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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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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應云言飯已飽等故。智論四十七云。凡
有二法。一者名字。二者名字義。如火能照
能燒是其義。照是造色燒是火用。二法和
合名爲火也。今聞火名不得照燒之義。故
無得物之功也。疏。然世法與佛法實無二
體者。同一眞如故。無事非眞。事亦即如故。
云假約事理以分其二。疏。故以五句顯非
一異者。初二句當相以辯通。非一異正是非
一。三一句正明不異。四一句別明不一。五
亦無差別句。即事事無礙。第六了知總出
所以。疏。若約漏無漏等者。對上事理此二
皆通事理。上初二句即是非一。今約漏等。
初二句義却成非異以相即故。三約同體。
四不壞事。五事事無礙。疏。非如八地心欲
放捨者。八地菩薩證無生忍。便欲放捨利
衆生事。諸佛勸起令憶本願利益衆生。是
不忘本心。不捨願炷等。即菩提心燈。疏。
二墮慳貪失者。法華第一云。自證無上道大
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
慳貪。此是爲不可。第六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七無著行。疏。體即方便者出體。下皆釋名。
於中有二。先依唯識二方便釋。後依本
業釋。前中唯識但列不釋。無性釋云。方便
善巧者。謂不捨生死而求涅槃。是則説名
方便善巧此總
釋也
若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
根。共諸有情。爲欲饒益諸有情故不捨
有情。當知即是不捨生死此釋總中不捨生死
即唯識拔濟方便
若以此善迴求無上正等菩提。爲證無上
佛菩提故。當知即是希求涅槃釋總中
而求涅槃
亦唯識迴
向方便
疏。本業後四下。二依本業釋。於中
四。一擧彼經。二初即迴向下。會唯識二方
便。三不捨不受下。雙出經論有無之因。兼
正之義下文當知。四三皆善巧下。正釋行
名。於中二。先總。後則二不下別。於中三。
一合釋。前二以二同唯識故。以進趣同
迴向。即大智故。巧會同拔濟即大悲故。
此二相即故唯一心。二即一心故不著二。
一心即二故不著一心。疏。有是幻有下。第
二別約巧會有無釋無著名。疏。有能起用
下。第三約不捨不受釋名也。疏。即聖天梵
等後會當廣明。疏。謂證法毘尼等者。又此證
者亦了知義。故梵本具云蘇鉢唎味底多達
磨毘柰耶。釋曰。蘇者善也。鉢唎味底多了知
也。而譯人揀異上果果。但了知理諦證故。
又約其四法但言是理。對上菩提即是
涅槃。涅槃即是性淨之理。證即已爲圓淨涅
槃故。疏。先總觀迷四諦故等者。然約二愚
迷四諦理。即是迷勝義。愚即四重二諦中
第二重二諦。今取第三重中勝義。謂即眞如
故。與四不同。四諦但是俗故。疏。頑嚚即是
愛。尚書堯典注云。心不則徳義曰頌。
言不道忠信。曰嚚。故頑即癡嚚是愛也。疏。
二菩薩行想念生故者。此有二意。一要須想
念方能起行。如夢從想。故智論之中。所
聞見事多藉思惟念故夢見也。二未大覺。
大覺是佛。近而説之七地已前猶爲夢行。
八地爲覺。又八地之中無明未盡亦是夢境。
永斷夢妄思想念。無復諸大陰界入。唯佛
一人。是故如來獨稱大覺。疏。如夢度河即
八地經。疏。七總結可知者。彼亦釋疑。謂有
疑云。衆生既爾何故菩薩説法赴機。故此
釋云所説法如實際。即此言説常同實際
故。今疏中將初爲總。故將後實際以爲
總結。所以名爲略加添改。餘義多同但是
取意有小異耳。疏。既二經小異等者。晋經
即云一切法界如幻。諸佛法如電。菩薩行
如夢。所聞法如響。一切世界如化。業報所
起如摩&T072933;摩。化身一切衆生猶如畫像。種
種異形皆由心畫。所説諸法皆如實際。釋
曰。此經亦有八喩。唯如畫像以經自合。餘
但有牒法爲喩耳。彼之電喩今改爲影。彼
&T072933;摩喩今改爲幻。故有二幻。此亦是改
亦是添義。彼業報所起屬摩&T072933;摩所喩。今
將合化亦是改處。又後四喩皆經自釋。即
是添處。經之添改總爲小異。添改二字正
約疏明。彼釋電云。亦有彼闇照明等用。今
由爲影。改云亦有應質覆蔭等義。彼釋第
四疑云。果行等可使是空。今世界事廣此
應爲實。由經以界爲間則世間通三世間
故。疏。改別彼釋第五疑。若世如化何有彼
因果。有善惡異。釋云業報生如幻生。彼疏
釋摩&T072933;摩云。古徳釋云。摩&T072933;摩者。重義即
是重化。今更問得三藏法師。摩&T072933;摩者。此
云意生。亦云意成。即是意生身也。彼身更
起化故。釋曰。此三藏釋亦有重化意耳。但
取文別。彼釋第六牒疑則同今之疏文。釋
云如畫像隨心壁有高下故。疏。其中施
設下。隨難別釋。而經云種種生者。疏。以
易故不廣釋之。今當重釋。即四生等。又縁
起經説三種生。經中有一苾芻問言。世尊。
如是四種生身之相。由生老死有何差別。
釋曰。四種生身之相者。謂名色六入觸受也。
經云。世尊告曰。此四種生身之相。若次第生。
若屬彼生。若如是生。世尊。云何次第生
身之相。世尊告曰。於其最初有下種生
從此無間有漸増生從此無間有出胎
從此無間有漸長生既成長已受
用言説。能得生即受用生如是品類名
次第生。次明屬彼生。經云。世尊。此屬誰生。
世尊告曰。蘊界處生都無有我。所以者何。
以諸蘊等漸増長故。其性無常。即無常法
有此生相。三明如是生。經云。世尊。云何而
生。世尊告曰。由命根力有暫時住分限法
故。其性無常。即無常法如是而生。涅槃十二
説五種生與上大同。南經十一經云。生者
出相。所謂五種。一者初生。二者至終。三者増
長。四者出胎。五者種類。彼疏釋云。初言生
者出相總顯生義。下別顯中。一初生者識支。
是其一報之始故名爲初。報起名出。二至
終者。名色望前所依説以爲終。三増長
者。即前名色増爲六入。此三胎中。四出胎可
知。五種類者出胎已後。乃至老死一報之
中。運運新起皆名爲生。釋曰。然此五生即
前次第生。以彼第三爲此第四。初生即下
種至終即漸増。増長即前漸長出胎名同。
種類即前受用。涅槃増長意是胎内。縁起經
中在於胎外。小有異耳。經云。種種沒者或
延或促三性等殊。亦即九種命終。縁起經中
説六種死。經云。即於此四生身相中復有
六種死差別相。一者究竟死。二*者不究竟
死。三*者自相死。四*者不究竟死。分差別相。
五*者究竟死分差別相。六*者時非時死。彼
釋曰。究竟死者。謂業盡死。不究竟死者。翻
上應知。自相死者。謂識離身諸根滅沒。不
究竟死分差別相者。謂業不盡中隨縁多種。
究竟死分差別相者。謂業盡處中隨縁多
種。時非時死者。謂八萬歳至十歳。或依時
命終。或不依時命終。涅槃十二云。死者捨
受身。捨所受身亦有二種。一命盡死。
二外縁死。命盡死者。亦有三種。一者命盡
非是福盡。謂正報雖亡依報猶在故。二*者
福盡非是命盡。謂依報滅壞正報猶在。三
*者福命倶盡。謂依正倶亡。二外縁死亦有
三種。一*者非分自害。二*者横爲他害。三
*者倶害。又有三種。一*者放逸死。謂有謗
大乘方等般若波羅蜜。二者破戒死。謂有毀
犯去來現在佛所制戒。三*者壞命根死。謂
捨五陰身。今此菩薩悉並委知。第八難得行
疏。各攝上求下化等者。以唯識中有二願。
一求菩提願。二利樂他願。釋相可知。初即
上求。次即下化。故本業有三願。一自行願
即是上求。二神通願。今經略無。三外化願。
後二皆*是下化願也。故擧上求下化即攝
唯識二願本業三願。以本業第二外化攝故
疏。由得最勝解受難得名等者。此有三釋。
初以後成前。即後因前果。二亦可由有難
得下。以前成後。即前體後用。三又亦以後
一下。通相釋成亦具前二意。但前別配後
遍通耳。故疏結從前義云別配分明。疏。合
上中流亦言生死者。疏文有三。一依文正
釋。意以中流亦合上生死故。二非生死
槃之中下。結彈異釋。三會取異釋。二中
先總非。以自古今皆謂二法中間故。有
問云中流不唯屬於此岸。何以偏名生死中
流。二然晋經失旨不應廣引者。即別破刊
定。刊定先擧向問後引古釋。以晋譯失意
古釋豈是。晋經云。譬如河水不至此岸不
住彼岸不斷中流。故古釋非一。苑公
並引之。故今總非恐後誤解須知昔非。今
抄爲引一。苑公云。前不趣二處是離有。
後不住中流是離無。謂生死無處名斷中
流。不住無故云不住中流也。二賢首云。
如東流水不住南岸不住北岸。亦得説
言不斷北岸。中流以中無別體約岸分
故。若爾南岸亦得。何以不言涅槃中流。由
所度生在此岸故。所以偏就生死而説。而
刊定具引竟云。今助釋有二。初會文。後
釋義。初中新舊經本説喩不同。謂舊經約
河水不趣兩岸不斷中流爲喩。喩菩薩以
離有無悲智度衆生也。新經約船師不住
兩岸爲喩。喩菩薩以無住悲智度衆生也。
問若爾梵本豈有異耶。答梵本是一。由譯
者異。謂此梵文雖云河水意屬船師。即是
於能依聲處作所依聲説。是譯者若善文
義則會意譯之爲船師。若但知文則按文
譯之爲河水。二釋義者。即準此文。有二
種中流。一者生死中流。謂兩岸中間處自別
故。此則存二之中名生死中流。如是見者。
不絶生死故。二者涅槃中流。謂離此彼岸
即爲中流更無別處。此則泯二之中名涅
槃中流。如是知者。必證涅槃故。今此喩中
喩菩薩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
槃。悲智唯是一心不住生死時即不住涅
槃。以無住故。故但云爾。釋曰。上刊定意
前會梵本雙出二經之意。及其問答結成
晋經失旨。以從今經義則善矣。及後釋義
還同古人。以生死涅槃皆有中流。而以存
二岸爲生死中流。亡二岸爲涅槃中流。由
不住故不存二岸。是則住於涅槃中流。則
不順不住中流之義。故疏並非諸釋云
文旨顯然。疏。有以煩惱爲中流下。重敍
異釋。爲其義收略有三義。初一生公釋維
摩意。約其漂溺從因説者。疏爲會取。是生
死因故與涅槃意同。二云有以賢聖爲中流
者。即什公釋淨名意。約受下會釋。三有以
中道爲中流者。肇公意也。約觀下會釋並不
應住。總收諸義意在不住。若住煩惱不
證涅槃。豈能度生。住聖涅槃則無増進。
亦不能究竟度生。住中道則不契理。安
能成佛度生。上三皆屬生死故。疏。正釋理
無不該。亦由了其非有故不捨者。即大智
不捨生死也。疏。已化未化倶有捨著二義
者。著已化者言屬我故。未化未屬故不著
也。有著未化者是所應化故。已化竟者
故不著之。疏。此文昭著而末學之徒下。結
彈法相師。已如玄中而云。但謂者。然彼宗
中亦有此義但非究竟耳。以生界有二義。
一性義即衆生是法界義。二者是性分義。謂
衆生相。若依究竟相即同性。亦理平等。
但取分義。衆生成佛義則有減。但不盡
故言無減。即少分之義。非究竟理故可悲
之。疏。然初自行下。疏文有二。先總彰大意。
後文有五對十句下釋文。今初。意云菩薩慈
悲重重顯悲智無礙收上四段。四段別説。一
自行。二化他。三雙行。四雙拂。今明自行即
有自他雙行。雙行既倶義。必不著即是雙拂。
從増科之顯菩薩悲深耳。今初自行能轉
生死即自行之實。不捨大願即利他之權。雖
前科爲四而今疏文乃有六節。一即第一自
行。二而謂多明下。起第二利他。三而多似起
用大悲者。亦是第二利他中徴釋之文。四
然其復似悲智二心行有前後。即生第三雙
行。五而猶慮物二事不融下。生第四段上
之四段皆初。一句躡前起後。六豈唯十
行下結歎。歎二菩薩一十行難得行。用心
之深即所説行。二即功徳林能説之人。重重
曲巧説斯悲智。疏。且如究竟下。釋初一對
以爲體式。疏文有三。一權實交徹釋。二又
但言下。拂跡入玄釋。唯蕭然無寄理自玄
會。即肇公百論序前已用竟。三然雙非下。又
融拂雙非。雙非即第四段。雙照即第三段。
融拂二段成玄之又玄。又即此第四段中
初權實交徹。釋即是雙照。後拂跡入玄。釋即
是雙非。雙非此二方入玄矣。又既融第三
則已具前二故。四門一致方顯深玄。故下
結云總前諸段理極於斯。下諸句中皆倣於
此者。例下諸句諸句多唯明初權實交徹一
義。故例令如初句知。疏。若棄惡從善魔
攝持故者。即五十八經説十種魔業。中云捨
惡性人遠懈怠者。輕慢亂意譏嫌惡慧是
爲魔業。又云已得解脱已安隱者。常樂親
近而供養之。未得解脱未安隱者。不
親近亦不教化是爲魔業。即棄惡從善也。
第九善法行。疏。今初。唯識二力論但列名。
梁論云。思擇力者。正思諸法過失及功徳。
此思擇力若得増勝。自地惑所不能動。體
性堅強故名爲力。修習力者。心縁此法
於觀行。令心與法和合成一。猶如水乳。
亦如熏衣。疏。四辯即池之四口者。此中
四河四口等皆依十定品。一東恒伽河。從
銀色象口流出銀沙。合以義辯才説一
切義。二私陀河。從金剛色師子口流出金
剛沙。合以法辯才説金剛句。三信度河。
從金色牛口流出金沙。合以詞辯説隨
順世間縁起。四縛芻河。從琉璃色馬口流
出琉璃沙。合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以無
盡辯雨無盡百千億那由他不可説法等。下
別合云云何菩薩四河。一願智河。二波羅
蜜河。三三昧河。四大悲河。並如彼文。疏。或
各配屬下。上即通釋故。或一因成四河等。今
此別配言同體悲加故。即以他佛外加爲
大悲河因。二見心性故。即第二自藏離礙
故。自藏即如來藏性。此即心性能觀心性名
爲上定故。爲三昧河因。三諸度圓故即第
三所照法圓故。爲波羅蜜河因。四二智圓滿
故。即第四能照智具故。爲願智河因。一切
智是根本智。重言智者即後得智。後得智攝
願故。疏。三旋繞中下。疏文有二。先彰大
意。初成就等即十定。經文從隨順即是下
疏釋旋繞之相。二文中下釋文中三。一總
科。二爲五對釋。三總相收攝。二中先列
五對。後今初明理無不證下。別釋細尋可知
疏。勒此十身下。第三總相收攝。於中五。初
收五不出體用。二體外無用下。融體用
爲法界。於中言用即智應者。兼融三身
以爲一體。三隨相顯十者。出十身之由。
四一乘圓融下。通妨難以有難云。地前未
證。何得爾耶。故爲此答。五更有餘義者。
指廣有本。即是彼十。一即威勢身菩薩衆
中威光赫奕滅諸闇故。二即意生身遍趣生
故。三即菩提身正覺無生故。四即福徳身福
絶三際不可説故。五即智身智契實理故。
六即化身隨應現故。七即力持身力持不變
故。八即法身法界性故。九即相好莊嚴身。十
蓮華藏相同於一相周法界故。十即願身
願轉法故。觀法無相現相無所不周故。
經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
轉無上輪。斯即十地中義。會於離世間十佛
同前十地。已會十身然彼約佛身。今約菩
薩所得則望彼皆因。以因望果故小有不
同。而圓融交徹故得例彼。若不例彼當文
自釋義亦無遺。又顯十身五體五用。謂威
勢福徳智法相好此五皆體。餘五爲用。體即
是眞。用即是應。同眞應二身融爲一味可
知。第十眞實行。疏。初徴名如本分釋者。即
言行不虚故名眞實。又稱二諦故。故瓔珞
經云。二諦非如。非相非非相故名爲眞
實。次經即云誠諦之語等即釋名也。疏。體
即下出體。疏。今更略釋。於中有三。初依
識二智而論但列其名。無性釋云。由
施等六成立此智。復由此智成立六種。
謂相教等種種品類。是則名爲受用法樂。由
此妙智能正了知此施此戒此忍進等。如
所聞法饒益一切有情之類。是則名爲饒
益有情智。疏。本業有三下。二約本業便會
上二智。疏。下文云下。三依下經會上經論。
先會唯識論。後知十方智下。會前本業
疏。誠實審諦即眞實義者。次下疏文引下經
釋。有用金剛四語釋。云眞語爲顯世諦
故。實語爲顯世諦修行有煩惱無煩惱。及
清淨相故。於中實者。此行煩惱此行清淨。
故如語者。爲顯第一義相故。不異語者。顯
第一義修行。有煩惱及清淨故。疏。二約現
修自他二行者。即由實語故所作皆成。如
涅槃第三十一説。昔與調達二人入海採
寶。船破之後二人不死。調達悲泣我有二
珠。分一與之。又貪一珠遂刺我目我時
呻吟。有一女人問我。我即具答。女人問言。
汝名何等。我即答言。我名實語。彼云。誰信
我。即答言。我於提婆達多無惡心者。令
我兩目平復如故。言訖如故。忍辱仙人亦
同此例。同在此卷。又如説能行亦是如語
如行。能説即不異語也。疏。窮法實相謂如是
相性體力等者。即法華經云。唯佛與佛乃能
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
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縁。如
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此之十句
天台歴十法界一一界中復具十界互相攝
故。十界便成百界。界各十如即有千如。更
分一一界各有三界。一衆生世間。二五陰
世間。三器世間。便成三千世間。彼宗以此
實法華經樞要最玄。後明知見但擧能
知耳。思大師三種讀此十如。一以如是爲
頭。云如是相爲一句。如是性爲二句等。
即約假觀觀十別相故。二云。所謂諸法如
爲一句。是相如爲二句等。以如字爲空。
即成空觀。三以如是字爲末。云所謂諸
法如是爲一句。相如是爲二句等。以如
是爲中道觀。一家之意理無不通。第七重
頌分偈中。第六行二偈中初偈頌前正辯三
諦。次偈初半頌依智起悲。後半頌行成
益物。然皆有無對辯具三諦義。古將初半
爲加行。次半根本。後偈後得。然取攝論之
文。論依六度似不會教。若兼正明義理。
則可通前文。既依本業今頌不可録舊
疏。第七四偈頌。無著行。初偈即二方便中迴
向善巧。三方便中進趣向果。已得灌頂是向
果故。次二偈即拔濟善巧。次半偈即巧會有
無。謂善入文字。是會有也。不分別者是會
無也。後半一切法不捨不受。若配經文。初
偈頌淨菩薩道受菩薩記而無所著。次偈頌
悲念衆生。後二偈頌前於一切世間成熟衆
生。前約所化種種音等。此約能化一音隨
類。前令所化不著。此即能化不著。疏。第
八安住下。八頌中言頌最勝等十句者。於
中初句頌廣大解。次二句頌決定解。第二
偈除護念一句。頌餘七句。後之二偈頌佛
護念。以明見故得護念也。二無量下。三
偈頌自行。中初偈即能轉多劫生死。後二
即見者不空。初偈辯不空之果。後偈辯不
空之因。由見佛無厭故。疏。我爲。最勝等二
偈。即最勝義。謂善入平等。及達法界不取
著故。疏。同佛善根者。初偈頌最上。同一佛
性是調御故。次偈頌離翳。次三偈頌已辦
及善變化。後偈頌爲依怙與佛化他故
疏。頌得佛十力等如文思之者。一偈頌得佛
十力。次一超頌轉法輪。次二頌無礙解脱。
次一偈半頌智慧解脱。後半偈却頌雄猛無
畏。次一偈頌了知世間境界。智海法海即智
正覺世間。次或現已下四偈。絶生死迴流。初
二偈八相明絶生死。故方能現生。次一偈
非生死身方能現身。次一偈頌入智慧大
海。樂觀不移是入義故。次於諸下三偈。頌
護持正法。初偈神力加持。後二六通護持。其
無礙意即他心通神通具足兼宿命漏盡。次
其心正定下四偈頌到實相源底。餘並可知」
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初來意有三。初正明。
次準問下釋上問。前却妨二義通之。三然
明法下。會差別有二義釋。初以位揀。後
以前後揀。明法即勝進所成者。是勝進家果
故。故經云。菩薩滿足如是願時。即得十種
無盡藏。所謂普見諸佛無盡藏。二總持不
忘無盡藏。三決了諸法。四大悲救護。五種種
三昧。六滿衆生心廣大福徳。七演一切法
甚深智慧。八報得神通。九住無量劫。十入
無邊世界無盡藏。後是一位之果者。以是
第五迴向之果故。經云。菩薩住此迴向得
十種無盡藏。所謂見佛無盡藏。於一毛孔
見阿僧祇諸佛出興於世故等。其中名有
同者亦復優劣有異。疏。各有業用者。如信
以能除不信濁爲業。戒以遮防破戒蔽爲
業。慚以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爲業。愧以
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爲業。聞以能破無
知爲業。施以止慳爲業。慧以破癡爲業。
念以治忘念爲業。持以治忘失爲業。辯
以治於謇訥爲業。疏。然念慧及戒下。上
正釋名。此下得名。得名有二。一約隨相。
二若就下約融通。疏。然約隨相前九自利者。
二利分別。疏。信爲行。下明次第並可知
疏。初三三空信所執無相等者。意以前九別
約三性後一總融。前中即依三性信無三
性。此初信所執即遍計所執性。云無相
者。即相無自性性。二依他無生。無生即生
無自性性。三圓成無性。無性即勝義無自性
性。疏。後一總信三性無生下。一句總融前
九。文中有三。一指前即第二經。清淨功徳
眼自在天王。得知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來不
去。無功用行。解脱門廣如前説。二言十皆
無生者。一*即空是無生義。二無相是無生
義。三無願是無生義。四無作是無生義等。三
言並通三性者。此有二義。一空等通三。謂
遍計空依他空圓成空等。乃至三性難超越。
者無相無生無性亦通三性。下疏依後
義作一重云。如一無生若作無相。應云
但信依他無遍計之相。則是圓成之相。若
信依他無自然之性。則悟圓成之性。是故
結云餘例可知。疏。若剋文取義者。上但當
文通釋。今對前別釋可思。疏。二彼諸下
釋第二意。文有四義。一謂已得未得
約眞如本無増減等。亦即就前廣無邊涯
之經。離二邊之偏邪。二寂照下。菩薩寂
照契如絶戲論故。三但以世俗下。暗引淨
名證成。四菩薩既堅信下。結成不怯。疏。五
有正慧故下。釋常有根本。於中三。初按
文略釋。次靜法云下。引昔解。後此或應爾
下。會通言或應爾。且許昔解。後今以理
下。引例會通第二戒藏。疏。謂鷄狗等者。涅
槃二十四云。菩薩摩訶薩受持禁戒。不爲
生天不爲恐怖。乃至不受狗戒鷄戒牛戒
雉戒。乃至是名菩薩修大涅槃是第三戒。
又十住毘婆沙論第三明穢土中。多諸外道
有持牛戒者。鹿戒者。狗戒者。烏戒者。象戒
者。釋曰。此皆外道所持惡禁戒。通由二因
生此妄計。一由天眼見有衆生。從鷄狗
等即生天上故。二由非理尋思妄生此計。
婆沙一百一十四。有二外道。一名布剌拏
憍雉迦。受持牛戒。二名頞剃剌羅栖爾迦。
受持狗戒。二人異時往詣佛所。種種愛語
相慰問已。時布剌拏先爲他問。此栖爾
受持狗戒。修道已滿當生何處。世尊告曰。
汝止莫問復再三請。佛以慈心告言諦聽。
受持狗戒若無缺犯當生狗中。若有缺
犯當墮地獄。聞佛語已悲泣哽咽不能自
勝。世尊告曰。吾先告言。止不須問今果懷
恨。時布剌拏白言。世尊不以此人當生狗
趣故我悲泣。然我長夜受持牛戒。或恐將
來亦當爾耶。唯願大慈爲我宣説。世尊告
曰。準前狗戒。此等皆由不了眞道。婆沙又
問云。云何受持猪戒牛戒狗戒名無缺犯。
答一如牛法。一如狗法。名無缺犯。疏。非
如難陀。難陀之縁甚長而人多聞正明。其性
多欲染著孫陀羅。佛方便誘引之至於天
上。見諸天女端正姝麗過其本妻。見諸天
男皆有天女。獨於一處見有天女迥異
姝麗而無天男。問佛佛令自問。彼女答言。
有夫主即佛弟難陀。難陀答言。我身即
是。女言。難陀爲僧身披袈裟。聞已便求剃
落持戒。本爲貪著天女而持禁戒故。阿
難譏之。如羝羊相觸將前而更却後。汝爲
欲持戒其事亦如是。身雖能持戒心爲欲
所牽。斯業不清淨。何用是戒爲。意云。如
羊本擬向前。如汝欲生天上受欲。而更
却後。如汝持戒故業不清淨
疏涅槃云
何故持戒等者。即第二十七師子吼言。何因
縁故受持禁戒。佛言爲心不悔。何故不悔
爲受樂故。何故受樂爲遠離故。何故遠離
爲安隱故。何故安隱爲禪定故。何故禪定
爲實知見故。何故爲實知見。爲見生死
過患故。何*故爲見生死過患。爲心不貪
著故何*故爲心不貪著。爲得解脱故。何
*故爲得解脱。爲得無上大涅槃故。何
*故爲得無上大涅槃。爲得常樂我淨故。
何*故爲得常樂我淨。爲得不生不滅故。
何*故爲得不生不滅。爲見佛性故。是故
菩薩性自能持究竟淨戒。疏家但至涅槃已
爲究竟故略後三。後三即涅槃中事故。疏。
五不同調達者。佛説四依爲除比丘四惡
欲故。調達加一爲五。謂加不食酥鹽魚
肉。復皆盡形壽説。雖有同本意不善故。四
分律第四卷云。調達以五邪法誘諸比丘。
盡形壽乞食爲一。盡形壽著糞掃衣爲二。
盡形壽露地坐爲三。盡形壽不食酥鹽爲
四。盡形壽不食魚及肉爲五。疏。不違涅
槃者。非涅槃經以無相持順寂滅故。疏。
一非爲欲惱衆生。先須持戒者。如欲禁龍。
曾聞羅漢持戒而能遣龍。遂即持戒是也
疏。如馬祀等者。即百論中外道計。殺馬祀
天得生梵天。即逼惱於馬。謂爲戒等。疏。
定有定無者。今律學者多計爲有。禪學之
者説戒如空。定有著常。定無著斷。此爲邪
見。雜於正戒。疏。觀縁性離者。觀縁之相不
壞堅持。縁戒性空故不起迷倒。疏。又如
十住婆沙論説。一矯異者。謂有貪利養故
行十二頭陀。作如是念。他作是行當得
敬養。我作是行亦或得之。爲利養故改易
威儀。二自親者。爲有貪利養故。至檀越
家而語之言。汝等如我父母兄弟姊妹親
戚無有異也。若有所須我能相與。若有所
作我能作之。不計遠近來相問訊。我住此
者正相爲耳。爲求利養貪著檀越。能以
巧辯牽引人心。三激動者。謂有不計貪
罪欲得財物。現於貪相語檀越言。此衣
鉢尼師壇好若我得之則能受用。若人能隨
意施者此人難得。又有謂檀越言。汝家羹
飯餅肉香美衣服又好。若常供養我我以親
眷必當相與。四抑揚者。謂貪利養故語檀
越言。汝極慳惜尚不能與父母兄弟姊妹
妻子親戚。更有誰能得汝物者。檀越愧恥
俛仰施與。又至餘家語彼人言。汝有福
徳受人身不空。阿羅漢等常入汝家與汝
坐起語言。欲令檀越必謂我是羅漢。五
者因利求利者。謂有以衣鉢及僧伽梨尼
師壇等資生之物持示人言。此是國王及施
等。并餘貴人將來與我。令其檀越心中
生念。王及貴人尚供養彼況我不與。因
以此利更求餘利故以名也。第三慚藏。疏。
今初然慚愧相別者。此釋標章。而雙釋慚
愧。兩章之通別言涅槃云慚者羞天等者。即
南經第十七。耆婆爲阿闍世王説也。經云。
大王諸佛世尊常説是言。有二白法能救
衆生。一慚二愧。慚者。自不作罪。愧者不
教他作。慚者内自羞恥。愧者發露向人。慚
者羞天。愧者羞人。是名慚愧。無慚愧者不
名爲人。名爲畜生。其成唯識即當第六
論云。云何爲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爲
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爲業。謂依自法
爲尊貴増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
無慚息諸惡行。釋曰。言自法者。謂於自
身生尊重増上。於法生貴重増上。二種力
故崇賢重善此是慚相。論云。云何爲愧。依
世間力輕拒暴惡爲性。對治無愧止息
惡行爲業。謂依世間訶厭増上。輕拒暴
惡羞恥過罪。對治無愧息諸惡業。釋曰。
謂依世間他人譏毀。及自羞惡法而不作
等。名依世間訶厭増上。有惡者名暴。染法
體名惡。於彼二法輕有惡者而不親。拒
惡法棄而不住。由此増上對治無愧息
諸惡業。論又云。羞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
聖教假説爲體。釋曰。此會顯揚。顯揚説
羞恥爲二相者是通相耳。從通假説爲體。
實是崇拒等是別相故。下疏云是二通相。疏
倶舍亦同者。即彼第二疏根品之中。偈云無
慚愧不重。於罪不見怖。釋曰。不重賢善
名爲無慚。謂於諸功徳及有徳人。無敬無
崇無所忌難無所隨屬説名無慚。即是
恭敬所離。對法云。功徳者。戒定慧。有徳人
者。有戒定慧人也。無忌難者。無畏懼也。不
隨屬者。不作弟子禮也。於罪不見怖。釋
無愧也。爲諸善者所訶厭法説名爲罪。
於此罪中不見能招可怖畏果説名無
愧。翻上即是慚愧之相。謂重賢善等故同
唯識。疏。若説羞恥下。釋二通相先依唯識
已如上引。後依今經以一文中皆有不
相恭敬故。疏。自惟即是内自羞恥者。正同
涅槃。兼得唯識依自法力。第四愧藏。疏。不
覺苦集故無知見者。不知苦果不見集過
疏。依顧世間即順唯識意。疏。從婬欲生即
種子不淨者。疏中先説五種不淨。一種子
不淨。二住處不淨。三自性不淨。四自相不
淨。五究竟不淨。即智論二十一説。梵行品已
廣其相。但自性不淨即三十六物。今當更
説。即涅槃十二聖行品云。從頭至足其中
唯有髮不淨垢穢








生藏
熟藏
大便二十
小便二十
二十

目涙二十
二十
二十
二十
二十


三十
三十
三十
膀胱三十
諸脈三十
薩如是專念時。釋曰。遠公不分其中骨有二。
腦有二。腦連膜。除二缺二。腸有大小。亦
缺其一。餘處有胞具三十六。直就經文
今具者。復有分垢爲一汗爲一。則穢字
屬汗亦具三十六。疏。又垢穢形是内汚穢
不淨者。然有二種。一内二外。論云。云何依
内汚穢不淨。謂身中髮毛爪齒塵垢皮肉骸
骨筋脈心膽肝肺大腸小腸生藏熟藏肚胃脾
腎膿血熱痔肪膏肌髓腦膜涕唾涙汗屎尿。
如是等類名爲依内。釋曰。此亦三十六物
也。論外謂青瘀或復膿爛。或復變壞或復
&MT00010;脹。或復食噉或復變赤。或復散壞或骨
或鎖。或尿所作或唾所作。或涕所作或血
所塗。或膿所塗或便穢處如是等類名爲
依外汚穢不淨。二苦觸不淨。論云。謂順苦
受觸爲縁所生。若身若心。若不平等受。受
所攝如是名爲苦觸不淨。三下劣不淨者論
云。謂最下劣事。最下劣界。所謂欲界除此
更無極下劣最極鄙穢餘界可知。如是
名爲下劣不淨四觀待不淨者論云。謂如
有一劣清淨事。觀待其餘勝清淨事便似
不淨。如待無色勝清淨事。色界諸法便似
不淨。觀待薩迦耶寂滅涅槃乃至有頂。皆似
不淨。如是等類名爲觀待不淨。五煩惱不
淨。論云。謂三界所有一切結縛隨眠煩惱纒。
六違壞不淨。謂五取蘊無常故。恒不可保
信是變壞法。是故靜慮無色皆名不淨。釋
曰。今疏隨勝已略配竟。但觀所引論文自
然明了。第五聞藏。疏。聞爲本故實則多知者。
故大品第六云。須菩提白佛言。何等一切法
中無礙相應學應知。釋曰。即多知之義下。
佛答中與此列大同。佛言一切法者。善
不善法。無記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漏法
無漏法。有爲法無爲法。共法不共法。釋曰。
此十*法但共不共。此中略無以一向是不共
般若故。彼經云云何爲共法。四禪四無色。
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如是等法是名共法。
智論釋云。凡夫聖人生處入定處共故名
爲共法。經云。何等名不共法。四念處乃至
十八不共法。是名不共法。論釋云。菩薩分
別知此諸法各各無相。是法從因縁和合生
故無性。無性故自性空。釋曰。此即聖人法
不共凡夫。如十八不共等亦不共二乘
也。餘大同此。疏。依生引二門開爲四重
徴釋者。然第六地廣顯其相。今文略引。然
此一段疏文有三。一總顯生引。二然依雜
集下。以三縁生會釋經文之意。三正釋經
文。二中二。先正説三縁生。後會釋今文。
今初。然雜集論云。云何縁生。幾是縁生。何
義觀縁生耶。問也。謂相故分別支故。釋曰。
彼有十五義。今略用一二耳。論名相者。謂
無作縁生故。無常縁生故。勢用縁生故。是
縁生相由此三故薄伽梵説。此有故彼有。此
生故彼生。爲無明縁行乃至廣説列也。此
有故彼有者。顯無明縁生義。等具如疏文。
即是釋也。然功能差別下。更云如從無明
力故諸行得生。乃至生力故得有老死。疏。
然今經中下。第二會釋經文也。於中有五。
一正明二門。然此有彼有等。亦兼勢用
正顯二相故。指勢用在於六地。二然二
下。出其影略。言前後互擧者。謂能所
引中明無作縁生。能所生中明無常縁生。
三前七許同因位下。出生引所以。言許同
者。據三世義。初二次五過現不同。約二世
義許得同世。但引五種故不名生。四由
此能所引中下。出此經中影略之由。以
前於能所引中無作義顯。而影取無常。能
所生中無常義顯影取無作。五故集論下。
引證生引之相。疏。然文有染淨下。第三
釋文。文*中三初句標也。有染淨觀者。
六地廣明。謂無明縁行等。前能生後生死流
轉爲染。無明滅行滅等。反本還源爲清淨
耳。疏。初能引中下。二別釋即爲四番。初番
可知。疏。第二約所引下。約所引染淨。例
前亦合云識有故名色有。前文亦合有無
明無故行無。疏。以識通能引下釋。上亦
通能所引義。正義正取識名色爲所引義。
今釋上言通能所引。若識支通能引。名色
唯所引。故識與名色是能所引對。於中先
反釋經文。約染觀明。然識通能所引者。
若取識種爲識支即是所引。若取行種爲
識支識是能引行是能引故。今擧二業初
業是能引。以取行習氣爲識支故。實是
行種與識倶故名爲識支。即集論意。正取
業種以爲識支。識種乃是名色支攝而縁起。
經通能所引業種識種倶名識故。識種但
是名色所依非名色故。今第二意即是識爲
能引。云與名色作縁。從謂由識入母胎
下。兼顯現行二果。然今下。經義通能所故。
六地云。於諸行中植心種子即具二也。其
二種業言即六地自業助成章中。然彼二業
云識有二種業。一令諸有相續。二與名色
作生起因。今取其勢以能所引而爲二業。
約持行種即是能引。約其自體即是所引。疏。
今言識無者。上反釋經。今順釋也。反上二
義可知。疏。第三下。能生所生相對。上愛取
有是能生。生老死爲所生故。第四可知。疏。
後之三門下。料揀然第二門識與名色。識
雖有能引之義正取所引。故三皆能所相
對。先問後答。答意可知。疏。又爲顯能引支
下。重顯前二相次爲一所以。識支是所引
則能引唯二。識是能引則能引有三。若識
取所引則上四番而爲三類。初一唯就能
引明第二唯就所引説。三四通能所相對
故。顯十二一一相望皆得此有彼有此生彼
生等。不必要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相對。以
方有此有彼有等故。疏云説者之妙
疏。第二有漏五蘊下。文五。一釋總名。已見
光明覺。雜集藏果等者。即第二論。其藏果
義與蘊義大同。重擔與陰覆義大同。然彼
論云。蘊義云何。答諸所有色。乃至若近若
遠彼一切略説。色蘊積聚義故如財貨蘊。如
是乃至識蘊。釋曰。此即藏果義蘊藏色等
果法耳。言重擔者。論云。荷雜染擔故名
爲蘊。如肩荷擔。荷雜染擔者。謂煩惱等諸
雜染法皆依色等故。譬如世間身之一分
能荷於擔。即此一分名肩名蘊。色等亦爾
能荷雜染故名之爲蘊。疏。而標名下。二釋
世間。世有三義。隱覆名世通爲無爲。如世
界成就品下。二唯有爲世間。世即是間。持
業釋也。疏。然色等下。三料揀。言通無漏者。
諸佛五蘊。況因滅無常色獲常色等兼
通無爲。今但取有漏有爲蘊。不攝無爲
義不相應故。留於無漏在後段説。疏。云
何知下。四釋知相。即大品意。前文已引初
知相中。言色以變礙爲相者。倶舍第一中。
色有二義。一變壞義。論問云。始自眼根終
乎無表。世尊何故説爲色耶。答可變壞。故
名爲色蘊。釋曰。變者顯刹那無常。壞者顯
衆同分無常。論問云。誰能變壞。謂手觸
云云故即便變壞廣説乃至蚊虻等觸。此變
壞者。即是可破壞義。二變礙義。論云。有説。
變礙故名爲色。釋曰。變謂變壞。礙謂質礙。
若爾極微應不名色無變礙故。此難不然。
無一極微各處而住。衆微聚集變礙義成。餘
廣如彼。雜集亦二義。一問云。色蘊何相。答
變現相是色相。此有二種。一觸對變壞。二
方所示現。觸對變壞者。謂由手足乃至蚊
虻他所觸對時即便變壞。方所示現者。謂
由方所隨何相示現。如此色如是如是色
等。疏。受以領納者。雜集問云。受蘊何相。
答領納相是受。故領種種淨不淨業所得異
熟。又唯識云。受謂領納順違倶非境相爲性。
疏想者取像者。即唯識文。下云施設種種
名言爲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
種種名言。雜集云。搆了相是想相。由此想
故。搆了種種像類。隨所見聞覺知之義
起諸言説。疏。行謂遷流者。倶舍云。造作
遷流二義名行。雜集云。造作相是行相。由
此行故令心造作。謂於善惡無記品中驅
役心故。釋曰。倶舍二義今取遷流欲訶毀
故。疏。識以了別者。倶舍云。識謂各了別。論
云。了別名識。此有六種了別不同。故名爲
識。雜集云。了別相是識相。由此識故。了別
色聲香味觸法等種種境界。疏。況知一切法
趣色者。即於第三義中傍況此義。亦大品
經云。一切法趣色。色尚不可得。云何當
有趣及非趣。天台爲三觀釋云。初句假。次
句空。後句中。然經文但顯性空。今疏引意
却取一切法趣色。明事事無礙。一中有無
量義故。是名善巧多聞。疏。然諸蘊性下。第
五解妨。此即以通爲別。妨釋有二義。初
一可知。又攝法多者。第二釋也。因此略明
五蘊攝法多少。且依大乘百法。識蘊唯攝
八識心王。色蘊唯攝十一種色。想受二蘊但
攝心所遍行中二數。四蘊但攝二十一法。
除六無爲。蘊所不攝。餘七十三。皆行蘊攝
故云多也。百法已見第一疏抄。疏。第三無
漏中有四。初釋總名。二然無漏蘊下。顯類
別。三欲顯戒下。釋立總名所以。言理實
亦有世間戒等。上五蘊亦有出世間。然世
間戒等自有二戒。一者外道共有十善等
戒。四禪等定。世智之慧脱下地惑。於中知
見。二者正教之中。亦説十善五戒四禪八
定。無見慢修欣厭之慧。脱下界縛了見分
明。而是有漏故名世間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戒定慧下。四隨文正釋。於中有七。一指
例略釋。二智論下。引論總釋。三然即轉前
下。立五所由。四釋通妨難。五者出體。六
會釋總名。七會通權實。前二可知。三中二。
先正釋。即智論及仁王意。疏。故仁王下。引
證如次配之居然可了。然新經即菩薩行
品。經云。復次道種性菩薩。修十迴向起十
忍心。謂觀五蘊色受想行識。得戒忍定忍
慧忍解脱忍解脱知見忍。觀三界因果得
空忍無相忍無願忍。觀二諦假實諸法無常。
得無常忍。觀一切法空。得無生忍。今即前
五文是舊經故次與此不同。疏。知見與慧
下。第四釋妨難即相濫難也。先難後答。言
佛地三説者。今即第一釋。二云一切皆是無
礙縁解脱慧。名解脱知見。縁解脱慧者。縁
滅諦智也。縁餘慧者。縁餘三諦等智也。
三云一切通學無學。學位分得。無學圓滿。諸
佛菩薩皆有五故。疏。此五別説下。*第五出
體。以解脱知見及慧約所照異故。同是慧。
慧即與想相應。解脱知見即與識相應慧耳
疏。然此五分法身下。*第六會釋總名。出世
所以引雜集證即上第一論也。疏。問無取
五蘊下。*第七會通權實。引純陀如玄中。然
雜集*第三亦云。無取五蘊當言有爲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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