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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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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僞。後玉扆下明寶雨經。鄭氏注周禮
云。扆屏風也。天子屏風以玉爲飾。寶雨經
有十卷。入開元正録。第一卷中云。爾時東方
有一天子。名日月淨光。乘五色雲來詣佛
所。右繞三匝頂禮佛足。退坐一面。佛告天
子曰。汝之光明甚爲希有。天子。汝於過去
無量佛所。曾以種種香華珍寶。嚴身之物。衣
服臥具。飮食湯藥。恭敬供養種諸善根。天
子。由汝夙種無量善根因縁。今得如是光
明顯曜。天子。以是因縁故。我涅槃後第□
五百年法欲滅時。汝於此贍部洲東北方。摩
訶支那國。位居阿鞞跋致。實是菩薩。故現
女身爲自在主。經於多歳正法治化。養育
衆生猶如赤子令修十善。能於我法廣
大住持建立塔寺。又以衣服飮食臥具湯藥
供養沙門。於一切持常修梵行。又一切女
人猶有五障。此天子不爲二障所障。一者
輪王。二者不退菩薩。餘如彼經。釋曰。此時
更無女主弘建若是。斯言不虚。序曰。加以
積善餘慶下。二荷太平也。易云。積善之家
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今由積
善故。得地平天成河清海晏。晏猶安也。序
曰。殊禎絶瑞下。第三萬國朝宗重譯來貢也。
於中二。初兩對標。後兩對釋。前中謂萬。方
仰徳殊異禎祥。奇絶瑞應日日而至。月月而
書。書史册也。貝牒靈文亦時臻而歳洽。歳
歳沾洽。二踰海下。兩對釋成。初成上禎祥而
至。後架險下。成上貝牒臻洽。踰海航深。皆
水行也。越漠架險。皆陸路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十六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十七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序曰。大方廣下。第四別歎此典旨趣玄微。於
中二。先總歎。後別歎。今初。先二句標其深
廣。後視之者下。成上二句。既爲祕藏故視
之不見。稱爲性海。安測邊涯。挹者。珠叢
云。以器斟酌於水也。故文選頭陀寺碑云。
蓋聞挹朝夕之池者。無以測其淺深。仰蒼
蒼之色者。難以知其遠近。故今測量者。以
管窺天用蠡酌海也。序曰。有學無學志絶
窺覦下。第二別歎。於中三。初約人歎。二約
法歎。三約處歎。初中二。先對劣顯勝。後當
體顯勝。前中初句通三乘。後句別説。然二
乘在座如聾如盲。三乘菩薩積行多劫。不
能測故。窺者。左傳云。謂擧足而視覦者。珠
叢云。謂有所冀望。後最勝種智下。當體顯
勝。上句約果滿。以滿二嚴成種智也。下
句云普賢文殊等者。納因圓。普賢之行文殊
之願。二皆圓也。亦得行願通上二聖。序
曰。一句之内下。第二約法歎。於中上句約
能詮深廣故。一句之義竭海墨而不盡。後
一豪之中下約所詮。事事無礙故。一豪之中
置刹土而非隘。序曰。摩竭提國下。三約處
歎。擧摩竭者。九會本故。不起覺場而周
遍故。擧普光者。近菩提場。又説信門該於
果海。故云爰敷寂滅之理。序曰。緬惟奧義
下。第五傳譯古今感慶逢遇。於中二。先明
前譯多闕。後明今譯多具。今初。緬者遠也。
惟者思也。六代。即晋宋齊梁陳隋也。言惟
啓半珠未窺全寶者。即涅槃聖行品。雪山童
子聞化羅刹。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驚而願
視。唯見羅刹。問羅刹云。大士。汝於何處
得是過去離怖畏者。所説半偈。大士。汝於
何處而得如是半如意珠。釋曰。欠下半偈
義未全故。若得聞下生滅滅已寂滅爲樂。
即全寶也。今明先譯既多闕略。爲半寶也。
序曰。朕聞其梵本下。第二明今譯多具。即全
寶也。文中有六。一邀迎。二正譯。三感徴。四
事畢。五讃益。六慶遇。今初。事如玄談。序曰。
粤以證聖元年下。第二證譯也。月旅姑洗者。
正當三月。言親受筆削者。則天躬自刊削。
言筆削者。漢書衞青傳云。削則削。筆則筆。
削謂刪去。筆謂増益。有云理書勘受削而注
之。良以古人書竹木簡。以刀削故序曰。遂
得甘露流津下。三感徴也。十四日是辛酉。
庚申即十三日。壬戍即十五日。前後一日各
有感徴。謂則天於十三日夜夢。見遍天之
内皆降甘露。十四日覃開譯經。十五日天
降甘雨。覃者。爾雅云。及延也。郭璞注云。謂
蔓延相被及也。式開下成上徴祥。此二句亦
可通上二瑞。皆一味之澤。亦可式開實相
成上甘露。不死之藥況實相之常住故。一
味之澤成上膏雨。一雲一雨無異味故。式
者用也。序曰。以聖暦二年下。第四事畢己
亥取於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首。渉五
年繕寫方畢。繕者。説文云補也。珠叢云。治
故造新。皆謂之繕。序曰。添性海之波瀾下。
第五讃益。於中二。先明益教理。大波曰瀾。
玄言曰。廓者張小使大。鄭玄注。禮云。疆者
界也。説文云。域者封也。謂玄言既加。添足
性海。開廓法界矣。後大乘頓教下。二辯益
物機。序曰。豈謂後五百歳下。第六慶遇也。於
中先慶遇。後發願。今初。前句約惡時得聞。
是一幸也。後一句約惡處得聞。此二幸也。
初言後五百者。如來滅後有五五百年。第
一五百年解脱堅固等。今當第四五百年。故
云後也。在三五之後故。故金剛經中。於後
五百歳信受者難得。言俄啓珠函之祕者。
即智論第六十四云。般若是如意珠。舍利如
函篋。舍利之中雖無般若。而爲般若所熏
故。得一興供養千反生天。今用此事。則如
來如函。華嚴經是如意珠也。序曰。所冀闡揚
沙界下。二發願。於中二。先雨句横遍沙界。
麁相遍也。塵區者。明微細遍。遍微塵中之
區域故。後並兩曜而長懸下。二句明竪窮
長懸永布故。兩曜即日月。喩如來根本後得
智也。序曰。一窺寶偈下。第六總彰序意。讃
理自謙。於中三。先兩句正製序由。以披尋
翫味慶喜深故。毛詩注云。復謂反復。珠叢
云。復謂重審察。即是南容三復白圭。疏中已
引二雖則無説無示下。讃理離言要假言顯。
無説無示。則淨名目連章之文。不二之門。即
淨名不二法門品。亦如疏説。因言而顯言者。
若無文殊讃默之言。安知無言之爲妙。故
寂滅之相假以言詮。言大千之義者。即出
現品。塵含經卷喩。疏中已引。故大千經卷
潜塵無益。聰慧者開便能益物。今假言顯
義。當開塵示於經卷有成益也。三輒申
下。謙己結成。上己略釋序竟。其中有與理
相應者。隨時取捨耳。疏。第十別釋文義者。
疏文分二。先總科。後釋經。前中三。謂標彰。
列名。解釋。疏。初本部三分者下。解釋十重
三。初分中分二。先明序正。後流通。有無下。
別釋流通。於中三。一序昔説。二序昔義。三
申今解。疏。此上七解下。二會昔義也。復會
前七師融成四句。一即第七師。三即前六
師。二四義加。二唯正宗者。意取悟入顯理。
爲正宗故。故河西道郎云。若因初分以得
悟。則初分爲正。若因後分以得悟。則後分
非傍即斯義也。疏。今依具三下。第三申今
正解。謂上顯義理包含。縱成四句。依文釋
義三分可依。若無流通。序正安立。若唯有
正起盡不明。若約無言如何解釋。就疏文
四。一立取源由。二所以三者下。辯三之相。
三非唯一部下。例成前義。謂會品之文尚須
三分。何況一部不立三耶。四雖六解皆通
下。辯定流通。於中三。先取正義。次辯前順
違。後結正釋。疏。初之一解下。二辯前順違。
出前不取五釋所以。疏。令正宗中闕證入
者。此即光統以法界品爲流通。法界是證
入因果衆海大問。新衆遠集。佛自入定。衆海
頓證。判爲流通。已抑經文。況正宗中但有
信解行三而無證入。疏。第三但屬善財一
相者。此即裕公以法界後偈爲流通。但是
善財五相之中。顯因廣大相之一半。故非一
部流通。疏。後二偈下。但言有云。即刊定記
主意用此義。言但結偈中佛徳者。以普賢
向讃如來。言不能盡。故總結云。刹塵心念
可數知。大海中水可飮盡。虚空可量風可
繋。無能盡説佛功徳。若將此結歎佛徳。判
爲流通。則一部之中無菩薩徳。疏。十行等
末類有此偈者。上以義破。此以文破。彼非
經終而有此偈。故今此偈。非是一部用爲流
通。但當會當品流通意耳。言十行末偈者。偈
云。菩薩功徳無有邊。一切修行皆具足。假使
無量無邊佛。於無量劫説不盡。何況世間天
及人。一切聲聞及縁覺。能於無量無邊劫。讃
歎稱揚得究竟。釋曰。法界偈末。結佛徳無
盡。此結十行菩薩之徳不可盡耳。而言十
行等者。等取十向十地。十向末云。一切衆
生由可數。三世心量亦可知。如是普賢諸佛
子。功徳邊際無能測。一毛度空可得邊。衆
刹爲塵可知數。如是大仙諸佛子。所住行
願無能量。此結迴向行願無盡。十地末云。
十方國土碎爲塵。可於一念知其數。豪末
度空可知量。億劫説此不可盡。而言此
者。明此上十地徳無盡耳。是知位位品品徳
徳之末。皆結無盡。故非一部之流通也。疏。
經來未盡未必在後者。破第五師言未必
者。容許後有但不必定耳。如毘盧遮那品
末。或隨好品末等。既不必有。故難取定。疏。
眷屬流通但約義故者。即第六師以約義
理。於一佛乘分別説三。根本法輪攝彼眷
屬故云攝群經爲眷屬。何必將彼爲此流
通。此中有序不用彼序。何獨用彼爲此流
通。疏。故依遠公。三結歸正義。疏。古云此九
會中大位問答總有五番者。疏意存四故擧
古釋。以第五無大位問答故。於中二。先敍
昔。後古徳以善財下。密示今意。意有其二。
故但爲四。一五無大位問故。二第五屬流
通故。故云今既判入流通。則前唯四。第四
應名依人證入成徳分。疏。兼取流通以爲五
分者。順於古義。第一分中既攝一部序分。
不於正宗之内分爲五分。故取流通爲第
五分。理亦無違。但無大位之問。故疏合爲
四耳。疏。三以文從義科謂據現文但有其
四。四位大問故。就第二分中。有差別平等
二義。故分爲五周因果。疏。初五位明因。後
八相明果者。且依一相。以八相是應現故。
故屬果攝。若剋實而言。成如來力下四門。
方是其果。前一百九十六門。皆屬因攝。若
以八相爲果。果有一十九門。餘皆屬因。
言名出世因果者。品名離世間故。言亦名
成行因果者。廢於位名意在行故。疏。四前
後襵疊科者。雖有十重總爲二分。從後倒
襵節節。除後就前分二故。疏。初位前十信
行者。以四十二位明義。十信未成位。但
爲住因。故仁王詺十住爲十信。故取能成
信詺所成住故。疏。五前後鉤鎖科者。即是
新意。文中二。初總標。二正釋。疏。一第一會
爲依報因果下。第二正釋也。然文有十節。
謂一經初五品。二毘盧遮那品。三名號下三
品。四問明至住處。有二十三品爲一節。五
不思議至隨好三品爲一節。六普賢行品
爲一節。七如來出現品爲一節。八離世間品
爲一節。九入法界品爲一節。初後不重用。
但合有八重因果。以第九離世間及第十法
界。各自爲一重因果。故得爲十。疏。五取不
思議品下。此一因果。疏文有四。初正明。二解
妨。三引證。四結成。初文可知。疏。以不思
議等與前爲果下。二解妨。謂有問言。差別
圓融二義非一。如何前差別果。得爲圓融
果耶。故通意云。雖不思議等經文是一。所望
異故。果別於因。成差別因果。果自圓融。得
成圓融之果。言圓融者。以一一徳周法界
故。三十六門。門門之中。含十句故。所説之
相難測量故。品名標爲不思議故。疏。然有
六義下。三引證。證成不思議等三品。爲普
賢行之果。普賢行品。是不思議等因。疏。一因
果相屬科中多先果後因者。五周因果。所信
證入二果居先。差別因前。亦先有果。故云
多先果也。今亦先果後因。爲例同也。而言
因果相屬科者。即前第三以文從義科也。謂
從因果相屬之義。科成五故。疏。二四十八
後未有證成等者。若不思議至隨好。唯屬
差別果。因果既終。合有現瑞證成。今却無
證。普賢行品既唯屬出現之因。既未説果。
何得有證。明知普賢行竟有證結屬前來
不思議等故。疏。三普賢品初無別發起者。
若不屬前此品之初。應合別有發起。既無
發起明是屬前。疏。四以義等者。果徳難思。
不可但爲差別果故。疏。五前雖有問等者。
即第二會初之問。而復問者。欲顯不思議下
難思。是圓融因果之初故。疏。六第二會初已
有三業等者。前若無果。要用不思議等爲
差別果。前既已有此不思議等全屬於後。
前段差別因果亦足。疏。由斯六義下第四結
也。三通釋中。疏。成佛涅槃亦因現故者。此
遮外難。恐有難云。離世間品自有因果。那
得總爲出現家因。故爲此通。疏。由離世
間下釋爲出現因義。疏。八離世間等者。當
會自成因果。九全合兩會爲一因果。十
以入法界當會自成因果。然第八會雖不
鉤前。前出現品已曾鉤此第十因果不鉤
第八會。第八會已曾鉤第九。故並得名鉤
鎖因果。疏。其善財已下等者。善財歴事爲
因。普賢説佛徳爲果故。疏。六隨品長分科
者。不約會分總爲直科。三十九品以爲十
分耳。疏。二現相品下。明佛果無涯大用分
者。現相品大用在義可知。普賢三昧言大
用者。同加普賢不來而至。一多延促皆無
礙故。毛光讃徳無不周故。成就華藏。皆説
如來遍淨法界遍應刹海。令依正相入塵
含法界。皆無涯大用也。疏。十善財下善友教
證分者。若據標云隨其本會科。會各一分。
只成九分。欲顯圓十故開後一。據實合
有十會表圓。或經來未盡。且案文釋耳
疏。若開諸龍及三乘會等者。前爲百二十
分。則諸龍三乘。皆屬善財會。以初至福
城本爲善財故。故不別開諸乘等會。今約
雖至福城。城中善財等二千四衆尚未出
城。先説普照法界修多羅。利益諸龍及三
乘人故別乘之。餘可知。疏。上來十例各顯
一理。然亦無盡者。第二正釋經文。於中
三。初總結前義二依三分。三依四分消
經。疏。若依常用下。二依三分略科。於中
二。先總科三分。後序中就文分二下。別釋
二序。於中三。初總科。二結通者。文在第五
卷末。彼文有三。初結此界。次結華藏内。後
結華藏外。次然此二序下。總指在餘。三初
證信者。下文分爲三。初立序原由。二立序所
以。三略釋序文。今初。文略言阿難請問等
者。智論第二云。佛涅槃時。於拘尸那國娑羅
雙樹間。北首而臥一心欲入涅槃。阿難親
屬愛心。未除未離欲心。心沒憂海不能
自出。爾時長老阿泥樓豆語阿難言。汝是守
佛法藏人。不應如凡夫自沒憂海。一切有
爲法是無常相。汝莫憂愁。又佛首付汝法。
汝今愁悶失所付事。汝當問佛。佛涅槃後。
我等云何行道。一誰當作師。二惡性車匿
云何共住。三佛經初首作何等語。四如是種
種未來要事應當問佛。阿難聞是事已。心
悶小醒得念道力助。於佛末後所臥床邊。
以是事問佛。佛告阿難。若今現在若我過
去。復自依止念處。莫依止餘。乃至廣説身
受心法。以除世間貪愛。又云。從今日後解
脱戒律經。是汝大師。如解脱戒經説。身口意
業應如是行。又車匿比丘如梵天法治。若
心軟後應教迦旃延經。即可得道。復次是
我三阿僧祇劫所集法寶藏。是藏初首。應
作如是説言。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方某
國土。某處樹林中。是我法門初首。應作如
是説。何以故。三世諸佛法經首皆稱是語。
今我經初。亦應稱此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等
語。故云如智度論。疏。及大悲經説者。案大
悲經第五云。佛告阿難。我今以是正法寶
藏付囑於汝。勿令毀滅。阿難白佛言。我今
云何修行法眼。乃至復云云何結集法眼。佛
告阿難。我滅度後。有諸大徳比丘僧衆。集
法毘尼時。彼諸大徳摩訶迦葉最爲上首。阿
難。彼諸大徳諸比丘衆。應如是問。世尊何
處説大阿波陀那。何處説摩訶尼陀那。乃至
云何處説聲聞藏縁覺藏菩薩藏。阿難。時諸
比丘如是問已。汝應答言。如是我聞。一時
佛在摩伽陀國菩提樹下。初成正覺。如是
我聞。一時佛在伽耶城。如是乃至云。如是
我聞。一時佛在拘尸那城力士生地。阿利羅
跋提河邊。娑羅雙樹間。乃至云佛説經已。一
切大衆皆大歡喜頂戴奉行。阿難。汝應如是
結集法眼。餘可例知。上皆原由。即出其原
本事由。疏。若覈其所以意有六焉者。第二立
序所以也。疏。今廢我從聞下。上智論文。此下
生公意成上論義。疏。若準佛地論下。第三
略釋序文。於中二。先引二論開合不同。後
然信聞二事下。料揀通局。謂如是我聞。唯經
初有而義通九會。爲如是法義我皆得聞。
時主倶通者。會會之初。皆云爾時世尊等。處
衆倶局者。摩竭非忉利天等處局。十佛刹菩
薩列名異故。新舊菩薩亦不同故。疏。隨相
則爾等者。一會即一切會。何有衆等而不通
耶。疏。上來略依三分。下第三用四分科以
釋文。疏文有二。先總明。後就第一下別釋
於中二。第一序昔。疏。若以義從文且分爲
三下。第二辯今。已聞中。疏。如是一部經義
等者。疏文有二。先序昔解。二明去取。前中
又二。先合釋信聞。後離釋信聞。前中二。先
總明。後如是等言依四義轉下。別釋其相。
一言依譬喩者。如有説言。富貴如毘沙門。
如是所傳所聞之法。如佛所説。此則以佛
所説如毘沙門。我今所傳如富貴人。則以
佛説爲喩也。亦有説言。如是文句如我昔
聞。此則以昔聞喩今聞也。故云譬喩。故有
釋如是云。兩法相似謂之如。一法無非謂
之是。相似即譬喩耳。疏。二依教誨者。謂如
是當聽我昔所聞。此即傳法者之教誨也。
亦有云即佛教誨。謂如是是我佛説。應當諦
聽。如有人言汝當如是讀誦經論。疏。三
依問答者。謂衆問言。汝當所説昔定聞耶。故
此答言。如是我聞。疏。四依許可者。謂結集
時諸菩薩衆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
説。傳法菩薩便許可言。如是當説。如我所
聞如是説言。我當爲汝。如是而思。如是而
作。如是而説等。又許可者或信可言是事如
是。謂如是法。我昔所聞。此事如是。齊此當
説。定無有異。由四義故。經初皆置如是
我聞。然上總意遍此四義。非別義也。疏。餘
更有釋意不殊前者。刊定記。別開有九意。一
以總釋爲一義。次用上四別。如次成五
義。六以許可中第二釋云又許可者或信可
言爲第六意。此是大乘法師。重釋第四許
可。非別義也。設有異釋大同許可。又引
功徳施論。爲第七釋云。如是我聞者。顯示
此經是佛世尊現覺而演非自所作。此亦同
佛地總意耳。八引長耳三藏依三寶釋。若
大乘法師用之乃是離釋如是。下文當引。
九引梁朝雲法師。云如是我聞者。將傳所
聞之法。先當標擧一部。謂如是經教。我於
佛所聞者。此亦全同佛地總意。故云更有
異釋。意不殊前。疏。若離釋者下。第二離釋
信聞。於中有二。先依智論合如是二字通
釋。是信順之辭。然論具云。佛法大海信爲
能入。智爲能度。如是者即是淨信也。若人心
中有清淨信。是人能入佛法。若無淨信。當
知是人不入佛法。不信者言是事不如
是。是不信相。信者言是事如是。是信相。疏。
故肇公云者。此下肇公釋。但是用智論意。
非是別理。是以疏言故肇公云也。復有人
於肇上加云。信爲入法之初基。智爲究竟
之玄術。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
由信故所説之法皆可順從。由順從故説
聽二途師資建立。此亦後人傍於智論肇公。
復後加言。則雖多亦非異理故。疏。收其異
義。立爲別釋。意同言異並略不存。後人不
知重重因循。皆列爲異解。疏。有云聖人説
法下。此下自狹之寛以釋。此第一最局唯取
如故。即劉虬洼無量義經釋。疏。若云如斯之
言。此下即梁武帝釋。此約能詮而通詮事
理。疏。有云如者當理之言者。通能所詮含
於事理。理者道理非唯眞如。即生公釋法華
經。疏。此明説事如事下。此即於生公解釋
中。傍出遠公約法以釋。意明生公即遠公
意。然彼具云。一約法解。阿難道彼如來所説。
如於諸法故名爲如。説理如理説事如事。
説因如因説果如果。如法之言是當道理。
故曰如是。良以乖法名爲非故。如法之言
得稱爲是。其言雖多但是道理之言耳。故
不異生公。疏。融云如是者。感應之端也。謂
以如字爲佛應。是字爲機感故漸寛前。從
經以感應下。通妨難。恐有難云如即是應。
是即爲感。何不名爲感應我聞。故爲此通。
有引此爲注法華釋者。注是劉公用融公
義耳。疏。上來諸釋下。第二申今去取。於中
二。先且總許。後正申去取。前中言更有諸
釋。言異意同者。謂長耳三藏。就三寶釋云。一
就佛。三世諸佛共説不異。故名爲如。以同
説故稱之爲是。此大同梁帝。二約法。云諸
法實相今古不異。故名爲如。如來爲説故稱
爲是。此同劉公。聖人説法但爲顯如。三約
僧。釋云以阿難聞望佛所教所傳不異。故
名爲如。永離過非故名爲是。此同佛地總
意。故云言異意同。又寶公約離五謗釋云。
第一句如是。此經離執有増益謗。故云如
是。第二句如是。此經離第二執無損減謗。
第三句如是。此經離第三執亦有亦無相違
謗。第四句如是。此經離第四執非有非無愚
癡謗。第五句如是。此經離第五執非非有非
非無戲論謗。此上五謗。當理之言即皆攝盡。
又眞諦三藏約二諦釋。既離有無。則離倶
及倶非等。故亦不異前釋。故云言異意同。
略序數條更有多釋。亦言有異意則大同。
恐繁不序。疏。若依生物之信下。第二正申
去取。於中文二。先總取三義。後以宗揀定。
中文並可知。言敵對外道阿優者。百論云。
外道立阿優爲吉。智論云。梵王昔有七十
二字。以訓於世教化衆生。後時衆生福徳
轉薄。梵王因茲呑噉却七十字。在口兩角。
各留一字。是其阿優。亦云阿嘔。梵語輕重
耳。餘可知。疏。若華嚴宗下。第二以宗揀定。
即約教以釋。上通諸教。今先擧圓宗。後應
隨教門下。依五教以釋。既如是爲當理之
言。明於二諦。則小乘人法爲俗。生空爲眞。
始教之中四重眞俗抗行。終教事理眞俗二
相交徹。如眞諦所解。四頓教則眞俗兩亡。亡
言絶慮方稱當理。如無常經。應以生老病
死定可厭等。稱爲當理之言。異此所明不
得稱是等。餘教可知。疏。二我聞者釋聞成
就等者。疏。文有三。初總明立意。次我即阿
難下。略釋。後云何稱我下。解妨重釋。於中
有二。先徴釋我聞。後釋所聞。前中先徴釋
我。諸蘊假者通於諸教。後此用何聞下。徴聞
重釋。通於我聞。於中先徴。後若依大小乘
下。約教別釋。於中三。初法相二無相三法
性。初法相中含於小乘及與始教。於中二。
王釋。後解妨。今初言小乘三者。薩婆多
宗自有三義。一法救論師。耳聞非識。謂雖
自分識依根方聞。然聞體是根非是於識。
如聞既爾。見等亦然。故雜心云。自分眼見
色。非彼眼識見。非慧非和合。不見障外
色故。二妙音師。識聞非耳根無覺故。三成
實師。和合能聞。上三並如倶舍界品。及婆沙
第十三説。言大乘三者。一耳聞非識。如雜
集第二云。耳界有何相。謂能聞聲。瑜伽三
十五云。數數於聲。作意至能聞故。二識聞
非耳。梁攝論云。聞有三義。一聞體謂耳識。
二聞資糧謂音聲。三聞果謂即聞慧。唯此耳
識以爲正聞。三和合能聞。佛地論云。聞謂耳
根發識領受聲塵。瑜伽論云。聞謂聽聞即是
耳根。發生耳識聞受教故。疏。然或具四縁
八縁者。通釋大小乘和合聞義。上言和合。
但合根識。今取具縁。故云四八。然其四八
是生識縁。若取能聞兼所發識。則或五或
九故。疏。云等言或四者。即是小乘。一空二
根三境四作意。故智論云。爾時耳根不壞。聲
在可聞處。作意欲聞。情塵意合即耳識生。
隨耳識生即意識生。方能分別種種因縁。方
得聞聲。釋曰。聲在可聞處即空。二即作意
情即是根故。中論内詺六根品。爲六情品。
古云。根含識義目之爲情。塵即是境。意即
意根加此爲五發生耳識。言隨耳識生即
意識生。即同時意識分別。非是縁也。若
約分別聲塵。則同時意識。亦是縁也。種種
因縁得聞。總結上也。言八縁者。於前四上
復加於四。謂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五根本
依第八識。六染淨依第七識。七分別依第六
識。八種子。種子爲因縁依諸有爲法皆託
此依。離此因縁必不生故。分別依者即第
六識。染淨依者即第七識。根本依者即第八
識。根即同境依故。唯識第四云。由此五識
倶有所依。定有四種。謂五色根六七八識。
隨闕一種必不轉故。同境分別染淨根本所
依別故。如有偈云。眼識九縁生。耳識唯從
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
間。於前各加一。釋曰。眼九縁者。復加於明。
闇中無見故。耳已除明。七更除空。此三合
中知故。後三即六七八。六識五縁。更除
染淨及與分別。分別即所發識。染淨即所依
根。第七識或三或四。四謂除染淨。染淨即
所發識故。前六識中約爲根故除。此第七中
約爲識故。復除第八。第八即總故。或三者
更除於境。境即根故。言三者即第八。但有
種子作意及根。或四即更加境。此上諸釋因
便故來。疏。雖因耳處下。第二解妨。此有二
妨。一有問言。現是耳聞。云何言我聞。故爲
此通。明我爲總。總該眼耳等諸根故。即佛
地論文。二有問言。一切佛教詮於無我。阿難
已是入理聖人。那同凡夫而稱我聞。故此
通云法雖無我是牒問意。後言語便易下。
即是通釋。於中先顯正。後非邪慢下揀非。
此中通是二論之意。謂智論第一有三復次。
以釋無我説我。一云復次世間法中説我。
非第一義中説。以是之故。諸法空無我。世間
法故雖説於我。無實體故。二云復次世間
語言有三根本。一邪二慢三名字。前二不淨。
後一是淨。一切凡夫具三種語。見道學人
具二種語。謂慢名字。諸聖人具一種語。謂
名字。内心不計實法。隨世間人共傳是
語。諸佛弟子順俗故説我無咎。三云復
次若人著無我相。諸法是實餘皆妄語。是
人應難。此一切法實相無我。云何言如
是我聞。今諸佛弟子。知一切法空無所有。
是中心不著。亦不著諸法實相。何況無
我中心有所著。以是義故。不應難言
何以説我。釋曰。上三復次。一隨世間故。
三破邪見故。三不著無我故。二者依
瑜伽論第六云。略由四義故稱我聞。一
爲世間語便易故。二爲隨順世間故。三爲
斷除決定無我怖畏故。四謂宣説自他得
失。令生決定信解心故。顯揚第九。雜集十
三。皆同此説。釋曰。此與智論大同。瑜伽第
一智論略無易故不出。二即智論第一。三即
智論第三。謂著無我。即無我怖者。謂若定無
我爲誰修學。若不説無我。著即令怖不著。
故不説無我。此怖自除。四即第二。謂隨世
流布。即能令他生決定信解之心。已知二論
言異意同故。今疏明含於二論。取其言同。
言語便易。即瑜伽第一意。隨順世間。即瑜
伽第二智論第一。非邪慢心而有所説。即智
論第二意中。所揀二語。然大乘法師傍智
論意。立三種我。一妄執我。即此邪我。二者
假施設我。謂大涅槃樂淨常我。除二乘倒。
強施設故。此亦即是智論名字中收。而智論
於世間假名。此依出世法假名。三世流布
我。正同智論三語之中名字我耳。然此中更
有問言。爲佛説法而言我聞。爲不説法而
言我聞。即本質影像之義。已見教體中。故
疏不問。疏。若依無相下。第二無相宗含於
三教。謂始教頓教實教。謂若但云我既無我
聞亦無聞。即大乘初門爲始教意。若云能所
雙寂無聞不聞。亦無我不我。離念頓顯即頓
教意。其從縁空故。向上成前二教無我所以。
二者向下成不壞假名。即不聞之聞。爲實教
意。謂事理無礙故。聞即不聞無二義故。故智
論云。聞者云何聞。用耳根聞耶。用耳識
聞耶。用意識聞耶。若耳根聞耳根無覺知。
故不應聞。若耳識聞。耳識一念不能分別。
故不應聞。若意識聞。意識亦不能聞。何
以故。先五識識五塵。然後意識識。意識
不能識現在五塵。唯識過去未來五塵。若
意識能識現在五塵者。盲聾人亦應識色
聲。何以故。意識不破故。答曰。非耳根能聞。
亦非耳識亦非意識。是聞聲事。從多因縁
和合故得聞聲。不得言一法能聞聲。何
以故。耳根無覺故不應聞聲。識亦無色無
對無處。故亦不應聞聲。聲無覺亦無根。
故不能知聲。釋曰。此上皆明相離不能
聞。下云爾時耳根不壞等。即辯和合能聞。
已如前法相宗中引。今明和合而聞。聞即無
聞。皆實教意。若劉公注法華云。陰入非主
爲我。聽受非情曰聞。深照縁起悟解法
空。若斯人也顧命之所因。然後傳而無執。
物我同致。釋曰。此初亦始教意。從深照縁
起下。即實教意。然皆屬無相宗攝。又言不
聞聞者。即涅槃十九。十地品中當引大意。
但明事不礙理故不聞。約理不礙事故爲
聞。疏。若約法性下。第三約法性宗辯。而
但明圓教中意。言以我無我不二之眞我
者。含兩經意。一者淨名云。於我無我而不
二。是無我義。二者涅槃云。無我法中有眞
我。是故敬禮無上尊。正當今意。即口順世
間。心造眞境。眞自在我。疏。根境非一異之
妙耳者。以根與境共爲縁起。因根説境因
境説根。互相融即故曰非異。兩相歴然故
曰非一。斯爲妙耳。何所不聞。疏。然阿難所
不聞經下第二釋不聞難。謂有問言。阿難
是佛得道夜生。年滿二十方始出家。年至
三十如來方命以爲侍者。自三十年前如來
所説。阿難不聞。何以經初皆言我聞。故爲
此答。答有四意。大爲兩節。前三帶權。後一
顯實。一或云展轉聞者。自有數説。一報恩
第六云。阿難所不聞經。從諸比丘邊聞。或
有諸天向阿難説。二依涅槃四十云。我涅
槃後。阿難比丘所未聞者。弘廣菩薩當廣
流布。阿難所聞自能宣通。三智論第二云。迦
葉阿難於王舍城結集三藏。是時長老大迦
葉謂阿難言。佛囑累汝令持法藏。汝應
報佛恩。佛在何處最初説法。佛諸大弟子
能守護法藏者。皆已滅度。唯汝一人在。汝
今應隨佛心憐愍衆生故。集佛法藏。
時阿難禮衆僧已坐師子床時大迦葉説
此偈言
    佛聖師子王 阿難是佛子
    師子座處坐 觀衆無有佛
    如是大徳衆 無佛失威神
    如夜無月時 虚空不清淨
    如大智人説 汝佛子當演
    何處最初説 今汝當布現
是時長老阿難。一心合掌向佛涅槃方。如是
説言。佛初説法時。爾時我不見。如是展轉
聞。佛在波羅柰。佛爲五比丘。初開甘露門。
説四聖諦法。苦集滅道諦。阿若憍陳如。最初
得見道。及八萬諸天。聞是得見道。以是等
文明是傳聞。故云或展轉傳聞。疏。或如來
重説者。報恩經第六明阿難佛命爲侍者。阿
難從佛請求三願。一者不受佛故衣。二者
不受佛別請。三者所未聞法更請重説。如
來將入涅槃前。更爲阿難重説。疏。或得
深三昧自然通達者。金剛華經云。阿難得法
性覺自在王三昧故。如來前所説經。皆能憶
持。與親聞無異涅槃亦云。阿難多聞士。若
在若不在。自然能解了常與無常義。法華
得受記竟云。世尊甚希有。令我念過去。無
量諸佛法。如今日所聞。我今無復疑。安住
於佛道。方便爲侍者。護持諸佛法。既云得
記竟。方悟亦帶方便。據方便爲侍者。即密
顯實矣。疏。上皆就跡而説下。顯實。於中上
一句是結前。此下正顯實義。言如不思議
境界經斯良證者。彼經云。爾時復有千億菩
薩現聲聞形。亦來會坐。其名曰舍利弗目
犍連。乃至云阿難提婆達多跋難陀等。而爲
上首。皆已久修六波羅蜜。近佛菩提。爲化
衆生於雜染土現聲聞形。釋曰。是大菩薩
方便顯本。故爲實説。如法華五百弟子品
云。諸比丘諦聽。佛子所行道。善學方便故。
不可得思議。知衆樂小法。而畏於大智。
是故諸菩薩。作聲聞縁覺。即其文也。又阿難
章中云。方便爲侍者。護持諸佛法。即大權
明矣。後去取中。疏。但隨機教別者。此亦含
多義。一成上諸説。但隨機教故。二者即約
三種阿難受持三藏。故云隨機教別見聞不
同。三種阿難。即大乘集法經説玄中。已引金
剛仙論。及眞諦般若疏。引闍王懺悔經等。
並同此説。疏。第二標主時處下。釋一時中
文二。先唯就一時説。後感應合説。今初。言
亦隨世假立者。謂佛法中時不可得。中論
云。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物尚無所
有。何況當有時。今隨世俗説有一時。智
論意同。言揀異餘時者。謂趣擧一時耳。疏
即法王啓運嘉會之時者。即肇公語意亦可
知。啓者開也。嘉者善也。易云。元者善之長
也。享者嘉之會也。謂佛開大運演説眞乘。
即嘉善之會也。疏。亦可機教一時下。二感應
合釋。即生公意可知。疏。佛者主成就下。疏
文有二。先略釋。後義見下指廣。前中若言
菩提但稱爲覺。若云佛陀此云覺者。然覺
有三。一自覺。謂雙覺事理。如睡夢覺。如蓮
華開。此揀凡夫。二者覺他。揀異二乘。三者
覺滿。揀異菩薩。故云自他覺滿之者。若禪
觀説。亦云離心名自覺。離色名覺他。色心
倶離爲覺滿。以依起信心體離念。名爲本
覺故。題中總有此義釋之。疏。眞身無在而
無不在故次辯之者。總顯大意。言無在者。
體相寂寥離能所故。無不在者。體圓遍故。
故下經云。譬如虚空遍至一切色非色處。
非至非不至。何以故。虚空無身故如來亦
爾。遍一切法。遍一切衆生。遍一切國土。非
至非不至。何以故。如來身無身故。爲衆生
故示現其身。又無在即體。無不在即用。體用
無礙故爲眞身。此亦淨名身子答天女意。
女身色相無在無不在也。疏。爲表所説下。
釋處所。以表自心中所證。非是隨宜故不
移證處。疏。第三別明時分中分二。先躡
前生起。謂説法時及成佛時。雙標二時。後
此教勝下。雙釋二時。於中二。先明説時。後
釋成佛。前中三。初釋其所以。次初言尚總
下。二假問徴起此有二徴。一徴初近遠。二
徴初通局。疏。略爲三解下。第三解釋。此上
總標三義。即爲三別。三解之中初之一解徴
初遠近。近在一念。答初通局。局初五會。第
二解初在二七之後而通九會。第三解取
前師。即一念之初。取後第二師通於九會。
就初解中三。初正明時分。二遮伏難三會
論文。初中明九會。分爲三時。非總初也
疏。以祇園身子皆後時故者。出後時所以。祇
園在後者。佛成道後在王舍城。因長者爲
子娶妻。至於此城。聞佛發心方造精舍。
故知在後。身子等在後者。案報恩經初度
五人。次度耶舍門徒五十人。次度優樓頻螺
門徒五百。次度伽耶門人三百。次度那提門
人二百。次度鶖子門徒一百。次度目連門
徒一百。合有一千二百五十五人。十二遊
經初成道第一年度五比丘。第二年化迦葉
兄弟三人。第五年度身子目連。五人者。一抲
隣。二頞濕鞞。亦云馬星跋提。三摩訶男。四
十力迦葉。五拘利太子。二是母親。三是父親。
釋曰。既身子等在後。今第九會有此等五
百。及祇園則在後矣。疏。常恒之説下。第二
遮伏難。總有四難。一云華嚴教旨時處圓
融。要歴三時。豈通玄趣。故此釋云。常恒之
説。説無息時。後時不談。豈名常説。二有難
云如來圓音。頓演何要。三節方盡幽微。故此
通云。雖能頓演表法淺深故須三節。三有
難云。若表三節。三七日中一七一節。足得
成表。何要後時。故此答云。三七未有聲聞。
不得顯於不共之教。故須後時。故疏云亦
顯二乘絶見聞故。四有難云。處歴穢土時
不相融。豈順華嚴圓融之旨。故此答云。正
爲融於異時及與穢土。即一刹那即是淨
故。故疏。云雖異處別時亦不相離等。疏。若
爾世親下。第三會論文。言思惟行因縁行
者。因謂自所得法。縁謂所化之器。欲將
已所證法爲衆生説。名爲行因縁行。故法
華經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衆生諸
根鈍。著樂癡所盲。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
度等。是也。彼思不得一乘機。今思即得
一乘機爲異耳。餘文可知。疏。二順論釋可
知。疏。三約實圓融。即賢首國師意。於中四。
初正釋。二應機出現下。立理。謂若機熟不
應便爲失人。未熟而應虚心有待。二倶失
時。疏。祇園身子下。三通妨難。謂有問言。若
初成頓説。初成未度身子等衆。何處得有
五百羅漢。故今答云。九世相收。次有難云。祇
園身子等縱許九世相融。一念一時何有重
會。前時後時方有重故。故今通云。重會之
言。亦猶燈光渉入如點燈盞。似有前後
光。無前後而相渉入。今重會義但似燈光。
一時之中不妨兩會。法則有重。時不重也
疏。故法界放光下。第四引文爲證。於中有
三。初引法界品文。證是初成。法界品内見
坐道場初成正覺。明知法界同初會時。二
故此經十地下。引十地經。證無二七故。三
故諸經論下。後會諸教時。明二七言非爲
楷定並隨機故。密跡三乘玄中已説。普曜
説十二因縁。而三乘倶益。十二因縁通三
乘故。三乘既益明通説三。疏。法華過三七
日方云説小者。經云。我始坐道場。觀樹亦
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等。初欲説
一而無一機。次念説權諸佛皆讃。乃至云舍
利弗當知。我聞聖師子。深淨微妙音。稱南
無諸佛。復作如是念。我出濁惡世。如諸佛
所説。我亦隨順行。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羅
柰。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
故。爲五比丘説。是名轉法輪。便有涅槃音
等。疏。時既不定下。結成隨宜。疏。約佛就機
下。會於權實。勸令善知。疏。上顯時分下。
第二釋成佛義。於中二。初結前總標。二小
乘已下。別明五教。一小乘三十四心者。如
婆沙八十二説。倶舍根品云。傳説菩薩三
十四心便成佛故。言三十四心者。見道一十
六心。謂八忍八智離有頂貪有十八念。謂
斷有頂惑。有九無間九解脱道。如是十八
足前十六。成三十四。一切菩薩決定。先於
無所有處。已得離貪。方入見道。不復須
斷下地煩惱。唯斷有頂一地之惑。但三十
四心一坐成佛。疏。五分法身初圓者。即戒定
慧解脱解脱知見。如十藏品。是實非化。揀
異大乘。疏。大乘之中下。第二始教。疏。據實
即古今情亡下。第三終教。古今情亡即觀行
意。但當無念爲始成故。心無初相。即起信
論云。菩薩地盡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其
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
竟究覺。今疏雜其語用。疏。無念而照名之
曰正者。若唯無念寂而失照。若但照體照
而失寂。並稱不正。正在雙行。疏。見心常住
稱之曰覺。即上所引起信論文。得見心性
心即常住名究竟覺。疏。始本無二目之爲
成者。起信云。謂始覺同本覺。無復始本之
異。名究竟覺即是成義。疏。約法身下。第四
頓教意。言無成無不成者。經云譬如世界
有成壞。而其虚空不増減。一切諸佛成菩
提。成與不成無差別。既無有成何有不
成。又體湛寂故曰無成。不礙隨縁故無不
成。即成終教意。疏。若依此經下。第五圓教。
言以十佛法界之身雲者。即成正覺等。十佛
義並如前。言念念初初爲物而現者。即體
之應。應無盡時生感即成。念念機感念念
成矣。成既不已故曰初初。一成一切成者。
事事無礙故。故出現品云。如來成正覺時。於
其身中普見一切衆生成正覺。故如來成。即
衆生成矣。況佛佛平等一切成佛。又於一
處成即一切處成。故十地中第十願云。願於
一切世界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離
一毛端處。於一切毛端處。皆悉示現等。又云。
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佛身
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等。無成不成
義不異前疏。一覺一切覺者。若覺一法一
法之中一切具足。無覺者遠離覺所覺故。無
不覺者。朗鑑在懷亦不存於不覺相故。餘
可知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十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十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第四別顯處嚴中。文亦有二。一通釋前
後。二別釋器界。前中疏。即如來依正者。別
顯處。嚴是依教主。難思是正衆。海雲集是衆。
而言輔翼不空者。菩薩即十八圓滿中輔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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