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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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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與受共相應故。老死位中多分無樂。
及容捨故。十一苦倶唯除於受。非愛倶故。
此門含在第七三苦集成門。十四三苦門。全
同第七十五四諦門。即當第五三道不斷門
中故。有入諦之觀。十六四縁門。全同第三
自業助成門。十七惑苦相攝門。亦如三道不
斷門攝。釋曰。上十七門全分同者。已如上
指故。散在諸門。從多分指恐厭繁博故
疏。略耳。疏。十名可知者。前已廣釋。疏順聲
律小有加減及與迴互。大旨無違。疏。然各
三觀下。第三以義總收恐難領會十門
義故。於中四。一總出十門之意。二收十爲
五。三收五爲二。四總相融通。初中於上三
觀相參而用。謂三觀小異論取不同。就其
經文故可爲一一。染淨因起者。相諦觀中
明成答相。答於外難。成無我義。無我即淨
故。大悲觀名愚癡顛倒。以著我故則生爲
染。無我則得無生爲淨。一切相智名染淨
分別。染淨正是第三觀名。今此中義通於三
觀。因起之字定通三處。二縁起本源者。直就
經説故初觀名第一義諦是一心本。世諦一
心依本起末。第二觀中阿陀那識迷執爲
我。即染淨本。悟即是解脱根本故。一切相智
名依止觀。故爲本源。三因果有空者。相諦
觀中名他因觀。由無明故方得有行。斯則
有矣。既從縁有斯則空矣。大悲觀中破於
冥性。斯有因縁。一切相智觀名方便觀。以
各二業爲後方便。亦即有即空義耳。四相
成無作者。即不相捨離。相諦觀中名自因觀。
謂離前支無後支故云相成。相成故無作
大悲觀中破於自在故。須因縁相成。無別
作者。一切相智觀名因縁相。有支無作故。五
陳其諦理者。即三道不斷。相諦名攝過觀。
但攝苦集故大悲名破苦行因。亦由唯苦
集故。一切相智名爲入諦。兼取逆觀即滅
道故。六力用交參者。即三際輪迴初名護過
觀。三際因果爲因。有力爲果。無力能護失
業等三過故。大悲觀中治異道求中。無因
之見因有力故。一切相智觀力無力信入。並
是力用交參。七窮苦慢。除即三苦聚集。初名
不厭厭觀。令厭微苦即窮苦義。大悲觀中
名破求異。中謂三界有涅槃。但是苦故今能
窮之。一切相智中名増上慢。非増上慢。信
入亦窮微苦非増上慢矣。八形奪無始者。即
因縁生滅初即深觀。名不自不他。以他奪
自以自奪他。大悲觀中名無常徳。以形
奪故。一切相智觀名無始觀。因縁無初故。
九有無無本者。即生滅繋縛。初即深觀中明
不共生。明非二作。互無知者故。有無本
無作用故不能生。則無亦無本。二大悲觀
既無有淨徳。安有本耶。一切相智觀既明
無始。始即是本二諦無始故。有無無本。十眞
俗無違者。即無所有盡。初深觀中顯非無因。
眞不違俗無所有盡。俗不違眞大悲觀。中
以順有故。無有我徳一切相智種種觀故。
亦不違俗故。其三觀取文小異大旨多同
故。以本意收爲一致。疏。復收十門下。第二
收十爲五可知。疏。故唯四門不出事理下。
第三收五爲二。言四門者。謂上雖五意但
有四門。一事二理。三事理雙泯。四事理無礙
故。前三意但是事理。三四二門不出事理。
故爲二也。疏。若從事理無礙下。第四總相
融通。即成事事無礙及泯絶無寄。先正融通。
後即此因縁下。會通佛性如前已説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六十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六十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自下大文第三彼果勝中文有三。初攝位。
二依論下總科。三今初下正釋。疏。今初意通
五果者。正擧經中牒前之意。意明十門通
成五果故。遮於古人別配屬故。謂遠公云。
一對治及離障勝。是勝慢對治果。前修十種
法平等觀。而爲對治。此地滿中更以甚深三
脱爲治。名對治勝。前治五地染淨慢障。今
此文更除微細我心及有無等。名滅障勝。二
修行勝。是前不住道行勝果。依前不住更
起勝修。名修行勝。三得三昧勝。望前治勝
以説果也。前修三脱而爲對治。彼治轉増
名三昧勝。四得不壞心勝者。望前滅障以
説其果由滅障故。三昧之心不可壞。名不
壞心。五自在力勝。望前修行以説果。依前
修行上進無礙。名自在力。釋曰。此上意明
前之二果。從前文生後之三果。從前二果
生。今疏乃有二意。一總釋。二亦可下展轉
釋。今初但明總是不住道行勝果。不住道
行勝。初總標心境有三悲三智。經云。復以
大悲爲首。大悲増上大悲滿足觀世間生滅。
釋曰。觀世間生滅即智對上三悲。以成三
智。斯則五果不出於二。於中三節。初二悲
智修治。次二悲智所成堅固。後一雙明二果
自在。此即隔句相對。疏。顯二我作用空
者。意明人法倶有能作之義故。皆名作者。
非約人我獨爲其空。疏。二無相門下滅障
中。疏文有四。初一總釋。二謂若入空門下。
擧正顯非智。論云。是三解脱摩訶衍中。但
是一法以行因縁故。説有三種觀諸法空。
是名空門。空中不可取相。是時空門轉名
無相。無相中不應有所作。爲三界生。是時
無相轉名無作。如城三門。一人之身不得
一時從三門入。諸法實相是涅槃城。城有
三門。若入空門。不得空亦不取相。是人直
入事已辦故。不須二門。三若見法先有
下。擧非顯修智。論云。若取諸法空相。生憍
慢言我知實相應學無相門以滅空相。
四故修無相下。結成修意爲滅障故。遠公
云。二中一滅障即取性心亡。二得對治即得
理爲治。三念想不行即取相心滅。亦初一
異凡夫。後二異二乘。疏。三無願門中一依
止者。智論云。若於無相中生戲論分別。有
所作應修無作門。今無戲論分別。即能修
無願故爲依止。疏。又上三空下。揀教智。
論云。阿毘曇空門縁苦諦攝五蘊。無相門
縁數縁盡。無作縁三諦攝五蘊。摩訶衍三
門通縁一切法實相。以是三解脱門觀世
間。即是涅槃。釋曰。對文可知。言餘如智
論者。論云。經説涅槃一門。今言三者。法雖
是一而義有三。復次應度三種障。謂愛多
見多愛見等者。見多者説空門。愛多者説無
作門。愛見等者説無相門。謂無男女等相
故。斷愛無一異等相。斷見皆是彼中餘義
疏。初離三想者。離彼我想爲一離。作者想
爲二離。受者想爲三離。有無想雖通二門。
無願一門多約離有。疏。此用深空滅離二
我者。即離彼我想。通於人法二我無也。云
何爲深。五地唯約淨法。説十平等。今直説
深空。又前是加行觀察。今已住空般若現前
故。二四地道品有身受等故。三此地初用
十平等。十相未泯故。疏。初厭相者。前勇猛
修中先知後厭。今丈夫志修先厭。後證明漸
勝也。疏。又倶未滿故倶不住。廣如淨名者。
即淨名第三菩薩行品。衆香菩薩欲歸本國。
白佛求法云。唯然世尊願賜少法。還於彼
土當念如來。佛告諸菩薩。有盡無盡解脱
法門。汝等當學。何謂爲盡。謂有爲法。何謂
無盡謂無爲法。如菩薩者。不盡有爲不
住無爲。何謂不盡有爲。謂不離大慈不
捨大悲。發一切智心而不忽忘。乃至云。
以大乘教成菩薩僧心無放逸。不失衆善
行。如此法是名菩薩不盡有爲。何謂不住
無爲。謂修學空不以空爲證修學無相無
作。不以無相無作爲證。乃至云。觀諸法虚
妄無我無人無主無相。本願未滿。而不虚
福徳禪定智慧。修如此法是名菩薩不住
無爲。又具福徳故不住無爲。具智慧故不
盡有爲。大慈悲故不住無爲。滿本願故不
盡有爲。集法藥故不住無爲。隨授藥故
不盡有爲。知衆生病故不住無爲。滅衆
生病不盡有爲。釋曰。然淨名意但揀二乘。
謂二乘盡有住無有爲三相故名爲盡。無爲
無相故名爲住。若盡若住即是有礙。不盡不
住爲無礙法。然是一法就事相分。故爲二
別。盡有即無起行修徳之地。住無即絶慈悲
化道之能。是故大士並不爲也。而彼經文先
正釋不住不盡。後又具福徳下。釋不住不盡
所以謂夫徳之積也必渉有津。若住無爲
則功徳不具。具智慧故不盡有爲者。智之
明也。必由廣博若廢捨有爲則智慧不具
故。大悲不盡。然文廣故指其文。若望此經
但是不住無爲之義耳。闕於不住有爲之義。
今疏向云功徳助道。未滿足故不住無爲。即
全同淨名文意。言智慧助道未滿足故不住
有爲者。則側用淨名。彼具智慧不盡有
爲。以盡有爲不成廣智故不盡矣。今以
住有爲不成深智故不住矣。則是具智慧
故不住生死。具大悲故不住涅槃義耳。
言又倶未滿故倶不住者。謂應反上智慧
助道未滿足故。不住無爲功徳助道未滿足
故。不住有爲謂若住無爲不成種智。是
爲不入生死大海則不能生一切智寶。若
住有爲自淪生死。安能成就諸佛功徳。亦
是具大智故不住涅槃。具大悲故不住
生死。謂若住涅槃非是亡縁之智。若住生
死非無愛見之悲。餘義至下當釋疏。大品
中下亦成上義。若是證時住無爲也。故七
地云。雖行實際而不作證。疏。即此所爲
亦是所以者。所爲成智慧不住有爲等。
所以者以有智慧故。不住有爲也。餘可
例知。疏。如來藏包含無外。故云大者。遠公
云。大者寛廣。廣謂眞識體中統含法界恒沙
佛法。同體平等相應而起。無有一法別守
自性。是故名空。隨順法界無門不在。故名
大空。疏。五觀七轉識等者。即眞識之用。用
而常寂故説爲空。故疏云皆無自體即是空
義。疏。楞伽云下。問明已引。十忍更明。疏。依
解起行行修究竟者。此有二意。一釋論中。
不放逸言。所作究竟離放逸過故。二即復由
此修究竟故。經稱第一下引論釋可知。疏。
四因事者依徳起用。是釋因義。徳是用因分
別。爲智障者。即分別因縁相也。疏。又此十
與涅槃十一空多同等者。經當第十六。南
經十五。疏。當第六。爲答修捨果故。迦葉菩
薩白佛言。世尊云何名空。佛言。善男子。空
者所謂内空外空内外空有爲空無爲空無始
空性空無所有空第一義空空空大空。彼疏
釋云。前十相空。後一眞空。就彼妄情所取法
中以明空義名爲相空。就眞識中以辨
空義。名曰眞空。亦得説言前十境空。後一
智空眞智空矣。於妄分齊情外有法破之顯
寂故。於十種就境明空。據實以求心外
無法。一切諸法皆即眞心。眞心體寂故。後一
種就智説空。故地論云。一切法如説自體
空。名智自空。就前十中。初八以無破有爲
空。第九第一義以有遣無爲空。第十
空以其非有非無。雙持有無名爲空空。
與地論十平等同。就前八中。前七明其
衆生及法無性故空。後一明其衆生及法無
相故空。因縁假中而明無性名無性空。畢
竟空中無因縁相。名無相空。就前七中。初
六明其衆生無性。即是生空。後一明其諸法
無性。即是法空。復前六中。初五就其現在
觀空。後一就其過去觀空。現中初三就内
外事以觀空理。後二就其有爲無爲法相
觀空。就前三中。衆生名内非情爲外。就内
法中。觀無神主衆生壽命名爲内空外空
法體。觀彼外法非我我所故。名外空等。
其無始空。經云。菩薩見生死無始。皆悉空
寂。所謂空者。常樂我淨。皆悉空寂無有變
易。衆生壽命三寶佛性。及無爲法。是名菩薩
觀無始空。疏。第一空者。彼名空空者。此當
第十。遠公云。是有是無就詮辨理。是有牒
前第一義空。以有破無故言是有。是無牒
前八空。以前八空中以無破有。故曰是無。
就此有無以説空義。故曰空空。是是非是
是是名空空者。破詮顯理。前句雖復就詮
辨理。非留彼詮故。復破云。是向有是向
無。是兩倶非是方名空空。非留有無説爲
空空是義云何。已如上辨。因縁諸法有無同
體故。説無爲有説有爲無。無爲有故有即
非有。有即無故無即非無。非有非無故曰空
空。三十地菩薩下就人顯勝。四如是下寄
對顯異毘曇論中。説聲聞人先觀五陰非
我我所。直名爲空。後觀前智。亦復非是我
及我所。故曰空空。成實論中。先觀生法空
無自性。空無自性直名爲空。後觀前智亦
空無性。故曰空空。今此所論離有無相。故
曰不同。上來十空與地論十法平等互出
其義相似彼中。初一總相明空。餘九是別。
別中初七以無破有同此初八。彼中第八以
有破無。同此第九。彼中後一以雙非破有
無。同此空空也。釋曰。上皆遠公之意。以十
一空會十平等。今將十一空以會十空義
則全別。然此十空由前平等加行而成。故二
處多同互證皆得。然遠公釋義於理於乖。
消於經文乃成曲巧。又有爲無爲唯屬生
空。義成太局。又總取前有無釋於空空。亦
經無我攝。今疏釋空空。而文中五初牒名對
經。二謂前空下略釋三。故彼經下引經。四
謂是非下釋經。亦當體空者。釋經是是非
是是是名空空義。謂非但有無是非亦爾。
謂空有兩亡爲是計。是即是故名是是。即上
空字而不礙雙存。故此是是即非。是是即下
空字。故言空空。斯則是即非故非是。非即
是故非非。故疏云是非亦當體空耳。五如
是*空空下歎勝。上即科疏下即釋也。然經
有二句。今疏經前略釋。是經上句意。經云
是有是無是名空空者。意云。即空是有即有
是無。故云是有是無。無既是有則無非無
矣。故云空空。既即有是空。則空亦非空。故
云空空。正同十平等中有無不二。故平等
也。由不二故雙存。由非不二故雙奪。故
今疏云。若有若無本來自空。以有即無故有
空矣。空即有故是空空矣。是以遣空總有
二義。一以重空遣空。如淨名云。唯有空
病空病亦空。中論云。諸佛説空法爲離於
有見。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二以有遣
空。謂空即是有。故非空也。故經云。色即是
空非色滅空。故空非空也。是則不異有之
空。則空非空。不異空之有則有非有。今
正取空非空義由空非空即是有非有義。又
空故非有重言空故非空。又空故不礙空。
重言空故不礙有。非空非有能空能有雙融
互泯自在無礙。是故十地通達少分。豈是
二乘之所能知。故言第一。疏。今亦約少
分者。通妨。妨云。既言十地通其少分。今此
六地云何證得。故云亦約少分耳。餘文
可思。疏。今初不壞心者。言由離障滅。即
第一果行成是。第二果若。智即第三第一。若
悲即第二也。疏。亦可對前十三昧心者。遠公
云。此九別句即十空三昧。以法空第一義空
合故。故九攝十。九中亦四。初四就前觀以
説不壞。次一就前不放逸以説不壞。次一
就前得増上以説不壞。後三就前因事。以
説不壞。今初疏云一信理決定者。論云。一
信觀不壞。即就前入空三昧以明不壞。以
論經前云信空三昧故。二疏云行堪調柔
者。即論堪受不壞。此就前法空及第一義空
三昧以説不壞。取有心息能入法空第一
義空故。論云堪受於空不著。經云純善
不著於空。即第一義空。疏。加行字即前觀
二空之行。三即論云。於密處不驚不怖不
壞。就前大空以説不壞。阿頼耶識微密難
測。名爲密處。經云甚深於密能入。故稱不
怖。四即論自乘不動不壞就前合空以明不
壞。行合如來藏故自乘不退。五即論發精
進不壞。就前不放逸第一義空三昧以明不
壞。能起行修故云精進故。疏云勝進無息。
六即論離慳嫉破戒垢不壞。就前得増上起。
空三昧以明不壞。前就行徳今就斷徳。前
約利他今約自利。然論經云淨心故約斷
釋。今經云廣大心。廣即悲心大即智心。是二
利心二心相導故。泯絶自他下三不壞。就前
三種因事以明不壞但七八前却以第六
總明悲智。今七八別明悲智前後倶通故。
七即論廣利益衆生不壞。於前教化衆生因
事不捨離空三昧明不壞。八即論上求勝解
脱不壞。就前智障淨因事如實不分別空三
昧明不壞。義如前説。九即論化衆生行不
壞就前願取有因事離不離空三昧明不
壞。帶空渉有故云方便相應。然疏雖恐繁
文不具配屬。釋文之中皆已含具。疏。順佛
菩提者。能深入趣向故者。以論經云隨順
成就起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
故爲此釋。此隨順言亦是順忍。順向無生
忍故。以經約究竟故直順菩提。疏。即能伏
他力者。是論釋義。對前總句不可壞心及
決定心。下諸力名皆是論文。二云得法空
故者對純善心以前純。善。對法空三昧
故。然初句全。牒經第二句義牒經下七句不。
牒經。直擧論文三對前第四不退轉心。四
對前第三甚深心故。疏云。此與前二前却。
以不動故入甚深入甚深故不動故云相
成。五對不休息。六對廣大。七對無邊。八對
第九。九對第八會其前後如疏其之。疏。
出現品有能持等四種風輪者。即初總明。出
現中一名能持。能持大水故。二名能消。
能消大水故。三名建立。建立一切諸處所
故。四名莊嚴。莊嚴分布成善巧故。釋曰。既
持既嚴故。非散壞有散壞風復無四種者。意
業中第九相云。佛子譬如風災壞世界時。
有大風起名曰散壞。能壞三千大千世界
鐵圍山等。皆成碎末。即散壞風唯一無四
也。疏。故起信云。但心相滅非心體滅者。論
有問云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
説究竟滅。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
體滅。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即風
相斷絶。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
風滅故動即隨滅。非是水滅。無明亦爾依心
體而動。若心體滅則衆生斷絶。無所依止。
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
非心體滅。釋曰。現文可知。楞伽亦云。若心
體滅則本識滅本識滅者。不異外道斷。見戲
論。第七遠行地。初來意有二。一正釋約慧
寄位雙辨。二瑜伽下引證約慧。於中先擧
六地爲入因。後爲令下正辨此來。疏。言遠
行下釋名爲三。謂標釋結。二成唯識下釋
名總擧五釋。意符唯識以包含故。言此
有三義者。一善修無相到無相邊。故名遠
行。二功用至極故名遠行。三望前超過故
名遠行。及釋善修並如前説。二引深密即
第四經。亦是前行。後遠者指上二義。爲前
後耳。三引攝論兼釋即第七論。四引金光
明即當第三。五引莊嚴論。即第十三偈云。
離道隣一道遠去名遠行。論釋云。菩薩於
七地中。近一乘道故名爲遠去。問誰遠去。
答功用方便究竟。此遠能去故名遠行。疏。雖
有四義下結成。結歸二義。十住論即第一卷
即當後義。仁王即當下卷奉持品。既言遠
達則亦通。從前來達向後位。疏。然其能遠
行下。第三離障先躡前。起後後故。所離
下正明。亦唯識論具云。七細相現行障。謂所
知障中倶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彼
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由
斯七地説斷二愚及彼麁重。一細相現行
愚。即是此中執有生者。猶取流轉細生相
故。二純作意求無相愚。即是此中執有滅者。
由取還滅相故。純於無相作意勤求。未
能空中起有勝行。釋曰。今疏便以釋言解
之。義已委具。由執還滅故求無相。又相有
二種。一有二無。無者爲細。疏。以常在下四
辨所證如。於中二。先擧能治。治於前障
後故。能下正辨所證。唯識云。七地無差別
眞如。謂此眞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
故。彼疏釋云。謂雖諸教法依如建立。如無
異故。又於教中立種種名。法界實相而如
無異。今疏中云以了種種教法同眞無相
者。謂雖諸教法隨機種種。不失平等一味
之相故。中邊論云。第七地中所證法界。名
種種法無差別。由通達此知法無相。不行
契經等種種法相中故。疏。以能下第五成行。
疏乃至下。第六得果欲顯七門義理相順。
故云乃至。得果者。中邊論云。通達種種法
無別法界。得一切法無相果故。故知以下
結成總意。疏。行中有五種相下文三。初列
名。二五中下對三心料揀。三初言下釋其
名相。疏。今初具足六地下。疏文有六。一略
屬經文。言義含所治者。正意結前故。二
謂前樂無作下。別釋方便慧殊勝道之所
以。由樂無作不能渉有故。非方便不起
勝行。豈爲勝道。今以十種下。顯得名所由。
三是則下釋其二名。四於何増上下明其所
勝。五前六地下解相濫難。難云。前六地
亦有即空渉有。何不得名方便勝道。答意
可知。六雖行空行有下。通所治名局難。
亦躡前起難云。前地既許雙遊空有。何以
偏名樂無作行。釋意可知。復應問云。前地
何以偏樂無作。答治前五地取有慢故
疏。論主攝十爲四種下別釋四中。前三自
利。後一利他。前中論當第一。今當第二。第
二是第一。今順經次。一是離過後二成徳。成
徳中前成福報後成内徳。疏。一初句即護
惡行。因事者。於中先擧惡行。後今由
句下明護。上句護下句。無愛見惡行。下
句護上句。無棄利樂惡行。疏。二即財及身
勝因事者。成勝報也。下句是身財得上句
故。身財倶勝。上句得下句故不滯寂。一同
初句。勝財則隨物下辨二勝相。此二若勝能
集助道。疏。三護善根下於中有二。先正釋。
言是得彼勝因増上者。勝因増上即觀空
智。後雖有下通妨結成。謂第一句雖有慈
悲但是意樂。未正利他故。三自利。然疏釋
文皆先釋下句渉有勝行。後釋上句以導
下句。二皆互資例如初門。疏。障有四種
五地隨世智中説者。前論云。是中書等有四
種障對治。治四種障者。一所用事中妄障。
二邪見軟智障。三所取物中不守護障。四取
與生疑障以書治初障因聲。二論治第二
障。印治第三障。算數治第四障。今文書是
第一治。論是第二等即等取印算。數等無量
事業。總以結之。而爲能治通上四也。疏。
四於大法衆會集故爲物起嚴土行者。此上
明望益修因。淨土之中聖賢集會。諸上善人
倶會一處。與諸菩薩同一志行。無有怨嫉
令物修因。當獲淨土人。寶爲嚴而集會
故。疏令生五福等者。見唯約眼聞但約耳
親近約身。供養捨財修行通三業。言自身
無身同佛法身故者。佛以法爲身清淨如
虚空。所現衆色形令入此法中。今菩薩亦無
身現身。登地已上分證法身。同佛身故。疏
下二亦然者。即總例口意同身。皆即體起
用。無言現言無知而知。並如經文。疏。於無
長短中隨問善釋者。三世是長一念是短。今
明三世即一念是實。是空則無長短。不礙
能知種種時節長短劫事。疏。第三總結
能者。具此十行入七地故。疏。論釋云
十下。所以釋者。由上釋十句。但明其中所
起勝行。未顯方便殊勝之由。今總釋之。先
擧論。後皆上下二句下。疏釋。於中有三。
初解共對。次由此上下各能下釋對治。上
句治凡者觀空。下句治小者起行故。後由二
攝取下。通釋兩箇攝取。以上共對亦有攝
取對治。亦有攝取。此二攝取大旨則同。上
句攝取下句則不滯小。下句攝取上句則
不滯凡。此是共對攝取成殊勝行。上句治
凡不攝下句。非眞實治。下句治小不攝
上句。亦非實治。二互相攝皆成勝行。又若
別説。上句攝下即空中方便慧。下句攝上
爲有中殊勝行。二既和合通得名爲十種
方便。亦得名爲十種勝行故。論但云此十
種發起殊勝行。既空有無滯故。能對治六
地之中樂無作行也。疏。四彰分齊下。言此
以行入故。常行不捨者。七地功用行滿方
便渉有故。得行入之名。第二彼障對治。疏。
爲所知所化者。所知即智境所化即悲境。疏。
要則攝十爲五者。所以更爲此攝者。以此
説無量要治於有量。要唯有五故爲此攝。
如前頻釋。一即衆生界無量。二世界無量。
三法界無量。四調伏界無量。五調伏方便界
無量。然此五界唯佛窮證。能化徳業周於五
界。菩薩修入能化徳業。趣入五界。又此五
中初一所化。次二化處後二化法。正化即前
三是所後二是能。望能化能知。五界皆所。
將此十對能化所化。望於菩薩。皆是所入則
入。皆修入證入亦了達也。疏。今初先牒前無
量下。疏文有四。一略釋經。二然任放下。
示無功用相。三由功用行。此已滿故者出
無功用因。四此則修行下結成揀異。第三
雙行。疏中文二。初總敍名意。後方釋文。初
中二。初列章。二料揀。今初下文中疏皆具
釋。今當總釋。一内證行止觀並起爲二行
雙行。常現相續名爲無間。二始起勝進於
上決定。名爲信勝。三依信起行行有義
利故。名爲義勝。故名大。修起名作。
行成覺因。名菩提分。分具多義稱爲差
別。疏。四中前三下二料揀。然四含多義故
曰總該。亦勝進攝。疏。無有一念休息廢捨
者。全捨爲休暫廢爲息。疏。以味況審者。睡
眠皆以昧略爲性。略揀寤時昧揀定中。
定中雖略而不味。故今爲對審但擧昧耳
疏。故三檀等中隨取其一者。遠公云。施中
但有法施。戒中但有律儀。律儀中有三離。
一因離。二對治離。三果行離。今唯有因離
滅煩惱故。尸羅此云清涼。忍唯辨他不饒
益。精進唯明攝善禪。定唯明引生功徳。般
若唯明第一義慧。然案經文義類易求。故
云可知。後之四度是論自釋。疏。一念具十
下。明得分齊。初心圓觀亦即修此。今此證
得七地特明。疏。爲顯十度通二義者。一成
義利即前利他。二求菩提即今自利。結文
是一而義兩成。故云巧用。疏三四持等者。
等取三十七品三解脱門。疏文有七。一標
別所治揀後所知。二謂依四持下顯淨惑。
要由此三方能淨故。三任持下釋總名。揀
非勝進云持自分。四亦名四家下出異名。
所住處故者釋成家義。亦可得名四種住
處謂智住處等。亦名成位處。五四者一般
若家等者下。釋四體相。即就家釋。六由
初二下結成四義。由般若照諦名初二業。
得惑滅苦淨故有四也。七若約別説下。
約位分別則初亦名智位。二見實位。三斷惑
位。四證滅位。然其此四通於諸位。故云若
約別説。以配四位耳。第四前上地勝。疏。先
問意云等者。從前一切菩提分法念念皆悉
圓滿中生。問意可知。疏。得入下勝進趣後
者。經中但云得入智慧自在行故。論經云
得入智慧神通行故。論釋云。通者五神通。
智者如前説。釋曰如前十方便智上七地。
修此十智至於八地無功。而成似於此地
故得指之。然論神通即今自在。疏。全二經
故以自在指十自在。十自在亦神通故。疏。
二通示諸地滿相等者。疏文有三。一總示
文意。二故論下擧論徴釋。以成前義。三初
地願中滿下。正釋經文。欲依如來智即求
願義。疏。有少餘章未名清淨者。即果累無
常微細習氣故。疏。要由積功以至無功之功
者。結成勝後地義。後地無功用因於此地
功用成。故名之爲勝。非行體勝。疏。一若
六地爲雜染下。通論染淨乃有四門。一云
外凡人位説爲純染。善趣已上乃至解行名
爲染淨。初地已上乃名純淨。二善趣亦染。
種姓已上爲染淨。純淨同前。三者地前皆
染。初地至七地亦名染淨。八地已上乃
名純淨。四染義如前。十地皆染淨佛爲純
淨。今是第三門耳。疏。如是此地名爲染淨
非染行故者。謂約行非染約位在染中。疏。
以二因故者。二因即經中。一以迴向菩提
故。二分得平等道故後然未下即經。然未名
爲超煩惱行。疏。今釋云。由上二因故非超
也。上用二因得名清淨。成於行淨。今以
二因却同染者。既因迴向及分平等而得淨
名。明非淨位故同於染。不同八地報行
淨也。疏。次喩中輪王喩七地。隨分捨功用
道者。略擧其要此是行淨義。揀異梵王報
得淨耳。然準合中二喩各有五節至下當
知。然云梵王遊千界者。即千四天下準倶
舍論。二禪量等小千。三禪等中千。四禪等
大千。婆沙有義。初禪之量即等小千。故生
梵世得遊千界可知。疏。第二別明。此地
雙非染淨。於中二。先明超過後辨雙非。前
中有二。一總釋。二前求佛之心下示其所
超。此有二類。一約所求道中辨。貪瞋癡即
是所知障。中智即障義。前六地有。七地都超
二又初地下正超煩惱。前之六地。於倶生
中分分別超此。都超盡故云諸煩惱衆。衆
即多也。故唯識云。能永伏盡如阿羅漢。疏。
而云多下。上明總超即是非染。此下明其
細者。未超即是非淨。由此生下雙非之義。
故論先云。住是第七菩薩地過多貪欲等諸
煩惱衆者。未至報地故。即云是故此地
不名離者。明知躡前明雙非也。疏。第五佛
子至雙行果等者。疏文有五。一釋總名。二
文分下開章。三遠公下辨所從。四又初一下
辨雙行相。五就初果中下釋文。三中然疏
意欲通。故引遠公局配。於中有四。
由於離障故至此中。三業皆淨。二由前雙
行一念。不捨止觀雙行。三昧轉増故名爲
勝。三勝行轉増故得過地。四由前有方便
智起殊勝行。今此行成名得勝行。又初下
雙辨行相。疏。就初果中復分爲四者。一戒
清淨。二世間智淨。三得自身勝。四得勝力。
又此四中初三自分。後一勝進。前中初一離
過。後二成善。善中二。前行用後行體。然疏
皆具揀令易見耳。疏。初明離定障者。二
即智障由上對治故離二障。然禪等雖前
已釋。今略要知。禪即四禪三昧即三三昧三
摩鉢底。如疏有五。論三摩跋提即三摩鉢底
之古譯耳。神通謂五神通。解脱謂八解脱。
經中先彰所成。後然是下對後揀劣。論中
先略指云。四得勝力。禪等現前勝如經等。
次重分別云。是中依禪起三昧三摩跋提神
通解脱。爲教化衆生故。寂滅樂行故。滅定
三摩跋提如是次第。釋曰。此中論主明得
勝力具足三禪。四禪爲能起。一一得三
昧等。即引生功徳禪。二爲教化衆生故。即
出引生之意。是饒益衆生禪。三寂滅樂行下。
即現法樂住禪。然九次第定皆是現法樂住。
今從最勝擧其滅定。正是此地之所安住
故。疏云正意在此下。約於此以辨勝行。定
散自在故云勝行耳。疏。後此地下離智障
者。據此業清淨果。即前雙行果也。前雙
行有四。一二行雙無間。二信勝。此二三昧爲
果。三作大義。四菩提分差別。即業清淨爲
果。疏。三依一名説無量義。即知教旨。
後一義多名是知教詮。論經三名益意三昧
者。義能澄心故。疏。此約寄位者。前六寄凡
小故未過也。第四得勝行。疏。不起滅定
現諸威儀。即淨名第一身子章前已引竟。然
十通品第十通云。菩薩摩訶薩以一切法滅
盡三昧智通。於念念中入一切法滅盡三
昧。亦不退菩薩道不捨菩薩事。不捨大
慈大悲心。修習波羅蜜未嘗休息。即動寂
無二也。疏。準大經未善巧前亦有其喩
者。經云。譬如有人不曉船法。乘船入海
沒溺而死。菩薩亦爾。未得方便波羅蜜。入
實際海則證實際。次云。譬如有人善知
船法。雖入大海而不沒溺。菩薩亦爾。得方
便波羅蜜。雖入實際而不作證。疏家不斷
行中。雖言不染而示有妻子。即空中方便慧。
是觀於空不礙有故。雖然不燒即有中殊
勝行。渉有不迷於空故。唯此經文具斯二
言。上下應有而不具者。皆用二句互相攝
導。已具二故。如雖示生死得下而住涅槃。
即有中殊勝行。下住涅槃得上示生死即
空中方便慧故義已盡。但文不具耳。疏。皆順
五欲十軍是魔境界者。約五欲境。即是魔
王所縁之境。若將資神及益身等。即分齊境。
十軍已見初會。疏。即四魔等法者。老病衰
退總是蘊魔。死即死魔。老病之時亦有惑。倶
即煩惱魔。而言等者。兼有十魔不求有生。
即不行其因生必老死故。疏。此有三者。無數
煩惱不出此三。謂見愛無明。又見愛即利鈍
二使。無明兼縛所知則二障皆縛。如佛示學
二仙者。如本行集。一阿羅羅仙人。二鬱頭
藍弗仙人。第八不動地。疏。所以來者有二。
一約實位。二又約下寄位。疏。言不動下二
釋名。總引八釋。兼無性世親釋論。則有十
釋。下結不出三義。而唯識最具。今初先擧
論。後謂任運故下。疏釋即第九論。二與
本分大同者。即本論云。報行純熟無相無
間。故名不動。報行純熟即是功用不動。前
地所修今此位成。名爲報熟。空有常行名爲
無間。不爲空有間故。常在無相觀故。三
而金光明者。即第三經。先擧經但有二義下。
疏釋不言不爲相動故。但二義由相於前
下。疏出經意。前常在無相觀。相已不動。此
經無相正思唯修。是常無相故。煩惱不動
得自在故。功用不動。四攝論先擧論。此則
略無煩惱。是疏釋論。而言略無者非全無
也。或以相用即煩惱故。無性下引彼釋論
當其第一。彼文繁廣故。言意云。無性具云。
言不動者。謂一切相及一切行。不能動彼
心故。第七地中雖一切相所不能動。相
不現行故。然不自在任運而轉。有加行
故。第八地中任運而轉。不作加行故。是
名七八地差別。次云世親同此者。亦七論云。
由此地所有諸相及一切行。皆不能動無
分別智任運流行。五深密者。即第四經。亦
以相行即煩惱也。六十住論亦是第一論。此
即約人下疏釋。七仁王者。即下卷經。後上皆
下疏釋。即常在無相觀故名等觀。八下經
可知。疏。故所離障亦離下。三所離障。亦唯
識論今當具出論文。論云。八無相中作
加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分。令無相觀不
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於第
六地有相觀少無相觀多。第七地中純無相
觀。雖恒相續而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
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
地中無功用道故。若得入第八地時便能
永斷。彼永斷故得二自在。由斯八地説斷
二愚及彼麁重。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
無相作自在愚。令於相中不自在故。此
亦攝相土一分故。八地已上純無漏道任運
起故。三界煩惱永不現行。第七識中細所
知障猶可現起。生空智果不違彼故。釋曰。
求無相故名曰加行。令無相觀不任運故。
五地觀心劣故無相觀少。六地觀染淨平等
故。無相觀多。七地作加行故。然準護法於
無相中有加行智。體非是障以善性故。
只由所知障令作加行故。説名爲加行障
也。由此第七有加行故。雖現金等諸相及
土。非任運現故。以爲障生空智者。謂生空
智所引後得智。及滅盡定也。金光明中詺
二愚云。一無相法多用功力無明。二執相
自在難可得度。無明餘二可知。疏但撮要
大旨義已略周。餘如前説。疏其所證如亦
唯識文。具云。八不増減眞如。謂此眞如離
増減執。不隨染淨有増減故。即此亦名
相土自在所依眞如。謂若證得此眞如已。
現相現土倶自在故。以論對疏廣略可知。
此名即攝論名。世親釋云。謂於此中雜染
減時而無有減。清淨増時而無有増。無性
釋云。法外無用所以不増。諸法不壞所以
不減。無性復釋一同世親。中邊論云。由通
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於諸清淨雜染法
中。不見一法有増有減。上釋不増減。又
世親釋相土自在所依眞如。云於諸相中而
得自在名相自在。隨其所欲即能現前故。
於所現土而得自在。如欲令土成金寶
等。隨意成故。釋曰。相約現身土約器界
故。下文中於三世間而辯自在。疏。故所成
行下。五成行略有其二故。莊嚴論第八云。
雖淨佛土而無起作無功用。即自在義。疏。
及所得下。六得果言定自在等者。即梁論
云。通達無増減法界定自在等。得法身果。意
云等者。等九自在。金光明經。八地發心得證
三昧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六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六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第二正説下分二。先依論科。後七中下
料揀。先以論對經料揀。後又前二下。約
三心料揀。七名廣義至文當知。略已釋竟
疏。先標集徳處者。於中先揀濫正釋故。
論云七地總相。後以是功用下。出總所以。
四節之總初地已釋。謂一入位。二入地。三入
無功用。四菩薩地盡。疏。前三同相者。此是體
相非標相也。疏。一二種無我上上證故者。
即論文此下疏釋。十地同證二無我理下。二
句皆有三段。一擧經。二擧論釋。三疏釋論。
二中不住道清淨故是論。三中彼方便智行
所攝滿足助菩提分法故是論。餘皆疏釋疏。
四常念下。即經常念如來力無所畏不共佛
法。次牒論文。後疏釋牒論中。論有二節。
一先牒前文。二念通達佛法。即以前釋此。
就牒前文中牒兩處文。一所説法分別智。
即牒前因分中義。後教化智障淨勝。牒前清
淨分中義。疏謂前十法下。疏釋論。依前二
段釋之。先釋牒前因分中義。故云謂前
十法明門是智分別故。前疏云。明爲能入
之門。法爲所入之法。此上疏指前經。從
依彼智。明入如來所説法中。即彼論釋彼
論。具云得證地智光明。依彼智明入如來
所説法中。釋曰。得證地智即四地證智。其
光明。即前三地得此四地證智前相。此兩處
智倶欲通達佛法。佛法是三地求多聞。所
得即十法明門中。所觀察衆生界法界世界
等。疏。次教化智者。即釋論牒第二段經。
先標牒。經具云。以十種智成就法故。得彼
内法生如來家。言障淨勝者。即論牒前。
論釋謂滅三地下。疏取意釋論。若具論文
言。云何於如來家轉有勢力。依止多聞智
障究竟故。除滅智障攝勝故。今疏已釋。疏。
上之二段下。釋論念通達佛法。即以前釋
此也。二處皆念通達佛法。佛法即力無畏
等。疏。五地中等者。即經善清淨深心思覺
疏。三種大悲者。即大悲爲首。大悲増上大悲
滿足。觀因縁生滅。疏。七中二句者。一大慈
大悲不捨衆生。二入無量智道。疏云以無量
衆生界故。入無量智道者。全是論文。入無量
衆生界。是彼初句無量智道。是彼第十六句。
以與此相應故。應具二十句十對。第二句
云。入無量諸佛化衆生業。三入無量世界網。
四入無量諸佛清淨國土。餘廣如彼。第二淨
忍分。疏文有二。先總科。後然無生下就類
明忍成。前三段之中前二段也。疏。今初中
下疏文有七。一釋初總句入一切法言。二
以歴事下總科。三四中一破相下顯功能。四
若寄位下約位。五又此四中下出體。六依佛
論下指廣。七事無生下隨文解釋。初二
可知三中然相實名事泯事入理。名事無
生。良以無生縁起成事。是故泯事即是無生
故。能破相即遣有相也。二破性者。破遣
有性也。法體名性。以一切法各有性故。泯
性入如名性無生。良以無生縁起成性。是
故泯性即是無生。三因泯者。即離因相因
有始終。三世分異名數差別。證實返望本
無此數名數差別無生故。地持云。不知無
言自性事故。三世差別。以知無言自性事
故。三世中一切平等。四果離者。即離果相。
果位業用名爲作業。證實以望無業可得。
名業無生。是故結云前二破相入如後二證
實捨相。一破有相。二破無相。二倶破相。二
倶入如。三四皆證實並捨相。如文思之。四
寄位中捨相入實故。是加行性相雙
遣故。爲根本用。是後得於理必然。三通始
終三世別故。五出體中大同第六。三性
合爲眞妄耳。則妄通依他遍計眞唯圓成。
依佛性下六指廣者。即三性分別。言佛性
論者。即彼三性品。論云由有三性故説不
了義經。達三性者。自然顯了名了義經。如
經中説。若人得無生法忍。則不退墮。問云。
此言云何成立。答曰。由三性故。則得成立
如來約分別性故説本來無生忍。約依他
性故説自性無生忍。約眞實性故。説惑
垢苦本性無生忍。釋曰。若取文顯。初一似
約遍計。以云本來無生故。第二同約依
他。以論云自性無生故。後二約圓成。以
第三約位有垢淨故。第四約佛明所證故。
細而尋之。初一修成有依他故。本有即圓
成故。約位亦從縁故。佛所入處縁起遍故。
又本來無生該下文故。故疏更不廣釋。但
指前文第二經疏。疏。事無生中下。第七釋
文於中二。先總後別。總中言後三不減。
即無滅者。略有二意。一者。是無生中別義
故。次云以初攝後皆曰無生。二者亦應名
無滅忍。即如前疏中説。今亦從總但云無
生。然此無生滅即不増減眞如。別是此地之
所證故。疏。別中七者下。二別釋隨相執實。
即是所治。欲顯無生反立七實。然文含二
義。一者此之七實通於凡聖故。疏。但案文
釋。二者約位分別。於中有二。先明前四爲
遣初地已上。後三爲遣外凡解行。前中又
二。先別明。後結束。前中一淨分法中本有
實者是論。謂計自性下疏釋。先擧所治。今爲
治此下引經。爲能治下七皆然。此初多約
初地自性住性。即第一義空以初證故。若
謂有物在於心中爲事物有故。爲所治故
今治之。本來無生無生豈是事物有耶。言本
性離故者。疏釋經文無生之義。若先有生下
反以成立。即淨名云法本不生今則無滅。
得此無生法忍。是爲入不二法門疏。二新
新生實者。二地已上乃至七地。修道漸増説
爲新新。能治中言從縁起故者。以從縁起
起即無起。疏。三相實者。即第八地至十地
無功用相。是上二相智無功用。是集起相。無
生理現是本有相。疏。四後際實者。佛果究竟
爲後。果即菩提涅槃。能治中眞如出纒釋
無涅槃實。菩薩成佛下顯無菩提實。疏。
上四下後結束有兩重。初重約三佛性。三
佛性義至十地。更明大旨可知。後又此四
下。展轉收束。謂何以知無本有實。新熏無
成故。何以知無成二相不可得故。何以知
不可得。菩提涅槃亦離相故。疏。五先際實
下第二釋後三句。遣地前執。初即煩惱。二
即生體是有爲故。三通上二亦即是業。初
句治中云煩惱無可壞者。是性空門。菩提
作煩惱。約妙有稱實門。染淨和合以爲衆
生者。此中染即煩惱。淨即如來藏。即以不生
滅和合名爲衆生。上明不生不生。今
辨生滅不生也。又前即不空藏者。以佛性
妙有故。此即空藏者。不與煩惱相應故。
今二藏雙遣云皆不可得。疏。上經云下。即
須彌頂上偈讃品。善慧菩薩偈以上半爲所
治。下半其性如虚空故。説無有盡爲能
治。餘並可知。所以先遣地上者。正此所證
故。從細至麁故。又後擧地前以麁況細。
麁未證性此應合有。今不可得況於地上
佛性之性。疏。第二無性爲性下。此自性無
生中有三。一會二經。二釋文。三會中道。
非有即是無。性有性即是爲性。故云義旨不
殊。二無性即是*下釋文。先釋無性。執法有
性名之爲我。如地堅性水濕性等。以無
我故名性無生。言非先有今無者。揀斷
滅無。中論云。先有而今無是則爲斷滅。
亦非全無。眞體下釋爲性字。於中二。先反
立。次以前觀事下。順成妙有故。論云下引
證。言觀事者。此無我理是四地。乃至七地
所觀事故。明知是有。又是所忍法故。若無
所忍則無如可證。三斯則非有非無下。
會歸中道。有二中道而文三節。初正立二
種中道。二引論證三結成。今初一非有非無
爲中道。無性則非有爲性則非無。既即以
無性爲性故。云此二不二。即以性無體有。
爲眞諦中道。二又此理下。不即不離爲中
道。即事顯理爲二諦中道。七實皆事。不之
一字即是於理斯即。於諦常自二。於解常
自一。今通達此無二眞入第一義也。二故
論下引論證上。疏家立二中道。皆因論主
無二相言。由無二故。法無我理得爲諸法
自性無生。遠公破古人。言觀心與法無我
理心境不二。非也者。實如所破。三斯則下
結成。疏。第三初中後下。疏文有二。先正
明。後揀濫。今初即正證無増無減眞如。若
隨相説前際染増淨減。後際淨増染減。中際
半増半減。今約理性空故並非之。疏。然準
瑜伽下。後揀濫。濫前三句故。前三句者即
第四後際實。第五先際第六盡實。正約衆
生當中際故。故今釋云此明三世約時辨
異。今此約位以明三際。前際即七地已前。
後際即九地已後。中際即當八地。雖約位
有殊而體無増減。又前三先際唯染。後際唯
淨。中自約生今之三際皆通染淨。又不同
也。故疏結云論就染淨明之。疏。第四無分
別下。疏文有二。先正明。後總結。今初引論
正證。同佛入處。以論經云眞如無分別入
一切智智故。故今疏用佛智釋之。若直
就今文。但是八地自無分別智耳。要無分
別眞智方入。非是俗智能入無生。疏。如是
四種下總結。以論云如是無生法忍觀示
現故。今迴其文。論意云。此中廣説無生理
者。成於此地無生觀故。疏。第二離一切下。
忍淨中文二。謂離一切心意識分別想。總
爲離障。疏文中先釋離字。後釋所離之
中心意識。三別爲兩類分別想字。通其二
處故先牒之。一離心者牒經。謂離報心憶
想分別。此即以論釋經心字。然論具云。報
分別境界想。攝受分別境界想。其報分別境
界想正釋心字。謂第八異熟識下。疏釋論。
異熟識是報心故。彼七地中修無漏因。感
此變易異熟果體。即是報心。*言轉現遍
亦不行故者。轉現二字。即起信論。以第
八頼耶有其三細。謂業轉現。業相最細。菩薩
地盡方能離之。今得此忍轉現不行。即見
相二分亦不行也。言遍行者。即唯識等論。
第八頼耶與心所倶。唯有遍行五耳。謂觸
作意受想思。今與此忍相應斯亦不行故。
疏總云轉現遍行亦不行故。而云亦者如
入滅定前七不行。第八持身今八二分亦
復不行。顯轉深也。即是經中離心分別想
疏。二離意識者。牒經二字。離方便心憶想
分別者。是疏取論意釋經意。爲第七識即
前六。此之意識是異熟生但名方便。論云下
以論證上方便之義。言攝受分別性想者。
第七内攝受六識外分別。此等王所居然不
行。謂六七下。疏釋論意及與經意。謂六七
識即是心王。及中心所者。六七二識所攝
心所一切不行。故結云心行處滅。不同七
地。猶有觀求之心也。疏。後無所取著下。
釋能治中。疏文有三初結前生後。二彰立
所以。三別釋文相。今初先正明。故論云下
以論爲證。此之論文亦是揀濫。上云滅一
切心意識分別想。但是滅障法想障。法想
者。即有分別觀解之想。有治想者。即無分別
智。是則別境。五中慧所不泯。但無分別。上
言不行耳。疏。所以明此下。第二彰立有治
想所以。一揀凡小。此是揀劣。外道無想
無有此慧。二乘滅定亦無此慧。想受盡滅
故。故此比於滅定彼所行者。此亦不行。如
前一切心等彼所無者。此中則有。謂無分別
智。二揀如來。即揀勝未忘無分別智故。
故瓔珞云。等覺照寂妙覺寂照。今八地無
生亦照寂故。若得寂照即同佛故。是故智
障有其三門。一是智障。所謂分別有無之
心。二是體障。謂觀非有非無之解立已能
知。故曰體障。三是治想謂妄識中含如正
慧。依此地中有其三義。初一四地乃至七
地。斷除四五六地。斷除分別取有之心。謂
解法慢身淨慢等。入七地時斷除分別取有
無之心。八地已上斷除體障。前第七地雖
除分別有無之心。猶見己心以爲能觀。如
爲所觀。其所觀如不即心。能觀之心不
即如。心如別故心外求法故。有功用法
外立心故有體障。從第七地入八地時。
破捨此障觀察如外由來無心。心外無如
如外無心。心不異如心外無如。如不異心
故。能如心泯同法界。廣大不動以不異
故。自外推求故。捨功用不復如外建立神
智故。滅體障。體障滅故名無障想。第三
治想至佛方滅。故入八地。雖無障想而
有治想。從八地已上。無生忍體轉轉寂滅。
令彼治想運運自亡。至佛乃窮。今此未盡
故説非無。疏。故云此想於下。地下第三別
釋文相。然總將此論釋有治義下釋三勝。
一無功自然行故者。即是論文。謂無取果心
者。疏釋經文。任性自進是疏釋論觀心純
熟不假作意。任運趣果名任性自進。無取
自進故名爲妙。二空遍一切故名治廣。顯
無生智無不遍矣。三者入如而行故深。疏。
此則入於下。以起信意總收上義。起信所
入即是本覺故。論云。所言覺者。謂心體離
念離念相者。等虚空界無所不遍。法界
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説名本
覺。釋曰。今入虚空即入法身本覺也。下引
論會釋結成無生法忍之止觀耳。第三得勝
行。疏。餘七別下疏文有二。先隨文釋。後總
收束治障。今初七中一明七地不知。故云
正是對下彰出。二即就勝彰等。等於得八
地人。三正示勝相故云分齊殊絶即分齊
境也。故下總束三句爲境分殊絶。疏。護
此地一切所治障想者。護防也捨也。此是論
主別釋此句揀於上二。恐有問言。但離
相想於義已足。何須更離一切執著故。今
通云。以上相想言通善惡。今明除所治障
想。謂貪求佛法故。論經云離一切貪著非
除能治無分別智想以此治想爲能護故。
如上淨忍分中無所取著也。四即二利行體。
五即寄對顯勝。不可形奪退其勝相云不
退也。故合上二句爲正行廣大。六離功
用之動。七有報行之治故。合以爲離障寂
靜。今經但言寂滅現前。論經云一切寂靜
而現前故。眞如一切寂靜現前故。釋曰。上
句教道寂靜。下句證道寂靜故。疏云以證眞
如爲能治故。一切寂靜。其一切言即舍教
也。疏。上七別中下。第二收束治障。束七
爲三。初有三句。二三皆二句故。言四種惱
患者。第一有行有間發過。第二淨地勤方便
過。第三化生勤方便過。第四微細想行過。
此之四過。從細至麁。經中説治從麁至細
故。下喩中從細至麁。疏。離第四微細想行
過者。此最麁也。求如來智慧既未休息。即
是惱患。今相想斯絶故無此患。疏。三化生
過。言十無量等者。既求十對化衆生業名
勤方便。今自無分量利他無邊。離於有無
二邊故無此過。疏。後二離障寂滅。離前
二過者。此第三節一離第二過。疏。引上二
文皆是勤方便。一即前彼障對治中。修無功
用行。無功用行即牒前科文。日夜常修即是
牒前論經。若今經云。佛子此菩薩以深智
慧如是觀察常勤修習方便智慧。釋曰。常
勤修習即日夜常修。二及行住坐臥皆起道
等。即引第三雙行勝中。二行雙無間文。言
無有一念休息廢捨。行住坐臥乃至睡夢未
曾暫與蓋障相應。釋曰。既修無功即是
淨地勤方便。未能任運無功。故成其過。一
念止觀雙行亦未息行心。故皆成過。疏。二
離第一有行有間發過者。此第三節復離此
過。若遠公云。謂七地中十方便慧發起勝行。
無功用心名爲有行有間發。釋曰。發即發
起。若以十方便爲有行。此行最麁。又無
功用心即淨地勤方便。則似義重。今治即
前信勝及作大義。皆有行發起而言有間者。
約修無功用未得任運無功用。則有功用
之間耳。又上通説第三。二句通離二過。亦
得離障離有行有間發過。寂靜離淨地勤
方便過。以離過寂靜返覆相成故合爲一。
雙治二過第二喩中滅定之義前地已説。法
界品更明。*言能依心所憶想自亡者。以論
云無彼依止故爲此釋。疏。合中下合文分
三。一正合經文。二結成離過。三別釋捨一
切功用行者牒經。過所治故者。即論釋。謂
所治者。即七地中功用之心得無功用法者
牒經。得彼對治法者論釋。以有八地無功
用無分別智爲能治故。身口意等息者牒
經。以得無功用法自然行者論釋。以自然行
不作意故。云身口等息。非謂不行行故。
云自然行也。如船乘風入海。但見不施
功非船不進故。疏。引淨忍分中無所取著
以爲證成故。前論云非無治法。疏。離第一
下二結成離過。即結上合意。疏。住於報行下
三別釋能治。此牒經下疏釋。前意明教道
者。無功無分別智可寄言故。後約證道正
證眞如故。證道有五。一擧論。二此約下
引例案定。三即離下明所離過。四報行者
下釋經報行。五住眞如下重釋論文。而有
二意。一雖擧頼耶但取眞如。以第八地
捨頼耶名故。故唯識云阿羅漢位捨。釋曰。
大乘第八地同於羅漢。以捨分段出三界
故。二又佛地下。存其頼耶則顯譯論不善
用名。以第八識有其多名故。頼耶但是局
凡位故。異熟直至菩薩地盡。雖同第八不
應存頼耶名耳。第八名別已見上文。疏。第
二夢寤喩中文五。一擧前所喩。二顯喩意。
三釋喩相。四釋合文。五會通喩合。二論
云下顯喩意。意明護過。所護過意大意是
同。謂護彼過想。同前捨一切功用行。有正
智想同前得無功用法。三如從夢下。釋顯
喩相。即喩前意。雖無夢想。喩護彼過想。非
無寤想。喩有正智想。從但此行寂滅故云
所作皆息者。通妨。妨云。若有正智何以文
云所作皆息。答意可知。四合中勇猛下。釋
合但顯護過。化生勤方便不行耳。以内
證釋二行不行。如覺無二岸。以外縁釋相
行不行。如覺無人船。船即化生聖道。餘略
不合者。具即以菩薩合前有人。謂七地菩
薩至不動地令覺寤也。五合中見人下會
通。喩合可知。疏。第三生梵天喩中分五。一
擧所喩。略不釋喩。二合中下釋合文。即經
住不動下文三。所以不行下。論釋不行所以。
明有治故。經文略無。四此離下明離過患。
五後此菩薩下別釋。此菩薩下擧勝。下經
謂佛等不順行者。以論云此中順行不順行
二分心等佛等不行故。謂一心中分染淨二
分。以淨況染。從則若世下。疏。束成對略
有四對。兼於大小則有五對。若世者即
經況復起於世間之心。若出世者。佛等心也。
若人即佛菩薩。若法即菩提涅槃。若因即菩
薩。若果即佛。若智即菩提。若斷即涅槃。小
雖經無。對菩薩有論文具之。論云。佛等
不行不行故。大乘小乘差別故。大乘小乘
中衆生法差別故。衆生是人無學學差別。佛
等涅槃差別。應知。是中順行者。順行分中心
等不行故。如經一切心意識不行故。是中不
順行者。不順行分中佛等不行故。如輕佛
心乃至涅槃心不行故。大乘小乘差別。大乘
中差別者。佛菩薩涅槃差別故。小乘中差別
者。聲聞涅槃阿羅漢等差別故。大乘中衆
生差別者。佛菩薩差別故。法差別者。菩提
涅槃差別故。小乘中無學學衆差別。是中法
差別者。涅槃差別。無學差別者。阿羅漢差
別。有學差別者。阿那含等差別。如是等。皆
悉不行故釋曰恐欲知論。故復委出。亦不
出於上之五對。然論差別之言。一一事中
皆有差別。如有學中有三果四向等菩提。
有多種菩提等。非全所要故。疏略之就出
世中遍多擧者。出世易著今無著故。第二
發起勝行。疏。迴文未盡。應言住本願力者。
謂安住本願利衆生故。得諸佛勸。遠公
案論釋云。本願住三門分別。一解本願。從
前七地來。同求此地無生忍故。亦爲本願。
二釋住義。三説住之意。二中得已心息。更
無去意故名爲住。然住不住略有四種。一
觀入分別。始時不住終則樂住。從前地來
求趣無生。以未得故。所以不住。今此得之
樂著故住。二起用分別。始得樂住終則不住。
今此始得樂寂故住。以佛勸起所以不住。
三就寂分別。始終常住。謂佛菩薩隨所證
入無暫捨故。四就用分別。諸佛菩薩一切
不住。常就世間利衆生故。今言住者約前
二門。第三説住之意有二。一顯此地所得
深寂難捨故。二明諸佛勸説所以。釋曰。上
遠公之意順論解釋非不有由。今以此經
本願力故。明其本願是勸之由。以此釋論。
應言住本願也。住忍須勸是下勸益中辨。
又由經住故。勸意則有故。疏釋云。決彼無
生止水。令起無功用行。無生止水即住忍
義。若將本願力住。爲住忍者。非經論意
疏。下之七勸下。通妨難。乃有四重。一有
妨云。下之七勸義相不同。何以此中但云
與智故。此通云。七不出智。二前地未淨
下。問云。佛慈平等何以偏與此地菩薩。通意
可知。三以得此下。復有問言。何以要得此
忍。即與智明。答意可知。四一與下復應
問言。九十已得何不與耶。得已不失故不
重與。疏。於中有七者。七勸如文亦有總名。
一自徳未成勸。二生願未滿勸。三本願未充
勸。四自徳未勝勸。五化業廣大勸。六自己所
得法門未窮勸。七少作能成増進衆徳勸。
疏文有四。一列七名。二遠公下敍古釋。三
經無下辨違順。四今攝下申正釋。疏。然七
皆含轉住増去者。正揀遠公。前六轉住後
一増去。如初願中。勿復放捨即是轉住。令
勤精進豈非増去。餘可思準。遠公亦攝前
六爲三對。二利初對。一自利未滿。二所化
未出。第二對三所化未滿。四自徳未勝。第
三對五化業未勝。六己徳未窮。亦是一理。
初勸可知。第二勸中出家多起覺觀等者。
皆是論意。意云。出家斷除煩惱不與之倶。
爲斷此故未善方便。故多覺觀。或起惡
覺乃至不忘善覺。故言悲心。悲心依上而
轉者釋論。以論初云依彼衆生無大利益
事。現起煩惱。使彼在家出家分中深著煩
惱衆生轉故。故是大悲依彼轉也。第三勸可
知。第四勸中初言定其所尚者。所尚即無
生法忍。所忍即諸法實性故。三地中詺八地
爲一切法如實覺。法性即實相眞如理無廢
興。故云出世不出不異。*言以有深無礙智
者。即下偈云。法性眞常離心念。二乘於此
亦能得。不以此故爲世尊。但以甚深無礙
智。意云甚深無礙智爲世尊耳。對下同
於二乘故。此不共。言抑同二乘者。此一乘
旨二乘絶分。非是共理。約寄位中勸其莫
作故。抑令同下。三獸度河亦是抑耳。河
即是通理。如身子自領解云我等同入法
性故。功行疲倦者。此下是論意。斯則三乘皆
功行疲。欲趣於寂是菩薩垢故。論云。依
不共義功行疲倦。彼垢轉故。謂依轉進。五
六七勸並顯可知。但七云三自在行者。即
三世間自在耳。疏。問始行之流下。此下問答。
通對不勸之失。勸益爲問。先興二問下具
二答。先以四義。答須勸。答初問可知。
後但有此深奧下。答第二有無問。今此答
云。定有佛勸無有無勸。此自有三。一正明
無有無勸。而趣寂者。二又設下假設以明。三
爲顯下。結上不勸之損言耳。疏。論云。彼行
中攝功徳因勝者。彼行即無生忍行。由有
忍行故佛與智。此二皆因。此因皆勝故能攝
徳。正以與智而能攝徳故。疏。論但以與
智爲因轉推。得智之因復由得忍。疏。十中
一多身隨現下。上通相料揀。此下隨句別
釋。釋此初句。疏文有四。一標擧即是經中
今住。此地得無量身。二所以多下。擧論釋
多所以。信解即是勝解。勝解印持一切菩薩
即是我身故有多身。三謂智契下。釋上信
解。爲一所以。前來諸地雖有信解未與理
冥。今與理冥故成多身耳。四此實報下。釋
通妨難。難云。前之初地百身。二地千身。如
是漸増乃至七地。有百千億那由他身。何
得言一。故今答云。彼前多身皆云示現。即
變化爲非實報得。以前七地功用分別未
捨離故。不能合法。凡所爲作名心自在。
非法自在。是故不得就法説多。此地功用
分別心息契合法界。凡所爲作名法自在。
以法門無量隨法論身。身亦無量擧身既
爾。餘可例知。疏。此一對前下。釋其餘句
餘並可知。疏。大文第四淨土分中。先問答
顯意。初問後答。答中二。先開二門。後今約
下揀定。既約位釋成。始起於此故偏有淨
土分也。疏。智所行境者。即世界成壞能觀
智。即下如實知。此總科。方便善巧下別牒
釋。言即無功用因者。由於七地得空中方
便慧。有中殊勝行。修此無功故。疏。初知四
大差別即是廣相者。謂知大分齊。疏。小相
者下。散心所知少故名小。定心所知廣故
名大。初禪量等四洲。二禪量等小千。三等
中千。四等大千。故云乃至量既遍等故。能
遍縁無量相者。佛智稱事理之實。故無分
量差別相者。是法分齊者。若言大小即
分齊。知地堅相水濕相等。名知自相。同
無常等名知共相。二相皆是法分齊也。疏。
細者透金塵故者。倶舍云。極微微金水。兔羊
牛隙塵。蟣虱麥指節。後後増七倍。隙塵乃
塵中最麁。無一極微獨處而住故不説初
而七極微爲一微塵。此亦最細而名是通故。
取第三透金之塵以爲細也。言一塵之中
含多法者。能造所造一聚而現。必具堅濕煖
動色香味觸。故云多法。疏。斯即楞伽責所
不間者。謂大慧菩薩發一百八問云。我名
爲大慧。通達於大乘。今以百八義仰諮
尊。中上下問云云何淨其念。云何念念増長
等。列問竟。佛讃善。牒問竟然後責其所問
不盡。云諸須彌山地巨海日月量下中上衆
生身各幾微塵一一刹幾塵弓弓數有幾肘
歩拘樓舍半由旬由*旬乃至云是等所應
謂何須問餘事。聲聞辟支佛佛及最勝子身
各有幾數何故不問此。釋曰。此即責所不
問也。疏。佛法中凡境爲小者。問無色無色
無有分量。何有大小。答大乘之中許有色
故。離世間品明。菩薩鼻根聞無色界宮殿
香故。此有二意。一無麁有細。二無其相
色有通果色故。疏。以身不必同其所化者。
如有居士欲見佛身。爲現佛身。佛身不
同居士。而隨其心樂名心同事。疏。今就行
體者。以智正覺一切法故。疏。經略煩惱
論具之者。論云。是中衆生世間器世間。彼二
生因業煩惱是染分故。疏。謂因法智殊顯三
乘別者。智法有殊故三乘異。亦以三乘明
法智故。二皆是淨。言義兼理空者。無量
周遍等皆兼於理。亦由此故爲二所依。疏
云。何法智虚空得爲自身者。此假問也。法
中理法理法無形。智體虚空皆無形質。不
可作身云何言作答。意云。智證於法自然
應現。即是作義。亦猶體理成智理寂。無相
而成有知故。令於虚空下。通虚空作自。此
三作自既爾。自作此三亦然。冥同理智及
虚空故。疏。所以相作下。出其所因。以經
文中但云隨衆生心之所樂故。則唯是業用
門而無徳相故。具出所以例前可知。則經
文中但有第二義。第一義略無。第二引晋
經文證者。第二因縁和合是縁起故。上顯相
作之因。論主但明相作之意。然隨衆生樂
通因通意。意欲攝生故是意也。就隨意能
作即業用因。疏。若總開三界五趣則具十
者。色身兼欲色二界。加無色爲三界。集業
煩惱爲二。報身即五趣報故爲十也。疏。又
重重現下。雙釋普入及方網言。塵能受刹刹
以塵成。亦能受刹重重皆入。名爲普入。既
交絡入。九方入東東入西時。帶餘九入。西
入南時帶東諸方。而入於南。故成重重。即
初地中如帝網差別故。爲眞實義故。疏。
四自身舍利住持故者。舍利梵言。此翻名
身。若云舍利羅。此云身骨。論經名受神力
身。此身是佛攝受衆生。留化神力故。出
現品中醫王延壽喩。正喩力持身也。疏。六
所有光明等者。論經名光明身故。遠公云。
善軟衆生慈光攝取剛強衆生。威光伏取故
云攝伏。疏。九法身者。所有如來無漏界故
者。即是論文。同於唯識轉依之果。論云。此
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脱身。大牟尼
名法。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應知即是
究竟位攝。此謂此前二轉依果。即是究竟無
漏界攝。諸漏永盡非漏隨増性淨圓明故。
名無漏界。是藏義。此中含容無邊稀有大功
徳法。或是因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利樂
事故。釋曰。此即釋其初句。今疏所用諸漏
永盡者。此即離彼相應縛義。非漏隨増
者。此即顯離所縁縛義。性淨揀異二乘無
學。有所知障不名淨故。圓明揀彼十地菩
薩。未圓滿故。具此諸義名無漏界。餘義可
知。釋第二句。論云。此轉依果。又不思議超
過尋思言議道故。微妙甚深自内證故。非諸
世間喩所喩故。此又是善白法性故。清淨法
界遠離生滅。極安隱故。四智心品妙用無
方。極巧便故。二種皆有順益相故。違不善
故。倶説爲善。此又是常無盡期故。清淨法
界無生無滅。無變易故説爲常。四智心品
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説爲常非自性常。
釋第三句云。此又安樂無逼惱故。清淨法
界衆相寂靜。故名安樂。四智心品永離惱
害。故名安樂。此二自性皆無逼惱。及能安
樂一切有情故。二轉依倶名安樂。二乘所得
二轉依果。唯是遠離煩惱障種。無殊勝法
故但名解脱身。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
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
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
徳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故得名身。故此
法身五法爲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二轉
依果皆此攝故。釋曰。今此疏中正用初句
義。則包含正取所證能證四智智身攝故。彼
處通説菩提涅槃二種果故。四智之義。頻
見上文。言此通四身者。智冥於理同法性
身。大圓鏡智相應淨識能頓現於自受用身
平等性智現他受用身。成所作智起變化身。
是則智身通於四也。又妙觀察智亦通四
身。通觀四故。疏。但兩重下通非圓宗難
可知。疏。六智身中果唯證入相離前三者。
此明智身了於法界。有達證二義不同。
今就果説故唯證知。言相離前三者。離
聞思修相。如初地示説分齊中説。然此通約
因果而説。若分三乘。小乘四果爲果。趣四
果因爲行。中乘無學爲果。有學爲行。無數
出入故無四果。大乘之中佛果爲果。餘皆
爲行。疏。小乘十智等者。則法類四諦他心
世俗及盡無生。前已曾解。中乘七十七者。廣
如六地鈔中。共不共義前已頻釋。後二通
於三乘修成分別者。即學無學。前行果中中
乘雖約學無學明意在行果。小乘學中。亦
有果故。大乘位位容有果故。故疏上來但
約總説。又此學等略有三門。一約理。三乘
同學未證名學。證竟無學凡夫非學非無
學。二以小望大。二乘於大亦非學非無學。
三就修成之徳義同初門。今就智明。疏。云
修成分別耳。疏。七知法身中文二。先通
揀濫謂第六智身及此法身。對上如來身。上
十身中智身法身以料揀耳。後文有五下。別
釋一法身者。前佛中取法。此法中取佛
門各異也。揀理異事下遮難。難云。若是平
等法身應名第一義智所知故。爲此答第
一義智無分別故。亦猶相見道中。觀非安立
諦。而是後得智攝。疏。四即重顯理法所遍
之境者。即經云。衆生非衆生法差別相論但
云有根無根差別相。故有根身即衆生有根
身故。無根即非情。今以四法收法無遺。
謂教理行果。理是所詮乃通事理。初句明
理。此句即事。理外無事故。言所遍之境。此
通染淨等。皆悉平等則顯前之法身是淨法。
法身故。前釋云法門雖殊同詮平等。疏。論云
第一相者。有二義。疏是一義。更云三寶最
勝故。言隨智有異三種不同者。即一切
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大品云。由平
等故分別須菩提等故。所顯理亦説淺深
者。小乘人空如兔之足。中乘修習如馬之
足。大乘二空深徹底故。若約功徳等異者。
小乘三生縁覺百劫。菩薩三祇乃至三學萬
行。差別非一。皆以一相統之。則四法一揆
疏。三不可見者釋無形相世人見者。但見
空一顯色者。雜集第一云。云何建立色蘊。謂
諸所有色。若四大種。若四大種所造色者。謂
眼等五根色聲香味觸所攝一分。及法處所
攝色。次釋色云。色者謂四大種所造眼根
所了義。謂青黄赤白長短方圓麁細高下
若正不正。光影明暗煙雲塵霧迥色表色空
一顯色。此復三種。謂妙不妙倶相違色。此
青等二十五色建立。由六種因。謂相故。安
立故。損益故。作所依故。作相故。莊嚴故。
如其次第。四十八云迥色者。謂離餘礙觸
方所可得。空一顯色者。謂上所見青等顯
色。釋曰。若智論説上空。謂作青白彯色
見故。又依小乘毘曇宗。空有二種。一是有
爲。除色爲空。二是無爲。本來常無有爲可
見故。今世人同共見之。無爲不可見故。
今説言不可見相。成實論中虚空唯一不可
眼見。世人見者。但見空中光明之色。想心
於中知無實物。作虚空解。便謂見空。其
實不見。涅槃經中同成實説。廣破虚空
有爲可見。今此經疏符不可見。疏。六能通
受色相此即論文。釋經顯現色身相。疏文可
知。而論經云顯色身別異相。意云。能顯於
色而與色異。上言無異自約空體耳。若
遠公云。謂因色像空有差別。謂屋内空屋外
空等。此乃以色顯空。不順今經空能顯
色。第五自在分。釋曰。此中通有四門。一辨
相。二治障。三出因。四得位文皆已具。疏。此
但約智通説者。對下六度但明一智。爲
通遠公別配。修前器世間自在行故。得
財自在。一切世界莊嚴之事。悉能示現。修前
衆生世間自在行故。得生自在隨化衆生。
處處現生。修前智正覺世間自在行故。得
六自在。一得命自在。證第一義成法身故。
欲久近住隨意悉能。二得心自在知二
諦故。能入無量三昧法門。三得業自在。於
報身中得自在故。一切業報隨意示現。四
得信解自在。知如來身。及知聲聞縁覺菩
薩故。信生信解。五得法自在知法身故。
六得智自在。知智身故。通修前三故。得
二自在。一得願自在。一切所欲隨心皆得。
二得如意自在。於三種中隨意轉故。釋
曰。雖有此釋乃成穿鑿故。疏。但云約智
通説。別配依下取於攝論六度爲因。疏。二
得命下疏文有三。一別釋經文。即辨相及
因。經但標名。今依論經一一具釋。經有難
見。即以論釋。兼以攝論六度之因次第配
釋。二於此十中下。通釋自在。三論以下明
其所治。於中先擧論。後此十亦即下。會五
怖畏。三約因。此地下會通行位可知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六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七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六大勝分。疏。一入自在者。即經云如是
入已牒前十自在也。二成就智。即經云如
是成就已。即牒前爲不思議智者等。疏。故
經云隨行智爲導首故者。經文但有身語意
業隨智慧行。論經云智慧爲首隨順轉故
疏。具用二句之意。以智先導釋其隨行。初
智導起起已不失於智即是隨行故。疏。二
中十句依七種功徳。謂依此七種功徳。宣
説彼所住功徳法故。此段名所住功徳大
也。疏。後二慈悲利他者。餘處慈能與樂悲
能拔苦。今悲不捨衆生。慈却救護世間。以
慈悲皆通與樂拔苦故。言後三願行相符
等者。願即第八。行即第九。佛護即第十。第
七釋名分。疏。一地釋名。約法明位者。廣明
此地有不動徳故。二約人者。廣明住此地
菩薩有不動徳故。法即本有此徳如於菩提。
人由得地故成勝徳。猶如覺者。今初十句
攝爲六者。初二四六皆攝二故。疏文有三。
一總科。二依論釋。三順經釋。今初。初二
自分。前一離過畢竟。後一所證深玄。餘句
可知。疏。言爲六下二依論釋。初染治中功
用。小願魔業。皆是業染。第七地功用之心。
名功用行。第六地中樂空之心名小乘願。前
五地中著有之心。名諸魔業。亦可。七地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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