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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嚴經論 (No. 1739_ 李通玄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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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爲名。佛亦以法爲號。前位始證以表如
月清涼。此位已眞純名之爲眼者法眼也。爲
此行中明法眼圓明應機照俗以成徳故。以
次千及萬數漸漸増廣者。明法界圓明不増
不減。但以佛果位菩薩引生方便。引接凡庸
令増勝故。皆爲如來密意方便故。如佛名經
無量聲如來日月光明如來世尊。偏増致敬
重加三禮。云滅罪多者。如來方便引凡心生
令策志故。豈謂諸佛體同一味功徳有差別
耶。今時佛果中諸菩薩安立地位境界増廣。
如是漸次言千佛世界萬佛世界。乃至數終
一一數體縁起相徹。一一數中始終相入無
前後際。是諸佛密意方便故。猶如十錢去一
錢十總無著一錢十全成。爲諸數如響應聲
同時縁起故。得初即得終。還以性齊時齊縁
起同時故。今此中安立境界法門
新華嚴經論卷第五



新華嚴經論卷第六
 長者李通玄撰 
初地菩薩多百法明門王。化多百佛世界。二
地菩薩多千法明門王。化多千佛世界者。不
同權教實有分限。如前數法互相徹入。又如
人以指畫空作百千微塵數復以手除之令
盡。然彼空中無有増減。以情量故見彼虚空
數有増減。此亦爾。所有菩薩安立諸地法門
増減亦復如是。爲成諸有情故使令進修。若
也一概皆平無心進也。凡夫無有進修之心。
發心修至不修。方知萬法無修也。而實教菩
薩一得一切得。爲稱法體中無前後故。猶如
帝網光影互相參徹相入無前後際也。亦如
百千寶鏡同臨妙像。一一鏡中影像相入色
像齊平。如佛果位中諸菩薩。爲從性起法身
根本智爲十住之中創證心故。所有法門境
界皆悉依本。以體用通收皆悉徹故。還以性
齊。即時齊故。更有餘不齊之法爲不可也。不
同權學情障未亡九地已來未見佛性。所立
地位皆有分齊而實可得。爲未見佛性有假
眞如影故。是故經云。十地差別如空中鳥跡。
如地位法門權施増減。爲逐衆生情故。體道
者。眞俗便眞爲一眞。一切眞故都無假法。不
可於此圓教作増減見同其漸也。此經所有
一切衆海菩薩天龍諸神等衆。皆佛果位海
諸菩薩衆。非是凡夫。欲令入者即同聖故。明
毘盧遮那攝化境界等衆生遍故。皆是佛果位
衆以化儀主伴故。如是果徳位衆共會成法
示悟衆生。成法之後入法界品中文殊師利。
以此果徳法門。出祇園會外。東行欲往覺城
中利樂於人。舍利弗。六千比丘路上發心得
十耳十眼。覺城東會善財遍求諸友。一生佛
果圓明。五百優婆塞。五百優婆夷。五百童子。
五百童女。皆如善財。經文不可一一具陳。同
會總皆如是。若也無縁總亦不聞。如祇園羅
漢比丘等。同會不聞不見如來説此華嚴經
典。是五衆同會於文殊所同聞此法。悉皆同
證之流。是故經云。此經不入餘衆生手。能深
信者。情過三乘權學之流。何況能證者。故
此經賢首品中云。一切世間群生類。尟有欲
求聲聞乘。求縁覺者轉復少。求大乘者甚希
有。求大乘者猶爲易。能信此法爲甚難。是故
當知。正集海會。未有人中凡夫。純是諸佛果
位菩薩。集會成其教法。文殊覺城所化。始明
以此教法將用利藥閻浮提衆生。善財等五
衆。總表實得此法者。餘義如前所明。如是來
衆純是果位菩薩。來明果徳。用備上機。都無
權教菩薩小乘人天凡夫因果等衆來集此
會。權教菩薩至於九地已來不預此衆。何況
凡夫。何以故。爲行六波羅蜜故。雖有行十波
羅蜜者。由三僧祇劫成道果徳故。不同此教
一時即一切時非情所收故。出祇園會文殊
東行六千比丘路上發心者。此明許聲聞亦
有最上之器堪能入此最上乘中。又彼六千
比丘。於舍利弗所。皆新出家。未忻小果。以
器利故。方能發心。至此位流。已登小果卒迴
難得。如舍利弗即是影響聲聞。非實聲聞也。
即是已登佛位。入流接凡。以此義故。此經來
衆與權教不同。化佛設有處純會菩薩。無小
衆者。亦不同此教。何以故。或有教説。即因成
佛者即不行五位。或五位行相體用不同。如
前已述故。如是准例無有同者。法既不同。衆
亦全別。又於此經中所有來衆有十種同法。
與諸經來衆不同。一色身同。二法身根本智
同。三慈悲智同。四言説法輪同。五來處同。六
所成法則同。七與佛因果同。八事佛師弟同
九報身國土圓滿同。十懷疑獲益同
一色身同者。如五位中諸菩薩。各從十方來。
一一方來衆皆有十佛刹微塵數衆菩薩來。
皆金色身目髮紺青。當位菩薩色身相似。諸
天八部之衆當類相似。明得法同故報亦同。
如初會中。有五十五種部類。雖別明行門攝
化異故。然其行相身色法門。五十五部互相
參徹。一行作多行。多行作一行。一身作多身。
多身作一身。相似故。前後十處十會例然
二法身根本智同者。如十處十會中所有衆
海。皆同如來法性身。本智慧故。設有新學凡
夫入會之者。見聞佛法刹那證入。皆齊如來
法性身根本智故。無有入會見聞法者不同
佛身智慧者。五百羅漢身在會内。不見不聞
不知不覺此之大會及所説法門。不同權教
菩薩二乘人天八部同會見佛聞法獲益全

三慈悲智同者。法身本智及差別智。慈悲體
同解行合故。爲文殊普賢佛果始終一法故。
如華嚴經三寶者。佛爲佛寶。文殊爲法寶。普
賢爲僧寶。是古今佛之舊法故。若合即一切
皆同。爲本如是故。非造作非成壞故
四言説法輪同者。如經中五位菩薩各十方
來。一一方各有十佛刹微塵數菩薩來至此
會。十方世界皆悉如是。一時雲集。異口同音
十方衆海一時説偈。皆同文句。名字恰合一
無差別。爲智慧同法行同所説法門十方世
界一種皆同。不似餘經之衆解行差別有時
得不得
五來處同者。爲此五位菩薩所來會者十方
一切處皆至。又十方世界及微塵中。一一菩
薩皆共住。爲居法界體自他彼此遠近情盡
故。總不出一塵故。亦本來無入故。不似權教
三祇未滿諸見未亡。來至此已各還本土。又
未論一塵之境圓法界故。然通變皆有限故。
皆言神通非本法故
六所成法則同者。十信十住五位六位菩薩
行門。十方世界同施設故。十方世界古今諸
佛同此法故。頓示因果在刹那中。其法無來
無前後故。非同權教因前果後故。十地位終
方始見性。地前菩薩是凡夫故。設有地前成
佛者。推爲誓願力能。非本法故。或推地上菩
薩引諸凡夫起勝行故。非論本法本來佛故。
此華嚴經所施法則。直論根本智佛自乘門。
不論權教開三乘門設多劫故。直明衆生本
來自體無作者故。性本自法界眞佛智慧故。
以爲所乘也
七與佛因果同者。既是文殊法身智身。諸佛
果徳。普賢行門。本來一法。此諸衆海皆悉同
之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於一刹那際皆得
此之法者。不許於刹那際外有別時得者。即
非本法故。若有人於佛法中見佛成道。作劫
量延促處所。而生見者。信亦未成。未論修道
見道。是故修道者莫作如是順情所迷妄云
修道。輪轉生死無有休息。此是情量非是佛
法。是故此經來衆。皆與佛果位法齊。還成佛
果位法。若有見聞悟入。皆同佛果位。爲依本
智慧法故
八事佛師弟同者。如因陀羅網影互相徹。此
十會法界海中菩薩。遍法界中一切佛所。皆
有其身奉事諸佛。成師弟之敬門能同佛果。
師弟之敬不失故。不同權教有自他佛故。有
從彼佛所來還歸自土故。不同此教不移本
處不作神通而依本法恒遍滿故。承事諸佛。
能同別故
九報身國土圓滿同者。爲以實法故而起信
修。法既恒遍。身亦遍故。依法智行身土皆圓。
此以一圓即一切滿故。以無作智終無大小
量故。爲依本法身智身。爲依正報亦等故
十懷疑獲益同者。如初會中。五十五衆一時
同疑心念同請。如來放光示現果徳。一時同
益。諸衆各得一法。一人得諸人之法。已下九
會皆悉如是。如上來衆十種同法。比於餘教
全無相似。此本智本法本時本處古佛本法。
六位行門本衆之海。充滿虚空微塵之中。重
重如是一時集會。如此經中大衆之海。從前
至後。皆是成就彰表如來所乘五位六位佛
因果門。無有一人得三乘果皆以此法十住
初心體用齊佛依本智海故。不増不減於法
體性。任運利生。十處十會來衆行相。隨文釋
義。方可料簡
第八明所施法門理事別者。如化佛權教中
説有情有佛性。無情無佛性。一切草木不能
成道轉法輪等。如華嚴經。即是越情實教。即
不如彼化佛權宗約凡化教。如功徳林菩薩
等十林菩薩所從來國。國亦名慧。一切境界
總名慧體。何以然者。無有情無情故。所以然
者。無二見故。爲一眞智境界無成佛者無不
成者故。夫有情無情者。此是依業説。夫論成
佛者。非屬業故。若非屬業者。即非有情非無
情故。何得於出情法上計言有成佛不成佛
耶。彼有情此無情者。是業收。非佛解脱故。
豈將自己情業之繋。作如是卜量情與非情
成與不成。如經所説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
不垢不淨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如是之
道。爲有情及非情耶。如此華嚴經中大義。本
無凡聖情與非情。全眞法體爲一佛智境界。
更無餘事。莫將凡夫情量妄作斟量。若存情
繋者。見有情成佛。見無情不成佛。此爲自身
業執。如是解者終不成佛。夫言理性遍非情
而不同有情成佛者。此由未見法空不依實
慧。未了得世間諸相本來常住。但見隨情識
變生滅之相。而妄斟酌。言非情但有其理遍
故。只如成佛豈可理外別有佛耶。若理即是
佛者。於此理中情與非情本無異相。豈從妄
見立情非情耶。如佛是非情應不得成佛。若
有成大菩提者。不依此二見。是故法華經會
權歸實。經云。種種性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
知是事。聲聞辟支佛。不退諸菩薩。如是等三
乘權學。總皆不能了。廣如彼經。如華嚴經中。
無有情與非情。但爲智境界。一切山河樹木。
皆能現佛菩薩身及説法。與佛體。能同能別
自在無礙。佛於世界中住持安立自在莊嚴
境界差殊莊嚴各異。於其妙刹國土莊嚴。一
一境中纖塵之内。佛身出現。刹海重重。佛身
無盡。佛身毛孔亦復如是。境界重重。佛身無
盡。互相徹入。能同能別。全同全異。淨穢國
土。無障無礙。不論如是情與非情。是故今言
所施教門別。又權教之中諸行爲先。佛果在
十地之後。此教之中。佛果根本智爲先證。以
差別智而互爲資。因果行相一時頓徹。先中
後際。一成一切成。一壞一切壞。不同餘教一
切。地修一地以性齊時齊行齊智齊故。以修
定慧用智觀之。莫將情解
第九明與諸三乘得果別者。如經所説。爲聲
聞人説四諦法轉生老病死。爲縁覺人説十
二縁行。爲諸菩薩説六波羅蜜。今此華嚴經
亦説四諦法。即與聲聞四諦法不同。如四諦
品中廣明。皆爲四諦明苦集本眞元來是根
本智。不同三乘有忻厭故。又五地菩薩作十
諦觀。一切十方世界諸佛皆説四諦法輪。但
隨類音不同爾。如世間孔老一切治衆生法。
總是四諦法。但隨器所受深淺不同。或説十
二分教門。或作咒説。皆爲四諦法輪所收。聲
聞之人。但隨根器得一分斷苦之教。只如小
乘斷苦之法。廣如小乘等部所説。且約四乘
總相所趣成果處論之。聲聞觀苦集二諦。深
生厭離。作無常不淨白骨微塵等觀。知身空
寂。隨空寂法。智滅身亡。不生悲智。名之爲
滅。以此滅處名爲涅槃。設當從定起後亦無
世間三毒等過。爲在道前修諸觀等以觀折
伏。如咒毒蛇。又修生空知心性滅本來無我。
以此人無我法故。空三毒業不生悲智。出定
入定無離此修。不離此者畢竟同空。悲心頓
息名爲滅諦。滅伏諸苦名爲滅諦。以此滅諦
名爲道諦。如楞伽經説。譬如昏醉人酒消然
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如是等比不
依佛慧。偏修空定。從此知過。迴心從正。能成
佛身。如經所説。有永滅者。爲滯寂故。責令早
修。不應永滅也。爲修生涅槃非永滅故。此乃
大乘經中自有和會。如華嚴經中都無此文。
如縁覺之流。知十二縁生之法本來無實自
體皆空。知身知心自皆無主。身心無主性恒
無我。以無我故無明便滅。無明滅故十二縁
滅。逍遙任性獨覺自居。異聲聞故不趣於寂。
異菩薩故無有悲智。唯不趣寂故即勝聲聞。
唯能持法故即不如聲聞。故聲聞之人。聞佛
所説大乘經典亦能宣傳。但未親證。如淨名
所責。無以生滅心行説實相法。權教菩薩創
迴二乘及小菩薩。未能全具大悲智者。如大
品經等是也。但説六波羅蜜引起小根令成
智慧。以彼偏修定業滯在無知故。但説六波
羅蜜。以根劣故。猶怖生死。未説七八九十波
羅蜜等。爲方便波羅蜜成其大悲故。處於生
死能運度故。如仁王經中。外凡内凡修六波
羅蜜作六種人王。忍等已上四波羅蜜倶是
四種輪王。十地十聖修十波羅蜜。能成十種
天王。又餘經漸迴彼二乘分學及頓學等根
成其悲智。雖修十波羅蜜。猶修假眞如觀。作
諸法從本已來自體凝然不遷不變觀。破修
空有二執。成不生不滅法門。猶觀當情。九地
已來未明佛性。爲修彼假智乃成障故。如前
已説。如此經爲上根人頓示本智。初心創發
十住位上即與佛同智慧。如善財妙峯山頂
得憶念一切諸佛智慧光明。是其義也。以依
本智法即無所修故。本無障故。任運悲智不
作而成。隨縁六道無非法界。了縁生法。自體
恒眞更無修作。所有念慮皆從智生。但知任
運對現色身。説法應機如響相對。恒處生死
流法身常寂。雖經多劫體不移時。入死出生
非沒生也。任大悲智法隨縁故。法應如是。性
無憂惱不住證修。法如是故。龍女善財總明
如是。此法難信。三乘拱手遙推是化。非是人
修。直説僧祇。逐情立劫。焉能信此無時智門。
是故經云。能信此法爲甚難者。即其事也。設
經多劫勤苦作修。有得有求。作長作短。作是
作非。作成作壞。捨身壞命。豈有成佛之期。何
如初心即須如是入佛智境修學。豈不省力
不枉功耶。以此義故。聲聞縁覺權教菩薩。不
眞解四諦十二縁。及眞如法身實智境界。皆
是毘盧遮那方便引修。向此華嚴眞實之海。
令歸本法任智施爲。所修諸地隨智所作。不
起能心。而皆成辦一切種智。不似諸教地上
別作對治。但十信終心十住初位。即自了知
坦然法界本智慧境。凡聖不異。脱體全眞。不
見有情無情有性無性。如是繋障任法不生。
如經所説。如來成等正覺出興於世。以其自
身之智。普見衆生成等正覺。善惡情絶性相
無殊。雖度衆生而無度者。是則名爲種如來
相諸善根故。如是之法付囑流通。全與三乘
淺深玄異。如大乘權學二乘及人天。不聞如
此華嚴經典。上上根流唯希佛因果位諸菩
薩等而能聞之。如上四乘之内。具有明證。如
是所乘既別見諦全殊。於一名言淺深全隔。
又如華嚴十地品所説。五地菩薩修十種四
諦觀。六地菩薩修十種十二縁。以此不同三
乘四諦十二縁
第十明所付法藏流通別者。如此如來出現
品中説。佛子。此法門如來不爲餘衆生説。唯
爲趣向大乘菩薩説。唯爲乘不思議乘菩薩
説。此經法門不入一切餘衆生手。唯除菩薩
摩訶薩。佛子。譬如轉輪聖王所有七寶。因此
寶故顯示輪王。此寶不入餘衆生手。唯除第
一夫人所生大子具足成就聖王相者。若轉
輪王無此大子具衆徳者。王命終後。此諸寶
等於七日中悉皆散滅。佛子。此經珍寶亦復
如是。不入一切餘衆生手。唯除如來法王眞
子生如來家種如來相諸善根者。佛子。若無
此等佛之眞子。如是法門不久散滅。何以故。
一切二乘不聞此經。何況受持讀誦書寫分
別解説。唯諸菩薩乃能如是。是故菩薩聞此
法門應大歡喜。以尊重心恭敬頂受。何以故。
菩薩摩訶薩信樂此經。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故。解云。生如來家者。自覺自身法身根
本智與佛眞性。性相平等同無性味。混然法
界。自他情盡。唯佛智慧明徹十方。無性無依。
無生死性。名爲生在佛家。以自體無作平等
悲智力故。紹隆正法統治衆生。隨所應作以
法調伏。令諸衆生差生死業所有一切安樂
之法皆悉樂之。是則名爲持佛家法。又云。種
如來相諸善根者。解云。證佛法身性同法界。
同佛悲智。如是信修。理事不殊。性相平等。如
是學者。種如來相。同佛善根。不同權教付囑
三乘聲聞菩薩所共流通。又三乘之教多付
囑諸聖及未生佛家諸凡夫者。此經付囑最
上大心凡夫唯求如來不思議乘生佛家者。
若無大心凡夫求此法門生如來家。此經當
滅。何以故。爲此經難信。設有聖説凡夫不信
不證。此經當滅。若不如是付囑凡夫生佛家
者。聖位菩薩有一切佛世界微塵數。如來何
慮此經散滅。當知如是。如來意者。令諸凡夫
生佛家者而起信修。不念已齊佛位諸菩薩
衆。諸有行者應如是知。何故三乘之教。多付
囑諸聖者。令使流通及付囑未生佛家諸凡夫
等。爲三乘之法未出情塵。明法未眞易信解
故。且令凡聖共讃。令教流行善根不斷。未出
情量。不似此十信之終刹那即佛故。以此義
故。三乘之教且漸引生未出情塵。三僧祇劫
方得作佛。順情之教根易信故。凡聖共讃皆
得流通。不同華嚴十方諸佛根本智法及差
別智大慈大悲法出情塵教深難信故。要待
入證十住之位生在佛家爲佛眞子。方是流
通。但有聖説無人證者。不名流通。但有凡夫
説教無證者。亦不名流通。爲自法不明疑情
猶在。不破他暗故。未能決定知佛意故。以此
義故。要待入證同諸佛智心方可決知佛教
門故。以是義故。付囑大心凡夫入證者故始
名流通。但聞不契不名流通
第四明成佛同別者。夫智身寥廓。總萬像以
成躯。萬像無形。與智身而齊體。違眞相隔得
本形同。只爲乖本相殊。致使化儀各別。或見
形羸道樹。藉草褥之微躯。或見色究竟天。處
蓮華之妙相。或見寶菩提樹。居淨土以成眞。
或見遠劫修行。或見刹那當證。或見報身圓
滿相海無邊。或見化體分身具三十二相。如
是殊形異状遍通含識。以情根萬別千差言
何能悉。且約人天共感四乘權實之流。略作
十門成道差別。使得童蒙起信發解除疑識
本離權情希勝徳。十門者。第一成佛身別。第
二成佛時別。第三菩提樹別。第四所坐座別。
第五大衆別。第六示相別。第七轉法輪別。第
八轉法輪處別。第九大會莊嚴別。第十所受
法門別。第一成佛身別者。此毘盧遮那佛身。
如經所説。有九十七種相及無盡相身。非三
十二相八十種好身
第二成佛時別者。如權教中。佛生之後。即
以逾城出家。菩提樹下成等正覺時。以之爲
時。如毘盧遮那佛即實不如是。如來安立化
相。爲度三乘衆生應見如是出家成佛。如華
嚴中實法界海。即不如是。如法華經云。吾從
成佛以來經無量阿僧祇劫。此即是迴彼三
乘人就實而論。此毘盧遮那佛依本法界成
大菩提。還依本法界。無始無終不出不沒無
成無壞無有時分。此經云。如來不出世。亦無
有涅槃。此爲實説。又頂著華冠本非出家。都
無八相之事。若有人能知如來不出不沒不
成不壞。即知如來常住在世常轉法輪。即是
毘盧遮那出興於世。又從兜率天下降神入
母胎轉法輪入涅槃。不出一刹那際。彼天猶
未下母胎。猶未出此已入涅槃。一切事總

第三菩提樹別者。三乘之中見佛道樹是木
樹高下稱人間。如一乘中。如來成道所居之
樹。即寶樹高過六天。如金剛藏身中所現之
樹。高百萬三千大千世界。其身周圍十萬三
千大千世界。大義總一切處遍故
第四所坐座別者。三乘中化身成道。棄榮藉
草褥。此一乘中。本身成道坐寶蓮華師子之
座。妙寶嚴飾具衆莊嚴
第五大衆別者。爲毘廬遮那所有大衆圍遶。
皆是普賢文殊等衆。及有新發意者。皆是心
求佛果法界之衆。非是三乘權學爲求聲聞
縁覺厭苦菩薩之道樂生淨土之衆。設有聲
聞之衆。若未迴心。如聾不聞不知不見説此
甚深華嚴經典。亦非因前經三祇劫得果之
衆。皆智圓多劫一際無前後時之衆也
第六示相別者。如權教中。即以兜率天受生
降神入胎八相成道等。一乘教中。即以初發
心住會法身本智以爲正覺。情絶始終。不見
時遷及以不遷不乖當念蘊空即佛。都無時
分遷轉之相。應眞自性常轉法輪。不似權教
八相等事。或於摩醯首羅天坐花王之寶座。
或以三千大千之國土以爲報境。如來施設
分量限齊者。皆引衆生之化儀。漸令心廣。未
爲究竟之實相也。如此華嚴法界之妙門者。
約分十佛刹微塵數蓮華藏刹海參映重重。
爲明無盡佛國互相徹入。一一佛刹皆滿十
方。十佛刹微塵數國土。皆無限礙身土相稱。
都無此彼往來之相。不同三乘爲小根故權
安分齊身土之相。如此毘盧遮那之相海也。
纖塵匪隔其十方。毛孔詎虧於刹海。三乘示
相者。螢光不可以比日月之照功。琉璃難以
類摩尼之淨徳。此乃非由佛爾。只爲器劣故

第七轉法輪別者。化佛轉三乘法輪。毘盧遮
那轉一乘法門。一乘者所謂佛乘。如法華經
云。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但以假名字。引
導於衆生。乃至乘如來乘直至道場。爲法華
經會三乘引令至實。如前依判教分宗門中
已説。只爲三乘種性人。還依本種性。作三乘
教説。説龍女刹那成佛是化。返成謗教不順
佛心。原佛本意者。令龍女刹那成佛。爲本法
自無時。證盡時處即爲實法。返云是化。此是
苦哉。當復奈何不期甘露返成毒藥。翻將寶
玉喚作泥塵。以實爲虚將虚爲實。請後達士
莫踵前賢。先聖法門普咸垂訓。隨根權實事
非一途。深可久思具閑佛意。了明權實順教
流通。不滯諸根權實倶濟。只可引小歸大衆
聖元心。以實成虚佛不悦可。依宗傳教福利
人天。使得金玉煥然各不沈沒。是故毘盧遮
那佛説佛乘。化佛説三乘。化佛教中法華涅
槃漸漸引權令歸實門。即龍女刹那成佛。雪
山肥膩草。牛若食者。純得醍醐喩等。是也。皆
爲分有未具全示。一一具足因果報相之門。
唯北華嚴具足。是故今言轉法輪別
第八轉法輪處別者。權教中化佛轉法輪。或
言鹿園。或言給孤獨園等。皆有處所上下往
來。此經即十處十會及一切塵中佛國佛身重
重重重重重無盡無盡無盡常轉法輪。不去
不來不出不沒。十會名處後當更明。皆云不
離菩提場而昇一切處。經自有具言
第九大會莊嚴別者。説此經時天上人中十
會十處。一時普集十方聖衆大心衆生。無有
三乘定性未迴心者。設在其會不在其流。又
十會之衆各從十方來。隨所來方皆云有十
佛刹微塵數衆而來集會住住地地以次十百
千増多爲明無盡。又一一會衆皆遍法界重
重重重參光影像。纖塵之内亦衆會重重。一
一塵中衆會皆與法界虚空等。乃至於一小
衆生身内成等正覺。衆海重重轉正法輪。其
小衆生不知不覺。如是衆會皆爲諸佛菩薩
性遍一切處身土衆會皆遍一切處故。不似
三乘中化佛衆會皆有處所限量分齊往來。
爲衆生根小。非佛故然
第十所受法門別者。如權教中。或從小乘。漸
漸修習無常苦空。厭老病死修四諦觀。於中
苦集二諦以爲世諦。滅道二諦以爲眞諦。觀
彼苦集眞實是苦。深生厭離趣求寂滅。以
無常不淨白骨等觀。觀彼微塵成於空觀故。
苦集本無。識滅智亡。以空爲證。且令苦盡。然
後方爲説大乘法。令使迴心修法空觀行諸
六度漸起悲智。或有大乘菩薩種性者。觀行
對治似彼小乘。性有慈悲樂行諸度。不取空
證留惑益生。成法空等觀。或有大乘菩薩種
性。一下頓修假眞如等觀。以假眞如門加行
調伏。經三僧祇劫。十地見性方始成佛。或有
教説地前三賢菩薩以觀力故折伏無明地上
見道。或有教説。三賢菩薩少分得見法身。如
是等説。總是三乘權教所説。如此華嚴經即
不爾。直爲上上根人。一下直授法界自體根
本法身。古佛智海迷在無明。頓令以方便三
昧而令現之。全將佛果頓授十住初心。一念
一時一際。一法界門頓授。文殊普賢萬行理
事。更無情量卷舒延縮不廢隨俗時劫了然
具存。三世日月歳數差別了然明著。然其歳
劫當自不移。常與無常不成不壞。法本如是。
了知苦諦本來聖諦。元無諸苦亦無涅槃。若
如是信解。如是證入。經云。以少方便疾得菩
提。即以智幻門幻生其身。等衆生界。同衆生
事。即以無礙念門了衆生根。即以師範門以
成軌則。即以衆藝門訓誨衆生。即以無依道
場門法無所著。即以無念門念而不著。即以
淨智光明門。恒照無礙。安立諸法度脱衆生。
即以無盡相門不壞色身。即以誠願語門出
言誠諦。即以幻住門常住世間成就衆生諸
根解脱。如是十法即是善財童子等覺位内
善知識利安衆生之門。令諸學者頓修悟入。
行此十法利安衆生。善住世間解脱法門。殊
非如三乘之衆厭苦集樂滅道之法也。亦非
留惑樂空出纒求淨土也
第五明見佛差別者。夫佛身性相一體無差。
器有萬端依根各異。情存相隔見絶體齊。身
立影生情留佛異。佛由情應以此乖眞。心盡
情亡智身自稱。智縁無作動寂倶眞。如是相
應名毘盧遮那佛。毘盧遮那者。名種種光明
遍照也。以法身悲智示相教光。用對諸根隨
情現色。爲情乖相別見異佛殊。以體相混收
本是毘盧遮那一智身也。只可歸眞去假。不
可滯假亡眞。略立十門見佛差別。使得留心
創信者返末而還源也
一人中見佛但有三十二相。二諸天見佛但
有八十種好
三諸龍見佛。或同人所見。或見但爲大龍王
也。餘畜例然
四諸仙人見佛但見仙人
五諸餘外道還見佛與己同類
六八部神等見佛與己爲王。七小乘人見佛
爲大聲聞
八縁覺見佛還爲縁覺
九權教中菩薩見佛。但爲三千大千世界之
主。福智充遍三千大千世界
十一乘教中菩薩見佛。爲十佛刹微塵數蓮
華藏世界海。爲法界主。且云十佛刹微塵數
蓮華藏世界。爲明無盡。總攝一切刹故。福智
充滿一切諸刹。無盡相海重重故。如上十種
見佛不同。皆由發心之時信樂差別。以信樂
力故。見佛不同。是故當知。發心之者。發廣大
心。信廣大教門。發廣大願。行廣大行入廣大
智。利益成就無盡衆生。即得速成菩提行願
福智悉皆圓滿。若不如是。終非畢竟成大菩
提。勞而功少。何如直往一切智之中也
第六明説教時分者。夫創證覺心。道源虚寂。
智圓三世。始終倶盡。會萬像。濟有無。混去
來。印古今。豁達唯神。恬怕應眞情亡智立。想
絶悲存圓聲遐布。隨根受益。一雨普滋百卉
齊得。如空中響稱撃成音。諸根獲益任智無
心。刹那無際焉存古今。略依權實。且立十種
教起前後時分不同
第一如力士經説。佛初成道一七日思惟已。
即於鹿園説法
第二如大品經説。佛初鹿園轉四諦法輪。無
量衆生發聲聞心乃至獨覺心大菩提心等
第三如法華經説。三七日詣鹿園説法
第四如四分律及薩婆多論。六七日方説法
第五如興起行經及出曜經。七七日方説法
第六如五分律。八七日方説法
第七如大智度論。五十七日方説法
第八如十二遊行經。一年不説法。第九依今
唐朝藏法師判。如來成道定經一七日後方
説華嚴經
第十通玄今依此華嚴法界門。總不依如上所
説。如此經。以法界本智性自體用理事大悲
本實爲宗不依情量時分之説。古今見盡常
轉法輪。無始無終。法本如是。如上所説。總依
根自見時分。並非如來有此不同。如來本法
智體。並無時分可立。但使令心信解法界無
時。即是如來説法時也。情亡心盡任智利人。
即是如來成佛轉法輪時也。若也情存立見。
云如來如是時出世如是時説法者。並不依
佛見。總是自情。如此華嚴經教門。即是無始
無終爲門。不何逐情強立時分。此經乃是無
時之時。一切時説。如法華經云。吾從成佛已
來。經無量阿僧祇劫者。量既本無知。欲將何
爲説法時也。皆是如來一智用一圓音一刹
那時。以無時之時爲説法時故也
第七明淨土權實者。夫以滔滔智海。茫茫莫
究其涯。淼淼眞源。蕩蕩罕尋其際。遮那法
界。體相通括於塵沙。方廣虚門。淨穢互參於
無極。但隨自修業用。見境不同。致使聖説乖
違。依根不定。或權分淨土於他國。指穢境於
娑婆。或此處爲化儀。示上方爲實報。文殊位
居東國。金色世界而來。觀音身處西方。極樂
妙土而至。如權儀各別。啓蒙的信無依。今以
略會諸門。令使創修有託。約申十種。以定指
南。第一阿彌陀經淨土
第二無量壽觀經淨土
第三維摩經淨土
第四梵網經淨土
第五摩醯首羅天淨土
第六涅槃經中所指淨土
第七法華經三變淨土
第八靈山會所指淨土
第九唯心淨土
第十毘盧遮那所居淨土
第一阿彌陀經淨土者。此爲一分取相凡夫
未信法空實理。以專憶念念想不移。以專誠
故其心分淨得生淨土。是權非實
第二無量壽觀經淨土者。爲一分未信法空
實理衆生樂妙色相者。令使以其心想想彼
色像。想成就故而生佛國。此權非實
第三維摩經淨土者。佛以足指按地。加其神
力暫現還無。是實報土未具陳廣狹。是實未

第四梵網經淨土者。雖説一大華王而有千
華。一一華上有百億化佛。教化百億四天
下衆生。然彼千華及彼華王。爲三乘菩薩見
未廣故分示報境。未成圓滿。是權未實
第五摩醯首羅天淨土者。如來於彼坐寶蓮
華座成等正覺。以爲實報。此閻浮提摩竭提
國菩提場中成正覺者是化。此爲三乘中權
教菩薩染淨未亡者説。言此閻浮提及六天
等是欲界有漏。彼上界摩醯首羅天是無漏
故。爲存染淨彼此未亡。此爲權教。未爲實

第六涅槃經所指淨土者。云如來有實報淨
土在西方過三十二恒河沙佛土外者。爲三
乘權教一分染淨未亡者言。此三千大千世
界總是穢土。權推如來報境淨土在西方。此
權非實
第七法華經三變淨土者。此爲三乘權教菩
薩染淨未亡者言。移諸天人置於他土。非實
是權
第八靈山會所指淨土者。此引三乘中權教
菩薩染淨未亡者。令知此土即穢恒淨。諸衆
信可未能自見。是實非權。信而未見
第九唯心淨土者。自證自心當體無心。性唯
眞智不念淨穢。稱眞任性心無恚癡。無貪瞋
癡。任大悲智安樂衆生。是實淨土。以自淨故
教化衆生令他亦淨故。是故維摩經云。唯其
心淨即佛國淨。欲生淨土當淨其心
第十毘盧遮那所居淨土者。即十佛刹微塵
數蓮華藏佛國土。總含淨穢。無穢無淨。無有
上下。彼此自他之相。一一佛土皆充法界無
相障隔。略言十佛刹微塵數國土。爲知無盡
佛國不出一塵。爲無大小故。不立限量故。以
法爲界。不限邊際。相海純雜色像重重。此爲
實報非是權收
新華嚴經論卷第六



新華嚴經論卷第七
 長者李通玄撰 
第八明攝化境界者。夫佛境無邊順機各異。
隨情廣狹。見有差殊。非是如來分其量數。情
微即境狹。量廣即境寛。若也智契眞源。佛境
彌綸法界。或見閻浮爲化境。或見四洲以濟
生。或見形滿大千。或見報身十海。如是種種
器有萬端。設教不同千差萬別。啓蒙始學憑
准何依。略示五門識其權實。使得捨枝條而
從本。返末而還源。速證菩提無令稽障。一人
中見佛境界。二諸天見佛境界。三二乘中羅
漢見佛攝化境界。四權教菩薩見佛境界。五
實教菩薩見佛境界
第一人中見佛境界者。但見化一閻浮提衆

第二諸天見佛境界者。但應自見境見佛亦
然。隨自見廣狹故。如帝釋梵王及諸天王。即
是菩薩位。即依菩薩位。配所見佛攝化境界
廣狹。不可依諸凡夫天人之類。如帝釋即是
二地菩薩位。乃至漸昇至梵天王。是十地菩
薩位也。或時以佛神通力成就衆生。亦令人
天中凡夫及二乘并小菩薩。總得見佛報土
境界故。即如維摩經。佛以足指按地所現淨
土是也。或時以佛神力亦令人天總得相見
故。即如大集經中所説寶坊處欲界上色界
下。大集人天之衆。總在其中如彼經説
第三二乘中羅漢見佛攝化境界者。如大羅
漢。以天眼力。得見佛攝化三千大千之境界
也。即如阿那律云。我以天眼見釋迦牟尼佛
土三千大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如小
羅漢即不定。或見佛攝化一閻浮提。此即以
久伏忍力能斷結使。未有定力。亦名斷結。未
有力通變等事。如以此羅漢。或見佛攝化四
洲及上三界境界也。此廣説在小乘諸部中」
第四權教菩薩見佛攝化境界者。初地百佛。
二地千佛。三地萬佛境界。以漸増如三乘大
乘教説
第五實教菩薩見佛攝化境界者。初地菩薩即
見多百佛即是無盡之百。不是一百之百。二
地菩薩即見多千佛等。即是無盡之千故。三
地菩薩即云多千萬等。以實而論。諸地菩薩
皆悉齊見。如帝網等。三賢菩薩亦然。非但十
佛刹微塵數蓮華藏爲其報境。法界虚空總
皆平等。爲十住初心。初見道時即已無大小
見故。即總見佛化境。皆如法界。不分大小約
行布之中寄位階降。如此經。初地見多百佛
境界者。即明滿義故非如三乘單百之百。此
多百者。即齊無盡之數故。如三乘教。化佛即
攝一四天下。報佛即云攝化千百億四天下爲
一釋迦報境。如梵網經所説。如華嚴經所説
毘盧遮那攝化境界。且約立一大蓮華藏世
界海。廣大無際與虚空法界等。但爲化衆生
故約陳形状。令衆生心廣大發開狹劣心故。
於此大蓮華中。總言有十不可説佛刹微塵
數世界種。爲教文有限。且立其百二十一箇
世界種中心有十一箇世界種。上下各且二
十重蓮華藏世界。最下重中有一佛世界微
塵數廣大世界圍繞。次上第二重。二佛世界
微塵數。次上第三重三佛世界微塵數。此十
一箇世界種皆悉如是。從下向上轉轉倍増。
最上重中具足二十佛世界微塵數廣大刹。一
一刹各有十佛刹微塵數諸小刹圍遶。其十
一箇二十重世界外。有一百箇一重世界種。
圍繞十一箇二十重世界。此一百箇世界種
外。近金剛山復有十箇四重世界種。其中國
刹重重之内。如上所説。於金剛山内圍繞如
上諸世界種等。如天帝網分布而住。如來所
化周遍其間。淨穢純雜諸世界海等。如三乘
中所説世界種者。數三千大千之刹。至一恒
河沙。爲一世界性。數性世界至恒河沙。爲一
世界海。數海世界至恒河沙。爲一世界種。如
此經世界。並數一佛刹微塵二佛刹微塵三
佛刹微塵。如是倍増至最上重中二十佛刹
微塵數世界。如是上下通數總二百一十佛
刹微塵數廣大刹。始成一世界種。非爲恒
沙以限其數。三乘之中多取恒河沙數爲量。
如此經中。常取一佛刹塵十佛刹塵。爲表無
盡爲其數。如是増廣令小狹劣衆生知佛攝
化境界發菩提心。其佛攝化境界一一塵中
境界與法界虚空界等。不言獨化三千大千
世界。於中表法。至後釋華藏世界品廣明
第九明因果延促者。夫法界圓寂無始無終。
理智虚空非因非果。但爲有情存量假寄其
名。情亡量絶何名能立。名不自施。本由量起。
量亡情盡名亦自眞。今以無名之眞名。談無
果之眞果。以無説之眞説。説無因之眞因。啓
蒙之士。不可以滯其名。始學之流。不可以廢
其説。滯名則名立。廢説則言生。當可任情隨
縁起唯法起。若無縁者滅唯法滅。有此法者
性不相知。今談因果延促。如空中鳥跡。如石
女之子。但爲衆生情有愚智。隨心照義。或遲
速不同。劈竹蹬梯稱機各別。因茲之類延促
不同。非謂日月與作時分。教不自施因機故
起。教隨根應有根教生。今以依根約立十門
因果延促。使得啓蒙之士後學無疑也
第一小乘善來得阿羅漢果
第二小乘一生得阿羅漢果
第三小乘三生得阿羅漢果
第四小乘六十劫得阿羅漢果
第五縁覺四生得縁覺果
第六縁覺遲經百劫得縁覺果
第七依權教菩薩成佛定經三僧祇劫得成佛

第八依法華經實教會三歸一令龍女一刹那
際成佛。破三乘經於多劫方始成佛。第九華
嚴經説兜率天子三生得十地果。第十善財
童子一生成佛。如上所説。皆是三乘及一乘
聖教。依根約器所説各各。依諸聖教自有和
會。今欲廣引諸義文句煩多。根有萬端依根
教別。今以略分十種大意得果延促不同。意
令知權向實不滯虚乘入眞實門速成佛道。
如龍女。破三乘之定劫。成刹那之實門。涅槃
經屠兒廣額授賢劫中成佛之記者。破闡提
之無性説。越三僧祇之功。兜率天子明一乘
之教殊勝之力。聞之生信。爲不修故。設入
地獄中亦能成種。蒙光觸身來生兜率天上。
蹬十地位。一如隨好光明功徳品説。擧此一
事意令信此諸佛所乘。以難信故。信即必定
成種。爲信解内熏必至成佛。設暫著樂遇苦
便修。若至十住初心。位齊十地更無退轉。如
善財童子一生成佛者。明於十住初心一刹
那際情亡想盡三世一念更無所生名爲一
生。不取存情立劫時分之生。如是無生便成
佛果。如本生故名爲一生。還同龍女。一刹那
際情盡時亡名之爲佛
第十明會教始終者。夫慧日世尊。稱法界而
遍照。智周萬有。與凡聖而同。眞理事互融。體
用相即。四十品之勝典。終始交羅。百萬頌之
妙言。前後參映。十處十會。如帝網之重重。十
刹十身。若鏡像之相入。擧一門。衆門倶發。談
一品。諸品齊麾。道樹始成九天同屆。普光一
集十處咸登。今古無差舊新一念。不離一位。
便分五位之門。一行之中。乃建塵沙行海。法
界體上。安立訓俗之詮。果徳性齊。施設引生
之教。文殊以讃明法體。普賢爲成備行修。二
人悲智參光。使得雲滋寶澤。法界品内。復令
善財重修。倣此一部之經。一一行其行相。菩
薩接生之軌。各各次第分明。發心求進。師資
差別具陳法則。令使童蒙易解。學者不枉功
程。一念與道相應。便得超過永劫。今分十法
以約紀綱。教體參差略知分齊
第一明毘盧遮那始成正覺。第二明示果勸
修。第三明信心成備。第四明入眞實證。第
五明發行修行。第六明理事相入。第七明
蘊修成徳。第八明隨縁無礙。第九明因果位
終。第十明令凡實證
第一明毘盧遮那始成正覺者。即世主妙嚴
一品經是。言始成正覺者。已自身心證盡三
世古今等法。在一念中無久近相。於一念中
而亦不壞衆生三世久近劫智及種種衆生差
別知見智。如經智入三世而無來往。如是有
十種智。具在經説。如是上下前後四十品經。
總於始成正覺時。於一刹那際。以法界海智
印三昧門。一時頓印。身色言音説諸佛法及
一切塵中諸國刹海普宣流布及入涅槃。不
移一時一際一性皆是。法如是故。前佛後佛
古今如是。總在一時。隨諸衆生現差別法。古
今相徹。名之爲始。契法如是。名之爲成。依法
如是。非心造作。名之爲正。智達斯理。名之爲
覺。此經在晋朝之譯。有三十四品。今於唐朝
再譯。爲三十九品。又檢菩薩瓔珞本業經云。
佛子。吾先於第六天説十地道化天人。今故
略開衆生心地。汝等受行。又下文。佛子。第四
十一地心者。名入法界心。又此下文。佛子。吾
先於第三禪中集八禪衆説。一生補處菩薩
入佛華三昧定説百萬億偈。今以略説一偈
之義開衆生心。汝等受持。此品即在十地品
後。是十一地等覺位。計此品名還名佛華品。
爲依法爲名故。又下文。佛子。吾先在此樹下
説法界海時。有八萬無垢菩薩現身得佛。故
今爲此大衆略開佛果行處。汝應頂受。如瓔
珞本業經。即是説華嚴經竟。化諸三乘衆生。
詣菩提樹下。二重敍初成正覺時所説華嚴
五位法門。具如彼經説。爲華嚴經少十一地
一品經。今將彼配勘方知次第。後有聞者不
須生疑。但取彼經勘驗可知皂白。今以第三
禪中説十一地佛華品。即總有十處十會四
十品。並在始成正覺時。以一刹那際海印法
門一時頓説。以依本法無前後故。爲法本如
是故。以本身本智示本法故。無重會普光明
殿及三會等事故。若重重重重無盡之重。不
論三會。以其法界海門總收三世。一念前後
並是一時。亦無往彼重來入此。如來但以本
智對現色身海印門故。一時普示。今言於普
光明殿重重三會者。此非如是。總是一時頓
印之法。如經云。如來於一言説中。演説無邊
契經海。但從法門品類爲表法故。菩薩名殊。
非是先來後來之衆。於法界海内。不可以情
作前後之想。違本法故。於一念之内現三世
事者。爲衆生故。非於本法而有三世。此爲明
本法。不可從末。前已覆車後須改轍。不可直
推先徳以爲龜鏡。檢參經意都無重會之名。
以文字敍致法門似有重意。不觀品中經意。
總是敍其前後通括一時一際一法界之智用
法門。如十定品離世間品。皆云。爾時世尊在
摩竭提國菩提場中始成正覺普光明殿入刹
那際三昧者。但隨法位菩薩名別。非是如來
去已重來。以普光明殿爲法界果智體故。於
一時之際會其理事。不離無作定門以十定
門是法界體故。以普賢行是法界用。即離世
間品是也。會此二品。不離普光明殿果徳大
宅智之本都。如此三度之説。總是一處一時
一法界一會之説。非是如情所見前後往來。
通餘九會。總在一會一時一法界一智海法
門。重重一時隱現無障無礙。今於一法界内。
隨其進修方便行相門中。寄處表法。以分其
十處。十會者
第一菩提場會
第二普光明殿會
第三昇須彌山頂會
第四昇夜摩天會
第五昇兜率天會
第六昇他化自在天會
第七昇三禪天會
第八給孤獨園會
第九覺城東大塔廟處會
第十於一切國刹及塵中一切虚空法界會
名爲十處十會。普光明殿中會。此經中五位
六位法門。十定妙理。普賢萬行始終體用。十
處十會總在普光明殿。一眞法界因圓果滿。
報居之宅之所含容。十方世界。都爲一法一
處一時一體用際攝末歸本。不可別分作前
後往來三會之説。不可以己情塵翳障眞教。
又此經中諸法皆以十爲圓數。不可但言七
處九會之説。又問。何故至第七會。但至三禪。
集八天衆説十一地法門。何故不至四禪天
者。答曰。爲四禪天依其次第是佛果處故。佛
正於菩提場中正證佛果。通收四禪及十方
世界。總爲一普光明殿法界之宅報居之都。
更無上下往來進修所在可得之相。明佛四
禪心想無依無進修處故無往來也。情絶應
眞。同法界故。是佛第四禪以菩提樹下寄同
阿蘭若處。普光明殿即是本居之報宅。以此
三説始終因果。重敍前初成佛之時。以明前
後不離菩提體本智海故。如此圓融。始終因
果成一際法門。於此經中前後有六處和會
也。示果勸修門中有二處。已信修行門中有
四處。一如初會中。普賢菩薩入如來藏身三
昧。以世界海旋法門。示佛本源法界十蓮華
藏世界海因果始終報得之門。即普賢菩薩
是其行。如來藏身是其體。即明以用入體理
事徹故。二毘盧遮那所坐之座諸有莊嚴。亦
明因果始終體用相徹故。即以遮那佛以爲
報果。以一切法空本智爲座體。以普賢萬行
爲用莊嚴。以此一切莊嚴具。即還以輪臺戸
牖諸莊嚴具中出衆菩薩。有十佛世界微塵
數。雨寶供佛。即明如來果徳常居一切法空
之座。普賢衆行妙用常感依報之所莊嚴。理
事因果體用常相益故。又已信修行門中有
四度和會因果無二門者。即普光明殿三説
始成正覺。攝末歸本一際法界。是一度和會。
二三十七品名如來出現品。如來放眉間光
灌文殊頂。放口中光灌普賢口。令此二人共
相問答。説佛出現果徳之門。即文殊爲本智
法體。普賢爲行。明和會體用徹故。以此徹處
即名爲佛。初會中佛。即明佛所自成佛也。三
十七品中佛。明菩薩自力所及也。因初佛故
而起信。進修行以信進修行故。自力所及自
佛果故。以自佛果與前所信無異故。三祇園
之中。如來以師子頻申三昧門。擧五位因果
導利人天。四善財童子彌勒樓閣中。和會文
殊普賢始終因果及彌勒菩薩始終因果。都
爲一際。體用徹故。通前示果勸修門中普賢
菩薩毘盧遮那二處和會。及後普光明殿如
來出現品給孤獨園及彌勒樓閣四處。通爲
六處和會。體用因果無二一際法門。是故彌
勒樓閣名毘盧遮那莊嚴藏。與初會中普賢
菩薩所入三昧名如來藏身。前後名字一相似
故。但取經文品類意況尋之參驗可見。如來
會通總爲一時一際。以刹那際根本智宅門
出生滅度及常住在世轉正法輪總無虧一念
成正覺時。是故經言。智入三世而無來往。此
經總有十處十會四十品經。於九會中雲集
都衆總有三百四十二種衆。并第三禪中一
會八種衆。亦在其數。如是之衆各各云有佛
世界微塵數。或云十佛世界微塵數。如是衆
會一時倶會在始成正覺一刹那際。猶如大
海周遍十方互相參映無障無礙。若以第十
會中於一切國刹及塵中虚空法界一切會
者。即十方世界虚空法界及纖塵之内。及一
切衆生身體塵毛孔海會如海十方無間。重
重重重無盡無盡。諸佛菩薩衆海常然。三世
一念。古今咸即今時之際。過去未來無盡之
劫。同時無虧。一念成正覺時也。如是時體成
佛不成佛。覺與不覺時。法如是故
第二明示果勸修者。即如來現相品。普賢三
昧品。世界成就品。華藏世界品。毘盧遮那品。
如是五品經是也。於現相品如來口中衆齒
之間放光。以光中音聲十方告衆。使令咸集。
普賢菩薩爲佛長子。治佛家法入佛三昧。擧
佛果徳令衆敬愛起信樂修。如來於自身及
座。擧體用因果門令衆咸知。以佛自身爲法
界大智身。以諸莊嚴具爲普賢行用報果。以
一切法空爲座身。以此三法齊平興悲智門。
無始無終。示悟衆生。名之爲佛。如來又於眉
間毫相中放光明。名一切菩薩智光明普照
曜十方藏。其状猶如寶色燈雲。普照十方世
界已。右繞於佛。從足下入。及於眉間毫相之
内。出十佛世界微塵數菩薩衆。於其佛前共
坐一蓮華之座。復讃嘆佛境界甚深。此明因
果無二。光入足下。明以果成因。眉間光者。十
地智果之光。今入佛足下。以果成因。十信之
位。還從足下輪中出此光也。至十住位内。次
至足指端出。十行之内從足趺上出。十迴向
之内從膝上出。十地之内還至眉間出。終而
復始。毫相光明是十地之果光。其中出菩薩。
是其因行。明因從果出。明此已上五品經是
示佛果徳令衆信樂
第三明信心成備者。即第二會中。如來名號
品。四聖諦品。光明覺品。菩薩問明品。淨行
品。賢首品。已上六品經是也。此六品經共成
十信之一位。一如來名號品信佛名號十方
世界隨生不同。二四聖諦品信知十方世界
法門名字差殊。皆以四聖諦爲本。三光明覺
品知光明本從果而來入佛足下今還從足下
放彼果光。用成信位。四菩薩問明品信菩薩
所問之法門。五淨行品明信菩薩淨行從大
願力生。六賢首品信知成佛以信爲首。信此
六品法門共成信位此六品經於普光明殿中
説。以普光明殿是佛智用果報滿居之本宅
還從中説信法門。爲明説果成信。既信果徳。
從茲以後至十地十一地佛華品已來。方明
入道進修五位成滿階降同別。一通一切通
爲從因至果不隔時故。皆以根本不動智等
十箇佛。以爲所信之門。還以自心根本不動
智佛。以爲會體用
第四明入眞實證者。從第三會昇須彌山頂
於如來兩足指端放光明。於中説六品經是。
一昇須彌山頂品。二須彌頂上偈讃品。三十
住品。四梵行品。五初發心功徳品。六明法品。
此六品經中。如須彌山頂品及偈讃品兩品
經。是帝釋諸天迎讃如來嘆佛功徳及處之
勝。十住品。梵行品。初發心功徳品。明法品。四
品經。明創證法門住佛所住生住佛家同佛智
性功徳解行理智如佛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此
會兩足指端放光者。明初證法門發足之始。
昇須彌山頂者。明從前信心今昇十住法王
山頂至法之際智照無礙。如上高山至相盡
處故。又山者。表定能發慧故。從茲以去。任法
無功始終倶佛。不從八地方具無功。瓔珞經
云。三賢菩薩法流水中任運至佛。初水後水
一性水者。因佛果佛一性佛故。於其中間無
初中後。不隔念故。依本法故。無念可隔。因果
便終。一念相應。一念佛故。不論相好及與神
通。相好神通從此正覺中得。若證正覺即不
著諸相。但以覺道恒相應故。通變相好不求
自至。設至於後福智終時。三世一時不隔念

第五明發行修行者。從第四會昇夜摩天宮。
於如來兩足趺上放光説四品經。一昇夜摩
天宮品。二夜摩天宮偈讃品。三十行品。四十
無盡藏品。如此會中。昇夜摩天宮品夜摩天
宮偈讃品兩品。是諸天迎佛讃歎佛功徳。及
歎處之勝。十行品十無盡藏品兩品經。明智
身具普賢行悲智具足理智行門所成依正二
報福智無盡。此位從如來兩足上放光。及昇
夜摩天上説者。爲明從須彌山頂至相盡處證
佛智身至夜摩天上依法空本智起普賢萬行
門故。以處表法令易解故。如彼諸天離地際
故。天依空而住。爲明十行依本智法空而行」
第六明理事相入者。從第五會昇兜率天宮。
於如來膝上放光。説十迴向。有三品經。一昇
兜率天宮品。二兜率天宮偈讃品。三十迴向
品。前之二品經。是諸天迎讃如來敬嘆佛徳。
及嘆處之勝。後之一品。是正説十迴向之法
門。迴向者。令諸事法皆入理故。以十行事法
入前十住中理事無礙。故名迴向。前十住即
是文殊法身本智。後十行即是普賢之萬行。
明二人體用相徹名爲迴向。膝上放光者。明
理事卷舒自在故。猶如人膝屈申迴旋皆由
於膝。何故兜率天説此位者。爲明此天於欲
界之中處中故。又於天上五位五處五會之
中故。向下有帝釋夜摩之兩會。向上即有他
化三禪之兩會。於欲界中。此天處中故。故説
十迴向。令會理事無礙根本智差別智智悲
均融處於中道。以處表法故。須此處説十迴
向之門
第七明蘊修成徳者。從第六會。昇他化自在
天宮中。如來眉間放光明。名菩薩力焔明。此
光與初會中如來眉間所放光明。終而復始。
至本處故。説十地品一品經是也。無昇他化
天宮品無偈讃品者。爲明十地果終住法本
宮恒遍一切功終行極更無昇進。乃至三禪。
十方世界亦同此也。爲表果終十地智滿無
進修故。常對諸佛現在前故。爲非新來無稱
歎故。此十地門但於十住十行十迴向中。蘊
積功成使令滑熟。更無所住任運而成。自令
具足一切諸法。何故於此天處而説十地法
門。爲此天依他起化以成自樂。名之他化自
在天。此位菩薩依衆生故而行悲智。興諸行
雲雨諸法雨。以成爲樂。無自心相作諸行相。
以處表法故。須此處而説十地法門。依藏法
師。説此品時有三加五請者。檢尋經意。佛有
十三種加。解脱月菩薩及諸菩薩有四請。佛
有十三種加金剛藏菩薩者。一他方佛有十
二種加金剛藏菩薩。使令遣説。二毘盧遮那
如來眉間放光照金剛藏菩薩身。光中説偈
勸令使説。此爲光加。通爲十三。十方諸佛十
二種加者。一諸佛現其前。以言讃慰使令説
法。二與十種智。及自善根法如是加。三十方
諸佛手摩其頂許令使説。以言讃慰。是語業
加。與十種智是智業加。以手摩頂是身業
加。毘盧遮那眉間光照及光中説法是法力
加。總通言讃及與十智手摩頂及光照。有十
三種加。金剛藏菩薩四重請者。一解脱月擧
衆疑。二請金剛藏菩薩爲衆説法。三重請。四
諸大菩薩一時同請。都爲四請。未知三加五
請從何所來。若但取身語意業爲三加者。即
與十智眉間光照金剛藏身及光説法。其加
即有餘。若倶取十方諸佛言讃使説爲五請
者。佛位居尊軌則之中不合爲請。以此之義
總有十三種加。四重請。與十種智業。雖是智
體不殊。爲不迷法相成差別智故。用時各別
不可直取同門。以一同中有十三種所加各
別。四度重請皆殊。超昇之義前已説訖
第八隨縁無礙者。從第七會。於第三禪中集
八禪衆説。一生補處菩薩入佛華三昧定。説
十一地等覺位中普賢法門。十地已終。明自
分道終。等覺位中行普賢行。遍明入俗。遍周
法界。行門重疊。廣及虚空。及微塵中諸國刹
海。重重無礙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名爲
等覺位中普賢行也。言佛華三昧者。花之言。
行能堪可觀開敷感果義也。此爲佛行法門。
佛者覺也。明十一地等覺行用。明十地成佛
以終次十一地覺行滿也。故名佛華法門。三
昧者。法界本體大寂法門。定亂情盡名爲本
寂。以此定故。行普賢行門。一切三昧。此乃爲
本體故。於彼天處。爲於色界無色界八禪之
衆。説一生補處菩薩入佛華三昧定門。有百
萬億偈。以此位菩薩入佛華法門善明入俗
廣利含生自在故。名隨縁無礙。此位明法界
行周。何故在彼天處説十一地法門。爲彼天
處憂苦情亡唯三昧樂。爲明此位菩薩定故
情亡唯智悲利衆生樂故。以此處表法故。於
此處説十一地法門。地位行門。廣如瓔珞經
説。此以當華嚴經來文未足
第九明因果位終者。從十定品。十通品。十忍
品。阿僧祇品壽量品。諸菩薩住處品。佛不思
議法品。如來十身相海品。如來隨好光明功
徳品。普賢行品。如來出現品。離世間品。已上
十二品經是也。何以然者。爲十定品至離世
間品總該五位十地佛位及普賢萬行始終因
果前後徹故。是此十定品離世間品二品經
初。皆却敍初會及第二會云。爾時世尊在摩
竭提國阿蘭若法菩提場中始成正覺於普光
明殿入刹那際諸佛三昧者。非是重來集會。
但爲十定及離世間二品。是體用門通始終
故。於普光明殿如是重敍。依其法門菩薩衆
名號差別。非是去已還復重來。於十住十行
十迴向十地十一地法。遍諸天處。一時頓説
諸位。此之二品。意明體用徹於始終佛因果
門故。十定體是文殊。離世間法是普賢。是故
如來出現品中放光和會二人。因果相徹門
故。放眉間光入文殊頂。放口中光入普賢口。
令其理事自相問答説佛果門。佛果之門總在
二人根本智差別智之際。以定慧力照之可
見。此之十二品經。一時都會及諸六位十一
地。總入普光本智法堂果徳大宅法界之門
故。是故十定品及離世間品。皆敍前之初會
二會説此經時。譬如空中置百千寶鏡。置一
佛像在於地上。以衆菩薩圍遶莊嚴。於彼百
千寶鏡之中一時頓現。一一鏡中影像互相
參入都無來往。如來亦爾。於始成正覺之時。
天上人間十方國土一時頓現。互相參徹都無
來去。故彼説言音句義悉皆參入。都無來去
不論重會。不得作世間情解作往來重重之
心。如前已述。事須和會至而復説。此之經末
須知。和會始終。如來出現品明五位十一地
果終之門。一部之經始終之際。以是義故。流
通付囑總在其中。出現品前。普賢行品。即明
自己佛果修行之行。出現品後。離世間品。即
明自己佛果之後利生之行。明佛果之後所
行大悲智行諸習總盡雖行普賢萬行不染世
間名離世間品。自修佛果前普賢行。明是自
所乘勸他學佛果也。後普賢行。自己佛果已
終。純是利他。以此能令三寶不斷。十通十忍
亦如十定。遍通五位。體徹始終也。通者總通
明義也。忍者法忍之門。阿僧祇者乃明數量
之門。壽量者。乃明佛壽量隨人。菩薩住處者。
爲明菩薩所住處爲人攝化住持境界常在不
滅。佛不思議法者。爲明如來化儀法則自在
非諸二乘及三乘權學所知。如來十身相海
品者。爲明十世界海十毘盧遮那皆有九十
七種相及十蓮華藏世界微塵數相。如來隨
好光明功徳品者。爲明如來隨好光明照燭
功徳蒙光獲益。普賢行品者。爲明果前進修
之行。如來出現品者。爲明五位菩薩自力果
終出現因果位極。離世間品者。爲明佛果之
後純是利他。此已上三十九品經。六位五位
因果位終。利及諸天諸神王衆。入法界一品
經。如來入師子頻申三昧。還擧佛果五位。利
及人間。以前總結初會二會乃至十一地七
會之中佛位因果法門。八會在祇園之中。後
當更敍
第十明令凡實證者。從第八會。在祇園之中。
如來入師子頻申三昧門。還擧法界果徳現
諸世間。令生信樂聞佛實相。五百聲聞目蓮
鶖子。示同不聞。寄同二乘。有信不信。如初
會中五十衆及覺首等十首菩薩功徳林等十
林菩薩金剛幢等十幢菩薩金剛藏等三十七
箇藏菩薩。如是各各有十佛刹微塵數菩薩
共集。隨位増倍寄成諸位。令諸人天凡夫得
此法門。如此會中六千比丘。明是凡夫於文
殊師利所頓明十耳十眼。此衆雖居在路發
心。境界不離佛會。路上發心爲表進。修非是
即離其佛會。乃至第九會。覺城東。一萬諸龍。
五百優婆塞。五百優婆夷。五百童子。五百童
女。普明是凡夫同證佛位。是故今言令凡實
證。第九會覺城東過去佛大塔廟處。文殊師
利説普照法界修多羅門。無量諸龍得生人
趣。一萬諸龍發菩提心。覺城五衆倶登佛果。
但擧善財一人爲首。及其五百之數法皆同
然。五百者。表五位。六千者。表六位。信亦在
中。一萬龍者。表其萬行之門故。無有一事浪
施設故。皆表法門。過去諸佛大塔廟處爲其
會者。明古佛今佛道跡不殊。還同如來會内
一種。善財南詢諸友。還明進修。又明菩薩攝
化衆生之行相。第十會者。一切國刹及塵中
虚空法界一切會。此十遍一切刹塵中虚空法
界有情身塵毛孔之内。如是重重重重海會
無盡故。如是法界佛果法門。諸有信解。及初
發心證入之者。猶如師子王之子初生之時。
雖即未能如其師子王力勢自在。然師子相
全體無異。一切諸獸皆當畏。如於此華嚴經
佛果法門信解及初發證入者。亦復如是。能
信自己身心性相全體同諸佛果自體恒眞本
大智故。及證入者。同諸如來佛果之門。本無
修造自體全佛。以此眞門備進修差別萬行。
恒無始終一眞果徳。雖未能堪力用如佛。是
則名爲種佛種子在於身田。以信爲始。以定
慧力證入之者。初發心時十住之首以入佛
智慧。是則名爲生在佛家爲佛眞子。以與佛
智同故。具足如來諸善根故。便即超彼三乘。
得神通菩薩九地等見。一切三乘人天外道
智所不及。是故應當根堪之士一心奉行
新華嚴經論卷第七


新華嚴經論卷第八

 長者李通玄撰 
    稽首十方清淨海 法界眞報盧遮那
    六位因果諸菩薩 文殊普賢大海衆
    所説法門清淨海 果徳圓滿金剛句
    我今釋此微妙典 將欲廣利諸衆生
    令於法門無罣礙 諸有見聞獲大利
    唯願衆聖垂加護 皆同遮那清淨海
夫闡教弘經須分四義。一長科經意。二明經
宗趣。三明教體。四明總陳會數
一長科經意者。略作十段千科。一明始成正
覺。二明擧果勸修。三明以果成信。四明入眞
實證。五明發行修行。六明智悲相入。七明蘊
修成徳。八明利生無礙。九明諸賢寄位。十明
令凡實證
一明始成正覺者。即世主妙嚴品是
二擧果勸修者。即從現相品已下至毘盧遮
那品總五品經是。及世主妙嚴品擧佛所成
之果令使人修
三明以果成信者。即從佛名號品已下至賢
首品六品經是。亦通取前世主妙嚴品已來
總是。便以十箇智佛爲自心之果。以不動智
佛爲首。明自心智隨分別性無所動故
四明入眞實證者。從昇須彌山頂品已下六
品經是。以十住爲體。住佛智慧家生故。五明
發行修行者。從昇夜摩天宮品已下四品經
是。以十行爲體。行佛行故
六明智悲相入者。從昇兜率天宮品已下三
品經是。以十迴向爲體。體圓眞俗成大悲故」
七明蘊修成徳者。他化自在天中十地品是。
蘊修前三法令慣習成就故
八明利生無礙者。十地品已下乃至普賢行
品等十一品經總是。以十地中蘊徳成功。十
一地利生行滿。方名法行圓佛。於始於終。無
作體性不移毫念。爲以法界圓明大智之性。
爲十住見道之初。無時念故。三世無性故。總
一時故。此非情識所知唯智會故
九明諸賢寄位者。即已上三十七品諸菩薩
并佛是出現世間品亦是。皆從性海大智境
界中。方便出現其身。寄位成十信十住十行
十迴向十地及等覺位十一地法門。令凡夫
信入倣學依跡不迷其事
十明令凡實證者。以法界性中安立十信等
六位。進修方便行。十地不離體用。不壞方便。
其智彌高。其行彌下。逐根行滿故名進修。隨
力堪能安立諸位。隨位知行令不迷因果。使
學者善明總別依跡成功不滯始故。不離初
故。即如下文。善財等衆優婆塞優婆夷童子
童女各列有五百。具明十住十行十迴向十
地十一地五位。一位有十通爲五百。如六千
比丘。通信亦不退。總云六千。一萬諸龍以明
萬行。如是之衆並是凡夫。皆信是法界佛果
智境門故。而登十住十地。故名令凡實證。已
上十段長科經意竟。於中廣意至文方明。如
法界一品。總通前後四十品經。總法界故。明
三世法總法界故。以此法界一品是一切諸
佛及以一切衆生之果也。於此一部之經。總
有五種因果遍周義
一示成正覺因果遍周。即世主妙嚴品通下
五品經是
二信位及進修因果遍周。從佛名號品已下
六品經。通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位中。共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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