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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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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體即壽故。已見問明。世親釋云。一報命
根不斷故。論偈云不斷至命住。大雲解云。
此是根命。瑜伽亦是二法合釋。疏。五種種
等新譯名異生等者。即大般若第十三。前引
智論其文小略。具即大品名爲衆數。智論
云。從我人有陰界等衆數之法。又取我人
爲陰界入諸法之數故。衆多之法是種種義。
六補特等者。即瑜伽中名。疏。七人者有靈
於土木之稱。即關中生公語。即智論意。瑜
伽名士夫。即十七相中第六論云。言養育
者。謂増長後有業故。能作一切士夫用故。
彼疏釋云。言養育者。令滋茂不斷絶義。業
令致果有士夫用未來莫窮故名養育。釋
曰。彼雙釋士夫養育文便故引之。疏。八摩
納婆。此云儒童即。出智論若瑜伽云謂。
依止於意。或高或下。故彼疏釋云意高下
者。約行以釋。然行高下皆由於意。稚年之
者高下不定故。以高下而以顯之。釋曰。稚
年高下者。即少年有學者也。疏。大般若第三
下。結示本源。古有章門七門分別。一列名。
二釋名。三體性。四二執。五伏害。六成觀。七
問答。初諸説互望差別略有三種。一數増減
二互有無。三變名字初増減者。第六迴向
但有其八。略無總我及種種耳。十定有七
已如上辨。一作者。二命。三我。四衆生。五補
特伽羅。六意生。七摩納婆。略無受者及種
種。而加總我。大般若第四説十七相。一我。
二有情。三命者。四生者。五養者。六士夫。七
補特伽羅。八意生。九儒童。十作者。十一使
作者。十二起者十三使起者。十四受者。十五
使受者。十六知者。十七見者。第十三中但
説十四。闕使作者起者使起者使受者。闕
四加異生。異生義當起故。三使大同。故其
第二有無已含在前増減之中。三變名字。此
云衆生。大般若中是有情。此云補伽羅。彼
云補特伽羅。此云人。彼云士夫。此云摩納
婆。大般若云儒童。迴向云童子。此云有
想。大般若云生者等。疏。中已對大般若辨
竟。餘門可略言也。疏。一外無自共之相状
者。自相者。謂色質礙相。受領納相等。各別
所屬。共相者。謂五蘊等同無常苦空無我。此
二皆外相也。二爲無爲諸法之體。諸法不出
此二。疏。有去不留空者。明空有無二。故有
即是空。若去於有即以去空。若有去存空
則空有爲二故。疏。剋獲爲果者。此釋果報
有二義。一果通現在。報唯未來。如修初禪
爲習因。證得初禪爲習果。故云習因習續
於前習果。剋獲於後。上一重因果。望其當
報總名爲因。生於初禪梵衆等天方名感
報。故上云酬因爲報。此則下結示。二又報
謂有漏下。則果之與報倶在未來。疏。大
施大果等者。此小大等有三。一少物施等
爲小。多物施爲大。二小心施爲小。大心施
爲大。自利無常等爲小利。他觀空等爲大。
三近果爲小。究竟果爲大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十二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三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二饒益行。疏。皆顯三聚等者。廣略皆顯
故。今初初句爲總。總該三聚。是略中具也。
即戒自性者。是九戒之一也。意地無染是眞
律儀者。出三聚相。起心即破菩薩戒故。
二亦爲生下。攝衆生戒下顯持戒意含於
攝善。亦是於果無依。即第九清淨戒之一也
疏。謂一切利養等者。出堅相也。四分戒云。
明人能護戒能得三種樂。名譽及利養。死得
生天上。若希此三非眞堅持。疏。本隨煩
惱者下。經自出。疏。又具明纒即隨惑。縛即
根本。言一切惡止者。即是律儀。善行即是
攝善。疏。纒謂八纒下。釋此纒字。疏文有五。
一釋八名。二辯障業。三釋總名。四明十
纒。五者結示。然初八纒廣如論釋。無慚無愧
十藏廣明。餘之六事前後頻有。二初二障戒
下。*辯障業。雜集第七云。修尸羅時無慚無
愧爲障。由具此二犯諸學處無羞恥故。
次二障止者。論云。謂修止時惛沈睡眠二法。
爲障於内引沈沒故。修智慧時掉擧惡作
二法。爲障於外引散亂故。釋曰。此論約
二順障。今疏反此者。以約違障。掉擧惡作
正違止故。惛沈睡眠正違慧故。後二障捨者。
論云於修捨時慳嫉爲障。由成就此於自
他利悋妬門中數數搖動心故。疏。即障
善法饒益者。止觀是善法捨即饒益。疏。於相
修中纒繞身心者。三釋總名。亦出偏説所
以也。本論云。數數増盛纒繞於心故名爲
纒。釋論中云。由此諸纒數數増盛纒繞一
切觀行者心。於修善品爲障礙故。疏。或
説十纒者。即第四明十纒。倶舍頌第五隨眠
品云。纒八無慚愧嫉慳。并悔眠掉擧與惛沈。
或十加忿覆。論云八纒者。品類足論或十
者。毘婆沙師言於被擧時爲重障者。忿以
令心忿發爲性。覆以覆藏自罪爲性故
疏。此即隨惑下結示。疏。縛謂四縛者。先標
列。後會經。今初。雜集等論但有三縛。謂貪
瞋癡由此三縛。縛諸有情令處三苦。今言
四者此經第三地文。亦云此菩薩於一切欲
縛。色縛有縛無明縛皆轉微薄釋曰。此即修
所斷中三界煩惱。及無明故。於見縛之外
説四。并前即五住地惑也。今此四縛即按
次文。貪利已下。會經四相。初貪利即經貪
求爲一。二熱惱即瞋。三諸難逼迫。毀謗即
是戒取。四濁亂即是我見。正於持戒而説
四故。然其戒取由癡而生。不了諸難而生。
毀謗亦是邪見同意三業故。故亦不出三
毒及見。我見持爲諸見之主故。疏。不毀
特釋經得佛所讃平等正法。故淨名第三
見阿閦佛品云。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
不恚。不進不怠。不定不亂。不智不愚。不誠
不欺。不來不去。不出不入。今取此勢但用
一戒中義耳。不犯故事相無違。不持故了
戒空寂。疏。初攝律儀二攝善法等者。唯識
十度但有三名而無解釋。若梁攝論三學之
中具有解釋。本論中云一攝律儀戒。謂正遠
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
證法。三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
無性釋云。律儀戒者。謂於不善能遠離法防
護受持。由能防護諸惡不善身語等業故
云律儀攝善法戒。能令證得力無畏等一
切佛法。饒益有情戒。能助有情如法所作。
平等分布無罪作業成熟有情。有説。後二依
初建立。釋曰。此下釋立三所以。無性云。此
能建立後二尸羅。由自防護能修供養佛等
善根。及益諸有情故。世親云。住律儀者。
便能建立攝善法戒。由此修集一切佛法。
證大菩提。復能建立益有情戒。由此故能
成熟有情。準梁攝論及釋云。若人不離惡
法。攝善利他則不得成。有説。前二爲成後
一。梁論云。若人住前二種淨戒。則能引攝
利衆生戒爲成熟他。梁論三戒大意同前。
故彼論云。此三品戒即四無畏因。何以故。初
戒是斷徳。第二戒是智徳。第三戒是恩徳。四
無所畏不出三徳故。由此故説戒有三品。
本業經云。戒有三縁。一自性戒。二善法戒。
三利益衆生戒。義皆同也。疏。今初即堅持
不犯爲第一難者。即難行戒。準瑜伽論第四
十二。有其三種。一者謂菩薩。現在具足大
財大族自在増上。棄捨如是大財大族自在
増上。具受菩薩淨戒律儀。是名第一難行戒。
二者菩薩若遭急難乃至失命。於所受戒尚
無缺減。何況全犯三者。如是遍於一切行
住作意。恒住正念常無放逸。乃至命終。於
所受戒無有誤失。尚不犯輕何況犯重。釋
曰。今即第一次二疏中具之。疏。祇陀末利
唯酒唯戒者。末利夫人爲救廚子。飮酒塗
飾等。祇陀太子爲順國人。亦和光飮酒而
不忘戒。並如別説。疏。深起大悲是善士相
者。論云。云何菩薩善士戒。當知此戒略有
五種。謂諸菩薩自具尸羅勸他受戒
戒功徳同法者深心歡喜設有毀
犯如法悔除釋曰。今正當中三疏文自配。
自具尸羅前文已有已毀令悔文中略無。疏。
謂依似執實者。衆生是依他似有故。顛倒謂
執似爲實。如依繩之依他執爲蛇實。疏。
依執似起者。即唯識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縁
所生。謂依遍計之執起依他之似。似即衆
生。疏。第二對明不相在。即不於顛倒内有衆
生等。疏言不離者。此句牒前。上言不離衆
生有顛倒等。明因果相待方得縁成。釋上
義也。依似執實待果成因也。依執似起待
因成果也。上辯前對之是。非先有下揀前
對之非。即先有先無門。從因中無果下。示
其正義。以釋經文二句之中皆先順説正義。
後反顯先有之過。初云因中無果故。倒内
無生者。順説正義也。次若必下反釋揀非。
非先有故遍計是因因中有果。故遍計中
有依他起。*從果中無因故生内無倒者。順
説正義也。若要令有下。反釋揀非也。若果
有因有衆生等即有顛倒。今有不倒衆生
故。知果中無有因也。第三對中言不壞因
果能所遍計者。因即能遍計。果即所遍計。
所遍計即依他也。從由前下結歸中道。疏。
第四對當體以辯者。不對衆生説顛倒等
故。亦皆先順明。後反顯。如倒心託境方生
故。非内即先順明。次若是内下反顯。疏。既
如是知下。結成二利。疏。實則愚夫自誑者。
如獼猴執月。月豈有心誑獼猴耶。愚夫執
虚爲實明是自誑。經云誑愚夫者。是愚夫
不了之境義似誑耳。疏。即前悲智所成之果
者。如是解者覺了一切等即智果也。通達
生死及與涅槃具二果也。有大悲故通達
生死。有大智故通達涅槃。又自度等即智
果也。令他得度即悲果也。二利皆即悲智果
耳。疏。亦九戒中二世樂戒者。論云。當知此
戒略有九種。謂諸菩薩爲諸有情。於應遮
處而正遮止於應開處而正開許是諸
有情應攝受者正攝受之應調伏者正
調伏之菩薩於中身語二業常清淨轉。是
則名爲四種淨戒。復有所餘施忍精進靜慮
般若波羅蜜多倶行淨戒。則爲五種。總説
名爲九種淨戒。能令自他現法後法皆得安
樂。釋曰。今但通説悲智之果。智果了一切
行。即般若相應故云亦是。若別配者令他解
脱離垢。即是遮止開許斯即制聽二戒。可以
離垢解脱。其令他安隱即是攝受。令他調
伏其名全同。皆令他得二世樂也。五度助
戒含在其中有攝善。故第三無違逆行。疏。
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者。即周易謙卦云。謙
亨君子有終吉。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
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
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
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象
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褒多。益寡稱物平
施。釋曰。上所引文其相並顯。但謙之象。
地在上山在下。山合出地。今入地下謙
之象也。又言褒多者褒聚也。聚其多而益
其寡。是益謙義故爲平施。若王注云。多
用謙以爲褒。少者用謙以爲益。隨物所施
不失平者也。謙下*者。忍之本也。疏。若海
之下等者。即老子徳經云。江海所以能爲百
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爲百谷王。是以
聖人欲上人以其言下之。欲先人以其
身後之。是以處上而人不爲重。處前而
人不爲害。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釋曰。特
謙卑天下歸之。天下徳趣之。疏。一無
如前境而自刑害者。天宮云。自害略由五縁。
謂貪瞋邪見愚癡不善心。疏。苟心讃他者。智
論五十三説。舍利弗讃須菩提善説法。好
人相不自讃。不自毀於他外人。亦不讃
毀。若自讃非大人相。不爲人讃而便自美。
若自毀者。是妖諂人。若毀他者。是讒賊人。
若讃他者。是諂媚人。須菩提了無生法故。
舍利弗雖讃而不諂。以稱實讃故。又以
斷法愛故。心不高亦不愛著。但益無障
礙因。所謂一切法無所依止故無障礙。又
言取即是著。唯識第八釋三熏習中云。
名取。能取所取故。取是著義。業不得名
取著。智論取増名著。七十四云。初染曰取。
生愛名著。疏。上來皆是清淨忍者。論云。略
有十種。謂諸菩薩遇他所作不饒益事損惱
違越終不反報亦不意憤亦不怨嫌
意樂相續恒常現前欲作饒益。先後無異
非一益已捨而不益於有怨者自生悔
謝。終不令他生疲厭已然後受謝於不
堪忍成就増上猛利慚愧依於堪忍於
大師所。成就増上猛利愛敬依不損惱
諸有情故。於諸有情成就猛利哀愍愛樂
一切不忍并助伴法皆得斷故離欲界
由此十相當知菩薩所修行忍清淨無
垢。釋曰。不可別配大意同經。疏。初耐怨
害等者。三忍之義略見初會。今更重依攝
論釋之。無性論云。耐怨害者。是諸有情。世
親釋云。能忍他人所作怨害。勤修饒益有
情事時。由此忍力化生。雖苦而不退轉。
言安受苦忍者。是成佛因。寒熱飢渇種種
苦事。皆能忍受無退轉故。言諦察法忍者。
是前二忍所依止處。堪忍甚深廣大法故。世
親云。堪能審諦觀察諸法。或由諦察爲
前二依者。世親釋云。由此忍力建立次前
所説二忍。梁攝論云。由觀察法忍。菩薩能
入諸法眞理。此忍即是前二忍依處。以能
除人法二執故疏。此亦九中難行忍也。難
行有三。一忍羸劣有情所不饒益。二忍自
臣隷所不饒益。三忍種性卑賤所不饒益。今
同第三。疏。若説此勝利成善士行者。論云。
善士忍有五種。謂諸菩薩先於其忍見諸
勝利。謂能堪忍補特伽羅。於當來世無多
怨敵。無多乖離。有多喜樂。臨終無悔。於身
壞後當生善趣天世界中。見勝利已自能
堪忍勸他行忍讃忍功徳見能行忍
補特伽羅慰意慶喜應有設有不忍如法
悔除闕第五恐是
脱漏故今具之
而疏云説此勝利正是第
三讃忍功徳。如失自要即是第一自不忍。
不能令他安忍。今不不之即是第二既自
慶慰。亦能慶他當第四五也。疏。故錬磨頌
者。即三種錬磨心。斷除四處障中之一。即
無性攝論第六釋入現觀云。由何能入由
善根力所任持故。謂三種錬磨心斷除四
障故。若唯識論第九明資糧位。釋於二
取隨眠。猶未能伏滅。云此位二障雖未伏
除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錬磨其
心。於所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上正等菩
提廣大深遠心便退屈。引他況己證大菩
提者。錬磨自心勇猛不退。釋曰。即第一菩
提廣大屈引他況己錬。廣者無邊。大者無
上。深者難測。遠者時長。由斯故退。引他
錬之。攝論頌云。十方世界諸有情。念念速
證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
退屈。唯識論云。二聞施等波羅蜜多。甚難
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樂能修施等。錬
磨自心勇猛不退。釋曰。即第二萬行難修
屈省己増修。錬頌云。汝昔惡道經多劫無
益勤苦尚能超。今行少善得菩提大利不
應生退屈。唯識論云。三聞諸佛圓滿轉依
極難可證心便退屈。引他麁善況己妙因。
錬磨自心勇猛不退。釋曰。即第三轉依難
證屈引麁況妙。錬頌云。博地一切諸凡夫
尚擬遠證菩提果。汝已勤苦經多劫。不應
退屈却沈淪。唯識論云。由斯三事錬磨其
心。堅固熾然修諸勝行。釋曰。今是十行正
是其位故。疏引之言斷四處障者。無性攝
論但擧四云。由離聲聞獨覺作意故
於大乘諸疑離疑。以能永斷異慧疑故
離能聞所聞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
由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於中無所作意。
無分別斷斷分別故釋曰。即由此四是四
處故。然三錬磨通治四障。然皆由忍三
輪故。忍三輪者。自他過失分別也。疏。二諸
法空下。令他成忍至皆清淨有。十如前已
引。今但總相是彼之意亦不別配。疏。然莊
嚴論中由三思五想者。即第二論中。言此三
等在安受忍中者。前念無始劫受諸苦惱。
即是自業及行苦也。亦令他得此法即況
二乘也。言對前可思者。前性空無二即不
可得無有眞實。即是無常若苦若樂即是苦
想廣爲人説等即攝取想略無本親。攝在無
始生死之中。疏。愍彼淪倒寧懷恨心者。準
智論云。羅睺羅被外道打悲泣。人問其故。
答曰。我苦少時爾奈渠長苦何。即愍其淪
溺而言倒者。亦愍其因但由顛倒。如提婆
菩薩被外道開腹弟子欲追。菩薩廣説法
空誡諸弟子云。此等顛倒妄見我人故生
此惡。不了性空無有眞實等。疏。斯即九
中二世樂者。論云。二世樂忍有九。謂菩薩
住不放逸於諸善法悉能堪忍於諸
寒熱悉能堪忍於諸飢渇於蚊虻觸
於諸風日於蛇蠍觸於諸劬勞所生種
種。若身若心疲倦憂惱於墮生死生老
病死等苦。有情現前哀愍而修忍行
七皆有悉能堪忍之言。論云如是順忍得二
世樂。斯亦總相愍念衆生。令得二世樂也。
第四無屈撓行。疏。撓者曲也。弱也者。即周
易大過卦意。易云。大過棟撓利有攸往亨。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撓本末弱也。釋曰。
大過兌上巽下上下皆陰故云本末弱也。易
文以弱釋撓。音義云。撓者曲也。曲之與弱
義相似也。今取弱義。釋無屈撓。則屈者亦
曲也。既曰牢強則無屈弱。然梵云鉢履耶
捺多。此云無盡。即晋經之名。謂大願之力
無有盡耳。此亦大同。疏。此有三義。一大故
第一等者。此取十地勢十句相釋。以二三
四釋於初句。以五六七釋第二大字。以八
九十釋第三勝字。文並可知。疏。即難行者。
在文易知。然皆亡三輪故精進三輪者。即
衆生高下事用分別。疏。具含三種精進者。唯
識説三。一被甲。二攝善。三利樂。無性釋云。
一被甲。二加行。三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初
者謂最初時自勵言我當作如是事。即是
解契經所説。初有勢力句。次即加行有勤
句。無怯等者。謂隨事意樂所作善事。乃至安
坐妙菩提座復不放捨。於自疲苦心無
退屈名無怯弱。於他逼惱心不動移名無
退轉。乃至菩提於其中間進修善品。常無
懈廢名無喜足。如是三句解釋契經所説。
有勇猛於諸善法不捨離故。世親釋三精
進大同。無性釋經五句復云。所以者何。或
有最初求於無上正等菩提。雖有勢力而
加行時不能策勵。故説有勤加行。雖復
有勤心或怯弱。爲對治彼故説有勇。由
有勇故心無退屈。心雖無怯逢生死苦心
或退轉由此退失所求佛果。爲對治彼立
無退轉。無退轉者。即是堅猛故不退轉。顯
云堅猛由有堅故逢苦不退。由有猛故
不懼於苦。雖逢衆苦能不退轉。而得少
善便生喜足。由此不證無上菩提。是故次
説無喜足者。是不得少善便生喜足。
義即顯示不捨善軛。由此義故説三精進。
然被甲者。從喩立名。如人入陣先須被甲
以防弓矢。今求菩提必先誓願以防退屈。
本業經直云一起大誓願之心。二方便進
修。三勤化衆生。疏。今初全同瑜伽之文。但
論以被甲爲初者。四十二論云。一被誓願
甲。若我脱一有情。若以千大劫爲一日夜。
處於地獄經爾所時。證大菩提乃至過此
千倶胝倍無懈怠心。況短時苦薄耶。有能
於此生少淨信已。長養無量勇猛大菩提
性。況成就耶。故云約先心自誓。疏。有深功
徳爲難行者。瑜伽難行精進有三。若諸菩
薩無間遠離諸衣服想。諸飮食想。諸臥具想。
及己身想。於諸善法無間修習曾無懈怠。
是名第一難行精進。若諸菩薩如是精進盡
衆同分。於一切時曾無懈廢。是名第二難
行精進。若諸菩薩平等通達功徳相應。不緩
不急無有顛倒。能引義利精進成就。是名
第三難行精進。今文具三長劫不懈。況盡
壽耶即是第二。一念不悔即亡身無間即是
第一。自慶已下即第三。前行初離過亦此第
一。第五離癡亂行。疏總。云成就下。釋此總
句有二。先正釋。後解妨。前中即瑜伽九門
中自性禪也。論云靜慮自性者。聞思爲先
所有心一境性總也。一或奢摩他品。二或
毘鉢舍那品。三或雙運道也。疏中隨標便
文釋成可知。言善解世間等者。下云
以正念故善解世間一切語言。能持出世
諸法言説。乃至心無癡亂。疏。自配無癡亂
正是雙運。又以別義善解是觀。能持是
止。故爲雙運。疏故下經云禪定持心等者。
即第十迴向偈中。疏。雖有毘鉢舍那下。第二
解妨在文可知。正是瑜伽出禪自性也疏。
上九別句攝爲三禪者。三禪即瑜伽一切禪
也。唯識但列而不釋名。瑜伽釋廣。今依攝
論。無性釋云。一安住靜慮。謂得現法樂住
離慢見愛得清淨故。二引發靜慮。謂能引
發六神通等殊勝功徳故。三成所作事靜慮。
謂欲饒益諸有情類。以能止息飢儉疾疫
諸怖畏等苦惱事故。梁攝論中釋三定云。
有現世得安樂住。何以故。能離一切染汚
法故。一依此定者爲生自利。謂三明故
能引成六通。二引因成通定生隨利他。利
他即是三輪。一神通輪。謂身通天耳通天眼
通。此輪爲引邪向正者令其歸正。二記
心輪。謂他心通天耳通天眼通。此輪爲引己
歸正者。若未信受令其信受。三正教輪。謂
宿住通漏盡通。宿住通識其根性。由漏盡
通如自所得。爲説正教令得下種成熟解
脱。由具此義是故説定有其三品。爲離
癡亂行。疏。正念有觀下。疏文有五。初正釋
順文。二世言無益下出經局意。三出世不解
下立理顯通。四故文雖下結成通義。五解
事下別釋善解。疏。瑜伽第二明四種入胎下。
疏文有二。先正釋無癡亂言。二示癡亂相。
前中文顯。倶舍第九論問起云。前説倒心入
母胎藏。一切胎藏皆定爾耶。釋曰。此牒前
倒心趣欲境濕化染香處爲問也。論中答
云。不爾。經言入胎有四。其四者何。頌云。
一於入正知。二三兼住出。四於一切位。及
卵恒無知。前三種入胎。謂輪王二佛業智
倶勝故。如次餘四生。釋曰。但觀上瑜伽頌
文易了。但業智倶勝更須略釋。第一輪王以
業勝故正知於入。宿世曾修廣大福故。第
二辟支佛但知勝故正知入住。久習多聞勝
思擇故。第三大覺福智倶勝三皆正知。謂曠
劫修行勝福智故。除此前三餘胎卵濕福
智倶劣故皆癡亂。疏。凡夫癡亂相下。則第二
別示癡亂。先總擧其相。後指其源。大集二
十七多同涅槃。涅槃十八者。南本十六。經
云善男子。人有三品。謂上中下。下品之人
初入胎時作是念言。我今在厠衆穢歸
處。如死屍間衆棘刺中大黒闇處。初出胎
時復作是念。我今出厠出衆穢處。乃至
出於大黒闇處。中品之人作是念言。我
今入於衆樹林間。清淨河中房舍屋宅。
出時亦爾。上品之人作是念言。我昇殿堂。
在華林間。乘馬乘象登陟高山。出時亦爾。
菩薩摩訶薩初入胎時。自知入胎。住時知
住。出時知出。終不生於貪欲瞋恚之心。
而未得階初住地也。是故復名不可思
議。二十九者。南經二十七。經云中陰二種。
一善業果。二惡業果。因善業故得善覺觀。
因惡業故得惡覺觀。父母交會和合之時。
隨業因縁向受生處。於母生愛於父生
瞋。父精出時謂是己有。見己心悦而生歡
喜。以是三種煩惱因縁中陰陰壞生後五
陰。如印印泥印壞文成。釋曰。此略擧男。倶
舍第九則具男女。論釋倒心趣欲境云。此
明中有先起倒心馳趣欲境。彼由業力所
起眼根。雖住遠方能見生處父母交會而
起倒心。若男中有縁母起愛生於欲心。若
女中有縁父起愛生於欲想。翻此縁二
倶起瞋心。彼由起此二種倒心。便謂己身
與所愛合。所泄不淨流至胎時。謂是己
有便生歡喜。此心生已中有便沒。受生有
身餘廣如彼。瑜伽*文説彼胎藏者。若當爲
女於母左脇倚脊向腹而住。若當爲男
於母右脇倚腹向脊而住。又此胎藏業報
所發生分風起。令頭向下足便向上。胎衣
纒裹而趣産門。其正出時胎衣遂裂分之。兩
腋出産門時名正生位。並可知。疏別。謂
四魔者。四謂天陰煩惱及死。言十魔及業
如離世間等者。所謂蘊魔生取著故煩惱
魔恒雜染故業魔能障礙故心魔起高慢
死魔捨生處故天魔自慢縱故善根
魔恒執取故三昧魔久耽味故善知識魔
起著心故菩提法智魔不願捨離故。
魔業者。一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爲魔
業。二惡心布施瞋心持戒。捨惡性人遠懈
怠者。輕慢亂意譏嫌惡慧。乃至第十増長
我慢無有恭敬。於諸衆生多行惱害不
求正法眞實智慧。其心弊惡難可開悟是
爲魔業。四魔如常所辯。謂天魔陰魔煩惱
魔死魔。故大品之中四魔。而多説天魔煩惱
魔。疏。起信論説者。餘論廣有此論分明人
易尋故今略示耳。即修行信心分中。論云。
或有衆生無善根力。則有諸魔外道鬼神
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
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爲惱。
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若
説陀羅尼。若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
慧。或説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
果。畢竟空寂是眞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
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
礙。能令衆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人
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
其心懈怠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
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
種種牽纒。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
皆是外道所得非眞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
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
然香美飮食。身心適悦不飢不渇使人愛
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
異。以是義故行者當應智慧觀察。勿令此
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
離是諸業障等。釋曰。此一段文雖則稍廣
亦爲要用。其中兼有對治則顯菩薩心無
癡亂。疏。智論除諸法實相等者。論有喩
云。譬如繩能縁一切物。唯不能縁火焔
縁火焔即爲燒故。魔亦如是能縁一切法。
唯不能縁諸法實相。若入實相魔即實相
何所惑耶。故論云。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
二如。皆法界印。豈以法界印更壞法界印。
又八十二云。魔見解般若菩薩。如捕魚人
見一大魚入深大水。鉤網所不及則絶望
憂愁。以離六十二見網故。又七十三魔
作大沙門有重威徳等。或時語菩薩般若
三解脱門是魔説。但是空汝常習此空。於中
得證不得證云何作佛法。佛法先行布
施持戒等。修三十二相福徳。坐道場時爾
乃用空。菩薩或行或信或疑遠離般若。釋
曰。依此世魔甚多。七十一又云。魔作知
識身説般若空。雖説罪福名而無道理。
或説空可取即涅槃。釋曰。前七十三。魔令
莫修空而須修事行。此中説斷滅空令
其趣證。故人多惑耳。若得諸法實相亦不
捨空修事。亦不謂空礙有。亦不以空爲
證。則以般若性空導一切行。修無所修
則魔不能令菩薩癡亂。疏。今以智覺察者
下。示不爲癡亂所以。如人覺賊及偸狗者。
即涅槃南經邪正品。北經亦如來性品。即第
七經。如人覺賊賊無能爲。又因迦葉問依
四種人。難云。世尊魔等尚能變作佛身。況
當不能作羅漢等。佛言。善男子。於我所
説若生疑者。尚不應受況如是等。是故應
當善分別知。善男子。譬如偸狗夜入人舍。
其家婢使若覺知者即應驅罵汝疾出去。若
不出者。當奪汝命。偸狗聞之即去不還。
汝等從今亦應如是降伏波旬應作是
言。波旬。汝今不應作如是像。若故作者
當以五繋繋縛於汝。魔聞是已便當還去。
如彼偸狗更不復還。下乃廣説佛説魔説
之相。此文但令覺察。疏。大分深義所謂空
故者。即十二門論但改彼也字爲故字耳
疏。共不共等。此有二義前義十地更釋。後
義出現品明。疏。又隨他意行下。即涅槃經意。
明佛有三語。隨自意語。隨他意語。隨自他
意語。立行亦然如前已引。疏。孱然無差者。
猶現也。疏。沮壞六根等者。沮亦壞也
疏。五種惡風等者。即治禪病祕要經第一。此
經是宋元嘉十八年沙門曇摩蜜多於揚州祇
洹寺譯。標云治阿蘭若亂心病。七十二種法。
經云尊者舍利弗所問。出雜阿含。阿蘭
若事下取意引。即諸釋子比丘坐禪。因毘
琉璃王象戲驚怖發狂。阿難令閉門白舍
利弗。舍利弗牽其問佛。經云。唯願天尊慈
悲。一切爲未來世諸阿蘭若比丘。因五種
事。令心發狂。一者因亂聲。二*者因惡名。
三*者因利養。四*者因外風。五*者因内
風。此五種病當云何治。唯願天尊爲我解
説。爾時世尊即便微笑。有五色光從佛口
出。繞佛七匝還從頂入。告舍利弗諦聽
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爲汝分別解説。若有
行者於阿蘭若。修心十二頭陀。於阿那般
那。因外惡聲觸内心根四百四脈治心急
故。一時動亂風力強故最初發狂。心脈動轉
五風入咽。先作惡口。汝等應當教是行者
服食酥密。及訶梨勒。繋心一處先想作一
玻璃色鏡。自觀己身在彼鏡中。作諸狂
事見此事已。復當更觀而作是言。汝於
明鏡自見汝作狂癡事等。廣有治法末後
結云。是名治亂倒心法。復次舍利弗既去
外聲已當去内聲。内聲者。因於外聲動
六情根。心脈顛倒五種惡風從心脈入。風
動心故或歌或舞作種種變。汝當教令作
洗心觀。洗心觀者。先自觀心令漸漸明。猶
如火珠四百四脈。如毘琉璃等廣説治法。
今疏即引後段之文。然彼但云五種惡風下
更不説。然似前因五種事便爲五風。準
金七十論。説五種風。一者波那。二者阿波
那。三者優陀那。四者婆那。五者婆摩那。是
五種風。一切根同一事。波那風者。口鼻是其
路取外塵。是事謂我止我行是其作事。外
曰。是波那何根能作。答曰。是十三根共一
謂十一根
大我慢
譬如籠中鳥。鳥動故籠動。是故
十三根同其事。阿波那風者。見可畏事即
縮避之。是風若多令人怯弱。優陀那者。我
欲上山。我勝他。不如我。我能作此。是
風若多令人自高。謂我勝。我富等。是優陀
那事。婆那風者。遍滿於身。亦極離身。是風
若多令人離他不得安樂。若稍離分
如死。離盡便卒。婆摩那風者。住在心處能
攝持是事。是風若多令人慳惜。覓財覓伴。
是五種風事並十三根所作。釋曰。此五必是
也。不依常位。從心脈入故發狂亂耳。疏。
上皆一切種禪者。瑜伽四十三。一切種禪有
六種七種。總成十三。言六種者。一善靜慮。
二無記變化靜慮。三奢摩他靜慮。四毘鉢
舍那品。五者於自他利正審思惟。六者能
引神通威力功徳*靜慮。言七種者。一者
名縁*靜慮。二者義縁*靜慮。三者止相縁。
四者擧相縁。五者捨相縁。六者現法樂住。
七者能饒益他*靜慮。今云名義即後七中。
二止觀。即六七中各是三四。二利即前
六中五六。及後七中五六七。故攝十三善。及
與無記。亦有通也。疏。斯亦九中清淨*靜
慮者。瑜伽四十三云。有十種。一者由世間
淨離諸愛味清淨靜慮。二由出世淨無有
染汚。三由加行。四由根本。五由本勝進。六
由入住自在。七捨靜慮已復還證入自在。
八神通變現自在。九離一切見趣。十一切煩
惱所知障靜慮。皆有清淨靜慮之言。若配
經者。正是九十及與初二離垢障故。然大
意清淨者。由離三輪故。定三輪者。謂一
境界。二衆生。三惑。疏。故身子不覺刑害之
手者。準智論説。舍利弗。當道坐禪。有大力
鬼名爲刑害。以手搏之。從禪定起微覺
頭痛。白佛。佛言。頼汝定力。此鬼之力掴須
彌山令如微塵。自今已後莫當道坐。疏。
迦葉不聞涅槃之音者。如來二月十五日晨
朝出聲。普告一切言。如來今日中夜當入
無餘涅槃。若有疑者今悉可問爲最後問。
然以佛神力其聲遍滿三千大千世界。萬
類皆至而迦葉不聞。定起方覺世界變異驚
怪詢問。方知如來入般涅槃。上之二事一定
中不能覺觸。二定中不能聞聲故知劣也。
今菩薩善知故爲超勝。疏。相則念念不住等
者。然三相四相一念具足已如初卷。今性
相別明。若相融爲四者。攬縁名生。生即無
生空有無礙虚相安立。名之爲住。住即無
住圓融形奪隨縁轉變。名之爲異。異即無
異兩相都盡各無自性。名之爲滅。滅即無
滅斯則即相而性故無所得。疏。大地爲鼓
等者。如幻三昧經云。假使以大地爲鼓。須
彌爲搥於須菩提耳邊打。不能生微念心
亂。何以故。入空定故。疏。即難行禪者。難
行瑜伽有三。明法已引。今重取意出之。謂
住深靜慮捨而利生。生於欲界爲一。依
止靜慮。發無量菩薩二乘境界等持爲二。
依此速證無上菩提爲三。今文正當第三
疏。初句標擧一切門禪者。瑜伽云。略有
四種。一者有尋有伺靜慮。二喜倶行。三樂倶
行。四捨倶行靜慮。疏。復云門者。即智論問
云。何以不但言三昧而復説門。答但語三
昧無量數如虚空。無邊菩薩云何盡得。是故
説門。菩薩入一三昧中攝無量三昧。如牽
衣下。同此中意。疏。非唯不亂本定更増者
下。出増相。猪以穢身揩於金山。非唯不汚
而令山色轉益明淨。斯乃外境之猪益定山
之淨。疏。住清淨念即現世樂等者。瑜伽二世
樂有九。一者神通變現調伏有情靜慮。二
記心變現調伏有情*靜慮。三教誡變現調
伏有情*靜慮。四於造惡者示現惡趣*靜
慮。五於失辯者能施辯才*靜慮。六於失
念者能施正念*靜慮。七制造建立無顛倒
論。微妙讃頌摩怛理迦能令正法久住於
世*靜慮。八*者於諸世間工巧業處。能引
義利饒益有情種種書算測度數印床座等
事。能隨造作*靜慮。九生於惡趣所化有情。
爲欲暫時息彼衆苦。放大光明照觸靜慮。
今但通擧二世樂義耳。第六善現行。疏。體
即般若亦忘三輪而照也。般若三輪者。境
智衆生分別。就標名中二。一總顯體。二
伽下。正釋名。於中二。先引三慧立名不同。
後依之釋名。前中略出四説。就攝論三中
準論具列云。一無分別加行慧。二無分別
根本慧。三無分別後得慧。論具釋云。無分
別加行慧。謂眞如觀。前勝方便智。無分別
根本慧者。謂眞如觀智。三無分別後得慧者。
現諸世俗智。能起種種等事。梁論三慧者。
論中釋云。從聞無相大乘教。得聞思修。入
分別相空。通名無分別。加行般若若入三
無性者。無分別智名無分別般若。*若得無
分別智後得入觀。如於所證。或自思惟。
或爲他説。名無分別後得般若。由具此義
故説般若有其三品。疏。本業以照於三諦
者。經云。一照有諦慧。二照無諦慧。三照中
道第一義諦慧。皆十度明義者。經具列十
故。疏。經有十度下。第二依之釋名。言今
爲順文者。多同瑜伽故。雖彼依六中下。
解妨。妨云。唯識云。若依六度則般若具
攝三慧。謂加行根本後得。若爲十度第六
唯攝無分別智。今何引六而成十耶。故今
釋云。約圓行説亦兼正明義如本業是。疏。
古人亦依下初敍昔。二此得次第下辯非。
三今約下辯正文。中猶略今具引三慧。瑜
伽釋三慧相云。云何菩薩一切慧。此有二
種。一者世間慧。二者出世間慧。復有三種。
一能於所知眞實隨覺通達慧。謂若諸菩薩
於離言説法無性。或於眞諦將欲覺悟。或
於眞諦正覺悟時。或於眞諦覺悟已後所
有妙慧。最勝寂靜明了現前。無有分別。離
諸戲論。於一切法悟平等性。入大總相
究達一切所知邊際。遠離増益損減二邊。順
入中道。是名菩薩能入所知眞實隨覺通達
慧。釋曰。據此即具足加行根本後得三慧。
亦具照有照無照中道三慧之體。是第一慧。
今經文中第一段内。便具三諦之慧故與之
同。二釋上第二慧。證眞善了於俗故。廣
知五明等。論云。若諸菩薩於五明處決定
善巧演説。如前力種性品。應知其相及於
三聚中決定善巧。謂於能引義利法聚。能
引非義利法聚。能引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
皆如實知於是八處。所有妙慧善巧攝受。能
速圓滿廣大無上妙智資糧。速證無上正等
菩提。釋曰。此是後得廣知諸法三聚。即前
能引義利等。亦即善惡無記兼五明爲八。
五明即内明因明等。三釋能作一切有情義
利慧。云有十一種。如前應知者。即三十七
論成熟品。成熟自性自有十一。謂由有善
法種子及數習諸善法獲得能順二障
斷淨増上心有堪任性極調善性
加行滿安住於此。若遇大師不遇大師。
皆有堪任有大勢力無間能證煩惱障
所知障斷譬如癰腫熟至究竟。無間
可破説名爲熟十一前十別明。後一總喩熟
相。疏。住無得現現即無得者。住無所得即空
觀也。示無所得身等假觀也。故云住無得
現。現即無得上二不二中道觀也。故云寂
用無礙斯爲中道。從若異後下結彈古人。
以瓔珞三慧別配得中道慧。是相待中非
得中也。疏。何者若偏觀下。出次第三觀過
相。有則定有定有著常以離空故。定無著
以離有故。離二明中故是相待。疏。若
總觀下。示圓融三觀之徳。於中先有兩句。向
上成次第之過。明次第三觀有一異過故。
二者即初二句反釋雙遮三一。故即一而三
下。雙融中具有四句。皆融即一而三是一
句。即三而一是第二句。雙非三一是雙非句。
由即一而三故。非三即三而一故。非一四
雖即一體而三用歴然。雖有三用。而一體
無二故雙照三一。即遮而照。即照而遮。故
圓融也。在境下。結成諦觀。疏。古徳下敍昔。
雖非經意釋文稍巧故復敍之。故云亦是
一理。以唯識觀相不明顯故。故不爲正
疏。故晋經云。非有説有者。今經無此。示
意相隱。但有言語道斷。即通身意故引
晋經意在有説之言。疏。然上之所住下。總
釋上三業所住不同。一如實心即自性清淨
心者。勝鬘起信等皆立此名。莊嚴論第六云。
衆生於無性及有可得。此二處中互生怖
畏。爲遮怖心而説頌云。譬如清水濁穢
除還本淨。自心淨亦爾。唯離客塵故以説
心性淨。而爲客塵染。不離心眞如別有心
性淨。釋曰。後偈釋前偈上半合上半下半。
釋下半。既不離心眞如別有心性。明知但
是離於客塵説之爲淨。淨體即是自心。心
即眞如此自性淨心即如來藏。亦是本來淨
識故。眞諦三藏説有九識。第九名阿摩羅
識。若唐三藏此翻無垢。即第八異名。謂成
佛時轉第八識以成此識無別第九。若依
蜜嚴經心有八種。或復有九。又下卷云。如
來清淨藏亦名無垢智。即同眞諦所立第九。
又眞諦三藏所翻決定藏論。九識品云。第九
阿摩羅識。三藏釋云。阿摩羅識有二種。一
者所縁即是眞如。二者本覺即眞如智。能縁
即不空如來藏。所縁即空如來藏。若據通論
此二並以眞如爲體。故起信一心二門生
滅門中。説其本覺即眞如門。體無二也。餘
名隨釋可知。疏。擧多名者即上七名故。收
眞如法界。略有百名。權教最多。言百名
者。謂法性。不虚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
性生。法定。法住。實際。虚空界。不思議界已上
大般
眞如實有空不空性勝義已上佛地
論攝論
無相無
爲正性已上思
益中
法位
眞性。無我性。眞實性。
心性一心上亦大品下
亦華嚴
唯識性。無性法印第一迴
向云以
法界印印
諸善根故
寂滅
三性中名圓成實性。三身中
名法身。三淨土中名法性土。三佛性中名
自性住性。五法中名如如。五藏中名皆是謂
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
藏。如來藏。四勝義中名勝義。勝義亦通證
得。及道理中滅諦瑜伽六
十四中
六諦中亦名眞諦。現
觀七諦通達中名法性。顯揚二種佛性中名
理佛性。十四諦中名勝義諦。三般若中名
實相般若。三三寶中名一體。三解脱中名空
出智論
七十四
二果中名智果。涅槃中名性淨方便。
二諦中名眞諦勝義諦。三諦中名空諦仁王
四諦中名滅諦。或名實諦。顯揚名一諦。或
名中道。或名解脱。涅槃中以一百門顯
解脱異名。或名不二法門。或名無二性。或
名實性。或名實相。或名無量義。亦名第
一義諦。亦名第一義空。上來衆名若在大
乘權教中者。但就理名之。若實教中或就
即事之理。即理之事。事事無礙。然皆通權
實教。疏。五名無得物之功者。若依世俗名
以召實。實以當名。故使命火不得於水。
命水不得於火。今約眞諦故平等無依。此
五六句皆先標無依。後若名在法等反以釋
成。如有一人雖先知。有曾未相識。忽然
見面終不得知此是某人。此爲見義不知
名耳。義即境義。六中有人雖聞其名竟不
識面。召火不燒口明知名中無有義也。
亦應云言飯已飽等故。智論四十七云。凡
有二法。一者名字。二者名字義。如火能照
能燒是其義。照是造色燒是火用。二法和
合名爲火也。今聞火名不得照燒之義。故
無得物之功也。疏。然世法與佛法實無二
體者。同一眞如故。無事非眞。事亦即如故。
云假約事理以分其二。疏。故以五句顯非
一異者。初二句當相以辯通。非一異正是非
一。三一句正明不異。四一句別明不一。五
亦無差別句。即事事無礙。第六了知總出
所以。疏。若約漏無漏等者。對上事理此二
皆通事理。上初二句即是非一。今約漏等。
初二句義却成非異以相即故。三約同體。
四不壞事。五事事無礙。疏。非如八地心欲
放捨者。八地菩薩證無生忍。便欲放捨利
衆生事。諸佛勸起令憶本願利益衆生。是
不忘本心。不捨願炷等。即菩提心燈。疏。
二墮慳貪失者。法華第一云。自證無上道大
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
慳貪。此是爲不可。第六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七無著行。疏。體即方便者出體。下皆釋名。
於中有二。先依唯識二方便釋。後依本
業釋。前中唯識但列不釋。無性釋云。方便
善巧者。謂不捨生死而求涅槃。是則説名
方便善巧此總
釋也
若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
根。共諸有情。爲欲饒益諸有情故不捨
有情。當知即是不捨生死此釋總中不捨生死
即唯識拔濟方便
若以此善迴求無上正等菩提。爲證無上
佛菩提故。當知即是希求涅槃釋總中
而求涅槃
亦唯識迴
向方便
疏。本業後四下。二依本業釋。於中
四。一擧彼經。二初即迴向下。會唯識二方
便。三不捨不受下。雙出經論有無之因。兼
正之義下文當知。四三皆善巧下。正釋行
名。於中二。先總。後則二不下別。於中三。
一合釋。前二以二同唯識故。以進趣同
迴向。即大智故。巧會同拔濟即大悲故。
此二相即故唯一心。二即一心故不著二。
一心即二故不著一心。疏。有是幻有下。第
二別約巧會有無釋無著名。疏。有能起用
下。第三約不捨不受釋名也。疏。即聖天梵
等後會當廣明。疏。謂證法毘尼等者。又此證
者亦了知義。故梵本具云蘇鉢唎味底多達
磨毘柰耶。釋曰。蘇者善也。鉢唎味底多了知
也。而譯人揀異上果果。但了知理諦證故。
又約其四法但言是理。對上菩提即是
涅槃。涅槃即是性淨之理。證即已爲圓淨涅
槃故。疏。先總觀迷四諦故等者。然約二愚
迷四諦理。即是迷勝義。愚即四重二諦中
第二重二諦。今取第三重中勝義。謂即眞如
故。與四不同。四諦但是俗故。疏。頑嚚即是
愛。尚書堯典注云。心不則徳義曰頌。
言不道忠信。曰嚚。故頑即癡嚚是愛也。疏。
二菩薩行想念生故者。此有二意。一要須想
念方能起行。如夢從想。故智論之中。所
聞見事多藉思惟念故夢見也。二未大覺。
大覺是佛。近而説之七地已前猶爲夢行。
八地爲覺。又八地之中無明未盡亦是夢境。
永斷夢妄思想念。無復諸大陰界入。唯佛
一人。是故如來獨稱大覺。疏。如夢度河即
八地經。疏。七總結可知者。彼亦釋疑。謂有
疑云。衆生既爾何故菩薩説法赴機。故此
釋云所説法如實際。即此言説常同實際
故。今疏中將初爲總。故將後實際以爲
總結。所以名爲略加添改。餘義多同但是
取意有小異耳。疏。既二經小異等者。晋經
即云一切法界如幻。諸佛法如電。菩薩行
如夢。所聞法如響。一切世界如化。業報所
起如摩&T072933;摩。化身一切衆生猶如畫像。種
種異形皆由心畫。所説諸法皆如實際。釋
曰。此經亦有八喩。唯如畫像以經自合。餘
但有牒法爲喩耳。彼之電喩今改爲影。彼
&T072933;摩喩今改爲幻。故有二幻。此亦是改
亦是添義。彼業報所起屬摩&T072933;摩所喩。今
將合化亦是改處。又後四喩皆經自釋。即
是添處。經之添改總爲小異。添改二字正
約疏明。彼釋電云。亦有彼闇照明等用。今
由爲影。改云亦有應質覆蔭等義。彼釋第
四疑云。果行等可使是空。今世界事廣此
應爲實。由經以界爲間則世間通三世間
故。疏。改別彼釋第五疑。若世如化何有彼
因果。有善惡異。釋云業報生如幻生。彼疏
釋摩&T072933;摩云。古徳釋云。摩&T072933;摩者。重義即
是重化。今更問得三藏法師。摩&T072933;摩者。此
云意生。亦云意成。即是意生身也。彼身更
起化故。釋曰。此三藏釋亦有重化意耳。但
取文別。彼釋第六牒疑則同今之疏文。釋
云如畫像隨心壁有高下故。疏。其中施
設下。隨難別釋。而經云種種生者。疏。以
易故不廣釋之。今當重釋。即四生等。又縁
起經説三種生。經中有一苾芻問言。世尊。
如是四種生身之相。由生老死有何差別。
釋曰。四種生身之相者。謂名色六入觸受也。
經云。世尊告曰。此四種生身之相。若次第生。
若屬彼生。若如是生。世尊。云何次第生
身之相。世尊告曰。於其最初有下種生
從此無間有漸増生從此無間有出胎
從此無間有漸長生既成長已受
用言説。能得生即受用生如是品類名
次第生。次明屬彼生。經云。世尊。此屬誰生。
世尊告曰。蘊界處生都無有我。所以者何。
以諸蘊等漸増長故。其性無常。即無常法
有此生相。三明如是生。經云。世尊。云何而
生。世尊告曰。由命根力有暫時住分限法
故。其性無常。即無常法如是而生。涅槃十二
説五種生與上大同。南經十一經云。生者
出相。所謂五種。一者初生。二者至終。三者増
長。四者出胎。五者種類。彼疏釋云。初言生
者出相總顯生義。下別顯中。一初生者識支。
是其一報之始故名爲初。報起名出。二至
終者。名色望前所依説以爲終。三増長
者。即前名色増爲六入。此三胎中。四出胎可
知。五種類者出胎已後。乃至老死一報之
中。運運新起皆名爲生。釋曰。然此五生即
前次第生。以彼第三爲此第四。初生即下
種至終即漸増。増長即前漸長出胎名同。
種類即前受用。涅槃増長意是胎内。縁起經
中在於胎外。小有異耳。經云。種種沒者或
延或促三性等殊。亦即九種命終。縁起經中
説六種死。經云。即於此四生身相中復有
六種死差別相。一者究竟死。二*者不究竟
死。三*者自相死。四*者不究竟死。分差別相。
五*者究竟死分差別相。六*者時非時死。彼
釋曰。究竟死者。謂業盡死。不究竟死者。翻
上應知。自相死者。謂識離身諸根滅沒。不
究竟死分差別相者。謂業不盡中隨縁多種。
究竟死分差別相者。謂業盡處中隨縁多
種。時非時死者。謂八萬歳至十歳。或依時
命終。或不依時命終。涅槃十二云。死者捨
受身。捨所受身亦有二種。一命盡死。
二外縁死。命盡死者。亦有三種。一者命盡
非是福盡。謂正報雖亡依報猶在故。二*者
福盡非是命盡。謂依報滅壞正報猶在。三
*者福命倶盡。謂依正倶亡。二外縁死亦有
三種。一*者非分自害。二*者横爲他害。三
*者倶害。又有三種。一*者放逸死。謂有謗
大乘方等般若波羅蜜。二者破戒死。謂有毀
犯去來現在佛所制戒。三*者壞命根死。謂
捨五陰身。今此菩薩悉並委知。第八難得行
疏。各攝上求下化等者。以唯識中有二願。
一求菩提願。二利樂他願。釋相可知。初即
上求。次即下化。故本業有三願。一自行願
即是上求。二神通願。今經略無。三外化願。
後二皆*是下化願也。故擧上求下化即攝
唯識二願本業三願。以本業第二外化攝故
疏。由得最勝解受難得名等者。此有三釋。
初以後成前。即後因前果。二亦可由有難
得下。以前成後。即前體後用。三又亦以後
一下。通相釋成亦具前二意。但前別配後
遍通耳。故疏結從前義云別配分明。疏。合
上中流亦言生死者。疏文有三。一依文正
釋。意以中流亦合上生死故。二非生死
槃之中下。結彈異釋。三會取異釋。二中
先總非。以自古今皆謂二法中間故。有
問云中流不唯屬於此岸。何以偏名生死中
流。二然晋經失旨不應廣引者。即別破刊
定。刊定先擧向問後引古釋。以晋譯失意
古釋豈是。晋經云。譬如河水不至此岸不
住彼岸不斷中流。故古釋非一。苑公
並引之。故今總非恐後誤解須知昔非。今
抄爲引一。苑公云。前不趣二處是離有。
後不住中流是離無。謂生死無處名斷中
流。不住無故云不住中流也。二賢首云。
如東流水不住南岸不住北岸。亦得説
言不斷北岸。中流以中無別體約岸分
故。若爾南岸亦得。何以不言涅槃中流。由
所度生在此岸故。所以偏就生死而説。而
刊定具引竟云。今助釋有二。初會文。後
釋義。初中新舊經本説喩不同。謂舊經約
河水不趣兩岸不斷中流爲喩。喩菩薩以
離有無悲智度衆生也。新經約船師不住
兩岸爲喩。喩菩薩以無住悲智度衆生也。
問若爾梵本豈有異耶。答梵本是一。由譯
者異。謂此梵文雖云河水意屬船師。即是
於能依聲處作所依聲説。是譯者若善文
義則會意譯之爲船師。若但知文則按文
譯之爲河水。二釋義者。即準此文。有二
種中流。一者生死中流。謂兩岸中間處自別
故。此則存二之中名生死中流。如是見者。
不絶生死故。二者涅槃中流。謂離此彼岸
即爲中流更無別處。此則泯二之中名涅
槃中流。如是知者。必證涅槃故。今此喩中
喩菩薩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
槃。悲智唯是一心不住生死時即不住涅
槃。以無住故。故但云爾。釋曰。上刊定意
前會梵本雙出二經之意。及其問答結成
晋經失旨。以從今經義則善矣。及後釋義
還同古人。以生死涅槃皆有中流。而以存
二岸爲生死中流。亡二岸爲涅槃中流。由
不住故不存二岸。是則住於涅槃中流。則
不順不住中流之義。故疏並非諸釋云
文旨顯然。疏。有以煩惱爲中流下。重敍
異釋。爲其義收略有三義。初一生公釋維
摩意。約其漂溺從因説者。疏爲會取。是生
死因故與涅槃意同。二云有以賢聖爲中流
者。即什公釋淨名意。約受下會釋。三有以
中道爲中流者。肇公意也。約觀下會釋並不
應住。總收諸義意在不住。若住煩惱不
證涅槃。豈能度生。住聖涅槃則無増進。
亦不能究竟度生。住中道則不契理。安
能成佛度生。上三皆屬生死故。疏。正釋理
無不該。亦由了其非有故不捨者。即大智
不捨生死也。疏。已化未化倶有捨著二義
者。著已化者言屬我故。未化未屬故不著
也。有著未化者是所應化故。已化竟者
故不著之。疏。此文昭著而末學之徒下。結
彈法相師。已如玄中而云。但謂者。然彼宗
中亦有此義但非究竟耳。以生界有二義。
一性義即衆生是法界義。二者是性分義。謂
衆生相。若依究竟相即同性。亦理平等。
但取分義。衆生成佛義則有減。但不盡
故言無減。即少分之義。非究竟理故可悲
之。疏。然初自行下。疏文有二。先總彰大意。
後文有五對十句下釋文。今初。意云菩薩慈
悲重重顯悲智無礙收上四段。四段別説。一
自行。二化他。三雙行。四雙拂。今明自行即
有自他雙行。雙行既倶義。必不著即是雙拂。
從増科之顯菩薩悲深耳。今初自行能轉
生死即自行之實。不捨大願即利他之權。雖
前科爲四而今疏文乃有六節。一即第一自
行。二而謂多明下。起第二利他。三而多似起
用大悲者。亦是第二利他中徴釋之文。四
然其復似悲智二心行有前後。即生第三雙
行。五而猶慮物二事不融下。生第四段上
之四段皆初。一句躡前起後。六豈唯十
行下結歎。歎二菩薩一十行難得行。用心
之深即所説行。二即功徳林能説之人。重重
曲巧説斯悲智。疏。且如究竟下。釋初一對
以爲體式。疏文有三。一權實交徹釋。二又
但言下。拂跡入玄釋。唯蕭然無寄理自玄
會。即肇公百論序前已用竟。三然雙非下。又
融拂雙非。雙非即第四段。雙照即第三段。
融拂二段成玄之又玄。又即此第四段中
初權實交徹。釋即是雙照。後拂跡入玄。釋即
是雙非。雙非此二方入玄矣。又既融第三
則已具前二故。四門一致方顯深玄。故下
結云總前諸段理極於斯。下諸句中皆倣於
此者。例下諸句諸句多唯明初權實交徹一
義。故例令如初句知。疏。若棄惡從善魔
攝持故者。即五十八經説十種魔業。中云捨
惡性人遠懈怠者。輕慢亂意譏嫌惡慧是
爲魔業。又云已得解脱已安隱者。常樂親
近而供養之。未得解脱未安隱者。不
親近亦不教化是爲魔業。即棄惡從善也。
第九善法行。疏。今初。唯識二力論但列名。
梁論云。思擇力者。正思諸法過失及功徳。
此思擇力若得増勝。自地惑所不能動。體
性堅強故名爲力。修習力者。心縁此法
於觀行。令心與法和合成一。猶如水乳。
亦如熏衣。疏。四辯即池之四口者。此中
四河四口等皆依十定品。一東恒伽河。從
銀色象口流出銀沙。合以義辯才説一
切義。二私陀河。從金剛色師子口流出金
剛沙。合以法辯才説金剛句。三信度河。
從金色牛口流出金沙。合以詞辯説隨
順世間縁起。四縛芻河。從琉璃色馬口流
出琉璃沙。合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以無
盡辯雨無盡百千億那由他不可説法等。下
別合云云何菩薩四河。一願智河。二波羅
蜜河。三三昧河。四大悲河。並如彼文。疏。或
各配屬下。上即通釋故。或一因成四河等。今
此別配言同體悲加故。即以他佛外加爲
大悲河因。二見心性故。即第二自藏離礙
故。自藏即如來藏性。此即心性能觀心性名
爲上定故。爲三昧河因。三諸度圓故即第
三所照法圓故。爲波羅蜜河因。四二智圓滿
故。即第四能照智具故。爲願智河因。一切
智是根本智。重言智者即後得智。後得智攝
願故。疏。三旋繞中下。疏文有二。先彰大
意。初成就等即十定。經文從隨順即是下
疏釋旋繞之相。二文中下釋文中三。一總
科。二爲五對釋。三總相收攝。二中先列
五對。後今初明理無不證下。別釋細尋可知
疏。勒此十身下。第三總相收攝。於中五。初
收五不出體用。二體外無用下。融體用
爲法界。於中言用即智應者。兼融三身
以爲一體。三隨相顯十者。出十身之由。
四一乘圓融下。通妨難以有難云。地前未
證。何得爾耶。故爲此答。五更有餘義者。
指廣有本。即是彼十。一即威勢身菩薩衆
中威光赫奕滅諸闇故。二即意生身遍趣生
故。三即菩提身正覺無生故。四即福徳身福
絶三際不可説故。五即智身智契實理故。
六即化身隨應現故。七即力持身力持不變
故。八即法身法界性故。九即相好莊嚴身。十
蓮華藏相同於一相周法界故。十即願身
願轉法故。觀法無相現相無所不周故。
經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
轉無上輪。斯即十地中義。會於離世間十佛
同前十地。已會十身然彼約佛身。今約菩
薩所得則望彼皆因。以因望果故小有不
同。而圓融交徹故得例彼。若不例彼當文
自釋義亦無遺。又顯十身五體五用。謂威
勢福徳智法相好此五皆體。餘五爲用。體即
是眞。用即是應。同眞應二身融爲一味可
知。第十眞實行。疏。初徴名如本分釋者。即
言行不虚故名眞實。又稱二諦故。故瓔珞
經云。二諦非如。非相非非相故名爲眞
實。次經即云誠諦之語等即釋名也。疏。體
即下出體。疏。今更略釋。於中有三。初依
識二智而論但列其名。無性釋云。由
施等六成立此智。復由此智成立六種。
謂相教等種種品類。是則名爲受用法樂。由
此妙智能正了知此施此戒此忍進等。如
所聞法饒益一切有情之類。是則名爲饒
益有情智。疏。本業有三下。二約本業便會
上二智。疏。下文云下。三依下經會上經論。
先會唯識論。後知十方智下。會前本業
疏。誠實審諦即眞實義者。次下疏文引下經
釋。有用金剛四語釋。云眞語爲顯世諦
故。實語爲顯世諦修行有煩惱無煩惱。及
清淨相故。於中實者。此行煩惱此行清淨。
故如語者。爲顯第一義相故。不異語者。顯
第一義修行。有煩惱及清淨故。疏。二約現
修自他二行者。即由實語故所作皆成。如
涅槃第三十一説。昔與調達二人入海採
寶。船破之後二人不死。調達悲泣我有二
珠。分一與之。又貪一珠遂刺我目我時
呻吟。有一女人問我。我即具答。女人問言。
汝名何等。我即答言。我名實語。彼云。誰信
我。即答言。我於提婆達多無惡心者。令
我兩目平復如故。言訖如故。忍辱仙人亦
同此例。同在此卷。又如説能行亦是如語
如行。能説即不異語也。疏。窮法實相謂如是
相性體力等者。即法華經云。唯佛與佛乃能
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
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縁。如
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此之十句
天台歴十法界一一界中復具十界互相攝
故。十界便成百界。界各十如即有千如。更
分一一界各有三界。一衆生世間。二五陰
世間。三器世間。便成三千世間。彼宗以此
實法華經樞要最玄。後明知見但擧能
知耳。思大師三種讀此十如。一以如是爲
頭。云如是相爲一句。如是性爲二句等。
即約假觀觀十別相故。二云。所謂諸法如
爲一句。是相如爲二句等。以如字爲空。
即成空觀。三以如是字爲末。云所謂諸
法如是爲一句。相如是爲二句等。以如
是爲中道觀。一家之意理無不通。第七重
頌分偈中。第六行二偈中初偈頌前正辯三
諦。次偈初半頌依智起悲。後半頌行成
益物。然皆有無對辯具三諦義。古將初半
爲加行。次半根本。後偈後得。然取攝論之
文。論依六度似不會教。若兼正明義理。
則可通前文。既依本業今頌不可録舊
疏。第七四偈頌。無著行。初偈即二方便中迴
向善巧。三方便中進趣向果。已得灌頂是向
果故。次二偈即拔濟善巧。次半偈即巧會有
無。謂善入文字。是會有也。不分別者是會
無也。後半一切法不捨不受。若配經文。初
偈頌淨菩薩道受菩薩記而無所著。次偈頌
悲念衆生。後二偈頌前於一切世間成熟衆
生。前約所化種種音等。此約能化一音隨
類。前令所化不著。此即能化不著。疏。第
八安住下。八頌中言頌最勝等十句者。於
中初句頌廣大解。次二句頌決定解。第二
偈除護念一句。頌餘七句。後之二偈頌佛
護念。以明見故得護念也。二無量下。三
偈頌自行。中初偈即能轉多劫生死。後二
即見者不空。初偈辯不空之果。後偈辯不
空之因。由見佛無厭故。疏。我爲。最勝等二
偈。即最勝義。謂善入平等。及達法界不取
著故。疏。同佛善根者。初偈頌最上。同一佛
性是調御故。次偈頌離翳。次三偈頌已辦
及善變化。後偈頌爲依怙與佛化他故
疏。頌得佛十力等如文思之者。一偈頌得佛
十力。次一超頌轉法輪。次二頌無礙解脱。
次一偈半頌智慧解脱。後半偈却頌雄猛無
畏。次一偈頌了知世間境界。智海法海即智
正覺世間。次或現已下四偈。絶生死迴流。初
二偈八相明絶生死。故方能現生。次一偈
非生死身方能現身。次一偈頌入智慧大
海。樂觀不移是入義故。次於諸下三偈。頌
護持正法。初偈神力加持。後二六通護持。其
無礙意即他心通神通具足兼宿命漏盡。次
其心正定下四偈頌到實相源底。餘並可知」
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初來意有三。初正明。
次準問下釋上問。前却妨二義通之。三然
明法下。會差別有二義釋。初以位揀。後
以前後揀。明法即勝進所成者。是勝進家果
故。故經云。菩薩滿足如是願時。即得十種
無盡藏。所謂普見諸佛無盡藏。二總持不
忘無盡藏。三決了諸法。四大悲救護。五種種
三昧。六滿衆生心廣大福徳。七演一切法
甚深智慧。八報得神通。九住無量劫。十入
無邊世界無盡藏。後是一位之果者。以是
第五迴向之果故。經云。菩薩住此迴向得
十種無盡藏。所謂見佛無盡藏。於一毛孔
見阿僧祇諸佛出興於世故等。其中名有
同者亦復優劣有異。疏。各有業用者。如信
以能除不信濁爲業。戒以遮防破戒蔽爲
業。慚以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爲業。愧以
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爲業。聞以能破無
知爲業。施以止慳爲業。慧以破癡爲業。
念以治忘念爲業。持以治忘失爲業。辯
以治於謇訥爲業。疏。然念慧及戒下。上
正釋名。此下得名。得名有二。一約隨相。
二若就下約融通。疏。然約隨相前九自利者。
二利分別。疏。信爲行。下明次第並可知
疏。初三三空信所執無相等者。意以前九別
約三性後一總融。前中即依三性信無三
性。此初信所執即遍計所執性。云無相
者。即相無自性性。二依他無生。無生即生
無自性性。三圓成無性。無性即勝義無自性
性。疏。後一總信三性無生下。一句總融前
九。文中有三。一指前即第二經。清淨功徳
眼自在天王。得知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來不
去。無功用行。解脱門廣如前説。二言十皆
無生者。一*即空是無生義。二無相是無生
義。三無願是無生義。四無作是無生義等。三
言並通三性者。此有二義。一空等通三。謂
遍計空依他空圓成空等。乃至三性難超越。
者無相無生無性亦通三性。下疏依後
義作一重云。如一無生若作無相。應云
但信依他無遍計之相。則是圓成之相。若
信依他無自然之性。則悟圓成之性。是故
結云餘例可知。疏。若剋文取義者。上但當
文通釋。今對前別釋可思。疏。二彼諸下
釋第二意。文有四義。一謂已得未得
約眞如本無増減等。亦即就前廣無邊涯
之經。離二邊之偏邪。二寂照下。菩薩寂
照契如絶戲論故。三但以世俗下。暗引淨
名證成。四菩薩既堅信下。結成不怯。疏。五
有正慧故下。釋常有根本。於中三。初按
文略釋。次靜法云下。引昔解。後此或應爾
下。會通言或應爾。且許昔解。後今以理
下。引例會通第二戒藏。疏。謂鷄狗等者。涅
槃二十四云。菩薩摩訶薩受持禁戒。不爲
生天不爲恐怖。乃至不受狗戒鷄戒牛戒
雉戒。乃至是名菩薩修大涅槃是第三戒。
又十住毘婆沙論第三明穢土中。多諸外道
有持牛戒者。鹿戒者。狗戒者。烏戒者。象戒
者。釋曰。此皆外道所持惡禁戒。通由二因
生此妄計。一由天眼見有衆生。從鷄狗
等即生天上故。二由非理尋思妄生此計。
婆沙一百一十四。有二外道。一名布剌拏
憍雉迦。受持牛戒。二名頞剃剌羅栖爾迦。
受持狗戒。二人異時往詣佛所。種種愛語
相慰問已。時布剌拏先爲他問。此栖爾
受持狗戒。修道已滿當生何處。世尊告曰。
汝止莫問復再三請。佛以慈心告言諦聽。
受持狗戒若無缺犯當生狗中。若有缺
犯當墮地獄。聞佛語已悲泣哽咽不能自
勝。世尊告曰。吾先告言。止不須問今果懷
恨。時布剌拏白言。世尊不以此人當生狗
趣故我悲泣。然我長夜受持牛戒。或恐將
來亦當爾耶。唯願大慈爲我宣説。世尊告
曰。準前狗戒。此等皆由不了眞道。婆沙又
問云。云何受持猪戒牛戒狗戒名無缺犯。
答一如牛法。一如狗法。名無缺犯。疏。非
如難陀。難陀之縁甚長而人多聞正明。其性
多欲染著孫陀羅。佛方便誘引之至於天
上。見諸天女端正姝麗過其本妻。見諸天
男皆有天女。獨於一處見有天女迥異
姝麗而無天男。問佛佛令自問。彼女答言。
有夫主即佛弟難陀。難陀答言。我身即
是。女言。難陀爲僧身披袈裟。聞已便求剃
落持戒。本爲貪著天女而持禁戒故。阿
難譏之。如羝羊相觸將前而更却後。汝爲
欲持戒其事亦如是。身雖能持戒心爲欲
所牽。斯業不清淨。何用是戒爲。意云。如
羊本擬向前。如汝欲生天上受欲。而更
却後。如汝持戒故業不清淨
疏涅槃云
何故持戒等者。即第二十七師子吼言。何因
縁故受持禁戒。佛言爲心不悔。何故不悔
爲受樂故。何故受樂爲遠離故。何故遠離
爲安隱故。何故安隱爲禪定故。何故禪定
爲實知見故。何故爲實知見。爲見生死
過患故。何*故爲見生死過患。爲心不貪
著故何*故爲心不貪著。爲得解脱故。何
*故爲得解脱。爲得無上大涅槃故。何
*故爲得無上大涅槃。爲得常樂我淨故。
何*故爲得常樂我淨。爲得不生不滅故。
何*故爲得不生不滅。爲見佛性故。是故
菩薩性自能持究竟淨戒。疏家但至涅槃已
爲究竟故略後三。後三即涅槃中事故。疏。
五不同調達者。佛説四依爲除比丘四惡
欲故。調達加一爲五。謂加不食酥鹽魚
肉。復皆盡形壽説。雖有同本意不善故。四
分律第四卷云。調達以五邪法誘諸比丘。
盡形壽乞食爲一。盡形壽著糞掃衣爲二。
盡形壽露地坐爲三。盡形壽不食酥鹽爲
四。盡形壽不食魚及肉爲五。疏。不違涅
槃者。非涅槃經以無相持順寂滅故。疏。
一非爲欲惱衆生。先須持戒者。如欲禁龍。
曾聞羅漢持戒而能遣龍。遂即持戒是也
疏。如馬祀等者。即百論中外道計。殺馬祀
天得生梵天。即逼惱於馬。謂爲戒等。疏。
定有定無者。今律學者多計爲有。禪學之
者説戒如空。定有著常。定無著斷。此爲邪
見。雜於正戒。疏。觀縁性離者。觀縁之相不
壞堅持。縁戒性空故不起迷倒。疏。又如
十住婆沙論説。一矯異者。謂有貪利養故
行十二頭陀。作如是念。他作是行當得
敬養。我作是行亦或得之。爲利養故改易
威儀。二自親者。爲有貪利養故。至檀越
家而語之言。汝等如我父母兄弟姊妹親
戚無有異也。若有所須我能相與。若有所
作我能作之。不計遠近來相問訊。我住此
者正相爲耳。爲求利養貪著檀越。能以
巧辯牽引人心。三激動者。謂有不計貪
罪欲得財物。現於貪相語檀越言。此衣
鉢尼師壇好若我得之則能受用。若人能隨
意施者此人難得。又有謂檀越言。汝家羹
飯餅肉香美衣服又好。若常供養我我以親
眷必當相與。四抑揚者。謂貪利養故語檀
越言。汝極慳惜尚不能與父母兄弟姊妹
妻子親戚。更有誰能得汝物者。檀越愧恥
俛仰施與。又至餘家語彼人言。汝有福
徳受人身不空。阿羅漢等常入汝家與汝
坐起語言。欲令檀越必謂我是羅漢。五
者因利求利者。謂有以衣鉢及僧伽梨尼
師壇等資生之物持示人言。此是國王及施
等。并餘貴人將來與我。令其檀越心中
生念。王及貴人尚供養彼況我不與。因
以此利更求餘利故以名也。第三慚藏。疏。
今初然慚愧相別者。此釋標章。而雙釋慚
愧。兩章之通別言涅槃云慚者羞天等者。即
南經第十七。耆婆爲阿闍世王説也。經云。
大王諸佛世尊常説是言。有二白法能救
衆生。一慚二愧。慚者。自不作罪。愧者不
教他作。慚者内自羞恥。愧者發露向人。慚
者羞天。愧者羞人。是名慚愧。無慚愧者不
名爲人。名爲畜生。其成唯識即當第六
論云。云何爲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爲
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爲業。謂依自法
爲尊貴増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
無慚息諸惡行。釋曰。言自法者。謂於自
身生尊重増上。於法生貴重増上。二種力
故崇賢重善此是慚相。論云。云何爲愧。依
世間力輕拒暴惡爲性。對治無愧止息
惡行爲業。謂依世間訶厭増上。輕拒暴
惡羞恥過罪。對治無愧息諸惡業。釋曰。
謂依世間他人譏毀。及自羞惡法而不作
等。名依世間訶厭増上。有惡者名暴。染法
體名惡。於彼二法輕有惡者而不親。拒
惡法棄而不住。由此増上對治無愧息
諸惡業。論又云。羞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
聖教假説爲體。釋曰。此會顯揚。顯揚説
羞恥爲二相者是通相耳。從通假説爲體。
實是崇拒等是別相故。下疏云是二通相。疏
倶舍亦同者。即彼第二疏根品之中。偈云無
慚愧不重。於罪不見怖。釋曰。不重賢善
名爲無慚。謂於諸功徳及有徳人。無敬無
崇無所忌難無所隨屬説名無慚。即是
恭敬所離。對法云。功徳者。戒定慧。有徳人
者。有戒定慧人也。無忌難者。無畏懼也。不
隨屬者。不作弟子禮也。於罪不見怖。釋
無愧也。爲諸善者所訶厭法説名爲罪。
於此罪中不見能招可怖畏果説名無
愧。翻上即是慚愧之相。謂重賢善等故同
唯識。疏。若説羞恥下。釋二通相先依唯識
已如上引。後依今經以一文中皆有不
相恭敬故。疏。自惟即是内自羞恥者。正同
涅槃。兼得唯識依自法力。第四愧藏。疏。不
覺苦集故無知見者。不知苦果不見集過
疏。依顧世間即順唯識意。疏。從婬欲生即
種子不淨者。疏中先説五種不淨。一種子
不淨。二住處不淨。三自性不淨。四自相不
淨。五究竟不淨。即智論二十一説。梵行品已
廣其相。但自性不淨即三十六物。今當更
説。即涅槃十二聖行品云。從頭至足其中
唯有髮不淨垢穢








生藏
熟藏
大便二十
小便二十
二十

目涙二十
二十
二十
二十
二十


三十
三十
三十
膀胱三十
諸脈三十
薩如是專念時。釋曰。遠公不分其中骨有二。
腦有二。腦連膜。除二缺二。腸有大小。亦
缺其一。餘處有胞具三十六。直就經文
今具者。復有分垢爲一汗爲一。則穢字
屬汗亦具三十六。疏。又垢穢形是内汚穢
不淨者。然有二種。一内二外。論云。云何依
内汚穢不淨。謂身中髮毛爪齒塵垢皮肉骸
骨筋脈心膽肝肺大腸小腸生藏熟藏肚胃脾
腎膿血熱痔肪膏肌髓腦膜涕唾涙汗屎尿。
如是等類名爲依内。釋曰。此亦三十六物
也。論外謂青瘀或復膿爛。或復變壞或復
&MT00010;脹。或復食噉或復變赤。或復散壞或骨
或鎖。或尿所作或唾所作。或涕所作或血
所塗。或膿所塗或便穢處如是等類名爲
依外汚穢不淨。二苦觸不淨。論云。謂順苦
受觸爲縁所生。若身若心。若不平等受。受
所攝如是名爲苦觸不淨。三下劣不淨者論
云。謂最下劣事。最下劣界。所謂欲界除此
更無極下劣最極鄙穢餘界可知。如是
名爲下劣不淨四觀待不淨者論云。謂如
有一劣清淨事。觀待其餘勝清淨事便似
不淨。如待無色勝清淨事。色界諸法便似
不淨。觀待薩迦耶寂滅涅槃乃至有頂。皆似
不淨。如是等類名爲觀待不淨。五煩惱不
淨。論云。謂三界所有一切結縛隨眠煩惱纒。
六違壞不淨。謂五取蘊無常故。恒不可保
信是變壞法。是故靜慮無色皆名不淨。釋
曰。今疏隨勝已略配竟。但觀所引論文自
然明了。第五聞藏。疏。聞爲本故實則多知者。
故大品第六云。須菩提白佛言。何等一切法
中無礙相應學應知。釋曰。即多知之義下。
佛答中與此列大同。佛言一切法者。善
不善法。無記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漏法
無漏法。有爲法無爲法。共法不共法。釋曰。
此十*法但共不共。此中略無以一向是不共
般若故。彼經云云何爲共法。四禪四無色。
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如是等法是名共法。
智論釋云。凡夫聖人生處入定處共故名
爲共法。經云。何等名不共法。四念處乃至
十八不共法。是名不共法。論釋云。菩薩分
別知此諸法各各無相。是法從因縁和合生
故無性。無性故自性空。釋曰。此即聖人法
不共凡夫。如十八不共等亦不共二乘
也。餘大同此。疏。依生引二門開爲四重
徴釋者。然第六地廣顯其相。今文略引。然
此一段疏文有三。一總顯生引。二然依雜
集下。以三縁生會釋經文之意。三正釋經
文。二中二。先正説三縁生。後會釋今文。
今初。然雜集論云。云何縁生。幾是縁生。何
義觀縁生耶。問也。謂相故分別支故。釋曰。
彼有十五義。今略用一二耳。論名相者。謂
無作縁生故。無常縁生故。勢用縁生故。是
縁生相由此三故薄伽梵説。此有故彼有。此
生故彼生。爲無明縁行乃至廣説列也。此
有故彼有者。顯無明縁生義。等具如疏文。
即是釋也。然功能差別下。更云如從無明
力故諸行得生。乃至生力故得有老死。疏。
然今經中下。第二會釋經文也。於中有五。
一正明二門。然此有彼有等。亦兼勢用
正顯二相故。指勢用在於六地。二然二
下。出其影略。言前後互擧者。謂能所
引中明無作縁生。能所生中明無常縁生。
三前七許同因位下。出生引所以。言許同
者。據三世義。初二次五過現不同。約二世
義許得同世。但引五種故不名生。四由
此能所引中下。出此經中影略之由。以
前於能所引中無作義顯。而影取無常。能
所生中無常義顯影取無作。五故集論下。
引證生引之相。疏。然文有染淨下。第三
釋文。文*中三初句標也。有染淨觀者。
六地廣明。謂無明縁行等。前能生後生死流
轉爲染。無明滅行滅等。反本還源爲清淨
耳。疏。初能引中下。二別釋即爲四番。初番
可知。疏。第二約所引下。約所引染淨。例
前亦合云識有故名色有。前文亦合有無
明無故行無。疏。以識通能引下釋。上亦
通能所引義。正義正取識名色爲所引義。
今釋上言通能所引。若識支通能引。名色
唯所引。故識與名色是能所引對。於中先
反釋經文。約染觀明。然識通能所引者。
若取識種爲識支即是所引。若取行種爲
識支識是能引行是能引故。今擧二業初
業是能引。以取行習氣爲識支故。實是
行種與識倶故名爲識支。即集論意。正取
業種以爲識支。識種乃是名色支攝而縁起。
經通能所引業種識種倶名識故。識種但
是名色所依非名色故。今第二意即是識爲
能引。云與名色作縁。從謂由識入母胎
下。兼顯現行二果。然今下。經義通能所故。
六地云。於諸行中植心種子即具二也。其
二種業言即六地自業助成章中。然彼二業
云識有二種業。一令諸有相續。二與名色
作生起因。今取其勢以能所引而爲二業。
約持行種即是能引。約其自體即是所引。疏。
今言識無者。上反釋經。今順釋也。反上二
義可知。疏。第三下。能生所生相對。上愛取
有是能生。生老死爲所生故。第四可知。疏。
後之三門下。料揀然第二門識與名色。識
雖有能引之義正取所引。故三皆能所相
對。先問後答。答意可知。疏。又爲顯能引支
下。重顯前二相次爲一所以。識支是所引
則能引唯二。識是能引則能引有三。若識
取所引則上四番而爲三類。初一唯就能
引明第二唯就所引説。三四通能所相對
故。顯十二一一相望皆得此有彼有此生彼
生等。不必要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相對。以
方有此有彼有等故。疏云説者之妙
疏。第二有漏五蘊下。文五。一釋總名。已見
光明覺。雜集藏果等者。即第二論。其藏果
義與蘊義大同。重擔與陰覆義大同。然彼
論云。蘊義云何。答諸所有色。乃至若近若
遠彼一切略説。色蘊積聚義故如財貨蘊。如
是乃至識蘊。釋曰。此即藏果義蘊藏色等
果法耳。言重擔者。論云。荷雜染擔故名
爲蘊。如肩荷擔。荷雜染擔者。謂煩惱等諸
雜染法皆依色等故。譬如世間身之一分
能荷於擔。即此一分名肩名蘊。色等亦爾
能荷雜染故名之爲蘊。疏。而標名下。二釋
世間。世有三義。隱覆名世通爲無爲。如世
界成就品下。二唯有爲世間。世即是間。持
業釋也。疏。然色等下。三料揀。言通無漏者。
諸佛五蘊。況因滅無常色獲常色等兼
通無爲。今但取有漏有爲蘊。不攝無爲
義不相應故。留於無漏在後段説。疏。云
何知下。四釋知相。即大品意。前文已引初
知相中。言色以變礙爲相者。倶舍第一中。
色有二義。一變壞義。論問云。始自眼根終
乎無表。世尊何故説爲色耶。答可變壞。故
名爲色蘊。釋曰。變者顯刹那無常。壞者顯
衆同分無常。論問云。誰能變壞。謂手觸
云云故即便變壞廣説乃至蚊虻等觸。此變
壞者。即是可破壞義。二變礙義。論云。有説。
變礙故名爲色。釋曰。變謂變壞。礙謂質礙。
若爾極微應不名色無變礙故。此難不然。
無一極微各處而住。衆微聚集變礙義成。餘
廣如彼。雜集亦二義。一問云。色蘊何相。答
變現相是色相。此有二種。一觸對變壞。二
方所示現。觸對變壞者。謂由手足乃至蚊
虻他所觸對時即便變壞。方所示現者。謂
由方所隨何相示現。如此色如是如是色
等。疏。受以領納者。雜集問云。受蘊何相。
答領納相是受。故領種種淨不淨業所得異
熟。又唯識云。受謂領納順違倶非境相爲性。
疏想者取像者。即唯識文。下云施設種種
名言爲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
種種名言。雜集云。搆了相是想相。由此想
故。搆了種種像類。隨所見聞覺知之義
起諸言説。疏。行謂遷流者。倶舍云。造作
遷流二義名行。雜集云。造作相是行相。由
此行故令心造作。謂於善惡無記品中驅
役心故。釋曰。倶舍二義今取遷流欲訶毀
故。疏。識以了別者。倶舍云。識謂各了別。論
云。了別名識。此有六種了別不同。故名爲
識。雜集云。了別相是識相。由此識故。了別
色聲香味觸法等種種境界。疏。況知一切法
趣色者。即於第三義中傍況此義。亦大品
經云。一切法趣色。色尚不可得。云何當
有趣及非趣。天台爲三觀釋云。初句假。次
句空。後句中。然經文但顯性空。今疏引意
却取一切法趣色。明事事無礙。一中有無
量義故。是名善巧多聞。疏。然諸蘊性下。第
五解妨。此即以通爲別。妨釋有二義。初
一可知。又攝法多者。第二釋也。因此略明
五蘊攝法多少。且依大乘百法。識蘊唯攝
八識心王。色蘊唯攝十一種色。想受二蘊但
攝心所遍行中二數。四蘊但攝二十一法。
除六無爲。蘊所不攝。餘七十三。皆行蘊攝
故云多也。百法已見第一疏抄。疏。第三無
漏中有四。初釋總名。二然無漏蘊下。顯類
別。三欲顯戒下。釋立總名所以。言理實
亦有世間戒等。上五蘊亦有出世間。然世
間戒等自有二戒。一者外道共有十善等
戒。四禪等定。世智之慧脱下地惑。於中知
見。二者正教之中。亦説十善五戒四禪八
定。無見慢修欣厭之慧。脱下界縛了見分
明。而是有漏故名世間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戒定慧下。四隨文正釋。於中有七。一指
例略釋。二智論下。引論總釋。三然即轉前
下。立五所由。四釋通妨難。五者出體。六
會釋總名。七會通權實。前二可知。三中二。
先正釋。即智論及仁王意。疏。故仁王下。引
證如次配之居然可了。然新經即菩薩行
品。經云。復次道種性菩薩。修十迴向起十
忍心。謂觀五蘊色受想行識。得戒忍定忍
慧忍解脱忍解脱知見忍。觀三界因果得
空忍無相忍無願忍。觀二諦假實諸法無常。
得無常忍。觀一切法空。得無生忍。今即前
五文是舊經故次與此不同。疏。知見與慧
下。第四釋妨難即相濫難也。先難後答。言
佛地三説者。今即第一釋。二云一切皆是無
礙縁解脱慧。名解脱知見。縁解脱慧者。縁
滅諦智也。縁餘慧者。縁餘三諦等智也。
三云一切通學無學。學位分得。無學圓滿。諸
佛菩薩皆有五故。疏。此五別説下。*第五出
體。以解脱知見及慧約所照異故。同是慧。
慧即與想相應。解脱知見即與識相應慧耳
疏。然此五分法身下。*第六會釋總名。出世
所以引雜集證即上第一論也。疏。問無取
五蘊下。*第七會通權實。引純陀如玄中。然
雜集*第三亦云。無取五蘊當言有爲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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