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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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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心。答云心亦是總總攝諸徳。故不別擧
助道等法。亦應問言。心既是總攝於知斷證
修。何故前文不求佛心。有二義故。一前是
所求。此是能求。故二果位智強心不可知
故。疏明以何因生如是心者。此是論文。此
中疏文問意梢略。應云第三以大悲下明以
何因。次應更云。謂以何因生如是心。今以
先科文便釋意耳。從意云下疏釋論文。引
於二經。成立論意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十句文下釋文不釋總句者。有二意。一
以下別成總義故。二者前生起中已顯意
故。謂菩提心依於大悲爲根本故。亦即瑜
伽四因之中。大悲因也。疏一増上。大疏文有
八。一標名。即經智慧増上智導前悲所以
先辨。二細行苦下論釋名。細智現前故名爲
生。三謂若了下疏反釋論。四文論釋智慧。
別釋二字。皆先擧論。此約下疏釋。五復是
一門下雙結智慧。以智慧名有通有別。通
謂分別名慧。決斷名智。此義雖別而通事
理二。別有二義。一了事名智。如第十度。
了理名慧如第六度。二者如今疏文。六自
相下牒論解釋。七念生下出經論意。不知
三界皆苦及苦性相故。八其逆順下指難。在
下二善巧等者等取方便所攝也。四攝釋
所攝。曲巧釋善巧。隨宜釋方便巧用四攝。
隨物所宜故。疏三最上下。下取深心所持
從。謂向發下是論自釋。然論經云。直心深
心淳至故。論意以深直是別淳至是總。故標
爲名。謂深則悲行深重。直則正念眞如。悲
智相資能盡生界。故云淳至。淳至即最上。
然經深心有其二義。一以樂修善行爲深。
深即重義二契理爲深。深即直心故。第二
地初有十深心。論經名直則知深心已攝直
心。疏四無量大下。此下四大皆明勝進。此
謂雖攝佛智亦爲利生。疏五善觀等者等
取下經。具云善觀察分別勇猛力智力無礙
智現前。論經云善決定衆生力智力。論云五
者。決定大上妙決定信深智勝對治。今疏開
經成三決定。復以無礙智該於上三。即展
演經論。六中有名無釋。論釋云。隨順菩提
正覺。即佛自然智。前疏頻有故略不釋。七中
先擧論。後大包下疏釋就經第四有何相。
疏以得出世間聖道故者。聖道是福利正體
故。論爲總。別有八種過。疏文有三。初依總
開別。二入位過下隨別解釋。三總結不相
似。二中前七自分後一勝進。一入位過中先
擧論。後瑜伽下引證。正性離生是出世義。
謂如世人下上即論文。此下疏釋。所證即是
眞如故。攝論云。眞如爲家。契會爲生。前約
入位。此約入證下引梁論明生家亦勝。
疏子相似法大乘行生故者。上即論文。謂大
行下疏釋大行。即助道行也。疏道過經有二
句。前一句揀異地前。下句明是地上。喩揀
可知。引梁論。殺生等即世間道。道即因故。
論云。四者道過。世間道不攝。出世間道攝
故。異生道相似法故者。謂世間不攝是初
句。出世間攝故是下句。異生道相似法者。喩
謂人道異於三惡之道。疏中喩文義已分明。
五法體過。初至自事。皆是論文。論下云自
身體相似法*從。若無大悲下疏釋論意。義
已明顯。六論云六者處過。不捨世間方便。
不染善巧住故。處相似法。會疏可知。七業
過。論云順空聖智生命相似法故。八畢定過
者。大心堅固名爲畢定。論云。佛種不斷究
竟涅槃道。成就相似法故。會疏就經文並可
知。疏論云。如是示現下第三總結不相似
顯成過義。先擧論*從顯與地前下疏釋。然
論此下更云。如是次第。家不相似。種性不
相似。道不相似。體不相似。處不相似。生業不
相似。成就不相似。如是説住此地中。是名
爲住。如次經云菩薩住如是法。名住菩
薩歡喜地。以不動相應故。釋曰。此論次第
別結皆有不相似言。則知十句不似地前。
從如是説下釋於結文。乍觀此論。則似唯
取第四段爲住如是法。以攬前三成斯相
故。故全收四以總該別。皆有煩惱無煩惱
異。釋名分此中論有生起云。已説住義。次
説釋名。云何多歡喜示名歡喜此問得名以何歡
此問喜相爲身爲心下答具二此地中菩薩歡喜。復以何念
此問喜因初説十句此答喜相後説二十句此答喜因釋曰。上
論疏已摘用故不併擧。恐尋論者怪不見
文。故此具出。疏總有三喜者。論主但云歡
喜者。名爲心喜體喜根喜。疏便開釋。但直
下彰名據其體性。即是下九此是論主攝別
入總。謂下九中前六。自利喜行之體。後三化
他顯於喜能。前中初二敬之與愛。是喜行
心。非正喜體。今攝入總名爲心喜。次三正
是喜心之體。攝之入總名爲體喜。後一
其喜行功能。出生之義説以爲根。攝之入
總名爲根喜。備此三喜故名多喜。今雖直
釋。至下別中結歸此三。言三根喜。由前
心體歡喜内充者。心即初一。體即第二。二皆
爲内。然五受明義。在五根爲樂。在意地
爲喜。二禪心喜亦名爲樂。此地身樂亦名
爲喜就通義故。輕安之言即是善數。亦輕安
樂。調暢之言即是受樂所以結云故此喜者
亦名爲樂。疏又内及觀心下。重會前三揀異
凡小。觀心是初内通前二。謂雙證二空離
憂喜相。名爲無喜。冥契寂靜唯證能知。故
云之喜。二禪喜相。三地當知。疏一敬喜別
九喜中。已如總中之科下。疏便結之。今初
尊敬三寶名爲敬喜。由證同體信不可
壞恭敬轉増。然總具下九故名爲多。當句
言多復有何義。遍敬三寶即是多義。餘可
類取。疏上二即喜行下結成總中心喜。次三
即喜之體相者。即總中體喜。疏前覺後悦
甚。次第者。論經先慶喜。但心自覺勝於地
前。次調柔喜離諸礦強。是故身心悉皆適悦。
後踊躍者。遍益逾前故名踊躍。是爲三句。
作初中後之次第也。疏此一喜能者。喜行
成就能攝菩提。故名爲能。此與念當得喜
有何異耶。答念當逆念當果。此念念之自
能。故不同也。疏下三化他。即口身意離三業
障。故下論云鬥諍於言中等。論義通於自
他。問此等解釋唯約自行。又此三句。初句自
他無擾。次句不惱於他。後句不爲他惱。疏
今初。初句總下疏有三門。一總別分別。二若
別顯義相下義類分別。三又上十句。初佛下
三寶分別。二中因果人法。即有四門。疏且分
二。先果後因。疏於中更有總別者。此中之總
望前爲別。望後爲總。即亦總亦別。疏別中
六句次第顯前菩薩行。則以六句爲能顯。
菩薩行爲所顯。以別顯總故。即顯示之義。
於六句中自有能所。初一行體爲所顯。餘
五句能顯。亦是別明顯相。此則顯理之教義。
其次第之言兩向用之。初一佛次法後菩
薩。今菩薩行等故爲次第。二於後六句初
體。後顯六句次第。疏餘三利他皆法雲之
行者。故論釋菩薩地盡竟便云此中餘者。
約教化法故等。則顯餘三。是菩薩地盡中
事也。疏亦可後三下。然論云此中餘者。故疏
配在菩薩地盡中。然無顯文。故兼顯通諸
地意。疏轉離一切凡夫取著事故者。此即論
文上即指經。下即疏釋。疏別中有三。初通
敍文意。二九中下隨文別釋。三然此九句下
結定。疏總別九句文雖不次者。初即第二
生如來家過。二即總句超凡夫地。三即第
一入菩薩位入位過。四即第四離世間趣
得道過五即第五得菩薩法法體過。六即第
三無能説其種姓過失種姓過。七即第六
住菩薩處處過。八即第七入三世平等是
業過。九即第八於如來種中決定當得無
上菩提。名畢定過。餘八全同。唯第九捨轉離
相文小不同。故疏會釋。疏文分三。初正釋
捨轉離二即前第八下會通前文。此斷前
行故須會釋。謂前明者。志氣成立決成菩
提。於如來種中即是行義。行斷雖殊決成
菩提義則同矣。三言怖畏下釋文。於中先
擧論。不愛是所畏下疏釋。疏今初徴意。
何以此中説離畏耶者。謂得初地遠離一
切煩惱業苦。何以偏言離怖畏耶。二答疏
有二意。一以五怖偏障初地初地盡斷所
以偏説餘障通障諸地。初地不盡。是以不
説。如十使中五見及疑盡在見位偏説斷
之。貪瞋癡慢通障見修。此中不盡二畏是
喜障故偏説之。故於釋名分中説耳。疏故
論上云遠離此因者。以是經前生起之論。
故云上也。論文具云。次説何者是怖畏。云何
怖畏因。遠離此因無怖畏故。釋曰。論中怖
畏有問無答。經中離畏有答無問。故疏具
出。疏四擧因顯相下疏文有二。先釋經文
意後五怖畏下開義別釋。不次第釋經。而
取義類以釋。於中分二。先總彰五畏之果。
後彰五畏之因。及明離義。前中但揀濫相。
即爲釋文。於中三。初揀死不活。二死約愛
於善道下揀死惡道。此因上第三第四依
身故。爲此揀上三有濫。所以揀之。惡名
學易徳故不釋。三但説五者下通妨辨
攝。謂有問言。怖畏多種。謂打縛等豈不畏
耶。何但説五。故爲此通。則五無不攝。如
打縛等。即不活死畏所攝等。疏此怖畏因
有二種下。*第二彰怖畏因及明離義。文
中三。初引論總明。二分別解釋。三總以結
示。今初觀下釋文二因自顯。疏然此二因下
分別解釋。於中二。先通後別。別從相顯。通
約義兼。故明通中即別所揀。謂善根微少別
爲後二之因。今通爲前三之因。不活等者等
取死及惡名邪智愛著。別是前三之因。今通
爲後二之因。畏大衆等。等取惡道。疏若取
相顯下二別配。於中三。初雙標。二邪智。
即是下釋初因。於中四。一牒釋論文。二愛
著於我下別配三因。三無我我所下彰離。四
然不活下會釋經文。疏後二因下三釋後因。
文中二。先因。後今具福下辨離。疏故初三離
下等三總以結示。疏結酬初徴中三。初釋
經意。二敍論。*三意謂下釋論第三安住
分。疏所列諦寶等境者。諦即實事理。寶即三
寶等。等取世出世善之功能皆所信境。疏
信増成欲。欲即信果。疏一敬信。即於徳信
也。二淨信。即於寶信也。離疑濁故名淨。
即經解清淨句。疏上二皆云清淨是信之
性者。上皆唯識並如前所引。疏三決定信
増上。即經信決定故。今取經爲名準論云。
以信分別故。便名分別信増上。令他證淨
智故。故令疏以分別字爲其釋文。疏此三
増上下通釋。然今經云發起悲愍。故論經
云起悲愍心。論釋云。起者。轉復現前。謂地
前修習入地。即現今在地中。云轉復現。疏
七慚愧信増上是所成行體者。故論云樂
修何等行波羅蜜行故以崇重賢善爲慚。
故成檀等諸度。輕拒暴惡爲愧。故治於慳
等諸蔽。輕拒暴惡。即不著世間。無惡有
善。故曰莊嚴。故遺教經云。以慚愧服而自
莊嚴。八是得等侶。亦即行縁論云。僧爲等
侶同事安樂。九者敬法。即行所依論云入
何法中謂諸佛教。則亦行所詣。是所入故。疏
第二日夜修行中有二。先依論釋。後隨要
別釋。前中一親近集。又是求法方便。二正聞
法時直諮爲問。直酬爲答。設難爲論義通
難爲解釋。疏後五句次第修行者。五句即
爲次第。又先明内觀。後辨隨縁亦是次第。
疏又難得下擧世寶六義。顯證法六義。一地
前所無故云難得。二已斷分別故云無垢。
三能爲二利故云勢力。四能嚴法身故曰
莊嚴。五等同法界故云殊勝。六一得不失
故云不改。亦與六決定義同。疏其第六七
下。第二隨要別釋言此中能治即大人覺
者。文中具有。但遠離一種攝於二事。一攝
寂靜。二攝無戲論。此二倶治不遠離故。言
八覺者。一少欲。二知足。三寂靜。四精進力。
五正意即正念是六正定。七正慧。八無戲論。疏八
種不淨是謂資生者。即涅槃第六邪正品。經
文廣列而不分數。疏案善生優婆塞經具
列。一畜田宅。二種植根栽。三貯聚穀粟居
店求利。四畜奴婢人民。五畜眷屬群畜。六
畜金銀錢寶。七畜象牙金銀刻鏤諸寶大
床綿褥氍氀。八畜銅鐵釜&T055114;。疏第三求一切
智下。迴向成就中言總即所求之事名之爲
家者。論有十一句。初總餘別。若隨行要分
別乃爲三節一謂求一切智地是家。二求力
無畏不共法爲依家。三餘句。明無障求故。
論別列十一求竟。總云。於中求何等事。求
一切智地故。以何觀求。觀諸佛力無畏不
共法故。云何求。求諸波羅蜜無著法故。此
三求者。是家依家無障求故。釋曰。今疏別摘
配釋並不違論。故今總句即是家也。言總
即所求之事者。此中正明求佛。故一切智
即所求等事。故論上云。求何等事名之爲
家者。即上論此三求中是家。家是三中之一。
此即以事爲家。從一切智地是求處者。疏
以經釋論。爲家之言。處即家故。疏別即能
求之因者。從總開出。皆明求義。雖有三節
後二皆因。因中分二。初一爲觀。即論云。以
何觀求名爲依家者。即前論三求中依家二
字。從於前家中。下疏釋觀義。其十力無畏
即一切智地。依彼成觀。故名依家。疏餘十
能求之行者。即上論云云何求。即三求中
無障求也。皆治蔽障。故疏或許。多勝等者。
兼上有三。一許不與。二許多與少。三與許
勝與劣。五不捨求中二。先釋文。後勤策下
解妨。前中戒法無量者。戒有三聚三千威儀
八萬細行故。劫數長遠者。一受不捨至成
佛故。戒法精妙者。防於意地起心動念。即
毀犯律儀。論於止作故説爲持三聚進善
利生云行也。疏難行易敗者。不同定慧證
法之樂堅固難失。疏後三是欲者。故上文云
後三信増成欲。次十是精進者。即修行成就。
後十是方便者即迴向成就能以少善成無
量果。故云方便亦不滯寂故疏上依論辨下
更示別理離四障故亦是攝論第六斷除
四處障也。而有開合。後二即彼第一離二
乘作意。初一即第二諸疑離疑。二即彼第三
離聞慧我我所執。兼第四斷除分別縁法。
第四校量勝分。疏謂住此地下文前有二。
先釋總名兼彰分齊。通一地故。後問經云
下問答揀定。先問後答。問中引涅槃三十八
迦葉菩薩讃佛云。憐愍世間大醫王身及智
慧倶寂靜。無我法中有眞我。是故敬禮無上
尊。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自
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我禮初發心。初發已
爲天人師。勝出聲聞及縁覺。如是發心過
三界。是故得名爲最上。故沙彌發心者。即
智論文。昔有阿羅漢。領一沙彌携持衣
鉢。沙彌忽發菩提心。*阿羅漢心知。便取
衣鉢令其前行。前行之次見諸細蟲。思衆
生多難可化度。便退大心。羅漢即令却持
衣鉢。令在後行。沙彌問師。師具答云。汝
先發大心。即是*阿羅漢所歸敬處故推
於前汝後既退菩提之心。故是凡夫。不合
居吾聖人之前。如何下結難。疏然其勝義
下答。於中三。初標心體。二此三歴位下開
章解釋。三今此正明下結酬二中。二信勝
者。既於大乘決定解故。依深觀解起行願
故。云具三心如問明是智淨行品中兼明
行願。三解勝者。習種已去。於深法界如實
解故。四行勝者。性種已上具依種智一切
行故。五願勝迴向大願向三處。故言此即
三賢。別歴三心者。從増勝説。通亦具三。如
十住品。疏下辨果勝亦三心果者。調柔是
行果。發趣是智果。願智通二果攝報通三
果。疏雖歴諸地。戒定下會異説。謂遠公有
十七過。十義同疏。二地淨業過。戒清淨故。
三地定自在過。四地不捨衆生修道品過。
五地不住道行過。六地甚深解行過。七地寂
用雙行過。八地利他功用過。九地辨説行過。
十地成就微細智過。兼初地中復有兩重。
一證過如前。二求勝過。謂地滿求證無
故。此有十一唯存其證。後至七地功用滿
故。八地已上無功用故。故云雖歴諸地不離
三心。於十一中存三除八。疏中前五後一
是同已同其九。加第九等覺。故唯十過。問
若有十重。今但對地前辨勝便足。何用對
於二乘。答良以小乘是大乘所對。凡欲辨勝
多皆對之。乃至佛果亦對彼耳。下經非一。
法華亦云。諸佛智慧甚深難解。一切聲聞辟
支佛所不能知。疏文分爲三下正釋經文。
所以三者。即行修始終也。疏故下論云者。以
論先廣釋十願竟後方以義收束。今先爲
義門。故言下論凡有下論之言。皆準此知。
疏而言大下釋此大字有通有別。別指在
文。通中有三。初正釋。二瑜伽下引證。三今
揀異下結示。今初。先擧論文。光明善根此
擧大體轉勝増廣此示大相。*從謂教證下
疏釋論文。疏兼取所從即後二願者。正願
但約攝受菩薩善法異於凡小。大願即顯
行相深廣。故二不同。則正通大別。正未必
大。大必是正。故兼二也。疏即以欲勝解信
三者。欲及勝解別境中攝。信即是善。並如
前釋。今希求即欲要印持前境方忍樂欲。而
心淨故。疏先約行中二。先別明。後若約通。
下明通二利。疏一以何身者。此中五句。論
有徴下即疏答。義屬經文。如一以何身論
也。謂攝法下是疏囑經。下四皆然而但釋前
二後三易故。四衆生住處者。即第六承事願
有其二義。今取土中有生往化之義。疏後
三不定者。自有三釋。初一是古疏意。次二即
論疏後三明位下。從初地來證如同聖。故
至九地。不離諸菩薩會等。二十地方得三
業不空。三如來可知。疏已攝二嚴等者。初一
福嚴。次二智嚴。四通二嚴。五六福嚴。七八
通二。九福滿。十智圓。因果行位已如向辨。
第一願一始起要期下釋此三句。論在後結
中。釋今將來此論經二句不同。二云大方便。
三云大行。然一一句皆有三段。如初句云。
始起要期。是疏出意。二云如是大誓願。是
牒經證。三隨心求義。故是論釋下二皆然。疏
是知此願亦即是行者。論言起此三行故。
疏清淨解言信因果故者。因即解字。勝解
即於境印持爲性。不可引轉爲業。即唯識
論深忍之義。清淨是果。若准唯識。樂欲是
果。今望上因心淨即果。疏一攝功徳大
者。此下三大即初地。初六決定中之二。初
一即勝善決定中義云一切餘善根中勝故。
意取勝等不取決定。二三即因善決定。開
之爲二。第二願亦初教次證者。上約教理
行果以釋經文。而論經但有三句。初句明
教。次句明證。三云一切諸佛所教化法皆
悉守護故。此即用前教證以化衆生。故名
爲行。論下釋中教。謂修多羅等。此釋法輪
書寫供養讀誦受持爲他演説故此釋受字。
釋次句云攝受一切佛菩提者。所謂證三
種佛菩提法攝受此證法教化轉受。故釋
第三句如今三云護教下所引論文。上疏
順四故爲此配。若配教證亦可後二。護初
教法持上證法。疏上約始修下明成就義。
行徳相應總名成就。論亦三成就四是義加
順四法。故論釋第三云。三者。修行乃至如
實修行正覺。成就故者。即修上證也。上論
三種菩提者。而論自釋。即三乘菩提。此有二
意。一明菩薩菩提包含二將隨宜化物。
第三願以八相如離世間者。今經具列彼各
十。然亦有佛不具八者。如天王佛。白
衣成道故。若以離俗爲出家則亦具矣。須
扇多佛無生可化。則不具轉法輪。留一化
佛半劫化人。是則亦具。然論釋一切處。云
順衆生見故下料揀。何故不處色無色界。
恐衆生云此難處來不爲我成故。二
何故不處他化等而生兜率。令衆生知捨
彼勝樂爲愍我故。三問。何故下生人中
捨於天樂。爲愍我故。四何故處胎示現同
生。増長力故。五*問。何故自成正覺。示非餘
佛教化。顯丈夫力成就非因他得菩提故。
六問。何故入涅槃。爲令懈怠衆生懃心修
道故。此等略擧示八相中一義而已。下離
世間各具十義。故疏全指第四願世間出世
間各有多異者。謂明出世出略有二義。一
約位。謂地前爲世。地上爲出。二隨義。教道
爲世。證道爲出。今下廣大無量即是教道。
故云世間。不壞不雜即是證道。爲出世間。
疏論名種種下直至八地已上。三行疏文。
意明俗智之行是疏餘皆論文。疏法無我
下即是論釋。謂不雜下是疏釋論文有三段。
一釋經。二若依瑜伽下會異釋。三論主
明下會通二論。言義不異前者。即廣大無
量不壞皆同故。瑜伽便當釋論廣大等義。第
五願疏彰化所爲者。論云何義故化。疏無想
天爲細者。色界十八天唯除無想。皆名有
想。無想天與廣果天同處。外道取爲究竟
涅槃。修無想定生於彼天。得五百劫無心
果報。佛弟子不生彼中。疏化生依何依業
染生故者。論但云業生。依於因。果染字即
倶舍世間品意偈云。倒心趣欲境。濕化染香
處。濕生染香。化生染處。疏然四生攝盡六
趣。則通局有異者。亦倶舍意。彼偈云。人傍生
具四。地獄及諸天中有唯化生。鬼通胎化
二。今疏説勢小別義理皆同。人具四者。卵生
如毘舍佉夫人生三十二卵。卵各出一兒。
般遮羅王有妃。生五百卵。卵各一子。胎生
如今人是。濕生如頂生王從頂皰而生
故。化生者唯劫初起。傍生具四此類可知。
化生如龍迦樓羅等。鬼通胎化二者。如餓
鬼白目連言。我夜生五百子。隨生皆自食。
晝生五百亦然。雖盡而無飽。即胎生也。鬼
化可知。無而忽有故。疏又以六趣不攝中
有化生等即寛狹門故。雜心論云。爲生攝
趣。爲攝攝生。論自釋云。謂生攝趣非趣
攝生。何者中陰是其化生。趣不攝故。六名色
攝。名色之義六地當説。第六願疏瑜伽
云下辨其異名。今經已下會釋。知生佛住處
者。知生住處往化。知佛住處往供事故。新
經中承事之言其義甚顯。偈云。於一毛端微
塵中。出現三世莊嚴刹。十方塵刹諸毛端。我
皆深入而嚴淨。所有未來照世燈。成道轉法
悟群有。究竟佛事示涅槃。我皆往詣而親
近。釋曰。前偈即一切相。及眞實義無量相。後
偈正明承事嚴刹。亦兼化生。疏一切相等者。
一切相是土相。眞實義相是土體。及性相相
融世界實爾。云眞實義。然其分量約三千
者。且約權實同用耳。應如世界成就品等。
故下第三辨無量相疏云。麁者云色義。當
無色界爲細。下二界爲麁。以釋廣等既約
三千。麁細亦且就三界耳。餘義皆如初會
第七願。疏願清淨下疏文有三。初總顯立
意。二於行相下釋文。三上七淨中下收束。今
初略具三淨攝於淨土。一清淨自土。即是
相淨如第三淨。二安立正法。即法門流布淨
如第七淨。三及修行衆生。即住處衆生淨如
第五淨。顯斯三淨即淨土意。自他受用及變
化土。皆悉具矣。疏一同體淨有二意。初明
報應淨土。皆以法性土而爲其體。即事理
無礙。二故令一多下。由相即性。以性融
相。令報應等及染淨土互相即入。疏即自
在淨者。淨土略有二種。一者相淨。即第三
淨。二自在淨。即是今文。如摩尼下喩自在
相。隨機現故。如身子螺髻各見不同。而言
普皆清淨者。就佛言之。無不淨也。故淨
名云。我此土淨而汝不見。即以自在圓通
而爲淨也。如第八地。疏受用香飯下引淨
名。證身諸惑滅。證離過斷徳入正位等。證
成行徳。等者等於淨名餘經。前教體中已
明。至法界品更顯。疏具徳人居者。亦名人
寶莊嚴。亦同淨名不諂衆生來生其國等。
因淨如世界品。疏一所生果者。即生因招臨
機示現。即依因招即後智通慧。故論結云顯
智神力等故。第八願疏一福善同集者。善根
是福無有怨嫉。即心同相。智觀齊均無二
如故。同三諦故疏隨意現身者。通他受用
及變化也。疏不由他下。然經云任其自心。
能知一切如來境界即是證道。威力智慧是
菩薩教道。此就能知。若約所知。威力是佛
教道之用。智慧是佛證道之徳。就菩薩中證
知佛境。境即眞如。是所知境。威力智慧是
佛所有爲分齊境。第九願疏先總明下。然釋
乘不退輪有二義。前義三業不空是輪之
用。後義三業不空是輪之體。疏實則互有者。
謂見身亦得實智及斷惑。聞聲必定斷惑。
信意決定得智。疏一種種苦者。藥王樹枝葉
華果。各除病故。疏論主對前下即疏別意。於
中光出論意。言對前安樂者。即佛地論中
利樂之文。總有四對。如光明覺品。此中用
斷惡爲利益。進善爲安樂。然前之作業。就
行體立名三業所爲故。取其成益乃是安
樂。今此即就行益立名。從實則下正顯
疏意。意云。前之三業通有利益安樂。故今
二喩各喩一。能藥能治病故喩捨惡等。即
利益也。寶滿人意故喩進善等。即安樂也。
故上所喩三業之中。影略已顯利益安樂。生
信決定即是進善。永離煩惱即是除惡。釋
云。互通三皆兼二。第十願疏今初菩提
是總相者。此有三對。前約自他。對論乘
運故。二者體用。故云菩提體菩提作業。三
者總別。別依於總。總攝別故。方順經宗。
言眞則稱性者。約體用二利。此唯是自利
之體。但有此句。謂若有妄念。則身智有分
有在不在。今妄盡稱眞故無在無不在。云
於一切處而得菩提。若依總別。總既含別。
故有下句應則隨機感而即形。故無不在。
廣如出現菩提章説。疏示正覺業者。揀上眞
成而即體之應故一多自在。此別示菩提
而具八相。二三四業。皆轉法輪。相而初一説
實通於諸乘。二唯説一實。三一音隨類頓
具諸法。故論云種種。疏説實諦業下四諦之
義。如其本品。上求佛智。亦説知斷證修。故
知爲通不可局小。疏論經具之者。彼經云
現諸佛境界大神通智力是也。今經神通屬
下。故亦義兼疏以神通力念念成佛。猶屬
前業。此爲説法所依之身。故擧之耳。疏以
佛生處必非五難者。必非三塗北洲長壽
故。前後雖是約時。亦約必無餘二容有
非是處故言彼彼勝處者除難處竟於三
洲中唯取閻浮。閻浮爲勝。堪受化故。百億
非一故云彼彼。疏以一極無二之菩提者。
三者正也。菩提云覺也。此是能證其一極無
二釋經一字揀異二乘。故名爲一。揀異菩
薩故復云極。出現品菩提章云。菩薩應如
是知。成等正覺同於菩提。一相無相。復云。
菩提無相無非相。無一無種種。所以疏云
一極之菩提。疏契差別之性淨涅槃者。性
淨涅槃即是所證。二無我理本寂滅。故名爲
涅槃。言差別者。釋經一切法界。謂即是差
別。而性淨故。經云即涅槃相。即相之性方
爲淨性。契通能所。能所契合眞菩提故。言
則不復更滅者。暗引淨名彌勒章中證成上
義。彼經云。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
在義可知。出現品中更當廣説。上即是證。
疏説此證下躡上釋教化義。唯將佛所
證法教化。亦同法華佛自住大乘。如其所
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衆生也。即佛教
證。疏四。以一音下此業一音頓演。故名種
種。一音之義前疏已明。下復廣説。言稱機故
者。釋經令歡喜言稱機故喜。疏不斷佛種
業者。化化不絶故。此業廣如出現涅槃章。
明疏法輪復住業者。疏文有三。初正釋經。
二前即下雙結五六。三對實下釋名。今初。
大智慧即唯一事實者。法華經云。究竟至於
一切地智。又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眞。
言即是佛智者出體。經云。説佛智慧故諸
佛出於世。能生下釋智地義。地有二義。一
者能生。於一佛乘分別説三故。二者終。歸
究竟至於一切智地故。開示衆生如來知
見。故曰同歸。即法華方便品。初諸佛智慧甚
深無量。疏而智慧門下即是法華。其智慧門
難解難入。又彼經云。舍利弗。諸佛隨宜説法
意趣難解。所以者何。我以無數方便種種因
縁譬喩言詞。演説諸法。即隨機無量也。廣
如法華開示悟入之文。疏前即涅槃下。第二
雙結五六意。顯此經包含。疏對實下第三
釋名。以復住字難了故。謂教法住持名之
爲住。實則常住。對實施權故有復言。疏七
以法智下疏文有二。先依本論釋。後依智
論釋。今初言顯自在所依者。即是三通則
知經云自在變化。下正顯自在之用。於中
先顯三通。以含自在之意。由法智通下方
釋自在。束其三通成無住道可知。疏又
依智論釋。則以自在亦是一通。但有通名
已含作用。十八變義法界品辨。疏藥師十
二彌陀四十八者。並如彼經。恐繁不引。疏
亦攝一切菩提分法如第七地辨者。彼因
説七地一切菩提分法。於念念中皆悉圓
滿。解脱月便問。唯此地滿諸地亦滿。金剛藏
答。於十地中皆能滿足菩提分法。七地最
勝下説諸地滿相。云菩薩於初地中縁一
切佛法願求故。滿足菩提分法。即其文也。
言彰自勤行者結也。故論云。一常勤修習無
量行故。常辨無間無量辨横廣可知。疏論
云。盡者示現。不斷盡者不斷。是無盡統攝無
盡之法令無有餘。名爲盡耳。疏初句爲
總。十願皆是爲衆生故者。此段略有三
門。一總別分別門。二廣略分別門。略以三
轉攝前九故。三五無量界分別門。即爲三
段。今初總別略有三義。一者語總。如十地
十度等。二者法總。諸法因體互相集成。即六
相中總。三者意總。如此中説。意爲衆生故。
疏後三轉下即廣略門。以世界是衆生依報。
虚空是世界所依故。合爲世間法界。是法
可知。涅槃即所證法。佛出現即教化法。如
出現品。以無量縁方出現故。故三皆法。其
如來智是智亦可知心所縁者。意通能所縁。
佛智所入成上能入之智。故皆智轉。疏而言
轉者。別釋轉字以略攝廣。名展轉者可
知。而言轉亦無盡者。所攝之九復能攝故。
故轉生無盡。疏又十中前四下。五無量界所
攝門。然依瑜伽五界者。一即衆生界。二世
界。三法界。四調伏界。五調伏加行界。無虚
空界。今者虚空合後二界。是智論意。若依
瑜伽既除虚空。即以心所縁界攝調伏界。
餘四調伏加行。即方便也。化生法者。名調伏
界。度生法者。名調伏方便界。疏先反顯者。
假設界盡願盡。疏故下順明下正明界無盡。
故成願無盡。於中二意。先別出同之所以。
故十盡句下以論成前。前中言前之十
願不出此者。且總相明一一願皆云廣大
如法界究竟如虚空等。若別説者。衆生即第
五所度世界。即第六所知。第七所淨。虚空
即前第六中十方無量。此四界皆第十願中
三法界。即知一切法界既爲化生法。亦即第
二第三願。四涅槃界。即示入大涅槃而不斷
菩薩行。五佛出現界。即不離一毛端處示成
正覺。六如來智。即約佛境界大智慧力。是
大智慧地等七心所縁界。即第八願平等一
縁。八佛智所入。即以一三菩提。知一切法界
即涅槃相。亦是第四二利六相爲所入故。此
十句下全是論文。由生界等無有盡故。諸
佛以願利益不休。第二行校量。疏。十心爲
起行依者。論經但有二心。謂調順心柔軟心。
論云調順心者。彼諸善根中得自在勝故。
謂欲起即起。故名自在。論云柔軟心者。得
勝樂行故。謂内證適神心無剛強故。今有
十心故。對下十行治瑜伽十障。與論小異。
疏二辨體多。同十藏者。十行望藏有名同
者。謂信施慚愧餘多義同。六即聞藏。標章
云。聞説多知故。五同於念。九同於持。十供
養中財供同施。法供同辯。七了世法。即多
聞中義。慈悲二行亦是聞中知縁起義。既言
多同有不同者。不會無失。亦餘處經已出
體竟。故取信等多同。亦不取全同也。疏下
論云等者。以論先釋十行後方始收束料揀
故。云下論言盡是障地淨法者。下文當釋。
今且略明。謂盡能治地障故。故以一行對
治一障。疏前三是行意樂故名爲心者。先釋
義後引論證。亦是下論。然就通論。十皆是
心亦皆名行。故此十種名行校量。於中分
別。前三是行方便心。論云深心故。疏以意
樂釋心。言地持同此者。彼云前三名爲
心淨。後七名行方便淨。疏五約二利。即就
行分別。言信及無疲是自利行等者。論
主次第釋前七云。於中依自利行。謂信
能信菩薩行及諸佛法。求必能得故。依利他
行。所謂慈悲。能安隱他與樂心故。捨者。以
財攝他行故。不疲倦者。自攝法行。故知諸
經論善解世法者。攝他行故。釋曰。以論文
雖顯。次第相參故。疏摘出二行以爲自利。
餘爲利他。疏後三攝護前七者。問直爾信
等自能離過。何用慚愧護令離惡。答若無
慚愧終不起信。斷於不信如是一切。故
説慚愧。以爲能護。由離障故七皆不著。疏
後一攝前七者。攝有二義。如疏所辨。言攝
令成行者。爲行供養攝令起信等故。論云
三者。修行彼垢清淨依止行。供養諸佛。攝
信等善根故。二由供養得二種身故。令信
等得二身果故。論云。是中有二種供養。故
得二種身。一者上妙身。所可見者心生敬
重。利益不空故。二者調柔心。自性善根成就
樂行法故。釋曰。久修令熟故曰性成。即論
自性善疏并結有六者。結文是疏科經論主
不科。但云此菩提所攝本行。入有六種勝。
是故信勝。今依疏前科。則釋中唯五。故云
并結有六。所以論取結者。結中有果同前
五故。若爾結中有因。何不對之初立三因。
答以被中間五果隔越故。然皆信爲句首。
疏以易見故不牒經。疏。三不雜染勝者。論
唯有標名下便以經帖合。謂證眞下疏先通
釋。後以即邊下別釋無中邊言遠公釋有二
義。一約染淨事法辨。二約有無法理辨。今
初。然論經云無中邊。此公云。生死此邊。涅
槃彼邊。聖道爲中。今觀生死本性不有。即
無此邊。涅槃如故。亦無彼邊。兩邊既無聖
道亦寂。無有中間。二約有無法理辨。云有
爲此邊。無爲彼邊。非有非無説以爲中。有即
非有故無此邊。無即非無故無彼邊。兩邊盡
泯中間亦亡。故無中間。然此二釋約法小
異。義旨皆同。二邊中道三法皆立。以爲所
遣。以性空遣二邊。相待遣中道。今之所釋
略有二異。一者中邊語通則有無染淨。一異
斷常。生死涅槃。若離若合。皆是二邊。中隨
二邊亦有多義。二者以中遣邊以邊遣中。
待絶雙亡故皆本無餘。如前説。疏亦是三輪
化益者。智地意業。説即口業。力即身業。身威
力故。第二雙起慈悲。疏前中三觀即爲三
段。下疏文有二。先明三觀。後即爲方便義。
前中即是唯識。眞樂本有失而不知。妄若本
空得而不覺。三段中初即眞樂本有。二即
妄苦本空。三即不覺不知。然其初一即性淨
涅槃。下釋云三祇方得者。方始契故。故
言證涅槃之樂樂中精極。故云最上。殊勝
無加故曰第一。有大義利故名爲義。今疏
下文約所證釋。二即具足生死之苦。疏但
失眞樂下明爲方便。於中二。初立理顯
過。後正明所起。前中言已爲可愍者。則顯
後後深於前。前但失樂而可慈愍之。
諸苦故須拯拔。況復雙迷於彼二法。迷
謬顛倒苦處計樂。樂處計苦。故増妄苦難
反眞樂。云反本無期。後由初觀故下別明
所起可知。先總標起念者。菩薩乘前信解
佛法。故念法甚深。以甚深故衆生失之。以
失深樂故可憐愍疏一寂靜甚深者。然論
一時列其九名。後方重釋。釋初云寂靜者。
離妄計實有故。妄計正取故。疏離二句釋
之。以初句爲順釋寂靜。從自是妄計下
以下句反釋寂靜下引中論證上二義。即
第二卷第十三行品。初小乘有問云。如佛
經所説。虚誑妄取相。諸行妄取故。是名爲
虚誑。謂第一實者。即是涅槃。虚誑妄計即是
虚妄之相。何得言一切皆空故。龍樹以此
偈答上半正答。既無所取即是空義。下半
爲釋前偈佛説虚誑妄取。正是説空。若不
空者不名妄取。應名眞實故。今但用上
半證今論中妄計正取。疏此一遮詮顯二是
表。又第一離妄。第二顯法體。是故論云法
義定故。疏謂一心體寂等者。即起信論意。
彼論立義分云。摩訶衍者。總説有二種。一
者法。二者義故今論云法義定故。彼論釋
法云。所言法者。謂衆生心。是心即攝一切
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何以故。是心眞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
生滅因縁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釋
曰。今疏云一心即總攝二門言體寂者。正
取前是心眞如相。即是摩訶衍體。順經寂滅
故。言二門亦寂者。二門即是解釋分中。然
此立義分中。向所引法已有二門。則眞如門
示一心體。生滅門中總示三大。然彼論中釋
云。所言義者。即體大相大用大。今欲明於
立義分中已具二門故。説二門已爲義也。
是總心中之所以故。故明三大但是生滅門
義。二門之義義則寛矣。三大二門前來頻引。
疏三治妄分別障等者。此三釋有多門。如下
六地。遠公云。分別即是妄想。心體相即分別
所起事相。取捨即依分別取捨。順境貪求故
願取。違境厭背故願捨。亦可約三性説。分
別即遍計所執。口譯爲分別性故。相即依他
起。取捨即取圓成之眞。今治三性之執。成
三無性故。爲三解脱門。略無甚深之言。三
云空甚深。四無相甚深。五無願甚深。疏六明
雜染觀者。下有三觀治三道障。此治證
道障。即得眞證道。窮終妄想縁智名爲雜
染。眞智殊彼故名爲離。以無所得而爲方
便。名眞方便。亦兼顯方便道及後不住。即
爲四道。疏即不住道者。自利大心不住生
死。利他廣心不住涅槃。論經但云如是無
上。而論釋義。即是今疏第二具足諸苦觀。疏
然十二縁下問答顯意。問意可知。從業惑苦
因下答有二意。此是以因從果名苦故。六
地中盡屬苦樹。二又二流動下業惑是行。行
是五陰。體即苦故。動即有苦。引起信證。即
三細之初云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
動。説名爲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
因故。釋曰。今疏意云。細中之細尚當相是
苦。何況麁者。遠公亦云。苦過重故偏擧疏前
中分二下疏文有三。初科爲二故。論主下引
證爲二。三欲顯前三下出爲二所以。曲有
二意。一依因果分前三爲因。識有二義。爲
因屬前。爲果屬後。故前三竟。猶言後十
者。識爲果故。二亦顯下。復是一意。亦通妨
故。來謂有問言。前三是因因在一處。後十之
中愛取有因那與果同。故有此意爲揀唯識。
唯識論云。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前七次三或
同或異。若二三七各定同世。二即生老死。三
即愛等七即前七。今前二三屬於過去次七
及八屬於現在。即前七支。不定同世。故云
許異世故。若遠公通愛等爲因。云以彼増
長未來苦果故與果同。若爾前三何不從
後説爲苦耶。答云。過去已起因果定故。雖
有此通。故今疏云非獨因果要分爲二。欲
顯前七可分二故。疏約果結苦者。此釋論
主明其結過。與後十支同處解釋。通意可
知。疏總云。邪見下疏文分二。先釋邪見。
後釋心墮。前中先正明後引證。今初。邪見有
二。一麁二細。麁則撥無因果。細則理外推
求。麁亦名別。細亦名通。通則通諸煩惱。今
是通是細非別非麁。疏涅槃亦云下第二引
證。即三十五迦葉菩薩品。因説隨自意等三
種語故。文云。善男子。如來或時爲一法故
説無量法。如經中説。一切梵行因善知識。
則已攝盡。如我所説一切惡行邪見爲因。
一切惡行因雖無量。若説邪見則已攝盡。
釋曰。惡行通於一切業惑。故云一切煩惱邪
見攝盡。疏本在其中云何名墮下。第二釋
心墮言。亦通妨難。上即難詞。煩惱無始何有
初墮。若有初墮。則有未墮邪見之時。
此有二義下。答有二義。初義易了。謂於一
身身心澄靜念慮瞥生。即名爲墮。二約迷眞
下正通無煩惱之難。眞是所迷。妄是能迷。既
有能迷義如墮耳。故妄與眞皆無始也。言
相依無性者。雙遺眞妄。言相依者。依眞起
妄。因妄説眞。若無能迷所迷不立。安得
有眞。依眞有妄故妄無性。依妄説眞眞豈
定有。故云相依無性。則能所倶空。*從若定
有眞下反成眞義離妄。説眞定性有故事外
眞故。若爾已下躡跡起難。難上相依無性之
義。同妄無性應可斷故。從妄必可斷下答。
上約下異難令可斷。今約不一答。眞叵
斷如波與濕。雖互相依。波則可滅濕性
不壞。不一不異眞妄倶成。此是一意。*從不
空之眞下復是一意。上依空之眞則同於
妄。不空眞性非對妄論。即此空有非一非
異。方爲微妙之眞。恐難無窮。故下結云但
空妄執自見眞源。分別不亡。皆成妄惑。謂
如復禮法師有遣問云。眞法性本淨。妄念
何由起。許妄從眞生。此妄安可止無初則
無末。有終應有始。無始而有終。長懷𢢺
斯理。願爲開祕密析之出生死今疏末句
正示祕密故。應總酬其問云。迷眞妄念
生。悟眞妄則止。能迷非所迷。安得全相似。
從來未曾悟故。説妄無始。知妄本自眞。方
是常恒理。分別心未亡。何由出生死。然疏
文之中理已具矣。但云無始而有於長懷𢢺
斯理者。則法相事而例難之。今云有妄即
眞。則同無終始。若分別説應有四句。眞理
則無終無始妄念則無始有終。眞智則無終
有始。瞥起妄念有終有始。若約圓融同無終
始。既無終始亦復無有無始無終唯亡言
絶想。可會斯玄。疏。故論總云下上取義總
科。此下第二引論爲證。然論前別列九邪
見竟。重復牒釋云。是中蔽意邪見。憍慢邪
見。愛念邪見。此三邪見依法義妄計如
是次第。是故疏言論總云也。*從斯則下疏
釋論。乃有二義。初義意云。法上妄計故有
蔽意。義上妄計故有後二。即爲次第。*從亦
可下是第二意。則以一法二義三妄計而爲
次第。下疏偏用初意消文。故云次二迷義
疏。初一句是蔽意。邪見等者。疏文有五。一
指經立名。經云無明覆翳。二此依迷法者。
即論總示其體。三謂無明下疏雙釋經論之
意。四所言法者。下引起信論釋蔽意言。
以論經云無明癡暗蔽我意識故。五此無
明下結成根本無明。故諸經論皆言無明無
因老死無果。唯有無明横從空起。不可
源。六地云不了第一義諦故名無明。若
依起信。即是根本不覺。亦是自性清淨心。因
明風動有其染心也。疏。次二迷義通四
住惑者。一見一切處住地。二欲愛住地。三色
愛住地。四有愛住地。上無明住地即當第五。
一五通三界二三四即如次辨欲色無色。
此上總是惑體。二由前癡故。下釋迷義。因
縁生法離我我所。今由有我故立我所。我
所即法。疏三愛念邪見者未得悕欲説之
爲念。已得深著説之爲愛。其渇鹿喩未得
悕欲。其網魚喩已得之愛。而言如今之愛
支者。過去無明亦有如今之愛取。故疏行
諂誑下疏文有二。先總釋。二由上内計下躡
前生起。論經無慳則唯二過。今加一慳。故
第二中有二過合成三過。疏。一初句下釋
第四邪見。諂謂爲罔冐他故。矯設異儀
險曲爲性。能障不諂教誨爲業。謂諂曲者。
爲罔冐他曲順時宜。矯設方便爲取他
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誑謂爲
獲利譽矯現有徳。詭詐爲性。能障不矯邪
命爲業。謂矯誑者。心懷異謀多現不實邪
命事故。釋曰。以上論文明知此二皆虚似實。
然此二惑倶以貪癡一分爲體。疏。由嫉他
身下釋經恒造諸趣受生因縁。然論經無慳
而云常懷嫉妬而作後身生處因縁。論釋
云。妬者於身起邪行故。嫉者嫉於資財等。
是故生生之處墮卑賤中。形貎鄙陋資生不
足。釋曰。今但以慳對嫉以嫉對妬。配屬分
明。然嫉與妬有通有局。若玉篇云。忌賢曰
嫉。忌色曰妬。忌色即是身過。今嫉於財
却參慳義。故案經釋。然論釋意此二招於
別報。故經云後身生處因縁。今言諸趣受生
因縁。言含總報。疏。次三明行中下疏文有
十。一此句總標。二初貪恚下別出三中初句
經至積集諸業日夜増長。三由前下躡前追
求總釋三句。四此句總明下別擧初句。五
故六地下引例釋由惑起業。然彼但躡無
明。今通貪等。通別有異。六亦是行倶無明
者。再釋貪等。前釋擧於發業無明在於行
前。今與正發業時。所有諸惑皆名無明。
覆蔽於業不知過故。七諸業非一下釋餘
經文。八然集業下牒論解釋。於中三。初躡
經文生起論意。謂經云三毒起業。而論云
受諸受時者。因受生毒故次故論下正引論
文。後謂樂受下疏釋論意。九然愚癡下揀法
同異。十次二句下釋別二句。疏。即内心思業
爲煩惱風動者。此略釋經。然經云心通相
而説。亦是擧於所依心王。今云思業別擧業
體。以論經云吹罪心火故擧思業。次謂於
怨恨下論釋。其中此思之始及此思之終。是
疏釋論。餘皆論文。疏思通諸惡下釋妨。疏。
明所引識支等。疏文有三。初標名示體。此
依能所引生明之。如十藏品及六地廣説。
以其識支下出經論意。通因果義。次下
當明。今取前三爲因。故取識種。三心意
識三下釋文。於中四。一釋心意識名言
如前釋者。即問明品。言意識通餘四種者。
識即前六識。是六處種。六識必含於觸受。是
觸受種除上四外。皆名色種。故云通四。二
誰能起下釋起字。無記非因者。但招別報
不招總報。故如九地説。三善業云何下釋
用四流之義。四若爾下解妨。先問。後理實
下答。有法有喩並如六地所明。言諸經論
者。總指非一唯識論具二。以業種爲増
上縁。識種爲親因縁。今此經中即説識。識
受六道身爲種。如中論云。衆生癡所覆。
爲後造三行。以有此行故識受六道身。即
以業爲因耳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第二明中後九支者。亦可言十義如前
説。隱現行識即言九耳。下當廣明。疏。然論
兼結文總分三段者。其結一文。即疏科
經。即前具足諸苦觀初。以約十二縁明苦
故。總科云文分爲二。先別明縁相。後如是
衆生下結成妄苦。就前方開爲二。初明前
際三支。後辨中後九支。今論乃於中後九
中籠取結文分爲三段。若直就經文。此
下兼第三。彼二顛倒觀總應分四。一示九
支縁相。二如是衆生下結成妄苦。三是中皆
空下明縁體空。四取彼二顛倒經文結成
迷惑。其第四段是第三觀。今爲順論就前
三段。開初一爲二。合後半及第二爲一。
以第三爲一故。亦有三。就疏之中文分
三段。一列三名。二言自相下釋三名。三隨
文釋二中言同相者。釋有二義者。初即遠
公義。二即今疏正意。於中四。一正明。二猶
如下引例釋尋常自相共相。證成則自相全
同同相寛狹不等。此唯約因縁故狹。彼通
有爲故寛。然縁起過患。即是同無常等。三
是則現在下結成隱顯。未來隱自相顯同
相者。令厭當果絶現因故。四此釋順論下
引論證成。疏。言報相下別釋初相。疏文分
五。一正釋報義。異熟是三界報體故。共名
色生明是果報。二故論云下引證。異熟識是
報相義。三此含識支下出體。四故攝論下引
證三相。五經云下。釋文前三可知。四中有
三。初引論列名。二釋彼論意。三會釋二
論。今初即第二論所知依品。第二云。論曰。
如是已説阿頼耶識。安立異門。安立此相
云何可見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者安立
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初謂
依一切雜染法所有熏習。爲彼生因。由能
攝持種子相應。二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頼
耶相。於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
爲因。三謂即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
習。阿頼耶識相續而生。釋論中言分析此識
自相應相。以爲二種。因果異故。釋曰。初謂
依一切下論自釋相。即今疏云。此意明下
釋彼論意。撮略言耳。若不望因果直語自
體者。識之自體雙含因果。分出因果即是
二相。不分因果即是自相。故上釋論云分
析此識自相應相。以爲二種。因果異故。是則
自相爲總因果爲別耳。疏。今論因相下第三
會釋二論。問因果相殊。云何此因而是彼果。
答今以果識爲名色因。非以種子爲現識
因。是故名殊而體一也。故此中三相。而初二
皆是攝論果相。此論果相自是名色之果相
耳。言立名雖殊倶通因果者。明引彼三
相非證此三但明此識通於果耳。因如
前段。疏。所謂名色下出苦芽體相者。文三。
一牒經總標。經云所謂名色共生。二論云
下引論釋。三謂名色共彼下疏釋論。論
中彼字即頼耶故。於中三。初總顯論意。次
名謂非色下出色體。後此二與識下顯共
生義束蘆之義。六地當釋。即前所引攝論。
次文云。阿頼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
爲因。云何可見。譬如明燈焔炷生燒同時
更互。又如束蘆互相依持同時不倒。釋曰。
燈炷生焔。燈焔燒炷。互爲因果。正是果識
爲名色因義。疏。二不離是因相者。牒經標
名。即顯本識爲名色因者。疏釋因言謂是
名色下論釋其相。言名色不離彼本識者。
論主釋經不離之言。非是不離名色有六
處也。顯上句中共生爲不離耳。言依彼本
識故者。論主自釋因相言也。從既依此釋
下疏家案定明此自相因相中有識支及名
色支不同。古釋唯取同名色支識支在前
邪見中故。今名色依起者。依彼本識因生
耳。疏三彼果相者。即此名色増長下經前已
科出故。此略無牒經。疏中但釋彼果。揀非
報相而爲果體。今取六處等是報相名色
果耳。上言次第者。名色生六處。六處生觸
等。次第不亂故。恐繁指後。疏二同相中論
主易故不釋。疏文亦顯。然六地中名爲苦
樹。廣有其相言文義顯者。文即此中有
憂悲苦等。唯識云。老死位中多無樂故。此是
他文言義顯者。生死是苦。憂悲之苦最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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