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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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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悟眞如成正智火者此中具五法三自性。
三性文顯。五法相者。謂遍計無物。故亡名也。
妄計無相。故絶妄想也。起縁無相。故絶相
也。悟眞如即圓成。成正智火。五法具矣。疏。若
以生滅八識。即彼第八亦名爲轉者。以起信
中則生滅與不生滅和合故。有藏識海常住
之言。如長行辯今取唯識宗八識。唯是業
惑辨體生故皆生滅。言以恒轉故者。即引
證也。論釋第一能變即阿頼耶。於中因果法
喩間之恒轉。如瀑流。論有問。云阿頼耶識。
爲斷爲常。論答云。非斷非常。以恒轉故。
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
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
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
果生非常一故。可爲轉識熏成種故。恒
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疏
云念念殊者。即以論恒轉之言。會同經文。
新新已下。義引上論。從念念殊故下。會法
性宗與如來藏非一非異故。起信云。謂不
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頼耶
識。由念念殊是生滅故與藏非一。即此生
滅心恒沙性徳本來具足。故名不離不即不
離即不一不異。言如彼瀑流者。即向所引
唯識後文云。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
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時來生滅
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
如瀑流雖因風等撃起諸波。而流不斷此
識亦爾。雖遇衆縁起眼等識。而恒相續。又
如瀑流漂水上下。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
識亦爾。與内習氣外觸等法。恒相續轉。釋
曰。但觀上引於疏自明。而疏文中二宗合
釋。如瀑流水即唯識文。離水無流。通二宗
義。若成法相。離第八識無眼等識。若依法
性。離如來藏無有八識。廣如問明。又如海
波濤。即起信論云。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
相風相不相捨離。海即藏識。如長行説。恒
常住故是如來藏。此即成上離水無流。亦乃
生下有所漂溺。即唯識上生人天猶如漂
草。下沈三塗猶如溺魚。多畜養故。又兼法
性。此中具有恒沙性徳。一切至寶自此而
生。若取法相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如
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爲我。
亦多畜養義。義兼二宗言法合思之已如
上説玄文。又明至問明品當廣分別二宗
之異。疏。謂此識微細。即如向引偈文。即唯
識第三。引解深密偈。疏。次句示心海性即
是佛智者。上句佛智爲能了。故八十經。云
佛智廣大如虚空。悉了世間諸妄想。故今
此即出現品。云一切衆生無不具有如來
智慧。如大海水潜流四天下地。故云即是
佛智。不令外求者。即淨名云。諸佛解脱當
於衆生心行中求。稱彼圓機故生歡喜。疏。
聖智涅槃本有今無者。約法相説。涅槃本有
聖智本無。故無菩提覺法之樂。今約法性。
涅槃聖智皆有。性淨即法性門。是則眞樂
本有。失而不知云無有耳。故初地云。諸佛
正法如是甚深。而諸凡夫心墮邪見。既失
眞樂妄苦本空。得而不覺是故沈迷。若覺
本性不沈迷故。故第三句。示其性有。令其
覺性了彼苦性。眞寂靜樂。云樂非苦外。是
以長行名不思議。疏。見性得樂性即是門者。
若約解。苦無苦苦。爲見性之門。今約見
性成佛故。性爲聖樂之門。疏。依光有影等
者。疏開影像二字。以爲兩喩。影謂光影喩
像謂鏡像喩。然此二喩有通一切。今取別
義。光影之喩。喩佛現多端。故云有動靜。質
動影動。質靜影靜。鏡像喩現身勝劣。如丈六
三尺三十二相等隨機見第二經終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一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自下第二八部衆。疏。然則世之憂喜生乎利
害下。上顯釋經文。此下密取經意。擧世憂
喜。況出世樂。即周易繋辭之文。而倒用之。
先具出易文。易云。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
變動以利言。註云。變而通之以盡利也。易
云。吉凶以情遷。註云。吉凶無定。唯人所動。
情順乘理以之吉。情逆違道以蹈凶。故曰
吉凶以情遷也。易云。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
生焉。即今疏。云吉凶存乎愛惡。則愛惡是
吉凶之因也。易云。遠近相取而悔悋生。情僞
相感而利害生。即今疏。云憂喜存乎利害利
害存乎情僞。是則情僞爲利害因。故註云。
情以感物則得利。僞以感物則致害。則有
憂喜。故利害是憂喜之因。故上易。云遠近相
取而悔悋生。意云。相取相資也。順之則喜。逆
之則憂。順則利也。逆則害也。又次易云。凡易
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悋。
今爲順逆之次第。不順疏次。但曉易文疏
文自了。愛惡盡下。彰滅吉凶憂喜所以。易
雖無文乃易本意。即知無憂無喜方爲大
喜。無苦無樂爲眞樂耳。疏。慈雲普陰材與
不材皆涼等者。上句依莊子。下句依法華。
材者可爲棟梁成器之木也。不材無所堪
也。莊子行於山中。見木枝葉盛茂。伐木者
止其傍而不取也。問其故。曰無所可用。
莊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莊子出
於山。舍於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竪子殺雁
而烹之。竪子請曰。其一能鳴。其一不能鳴。
請奚殺。主人曰。殺不能鳴者。明日弟子問
莊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終其天
年。今日主人之雁。以不材致死。先生將何
處焉。莊子笑對曰。將處夫材與不材之間。
然材不材之言。雖在莊子。意亦法華第三
云。我觀一切普皆平等。無有彼此愛憎之
心。我無貪著亦無限礙。恒爲一切平等説
法。乃至云。貴賤上下持戒毀戒。威儀具足及
不具足。正見邪見利根鈍根。等雨法雨而
無懈倦。即材與不材皆涼也。言三草者。小
草中草上草。二木者。小樹大樹。以人天乘
爲小草。經云。或處人天轉輪聖王釋梵諸
王。是小藥草。二乘爲中草。經云。知無漏法
能得涅槃。起六神通及得三明。獨處山林
常行禪定得縁覺證。是中藥草。菩薩爲上
草。經云。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
上藥草。此通説大乘。爲上以大乘登地已
上慈陰義廣。復加二樹。七地已前爲小樹。
經云。又諸佛子專心佛道常行慈悲。自知
作佛決定無疑。是名小樹。八地已上爲大
樹。經云。安住神通轉不退輪。度無量億百
千衆生。如是菩薩名爲大樹。而言咸
者。經云。佛平等説如一味雨。隨衆生性所
受不同。如彼草木所禀各異等。疏。足履影
覆至若在下。苦七日之中身心安樂者。涅槃
二十六説。如有怖鴿至身子影中猶自戰
懼。至佛影中坦然安樂。世尊履地去地四
指。然當足下蟲皆得生天。於如來所種
少善根。如食金剛必至涅槃。疏。又總取偈
意等者。上別配三句竟。今總取三句釋因
果。次第成言。乃有五對因果。一取初句上
四字爲因。第三句初二字是果。由佛身淨
令衆生解脱故。二以第三句初解脱字爲
因。第二句爲果。此是如來作用解脱。令衆
生得樂故。上爲一對。三世無盡樂下。以第
二句爲因。第三句初解脱字爲果。以世樂
爲因出世解脱樂爲果故。四以第三句初解
脱字爲因。第一句初四字爲果。佛證離障
解脱。方能起於大用而現身故。上即第二
對。五又佛身清淨下。唯就初句自分因果。
上四字爲因。下三字爲果。由佛身清淨令
物樂見無有厭足。六又以初句下三字爲
因。上四字爲果。由物樂見自感淨身。又衆
生若樂見則淨身有果。若不樂見則淨身無
有果。即以利他爲果故。上即第三對。七
衆生樂見下。以初句下三字爲因。第二句
爲果。由樂見佛。天上人間常受安樂。八以
第二句爲因。初句下三字爲果。樂見若得
樂。樂見即有果。樂見若無樂。樂見便無果。
上即第四對。九無盡安樂下。以第二句全爲
因。以初句上四字爲果。由得無盡世樂
故。終得清淨之身。此擧世尊因中修行之
果。勸物亦然。十能現淨業是無盡果者。即
以第二句中下三字爲因。第一句上四字爲
果。謂無盡樂即涅槃樂。安住涅槃能建
大事。方便現淨身。是故淨身。是無盡樂果
故。上釋云。終獲涅槃爲無盡樂。則無盡樂
言有其二種。一則出世如上所明。二連取
一句。即世無盡樂。如純陀施佛。果報無盡
應不成佛。故約世樂説無盡耳。結云如
是展轉者。遞互相成也。疏。欲爲苦本者。法華
云。諸苦所因貪欲爲本。疏。次句明等電光
者。下經云。通明無畏以爲電光。謂十通十明
十無畏等。皆稱電光故云方便。疏。圓音之
雷可以思準者。謂雷震百里。今周法界。二
發生。云何爲發。耽著禪味起大功用。是蟄
蟲發動。云何爲生。令諸衆生善根萌芽。未
生令生。疏。自然朝宗者。謂百川趣海。如萬
國歸朝。禮云。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疏。諸龍
皆有四種熱惱者。經論不同。然謗佛經説。
如阿那婆達多龍王。三種過患皆悉遠離。一
者熱沙不墮其頭。二者不以蛇身行欲。三
者無有迦褸羅鳥之畏。彼喩發菩提心離
三界惡。然會之亦同。疏云。無鱗甲細蟲而
有風吹者。由有細蟲故&T060475;熱沙。此二則
同共風吹寶衣露身。即現復本身之恥。所
以互有開合。疏。第四夜叉王下。前之十段長
行偈頌委釋。第十一段去。即摘難釋。此下多
不釋偈。偈有難者。懸引釋於長行之中。講
者自對會之。疏。住正道者則不分別是邪是
正者。即淨名入不二法門品中。珠頂王菩薩
之言。疏。善者善之等。即借用老子云。善者
吾亦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即徳經也。疏。
聞深不怖等者。即大分深義。所謂空也。聞
説於空謂同斷滅。故令人怖。故大品云。
既非先有亦非後無。自性常空勿生驚怖。
聞淺不疑者。淺謂渉事方便多門。則令疑
惑。今知隨宜何所疑耶。聞非深非淺。疑無
所據。使身心茫然。今知非深爲妙有。非
淺爲眞空。離身心相方爲勇猛。可造斯
境。又此三句亦即三觀。初空次假後中道。
三句齊聞。一念皆會。疏。七城有三義。疏文
有二意。先解長行城義。後有斯已下。會頌
文。前中有三。初立城三義。二今言法城下。
出城之體。三從各有三義下。別釋教理行
果。皆有防外敵等三。而四法爲三。以理
行合釋。非理不顯行。非行不顯理。故初
若了心城之性空。則衆惑不入。是防外敵
義。性空是理。謂自性淨心不與妄合即理
防外敵了空即行。衆惑不入即行爲城。名
防外敵也。疏。見恒沙性徳。則萬行爰増。即
是第二養人衆義。恒沙性徳是不空藏。是理
所養。見即行體。萬行爰増即行養人衆義。
以知法性本寂。有定慧等。疏。道無不通則
自他引攝者。第三開門引攝義。道無不通言
含二意。一理即是道。無不通故。即開門引
攝。二行契於道則無所不通。故能引攝二
利之行。疏。便能下。第二約果城説三義。果
由理行成故云便能。即契果位三徳。爲涅
槃城之三義矣。疏。方顯教城下。第三由上
三城皆因能詮故方顯教功。三義可思。疏。
有斯多義下。二會釋偈文。重重四門者。且第
一重即是四句。謂一有門。二空門。三亦空
亦有門。四非空非有門。天台以斯歴於四
教。則有四箇四門。略如前玄談中辯。今且
於一重四句中。更有四重四門。然執著成
見取。成四謗得意爲門。今取門義。言四
重者。一即單四句。如向所説二複四句。謂
一有有有無。二無有無無。三亦有有有無。
亦無有無無。四非有有有無。非無有無無。
而言複者。四句之中皆説有無故。第三具
足四句者。四句之中皆具四故。第一有句
具四者。謂一有有。二有無。三有亦有亦無。
四有非有非無。第二無句中四者。一無有。
二無無。三無亦有亦無。四無非有非無。第
三亦有亦無具四者。一亦有亦無有。二亦有
亦無無。三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四亦非
有非無有亦非無非無無。第四非有非無具
四者。一非有非無有。二非有非無無。三
亦非有非無有亦非有非無無。四非非有非
無有非非有非無無。上四四一十六句爲具
足四句。第四絶言四句者。一單四句外一絶
言。二複四句外一絶言。三具足四句外一
絶言有三絶言。若爲見釋。上諸四見。一一
皆有八十八使相應。是見即外道見故。若
約佛法歴四教。四門各生四見。又一種四
句。各一絶言。如是一一亦各有八十八使。
六十二見。百八等惑。若破諸見一一見破。
一一成門故云重重四門。又重重者。如一有
無門具諸四句。則歴常無常我與無我等。
亦有多四句。謂一有無常。二無無常。三亦
有亦無無常。四非有非無無常等。又歴萬行。
謂若布施等。如云一有布施。二無布施。三
亦有亦無布施。四非有非無布施等。疏。復有
一行是如來行。即涅槃第十一。至下當引
疏。如尸毘救鴿等。即智論第五。及報恩經等。
皆本師本行。如常所知。自下第三諸神。疏。
智了物心如空入色者。取下偈意。偈中如空。
是喩光明之言。舍於法喩。餘皆是法。法喩相
對。略有三入。一以初句佛智爲能入。第三
句衆生心行爲所入。入者了達義。故八十經
云。佛智廣大同虚空。普遍一切衆生心。悉
了世間諸妄想。不起種種異分別。此即智
了物心而云如空入色者。出現品云。譬如
虚空遍至一切色非色處故。二言光照身器
如日合空者。即以第二句光明爲能入。第
四句爲所入。一切世間即衆生世間及器世
間。故云光照身器。即取上空喩爲所入。取
光明上法喩皆爲能入。光通二種。身光照
事。智光雙照事理。三身遍器中如像在鏡
者。即唯取第四句。自有能所。則無不入言
通三種入。一光入。二智入。如上已説。三身
入。但言無不入。不揀身故。而言如像在鏡
者。將上如空普遍喩此亦齊。今傍出一喩
以喩身入。質來對鏡鏡中見像。像是執像。
機感對刹。刹中見佛。佛是心佛。從世間主
力下。上是佛徳。今攝歸就神。故云能攝此
身。從此身之性等世間故者。彰入所以。智身
色身皆等世間。論云。智性色性皆相即故。皆
入觀機。彰入之意。並釋普字結歸長行。所
入之處下。結歸神名。以難見故。所以偏結。
疏隨縁非有之法身等。至第五經當釋。疏。
十有覺徳行者。即毛詩註云。覺大也。疏。石室
留影毒龍革心者。革變也。即觀佛三昧海經。
彼事極長。今當略意。即第七經佛告阿難
云。如來到那乾訶羅國古仙所止簷匐華林
有毒龍池青蓮華泉北羅刹石穴阿那斯山南。
爾時彼穴有五羅刹。化作龍女與毒龍通。
龍復降雹。羅刹亂行。飢饉疾疫已歴四年。
時王驚懼祷祀神祇。於事無益。下取意引。
有一梵志讃佛功徳。彼王焚香遙請如來。
如來受那乾訶羅王弗巴浮提請。廣現神變。
羅刹毒龍既受化已。爾時龍王長跪合掌勸
請世尊。唯願如來。常住此間。佛若不在我
發惡心。無由得成無上菩提。世尊不離龍
窟復受王請入城教化。遊行往昔行菩薩
道處。諸龍皆從聞佛欲還。復啼哭雨涙白
佛言。世尊。請佛常住。云何捨我。我不見
佛。當作惡事墜墮惡道。爾時世尊安慰龍
王。我受汝請坐汝窟中千五百歳。釋迦文
佛踊身入石。猶如明鏡人見面像。諸龍皆
見佛在石内影現於外。爾時諸龍合掌歡
喜不出其池。常見佛日。爾時世尊結跏趺
坐在石壁内。衆生見時遠望則見。近則不
現。諸天百千供養佛影。影亦説法。時梵天
王合掌恭敬以偈頌曰如來處石窟。踊身
入石裏。如日無障礙。金光相具足。我今頭
面禮。牟尼救世尊。經文甚廣。復令衆生觀
於佛座。見丈六像坐於草座。作一石窟高
一丈八尺。深二十四歩。青白石想。又想此窟
成七寶窟。見佛形像踊入石壁等。廣弘明
集。説遠公有此石影讃。説處所與經全同
云。在西域那伽訶羅國南山古仙石室中。度
流沙逕道去此。一萬五千八百五十里。感世
之應備於別傳。西域記第八亦説遠公序
云。昔遇西域沙門。輒餐遊方之説。知有佛
影。而傳者尚未曉。然及在此山。値罽賓禪
師南國律學道士。與昔聞既同。並是其人遊
歴所經。因詳其間。乃圖之爲銘曰。廓矣大
像。理玄無名。體神入化。落影離形。迴輝層
巖。凝映虚亭。在陰不昧。處暗逾明。婉
出蝉蛻。朝宗百靈。應不同方。跡絶杳冥

茫茫荒宇。靡勸靡奬。淡虚寫容。拂空傅
像。相具體微。神姿自朗。白毫吐曜。昏夜中
爽。感誠乃應。扣機發響。留音停岫。津悟冥
賞。撫之有會。功弗由嚢
餘如廣弘明
集。罽賓禪師即耶舍三藏疏。世人靡不有初
等者。本即毛詩王註周易亦用此言。靡無
也。鮮少也。克能也。疏。世人以人隨欲者。書
云。小人以人從欲。君子以欲從人。言不能
兼亡者。亡無也。然兩字相連。即莊子意。而
亡字有心。則自他想忘。不恃己功也。今云
兼於無道之人耳。疏。空有四義含於五法
者。四義即無生等。五法即名等。今當先釋
五法。後消疏文。五法諸經論皆具。且依楞
伽列次者。即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以爲其
次。若瑜伽七十二云一相。二名。三分別。四
眞如。五正智。分別妄想異名。相謂言談安足
事處。名即於相所有。増語分別。謂三界行
中所有心心所。眞如謂無爲法。無我所顯
聖智所行。非一切言談安足事處。正智略有
二種。一唯出世間正智。二世間出世間正智。
釋曰。上即根本。下即後得。此之五法爲假
爲實。然相通假實。亦具假實二有。名唯假
有。分別同相。以有三界心心所實法。故是
實有。若虚妄計度故是假有。眞如唯實有。
二智倶實有。此五二諦何諦所攝。前三世俗
有。眞如勝義有。根本智勝義有。後得智通
二有。五從何生。名從欲生。相與分別倶。
從想分別生。眞如無生智。從聽聞正法如
理作意生。此之五法爲一爲異。今且將相
望餘四法。論異不異者。一相與名異。若言
其異。名應實有。若言不異。取相應得名。二
相與分別若異。則分別應非相。若不異分
別外相。應以分別爲性。三相與眞如若
異。則相之勝義。應非是如。觀者應捨相
求如。正覺眞如應不覺相。若言不異。眞如
無差別。相亦無差別。得相之時。應得眞如。
又得眞如時。亦應得相。應不清淨。四相
與正智。如相與分別説。應知名與分別及
正智。及分別於正智。皆當言異。餘略可知。
已知五法名相差別。今當消疏文。疏中。先
以五法屬文。後迷如下。辯因起融攝。言迷
如以成名相則妄想是生者。此顯迷時唯
有三法。一名。二相。三妄想。故此五法通該
一切。而不必同時。謂妄想正智。此必不並
故。今有妄想決無正智。其如如名相。則有
隱顯。此中迷故。如如則隱。名相則顯。次云
悟名相之本如執翻成智者。此顯悟時但
有其二。一正智。二如如。既有正智決無妄
想。了得如如。名相即隱。雖不壞相。擧體即
空。理奪於事無不蕩盡。是故空中無色等
法。故楞伽云。謂了名相及與妄想體本不
可得。名爲正智。如如即是名相。妄想本自
不生。釋曰。名相不生則境如矣。妄想不生則
心如矣。了心境如是爲正智。故唯正智。及
如如存。次云。如外無智。智體即如者。復融
上二。以爲一味。如外無智。即以如攝智。智
體即如。是以智攝如。合爲一味。故下經云。
無有智外如爲智所入。亦無如外智能證
於如。即斯義也。故疏結云。此二猶空寂照無
礙。寂即是如。照即是智。如日合空。雖有二
事一相難分。疏。十力降魔十軍皆殄者。智
論第六云。欲爲汝初軍。憂愁軍第二。饑渇軍
第三。渇愛軍第四。睡眠軍第五。怖畏軍第六。
疑軍爲第七。含毒軍第八。利養軍第九。著虚
妄名聞。自高軍第十。輕慢於他人。汝等軍如
是。一切世間人。及諸一切天。無能破之者。
我以智慧箭。修定智爲弓。摧破汝魔軍。
如坏瓶投水。今以愛欲爲水故偏語之。
疏百竅異吹者。義則可知。事出莊子第四
經疏。日光合空等者。疏文有三。初總釋。二
開彰別釋。三總結稱歎。今初。先擧喩。智符
已下合。以智合日。以實相合空。符者。分
而合也。實相體上本有智光。無始迷之今方
朗悟。即我始會之。非照今有。故與實相分
而合也。實相無邊智亦無邊。如空無際光亦
無際。雖從曠劫修成全同本有者。以偈文會
義也。偈云。億劫修成不可思。求其邊際
莫能知。義乃修成。智無際耳。何得分而合
也。故今答云。雖則修成。全同本有。是以經
云。演法實相令歡喜。故疏結云。窮靈極數。
即是修成。妙盡難思。即符本有。亦猶始覺
同本覺。無復始本之異。爲究竟覺。然窮靈
極數之言。即肇論。劉遺民所難。般若無知論
語。具云。但今談者所疑。於高論之旨。欲求
聖心之異。爲謂窮靈極數妙盡冥符耶。謂
將心體自然靈怕獨感耶。若窮靈極數妙
盡冥符。則寂照之名故。是定慧之體耳。若
心體自然靈怕獨感。則群數之應。固已幾
乎息矣。此公意云。若窮靈極數妙盡冥符。
則是修極於無修。窮靈爲照。妙盡爲寂。亦
是我之定慧。何用別立無知。若心體自然靈
怕獨感。則是體本無知。固合無乎應用。何
以言般若無知。對縁而照故。結云。疑者當
以撫會。應機覩變之知。不可謂之不有。
論主答云。意謂妙盡冥符。不可以定慧爲
名。靈怕獨感。不可稱群數已息。兩言雖異
妙用常一。跡我而乖。在聖不殊也。釋曰。觀
肇公答上句云。既冥符心體。何可以定慧
爲名。若以定慧爲名。則未符心體答下
句意云靈怕獨感。與窮靈極數。二義相合。
何得息於群數之應。故云兩言雖異在聖不
殊也。今疏總不用彼難答本意。借其問中
一句。謂窮其靈鑑極其數運。妙無不盡。則
合心體。今略申故難思耳。十義以辯難思。第
二開彰別釋。於中二。先別擧十門之喩。後
以智慧日照心性空下。總以法合。憑喩解
法故云準思。疏。寂然不動以觀機者。此言
即周易繋辭。具云。夫易無思也。無爲也。寂
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今借此言也
疏。第一偈前半辯一相因果等者。疏文有
二。先消經文。辯十身相。後引經論辯三
身相。今初。言純雜無礙因果相融者。然如
來相亦具四句。一一因一相。二一因一切相。
此皆純門。三一切因一相。四一切因一切相。
皆是雜門。正純恒雜雜而常純。故云無礙。
由因相無礙。果相亦無礙。故得圓成非分
成耳。以一切純雜無礙之行。成一相故。故
此一相即同法界。況因果交徹。因中有無盡
之果。果中有難思之因。疏。若三十二相下。
第二引經及論。説三身相。唯語化身。而總
指在餘。智論當三十二。瑜伽當四十九。涅
槃當二十九。經云。善男子。若菩薩摩訶薩。
持戒不動施心不移。安住實語如須彌山。
以是業縁得足下平滿如奩底相。若菩薩
摩訶薩。於父母所和尚師長乃至畜生。以如
法財供養供給。以是業縁得成足下千輻
輪相。若菩薩摩訶薩。不殺不盜。於父母師
長常生歡喜。以是業縁得成三相。一者
手指纖長。二足跟修長。三其身方直。如是
三相同一業縁。若菩薩摩訶薩。修四攝法
攝取衆生。以是業縁。得網縵指如白鵝王。
若菩薩摩訶薩。父母師長若病苦時。以手洗
拭捉持案摩。以是業縁得手足軟嫰。若菩
薩摩訶薩。持戒聞法慧施無厭。以是業縁
得節踝傭滿身毛上靡。若菩薩摩訶薩。以專
心聽法演説正教。以是業縁得鹿王腨。若
菩薩摩訶薩。於諸衆生不生害心。飮食知
足常樂惠施。瞻病施藥。以是業縁。其身圓
滿如尼拘陀樹。立手過膝頂有肉髻無見頂
相。若菩薩摩訶薩。見怖畏者爲作救護。見
裸露者施與衣服。以是業縁得陰藏相。若
菩薩摩訶薩。親近智者遠離愚人。善喜問
答掃飾行路。以是業縁。得皮膚細滑身毛
右旋。若菩薩摩訶薩。常以飮食衣服臥具醫
藥香華燈明施人。以是業縁得身金色常
光照耀。若菩薩摩訶薩行施之時。所施之物
能捨不悋。不觀福田及非福田。以是業縁
得七處平滿相。若菩薩摩訶薩。布施之時心
不生疑。以是業縁得柔軟聲相。若菩薩摩
訶薩。如法求財以用布施。以是業縁。得缺
骨充滿師子上身臂肘傭纖。若菩薩摩訶薩。
遠離兩舌惡口恚心。以是業縁。得四十齒
白淨齊密。若菩薩摩訶薩。於諸衆生常修
大慈悲。以是業縁得二互相。若菩薩摩訶
薩。常作是願。有來求者隨意給與。以是業
縁得師子頬。若菩薩摩訶薩。隨諸衆生所
須之食悉皆與之。以是業縁得味中上味。
若菩薩摩訶薩。自修十善遍以化人。以是
業縁得廣長舌。若菩薩摩訶薩。不訟彼短
不謗正法。以是業縁得梵音聲。若菩薩摩
訶薩。見諸怨憎生於喜心。以是業縁得目
睫紺色。若菩薩摩訶薩。不隱他徳稱揚其
善。以是業縁得白毫相。善男子。若菩薩摩
訶薩。修習如是三十二相業因縁時。則得
不退菩提之心。疏。正因令顯如出金藏。即
涅槃經。如貧女家中寶藏之喩。疏。了如不取
則心絶動搖者。金剛經云。不取於相如如
不動。疏。須彌可傾魔豈能嬈者。即高僧傳中
慧嵬禪師之事。雲林修定有一惡鬼而現
其前。有身無首令禪師懼。公安然不懼。而
慰之言。喜汝無頭痛之患。次現無腹之鬼。
復云。喜汝無五臟之憂。如是隨來隨遣。竟
不能惑。魔又化爲天女云。天帝令我以備
掃灑。公曰。我心如地難可傾動。無以革
嚢來相見試。天女乃騰空而去。讃曰。大海
可竭須彌可傾。彼上人者執志堅貞。今用
一句。義意全同。疏。以慈善根力放月愛光
者。慈善根。即涅槃第十五經云。復次善男子。
菩薩四無量心。能爲一切諸善根本。下廣
説慈心行施。發起大願竟云。善男子。一切
聲聞縁覺菩薩諸佛如來。所有善根慈爲根
本。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修習慈心。能生如
是無量善根。謂不淨觀等。皆從此生。結云如
是等法。慈爲根本。善男子。以是義故。慈是
眞實非虚妄也。若有人。問誰是一切諸善
根本。當言慈是。以是義故實非虚妄。善男
子。能爲善慈者。名實思惟。實思惟者。即名
爲慈。慈即如來。慈即大乘。大乘即慈。慈即
如來。善男子。慈即菩提道。菩提道即如來。如
來即慈。次廣説慈徳是一切善法。下廣説
慈徳。如提婆達多欲害如來。令阿闍世王
放護財醉象。我即入慈定擧手示之。即於
指端出五師子。即便怖畏。擧身投地敬禮
我足。善男子。我時手指實無師子。乃是修
慈善根力故。令彼調伏。廣説縁起。皆悉結
歸慈善根力。次放月愛三昧光。即涅槃二十
經。爾時世尊在雙樹間。見阿闍世王悶絶
躄地。爾時世尊大慈道師。爲阿闍世王入
月愛三昧。入三昧已放大光明。其光清涼
往照王身。王身疾愈鬱蒸除滅。乃至王問耆
婆。何等名爲月愛三昧。耆婆答言。有六義
似。一譬如月光能令一切優鉢羅華開敷鮮
明。月愛三昧亦復如是。能令衆生善心開
敷。是故名爲月愛三昧。二如月能令行路
歡喜。此三昧能令修習涅槃道者歡喜。三
一日至十五日光色漸明。此則能令善根増
長。四十六日至三十日形色漸減。此則能
令漸滅煩惱。五能除鬱蒸。此則能除貪瞋
惱熱。六如月衆星中王。甘露一味人所愛
樂。月愛三昧亦復如是。諸善中王甘露一味。
一切衆生之所愛樂。是故復名月愛三昧
疏。佛以正法金錍者。即涅槃第八。迦葉菩薩
白佛言。世尊。佛性者。云何甚深難見難入。
佛言。善男子。如百盲人爲治目故造詣良
醫。是時良醫。即以金錍抉其眼瞙。以一指
示問言見不。盲人答言。我猶未見。復以二指
三指示之。乃言少見。善男子。是大涅槃微
妙經典。如來未説亦復如是。無量菩薩雖
已具足行諸波羅蜜乃至十住。猶未能得
見於佛性。如來既説即便少見。是菩薩摩訶
薩既得見已。咸作是言。甚奇世尊。我等流
轉無量生死。常爲無我之所惑亂。善男子。
如是菩薩位階十地。尚不了了知見佛性。
何況聲聞縁覺之人能得見耶。澤州苑公。及
延法師。廣有配釋。今並不用。且澤州釋云。
十地菩薩各修十度。名爲百人涅槃爲金
錍。經初一説名一指示。中間重説名二指
示。經末後説名三指示。下合中未見佛性。
並如前盲人。若倶經教則錍指不殊。若以涅
槃爲所詮者。又不順喩。所以不依。延公
云金錍喩教。抉瞙者。教能生解。喩破無明。
即今疏意。故名正法金錍。而言三指者。喩
三僧祇乃至十地。未了分明故言少見。若
準澤州則涅槃爲錍。三説爲三指者。若
倶約教。則錍指不殊。若以涅槃爲所詮
者。又不順喩。寧取延公。約以三僧祇爲
三指者。亦順前示及與後示。亦順十住少
見之言。今不取者。遂令佛説一時之中不
具三指。又以時喩指。以未全同故。疏。自
釋以三諦爲三指。指爲旨趣。義甚分明。一
時横觀皆觀三諦。竪至十地亦證三諦。第一
指者。即示俗諦。言凡是有心定當作佛皆
有佛性。二者示眞諦爲第二指。云佛性
者。名第一義空。三示中道爲三指。經云。佛
性即是無上菩提。中道種子故。非有如虚
空。非無如兔角。故知三諦喩於三指。疏。悟
如日照等者。楞伽經中有四漸四頓。今唯
用一。彼經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淨除自
心現流。爲頓爲漸。答中先明四漸。後説
四頓。漸。經云。佛告大慧。漸淨非頓。一如菴
羅果漸熟非頓。如來漸除衆生自心現流。亦
復如是。漸淨非頓此喩
十信
二如陶家作器。漸
成非頓
三如大地漸生非頓
四如
習藝漸就非頓
上之四漸。約於修行未
證理故。下之四頓。約已證理故。一明鏡頓
現喩。經云。譬如明鏡頓現一切無相色像。
如來淨除一切衆生自心現流。亦復如是。頓
現無相無所有清淨法界喩初地
至七地
二日月頓
照喩云。如日月輪頓照。顯示一切色像。如
來爲離自心現流習氣過患衆生。亦復如是。
頓爲顯示不思議勝智境界喩八地
已上
三藏識
頓知喩云。譬如藏識頓分別知自心現流及
身安立受用境界。彼諸依持佛亦復如是。
頓熟衆生所處境界。以修行者安處於
彼色究竟天此喩
報佛
四佛光頓照喩云。譬如諸
佛所化依佛光明照耀。自覺聖趣亦復如是。
被於法相有性無性惡見妄想。照令除滅
亦喩法報前喩
頓成此喩頓照
今疏唯取頓中一日光頓照
喩。雖擧鏡喩非是明鏡頓照。自取拂鏡之
喩。正同大通時時勤拂拭莫遣惹塵埃。而
復自融通。又上四漸四頓多依地位。古今同
爲此釋。亦順經文。今釋通於横竪。則位位
之中皆有頓義。然約横論。頓復有多義。一
頓悟漸修。如見九層之臺。則可頓見。要須
躡階而後得昇。今亦如是頓了心性。即心
即佛無法不具。而須積功遍修萬行。此約
解悟。二者頓修漸悟。即如磨鏡一時遍磨明
淨有漸。萬行頓修悟則漸勝。此約證悟。三
頓修頓悟。如利劍斬絲。千莖齊斬一時齊斷。
亦如染千絲。一時齊染一時成色。故萬行
齊修一時朗悟。四漸修漸悟。猶如斬竹節
節不同。此今非用。今言悟如日照。即解悟
證悟皆悉頓也。即頓修頓悟。功如拂鏡。亦非
頓悟漸修。是頓修漸悟義。言明是本明漸
爲圓漸者。此融上二。恐人謂拂鏡非頓。
明鏡本來淨。何用拂塵埃。故爲會之。此是
六祖直顯本性。破其漸修。今爲順經。明其
漸證修隨漸明皆本明矣。故云明是本明。
即無念體上自有眞知。非別有知知心體
也。言漸爲圓漸者。即天台智者意。彼有言
云。漸漸非圓。圓非漸圓。謂漸家亦有圓漸。
圓家亦有圓漸。漸家漸者。如江出岷山始
於濫觴。漸家圓者。如大江千里。圓家漸者
如初入海雖則漸深。一滴之水已過大江。
況濫觴耶。圓家圓者。如窮海無涯底。故今
云漸是圓家漸。尚過漸家之圓。況漸家之漸
疏。衆生諂佞自不修徳者。詩云。内有進賢之
志。而無譣詖之心。蒼頡篇曰。詖謂諂佞也
疏。如大瓔珞經説。過去有佛凡欲説法令大
衆眠。疏。涅槃亦云。其人夢中見羅刹像。即第
九如來性品。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未
發菩提心者。得菩提因。佛告迦葉。若有
聞是大涅槃經。言我不用發菩提心。誹謗
正法。是人即於夢中見羅刹像心中怖懼。
羅刹語言。咄善男子。汝今若不發菩提心。
當斷汝命。是人惶怖寤已。即發菩提之心。
是人命終若在三趣及在人天。續復憶念
菩提之心。當知是人是大菩薩摩訶薩也。疏。
修慈護法故得金剛之體。亦涅槃意。彼第
問云。云何得長壽金剛不壞身。故以長壽
品答長壽問。由不殺及施僧之食爲因。金
剛身品答金剛不壞身問。因於護法故。經
初明金剛身義云。爾時世尊復告迦葉。善
男子。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不可壞身。金剛之
身。非雜食身。即是法身下。迦葉難。次如來
廣答金剛身相。後迦葉徴因云。唯然世尊。
如來法身金剛不壞。而未能知所因云何。
佛告迦葉。以能護持正法因縁故。得成
就是金剛身迦葉。我於往昔護法因縁。今
得成就是金剛身常住不壞。善男子。護持
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儀。應持刀劍
弓箭&MT03250;。矟守護持戒清淨比丘。此後廣説護
法之相。便引往昔此拘尸城有歡喜増益如
來。末法之中覺徳比丘能師子吼。爲破戒
比丘刀杖所逼。時有國王名爲有徳。與破
戒比丘共戰。時王被鎗擧身周遍。覺徳讃
王。王聞法已即便命終。生阿閦佛國。爲彼
如來第一弟子。覺徳比丘却後壽終。亦生彼
國爲第二弟子。故知能護功高所護。生公
釋金剛身云。長壽之與金剛。皆共談丈六。
但内外之異。長壽爲外應之跡。金剛爲内
照之實。實照體圓故無方也。然則長壽金剛。
並義通内外。而金色示滅故。以實照爲常。
實則至妙之色。亦常不變矣。然長壽對於凡
夫之夭促。金剛對凡身之危脆。故無長無
短方爲長壽。非實非虚始曰金剛。而推其
因由護法者。護法令法久住。獲法身矣。今
疏文中言修慈護法者。護法即涅槃文。修慈
即今偈意。疏。教理行果皆有護也者。有毀
謗教。不惜身命折伏護持。爲護教也。得
旨契理便爲護理。修行無缺即爲護行。
此三若護正覺果圓。即爲護果。疏。本迷無
始猶若生盲。雖聞譬喩竟不識乳者。即涅
槃經。然涅槃總有二文。一即二十八經。明
八喩云。善男子。凡所引喩不必盡取。或取
少分。或取多分。或復全取。如言如來面如
滿月。是名少分。善男子。譬如盲人初不見
乳。轉問他人言。乳爲何類。彼人答言。如水
蜜貝。水則濕相。蜜則甜相。貝則色相。雖引
三喩。未得乳實。二者涅槃第十四經。南本十
三。喩諸外道不識常樂我淨。以四種喩。謂
貝稻米末雪鶴。經云。如生盲人不識乳色。
便問他言。乳色何似。他人答言。色白如貝。
盲人復問。是乳色者如貝聲耶。答言不也。
復問。貝色爲何似耶。答言。如稻米末。盲人
復問。貝色柔軟。如稻米末耶。稻米末者復
何似。答言如雪。盲人復問言。彼稻米末。冷
如雪耶。雪復何似。答言。猶如白鶴。是生盲
人雖聞如是四種譬喩。竟不能識得乳
眞色。釋曰。貝可喩常。米末可喩樂。雪可喩
淨。鶴可喩我。然經中前三。各從領解。而
鶴一種略無領悟。應言如鶴動耶。然其四
喩。皆是眼境。彼但身觸。何能眼境知耶。非
唯外道不知四徳。智眼未開。空欲暗證。猶
彼盲人觸四境也。言唯佛出世方能曉之
者。示其出世常樂我淨。開其智眼了見分
明耳。疏。夢是神遊。漢武故事説。昔漢武帝欲
試善元夢者。乃詐爲夢云。朕夢見殿上兩
瓦化爲鴛鴦飛空而去。是何徴也。元夢者
曰。宮中必有相殺暴死之者。帝曰。戲之耳。
言未畢。監司奏云。宮人相殺。帝曰。朕實
不夢而有徴者何耶。對曰。夢是神遊。陛下
欲言。即夢也。疏。亦見聞之氣分者。即智論
五夢之中。見聞多故夢也。言五夢者。一熱
氣多故夢火。二冷氣多夢水。三風氣多故
夢飛空。四見聞多入夢。五天神與並。如下
如夢忍。疏。如迦旃延爲弟子現夢者。莊嚴論
説。迦旃延有一弟子眉希羅王。捨王位出
家。於山林中修道。有一隣國王名阿槃
地。遊獵至山。其王安寢。宮人詣王比丘所。
比丘爲其説法。王覺謂誘我宮人。遂鞭撻
比丘。比丘痛苦心生怨恨。我不相犯非理
見辱。遂欲還家爲王伐彼國。師勸不止。
便言且留一宿。明當任去。即留一宿。夜中
迦旃延示之以夢。夢見還國。國人迎之却
立爲王。與大臣商議。徴兵伐怨。而戰敗失
道。遂被擒去。將欲刑戮。忽遇本師。本師告
言曰。前苦相勸何爲不從。此王夢中號訴師
言。大師救命。失聲便覺。悲涕白師。不復
還家。是爲迦旃延之善巧。覺化不得夢化
便遂疏。空非獨虚者。意云。非爲無物處是
虚空。出現品云。譬如虚空遍至一切色非
色處故。住非分住一塵亦周者。如來縱在一
塵之中。亦全法界之廣大。身皆具在故。擧
芥子空證。已如前引。疏。果獲五常者。疏文
具列。即涅槃第二純陀施食處説。下迴向施
食中當廣明之。疏。受報無盡者。亦純陀事。
即三十一經。師子吼菩薩白佛言。世尊。如佛
先告純陀云。汝今已得見於佛性。得大涅
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義云何。世尊。如
佛所説。施畜生者得百倍報。乃至。云施不
退菩薩及最後身諸大菩薩。如來世尊所得
福報無量無邊。不可稱計此不可思議。純陀
大士。若受如是無量報者。是報無盡。何時
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下廣説施
相。下佛答意云。如向難言。純陀報無盡者。
謂世間報體。然業有多種不必定受。隨人
所造愚智等殊。今純陀大智。將此施業唯
爲菩提及利衆生。云何今受人天之報。不
得菩提。況所造業及受果報。皆是垂跡。若
善若惡非現生後受是業報。下廣説業有
定不定愚智輕重。一切聖人爲壞定業得
輕報故。不定之業無果報等則報無盡者。
是約世間。今疏爲順悉離貧窮故。引世間
受報無盡耳。非取彼經師子吼菩薩之難
意。疏。眞妄相循難窮初後故者。若言先妄
後眞。眞則有始。若謂先眞後妄。妄由何
生。若妄依眞起。眞亦非眞。若妄體即眞。則
妄亦無始。爲破始起立無始言。始既不存
終從何立。無終無始豈有中間。故中論云。
大聖之所説。本際不可得。生死無有始。亦
復無有終。若無有始終。中當云何有。是故
於此中。先後共亦無。眞妄兩亡方説眞妄。
眞妄交徹無定始終。疏。聞空謂空則沈於漩
澓者。大分深義。所謂空也。以空爲空。雖深
而沈矣。餘三句亦然。不取空相則無所沈。
何以故。空相不可得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
不化。故空即有故。有等亦然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一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二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五經自下。第二同生衆。疏謂不動眞而成
事者。即事理無礙爲方便。如渉有不迷於
空次。巧以因門契果者。即事事無礙之方
便。因果交徹故。疏。竪通四上等者。並如世
界成就品。略言竪者。即於一處有四
故。以法性之土爲三土體。故本遍常自受
用土。量周法界。一如法性。他受用土。及變
化土。不離上二。猶如物影不離空及日光。
而地受用及變化土。隨心異見亦如兩影互
相渉入。故一塵中則有四土。横遍法界。即
十方一切差別國土。横竪相融者。以竪融
横。則一塵之中有十方國土。以横融竪。則
一塵四土常遍十方。結成可知。疏。前半頌
明總遍別中者。然則能遍所遍不離依正。
依正各二。一總二別。全佛身爲正之總。一毛
孔等爲正之別。一佛國土爲依之總。一微塵
等爲依之別。今以前半佛遍塵中。故云總
遍別中。言體用無礙者。上句是體。無去來
故。下句是用。現諸土故。亦是總遍。總者身
遍國故。餘可思之。疏。如不入海安能得寶。
即淨名觀佛道品。譬如不下巨海。則不能
得無價寶珠。如是不入煩惱大海則不能
得一切智寶。疏。經云。水銀和眞金。能塗諸
色像等者。金如法身。水銀如般若。以般若
照機眞身隨感故。天台智者亦用此義。以
釋法華壽量應用。疏。若結跏趺坐身安入三
昧等者。等取餘偈云。威徳人敬仰。如日照
天下。除睡嬾覆心。身輕不疲倚。覺悟亦輕
便。安坐如龍蟠。見畫跏趺坐。魔王亦驚怖。
何況入道人。安坐不傾動。即第八論。疏。然
三世平等下。重釋善住三世平等智地。文中
三。初指前標擧。二且依下。別明義相。三依
此釋者下。結釋善住智地之言。二中即正
釋三世平等。於中三。初唯約佛。如問明品
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等。二唯約生。六
道雖差皆三雜染。三若生佛相望下。生佛對
説平等之義。於中二。先異時平等。後同時平
等。前中先總言等。後此約三世下。別示義
相。便引涅槃四出偈釋。今先敍彼經。後方
釋疏。疏言四出偈者。四處出故。亦名四住。
一即第十經中出。二即十七經。三即二十七
經。四即二十八經。初段即如來性品。南經第
九菩薩品。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今此純陀
者。猶有疑心。佛徴文殊。文殊師利言。純
陀心疑如來常住。以得知見佛性力故。若
見佛性而爲常者。本未見時應是無常。若
本無常後亦應爾。何以故。如世間物本無今
有。已有還無。如是等物悉是無常。以是義
故。諸佛菩薩聲聞縁覺無有差別。爾時世尊
即説偈言。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三世有法。
無有是處。善男子。以是義故。諸佛菩薩聲
聞縁覺。亦有差別亦無差別。文殊師利讃
言。善哉誠如聖教。我今始解諸佛菩薩聲聞
縁覺。亦有差別亦無差別。佛更不説。迦葉
便請佛説。如來便爲引長者&T021355;牛之喩。以
況佛性。乳色皆一如性無異。上第一出竟。
第二出即第十七經梵行品。南經十五因爲
迦葉説無所得竟。迦葉領解。更欲請問無
所得義。擧佛先説本有今無偈。問如來。爲
答云。本有者。我昔本有無量煩惱故。以煩
惱故。現在無有大般涅槃。言本無者。本
無般若波羅蜜。以無般若波羅蜜故。現在
具有諸煩惱結。此釋上半。若有沙門婆羅
門。若天若魔若梵若人。説言如來去來。現
在有煩惱者。無有是處。此釋下半。下略經
意有二。一明本有父母之身。無金剛身。本
無三十二相。具有四百四病。二云本有
無常無我等。今無無上菩提。本無見佛性。
今有無常等。總有八段。大意多同。皆明本
有有世間妄因。今無無出世眞徳。本無無
出世因。今有有世間妄法結云。我或知言
不知。有相言無相。隨宜化物耳。上即第二
出竟。第三出。即二十七經。南經二十五。師子
吼品。因説一切衆生定得菩提。是故我説
一切衆生定有佛性。一切衆生眞實未有三
十二相八十種好。以是義故。我説偈云。本
有今無等。善男子。凡有有三種。一未來有。
二現在有。三過去有。一切衆生未來當有無
上菩提。是名佛性。一切衆生現在悉有煩
惱。是故現在無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一切
衆生過去之世有斷煩惱。是故現在得見
佛性。以是義故。我常宣説。一切衆生乃至
一闡提亦有佛性。未來有故。如有乳者問
言有酥上。即第三出竟。第四出。即二十八
經。南經二十六。因明食爲命因。非即食爲
命。故説此偈本有今無等。五敍古人不得
論意。釋曰。上四處經偈意。大同而用小異。諸
公多於第十經中。廣釋其相。遠公引十七
經意。釋云。上二句自立道理。下二句破他
定義。釋上二句。一同第十七經。釋下二句
云。此文語略。亦合云三世無法。亦無是處。
意云。於佛煩惱昔有今已斷竟。故三世有法
無有是處。涅槃昔無今已證竟。言三世無
法。亦無是處。於衆生反此可知。故無一
法三世定有。三世定無。此意明必互有互
無。次通難意云。佛今現證有異二乘。故非
無差。彼亦當得。則亦無差別。此答文殊
疑。又云。佛今已證。何得難言。後亦無常。釋
曰。此通純陀疑。諸公大同此意。則成此偈。
但是三世有無之法。如何能通純陀之難。難
意正云。由見佛性而爲常者。見既有始。
後必當終。如世間物有已還無。今明證見。
何能通此。若超悟法師説答疑意。意則善
成。是生公意。但是我始會之。非照今有。而
其釋偈亦多同遠公。將偈答難。亦不順
理。薦福即用本有今無。論意出二種疑。釋
偈下半。亦同遠公。不得論意故非盡理。
六正會論意。今先出論意。後出經中四出
別意。今初。先定本有今無之法。謂煩惱業若
是生得名本。解脱聖性是修得是今。釋曰。
今此正順十七經本有煩惱。今無涅槃等。
故論云。爲二乘説。不謗大乘。若爲大乘
説。是謗大乘。意云。此是隨相之法。是三世
有法。迷悟之殊是無常法。可化二乘。非是
大乘涅槃眞性。上定本今之法。次正説偈
意。論云。此偈有二意。一破邪義。二立正義。
破邪義者。依語言説。立正義者。依於義説。
不依語言。然邪復有二。一者外道。二者小
乘。上三句。是邪小所立之法。第四句。總非
云無有是處。初外道者。謂本有。同僧佉因
中有果。本無。同衞世因中無果。三世有。同
勒沙婆因中亦有果亦無果。皆有多過故。
云無有是處。二破小乘者。如向所説。爲
小乘説煩惱本有。爲大乘者説過三種
義。謂若煩惱本有。爲眞諦有爲俗諦有。若
眞諦有。前後無異煩惱不可斷。若俗諦有。
俗諦無本何名本有。言本無今有者。若本
無者後不應有。若本無法而得有者。空應
生華。諸本無法皆應當生。若三世共有。居
然不成。三世相違故。故下結云。無有是處。
則破小乘説三世有法無有是處。已破邪
義。所言立正義者。本有今有過於三世。是
名正義。本有今有者。從初發心至得涅槃。
一味無異。不依生因。不依滅因。有則清
淨。凡夫法不能染汚。聖人法不能清淨。乃
至過一切語言道及一切思惟。不可説不可
思惟。攝受因果非因非果。如來一體最極攝
受一切妙寶。是大涅槃超過三世。爲説涅槃
功徳乃至常樂我淨。復次有二種義。若本有
今有。則是常見。若過三世則是斷見。若二
義相待。成離斷常。是中道義。如是俗諦眞
諦相待故有十二因縁眞實。何以故。離二
邊是眞十二因縁。若能善解。則見如來現
在於世。釋曰。此後一段。復融性相令其無
礙。餘廣如論。已知論意。今將論釋經之疑。
論云。純陀有二因縁故疑。一純陀見同相。
不見異相故生疑。二文殊見異相。不見
同相故生疑。皆是權爲物疑。然若別配。初
疑即經中純陀疑。後疑即文殊疑。然此二疑
文即影略。實即二人倶有此疑。故云純陀有
二種疑。今初。云何見同。謂純陀將本無今
有疑。同本有今無疑云。佛本不見佛性。後
見佛性而得常住。豈非本無今有。本無今
有。即是生法。生法必滅。故是無常。即與世
同。故云見同。云何不見異。不見如來契
無三世異於凡小。故今擧異答云。約縁始
會。以本無今有。菩提之性不屬三世。智
契此性。同性是常。何得難言。有始必有終
是無常耶。純陀疑心。自茲遣矣。若通文殊
疑者。文殊見異。不見同故疑。謂見三乘迷
悟差別。今同二乘無常盡滅即無差別。此
名見異生疑。云何不見同。不見同無三
世故。今答云。契無三世。一得永常。何得
同於二乘無常。無三世性則無差別。會與
不會則有差別。上根一聞二疑頓遣。中下
未悟。迦葉起悲。梵行品中因無得問。佛擧
八段。八段之中皆悉結云。三世有者無有
是處。斯無得矣。二十七經。因説一切衆生定
得菩提。是當有義。是故説言有三種有。一
未來有。二過去有。三現在有。明此三有。亦
約迷悟。佛性菩提豈屬三世。二十八經。食
爲命因。非即是命如佛性爲因非即是佛。
亦是三世因縁之法。隨相而説。若隨相取亦
無是處。釋曰。上來判釋四出之偈。理無不
盡。次當解釋今疏用意。按十七經本有今
有。皆約於妄。故本無今無並約於眞故。故
云我本有煩惱。今無涅槃。本無般若。今有
煩惱。所以爾者。約佛昔因故。及二十七經。
則云衆生過去有斷煩惱因縁。今見佛性。
則是眞法本無今有。故純陀生疑。正約世
尊。因見佛性本無今有爲難。是知若眞若
妄。皆通本有今無本無今有。故疏取經意及
彼論意。故約生佛相望眞妄並説。又十七經
約佛昔説故。即以佛昔時爲本。亦以昔
時爲今。例於衆生。則以今時爲本。亦以
今時爲今。如佛昔有煩惱無異。皆是影
略。後釋疏。今疏。取意。則以昔爲本。現在
爲今。言煩惱。佛則本有今無者。以佛昔爲
凡夫則有煩惱。今成正覺故無煩惱。言衆
生則本無今有者。約性淨故本無煩惱。約
客塵故今有煩惱。疏。菩提則衆生本有今無
者。亦約性淨菩提本有。今爲客塵之所覆
故。迷眞起妄無有證得圓淨菩提。故云今
無耳。言諸佛則本無今有者。約圓淨菩提。
昔未修成故云本無今已修得故云今有。
上來已顯彼偈上半。疏。約迷悟異下。釋偈
下半。然準論意三句皆相。第四一句拂去
上三。方爲眞性。今疏以第三句總牒三世。
第四句遣之。故云下半顯性。取文小異。全
是論意。云何約迷悟異等。謂迷時有妄。非
是無。眞悟時見性。性非今有。故生公云。但
是我始會之。非照今有。照不在今。即是
莫先爲大。既云大矣。所以稱常。是知迷悟
雖異。涅槃之性三世不遷。湛然常住會即符
契。同彼性常如始覺同本。無復始本之異。
何得難言有始必終。則純陀之難遣矣。疏
若以性淨下。第二約同時平等。正是前偈
下半之意。以離三世性故現今平等。而不
妨迷悟之殊者。即是論主末後融其性相。
令離斷常。若相外有性。性爲斷滅。相是定
常故。離迷悟無別眞性。因乖常故。有三
界無常。因解無常之實性故。成常智二理。
不偏照與之符。猶懸鏡高堂萬像斯鑒。經
引二鳥意在此也。是故三乘亦有差別亦無
差別。即是涅槃。文殊領解性無二故。故無
差別。迷悟淺深故有差別。則文殊之疑遺矣。
文殊之疑既遣。迦葉之疑亦亡。餘如上論。
衆生寂滅即是法身下。示於亦有差別亦
無差別之相。言衆生寂滅即是法身者。生
不異佛。法身隨縁名曰衆生者。佛不異生
則無差別矣。次言寂滅非無之衆生恒不異
眞而成立下。一對。明無差不礙差。寂滅故
無差。非無衆生故不礙差。恒不異眞成上
寂滅。而成立言。成上非無之衆生。隨縁非有
之法身。恒不異事而顯現者。隨縁故佛不
異生。非有之法身。則不礙異生。恒不異事
成上隨縁。而顯現言成上非有之法身。從是
故染淨下。總以融結。疏況稱性互收者下
上但事理無礙。已是難思餘經容有。此則事
事無礙。唯華嚴意。如是下結釋可知。此上一
義乃似傍來。涅槃玄旨於是乎見也。疏九
會五周之文等者。指此上一經。一化隨宜。
則始從鹿苑終至雙林。一乘三乘場地頓
演。何況如來言説之耶。第七金焔菩薩中十
力章。疏。下諸經文屡明十力下。疏。文分三。
初立章所由。二然大般若下。廣指他釋。三今
略以下。開章釋文。今初。即七門中初門。恐
言當宗貴其名相故。總出斯意。文有五意。
一經文多故。解斯一節。餘處例然。二是不
共徳。三佛佛等有。此二是瑜伽二門。四菩薩
縁此發心。即十住品。則不識十力。如何發
心。五梵行令觀。不了十力非眞梵行。疏。今初
立意者。疏文有四。一總顯立意。智論即二
十七。二如來唯一下。成十所以。三由時下。
成多所以。四度人因縁下。説十之由。三中即
瑜伽中分別門。然瑜伽亦説七門。與此小
異。一自性。二分別。三不共。四平等。五作業。
六次第。七差別。前有二門。今有分別。云何
分別。瑜伽云。由三分別。當知無量。一由時
分別。謂墮三世一切所知。隨悟入故。二由
品類分別。一切有爲自相共相。一切行相隨
悟入故。三由相續分別。謂諸有情各各差
別。一切相續一切事義隨悟入故。四説十之
由可思。二釋名中瑜伽即四十九。自性中五
十七。即決擇分。五次第中分四。一通列諸
文之次。二且依下。依論明次。三瑜伽多門
下。指廣在餘。四上來下。會經之次。三中言
多門者。論云。如來初成正覺。即頓證得十
種智力。後方次第逐一現前。謂初起處非處
力。觀察諸法。建立一切無倒因果。既觀察
已。次起自業智力。謂有希求欲界勝果。方
便爲説。令離不善故。若有希求世間離欲
之道。教授令趣禪定功徳。故起定力。若諸
有情希求出世離欲法者。爲説出世之道。
謂於此中先起根力。觀根勝劣。次觀彼根。
爲先所有意樂。次觀意樂。爲先所有隨眠。
既知根欲及隨眠已。次令於所縁中而得
趣入。次由於所縁趣入門。加行攝住心已。
淨修行已。爲説中道令離斷常。謂宿命除
常。天眼除斷。次令永斷一切煩惱及諸習
氣起漏盡力。更有異門次第。恐繁不引。疏。
七釋文中。疏文有三。初總辯宗意。二第一
偈下。正釋。三然上十力下。重以諸門料揀。
二中一一文内。皆分爲二。先名義。後釋文。
名義中或二或三。至文當知。今第一力中有
三。一釋名。即因果相當名之爲處。若不相
當名爲非處。二其作業者下。即作業。第二
偈業力中。初釋名。二與初何別下。次辯差
別也。初力約所造。自業約能造。此猶未了。
云何能所。謂以人望業已殺等竟。此殺等業
必招於果。名爲所造。此人若行於殺必墮
地獄。此名能造。即上自業。各隨善惡而感
果故。即是作業。第三偈根力中。先釋名。及
能於彼下。二明作業。其於此正知。向上釋
智力字。向下釋能作業下皆準之。第四勝
解智中。初釋名。二令捨下。作業。三此與前
下。三辯差別。此有二解。一約宿現起別。故
智論云。以二種欲作上下根因縁故。十地
論中別歎根欲。如有根無欲。能解不樂。有
欲無根。雖聞不解。二論云下。二即瑜伽揀
依根起樂即是根力。正分別欲樂即名解
力。第五界力中。先釋名體。二性即種子下。
辯差別。於中二。先正釋。後解妨。今初。先
引智論。於義可知。後引瑜伽。應有問言。
勝解力中亦知彼解當成此種與此界性
有何別耶。故疏答云。照解起種即是解力。
但照種子即是界力。然智度論。即明種現
内外之殊。瑜伽即解兼種現性唯種子。疏。
若習欲成性下。二解妨。此對智論若依性
起欲義如前説。若習欲成性。則欲前性後。
復云何別。故以寛狹通之。則欲狹性寛。言
欲唯大地一數者。此即倶舍頌。通大地十法
云。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
遍於一切心。今即十中第五欲也。言性通諸
數者。既有貪等八萬四千心所。則廣數即心
所。次引智論。帖成正義疏。若性即種子下。
對根辯異。於中有二。先約寛狹正通。後
以信等望果下。通於前伏難。難云。性既寛
通。何不名根。答云。特由寛故不得名根。
以信等望果。三乘聖道有勝用増上。可得
名根。性無此能安得名根。上正顯竟。後
三善根下。擧況以成。三善根是善。尚不得
名根。性兼貪瞋等。何可得名根。言三善
根者。但是翻三不善根。立三善根名不同
信等。體相昭著故不立爲根。且依一義。若
根通二十二根。則所望不同耳。根約勝用
増上。性約不改。疏。謂非唯佛智如空等者。
此有二種。超勝之相。尋常界力。但以佛智
能知能所不同。今云佛智平等如虚空。則
衆生之界。皆是如來智中之物。此爲一勝
二者智能包納。猶是智類。今毛孔頓現。則
細色能收。良以色性智性融無礙故。以性融
相。爲華嚴宗之界力也。第六至一切處道
力中。先釋名體。若出離行不出離行者。標也
如行有漏下。別顯。瑜伽又云。如貪行者修不
淨觀等。名遍趣行。又趣一切五趣之門。或諸
外道沙門婆羅門。各各異見品類諸行。或此
世他世無罪趣行。名遍趣行。名下之事即爲
作業。二若知如是下。次辯差別。先對界辯
異。意云從性起行。即屬性攝。但觀其行
即屬趣行。次初力下。對初力辯異有二義
可知。然對他辯自。自亦作業。第七偈禪定
力。初釋名。瑜伽名爲淨慮解脱等持等至智
力。佛善知下。結成智力。即爲作業。二此與
下。二辯差別。此中有問云。自業有三。一罪
二福三不動。不動業即是禪定。與此何別。亦
應答言。業通定散。今唯約定。居然不同今
疏所通是瑜伽意。若唯知定體。即是自業。
知定體用便是禪力。第八偈宿住力中。初名
兼顯作業。二瑜伽下。辯差別也。謂有問言
宿住智中知彼修因。則與遍趣何異。答中
有三。初依瑜伽正答。謂唯知因是遍趣行。
兼能知果。即宿住攝。言名姓苦樂等事者。瑜
伽知過去所有自體。有八言説句。一如是
名。二生類。三種姓。四飮食。五受苦樂。六長
時。七久住。八壽量邊際。今但列三。等取餘
五。二此與智論下。引智論難。三故應通云
下。疏家爲答。瑜伽爲對下。出瑜伽宿住無
有因。意。若以等字收之。於理可也。第九
偈天眼力。初釋名。亦即作業。二知前際下。辯
差別可知。文中五眼十眼。並如離世間品。
第十偈漏盡力中。初釋名。即爲作業。二文中
下。釋文。以漏盡無濫故不辯差別。餘習有
四。謂貪瞋癡慢。貪習如迦留陀夷。嗔習如
身子。癡習如周利槃特。慢習如畢陵伽婆
蹉。曾無有教説見疑習氣。見有習氣不見
理故。通説或有耳。疏。然上十力下。第三重
以諸門料揀。於中二。先會六釋。後顯功
能。前中先總名中。但云智力。即持業釋。若
云十力。即帶數釋。二此中宿住下會別名。
宿住名隣近者智近於念故。言宿住亦依
主者。宿住境之隨念故。二然此十力下。
辯功能可知。十力略義亦已釋周。更欲廣
引。恐翳玄理。疏。佛威神力者。略有三種
者。即當瑜伽四十七中。彼有二類。初列三
種云。一聖威力。二法威力。三倶生威力。次
又云。復有五種。一神通威力。二法威力。三
倶生威力。四者共聲聞威力。五不共二乘威
力彼廣釋相。今疏引三而不依彼次。及至
釋文二處參用。風不動衣等。即五中倶生。倶
生有多。謂佛菩薩常右脇臥。如師子王。雖
現安處草葉等蓐一脇而臥。會無動亂。一
切如來應正等覺。雖現睡眠而不轉側。大
風卒起不動身衣。行如牛王歩如師子等。
今但云風不動衣等。等取餘事。五中望三。
神道即聖威力共與不共。但顯超勝。疏中皆
含二處法威力。疏中云。謂波羅蜜圓滿法力。
即是語因。從令五根中下。辯其果相。彼法
威力中。諸度各有四相。一斷所對治。二
資糧成就。三饒益自他。第四辯果果各不同。
施得大財寶朋黨眷屬。戒生人天。忍臨終
之時心無憂悔生於天界。進得愛樂殊勝
士夫功業。定得神通生靜慮天。慧果能離
煩惱所知二種重障。上瑜伽中多是近果。又
是別明。今是究竟之果。又是總明。無諸非
淨即離繋果。百節有力是施等果。堅因不壞
是戒度果。故普眼長者。以十度因成十身
果。言遍十方下。疏以經文會上果義。餘義
廣如論文。疏二有十頌別顯下。疏文分二。
先總釋經文。後十度之義下。立章廣釋。此
中立章。多依唯識第九。疏。安住菩薩種性
者。若依五性則揀餘四性。唯取菩薩種性。
今法性宗。約習以成性。非約本有本有平
等故。故攝論中。但有六種最勝。無初安住。
或云菩提心攝。則知唯約習所成者。然無
性引頌。亦似證有安住種性。頌云。鱗角喩
無有六波羅蜜多。唯我最勝尊。上品到彼
岸。此最勝尊義似初一。然依此釋。亦是習
成非約本有。五疏謂要無相智者。即三輪空
也。故離世間品云。三輪清淨施。施者受者及
以施物。正念觀察如虚空故。疏六迴向最
勝。問既言迴向菩提。何異依止。釋曰。彼有
道心未必一切迴向菩提。此乃迴向。又依
止者。即行前心。今迴向者。乃行後願。疏。七
清淨最勝者。謂要不爲二障。間雜者。約分
説耳。通説清淨爲離二障。行於六度耳。
言謂三時無悔者。此乃大乘法師釋論意也。
悔即煩惱由不了故。即是所知。又即此悔心
障於眞智。亦所知也。疏。四句分別者。有三
四句。一者一一自望種類而有四句。施中
四者。一是施非度。不與七勝相應施故。二
是度非施。隨喜他施具七勝故。三亦施亦
度。具七勝施故。四非施非度。隨喜他施。
不與七勝共相應故。二者不約種類次第
修者。以明四句。唯施一種。但有二句。未成
餘度。闕二句故。謂是度非施。及非施非
度。餘戒等五。得有四句。前有施度。得爲
是度非戒等故。謂一是戒非度。謂不與七
勝共相應故。二是度非戒。即前施度具七
勝故。三亦戒亦度。具七最勝而持戒故。四
非戒非度。謂前布施不具七故。忍度望戒。
進度望忍。次第如戒。三非次第修者。諸度
各得具於四句。如施得望戒忍等度。得有
是度非施等句故。可以思準。此上釋度。即
彼論疏明相門也。謂顯波羅蜜多相故。故此
論初云。此十相者要七最勝等。疏四建立等
者。即彼第四無増減門。疏文有三。一明十
無増減。即建立十度之所以也。二立六所
以。三重顯十義。初中爲治十障者。即異生性
等十無明也。至下十地具明。今略列名。
一異生性障。二邪行障。三暗鈍障。四微細煩
惱現行障。五於下乘般涅槃障。六麁相現行
障。七細相現行障。八無相中作加行障。九
利他中不欲行障。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
若準對法十二云。所知障等。皆度所治。故
爲治障故。疏。爲對六蔽下。第二立六
度所以。於中總有六門。一對治六蔽門。即
上一句。言六蔽者。一慳悋蔽。二犯戒蔽。三
嗔恚蔽。四懈怠蔽。五散亂蔽。六惡慧蔽。亦有
師言。離惡慧爲五成十度障。大乘法師不
許此義。上來十度及與六度。皆是第四無増
減門。疏。漸修佛法者。即第二漸修佛法門。故
唯識云。漸次修行諸佛法故。諸佛法者。謂
十力等。攝論云。前之四度不散動因。第五一
種不散動成就。第六依是如實覺知。疏。漸
熟有情者。即第三漸熟有情門也。唯識云。
漸次成熟諸有情故。攝論云。由施能攝受。
由戒能不害。由忍雖遭苦能受。由勤助
彼所作。由定心未定者令定。由慧已定者。
令得解脱。疏。六中前三増上生道下。第四
二道之因門。施感大財。謂多饒財寶。戒感
大體。謂尊貴身。忍感眷屬。有情歸附。由富
勝形及多眷屬。趣中増上。名増上生道。道亦
即因。言能伏煩惱者。謂修善方便故定熟
有情者。依此發通故。慧成佛法者。佛法由
慧故。有此三徳名決定勝。諸菩薩道唯有
此三。若闕一種道不成故。疏。又前三種饒
益。有情等者。第五利生斷惑門。故瑜伽論
七十八解深密等説。由二因縁。是故六度不
増不減。即其義也。施財攝彼。戒不惱害。忍
受彼惱。此三皆通有饒益故。後三言勤修
加行者。瑜伽云。由精進故。雖未永斷煩
惱。永害隨眠而能勇猛修諸善品。彼諸煩
惱不能傾動。善品加行。故唯識云。雖未伏
滅。而能勤修治善法加行。由靜慮故永伏
煩惱。由般若故永斷隨眠。是故疏云永伏
永滅。對法十一亦有此解。疏。又由前三者
故不住涅槃等者。第六爲無住涅槃因故。
以前三是大悲饒益有情故。後三是大智斷
滅諸惑故。故爲無住涅槃因也。翻彼凡小
之雙住也。又復三學攝於六度故不増減。
瑜伽四十九説。前四是戒。後二是定慧二學
故。由上七義故立六度。此第七義疏略不
明。疏。後唯四者下。第三重顯十義。謂有問
言。六度既爾。後四云何。此答意云。四屬六
攝。義隨六異。於中分二。先總明。後方便助
前三下。別顯。大論七十八云。由前三種。所
攝有情以諸攝事。方便善巧而攝受故。意云。
巧用施等以攝物也。疏。願助精進者。大論
云。由正願故能破羸劣意樂。煩惱微薄起
精進修。言力助靜慮者。深密云。若諸菩薩
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爲因縁
故。轉劣意樂成勝意樂。亦得上界勝解。名
力波羅蜜多。由此力故於内心住有所堪
能故。説力度助於定也。言智助般若者。彼
經云。若諸菩薩已能聞法因縁善修習故。能
發靜慮如是名智。由此智故。性能引發
出世間慧。故説智爲慧助。是以後四助於
前六。令前六度修習圓滿。前六不能助於
後四。第五次第門。此曲有四。一引發門。二
攝持門。三麁細門。四難易門。兼通結上。今
初。疏云。謂由前前引發後後者。即初引發門。
謂由行施引發持戒。由持戒故引發於忍
等。及由後下。二攝持門者。布施本欲益他。
持戒不惱於彼彌令施淨等。故云。及由後
後持淨前前。三又前前下。麁細門者。布施則
麁。持戒則細。戒望於忍。戒則爲麁。忍則爲
細等。故云前前麁後後細。前九並爲前前。
從戒至智並名後後。一一相望故致重言。
初一唯前。後一唯後。中間八度遞爲前後。四
易難修習下即難易門。亦結通上三也。上之
四門。並如瑜伽對法所辯。疏。六相攝門等
者。疏文有二。先總明十互相攝。後明六十
相攝。前中文三。初總明。次般若論下。引證。
三會今意。二中先引般若。後引智論。前中
言資生無畏法等者。等取下半云此中一
二三是名修行住。謂施有三種。一財。二無
畏。三者法施。財即資生。正是檀度。故云此
中一也。無畏攝二謂尸不惱彼。忍受彼惱。
皆無畏相。故云二也。法施攝三。謂進定及
慧。決定勝道漸熟佛法。是法施相。故云三
也。即十八住中。修行住也。三今此經文下。
會釋今意。是圓教故。非唯要約相順相類。
以理融故。法爾一攝一切行也。疏。若但説
六下。第二明六十相攝。若六度攝十度。第
六攝後四。若十度攝六度。第六但攝第六。
少分有所未盡。不攝後得加行智故。故
兼後四。方攝第六。是故疏云若開爲十。第
六唯攝無分別智。第七修證中五位通修者。
謂此一門亦名爲位。今云修者。以五位通
修故名爲修。佛方究竟故名爲證。故二十
一種功徳之中。有波羅蜜多成滿功徳。然
唯識云。五位皆具。修習位中其相最顯。通漏
無漏。廣修行故。故十地中各一圓滿。疏十約
因位下。即分位分別。顯於三劫得名不同。初
但名波羅蜜多者。以一行中修一行故。二
名近者。一行之中修一切行故。近菩提故。
三廣大者。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故。體包博
故。然未入劫同於第一。已成佛竟同於第
三。疏。八約教可思者。謂小乘不成波羅蜜
多。無七最勝故。始教要是菩薩種性人方有
故。又各有體性。或説倶空。終教一一皆從
眞如性功徳起。頓教一一皆不可説。謂不
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恚。不進不怠。不定
不亂。不智不愚等一切皆絶。若十若六皆悉
亡言。圓教如文。疏。九觀心可以意得者。謂
一念相應心捨則具十度。捨而不取爲施。
不爲取所汚即戒。忍可非有爲忍。離身心
相爲進。寂然不動。爲定。決了無生爲慧。
雖空不礙智相爲方便。希齊佛果是願。
思擇不動爲力。決斷分明爲智。一念方等
十度頓圓。縱七最勝亦在一念。可以思
準。欲令行者即之於心。是故結云何以意
得。疏。十釋文中一一偈。疏多皆有四。一釋
名二出體。二辯相。四釋文。唯識併在一處
出體。云謂施以無貪及所起三業爲性。戒
以受菩薩戒時三業爲性。忍以無嗔精進
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爲性。精進以勤所及
起三業爲性。靜慮但以等持爲性。後五皆
以擇法爲性。爲有説是根本後得智故。辯
相亦併居一處。今隨文配屬。以義相映易
了知耳。今初施度。初名可知。二即以下出
體。無貪即善十一中一法。要由無貪相應
思。於自身財方能慧捨故。然三施體大意
多同。疏二戒中初名防其未起非。止已起
惡故。二即受學下。次出體。大論律義。以七
衆別解脱戒在家出家戒爲體。即唯二業。謂
表無表。下説語故。若攝善法戒者。謂諸菩
薩受律儀後。一切所作爲大菩提。由身語
意積集諸善。以爲其體。今疏通三聚及與
受隨。故云三業。攝衆生戒。居然通三。戒有
三種下。三釋文也。即當辯相。律者法律。儀
者儀式。於不善法而能遠離及防護故。故攝
論名爲依持戒。依是能有集諸佛法無罪
益生故。疏三忍者。初名二。即以下出體。無
嗔精進。即善十一中二。審慧即別境五中慧。
所以有此三者。大論云。自無憤勃不報他
怨。亦不隨眠流注相續。是名菩薩耐怨害
忍。即以無嗔及三業爲性。若安受苦忍。即
精進三業爲性。若諦察法忍。即審慧三業爲
性。故三業通於三忍。餘三各配其一。故有
三耳。三忍亦有三下辯相。四偈言下。釋文。
然無性云。初忍是諸有情成熟轉因。二是
成佛因。寒熱等法皆堪忍故。三是前二之所
依處。堪任甚深廣大法故今言色相圓滿
是前二忍果者。由忍他辱生端正故得
依色相。言皆圓滿者。究竟成佛具諸相故。
故此四字是二忍故。光通智光故是第三
疏。精進中名。二以勤下。出體。通三精進。即
善十一中之一數也。三亦有下。辯相。被甲即
大誓願。攝善即方便進趣。利樂即勤化衆
生。四初句下。釋文。言通前二者。勤修二字故
是攝善。多劫海言。即是被甲。被甲相隱故
引論釋。疏。五禪中初釋名。靜揀散心。慮無
慧。止觀均故。二即以下出體。三摩地雖是別
境心所之一。今約定説。不通散心故。不
説三業。對法論云。所起三業自在用時。所
有一切種常安住。即通三業以約用故。
三亦有三種下辯相。言安住者。安住現法
樂住故。無性云。離見慢等得清淨故。言
引發者。引神通故。言辦事者。成辦利有
情事故。四既引發下釋文。取上辯相以
釋經文。疏。第六般若中。初釋名。二此及下
出體。以後五體同故。故唯識云。後五皆以
擇法爲體。説是根本後得智故。意云。以根
本智爲第六體。後之四體皆後得故。此依
勝説。若對法及瑜伽四十三。同以出世間
加行正智後得爲體。唯識下文亦云。十度
皆通漏無漏故。依此實義。三亦有三種下。
辯相。總有三説。唯識依十度。唯取根本。攝
論三智約六度説。纓絡三觀亦約十度。約
兼正説故。有照空照有照中道。是以疏云
三觀之義至下當明。謂十行當會。四慧導萬
行下。釋文。謂萬行不得般若照。體空寂不
成彼岸故。因如有目者。智論云。五度如盲
人。般若如有眼。故能明見夷途開道萬行。
御心中道至一切智城。即其義也。疏。七方
便中。初釋名。二下四下。辯相。先總顯下四。
此依唯識。若約本業亦各有三。至十行品
説。後今初下。別明此度。謂由大智故。迴前
六度向大菩提。由大悲故。迴前六度拔
濟有情。故無性云。不捨生死而求菩提。三
文云下釋文可知。疏。八願中初釋名二。有義
下出體。前雖總出。此一有異故。復別用此
三爲性。三法正是願之性故。謂願者希求。
希求即欲。要於前境正信印持。方希求故。
其後得智但是所依。依此起願耳。欲及勝
解。別境中二也。三内初下。釋文。疏九力
者。初名。二亦有下。辯相。三今言下。釋文。初
即無性釋論之言。故攝論下。本論之語。疏。十
智度初名。二亦有下。辯相此相難見故引論
釋。但引釋論。本論但云。謂由前六成立妙
智。受用法樂成熟有情。若天親云。由般若
波羅蜜無分別智故。故成立後得智。復由
此智成立前六波羅蜜多。由此自爲與同
法者。受用法樂成熟有情。大意亦同。瑜伽
四十九云。於一切法如實安立清淨妙智。
名智波羅蜜多。當知能取勝義名慧。能取
安立名智。又三十九云。謂無量智。當知方
便波羅蜜多。希求後後殊勝性名願。一切
魔怨不能壞名力。如實覺了所知境名智。
大意皆同。然上辯體。約剋實性體。若兼助
伴。一一皆以一切倶行功徳爲性。三經云
下。釋文可知。若廣分別如唯識疏第十及瑜
伽四十二。疏。恐厭繁文者。謂仁王下卷奉持
品中説。伏忍下中上。下忍初賢一僧祇。中
忍次賢兩僧祇。上忍亞聖三僧祇。初地四僧
祇。乃至七地有十。八地千。九地萬阿僧祇。
十地百萬阿僧祇。故地前已經三阿僧祇。經
中多説三阿僧祇成佛者。以下中忍位菩薩
相隱。上賢之位菩薩相顯。所以特言經三
僧祇。地前菩薩二乘聖者。見初入地皆謂
究竟故。説三祇成等正覺。亦佛隨宜故。寶
雲經云。實經無量阿僧祇劫。華藏品初當廣
會釋。疏。得妙觀察平等性智故者。由破分
別我執。第七不與四惑相應。成平等性已
證眞如。於多百門已得自在。成妙觀察。未
捨異熟識體。不得大圓鏡智。異熟既存。眼
等五根是異熟生故。亦未得成所作智。此
二直至佛果方得。疏。世間中極者。前三地
寄同世間故。疏。離身見者。寄出世間初。同
須陀洹故。又初地斷分別身見。四地斷倶
生身見。疏。十平等心故曰等門者。三十六經。
入五地有十心。一過去佛法平等清淨心。二
未來。三現在。四戒。五心。六除見疑悔。七道
非道智。八修行智見。九於一切菩提分法
上上觀察。十教化一切衆生。皆有平等清淨
心。言疏諦法俗境者。良以十重觀四諦故。
四地出世。五地却入。云觀俗境。疏。得十空
三昧者。即六地末云。佛子。菩薩住此現前
地。得入空三昧。自性空三昧。第一義空三
昧。第一空三昧。大空。合空。起空。如實不分別
空。不捨離空。離不離空。句句皆有三昧之
言。結云。得如是等十空三昧門爲首。百千
空三昧門皆悉現前。疏。今自狹之寛者。娑
婆爲狹。華藏爲寛也。疏。諸天重重下。通妨
難。難云。既言華藏地動。華藏之地乃在
大蓮華地面。今娑婆界當第十三重。曾何
是地。設若是地是娑婆地。即非華藏故。今
通云。乃有二意。一以本該末。謂通擧華
藏總該利網故。二十重皆華藏内。況第十
三下。豈非地耶。二又染淨融故下。染淨交
徹。通摩竭之地便是金剛。染淨既融。是故
一動一切動也。疏。餘如別章者。即教義分齊
中明。謂智論引長阿含第二云。有八因縁。
一大水動時動。二尊神試力時動。三如來入
胎時動。四出胎。五成道。六轉法輪。七分教。
八涅槃時。九依増一二十八。更加大神
足。比丘心得自在。乃至觀地無相故令地
動。十智論云。授菩薩記。當於此界作佛之
時。地神喜故。所以動也。疏。地論有四非當
今文者。第十二論云。器世間中依四種衆生
聚。一依不善衆生。二依信種種天衆生。三
依我慢衆生。四依呪術衆生。爲此衆生。下
中上次第差別故動。乃至吼如十八句。異義
應知。如是生信功徳。今言非當今文者。
始成正覺便演一乘。皆是海會何有不善
等。據別行經順別機故。論爲此釋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二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三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現相品第二。疏。四分之中已明教起者。四
分即擧果勸樂生信等分四。以四分科。第一
會名擧果勸樂生信分。六品分三。初品明
教起因縁分。次二品明説法儀式分。後三品
正陳法海分。初分已竟。次有説法儀式。二品
經來。此是四分科中。第一分内。三分之中第
二分來。擧其大科。故云四分之中。對前序
正流通三故。疏。以從多説者。此通妨難然
有二妨。一云以文從義科中。名所信因果。
經中復有遮那品。因何以問答相屬科中。
但名擧果勸樂生信分。隨其本會科中。但
名説佛依果會耶。故此答云。以多説果以
因少故。如河少水亦名無水。如乳有水
但名爲乳。勸物信樂宜擧果故。第二妨云。
上云擧佛依正二果勸物信樂。何故隨會。
但言説佛依果會耶。故此答云。多説依果
少説正故。亦以本意在於依果。正報之果
第二會去。方始説故。疏。二品名者下。疏文
分三。初總明。二然如來現相各有五義下。別
釋。三如是等下。總結。二中先釋如來。後釋
現相。疏。涅槃三十二亦同此説者。即是北經。
是樹提伽長者父之親友。讃佛功徳。復問
佛。云何名如來。佛云長者。如來世尊。於一
切法知見無礙故。名爲佛。發言無二故名
如來。斷煩惱故名阿羅訶。世尊所説終無
有二。釋曰。無二即無虚妄也。疏。轉法輪論
云。第一義諦名如等者。即第二論。疏。此與
成實大同者。成實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
故曰如來。乘如實道。即第一義來。成正覺
即正覺名來。以如實道亦通萬行。故言大
同。疏。若理若智等者。若理即第一釋。若智
即第二釋。若開即雙明前二。若合者第三
釋。其第四釋義通理智。亦兼開合。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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