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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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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六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第二正説下分二。先依論科。後七中下
料揀。先以論對經料揀。後又前二下。約
三心料揀。七名廣義至文當知。略已釋竟
疏。先標集徳處者。於中先揀濫正釋故。
論云七地總相。後以是功用下。出總所以。
四節之總初地已釋。謂一入位。二入地。三入
無功用。四菩薩地盡。疏。前三同相者。此是體
相非標相也。疏。一二種無我上上證故者。
即論文此下疏釋。十地同證二無我理下。二
句皆有三段。一擧經。二擧論釋。三疏釋論。
二中不住道清淨故是論。三中彼方便智行
所攝滿足助菩提分法故是論。餘皆疏釋疏。
四常念下。即經常念如來力無所畏不共佛
法。次牒論文。後疏釋牒論中。論有二節。
一先牒前文。二念通達佛法。即以前釋此。
就牒前文中牒兩處文。一所説法分別智。
即牒前因分中義。後教化智障淨勝。牒前清
淨分中義。疏謂前十法下。疏釋論。依前二
段釋之。先釋牒前因分中義。故云謂前
十法明門是智分別故。前疏云。明爲能入
之門。法爲所入之法。此上疏指前經。從
依彼智。明入如來所説法中。即彼論釋彼
論。具云得證地智光明。依彼智明入如來
所説法中。釋曰。得證地智即四地證智。其
光明。即前三地得此四地證智前相。此兩處
智倶欲通達佛法。佛法是三地求多聞。所
得即十法明門中。所觀察衆生界法界世界
等。疏。次教化智者。即釋論牒第二段經。
先標牒。經具云。以十種智成就法故。得彼
内法生如來家。言障淨勝者。即論牒前。
論釋謂滅三地下。疏取意釋論。若具論文
言。云何於如來家轉有勢力。依止多聞智
障究竟故。除滅智障攝勝故。今疏已釋。疏。
上之二段下。釋論念通達佛法。即以前釋
此也。二處皆念通達佛法。佛法即力無畏
等。疏。五地中等者。即經善清淨深心思覺
疏。三種大悲者。即大悲爲首。大悲増上大悲
滿足。觀因縁生滅。疏。七中二句者。一大慈
大悲不捨衆生。二入無量智道。疏云以無量
衆生界故。入無量智道者。全是論文。入無量
衆生界。是彼初句無量智道。是彼第十六句。
以與此相應故。應具二十句十對。第二句
云。入無量諸佛化衆生業。三入無量世界網。
四入無量諸佛清淨國土。餘廣如彼。第二淨
忍分。疏文有二。先總科。後然無生下就類
明忍成。前三段之中前二段也。疏。今初中
下疏文有七。一釋初總句入一切法言。二
以歴事下總科。三四中一破相下顯功能。四
若寄位下約位。五又此四中下出體。六依佛
論下指廣。七事無生下隨文解釋。初二
可知三中然相實名事泯事入理。名事無
生。良以無生縁起成事。是故泯事即是無生
故。能破相即遣有相也。二破性者。破遣
有性也。法體名性。以一切法各有性故。泯
性入如名性無生。良以無生縁起成性。是
故泯性即是無生。三因泯者。即離因相因
有始終。三世分異名數差別。證實返望本
無此數名數差別無生故。地持云。不知無
言自性事故。三世差別。以知無言自性事
故。三世中一切平等。四果離者。即離果相。
果位業用名爲作業。證實以望無業可得。
名業無生。是故結云前二破相入如後二證
實捨相。一破有相。二破無相。二倶破相。二
倶入如。三四皆證實並捨相。如文思之。四
寄位中捨相入實故。是加行性相雙
遣故。爲根本用。是後得於理必然。三通始
終三世別故。五出體中大同第六。三性
合爲眞妄耳。則妄通依他遍計眞唯圓成。
依佛性下六指廣者。即三性分別。言佛性
論者。即彼三性品。論云由有三性故説不
了義經。達三性者。自然顯了名了義經。如
經中説。若人得無生法忍。則不退墮。問云。
此言云何成立。答曰。由三性故。則得成立
如來約分別性故説本來無生忍。約依他
性故説自性無生忍。約眞實性故。説惑
垢苦本性無生忍。釋曰。若取文顯。初一似
約遍計。以云本來無生故。第二同約依
他。以論云自性無生故。後二約圓成。以
第三約位有垢淨故。第四約佛明所證故。
細而尋之。初一修成有依他故。本有即圓
成故。約位亦從縁故。佛所入處縁起遍故。
又本來無生該下文故。故疏更不廣釋。但
指前文第二經疏。疏。事無生中下。第七釋
文於中二。先總後別。總中言後三不減。
即無滅者。略有二意。一者。是無生中別義
故。次云以初攝後皆曰無生。二者亦應名
無滅忍。即如前疏中説。今亦從總但云無
生。然此無生滅即不増減眞如。別是此地之
所證故。疏。別中七者下。二別釋隨相執實。
即是所治。欲顯無生反立七實。然文含二
義。一者此之七實通於凡聖故。疏。但案文
釋。二者約位分別。於中有二。先明前四爲
遣初地已上。後三爲遣外凡解行。前中又
二。先別明。後結束。前中一淨分法中本有
實者是論。謂計自性下疏釋。先擧所治。今爲
治此下引經。爲能治下七皆然。此初多約
初地自性住性。即第一義空以初證故。若
謂有物在於心中爲事物有故。爲所治故
今治之。本來無生無生豈是事物有耶。言本
性離故者。疏釋經文無生之義。若先有生下
反以成立。即淨名云法本不生今則無滅。
得此無生法忍。是爲入不二法門疏。二新
新生實者。二地已上乃至七地。修道漸増説
爲新新。能治中言從縁起故者。以從縁起
起即無起。疏。三相實者。即第八地至十地
無功用相。是上二相智無功用。是集起相。無
生理現是本有相。疏。四後際實者。佛果究竟
爲後。果即菩提涅槃。能治中眞如出纒釋
無涅槃實。菩薩成佛下顯無菩提實。疏。
上四下後結束有兩重。初重約三佛性。三
佛性義至十地。更明大旨可知。後又此四
下。展轉收束。謂何以知無本有實。新熏無
成故。何以知無成二相不可得故。何以知
不可得。菩提涅槃亦離相故。疏。五先際實
下第二釋後三句。遣地前執。初即煩惱。二
即生體是有爲故。三通上二亦即是業。初
句治中云煩惱無可壞者。是性空門。菩提
作煩惱。約妙有稱實門。染淨和合以爲衆
生者。此中染即煩惱。淨即如來藏。即以不生
滅和合名爲衆生。上明不生不生。今
辨生滅不生也。又前即不空藏者。以佛性
妙有故。此即空藏者。不與煩惱相應故。
今二藏雙遣云皆不可得。疏。上經云下。即
須彌頂上偈讃品。善慧菩薩偈以上半爲所
治。下半其性如虚空故。説無有盡爲能
治。餘並可知。所以先遣地上者。正此所證
故。從細至麁故。又後擧地前以麁況細。
麁未證性此應合有。今不可得況於地上
佛性之性。疏。第二無性爲性下。此自性無
生中有三。一會二經。二釋文。三會中道。
非有即是無。性有性即是爲性。故云義旨不
殊。二無性即是*下釋文。先釋無性。執法有
性名之爲我。如地堅性水濕性等。以無
我故名性無生。言非先有今無者。揀斷
滅無。中論云。先有而今無是則爲斷滅。
亦非全無。眞體下釋爲性字。於中二。先反
立。次以前觀事下。順成妙有故。論云下引
證。言觀事者。此無我理是四地。乃至七地
所觀事故。明知是有。又是所忍法故。若無
所忍則無如可證。三斯則非有非無下。
會歸中道。有二中道而文三節。初正立二
種中道。二引論證三結成。今初一非有非無
爲中道。無性則非有爲性則非無。既即以
無性爲性故。云此二不二。即以性無體有。
爲眞諦中道。二又此理下。不即不離爲中
道。即事顯理爲二諦中道。七實皆事。不之
一字即是於理斯即。於諦常自二。於解常
自一。今通達此無二眞入第一義也。二故
論下引論證上。疏家立二中道。皆因論主
無二相言。由無二故。法無我理得爲諸法
自性無生。遠公破古人。言觀心與法無我
理心境不二。非也者。實如所破。三斯則下
結成。疏。第三初中後下。疏文有二。先正
明。後揀濫。今初即正證無増無減眞如。若
隨相説前際染増淨減。後際淨増染減。中際
半増半減。今約理性空故並非之。疏。然準
瑜伽下。後揀濫。濫前三句故。前三句者即
第四後際實。第五先際第六盡實。正約衆
生當中際故。故今釋云此明三世約時辨
異。今此約位以明三際。前際即七地已前。
後際即九地已後。中際即當八地。雖約位
有殊而體無増減。又前三先際唯染。後際唯
淨。中自約生今之三際皆通染淨。又不同
也。故疏結云論就染淨明之。疏。第四無分
別下。疏文有二。先正明。後總結。今初引論
正證。同佛入處。以論經云眞如無分別入
一切智智故。故今疏用佛智釋之。若直
就今文。但是八地自無分別智耳。要無分
別眞智方入。非是俗智能入無生。疏。如是
四種下總結。以論云如是無生法忍觀示
現故。今迴其文。論意云。此中廣説無生理
者。成於此地無生觀故。疏。第二離一切下。
忍淨中文二。謂離一切心意識分別想。總
爲離障。疏文中先釋離字。後釋所離之
中心意識。三別爲兩類分別想字。通其二
處故先牒之。一離心者牒經。謂離報心憶
想分別。此即以論釋經心字。然論具云。報
分別境界想。攝受分別境界想。其報分別境
界想正釋心字。謂第八異熟識下。疏釋論。
異熟識是報心故。彼七地中修無漏因。感
此變易異熟果體。即是報心。*言轉現遍
亦不行故者。轉現二字。即起信論。以第
八頼耶有其三細。謂業轉現。業相最細。菩薩
地盡方能離之。今得此忍轉現不行。即見
相二分亦不行也。言遍行者。即唯識等論。
第八頼耶與心所倶。唯有遍行五耳。謂觸
作意受想思。今與此忍相應斯亦不行故。
疏總云轉現遍行亦不行故。而云亦者如
入滅定前七不行。第八持身今八二分亦
復不行。顯轉深也。即是經中離心分別想
疏。二離意識者。牒經二字。離方便心憶想
分別者。是疏取論意釋經意。爲第七識即
前六。此之意識是異熟生但名方便。論云下
以論證上方便之義。言攝受分別性想者。
第七内攝受六識外分別。此等王所居然不
行。謂六七下。疏釋論意及與經意。謂六七
識即是心王。及中心所者。六七二識所攝
心所一切不行。故結云心行處滅。不同七
地。猶有觀求之心也。疏。後無所取著下。
釋能治中。疏文有三初結前生後。二彰立
所以。三別釋文相。今初先正明。故論云下
以論爲證。此之論文亦是揀濫。上云滅一
切心意識分別想。但是滅障法想障。法想
者。即有分別觀解之想。有治想者。即無分別
智。是則別境。五中慧所不泯。但無分別。上
言不行耳。疏。所以明此下。第二彰立有治
想所以。一揀凡小。此是揀劣。外道無想
無有此慧。二乘滅定亦無此慧。想受盡滅
故。故此比於滅定彼所行者。此亦不行。如
前一切心等彼所無者。此中則有。謂無分別
智。二揀如來。即揀勝未忘無分別智故。
故瓔珞云。等覺照寂妙覺寂照。今八地無
生亦照寂故。若得寂照即同佛故。是故智
障有其三門。一是智障。所謂分別有無之
心。二是體障。謂觀非有非無之解立已能
知。故曰體障。三是治想謂妄識中含如正
慧。依此地中有其三義。初一四地乃至七
地。斷除四五六地。斷除分別取有之心。謂
解法慢身淨慢等。入七地時斷除分別取有
無之心。八地已上斷除體障。前第七地雖
除分別有無之心。猶見己心以爲能觀。如
爲所觀。其所觀如不即心。能觀之心不
即如。心如別故心外求法故。有功用法
外立心故有體障。從第七地入八地時。
破捨此障觀察如外由來無心。心外無如
如外無心。心不異如心外無如。如不異心
故。能如心泯同法界。廣大不動以不異
故。自外推求故。捨功用不復如外建立神
智故。滅體障。體障滅故名無障想。第三
治想至佛方滅。故入八地。雖無障想而
有治想。從八地已上。無生忍體轉轉寂滅。
令彼治想運運自亡。至佛乃窮。今此未盡
故説非無。疏。故云此想於下。地下第三別
釋文相。然總將此論釋有治義下釋三勝。
一無功自然行故者。即是論文。謂無取果心
者。疏釋經文。任性自進是疏釋論觀心純
熟不假作意。任運趣果名任性自進。無取
自進故名爲妙。二空遍一切故名治廣。顯
無生智無不遍矣。三者入如而行故深。疏。
此則入於下。以起信意總收上義。起信所
入即是本覺故。論云。所言覺者。謂心體離
念離念相者。等虚空界無所不遍。法界
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説名本
覺。釋曰。今入虚空即入法身本覺也。下引
論會釋結成無生法忍之止觀耳。第三得勝
行。疏。餘七別下疏文有二。先隨文釋。後總
收束治障。今初七中一明七地不知。故云
正是對下彰出。二即就勝彰等。等於得八
地人。三正示勝相故云分齊殊絶即分齊
境也。故下總束三句爲境分殊絶。疏。護
此地一切所治障想者。護防也捨也。此是論
主別釋此句揀於上二。恐有問言。但離
相想於義已足。何須更離一切執著故。今
通云。以上相想言通善惡。今明除所治障
想。謂貪求佛法故。論經云離一切貪著非
除能治無分別智想以此治想爲能護故。
如上淨忍分中無所取著也。四即二利行體。
五即寄對顯勝。不可形奪退其勝相云不
退也。故合上二句爲正行廣大。六離功
用之動。七有報行之治故。合以爲離障寂
靜。今經但言寂滅現前。論經云一切寂靜
而現前故。眞如一切寂靜現前故。釋曰。上
句教道寂靜。下句證道寂靜故。疏云以證眞
如爲能治故。一切寂靜。其一切言即舍教
也。疏。上七別中下。第二收束治障。束七
爲三。初有三句。二三皆二句故。言四種惱
患者。第一有行有間發過。第二淨地勤方便
過。第三化生勤方便過。第四微細想行過。
此之四過。從細至麁。經中説治從麁至細
故。下喩中從細至麁。疏。離第四微細想行
過者。此最麁也。求如來智慧既未休息。即
是惱患。今相想斯絶故無此患。疏。三化生
過。言十無量等者。既求十對化衆生業名
勤方便。今自無分量利他無邊。離於有無
二邊故無此過。疏。後二離障寂滅。離前
二過者。此第三節一離第二過。疏。引上二
文皆是勤方便。一即前彼障對治中。修無功
用行。無功用行即牒前科文。日夜常修即是
牒前論經。若今經云。佛子此菩薩以深智
慧如是觀察常勤修習方便智慧。釋曰。常
勤修習即日夜常修。二及行住坐臥皆起道
等。即引第三雙行勝中。二行雙無間文。言
無有一念休息廢捨。行住坐臥乃至睡夢未
曾暫與蓋障相應。釋曰。既修無功即是
淨地勤方便。未能任運無功。故成其過。一
念止觀雙行亦未息行心。故皆成過。疏。二
離第一有行有間發過者。此第三節復離此
過。若遠公云。謂七地中十方便慧發起勝行。
無功用心名爲有行有間發。釋曰。發即發
起。若以十方便爲有行。此行最麁。又無
功用心即淨地勤方便。則似義重。今治即
前信勝及作大義。皆有行發起而言有間者。
約修無功用未得任運無功用。則有功用
之間耳。又上通説第三。二句通離二過。亦
得離障離有行有間發過。寂靜離淨地勤
方便過。以離過寂靜返覆相成故合爲一。
雙治二過第二喩中滅定之義前地已説。法
界品更明。*言能依心所憶想自亡者。以論
云無彼依止故爲此釋。疏。合中下合文分
三。一正合經文。二結成離過。三別釋捨一
切功用行者牒經。過所治故者。即論釋。謂
所治者。即七地中功用之心得無功用法者
牒經。得彼對治法者論釋。以有八地無功
用無分別智爲能治故。身口意等息者牒
經。以得無功用法自然行者論釋。以自然行
不作意故。云身口等息。非謂不行行故。
云自然行也。如船乘風入海。但見不施
功非船不進故。疏。引淨忍分中無所取著
以爲證成故。前論云非無治法。疏。離第一
下二結成離過。即結上合意。疏。住於報行下
三別釋能治。此牒經下疏釋。前意明教道
者。無功無分別智可寄言故。後約證道正
證眞如故。證道有五。一擧論。二此約下
引例案定。三即離下明所離過。四報行者
下釋經報行。五住眞如下重釋論文。而有
二意。一雖擧頼耶但取眞如。以第八地
捨頼耶名故。故唯識云阿羅漢位捨。釋曰。
大乘第八地同於羅漢。以捨分段出三界
故。二又佛地下。存其頼耶則顯譯論不善
用名。以第八識有其多名故。頼耶但是局
凡位故。異熟直至菩薩地盡。雖同第八不
應存頼耶名耳。第八名別已見上文。疏。第
二夢寤喩中文五。一擧前所喩。二顯喩意。
三釋喩相。四釋合文。五會通喩合。二論
云下顯喩意。意明護過。所護過意大意是
同。謂護彼過想。同前捨一切功用行。有正
智想同前得無功用法。三如從夢下。釋顯
喩相。即喩前意。雖無夢想。喩護彼過想。非
無寤想。喩有正智想。從但此行寂滅故云
所作皆息者。通妨。妨云。若有正智何以文
云所作皆息。答意可知。四合中勇猛下。釋
合但顯護過。化生勤方便不行耳。以内
證釋二行不行。如覺無二岸。以外縁釋相
行不行。如覺無人船。船即化生聖道。餘略
不合者。具即以菩薩合前有人。謂七地菩
薩至不動地令覺寤也。五合中見人下會
通。喩合可知。疏。第三生梵天喩中分五。一
擧所喩。略不釋喩。二合中下釋合文。即經
住不動下文三。所以不行下。論釋不行所以。
明有治故。經文略無。四此離下明離過患。
五後此菩薩下別釋。此菩薩下擧勝。下經
謂佛等不順行者。以論云此中順行不順行
二分心等佛等不行故。謂一心中分染淨二
分。以淨況染。從則若世下。疏。束成對略
有四對。兼於大小則有五對。若世者即
經況復起於世間之心。若出世者。佛等心也。
若人即佛菩薩。若法即菩提涅槃。若因即菩
薩。若果即佛。若智即菩提。若斷即涅槃。小
雖經無。對菩薩有論文具之。論云。佛等
不行不行故。大乘小乘差別故。大乘小乘
中衆生法差別故。衆生是人無學學差別。佛
等涅槃差別。應知。是中順行者。順行分中心
等不行故。如經一切心意識不行故。是中不
順行者。不順行分中佛等不行故。如輕佛
心乃至涅槃心不行故。大乘小乘差別。大乘
中差別者。佛菩薩涅槃差別故。小乘中差別
者。聲聞涅槃阿羅漢等差別故。大乘中衆
生差別者。佛菩薩差別故。法差別者。菩提
涅槃差別故。小乘中無學學衆差別。是中法
差別者。涅槃差別。無學差別者。阿羅漢差
別。有學差別者。阿那含等差別。如是等。皆
悉不行故釋曰恐欲知論。故復委出。亦不
出於上之五對。然論差別之言。一一事中
皆有差別。如有學中有三果四向等菩提。
有多種菩提等。非全所要故。疏略之就出
世中遍多擧者。出世易著今無著故。第二
發起勝行。疏。迴文未盡。應言住本願力者。
謂安住本願利衆生故。得諸佛勸。遠公
案論釋云。本願住三門分別。一解本願。從
前七地來。同求此地無生忍故。亦爲本願。
二釋住義。三説住之意。二中得已心息。更
無去意故名爲住。然住不住略有四種。一
觀入分別。始時不住終則樂住。從前地來
求趣無生。以未得故。所以不住。今此得之
樂著故住。二起用分別。始得樂住終則不住。
今此始得樂寂故住。以佛勸起所以不住。
三就寂分別。始終常住。謂佛菩薩隨所證
入無暫捨故。四就用分別。諸佛菩薩一切
不住。常就世間利衆生故。今言住者約前
二門。第三説住之意有二。一顯此地所得
深寂難捨故。二明諸佛勸説所以。釋曰。上
遠公之意順論解釋非不有由。今以此經
本願力故。明其本願是勸之由。以此釋論。
應言住本願也。住忍須勸是下勸益中辨。
又由經住故。勸意則有故。疏釋云。決彼無
生止水。令起無功用行。無生止水即住忍
義。若將本願力住。爲住忍者。非經論意
疏。下之七勸下。通妨難。乃有四重。一有
妨云。下之七勸義相不同。何以此中但云
與智故。此通云。七不出智。二前地未淨
下。問云。佛慈平等何以偏與此地菩薩。通意
可知。三以得此下。復有問言。何以要得此
忍。即與智明。答意可知。四一與下復應
問言。九十已得何不與耶。得已不失故不
重與。疏。於中有七者。七勸如文亦有總名。
一自徳未成勸。二生願未滿勸。三本願未充
勸。四自徳未勝勸。五化業廣大勸。六自己所
得法門未窮勸。七少作能成増進衆徳勸。
疏文有四。一列七名。二遠公下敍古釋。三
經無下辨違順。四今攝下申正釋。疏。然七
皆含轉住増去者。正揀遠公。前六轉住後
一増去。如初願中。勿復放捨即是轉住。令
勤精進豈非増去。餘可思準。遠公亦攝前
六爲三對。二利初對。一自利未滿。二所化
未出。第二對三所化未滿。四自徳未勝。第
三對五化業未勝。六己徳未窮。亦是一理。
初勸可知。第二勸中出家多起覺觀等者。
皆是論意。意云。出家斷除煩惱不與之倶。
爲斷此故未善方便。故多覺觀。或起惡
覺乃至不忘善覺。故言悲心。悲心依上而
轉者釋論。以論初云依彼衆生無大利益
事。現起煩惱。使彼在家出家分中深著煩
惱衆生轉故。故是大悲依彼轉也。第三勸可
知。第四勸中初言定其所尚者。所尚即無
生法忍。所忍即諸法實性故。三地中詺八地
爲一切法如實覺。法性即實相眞如理無廢
興。故云出世不出不異。*言以有深無礙智
者。即下偈云。法性眞常離心念。二乘於此
亦能得。不以此故爲世尊。但以甚深無礙
智。意云甚深無礙智爲世尊耳。對下同
於二乘故。此不共。言抑同二乘者。此一乘
旨二乘絶分。非是共理。約寄位中勸其莫
作故。抑令同下。三獸度河亦是抑耳。河
即是通理。如身子自領解云我等同入法
性故。功行疲倦者。此下是論意。斯則三乘皆
功行疲。欲趣於寂是菩薩垢故。論云。依
不共義功行疲倦。彼垢轉故。謂依轉進。五
六七勸並顯可知。但七云三自在行者。即
三世間自在耳。疏。問始行之流下。此下問答。
通對不勸之失。勸益爲問。先興二問下具
二答。先以四義。答須勸。答初問可知。
後但有此深奧下。答第二有無問。今此答
云。定有佛勸無有無勸。此自有三。一正明
無有無勸。而趣寂者。二又設下假設以明。三
爲顯下。結上不勸之損言耳。疏。論云。彼行
中攝功徳因勝者。彼行即無生忍行。由有
忍行故佛與智。此二皆因。此因皆勝故能攝
徳。正以與智而能攝徳故。疏。論但以與
智爲因轉推。得智之因復由得忍。疏。十中
一多身隨現下。上通相料揀。此下隨句別
釋。釋此初句。疏文有四。一標擧即是經中
今住。此地得無量身。二所以多下。擧論釋
多所以。信解即是勝解。勝解印持一切菩薩
即是我身故有多身。三謂智契下。釋上信
解。爲一所以。前來諸地雖有信解未與理
冥。今與理冥故成多身耳。四此實報下。釋
通妨難。難云。前之初地百身。二地千身。如
是漸増乃至七地。有百千億那由他身。何
得言一。故今答云。彼前多身皆云示現。即
變化爲非實報得。以前七地功用分別未
捨離故。不能合法。凡所爲作名心自在。
非法自在。是故不得就法説多。此地功用
分別心息契合法界。凡所爲作名法自在。
以法門無量隨法論身。身亦無量擧身既
爾。餘可例知。疏。此一對前下。釋其餘句
餘並可知。疏。大文第四淨土分中。先問答
顯意。初問後答。答中二。先開二門。後今約
下揀定。既約位釋成。始起於此故偏有淨
土分也。疏。智所行境者。即世界成壞能觀
智。即下如實知。此總科。方便善巧下別牒
釋。言即無功用因者。由於七地得空中方
便慧。有中殊勝行。修此無功故。疏。初知四
大差別即是廣相者。謂知大分齊。疏。小相
者下。散心所知少故名小。定心所知廣故
名大。初禪量等四洲。二禪量等小千。三等
中千。四等大千。故云乃至量既遍等故。能
遍縁無量相者。佛智稱事理之實。故無分
量差別相者。是法分齊者。若言大小即
分齊。知地堅相水濕相等。名知自相。同
無常等名知共相。二相皆是法分齊也。疏。
細者透金塵故者。倶舍云。極微微金水。兔羊
牛隙塵。蟣虱麥指節。後後増七倍。隙塵乃
塵中最麁。無一極微獨處而住故不説初
而七極微爲一微塵。此亦最細而名是通故。
取第三透金之塵以爲細也。言一塵之中
含多法者。能造所造一聚而現。必具堅濕煖
動色香味觸。故云多法。疏。斯即楞伽責所
不間者。謂大慧菩薩發一百八問云。我名
爲大慧。通達於大乘。今以百八義仰諮
尊。中上下問云云何淨其念。云何念念増長
等。列問竟。佛讃善。牒問竟然後責其所問
不盡。云諸須彌山地巨海日月量下中上衆
生身各幾微塵一一刹幾塵弓弓數有幾肘
歩拘樓舍半由旬由*旬乃至云是等所應
謂何須問餘事。聲聞辟支佛佛及最勝子身
各有幾數何故不問此。釋曰。此即責所不
問也。疏。佛法中凡境爲小者。問無色無色
無有分量。何有大小。答大乘之中許有色
故。離世間品明。菩薩鼻根聞無色界宮殿
香故。此有二意。一無麁有細。二無其相
色有通果色故。疏。以身不必同其所化者。
如有居士欲見佛身。爲現佛身。佛身不
同居士。而隨其心樂名心同事。疏。今就行
體者。以智正覺一切法故。疏。經略煩惱
論具之者。論云。是中衆生世間器世間。彼二
生因業煩惱是染分故。疏。謂因法智殊顯三
乘別者。智法有殊故三乘異。亦以三乘明
法智故。二皆是淨。言義兼理空者。無量
周遍等皆兼於理。亦由此故爲二所依。疏
云。何法智虚空得爲自身者。此假問也。法
中理法理法無形。智體虚空皆無形質。不
可作身云何言作答。意云。智證於法自然
應現。即是作義。亦猶體理成智理寂。無相
而成有知故。令於虚空下。通虚空作自。此
三作自既爾。自作此三亦然。冥同理智及
虚空故。疏。所以相作下。出其所因。以經
文中但云隨衆生心之所樂故。則唯是業用
門而無徳相故。具出所以例前可知。則經
文中但有第二義。第一義略無。第二引晋
經文證者。第二因縁和合是縁起故。上顯相
作之因。論主但明相作之意。然隨衆生樂
通因通意。意欲攝生故是意也。就隨意能
作即業用因。疏。若總開三界五趣則具十
者。色身兼欲色二界。加無色爲三界。集業
煩惱爲二。報身即五趣報故爲十也。疏。又
重重現下。雙釋普入及方網言。塵能受刹刹
以塵成。亦能受刹重重皆入。名爲普入。既
交絡入。九方入東東入西時。帶餘九入。西
入南時帶東諸方。而入於南。故成重重。即
初地中如帝網差別故。爲眞實義故。疏。
四自身舍利住持故者。舍利梵言。此翻名
身。若云舍利羅。此云身骨。論經名受神力
身。此身是佛攝受衆生。留化神力故。出
現品中醫王延壽喩。正喩力持身也。疏。六
所有光明等者。論經名光明身故。遠公云。
善軟衆生慈光攝取剛強衆生。威光伏取故
云攝伏。疏。九法身者。所有如來無漏界故
者。即是論文。同於唯識轉依之果。論云。此
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脱身。大牟尼
名法。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應知即是
究竟位攝。此謂此前二轉依果。即是究竟無
漏界攝。諸漏永盡非漏隨増性淨圓明故。
名無漏界。是藏義。此中含容無邊稀有大功
徳法。或是因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利樂
事故。釋曰。此即釋其初句。今疏所用諸漏
永盡者。此即離彼相應縛義。非漏隨増
者。此即顯離所縁縛義。性淨揀異二乘無
學。有所知障不名淨故。圓明揀彼十地菩
薩。未圓滿故。具此諸義名無漏界。餘義可
知。釋第二句。論云。此轉依果。又不思議超
過尋思言議道故。微妙甚深自内證故。非諸
世間喩所喩故。此又是善白法性故。清淨法
界遠離生滅。極安隱故。四智心品妙用無
方。極巧便故。二種皆有順益相故。違不善
故。倶説爲善。此又是常無盡期故。清淨法
界無生無滅。無變易故説爲常。四智心品
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説爲常非自性常。
釋第三句云。此又安樂無逼惱故。清淨法
界衆相寂靜。故名安樂。四智心品永離惱
害。故名安樂。此二自性皆無逼惱。及能安
樂一切有情故。二轉依倶名安樂。二乘所得
二轉依果。唯是遠離煩惱障種。無殊勝法
故但名解脱身。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
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
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
徳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故得名身。故此
法身五法爲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二轉
依果皆此攝故。釋曰。今此疏中正用初句
義。則包含正取所證能證四智智身攝故。彼
處通説菩提涅槃二種果故。四智之義。頻
見上文。言此通四身者。智冥於理同法性
身。大圓鏡智相應淨識能頓現於自受用身
平等性智現他受用身。成所作智起變化身。
是則智身通於四也。又妙觀察智亦通四
身。通觀四故。疏。但兩重下通非圓宗難
可知。疏。六智身中果唯證入相離前三者。
此明智身了於法界。有達證二義不同。
今就果説故唯證知。言相離前三者。離
聞思修相。如初地示説分齊中説。然此通約
因果而説。若分三乘。小乘四果爲果。趣四
果因爲行。中乘無學爲果。有學爲行。無數
出入故無四果。大乘之中佛果爲果。餘皆
爲行。疏。小乘十智等者。則法類四諦他心
世俗及盡無生。前已曾解。中乘七十七者。廣
如六地鈔中。共不共義前已頻釋。後二通
於三乘修成分別者。即學無學。前行果中中
乘雖約學無學明意在行果。小乘學中。亦
有果故。大乘位位容有果故。故疏上來但
約總説。又此學等略有三門。一約理。三乘
同學未證名學。證竟無學凡夫非學非無
學。二以小望大。二乘於大亦非學非無學。
三就修成之徳義同初門。今就智明。疏。云
修成分別耳。疏。七知法身中文二。先通
揀濫謂第六智身及此法身。對上如來身。上
十身中智身法身以料揀耳。後文有五下。別
釋一法身者。前佛中取法。此法中取佛
門各異也。揀理異事下遮難。難云。若是平
等法身應名第一義智所知故。爲此答第
一義智無分別故。亦猶相見道中。觀非安立
諦。而是後得智攝。疏。四即重顯理法所遍
之境者。即經云。衆生非衆生法差別相論但
云有根無根差別相。故有根身即衆生有根
身故。無根即非情。今以四法收法無遺。
謂教理行果。理是所詮乃通事理。初句明
理。此句即事。理外無事故。言所遍之境。此
通染淨等。皆悉平等則顯前之法身是淨法。
法身故。前釋云法門雖殊同詮平等。疏。論云
第一相者。有二義。疏是一義。更云三寶最
勝故。言隨智有異三種不同者。即一切
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大品云。由平
等故分別須菩提等故。所顯理亦説淺深
者。小乘人空如兔之足。中乘修習如馬之
足。大乘二空深徹底故。若約功徳等異者。
小乘三生縁覺百劫。菩薩三祇乃至三學萬
行。差別非一。皆以一相統之。則四法一揆
疏。三不可見者釋無形相世人見者。但見
空一顯色者。雜集第一云。云何建立色蘊。謂
諸所有色。若四大種。若四大種所造色者。謂
眼等五根色聲香味觸所攝一分。及法處所
攝色。次釋色云。色者謂四大種所造眼根
所了義。謂青黄赤白長短方圓麁細高下
若正不正。光影明暗煙雲塵霧迥色表色空
一顯色。此復三種。謂妙不妙倶相違色。此
青等二十五色建立。由六種因。謂相故。安
立故。損益故。作所依故。作相故。莊嚴故。
如其次第。四十八云迥色者。謂離餘礙觸
方所可得。空一顯色者。謂上所見青等顯
色。釋曰。若智論説上空。謂作青白彯色
見故。又依小乘毘曇宗。空有二種。一是有
爲。除色爲空。二是無爲。本來常無有爲可
見故。今世人同共見之。無爲不可見故。
今説言不可見相。成實論中虚空唯一不可
眼見。世人見者。但見空中光明之色。想心
於中知無實物。作虚空解。便謂見空。其
實不見。涅槃經中同成實説。廣破虚空
有爲可見。今此經疏符不可見。疏。六能通
受色相此即論文。釋經顯現色身相。疏文可
知。而論經云顯色身別異相。意云。能顯於
色而與色異。上言無異自約空體耳。若
遠公云。謂因色像空有差別。謂屋内空屋外
空等。此乃以色顯空。不順今經空能顯
色。第五自在分。釋曰。此中通有四門。一辨
相。二治障。三出因。四得位文皆已具。疏。此
但約智通説者。對下六度但明一智。爲
通遠公別配。修前器世間自在行故。得
財自在。一切世界莊嚴之事。悉能示現。修前
衆生世間自在行故。得生自在隨化衆生。
處處現生。修前智正覺世間自在行故。得
六自在。一得命自在。證第一義成法身故。
欲久近住隨意悉能。二得心自在知二
諦故。能入無量三昧法門。三得業自在。於
報身中得自在故。一切業報隨意示現。四
得信解自在。知如來身。及知聲聞縁覺菩
薩故。信生信解。五得法自在知法身故。
六得智自在。知智身故。通修前三故。得
二自在。一得願自在。一切所欲隨心皆得。
二得如意自在。於三種中隨意轉故。釋
曰。雖有此釋乃成穿鑿故。疏。但云約智
通説。別配依下取於攝論六度爲因。疏。二
得命下疏文有三。一別釋經文。即辨相及
因。經但標名。今依論經一一具釋。經有難
見。即以論釋。兼以攝論六度之因次第配
釋。二於此十中下。通釋自在。三論以下明
其所治。於中先擧論。後此十亦即下。會五
怖畏。三約因。此地下會通行位可知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六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七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六大勝分。疏。一入自在者。即經云如是
入已牒前十自在也。二成就智。即經云如
是成就已。即牒前爲不思議智者等。疏。故
經云隨行智爲導首故者。經文但有身語意
業隨智慧行。論經云智慧爲首隨順轉故
疏。具用二句之意。以智先導釋其隨行。初
智導起起已不失於智即是隨行故。疏。二
中十句依七種功徳。謂依此七種功徳。宣
説彼所住功徳法故。此段名所住功徳大
也。疏。後二慈悲利他者。餘處慈能與樂悲
能拔苦。今悲不捨衆生。慈却救護世間。以
慈悲皆通與樂拔苦故。言後三願行相符
等者。願即第八。行即第九。佛護即第十。第
七釋名分。疏。一地釋名。約法明位者。廣明
此地有不動徳故。二約人者。廣明住此地
菩薩有不動徳故。法即本有此徳如於菩提。
人由得地故成勝徳。猶如覺者。今初十句
攝爲六者。初二四六皆攝二故。疏文有三。
一總科。二依論釋。三順經釋。今初。初二
自分。前一離過畢竟。後一所證深玄。餘句
可知。疏。言爲六下二依論釋。初染治中功
用。小願魔業。皆是業染。第七地功用之心。
名功用行。第六地中樂空之心名小乘願。前
五地中著有之心。名諸魔業。亦可。七地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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