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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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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徳遠振一切。惡心見喜恐怖見安。七十一
世尊音聲不高不下。隨衆生意和悦與言。
七十二世尊能隨諸有情類言音意樂而爲
説法。七十三世尊一音演説正法。隨有情
類各令得解。七十四世尊説法咸依次第。
必有因縁言無不善。七十五世尊等觀諸
有情類。讃善毀惡而不愛憎。七十六世尊
所爲先觀後作軌範具足令識善淨。七十
七世尊相好一切有情無能觀盡。七十八世
尊頂骨堅實圓滿。七十九世尊顏容常少不
老好巡舊處。八十世尊手足及胸臆前倶有
吉祥喜旋徳相。文同綺畫色類丹珠。善現。
是名八十隨好。但經結次後云是爲一二
等。今迴次在前意不欲。具如經文耳。若
瑜伽説與上有異。今當更説。論云。如來八
十種好。謂手足具二十指。及以節爪並皆殊
妙。是即名爲一十種隨好兩手兩足表裏
八處手四足四並皆殊妙是即名爲八種
隨好。兩踝膝股六處殊妙是名爲六種隨好。
兩臂肘腕六處殊妙是即名爲六種隨好。腰
膝殊妙各一隨好兩核殊妙爲二隨好。陰藏
殊妙爲一隨好。兩臀殊妙爲二隨好。腕臚臍
三並皆殊妙各一隨好兩脇腋乳並皆殊妙
爲六隨好。腹胸項脊各一隨好。如是所説
除頸已上於下身分六十隨好。上下齒勢
並皆殊妙爲二隨好其齒勇出行列猶如
華鬘故名勢也
&T066606;
殊妙爲一隨好。兩脣眷屬並皆殊妙爲二
隨好。頤蓋圓滿爲一隨好。兩頬圓滿善安其
所爲二隨好。兩目眷屬並皆殊妙爲二隨好。
兩眉殊妙爲二隨好。其鼻二孔並皆殊妙爲
二隨好。其額殊妙爲一隨好。角鬢兩耳並皆
殊妙爲四隨好。頭髮殊妙爲一隨好。如是所
説從頸已上二十隨好總合説爲八十隨好。
若依無上依經亦有八十。與大般若大同
恐繁不引。然釋此相好瑜伽之中乃有二
門。一列名。二辨釋。初中上瑜伽但列名而已。
二辨釋中論更有五門。一相好起位。二相好
之因。三相好位差。四相好廢立。五相好優劣。
初起位者。論云。如是諸相及諸隨好。若諸菩
薩入淨勝意樂地時。以得異熟從此已上
諸相隨好。展轉獲得殊勝清淨。二明因者。
大同涅槃前疏已引。三位差別者。論云。當
知如是三十二相。八十隨好菩薩在種性地。
唯有種子依身而住。菩薩若在勝解行地。
始能修彼能得方便。若在清淨増上意樂地
中乃名爲得。若在諸餘上地。如是相好轉
勝清淨。若在如來到究竟地。當知相好善淨
無上。四廢立者。論云。如是諸相是有色故劣
中勝品諸有清淨易了知故。餘有一切不共
佛法。皆得名爲大丈夫相。唯立此爲大丈
夫相。又即如是三十二種大丈夫相。由所依
性爲任持故。釋曰。此三十二。與餘功徳
爲所依故。偏得立名餘不得名。下辨好論
云。由極殊妙令端嚴故説名隨好。五優劣
者。至隨好品當廣分別。疏。普見一切
生正覺等者。等有二義。一等下文云乃至
普見一切衆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
無何等性。所謂無相性無盡性無生性無
滅性等。二等取次下經文佛子菩薩應知
如來身一毛孔中。有一切衆生數等。諸佛身
亦即身藏之義。上則普含衆生。此則但含諸
佛。上全身含。今是一毛含。遍法界毛當知亦
爾故身爲藏。疏。藏即名堅者。此即十地初
釋金剛藏論文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如不思議品十種勇健法中第一法説
者。經云。謂一切諸佛身不可壞。命不可斷。
乃至云八部天龍盡其勢力雨大金剛山。
如須彌山及鐵圍山。遍於三千大千世界。一
時倶下不能令佛心有驚怖。乃至一毛亦
不搖動。疏。具那羅延支節大力者。即涅槃
北經第十一。南本第十現病品。因佛現臥迦
葉怪問。如來已離病惱何故倚臥。便校量
佛力云。如十小牛力不如一大牛力。十大
牛力不如一青牛力。十青牛力不如一凡象
力。十凡象力不如一野象力。次四牙象。次雪
山白象。次香山象。次青象。次黄象。次赤象。
次白象。次山象。次優鉢羅象。次芬陀利象。次
一力士。次鉢健提。次八臂那羅延。次十住菩
薩一節之力。皆前前之十不及後後之一。
如前六種故知佛力不可思議。疏。智論十六
如毒龍等者。論云。問曰。已知尸羅相。云何波
羅蜜。答曰。有人言。菩薩持戒寧自失身
不毀小戒是爲尸羅波羅蜜。如上蘇陀摩
王經中所説。不惜身命以全禁戒。如菩薩
本身曾作大力毒龍。若衆生在前身力弱者
眼視便死。身力強者氣往而死。是龍曾受一
日禁戒。出家求靜入林樹間。思惟坐久疲懈
而睡。龍法睡時復形如蛇。身有文綵七寶
雜色。獵者見之驚喜言曰。此希有難得之
皮。獻上國王以爲服飾。不亦宜乎。便以
杖按其頭以刀剥皮龍自念言。我力如
意。傾覆此國其如反掌。此人小物豈能困。
我今以持戒故不計此身。當從佛語於
是自忍。眠目不視閉氣不息。憐愍此人
爲持戒故。一心受剥不生悔意。既以失皮
赤肉在地。時日大熱宛轉土中欲趣大水。
見諸小蟲來食其身肉。爲持戒故不復
敢動。自思惟言。我今此身。以施諸蟲爲佛
道故。今以肉施以充其身。後成佛時。當以
法施以益其心。如是誓已。身乾命終即生
第二忉利天上。爾時毒龍即今我身釋迦牟
尼佛是。是時獵者提婆達多等六師是也。諸
小蟲輩釋迦牟尼佛初轉法輪八萬諸天得道
者是。菩薩護戒不惜身命。決定不悔其事
如是。名尸羅波羅蜜。釋曰。雖本明戒正是
施皮耳。及菩薩本縁經亦有此縁。其事更
廣。先爲大龍有大勢力。或化身爲人
與諸龍女共相娯樂。至毘陀山幽邃之處。
金翅欲食。欲來諸山。碎壞泉池令其枯涸。
諸龍龍女化爲女人來附此龍。龍爲金翅。
説慈心法令反本宮。後爲諸龍説慈心
法亦令行慈。後捨諠就靜。山間齋戒。多日
困乏暫臥止息。遂遇惡人餘同上智論。疏
及菩薩本縁集經第四等者。經云。菩薩過
去墮畜生中而爲鹿身。兩脇金色脊似瑠
璃。餘處雜厠種種難名。髀如硨磲。角如金
精。其身莊嚴如七寶藏。身色光焔如日初出。
諸天敬重爲立名字名金色鹿。善解人語。
爲諸群鹿宣説正法爲大利益。下取意略
引。至一河邊暴水泛溢損壞樹岸。見一溺
人投身救之。其人得濟白鹿王言。君即是
我再生父母。何以報徳。鹿王言。我無所須。
以身皮妙常恐人見。當默汝言知恩之人
具多功徳。不知恩者即受苦報。此人背
恩還白王知。王即命駕令此溺人引至鹿
所。鹿王正睡有烏啄耳覺已瞻望見王兵已
近。乃安撫群鹿云。王爲我來汝勿驚怖。尋
至王所溺者指言此是鹿王兩手墜落。王
見是事下馬詣鹿。鹿却慰王勿令驚怖。
我施一切衆生無畏。王遂讃言。汝雖獸身
非實畜也。王語鹿言。既施一切衆生無畏。
何爲令此溺人兩手墮落。鹿王答言。如人
犯官重法自招其咎。此人自作自受非我
使然。王便長跪叉手白鹿。我從今日長相
歸依。鹿白王言。若能爾者。願賜此人無畏
如赤子想。此人必墮地獄故可憐愍。王
益稱敬願長爲弟子。普施諸鹿令得無
畏。勅令國内不許遊獵殺害衆生。廣如
彼説。更有九色鹿經事縁一同。但云九色。
又王夫人夜夢託病。王爲求之許分半國。
溺人貪利見王言知鹿處當即面癩。後結
會。鹿即我身是。王即父王。夫人即先陀利。烏
即阿難。溺人即調達。餘皆同也。釋曰金色義
同非正捨皮。云大例相似。疏願中相好皮
者。金色等者。相謂三十二相中第十五身皮
金色。好者八十種好中第十六。世尊身皮潤
滑柔軟光悦鮮淨。塵垢不著故。疏纖長者。
量等者直就事説。若約相好纖長是相即
三十二中第三相。圓傭是第二好。赤銅是第
一好。能攝者持法界故亦第五十三好。
隨好者總指。由此一句別詺文爲力爲色
等。亦瑜伽二十指皆殊妙爲二十隨好也。齊
等者不參差。即第三隨好。云各等無差。輪相
等即第八十隨好。上説八十世尊手足。及胸
臆前倶有吉祥喜旋徳相。文同綺畫。色類
丹珠。裏面皆有。本那伽吒者。此云滿瓶。塞
縛悉底迦。此云有樂。故云圓滿之言應言滿
瓶。右旋之言應云有樂。其右旋梵云難提迦
物多。故若準觀佛三昧海經者。即第一經觀
相品。疏赤銅者。即是小相好。即第一隨好。
*言事爪則不染塵垢者。亦第一好。又第一
好。云一世尊指爪狹長薄潤光潔鮮淨。如赤
銅色。故具此二疏般若波羅蜜猶如大火聚。
即龍樹讃般若。至勝熱處當廣引釋。疏四
十一求法入火者三地有文。又賢愚經云。又
復世尊過去久遠無量阿僧祇劫。此閻浮提
有大國王。名曰梵天王。有太子名曰曇
摩鉗。好樂正法四方求法。周遍不獲愁悶
懊惱。帝釋化爲婆羅門。來詣王所。王請就
座爲説妙法。婆羅門言。學之甚難。云何便
説。太子審問。答言。若能作大火坑令深十
丈滿中熾火。自投於中爲供養者。吾乃與
法。太子如教群臣諫喩令愍我等。婆羅門
曰。吾不相逼。若不爾者。吾不説法。王知
意定令使乘八千里象。宣告一切太子
是却後七日求法入火。諸小王等遠近皆集
悲哀勸喩。太子告言。我於久遠生死之中喪
身無數。人中爲貪更相殘害。天上壽盡失
欲憂苦。地獄之中火燒湯煮等。受無量苦
未曾爲法。吾今以此臭穢之身爲法供養。
云何止我將欲投火。先請説法。婆羅門爲
説偈云。常行於慈心。除去恚害想。大悲愍
衆生。矜傷爲雨涙。修行於大喜。同已所得
法。救護以道意。乃應菩薩行。聞説法已便
投火坑。帝釋并梵天王。各執一手而歎之
言。一切生類頼太子安。何爲投火喪他父
母。太子答言。爲無上道不惜身命。纔投於
火火變華池。太子安然坐連華臺。諸天雨
華沒至于膝。爾時梵天王者淨飯王是。疏
如香城粉骨雪嶺忘躯者。下句即涅槃。上
句即大般若。大般若文廣。今依大品二十
七略引經云。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求
般若者。當如薩陀波崙。此云常啼。欲求
般若不惜身命。聞空中聲。汝但東行莫憚
勞苦。即當得聞。菩薩聞已作是念言。令我
東行何時何處當聞般若。即住立啼泣經
于七日。空中有佛即語之言。從此東行五
百由旬有城名衆香。彼有菩薩名曇無竭。
此云法尚。日中三時宣説般若波羅蜜。心念
欲往即得無量三昧法門。諸佛慰喩忽然不
現。欲見法尚自念貧無以何供養。遂欲賣
身。中路有城。以魔蔽故。並無人聞賣身
之聲。唯有城中長者女聞。帝釋化爲婆羅
云。不要於人。唯要人血髓用祀天
神。菩薩遂刺左臂出血。割右髀肉。復當破
骨出髓。時長者女樓上遙見下問其故。答
云。我欲供養法尚求聞般若。女遂止之。
許供所須。與共同往。帝釋即時復天身云。
我相試耳。欲求何願。答云。與我無上菩提。
帝釋言。是佛境界非我所能。更何所求。答
云。乞令其身如故。帝釋許之。平復如故。
釋曰。此即粉骨。言香城者。彼衆香城七重。
欲往彼故。又至彼城刺血灑地故。言雪
嶺忘躯者。即涅槃第十四聖行品明。世尊昔
在雪山。修行爲求菩提。帝釋化爲羅刹。
去其不遠遂説半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
法。菩薩忽聞攬髮擧視。遂見羅刹。初疑其
人。若聞此偈不合受此可畏之身。又思或
於過去佛所曾聞。尋往問言汝於何處得
是過去離怖畏者所説半偈。何處得此半如
珠羅刹言曰。我饑讇言。菩薩請言。汝所
説者義味不盡。爲我説終。我當終身爲汝
弟子供給所須。又言。我今饑苦終不能説。
菩薩問言。汝須何食。羅刹答言。我所飮者。
唯人熱血。我所食者唯人暖肉。我飛行處處
而不能得。菩薩請言。但爲我説。我聞偈已
以身奉施羅刹又言。誰當信汝。菩薩答言。
釋提桓因大梵天王得他心者。諸佛菩薩以
爲證明。次脱衣服以敷高座。羅刹坐已爲
説餘半偈云生滅滅已。寂滅爲樂。羅刹又
言。偈已説竟。當施我身。菩薩是時深思此
義。若石若壁若樹若道。書寫此偈後昇
投身而下。未至於地。虚空之中發種種聲
稱歎菩薩。上至阿迦尼吒。天釋復本身接
之安置平地。稱讃善哉。眞是菩薩必成正
覺。願見濟度禮足而去。因此乃超彌勒菩
薩十二劫在先成佛。言其類非一者。如菩
薩本縁經説。虔闍那梨王愛樂正法廣召賢
達。有婆羅門應召而至。令王剜身千燈
經停七日。廣集眷屬遂剜千燈燈如錢
大。添滿油竟請説偈法。婆羅門説偈言。常
者皆盡。高者亦墮。合會有離。生必有死。聞
竟然燈。又發願言。願成菩提然大法燈
光明照於一切。帝釋問云。得無悔耶。答
言。不悔。若不虚者平復如故。言畢平復。賢
愚經第一。亦有此縁。名虔闍婆梨。又有釘
身千道。涅槃二十七亦有賣身重法之縁。
恐繁不引。八十經中普賢菩薩自説求法因
縁。第三地中亦説求法内外無悋。疏倶舍
論説。昔有黄門救五百牛毀形之事等者。
與西域記第一全同。彼云。是屈支國舊曰
龜茲國。大城西門外路之左右各立佛像。
高九十餘尺。五年修設一大會。西北渡河
至阿奢理貳伽藍。唐言奇特。相傳云。昔時
此國先王崇敬三寶。將欲遊方觀禮聖跡
乃命母弟攝知留事。其弟受命竊自割勢
防未萌也。封之金函持以上王。王曰。斯何
謂也。對曰。駕迴之日乃可開發即付執事。
隨軍掌護王之還也。果有搆禍者。白王。
王命監國婬亂後宮。王聞震怒欲置嚴刑。
弟曰。不敢逃責願開金函。王遂發而視之。
乃斷勢也。曰斯何異物。欲何發明。對曰。王昔
遊方命知留事。懼有讒禍割勢自明。今果
有徴願垂照鑒。王深敬異情愛彌隆。出入
後庭無所禁礙。王勅弟於後行遂遇一夫
五百牛欲事刑腐。見而懷念引類増
懷。我今形虧豈非宿業。即以財寶贖此群
牛。以慈善力男形漸具。以形具故遂不入
宮。王怪而問之。乃陳其始末。王以爲奇特
也。遂建伽藍。或旌美跡傳芳後葉從此
立名。疏四如説修行者。此下餘經云。善男
子。若男若女具足四法謂名丈夫若有男
子無此四法。即不得名爲丈夫也。何以
故。身雖丈夫行同畜生。如來調伏若男若
女。是故佛號調御丈夫。疏又四相品即南經。
北經即如來性品卷當第四。言四相者。一
者自正。二正他。三者能隨問答。四者善解
因縁義。前亦已引。意云。自正者。明信三寶
常住不移。寧以利刀割斷其舌。終不説言
如來法僧是無常也。二正他者。意云。隨機
受法智小堪説無常等。智大堪化乃可
具説常無常等。三能隨問答者。意云。善知
如來制聽之意隨問而説。如有問言。云何
不施一錢得大施名。佛言不食酒肉施
以酒肉。不飾香華施以香華。無費一毫
施名流布。迦葉因言。食肉之人不應受施。
便爲廣説斷肉之制。昔開三種乃爲漸損
其貪耳。四善解因縁義者。意云。知佛有何
因縁初不説深法不廣制戒。後方説之。
知未堪聞故先未説。未有過失故不廣
制。隨過補之。然此四相將爲衆生聞大
涅槃。爲能開徳通是利他。若別説者。初一自
利。自行非邪故名爲正。後三利他。令離邪
過故名正他。此一正是利他行體。後二化
徳能隨問答。明知法業自在隨問巧答。四
達根性善知隨機授化因縁上説就能開
以説。若就所開四者。經云。復次自正者。
所謂得是大般涅槃。正他者。我爲比丘説。
言如來常存不變。隨問答者。迦葉因汝問
故。得廣爲菩薩摩訶薩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説是甚深微妙義理。因縁義者。聲聞
縁覺不解如是甚深之義。不聞伊字三點
而成解脱涅槃。摩訶般若成祕蜜藏。我今於
此闡揚分別。爲諸聲聞開發慧眼等。餘廣
如彼經。此中但取知其四事名丈夫耳。疏。
雖是女人下。亦是涅槃第九經末。前廣説女
人之過竟。便云。善男子。以是義故。諸善男
子善女人等。聽是大乘大般涅槃經。常應
呵責女人之相求於男子。何以故。是大乘
經典有丈夫相。所謂佛性。若人不知是佛
性者則無男相。所以者何。不能自知有
佛性故。若有不能知佛性者。我説是等
名爲女人。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説是人
爲丈夫相。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有佛性。
當知是等即是男子。釋曰。此文證宗五性
者都非丈夫。若具四徳不揀男女即丈夫
矣。疏然七丈夫總有多説者。疏出其五。一
依瑜伽七丈夫。即八異熟中除財位果以
屬外故。八異熟義即當瑜伽第三十六。此
迴向初已具引竟。淨行品中亦以略出。疏。
依小乘七賢聖者。如倶舍賢聖品。離世間
亦出七善知。如梵行品已引。疏。於施行中
略列諸田。下疏文有三。初隨難略釋。二料
揀諸田。三總結經意。今初。言別人者。
資財人者。即不思議境界經。普賢菩薩云。又
復菩薩爲護三昧隨法施時不揀福田。怨
親善惡持戒破戒富貴貧窮。又復思惟。施
於富者雖無所用。然我自應修習施行。釋
曰。即有財爲別人也疏於中佛塔下。第二
料揀諸田有四。一總立五田。謂恩敬徳悲
苦。二若敬田有病下。辨其兼通。言智論
十四者。論云。復次三事因縁生檀。一者信
心清淨。二者財物。三者福田。心有三種。若
憐愍。若恭敬。若憐愍恭敬。施貧窮下賤及諸
畜生。是憐愍施。佛及諸法身菩薩等。是爲
恭敬施。若施諸老病貧窮阿羅漢辟支佛。是
爲恭敬憐愍施。釋曰。論唯此三句。今有非
恭敬非憐愍。即上別人。三總收爲二者。謂
悲田攝苦。敬田攝恩徳。四然此二田下。
彰其優劣。於中有二。一以二田對辨。二唯
就敬田以明。前中三。一約智。二約境。三約
悲。亦是三約心。二約境。初融心境故云
以理御心。今初。成上以理御心。則心無二。
況就於境而有分別。即淨名第一善徳長者
子章中。長者子自於父舍設大施會。供養
一切沙門婆羅門。及諸外道貧窮下賤孤獨
乞人。期滿七日。時維摩詰入會訶之云。當
爲法施之會。何用是財施會爲。問曰。何謂
法施之會。答云。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
供養一切衆生。是名法施之會。後廣爲説
法施。長者子發心解身瓔珞價直百千上
之。不肯取。再請受之。分作二分。一分施
此會中一最下乞人。持一分奉彼難勝如來
一切衆會皆見光明國土難勝如來。又見瓔
珞在彼佛上變成四柱寶臺。四面嚴飾分明
不相障蔽。時維摩詰現神變已。復作是言。
若施主等心施一最下乞人。猶如如來福田
之相。無所分別等于大悲不求果報。是
則名爲具足法施。釋曰。既云無所分別。即
以理御心。等于大悲亦同體悲矣。又云施
主等心施時以理御心也。疏若直就境下。
第二約境敬勝。言校量功徳經者。經云。施
畜生得百倍福。施外道得千倍福等。前已
引竟。又甚希有經云。以七寶等供滿四洲
四果聖人。及滅度後廣起塔廟。不如造&MT05231;
麥等佛塔功徳。乃至算數譬喩非比。釋曰。
此即四果尚不及佛。明敬田勝也。疏若就
於心下。第三約悲心説。然探玄記引像法
決疑經中。乃至施佛菩薩聲聞衆生。不如
有人施畜生一口飯食等。此是僞經。故疏
不引。但取親引於悲。悲是菩薩根故。悲爲
菩薩體故。若無大悲非菩薩。故淨名亦云
等于大悲。故從敬則田強而悲心弱下。即
羅什法師釋淨名等于大悲之言。而叡公不
許。但以心等故。等即前第一義耳。今取雙
成後二。故云各有其美。疏若等是敬田下。
第二但就敬中以論優劣。以恩徳田皆敬
田故。於中三。一敬恩分別。二若同是恩下。
恩中道俗分別。如舍利弗請問經者。經唯一
卷。問云。何故如來説父母恩大不可報。又
言師僧之恩不可量。其誰爲最。佛言。夫在
家者孝事父母。在於膝下莫以報生長養
育等。以生育恩深故言大也。若從師學開
發知見。此恩大也。夫出家者。捨其父母生死
之家。入法門中受微妙法。是師之力也。生
長法身出功徳財。養智慧命。功莫大也。追
其所生乃次之耳。釋曰。若據經意。前疏順
前意各自爲重。以二相望則出家爲勝故。
言或約生色身等則優劣可知。即順經
意也。三等是徳田下。就徳田中普別分別。
引梵網經。即菩薩戒云。若佛子有出家菩薩
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僧福田求願之
時。應入僧坊問知事人。今欲次第請者。
即得十方賢聖之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
及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者。
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不順孝道。若故
別請者犯輕垢罪。疏又由主財田等者。倶舍
論云。由主財田異故施果差別。此即約分
別門。就於三輪皆具優劣。主謂重心輕心
等。財謂好物惡物等。田謂若敬若悲等。疏然
今此中下。第三結示經旨。三事即三輪。廣即
約事。深即約理。融有二義。一融上事理。
二以理融事。重重無盡。疏義多如此反騰
前辭者。即五失本中之一。如初會説。疏須達
拏者。此云善愛。或云好愛。經唯一卷。説事
甚廣。今當略引。阿難請問。佛説過去不可説
劫有一大國。名爲葉波。王號濕波。無子祷
神。後乃有子。内外歡喜。號須大拏。年十五
六無藝不通。納妃名曼垣。生一男一女。太
子廣行惠施。施王敵國行蓮華白象與其
怨國。大臣瞋懼白王。擯太子於檀特山。太
子出門一切皆施。無揀車馬亦爲他乞。太
子負男。其妃抱女。至其山所。山有道人
名阿蘭陀。太子遂問道人。云何可居止。答
云。山是福地無處不可。乃造草庵而居有
拘留國十二醜婆羅門。年四十方娶妻。妻令
求奴婢。聞太子好施去山六千里而來求
乞。初遇獵師欲殺之。云王遣迎太子獵
遂放之。見太子乞子。太子自縛以施之。其
母不在。母目瞤動左手復痒。恐子不安遽
歸三問。太子不應。復問。方答云。我已施訖。
其妻悶絶良久乃甦放聲大哭。太子言。汝
憶過去提和竭佛時。我爲婆羅門子。汝爲女
賣華。我以五百金錢買汝五華。汝寄二華
以上於佛。願爲我妻。我時要汝莫違我意。
汝答可爾。今何亂我善施心。帝釋知其心
堅。復化爲婆羅門。亦十二醜。就其乞妻太
子即施却來寄太子所。太子怪問。方答云。
我是天帝。故來相試。遂復天身令其求願。
妻有三願。一願賣我子還至本國。二願我
子不至饑苦。三願我及太子早還本國。帝
釋曰如汝所願。太子發願言。願一切衆生皆
得度脱生老病死之苦。帝釋歎言。大哉是願。
非我所能。更求何願。又願言。今且願得大
富常行布施。又願國王大臣皆思見我。帝
釋言。如意。婆羅門將子歸。婦瞋何用王種
別求奴婢。遂外國賣子。帝釋誘引無有買
者。遂至本國。國人識之。白王。王欲抱之。
啼不肯就。問賣男人。先言男銀錢一千特
牛百頭。女銀錢二千牸牛二百。王問。何以女
貴男賤。答言。王之後宮與王無親。出自微賤
而受榮寵。王唯一子。逐之深山。曾不眷念。
明知女貴男賤。王遂令人追太子還。付以寶
藏恣其布施。遂得成佛。父即淨飯。母即摩
耶。妃即瞿夷。男即羅睺。女即現羅。復成利
母。婆羅門即調達。妻即旃遮那摩。山上道人
即目連。獵師即阿難。疏現莊嚴王如大莊嚴
經。疏又菩薩本縁經。説一切持王施二子
者。經有三卷。今當第一一半向後至第二
卷一半向前。然其縁起全似須大拏。但彼施
一男一女。此施二子皆男。又加乞眼。略無
王請歸。餘多同也。更復略引一切持王好施。
施王白象行蓮華上力能敵國。國人大臣皆
悉恐懼。又慮敵國來侵。遂令擯王子於雪
山。山中施二子與醜婆羅門。婆羅門賣之
至本國。祖王驚歎。後帝釋化爲婆羅門乞
妻。王子施之。便云。汝妻端正。恐爲賊劫。且
寄於汝。我要當取。王子聞已默然受之。復
化婆羅門從之乞眼。王子欲挑。復止之云。
我今未用。且寄汝處。我要當取。王子云我
云何受二種寄付。釋知心堅還復天身云。
妻及目二物是我所有。今且寄汝勿復施
人飛空而去。雨華稱讃必證菩提。疏然所
化實下。第二料揀。言如賢愚經毘沙門
等者。即第一經因梵王請佛説法。佛辭衆
生垢蔽不如速滅。梵王遂引昔縁勸佛。昔
無數劫爲生求法。乃至一偈。身心妻子而
用施與。何不念昔而欲棄生。過去久遠於
閻浮提。有大國王號脩樓婆。領此世界八
萬四千小國。初以財施後思以堅實法施
募説者。毘沙門王見欲往試變身爲
夜叉。色貎青黒眼赤如血。鉤牙外出頭髮悉
竪。詣王宮門云。我能説法。王請入宮欲請
説法。彼云。先以所愛夫人及所愛子。與我
食者乃與汝法王即以所愛夫人及兒中勝
者與之。夜叉食竟爲王説偈云。一切行無
常。生者皆有苦。五陰空無相無有我我所。
王聞歡喜書寫流布無有悔恨。毘沙門遂復
本身讃云。奇特夫人及子猶存如故。王者
佛是昔爲法尚爾。今何速滅。釋曰。此則妻
子是實。乞者是化。疏此破菩薩執者。如淨名
云。十方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
議解脱菩薩以方便力現作魔王。故云破
菩薩執。二乞者是寶引攝論者即第十一。
梁論云。或現種種本生。由逼惱他及逼
惱怨對。令他相愛利益安樂心。釋論曰。爲
化邪見衆生不信因果。令得正法離惡
修善故。化現種種本生。如毘筍陀王捨兒
與婆羅門。非是逼惱他。此兒是化作。何以
故。菩薩無逼惱。此人生彼人安樂故。又如
藥藏菩薩。令眉絺王與毘提訶王相逼惱。
此亦是化作。後悉令相愛利益安樂心。菩薩
行如是事有何利益。論曰。生他信心爲先。
後於三乘聖道中彼善根成熟。是名菩薩甚
深制差別。三倶化可知。四倶寶中二根熟
者。如一切施王施兒與婆羅門。婆羅門鞭
打持去。至一樹下更欲打之。樹神手擬婆
羅門。婆羅門即倒。神欲斷彼命奪王子送
還。王子告神。請勿害之。我若再還。令我父
王檀行不足。即爲不孝之子。神遂放之。此
即妻子同行也。尚須自捨身命。豈有辭苦
而退。言生生行施處者。即七十五釋迦女瞿
波昔縁中事。當時妙徳童女欲事太子。太子
要云恐其爲障修菩薩道。彼女意云。我無
染心請爲主者。偈白太子中有偈云。無量
劫頂戴廣大金剛山。若能眷納我。甘心受
此苦。無量生死海。以我身肉施。汝得法王
處。願令我亦然。若能眷納我。與我爲主者。
生生行施處。願常以我施。釋曰。斯皆根熟之
者。疏若依瓔珞十五輪王者。即三賢十聖等
妙二覺。至隨好品當廣分別。此中即三禪
梵王。若依大丈夫行論中。菩薩喜樂過於世
間。及二乘涅槃。此論有二卷。或單云大丈
夫論。廣説世間勝樂之事皆不及菩薩。見
乞歡喜末擧解脱之樂亦不能及。即過二
乘也。疏瑜伽三十九云。又諸菩薩於施障
及對治者。於中初標。二列障。三明治。前
二具論文。對治中略取論意耳。然論文繁
廣收義無遺。論後結云。如是菩薩四種施
障。當知四種能對治智。對治於彼。一者覺
悟。二者忍受衆苦。三者遍知顛倒。四者見
一切行性不堅牢。是諸菩薩由前三種能對
治智。決定堪能正行惠施。由後一種能對
治智。能正攝受施福勝果。當知亦名菩薩
巧慧而行布施離相也。疏先絶我想者。即
歡喜行中。疏一不於法體起増減者。一
切法體不出有無。定有則増益。定無則損
減。四於諸法義離斷常者。就一有上。即有
常無常義。從縁而有。即是無常。不從縁有。
即名爲常。五三有器界唯識頓變。名爲影像。
爲生所依。想即是心非想非心。此釋六於
法本遺心非心想。以上諸句皆有想言。一
切諸法皆想所持通是有心之義。心爲法本
故。忘心即爲非想。今並遣之故。云六於法
本遣心非心想耳。疏有即空故者。約縁有
明二空一味等無差故。約眞如説皆無有
義。然法相所立。依他縁有。圓成性有。今明
縁有故非有。二空爲性。性即非有。言無無
乃有多意者。略有五義。初一遣無物
之無。如虚空龜毛兔角等。二明縁有即無。
淨名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明
有即無故。此明非滅色空也。三明遣無
爲有。四遣無爲非有。三四倶遣以空爲有
義。五者上四遣病明非有。此句顯實明非
有不礙有故。故下釋云非有非非有矣。此
引證也。此非非有即是非無。但言非無含義
則少。言非非有含義則多。但言非無。得前
二義後之二義。言非非有。方始終攝也。然
第一義即古人云。我言非有者。但言非是
有。非謂是非有。五明有即空故非有。空即
有故非非有。上之五句但順經文以爲二
句。此下總遣四句合上即倶句。相奪即倶
非。有無之本既無倶句非倶何立。未對釋
結句非非想。中唯取第四意耳。亦可兼於
第五不礙想耳。次對雙顯縛解者。以分
別爲縛。無分別爲解也。疏次對雙顯。二業
者。即思及思已而爲二也。後對亦雙明*縛
解者。有心則生死波浪故非心迴向。無心則
同乎外道故非無心迴向。此即無不礙有
義。又以無心下。拂跡以明前意。言有心爲
非有者有起動也。言無心爲非者無觀照
也。此即寂不失照。後意則寂乎唯寂。二皆
有理。疏若本無縛其誰求解者。即闇用淨
名。不二法門中寶印手菩薩曰。樂涅槃不
樂世間爲二。若不樂涅槃不厭世間則
無有二。所以者何。若有縛則有解。若本無
縛其誰求解。無縛無解則無樂厭。是爲入
不二法門。疏儻然無寄理自玄會者。此言
出肇公百論序。彼有二對。具云。其爲論也。
言而無當。破而無報。儻然靡據。而事不失
眞。蕭焉無寄。而理自玄會。反本之道。著乎
茲矣。釋曰。此通説論旨。前對不失事。後對
不失理。雖不據説於事理。而契當於事
理。今疏合其二對但取不失於理。以是離
相迴向故。儻者俶儻。廣雅云。俶儻者卓異
也。謂無所依據。卓異繋象而暗與理會矣。
疏三世求生不可得故者。即總顯文意。是
中論三時門。從無而有故名爲生者。立生之
理。下別出三世求不得生相。已生未生正
生爲三。已未不生理易彰顯現在正生理隱
故。以不住故過未分之。則無現在之正生
也。正同淨名。若過去生過去生已滅。若未來
未來生未至。若現在生現在生無住。以
無住故即屬已未。從爲生之理下。結成無
生。疏靜論語識智者。然依智不依識。識是
戲論。依智是寂靜今並雙非。則不可以智
知。不可以識識矣。即法四依。四依之義下
文當釋。疏第二不礙隨相中文三。一總辯
來意。二言隨相下正明不壞之相。言諸佛依
二諦爲衆生説法。即中論四諦品下。更偈
云。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
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眞實義。前
已引竟。三然俗是眞俗下。融上二諦成無
礙義。疏今初然隨相之名下。疏文有二。一
辯來意。二略顯十義下。正明離相受迴向
名。前即假徴。此下解釋。於中二。先總。後一
過世八法下別。各隨所趣立彼岸別。今初
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此之八法即世間法。八
法不動名不動岸。二依蘊計我故有二我。
若離二我名爲解脱。三尋伺即言語道。道
是因故實際絶言故。四念想觀除爲實智
故。五身見以爲煩惱障本故。但能斷便是
有餘。六苦依身即爲依處。智所依身身智倶
亡爲無餘也。七施等即是所作善行故。八
菩薩出有入無。而無染故爲無住岸。九證
於法身是無漏界故。十生住異滅即是有爲
世間之法。覺心現量生滅流注無有自性。故
成自覺聖智岸也。疏菩提性淨下。此有二
菩提。一性淨。二圓淨。從縁起者即是圓淨。圓
淨復二。一明縁起。萬行爲縁故。二明性起。
全是眞如性淨功徳之所顯故。又縁起無性
即性淨故。廣如出現。此亦法華云。諸佛兩足
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縁起。是故説一乘
義耳。前已廣引。從若業依身下。釋不於身
中而有業。第七迴向。疏今初。牒名中四。初
正釋名。二此從下得名。三故本業下引證。
四即以無貪下。出體性。三中三。一引經。二
名無下會今文。三有云下釋彼經。先敍異
説。後應云下正釋義。般若方便即淨名。及今
經七十九中之意下當廣釋。惡父母者。無明
貪愛。即楞伽第三經云。爾時大慧。菩薩白佛
言。世尊。如世尊説。若男子女人。行五無間
業。不入無間地獄。世尊云何男子女人行
五無間業不入無間地獄。佛告大慧。諦聽
諦聽善思念之。吾爲汝説。大慧白佛言。善
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五無間業所
爲。殺父母。及害羅漢。破壞衆僧。惡心出
佛身血。大慧。云何衆生母。謂愛更受身貪喜
倶如縁母。立無明爲父。入處聚落。斷二根
本名害父母。彼諸使不現。如鼠毒發究竟
斷彼名害羅漢。云何破僧。謂異相諸陰和
合積聚。究竟斷彼名爲破僧。大慧。不覺外
自共相自心現量。七識身以三解脱無漏惡
想。究竟斷彼七識佛名爲惡心出佛身血。
若男子女人。行此無間者。名五無間事。亦
名無間等。偈言。貪愛名爲母。無明以爲父。
覺境識爲佛。諸使爲羅漢。陰集名爲僧。無
間。次第斷。是謂五無間不墮無間獄。釋曰。
言如鼠毒發者。西方有鼠嚙人甚毒。毒在
身中。其瘡雖差。忽遇雷聲。其瘡還發。使亦
如之。忽遇境雷則還動發。餘可知。不滅
癡愛下。釋一合相義。即淨名須菩提章。二乘
之人滅癡得明。滅愛則脱。今了一性故不
滅之體即明脱。知理無二即是契合。合無
合相方是眞合。疏然其前十下。料揀。言前
十一一遍從中十者。從佛境生小等。從法
境生小等。從餘八亦然。二中十一一能生
後十者。從一佛境能生檀等十度。從法生
十度。餘八亦然。三後十一一容具前十者。謂
布施等有小有大。或一或二或三或四。或
具足十。不必皆具。故云容具。戒等九度於
前十亦然。四前十一一該後二十者。謂從佛
境起小施。或從佛境起大施等。或於佛
境起小戒。或從佛境起大戒等。理即昭然
云思之自顯。疏上六皆巧便殊勝者。通即七
種最勝成波羅蜜。初會已具。然最勝亦名殊
勝。前雖已釋。爲對經文須知總意。言巧
便殊勝者。彼當第五云要無相智所攝故。
故上六句皆無相智。言次五清淨最勝者。彼
當第七云謂要不爲二障間雜。別中一無
法執及了唯心離所知障。三見性空無煩惱
障。次有三心即安住殊勝者。彼當第一謂要
安住菩薩種性。次有二心。即迴向殊勝者。
彼當第六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今言善決
諸義具三迴向者。決智決悲決實際故。次
有一心。即意樂殊勝者。彼當第三謂要悲
愍一切衆生。後之二心依止殊勝者。彼當第
二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上顯施中即事業
殊勝者。彼當第四謂要具行一切事業。具
上七下結成前義。故唯識云。要七最勝之所
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以上釋經文同
符契。疏善趣賢首位之行者。圓融十信位也。
種性即十住。解行雖通三賢。今正取行向
二位故。故解行發心在於十行。發迴向心
故。疏密跡力士經第二具説者。亦至第十
迴向明之。莊嚴論亦引此經者。論當第六
偈。菩薩自成就。如前義應知。聲有六十
種。是説如來事。長行釋中具引佛祕密經。
佛祕密經即密跡經耳。並至下明。疏復有處
説六十四音等者。瑜伽等説有八轉者。疏
文但擧其唐言之名。今兼顯梵音。西域國
法。若欲尋讀内外典籍要解聲論。此八轉
聲方知文義分齊。一補盧沙。此是直指陳聲。
如人斫樹指説其人即今體聲。二補盧
衫。是所作業聲。如所作斫樹故云業也。三
補盧崽拏。是能作具聲。如由斧斫故云具
也。四補盧沙耶是所爲聲。如爲人斫故云
爲也。五補盧沙&T058340;。是所從聲。如因人造舍
等故云從也。從即所因故。六補盧殺婆。是
所屬聲。如奴屬主故云屬也。七補盧鎩。是
所於聲。如客依主故云於也於即依義。瑜
伽第二。名上七種爲七例句。以是起解大
例故。唯有梵語聲論八轉。更加醯補盧沙。
是呼召之聲故云呼也。然此八聲各有三種。
一男聲。二女聲。三非男非女聲。此上具約男
聲説之。以梵名丈夫爲盧沙也。疏是八
轉聲各具八徳者。即八梵音。賢首品已明。
今當重説。一調和者。謂大小得中故。二柔
軟者。言無麁礦故。三諦了者。亦云最好如
迦陵頻伽等故。四易解者。亦云易了。言辭
辯了故。五無錯謬者。亦云不誤言。無錯誤
故。六無雌小者。亦云不女。其聲雄朗故。七
廣大者。亦云尊慧。言無戰懼故。八深遠者。
臍輪發生故。如來具此八轉之音。疏若將
此下屬前佛果者。會異釋。即刊定記釋二
段皆屬於佛果。故今明修菩薩行及近善
友非屬佛耳。疏八云非一非異者。即十
通中等者標示也。故彼通中廣説非一異義。
從以了一切下。出非一異是神通相。若一
向非一各互相礙不能相作。若一向非異
無二可得。將何相作。以非異故一理融通。
非一事故得相作等。疏又非一異應成四
句者。一非一。二非異。三非非一非非異。四
非亦一亦異。十忍當説。疏初之三句顯勝
妙生者。即前十度章中引唯識釋前三爲増
上生。道感大財體及眷屬故。其勝妙生即増
上生。名異義同。後三決定勝道。疏六正助無
違者。即經業道不違業。業不違業道。倶舍
業品云。倶得名尸羅。一妙行。二業。三律儀。
四唯初表無表名別解脱。五業道。六釋曰。此
有六名。今此即當第六。彼論疏釋云。又此
初念亦名業道第六名也。本求戒思。今曰。
究竟依業暢義立業道名。謂戒前之思名
之爲業。初念戒體名之爲道。思所履故。業
家之道故名業道。故初刹那名別解脱。初棄
惡故。亦得名爲別解脱律儀。能防非故。亦
得名爲根本業道。暢思起故。第二念等不
名業道。非暢思故。名爲後起。根本後故。
今疏全依倶舍論文故不更引古來異釋。疏
此之事事所以無違下。出事事無違因。
略出三因。一法性融通門。二縁起相由門。上
二即事事無礙義。三直語同一縁起。通事通
理非無礙義。如覩一葉落知天下秋矣。
言亦由後二段令此無違者。後二即事理
無違。及理理無違。由此故令事事無違。謂
既同一味事。復即理由事即理理融於事
故。得事事無礙故無違也。疏然上三段
違下。重總料揀。於中二。一同異類料揀。二
開此則有下句數料揀。但就刹衆生以成諸
句。初根本四句。二刹上理事成四句。三約
衆生上理事成四句。上二三兩四句但是事
理無礙。四以刹事對生理爲四。五以衆
生事望刹理成四。此後二四方成事事無
礙。疏上二四句各初及第三等者。以事理相
望。唯就同類即得成故。言各二及四。雖非
無礙。亦不相違。義如上説者。以二四皆是
不即故。非無礙言亦不相違者。由上同一
縁起故。由不壞之事不變之性皆同一縁起
故。疏此中初二句。是理理無違者。一刹無
性即衆生無性。二理同故*言。以無可即亦
無可違者。釋第二句是理理無違義。疏第四
雖非無礙亦不相違者。第四不礙兩
存故非無礙。而亦同是一縁起故。及第五
四中亦不相違。皆同前二三四句中。亦不
相違。疏第五四句等者。言此中初及第三句
是。第二段理事無違中。異類事理相望者。以
將刹望衆生無性。衆生與刹是異類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一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八迴向。疏從所依立名義通能所者。但
言眞如相即是所依善根。一合如故義通
能所。此中有五。一上正釋。二故本業下引
證。言常照者。以有能所況一合相。復有
二義。一有無不二即一合相以同如故。二智
與境冥絶能所故。則通能所爲如相矣。
三若梵下會梵本。四即以法界下出體。能所
契合爲法界故。五此與前後下揀濫。前即
第七以平等隨順衆生故。後即九十九即
離於能所縛著故。十入法界亦契合故。故
其四名多分相濫。疏揀可知。餘如第四迴向
者。彼以善根如於實際。故至一切處。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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