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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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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但以龍王不思議力令其莊嚴。乃至
百千無量差別。如來應正等覺亦復如是。爲
諸衆生説法之時。或以十種差別音説。或
百或千或以百千或以八萬四千音聲。説
八萬四千種行。乃至或以無量百千億那由
他音聲各別説法。令其聞者皆生歡喜。如
來音聲無所分別。但以諸佛甚深法界圓滿
清淨。能隨衆生根之所宜。出種種言音皆
令歡喜等。即無心義。即娑竭興雲喩中亦
云。雖彼龍王其心平等無有彼此。但以衆
生善根異故而有差別。亦是無心之義。法華
亦云。我無貪著亦無限礙。又云等雨法雨
而無懈倦。皆無心義。疏。謂於大衆會下。即
引唯識妙觀察智之用。釋成化身。疏。先明
廣容者。然法界如空有二義。一廣容。二普
遍。今一塵如法界之包含故。即是廣容。疏。
以廣容不礙普遍下。出毛内調生所以。謂廣
容。則收法界入於一毛。普遍則展一毛遍
於法界。今毛正容無邊刹時。即普遍故。便
遍所容刹内。疏。若廣遍十方示現下。二擧況
以釋。謂尚遍毛内何況外耶。疏文即是成所
作智之妙用也。疏。法身彌綸者。標章。彌綸
即周遍包羅之義。以法爲身等者。先明法
性法身遍無來往。後依法現色下。約應化法
身明無來往所以。用此釋者。由下以三
身收之。以此屬化身故。疏。力持等者。疏文
有二。先正。釋力持此經分二。疏。上約十
身下。第二以三身收束也。於中五。一正以
三身四身收之。二出收所以。三揀權實。四
融國土等身。五結歎難思。今初。然則十身
望三有通有局。菩提爲總。亦是化身。餘九
身中願化力持。此唯化身。意生威勢通他受
用及與變化。福智相好通於二報及變化身。
法局法性。今且取順次故爲此配。所以前
菩提身復明眞身。向來法身復明色身。欲
順今次第配故耳。二中疏。以諸教中三身
等者。二出收所以。謂有問言。何用更以三
身收束十身。故今釋云。以諸教三四迢然
不同。今明圓融一身具三。則權實有別。言
三身成異者。法身無成。但出障爲成。報身
四智創圓爲成。化身八相菩提樹下爲成。三
身説異者。法身無説。報身佛佛相見亦無有
説。化身有説。若攝末歸本應化非眞佛。亦
非説法者。即報身説。報同所證是法身説。
言四身成説異者。於報身中開自他受用。
自受用遍法界成。則無所説。他受用爲十
地成。爲十地説。若依楞伽。四佛皆説而説
不同。言四佛者。一化佛。二報生佛。三如如
佛。四智慧佛。初化次報後二皆法。如如及如
如智爲法身佛。亦可智亦是報。自受用故。
言説異者。化身説施戒等因縁法。報佛説
三性法。謂爲地上菩薩。説令成佛故。法佛
唯説離心自性。則以無念會於法界。是故
法佛唯説法性。智佛説者。依淨法界了相
智覺。如説而解故名爲説。疏。十身爲正下。
三揀權實。疏。又毛内調生下。第四融國土
等十身。毛内調生。則有衆生身聲聞身縁覺
身菩薩身及業報身。光中持刹是國土身。如
空普遍是虚空身。上菩薩衆中亦菩薩身。
如來居然可見。言三世間圓融豈報化之云
別者。十身中衆生業報。即衆生世間。國土虚
空。即器世間。餘是智正覺世間。此三情非情
異。染非染異。尚得爲一。豈一如來身上。而
分報化之殊。明知權説隔歴難可比此圓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是知略以下。第五結歎難思。可知。第六衆
海雲集中。疏。一爲影響爲主伴故者。此集
意中十意。皆闇取下經。此初意引。即諸大
菩薩及下。證法如來皆互爲主伴。若影之
隨形響之應聲故。疏。二爲作輔翼等者。亦
是義引。疏。三爲守護等者。經云。皆於往昔
無量劫中。恒發大願。願常親近供養諸佛。
又下經云。一切諸佛化形所在。皆隨化往
一切如來所住之處。常勤守護。疏。常爲嚴淨
佛宮殿故者。此即主城神徳下經云。皆於
無量不思議劫。嚴淨如來所居宮殿。所以
標道場神。及釋却引主城神者。此中等字。
等城神故。然道場神合嚴道場。以道場神
所歎徳中。但云皆於過去値無量佛。成
就願力廣興供養。釋曰。由無嚴飾之文故。
等取城神之文耳。五爲供養等者。以義繁重
重故。總相引。偈讃下妙嚴品。其華幢等。即
第二十二經昇兜率天宮品。疏。六爲發起即
解脱月等。七亦總引八九十並顯可知。疏
第二集因亦十等者。因謂因由。疏一曾與毘
盧等者。即菩薩徳中。云。此諸菩薩往昔皆
與毘盧遮那如來。共集善根修菩薩行。二蒙
佛四攝曾攝受者。即第二經初。總歎衆集
文云。如是皆以毘盧遮那如來往昔之時。
於劫海中修菩薩行。以四攝事而曾攝受。
三即義引入法界品。諸聲聞等往在生死不
曾聞此故不見聞。反顯菩薩昔曾聞故。四
即夜叉王徳云。皆勤守護一切衆生。此亦義
引。如海雲言發哀愍心有怖畏者。咸守護
故等。即其文也。五即身衆神徳文云。皆於往
昔成就大願。供養承事一切諸佛。六即是
足行神徳文云。皆於過去無量劫中。親近
如來隨逐不捨不捨即無厭足。七即乾闥
婆王徳文云。皆於大法深生信解。歡喜愛
重勤修不倦。八即主風神徳文云。皆勤散滅
我慢之心。亦阿修羅徳文云。悉已精勤摧伏
我慢及諸煩惱。九即菩薩徳文云。一切如來
功徳大海咸入其身。一切諸佛所在國土皆
隨願往。亦通就義説。具二嚴者。方能周遍
至諸佛所。十亦菩薩徳文云。皆從如來善根
海生。疏。中有集因亦通集意者。謂即五六七
八。五約往願。承願而來。即是集意由願得
來。即是集因。六約隨逐。心樂隨逐即是集
意。由樂隨逐故得來集。即是集因。七約樂
聞大法而來。即是集意。由樂得來即是集
因。八約散我。爲歎散我。即是集意。由散
我故方得在會。即是集因。初四後二但是
其因由。同集善等故得在道場。但爲集因
非爲別來。爲同集善等故非集意。疏。及
隨諸衆各有別因者。即下經文。隨名歎徳。
然上所引即是其文。然經隨便宜歎徳不
同。如風神云散滅我慢之心。語其大意。總
此十因遍通多衆故。此別説隨衆別因。疏。
第四定數者。疏文分三。初隨相別明。次然
此諸衆下會釋。後此猶約相別下融通。疏。第
五權實等者。疏文分二。先通辯權實。後對
前十類下。對前別辯。云互爲主伴非權非
實者。然權實有其二類。一本高跡下。如佛
爲菩薩。二本下跡高。如菩薩爲佛。今既是
佛則非跡下實是如來。又非本下則是實
非權。既無權可對故。亦非實同果海故。疏
昔爲釋迦等者。此有二經。一即放鉢經。但
云昔爲釋迦之師。二正是菩薩處胎經。第四
經云。計我成佛身。此刹爲最小。座中有疑
故。於胎現變化。我身如微塵。今在他國土。
三十二相明。在在無不現昔爲能仁師。今
爲佛弟子。佛道極廣大。清淨無増減。我欲
現佛身。二尊不並立此界現受教。我刹見
佛身。下取意引。佛刹名無礙。佛名昇仙尊。
結云我身濡首是。又云。刹土名究竟。佛名
大智慧。亦結屬已云我身濡首是。疏。當機唯
實者。上至等覺下至地前。倶有聽義。並皆
稱實。餘八通權實。可以意得。疏。將此對前
權實等者。此第八門疏文分二。先正明。此
下對前料揀。初對第五門料揀。若對前十
類。即對第三門料揀。疏。第七前後等者。謂
約列衆。餘經或從勝。先列菩薩。後列聲聞。
或從微至著。或先列聲聞。後列菩薩。今此
衆海何者爲先。疏。文分三。一正明。二解妨。
三結成表法。今初。列與讃徳前後不同。然
以菩薩爲本。雜類爲末。下讃徳中。先三卷
明雜類讃。後第五卷方明菩薩讃。故云尋
末歸本。疏。又從本流末下。通妨。謂有難言。
就先列中。既菩薩爲本。雜類爲末。先本後
末。即合諸天之内。從自在天次明廣果。次
列三禪等。何以先明欲界。後列初禪二禪
等耶。是則先小後大矣。故今答云。菩薩爲
本猶如一乘。雜類爲末如流三乘。三乘之
中初於鹿苑轉於四諦。漸次歸大故。先列
欲界。後列色界。如次而上。故云先小後大
故自在爲末。末即末後耳。攝末歸本者。又有
難言。讃徳之中表尋末歸本。後明菩薩者。
則合先明日月天讃。末後方明自在天讃。
何以雜類之中。先明自在讃耶。故今答。云
攝末歸本。必從深至淺。謂菩薩是所歸之
本。雜類是所攝之末。攝末必須從勝。是故
先攝大乘權教。如海攝百川。必先攝江次
攝大河。次攝小河。次攝溝洫。故攝歸一乘
先攝權大。次攝縁覺。次攝聲聞。次攝人天。
一毫之善無不皆攝。故先明自在天讃。表
是所攝之中先攝勝也。後明日月天等。表
所攝之中後收劣也。疏。然皆顯法界下。第
三結成表法。又二。一結成自在。二又表四
十二位下。結成交徹。疏。第八有無等者。文
中二。先別明。此中分三。初通明前三。次別
辯第四。後合解餘六。後上十且隨相下圓
融。疏。四約乘無二乘不共教故等者。此段有
四。一正明。二下爲顯法下。通妨。謂有難言。
若無二乘。第九會中何得有耶。答云。爲顯
法耳。次又難云。若爲顯法則有二乘。答云。
亦不見聞與無同故。三智論云下。引證云。
明無小乘是不共義。四或大乘經下。四重
通妨難。正通智論。兼通正義。謂有問。言現
有唯列小而是大乘如金剛經。那言前列
小但是小乘經耶。答云。爲引攝故。智論就
其大略故唯列小乘。是小乘經。如金剛經
等別是一理耳。言或唯列大亦非一乘。謂
主伴不具者。即如楞伽等是也。疏。第九聞
不等者。於中三。初正明。次縱不起前下。通
妨。謂有問。言若約實衆不互聞者。如來説
法既不起前而趣於後。如何聽衆不得互
聞。故今答云。約佛前後圓融。約根互不知
覺。故法慧云。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我
等今見佛住於須彌頂。則知各不相知也
疏。上之九門下。三總結義門。十中。疏云。餘
釋云云不符論意者。謂有釋云。聲聞爲同。菩
薩爲異。謂小乘斷惑同故。有云。出家菩薩聲
聞爲同。餘並爲異。此約形相同。故上之二
解倶非論意。以經八會無聲聞故。論釋地
經。經亦無故。初成正覺無出家故。或云登地
爲同。同證眞故。餘皆是異。是以地前名異
生性故。有云。八地以上爲同。同無漏相故。
上之二解亦違論文。論主但云解脱月是同
生衆。本不曾言約地位。故又論明大衆請
云有同生衆請。有地前故。所以知有者。
由金剛藏云。有行未久解未得。隨識而行
不隨智。聞此生疑墮惡道。我愍是等故
不説。大衆承此便請。明大衆之中有行未
久。即地前故。復有釋云。雜類爲同。以受彼
彼同類身故。菩薩爲異。不約同彼衆生類
故。此亦違論解脱月爲同。故又有釋云。菩
薩雜類倶爲同。法界無二故。餘倶爲異。法
界義差別故。此約實義。豈得爲釋同異之
殊。明知上來並非正解。故疏。云餘釋云云
不符論意。疏。云何名爲下。上出同異生體。
今釋同異生義。然其二釋。前約事相。後約
表法。又有將此四十衆以配地位。同生衆
中開之爲二。謂十普菩薩即是圓因。對前
菩薩以爲所信。從海月光下及執金剛爲
十住。復將一一位中十名。如次配於十度。
海月光等十菩薩配初發心住。此住位本即
是檀。其十菩薩復配檀。中具十則令十住
自有百波羅蜜。歴於五位有五百波羅蜜。
以等覺位亦有十位故。主稼神下十衆配十
行。修羅已下配十向。三十三天下配十地。
前十普菩薩是等覺地。作此配者則似生
情。然文勢多端。配亦無失。但不俟如此不
次。謂四十衆以配三賢十聖。下師子座衆以
配等覺。眉間出衆以配妙覺。則四十二衆
配四十二位。於理甚直。疏。今初夫聖人無
名等者。此先總彰大意。於中有三。初總標。
無名立名故。莊子云。至人無己。神人無功。
聖人無名。今約利生而於無名強立名耳。
次雖得名千差下。總辯立名所以。此下辯立
名別因。言多依行徳者。亦有因姓。因父母
等故。後行徳皆具下。通妨。謂有難云。既依
行徳。而諸菩薩徳行皆具。何以成別。故云
隨宜別標。隨便宜故。謂如有偈云。弟子堅
固菩提心。從師以受灌頂位。妙修定慧恒
觀察。深入業用善巧門。即普賢菩薩。又云。
導諸有情勝菩提。以四攝法而攝取。即金
剛王菩薩。無厭大悲未曾捨。即金剛愛菩薩。
見行小善便稱美。即金剛善哉菩薩。無住
檀施等虚空。即金剛寶菩薩。亦虚空藏菩薩
別名。能以慧光破愚冥。即金剛日菩薩。亦
云金剛光。有所樂求恒不逆。即金剛幢菩
薩。發言先笑令心喜。即金剛笑菩薩。能於
妙法無染中。即金剛法菩薩。善用般若斷
諸使。即金剛利菩薩。亦即文殊師利是。無上
法輪恒不退。即金剛因菩薩。亦云金剛轉法
輪菩薩。四辯演説無所畏。即金剛語言菩
薩。諸佛衆生事業中。即金剛業菩薩。恒被堅
誓慈悲甲。即金剛護菩薩。亦云金剛甲冑菩
薩。摧破魔羅勝軍衆。即金剛藥叉菩薩。亦
云金剛牙菩薩。堅持諸佛所祕門。即金剛拳
菩薩。又如乘聲濟物。即曰觀音手中雨華
便名華手菩薩等。皆隨徳隨宜也。疏。今初
十名之普是別之總者。應有難云。前云十普
既顯法界總相之徳。何得更有普徳普光
等殊故爲此通。疏。此是古今下。明先列所
以可知。然其釋名。皆取下文所得法門以
成會釋。由得解脱。各隨所得以立其名。
所以前云依徳行立。此若不了。但尋下經
自當分明。疏又毘者種種下。第二釋毘盧
名。以梵語多含故有此釋。於中二。先總明。
後故普賢觀經下。引經別解。然彼經由普賢
令行者懺悔。行人問云。我於何所懺悔。故
有此教。今以疏間經。當總引經云。釋迦牟
尼名毘盧遮那遍一切處。其佛住處名常寂
光。常波羅蜜所攝成處。我波羅蜜所安立
處。淨波羅蜜滅有相處。樂波羅蜜不得身
心相處。不見有無諸法相處。如寂解脱乃
至般若波羅蜜。是色常住法故。但觀經文自
分經疏。疏。主伴有三者。一迴向主伴。所修
善根互相迴向故。今成佛遞爲主伴。二同行
者。同修禪戒等行。三二倶稱性居然相收
疏。謂佛徳無邊等者。釋爲海義。即金光明
意。彼經偈云。佛徳無邊如大海。無限妙寶
積其中。智慧徳水鎭恒盈。百千勝定咸充滿。
即同海故。疏。從自佛善根海生者。由普賢
等自圓十身。十身之中有如來身。依於佛
身起菩薩用。云從彼生。疏。以夫大士必崇
徳下。先彰歎意。先兩句標。崇徳廣業者。周
易上繋云。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
崇徳而廣業也。注云。窮理入神。其徳崇也。
兼濟萬物。其業廣也。次復云。智崇禮卑。崇
効天。卑法地。注云。智以崇爲貴。禮以卑
爲用。又云。盛徳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
業。日新之謂盛徳。虚心外身者。即老子意。
彼云。虚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又
云。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今借其
言。謂菩薩虚曠其心智絶能所。亡身爲物
一向利他。故下經云。菩薩所修功徳行。不
爲自己及他人。但以最上智慧心利益衆
生故迴向。即斯意也。疏。崇徳故下。第二釋
上四事可知。疏。五眼之中慧眼觀理者。五謂
一肉眼二天眼三慧眼四法眼五佛眼。釋相
如離世間品。今唯取慧眼。十眼者前五眼外
更加五眼。而業用多異。文云。所謂肉眼見
一切色故。天眼見一切衆生心故。慧眼見
一切衆生諸根境界故。法眼見一切法如實
相故。佛眼見如來十力故。智眼知見諸法
故。光明眼見佛光明故。出生死眼見涅槃
故。無礙眼所見無障故。一切智眼見普門法
界故。釋曰。見諸根境界即是見事。即五眼
中法眼見同。則明徹之言。明配十眼中智。徹
配五眼中慧。疏。竪則深入無際者。故法華
云。禪定智慧解脱三昧深入無際。疏。即應
攝受者下。即勝鬘經文。由此具行入正法故
者。即取意結之。彼云。折伏攝受令正法久
住。多分折伏剛強攝受柔弱。疏。依佛性論
説有五藏者。即彼論第二卷辯相分。第四自
體相品。第一中有二義。第一自體相。牒釋
云。自體相者有二種。一者別相。二者通相。
別相有三種。何者爲三。一者如意功徳。二
者無異性。三者潤滑性。言如意功徳相者。
謂如來藏有其五種。何等爲五。一如來藏。
自性是其藏義。一切諸法不出如來自性。
無我爲相故。故説一切諸法爲如來藏。二
者正法藏。因是其藏義。以一切聖人四念處
等正法。皆取此性作境。未生得生。已生得
滿。是故説名爲正法藏。三者法身藏。至得是
其藏義。此一切聖人信樂正性信樂願聞。
由此信心故。令諸聖人得於四徳乃至過
恒沙數等一切如來功徳。故説此性名法身
藏。四者出世藏。眞實是其藏義。世有三失。
一者對治可滅盡。故名爲世。此法則無對
治。故名出世。二不淨住故名爲世。由虚妄
心果報念念生滅不住故。此法不爾故名出
世。三由有倒見故。心在世間則恒倒見。
如人在三界心中決不得苦法忍等。以其
虚妄故名爲世。此法能出世間故名眞實。
爲出世藏。五者自性清淨藏。以祕密是其藏
義。若一切法隨順此性。則名爲内。是正非
邪則爲清淨。若諸法違逆此理。則名爲外。
是邪非正名爲染濁。故言自性清淨藏。故
勝鬘經云。世尊。佛性者。是如來藏。是正法
藏。是法身藏。是出世藏。是自性清淨藏。由
説此五藏義故。如意功徳而得顯現。爲顯
此義故説如意寶喩。譬如有人以宿業故。
感得如意寶珠。得此珠已能隨其意。有所
樂事自然得成。佛性亦爾。由事善知識
修諸福慧。感得此性。便隨修行者意。各各
自得三乘之果。故如意功徳是其前相。釋
曰。然疏引五藏。即賢首疏其第五藏。即論
第二正法藏。是名則小異。大旨則同。取
其最後。順經法界藏義。故當第五復名法
界藏耳。然論正法藏。云因是其義。今疏云
通因果者。謂能與因果諸位功徳爲因故。
論云一切聖人四念處等而爲因故。疏。所證
之藏平等要無分別方契下。釋智無差別。於
中分二。先正釋。後解妨。前中然有三釋。連
成一義。第一智自無差。如以圓蓋稱於圓
函。今但論蓋圓耳。謂所證平等故。須無差
別智方證於理。若差別智即不能證此。二
即由上義下。是第二義。能所不殊云智無
差。如魚符相合。三又此能證下。明一味無
差。如水和乳。言此復有二者。前即眞空一
味。後即妙有一味。前即無相。後即法性。疏。
若皆一味下。第二解妨難。於中先問。後古
徳下答。答中二。先擧昔答。後申今意。於中
三。初正釋。謂智相盡故不有。則同如一味。
能令智相盡故不無。則智有功能反照智
空。不取於智斯爲眞智。故不無智。二不爾
下。反釋。反成不有一味之義。三是故於境不
礙眞而恒俗下。結成。於中二意。先以寂照
對眞俗二境。辯非一異。後境則空有下。結
成無差。疏。上來所釋下。二申令意。於中有
三。初成昔解。次未盡下。辯順違。後今正下。
申義。今初。成昔解者。明有文據。出於起
信。爲出論意。則令昔解未盡其源。謂前結
成之中。於境不礙眞而恒俗。智則不礙寂
而恒照。雖明不礙。若別對者。意以心寂對
於境眞。心照對於境俗。以照對俗。則心境
非一。以寂對眞。則心境非異。明是唯照對
俗唯寂對眞。次雖雙融空有二境。寂照二
心終不得言。境則不礙俗而恒眞。心則不
礙照而恒寂。則心境非異。明知本意相對別
也。故今疏取其意。示論意。云眞理寂寥與
止寂相順。俗諦流動與觀照相順。言起信等
中且爲此釋者。出其所據也。等取瑜伽及
別經論。言起信中者。即彼修行信心分中
云。云何修行止觀門。所言止者。謂止息一
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所言觀者。
謂分別因縁生滅相。隨順毘鉢舍那觀義
故。云何隨順。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
離。雙現前故。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
意。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
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諸想隨
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想。念
念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
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
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
無自相。念念不可得。若從座起去來進止有
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久
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
順得入眞如三昧。釋曰。上皆論文。止中則
知無相不生不滅。觀中常念方便及分別
因縁生滅。明是止順於理觀順於事。又論
下文云。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沈沒。或
起懈怠不樂衆善遠離大悲。是故修觀。
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爲之法。無得
久停須臾變壞。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
苦等。釋曰。上亦多就事明觀。又下論云。唯
除坐時專念於止。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
作不應作止觀倶行。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
生。而復即念因縁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
不失不壞。雖念因縁善惡業報。而亦即念
性不可得。釋曰。此之雙行。亦明念自性不
生是止。念因縁和合是觀。故疏出論意云
眞理寂寥。與止寂相順。俗諦流動。與觀照相
順。而上云等。等取瑜伽七十七中。亦説禪
定有於三品。一奢摩他品。二毘鉢舍那品。
三雙運品。大旨與起信多同。故致等言。疏。
未盡其源下。辯順違。文雖順論。不知諸
論。且約一相。便將寂照敵對眞俗故。是有
乖疏。以令照眞不得名照。照俗之時不得即
寂故者。出其有乖所以。由以寂對眞故。單
照眞時無照。以照對俗故。單觀俗時無
寂。故統收經論中意。或以理觀對於事止。
謂契理止妄是也。或事觀對於理寂。謂無
念知境是也。或事觀對於事寂。謂觀於一
境心不動搖是也。或理觀對於理寂。忘心
照極是也。略擧其四。廣如賢首品。此由約
單觀。若約雙融事理。如下疏文。若依古釋。
則全無事止。亦無理觀。云何更得三觀一
心三止齊運。若云約眞則境智無二。約俗
則境智非一。斯則有理。而其結云境則空
有無二智則寂照雙融。明知。還融前照事
之觀契理之寂耳。更請細詳。疏。今正釋者
下。第三申今正義。於中四。初約證理。以
釋境智非一異義。二約照俗以明。三雙融
事理以釋。四約三觀圓融以釋。今初。即肇
公般若無知論中之意而便以疏間而釋之。
彼論先有難云。聖智之無。感智之無。倶無生
滅。何以異之耶。答曰。聖智之無者無知。惑
智之無者知無。其無雖同。所以無者異也。
何者夫聖心虚寂無知可無。可曰無知。非
謂知無。惑智有知故有知可無。可謂知
無。非曰無知也。無知即般若之無也。知無
則眞諦之無也。是以般若之與眞諦。言用
則同而異。言寂則異而同。同故無心於彼
此異故不失於照功。是以辯同者同於異。
辯異者異於同。斯則不可得而異。不可得而
同也。何者内有獨鑒之明。外有萬法之實。
萬法雖實。然非照不得。内外相與以成其
照功。此則聖所不能同用也。内雖照而無
知。外雖實而無相。内外寂然相與倶無。此則
聖所不能異寂也。是以經云諸法不異者。
豈曰續鳧截鶴。夷岳盈壑。然後無異哉。
誠以不異於異故。雖異而不異耳。故經
云。甚奇世尊於無異法中而説諸法異。又
云。般若與諸法亦不一相亦不異相。信矣。
釋曰。但觀上來所引論文。則疏之中自分
主客。但觀疏文中間釋論。則論旨趣居然可
知。疏。若約照俗下。二約照事可知。疏。若約
融眞俗下。三約雙融。所以辯此者。自有二
意。一者古徳自科入法界藏云。一證理法
故。於止義唯就理明。今此別明事理無礙。
二者即所證理。是即事之理。不遮雙融。但
上雙融。唯取權智對於眞止故爲非耳。
故今不要以止對眞。而智自有權實雙融。
對眞俗雙融。以與昔別。況云而不失止。則
二智之上自有二止。權智之上有隨縁止。實
智之上有體眞止。二止亦融對上二智。即止
觀雙融。若融智境方爲一味。疏。若約三觀
下。第四約三觀説。謂空觀假觀中道觀。在
心則空假中一心。對境無諦有諦中道第一
義諦。三諦之境三觀自有三止。空觀有體眞
止假觀有隨縁止。中觀有離二邊分別止。
三止三觀六法。一時以契一諦。三諦之境。境
智一味。則有九法皆成一味。更有異門等
並如下説。疏。總有十種廣如彼説者。即第四
十七經末云。佛子。諸佛世尊有十種無礙解
脱。何等爲十。所謂一切諸佛能於一塵現
不可説不可説諸佛出興於世。二一切諸佛
能於一塵現不可説不可説諸佛轉淨法輪。
三衆生受化調伏。四諸佛國土。五菩薩受記。
六現去來今一切諸佛。七現去來今一切世
界種。八現去來今一切神通。九現去來今一
切衆生。十現去來今一切佛事。十句之首皆
有一切諸佛。能於一塵等言。前五句下。皆有
不可説不可説言。同初二門也。疏。然有引
梵本下。因釋此句。便彈古人有無益之文。
意云。如不獲已須引梵文。若無異轍何
要繁引。因示體式。言譯梵爲唐誠乃不易
者。案道安法師云。譯梵爲秦有五失本三
種不易。即叡公摩訶般若經序所明。言五失
本者。一梵語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
梵經尚質。此方好文。傳可衆心非文不合。
二失本也。三梵經委悉至於歎詠叮嚀反覆。
或三或四不嫌其繁。而今裁斥。三失本也。
四梵有義説正似亂辭。尋説向語。文無以
異。或千或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事
全成將更傍及。反謄前辭已。乃復今説。而
悉除之。此五失本也。又三種不易。何者。然
般若逕三達之心。覆面所演。聖必因時。時
俗有險易。而刪古雅以適今時。一不易也。
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載之上微言
傳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
去佛未久。尊者大迦葉令五百六通迭察迭
書。今雖千年而以近意裁量。彼阿羅漢乃
競競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此。豈將不
知法者勇乎斯。三不易也。渉茲五失本逮
三不易譯梵爲秦詎可不愼乎。今用此意。
故云誠乃不易。疏。苟文小左右下。示譯方
軌。先二句總令取意。即什公意。叡公摩訶般
若波羅蜜經序云。執筆之次。三惟亡師五
失三不易之誨。惕焉若厲。憂懼盈懷。雖復
履薄臨深未足喩也。辛冀宗匠通鑑。文雖
左右而旨不違中。遂謹受案譯敢當此任。
故會意譯經秦朝羅什爲最。若敵對翻譯。大
唐三藏稱能。疏。若理不可通下。別示方軌。
如下萬字非字虚空無形。引梵以正斯引得
矣。譯人意近則會之以晋經者。如今經云。
以是發心當得佛故。引晋經云。以是發心
即是佛故。譯人意謂即佛。恐濫果佛。故云
當得。若爾上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何異
即佛。況下復云即得如來一身無量身等。
豈唯當成爲是。是知即佛。約圓融門。當成
但是行布之意。今以行布釋於圓融。故言
意近。須引晋經以成正理。又如出現品菩
提章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但得寂義。故
引晋經。解一切義。則止觀具矣。如是等文
其類多矣。許可引斥。今此文中廣引梵本。言
異意同故成繁長。疏。大乘同性經説等者。經
云。一甚深難知廣明地。二清淨身分威嚴不
思議明徳地。三善明月幢實相海藏地。四精
妙金光功徳神通智徳地。五火輪威藏明徳
地。六虚空内清淨無垢焔光開相地。七廣勝
法界藏明界地。八最勝普覺智藏能淨無垢
遍無礙智通地。九無邊億莊嚴迴向照明地。
十毘盧遮那藏海智地。釋曰。此上十地同是
佛地。約用成別。廣有其相。具如彼經。疏。轉
不退法輪。不退有四等者。此有兩種四不退
義。前義即十地論。一向約利他大用而説。
後四不退如常所辯信謂十信。已滿十千劫
故。亦是第六不退心也。位即十住。第七不退
住。不退墮聲聞辟支佛地。故名位不退。證
謂初地。已證眞如已得不退念。即八地已
上。念念入法流。心心趣寂滅。故得不退。疏。
無徳而稱也菩薩之徳焉者。此借論語泰伯
篇言。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徳也已矣。三以
天下讓民無徳而稱焉。意云。徳既至深。故
不能稱歎也。謂泰伯即武王伯祖。文王之伯。
弟名季歴。即文王之父。合當泰伯長子承嫡。
知弟季歴必生聖子讓而不受。託採藥於
呉故爲至徳。第二異生衆。疏。一那羅延者。
此云堅固。見佛妙色等者。取下得法以釋此
名。下經云。妙色那羅延執金剛神。得見如
來示現無邊色相身解脱門。偈云。汝應觀
法王。法王法如是。色相無有邊。普現於世
間。疏。二見佛身毛猶如日輪等者。故下經
云。日輪速疾幢執金剛神。得佛身一一毛孔。
如日輪現種種光明雲解脱門。偈云。佛身
一一毛。光網不思議。譬如淨日輪。普照十
方國。擧此爲例。下皆準之。欲具釋者。但
看下經名義倶了。餘三十八衆例此可知
疏。衆即同生同名者。謂左右肩童子。疏。第
十一主河神。即河伯之流者。外典説爲河伯
故。莊子秋水篇云。秋水時至百川灌河。涇流
之大。雨涘渚涯之間。不辯牛馬言其廣也。
於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爲盡
在己。順流而東行至於北海。東面而視不
見水端。於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
若而歎曰。野語之曰。聞道百謂萬分之一。
以爲莫己若者。我之謂也。釋曰。向若者。即
海神名也。如下引之。皆此章具今但取名
河伯亦名馮夷。故洛神賦。云馮夷鳴鼓如
媧清歌。疏。即東方青帝等類者。此主五方
有五帝。東方甲乙木。其色青故。東方爲青
帝。南方丙丁火。其色赤爲赤帝。西方庚辛
金。其色白爲白帝。北方壬癸水。其色黒爲
黒帝。中央戊已土。其色黄爲黄帝。若十二神。
即一方有三故。故成十二。大集經説十二
獸。皆是大菩薩示跡爲之。廣如彼説。疏。阿
毘曇亦鬼趣攝者。若依雜心第八修多羅品。
亦畜生趣攝。有言阿修羅與天同趣。是故説
言汝先是天。問若然何不見天帝耶。答諂
曲所覆故。有説是大力餓鬼。天趣不攝故。
問若爾。釋天云何與相習近耶。答天貪色故。
勝負多故。鳩槃茶勒叉亦餓鬼趣攝。緊那羅
毘舍遮醯魯娑迦闍羅頗來羅。皆畜生趣攝。
上皆論文。因便引來。疏化食四生者。化最勝
故。則濕生鳥。食濕胎卵三生龍。胎生鳥食
胎卵二生龍。卵生鳥唯食卵生龍。然劣不能
食勝。若有食者其鳥即死。而可食者。日食
一龍王五百小龍。繞四天下周而復始。次第
取食。其鳥命將盡時至海取龍。爲龍吐毒
復不能食。飢火所繞聳翅入海。直下至風
輪際。爲風所吹還復却上。如是七返無處
停足。逐至金剛山頂命終。以食龍故其身
毒氣發火自燒。難陀龍王恐燒寶山。降雨
滅火滴如車軸。其身肉消散唯有心在。大
如人髀紺琉璃色。輪王得之用爲珠寶。帝
釋得之爲髻中珠。疏略不言。疏。亦表菩薩
攝生下。約表以釋。引文云乃至者。彼經具。
云菩薩迦樓羅。如意爲堅足。方便勇猛翅。
慈悲明淨眼。住一切智樹。觀三有。大海。搏
撮天人龍。安置涅槃岸。疏。而龍受三歸者。
菩薩處胎經。佛自説。昔爲金翅鳥七寶宮殿
等。時乃入海求龍爲食。時彼海中有化生
龍龍子。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受如來齋八禁
戒法。時鳥銜得龍出海。金翅鳥法。若食龍
時先從尾呑。求尾不得已經日夜。明日龍
出尾示金翅鳥云。化生龍者我身是也。我
若不持八關齋法者。汝可食我。我奉齊
戒。汝屈滅我。故金翅聞已。悔過自責云。佛
之威神甚深難量。請龍入宮龍即隨入。乃請
龍受八戒。疏。又出現云。取善根熟衆生等
者。即彼如來行中金翅闢海喩。喩如來無
礙行。經云佛子。譬如金翅鳥王飛行虚空
回翔不去。以清淨眼觀察海内諸龍宮殿。
奮勇猛力以左右兩翅。鼓揚海水悉令兩
闢。知龍男女命將盡者。而摶取之。如來應
正等覺金翅鳥王。亦復如是。住無礙行以
淨佛眼。觀察法界諸宮殿中。一切衆生若曾
種善根已成熟者。如來奮勇猛十力。以止
觀兩翅。鼓揚生死大愛海水。使其兩闢而
撮取之。置佛法中令斷一切妄想戲論。安
住如來無分別無礙行。釋曰。觀前經文。自
知廣略。下釋救攝。引出現品亦是此文。疏。
亦云歌神。即唐三藏譯。疏。亦令愛見羅刹不
害法身慧命者。涅槃十一。浮嚢喩中羅刹乞
浮嚢。合以愛見羅刹。謂一切衆生或因貪愛
煩惱破戒。如有人明信因果正見在懷。但
爲惑纒遂破禁戒。名愛羅刹。二者以見不
正。撥無因果起諸邪見斷常等見。便破禁
戒。謂破無罪名見羅刹。但彼令破戒。此
害慧命。以之爲異羅刹義同。疏。須彌藏經
等者。有兩卷。此即下卷。功徳天自敍云。我
與世尊往昔於因陀羅幢相王佛所。同時
發誓願。今願悉滿心意滿足。是故如來出現
於世。我今得住功徳之處。我今雖復住功
徳處。猶未圓滿昔本誓願。何以故。此處多
有象龍。下即義引。謂諸惡龍惱害衆生請
佛除滅。佛告須彌藏龍仙菩薩云。汝於往昔
然燈佛所。爲化諸龍起大勇猛。今四生龍。
有於惡毒氣毒見毒觸毒齧毒貪瞋癡毒。云
何當令如法除滅。彼菩薩答我。入其窟入
深三昧。彼當降伏。廣説竟云。我從阿僧祇
劫勇猛精進。故能教化一切衆生。此諸龍王
於大乘法精進修行。謂此善住龍王爲一切
象形龍主。此難陀龍王爲一切蛇形龍主。此
阿耨達龍王爲一切馬形龍主。此婆樓那龍
王爲一切魚形龍主。此摩那蘇婆帝龍王爲
一切蝦蟆形龍主。如是等諸大龍王。能與衆
生作諸衰惱。自餘諸龍。自力不堪作上衰
患。此五大龍安住大乘有大威徳。是大龍
王各各佛前率諸眷屬。不令起作如上災
禍。於佛法僧三寶種性。久住於世不令
速滅。疏。徳中雲行雨施者。語出周易乾卦。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
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
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
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釋曰。乾爲龍
也。六爻皆龍。今釋於龍宜取乾徳。況雲行
雨施。疏。餘如音義者。前後不多引音義。以
鳩槃茶此譯爲陰嚢。其状稍隈故。指在音
義耳。舊云冬苽鬼。亦以状翻。疏。然諸天壽
之長短等者。倶舍世界品云。人間五十年。
下天一晝夜。乘斯壽五百。上五倍倍増。色
無晝夜殊。劫數等身量。無色初二萬。後後
二二増。言身量者。頌云。欲天倶盧舍。四分
一一増。色天踰&MT00893;那。初四増半半。此上増倍
倍。唯無雲減三。釋曰。倶盧舍即二里。踰&MT00893;
那即十六里。以八倶盧舍爲一踰&MT00893;那故。
則四天王天身長半里。至第六天身長三
里。以半里半里増故。有引三法度經云忉
利天身長一由旬。衣二由旬。廣一由旬者。
以彼誤譯里爲由旬。不知彼失故妄引耳。
四天王天半里。忉利天則一里。餘可例知。
上云劫數等身量者。色界梵衆天身長半由
旬。則人壽半劫。餘可例知。云初四増半半
者。二梵輔天則一由旬。三大梵則一由旬
半。四少光則二由旬。此上諸天皆倍倍増。
唯無雲天減三由旬。所以減者。略出一意。
唯無量光天四由旬。光音則八。少淨十六。
無量淨三十二。遍淨六十四。至無雲天合
有一百二十八。減却三由旬。有一百二十
五。此上七天倍倍増之。至色究竟天欲
成一萬六千劫。故則身長一萬六千由旬。又
云。少光上下天。大全半爲劫。謂少光已上
大全爲劫。謂八十中劫爲一劫也。自下諸
天大半爲劫。即四十中劫爲一劫也。言中
劫者。即一増一減劫也。言衣服輕重者。四
天王衣十二銖。忉利六銖。夜摩三銖。兜率一
銖半。化樂一銖。他化半銖。上皆減半也。言
宮殿等殊者。月天。長阿含云。其城正方一千
九百六十里。高下亦爾。有分爲二。一分眞
金。一分琉璃。王座二十里。遙看似圓。而實
正方。日天同此。但量加半由旬。三十三天
中宮名善現。周萬踰&MT00893;那。高一半。金城雜
飾。其地柔軟。中有殊勝殿。周千踰&MT00893;那。此
上諸天皆倍倍勝。可以意得。今但略消名
意。故指廣在餘。疏。又日以陽徳月以陰靈。
即文選月賦中言。疏。更有異釋如音義者。彼
云釋迦。正云鑠迦羅。此云帝也。因陀羅。此
云主也。古來釋同佛釋種族。望之稱謬之
深矣。又楞伽大雲疏云。天帝名有一百八。今
略擧三。一因陀羅。此云尊重。三十三天共
尊重故。二云釋迦。此云勇猛。威徳勇猛勝
諸天故。三名不蘭陀。此云降伏。以能降伏
阿修羅故。疏。猶懼修羅之敵者。修羅嫉天
有甘露味。諸天求修羅之女色。因起諍競。
廣有因縁。疏。若修善者。即下正法念經説。
帝釋知修羅欲求。遽遣天使。令觀閻浮之
人。爲修善多爲作惡多。若修善多知戰必
勝。故生歡喜。若爲惡者多。不孝父母不
敬三寶。則生憂悴知戰不勝。今言減少
者。兼辯餘時。爲惡必墮三塗故。人天減少
疏。況受佛付囑者。則淨名大品等。皆屬天
帝。疏大權應爲者。小乘中説是須陀洹。若準
此經。例是大權菩薩疏。至如下。引事證成。
堅常啼之心。大品般若施雪山之偈。即涅槃
十三。成尸毘大行。即方便報恩經。破盧志巨
慳。即盧志長者經。談般若等者。大品廣説。揚
大教等者。淨名大品等。其類非一。恐厭文
繋。不能具出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七稱揚讃徳分。初標章有二。一對十分
之名。稱揚讃詠本師功徳。二云亦是發起
序者。對三分科經。謂序正流通。一品是序。
常途分二。一證信。二發起。今以前六分。皆
爲證信。此下四分。總爲發起。讃揚發起佛
徳。出衆顯於佛用。正發起大經不同。古徳
但用天地禎祥爲發起也。疏。第二總顯徳
行因縁。疏文有二。先總彰大意。後科判解
釋。今初正釋科文。何名總顯徳行因縁。先
釋總顯自有二義。一望前爲總。前四十衆
各隨所宜以顯勝徳。所顯則局。如顯海神
云。佛功徳海充滿其身等。今總顯四十衆
徳。二望後爲總。下四十衆得法各異。今總
顯具徳。從前同生下。躡跡成難。謂有難
云。前顯同生。云皆與毘盧遮那共集善根。
豈非總耶。故今答云。前局同生。今該同異。
四十衆徳方得名總。又前明共集。下重通
所難。非唯總別不等。實亦文意有殊。前云
共集。與佛徳齊故爲主伴。今曾攝受。唯爲
佛攝故爲眷屬。爲分二義。前略攝受此略
共集。可互影取。故云影略其文。疏。此文多
勢下。二科判也。言多勢者。或可分三。或可
分二。二中立名。亦可有異。於中三。初科
爲三。二初後是因下科揀。三又初段下對前
且字。今爲二故久攝。今見下亦是科揀。上三
分中二即是縁。初後是因者。約自行爲因。
佛攝爲縁。今得見佛由昔曾攝。攝即親因。
因縁既著爲感。昔既曾攝故應。疏。言一切
者。謂分別倶生若種若現者。謂二障各二。一
者分別。謂因邪師邪教及邪思惟。此見道
斷。入初地時便永斷盡。二者倶生。不由上
二生而便有。此修道斷。地地斷之。此又二
種。一者現行。二者種子。若所知現行地地斷
之。若煩惱現行亦地地斷煩惱種子直至金
剛定。斷疏。二障氣分麁重。麁重者。二障氣
分。即熏習所成。揀異現障故云習氣。然習
氣有二。謂因與果。於現起障能爲因者。亦
名種子。此因習氣根本智斷。斷此因已現
不起故。不起現因。但麁重者。唯名習氣。此
果習氣後得智斷。斷現麁重知現無故。言
麁重者。違細輕故。然麁重有三。一現起麁
重。貪瞋癡等令行者心無堪任故。二種子
麁重。煩惱種子障諸智故。三麁重麁重。實
非煩惱。似煩惱故。如身子瞋習畢陵慢習
等。今即第三。以經言餘習故。又位極故。前
二即是一切中攝。故疏釋。云若種若現。上
言已斷。即有能斷之道。揀異伏道故云已
斷。斷道有二。謂一根本無分別智。親證二
空所顯眞理。無境相故。能斷二障種子現
行。二後得無分別智。雖不親證。無力能斷
迷理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前無
倒證故。亦能永斷彼修所斷迷事隨眠。上
來皆是唯識論意。更有釋者。所知障中亦
有二種。一於所知境而能爲障。即是不染
汚。無知而非法執。如於五明處有所未
解。但是無知。何曾有執。然唯識云。由我法
執二障倶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者。據見
道分別障説。以證空理而斷障故。言是
障而非執者。據修道斷倶生障説。以遍知
有成種智故。上來所知之障。二所知即障
名所知障。此體即是善心心所。以彼空有二
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前據了俗。
此據證眞。説名智障。此障對治亦有二種。
一者解有。二者達空。空有倶明名遍知故。
然唯識正義。唯所知之障。今就理通故亦用
之。問永斷習氣唯是如來。云何此亦皆云
已斷。答此有二釋。一約法相。全分離盡唯
是如來。若據分離亦通菩薩。以經中説三
種麁重。三位斷故。解深密經説三麁重。一者
在皮。初地即斷。二者在膚。八地方斷。三者
在骨。唯佛地斷。雖則餘位亦斷麁重。而三
位顯。是故偏説初地。捨凡入聖位故。八地
無漏常相續故。佛地果滿頓得捨故。又此
即是八地菩薩故云斷也。二約圓融。如疏
文顯。疏。布施是攝縁等者。略示四攝之相。
然瑜伽説各有九門。至賢首品當略明之
疏。已超七地殊勝善根者。以七地有空中方
便慧。有中殊勝行功用行滿。故云無量。疏。
一道無量道者。一道者。一切無礙人一道出
生死故。離世間品説。一道是菩薩道。不捨
獨一菩提心故。二道是菩薩道。謂方便智慧
故。三道四道乃至十道。又云。菩薩有無量
道無量助道無量修道無量莊嚴道。各略列
十句。則萬行觸目皆菩薩道。疏。塵毛刹海
下。上是通相般若之意。此是華嚴一乘玄旨
疏。此一段文望前是別下。總顯文意。以總
具徳中文有三節。第三徳行圓備中自有七
句。今但是二故云別也。既言得於諸佛解
脱之門。則是四百餘門之總標也。義雖兩
向科且屬前。疏。初乘因入果者。以勝解力
即是乘因。入於如來功徳大海。即是入果。
沖者。和也深也虚也高也昇也。今正是昇義
兼虚高。疏。亦是勝解印持果徳者。前則印言
即比知二嚴。與慈悲皆教道也。今云印果。
則心冥果海爲證道也。疏言解脱門者。先
總釋。後圓融。前中三釋。初解脱門三字。皆
屬於佛。二解脱屬果。門屬衆海。三三字皆
屬衆海。於中有二。一就因中自分能所。二
將已解脱望果爲門。疏。然總別下。二圓融。
融上三義。總別圓融。融第一義。因果交徹。
融後二義。重重無礙。通上三義。且如總具
於別。別亦具總。則一解脱門中。有一切解
脱門等思之。疏約觀心者。疏中初正釋。次
若以門下拂跡。先返成。後正入下。順結能所
雙寂故曰雙亡。門理歴然稱爲正入。正入則
理無不契。雙亡則過無不寂。疏。及空有稱
眞之理者。此空是外空。若以理空對外空。
外空離法是斷滅空。理空即事名爲眞空。若
以外空亦心所現。亦由對色滅色方顯。則
此斷空從縁無性。即性空也。故十八空明大
空者。謂十方空。即十方虚空。亦是性空矣。
是故疏云空有稱眞之理。即有之空皆性空
也。疏。一明前大用。用無用相等者。此二義
中。一用同體寂。二用同體遍。言方便二者。
一由忘寂故不礙用。二由依寂故能起
用。疏。三自相解脱者。以一切法各各不同
色非心等。故名自相。今皆不生故名解脱。
此明無彼生相。則法體不生。故名自相。若
直遣生住滅相。亦共相耳。疏文有四。一略
科釋。二然不生下。開章門。三別釋下。隨門
別釋。四斯爲正法下。結勸。三中有三釋。一
別釋。二通釋。三展轉釋。今初文二。先釋不
生滅。後釋不來去。今初。自有五重者。前三
別據三性文同。四即合前三而義別。五即
融四句而無礙。就別約三性中各三釋者。
初一通就當性説。二約當性二義説。三對
三無性説。唯圓成二義小異。云何三性各二
義耶。遍計二者。一情有。二理無。依他二者。
一縁生。二無性。圓成二者。一性有。二相無
疏。一就遍計下。遍計三義也。一遍計無體如
繩上蛇。故無可生滅。二約二義者。情有合
是生。理無體是滅。今此情有即是理無。何有
生耶。正理無處。方是情有故。非滅也。下例
可知。三對無性者。由無遍計。方顯無相
故。唯識云。即依此三性。説彼三無性。是知
若無遍計。安知無相。下亦例然。疏。二就縁
起性者。一通説因縁之法依他而起。因縁所
生無有生故。故經云。一切法無來。是故無
有生。以生無有故。滅亦不可得。二明二
義中又縁起無性故者。縁生即無性也。無性
縁起者。無性即縁性也。前句即因縁故空。此
句即無性故有故。引中論以有空義故一切
法得成。唯證後句也。三顯無性中。若無
因縁不知無性。故論四句推之。諸法不自
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
生。若不推此安知無生。無生即是生。無自
性性也。疏。三約圓成。初義可知。二約二義
中小異前二耳。謂二三皆約二義。二即法
相宗二義。於此二義顯無性義。謂非妄心
境故。即相無義。聖智所證故。即性有義。而
非妄心境故。遠離我法所執。便能顯得勝
義無自性性。三云又體非遷變下。即約不變
隨縁。法性宗中二義。既不變故不生。由此不
變方能隨縁。則不生是不滅義。既以隨縁
爲不滅。由隨縁不失自性。方知不變則不
滅。是不生義。故云爲一物也。疏。四通就三
性等者。即合前三而義全別。理實具合。三
性三無性。以成四句。如一念心刹那瞥起。
即具六義。謂一念之心。是縁起法。是依他起
情計有實。即遍計所執。體本空寂。即是圓
成。三性備矣。既即依三性説三無性。故六
義具矣。今於三性成其三句。三無性上共
成一句謂一念之上既理本無故。遍計爲不
生。本無之理。即是圓成故不滅。依他即無性
故亦不生。而不壞相故亦不滅。三句備矣。
言就三無性非不生非不滅者。上約遍計
故不生。今遍計即無性故。無彼不生爲非
不生也。上約圓成故不滅。今圓成即是勝
義。無自性性。故非不滅。上約依他亦不生
亦不滅。今依他即生無自性性故。何有亦不
生亦不滅。故上三性不出不生不滅。今飜
彼三性。以成三無性。故雙非也。五中融四
句而無礙。以一念心上一微塵上即有六
義故總融合。言合四句者。非第四門中四
句。合前總別二種四句耳。疏。一不來不去
下。有三義釋。初唯約體。二依體起用。三
攝用歸體。初中背捨。是去而云不去者。
智照妄空無可捨故。照惑無本即智體故。
向證眞理合是來義。如如來故。而云不來
者。眞不可得故。照體無自。即眞理故。故經
云。如來者。無所從來。疏。又依體起用等者。
第二雙約體用説也。依體起用故是去。以
即體之用故不去。應機現前合是來。以應
不離體如月之影故不來。疏。又往應群機
而不去等者。第三唯約用説也。往應合是
去。應無應相故不去。恒歸寂滅合是來。滅
不可得故不來。又即體之用往而不去。用即
體故歸而不來。然前對於佛上明去機上
明來。此對於機上明去佛上明來。又前對
機見佛來。此對佛見機來。然三義雖殊。皆
顯不來即不去也。疏由此下。釋無功用。摩
尼約身。天鼓約口無思約意。文意可知也。
疏二通釋者。然既言不生滅約行。不來去約
境。此亦是局。何名爲通。已上是賢首意。不
生滅局境而不通行。不來去。局行而不通
境。今翻其不通令通。則四義倶通境行。
故名爲通。於中先總。後謂妄念下別。亦約
三性以成觀行。初即遍計。契同無相何有
生滅。二又雖起大用下。約依他起觀。三又常
稱眞下。約圓成觀。此約行釋下結屬。約境釋
不來下。亦約三性。初即遍計。二又縁會下
約依他。三又諸法即如下。約圓成。而並從
揀略各出一義。例前不生亦可具五。亦
應前三。別説四五融通。如遍計上。亦應云
情有即是理無故不來。理無即是情有故不
去等。但改生滅二字。爲來去二字。餘準前
思。疏。三展轉釋。所以爲此釋者有三意。
一則上來但當句釋。今顯互相釋。故如經
云一切法無來。是故無有生等。即此亦名
相因釋也。二又既無來無去則非一異者。次
正是展轉釋。欲明不生滅等四含義無盡。
故略擧八不。即中論宗。論云。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而
青目釋之。有展轉相因釋。今取此勢故爲
此釋云何不來不去。則得非一非異耶。謂
若有來去則有能所。能所爲異。對此爲
一。今無來去故無一異。云何不生不滅。則
得不常不斷。謂若許有生。生即是有定有
則常。若許有滅滅則是無。定無則斷。今無
生滅。何有斷常。故中論問云。不生不滅已總
破一切法。何故復説此六事耶。答爲成不
生不滅故。謂有人不信不生不滅。而信不
常不斷。若深求不常不斷。即是不生不滅。
故知二義相成。從智契下釋無功用。三是
則不生之生下。生與不生展轉相成。上來諸
不相成。總顯不生之理。今則性相相成。以
此不生不同斷滅故。不礙於生。若礙於
生。非眞不生故。不礙生成不生也是則
縁生故無性。無性故縁生。二義相成。眞不生
也。餘可例知。疏。尚不造善等者。然邪説空。
謂豁達無物。或言無礙不妨造惡。若眞知
空。善順於理恐生動亂。尚不起心惡背
於理。以順妄情豈當更造。若云無礙不礙
造惡。何不無礙不礙。修習善行而斷惡耶。
厭修善法恐有著心。恣情造惡何不懼
著。明大邪見惡衆生也。疏。尚不依佛者。意
同前義入理觀佛。恐懷觀心。更造業思。特
違至理。疏。此離二取相者。唯識第八有四
二取。一相見。二名色。三王所。四本末。本即
第八異熟。末即前六識異熟。今當相見。所
覺是相。能覺是見。遠離覺所覺。名自覺聖
智。故楞伽云。一切無涅槃。無有涅槃佛。無
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即斯義也。上是第
一經。第二又云。佛告大慧。前聖所知轉相傳
授。妄想無性。菩薩摩訶薩獨一靜處。自覺觀
察不由於他。離見妄想上上勝進。入如來
地。是名自覺聖智之相。疏。十地論中承佛力
等者。論但云示無我慢無偏心故。昔人或
將通配二句。疏意以別配爲正故便配之
疏。結集取此者。以昔人皆云頌長行故。疏。
然此中長行下。相對料揀者。示説偈儀式。
然上擧四種明偈體式。次明八義。即立偈
之由。然通重頌及與孤起。華藏品亦有十例
五對。唯約祇夜。今此料揀。唯局此文。雖是
孤起而經家廣列。故須會釋。總有六對。一
因果者。如第十偈云。佛於無邊大劫海。爲
衆生故求菩提。此擧因故。長行即。云自所
悟處。此顯果也。第二體用者。第二偈。云能
然照世妙法燈。用也。長行云普觀一切悉
自在。體也。第三影略者。長行云知一切法
不生不滅不來不去。偈中但。云了相無有。即
偈中略也。第四偈。云永滅衆生癡暗心。長
行但有現見一切法。即長行略也。第四難易
者。如初天王。長行但云得法界虚空界。寂
靜方便力解脱。不見偈文難爲解釋。第五
法喩不同者。長行第二但。云觀一切法。偈
云能然照世妙法燈。是也。第六能所遞擧
者。初天王但。云法界虚空界是所遍處。偈
中則云佛身普遍諸大會。則長行闕能遍。
且就初段具有六對。況下諸段顯文甚多。
言傳授之者善消息之者。易豐卦云。天地盈
虚與時消息。釋云。消者盡也。息者生也。謂
可加則加。可減則減。可出則出。可沒則
沒。故言消息。疏。二文相映者。長行不了則
觀偈文。偈文若難見。則觀長行則易了也
疏。一出現無盡等者。然還源觀説有三遍。
一一塵普周法界遍。即經充滿法界無窮盡。
二一塵出生無盡遍。即疏前意。三一塵含容
空有遍。即疏後意。疏。不可取爲一異倶不倶
等者。普遍諸會此應有異。充滿法界此應
唯一今性相倶寂故皆叵得。若有一異則
合此爲倶。一異既亡倶從何。有若有倶句
遣此雙非。倶句已無雙非寧立。故四句皆遣
百非倶亡。寂乎唯寂而言等者。亦不可説
有無等四。眞應等殊。唯證相應耳。疏。因滅
無明則得熾然三菩提明者。即涅槃二十
一。南經十九。高貴徳王菩薩品。因琉璃光菩
薩欲來放光。佛問文殊。文殊初入第一義。
答云世尊。如是光明名爲智慧。智慧者即是
常住。常住之法無有因縁。云何佛問何因縁
故有是光明。廣説無因縁竟。末後云。世尊
亦有因縁。因滅無明。則得熾然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燈。今略義引耳。第二四禪。疏。
只由眞空能立因果下。答上疑念。此句明
其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有空義
因果定有。便墮於常。言因果立故乃是眞
空者。即因縁故空義。若離因果以明空者。
是斷空故。第三三禪。疏。光影之言略有二
者。賢首更有一義。今不存之故云略也。彼
釋云。謂如明淨物得日光曜。於屋壁上有
光影現。如來應機現身亦爾。然有多義。一
縁集義。謂大智明淨悲願日照。於衆生陰室
之内。現於佛影。二速疾義。無遠不至故。
三無礙義。不可執持故。四有用義。能破暗
故。五無生義。無所有故。廣如十忍品説。此
義似有穿鑿。故略不存。今疏所明二影者。
然攝論影略有三。一映質影。二水月影。三
鏡像影。廣如十忍品。今是前二今云光影
故略鏡像。正是初義。所日喩如來身。樹等
形質以喩衆生。日無異體。質有萬差。樹側
影斜形端影正。影不現於日内。但在質邊。
弄影多端隨心萬品。二水月影。以月有光
亦名光影。影多似月者。如月圓缺故。少似
水者。隨動靜故。疏。或折或攝等者。勝鬘云。
應攝受者而攝受之。應折伏者而折伏之。
攝受折伏則正法久住。疏。謂衆生界等者。瑜
伽有五無量界。此前例四。後言以方便界
者。即調伏方便界故五具矣。疏。愛見羅刹甚
可怖畏者。即涅槃第十一。羅刹乞浮嚢喩。
因貪等造惡。即愛羅刹。若撥無因果成破戒
事。即見羅刹。乞浮嚢也。己如前引。第四二
禪中。疏。經論共説樂有五種等者。論即瑜
伽等經。即善戒經第二。自利利他品。釋眞
實義中快樂義。經云。云何名快樂。快樂義
者。有五種。何等爲五。一者因樂。二者受樂。
三者斷受樂。四者遠離樂。五者菩提樂。云何
因樂。因内外觸。因觸因縁故有受樂。是名
因樂。因行善法得他世樂。是名因樂。云何
受樂。從因因縁身得増長心得安隱。是名
受樂。受樂者。有二種。何等爲二。一者有漏。
二者無漏。無漏有二。一者學地。二者無學。
有漏有三。欲界色界無色界。三有有内外入
故有六觸。六觸有二。一者身樂。二者心樂。
五識共行名爲身樂。意識共行名爲心樂。
修習聖道斷諸受故。道得増長無有諸
受。名斷受樂。永斷煩惱身心無患。名遠離
樂。受常樂故名菩提樂。或有説言無想定
者名爲斷樂。是義不然。何以故。不斷受樂
故。遠離樂者。有四種。一者出家樂。二者寂
靜樂。三者斷樂。四者菩提樂。世間之人多有
憂苦。永斷是苦名出家樂。斷欲界貪名寂
靜樂永斷煩惱名爲斷樂。受常樂故名菩
提樂。菩薩常能施衆生樂。名菩提樂。菩薩
摩訶薩自受常樂轉施衆生。名菩提樂。何
故名爲因樂。是樂因故名爲因樂。不名受
樂。受樂者。不名因樂名爲性樂。斷樂者。不
名因樂不名受樂。以斷多樂故名爲斷
樂。遠離樂者。不名因樂。不名受樂。不名
斷樂。以觀生死衆過患故。名智慧樂。菩提
樂者。不名因樂。不名受樂。不名斷樂。不
名遠離樂。無邊常故名菩提樂。名無勝樂。
名無邊樂。名無上樂。亦名常樂。名寂靜樂。
菩薩摩訶薩能以如是五種之樂施於衆
生。是名因樂義。今疏望彼經數名不同。若
欲會者果及苦對除。即是受樂開出無惱害
者。即遠離樂。及菩提樂。經中遠離有四。今
云出家遠離樂。含其二種出家即第一遠
離。兼得第三斷樂。復開菩提爲菩提涅槃
二樂。若瑜伽九十六。説樂有二種。一者欲
樂。二者遠離。遠離復有三種。一劣謂無所有
已下。二中謂第一有。三勝謂滅受定。然世尊
依第一義。説有三種最寂靜樂。謂等解脱
故總攝爲三。一應遠離。二應修習。即前三
上中下遠離。名有上遠離。三最極究竟解
脱無上住樂。即前貪等解。五初禪中。疏。
以一言説盡故者。釋此一偈。疏文有二。一
正釋。二解妨。前中自有二意。一佛法對説。
前句一言説盡。顯佛勝徳。後句劫説不明
法無盡窮。約能包下。總就佛説。是歎佛故。
前二句能包。後一句能久。疏然一言但説刹
塵下。通妨。謂有問云。前言説盡。後云不窮。
豈不相違。答有二意。一順文通。二約理通。
今初經。云佛刹微塵法門海。一言演説盡無
餘。刹塵法外更有無盡之法。何妨劫海演説
不窮。故反成之。設欲一言盡者。則二三兩句
相違。初明前違於後。後更有所演下。後違
於前。從若欲通者下。約理會通。則前二句直
是説盡一切諸法。後之一句不妨無窮。若
一言不盡者。佛非不思議故。故總説則盡。
成於前句。隱映無盡。成於後句。兼以喩顯。
皆遺忘集意。第二欲界。疏。芥子之空投刃
之地者。芥子之空即十定品。四十一經云。佛
子。譬如虚空於蟲所食芥子孔中亦不減
小。於無數世界中亦不増廣。其諸佛身亦
復如是。見大之時亦無所増。見小之時亦
無所減。今但取能喩。投刃之地者。即莊子
中。庖丁爲文惠君解牛十九年。而刀刃若
新發於硎。君問其故。答云。臣始見牛爲全
牛也。今見非全牛。彼節者有間。而刀刃者
無厚。以無厚之刃。入有間之節。恢恢乎
其於遊刃。必有餘地矣。故文選云。投刃皆
虚。目牛無全。今借其骨間小空。以對上小
空。爲眞俗之況耳。疏。餘皆威力自在者。大
集經云。孩子以啼爲力女人以瞋爲力。外
道以見爲力。波旬以生死爲力。菩薩以慈
悲爲力。佛以智慧爲力。故以説法皆爲
威力。疏。攀取縁慮是惑病之本者。即淨名問
疾品意。經云。何謂病本。謂有攀縁。從有攀
縁則爲病本。何所攀縁。謂之三界。云何斷
攀縁。以無所得。若無所得則無攀縁。何
謂無所得。謂離二見。何謂二見。謂内見
外見。是無所得故。今疏。云心境無得則捨
攀縁。疏。涅槃經中有聞讃佛等者。即三十八
經。南經三十五。諸婆羅門欲與佛捔力。爾
時復有一婆羅門。作如是言。諸仁者。瞿曇
沙門。成就具足無量功徳。是故汝等不應
與諍。大衆答言。癡人云何説。言沙門瞿曇
具大功徳。其生七日母便命終。是何得名
福徳相耶。婆羅門言。罵時不瞋打時不報。
當知即是大福徳相。其身具足三十二相八
十種好無量神通。是故當知是福徳相。心
無憍慢先意問訊。言語柔軟初無麁獷。年
志倶盛心不卒暴。王國多財無所愛戀。捨
之出家如棄涕唾。是故我説沙門瞿曇。成
就具足無量功徳。大衆答言。善哉仁者。瞿曇
沙門實如所説。成就無量神通變化。我不
與彼捔試是事。釋曰。文甚昭著。今但義引。
略不引相好者。前已有故非功徳類言。然
與前義相成者。第二義慈爲相因。此義慈即
是相果。果由因致。復相顯因故云相成。疏。
以開攝示等者。此有二釋。前即嘉祥意。四句
雖殊不出能所。開示約能化。悟入約所化。
全彼疏文。彼更釋云。能化有大開之與曲
示。所化有始悟之與終入。意云。但説有性
名爲大開。言此是凡夫性。此是聖人性。因果
理行即名曲示。豁然了知即爲始悟。修行契
證目爲終入。則始淺終深。下引論意則初
深終淺。以入約因故。彼論云下。即第二釋。
彼論先釋如來知見云。佛知見者。如來能
證如實知彼義故。疏意云。如實即法性所
證也。知彼義即能證大智也。能所知見皆名
知見。正同今經開示正覺境界。正覺即能證。
境界即所證。今疏但出開等四句。開者無上
義。此即標名也。謂除一切智智更無餘事者。
釋所開即一切智智。一切智是根本智。重言
智者。是後得智。根本名知。後得名見。除此
二事更無有餘。能勝過此故名無上。即雙
開菩提涅槃者。釋所開一切智智也。謂以知
見之性下。釋雙開義。衆生本有下。疏釋開
義。大乘法師釋開云開者。出生顯證之義。
謂出生菩提顯證涅槃故。即法相宗意。故
下釋悟云。令悟知見性相。本有種子以成
報身。今疏意不然。知見性相並皆本有。本
有大智光明遍照法界義。故涅槃云。佛性名
第一義空。知見性也。第一義空名爲智慧。知
見相也。在因爲性相。在果爲菩提涅槃。故
云衆生本有障翳不現耳。智障菩提惑障
涅槃。二障倶無。菩提涅槃一時倶顯。故云佛
爲開除則本智顯現。疏。示者同義別。示知見
之性以成涅槃悟者。不知義別示知見之相
以成菩提。言不知唯一實事者。經云。唯此
一事實餘二則非眞。一實事即是知見。上
三皆果。斷徳智徳以總別故而成三句。入
即因義。未知何可能證。故示與無量智
業。無量智者。即果中一切智智體用。而言業
者。是彼因也。所以要擧初地已上爲因者。
登地證如爲涅槃因。能證地智爲菩提因。
故十地論。釋經究竟如虚空盡未來際云。
即因善決定。究竟如虚空。即菩提因。如依空
生色。色不盡故。盡未來際爲涅槃因。常果
無窮故。二果即智性相也。又開者即般若。
故論云除一切智智。更無餘事。示即法身。
悟即解脱。三徳涅槃即是三句。入是三徳之
因。上有三意。一約佛性釋。二約菩提涅槃
釋。三約三徳涅槃釋。會之並同佛性有果。
有果果即菩提涅槃故。三徳涅槃攝菩提故。
亦佛性故。餘如前後釋。禪宗之解如問明
品。疏。五求不得等者。即中論觀如來品偈
云。非陰不離陰。此彼不相在如來不有
陰。何處有如來。即五求也。由諸外道妄計
有我。我爲如來。計有五故。五者。一謂即
陰是如來。二謂離陰有如來。三謂如來中
有陰。四謂陰中有如來。五謂陰能有如來。
今並非之若陰即如來。陰生滅故佛應生
滅。故云非陰。二若謂離陰有如來者。以
何相知又如來墮常過。離陰生滅故故云
不離。三若謂如來中有陰。如器中有果。則
亦是異如來亦墮常故。四若陰中有如來。
如床上有人。亦有別異過。故云此彼不相
在。五若如來能有五陰。陰屬如來者。則如
人有子。亦有別異過。異則如來墮常等故。
然後四句皆成異過。初即是一。總合但是一
異過耳。故觀法品破我。但云。若我是五陰。
我即爲生滅。若我異。五陰即非五陰相。今
細推尋故有五求皆不可得。上之五求但能
破有。今四句並非故。言謂佛有耶常見爲
惑。謂佛無耶邪見深厚。此且雙破有無。
而有過則微。無過則重故云深厚。彼論偈
云。邪見深厚者。則説無如來。如來寂滅相。
分別有亦非。如是性空中。思惟亦不可者。
亦遣有無。然則四句百非所不能加故無所
有者。結歸經文準中論中。略説三種四句。
皆不能加。初偈云。空則不可説。非空不可
説。共不共叵説。但以假名。説此一四句。共
即倶句。不共則雙遮。若別説者。一空。二非
空。三亦空亦非空。四非空非非空。此皆雙遮
辯中。以第二四句云。寂滅相中無常無常
等四。第三四句云。寂滅相中無邊無邊等四。
今並拂之。非唯此四。泛爾隨相皆悉非之。
然百非有二義一約十惡説。如下當明。二
約通相説。謂離一切分別之相耳。故論結。
云如來過戲論。而人生戲論。戲論破慧眼。
是皆不見佛。謂起心動念並爲戲論。非觀
如來。應如淨名觀阿閦品。故疏結。云眞則
無縁佛尚應捨。何況餘境。即借用金剛。法尚
應捨何況非法。疏相好者。經云盡人中福
等者。等取善生經云一切世間福不及如
來一毛功徳。一切毛功徳不及一好。一切好
功徳不及一相。故名福相。云不及如來一
相等。等取瑜伽四十九。亦如是説。疏。毛孔
過空。疏有三段。説二種過。一如來靈智能
證眞理虚空不能證。二如來稱眞理空。超
過事空。事空即斷滅空故。三無限理智下。雙
結上二皆不可分。理無分限智契於理。亦
無分限。智結靈智。理結眞理。既不可分一
毛。稱眞則重重融攝。此處之空。豈不能攝
於餘處之空。疏。尋影之月月體不分者。此中
法喩影略。若具更云。以月隨影萬流異見。
尋用之體體本寂然。爲寂靜光也。疏。慢是
根本等者六。根本中之一也。憍逸隨惑者。
二十隨煩惱中之二也。憍是小隨。放逸是
大隨。並如初發心品。今略釋之。以經有意
故從。慢謂下釋三惑相。以順經文故。唯識
云。慢謂恃己&T007233;他高擧爲性。能障不慢生
苦爲業。謂若有慢。於彼有徳心不謙下。
由此生死輪轉無窮受諸苦故。故疏。云慢
能長淪生死。論云。云何爲憍。於自盛事深
生染著醉傲爲性。能障不憍染依爲業。故
疏。云憍爲染法所依論云。云何放逸。謂於
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爲性。障不放逸増
惡損善所依爲業。故疏。云放逸即是縱蕩。
餘可思準。疏。十魔並離者。即五十八經。一
蘊魔。二煩惱魔。三業。四心。五死。六天。七善
根。八三昧。九善知識魔。十菩提法智魔。下
廣有釋。疏。疑自疑他等者。然疑略有二。一
通相説。於諸諦理猶豫爲性。能障不疑善
品爲業。二者五蓋中疑。略有三種。一疑自。
謂己不能入理。二疑師爲彼不能善教。
三疑法。謂於所學爲令出離爲不出離。
如有病人疑自疑醫疑藥病終不愈。今言
疑自疑他疑理疑事。即五蓋中之三種也。
合其事理皆所疑法。通相説也。從如聞空
疑斷者。略示疑理事之相。亦通一切疑也。
此疏有二勢。一當句生疑。謂聞空疑斷等。
不了眞空將謂斷滅等。二又聞空疑有者。
即空有互疑。而云等者。等取聞雙是則疑
雙非。聞雙非則疑兩是。今開之可思。更略
示其義。謂聞空莫疑斷。是即事之空非斷
滅故。聞有莫疑常非定性有。從縁有故。
聞雙是莫疑兩分。但雙照二諦無二體
故。聞雙非莫疑無據。以但遮過令不著
故。又聞空莫疑於有。是即有之空故。聞有
莫疑於空。是即空之有故。聞雙是莫疑
雙非。是即非有無爲有無故。聞雙非莫
疑雙是。是即有無方是非有無故。疏。又但
以世俗下。即淨名第二。唯改菩提爲如來
耳。疏。經云藏識海常住等者。此疏義引。具
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溟壑。
無有斷絶期。藏識海常住等。同此義。至下
問明品。當廣分別。疏。又言此二不二者。融
上性相二空也。云何融耶。謂若不達者。性
相二空倶非了義。何者。謂法若性空相不空
故。若云相空性又不空。以性相異故。猶如
畫火無有熱性。而似火相。如木中火不
見其相而有其性。如角峯垂&T058269;即是牛相。
負重致遠。是其性故。性主於内。相據於外。
若一空者。彼一不空。若得意者。此二相成。
謂由從縁無性名爲性空。故令體相無不
空寂。即相空也。此以性空成於相空。由
諸相蕩盡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方
顯法性本自空耳。此以相空成性空故。
二空相成云不二也。又説性空總有三義。
一法無定性名空。則相未空。二法之眞性
本空。則相亦未空。三若説從縁無性故名
爲空。則一切法性自空矣。非推之使空。
則悟眞如成正智火者此中具五法三自性。
三性文顯。五法相者。謂遍計無物。故亡名也。
妄計無相。故絶妄想也。起縁無相。故絶相
也。悟眞如即圓成。成正智火。五法具矣。疏。若
以生滅八識。即彼第八亦名爲轉者。以起信
中則生滅與不生滅和合故。有藏識海常住
之言。如長行辯今取唯識宗八識。唯是業
惑辨體生故皆生滅。言以恒轉故者。即引
證也。論釋第一能變即阿頼耶。於中因果法
喩間之恒轉。如瀑流。論有問。云阿頼耶識。
爲斷爲常。論答云。非斷非常。以恒轉故。
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
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
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
果生非常一故。可爲轉識熏成種故。恒
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疏
云念念殊者。即以論恒轉之言。會同經文。
新新已下。義引上論。從念念殊故下。會法
性宗與如來藏非一非異故。起信云。謂不
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頼耶
識。由念念殊是生滅故與藏非一。即此生
滅心恒沙性徳本來具足。故名不離不即不
離即不一不異。言如彼瀑流者。即向所引
唯識後文云。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
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時來生滅
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
如瀑流雖因風等撃起諸波。而流不斷此
識亦爾。雖遇衆縁起眼等識。而恒相續。又
如瀑流漂水上下。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
識亦爾。與内習氣外觸等法。恒相續轉。釋
曰。但觀上引於疏自明。而疏文中二宗合
釋。如瀑流水即唯識文。離水無流。通二宗
義。若成法相。離第八識無眼等識。若依法
性。離如來藏無有八識。廣如問明。又如海
波濤。即起信論云。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
相風相不相捨離。海即藏識。如長行説。恒
常住故是如來藏。此即成上離水無流。亦乃
生下有所漂溺。即唯識上生人天猶如漂
草。下沈三塗猶如溺魚。多畜養故。又兼法
性。此中具有恒沙性徳。一切至寶自此而
生。若取法相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如
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爲我。
亦多畜養義。義兼二宗言法合思之已如
上説玄文。又明至問明品當廣分別二宗
之異。疏。謂此識微細。即如向引偈文。即唯
識第三。引解深密偈。疏。次句示心海性即
是佛智者。上句佛智爲能了。故八十經。云
佛智廣大如虚空。悉了世間諸妄想。故今
此即出現品。云一切衆生無不具有如來
智慧。如大海水潜流四天下地。故云即是
佛智。不令外求者。即淨名云。諸佛解脱當
於衆生心行中求。稱彼圓機故生歡喜。疏。
聖智涅槃本有今無者。約法相説。涅槃本有
聖智本無。故無菩提覺法之樂。今約法性。
涅槃聖智皆有。性淨即法性門。是則眞樂
本有。失而不知云無有耳。故初地云。諸佛
正法如是甚深。而諸凡夫心墮邪見。既失
眞樂妄苦本空。得而不覺是故沈迷。若覺
本性不沈迷故。故第三句。示其性有。令其
覺性了彼苦性。眞寂靜樂。云樂非苦外。是
以長行名不思議。疏。見性得樂性即是門者。
若約解。苦無苦苦。爲見性之門。今約見
性成佛故。性爲聖樂之門。疏。依光有影等
者。疏開影像二字。以爲兩喩。影謂光影喩
像謂鏡像喩。然此二喩有通一切。今取別
義。光影之喩。喩佛現多端。故云有動靜。質
動影動。質靜影靜。鏡像喩現身勝劣。如丈六
三尺三十二相等隨機見第二經終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一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自下第二八部衆。疏。然則世之憂喜生乎利
害下。上顯釋經文。此下密取經意。擧世憂
喜。況出世樂。即周易繋辭之文。而倒用之。
先具出易文。易云。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
變動以利言。註云。變而通之以盡利也。易
云。吉凶以情遷。註云。吉凶無定。唯人所動。
情順乘理以之吉。情逆違道以蹈凶。故曰
吉凶以情遷也。易云。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
生焉。即今疏。云吉凶存乎愛惡。則愛惡是
吉凶之因也。易云。遠近相取而悔悋生。情僞
相感而利害生。即今疏。云憂喜存乎利害利
害存乎情僞。是則情僞爲利害因。故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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