀音觀二。初疏
科略釋帶果行因者。觀音三昧經云。觀音昔
已成佛號正法明。今爲菩薩修淨土行。斯乃
帶昔果徳行今因行。頂有化佛表帶果也。二
依科列經三。初結上。二正觀菩薩身三。初正
觀身相。子科十一。初次復下身量。應云十八
萬億。今云八十者。翻過佛身二十萬億。故知
誤也。問如釋迦丈六人身八尺。今佛身六十
萬億菩薩十八。菩薩之身何太卑*邪答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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