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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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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雜。故曰同義。四有三句量物所宜者。謂
八示九喜十勸。論云。示者示所應示等故。
釋曰。如小乘根應示小等。等者。等取授
所應授。照所應照等。論云。喜者喜所應
喜等量宜開曉。令歡喜故。論云。勸者怯
弱衆生勸令勇猛故。五一句亦量自者。論
云具徳者。現智比知阿含所證具説故。釋曰。
現比一對情意分別教證一對約境分別。備
此四種能説之徳。故云具徳。六有四句。
明具説能順益。謂十二不毀至第十五。論
云不毀者。隨順善道説故。釋曰。説能隨順
出世之道。論云不亂者。不動不雜正入非稠
林故。釋曰。此明説能順理。不動者言不太
淺。太淺失理名之爲動。不雜者説不太深
不雜深隱。言正入者顯前不動。言能顯理
令人正入。非稠林者。顯前不雜語不深隱
不如稠林難見知故。論云如法者。具説
四聖諦故。釋曰。謂説稱於四諦法相。能令
人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故。論云隨衆者。於
四衆八部。隨所應聞而爲説法故。釋曰。此
明説順於人故。論總結云如是十五種相
菩薩隨順利益他説一切法故。後之五種
是清淨説者。謂十六慈心下是。論云慈心者。
於怨衆生起慈心説法故。釋曰。怨多嗔
故。論云安隱心者。於惡行衆生中。起利益
心説法故。釋曰。惡行必當受大苦故。論云
憐愍心者。於受苦樂放逸衆生中。起憐愍
利樂心説法故。釋曰。於受苦者愍其現苦。
於受樂放逸者。愍其當苦。論云不著名聞
利養者。心不希望常行遠離故。釋曰。未
得不悕。已得能離故。論云。不自讃毀他者。
離我慢嫉妬隨煩惱。爲衆生説法故。釋曰。
隨縁現起名隨煩惱。以離我慢故不自讃。
以離嫉妬故不毀他。論結云如是五種相
菩薩自心清淨故。論又總結云。具此二十
事能作法師。是名住大法師深妙義中。疏
涅槃具七善知下。二引他文。此中有三。一
引涅槃。先雖廣引今略列名。一知法。二
知義。三知時。四知足。五知自。六知衆。七
知尊卑。二慈氏下引瑜伽論二十者。一善
知法義即攝三事。一漸。二次三句義漸次。
第二能廣宣説攝二。即頓及具徳。第三處
衆無畏。即隨衆。*第四無斷辯才。即相續。
*第五方便善巧攝三。謂一知時。二示。三
喜。*第六法隨法行攝二。即如法及安隱
心。*第七威儀具足即正意。*第八勇猛精進
即攝二義。謂勸*及憐愍。*第九身心無倦
攝於三徳。一不毀。二不亂。三慈心。*第十成
就忍力。即攝二徳。一不著名聞利養。二不
自讃毀他故。諸經論開合不同。大旨無別
疏。三會之亦同下。會瑜伽同上二文。一會
七善知。謂一善知法義即是初二。二具上二
義故能廣説。三處衆無畏即知衆。四辯才無
斷即知時。五善巧方便即知尊卑。六法隨法
行即知自。七威儀具足亦知尊卑。八勇猛精
進即是知足。九身心無倦。十成就忍力。皆由
具上七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七十一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七十二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二正明口業。今初先顯名體者。文有三節。
一顯名體。二約位辨勝。三徴列名字。今初
經文。是一義含名體。謂經從初至而演説
法。皆是釋名。有二名故。次辨體者。重取善
巧智字以爲辨體。義無礙下。隨難別釋
義名所以。知是差別即後得智。無心照理
即通正體。疏。約位顯勝。文意可知。然此無
暫捨離。論名不壞論。云不壞者。不動故即
無暫捨義。疏。後何等下。三徴列名字中二。
先釋通名。上釋名中。但釋辯智。今釋無礙。
後一法者下別釋四名。然唯識云。法無礙智
縁能詮教法。爲境義無礙智。即於所詮總
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詞無礙智。
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自在。於一聲中
現一切音聲故。樂説無礙智縁機巧説爲
境。又云。辯才自在者。謂辯無礙解善達機
宜。巧爲説法。倶舍亦以法縁能詮。釋云
名身者。所謂想章字總説。釋曰。以想釋名
以章釋句。以字釋文以總釋身。論云。名
謂作想。解云。想者取像。或契約義。若取像
名想。想是心所。如説於色能生色想。因
名生想名爲作想。若契約義。想即是名。謂
諸賢聖共爲契約。立色等名名即是想。由
此名想顯有詮表故名作想。餘義準説。今
之本論釋法無礙。不局能詮故云法體。如
色礙相。然論一時列名云。是中四無礙境界
者。一法體。二法境界體。三正得與衆生。四
正求與無量門。後方牒釋。今疏四中文皆三
節。一牒經擧論立名。二謂字下是疏釋論。
三故論云下。擧論牒釋。今初法中論牒釋内。
以色從縁集非定斷常。故離二邊辨俗異
眞。云生法所攝。即二執所依之法言如色
礙相者。正出法體。二義中第三段内。文曲
有四。一擧論牒釋。二然得此下。遠公釋
論。以法爲俗以義爲眞。應有問言。法義
不同何以論文。皆有遠離二邊生法所攝
故。釋意云。隨順觀察世諦即入第一義故。
三上即遠公下。疏成遠公義。四亦可下。是疏
別義。於中二。先正釋。後言如實下解妨。妨
云。若義亦俗諦何名如實。答云。約如事實。
三詞可知。四樂説中云正求與者。邪求不
與。疏二廣顯中下。文前有三。初總釋十門。
二言十者下。列名略釋。其十相名即是論文。
謂字已下皆是疏釋。三然十中下。總就十中
釋無礙義。言亦多以詞説於法樂説説義
者。如第七大小乘相中。法知一乘義知諸
乘。詞云説一切乘無差別。即同一乘。樂説
云説一一乘無邊法。即同説諸乘意。疏今
初自相有四下。此別釋。文三。初總標。次一
生下別釋。後此自相下總結。二中然論諸段
皆有三節。一總列四名。二總擧經帖。三重
更牒釋。疏文之中。以論三段一一別配四
無礙義。今初自相。論總列名云。一生法自
相。二差別自相。三想堅固自相。四彼想差
別自相。疏。一生法自相者。論標名也。謂知
色下疏釋。世法集起故名爲生。自相門中
辨此生法。名生自相。下三例然。疏二義者。
差別自相者論立名。謂知下疏釋。即生法之
中差別義也。十一處者。五根五境及法處所
攝色也。上二義下。疏結前生後。然上諸義
論無重釋。疏。三想堅固自相者。是論立名。
從起言下疏釋。即論重釋中意。論具牒釋
第三句。經云。是中不壞説者。隨所覺諸相。
隨彼彼衆生説法故。今疏中先釋想字。言
亦以慧心取彼二種相故者。總釋。言慧心
取者揀異凡想。一隨自所覺諸法者。即論隨
所覺諸法相。二隨彼下。即釋隨彼彼衆生説
法。從説無錯下以經成論。從論經下會
通二經。疏。四彼想差別者。是論立名。想義
下。即疏釋亦論重釋中意。論云。次第不斷
説者。次第不息無量衆多異名爲堅固彼
義故。疏文可知。令他愛樂亦樂説義。疏。第
二同相中論亦三節。謂列名經帖重釋。一同
於前文中。初總標法義。二一一切法同相
下別釋四義。此初知法先論立名謂字下。疏
釋論無重釋。二中從同生滅下。疏釋論
謂觀無常下即論重釋。論具云是中無常門
入無我義中。第二同相。初智境界成。疏文
有四。初釋是中無常門。二得入下釋入無
我義中。三故無我下。釋第二同相初智境
界成。四是則下。疏以義結。若準推無常門
入初無性。亦是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今以經
中法尚自性即是常也。義明生滅是無常
也。故以無常生滅是無性。常家義用。三詞四
辯準此可知。疏。第三行相論亦三節。疏亦
先總分法義。一生行相者。論立名。次現法
縁下疏釋論名。後設知下論重牒釋之意。
疏中有二。先取意釋。論本文云。一一世現
在世故。從故論云下。明引論釋。釋上一
一現在之言。二已生下知義。先擧論。後設
知下疏取義釋。具足論云。見過去未來世
知現在世。彼菩薩智境界成。釋曰。疏文分
二。先正取意釋。二是則下。結示上二。云何
逆見過未知現在耶。見過去法謝未法未
生則知現在。從未而生必當謝滅。三四可
知。疏。第四説相約本釋以分法義。即釋法
等。次隨音隨心以分詞辯。別必帶總皆合
有説。前三略無。疏第五智相。疏文有五。
一分法義。二定境體。三辨通局。四辨其相。
五指其源。今初既以法比分於法義下。約
説淺深分詞樂説。比即類也。二然所知下
定其境體。若例前後法比二智是所知境。
經文既云以法智知差別不異。即是就能爲
無礙體。二諦爲境。然法比約情智。二諦約
事理。三又法比下辯二行通局。法比則通
無礙則局。言故涅槃説者。證無礙智局。即
第十六經梵行品廣説四無礙竟云。聲聞無
四無礙。無三種法故。一者必須軟語。然
後授法。二者必須麁語。然後授法。三者不
軟不麁語。然後授法故。言聲聞設有少故
名無者。是通妨難。即彼經中迦葉菩薩難云。
若聲聞無者。何以如來説舍利弗等有四無
礙。佛答意云。如四河入海。此之四河皆有
無量水。而言等海者無有是處。即少故名
無意也。次下又云。或得一得二三不得
具四。故名爲無。即其義也。從若就二智
所觀下。結成通局。非唯法比通於大小。今
無礙智所觀亦通大小。但能觀無礙局大乘
耳。即以法無礙智知法知境及能知智。名
法智知差別不異也。下三例然。四於大乘
中下。正明大乘法比之相。即是釋文。於
中二。先雙標法。比二法智觀如下。別
釋四相。論云。一現見智。疏中先釋現見。後
謂觀差別下。釋成現見所以。即論重釋中
意。然論經云。以法無礙智知諸法差別不
壞方便。釋曰。其不壞方便即今經不異。論重
釋云。是中法智者。知諦差別不異方便法智
差別不壞方便故。釋曰。其知諦差別。即釋
經中知法差別。二諦不同名法差別。言不
異方便者。釋不壞方便。從法智下重擧經
帖。故取意云。差別二諦同如不異。同如即
是不異所以。二比智即觀下。釋義無礙。比
智二字是論。即觀下疏釋。亦即論中重釋之
意。彼經云。以義無礙智以比智如實知諸
法差別。釋曰。此與今文顛倒論重釋云。比
智者。如實分別餘亦如是比知。如實諦差別
可知。釋曰。以現所知類度諸法故。曰如
是。疏中取意。其觀前能觀。如實分別之智。
即如實分別。從類餘下釋論餘亦如是。從
類何等下徴釋。比智如實諦差別知故。爲
順經中云差別如實故。如實在下差別即
如實。正辨順上二諦同如。了二諦如即如
實諦。知差別耳。細尋易見。三欲得方便智
者。即論謂字下。釋證第一義名之爲得。
欲趣向證必假俗諦爲方便故。論經云。
以詞無礙智以世智正見故。知説法。論重
釋中不釋此句。疏以相見道釋正見。言四
得智。即論謂字下。取論意釋。論重釋云。第
一義智方便者。非顛倒異。樂説應知。以論
經云樂説無礙智以第一義智正方便説。故
論牒之。疏中先釋論非顛倒。次故云下。結
以經帖。後可以證下。釋論立名。疏餘如
下。第五指其本源。論則可知。迴向即第六
迴向十六智寶處明。彼説三心見道亦有法
類。一内遣有情假縁智。二内遣諸法假縁智。
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縁智。前二名法智
各別縁故。後一名類智總合縁故。有説。十
六心見道。自有二義。一依如智。二依上下
諦。並如前説。然有部則時通處別。現智知
於三世之法。名爲時通。比智亦然。現智唯
知欲界之法。比智知於上二界法。名爲處
別。若依經部成實論明。則處通時別。二智
通知三界。名爲處通。法智知於現在。比智
知於過未。名爲時別。成實十六無邊空處
品中問。此定能縁何地。答此定縁一切地及
滅道。問曰。有人言。諸無色定雖能縁滅。但
縁比智分滅。不縁現智分滅。是事云何。答
曰。縁一切滅。以現智縁現自在地滅。以
比智縁餘滅道。亦是能縁一切。釋曰。現智
即法智也。若依深密相續解脱經時處倶
非定現見。見法名爲現見智。知他方及他
世名爲比智。又更分別於一切現所知名現
智。類度解者名爲比智。故不可時處定也。
倶舍即當第二十三。大同唯識。觀上下諦
一十六心偈云。世第一無間。即縁欲界苦。
生無漏法忍。忍次生法智。次縁餘界苦。生
類忍類智。縁集滅道諦。各生四亦然。如是
十六心。名聖諦現觀。此總有三種。謂見縁
事別。釋曰。從世第一法無間。即縁欲界苦
聖諦境。生無漏法。名苦法智忍。苦忍無間
縁欲苦諦。次生法智名苦法智。此智無間
次縁餘界苦聖諦境。有類智忍生名苦類
智忍。此忍無間即縁此境。有類智生名苦
類智。如縁苦諦。餘三亦然。有十六心言
苦法忍者。苦是苦諦法忍。縁苦法名苦法
忍。果是等流智唯無漏。爲顯此忍亦唯無
漏。擧後等流以爲標別。故忍名智者從果
爲名。如苦果樹樹非苦果。從果得名。故
云智忍餘可例知。言現觀者。現前觀聖
諦故。言有三者。一見現觀即無漏慧。見諦
分明故。二縁現觀。此無漏慧及慧相應心心
所法。同一所縁故。三事現觀。謂前相應及餘
倶有同一事業故。餘倶有者。謂道共戒及生
等四相倶有因。故名倶有也。餘廣如彼。
疏第六無我慢中。言約眞俗者。通就三乘
二諦明之。故世諦中歴三乘法詞及樂説。
但總別分之。疏迷蘊著積聚我者。以聚生
門種族是蘊處界義故。迷積聚爲蘊。謂有
我人。亦謂聚色以爲色蘊等。次言迷界著
異因我者。約法我説六根六塵生識。正因
因各異故。有此法我若外道計中。有人我
以爲異因。使知塵等。言迷處著欲我者。
迷於六入。根塵相順眼見色等。遂生貪
則有法我。或謂神我於中能著。猶如一人
在於六向見色聞聲等。言迷諦等者。
迷於四諦十二因縁。皆謂以因能作果故。
人我可知故。疏雙結。並是法我亦通人我
疏。今隨順下上辨所遣之病。即是我慢。此下
辨能遣之藥。即是無我觀世縁生故無有
實。無實即實爲第一義故。上六地論云隨
順觀察世諦。即入第一義。從故蘊界
下。結成蘊等爲智之境。第七大小乘相者。
知實爲法知權爲義。會三歸一爲詞。開
方便門爲樂説。言唯一事實者。即法華
一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眞。二中順機
説權即是義意。三中三乘同歸一實者。亦第
一經云。舍利弗。當知諸佛語無異。於佛
所説法當生大信力。世尊法久後要當説
眞實。告諸聲聞衆及求縁覺乘。我令脱苦
縛逮得涅槃者。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
教。衆生起處著引之令得出。又第三經云。
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漸漸修學悉當成佛。三
周之經。皆是會三方便歸一眞實。言解脱
中無差別者。第三經。藥草喩品云。如來
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脱相離相滅相
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即解脱中無
差別也。又第二經云。但離虚妄名爲解脱。
其實未得一切解脱。則一切解脱三乘同歸
也。疏。法華云下。釋成上論。亦方便品先
有一偈云。舍利弗。當知鈍根小智人著相憍
慢者。不能信是法。釋曰。此偈則明如來
有畏。畏其謗故。次即云。今我喜無畏。於
諸菩薩中正直捨方便。但説無上道。疏。即
開方便門者。開方便有二義。一於一佛乘分
別説三。名之爲開。即初施權故。信解品末
云。隨諸衆生宿世善根。又知成熟未成熟
者。種種籌量分別知已。於一乘道隨宜説
三等是也。二開者。開除開發故。第四經云。
此經開方便門示眞實相。斯即説三爲方
便名之爲開也。然皆爲一事下疏是也。第
一經云。我此九部法隨順衆生説。入大乘
爲本。以故説是經。亦即長行中云。諸佛世
尊唯以一大事因縁故出現於世。又云。舍
利弗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常爲
一事。唯以佛之知見示悟衆生。即其文也。
故引論明隨順解脱。即方便多門皆順解
脱也。第八菩薩地相者。説地體爲法地相
爲義。三詞者。説相不違體。四樂説者。説
相隨機。此之體相即證教。二道亦即前義説。
二大亦即不可説及可説義。總收一品之意。
廣如本分及請分中。疏。一智相下。即前釋
法無礙。上句論標名。從一切下牒經解釋。
有兩重徴釋。何者下此微法體。即經法行智
行。後徴法智何以名菩薩行。答意可知。故
經云下雙擧經論以帖。言論云觀智説者。
論具云。是中一切菩薩行者。法行智行是現
觀智説故。疏斯則異前。義大者顯義無礙。
即是説大。前法無礙是義大也。三中巧説十
地者。釋方便言。從授與衆生下。釋無差
別言乃有二意。一稱機不倒爲無差別。二
不違證道爲無差別。如鳥跡合空。疏九如
來地相中。以始本無二釋一念者。以起信
云謂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
言一念相應者。即始覺與本覺相應故。彼
論云。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故。覺
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
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正是始本無二
相也。次上論釋本覺竟云。何以故本覺義
者。對始覺義。説以始覺者。即同本覺。又云。
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
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倶時而
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故以始
覺同於本覺。無復始本之異。爲一念相應。
亦是一念頓覺一切法故。故淨名云。一念
知一切法。是道場成就一切智故。餘並可
知。第十作住持相中。約就能所以分法
義。亦是總別。總知如來所轉法輪名法。別
知八萬四千差別爲義。而前意義長故。疏。
但擧一意詞及樂説同體義分。依前法義
起説名詞。詞中差別説爲樂説。疏隨自意等
者。論主但云語者能説法故。疏以涅槃意
明如來説法不出三語。即三十五迦葉品中
因説。若言衆生定有佛性。名爲執著。若言
定無是則妄語。便云。如我説十二部經。或
隨自意語等。初會已引。今更略示。如五百
比丘各説身因問佛。佛言我爲欲界衆生。
説父母以爲身因。結云是名隨自意語。次
云。如答把吒長者問。瞿曇知幻應是幻人。
佛乃反問汝識王舍城中氣嘘旃陀羅不。答
云我知。佛言。汝知旃陀羅。而非旃陀羅。我
知幻者豈是幻人。結云是名隨他意語。次
言世智説有我。亦説有世智。説無我亦
説無。是隨自他語等。十力已下轉法輪之徳。
言上皆一切智智下結釋經文。是佛現覺故
爲説徳。第三法師成就。於正顯中二。初一
總科。二則前下料揀。於中三。一二分分別。
二又前下對釋標文。三於此下攝位分別。疏
今初先列下文三。初總出意。次初三下總
科。後一義持下別釋。然以人望法十皆所
持。約三業中亦有能所。初三意中義教所
持。三是能知身業。三中通能所攝。而初二
以正報攝。後一以依報攝。後四口中七以
攝。八以辯九十所説深廣。九無盡樂説
説者。深約契理何有盡時餘可知。第
十法雲地。初來意有三。初引瑜伽。唯攝第
九於中先明九地所能。次而未下明前地
不能。則是擧劣顯勝。後今精勤下顯此地
之能。即擧勝揀劣。二論云下引本論通
攝前九。故云於九地中非第九也。已作淨
佛國土即第八地。及化衆生即第九地。既通
前九而偏語八九者。後三通無功用故擧
揀異。又八多約身。九多約口。今云智
滿多約意業。故勝於前。言智覺滿者。智
度圓故。菩薩地盡故。三又一乘下。唯對後
三。以後三地皆一乘故。亦成前義。疏次釋
名下文分爲三。初總標。二雲者下開釋。三
然諸釋下總結。二中四。一釋雲。二約法下釋
法。三空亦下影出如空以標名。雖無釋
有空故。四攝大乘下。以諸經論釋上空
雲。總有九釋兼攝論。三義成十一義。一
引攝論。二金光明。三唯識。四瑜伽。五無性。
六眞諦。七莊嚴。八十住。九重引瑜伽。今初
攝論釋有三義。此即第一義從此喩含水
義下疏釋彼論。此句即疏從總縁一切下。
無性釋論彼釋具云。由得總縁一切法智總
縁一切契經等。不離眞如。此一切法共相
境界智。譬如大雲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
淨水智能藏彼。如雲含水。有能生彼勝功
徳故。釋曰。共相境智者。雲與空合如智與
境冥。又共相即是總釋之義。今疏取其要
言。釋彼本論義已盡矣。疏又云。譬如大雲
能覆下。即攝論第二義。從此喩覆空下。疏
釋彼論。從即以前智下。取無性意釋。彼
釋具云。又如大雲覆隱虚空。如是總縁一
切法智。覆隱如空廣大充遍惑智二障。言覆
隱者。隔義斷義。疏又云於法身下。攝論第三
義。從此有二義下。疏釋亦取無性意。無性
釋此云。又如大雲澍清冷水充滿虚空。如
是總縁一切法。智出無量殊勝功徳。充滿
所依法身。釋曰。彼言雖多疏以收盡。次四
可知。疏。眞諦三藏下六引眞諦。於中先
言虚空喩三法身者。譬如虚空空有三義。
一容受義。譬如自性法身不礙生死。二無
邊義。譬如顯了法身。謂雖得顯了猶未究
竟如空。有清淨處有塵霧處。如道内法
身遍解惑中道也。三清淨無塵霧義。譬如
聖果法身。言雲喩三道之智者。即智慧如
大雲。譬如如智有其三義。一道前性得。二
道内修得。三道後至得。文言遍者。性得如
如智遍如如理。滿者修得如如智滿如如理。
覆者至得如如智覆如如理。境智相稱雲即
是雨。雨有三義。一能除塵。謂道前自性智
清淨無染義。二能洗垢道内滅除惡業。三能
生萌芽。道後能生如如萌芽。又虚空如法
身雲如應身。疏。此法喩亦齊下。二疏斷得
失。先取。後似非經意下奪之。謂若如上釋。
道前應得法雲之名。名既此立故。似非經
意而言似者。以約理可通故。謂道前雖
有雲義。三義未足不得此名。十地位滿方
得名耳。此則可通故云似也。疏。莊嚴論
下。七引莊嚴。先引論。此從法下疏釋。十住
論第一瑜伽又意下。第九重引瑜伽。先擧
論。從是則密雲不雨下疏釋。即周易小畜
卦語。易云。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彖
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
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上往也。自
我西郊施未行也。釋曰。彼況文王當紂之
時。身爲西伯有君之徳。猶如密雲。未有
君位徳未施行。猶如不雨。今況十地含佛
之徳。未等正覺故云含徳而已。疏。所覆下
即第三離障。於中四。一標。二謂於下能障
名體。三此障下所障之業。四斯即下。斷愚
證理成行得果。文並可知。疏第二正説
中。疏文有二。一依論總科便以疏釋二。後
之二分下。料揀於中三。初料揀論次。若
依前下以經對論。後六中下對於三心。疏。
即九地自分行者。則顯後二相是勝進行
疏。眞如是佛行處者。今此九地入向十地。何
名入如來所行。答十地同佛境相應故。疏。七
地盡至入相者。即經名爲得下。經文十地學
窮名爲地盡。依行得證説爲至入。第二三
昧分別中。九定離八種垢者。六七合故下。
疏一一結之。若從上科八中前七自分後一
勝進。前中前六自利。後一利他。前中前五法
身行。後一攝淨土行。前中三。一解二行三
成徳。疏。不與惑倶者。釋無垢義。然就總開
別皆帶無垢。無垢即不與惑倶故。初句示
其帶。總云不與惑倶。疏下三成徳者。即身口
意密也。初放光中疏雙就身智二光。正意在
身。疏。上句無量則盡法界之疆域者。即經
虚空界廣大三昧。此同自受用刹。下句窮國
土之體性。即法性土此能窮究。第三受位分
自有十相者。文中法喩合結。一如世之華
上者。爲主菩薩之華大寶故上。二廣大爲
量。三事則衆寶間錯故勝。法則衆徳爲嚴亦
如上説。有同時具足相應廣狹自在一多相
容等徳故。四法界智地爲生處故。五因如
種植。六成如出水。七第一相。然華有三
時之異。一華而未敷。二處中盛時。三彫而
將落。今非初後正處中盛時。正觀普照等
彼流光。法界現事如開。菡萏披敷見蓮華
實。雙美事理昭著權實開榮。八世之蓮華人
徳感故。今此之華出世徳感。九琉璃爲淨栴
檀爲樂。瑪瑙爲我檀金爲常。四徳爲體。十
智光圓照照如來藏。教網遐張爲莊嚴
疏。同聲相應者。即周易乾卦文言之語。易
云。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
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覩。本乎天者
親其上。本乎地者親其下。亦各從其類
也。今取同位故曰同聲。同謂何能有相益。
顯如世朋友互相成益故下。彼光照此此
増智力。今此照彼益彼何疑。疏若約教相
者。顯有二意。前約教相。人之所賤莫過於
足。人之所貴莫過於頂。頂光入足故。顯敬深。
二若約證下自有二意。文乃有三。一頂光入
足。顯此菩薩入他佛境。二故論下引證。三顯
證佛境。即自證故者。是第二意入自佛境因
圓趣果故。論言平等攝者。此有二意。一如
來下攝足收其光。菩薩上攝光入佛境云平
等攝。二入他佛境即入自境。自他佛境無二
體故云平等攝。是以處中引論。證上證下第
一平等。下疏自具而約二光以明相攝。謂菩
薩頂光入足。佛光入頂。今但入足已顯相攝。
餘可知也。第四至同聲相應文中有四。一總
顯相應之由。二表内下釋徳相放光之由。三
又上下對前會釋。四徳圓下釋光名號。疏。
於中十業者。以文顯故。疏不指經。若欲
指者。二無數下是。三示現下。四開悟下。五
周遍下。六滅除下。七隱蔽下。八示一切下。
九如是下。十示現下是。疏若約化相者。疏但
有二。初身光入菩薩色身之頂。但爲化相。
即上收下就實約義。中曲復有二。一約相
顯實。即諸佛智光入菩薩心頂。二直就實
論。自智已圓當成之果顯在心源。是故結
云果成在已。論云下引證。謂菩薩下疏釋。
言亦因收果者。上義佛果下收菩薩。今菩薩
頂收得佛光耳。上釋迭互攝受入則下釋
平等攝受。疏。初喩隨何身者。即經云如轉
輪聖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是也。
然論經云玉女寶所生。準智論玉女寶不
生。乃是一説。準薩遮尼犍子經第三云。千
子皆玉女生。彼名夫人寶餘則可知。疏。隨
所得位者。然論釋云。此菩薩同得位時名爲
善住。遠公有二釋。一明同上王子得位時。
二同佛得位時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七十二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七十三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四大盡分中。文前有四。一依論科。二此
依下論釋義。三前二下料揀。四文中下
辨經義。二中五義之内義字向上。皆是論
文。義字已下即是疏釋。然前二離惑智二障。
成心慧二解脱。後三利他即是三業。一意二
口。雖云意持正在口説。三即身通。今初集
智下。疏文有四。一總彰大意。二文中下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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