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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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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菩提。經已分明。況論釋云。佛以甚深因
縁法答。所謂不但初心得。亦不離初心得。
所以者何。若但初心得不以後心者。菩薩
初發心便應是佛。若無初心云何有第二
心第三心。以初心爲根本因縁。亦不但後
心亦不離後心者。是後心亦不離初心。若
無初心則無後心。初心集種種無量功徳。
後心即具足故能斷煩惱習。得無上菩提。
合喩準法。此中燈喩菩薩道炷喩無明等煩
惱焔。如初地相應智慧。乃至金剛三昧相應
智慧燋。喩無明等煩惱燋。亦非初心智焔。
亦非後心智焔。而無明等燋。成無上道。彼
既云非初不離初等。則非唯但取相續之
義故。故論云甚深因縁。又彼經中法喩影
略。法説得菩提。喩説斷煩惱。二義相成同
故引證。疏涅槃二十九等者。然涅槃云念念
滅者即是空義。由念念滅是無性故。不同
小乘何以得知。彼經初師子吼問云。衆生
五陰空無所有。誰有受教修集道者。佛便
以此經答云。雖念念滅而有修道。明知念
念滅即是空故。義符今論性相雙明。疏上
諸經論皆顯性相無礙無斷之斷下三結成
正義。於中此上疏文結前。又今經論下。重
結正義。謂非唯無礙。而又相成。前則事不
礙理。理不礙事。性相雙存。今則依理成
事。事能顯理。亦含雙奪疏因縁故無性等
者。即中論云。若法從縁生是則無自性。若
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即縁生故空義也。次
云無性故因縁者。即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
切法得成。即無性故有義也。疏若云初念則
能斷後念方究竟下。*第四結彈古義。即遠
公解。前解經云治必階漸非定始終。故云
非初亦非中後。正論其果斷在窮終。不得
説言非初中後。今乃據果反談昔因。因時
不頓是故説言非初中後。下釋論言非初智
斷亦非中後。云非初智獨斷。中後亦然。通
取三時方能盡結。次釋論。若爾云何斷如
燈焔非初中後。前中後取。不異毘曇一念
有燒始終方盡治結同然。若依成實一念不
燒相續方然。治結亦爾。若依大乘慧心明勝
一念能斷。但相續始終方盡究竟故。經説言
念念具足一切助道。於一念中尚能具足
一切道品。何有不能斷除煩惱。但相續始
終方盡究竟。是故今説前中後取。如義正知
名之爲取。釋曰。此公雖明大乘慧勝。要
明具足三時始終方斷。故疏不依但依前
爲正義。約性相無礙。釋云今依其義開爲
兩關難令同彼毘曇成實。謂應問言。爲初
念即斷。後念方究竟耶。爲初念不斷積至
後念方能斷耶。依初則同毘曇。依後則同
成實。一念具足道品何所證耶。又但成於
斷惑之義。不知斷而不斷。不斷煩惱入涅
槃義。故結彈云莫失宗旨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六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七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上猶通實教下。第三結示圓融。如常可
了。於中二。先正結圓融。後若具顯下。指
廣從略。廣如五教義分齊中。即是別章上
已略辯。謂結彈同毘曇成實。即小乘斷結
義。引唯識文及具三時即初教義。正約性相
無礙即實教義第五結成圓融中。正顯圓
教義。於無斷無不斷中兼頓教義。謂若無
斷者。一切契理故。無不斷者。一斷一切斷故
即圓教義。若云尚無有斷何有無斷。性本
寂寥言亡慮絶説爲斷者。即頓教義。疏三句
明三徳者。即前體徳圓備是涅槃之相。若別
説者。法身是體。般若解脱是徳。若通相説三
皆。稱徳合爲涅槃之體。故云三徳涅槃。即
對前解脱於諸趣。諸趣有三雜染。般若對
煩惱。解脱對業繋。法身對生苦。翻三雜
染成三徳涅槃。釋此三徳。疏文有三。先
別釋。後總結。疏初句即般若者。指經辯徳。
即非言辭所及也。言是觀行相者。依論立
名。然論無觀行之言。依下結中云如是觀
故。立其名耳。疏無分別觀下。取論意釋。而
論具云如是解脱。可同他音聲觀耶不也。
云何觀偈言非言辭所説離語言故。此論
有三節。初反問辯非二云何觀下順問彰
是三離語言故者。釋是異非。今疏文有二。
先取意正釋。於中先辯。是後不同下揀非。後
前云觀智下揀濫。前即涅槃平等住。前云一
等二際是觀智相。謂以智決了生死涅槃二
平等理。今即三徳中般若。以行契實。餘如
前會。疏次句法身轉依相等者。法身是擧徳
異前般若是轉依相依論立名。轉是迴轉。
先是無常。今皆常故轉亦離義。離於無常惑
業等故。疏謂轉無常依下。以論意釋。然唯
識中轉依有四。一能轉道此復有二。一能伏
道。謂伏二障隨眠勢力不令引起二障現
行。此通有漏無漏二道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隨其所應漸頓伏彼釋曰六行伏惑是曰有
漏加行漸伏。根本後得能頓伏故。論曰二能
斷道。謂能永斷二障隨眠。此道定非有漏加
行。釋曰。二道除有漏。三智除加行。論釋除
有漏有二義故。一有漏曾習相執所引。二
未泯相故。論釋除加行。云加行趣求所證。
所引未成辦故。釋曰。取根本者根本正能
斷惑故。取後得者。後得雖不能斷迷理
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前無倒
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論云。二所轉依
此亦有二。一持種依。謂即本識。由此能持
染淨法種。與染淨法倶爲所依。聖道轉令
捨染得淨。餘依他起雖亦是依。而不持種
故此不説。二迷悟依謂即眞如。由此能作
迷悟根本。諸染淨法依之得生。聖道轉令
捨染得淨。餘雖亦作迷悟法依。而非根本
故此不説。三所轉捨此復有二。一所斷捨。
謂二障種眞無間道現在前時障治相違。彼
便斷滅永不成就説之爲捨。彼種斷故不
復現行。妄執我法所執我法。不對妄情亦
説爲捨。由此名捨遍計所執。釋曰。實我實
自性本無。但對妄情妄似於有。今妄情
斷無境對心。假説此境亦名爲斷。由此道
理名捨所執。諸有處言斷遍計者義在於
此。論云。二所棄捨。謂除有漏劣無漏種。金剛
喩定現在前時。引極圓明純淨本識。非彼
依故皆永棄捨。捨彼種已現有漏法及劣
無漏畢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説爲捨。由此
名捨生死劣法。釋曰。餘有漏者。即二障餘
有漏善法。劣無漏種者。即十地中所生現行。
圓謂圓滿。明謂行相分明。異於菩薩未圓
明故。此淨八識非餘有漏劣無漏依故皆棄
捨。此則總釋下。有二師義。一云此之有漏及
劣無漏。與二障種一時而捨。由二障種有
此二故。第二師云。無間道中斷二障種。解
脱道中方捨此二。由無間道尚是菩薩。猶
有生死有所熏識未即是佛。是故皆用解
脱道捨。論四所轉得此復有二。一所顯得。
謂大涅槃雖此本來*自性清淨。而由客塵
覆令不顯。眞聖道生斷彼障故。令其相顯
得名涅槃。二所生得。謂大菩提。然論釋涅
槃有其四種。一自性清淨。二有餘依。三無
餘依。四無住處。論釋菩提亦有四種。即是
四智。至出現品當廣會釋。上所引論文已
略具今當會疏。然本論釋此文有四段。一
反問辯非。論云。可如世間智依世間耶不
也。二順問彰是。論云。云何依。偈言出過於
三世。三釋是異非。論云。轉依止依止常
身故非如無常意識智。依止無常因縁法。
四引經證成。論云。如修多羅中決定説。上
具引論科釋已竟。疏文之中亦有四節。而
有開合。合初二爲一。開三爲二三。今初
合論前二段取意略釋。故云謂轉無常依云
出過三世。二從故此微智依常法身。即論
釋是。三論云非如下。即論異非上二開論。釋
是異非爲二。四釋論引證三中異非非即
因中。於中二。先牒論。後此揀未轉依時下。
疏釋論於中二。先總標。後無常意識下。解
釋。先釋未轉依時後釋今爲所轉依。今初持
種本識是無常因者。即唯識所轉依中持種依
也。以此能持而爲因者。親是所熏成名言
種。二所持染淨種子等。是無常縁者。染淨即
漏善惡業種等故。言依此因縁起無常
意識者。依種起現行也。此即第八種現倶
爲所依。前七轉識等皆爲能依。唯識約能
持種但取第八爲所依。種子等並爲能依
耳。疏今轉無常識下。釋今爲所轉依。即唯識
論云。聖道轉令捨染得淨。謂在因中雙持
染淨。今得聖道捨染得淨即名轉依。故此
轉者亦是捨義。疏中先釋能依智。後釋所
依。今初然四智之義已見第一經初。而此唯
二者成唯識云。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菩薩見
道初現前位。違二執故方得初起。妙觀察
智相應心品。法空觀品菩薩見位方得初起。
已得法空無漏智故。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
義金剛喩定無間道得。有義至解脱道乃得
初起。異熟識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猶未
頓捨。與無間道不相違故。非障有漏劣無
漏法。但與佛果定相違故。金剛喩定無所
熏識。無漏不増應成佛故。釋曰。此意正
明捨異熟識。方始轉名大圓鏡智故。成
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修道位中。後得
引故亦得初起。釋曰。謂第六意識後得引
故。於淨土中起五識故。論有義成佛方
得初起。以十地中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
無漏故。有漏不共必倶同境。根發無漏識
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有異。由斯此
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方容現起。而數間
斷作意起故。釋曰。言不共者。即不共眼根。
根唯爲眼識等依故。言必倶者。是倶有
依。根識同時故。言同境者。即同境依根識
共同縁一境故。此三名異倶是五根。皆三
依中倶有依攝。所依眼等既是有漏故不能
發無漏識智。言此二於境有明昧者。二即
是漏及與無漏。無漏即明。有漏識即昧。十
地五識既是有漏故。至佛果方成所依。倶
有依義廣如問明品引。今疏意取成佛時
得故。此不言疏依彼本識。如來藏性眞如
法身以爲所依者。二釋所依。言眞如者。即
前唯識爲迷悟依。聖道轉令捨染得淨。然
其眞如即唯識性。故彼論云。此諸法勝義亦
即是眞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今即於
本識之中依眞如性。又法性宗識相識性互
交徹故。然於一識有二種門。一眞如門。二
生滅門。於眞如門法身即是眞如門攝故。
經云。眞如平等無相身。若生滅門中。法身即
如言藏性。如來藏性即是本覺。故起信
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
等虚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
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説名本覺。然眞妄和
合名阿頼耶。凡夫但從妄識熏種聖智去
妄。雖則本識未捨異熟。而其二智唯依眞
如法身常理故。論云。轉依止依止常身。故
疏論云如修多羅下。第四釋論引證。於中
二。一牒論。二是了義故下。疏釋於中亦二。
此句出意由是了義故經定説。疏涅槃經
下。引經文於中又二。先正引二通妨。今
初即南經第三十五憍陳如品。爾時世尊告
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解脱常
住之色。受想行識亦是無常。因滅是識。獲
得解脱常住之識。彼經次説苦空不淨亦復如
是。故説如來五蘊常樂我淨。言其文非一
者。即涅槃經第二開宗顯徳即説常住。如玄
談中已廣分別。此經上下其文非一。疏問所
依本有下。二解妨。先問。後若依唯識下解
釋。於中又二。先依法相宗言非自性常者。
自性則凝然常。此約法身。報身名相續常。
即止能依亦説名常。三者化身名不斷常。應
用不斷故。疏若起信下。二依法性宗先引
論。謂本覺是法身。始覺是報身。既云始覺同
本覺。無復始本之異名究竟覺則二常無
別。生公亦云。眞理自然悟亦冥符眞既無
差。悟豈容易不易之體。爲湛然常照等並
如前説。勝鬘經云。一切法常住者。若別説
三身。如來妙色身世間無與等無比不思議
是故今敬禮則説化身。如來色無盡智慧亦
復然。即歎報身。一切法常住。即歎法身。是
故我歸依。總歎三身。既云一切法常住則
上二身豈非常住。亦同法華世間相常住。世
間尚猶常住三身豈得無常。疏三其相如虚
空即解脱相者。先擧經立名。*二從不同聲
聞下。釋顯其相亦取論意耳。論亦有三。一
反問辯非。云可同聲聞縁覺智。有障解
脱耶。不也。二順問彰是云。云何解脱偈言
其相如虚空。三釋是異非。云無一切煩惱
障礙故。釋曰。煩惱即法華云離諸苦縛名
得解脱是人於何而得解脱。但離虚妄名
爲解脱。其實未得一切解脱。未脱所知
有三餘故。今脱二障故不同彼。疏三徳之
義已見上文下。第三總結三徳。於中二。
先總結三徳。第二別説轉依前中總指
見上文者。即問明品。然下出現品復當廣明
也。疏然圓滿在佛下。約位分別。即天台智者
意。約圓教六即以明。一理即三徳。謂一切
衆生平等共有即三雜染。煩惱即般若。結業
即解脱。苦報即法身。迷成三雜染體即三
徳。二名字三徳。謂於圓理。若因若果。解了
分明。三觀行三徳。三徳圓修。障無不寂。理
無不照。寂照雙流徹見心性。又一空一切
空即是般若。一假一切假即是解脱。一中一
切中即是法身。四相似三徳。謂六根清淨身
如琉璃照法實相業繋不覊。五分眞三徳。
如初發心住得如來一身無量身説法智慧
所作自在。六究竟三徳。即是如來。今此即當
分眞三徳。今云圓滿在佛即究竟三徳。十住
開發即是分眞。此中約因即言分得。亦分眞
也。從十住初心直至十地皆名分眞故。所
依果海即等究竟。疏轉依亦爾下。二別會轉
依。即唯識第十釋四轉依之前。先云如是
菩薩於十地中。勇猛修行十種勝行。斷十
種障證十眞如。於二轉依便能證得二轉依
果即菩

涅槃
轉依位別略有六種。一損勢益能轉。謂
初二位由習勝解。及慚愧故。損本識中染
種勢力。益本識内淨種功能。雖未斷障種
實證轉依。而漸伏現行亦名爲轉。二通達
轉。謂通達位由見道力通達眞如。斷分別
二障麁重。證得一分眞實轉依。三修習轉。謂
修習位由數修習十地行故。漸斷倶生二
障麁重。漸次證得眞實轉依。攝大乘中説通
達轉在眞六地。有無相觀通達眞俗。間雜
現前令眞非眞現不現。故説修習轉在後
四地。純無相觀長時現前。勇猛修習斷除麁
重。多令非眞不顯現故。釋曰。通達眞俗者。
以有相觀通俗無相觀達眞。言令眞非眞
現不現者。入無相觀眞現非眞不現。出觀
眞不現入有相故非眞現。言後四地多令
非眞不顯現者。常在無相觀故多不現。由
雜煩惱未名清淨。則非眞猶現故有多言。
論四果圓滿轉。謂究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
耶。修習無邊難行勝行。金剛喩定現在前時
永斷本來一切麁重。頓證佛果圓滿轉依。
窮未來際利樂無盡。五下劣轉。謂二乘位
專求自利。一厭苦欣寂。二唯能通達生
空眞如。三斷煩惱種。四證眞擇滅。五無勝
堪能。六名下劣轉。釋曰。上有六義故稱下
劣。六廣大轉謂大乘位。爲利生故趣大菩
提。生死涅槃倶無欣厭。倶能通達二空眞
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
槃。有勝堪能名廣大轉。此中意説廣大轉
依捨二麁重而證得故。問曰。何以不取果
圓滿轉。釋云。對菩薩説是以不取。意明上
皆約位不出後二大乘小乘。小乘不取故
唯取第六。今疏文中但不取小乘。及損勢
益損勢益能但是資糧加行今辯地故。疏此
不同相由得前同下。第二總結會通。於
*中二。先結會同義。後論中下但結不同。
今初應有問云。若解脱如空則本來無礙何
異同相。故爲此會同約體空。此約契空
悟本無縛名眞解脱。故云由得前同成斯
不同。彼能成斯。斯能顯彼。能所不一也。
結不同中但結五句者。解脱是總於諸
趣是脱處。故不結之。言謂如是觀而觀等
者。謂應如是契實而觀。莫作餘不契之觀。
而云等者等取依止解脱。謂應如是依止
於常。莫依無常應如是雙離二障解脱。
莫同聲聞。*言後三對妄顯眞者。一般若云。
不同聲聞依聲而悟。二法身云非如無常
意識智。依止無常因縁。三解脱云不同聲
聞。猶有智障故牒於眞以結此三。令依於
眞不依於妄故。亦可後三即涅槃故。前二
不離三故已如上説。論中此後會六相云
如是説已。於中自體空是總。三種智空是別。
釋曰。此會同相。論又云解脱是總。五種解脱
是別。釋曰。此會同不同相也。但會總別同
異成壞略可知故。疏第二一偈類地行微
等者。然遠公復云。後之三偈以佛果法類
顯地實。意云。前二涅槃是佛所行故難。言説
類於地實亦難。説聞雖有此理前之四偈
曾不説於佛果之相。但指涅槃菩薩得者。
是佛所行之涅槃故。故今疏云以上地智。類
顯地行爲甚微妙。故論釋行云。謂是檀等
非地實故。疏中二。先總科。後初中下牒釋。
釋上半中三。初出偈意。次寂即同相下別
釋。三何不直説下。徴釋可知。釋下半所類
中五。一正釋。二擧論。三言境界觀下。疏釋
論。四設地是體者揀濫。五將此地智下。重
釋論。四中正揀遠公所類是其地實。以前論
言地者。境界觀。疏作加行觀釋故今縱之
云。設令地是地實。境界觀非是加行。是地
實者。意取地實所起之行。非取地實。故論
云行謂同行以其地實即是證智。同彼檀
等差別行。故明知取行耳。疏第三一偈寄對
彰微者。文*中二。先總顯意取對。即聞思
慧。等取報生識也。後初句下隨文牒釋。
四句三節中二合故。初句有三。一取意正
釋。言起即加行後得者。此二爲能起。證智
一字即是所起。二皆觀如。如亦能起故云並
爲能起。二故論云下。以論釋前加行後得
之言。何觀是加行何同行是後得。三此即前
下。疏釋論文。然論但牒問云何觀等。
而無別答。今疏即指偈之論釋觀及同行。
從皆言何下。正示答相。即隨地加行等
起證智故。其論此智字前疏已釋。疏後句明
下。釋第三句。言故法華中以説爲門者。彼
釋諸佛智慧甚深無量。爲證甚深。釋其智
慧門難解難入。爲阿含甚深。阿含即教法。生
公云。夫知智在説説則爲門。非唯智不可
解。門亦難了。了門則達三非。*三非難解
如何皆以説爲門也。疏第四一偈喩者。疏
文有四。一揀喩體。二隨文解釋。三結歎勝
能。四對前揀異。今初一同前文風畫之喩。
疏論云下。二隨文解釋。於中二。先釋喩相。後
釋合相。前中二。先擧論後總顯喩下。疏釋此
下更有論云。何以故虚空處鳥跡相。不可分
別。故非無虚空行跡。今疏但義合影在合
中。疏此中跡處下。釋合相。於中二。一依
論正釋。二取意展合。前中三。初總合空跡。
*二何以不説下。合上不可説其長短大小
等。三上明麁相下。合上非無。於中二。一正
合非無。二又以空攝跡下。空跡互顯非有
非無。疏若欲開鳥下。*第二取意展合。於
中三。一展成三事加於鳥故。*二若更開
下。展爲四事開空爲二故。三若以跡喩
證智下。例前以釋。亦有四義。然向四者。一
太空喩果海。二跡處之空喩證智十如。三空
處之跡喩地相。四鳥喩言教。而跡不喩證
智。今例風畫。跡喩證智。則應云一太空喩
果海。二跡處空喩十如。三空處跡喩證智。
四鳥喩言教。地相皆教道故。言如風畫中
辯者。已上空中風畫例同今跡故。然彼
處本論但以風畫喩阿含。所依之空喩證
智。然其阿含約言教説。次下疏云。若將二
喩喩所詮者。仍有兩重。一以風畫喩地
相。所依空喩證智。二以風畫喩地智。所依
空喩果海。今正例第二意然。其風畫三遍
用之方成四事。一喩言教。二喩地相。三喩
證智。兼所依空喩所證十如。四太空喩果
爲四。然其風畫離於空中風畫無別風
畫。如鳥異跡故風畫處空之畫以喩地相。
畫喩能詮也。疏以斯鳥跡下。第三結歎勝
能。疏此中鳥跡下。第四對前揀異。於中三。
初引論徴起。二論云下擧論正答。三此意
云下疏釋論文於中二。先釋二喩別意。後
若以著心下。引論釋取著之過。於*中四。一
正出五失。論主但有五名。疏中一句擧名。
云一不正信一句。釋論如云以其隨
言解不稱實故。下四皆然。於中通有三節。
一正出五失前二違行。次二違人。後一違
法。二意令下。總顯文意。三今人下。結彈
異釋。云言今人者非對古人。但謂如今有
人耳。四故歎難説下出體。擧五失之損翻
成五徳。故言五徳者。一者正信。二者勇猛。
三者正説。四者順佛。五者重法。疏今初言
三成就義者。疏文二。先彰名意。後方釋文。
前中四。初釋名。二辯位。三就文辯定。四解
妨難。今初亦二。先釋名。後解妨。今初若麁
相分別即聞思修慧爲三。若細辯相修慧有
二。眞修爲第三。縁修屬第二。前二不似正
證下。後解妨。兼釋通名。謂有問*言三種成
就並非義大。何以第三獨揀義耶。答意可
知。從當分下。重復通難。謂有難云。若皆是
因何名成就。釋云。當分説成。非對因説以
爲成就。以獲得釋成就者倶舍云。得謂
獲成就。故即以此文便釋通名。名三成就。
疏此三地位下。第二辯位。遠公名爲約處
以定。疏意云。十地皆有三種成就。初地三成
前二在地前。餘皆地上。故云初二容在地
前。若遠公意總有二意。一假寄處因。此有
三義。一寄種性。種性種子成立。因成就大相
順彼故。二寄解行。解行起修。趣入出道。因
漸成就。相順彼故。三寄地上。地上徳成
教説修者相順彼故。二約實行處説大同
疏意。以後義要當但爲後解。疏問慈等聞
等下。*第三就文辯意。慈等等取悲願力。聞
等等取思及修。疏若爾上三漸次下。第四解
妨。於中三。初躡跡爲問。二彼從所表下。正
爲會通。三故上論云下。引論證成在文易
了。然此解妨即是遠公對前辯異同。其問
意云。此三成就何異三漸次。釋云。初因成就
非三漸次因。二其因漸成就是三漸次體。即
前三中觀漸次也。皆是聞思修故。三其教説
修成就所有觀修。是前三中證漸次。此説證
智爲觀修故。其滿足修是前三中修行漸
次。漸説彼中眞修所有教行爲滿足故。今
之疏意並不用此。其因成就及因漸成就皆
觀漸次。以通諸地皆悉有三因成就即是
地加行故。三種成就望於後地皆是加行。
望於前地即是後得故。滿足觀修亦後得
攝其證漸次但是深義。前七偈明爲不可
説故。此説分無證漸次故。今對前以通妨
難。然其此義不合傍敍。恐後人不知疏
意。故對辯之。疏已知大意下。第二釋文。於
中二。先結前生後。後因成就大即初二句下。
正釋初一可知。釋第二成就中。言聞思等
次第者。釋漸字。從聞生思從思生修故云
次第。從乃至能成就出世間智因故。者即釋
因字。前因成就是聞思修因。今云因者是出
世智因。疏三圓滿下。釋第三成就。疏文有
六。一標名總科。二釋二修相。三總結示。四
假喩明。五引例釋。六正解文。初一可知。疏
眞修位極下。第二釋二修之相。疏意可知。
遠公云。滿足修者。即眞實教道眞心之體。隨
順集起法界行徳。故云滿足修。下釋論中
云。眞徳之中教行滿也。觀修者即眞實證道
眞心之體。本隨妄隱。今隱對治離妄漸淨。
始淨之心内照法界名爲觀修。下釋論中
云。眞徳之中證心明也。此公意以教爲滿足。
以證爲觀修。今疏小異。滿足則是教道之
修。觀修亦屬教道。教中似證故稱爲觀。則
以能顯爲滿足。所顯爲觀修。以未息修
不得名證。疏初即稱性寂然下。第三結示。
疏猶瑩下。第四喩顯然亦分喩。對前稱性
寂然即是全喩。對滿足教道猶是分喩。但
取二修同時。似正證義耳。疏此二種修下。
第五例釋。於中三。初擧能例。二修如於下。
次明所例。則二修如等覺。正證如妙覺。亦
如七地修無功用未名無功。八地報行方
得斯稱。後諸有智下結勸。疏文中慮即下。第
六釋文。於中二。先依今經釋。後依論經
釋。前中言心即眞修心體者。謂所證心體
恒沙性徳唯是眞智方能行故。疏若准論經
下。第二依論經釋。於中五。初總出論意。二
故論經下引論。三此明聞思下釋論。四次便
引偈下重牒論。五此明函蓋下結示。疏次觀
修者下。即經是境界難見可知不可説也。疏
中有二。先正牒釋。後既難可見下通妨。妨
云。既難見聞何不義大中收。後而隨修下
會釋。疏佛不隨喜者亦名違法慢心。謂若
自説不承佛力言多乖理。不順聖心故佛
不隨喜。*疏地法爲所入者。即當經文如是
二字。證智爲能入者。論云。此所説地法衆生
以智入。疏若事若理無不具者。以所入如
來藏中恒沙佛法此知理也。事者即因分之
行解也。疏身正恭敬待等者。若別釋者。形虔
曰恭。心重爲敬。然實恭敬通於身心。是故
疏云心敬則身必恭。論云身正恭敬等。恭謂
恭謹。敬謂敬重。由心恭敬則身恭敬。尚書
云。恭者恪也。敬者恭也。故二大同。有釋云。
貎多心少曰恭。心多貎少曰敬。故從多分
配於身心實即通也。心正恭者。敬善法
故。若於邪法雖復恭敬而非正也。由恭
敬故便決定求。即此求心亦名敬相。待有
二義。一者停待待我當説故。二者當待當者
對也。將恭敬心當對我説。疏無諂無憍
慢者。謂勝我者則諂其心必下。劣我者憍
慢其心必高心無高下故不諂慢。易云。上
交不諂。下交不黷。辯必然之理不改其志
操亦斯義也。疏次二句對法彰已善説等
者。疏文有三。初科經。二文雖三節下解
義。三云何相應下隨難別解。二中然論一
時總徴云。一示現何事。二以何事。三云何
事。四依止何事。次重牒其問以對經文。
更無別釋。今疏取意便牒。便釋四重。釋中
初重有二。先問所謂下。答即果分地法爲
所顯示。故云勝上地法。下之三段文皆有
四。一義釋問意。二故論云以何事即引論
證。三答云下義釋答意。四故經云微妙音者。
引經證成。斯則經答伏難。論假問起。疏先
釋義後方引文。此釋第二下三句例知疏
爲依出世善字者。妙音是聲善字是名句文。
文即是字爲名句依故。但云字則四法備
矣。上風畫喩中云説者以此二事説。聽
者以此二事聽。疏一隨方言音等者。隨諸
方土梵漢等異。二字句等即教與理相應。疏
又與能詮等者。上明説人與教相應。復與
理相應。理即所詮。今明但稱能詮。居然合
理。若乖能詮即違理故。三事即聲字譬。疏
第三示説分齊下。疏文分四。一標大意。二
半偈之中下。對經會論。三於中上句下牒
經解釋。四然因果二分下。釋因果義。於中
二初總辯順違。後申正義。前言古有多釋
者。有云。十地有二義。一約教所安立。十地
法門在聞者識上。以義顯現名爲因分。因
此表離言之義故。二者正詮十地證入。十
地正行離諸言教。所安立相説名果分。由
此因分言所表故。是故因分可説。果分不
可説。釋曰。此釋理似可通。而因分義成果
義不顯。又似影像教則可説。本質教則不可
説。有云。於一證智不壞相邊。可言説故
名爲因分。相即無相言教不及邊名爲果
分。故此二分非一非異。釋曰。此解則似下文
不説無相。又唯約一證論説不説。教行不
言故。又説與不説縱許得成因果不顯故
疏並略之。疏直望論意下。第二申正義。於
中二。先總彰大旨。後更以義取下。開章別
明。於中二。一唯約十地。二通佛因果。前中
有總有別。別中詮表相對。文有四節。一正
釋義。二如初三地下指文。三令衆因此下。
釋因果名。四斯皆證智下。明説不説門。疏
二約究竟佛果下。通第二佛因果。文中三。
初正明。二解妨。三拂跡顯玄。初中亦三。一
總指。二謂即此下顯相。三是則跡處下辯
可説不可説。果海絶言易故不明。疏問上論
云下。第二解妨。先問即刊定記主難師。後
豈不下答。答中即今疏扶昔大義。於*中
二。一總呵既冥同果海豈非地攝有能所
同因果非一。既曰冥同則因果非異。非一
非異爲眞地智。二故上論云下引證。略引
三文。一即示説分齊中。釋成寂滅佛所行偈。
二又上加分即加所爲中。自利總句經云。欲
令汝爲一切菩薩。説不思議諸佛法光明
故。論釋云。不思議諸佛法者。是出世間道品。
明知地智即是佛果法。三引地影像。經證中
曲分爲五。初正引。二是知論主下結示。三有
云下刊定重難。四大海十徳下疏引喩反質。
五明知下結破。疏又且依一相下。第三拂跡
入玄。如前二大説分齊竟。第七説分。疏
又請分生其正解等者。上一來意約法以明
此之一意。就益以辯。又前約相實相對。此
約解行故二不同。疏二釋名下。疏文分四。
一正釋。二以上請分下。通違妨論云。
初地所攝有八分。説分屬初那言通十故
爲此通。疏又初地下。三通展轉難。謂有問
云。既言初受總名。何以更立校量勝分故
爲此通。四又論家下。總相會釋餘如品初。
疏此有三義。一得位等者。諸解雖衆唯識
委具故先引之。謂既斷異生之性。便獲聖
人之性。以成聖位下。二揀異二乘。二揀唯
證生空。三揀唯能自利對於二空故云具
證。然準攝論二利亦云初得。則以初冠下
三皆初得。疏此唯依第三成行義説者。於
自利中亦攝初二在文不顯故云一義。疏
出世間心即是聖位者。亦含二空故能出
世。亦以文不顯故屬一義耳。疏三所斷障
等者。於中三。初總標。二謂二障下明斷障。
三明斷愚。二中先擧唯識釋。後此言異
生下引梁論辯。前中意明。依分別障種立
異生性障。分別揀於倶生種揀現起。分別
之言此言猶漫。而本論云。凡夫我相障。知
是我執故。下二愚名執著我法愚。彼論釋
云。雖初地所斷實通二障而異生性障意
取所知。説十無明非染汚行。疏上來就能
起下三釋斷二愚。文中三。初以義生起。二
由斯初地下引論正釋。三斷義如前。下結
示斷義。二中言斷二愚。即是現行及彼麁重
者。彼論釋云。顯彼二種。次文釋云。或二所
起無堪任性。如入二空説斷苦根。所斷苦
根雖非現種而名麁重。此亦應然。彼麁重
言例亦應釋。疏四所證理等者。文中有五。
初對前生起。以斷障證如義相順故。由前
在凡二我之執不見二空。若證二空彼障
隨斷。故斯斷證二義相成。二謂此眞如下引
唯識釋。三梁攝下會其異名。四意明下雙
釋二論。謂一切法本是二空。故云遍滿等。
非別有如來遍諸法。五此地最初偏證遍
滿者。爲遮伏難。謂有難言。下之九如豈不
遍耶。豈復非是二空所顯故。爲此通意明
遍行之如。是如總相下之九如。隨徳別立。今
當初得得於總相以受別名。疏二約所成
者。大願昔發至於初地。能如願作故稱所
成。復名爲行。疏信等十者。即淨治地法文
在行校量中。一信。二悲。三慈。四捨。五無有
疲厭。六知諸經論。七善解世法。八慚愧莊
嚴。九具堅固力。十供養諸佛依教修行。疏
然上諸下*第二總相圓融。於中四義。對於
三四五六。四門來意一門但明次第不離下
六釋名。通從三四五六得果。一種非正地
法。故但對四。疏第七釋文。文前更三。一依
經科。二依論科。三對前相攝。今初亦三。
初正科二。故慈氏下引證。先引瑜伽。二
引仁王。仁王即觀如來品。文云。般若空故菩
薩亦空。何以故。於十地中地地已上文如
疏引。三而論下會今論文。疏今且依論下二
依論科分二。先正科。後初云住下疏釋論。
其釋名分。最後釋者。義通始終。故疏然十地
中。既三心齊證。下第三對前相攝。疏今初
住分下釋疏文有四。初一曲科。二初謂深
種善根下疏釋。三瑜伽下引證。彼云。菩薩發
心因四行相。一者何相發心。二者何縁發心。
三者何状自性。四起何勝利。即此四段也。
四又此四下會三菩提心。即起信意。前十
住品已廣分別*言。又此四段各含三心者。
向就増勝各配其一。一者深心即樂修一
切善行故配依何身深種善根。今有集白
淨法。即是直心。慈悲現前即大悲心。二直心
正念眞如法故配爲何義以求佛智。同念
眞如故。今有救一切世間等。即是悲心。爲
淨一切佛刹。即是深心。三大悲心。救護一切
苦衆生故。故配以何因大悲爲首。今有智
慧増上故有直心。善巧方便所攝故有深
心。四有何相總。則具上三心故得入位。今
別説者。生如來家是直心相。得菩薩法即大
悲相。住菩薩處即深心相。餘可例知。疏別
有九種集。下疏文有三。初別釋二。然小乘
下隨難料揀。三已知總別下六相圓融。今初
先科後釋。釋中前二皆言眷屬者。慧爲正
道。戒定助道。故疏謂依聞思彼若明若義等
者。以前之五集明四善根古來諸徳皆云
權教。似小擬議立四。華嚴即無。然華嚴正
約四十二位。文無彰灼。四善根名論無釋
文義旨含有。是約五位收攝之義。且十地
皆有十句加行。起十種心。此心未滿猶屬
初地。滿成二地。二地加行十心未滿。屬於
二地。滿屬三地。下七皆然。未知初地亦起
十心。十心已滿即入初地。未滿屬何。例於
下九即在地前迴向會竟。既非迴向。當屬
何人。爲加行位理極成矣。又上深種善根之
人。地持判屬勝解行人。有如是心。即入初
地。明知未具是地前也。彼依四位明義。
初一即勝解行人。始從十信終至地前。餘
三即是見修究竟同於唯識。又依十二住。亦
以地前爲第二勝解行住三即極喜。明知
加行勝解行攝。然判地位總有十門。廣如
十住。今約五位。初地加行屬加行攝。況論
釋十句。前五約聞思修等。第六方名淨心
集者前爲加行。文理更明。雖局初地而以
地前望於地上。即爲十地之加行也。故於
十地總有三處。總集方便。謂初地。八地及
與十地。然初地方便復有二種。一收三賢。
皆爲趣地之遠方便。二者取四加行。爲近
方便。三賢別會已廣説竟。今爲加行於理
無違。復有人言。此中十句唯屬初地。四加
行位總屬十地。斯人不曉。唯識論文云。爲
入見道復修加行。明知即是初地加行。故
四加行義通於總別。勿復麁心。言四加行
者。唯識第九偈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
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論曰。菩薩
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徳智慧資糧。順解
脱分既圓滿已。爲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
加行伏除二取。謂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
名順決擇分。順趣眞實決擇分故。近見
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釋曰。
決擇是智。即擇法也。決揀疑品擇揀見品。
疑品擇而不決。以猶豫故。見品決而不擇。
非正見故。今此具二決擇即分論暖等四
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後位立標也。四尋
思者。尋思名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釋四
尋思也。如實遍知此四離識及識非有。名
如實智。何故名義各別尋求名義自性及與
差別。即合觀察問也。名義相異故。別尋求
二。二相同故合思察。次論別釋四相文云。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爲暖位。
此位中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
設有實不可得。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
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暖。釋曰。
明得是定。尋思是慧。故云發也。下發皆然。
次論云。依明増定發上品尋思。觀無所取。
立爲頂位。謂此位中重觀所取名等四法。皆
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明相轉盛故名
明増。尋思位極故復名頂。次論云。依印順
定發下品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
能取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
有實識離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故。印
順忍時。總立爲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
境識空故亦名忍。釋曰。忍有三品。下品名
印忍印所取無故。中品名樂順。樂無能取。
順修彼故。上忍名印順。印能取無。順觀彼
故。故論云。印順忍時總立名忍。印順倶定
名印順定。忍即智也。次論云。依無間定發
上品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
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即從
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
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下論總釋云。如是
煖頂依能取識觀所取空。下忍起時印境
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如境是空。順樂
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立世第一法。雙
印空相。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説菩薩
此四位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
眞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
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眞唯識理。彼相滅
已方實安住。依如是義故有頌云。菩薩於
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
想。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
後觸無所得。釋曰。此偈初二句煖位。次二句
頂位。次二句下忍位。第七句中忍。合前三
句爲上忍位。其世第一住時促故。此偈略
無。末句見位。但觀上來唯識論文。四五二集
釋然自解。疏言治諸蔽漏者。按唯識論。但
是伏位。故次論云。此加行位未遣相縛。於
麁重縛亦未能斷。唯能伏除分別二取。違
見道故。於倶生者。及二隨眠有漏觀心有
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釋曰。今約伏故云白淨耳。又上疏言欲集
聞慧及思慧等者。彼論次云。此位菩薩於安
立諦非安立諦。倶學觀察。爲引當來二種
見故。及伏分別二種障故。非安立諦是正
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立。釋曰。上皆聞思
也。又上疏云定謂四禪者。彼論次云。菩薩
起此煖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靜慮。而依
第四方得成滿。託最勝依入見道故。唯
依欲界善趣身起。餘趣厭心非殊勝故。次
論云。此位亦是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眞勝
義故。釋曰。即順攝論。唯四位義也。疏六淨
心集即善淨深心者。上牒名指經。從以得
出世正智。即是論釋從於所縁下疏釋經。
前加請分皆已廣明。疏七廣集者。明護小
乘發意曠兼。故名廣心。起心殷重故名爲
深。信解大因求大果故名爲大心。慈悲現
前。疏釋論名。謂多行下即是論釋。疏然小乘
下第二隨難料揀。即是後三。應有問言。何
以護心雙約二利。護行唯約利他。故爲此
通。又約自利多同前六。故疏中慈依苦苦
等者。然其慈悲略有三義。一別。慈能與樂
悲能拔苦。二通。故三地中釋慈心廣大無
量云。廣者與欲界樂。大者與色無色界同
喜樂。無量者與不同*喜樂。經文後三無
量例同於慈。更不見釋義。當同與樂也。
又彼地中依苦衆生故入慈悲無量。即慈
亦拔苦。今此則二皆拔苦。慈心麁拔二苦。
悲心細拔行苦。疏中文二。先順論總明拔
苦。後又明與樂下顯二通義可知。疏總云
佛智等者。上句擧經。謂無上智。即論總指
其體。知斷證修故。論別顯其相。謂知苦斷
集。證滅修道。苦是報法不可言斷。但可
言知以令生厭。集則可斷。滅是理法但可
云證。道是心法可以進修。言約無作
諦者。此疏釋論揀非權小。如四諦品言修
究竟故者。釋妨。恐有問言。既是佛智何得
有修。通意可知。疏此智差別下別中九句。
一問記業。記即答也。二揀異菩薩者。皆窮盡
故。三中平等。有其二義。一二無我理生佛平
等。二令衆生平等皆證。五中救攝因者。由
慈淨嗔。能用四攝。廣利樂故。從第六無餘
智下四句經文約五無量界。謂六即衆生界
無量。七即世界。八即法界。及調伏衆生界。九
即調伏加行界。如文可知。六中言佛眼觀
衆生者。四眼九眼入於佛眼。皆名佛眼。無
餘亦有二義。一遍觀衆生盡無盡故。二以
十眼委照性相心行等故。七中言論經闕
於淨刹者。論云。七無染佛智。一切世間無障
無染。自然應化。今信作業智心無礙。如
經得一切世界無障淨智故。釋曰。經無淨刹
釋有淨義。即淨刹無染心解脱故。化往無障。
慧解脱故。今經亦令衆生但生信樂而無
染著。八中窮盡心行方善調故。九中初擧
論。法輪即是下疏以經文會論所釋。疏。二
總結發心中疏文有四。一略釋。二而論下辯
論釋。三前指於此下辯論指文不同前。即
指此結文。欲以後攝於前。此則指前總
句。欲明以前攝後。總之與結皆是總義故。
結云總攝別故。四又但云生心者。釋通妨
難論有二問二答疏亦兩節。一問云。前求
佛智。何故唯云生如是心。不云生智。故今
答云心是總故已攝於智。知斷證修二亦
攝。下亦有問言。別有諸徳。何故但云生如
是心。答云心亦是總總攝諸徳。故不別擧
助道等法。亦應問言。心既是總攝於知斷證
修。何故前文不求佛心。有二義故。一前是
所求。此是能求。故二果位智強心不可知
故。疏明以何因生如是心者。此是論文。此
中疏文問意梢略。應云第三以大悲下明以
何因。次應更云。謂以何因生如是心。今以
先科文便釋意耳。從意云下疏釋論文。引
於二經。成立論意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十句文下釋文不釋總句者。有二意。一
以下別成總義故。二者前生起中已顯意
故。謂菩提心依於大悲爲根本故。亦即瑜
伽四因之中。大悲因也。疏一増上。大疏文有
八。一標名。即經智慧増上智導前悲所以
先辨。二細行苦下論釋名。細智現前故名爲
生。三謂若了下疏反釋論。四文論釋智慧。
別釋二字。皆先擧論。此約下疏釋。五復是
一門下雙結智慧。以智慧名有通有別。通
謂分別名慧。決斷名智。此義雖別而通事
理二。別有二義。一了事名智。如第十度。
了理名慧如第六度。二者如今疏文。六自
相下牒論解釋。七念生下出經論意。不知
三界皆苦及苦性相故。八其逆順下指難。在
下二善巧等者等取方便所攝也。四攝釋
所攝。曲巧釋善巧。隨宜釋方便巧用四攝。
隨物所宜故。疏三最上下。下取深心所持
從。謂向發下是論自釋。然論經云。直心深
心淳至故。論意以深直是別淳至是總。故標
爲名。謂深則悲行深重。直則正念眞如。悲
智相資能盡生界。故云淳至。淳至即最上。
然經深心有其二義。一以樂修善行爲深。
深即重義二契理爲深。深即直心故。第二
地初有十深心。論經名直則知深心已攝直
心。疏四無量大下。此下四大皆明勝進。此
謂雖攝佛智亦爲利生。疏五善觀等者等
取下經。具云善觀察分別勇猛力智力無礙
智現前。論經云善決定衆生力智力。論云五
者。決定大上妙決定信深智勝對治。今疏開
經成三決定。復以無礙智該於上三。即展
演經論。六中有名無釋。論釋云。隨順菩提
正覺。即佛自然智。前疏頻有故略不釋。七中
先擧論。後大包下疏釋就經第四有何相。
疏以得出世間聖道故者。聖道是福利正體
故。論爲總。別有八種過。疏文有三。初依總
開別。二入位過下隨別解釋。三總結不相
似。二中前七自分後一勝進。一入位過中先
擧論。後瑜伽下引證。正性離生是出世義。
謂如世人下上即論文。此下疏釋。所證即是
眞如故。攝論云。眞如爲家。契會爲生。前約
入位。此約入證下引梁論明生家亦勝。
疏子相似法大乘行生故者。上即論文。謂大
行下疏釋大行。即助道行也。疏道過經有二
句。前一句揀異地前。下句明是地上。喩揀
可知。引梁論。殺生等即世間道。道即因故。
論云。四者道過。世間道不攝。出世間道攝
故。異生道相似法故者。謂世間不攝是初
句。出世間攝故是下句。異生道相似法者。喩
謂人道異於三惡之道。疏中喩文義已分明。
五法體過。初至自事。皆是論文。論下云自
身體相似法*從。若無大悲下疏釋論意。義
已明顯。六論云六者處過。不捨世間方便。
不染善巧住故。處相似法。會疏可知。七業
過。論云順空聖智生命相似法故。八畢定過
者。大心堅固名爲畢定。論云。佛種不斷究
竟涅槃道。成就相似法故。會疏就經文並可
知。疏論云。如是示現下第三總結不相似
顯成過義。先擧論*從顯與地前下疏釋。然
論此下更云。如是次第。家不相似。種性不
相似。道不相似。體不相似。處不相似。生業不
相似。成就不相似。如是説住此地中。是名
爲住。如次經云菩薩住如是法。名住菩
薩歡喜地。以不動相應故。釋曰。此論次第
別結皆有不相似言。則知十句不似地前。
從如是説下釋於結文。乍觀此論。則似唯
取第四段爲住如是法。以攬前三成斯相
故。故全收四以總該別。皆有煩惱無煩惱
異。釋名分此中論有生起云。已説住義。次
説釋名。云何多歡喜示名歡喜此問得名以何歡
此問喜相爲身爲心下答具二此地中菩薩歡喜。復以何念
此問喜因初説十句此答喜相後説二十句此答喜因釋曰。上
論疏已摘用故不併擧。恐尋論者怪不見
文。故此具出。疏總有三喜者。論主但云歡
喜者。名爲心喜體喜根喜。疏便開釋。但直
下彰名據其體性。即是下九此是論主攝別
入總。謂下九中前六。自利喜行之體。後三化
他顯於喜能。前中初二敬之與愛。是喜行
心。非正喜體。今攝入總名爲心喜。次三正
是喜心之體。攝之入總名爲體喜。後一
其喜行功能。出生之義説以爲根。攝之入
總名爲根喜。備此三喜故名多喜。今雖直
釋。至下別中結歸此三。言三根喜。由前
心體歡喜内充者。心即初一。體即第二。二皆
爲内。然五受明義。在五根爲樂。在意地
爲喜。二禪心喜亦名爲樂。此地身樂亦名
爲喜就通義故。輕安之言即是善數。亦輕安
樂。調暢之言即是受樂所以結云故此喜者
亦名爲樂。疏又内及觀心下。重會前三揀異
凡小。觀心是初内通前二。謂雙證二空離
憂喜相。名爲無喜。冥契寂靜唯證能知。故
云之喜。二禪喜相。三地當知。疏一敬喜別
九喜中。已如總中之科下。疏便結之。今初
尊敬三寶名爲敬喜。由證同體信不可
壞恭敬轉増。然總具下九故名爲多。當句
言多復有何義。遍敬三寶即是多義。餘可
類取。疏上二即喜行下結成總中心喜。次三
即喜之體相者。即總中體喜。疏前覺後悦
甚。次第者。論經先慶喜。但心自覺勝於地
前。次調柔喜離諸礦強。是故身心悉皆適悦。
後踊躍者。遍益逾前故名踊躍。是爲三句。
作初中後之次第也。疏此一喜能者。喜行
成就能攝菩提。故名爲能。此與念當得喜
有何異耶。答念當逆念當果。此念念之自
能。故不同也。疏下三化他。即口身意離三業
障。故下論云鬥諍於言中等。論義通於自
他。問此等解釋唯約自行。又此三句。初句自
他無擾。次句不惱於他。後句不爲他惱。疏
今初。初句總下疏有三門。一總別分別。二若
別顯義相下義類分別。三又上十句。初佛下
三寶分別。二中因果人法。即有四門。疏且分
二。先果後因。疏於中更有總別者。此中之總
望前爲別。望後爲總。即亦總亦別。疏別中
六句次第顯前菩薩行。則以六句爲能顯。
菩薩行爲所顯。以別顯總故。即顯示之義。
於六句中自有能所。初一行體爲所顯。餘
五句能顯。亦是別明顯相。此則顯理之教義。
其次第之言兩向用之。初一佛次法後菩
薩。今菩薩行等故爲次第。二於後六句初
體。後顯六句次第。疏餘三利他皆法雲之
行者。故論釋菩薩地盡竟便云此中餘者。
約教化法故等。則顯餘三。是菩薩地盡中
事也。疏亦可後三下。然論云此中餘者。故疏
配在菩薩地盡中。然無顯文。故兼顯通諸
地意。疏轉離一切凡夫取著事故者。此即論
文上即指經。下即疏釋。疏別中有三。初通
敍文意。二九中下隨文別釋。三然此九句下
結定。疏總別九句文雖不次者。初即第二
生如來家過。二即總句超凡夫地。三即第
一入菩薩位入位過。四即第四離世間趣
得道過五即第五得菩薩法法體過。六即第
三無能説其種姓過失種姓過。七即第六
住菩薩處處過。八即第七入三世平等是
業過。九即第八於如來種中決定當得無
上菩提。名畢定過。餘八全同。唯第九捨轉離
相文小不同。故疏會釋。疏文分三。初正釋
捨轉離二即前第八下會通前文。此斷前
行故須會釋。謂前明者。志氣成立決成菩
提。於如來種中即是行義。行斷雖殊決成
菩提義則同矣。三言怖畏下釋文。於中先
擧論。不愛是所畏下疏釋。疏今初徴意。
何以此中説離畏耶者。謂得初地遠離一
切煩惱業苦。何以偏言離怖畏耶。二答疏
有二意。一以五怖偏障初地初地盡斷所
以偏説餘障通障諸地。初地不盡。是以不
説。如十使中五見及疑盡在見位偏説斷
之。貪瞋癡慢通障見修。此中不盡二畏是
喜障故偏説之。故於釋名分中説耳。疏故
論上云遠離此因者。以是經前生起之論。
故云上也。論文具云。次説何者是怖畏。云何
怖畏因。遠離此因無怖畏故。釋曰。論中怖
畏有問無答。經中離畏有答無問。故疏具
出。疏四擧因顯相下疏文有二。先釋經文
意後五怖畏下開義別釋。不次第釋經。而
取義類以釋。於中分二。先總彰五畏之果。
後彰五畏之因。及明離義。前中但揀濫相。
即爲釋文。於中三。初揀死不活。二死約愛
於善道下揀死惡道。此因上第三第四依
身故。爲此揀上三有濫。所以揀之。惡名
學易徳故不釋。三但説五者下通妨辨
攝。謂有問言。怖畏多種。謂打縛等豈不畏
耶。何但説五。故爲此通。則五無不攝。如
打縛等。即不活死畏所攝等。疏此怖畏因
有二種下。*第二彰怖畏因及明離義。文
中三。初引論總明。二分別解釋。三總以結
示。今初觀下釋文二因自顯。疏然此二因下
分別解釋。於中二。先通後別。別從相顯。通
約義兼。故明通中即別所揀。謂善根微少別
爲後二之因。今通爲前三之因。不活等者等
取死及惡名邪智愛著。別是前三之因。今通
爲後二之因。畏大衆等。等取惡道。疏若取
相顯下二別配。於中三。初雙標。二邪智。
即是下釋初因。於中四。一牒釋論文。二愛
著於我下別配三因。三無我我所下彰離。四
然不活下會釋經文。疏後二因下三釋後因。
文中二。先因。後今具福下辨離。疏故初三離
下等三總以結示。疏結酬初徴中三。初釋
經意。二敍論。*三意謂下釋論第三安住
分。疏所列諦寶等境者。諦即實事理。寶即三
寶等。等取世出世善之功能皆所信境。疏
信増成欲。欲即信果。疏一敬信。即於徳信
也。二淨信。即於寶信也。離疑濁故名淨。
即經解清淨句。疏上二皆云清淨是信之
性者。上皆唯識並如前所引。疏三決定信
増上。即經信決定故。今取經爲名準論云。
以信分別故。便名分別信増上。令他證淨
智故。故令疏以分別字爲其釋文。疏此三
増上下通釋。然今經云發起悲愍。故論經
云起悲愍心。論釋云。起者。轉復現前。謂地
前修習入地。即現今在地中。云轉復現。疏
七慚愧信増上是所成行體者。故論云樂
修何等行波羅蜜行故以崇重賢善爲慚。
故成檀等諸度。輕拒暴惡爲愧。故治於慳
等諸蔽。輕拒暴惡。即不著世間。無惡有
善。故曰莊嚴。故遺教經云。以慚愧服而自
莊嚴。八是得等侶。亦即行縁論云。僧爲等
侶同事安樂。九者敬法。即行所依論云入
何法中謂諸佛教。則亦行所詣。是所入故。疏
第二日夜修行中有二。先依論釋。後隨要
別釋。前中一親近集。又是求法方便。二正聞
法時直諮爲問。直酬爲答。設難爲論義通
難爲解釋。疏後五句次第修行者。五句即
爲次第。又先明内觀。後辨隨縁亦是次第。
疏又難得下擧世寶六義。顯證法六義。一地
前所無故云難得。二已斷分別故云無垢。
三能爲二利故云勢力。四能嚴法身故曰
莊嚴。五等同法界故云殊勝。六一得不失
故云不改。亦與六決定義同。疏其第六七
下。第二隨要別釋言此中能治即大人覺
者。文中具有。但遠離一種攝於二事。一攝
寂靜。二攝無戲論。此二倶治不遠離故。言
八覺者。一少欲。二知足。三寂靜。四精進力。
五正意即正念是六正定。七正慧。八無戲論。疏八
種不淨是謂資生者。即涅槃第六邪正品。經
文廣列而不分數。疏案善生優婆塞經具
列。一畜田宅。二種植根栽。三貯聚穀粟居
店求利。四畜奴婢人民。五畜眷屬群畜。六
畜金銀錢寶。七畜象牙金銀刻鏤諸寶大
床綿褥氍氀。八畜銅鐵釜&T055114;。疏第三求一切
智下。迴向成就中言總即所求之事名之爲
家者。論有十一句。初總餘別。若隨行要分
別乃爲三節一謂求一切智地是家。二求力
無畏不共法爲依家。三餘句。明無障求故。
論別列十一求竟。總云。於中求何等事。求
一切智地故。以何觀求。觀諸佛力無畏不
共法故。云何求。求諸波羅蜜無著法故。此
三求者。是家依家無障求故。釋曰。今疏別摘
配釋並不違論。故今總句即是家也。言總
即所求之事者。此中正明求佛。故一切智
即所求等事。故論上云。求何等事名之爲
家者。即上論此三求中是家。家是三中之一。
此即以事爲家。從一切智地是求處者。疏
以經釋論。爲家之言。處即家故。疏別即能
求之因者。從總開出。皆明求義。雖有三節
後二皆因。因中分二。初一爲觀。即論云。以
何觀求名爲依家者。即前論三求中依家二
字。從於前家中。下疏釋觀義。其十力無畏
即一切智地。依彼成觀。故名依家。疏餘十
能求之行者。即上論云云何求。即三求中
無障求也。皆治蔽障。故疏或許。多勝等者。
兼上有三。一許不與。二許多與少。三與許
勝與劣。五不捨求中二。先釋文。後勤策下
解妨。前中戒法無量者。戒有三聚三千威儀
八萬細行故。劫數長遠者。一受不捨至成
佛故。戒法精妙者。防於意地起心動念。即
毀犯律儀。論於止作故説爲持三聚進善
利生云行也。疏難行易敗者。不同定慧證
法之樂堅固難失。疏後三是欲者。故上文云
後三信増成欲。次十是精進者。即修行成就。
後十是方便者即迴向成就能以少善成無
量果。故云方便亦不滯寂故疏上依論辨下
更示別理離四障故亦是攝論第六斷除
四處障也。而有開合。後二即彼第一離二
乘作意。初一即第二諸疑離疑。二即彼第三
離聞慧我我所執。兼第四斷除分別縁法。
第四校量勝分。疏謂住此地下文前有二。
先釋總名兼彰分齊。通一地故。後問經云
下問答揀定。先問後答。問中引涅槃三十八
迦葉菩薩讃佛云。憐愍世間大醫王身及智
慧倶寂靜。無我法中有眞我。是故敬禮無上
尊。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自
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我禮初發心。初發已
爲天人師。勝出聲聞及縁覺。如是發心過
三界。是故得名爲最上。故沙彌發心者。即
智論文。昔有阿羅漢。領一沙彌携持衣
鉢。沙彌忽發菩提心。*阿羅漢心知。便取
衣鉢令其前行。前行之次見諸細蟲。思衆
生多難可化度。便退大心。羅漢即令却持
衣鉢。令在後行。沙彌問師。師具答云。汝
先發大心。即是*阿羅漢所歸敬處故推
於前汝後既退菩提之心。故是凡夫。不合
居吾聖人之前。如何下結難。疏然其勝義
下答。於中三。初標心體。二此三歴位下開
章解釋。三今此正明下結酬二中。二信勝
者。既於大乘決定解故。依深觀解起行願
故。云具三心如問明是智淨行品中兼明
行願。三解勝者。習種已去。於深法界如實
解故。四行勝者。性種已上具依種智一切
行故。五願勝迴向大願向三處。故言此即
三賢。別歴三心者。從増勝説。通亦具三。如
十住品。疏下辨果勝亦三心果者。調柔是
行果。發趣是智果。願智通二果攝報通三
果。疏雖歴諸地。戒定下會異説。謂遠公有
十七過。十義同疏。二地淨業過。戒清淨故。
三地定自在過。四地不捨衆生修道品過。
五地不住道行過。六地甚深解行過。七地寂
用雙行過。八地利他功用過。九地辨説行過。
十地成就微細智過。兼初地中復有兩重。
一證過如前。二求勝過。謂地滿求證無
故。此有十一唯存其證。後至七地功用滿
故。八地已上無功用故。故云雖歴諸地不離
三心。於十一中存三除八。疏中前五後一
是同已同其九。加第九等覺。故唯十過。問
若有十重。今但對地前辨勝便足。何用對
於二乘。答良以小乘是大乘所對。凡欲辨勝
多皆對之。乃至佛果亦對彼耳。下經非一。
法華亦云。諸佛智慧甚深難解。一切聲聞辟
支佛所不能知。疏文分爲三下正釋經文。
所以三者。即行修始終也。疏故下論云者。以
論先廣釋十願竟後方以義收束。今先爲
義門。故言下論凡有下論之言。皆準此知。
疏而言大下釋此大字有通有別。別指在
文。通中有三。初正釋。二瑜伽下引證。三今
揀異下結示。今初。先擧論文。光明善根此
擧大體轉勝増廣此示大相。*從謂教證下
疏釋論文。疏兼取所從即後二願者。正願
但約攝受菩薩善法異於凡小。大願即顯
行相深廣。故二不同。則正通大別。正未必
大。大必是正。故兼二也。疏即以欲勝解信
三者。欲及勝解別境中攝。信即是善。並如
前釋。今希求即欲要印持前境方忍樂欲。而
心淨故。疏先約行中二。先別明。後若約通。
下明通二利。疏一以何身者。此中五句。論
有徴下即疏答。義屬經文。如一以何身論
也。謂攝法下是疏囑經。下四皆然而但釋前
二後三易故。四衆生住處者。即第六承事願
有其二義。今取土中有生往化之義。疏後
三不定者。自有三釋。初一是古疏意。次二即
論疏後三明位下。從初地來證如同聖。故
至九地。不離諸菩薩會等。二十地方得三
業不空。三如來可知。疏已攝二嚴等者。初一
福嚴。次二智嚴。四通二嚴。五六福嚴。七八
通二。九福滿。十智圓。因果行位已如向辨。
第一願一始起要期下釋此三句。論在後結
中。釋今將來此論經二句不同。二云大方便。
三云大行。然一一句皆有三段。如初句云。
始起要期。是疏出意。二云如是大誓願。是
牒經證。三隨心求義。故是論釋下二皆然。疏
是知此願亦即是行者。論言起此三行故。
疏清淨解言信因果故者。因即解字。勝解
即於境印持爲性。不可引轉爲業。即唯識
論深忍之義。清淨是果。若准唯識。樂欲是
果。今望上因心淨即果。疏一攝功徳大
者。此下三大即初地。初六決定中之二。初
一即勝善決定中義云一切餘善根中勝故。
意取勝等不取決定。二三即因善決定。開
之爲二。第二願亦初教次證者。上約教理
行果以釋經文。而論經但有三句。初句明
教。次句明證。三云一切諸佛所教化法皆
悉守護故。此即用前教證以化衆生。故名
爲行。論下釋中教。謂修多羅等。此釋法輪
書寫供養讀誦受持爲他演説故此釋受字。
釋次句云攝受一切佛菩提者。所謂證三
種佛菩提法攝受此證法教化轉受。故釋
第三句如今三云護教下所引論文。上疏
順四故爲此配。若配教證亦可後二。護初
教法持上證法。疏上約始修下明成就義。
行徳相應總名成就。論亦三成就四是義加
順四法。故論釋第三云。三者。修行乃至如
實修行正覺。成就故者。即修上證也。上論
三種菩提者。而論自釋。即三乘菩提。此有二
意。一明菩薩菩提包含二將隨宜化物。
第三願以八相如離世間者。今經具列彼各
十。然亦有佛不具八者。如天王佛。白
衣成道故。若以離俗爲出家則亦具矣。須
扇多佛無生可化。則不具轉法輪。留一化
佛半劫化人。是則亦具。然論釋一切處。云
順衆生見故下料揀。何故不處色無色界。
恐衆生云此難處來不爲我成故。二
何故不處他化等而生兜率。令衆生知捨
彼勝樂爲愍我故。三問。何故下生人中
捨於天樂。爲愍我故。四何故處胎示現同
生。増長力故。五*問。何故自成正覺。示非餘
佛教化。顯丈夫力成就非因他得菩提故。
六問。何故入涅槃。爲令懈怠衆生懃心修
道故。此等略擧示八相中一義而已。下離
世間各具十義。故疏全指第四願世間出世
間各有多異者。謂明出世出略有二義。一
約位。謂地前爲世。地上爲出。二隨義。教道
爲世。證道爲出。今下廣大無量即是教道。
故云世間。不壞不雜即是證道。爲出世間。
疏論名種種下直至八地已上。三行疏文。
意明俗智之行是疏餘皆論文。疏法無我
下即是論釋。謂不雜下是疏釋論文有三段。
一釋經。二若依瑜伽下會異釋。三論主
明下會通二論。言義不異前者。即廣大無
量不壞皆同故。瑜伽便當釋論廣大等義。第
五願疏彰化所爲者。論云何義故化。疏無想
天爲細者。色界十八天唯除無想。皆名有
想。無想天與廣果天同處。外道取爲究竟
涅槃。修無想定生於彼天。得五百劫無心
果報。佛弟子不生彼中。疏化生依何依業
染生故者。論但云業生。依於因。果染字即
倶舍世間品意偈云。倒心趣欲境。濕化染香
處。濕生染香。化生染處。疏然四生攝盡六
趣。則通局有異者。亦倶舍意。彼偈云。人傍生
具四。地獄及諸天中有唯化生。鬼通胎化
二。今疏説勢小別義理皆同。人具四者。卵生
如毘舍佉夫人生三十二卵。卵各出一兒。
般遮羅王有妃。生五百卵。卵各一子。胎生
如今人是。濕生如頂生王從頂皰而生
故。化生者唯劫初起。傍生具四此類可知。
化生如龍迦樓羅等。鬼通胎化二者。如餓
鬼白目連言。我夜生五百子。隨生皆自食。
晝生五百亦然。雖盡而無飽。即胎生也。鬼
化可知。無而忽有故。疏又以六趣不攝中
有化生等即寛狹門故。雜心論云。爲生攝
趣。爲攝攝生。論自釋云。謂生攝趣非趣
攝生。何者中陰是其化生。趣不攝故。六名色
攝。名色之義六地當説。第六願疏瑜伽
云下辨其異名。今經已下會釋。知生佛住處
者。知生住處往化。知佛住處往供事故。新
經中承事之言其義甚顯。偈云。於一毛端微
塵中。出現三世莊嚴刹。十方塵刹諸毛端。我
皆深入而嚴淨。所有未來照世燈。成道轉法
悟群有。究竟佛事示涅槃。我皆往詣而親
近。釋曰。前偈即一切相。及眞實義無量相。後
偈正明承事嚴刹。亦兼化生。疏一切相等者。
一切相是土相。眞實義相是土體。及性相相
融世界實爾。云眞實義。然其分量約三千
者。且約權實同用耳。應如世界成就品等。
故下第三辨無量相疏云。麁者云色義。當
無色界爲細。下二界爲麁。以釋廣等既約
三千。麁細亦且就三界耳。餘義皆如初會
第七願。疏願清淨下疏文有三。初總顯立
意。二於行相下釋文。三上七淨中下收束。今
初略具三淨攝於淨土。一清淨自土。即是
相淨如第三淨。二安立正法。即法門流布淨
如第七淨。三及修行衆生。即住處衆生淨如
第五淨。顯斯三淨即淨土意。自他受用及變
化土。皆悉具矣。疏一同體淨有二意。初明
報應淨土。皆以法性土而爲其體。即事理
無礙。二故令一多下。由相即性。以性融
相。令報應等及染淨土互相即入。疏即自
在淨者。淨土略有二種。一者相淨。即第三
淨。二自在淨。即是今文。如摩尼下喩自在
相。隨機現故。如身子螺髻各見不同。而言
普皆清淨者。就佛言之。無不淨也。故淨
名云。我此土淨而汝不見。即以自在圓通
而爲淨也。如第八地。疏受用香飯下引淨
名。證身諸惑滅。證離過斷徳入正位等。證
成行徳。等者等於淨名餘經。前教體中已
明。至法界品更顯。疏具徳人居者。亦名人
寶莊嚴。亦同淨名不諂衆生來生其國等。
因淨如世界品。疏一所生果者。即生因招臨
機示現。即依因招即後智通慧。故論結云顯
智神力等故。第八願疏一福善同集者。善根
是福無有怨嫉。即心同相。智觀齊均無二
如故。同三諦故疏隨意現身者。通他受用
及變化也。疏不由他下。然經云任其自心。
能知一切如來境界即是證道。威力智慧是
菩薩教道。此就能知。若約所知。威力是佛
教道之用。智慧是佛證道之徳。就菩薩中證
知佛境。境即眞如。是所知境。威力智慧是
佛所有爲分齊境。第九願疏先總明下。然釋
乘不退輪有二義。前義三業不空是輪之
用。後義三業不空是輪之體。疏實則互有者。
謂見身亦得實智及斷惑。聞聲必定斷惑。
信意決定得智。疏一種種苦者。藥王樹枝葉
華果。各除病故。疏論主對前下即疏別意。於
中光出論意。言對前安樂者。即佛地論中
利樂之文。總有四對。如光明覺品。此中用
斷惡爲利益。進善爲安樂。然前之作業。就
行體立名三業所爲故。取其成益乃是安
樂。今此即就行益立名。從實則下正顯
疏意。意云。前之三業通有利益安樂。故今
二喩各喩一。能藥能治病故喩捨惡等。即
利益也。寶滿人意故喩進善等。即安樂也。
故上所喩三業之中。影略已顯利益安樂。生
信決定即是進善。永離煩惱即是除惡。釋
云。互通三皆兼二。第十願疏今初菩提
是總相者。此有三對。前約自他。對論乘
運故。二者體用。故云菩提體菩提作業。三
者總別。別依於總。總攝別故。方順經宗。
言眞則稱性者。約體用二利。此唯是自利
之體。但有此句。謂若有妄念。則身智有分
有在不在。今妄盡稱眞故無在無不在。云
於一切處而得菩提。若依總別。總既含別。
故有下句應則隨機感而即形。故無不在。
廣如出現菩提章説。疏示正覺業者。揀上眞
成而即體之應故一多自在。此別示菩提
而具八相。二三四業。皆轉法輪。相而初一説
實通於諸乘。二唯説一實。三一音隨類頓
具諸法。故論云種種。疏説實諦業下四諦之
義。如其本品。上求佛智。亦説知斷證修。故
知爲通不可局小。疏論經具之者。彼經云
現諸佛境界大神通智力是也。今經神通屬
下。故亦義兼疏以神通力念念成佛。猶屬
前業。此爲説法所依之身。故擧之耳。疏以
佛生處必非五難者。必非三塗北洲長壽
故。前後雖是約時。亦約必無餘二容有
非是處故言彼彼勝處者除難處竟於三
洲中唯取閻浮。閻浮爲勝。堪受化故。百億
非一故云彼彼。疏以一極無二之菩提者。
三者正也。菩提云覺也。此是能證其一極無
二釋經一字揀異二乘。故名爲一。揀異菩
薩故復云極。出現品菩提章云。菩薩應如
是知。成等正覺同於菩提。一相無相。復云。
菩提無相無非相。無一無種種。所以疏云
一極之菩提。疏契差別之性淨涅槃者。性
淨涅槃即是所證。二無我理本寂滅。故名爲
涅槃。言差別者。釋經一切法界。謂即是差
別。而性淨故。經云即涅槃相。即相之性方
爲淨性。契通能所。能所契合眞菩提故。言
則不復更滅者。暗引淨名彌勒章中證成上
義。彼經云。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
在義可知。出現品中更當廣説。上即是證。
疏説此證下躡上釋教化義。唯將佛所
證法教化。亦同法華佛自住大乘。如其所
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衆生也。即佛教
證。疏四。以一音下此業一音頓演。故名種
種。一音之義前疏已明。下復廣説。言稱機故
者。釋經令歡喜言稱機故喜。疏不斷佛種
業者。化化不絶故。此業廣如出現涅槃章。
明疏法輪復住業者。疏文有三。初正釋經。
二前即下雙結五六。三對實下釋名。今初。
大智慧即唯一事實者。法華經云。究竟至於
一切地智。又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眞。
言即是佛智者出體。經云。説佛智慧故諸
佛出於世。能生下釋智地義。地有二義。一
者能生。於一佛乘分別説三故。二者終。歸
究竟至於一切智地故。開示衆生如來知
見。故曰同歸。即法華方便品。初諸佛智慧甚
深無量。疏而智慧門下即是法華。其智慧門
難解難入。又彼經云。舍利弗。諸佛隨宜説法
意趣難解。所以者何。我以無數方便種種因
縁譬喩言詞。演説諸法。即隨機無量也。廣
如法華開示悟入之文。疏前即涅槃下。第二
雙結五六意。顯此經包含。疏對實下第三
釋名。以復住字難了故。謂教法住持名之
爲住。實則常住。對實施權故有復言。疏七
以法智下疏文有二。先依本論釋。後依智
論釋。今初言顯自在所依者。即是三通則
知經云自在變化。下正顯自在之用。於中
先顯三通。以含自在之意。由法智通下方
釋自在。束其三通成無住道可知。疏又
依智論釋。則以自在亦是一通。但有通名
已含作用。十八變義法界品辨。疏藥師十
二彌陀四十八者。並如彼經。恐繁不引。疏
亦攝一切菩提分法如第七地辨者。彼因
説七地一切菩提分法。於念念中皆悉圓
滿。解脱月便問。唯此地滿諸地亦滿。金剛藏
答。於十地中皆能滿足菩提分法。七地最
勝下説諸地滿相。云菩薩於初地中縁一
切佛法願求故。滿足菩提分法。即其文也。
言彰自勤行者結也。故論云。一常勤修習無
量行故。常辨無間無量辨横廣可知。疏論
云。盡者示現。不斷盡者不斷。是無盡統攝無
盡之法令無有餘。名爲盡耳。疏初句爲
總。十願皆是爲衆生故者。此段略有三
門。一總別分別門。二廣略分別門。略以三
轉攝前九故。三五無量界分別門。即爲三
段。今初總別略有三義。一者語總。如十地
十度等。二者法總。諸法因體互相集成。即六
相中總。三者意總。如此中説。意爲衆生故。
疏後三轉下即廣略門。以世界是衆生依報。
虚空是世界所依故。合爲世間法界。是法
可知。涅槃即所證法。佛出現即教化法。如
出現品。以無量縁方出現故。故三皆法。其
如來智是智亦可知心所縁者。意通能所縁。
佛智所入成上能入之智。故皆智轉。疏而言
轉者。別釋轉字以略攝廣。名展轉者可
知。而言轉亦無盡者。所攝之九復能攝故。
故轉生無盡。疏又十中前四下。五無量界所
攝門。然依瑜伽五界者。一即衆生界。二世
界。三法界。四調伏界。五調伏加行界。無虚
空界。今者虚空合後二界。是智論意。若依
瑜伽既除虚空。即以心所縁界攝調伏界。
餘四調伏加行。即方便也。化生法者。名調伏
界。度生法者。名調伏方便界。疏先反顯者。
假設界盡願盡。疏故下順明下正明界無盡。
故成願無盡。於中二意。先別出同之所以。
故十盡句下以論成前。前中言前之十
願不出此者。且總相明一一願皆云廣大
如法界究竟如虚空等。若別説者。衆生即第
五所度世界。即第六所知。第七所淨。虚空
即前第六中十方無量。此四界皆第十願中
三法界。即知一切法界既爲化生法。亦即第
二第三願。四涅槃界。即示入大涅槃而不斷
菩薩行。五佛出現界。即不離一毛端處示成
正覺。六如來智。即約佛境界大智慧力。是
大智慧地等七心所縁界。即第八願平等一
縁。八佛智所入。即以一三菩提。知一切法界
即涅槃相。亦是第四二利六相爲所入故。此
十句下全是論文。由生界等無有盡故。諸
佛以願利益不休。第二行校量。疏。十心爲
起行依者。論經但有二心。謂調順心柔軟心。
論云調順心者。彼諸善根中得自在勝故。
謂欲起即起。故名自在。論云柔軟心者。得
勝樂行故。謂内證適神心無剛強故。今有
十心故。對下十行治瑜伽十障。與論小異。
疏二辨體多。同十藏者。十行望藏有名同
者。謂信施慚愧餘多義同。六即聞藏。標章
云。聞説多知故。五同於念。九同於持。十供
養中財供同施。法供同辯。七了世法。即多
聞中義。慈悲二行亦是聞中知縁起義。既言
多同有不同者。不會無失。亦餘處經已出
體竟。故取信等多同。亦不取全同也。疏下
論云等者。以論先釋十行後方始收束料揀
故。云下論言盡是障地淨法者。下文當釋。
今且略明。謂盡能治地障故。故以一行對
治一障。疏前三是行意樂故名爲心者。先釋
義後引論證。亦是下論。然就通論。十皆是
心亦皆名行。故此十種名行校量。於中分
別。前三是行方便心。論云深心故。疏以意
樂釋心。言地持同此者。彼云前三名爲
心淨。後七名行方便淨。疏五約二利。即就
行分別。言信及無疲是自利行等者。論
主次第釋前七云。於中依自利行。謂信
能信菩薩行及諸佛法。求必能得故。依利他
行。所謂慈悲。能安隱他與樂心故。捨者。以
財攝他行故。不疲倦者。自攝法行。故知諸
經論善解世法者。攝他行故。釋曰。以論文
雖顯。次第相參故。疏摘出二行以爲自利。
餘爲利他。疏後三攝護前七者。問直爾信
等自能離過。何用慚愧護令離惡。答若無
慚愧終不起信。斷於不信如是一切。故
説慚愧。以爲能護。由離障故七皆不著。疏
後一攝前七者。攝有二義。如疏所辨。言攝
令成行者。爲行供養攝令起信等故。論云
三者。修行彼垢清淨依止行。供養諸佛。攝
信等善根故。二由供養得二種身故。令信
等得二身果故。論云。是中有二種供養。故
得二種身。一者上妙身。所可見者心生敬
重。利益不空故。二者調柔心。自性善根成就
樂行法故。釋曰。久修令熟故曰性成。即論
自性善疏并結有六者。結文是疏科經論主
不科。但云此菩提所攝本行。入有六種勝。
是故信勝。今依疏前科。則釋中唯五。故云
并結有六。所以論取結者。結中有果同前
五故。若爾結中有因。何不對之初立三因。
答以被中間五果隔越故。然皆信爲句首。
疏以易見故不牒經。疏。三不雜染勝者。論
唯有標名下便以經帖合。謂證眞下疏先通
釋。後以即邊下別釋無中邊言遠公釋有二
義。一約染淨事法辨。二約有無法理辨。今
初。然論經云無中邊。此公云。生死此邊。涅
槃彼邊。聖道爲中。今觀生死本性不有。即
無此邊。涅槃如故。亦無彼邊。兩邊既無聖
道亦寂。無有中間。二約有無法理辨。云有
爲此邊。無爲彼邊。非有非無説以爲中。有即
非有故無此邊。無即非無故無彼邊。兩邊盡
泯中間亦亡。故無中間。然此二釋約法小
異。義旨皆同。二邊中道三法皆立。以爲所
遣。以性空遣二邊。相待遣中道。今之所釋
略有二異。一者中邊語通則有無染淨。一異
斷常。生死涅槃。若離若合。皆是二邊。中隨
二邊亦有多義。二者以中遣邊以邊遣中。
待絶雙亡故皆本無餘。如前説。疏亦是三輪
化益者。智地意業。説即口業。力即身業。身威
力故。第二雙起慈悲。疏前中三觀即爲三
段。下疏文有二。先明三觀。後即爲方便義。
前中即是唯識。眞樂本有失而不知。妄若本
空得而不覺。三段中初即眞樂本有。二即
妄苦本空。三即不覺不知。然其初一即性淨
涅槃。下釋云三祇方得者。方始契故。故
言證涅槃之樂樂中精極。故云最上。殊勝
無加故曰第一。有大義利故名爲義。今疏
下文約所證釋。二即具足生死之苦。疏但
失眞樂下明爲方便。於中二。初立理顯
過。後正明所起。前中言已爲可愍者。則顯
後後深於前。前但失樂而可慈愍之。
諸苦故須拯拔。況復雙迷於彼二法。迷
謬顛倒苦處計樂。樂處計苦。故増妄苦難
反眞樂。云反本無期。後由初觀故下別明
所起可知。先總標起念者。菩薩乘前信解
佛法。故念法甚深。以甚深故衆生失之。以
失深樂故可憐愍疏一寂靜甚深者。然論
一時列其九名。後方重釋。釋初云寂靜者。
離妄計實有故。妄計正取故。疏離二句釋
之。以初句爲順釋寂靜。從自是妄計下
以下句反釋寂靜下引中論證上二義。即
第二卷第十三行品。初小乘有問云。如佛
經所説。虚誑妄取相。諸行妄取故。是名爲
虚誑。謂第一實者。即是涅槃。虚誑妄計即是
虚妄之相。何得言一切皆空故。龍樹以此
偈答上半正答。既無所取即是空義。下半
爲釋前偈佛説虚誑妄取。正是説空。若不
空者不名妄取。應名眞實故。今但用上
半證今論中妄計正取。疏此一遮詮顯二是
表。又第一離妄。第二顯法體。是故論云法
義定故。疏謂一心體寂等者。即起信論意。
彼論立義分云。摩訶衍者。總説有二種。一
者法。二者義故今論云法義定故。彼論釋
法云。所言法者。謂衆生心。是心即攝一切
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何以故。是心眞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
生滅因縁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釋
曰。今疏云一心即總攝二門言體寂者。正
取前是心眞如相。即是摩訶衍體。順經寂滅
故。言二門亦寂者。二門即是解釋分中。然
此立義分中。向所引法已有二門。則眞如門
示一心體。生滅門中總示三大。然彼論中釋
云。所言義者。即體大相大用大。今欲明於
立義分中已具二門故。説二門已爲義也。
是總心中之所以故。故明三大但是生滅門
義。二門之義義則寛矣。三大二門前來頻引。
疏三治妄分別障等者。此三釋有多門。如下
六地。遠公云。分別即是妄想。心體相即分別
所起事相。取捨即依分別取捨。順境貪求故
願取。違境厭背故願捨。亦可約三性説。分
別即遍計所執。口譯爲分別性故。相即依他
起。取捨即取圓成之眞。今治三性之執。成
三無性故。爲三解脱門。略無甚深之言。三
云空甚深。四無相甚深。五無願甚深。疏六明
雜染觀者。下有三觀治三道障。此治證
道障。即得眞證道。窮終妄想縁智名爲雜
染。眞智殊彼故名爲離。以無所得而爲方
便。名眞方便。亦兼顯方便道及後不住。即
爲四道。疏即不住道者。自利大心不住生
死。利他廣心不住涅槃。論經但云如是無
上。而論釋義。即是今疏第二具足諸苦觀。疏
然十二縁下問答顯意。問意可知。從業惑苦
因下答有二意。此是以因從果名苦故。六
地中盡屬苦樹。二又二流動下業惑是行。行
是五陰。體即苦故。動即有苦。引起信證。即
三細之初云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
動。説名爲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
因故。釋曰。今疏意云。細中之細尚當相是
苦。何況麁者。遠公亦云。苦過重故偏擧疏前
中分二下疏文有三。初科爲二故。論主下引
證爲二。三欲顯前三下出爲二所以。曲有
二意。一依因果分前三爲因。識有二義。爲
因屬前。爲果屬後。故前三竟。猶言後十
者。識爲果故。二亦顯下。復是一意。亦通妨
故。來謂有問言。前三是因因在一處。後十之
中愛取有因那與果同。故有此意爲揀唯識。
唯識論云。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前七次三或
同或異。若二三七各定同世。二即生老死。三
即愛等七即前七。今前二三屬於過去次七
及八屬於現在。即前七支。不定同世。故云
許異世故。若遠公通愛等爲因。云以彼増
長未來苦果故與果同。若爾前三何不從
後説爲苦耶。答云。過去已起因果定故。雖
有此通。故今疏云非獨因果要分爲二。欲
顯前七可分二故。疏約果結苦者。此釋論
主明其結過。與後十支同處解釋。通意可
知。疏總云。邪見下疏文分二。先釋邪見。
後釋心墮。前中先正明後引證。今初。邪見有
二。一麁二細。麁則撥無因果。細則理外推
求。麁亦名別。細亦名通。通則通諸煩惱。今
是通是細非別非麁。疏涅槃亦云下第二引
證。即三十五迦葉菩薩品。因説隨自意等三
種語故。文云。善男子。如來或時爲一法故
説無量法。如經中説。一切梵行因善知識。
則已攝盡。如我所説一切惡行邪見爲因。
一切惡行因雖無量。若説邪見則已攝盡。
釋曰。惡行通於一切業惑。故云一切煩惱邪
見攝盡。疏本在其中云何名墮下。第二釋
心墮言。亦通妨難。上即難詞。煩惱無始何有
初墮。若有初墮。則有未墮邪見之時。
此有二義下。答有二義。初義易了。謂於一
身身心澄靜念慮瞥生。即名爲墮。二約迷眞
下正通無煩惱之難。眞是所迷。妄是能迷。既
有能迷義如墮耳。故妄與眞皆無始也。言
相依無性者。雙遺眞妄。言相依者。依眞起
妄。因妄説眞。若無能迷所迷不立。安得
有眞。依眞有妄故妄無性。依妄説眞眞豈
定有。故云相依無性。則能所倶空。*從若定
有眞下反成眞義離妄。説眞定性有故事外
眞故。若爾已下躡跡起難。難上相依無性之
義。同妄無性應可斷故。從妄必可斷下答。
上約下異難令可斷。今約不一答。眞叵
斷如波與濕。雖互相依。波則可滅濕性
不壞。不一不異眞妄倶成。此是一意。*從不
空之眞下復是一意。上依空之眞則同於
妄。不空眞性非對妄論。即此空有非一非
異。方爲微妙之眞。恐難無窮。故下結云但
空妄執自見眞源。分別不亡。皆成妄惑。謂
如復禮法師有遣問云。眞法性本淨。妄念
何由起。許妄從眞生。此妄安可止無初則
無末。有終應有始。無始而有終。長懷𢢺
斯理。願爲開祕密析之出生死今疏末句
正示祕密故。應總酬其問云。迷眞妄念
生。悟眞妄則止。能迷非所迷。安得全相似。
從來未曾悟故。説妄無始。知妄本自眞。方
是常恒理。分別心未亡。何由出生死。然疏
文之中理已具矣。但云無始而有於長懷𢢺
斯理者。則法相事而例難之。今云有妄即
眞。則同無終始。若分別説應有四句。眞理
則無終無始妄念則無始有終。眞智則無終
有始。瞥起妄念有終有始。若約圓融同無終
始。既無終始亦復無有無始無終唯亡言
絶想。可會斯玄。疏。故論總云下上取義總
科。此下第二引論爲證。然論前別列九邪
見竟。重復牒釋云。是中蔽意邪見。憍慢邪
見。愛念邪見。此三邪見依法義妄計如
是次第。是故疏言論總云也。*從斯則下疏
釋論。乃有二義。初義意云。法上妄計故有
蔽意。義上妄計故有後二。即爲次第。*從亦
可下是第二意。則以一法二義三妄計而爲
次第。下疏偏用初意消文。故云次二迷義
疏。初一句是蔽意。邪見等者。疏文有五。一
指經立名。經云無明覆翳。二此依迷法者。
即論總示其體。三謂無明下疏雙釋經論之
意。四所言法者。下引起信論釋蔽意言。
以論經云無明癡暗蔽我意識故。五此無
明下結成根本無明。故諸經論皆言無明無
因老死無果。唯有無明横從空起。不可
源。六地云不了第一義諦故名無明。若
依起信。即是根本不覺。亦是自性清淨心。因
明風動有其染心也。疏。次二迷義通四
住惑者。一見一切處住地。二欲愛住地。三色
愛住地。四有愛住地。上無明住地即當第五。
一五通三界二三四即如次辨欲色無色。
此上總是惑體。二由前癡故。下釋迷義。因
縁生法離我我所。今由有我故立我所。我
所即法。疏三愛念邪見者未得悕欲説之
爲念。已得深著説之爲愛。其渇鹿喩未得
悕欲。其網魚喩已得之愛。而言如今之愛
支者。過去無明亦有如今之愛取。故疏行
諂誑下疏文有二。先總釋。二由上内計下躡
前生起。論經無慳則唯二過。今加一慳。故
第二中有二過合成三過。疏。一初句下釋
第四邪見。諂謂爲罔冐他故。矯設異儀
險曲爲性。能障不諂教誨爲業。謂諂曲者。
爲罔冐他曲順時宜。矯設方便爲取他
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誑謂爲
獲利譽矯現有徳。詭詐爲性。能障不矯邪
命爲業。謂矯誑者。心懷異謀多現不實邪
命事故。釋曰。以上論文明知此二皆虚似實。
然此二惑倶以貪癡一分爲體。疏。由嫉他
身下釋經恒造諸趣受生因縁。然論經無慳
而云常懷嫉妬而作後身生處因縁。論釋
云。妬者於身起邪行故。嫉者嫉於資財等。
是故生生之處墮卑賤中。形貎鄙陋資生不
足。釋曰。今但以慳對嫉以嫉對妬。配屬分
明。然嫉與妬有通有局。若玉篇云。忌賢曰
嫉。忌色曰妬。忌色即是身過。今嫉於財
却參慳義。故案經釋。然論釋意此二招於
別報。故經云後身生處因縁。今言諸趣受生
因縁。言含總報。疏。次三明行中下疏文有
十。一此句總標。二初貪恚下別出三中初句
經至積集諸業日夜増長。三由前下躡前追
求總釋三句。四此句總明下別擧初句。五
故六地下引例釋由惑起業。然彼但躡無
明。今通貪等。通別有異。六亦是行倶無明
者。再釋貪等。前釋擧於發業無明在於行
前。今與正發業時。所有諸惑皆名無明。
覆蔽於業不知過故。七諸業非一下釋餘
經文。八然集業下牒論解釋。於中三。初躡
經文生起論意。謂經云三毒起業。而論云
受諸受時者。因受生毒故次故論下正引論
文。後謂樂受下疏釋論意。九然愚癡下揀法
同異。十次二句下釋別二句。疏。即内心思業
爲煩惱風動者。此略釋經。然經云心通相
而説。亦是擧於所依心王。今云思業別擧業
體。以論經云吹罪心火故擧思業。次謂於
怨恨下論釋。其中此思之始及此思之終。是
疏釋論。餘皆論文。疏思通諸惡下釋妨。疏。
明所引識支等。疏文有三。初標名示體。此
依能所引生明之。如十藏品及六地廣説。
以其識支下出經論意。通因果義。次下
當明。今取前三爲因。故取識種。三心意
識三下釋文。於中四。一釋心意識名言
如前釋者。即問明品。言意識通餘四種者。
識即前六識。是六處種。六識必含於觸受。是
觸受種除上四外。皆名色種。故云通四。二
誰能起下釋起字。無記非因者。但招別報
不招總報。故如九地説。三善業云何下釋
用四流之義。四若爾下解妨。先問。後理實
下答。有法有喩並如六地所明。言諸經論
者。總指非一唯識論具二。以業種爲増
上縁。識種爲親因縁。今此經中即説識。識
受六道身爲種。如中論云。衆生癡所覆。
爲後造三行。以有此行故識受六道身。即
以業爲因耳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第二明中後九支者。亦可言十義如前
説。隱現行識即言九耳。下當廣明。疏。然論
兼結文總分三段者。其結一文。即疏科
經。即前具足諸苦觀初。以約十二縁明苦
故。總科云文分爲二。先別明縁相。後如是
衆生下結成妄苦。就前方開爲二。初明前
際三支。後辨中後九支。今論乃於中後九
中籠取結文分爲三段。若直就經文。此
下兼第三。彼二顛倒觀總應分四。一示九
支縁相。二如是衆生下結成妄苦。三是中皆
空下明縁體空。四取彼二顛倒經文結成
迷惑。其第四段是第三觀。今爲順論就前
三段。開初一爲二。合後半及第二爲一。
以第三爲一故。亦有三。就疏之中文分
三段。一列三名。二言自相下釋三名。三隨
文釋二中言同相者。釋有二義者。初即遠
公義。二即今疏正意。於中四。一正明。二猶
如下引例釋尋常自相共相。證成則自相全
同同相寛狹不等。此唯約因縁故狹。彼通
有爲故寛。然縁起過患。即是同無常等。三
是則現在下結成隱顯。未來隱自相顯同
相者。令厭當果絶現因故。四此釋順論下
引論證成。疏。言報相下別釋初相。疏文分
五。一正釋報義。異熟是三界報體故。共名
色生明是果報。二故論云下引證。異熟識是
報相義。三此含識支下出體。四故攝論下引
證三相。五經云下。釋文前三可知。四中有
三。初引論列名。二釋彼論意。三會釋二
論。今初即第二論所知依品。第二云。論曰。
如是已説阿頼耶識。安立異門。安立此相
云何可見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者安立
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初謂
依一切雜染法所有熏習。爲彼生因。由能
攝持種子相應。二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頼
耶相。於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
爲因。三謂即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
習。阿頼耶識相續而生。釋論中言分析此識
自相應相。以爲二種。因果異故。釋曰。初謂
依一切下論自釋相。即今疏云。此意明下
釋彼論意。撮略言耳。若不望因果直語自
體者。識之自體雙含因果。分出因果即是
二相。不分因果即是自相。故上釋論云分
析此識自相應相。以爲二種。因果異故。是則
自相爲總因果爲別耳。疏。今論因相下第三
會釋二論。問因果相殊。云何此因而是彼果。
答今以果識爲名色因。非以種子爲現識
因。是故名殊而體一也。故此中三相。而初二
皆是攝論果相。此論果相自是名色之果相
耳。言立名雖殊倶通因果者。明引彼三
相非證此三但明此識通於果耳。因如
前段。疏。所謂名色下出苦芽體相者。文三。
一牒經總標。經云所謂名色共生。二論云
下引論釋。三謂名色共彼下疏釋論。論
中彼字即頼耶故。於中三。初總顯論意。次
名謂非色下出色體。後此二與識下顯共
生義束蘆之義。六地當釋。即前所引攝論。
次文云。阿頼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
爲因。云何可見。譬如明燈焔炷生燒同時
更互。又如束蘆互相依持同時不倒。釋曰。
燈炷生焔。燈焔燒炷。互爲因果。正是果識
爲名色因義。疏。二不離是因相者。牒經標
名。即顯本識爲名色因者。疏釋因言謂是
名色下論釋其相。言名色不離彼本識者。
論主釋經不離之言。非是不離名色有六
處也。顯上句中共生爲不離耳。言依彼本
識故者。論主自釋因相言也。從既依此釋
下疏家案定明此自相因相中有識支及名
色支不同。古釋唯取同名色支識支在前
邪見中故。今名色依起者。依彼本識因生
耳。疏三彼果相者。即此名色増長下經前已
科出故。此略無牒經。疏中但釋彼果。揀非
報相而爲果體。今取六處等是報相名色
果耳。上言次第者。名色生六處。六處生觸
等。次第不亂故。恐繁指後。疏二同相中論
主易故不釋。疏文亦顯。然六地中名爲苦
樹。廣有其相言文義顯者。文即此中有
憂悲苦等。唯識云。老死位中多無樂故。此是
他文言義顯者。生死是苦。憂悲之苦最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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