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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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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若言不一者。即應離於金別有器體。
若異金有體者。即應與金不異。以同金有
體無差別故。言無差別者一種有體故。答
只由不異方得不一。何者。若異即妄自有
體不依眞立。不依眞故即不得有妄。今有
妄者。由不異故得成不一以妄無自體
故妄依眞成。以妄成故與眞不一。如波依
水。由不異水遂得成波。以波成故與濕
不一。此上即以不異成不一也。言不一
成不異者。即如上章。由有能依所依故。
得交徹不異。如有波故説波即濕。由有濕
故説水即波等。疏然其能喩不離諸法者。如
云衆生非衆生三世生滅。皆是初句諸法中
收。並無差別。斯則難見。若就未來無過
去相。則無相理照然易見故。喩色心無相
之難。疏。此喩爲總者。法非法言該通性相
及諸法故。疏。取文雖異義旨乃同者。謂若理
若事若眞若妄。此文乃異。互相交徹義旨則
齊。疏亦同密嚴者。問明已引云。如來清淨
藏。世間阿頼耶。如金與指環展轉無差
別。則金色如指環金體即金。然此上不異
總有四句。一以本成末。本隱末存。此即
存隱不異。即疏云以妄無體攬眞而起。則
眞無不隱唯妄現也。是矣。二攝末歸本。末
盡本顯。此即顯滅明不異。故疏云以眞體
實妄無不盡唯眞現也。三攝本從末末存。
攝末歸本本顯。此則兩法倶存。但眞妄
有異。即有眞有妄明不異。故疏云是則無
體之妄不異體實之眞。故云無有異也。四攝
本從末本隱。是不無義。攝末歸本末盡。是
不有義。此則不有不無明不異。亦是末後
二句。又非異故非邊。不一故非中非邊。是
無寄法界妙智所證湛然常住無所寄也。又
非一即非異故。恒居邊而即中等。又非一即
生死。非異即涅槃。非一即非異故。恒住生
死即處涅槃等。然其法體圓融無礙。上來
所説非一異等。亦是假言故。前疏云善須
得意。以法就喩金等亦然。疏横者異法相望
者。即一切差別法無差別也。法即是善法。非
法即惡法。故百論取般若意云。福上捨何
況罪。以金剛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故以
非法而名爲罪。疏又法謂有法者。亦是横
論有無相對。疏故中論下。引論證成無法
爲非法也。即第三論成壞品頌云。從法不
生法。亦不生非法。從非法。不生法及於
非法。直釋偈意。法即是有。如色心等。非法
是無。如兔角等。若從法生法如母生子。
法生非法如人生石女兒。從非法生法
如兔角生人。從非法生非法者。如龜毛
生兔角。故彼長行釋云。從法不生法者。若
至若失二倶不然。從法不生非法者。非法
名無。所有法名爲有。云何從有相生無
相。從非法不生法者。非法名爲無。無云何生
有。若從無生有者是則無因。無因則有大
過。是故不從非法生法。不從非法生非法
者。兔角不生龜毛。疏然前義下。斷上二説。
前義即事理無礙。後義即事事無礙。疏若但
用後義下。反以理結。要用上二。謂要由
事理無礙方得以理融於事。事事隨理而
融通耳。此中更有別義。謂又若依前義則
心等四類即第五無爲。若依後義由無爲
故前四無差。又依前義是性無異故。無有
差。若依後義是同一如體。故無差也。疏第
二偈下。初立二相。次所遣既無下。釋無實
義。以喩下。釋合下半。後若以正報下。結彈
古釋。疏文擧一隅應反餘二者。應明現在
無過未。過去無現未等。故論語云。擧一隅
不以三隅反。疏諸法亦然眞俗並虚等者。
故肇公云。涅槃蓋是鏡像之所歸。絶稱之幽
宅也。豈可*以有無標牓。故有餘無餘乃出
處之異號。應物之假名耳。疏若離分別則無
一切境界之相者。即起信論。前文已引。此論
前文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次
云。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疏反覆
相遣顯無差理者。謂以所知遣能知。復以
能知遣所知耳。疏況當有敗。如出現品者。
經云。譬如世界有成壞而其虚空不増減。
一切諸佛成菩提。成與不成無差別是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十一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二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七菩薩。疏二縁生無作觀下。疏文有二。先
總科。謂前偈上半無作。下半縁成。後偈上半
縁成。下半即無作。二今初下。正釋初偈。於
中先解上半。自有四重。一破外道。二破
小乘。三遣法相。四約無相宗説。今初。非自
性等作者。即明非自作也。外道宗計之盛
不出數論勝論。數論計自性能作。自性即
冥諦能作。而我非能作者。但是知者。而疏
言等即等於我。我爲能作者即勝論師。次
言亦非梵天等他作者。且等取案荼自在
梵天。案荼即案荼論師所計。第一疏已明自
在。即塗灰外道所計。合上爲共作。離上爲
無因。故但擧自作四句已備。疏但以虚妄
無業報故者。即總破四句。四句之計皆無
業報。言廣如三論破者。不欲繁文指廣
有原。然三論皆破百論廣破二宗。今取順
非四句作苦。且依十二門論。釋云。然自性
一計第一疏抄已廣破竟。衞世計我爲自。今
當更釋。即觀作者門第十偈云。自作及他
作。共作無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則無有
苦。長行以因縁門釋。則通小乘大乘等。次
約破外道説。先總敍云。如經説。有裸形
迦葉。問佛。苦自作耶。佛默然不答。世尊。若
爾苦不自作者。是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
若爾苦自作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爾
者苦無因無縁作耶。佛亦不答。釋曰。下論
破有二意。一約性空。結云如是四問佛皆
不答。當知苦則是空一約
外道説
問曰。佛説是
經不説苦空隨可度衆生。作是説是裸
形迦葉。謂人是苦因。有我者説好醜皆神所
作。神常清淨無有苦惱。所知所解悉皆是
神作。好醜苦樂還受種種身。以是邪見故。
問佛苦自作耶。是故佛不答。苦實非是我
作。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無常。何以
故。若法是因。及從因生法。皆亦無常。若我
無常則罪福果報皆悉斷滅。修梵行福報是
亦應空。若我是苦因則無解脱。何以故。我
若作苦離苦無我。能作苦者。以無身故。若
無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脱者。亦應是苦。如
是則無解脱。而實有解脱。是故苦自作不
然。釋曰。此破我爲自作。故疏。云自性等
等於我故。次破他作論云。他作苦亦不
然。離苦何有人而能作苦與他。復次若他
作苦者。則爲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見問。故
佛亦不答。而實不從自在天作。何以故。性
相違故。如牛子還生牛。若萬物從自在天
生。皆應似自在天。是其子故。復次若自在
天作衆生者。不應以苦與子。是故不應
言自在天作。問曰。衆生從自在天生。苦樂
亦自在天生。以不識樂因故與其苦。答曰。
若衆生是自在天子者。唯應以樂遮苦不
應與苦。亦應但供養自在天。則滅苦得
樂。而實不爾。但自行苦樂因縁而自受報。
非自在天作。復次彼若自在者。不復有所
須。有所須自作不名自在。若無所須何
用變化作萬物如小兒戲。復次若自在作
衆生者。誰復作自在。若自在自作則不然。
如物不能自作。若更有作者不名自在。
下廣有破。具如彼論。乃至云。若自在作苦
樂等事。而自成壞世間法等。又自在亦從他
作則無窮。無窮則無因。故非自在。次破共
作有上二過。故假因和合故非無因。四皆
邪見故佛不答。破梵天等例同自在。約人
雖異他作義同。然此方妄計亦自西天相傳
之説。案三王暦云。天地渾沌盤古生其中。
一日九變神於天。聖於地。主於天地。天日
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盤古亦長一丈。如此
萬八千年。然後天地開闢。盤古龍身人
首。首極東西。足極東西。左手極南。右手
極北。開目成晝。合目成夜。呼爲暑。吸
爲寒。吹氣成風雲。叱聲爲雷霆。盤古死。
頭爲甲。喉爲乙。肩爲丙。心爲丁。膽爲戊。
脾爲已。脇爲庚。肺爲辛。腎爲壬。足爲癸。
目爲日月。髭爲星辰。眉爲斗樞。九竅爲
九州。乳爲崑崙。膝爲南嶽。股爲太山。尻
爲魚鼈。手爲飛鳥。爪爲龜龍。骨爲金銀。
髮爲草木。毫毛爲鳧鴨。齒爲玉石。汗爲雨
水。大腸爲江海。小腸爲淮泗。膀胱爲百川。
面輪爲洞庭。韋昭同記曰。世俗相傳爲盤
古一日七十化。覆爲天偃爲地。八萬歳乃
死。然盤古事跡近爲虚妄。既無史籍難可
依憑。但是古來相傳虚妄耳。斷曰。誠如所
言。亦依稀西域梵天韋紐等。今既破邪敍
之無失。疏三約因縁相待者。十地在下。
對法云。自種有故不從他。待衆縁故非自
作。無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
斯則以因爲自。以縁爲他。假因遣縁。假
縁遣因。假無用以遣共。假有功以遣無
因。十地更廣。疏四約以因望果者。初標也。
即約無相宗説。中論云。下二引論正釋。即
破苦品。初引一偈即初總標。偈明四句不
作。三此自他言下。疏釋初以果爲自。引
論果法不能自作己體。即青目釋因縁品
中。不自生義。其以因爲自以縁爲他。雖
同雜集雜集即因縁相奪。此即當句以辨
縁生。無果對待正釋偈。中於果則不然也。
然疏取意釋初二句。若論偈中各一偈破。
破初自作云。苦若自作者則不從縁生。因
有此陰故而有彼陰生。釋曰。上半縱其自
作不從縁。下半示其因縁明非自作。次
破他作云。若謂此五陰異彼五陰者。如是
則應言從他而作苦。釋曰。此但反顯不他
作。以今此陰必不異後故不他作。必若令
異因則異果。因同非因。自作他作倶不從
縁。如何得果以待於因。故不可也。疏離
既不成下。疏生起第三四句。後引論正釋。
釋不共句。但躡前縱破。擧況釋第四句。故
上論云。有因尚不成。無因何得成。疏下半二
意者。即經而其得有成。亦復得有壞。前意
則上半性空不礙。下半縁成。即事理無*礙
義。後意由上性空成於下半。即以有空
義故一切法得成。則是事理相成門。疏又
非但説於苦下。即中論結例之言。成壞之
言顯兼器界者。中論正約正報。今經意在雙
含耳。疏故淨名云下引證。即不二法門品第
十二。那羅延菩薩曰。世間出世間爲二世間。
性空即是出世間。而於其中不入不出。不
溢不散。是爲入不二法門是也。又思益第
一云。五陰是世間。世間所依止。依止於五
陰不脱於世間。菩薩有智慧知世間實性。
所謂五陰如世間法不染。又云。五陰無自
性即是世間性。若人不知是常住於世間。
若見知五陰無生亦無死。是人行世間而
不依世間。凡夫不知法於世起諍訟。是
實是不實。但是二相中我常不與世起於諍
訟事。世間之實相悉已了知故。與此大同疏
則顯前。非事滅者然滅。有二種謂理及事
故上出世間。亦有二種。一約事出。謂地前
爲世間。登地爲出世間。此約事滅。由偈
但云彼滅非世間。則通二釋。以此文證明
非事滅。二者約相名世。約性爲出世。即
今文意是約理滅。合於淨名思益等經。疏
則知本自不生等者。既言空故不可滅是無
滅義。而結云此是無生義者。以無可滅故
是本自不生。即法自在菩薩曰。生滅爲二法
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爲入
不二法門也。疏又證無性之理者。前約應
身論無性。此約眞身論無性。第八菩薩。
疏若逆推其本業復有因卒至無住者。前偈
因業有生即是順明。今明生依於業。業亦
從縁。故云性空。已是逆推言卒至無住。即
淨名經意彼逆推云。身孰爲本。答曰。欲貪
爲本。又問欲貪孰爲本答云。虚妄分別爲
本。又問。虚妄分別孰爲本。答曰。顛倒想爲
本。又問。顛倒想孰爲本。答曰。無住爲本。
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今經中三並
攝在業。衆生即身空寂。無來即無住本。疏
身若是佛等者。身謂色相之身。即金剛經
云。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
是如來。後二句結示三即如如。四即如如智。
疏以見佛稱性不疑同體者。三寶同體。佛即
是法。法即是衆。故經云清淨。如法界者。如
即稱義。人信法界。難信法佛。故致如言。
實則佛身即法界也。疏初知離名爲法者。即
思益第一已如上引。第四句。云是菩薩遍
行。第九菩薩。疏具分唯識者。已如上釋。正
取眞妄合成以爲具分。疏乍觀此喩似前
喩所作等者。即揀刊定。刊定云。前二喩眞
妄心所作以辨唯識。次二喩眞妄心能作
以辨唯識。今言似者。大種異色似畫師所
作。然不離心有彩畫者似能作也。則麁
觀似爾。細尋不然。細尋已下即顯正義。
疏然依生滅八識下。辨二所由顯法相宗
但是心境依持。而即如來藏下。辨具二所
以。於中先總。後以會縁入實下。別示二相。
即以起信眞如生滅二門爲二義耳。存壞
不二唯一縁起。結歸華嚴。會縁入實壞也。不
壞相故存也。言二門無*礙唯是一心者。結
歸起信。依一心法立二種門故。須具足
二義方名具分唯識。問唯識第九亦説其
所轉依。有其二種。一持種依。謂第八識。二
迷悟依。謂即眞如。何以説言然依生滅八識
唯有心境依持。答彼雖説迷悟依。非即心
依持。以眞如不變不隨於心變萬境
故。但是所迷耳。後還淨時非是攝相即眞
如故。但是所悟耳。今乃心境依持即是眞妄
非有二體。故説一心約義不同。分成兩
義説二門別。故論云。然此二門皆各總攝
一切法故。以此二門不相離故。廣如問明
品及玄談中。疏初偈初句總喩一心者。含
眞含妄有能有所。論云。所言法者。謂衆
生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故。下
合云。心如工畫師。次句隨縁熏變成依他者。
起信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有其染
心。楞伽經云。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
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亦是不生不滅。與生
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頼耶識是也。次
句不了依他故成遍計者。以經云虚妄取異
相故。故起信云。一切諸法皆依妄念而有
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第四
句喩依他相盡體即圓成者。以言大種無
差別故。大種即喩眞如。謂心體離念。即是
如來。平等法身。從縁無性。即眞如矣。又一
二兩句即不染而染。三四兩句即染而不染。
故有後偈喩不即離。疏大種中無色身所觸
故者。堅濕煖動皆是觸故。言色中無大種眼
所見故者。約顯色説。青黄赤白眼之境故。
直就法體大種是觸。色即是色。若就根得
謂身及眼又能造無異色者。然取増勝。地多
則黄。水多則白。火多即赤。風多即青。而堅
濕煖動共造於青。亦共造於黄赤及白。在
能造邊同一堅等。及所造邊即有青等。故
云能造無異畫色差別故。疏喩妄依眞下合。
先合能所異故。亦應具言眞中無妄聖智
境故。妄中無眞凡所知故。從性無差別下。
合上又能造無異等。疏。假必依實同聚現故
者。諸宗正義。堅等爲實。色等爲假。唯成實
宗。色香味觸實也。地水火風假也。以其是
數論弟子後入佛法尚順本師故。故智論
云。精巧有餘而明實未足。疏然大必能造
色下通妨。妨云。上非即中。既云大種中無
色。色中無大種。今非離中。何不言大種不
離色。色不離大種。答意可知。上明眞
依持但取心中。眞如一門對妄染説。疏初
一亦明心境不即離者。對上眞妄故。有亦
言。然後三偈亦似二偈。此偈似前第二偈。
以因不即離之便故。先明之。後二偈似前
初偈。至下當知。今初。非即離中。言相見
別者。且順上喩有知無知。以見分合心有
慮知義。以相分合畫無慮知故。以器世
間即是第八之相分故。疏喩離心則無境界
相故者。三世所有皆是一心作故。疏要由心
變於境下解妨。妨一如前。答意亦爾。疏次
一偈喩能所變之行相者。大同前喩。心如工
畫師。分布諸彩色等。先明喩中。先釋上三
句。所畫非心下。釋第四句。法合言眞妄和
合心者。揀異法相宗心。即起信云。不生不
滅與生滅和合名阿頼耶識是也。恒言遮
斷等。即唯識論第八識初能變中。第九因
果譬喩門。具云恒轉如瀑流。論先問云。阿
頼耶識爲斷爲常。答云。非斷非常。以恒
轉故。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
是界趣生體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
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
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爲轉識。熏成種故
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
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
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
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是也。疏含一切種
者。即第三因相門。故彼偈云。一切種相甚
深細即含二門。彼偈云不可知執受處了。其
了一字即第五行相門。其執受處即第四所
縁行相門。其不可知即能所縁行相之内差
別之義。論先問云。此識行相所縁云何即合
問也
不可知執受處了。了謂了別。爲行相故。處
謂處所。即器世間。是諸有情所依處故。執
受有二謂諸種子及有根身。次論云。不可知
者。謂此行相極微細故難可了知此明
見分
或此
所縁。内執受境亦微細故。外器世間量難測。
故名不可知。故經偈云。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
分別執爲我是也。疏次句頓現萬境者。亦即
彼果相門。云異熟。論云。此是能引諸界趣
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即通辨此識能變之
義。此是第一能變頓現萬境故。楞伽云。譬
如明鏡頓現萬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疏
下句喩所變境離心無體者。以無體故無
可相知。故問明品云。諸法無作用。亦無
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又常不
住下。上約法相。常不住言。是刹那生滅。今
明不者。即是無義。常不住者。即常無住。無
住即實相異名。故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斯
法性宗。眞心隨縁成萬有故。深廣難思前
之經偈亦可證此。疏能畫之心念念生滅自
不相知者。心雖慮知今取生滅不住故不
能知。以前念已滅後念未生。未生無體能
知前念。前念已滅復無可知。前念亦不知
後。前念已滅無有能知。後念未生亦無所
知。能知之心既不自知。安能知所。疏雙喩
心境下。合文可知。然釋此偈總有四意。一
明性空。以性空故不能知自心。以性空
故不能知畫由心故畫二。又雖不知下。
明雖性空不*礙縁起。三又由不能下。明
由迷眞起似。若悟自心不造妄境。四又
正由下。即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耳。故
云諸法性如是者。通結四意。上來喩竟。然
唯識論第一能變有兩偈半。而有十門上隨
用已辨。今當具出偈云。初阿頼耶識即自
性門
二果
相門
一切種三因
相門
不可知執受處四所縁
境界門


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六相
應門
唯捨受七五受
倶門
是無覆無記八三
性門
觸等亦如是
恒轉如瀑流
九因果
譬喩門
阿羅漢位捨十斷伏
位次門
上之十門。疏中已有。
隨配可知。前後有此相。當例可知。疏第二
五偈合下。疏心者即總相之心也。如前喩中
已辨。故然第二句諸世間即諸彩色者。此句
有二。一從能畫。即屬上因。二從諸世間之
言。即屬於果。則上半是因能變。下半屬果
能變故。唯識云。能變有二。一因能變。謂第
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即種子
現行門
此二習氣
倶名因能變。此總辨也。論云。等流習氣由
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増長三種子中各生自現
除第八識不能

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増
除第七識及無記者非異熟
因故前是因縁此増上縁也
二果能變者。謂
前二種習氣力故。有第八識生現種種相
即前二因所生現果謂有縁法能變現者名果
能變種種相者即是第八識相應心所見分等也
等流習
氣爲因縁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名等流
果。果似因故即現八識三性種子各生自現名等
流果所生之果與能生種性是一果
異熟習氣爲増上縁感第八識。酬引業
力。恒相續故。故云異熟。感前六識酬滿業
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
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果異
因故。釋曰。以五陰無法不造。皆異熟也。疏
如次喩等者。黒即地獄。黒黒業報故。黄即
中方。修羅非天。亦復非人。人白者多善業故。
天白白者。因果倶善故。九地當廣。疏則十
法界五蘊者。謂六道四聖。四聖中佛在後偈。
二乘菩薩攝在種種之中。既言無法不造。亦
不揀二乘菩薩。更云等法者。以今經無
法不造。三科萬類皆心造也。疏初一擧例以
合下。疏文有二。先横論。後竪説。前中五。一
正消經文。二會舊譯。三別立理。四開義門。
五總融攝。今初。總釋經意。次然心是總相
下。出心佛衆生三之別相。心是總相者。法
界染淨萬類萬法不出一心。是心即攝一切
世間出世間法。故名總相。餘染淨二縁各
屬二類。然總説十法界中六道爲染。四聖
爲淨。疏然佛果契心下。釋其下半。上有三
法而但説心與佛二法無盡。不言衆生者。
謂衆生有盡故。心即總心以眞爲體本自不
盡。佛果契心始本無二同一圓覺。故亦無
盡。迷眞起妄無始有終。不言無盡。然其
佛果契心則佛亦心造。謂四智菩提則淨八
識之所造故。若取根本即淨第八。若依眞
諦三藏。此佛淨識稱爲第九。名阿摩羅識。
唐三藏云。此翻無垢。是第八異熟。謂成佛
時轉第八成無垢識。無別第九。若依密嚴。
文具説之。經云。心有八識。或復有九。又下
卷云如來清淨藏亦名無垢智。即同眞諦所
立。第九以出障故不同異熟爲九有由。
又眞諦所翻決定藏論九識品云。第九阿摩
羅識。三藏釋云。阿摩羅識有二種。一者所
縁。即是眞如。二者本覺。即眞如智。能縁即不
空藏。所縁即空如來藏。若據通論此二。並
以眞如爲體。釋曰。此二即起信一心二門。
本覺在生滅門。一心即眞如故。故論云。唯
是一心故名眞如。無論八九。倶異凡識。即
淨識所造四智三身等也。疏若依舊下。二會
晋譯則三皆無盡。而二經互闕。唐闕衆生。
晋闕無盡。故有第三別更立理。疏應云下
是第三也。若取圓足。合如是譯則三事皆
具無差之相。又得顯明。從以妄體下。出
妄無盡之由。是以如來下。引例證此即涅
槃經意。天台用之以善惡二法同以眞如
而爲其性。若斷善性即斷眞如。眞不可
斷。故云性善不可斷也。佛性即是眞實之
性。眞實之性即第一義空。如何可斷。性惡
不斷。即妄法本眞。故無盡也。疏又上三下。
第四別開義門。則却收晋經以爲盡理。謂
唐經無盡但得二法。又唯約淨。次言三皆
無盡。又遺有盡之義。今云無差。盡與無盡
倶無差也。亦顯染淨本無差矣。言心總二
義一染二淨者。淨即自性清淨。染即本來之
染。染淨無二爲一心耳。言各以初義成順
流無差者。衆生本有染故隨流背佛。佛隨
其染豈相違耶。逆流例此。疏又三中二義
下。第五染淨融攝可知。疏上約横下。第二
竪論。於一人上即有三法即觀行之人宜
用此門。疏三一偈有二義下。言上半合
前二三偈之上半者。心不住於身。却是色中
無大種。身亦不住心。即大種中無色。此合
第二偈上半也。若合第三上半。云心不住
於身。即彩畫中無心。身亦不住心。即心中
無彩畫。疏心即能變者。心境依持中心也。及
心體故者。即眞妄依持中眞也。言身即所變
下。即上境也。及性之相即前妄也。疏下半
雙合前兩偈下半。不離之義者。即就不離
大種而有色可得。即作佛事也。亦前就
不離於心有彩畫可得。是作佛事也。依
心現境。合前第三偈下半。依體起用。即合
前第二偈下半。作諸佛事雙合上二。體用
不礙下釋第四句。疏爲兼此義不以互無
言之而言不住。譯之妙也者。美斯經也。
若不合第四偈。但合第二三偈。應云心
中無有身。身中無有心。即互無之言也。則
不顯於彼心恒不住義。然不相住與恒不
住。義則小異文則兼之。若將此不住同前
不住者。以心念念滅故不能住身。身念
念滅故安能住心。思之可見。疏末後一偈
等者。於中三。一略釋經意。二然有二下。開
義別釋。於中有二釋者。一是結歸唯心。
二觀法下是結歸二門。三又一是眞如實觀
下。結成觀要。言是以暫持能破地獄者。
即纂靈記云文明元年。洛京人。姓王。名明
幹。既無戒行。曾不修善。因患致死。見
彼二人引至地獄。地獄門前見有一僧
云。是地藏菩薩。乃教王氏誦一行偈。其文
曰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當如是觀。心
造諸如來。菩薩既授經偈謂之曰。誦得
此偈能排地獄之苦。王氏既誦。遂入見閻
羅王。王問此人曰。有何功徳。答唯受持一
四句偈。具如上説。王遂放免。當誦偈時聲
到處。受苦之人皆得解脱。王氏王日
方蘇。憶持此偈向空觀寺僧定法師。説之
參驗偈文。方知是舊華嚴經第十二卷。新經
當第十九夜摩天宮無量諸菩薩雲集説法
品偈。王氏自向空觀寺僧定法師説之也。
第十菩薩。疏故梵本第四句云於不思何思
者。此是刊定引梵本證第四句。亦爲標章。
成於晋經所思不可思義。今疏取其所引亦
成第四句爲總結義。謂於不思議之法不
應思議。以一眞心下。總結難思之相。文明可
知。疏次四釋不可見等者。若順晋經四皆
標章。釋亦分四。前二則同三一偈。釋所聞
不可聞。四二偈釋所思不可思。今不依此
疏執石。爲寶者。涅槃春池喩中。入水求珠。
競執草木瓦石。各各自謂。得琉璃寶歡喜
持出乃知非眞。亦自誑也。又莊嚴經論説。
有人見雹謂是琉璃。收之瓶内皆悉成水。
後見眞琉璃。亦謂爲雹棄而不取。世人皆
爾。不應取而取。應取而不取也。疏又以量
無量取則墮斷常者。此有二意。謂以量取
則墮於斷。以無量取則墮於常。二者若以
常取則墮於斷。若以斷取則墮於常。故勝
經云。修一切常者墮於斷見。修一切
斷者墮於常見。如歩屈蟲要因前足得移
後足。修斷常者亦復如是。要因斷常。第
三住中已廣分別。疏今初。非色現色者。此
三釋。一依體現用與無邊不同。二又
色即空下。事理相即妙即無邊。色即是空已
爲妙色。色空相即離空有邊。三又淨識所
現下。約事事無*礙方爲妙色。亦是邊即
無邊。無邊乃廣如初無邊。淨識所現即唯心
所現門。空色相融即法性融通門。此二即事
事無*礙之因也。疏後二偈淨空現色喩下。疏
文有二。一正釋經文。言此即見中絶思議
者。以古人將後二偈明所思不可思。今明
不思遍上三段故。指此中身業中不思也。
下指語中不思亦然。二問二喩下。問答料
揀。於中有二。先問後答。問中言上經者。
即初偈法説之文。前經亦有。今只要此亦違
諸論。即瑜伽唯識等。疏古徳云下。第二答。
答中三。一即賢首答。二苑公破。三疏會釋。
今初。自有二意。一二喩意同。二亦可下。二
喩旨別。二有云下。即苑公破師。於中五。一
引教反問。二若執佛果唯如如下。定師所
立。三無漏蘊界下。以義反質。四亦違下引文
正破。五此義具如下。指教證成。成師非正。
於前二中。言唯如如等。即金光明亦梁攝
論第十三。本論云。自性身者是如來法身。釋
論云。唯有如如智獨存説名法身。又云。身
以依止爲義。何法爲依止。本論云。於一
切法自在依止。故釋論云。謂十種自在。乃至
云。云何此法依止。法身不離清淨及圓智。
智即如如。如如即智故。除實教蘊界未離
斷常之見。疏具如智慧莊嚴經説者。此引
本是賢首。證成摩尼隨映等喩。此經亦名
度一切諸佛境界智嚴經一卷。在王舍城耆
闍崛山頂説。如來放光一切菩薩雲集。瞻
仰佛。於山頂法界宮殿上。起大寶蓮華師
子之座無量摩尼寶宮殿等。於摩尼座中出
偈。上取意引。次文殊師利問。無生無滅其
相云何。佛答。不生不滅即是如來。文殊師
利。譬如大地琉璃所成帝釋毘闍延宮殿供
具等影現其中。閻浮提人見琉璃地諸宮殿
影。合掌供養燒香散華。願我得生如是宮
殿。我當遊戲如帝釋等。彼諸衆生不知此
地是宮殿影。乃布施持戒修諸功徳。爲得
如是宮殿果報。文殊師利。如此宮殿本無
生滅。以地淨故影現其中。彼宮殿影亦有
亦無不生不滅。文殊師利。衆生見佛亦復如
是。以其心淨故見佛身。佛身無爲不生不
滅。不起不盡。非色非非色。不可見非不可
見。非世間非非世間。非心非非心。以衆
生心淨見如來身。散華燒香種種供養。願
我當得如是色身。布施持戒作諸功徳。爲
得如來微妙身故。如是文殊師利。如來神
力出現世間。令諸衆生得大利益。如影如
像隨衆生見。次擧如日光無心普照喩。謂
先照高山等。隨其所照而有種種。次云。
文殊師利。如大海中。有摩尼珠。名滿一切
衆生所願。安置幢上。隨衆生所須。彼摩尼
珠無心意識。如來無心意識。亦復如是。不
可測量。不可對。不可得。不可説。除過患。
除無明。不實不虚。非常非不常。非光明
非不光明。非世間非不世間等。廣歴諸
非。結云。文殊師利。如來清淨住大慈幢。隨
衆生所樂現種種身説種種法。釋曰。大意
皆以體無生滅不*礙生滅。如非色約體。
非不色約用等。次又擧谷響無實喩。次後
即有虚空喩云。文殊師利。如虚空平等無
下中上。如來平等亦復如是。衆生自見有
上中下。如來不作下中上意。何以故。如來
法身平等。離心意識無分別故。文殊師利。
一切諸法悉皆平等。乃至云。若得法性則
無希望等。又云。若衆生著一切法。則起煩
惱不得菩提。文殊問云。云何得菩提。佛
答。無根無處。文殊重徴。佛言。身見爲根。不
眞實思惟爲處。文殊師利。如來智慧與菩
提等。與一切法等。是故無根無處是得菩
提。又云。文殊師利。如來不動名如如實。如
如實者不見此岸不見彼岸則見一切法。
見一切法稱爲如來。又菩提者。是不破句。
不破句者即無相句。無相句者即如實。下
*即廣釋大意。皆以遮過爲不破。顯實爲
句。又云。以從本來不生不滅而爲眞實故
又云菩提者。以行入無行。以行者縁一切
善法。無行者不得一切善法。又云。無生無
滅者。不起心意識。不思惟分別。是故我説
見十二因縁即是見法。見法者即是見佛。
如是見者名不思議。又云。云何行菩薩行。
答不行不生不滅是行菩薩行。下亦廣釋。後
校量功徳云。假使諸衆生。皆悉生人道。悉
發菩提心。爲求一切智。如是諸菩薩。皆
作大施主。以種種供具。供養無數佛。并及
諸菩薩。縁覺與聲聞。乃至入滅度。各起七
寶塔。高至百由旬。種種寶嚴飾。若人持
此經。或説一句偈。出過此功徳。無量無
有邊。以此經所説。無相法身故。釋曰。上
已具略經文。其琉璃地喩衆生心。影喩佛
身。即色即非色。摩尼珠喩則同此經。空
無下中上。亦同此經淨空現色。故賢首意
證唯如如及如如智。苑公誤引於和尚之
引。故略具出。疏然上二解下。第三疏爲會
釋意在雙存。二義融即耳。於中有八。一總
會二攝末從本下。收賢首義。三既所現
如下。收苑公義。四然如外無法下。假以苑
公重難。意云既如收法更無所遺。何言機
感現色無盡。五萬法即如下。爲賢首通由
萬法如實無所現故。正現時亦唯如矣。此
即疏家立理收賢首也。六如色相即有無交
徹者。正融前二。七若定執下。雙彈前執。八
故今二喩下。出有無無礙之旨必釋喩。文
言無即但是無他者。此借倶舍論意以會
二喩別理。以古倶舍釋無爲云無爲非因
果。唐三藏云。無爲是能作因。何得言非因。
無爲是離繋果。豈得言非果。故新譯云無
爲無因果。謂無餘五因無餘四果故。云無
耳所以總云非即。非其自體。無即乃是無他
故。非無二言理則懸隔。今借此言用之。摩
尼現色喩自受用身。有其根本色。但無青
黄等異。青黄等異隨機映生。虚空以喩法
性身。虚空本非色法。豈同摩尼。上顯二喩
別相。即是顯文。從此二不二下。正明融會。
即出經意。故下經云下。但引此文以證後
義。以扶法相者。不許無色故。有義文顯。
如苑公難中。空色相融以爲眞身。亦繋表
之談可以雙摧二執。疏故以聲取是行邪
道。若離聲取未免斷無者。結成上義。上
句即金剛經意。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後句即兜率偈
讃意。故偈云。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
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天鼓無心出現當
辨。疏若依權教等者。本影四句即如玄談。
若依此宗四句皆用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故。質亦自心
十行品第二十一。疏。仁王名爲十止者。即上
卷伏忍聖胎三十人。十信十止十堅心故已如
上引。疏梵網名爲長養者彼立三賢名。云
十發趣
十長養
十金剛十迴
疏略無助化
善根者。十住却有。經云亦是汝勝智力。故
云略無。疏捷辨等者。七辯之義前文已有
十地更廣。疏與法界下。顯難思之相。疏文
有二。先正釋後融拂。前中有三。一就法説。
別配事理以爲深廣。二又超下。對人以顯。
三又即理之事下。事理相融釋。則法界通
四法界。虚空是喩。亦含四義。一事法界。二
即事之理下。明理法界。於中顯非表義名
言。及顯境名言所及。即不思議也。三況二
徹即事理無礙法界。四能令一行下。明
事事無礙法界。仍上而起。要由事即是理。
方得以理融事。故有事事無礙。下引證可
知。第三事理無礙亦應言虚空不礙於色。
色不礙空故。四事事無礙。如空入在一毛
孔。即攝無邊法界空故。疏又若唯遮者下。
第二融拂。恐滯絶思議故。絶但是遮絶心
言故。融者即言無言故。故云於中思議不
可盡。即用第八眞。如相迴向偈文。云菩薩
住是不思議。於中思議不可盡。入是不可
思議處。思與非思倶寂滅。上即前半意。從
遮融無二下。即後半意也。疏不可思議即
眞實行者。例後十地六決定中有眞實善決
定。彼經云不可見。今以不思議當之。
無觀相行者。彼云無雜。無帶相之雜故。今
經地前猶帶如相故。無無雜之言。疏故無。
大行者。大行合云遍一切佛刹。普能救護
一切衆生。今無此言。疏本業云始入等者。
經此前總明從住入行。云從灌頂進入五
陰法性空。亦行八萬四千波羅蜜故名十
行。疏彼云得實法忍者。經具云於實法得法
忍。心無我我所。疏瑜伽菩薩地六度各有九
門者。即三十九爲首。明法品已略引之。今
更具引疏。但通釋六度九門之相。其列名即
論。謂字已下。即是疏釋。今先具出布施九
門。論嗢柁南曰。自性一切難行。一切門善
士。一切種遂求。二世樂清淨。一自性者。謂
諸菩薩乃至身財無所顧惜。能施一切所
應施物。無貪倶生思。及因此所發能施一
切施物。身語二業安住律儀。阿笈摩。見定
有果見隨所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當
知是名菩薩自性施二一切施。略有二法。
謂内物外物。又一切施物。謂財法無畏。三
難行施有三。謂一財物尠少而自貧苦施。二
可愛惜物甚深愛著物施。三艱辛所獲財物
施。四一切門有四。一自財物。二勸他得物。
三施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四施與諸來求
者。五善士施有五。一淨信施。二恭敬施。三
自手施。四應時施。五不惱亂他施。六一切種
有六有七。故有十三。言六者。一無依施。
二廣大施。三歡喜施。四數數施。五因器施。
六非因器施。言有七者。一一切物施。二一
切處施。三一切時施。四無罪施。五有情物施。
六方土物施。七財穀物施。七遂求施有八相。
謂一匱乏飮食施以飮食。二匱乏車乘
施以車乘。三衣服。四嚴具。五資生什物。六
種種塗飾香鬘。七舍宅。八光明。皆如初二
句。八此世他世樂施有九。謂財無畏法各有
三故。財有三者。*謂一清淨如法物。二調伏
慳悋垢。三調伏藏積垢。二即捨財物執著。
三即捨受用執著。無畏三者。一濟拔師子虎
狼鬼魅等畏。二王賊等畏。三水火等畏。法
施三者。一無倒説法。二稱理説法。三勸修
學處。九清淨施有十。一不留滯施。二不執
取施。三不積聚施。四不高擧施。五無所依
施。六不退轉施。七不下劣施。八無向背施。
九不望報施。十不希異熟施。餘廣如彼論。然
九門自性皆一。一切皆二皆三。難行皆三。一
切門皆四。善士皆五。一切種或六或七。共
有十三。遂求皆八。二世樂皆九清淨皆十。
而相隨度異。然下文中。九門之内或多或少
不必倶全。若一一配乃成繁碎。隨顯配之
知法包含。疏今初含攝前四等者。即示此經
包含之相下。別配之。一者施主即九門中
初一也。雜集第八云。云何施圓滿。謂數數施
故。無偏黨施故。隨其所願圓滿施故。依
此義故。經作是説。爲大施主者此顯數數
施。及由慣習成性數數能故。疏一若内若
外。即九門一切施中前二義也。二若難若易即
難行。三財法無畏即一切施中後義。四攝第
四一切門第六一切種。五即遂求故攝五門。
疏文有五句以種十義者。但觀前列具知
次第。疏先現行財施等者。即九門中一切
施中之三相也。前六度章雖皆略示。今更依
攝論釋之。本論云。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財
施。三無畏施。無性釋云。言法施者。謂無染
心如實宣説契經等法。言財施者。謂無
染心施資生具。無畏施者。謂心無損害。濟
拔驚怖。釋曰。此第一番自施行相。論云又
法施者。爲欲資益他諸善根。財施者。爲欲
資益他身。無畏施者。爲欲資益他心。釋
曰。此第二番明施所爲。天親同此論。又云。
以是因縁故説三施。梁攝論云。法施利益
他心。財施資益他身。無畏施通益他身心。
復次由財施故有向惡者悉令歸善。由無
畏施。攝彼令成眷屬。由法施故生彼善
根。及成熟解脱。由具此義故説三施。疏
依無著論有六意樂者。一方便意樂。謂先作
意。二歡喜意樂。謂見求者深生歡喜。遇於
乞者稱意歡喜。三者恩徳意樂。謂遇乞者
深心荷恩。由彼令我勝行成故。四者廣
大意樂。謂廣行施唯期大果故。五善好意
樂。謂令乞者現在豐樂未來得道故。六清淨
意樂。謂離障離相成波羅蜜故。疏中先列
名後隨文釋。中方釋其相故併擧之。疏
自期大果。亦廣大意樂者。上總釋廣大。有
二義。一謂廣行施。二唯期大果故。前一切
無違即是初意。今是期大果也。疏亦是善
好意樂者。前亦二義。一令乞者現在豐樂。
二未來得道。今是後意。疏隨相離相行必同
時者。即總示儀式。言如大般若者。如般若。
清淨遍歴八十餘科遞。爲其首成百餘卷。
如清淨既爾。若以無生爲首。亦遍歴諸
法無住無依無得無相等。一一皆然。故賢
首云。若歴事備陳言過二十萬頌。今併隨
相居于一處。併諸離相居于一處。猶般
若目。故束乃數紙展則成多。疏我謂主宰
諸蘊假者者。即唯識文。論云。我謂主宰。彼
疏釋云。主如君主。有自在故。宰如宰輔。
能割斷故。諸蘊假者者。於諸蘊中假建立
故稱之爲我。唯識論云。世間聖教説有我
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解曰。假有二義。一
無體隨情假。隨自執情名我法故。即外道
等計。二有體強施設假。隨位隨縁假施設
故。即聖教所説。今於二義準下智論及瑜
伽文當初義也。疏。故智論三十五等者。問
曰。如我乃至見者。爲是一事爲各各異。答
曰。皆是一我但以隨事爲異。於五陰中我
我所心起故名爲我。釋曰。次云但是一我
下。即上論文。疏。瑜伽大同此説者。論云。於
五蘊我我所現前行故。即八十三論。疏。然
由迷縁生實性下釋其無義。疏。若別別觀無
之所以如十定品第二定者。即四十經菩薩
知一切法皆無我故。是名入無命法無作法
者。菩薩於一切世間勤修行無諍法故。是
名住無我法者。菩薩如實見一切身皆從
縁起故是名住無衆生法者。菩薩知一切
法生滅皆從縁生故。是名住無補特伽羅法
者。菩薩知諸法本性平等故。是名住無意生
法無摩納婆法者。釋曰。此即別觀無之所以
疏。智度論云。五陰和合中生故名爲衆生。瑜
伽有二解。今是其一。言唯有此法者。有此
有情法。有情即識。言無餘者。無彼識外餘
我體也。二云。又復於彼有愛著故。彼疏
釋云。言於彼者。彼即所愛中八識也。即是
有能愛情。名爲有情。有情梵言薩埵。舊
云衆生。疏。三有想者可知。疏。四命者其釋
文即智論。論中具云命根成就故名壽者
命者。釋曰。此論雙釋經中壽命二種。以命
根體即壽故。已見問明。世親釋云。一報命
根不斷故。論偈云不斷至命住。大雲解云。
此是根命。瑜伽亦是二法合釋。疏。五種種
等新譯名異生等者。即大般若第十三。前引
智論其文小略。具即大品名爲衆數。智論
云。從我人有陰界等衆數之法。又取我人
爲陰界入諸法之數故。衆多之法是種種義。
六補特等者。即瑜伽中名。疏。七人者有靈
於土木之稱。即關中生公語。即智論意。瑜
伽名士夫。即十七相中第六論云。言養育
者。謂増長後有業故。能作一切士夫用故。
彼疏釋云。言養育者。令滋茂不斷絶義。業
令致果有士夫用未來莫窮故名養育。釋
曰。彼雙釋士夫養育文便故引之。疏。八摩
納婆。此云儒童即。出智論若瑜伽云謂。
依止於意。或高或下。故彼疏釋云意高下
者。約行以釋。然行高下皆由於意。稚年之
者高下不定故。以高下而以顯之。釋曰。稚
年高下者。即少年有學者也。疏。大般若第三
下。結示本源。古有章門七門分別。一列名。
二釋名。三體性。四二執。五伏害。六成觀。七
問答。初諸説互望差別略有三種。一數増減
二互有無。三變名字初増減者。第六迴向
但有其八。略無總我及種種耳。十定有七
已如上辨。一作者。二命。三我。四衆生。五補
特伽羅。六意生。七摩納婆。略無受者及種
種。而加總我。大般若第四説十七相。一我。
二有情。三命者。四生者。五養者。六士夫。七
補特伽羅。八意生。九儒童。十作者。十一使
作者。十二起者十三使起者。十四受者。十五
使受者。十六知者。十七見者。第十三中但
説十四。闕使作者起者使起者使受者。闕
四加異生。異生義當起故。三使大同。故其
第二有無已含在前増減之中。三變名字。此
云衆生。大般若中是有情。此云補伽羅。彼
云補特伽羅。此云人。彼云士夫。此云摩納
婆。大般若云儒童。迴向云童子。此云有
想。大般若云生者等。疏。中已對大般若辨
竟。餘門可略言也。疏。一外無自共之相状
者。自相者。謂色質礙相。受領納相等。各別
所屬。共相者。謂五蘊等同無常苦空無我。此
二皆外相也。二爲無爲諸法之體。諸法不出
此二。疏。有去不留空者。明空有無二。故有
即是空。若去於有即以去空。若有去存空
則空有爲二故。疏。剋獲爲果者。此釋果報
有二義。一果通現在。報唯未來。如修初禪
爲習因。證得初禪爲習果。故云習因習續
於前習果。剋獲於後。上一重因果。望其當
報總名爲因。生於初禪梵衆等天方名感
報。故上云酬因爲報。此則下結示。二又報
謂有漏下。則果之與報倶在未來。疏。大
施大果等者。此小大等有三。一少物施等
爲小。多物施爲大。二小心施爲小。大心施
爲大。自利無常等爲小利。他觀空等爲大。
三近果爲小。究竟果爲大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十二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三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二饒益行。疏。皆顯三聚等者。廣略皆顯
故。今初初句爲總。總該三聚。是略中具也。
即戒自性者。是九戒之一也。意地無染是眞
律儀者。出三聚相。起心即破菩薩戒故。
二亦爲生下。攝衆生戒下顯持戒意含於
攝善。亦是於果無依。即第九清淨戒之一也
疏。謂一切利養等者。出堅相也。四分戒云。
明人能護戒能得三種樂。名譽及利養。死得
生天上。若希此三非眞堅持。疏。本隨煩
惱者下。經自出。疏。又具明纒即隨惑。縛即
根本。言一切惡止者。即是律儀。善行即是
攝善。疏。纒謂八纒下。釋此纒字。疏文有五。
一釋八名。二辯障業。三釋總名。四明十
纒。五者結示。然初八纒廣如論釋。無慚無愧
十藏廣明。餘之六事前後頻有。二初二障戒
下。*辯障業。雜集第七云。修尸羅時無慚無
愧爲障。由具此二犯諸學處無羞恥故。
次二障止者。論云。謂修止時惛沈睡眠二法。
爲障於内引沈沒故。修智慧時掉擧惡作
二法。爲障於外引散亂故。釋曰。此論約
二順障。今疏反此者。以約違障。掉擧惡作
正違止故。惛沈睡眠正違慧故。後二障捨者。
論云於修捨時慳嫉爲障。由成就此於自
他利悋妬門中數數搖動心故。疏。即障
善法饒益者。止觀是善法捨即饒益。疏。於相
修中纒繞身心者。三釋總名。亦出偏説所
以也。本論云。數數増盛纒繞於心故名爲
纒。釋論中云。由此諸纒數數増盛纒繞一
切觀行者心。於修善品爲障礙故。疏。或
説十纒者。即第四明十纒。倶舍頌第五隨眠
品云。纒八無慚愧嫉慳。并悔眠掉擧與惛沈。
或十加忿覆。論云八纒者。品類足論或十
者。毘婆沙師言於被擧時爲重障者。忿以
令心忿發爲性。覆以覆藏自罪爲性故
疏。此即隨惑下結示。疏。縛謂四縛者。先標
列。後會經。今初。雜集等論但有三縛。謂貪
瞋癡由此三縛。縛諸有情令處三苦。今言
四者此經第三地文。亦云此菩薩於一切欲
縛。色縛有縛無明縛皆轉微薄釋曰。此即修
所斷中三界煩惱。及無明故。於見縛之外
説四。并前即五住地惑也。今此四縛即按
次文。貪利已下。會經四相。初貪利即經貪
求爲一。二熱惱即瞋。三諸難逼迫。毀謗即
是戒取。四濁亂即是我見。正於持戒而説
四故。然其戒取由癡而生。不了諸難而生。
毀謗亦是邪見同意三業故。故亦不出三
毒及見。我見持爲諸見之主故。疏。不毀
特釋經得佛所讃平等正法。故淨名第三
見阿閦佛品云。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
不恚。不進不怠。不定不亂。不智不愚。不誠
不欺。不來不去。不出不入。今取此勢但用
一戒中義耳。不犯故事相無違。不持故了
戒空寂。疏。初攝律儀二攝善法等者。唯識
十度但有三名而無解釋。若梁攝論三學之
中具有解釋。本論中云一攝律儀戒。謂正遠
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
證法。三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
無性釋云。律儀戒者。謂於不善能遠離法防
護受持。由能防護諸惡不善身語等業故
云律儀攝善法戒。能令證得力無畏等一
切佛法。饒益有情戒。能助有情如法所作。
平等分布無罪作業成熟有情。有説。後二依
初建立。釋曰。此下釋立三所以。無性云。此
能建立後二尸羅。由自防護能修供養佛等
善根。及益諸有情故。世親云。住律儀者。
便能建立攝善法戒。由此修集一切佛法。
證大菩提。復能建立益有情戒。由此故能
成熟有情。準梁攝論及釋云。若人不離惡
法。攝善利他則不得成。有説。前二爲成後
一。梁論云。若人住前二種淨戒。則能引攝
利衆生戒爲成熟他。梁論三戒大意同前。
故彼論云。此三品戒即四無畏因。何以故。初
戒是斷徳。第二戒是智徳。第三戒是恩徳。四
無所畏不出三徳故。由此故説戒有三品。
本業經云。戒有三縁。一自性戒。二善法戒。
三利益衆生戒。義皆同也。疏。今初即堅持
不犯爲第一難者。即難行戒。準瑜伽論第四
十二。有其三種。一者謂菩薩。現在具足大
財大族自在増上。棄捨如是大財大族自在
増上。具受菩薩淨戒律儀。是名第一難行戒。
二者菩薩若遭急難乃至失命。於所受戒尚
無缺減。何況全犯三者。如是遍於一切行
住作意。恒住正念常無放逸。乃至命終。於
所受戒無有誤失。尚不犯輕何況犯重。釋
曰。今即第一次二疏中具之。疏。祇陀末利
唯酒唯戒者。末利夫人爲救廚子。飮酒塗
飾等。祇陀太子爲順國人。亦和光飮酒而
不忘戒。並如別説。疏。深起大悲是善士相
者。論云。云何菩薩善士戒。當知此戒略有
五種。謂諸菩薩自具尸羅勸他受戒
戒功徳同法者深心歡喜設有毀
犯如法悔除釋曰。今正當中三疏文自配。
自具尸羅前文已有已毀令悔文中略無。疏。
謂依似執實者。衆生是依他似有故。顛倒謂
執似爲實。如依繩之依他執爲蛇實。疏。
依執似起者。即唯識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縁
所生。謂依遍計之執起依他之似。似即衆
生。疏。第二對明不相在。即不於顛倒内有衆
生等。疏言不離者。此句牒前。上言不離衆
生有顛倒等。明因果相待方得縁成。釋上
義也。依似執實待果成因也。依執似起待
因成果也。上辯前對之是。非先有下揀前
對之非。即先有先無門。從因中無果下。示
其正義。以釋經文二句之中皆先順説正義。
後反顯先有之過。初云因中無果故。倒内
無生者。順説正義也。次若必下反釋揀非。
非先有故遍計是因因中有果。故遍計中
有依他起。*從果中無因故生内無倒者。順
説正義也。若要令有下。反釋揀非也。若果
有因有衆生等即有顛倒。今有不倒衆生
故。知果中無有因也。第三對中言不壞因
果能所遍計者。因即能遍計。果即所遍計。
所遍計即依他也。從由前下結歸中道。疏。
第四對當體以辯者。不對衆生説顛倒等
故。亦皆先順明。後反顯。如倒心託境方生
故。非内即先順明。次若是内下反顯。疏。既
如是知下。結成二利。疏。實則愚夫自誑者。
如獼猴執月。月豈有心誑獼猴耶。愚夫執
虚爲實明是自誑。經云誑愚夫者。是愚夫
不了之境義似誑耳。疏。即前悲智所成之果
者。如是解者覺了一切等即智果也。通達
生死及與涅槃具二果也。有大悲故通達
生死。有大智故通達涅槃。又自度等即智
果也。令他得度即悲果也。二利皆即悲智果
耳。疏。亦九戒中二世樂戒者。論云。當知此
戒略有九種。謂諸菩薩爲諸有情。於應遮
處而正遮止於應開處而正開許是諸
有情應攝受者正攝受之應調伏者正
調伏之菩薩於中身語二業常清淨轉。是
則名爲四種淨戒。復有所餘施忍精進靜慮
般若波羅蜜多倶行淨戒。則爲五種。總説
名爲九種淨戒。能令自他現法後法皆得安
樂。釋曰。今但通説悲智之果。智果了一切
行。即般若相應故云亦是。若別配者令他解
脱離垢。即是遮止開許斯即制聽二戒。可以
離垢解脱。其令他安隱即是攝受。令他調
伏其名全同。皆令他得二世樂也。五度助
戒含在其中有攝善。故第三無違逆行。疏。
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者。即周易謙卦云。謙
亨君子有終吉。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
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
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
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象
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褒多。益寡稱物平
施。釋曰。上所引文其相並顯。但謙之象。
地在上山在下。山合出地。今入地下謙
之象也。又言褒多者褒聚也。聚其多而益
其寡。是益謙義故爲平施。若王注云。多
用謙以爲褒。少者用謙以爲益。隨物所施
不失平者也。謙下*者。忍之本也。疏。若海
之下等者。即老子徳經云。江海所以能爲百
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爲百谷王。是以
聖人欲上人以其言下之。欲先人以其
身後之。是以處上而人不爲重。處前而
人不爲害。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釋曰。特
謙卑天下歸之。天下徳趣之。疏。一無
如前境而自刑害者。天宮云。自害略由五縁。
謂貪瞋邪見愚癡不善心。疏。苟心讃他者。智
論五十三説。舍利弗讃須菩提善説法。好
人相不自讃。不自毀於他外人。亦不讃
毀。若自讃非大人相。不爲人讃而便自美。
若自毀者。是妖諂人。若毀他者。是讒賊人。
若讃他者。是諂媚人。須菩提了無生法故。
舍利弗雖讃而不諂。以稱實讃故。又以
斷法愛故。心不高亦不愛著。但益無障
礙因。所謂一切法無所依止故無障礙。又
言取即是著。唯識第八釋三熏習中云。
名取。能取所取故。取是著義。業不得名
取著。智論取増名著。七十四云。初染曰取。
生愛名著。疏。上來皆是清淨忍者。論云。略
有十種。謂諸菩薩遇他所作不饒益事損惱
違越終不反報亦不意憤亦不怨嫌
意樂相續恒常現前欲作饒益。先後無異
非一益已捨而不益於有怨者自生悔
謝。終不令他生疲厭已然後受謝於不
堪忍成就増上猛利慚愧依於堪忍於
大師所。成就増上猛利愛敬依不損惱
諸有情故。於諸有情成就猛利哀愍愛樂
一切不忍并助伴法皆得斷故離欲界
由此十相當知菩薩所修行忍清淨無
垢。釋曰。不可別配大意同經。疏。初耐怨
害等者。三忍之義略見初會。今更重依攝
論釋之。無性論云。耐怨害者。是諸有情。世
親釋云。能忍他人所作怨害。勤修饒益有
情事時。由此忍力化生。雖苦而不退轉。
言安受苦忍者。是成佛因。寒熱飢渇種種
苦事。皆能忍受無退轉故。言諦察法忍者。
是前二忍所依止處。堪忍甚深廣大法故。世
親云。堪能審諦觀察諸法。或由諦察爲
前二依者。世親釋云。由此忍力建立次前
所説二忍。梁攝論云。由觀察法忍。菩薩能
入諸法眞理。此忍即是前二忍依處。以能
除人法二執故疏。此亦九中難行忍也。難
行有三。一忍羸劣有情所不饒益。二忍自
臣隷所不饒益。三忍種性卑賤所不饒益。今
同第三。疏。若説此勝利成善士行者。論云。
善士忍有五種。謂諸菩薩先於其忍見諸
勝利。謂能堪忍補特伽羅。於當來世無多
怨敵。無多乖離。有多喜樂。臨終無悔。於身
壞後當生善趣天世界中。見勝利已自能
堪忍勸他行忍讃忍功徳見能行忍
補特伽羅慰意慶喜應有設有不忍如法
悔除闕第五恐是
脱漏故今具之
而疏云説此勝利正是第
三讃忍功徳。如失自要即是第一自不忍。
不能令他安忍。今不不之即是第二既自
慶慰。亦能慶他當第四五也。疏。故錬磨頌
者。即三種錬磨心。斷除四處障中之一。即
無性攝論第六釋入現觀云。由何能入由
善根力所任持故。謂三種錬磨心斷除四
障故。若唯識論第九明資糧位。釋於二
取隨眠。猶未能伏滅。云此位二障雖未伏
除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錬磨其
心。於所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上正等菩
提廣大深遠心便退屈。引他況己證大菩
提者。錬磨自心勇猛不退。釋曰。即第一菩
提廣大屈引他況己錬。廣者無邊。大者無
上。深者難測。遠者時長。由斯故退。引他
錬之。攝論頌云。十方世界諸有情。念念速
證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亦爾。不應自輕而
退屈。唯識論云。二聞施等波羅蜜多。甚難
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樂能修施等。錬
磨自心勇猛不退。釋曰。即第二萬行難修
屈省己増修。錬頌云。汝昔惡道經多劫無
益勤苦尚能超。今行少善得菩提大利不
應生退屈。唯識論云。三聞諸佛圓滿轉依
極難可證心便退屈。引他麁善況己妙因。
錬磨自心勇猛不退。釋曰。即第三轉依難
證屈引麁況妙。錬頌云。博地一切諸凡夫
尚擬遠證菩提果。汝已勤苦經多劫。不應
退屈却沈淪。唯識論云。由斯三事錬磨其
心。堅固熾然修諸勝行。釋曰。今是十行正
是其位故。疏引之言斷四處障者。無性攝
論但擧四云。由離聲聞獨覺作意故
於大乘諸疑離疑。以能永斷異慧疑故
離能聞所聞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
由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於中無所作意。
無分別斷斷分別故釋曰。即由此四是四
處故。然三錬磨通治四障。然皆由忍三
輪故。忍三輪者。自他過失分別也。疏。二諸
法空下。令他成忍至皆清淨有。十如前已
引。今但總相是彼之意亦不別配。疏。然莊
嚴論中由三思五想者。即第二論中。言此三
等在安受忍中者。前念無始劫受諸苦惱。
即是自業及行苦也。亦令他得此法即況
二乘也。言對前可思者。前性空無二即不
可得無有眞實。即是無常若苦若樂即是苦
想廣爲人説等即攝取想略無本親。攝在無
始生死之中。疏。愍彼淪倒寧懷恨心者。準
智論云。羅睺羅被外道打悲泣。人問其故。
答曰。我苦少時爾奈渠長苦何。即愍其淪
溺而言倒者。亦愍其因但由顛倒。如提婆
菩薩被外道開腹弟子欲追。菩薩廣説法
空誡諸弟子云。此等顛倒妄見我人故生
此惡。不了性空無有眞實等。疏。斯即九
中二世樂者。論云。二世樂忍有九。謂菩薩
住不放逸於諸善法悉能堪忍於諸
寒熱悉能堪忍於諸飢渇於蚊虻觸
於諸風日於蛇蠍觸於諸劬勞所生種
種。若身若心疲倦憂惱於墮生死生老
病死等苦。有情現前哀愍而修忍行
七皆有悉能堪忍之言。論云如是順忍得二
世樂。斯亦總相愍念衆生。令得二世樂也。
第四無屈撓行。疏。撓者曲也。弱也者。即周
易大過卦意。易云。大過棟撓利有攸往亨。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撓本末弱也。釋曰。
大過兌上巽下上下皆陰故云本末弱也。易
文以弱釋撓。音義云。撓者曲也。曲之與弱
義相似也。今取弱義。釋無屈撓。則屈者亦
曲也。既曰牢強則無屈弱。然梵云鉢履耶
捺多。此云無盡。即晋經之名。謂大願之力
無有盡耳。此亦大同。疏。此有三義。一大故
第一等者。此取十地勢十句相釋。以二三
四釋於初句。以五六七釋第二大字。以八
九十釋第三勝字。文並可知。疏。即難行者。
在文易知。然皆亡三輪故精進三輪者。即
衆生高下事用分別。疏。具含三種精進者。唯
識説三。一被甲。二攝善。三利樂。無性釋云。
一被甲。二加行。三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初
者謂最初時自勵言我當作如是事。即是
解契經所説。初有勢力句。次即加行有勤
句。無怯等者。謂隨事意樂所作善事。乃至安
坐妙菩提座復不放捨。於自疲苦心無
退屈名無怯弱。於他逼惱心不動移名無
退轉。乃至菩提於其中間進修善品。常無
懈廢名無喜足。如是三句解釋契經所説。
有勇猛於諸善法不捨離故。世親釋三精
進大同。無性釋經五句復云。所以者何。或
有最初求於無上正等菩提。雖有勢力而
加行時不能策勵。故説有勤加行。雖復
有勤心或怯弱。爲對治彼故説有勇。由
有勇故心無退屈。心雖無怯逢生死苦心
或退轉由此退失所求佛果。爲對治彼立
無退轉。無退轉者。即是堅猛故不退轉。顯
云堅猛由有堅故逢苦不退。由有猛故
不懼於苦。雖逢衆苦能不退轉。而得少
善便生喜足。由此不證無上菩提。是故次
説無喜足者。是不得少善便生喜足。
義即顯示不捨善軛。由此義故説三精進。
然被甲者。從喩立名。如人入陣先須被甲
以防弓矢。今求菩提必先誓願以防退屈。
本業經直云一起大誓願之心。二方便進
修。三勤化衆生。疏。今初全同瑜伽之文。但
論以被甲爲初者。四十二論云。一被誓願
甲。若我脱一有情。若以千大劫爲一日夜。
處於地獄經爾所時。證大菩提乃至過此
千倶胝倍無懈怠心。況短時苦薄耶。有能
於此生少淨信已。長養無量勇猛大菩提
性。況成就耶。故云約先心自誓。疏。有深功
徳爲難行者。瑜伽難行精進有三。若諸菩
薩無間遠離諸衣服想。諸飮食想。諸臥具想。
及己身想。於諸善法無間修習曾無懈怠。
是名第一難行精進。若諸菩薩如是精進盡
衆同分。於一切時曾無懈廢。是名第二難
行精進。若諸菩薩平等通達功徳相應。不緩
不急無有顛倒。能引義利精進成就。是名
第三難行精進。今文具三長劫不懈。況盡
壽耶即是第二。一念不悔即亡身無間即是
第一。自慶已下即第三。前行初離過亦此第
一。第五離癡亂行。疏總。云成就下。釋此總
句有二。先正釋。後解妨。前中即瑜伽九門
中自性禪也。論云靜慮自性者。聞思爲先
所有心一境性總也。一或奢摩他品。二或
毘鉢舍那品。三或雙運道也。疏中隨標便
文釋成可知。言善解世間等者。下云
以正念故善解世間一切語言。能持出世
諸法言説。乃至心無癡亂。疏。自配無癡亂
正是雙運。又以別義善解是觀。能持是
止。故爲雙運。疏故下經云禪定持心等者。
即第十迴向偈中。疏。雖有毘鉢舍那下。第二
解妨在文可知。正是瑜伽出禪自性也疏。
上九別句攝爲三禪者。三禪即瑜伽一切禪
也。唯識但列而不釋名。瑜伽釋廣。今依攝
論。無性釋云。一安住靜慮。謂得現法樂住
離慢見愛得清淨故。二引發靜慮。謂能引
發六神通等殊勝功徳故。三成所作事靜慮。
謂欲饒益諸有情類。以能止息飢儉疾疫
諸怖畏等苦惱事故。梁攝論中釋三定云。
有現世得安樂住。何以故。能離一切染汚
法故。一依此定者爲生自利。謂三明故
能引成六通。二引因成通定生隨利他。利
他即是三輪。一神通輪。謂身通天耳通天眼
通。此輪爲引邪向正者令其歸正。二記
心輪。謂他心通天耳通天眼通。此輪爲引己
歸正者。若未信受令其信受。三正教輪。謂
宿住通漏盡通。宿住通識其根性。由漏盡
通如自所得。爲説正教令得下種成熟解
脱。由具此義是故説定有其三品。爲離
癡亂行。疏。正念有觀下。疏文有五。初正釋
順文。二世言無益下出經局意。三出世不解
下立理顯通。四故文雖下結成通義。五解
事下別釋善解。疏。瑜伽第二明四種入胎下。
疏文有二。先正釋無癡亂言。二示癡亂相。
前中文顯。倶舍第九論問起云。前説倒心入
母胎藏。一切胎藏皆定爾耶。釋曰。此牒前
倒心趣欲境濕化染香處爲問也。論中答
云。不爾。經言入胎有四。其四者何。頌云。
一於入正知。二三兼住出。四於一切位。及
卵恒無知。前三種入胎。謂輪王二佛業智
倶勝故。如次餘四生。釋曰。但觀上瑜伽頌
文易了。但業智倶勝更須略釋。第一輪王以
業勝故正知於入。宿世曾修廣大福故。第
二辟支佛但知勝故正知入住。久習多聞勝
思擇故。第三大覺福智倶勝三皆正知。謂曠
劫修行勝福智故。除此前三餘胎卵濕福
智倶劣故皆癡亂。疏。凡夫癡亂相下。則第二
別示癡亂。先總擧其相。後指其源。大集二
十七多同涅槃。涅槃十八者。南本十六。經
云善男子。人有三品。謂上中下。下品之人
初入胎時作是念言。我今在厠衆穢歸
處。如死屍間衆棘刺中大黒闇處。初出胎
時復作是念。我今出厠出衆穢處。乃至
出於大黒闇處。中品之人作是念言。我
今入於衆樹林間。清淨河中房舍屋宅。
出時亦爾。上品之人作是念言。我昇殿堂。
在華林間。乘馬乘象登陟高山。出時亦爾。
菩薩摩訶薩初入胎時。自知入胎。住時知
住。出時知出。終不生於貪欲瞋恚之心。
而未得階初住地也。是故復名不可思
議。二十九者。南經二十七。經云中陰二種。
一善業果。二惡業果。因善業故得善覺觀。
因惡業故得惡覺觀。父母交會和合之時。
隨業因縁向受生處。於母生愛於父生
瞋。父精出時謂是己有。見己心悦而生歡
喜。以是三種煩惱因縁中陰陰壞生後五
陰。如印印泥印壞文成。釋曰。此略擧男。倶
舍第九則具男女。論釋倒心趣欲境云。此
明中有先起倒心馳趣欲境。彼由業力所
起眼根。雖住遠方能見生處父母交會而
起倒心。若男中有縁母起愛生於欲心。若
女中有縁父起愛生於欲想。翻此縁二
倶起瞋心。彼由起此二種倒心。便謂己身
與所愛合。所泄不淨流至胎時。謂是己
有便生歡喜。此心生已中有便沒。受生有
身餘廣如彼。瑜伽*文説彼胎藏者。若當爲
女於母左脇倚脊向腹而住。若當爲男
於母右脇倚腹向脊而住。又此胎藏業報
所發生分風起。令頭向下足便向上。胎衣
纒裹而趣産門。其正出時胎衣遂裂分之。兩
腋出産門時名正生位。並可知。疏別。謂
四魔者。四謂天陰煩惱及死。言十魔及業
如離世間等者。所謂蘊魔生取著故煩惱
魔恒雜染故業魔能障礙故心魔起高慢
死魔捨生處故天魔自慢縱故善根
魔恒執取故三昧魔久耽味故善知識魔
起著心故菩提法智魔不願捨離故。
魔業者。一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爲魔
業。二惡心布施瞋心持戒。捨惡性人遠懈
怠者。輕慢亂意譏嫌惡慧。乃至第十増長
我慢無有恭敬。於諸衆生多行惱害不
求正法眞實智慧。其心弊惡難可開悟是
爲魔業。四魔如常所辯。謂天魔陰魔煩惱
魔死魔。故大品之中四魔。而多説天魔煩惱
魔。疏。起信論説者。餘論廣有此論分明人
易尋故今略示耳。即修行信心分中。論云。
或有衆生無善根力。則有諸魔外道鬼神
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
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爲惱。
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若
説陀羅尼。若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
慧。或説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
果。畢竟空寂是眞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
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
礙。能令衆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人
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
其心懈怠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
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
種種牽纒。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
皆是外道所得非眞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
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
然香美飮食。身心適悦不飢不渇使人愛
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
異。以是義故行者當應智慧觀察。勿令此
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
離是諸業障等。釋曰。此一段文雖則稍廣
亦爲要用。其中兼有對治則顯菩薩心無
癡亂。疏。智論除諸法實相等者。論有喩
云。譬如繩能縁一切物。唯不能縁火焔
縁火焔即爲燒故。魔亦如是能縁一切法。
唯不能縁諸法實相。若入實相魔即實相
何所惑耶。故論云。魔界如佛界如。一如無
二如。皆法界印。豈以法界印更壞法界印。
又八十二云。魔見解般若菩薩。如捕魚人
見一大魚入深大水。鉤網所不及則絶望
憂愁。以離六十二見網故。又七十三魔
作大沙門有重威徳等。或時語菩薩般若
三解脱門是魔説。但是空汝常習此空。於中
得證不得證云何作佛法。佛法先行布
施持戒等。修三十二相福徳。坐道場時爾
乃用空。菩薩或行或信或疑遠離般若。釋
曰。依此世魔甚多。七十一又云。魔作知
識身説般若空。雖説罪福名而無道理。
或説空可取即涅槃。釋曰。前七十三。魔令
莫修空而須修事行。此中説斷滅空令
其趣證。故人多惑耳。若得諸法實相亦不
捨空修事。亦不謂空礙有。亦不以空爲
證。則以般若性空導一切行。修無所修
則魔不能令菩薩癡亂。疏。今以智覺察者
下。示不爲癡亂所以。如人覺賊及偸狗者。
即涅槃南經邪正品。北經亦如來性品。即第
七經。如人覺賊賊無能爲。又因迦葉問依
四種人。難云。世尊魔等尚能變作佛身。況
當不能作羅漢等。佛言。善男子。於我所
説若生疑者。尚不應受況如是等。是故應
當善分別知。善男子。譬如偸狗夜入人舍。
其家婢使若覺知者即應驅罵汝疾出去。若
不出者。當奪汝命。偸狗聞之即去不還。
汝等從今亦應如是降伏波旬應作是
言。波旬。汝今不應作如是像。若故作者
當以五繋繋縛於汝。魔聞是已便當還去。
如彼偸狗更不復還。下乃廣説佛説魔説
之相。此文但令覺察。疏。大分深義所謂空
故者。即十二門論但改彼也字爲故字耳
疏。共不共等。此有二義前義十地更釋。後
義出現品明。疏。又隨他意行下。即涅槃經意。
明佛有三語。隨自意語。隨他意語。隨自他
意語。立行亦然如前已引。疏。孱然無差者。
猶現也。疏。沮壞六根等者。沮亦壞也
疏。五種惡風等者。即治禪病祕要經第一。此
經是宋元嘉十八年沙門曇摩蜜多於揚州祇
洹寺譯。標云治阿蘭若亂心病。七十二種法。
經云尊者舍利弗所問。出雜阿含。阿蘭
若事下取意引。即諸釋子比丘坐禪。因毘
琉璃王象戲驚怖發狂。阿難令閉門白舍
利弗。舍利弗牽其問佛。經云。唯願天尊慈
悲。一切爲未來世諸阿蘭若比丘。因五種
事。令心發狂。一者因亂聲。二*者因惡名。
三*者因利養。四*者因外風。五*者因内
風。此五種病當云何治。唯願天尊爲我解
説。爾時世尊即便微笑。有五色光從佛口
出。繞佛七匝還從頂入。告舍利弗諦聽
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爲汝分別解説。若有
行者於阿蘭若。修心十二頭陀。於阿那般
那。因外惡聲觸内心根四百四脈治心急
故。一時動亂風力強故最初發狂。心脈動轉
五風入咽。先作惡口。汝等應當教是行者
服食酥密。及訶梨勒。繋心一處先想作一
玻璃色鏡。自觀己身在彼鏡中。作諸狂
事見此事已。復當更觀而作是言。汝於
明鏡自見汝作狂癡事等。廣有治法末後
結云。是名治亂倒心法。復次舍利弗既去
外聲已當去内聲。内聲者。因於外聲動
六情根。心脈顛倒五種惡風從心脈入。風
動心故或歌或舞作種種變。汝當教令作
洗心觀。洗心觀者。先自觀心令漸漸明。猶
如火珠四百四脈。如毘琉璃等廣説治法。
今疏即引後段之文。然彼但云五種惡風下
更不説。然似前因五種事便爲五風。準
金七十論。説五種風。一者波那。二者阿波
那。三者優陀那。四者婆那。五者婆摩那。是
五種風。一切根同一事。波那風者。口鼻是其
路取外塵。是事謂我止我行是其作事。外
曰。是波那何根能作。答曰。是十三根共一
謂十一根
大我慢
譬如籠中鳥。鳥動故籠動。是故
十三根同其事。阿波那風者。見可畏事即
縮避之。是風若多令人怯弱。優陀那者。我
欲上山。我勝他。不如我。我能作此。是
風若多令人自高。謂我勝。我富等。是優陀
那事。婆那風者。遍滿於身。亦極離身。是風
若多令人離他不得安樂。若稍離分
如死。離盡便卒。婆摩那風者。住在心處能
攝持是事。是風若多令人慳惜。覓財覓伴。
是五種風事並十三根所作。釋曰。此五必是
也。不依常位。從心脈入故發狂亂耳。疏。
上皆一切種禪者。瑜伽四十三。一切種禪有
六種七種。總成十三。言六種者。一善靜慮。
二無記變化靜慮。三奢摩他靜慮。四毘鉢
舍那品。五者於自他利正審思惟。六者能
引神通威力功徳*靜慮。言七種者。一者
名縁*靜慮。二者義縁*靜慮。三者止相縁。
四者擧相縁。五者捨相縁。六者現法樂住。
七者能饒益他*靜慮。今云名義即後七中。
二止觀。即六七中各是三四。二利即前
六中五六。及後七中五六七。故攝十三善。及
與無記。亦有通也。疏。斯亦九中清淨*靜
慮者。瑜伽四十三云。有十種。一者由世間
淨離諸愛味清淨靜慮。二由出世淨無有
染汚。三由加行。四由根本。五由本勝進。六
由入住自在。七捨靜慮已復還證入自在。
八神通變現自在。九離一切見趣。十一切煩
惱所知障靜慮。皆有清淨靜慮之言。若配
經者。正是九十及與初二離垢障故。然大
意清淨者。由離三輪故。定三輪者。謂一
境界。二衆生。三惑。疏。故身子不覺刑害之
手者。準智論説。舍利弗。當道坐禪。有大力
鬼名爲刑害。以手搏之。從禪定起微覺
頭痛。白佛。佛言。頼汝定力。此鬼之力掴須
彌山令如微塵。自今已後莫當道坐。疏。
迦葉不聞涅槃之音者。如來二月十五日晨
朝出聲。普告一切言。如來今日中夜當入
無餘涅槃。若有疑者今悉可問爲最後問。
然以佛神力其聲遍滿三千大千世界。萬
類皆至而迦葉不聞。定起方覺世界變異驚
怪詢問。方知如來入般涅槃。上之二事一定
中不能覺觸。二定中不能聞聲故知劣也。
今菩薩善知故爲超勝。疏。相則念念不住等
者。然三相四相一念具足已如初卷。今性
相別明。若相融爲四者。攬縁名生。生即無
生空有無礙虚相安立。名之爲住。住即無
住圓融形奪隨縁轉變。名之爲異。異即無
異兩相都盡各無自性。名之爲滅。滅即無
滅斯則即相而性故無所得。疏。大地爲鼓
等者。如幻三昧經云。假使以大地爲鼓。須
彌爲搥於須菩提耳邊打。不能生微念心
亂。何以故。入空定故。疏。即難行禪者。難
行瑜伽有三。明法已引。今重取意出之。謂
住深靜慮捨而利生。生於欲界爲一。依
止靜慮。發無量菩薩二乘境界等持爲二。
依此速證無上菩提爲三。今文正當第三
疏。初句標擧一切門禪者。瑜伽云。略有
四種。一者有尋有伺靜慮。二喜倶行。三樂倶
行。四捨倶行靜慮。疏。復云門者。即智論問
云。何以不但言三昧而復説門。答但語三
昧無量數如虚空。無邊菩薩云何盡得。是故
説門。菩薩入一三昧中攝無量三昧。如牽
衣下。同此中意。疏。非唯不亂本定更増者
下。出増相。猪以穢身揩於金山。非唯不汚
而令山色轉益明淨。斯乃外境之猪益定山
之淨。疏。住清淨念即現世樂等者。瑜伽二世
樂有九。一者神通變現調伏有情靜慮。二
記心變現調伏有情*靜慮。三教誡變現調
伏有情*靜慮。四於造惡者示現惡趣*靜
慮。五於失辯者能施辯才*靜慮。六於失
念者能施正念*靜慮。七制造建立無顛倒
論。微妙讃頌摩怛理迦能令正法久住於
世*靜慮。八*者於諸世間工巧業處。能引
義利饒益有情種種書算測度數印床座等
事。能隨造作*靜慮。九生於惡趣所化有情。
爲欲暫時息彼衆苦。放大光明照觸靜慮。
今但通擧二世樂義耳。第六善現行。疏。體
即般若亦忘三輪而照也。般若三輪者。境
智衆生分別。就標名中二。一總顯體。二
伽下。正釋名。於中二。先引三慧立名不同。
後依之釋名。前中略出四説。就攝論三中
準論具列云。一無分別加行慧。二無分別
根本慧。三無分別後得慧。論具釋云。無分
別加行慧。謂眞如觀。前勝方便智。無分別
根本慧者。謂眞如觀智。三無分別後得慧者。
現諸世俗智。能起種種等事。梁論三慧者。
論中釋云。從聞無相大乘教。得聞思修。入
分別相空。通名無分別。加行般若若入三
無性者。無分別智名無分別般若。*若得無
分別智後得入觀。如於所證。或自思惟。
或爲他説。名無分別後得般若。由具此義
故説般若有其三品。疏。本業以照於三諦
者。經云。一照有諦慧。二照無諦慧。三照中
道第一義諦慧。皆十度明義者。經具列十
故。疏。經有十度下。第二依之釋名。言今
爲順文者。多同瑜伽故。雖彼依六中下。
解妨。妨云。唯識云。若依六度則般若具
攝三慧。謂加行根本後得。若爲十度第六
唯攝無分別智。今何引六而成十耶。故今
釋云。約圓行説亦兼正明義如本業是。疏。
古人亦依下初敍昔。二此得次第下辯非。
三今約下辯正文。中猶略今具引三慧。瑜
伽釋三慧相云。云何菩薩一切慧。此有二
種。一者世間慧。二者出世間慧。復有三種。
一能於所知眞實隨覺通達慧。謂若諸菩薩
於離言説法無性。或於眞諦將欲覺悟。或
於眞諦正覺悟時。或於眞諦覺悟已後所
有妙慧。最勝寂靜明了現前。無有分別。離
諸戲論。於一切法悟平等性。入大總相
究達一切所知邊際。遠離増益損減二邊。順
入中道。是名菩薩能入所知眞實隨覺通達
慧。釋曰。據此即具足加行根本後得三慧。
亦具照有照無照中道三慧之體。是第一慧。
今經文中第一段内。便具三諦之慧故與之
同。二釋上第二慧。證眞善了於俗故。廣
知五明等。論云。若諸菩薩於五明處決定
善巧演説。如前力種性品。應知其相及於
三聚中決定善巧。謂於能引義利法聚。能
引非義利法聚。能引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
皆如實知於是八處。所有妙慧善巧攝受。能
速圓滿廣大無上妙智資糧。速證無上正等
菩提。釋曰。此是後得廣知諸法三聚。即前
能引義利等。亦即善惡無記兼五明爲八。
五明即内明因明等。三釋能作一切有情義
利慧。云有十一種。如前應知者。即三十七
論成熟品。成熟自性自有十一。謂由有善
法種子及數習諸善法獲得能順二障
斷淨増上心有堪任性極調善性
加行滿安住於此。若遇大師不遇大師。
皆有堪任有大勢力無間能證煩惱障
所知障斷譬如癰腫熟至究竟。無間
可破説名爲熟十一前十別明。後一總喩熟
相。疏。住無得現現即無得者。住無所得即空
觀也。示無所得身等假觀也。故云住無得
現。現即無得上二不二中道觀也。故云寂
用無礙斯爲中道。從若異後下結彈古人。
以瓔珞三慧別配得中道慧。是相待中非
得中也。疏。何者若偏觀下。出次第三觀過
相。有則定有定有著常以離空故。定無著
以離有故。離二明中故是相待。疏。若
總觀下。示圓融三觀之徳。於中先有兩句。向
上成次第之過。明次第三觀有一異過故。
二者即初二句反釋雙遮三一。故即一而三
下。雙融中具有四句。皆融即一而三是一
句。即三而一是第二句。雙非三一是雙非句。
由即一而三故。非三即三而一故。非一四
雖即一體而三用歴然。雖有三用。而一體
無二故雙照三一。即遮而照。即照而遮。故
圓融也。在境下。結成諦觀。疏。古徳下敍昔。
雖非經意釋文稍巧故復敍之。故云亦是
一理。以唯識觀相不明顯故。故不爲正
疏。故晋經云。非有説有者。今經無此。示
意相隱。但有言語道斷。即通身意故引
晋經意在有説之言。疏。然上之所住下。總
釋上三業所住不同。一如實心即自性清淨
心者。勝鬘起信等皆立此名。莊嚴論第六云。
衆生於無性及有可得。此二處中互生怖
畏。爲遮怖心而説頌云。譬如清水濁穢
除還本淨。自心淨亦爾。唯離客塵故以説
心性淨。而爲客塵染。不離心眞如別有心
性淨。釋曰。後偈釋前偈上半合上半下半。
釋下半。既不離心眞如別有心性。明知但
是離於客塵説之爲淨。淨體即是自心。心
即眞如此自性淨心即如來藏。亦是本來淨
識故。眞諦三藏説有九識。第九名阿摩羅
識。若唐三藏此翻無垢。即第八異名。謂成
佛時轉第八識以成此識無別第九。若依
蜜嚴經心有八種。或復有九。又下卷云。如
來清淨藏亦名無垢智。即同眞諦所立第九。
又眞諦三藏所翻決定藏論。九識品云。第九
阿摩羅識。三藏釋云。阿摩羅識有二種。一
者所縁即是眞如。二者本覺即眞如智。能縁
即不空如來藏。所縁即空如來藏。若據通論
此二並以眞如爲體。故起信一心二門生
滅門中。説其本覺即眞如門。體無二也。餘
名隨釋可知。疏。擧多名者即上七名故。收
眞如法界。略有百名。權教最多。言百名
者。謂法性。不虚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
性生。法定。法住。實際。虚空界。不思議界已上
大般
眞如實有空不空性勝義已上佛地
論攝論
無相無
爲正性已上思
益中
法位
眞性。無我性。眞實性。
心性一心上亦大品下
亦華嚴
唯識性。無性法印第一迴
向云以
法界印印
諸善根故
寂滅
三性中名圓成實性。三身中
名法身。三淨土中名法性土。三佛性中名
自性住性。五法中名如如。五藏中名皆是謂
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
藏。如來藏。四勝義中名勝義。勝義亦通證
得。及道理中滅諦瑜伽六
十四中
六諦中亦名眞諦。現
觀七諦通達中名法性。顯揚二種佛性中名
理佛性。十四諦中名勝義諦。三般若中名
實相般若。三三寶中名一體。三解脱中名空
出智論
七十四
二果中名智果。涅槃中名性淨方便。
二諦中名眞諦勝義諦。三諦中名空諦仁王
四諦中名滅諦。或名實諦。顯揚名一諦。或
名中道。或名解脱。涅槃中以一百門顯
解脱異名。或名不二法門。或名無二性。或
名實性。或名實相。或名無量義。亦名第
一義諦。亦名第一義空。上來衆名若在大
乘權教中者。但就理名之。若實教中或就
即事之理。即理之事。事事無礙。然皆通權
實教。疏。五名無得物之功者。若依世俗名
以召實。實以當名。故使命火不得於水。
命水不得於火。今約眞諦故平等無依。此
五六句皆先標無依。後若名在法等反以釋
成。如有一人雖先知。有曾未相識。忽然
見面終不得知此是某人。此爲見義不知
名耳。義即境義。六中有人雖聞其名竟不
識面。召火不燒口明知名中無有義也。
亦應云言飯已飽等故。智論四十七云。凡
有二法。一者名字。二者名字義。如火能照
能燒是其義。照是造色燒是火用。二法和
合名爲火也。今聞火名不得照燒之義。故
無得物之功也。疏。然世法與佛法實無二
體者。同一眞如故。無事非眞。事亦即如故。
云假約事理以分其二。疏。故以五句顯非
一異者。初二句當相以辯通。非一異正是非
一。三一句正明不異。四一句別明不一。五
亦無差別句。即事事無礙。第六了知總出
所以。疏。若約漏無漏等者。對上事理此二
皆通事理。上初二句即是非一。今約漏等。
初二句義却成非異以相即故。三約同體。
四不壞事。五事事無礙。疏。非如八地心欲
放捨者。八地菩薩證無生忍。便欲放捨利
衆生事。諸佛勸起令憶本願利益衆生。是
不忘本心。不捨願炷等。即菩提心燈。疏。
二墮慳貪失者。法華第一云。自證無上道大
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
慳貪。此是爲不可。第六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四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七無著行。疏。體即方便者出體。下皆釋名。
於中有二。先依唯識二方便釋。後依本
業釋。前中唯識但列不釋。無性釋云。方便
善巧者。謂不捨生死而求涅槃。是則説名
方便善巧此總
釋也
若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
根。共諸有情。爲欲饒益諸有情故不捨
有情。當知即是不捨生死此釋總中不捨生死
即唯識拔濟方便
若以此善迴求無上正等菩提。爲證無上
佛菩提故。當知即是希求涅槃釋總中
而求涅槃
亦唯識迴
向方便
疏。本業後四下。二依本業釋。於中
四。一擧彼經。二初即迴向下。會唯識二方
便。三不捨不受下。雙出經論有無之因。兼
正之義下文當知。四三皆善巧下。正釋行
名。於中二。先總。後則二不下別。於中三。
一合釋。前二以二同唯識故。以進趣同
迴向。即大智故。巧會同拔濟即大悲故。
此二相即故唯一心。二即一心故不著二。
一心即二故不著一心。疏。有是幻有下。第
二別約巧會有無釋無著名。疏。有能起用
下。第三約不捨不受釋名也。疏。即聖天梵
等後會當廣明。疏。謂證法毘尼等者。又此證
者亦了知義。故梵本具云蘇鉢唎味底多達
磨毘柰耶。釋曰。蘇者善也。鉢唎味底多了知
也。而譯人揀異上果果。但了知理諦證故。
又約其四法但言是理。對上菩提即是
涅槃。涅槃即是性淨之理。證即已爲圓淨涅
槃故。疏。先總觀迷四諦故等者。然約二愚
迷四諦理。即是迷勝義。愚即四重二諦中
第二重二諦。今取第三重中勝義。謂即眞如
故。與四不同。四諦但是俗故。疏。頑嚚即是
愛。尚書堯典注云。心不則徳義曰頌。
言不道忠信。曰嚚。故頑即癡嚚是愛也。疏。
二菩薩行想念生故者。此有二意。一要須想
念方能起行。如夢從想。故智論之中。所
聞見事多藉思惟念故夢見也。二未大覺。
大覺是佛。近而説之七地已前猶爲夢行。
八地爲覺。又八地之中無明未盡亦是夢境。
永斷夢妄思想念。無復諸大陰界入。唯佛
一人。是故如來獨稱大覺。疏。如夢度河即
八地經。疏。七總結可知者。彼亦釋疑。謂有
疑云。衆生既爾何故菩薩説法赴機。故此
釋云所説法如實際。即此言説常同實際
故。今疏中將初爲總。故將後實際以爲
總結。所以名爲略加添改。餘義多同但是
取意有小異耳。疏。既二經小異等者。晋經
即云一切法界如幻。諸佛法如電。菩薩行
如夢。所聞法如響。一切世界如化。業報所
起如摩&T072933;摩。化身一切衆生猶如畫像。種
種異形皆由心畫。所説諸法皆如實際。釋
曰。此經亦有八喩。唯如畫像以經自合。餘
但有牒法爲喩耳。彼之電喩今改爲影。彼
&T072933;摩喩今改爲幻。故有二幻。此亦是改
亦是添義。彼業報所起屬摩&T072933;摩所喩。今
將合化亦是改處。又後四喩皆經自釋。即
是添處。經之添改總爲小異。添改二字正
約疏明。彼釋電云。亦有彼闇照明等用。今
由爲影。改云亦有應質覆蔭等義。彼釋第
四疑云。果行等可使是空。今世界事廣此
應爲實。由經以界爲間則世間通三世間
故。疏。改別彼釋第五疑。若世如化何有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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