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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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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菩提。經已分明。況論釋云。佛以甚深因
縁法答。所謂不但初心得。亦不離初心得。
所以者何。若但初心得不以後心者。菩薩
初發心便應是佛。若無初心云何有第二
心第三心。以初心爲根本因縁。亦不但後
心亦不離後心者。是後心亦不離初心。若
無初心則無後心。初心集種種無量功徳。
後心即具足故能斷煩惱習。得無上菩提。
合喩準法。此中燈喩菩薩道炷喩無明等煩
惱焔。如初地相應智慧。乃至金剛三昧相應
智慧燋。喩無明等煩惱燋。亦非初心智焔。
亦非後心智焔。而無明等燋。成無上道。彼
既云非初不離初等。則非唯但取相續之
義故。故論云甚深因縁。又彼經中法喩影
略。法説得菩提。喩説斷煩惱。二義相成同
故引證。疏涅槃二十九等者。然涅槃云念念
滅者即是空義。由念念滅是無性故。不同
小乘何以得知。彼經初師子吼問云。衆生
五陰空無所有。誰有受教修集道者。佛便
以此經答云。雖念念滅而有修道。明知念
念滅即是空故。義符今論性相雙明。疏上
諸經論皆顯性相無礙無斷之斷下三結成
正義。於中此上疏文結前。又今經論下。重
結正義。謂非唯無礙。而又相成。前則事不
礙理。理不礙事。性相雙存。今則依理成
事。事能顯理。亦含雙奪疏因縁故無性等
者。即中論云。若法從縁生是則無自性。若
無自性者。云何有是法即縁生故空義也。次
云無性故因縁者。即中論云。以有空義故一
切法得成。即無性故有義也。疏若云初念則
能斷後念方究竟下。*第四結彈古義。即遠
公解。前解經云治必階漸非定始終。故云
非初亦非中後。正論其果斷在窮終。不得
説言非初中後。今乃據果反談昔因。因時
不頓是故説言非初中後。下釋論言非初智
斷亦非中後。云非初智獨斷。中後亦然。通
取三時方能盡結。次釋論。若爾云何斷如
燈焔非初中後。前中後取。不異毘曇一念
有燒始終方盡治結同然。若依成實一念不
燒相續方然。治結亦爾。若依大乘慧心明勝
一念能斷。但相續始終方盡究竟故。經説言
念念具足一切助道。於一念中尚能具足
一切道品。何有不能斷除煩惱。但相續始
終方盡究竟。是故今説前中後取。如義正知
名之爲取。釋曰。此公雖明大乘慧勝。要
明具足三時始終方斷。故疏不依但依前
爲正義。約性相無礙。釋云今依其義開爲
兩關難令同彼毘曇成實。謂應問言。爲初
念即斷。後念方究竟耶。爲初念不斷積至
後念方能斷耶。依初則同毘曇。依後則同
成實。一念具足道品何所證耶。又但成於
斷惑之義。不知斷而不斷。不斷煩惱入涅
槃義。故結彈云莫失宗旨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六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七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上猶通實教下。第三結示圓融。如常可
了。於中二。先正結圓融。後若具顯下。指
廣從略。廣如五教義分齊中。即是別章上
已略辯。謂結彈同毘曇成實。即小乘斷結
義。引唯識文及具三時即初教義。正約性相
無礙即實教義第五結成圓融中。正顯圓
教義。於無斷無不斷中兼頓教義。謂若無
斷者。一切契理故。無不斷者。一斷一切斷故
即圓教義。若云尚無有斷何有無斷。性本
寂寥言亡慮絶説爲斷者。即頓教義。疏三句
明三徳者。即前體徳圓備是涅槃之相。若別
説者。法身是體。般若解脱是徳。若通相説三
皆。稱徳合爲涅槃之體。故云三徳涅槃。即
對前解脱於諸趣。諸趣有三雜染。般若對
煩惱。解脱對業繋。法身對生苦。翻三雜
染成三徳涅槃。釋此三徳。疏文有三。先
別釋。後總結。疏初句即般若者。指經辯徳。
即非言辭所及也。言是觀行相者。依論立
名。然論無觀行之言。依下結中云如是觀
故。立其名耳。疏無分別觀下。取論意釋。而
論具云如是解脱。可同他音聲觀耶不也。
云何觀偈言非言辭所説離語言故。此論
有三節。初反問辯非二云何觀下順問彰
是三離語言故者。釋是異非。今疏文有二。
先取意正釋。於中先辯。是後不同下揀非。後
前云觀智下揀濫。前即涅槃平等住。前云一
等二際是觀智相。謂以智決了生死涅槃二
平等理。今即三徳中般若。以行契實。餘如
前會。疏次句法身轉依相等者。法身是擧徳
異前般若是轉依相依論立名。轉是迴轉。
先是無常。今皆常故轉亦離義。離於無常惑
業等故。疏謂轉無常依下。以論意釋。然唯
識中轉依有四。一能轉道此復有二。一能伏
道。謂伏二障隨眠勢力不令引起二障現
行。此通有漏無漏二道加行根本後得三智。
隨其所應漸頓伏彼釋曰六行伏惑是曰有
漏加行漸伏。根本後得能頓伏故。論曰二能
斷道。謂能永斷二障隨眠。此道定非有漏加
行。釋曰。二道除有漏。三智除加行。論釋除
有漏有二義故。一有漏曾習相執所引。二
未泯相故。論釋除加行。云加行趣求所證。
所引未成辦故。釋曰。取根本者根本正能
斷惑故。取後得者。後得雖不能斷迷理
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前無倒
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論云。二所轉依
此亦有二。一持種依。謂即本識。由此能持
染淨法種。與染淨法倶爲所依。聖道轉令
捨染得淨。餘依他起雖亦是依。而不持種
故此不説。二迷悟依謂即眞如。由此能作
迷悟根本。諸染淨法依之得生。聖道轉令
捨染得淨。餘雖亦作迷悟法依。而非根本
故此不説。三所轉捨此復有二。一所斷捨。
謂二障種眞無間道現在前時障治相違。彼
便斷滅永不成就説之爲捨。彼種斷故不
復現行。妄執我法所執我法。不對妄情亦
説爲捨。由此名捨遍計所執。釋曰。實我實
自性本無。但對妄情妄似於有。今妄情
斷無境對心。假説此境亦名爲斷。由此道
理名捨所執。諸有處言斷遍計者義在於
此。論云。二所棄捨。謂除有漏劣無漏種。金剛
喩定現在前時。引極圓明純淨本識。非彼
依故皆永棄捨。捨彼種已現有漏法及劣
無漏畢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説爲捨。由此
名捨生死劣法。釋曰。餘有漏者。即二障餘
有漏善法。劣無漏種者。即十地中所生現行。
圓謂圓滿。明謂行相分明。異於菩薩未圓
明故。此淨八識非餘有漏劣無漏依故皆棄
捨。此則總釋下。有二師義。一云此之有漏及
劣無漏。與二障種一時而捨。由二障種有
此二故。第二師云。無間道中斷二障種。解
脱道中方捨此二。由無間道尚是菩薩。猶
有生死有所熏識未即是佛。是故皆用解
脱道捨。論四所轉得此復有二。一所顯得。
謂大涅槃雖此本來*自性清淨。而由客塵
覆令不顯。眞聖道生斷彼障故。令其相顯
得名涅槃。二所生得。謂大菩提。然論釋涅
槃有其四種。一自性清淨。二有餘依。三無
餘依。四無住處。論釋菩提亦有四種。即是
四智。至出現品當廣會釋。上所引論文已
略具今當會疏。然本論釋此文有四段。一
反問辯非。論云。可如世間智依世間耶不
也。二順問彰是。論云。云何依。偈言出過於
三世。三釋是異非。論云。轉依止依止常
身故非如無常意識智。依止無常因縁法。
四引經證成。論云。如修多羅中決定説。上
具引論科釋已竟。疏文之中亦有四節。而
有開合。合初二爲一。開三爲二三。今初
合論前二段取意略釋。故云謂轉無常依云
出過三世。二從故此微智依常法身。即論
釋是。三論云非如下。即論異非上二開論。釋
是異非爲二。四釋論引證三中異非非即
因中。於中二。先牒論。後此揀未轉依時下。
疏釋論於中二。先總標。後無常意識下。解
釋。先釋未轉依時後釋今爲所轉依。今初持
種本識是無常因者。即唯識所轉依中持種依
也。以此能持而爲因者。親是所熏成名言
種。二所持染淨種子等。是無常縁者。染淨即
漏善惡業種等故。言依此因縁起無常
意識者。依種起現行也。此即第八種現倶
爲所依。前七轉識等皆爲能依。唯識約能
持種但取第八爲所依。種子等並爲能依
耳。疏今轉無常識下。釋今爲所轉依。即唯識
論云。聖道轉令捨染得淨。謂在因中雙持
染淨。今得聖道捨染得淨即名轉依。故此
轉者亦是捨義。疏中先釋能依智。後釋所
依。今初然四智之義已見第一經初。而此唯
二者成唯識云。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菩薩見
道初現前位。違二執故方得初起。妙觀察
智相應心品。法空觀品菩薩見位方得初起。
已得法空無漏智故。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
義金剛喩定無間道得。有義至解脱道乃得
初起。異熟識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猶未
頓捨。與無間道不相違故。非障有漏劣無
漏法。但與佛果定相違故。金剛喩定無所
熏識。無漏不増應成佛故。釋曰。此意正
明捨異熟識。方始轉名大圓鏡智故。成
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修道位中。後得
引故亦得初起。釋曰。謂第六意識後得引
故。於淨土中起五識故。論有義成佛方
得初起。以十地中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
無漏故。有漏不共必倶同境。根發無漏識
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有異。由斯此
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方容現起。而數間
斷作意起故。釋曰。言不共者。即不共眼根。
根唯爲眼識等依故。言必倶者。是倶有
依。根識同時故。言同境者。即同境依根識
共同縁一境故。此三名異倶是五根。皆三
依中倶有依攝。所依眼等既是有漏故不能
發無漏識智。言此二於境有明昧者。二即
是漏及與無漏。無漏即明。有漏識即昧。十
地五識既是有漏故。至佛果方成所依。倶
有依義廣如問明品引。今疏意取成佛時
得故。此不言疏依彼本識。如來藏性眞如
法身以爲所依者。二釋所依。言眞如者。即
前唯識爲迷悟依。聖道轉令捨染得淨。然
其眞如即唯識性。故彼論云。此諸法勝義亦
即是眞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今即於
本識之中依眞如性。又法性宗識相識性互
交徹故。然於一識有二種門。一眞如門。二
生滅門。於眞如門法身即是眞如門攝故。
經云。眞如平等無相身。若生滅門中。法身即
如言藏性。如來藏性即是本覺。故起信
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
等虚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
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説名本覺。然眞妄和
合名阿頼耶。凡夫但從妄識熏種聖智去
妄。雖則本識未捨異熟。而其二智唯依眞
如法身常理故。論云。轉依止依止常身。故
疏論云如修多羅下。第四釋論引證。於中
二。一牒論。二是了義故下。疏釋於中亦二。
此句出意由是了義故經定説。疏涅槃經
下。引經文於中又二。先正引二通妨。今
初即南經第三十五憍陳如品。爾時世尊告
憍陳如。色是無常。因滅是色。獲得解脱常
住之色。受想行識亦是無常。因滅是識。獲
得解脱常住之識。彼經次説苦空不淨亦復如
是。故説如來五蘊常樂我淨。言其文非一
者。即涅槃經第二開宗顯徳即説常住。如玄
談中已廣分別。此經上下其文非一。疏問所
依本有下。二解妨。先問。後若依唯識下解
釋。於中又二。先依法相宗言非自性常者。
自性則凝然常。此約法身。報身名相續常。
即止能依亦説名常。三者化身名不斷常。應
用不斷故。疏若起信下。二依法性宗先引
論。謂本覺是法身。始覺是報身。既云始覺同
本覺。無復始本之異名究竟覺則二常無
別。生公亦云。眞理自然悟亦冥符眞既無
差。悟豈容易不易之體。爲湛然常照等並
如前説。勝鬘經云。一切法常住者。若別説
三身。如來妙色身世間無與等無比不思議
是故今敬禮則説化身。如來色無盡智慧亦
復然。即歎報身。一切法常住。即歎法身。是
故我歸依。總歎三身。既云一切法常住則
上二身豈非常住。亦同法華世間相常住。世
間尚猶常住三身豈得無常。疏三其相如虚
空即解脱相者。先擧經立名。*二從不同聲
聞下。釋顯其相亦取論意耳。論亦有三。一
反問辯非。云可同聲聞縁覺智。有障解
脱耶。不也。二順問彰是云。云何解脱偈言
其相如虚空。三釋是異非。云無一切煩惱
障礙故。釋曰。煩惱即法華云離諸苦縛名
得解脱是人於何而得解脱。但離虚妄名
爲解脱。其實未得一切解脱。未脱所知
有三餘故。今脱二障故不同彼。疏三徳之
義已見上文下。第三總結三徳。於中二。
先總結三徳。第二別説轉依前中總指
見上文者。即問明品。然下出現品復當廣明
也。疏然圓滿在佛下。約位分別。即天台智者
意。約圓教六即以明。一理即三徳。謂一切
衆生平等共有即三雜染。煩惱即般若。結業
即解脱。苦報即法身。迷成三雜染體即三
徳。二名字三徳。謂於圓理。若因若果。解了
分明。三觀行三徳。三徳圓修。障無不寂。理
無不照。寂照雙流徹見心性。又一空一切
空即是般若。一假一切假即是解脱。一中一
切中即是法身。四相似三徳。謂六根清淨身
如琉璃照法實相業繋不覊。五分眞三徳。
如初發心住得如來一身無量身説法智慧
所作自在。六究竟三徳。即是如來。今此即當
分眞三徳。今云圓滿在佛即究竟三徳。十住
開發即是分眞。此中約因即言分得。亦分眞
也。從十住初心直至十地皆名分眞故。所
依果海即等究竟。疏轉依亦爾下。二別會轉
依。即唯識第十釋四轉依之前。先云如是
菩薩於十地中。勇猛修行十種勝行。斷十
種障證十眞如。於二轉依便能證得二轉依
果即菩

涅槃
轉依位別略有六種。一損勢益能轉。謂
初二位由習勝解。及慚愧故。損本識中染
種勢力。益本識内淨種功能。雖未斷障種
實證轉依。而漸伏現行亦名爲轉。二通達
轉。謂通達位由見道力通達眞如。斷分別
二障麁重。證得一分眞實轉依。三修習轉。謂
修習位由數修習十地行故。漸斷倶生二
障麁重。漸次證得眞實轉依。攝大乘中説通
達轉在眞六地。有無相觀通達眞俗。間雜
現前令眞非眞現不現。故説修習轉在後
四地。純無相觀長時現前。勇猛修習斷除麁
重。多令非眞不顯現故。釋曰。通達眞俗者。
以有相觀通俗無相觀達眞。言令眞非眞
現不現者。入無相觀眞現非眞不現。出觀
眞不現入有相故非眞現。言後四地多令
非眞不顯現者。常在無相觀故多不現。由
雜煩惱未名清淨。則非眞猶現故有多言。
論四果圓滿轉。謂究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
耶。修習無邊難行勝行。金剛喩定現在前時
永斷本來一切麁重。頓證佛果圓滿轉依。
窮未來際利樂無盡。五下劣轉。謂二乘位
專求自利。一厭苦欣寂。二唯能通達生
空眞如。三斷煩惱種。四證眞擇滅。五無勝
堪能。六名下劣轉。釋曰。上有六義故稱下
劣。六廣大轉謂大乘位。爲利生故趣大菩
提。生死涅槃倶無欣厭。倶能通達二空眞
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
槃。有勝堪能名廣大轉。此中意説廣大轉
依捨二麁重而證得故。問曰。何以不取果
圓滿轉。釋云。對菩薩説是以不取。意明上
皆約位不出後二大乘小乘。小乘不取故
唯取第六。今疏文中但不取小乘。及損勢
益損勢益能但是資糧加行今辯地故。疏此
不同相由得前同下。第二總結會通。於
*中二。先結會同義。後論中下但結不同。
今初應有問云。若解脱如空則本來無礙何
異同相。故爲此會同約體空。此約契空
悟本無縛名眞解脱。故云由得前同成斯
不同。彼能成斯。斯能顯彼。能所不一也。
結不同中但結五句者。解脱是總於諸
趣是脱處。故不結之。言謂如是觀而觀等
者。謂應如是契實而觀。莫作餘不契之觀。
而云等者等取依止解脱。謂應如是依止
於常。莫依無常應如是雙離二障解脱。
莫同聲聞。*言後三對妄顯眞者。一般若云。
不同聲聞依聲而悟。二法身云非如無常
意識智。依止無常因縁。三解脱云不同聲
聞。猶有智障故牒於眞以結此三。令依於
眞不依於妄故。亦可後三即涅槃故。前二
不離三故已如上説。論中此後會六相云
如是説已。於中自體空是總。三種智空是別。
釋曰。此會同相。論又云解脱是總。五種解脱
是別。釋曰。此會同不同相也。但會總別同
異成壞略可知故。疏第二一偈類地行微
等者。然遠公復云。後之三偈以佛果法類
顯地實。意云。前二涅槃是佛所行故難。言説
類於地實亦難。説聞雖有此理前之四偈
曾不説於佛果之相。但指涅槃菩薩得者。
是佛所行之涅槃故。故今疏云以上地智。類
顯地行爲甚微妙。故論釋行云。謂是檀等
非地實故。疏中二。先總科。後初中下牒釋。
釋上半中三。初出偈意。次寂即同相下別
釋。三何不直説下。徴釋可知。釋下半所類
中五。一正釋。二擧論。三言境界觀下。疏釋
論。四設地是體者揀濫。五將此地智下。重
釋論。四中正揀遠公所類是其地實。以前論
言地者。境界觀。疏作加行觀釋故今縱之
云。設令地是地實。境界觀非是加行。是地
實者。意取地實所起之行。非取地實。故論
云行謂同行以其地實即是證智。同彼檀
等差別行。故明知取行耳。疏第三一偈寄對
彰微者。文*中二。先總顯意取對。即聞思
慧。等取報生識也。後初句下隨文牒釋。
四句三節中二合故。初句有三。一取意正
釋。言起即加行後得者。此二爲能起。證智
一字即是所起。二皆觀如。如亦能起故云並
爲能起。二故論云下。以論釋前加行後得
之言。何觀是加行何同行是後得。三此即前
下。疏釋論文。然論但牒問云何觀等。
而無別答。今疏即指偈之論釋觀及同行。
從皆言何下。正示答相。即隨地加行等
起證智故。其論此智字前疏已釋。疏後句明
下。釋第三句。言故法華中以説爲門者。彼
釋諸佛智慧甚深無量。爲證甚深。釋其智
慧門難解難入。爲阿含甚深。阿含即教法。生
公云。夫知智在説説則爲門。非唯智不可
解。門亦難了。了門則達三非。*三非難解
如何皆以説爲門也。疏第四一偈喩者。疏
文有四。一揀喩體。二隨文解釋。三結歎勝
能。四對前揀異。今初一同前文風畫之喩。
疏論云下。二隨文解釋。於中二。先釋喩相。後
釋合相。前中二。先擧論後總顯喩下。疏釋此
下更有論云。何以故虚空處鳥跡相。不可分
別。故非無虚空行跡。今疏但義合影在合
中。疏此中跡處下。釋合相。於中二。一依
論正釋。二取意展合。前中三。初總合空跡。
*二何以不説下。合上不可説其長短大小
等。三上明麁相下。合上非無。於中二。一正
合非無。二又以空攝跡下。空跡互顯非有
非無。疏若欲開鳥下。*第二取意展合。於
中三。一展成三事加於鳥故。*二若更開
下。展爲四事開空爲二故。三若以跡喩
證智下。例前以釋。亦有四義。然向四者。一
太空喩果海。二跡處之空喩證智十如。三空
處之跡喩地相。四鳥喩言教。而跡不喩證
智。今例風畫。跡喩證智。則應云一太空喩
果海。二跡處空喩十如。三空處跡喩證智。
四鳥喩言教。地相皆教道故。言如風畫中
辯者。已上空中風畫例同今跡故。然彼
處本論但以風畫喩阿含。所依之空喩證
智。然其阿含約言教説。次下疏云。若將二
喩喩所詮者。仍有兩重。一以風畫喩地
相。所依空喩證智。二以風畫喩地智。所依
空喩果海。今正例第二意然。其風畫三遍
用之方成四事。一喩言教。二喩地相。三喩
證智。兼所依空喩所證十如。四太空喩果
爲四。然其風畫離於空中風畫無別風
畫。如鳥異跡故風畫處空之畫以喩地相。
畫喩能詮也。疏以斯鳥跡下。第三結歎勝
能。疏此中鳥跡下。第四對前揀異。於中三。
初引論徴起。二論云下擧論正答。三此意
云下疏釋論文於中二。先釋二喩別意。後
若以著心下。引論釋取著之過。於*中四。一
正出五失。論主但有五名。疏中一句擧名。
云一不正信一句。釋論如云以其隨
言解不稱實故。下四皆然。於中通有三節。
一正出五失前二違行。次二違人。後一違
法。二意令下。總顯文意。三今人下。結彈
異釋。云言今人者非對古人。但謂如今有
人耳。四故歎難説下出體。擧五失之損翻
成五徳。故言五徳者。一者正信。二者勇猛。
三者正説。四者順佛。五者重法。疏今初言
三成就義者。疏文二。先彰名意。後方釋文。
前中四。初釋名。二辯位。三就文辯定。四解
妨難。今初亦二。先釋名。後解妨。今初若麁
相分別即聞思修慧爲三。若細辯相修慧有
二。眞修爲第三。縁修屬第二。前二不似正
證下。後解妨。兼釋通名。謂有問*言三種成
就並非義大。何以第三獨揀義耶。答意可
知。從當分下。重復通難。謂有難云。若皆是
因何名成就。釋云。當分説成。非對因説以
爲成就。以獲得釋成就者倶舍云。得謂
獲成就。故即以此文便釋通名。名三成就。
疏此三地位下。第二辯位。遠公名爲約處
以定。疏意云。十地皆有三種成就。初地三成
前二在地前。餘皆地上。故云初二容在地
前。若遠公意總有二意。一假寄處因。此有
三義。一寄種性。種性種子成立。因成就大相
順彼故。二寄解行。解行起修。趣入出道。因
漸成就。相順彼故。三寄地上。地上徳成
教説修者相順彼故。二約實行處説大同
疏意。以後義要當但爲後解。疏問慈等聞
等下。*第三就文辯意。慈等等取悲願力。聞
等等取思及修。疏若爾上三漸次下。第四解
妨。於中三。初躡跡爲問。二彼從所表下。正
爲會通。三故上論云下。引論證成在文易
了。然此解妨即是遠公對前辯異同。其問
意云。此三成就何異三漸次。釋云。初因成就
非三漸次因。二其因漸成就是三漸次體。即
前三中觀漸次也。皆是聞思修故。三其教説
修成就所有觀修。是前三中證漸次。此説證
智爲觀修故。其滿足修是前三中修行漸
次。漸説彼中眞修所有教行爲滿足故。今
之疏意並不用此。其因成就及因漸成就皆
觀漸次。以通諸地皆悉有三因成就即是
地加行故。三種成就望於後地皆是加行。
望於前地即是後得故。滿足觀修亦後得
攝其證漸次但是深義。前七偈明爲不可
説故。此説分無證漸次故。今對前以通妨
難。然其此義不合傍敍。恐後人不知疏
意。故對辯之。疏已知大意下。第二釋文。於
中二。先結前生後。後因成就大即初二句下。
正釋初一可知。釋第二成就中。言聞思等
次第者。釋漸字。從聞生思從思生修故云
次第。從乃至能成就出世間智因故。者即釋
因字。前因成就是聞思修因。今云因者是出
世智因。疏三圓滿下。釋第三成就。疏文有
六。一標名總科。二釋二修相。三總結示。四
假喩明。五引例釋。六正解文。初一可知。疏
眞修位極下。第二釋二修之相。疏意可知。
遠公云。滿足修者。即眞實教道眞心之體。隨
順集起法界行徳。故云滿足修。下釋論中
云。眞徳之中教行滿也。觀修者即眞實證道
眞心之體。本隨妄隱。今隱對治離妄漸淨。
始淨之心内照法界名爲觀修。下釋論中
云。眞徳之中證心明也。此公意以教爲滿足。
以證爲觀修。今疏小異。滿足則是教道之
修。觀修亦屬教道。教中似證故稱爲觀。則
以能顯爲滿足。所顯爲觀修。以未息修
不得名證。疏初即稱性寂然下。第三結示。
疏猶瑩下。第四喩顯然亦分喩。對前稱性
寂然即是全喩。對滿足教道猶是分喩。但
取二修同時。似正證義耳。疏此二種修下。
第五例釋。於中三。初擧能例。二修如於下。
次明所例。則二修如等覺。正證如妙覺。亦
如七地修無功用未名無功。八地報行方
得斯稱。後諸有智下結勸。疏文中慮即下。第
六釋文。於中二。先依今經釋。後依論經
釋。前中言心即眞修心體者。謂所證心體
恒沙性徳唯是眞智方能行故。疏若准論經
下。第二依論經釋。於中五。初總出論意。二
故論經下引論。三此明聞思下釋論。四次便
引偈下重牒論。五此明函蓋下結示。疏次觀
修者下。即經是境界難見可知不可説也。疏
中有二。先正牒釋。後既難可見下通妨。妨
云。既難見聞何不義大中收。後而隨修下
會釋。疏佛不隨喜者亦名違法慢心。謂若
自説不承佛力言多乖理。不順聖心故佛
不隨喜。*疏地法爲所入者。即當經文如是
二字。證智爲能入者。論云。此所説地法衆生
以智入。疏若事若理無不具者。以所入如
來藏中恒沙佛法此知理也。事者即因分之
行解也。疏身正恭敬待等者。若別釋者。形虔
曰恭。心重爲敬。然實恭敬通於身心。是故
疏云心敬則身必恭。論云身正恭敬等。恭謂
恭謹。敬謂敬重。由心恭敬則身恭敬。尚書
云。恭者恪也。敬者恭也。故二大同。有釋云。
貎多心少曰恭。心多貎少曰敬。故從多分
配於身心實即通也。心正恭者。敬善法
故。若於邪法雖復恭敬而非正也。由恭
敬故便決定求。即此求心亦名敬相。待有
二義。一者停待待我當説故。二者當待當者
對也。將恭敬心當對我説。疏無諂無憍
慢者。謂勝我者則諂其心必下。劣我者憍
慢其心必高心無高下故不諂慢。易云。上
交不諂。下交不黷。辯必然之理不改其志
操亦斯義也。疏次二句對法彰已善説等
者。疏文有三。初科經。二文雖三節下解
義。三云何相應下隨難別解。二中然論一
時總徴云。一示現何事。二以何事。三云何
事。四依止何事。次重牒其問以對經文。
更無別釋。今疏取意便牒。便釋四重。釋中
初重有二。先問所謂下。答即果分地法爲
所顯示。故云勝上地法。下之三段文皆有
四。一義釋問意。二故論云以何事即引論
證。三答云下義釋答意。四故經云微妙音者。
引經證成。斯則經答伏難。論假問起。疏先
釋義後方引文。此釋第二下三句例知疏
爲依出世善字者。妙音是聲善字是名句文。
文即是字爲名句依故。但云字則四法備
矣。上風畫喩中云説者以此二事説。聽
者以此二事聽。疏一隨方言音等者。隨諸
方土梵漢等異。二字句等即教與理相應。疏
又與能詮等者。上明説人與教相應。復與
理相應。理即所詮。今明但稱能詮。居然合
理。若乖能詮即違理故。三事即聲字譬。疏
第三示説分齊下。疏文分四。一標大意。二
半偈之中下。對經會論。三於中上句下牒
經解釋。四然因果二分下。釋因果義。於中
二初總辯順違。後申正義。前言古有多釋
者。有云。十地有二義。一約教所安立。十地
法門在聞者識上。以義顯現名爲因分。因
此表離言之義故。二者正詮十地證入。十
地正行離諸言教。所安立相説名果分。由
此因分言所表故。是故因分可説。果分不
可説。釋曰。此釋理似可通。而因分義成果
義不顯。又似影像教則可説。本質教則不可
説。有云。於一證智不壞相邊。可言説故
名爲因分。相即無相言教不及邊名爲果
分。故此二分非一非異。釋曰。此解則似下文
不説無相。又唯約一證論説不説。教行不
言故。又説與不説縱許得成因果不顯故
疏並略之。疏直望論意下。第二申正義。於
中二。先總彰大旨。後更以義取下。開章別
明。於中二。一唯約十地。二通佛因果。前中
有總有別。別中詮表相對。文有四節。一正
釋義。二如初三地下指文。三令衆因此下。
釋因果名。四斯皆證智下。明説不説門。疏
二約究竟佛果下。通第二佛因果。文中三。
初正明。二解妨。三拂跡顯玄。初中亦三。一
總指。二謂即此下顯相。三是則跡處下辯
可説不可説。果海絶言易故不明。疏問上論
云下。第二解妨。先問即刊定記主難師。後
豈不下答。答中即今疏扶昔大義。於*中
二。一總呵既冥同果海豈非地攝有能所
同因果非一。既曰冥同則因果非異。非一
非異爲眞地智。二故上論云下引證。略引
三文。一即示説分齊中。釋成寂滅佛所行偈。
二又上加分即加所爲中。自利總句經云。欲
令汝爲一切菩薩。説不思議諸佛法光明
故。論釋云。不思議諸佛法者。是出世間道品。
明知地智即是佛果法。三引地影像。經證中
曲分爲五。初正引。二是知論主下結示。三有
云下刊定重難。四大海十徳下疏引喩反質。
五明知下結破。疏又且依一相下。第三拂跡
入玄。如前二大説分齊竟。第七説分。疏
又請分生其正解等者。上一來意約法以明
此之一意。就益以辯。又前約相實相對。此
約解行故二不同。疏二釋名下。疏文分四。
一正釋。二以上請分下。通違妨論云。
初地所攝有八分。説分屬初那言通十故
爲此通。疏又初地下。三通展轉難。謂有問
云。既言初受總名。何以更立校量勝分故
爲此通。四又論家下。總相會釋餘如品初。
疏此有三義。一得位等者。諸解雖衆唯識
委具故先引之。謂既斷異生之性。便獲聖
人之性。以成聖位下。二揀異二乘。二揀唯
證生空。三揀唯能自利對於二空故云具
證。然準攝論二利亦云初得。則以初冠下
三皆初得。疏此唯依第三成行義説者。於
自利中亦攝初二在文不顯故云一義。疏
出世間心即是聖位者。亦含二空故能出
世。亦以文不顯故屬一義耳。疏三所斷障
等者。於中三。初總標。二謂二障下明斷障。
三明斷愚。二中先擧唯識釋。後此言異
生下引梁論辯。前中意明。依分別障種立
異生性障。分別揀於倶生種揀現起。分別
之言此言猶漫。而本論云。凡夫我相障。知
是我執故。下二愚名執著我法愚。彼論釋
云。雖初地所斷實通二障而異生性障意
取所知。説十無明非染汚行。疏上來就能
起下三釋斷二愚。文中三。初以義生起。二
由斯初地下引論正釋。三斷義如前。下結
示斷義。二中言斷二愚。即是現行及彼麁重
者。彼論釋云。顯彼二種。次文釋云。或二所
起無堪任性。如入二空説斷苦根。所斷苦
根雖非現種而名麁重。此亦應然。彼麁重
言例亦應釋。疏四所證理等者。文中有五。
初對前生起。以斷障證如義相順故。由前
在凡二我之執不見二空。若證二空彼障
隨斷。故斯斷證二義相成。二謂此眞如下引
唯識釋。三梁攝下會其異名。四意明下雙
釋二論。謂一切法本是二空。故云遍滿等。
非別有如來遍諸法。五此地最初偏證遍
滿者。爲遮伏難。謂有難言。下之九如豈不
遍耶。豈復非是二空所顯故。爲此通意明
遍行之如。是如總相下之九如。隨徳別立。今
當初得得於總相以受別名。疏二約所成
者。大願昔發至於初地。能如願作故稱所
成。復名爲行。疏信等十者。即淨治地法文
在行校量中。一信。二悲。三慈。四捨。五無有
疲厭。六知諸經論。七善解世法。八慚愧莊
嚴。九具堅固力。十供養諸佛依教修行。疏
然上諸下*第二總相圓融。於中四義。對於
三四五六。四門來意一門但明次第不離下
六釋名。通從三四五六得果。一種非正地
法。故但對四。疏第七釋文。文前更三。一依
經科。二依論科。三對前相攝。今初亦三。
初正科二。故慈氏下引證。先引瑜伽。二
引仁王。仁王即觀如來品。文云。般若空故菩
薩亦空。何以故。於十地中地地已上文如
疏引。三而論下會今論文。疏今且依論下二
依論科分二。先正科。後初云住下疏釋論。
其釋名分。最後釋者。義通始終。故疏然十地
中。既三心齊證。下第三對前相攝。疏今初
住分下釋疏文有四。初一曲科。二初謂深
種善根下疏釋。三瑜伽下引證。彼云。菩薩發
心因四行相。一者何相發心。二者何縁發心。
三者何状自性。四起何勝利。即此四段也。
四又此四下會三菩提心。即起信意。前十
住品已廣分別*言。又此四段各含三心者。
向就増勝各配其一。一者深心即樂修一
切善行故配依何身深種善根。今有集白
淨法。即是直心。慈悲現前即大悲心。二直心
正念眞如法故配爲何義以求佛智。同念
眞如故。今有救一切世間等。即是悲心。爲
淨一切佛刹。即是深心。三大悲心。救護一切
苦衆生故。故配以何因大悲爲首。今有智
慧増上故有直心。善巧方便所攝故有深
心。四有何相總。則具上三心故得入位。今
別説者。生如來家是直心相。得菩薩法即大
悲相。住菩薩處即深心相。餘可例知。疏別
有九種集。下疏文有三。初別釋二。然小乘
下隨難料揀。三已知總別下六相圓融。今初
先科後釋。釋中前二皆言眷屬者。慧爲正
道。戒定助道。故疏謂依聞思彼若明若義等
者。以前之五集明四善根古來諸徳皆云
權教。似小擬議立四。華嚴即無。然華嚴正
約四十二位。文無彰灼。四善根名論無釋
文義旨含有。是約五位收攝之義。且十地
皆有十句加行。起十種心。此心未滿猶屬
初地。滿成二地。二地加行十心未滿。屬於
二地。滿屬三地。下七皆然。未知初地亦起
十心。十心已滿即入初地。未滿屬何。例於
下九即在地前迴向會竟。既非迴向。當屬
何人。爲加行位理極成矣。又上深種善根之
人。地持判屬勝解行人。有如是心。即入初
地。明知未具是地前也。彼依四位明義。
初一即勝解行人。始從十信終至地前。餘
三即是見修究竟同於唯識。又依十二住。亦
以地前爲第二勝解行住三即極喜。明知
加行勝解行攝。然判地位總有十門。廣如
十住。今約五位。初地加行屬加行攝。況論
釋十句。前五約聞思修等。第六方名淨心
集者前爲加行。文理更明。雖局初地而以
地前望於地上。即爲十地之加行也。故於
十地總有三處。總集方便。謂初地。八地及
與十地。然初地方便復有二種。一收三賢。
皆爲趣地之遠方便。二者取四加行。爲近
方便。三賢別會已廣説竟。今爲加行於理
無違。復有人言。此中十句唯屬初地。四加
行位總屬十地。斯人不曉。唯識論文云。爲
入見道復修加行。明知即是初地加行。故
四加行義通於總別。勿復麁心。言四加行
者。唯識第九偈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
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論曰。菩薩
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徳智慧資糧。順解
脱分既圓滿已。爲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
加行伏除二取。謂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
名順決擇分。順趣眞實決擇分故。近見
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釋曰。
決擇是智。即擇法也。決揀疑品擇揀見品。
疑品擇而不決。以猶豫故。見品決而不擇。
非正見故。今此具二決擇即分論暖等四
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後位立標也。四尋
思者。尋思名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釋四
尋思也。如實遍知此四離識及識非有。名
如實智。何故名義各別尋求名義自性及與
差別。即合觀察問也。名義相異故。別尋求
二。二相同故合思察。次論別釋四相文云。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爲暖位。
此位中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
設有實不可得。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
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暖。釋曰。
明得是定。尋思是慧。故云發也。下發皆然。
次論云。依明増定發上品尋思。觀無所取。
立爲頂位。謂此位中重觀所取名等四法。皆
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明相轉盛故名
明増。尋思位極故復名頂。次論云。依印順
定發下品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
能取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
有實識離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故。印
順忍時。總立爲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
境識空故亦名忍。釋曰。忍有三品。下品名
印忍印所取無故。中品名樂順。樂無能取。
順修彼故。上忍名印順。印能取無。順觀彼
故。故論云。印順忍時總立名忍。印順倶定
名印順定。忍即智也。次論云。依無間定發
上品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
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即從
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
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下論總釋云。如是
煖頂依能取識觀所取空。下忍起時印境
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如境是空。順樂
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立世第一法。雙
印空相。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説菩薩
此四位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
眞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
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眞唯識理。彼相滅
已方實安住。依如是義故有頌云。菩薩於
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
想。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
後觸無所得。釋曰。此偈初二句煖位。次二句
頂位。次二句下忍位。第七句中忍。合前三
句爲上忍位。其世第一住時促故。此偈略
無。末句見位。但觀上來唯識論文。四五二集
釋然自解。疏言治諸蔽漏者。按唯識論。但
是伏位。故次論云。此加行位未遣相縛。於
麁重縛亦未能斷。唯能伏除分別二取。違
見道故。於倶生者。及二隨眠有漏觀心有
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釋曰。今約伏故云白淨耳。又上疏言欲集
聞慧及思慧等者。彼論次云。此位菩薩於安
立諦非安立諦。倶學觀察。爲引當來二種
見故。及伏分別二種障故。非安立諦是正
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立。釋曰。上皆聞思
也。又上疏云定謂四禪者。彼論次云。菩薩
起此煖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靜慮。而依
第四方得成滿。託最勝依入見道故。唯
依欲界善趣身起。餘趣厭心非殊勝故。次
論云。此位亦是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眞勝
義故。釋曰。即順攝論。唯四位義也。疏六淨
心集即善淨深心者。上牒名指經。從以得
出世正智。即是論釋從於所縁下疏釋經。
前加請分皆已廣明。疏七廣集者。明護小
乘發意曠兼。故名廣心。起心殷重故名爲
深。信解大因求大果故名爲大心。慈悲現
前。疏釋論名。謂多行下即是論釋。疏然小乘
下第二隨難料揀。即是後三。應有問言。何
以護心雙約二利。護行唯約利他。故爲此
通。又約自利多同前六。故疏中慈依苦苦
等者。然其慈悲略有三義。一別。慈能與樂
悲能拔苦。二通。故三地中釋慈心廣大無
量云。廣者與欲界樂。大者與色無色界同
喜樂。無量者與不同*喜樂。經文後三無
量例同於慈。更不見釋義。當同與樂也。
又彼地中依苦衆生故入慈悲無量。即慈
亦拔苦。今此則二皆拔苦。慈心麁拔二苦。
悲心細拔行苦。疏中文二。先順論總明拔
苦。後又明與樂下顯二通義可知。疏總云
佛智等者。上句擧經。謂無上智。即論總指
其體。知斷證修故。論別顯其相。謂知苦斷
集。證滅修道。苦是報法不可言斷。但可
言知以令生厭。集則可斷。滅是理法但可
云證。道是心法可以進修。言約無作
諦者。此疏釋論揀非權小。如四諦品言修
究竟故者。釋妨。恐有問言。既是佛智何得
有修。通意可知。疏此智差別下別中九句。
一問記業。記即答也。二揀異菩薩者。皆窮盡
故。三中平等。有其二義。一二無我理生佛平
等。二令衆生平等皆證。五中救攝因者。由
慈淨嗔。能用四攝。廣利樂故。從第六無餘
智下四句經文約五無量界。謂六即衆生界
無量。七即世界。八即法界。及調伏衆生界。九
即調伏加行界。如文可知。六中言佛眼觀
衆生者。四眼九眼入於佛眼。皆名佛眼。無
餘亦有二義。一遍觀衆生盡無盡故。二以
十眼委照性相心行等故。七中言論經闕
於淨刹者。論云。七無染佛智。一切世間無障
無染。自然應化。今信作業智心無礙。如
經得一切世界無障淨智故。釋曰。經無淨刹
釋有淨義。即淨刹無染心解脱故。化往無障。
慧解脱故。今經亦令衆生但生信樂而無
染著。八中窮盡心行方善調故。九中初擧
論。法輪即是下疏以經文會論所釋。疏。二
總結發心中疏文有四。一略釋。二而論下辯
論釋。三前指於此下辯論指文不同前。即
指此結文。欲以後攝於前。此則指前總
句。欲明以前攝後。總之與結皆是總義故。
結云總攝別故。四又但云生心者。釋通妨
難論有二問二答疏亦兩節。一問云。前求
佛智。何故唯云生如是心。不云生智。故今
答云心是總故已攝於智。知斷證修二亦
攝。下亦有問言。別有諸徳。何故但云生如
是心。答云心亦是總總攝諸徳。故不別擧
助道等法。亦應問言。心既是總攝於知斷證
修。何故前文不求佛心。有二義故。一前是
所求。此是能求。故二果位智強心不可知
故。疏明以何因生如是心者。此是論文。此
中疏文問意梢略。應云第三以大悲下明以
何因。次應更云。謂以何因生如是心。今以
先科文便釋意耳。從意云下疏釋論文。引
於二經。成立論意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十句文下釋文不釋總句者。有二意。一
以下別成總義故。二者前生起中已顯意
故。謂菩提心依於大悲爲根本故。亦即瑜
伽四因之中。大悲因也。疏一増上。大疏文有
八。一標名。即經智慧増上智導前悲所以
先辨。二細行苦下論釋名。細智現前故名爲
生。三謂若了下疏反釋論。四文論釋智慧。
別釋二字。皆先擧論。此約下疏釋。五復是
一門下雙結智慧。以智慧名有通有別。通
謂分別名慧。決斷名智。此義雖別而通事
理二。別有二義。一了事名智。如第十度。
了理名慧如第六度。二者如今疏文。六自
相下牒論解釋。七念生下出經論意。不知
三界皆苦及苦性相故。八其逆順下指難。在
下二善巧等者等取方便所攝也。四攝釋
所攝。曲巧釋善巧。隨宜釋方便巧用四攝。
隨物所宜故。疏三最上下。下取深心所持
從。謂向發下是論自釋。然論經云。直心深
心淳至故。論意以深直是別淳至是總。故標
爲名。謂深則悲行深重。直則正念眞如。悲
智相資能盡生界。故云淳至。淳至即最上。
然經深心有其二義。一以樂修善行爲深。
深即重義二契理爲深。深即直心故。第二
地初有十深心。論經名直則知深心已攝直
心。疏四無量大下。此下四大皆明勝進。此
謂雖攝佛智亦爲利生。疏五善觀等者等
取下經。具云善觀察分別勇猛力智力無礙
智現前。論經云善決定衆生力智力。論云五
者。決定大上妙決定信深智勝對治。今疏開
經成三決定。復以無礙智該於上三。即展
演經論。六中有名無釋。論釋云。隨順菩提
正覺。即佛自然智。前疏頻有故略不釋。七中
先擧論。後大包下疏釋就經第四有何相。
疏以得出世間聖道故者。聖道是福利正體
故。論爲總。別有八種過。疏文有三。初依總
開別。二入位過下隨別解釋。三總結不相
似。二中前七自分後一勝進。一入位過中先
擧論。後瑜伽下引證。正性離生是出世義。
謂如世人下上即論文。此下疏釋。所證即是
眞如故。攝論云。眞如爲家。契會爲生。前約
入位。此約入證下引梁論明生家亦勝。
疏子相似法大乘行生故者。上即論文。謂大
行下疏釋大行。即助道行也。疏道過經有二
句。前一句揀異地前。下句明是地上。喩揀
可知。引梁論。殺生等即世間道。道即因故。
論云。四者道過。世間道不攝。出世間道攝
故。異生道相似法故者。謂世間不攝是初
句。出世間攝故是下句。異生道相似法者。喩
謂人道異於三惡之道。疏中喩文義已分明。
五法體過。初至自事。皆是論文。論下云自
身體相似法*從。若無大悲下疏釋論意。義
已明顯。六論云六者處過。不捨世間方便。
不染善巧住故。處相似法。會疏可知。七業
過。論云順空聖智生命相似法故。八畢定過
者。大心堅固名爲畢定。論云。佛種不斷究
竟涅槃道。成就相似法故。會疏就經文並可
知。疏論云。如是示現下第三總結不相似
顯成過義。先擧論*從顯與地前下疏釋。然
論此下更云。如是次第。家不相似。種性不
相似。道不相似。體不相似。處不相似。生業不
相似。成就不相似。如是説住此地中。是名
爲住。如次經云菩薩住如是法。名住菩
薩歡喜地。以不動相應故。釋曰。此論次第
別結皆有不相似言。則知十句不似地前。
從如是説下釋於結文。乍觀此論。則似唯
取第四段爲住如是法。以攬前三成斯相
故。故全收四以總該別。皆有煩惱無煩惱
異。釋名分此中論有生起云。已説住義。次
説釋名。云何多歡喜示名歡喜此問得名以何歡
此問喜相爲身爲心下答具二此地中菩薩歡喜。復以何念
此問喜因初説十句此答喜相後説二十句此答喜因釋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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