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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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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1736 [cf. Nos. 279, 1735]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序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至聖垂誥。鏡一心之玄極。大士弘闡。燭微
言之幽致。雖忘懷於詮旨之域。而浩瀚於
文義之海。蓋欲寄象繋之跡。窮無盡之趣
矣。斯經文理。不可得而稱也。晋譯幽祕。賢
首頗得其門。唐翻靈編。後哲未窺其奧。澄
觀。不揆膚受。輒闡玄微。偶溢九州。遐飛四
海。講者盈百。咸扣余曰。大教趣深。疏文致
遠。親承旨訓。彷彿近宗。垂範千古。慮惑
高悟。希垂再剖。得覩光輝。順斯雅懷。再
此條理。名爲隨疏演義。昔人云。人在則易。
人亡則難。今爲解釋。冀遐方終古。得若
面會。然繁則倦於章句。簡則昧其源流。顧
此才難。有慚折中。意夫後學。其辭不枝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一
將釋此疏大分爲四。一總序名意。二歸命
下。歸敬請加。三將釋下。開章釋文。四疏末
一偈謙讃迴向。爲順經文有四分故。若順
序正流通判者。則合前二爲序分。開章爲
正宗。謙讃爲流通。爲疏三分。今初。總序名
意。即是疏序。亦名教跡。麁分爲四。細科爲
十。言有四者。一通序法界。爲佛法大宗。二
剖裂下。別敍此經。以申旨趣。三是以菩薩搜
祕下。慶遇由致。激物發心。四題稱大方廣
下。略釋名題。令知綱要。亦爲順經四分
故。言細科爲十者。順無盡故。一標擧宗
體。二剖裂下。別歎能詮。三故我下説主難
思。四湛智下。説儀周普。五雖空空下。言該
本末。六其爲下。旨趣玄微。七若夫下。成益
頓超。八眞可下結歎宏遠。九顧惟下。感慶逢
遇。十題稱下。略釋名題。今初。往復無際至
其唯法界歟。文有五句。言意多含。略爲四
意。一約三大釋。二約本末釋。三明法界類
別。四總彰立意。今初。約三大釋者。意明法
界具三大故。初句明用。次句明體。次句明
相。次句融拂。末句結屬。今初。即往復無際
是也。往者。去也。起也。動也。復者。來也。滅也。
靜也。無際有二。一約廣多無有際畔。此
就事用。二約絶於邊際。據即事同眞。何
法往復。略有三義。一雙約迷悟説。二唯就
妄説。三返本還源説。今初。謂迷法界而往
六趣。去也。動也。悟法界而復一心。來也。靜
也。皆法界用也。迷則妄生。悟則妄滅。然眞
有二義。一約隨縁。迷則眞隨於妄。則眞滅
妄生。悟則妄滅歸眞。則眞生妄滅。二約不
變。迷悟生滅來往紛然。眞界湛若虚空。體
無始故即無初際。悟絶始終。即無後際。
二唯約妄説。復有二義。一竪論去來。過去
無始。未來無終。無初後際。二約横説。妄念
攀縁浩無邊際。上二皆約廣多無際。若約
絶際。妄無妄源。竪無初際。既無有始。豈
得有終。故絶後際。中論云。大聖之所説。
本際不可得。生死無有始。亦復無有終。若
無有始終。中當云何有。是故於此中。先後
共亦無。横尋妄心。不在内外故亦無際。是
以遠公云。本端竟何從。起滅有無際。一毫渉
動境。成此隤山勢。惑相既相承。觸理自生
滯。因縁雖無主。開途非一致。即其義也。
三約返本還源説。對其初義。初義是總。第
二約妄惟往非來。今此唯復。復本源故。
斯即靜義。故周易復卦云。復其見天地之
心乎。然往必復。易泰卦云。無往不復。天地
際也。就此一義。自有往復。故文殊師利所
説不思議佛境界經中。善勝天子問文殊師
言。云何修菩薩道。文殊初説雙行之行。
次云。復次天子。有往有復名修菩薩道。云
何名爲有往有復。觀諸衆生心所樂欲。名
之爲往。隨其所應而爲説法。名之爲復
自入三昧名之爲往。令諸衆生得於三昧。
名之爲復。自行聖道名之爲往。而能教
化一切凡夫。名之爲復。如是自得無生
法忍爲往。令諸衆生得無生忍爲復。自
以方便出於生死爲往。令諸衆生出離生
死爲復。心樂寂靜爲往。常在生死教化衆
生爲復。自勤觀察往復之行爲往。爲諸衆
生而説斯法爲復。自修空無相無願爲
往。爲令衆生斷於三種覺觀心故而爲説
法爲復。堅發誓願爲往。隨其誓願拯濟
衆生爲復。發菩提心願坐道場。名之爲
往。具修菩薩所行之行。名之爲復。是爲菩
薩往復之道。釋曰。上來十對。皆上句自利爲
往。往涅槃故。下句利他爲復。復於生死
化衆生故。雖有往復。總爲返本還源復
本心矣。此中無際。亦有二義。一菩薩行海
廣多無際也。二一一稱理深無邊際也。然
上三義。皆法界用矣。二動靜一源者。法界體
也。對上三義約迷悟者。動即往也。靜即復
也。動靜迷悟雖有二門。所迷眞性一源莫
二。莫二之源即是體也。二對唯妄者。動即
往復。有去來故。靜即體虚。相待寂故。不釋
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必求靜於諸動
故。雖動而常靜。則動靜名殊。其源莫二。莫
二之源。即一體也。三對返本還源説。自利
靜也。利他動也。二利相導化而無化。則不
失一源。爲法界體也。若對上二種無際
者。廣多無際動也。際即無際靜也。動寂無
礙爲一源也。際與無際當體寂也。三含衆
妙而有餘者。法界相大也。謂杳冥之内衆妙
存焉。清淨法界杳杳冥冥。以爲能含恒沙
性徳。微妙相大。以爲所含。相依乎性。性無
不包。故稱爲含。性體無外。相徳有名。有
名之數不能遍無外之體。故云有餘。則恢
恢焉猶有餘地矣。故阿僧祇品云於一微
細毛孔中。不可説刹次第入。毛孔能受彼諸
刹。諸刹不能遍毛孔。即斯義也。以手約稱
性。刹約不壞相。是故廣相不能遍小性也。
然此相大略有二義。一約不空具恒沙性徳
故。此是同教意。二約事事無礙。十玄之相。
本自具足。即是別教之意也。然衆妙兩字。亦
老子意。彼道經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
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常無
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
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衆妙之門。
釋曰。然彼意以虚無自然。以爲玄妙。復拂
其跡。故云又玄。此則無欲於無欲。萬法由
生故。云衆妙之門。今借其言而不取其義。
意以一眞法界爲玄妙體。即體之相爲衆
妙矣。四超言思而迥出者。融拂上三也。融
則三一互收。拂則三一雙寂。云何超耶。謂理
圓言偏。言生理喪。法無相想思則亂生。並
皆超之。故云迥出。故肇公云。口欲談而詞
喪。心將縁而慮亡。則迥出於言象之表矣。
何者。欲言相用即同體寂。欲謂體寂相
用紛然。即一而三相不同。即三而一體無
二。三一無礙互奪雙亡。存泯莫覊。豈言象
之能至。故云迥出。又借斯亡絶以遣言思。
非有無言可爲棲託。故下經云。雖復不依
言語道。亦復不著無言説。況言相本寂亡絶
亦亡。斯則言與亡言相待亦寂故。假迥出
之稱。以拂言與亡言之跡矣。五其唯法界
歟者。結法所屬屬法界也。謂具上諸徳獨
在於法界矣。第二約本末釋者。此上五句。
初句從本起末。即不動眞際建立諸法。次
句攝末歸本。即不壞假名而説實相。第三
句本末無礙。則性相歴然。第四句本末雙寂。
則言思無寄。末句結屬通四義焉。第三明
法界類別者。略有三意。一者約三法界。初
句事法界。次句理法界。第三句無障礙法界。
第四句融拂上三。第五句結屬上三法界
也。二者約四法界。往復無際事也。動靜一源
具三義也。動即是事。靜即是理。動靜一源。
即事理無礙法界也。含衆妙而有餘事事無礙
法界也。超言思而迥出。融拂四法界。其唯法
界歟。亦結屬四法界也。三者約五法界。往
復與動。皆有爲也。靜即無爲。一源有二。若
互奪雙亡爲一源。則非有爲。非無爲法界。
若互融雙照爲一源。則亦有爲亦無爲法界。
含衆妙而有餘。即無障礙法界。超言思而迥
出。總融五法界。其唯法界歟。結屬五法界。
第四總彰立意者。所以最初敍法界者。應
有問言。諸家章疏多先敍如來爲物應生
先小後大。或無像現像。無言示言。今何最初
便敍法界。故今答云。以是此經之所宗故。
又是諸經之通體故。又是諸法之通依故。一
切衆生迷悟本故。一切諸佛所證窮故。諸菩
薩行自此生故。初成頓説故。不同餘經有
漸次故。然最後一意正答初問。而前諸意共
成後意耳。第二剖裂玄微昭廓心境。下別歎
能詮意。明此經詮於法界故。難思議。文有
七句。於中分四。初二句總明能詮。次二句
別顯深廣。三有二句結歎深廣。後一句結
法所屬。今初言玄微者。即指前法界多義
也。謂幽玄微妙之旨。剖判分裂在乎此經。
謂於無障礙法界。剖爲心境二門。故下句
云昭廓心境。云何剖裂。謂一眞法界。本無
内外。不屬一多。佛自證窮知物等有。欲令
物悟義分心境。境爲所證。心爲能證。故下
引裕公云。心則諸佛證之以爲法身。境則
諸佛證之以爲淨土。則二皆所證。智爲能
證。所證之境即大方廣。能證之心則佛華嚴
也。文中廣説故云剖裂。言昭廓心境者。心
境即上所開。昭廓即是此經。昭者。明也。照
也。廓者。空也。張小使大也。云何明心境耶。
謂此經中。昭明顯著。若凡若聖若因若果。能
觀之心所觀之境。無不畢備故。如出現品
説佛境界。即佛境也。説如來心即佛心也。
諸位心境例此可知。云何照心境耶。謂此
經中教人觀察若心若境。如云欲知諸佛
心。當觀佛智慧。佛智無依處。如空無所依。
此令觀佛心也。云何空廓心境耶。如云
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
可得思量。即空心境也。無取即無境。無見
即無心。又云。若有欲知佛境界。當淨其
意如虚空。遠離妄想及諸取。令心所向皆
無礙。亦空心境也。又云。若有欲得如來
智。應離一切妄分別。有無通達皆平等。疾
作人天大導師。亦空心境義也。云何張小
使大。謂若張於心則無心外之境。張境
則無境外之心。以隨擧其一攝法無遺。
即無涯故。故下經云。無有智外如爲智所
入。亦無如外智能證於如。上句張心。下句
張境也。眞心眞境。本自無涯。即妄同眞。則
張小使大矣。經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虚
空。佛境大也。又云。佛智廣大同虚空。眞心
大也。知妄本自眞。見佛則清淨。如心佛亦
爾。如佛衆生然。心佛與衆生。是三無差別。
皆張妄心。即無涯也。因果萬法心境普收。
隨一一事皆可張廓疏窮理盡性徹果該因
者。二有二句。別歎深廣也。理謂理趣。道
理廣也。性爲法性。心性深也。若窮其理趣。
則盡其體性。今此經中。意趣體性皆窮究也。
此借周易説卦之言。彼云。窮理盡性以至
於命。昔者聖人之作易。將以順性命之理。
注云。命者生之極。窮理則盡其極也。即
以*極字解性。性者*極也。若窮其理數。盡
其性能。則順於天命。故次云。以順性命之
理。今借語用之。取意則別。言徹果該因
者。兼於深廣。徹究五周之果。該羅六位之
因。則廣也。故廣説地位因果。莫踰此經。若
云因該果海果徹因源。二互交徹則顯深
也。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因該果也。雖得佛
道不捨因門。果徹因也。上約廣義。徹果屬
果。該因屬因。即明能詮之教該徹彼因果
也。今約深釋徹果屬因。以因徹彼果故。該
因屬果。以果徹彼因故。即因果自相。該徹
唯屬所詮。而其能詮。具明斯義。然因該果
海。果。徹因源。是古人之言。今欲具含深廣
之義。云徹果該因耳。疏。汪洋沖融廣大悉備
者。三有二句結歎深廣也。上句明深廣之
相。下句出深廣之由。汪汪深貎也。洋洋廣貎
也。沖亦深也。亦云中也。亦曰沖和。故老子
云。道沖而用之。或似不盈。融者。融通兼深
廣也。故肇公云。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八
師經中梵志闍旬云。吾聞佛道厥義弘深。汪
洋無涯。無不成就靡不度生等。即深廣
義也。亦如沖和之氣。生成萬物而不盈滿。
融通萬法令無障礙。言廣大悉備者。即
出深廣之由。以無不備故。此言亦出周易
繋辭。彼云。易之爲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
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
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今若取意
就經。亦可喩三世間。天道智正覺也。人道
有情也。地道器世間也。此經廣説三世間
故。亦可天道深理也。地道事相也。人道諸佛
菩薩修行者也。此雖配之。本意但取包含
而已。謂此根本法輪之内。何法而不備。未
有一事一理而不極。一因一果而不備。五
周因果。則五十二位之昭彰。九會玄文。則難
思教海而可覩。説眞妄則凡聖昭昭而交
徹。語法界則事理歴歴而相收。法華佛知
見一偈必開示而無遺。大涅槃。涅槃一章
必盡其體用。六百卷般若。不出三天偈文。
一大藏經文並攝於七字之内。是謂罄諸
佛之智海。竭性相之洪源。故云廣大悉備
矣。疏。其唯大方廣佛華嚴經焉者。四結法所
屬也。上之勝事唯我華嚴。第三故我世尊下
*説主難思文有六句。義分爲四。初二句標
果滿。二一句語因深。三一句明體玄。四二
句彰徳備。初云故我世尊十身初滿者。總
標十身。該下兩段。正明難思。以是十身無
礙。佛説非三身故。而言故我者。由上能所
詮。深廣玄妙爲諸教本。故我世尊始成正
覺。頓説此經。言十身者。次下當列。言初
滿者。成正覺時。身方滿故。故經云。爾時世
尊處于此座。於一切法成最正覺。智入三
世悉皆平等。其身充滿一切世間。其音普
順十方國土等。是初滿也。正覺始成者。別
語菩提之身。以是總故始覺同本覺。無復
始本之異。故曰始成。下當廣釋。疏。乘願行
以彌綸者。二有一句語因深也。乘因有二
一乘願因。經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法界。二
乘行因。主山神偈云。往修勝行。無有邊等。
乘昔願因彌綸果用。即是願身。言彌綸者。
周遍包羅之義。亦出周易。繋辭云。易與天
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釋曰。聖人既準
天地而作易。易中所説與天地理同。故能
彌綸天地之道。以況如來本起願行意欲
周遍。利物今得如其願行之力故。周遍法
界是曰彌綸。疏。混虚空爲體性者。三有一
句明體玄也。然有二義。一約世尊身上自
具十身。即法身也。以法性身爲法身故。故
下經云。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又云。佛
以法爲身清淨如虚空。二者約外虚空。以
融三世間而爲佛身。則外虚空是虚空身故。
故云混虚空爲體性。混融無礙故。疏。富有萬
徳蕩無纖塵者。四有二句彰徳備也。上句
徳無不備。下句障無不寂。萬者總相之大
數也。實具無盡之徳。故下經云。刹塵心念可
數知。大海中水可飮盡。虚空可量風可繋。
無能盡説佛功徳。無盡之徳。總名萬徳。塵
沙無明。種現習氣。總皆斷盡。故云蕩無
塵。總即二障。二障有三。一現行。二種子。三
習氣。習氣微細況之纖塵。細中之細尚無。況
餘麁中之細等。若總配三徳。萬徳含於智
恩。下句即是斷徳。又混虚空爲體。即法身
徳。萬徳即般若徳。無塵即解脱徳。萬徳之句
爲總。上下諸句皆是別徳。上之二句。並福徳
身。十身之中已具四矣。餘之六身在後段
中。第四湛智海之澄波。虚含萬象。下説儀周
普。文有七對。即爲七義。一明所依定。二明
能説身。三説經處。四説經時。五所被衆。六説
經本。七別示説儀。今初。説經所依三昧者。
如説法華依無量義處三昧。説般若經依
等持王三昧。説涅槃經依不動三昧。故説
諸經多依三昧。今説此經依何三昧。即海
印三昧。海印是喩。從喩受名。賢首品疏。當
廣説之。今略示其相。謂香海澄渟湛然不
動。四天下中。色身形象。皆於其中而有印
文。如印印物。亦猶澄波萬頃晴天無雲。列
宿星月炳然齊現。無來無去。非有非無。不
一不異。如來智海識浪不生。澄渟清淨至明
至靜。無心頓現一切衆生心念根欲。心念根
欲並在智中。如海含象。故下經云。如海普
現衆生身。以此説名爲大海。菩提普印諸
心行。是故正覺名無量。非唯智現物心。亦
依此智。頓現萬象普應諸類。賢首品云。或
現童男童女形。天龍及以阿修羅。乃至摩睺
羅伽等。隨其所樂悉令見衆生形相。各不
同行業。音聲亦無量。如是一切皆能現。海印
三昧威神力。然此文中言含法喩。智即是法。
海即是喩。識浪既停云湛智海。無心頓現。故
曰虚含。能應所應皆爲萬象。疏。皎性空之
滿月。頓落百川者。第二對明能應之身。此之
兩句。*惟性字是法。餘皆是喩。以性該之。皆
含法喩。謂若秋空朗月皎淨無瑕。萬器百
川不分而遍。性空即所依法體。滿月即實報
智圓。百川即喩物機。影落便爲變化。故佛
之智月全依性空。惑盡徳圓無心頓應。故出
現品云。譬如淨月在虚空。能蔽衆星示盈
缺。一切水中皆現影。諸有觀瞻悉對前。如
來身月亦復然。能蔽餘乘示脩短。普現天
人淨心水。一切皆謂對其前。智幢菩薩偈
云。譬如淨滿月普現一切水。影象雖無量。
本月未曾二。如來無礙智。成就等正覺。普
現一切刹。佛體亦無二。此則水亦喩刹。若
準離世間品云。亦喩菩提。偈云。譬如淨月
輪。皎鏡在虚空。影現於衆水。不爲水所
雜。菩提淨法輪。當知亦如是。現世間心水。
不爲世所雜。則亦以月喩所説法。上皆空
月不同。若以相歸性。則空亦名佛。故一切
慧菩薩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
即是佛。不可得思量。則空色照水影落晴
天。天猶空也。疏。不起樹王。羅七處於法界
者。第三明説經之處。意取七處故。言樹王
者即菩提樹。謂畢鉢羅樹。此樹高聳獨出衆
樹。故稱爲王。言不起者。謂不起菩提樹。
而昇忉利天等。故下經云。爾時世尊不離
一切菩提樹下。而上昇須彌向帝釋殿。法
慧菩薩偈云。佛子汝應觀如來自在力。一切
閻浮提。皆言佛在中。我等今見佛住於須
彌頂。十方悉亦然。如來自在力。三天皆有不
起而昇之言。故彼成四句。一不起一切菩
提樹而昇一天。如前經文。二不起一處而
昇一切處。三不起一處而昇一處。四不
起一切處而昇一切處。二四兩句取其結
例之文。謂十方悉亦然。取前一切閻浮提
對忉利亦然。則是第四句。但取一閻浮對
一切忉利是第二句。其第三句易故文無。義
必合有。是則不起法界菩提樹。遍昇法界
七處。今言羅七處於法界者。略有二意。一
令遍法界中皆有七處。二令一一處皆遍
法界。且初義者。若約自狹之寛説遍應。如
下説處中。十重之内遍於中八。以初一是能
遍七處。十是例餘佛故。然下十重是約佛
遍於處。今明處遍於處。自有二義耳。所依
之處既遍法界。能依之身居然遍也。今直就
遍法界言。略有五重。一遍法界同類刹中。
皆有七處。二遍法界異類刹中有七處。三
遍法界微塵中刹亦有七處。四遍法界虚
空容塵之處亦有七處。五遍法界帝網刹
中。亦有七處。二令一一處遍者。如菩提場
遍法界。則普光明中亦有菩提場。忉利天
中亦有菩提場。夜摩兜率等七處。一一皆
有菩提場。如遍七處。亦遍非七處之處。
如化樂四王色界十八等非説經處。今菩提
場亦遍於彼。如菩提場處遍其七處。一一
皆遍七處乃至法界。此亦有五。一者一
遍同類刹。二遍異類刹。三遍法界塵。四遍
虚空容塵之處。五遍法界帝網刹。更細而論。
非但一一處遍。隨一一塵。皆遍法界五重
之處。是則一處中有一切處。上二重釋遍皆
遍五類。五類之中前三約事法界。次一通
事理。理空事空故。後一事事無礙法界。由事
即理事理無礙故。以理融事遍於重重。皆
是如來説經之處。疏。無違後際。暢九會於初
成者。四明説經時。即始成正覺時。然有兩
説。各是一師之義。以無違兩字會通。謂菩
提流支。則以前五會。是初成即説。以經初
云始成正覺故。三天皆云不起而昇故。第
六會已下是第二七日後説。以別行十地經
初云婆伽婆成道未久第二七日故。例此
則第九一會在後時説。以有身子祇樹等
故。賢首則以初成頓説九會之文。今會
取賢首。既指歸云。常恒之説前後際而無
涯。則在後時無過。故云無違後際。後際即
通第九會。在後時説故不妨後際。而宣暢
九會在於初成。上來分於三時約所表故。
初成頓演約圓融故。又分三時者。以法
就機故。能頓説者約佛徳能。能頓演故。以
初後相即故。故云無違後際。不妨初成頓
彰九會。經云。一念即無量劫。無量劫即一
念。故晋經十住品云。過去無量劫。安置未來
今。未來無量劫。迴置過去世。非長亦非短。
解脱人所行。多劫不乖刹那。初成豈妨後
際。上之二段。廣如教縁中辨。疏。盡宏廓之
幽宗。被難思之海會者。五明所被衆也。然
上句略明經義。以爲能被義。在旨趣之中。
今爲成所被故。略擧能耳。宏者大也。廓者
空也。幽者深也。下句所被。云被難思之海
會者。以深廣故。謂普賢等衆行徳齊
佛。數廣刹塵故稱爲海。深超情表。是不
可思。數廣難量。亦不可思。即深而廣不
可作深思。即廣而深不可爲廣思。眞應
權實類例多端。又不可思。該徹果海尤不
可思。故初會云。有十佛刹微塵數菩薩所
共圍繞。略列四十二衆。皆以刹塵無量
而爲其量。況口光所召。一一菩薩各領
世界海微塵數菩薩以爲眷屬來至此會。
毛光重現周入刹塵。依正作用該攝三際。諸
大菩薩尚不能思。豈況凡情測其涯際。故
云難思之海會。疏。圓音落落。該十刹而頓周
者。六明説經本也。本即圓音。落落者。疏遠
聲也。十刹者。謂樹形等異類之刹。經列二
十結有十佛刹塵。擧十以彰無盡故。故十
刹圓音之義。下當廣説。略而言之。一音之
中具一切音。名曰圓音。一切音聲即是一
音。亦名一音。一多無礙總曰圓音。經云。佛
以一妙音。周聞十方國。衆音悉具足。法雨
皆充遍。一切言辭海。一切隨類音。一切國土
中。恒轉無上輪。皆圓音義也。十刹齊聞無
有前後。故名爲頓。法界十刹無所不聞。故
名曰周。疏。主伴重重。極十方而齊唱者。七別
示説儀也。謂是通方之説。擧一爲主。十方
爲伴。諸佛菩薩皆有主伴。遞互相望盡於
十方。隨一爲主。十方爲伴。隣次相壓。故曰
重重。然相猶難明。今復略示。言諸佛菩薩
皆有主伴者。略有三句。一果主果伴。謂遮
那爲主。十方佛爲伴。十方佛爲主。遮那爲
伴。二因主因伴。謂此方法慧菩薩爲主。十
方法慧菩薩爲伴。十方菩薩爲主。此方菩薩
爲伴。三果主因伴。謂如來爲主。普賢等爲
伴。此一亦名輔翼。亦得稱伴。彼佛爲主。
此方菩薩爲伴。如法慧説法十方佛證。但
名證法諸佛。不名因主果伴。設爾爲伴自
望本佛而爲主。故言隣次相壓故曰重重
者。略有二義。一此彼互望。如遮那爲主十
方諸佛爲伴。此界之東阿閦如來爲主。此土
遮那與十方諸佛爲伴。次東第二佛爲主。
遮那與東第一佛及十方佛爲伴。則隨一
佛有法界諸佛重數。如十人爲主伴。遞互
相望。便爲十重主伴。如一佛既爾。佛主菩
薩伴亦然。因主既爾因伴亦然。此一義中自
有三義。二者遮那一佛爲主。十方菩薩爲
伴。主佛既遍。伴亦隨遍。謂遮那處普光堂。
東方十佛刹塵數界外。有金色世界文殊而
來爲伴。十方菩薩皆去十刹而來。若此主
佛向東一界坐蓮華座。金色文殊來亦不
相近。還去十佛刹塵數外。如長空明月列宿
圍繞萬器百川星月炳現。月如主佛。列宿如
伴。一一水中遠近皆現。義當金色近東一
界。其西蓮華色世界財首菩薩。亦移近東一
界。餘之八方皆移近東一界。如是主佛。至
東十佛刹塵數界外。坐蓮華藏師子之座。正
當本金色界處。由主佛至彼其金色界。近
東亦十佛刹塵數界外。其西方蓮華色界。則
正當娑婆之處。如是主佛極於東方。金色
等伴刹亦極東方。終不見文殊從西向東
來近主佛。如是主佛極於西方。亦不見有
西方菩薩從東過西來近主佛。十方皆爾。
如人以十錢布地。錢心爲主。錢縁爲伴。
第一錢當中。以第二錢*壓第一錢上。近
東一縁之地。則開元通寶等。皆亦近東一縁
之地。如是錢錢重重相*壓皆漸近東。如近
東既爾。更十錢近西亦然。説一十信。則已
重重周於十方。如是第三會説十住時。亦
如説信重重遍於十方。行向地等皆然。則
九會爲九重重。如第一會重重遍法界。第
二會重重。還在第一會重重之上。則九會自
爲九箇重重。若四十八會。爲四十八重重。
若無盡會。有無盡重重。此一佛爲主。餘菩
薩爲伴。重重如是。十方佛爲主。十方菩薩
爲伴。重重亦然。如是諸佛重重復互相遍
故。云主伴重重極十方而齊唱。餘義至教
起因縁中辯。然上七對有其六身。初所依海
印三昧。即是智身。湛智海故。二説法之身
爲化身。謂如水分千月故。三説經處是意
生身。隨意遍於法界處故。四説經時。即力
持身。持令永久故。五被難思海會。即威勢
身。菩薩衆中威光赫奕故。六圓音。七主伴。皆
相好莊嚴身。圓音即一相。主伴即坐蓮華藏
師子之座。具相好故。此段有六。前*説主難
思。已有四身則十身具矣。意云。十身初滿
即説此經。然疏本意正示説儀等異。含具
十身故。有三兩身名全不昭著。第五雖空空
絶跡。而義天之星象燦然。下言該本末也。
文有兩重本末。一理事相望而論本末。二諸
教相望而論本末。今初也。亦是遮於伏難。
恐有難言。夫大象無形。大音無聲。希微絶
眹。乃是難思之境。豈有形言者哉。則心絶
動搖。言忘戲論。自入眞趣。何用廣陳言
相。翻欲擾人故。今釋云。非言何以知乎無
言。非相何以顯乎無相。十忍經云。了法不
在言。善入無言際。而能示言説如響遍
世間。斯則以言顯無言也。又云。佛以法爲
身。清淨如虚空。所現衆色形。令入此法中。
斯即以相顯無相也。又云。色身非是佛。音
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具上
二也。法華亦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
宣。以方便力故。爲五比丘説。斯亦以言
顯無言也。金剛經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
如來。此亦以相顯無相也。淨名云。夫説法
者。無説無示不言不説。故云。當如法説。
又云。無離文字説解脱也。又云。雖知諸
法不生不滅。而以相好莊嚴其身。雖知諸
佛國及以衆生空。而常修淨土教化諸群生
等。皆是言與無言。相與無相。不相離也。十
住品云。欲以寂靜一妙音。普應十方隨類
演。如是皆令淨明了。菩薩以此初發心。一
切衆生語言法。一言演説無不盡。悉欲了
知其自性。菩薩以此初發心。世間言音靡不
作。悉令其解證寂滅。欲得如是妙舌根。菩
薩以此初發心。皆即言無言其文非一。今
疏文中。但略明其無礙之義。文有二對初
對無相不礙相。後對無言不礙言。今初對
也。雖空空絶跡。諸法性本空。空無諸相。縁
生之法。無性故空。復有何相。借空遣有。有
去空亡。故曰空空。淨名云。唯有空病。空病
亦空。中論云。諸佛説空法。爲除於有見。若
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故知非有非無
也。非有即空。非無即空空也。經云。無中無
有二。無二亦復無。三界一切空。是則諸佛
見。此即空空也。次云。凡夫無覺解。佛令住
正法。諸法無所住。悟此見日身。則空亦
無所住矣。又上無中無有二空也。無二亦復
無空空也。三界一切空成眞空也。又迴向品
云。法性本無二。無二亦復無。皆空空也。言
絶跡者。空有斯絶。心行處滅。行處滅故。跡
不可尋。謂若有有可有。則有無可無。今
無有可有。亦無無可無。以無遣有。無即
是跡。以空遣*空空亦是跡。以有遣故遣
之。又遣之。以至於無遣。若以無遣無無
遣亦是跡。有所得故如鳥履砂。若無所得
當句即絶。故出現品云。了知諸法性寂滅。
如鳥飛空無有跡。故云空空絶跡。以空空
不礙於相。故致雖言。雖字生下義天之星
象燦然也。謂依於晴空不礙星象燦爛。晴
空即是義天。依第一義天不礙法門星象。
又以不礙星象。方知是空。不礙法門。爲
眞第一義空矣。上即以空爲本。法門爲末
也。疏。湛湛亡言。而教海之波爛浩瀚者。二
約無言不礙言也。則以無言爲本。言即爲
末。湛湛者。即是海水澄凝之相。意明動依
於靜。無言不礙於言。故下經云。雖復不依
言語道。亦復不著無言説。若礙於言則身
子被呵。不礙於言。則文殊攸讃。況文字
性離即言亡言。故雖無言而教海之中波
瀾浩瀚。大波曰*瀾。是以佛證離言。流八
音於聽表。法本非説。演大藏於龍宮。故知至
趣非遠。心行得之則甚深。言象非近。虚懷
體之而目撃。言絶之理而非絶。繁興玄籍而
非興。故即言亡言也融常心言無所遣
矣。疏。若乃千門潜注。與衆典爲洪源。下諸教
相對而論本末。即以華嚴爲根本法輪。文
有二對。上對爲開漸之本。謂千門異義潜
注衆經。如海潜流四天下地。有穿鑿者無
不得水。則知衆流依海水故。海爲衆水
之源。華嚴爲諸教之本源矣。下對爲攝末
歸本。則萬徳交歸。若百川歸海。海能普收
即爲本故。昔人云。九流於是乎交歸。衆聖於
是乎冥會。彼約會歸涅槃。此約會歸法界。
故地論云。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證
此法界故。故法華云。於一佛乘分別説三。
一乘即三乘之本。一佛乘者即華嚴也。會三
歸一即攝末歸本故。第五經云。始見我身
聞我所説。即皆信受入如來慧。即指華嚴
爲根本也。除先修習學小乘者即所流也。
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即攝末歸
本也。是經即是法華。法華攝於餘經。歸華
嚴矣。是則法華亦指華嚴爲根本矣。其義
分明餘如下説。第六其爲旨也下。旨趣玄微。
此句標擧疏。後冥眞體下。正顯旨趣。於中
有二。先明理事無礙。後顯事事無礙。雖
此經中廣説於事及説於理。而皆無礙故。
以無障礙法界而爲旨趣。此門即義分齊中
意。就初*理事無礙中亦二。先示三大。後
融眞妄前中問曰。初往復無際等。已明三
大。今何重説。答有三義。與前不同。一前直
就法界宗上。約義以明三大。今約能詮經
中。具説三大。故不同也。二前辯三大之
相。今明三大所在。謂體在何處。所謂萬化
等。三者前明三大融拂。爲成己宗。此明三
大互在爲遮異釋。辯不相捨離爲無礙
義。如昔人云。其爲體也。則不生不滅無去
無來。以不滅爲無生。以不生爲無滅等。
其爲相也。則同異類之殊體。則微細容持。
同異類之別質。則展轉重現。微細之理難
見況之以芥瓶。重現之相易觀喩之以
帝網等。其爲用也。不分而遍。不去而臻。一
多大小而互爲延促靜亂。而相在等斯則別
顯三大之相。今但明其不離。則是深玄。名
理事無礙。初句明體。體在萬化之中。非事
外也。故云冥眞體於萬化之域。冥爲冥契。
亦是冥寂。萬化乃事法之總名。故曉公起信
疏序云。原夫大乘之爲體也。翛然空寂。湛爾
沖玄。玄之又玄。豈出萬象之表。寂之又寂。
猶在百家之談。非象表也。五目不能覩其
容。在言裏也。四辯莫能談其状。釋曰。此
明眞體與一切法。非一非異。今疏但云無
礙。則與諸法非一異矣。故肇公云。道遠乎
哉。觸事而眞。亦體即萬化矣。疏。顯徳相於
重玄之門明相不礙體也。重玄即是理體。
明徳相只在體上。若離體有相。相非玄
妙。勝徳之相名爲徳相。言重玄者。亦即空
空。語借老子。老子云。玄之又玄衆妙之門。
彼以有名無名同謂之玄。河上公云。玄者
天也。天中復有天。莊子云。天即自然。則自
然亦自然也。依此而生萬物。故云衆妙之
門。今以空空之中無徳不備耳。疏。用繁興
以恒如者。明用不離於體也。繁多興起而
常。即如。上體相用三。不相捨離。皆是所證
所觀。疏。智周鑒而常靜者。即能證能觀。若當
句明即止觀無礙。周鑒觀也。*理事遍觀。常
靜止也。惑相皆寂。亦權實無礙。周鑒權也。常
靜實也。對上三句。爲境智無礙由所觀境
既體用無礙故。能觀智亦寂照雙流。若別對
三大。則各具體用。皆有止觀。如體上
眞體。體也止也。萬化之域。用也觀也。顯徳
相。觀也。重玄門。止也。用繁興觀也。以恒如
止也。若作三觀釋者。以智鑒體空空觀也。
鑒用假觀也。鑒相中觀也。三諦齊觀。故云
周鑒。對此三觀。常靜之止。亦有其三。一體
眞故靜。二方便隨縁無取故靜。三離二邊分
別故靜。三止三觀融爲一心。契同三諦無
礙之理。則心境融即。而常歴然。疏。眞妄交
徹。即凡心而見佛心下。融眞妄也。文有
二對。初對正明雙融。後對不礙雙現。今
初。眞謂理也。佛也。妄謂惑也。生也。亦生死
涅槃。言交徹者。謂眞該妄末。妄徹眞源。故
云交徹。如波與濕。無有不濕之波。無有
離波之濕。若論交徹亦合言。即聖心而
見凡心。如濕中見波。故如來不斷性惡。又
佛心中有衆生等。若依此義。合云眞妄交
徹。凡聖互收。今不爾者。若約理融實。即眞
妄互有。今約有不壞相。但明凡即同聖。以
即眞故。而聖不同凡。無煩惱故。如波即
濕而濕未必即波。有淨水故。故*淨水説
波有動之性。無動之事。如波中説濕。動濕
倶有。又説凡即是佛。於凡有益。佛即是凡。
令人妄解。是故但云即凡心而見佛心耳。
然其眞妄所以交徹者。眞妄二法同一心
故。妄攬眞成。無別妄故。眞隨妄顯。無別
眞故。眞妄名異。無二體故。眞外有妄。理不
遍故。妄外有眞。事無依故。然或説妄空眞
有。或説妄有眞空。倶空倶有。雙非雙是。雖
有多端並皆交徹。此義云何。且説何法爲
眞。何法爲妄。眞妄自有二義。一約三性
説。圓成是眞。遍計爲妄。依他起性通眞通
妄。淨分同眞染分爲妄。二約二諦説。眞諦
爲眞。俗諦爲妄。二諦多門。下當廣説。今且
約*理事二門理爲眞諦爲眞。事爲俗諦
爲妄。設淨分之事。妄未盡故。問眞妄二法。
孰空孰有。如唯識論。約遍計爲妄。則妄空
眞有。若染分爲妄。則眞妄倶有。若涅槃説
空者所謂生死。不空者謂大涅槃。則依他染
分爲空。淨分圓成皆有。若依三論。以世諦
故有。眞諦故空。若以妄爲俗諦。以眞爲眞
諦。則妄有眞空。若約隨俗説二諦。則眞妄
倶通空有。若約觸物皆中。則眞妄倶非空
有。問眞妄交徹行相如何。言並皆交徹者。
約相宗以明。唯識等宗不得交徹。今就華
嚴。則前諸義皆得交徹。以具前即一心等
義故。如約遍計爲妄者。情有即是理無。妄
徹眞也。理無即是情有。眞徹妄也。若染分
依他爲妄者。縁生無性。妄徹眞也。無性縁
成眞徹妄也。若約生死涅槃説者。生死即
涅槃。妄徹眞也。涅槃即生死。眞徹妄也。故
中論云。生死之實際。即是涅槃際。涅槃之實
際。即是生死際。如是二際者。無毫釐差別。
即交徹也。此下經云。有諍説生死。無諍説
涅槃。生死及涅槃。二倶不可得。亦倶空倶有。
交徹義也。若依二諦。以妄爲俗諦。以眞
爲眞諦。言交徹者。即俗而眞。即眞而俗
故。故影公云。然統其要歸。則會通二諦。以
眞諦故無有。以俗諦故無無。眞故無有。則
雖無而有。俗故無無。則雖有而無。雖有而
無則不累於有。雖無而有則不滯於無。寂
此諸邊故名中道。即眞妄交徹也。眞故無有
則雖無而有則。眞徹妄也俗故無無。則雖有
而無則。妄徹眞也。餘可思準。若約隨俗説
眞妄。本虚居然交徹。眞妄皆眞。則本末一味。
居然交徹。若觸物皆中。居然交徹。次明交
徹所以。問眞妄相乖。其猶水火。何得交徹
答此有多義。一眞妄二法同一心故。以一
貫之故得交徹。故起信云。依一心法有二
種門。一心眞如門。二心生滅門。然此二門。皆
各總攝一切法盡。以此二門不相離故。故
云。不離一心。故得交徹。二妄攬眞成無別
故。亦是起信勝鬘等意。眞如隨縁成一
切法。故眞徹妄也。言眞隨妄顯無別眞故
者。妄徹眞也。若無有妄。對何説眞。如無
縁生則無無性故。三眞妄名異體無二故
者。如向所引。有諍説生死。無諍説涅槃
等。倶不可得。則體無二也。故下經云。若逐
假名字。取著此二法。顛倒非實義。不能見
正覺。明以無二爲實也。豈非交徹。四眞外
有妄理不遍故下。反成二義。此句眞徹妄
也。五妄外有眞妄無依*故。即妄徹眞也。此
亦法性宗義。一切法皆如。豈妄外有眞。眞如
遍一切。豈眞外有妄。是知。眞妄常交徹。亦
不壞眞妄之相。則該妄之眞。眞非眞而湛
寂。徹眞之妄。妄非妄而雲興。疏。事理雙修
依本智而求佛智者。二不礙兩存。上來交
徹不礙之義。恐人誤執。謂泯二相故擧此
言。亦由惑者執禪。則依本性無作無修。鏡
本自明不拂不瑩。執法之者須起事行當
求如來。依他勝縁。以成己徳並爲偏執
故。此雙行。依本智者約理而説。無漏智性
本具足故。而求佛智者。約事而論。無所求
中。吾故求之。心鏡本淨。久翳塵勞故。恒沙
性徳。並埋塵沙煩惱中故。以順法性無慳
貪等。修檀施等故。諸佛已證。我未證故。又
理不礙事。不妨求故。事不礙理。求即無
求故。若此之修。名爲無修。無修之修。修即
無修。爲眞修矣。疏。理隨事變則一多縁起
之無邊下。第二明事事無礙法界。爲經旨
趣。義分齊中當廣分別。今但略明。亦分爲
二。初一對明無礙所由。所以事事不同而
得無礙者。以理融事故。於中初句。明依
理成事。故一與多互爲縁起。此猶是事理
無礙。躡前起後。故擧之耳。由事理無礙。方
得事事無礙。若事不即理。事非理成。則互
相礙。今由即理故得無礙。下句以理融事。
故云事得理融。則千差渉入而無礙。此正辯
事事無礙。所以由上事攬理成則無事非
理故。以理融事。理既融通。事亦隨爾。故得
千差渉入而無礙。由即事故。故有千差。爲
理融故。重重渉入。即當十玄所以之中。理性
融通門也。餘至下明。疏。故得十身歴然而
相作下。正顯無礙之相。具十玄門。以隨文
語便故。小不次。如下次第者。一同時具足
相應門。二廣狹自在無礙門。三一多相容不
同門。四諸法相即自在門。五祕密隱顯倶成
門。六微細相容安立門。七因陀羅網境界門。
八託事顯法生解門。九十世隔法異成門。十
主伴圓明具徳門。今文之次。在文可知。唯
主伴一門。前説儀中。文理已具。故不重出。
諸藏純雜。今古多異。今文重出。故亦有十
門。今初。即諸法相即自在門。文有兩句。上
句總明三世間相成故。故得十身歴然而
相作。言故得者。由前事得理融之故。便得
具下十種玄門。故得二字文雖在初。義貫
下十。言十身者。即八地云。此菩薩遠離一
切身相分別住於平等。此菩薩知衆生身國
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
身法身虚空身。言相作者。次經云。此菩薩
知諸衆生心之所樂。能以衆生身作自身。
亦作國土身業報身乃至虚空身。又知衆生
心之所樂。能以國土身作自身。亦作衆生
身業報身乃至虚空身。又知諸衆生心之所
樂。能以業報身作自身。亦作衆生身國土
身乃至虚空身。又知衆生心之所樂。能以
自身作衆生身國土身乃至虚空身。隨諸衆
生所樂不同。則於此身現如是形等。釋曰。
上之四類別顯。末後結例。即十身相作也。言
歴然者。不壞相故。壞相而作。非不思議。
其由芥納須彌。須彌本相如故。故下七十
七經云。是以一刹入一切刹。而不壞其相
者之所住處。又云。是以一佛入一切佛。而
不壞其相者之所住處等。五十六經云。所
謂以衆生身作刹身。而不壞衆生身。是菩
薩遊戲。以刹身作衆生身。而不壞於刹身。
是菩薩遊戲。如是佛身與二乘相作。菩薩
行身與成正覺身相作。於涅槃示生死等。
皆不壞其相。故云歴然而相作。言六位不
亂而更收者。六位即三賢十聖等妙二覺則
因果。皆悉相攝。如初發心便成正覺。不壞
初心之相。若無初心何名初心便成正覺。
故十信攝於諸位。諸位十信歴然。十住攝於
諸位。諸位十住不亂。不亂則行布。更收即圓
融。如下説因中辯此句亦是相入門。下有
相入故。故此一句但爲相即。如乳投水廢
己同他。故名相即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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