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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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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大用無涯故。文中四。一萬行圓淨。二住佛
所住下智用圓周。三雖已證下動寂自在。四
佛子一切諸佛下。用無涯畔。上之十力不出
三業。可以思準。第三佛子此一切下。總結可
知。第九決定法下三門答無礙問。一明所
作決定無能爲礙。此約一類世界。故云決
定於異類界。未必定然。又約佛。定能爲故
云決定耳。二速疾法者。明令他無礙。如如
意寶見速獲益。而薄福不覩。十句五對。一
離惡趣圓勝徳。二成善因感樂果。三除
疑惑滿大心。四始入位終清淨。五淨二礙
具四辯。三應憶念清淨者。擧佛無二礙勸
物念持。第十一切智住下三門答解脱問。初
門明智障解脱。智安事理故名爲住。由離
障故一切能知。二無量不思議三昧者。明
定障解脱。由離障故。用廣爲無量。體深不
可思議故。十種之中各先明在定。後一念
遍用。三無礙解脱者。明業用解脱智。論云。
菩薩有不思議解脱。諸佛有無礙解脱。所
作無障。脱拘礙故。故各於一塵頓爲微
細作用。若別答十問者。一答出現。二音聲。
三本願。願化盡故。四國土。五即智慧能授菩
薩之記。六佛身。七即種性。云世界種入世
化物之種。應非世界海中之種。以前有國
土竟故。八自在。九是無礙。利生無礙故。十
即解脱。無不爲故。既隨一門皆答十問。則
包含該攝。是以名不思議。然文少結束似
經來未盡。或顯佛徳無盡故。相海等猶答
前問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已下入第
四十八經
初來意者。前品總明果法。此品別顯相徳。
近答前品身問。遠答普光眼等六根。非唯
眼等遍於法界。而各具多相用難思議故。
二釋名者。如來十身標人顯徳。言相海者。
依人顯相。如來十身並如前釋。福報奇状
炳著名相。相徳深廣故稱爲海。故文云有
十蓮華藏微塵數相。相體廣矣。一一用遍。
相用廣矣。一一難思。互相融入。體用深矣。若
此之相唯屬圓教。標以十身。故觀佛三昧
海經。辯相有三類。一略中略説。有三十二
相。二略説八萬四千相。三廣説有無量相。
如雜華經中。爲普賢賢首等説。雜華即此
經異名。三中初通權小示同於人。端正不
亂故。次唯大乘菩薩。修八萬四千波羅蜜
故。後唯一乘。一乘修無盡行故。又初化次
報。後屬十身。十身之相海依主釋也。又初凡
聖同見。次唯地上。後唯圓機。然通五位。若
語其體初以形色。次即定慧。後以無盡法
界。若語其因後通純雜。如初會説。故一一
相果皆周法界。前二相因如瑜伽智度等論。
涅槃大集等經。廣如章説。三宗趣者。顯無
盡相海爲宗。令修無盡之行。顯成爲趣。
後正釋文。文有三別。第一誡聽許説。二正
陳相状。三結略顯廣。今初。所以普賢説
者。相海普周故。令行普行獲普相故。普賢
本是會主。前説已窮。此便説故。或前品末經
來未盡。更應別答國土等問故。第二佛子
如來頂上下正陳相状。略擧九十七相。文通
有五。一依處。二列名。三體嚴。四業用。五
結數。或略不具。至文當知。或加成益業
用中攝。然名依體用以立。皆以體用釋名。
或單從體用。或雙從二。隨文思之。或名與
體用。義不相似者。則是文略義含耳。細論
一相各依一處。則爲九十七段。經自標次。
今以類例相從。依十九處即爲十九段。始
自於頂終至於足。斯即順觀相海。今初。依
頂中三。初約處總標次。其中下別列名相。
後佛子下總結爲嚴。今初。寶莊嚴者通顯
體嚴。事寶則云皆摩尼等爲莊嚴故。亦顯
智寶。圓淨嚴故。一一相中。皆有事理二嚴
隨宜解釋。大人相者大人之相故。二別列
中三十二相。文各唯四。以依處一種已總
標故。此處獨有三十二者。理實應多爲顯
圓融。一即一切故。一頂中便具權教三十二
數。若爾餘何不然。顯頂尊勝故。善生經云。
一切世間福。不及如來一毛功徳。一切毛
功徳不及一好功徳。一切好功徳不及一
相。一切相不及白毫。白毫復不及無見頂
相。故知勝也。此約相好相對明之。若約人
具有好爲勝故。相伏於人好勝諸天。故
餘處説好爲微細。第一相中四者。一列名。
名從用立。二一切妙寶下體嚴。三一一下業
用。四是爲一者結數。他皆倣此。二中以摩
尼下體嚴。即釋光明義。其光下業用釋佛眼
義。佛眼無不照故。餘並準思。毫相放光如
現相品説。雲義亦如初會。八中嚴内摩尼
名意故不同如意。十一中。如是皆從下辨
業用因。亦業用攝。十四用中。云四菩薩行
者。瑜伽菩薩地云。一切菩薩略有四行。一波
羅蜜行。二菩提分法行。三神通行。四成熟
有情行。十九云具足千輪者。梵本云具千
輻輪也。二十一。示身智二光。倶顯智慧。二
十六中莊嚴云如來淨眼爲莊嚴者。此通十
眼。光照下顯業用。亦通身智二光。淨眼及
光釋前普照。現於嚴具是上輪義。即法輪
故。從二十七至三十一。並略無莊嚴。亦由
名中已含有故。三十二。先名。次最處下體
嚴。此居頂極特顯別處。故云處中。則知所
餘皆繞此相。略不明耳。漸次隆起者。正顯
其相。智論第五云。如來頂有骨髻如拳。觀
佛三昧經云如合拳。即隆起之相也。第二眉
間有一相。自下並有依處故。文皆有五。初
依處。二顯名。三摩尼下體嚴。謂此相若收。則
右旋如覆琉璃碗。若展則具十楞。有大光
明。嚴唯一寶光具多色。中表皆空即是洞徹。
四其光下業用。復出已下即是法光。故此光
名從用而立。五結數可知。第三眼。第四鼻。
各有一相。第五舌有四相。初一即舌廣長
相。於體嚴中。宿善成者。此擧因嚴。偏此説
因者。令讃演一乘故。其舌長廣即語其體。
福徳人至鼻。權佛至髮際。餘大乘中明現
神足。方至梵世。或覆三千。今直語體便覆
一切。後如來下辨其業用。演法釋音聲。現
佛釋影像。二舌掌之相。掌謂近根。其光下
顯業用。光照諸刹令應度者無俟觀破。
搏聚自曉。但合塵成。何性之有。後二同在
舌端。或居左右。或在上下。觀文業用。但有
展卷不同。前則卷佛海於舌端。後則展諸
佛於法界。第六上齶一相。上齶既有。下亦
宜然。或是梵本脱漏。第七牙有四相。謂左右
上下。四大牙故。故佛涅槃四牙不碎。輔頬
也。亦云頬車骨也。二右輔上牙名彌慮
者。顯妙高故。四中有法乳等三。同一演法
約資法身名乳。照了萬境稱燈。令其圓
淨爲實。即演三徳涅槃之法。亦成三徳涅
槃之益也。第八齒有一相。第九脣有一相。
上二各應分出上下。放閻浮下體嚴。以脣
色赤好。如日初出紅蓮葉故。後照于下業
用。第十頸有一相。第十一肩有五相。右二
左三或亦脱也。第十二胸有十一相。初一
當中。左右各五。今初卍字正翻爲吉祥海
雲。以依形立名故。先標形相。應迴安名下
以屬體攝無違。前後左右可知。第十三手
有十三相分三。初九直語手相。右五左四
者。或左脱一。或表右常用故。而前肩則右
二左三相通正等。右中六十六。云成變化
網者。光化爲網也。左中七十二。云因陀羅
網爲嚴者。即是網鞔之相。互渉入故。次二
左右指可知。後二左右掌。皆有千輪者。輪
轂輻輞三事具足。自然成就不待人功。第
十四陰藏一相。猶如馬王。第十五坐處二相。
第十六髀有二相。左云隨順安住者。髀多
行動故。須多寶隨順而嚴。第十七腨有三
相。第三膊毛通於二腨。若準晋經直云毛
端。則通身一切毛也。義應如昔。則處成十
九。第十八足有十三相。通分爲七。初足下
一相略無左右。而晋經足趺之後。別有足下
千輻輪相。此必合有故。後品明足下輪相。
名普照王。今經千輪之言。乃在指間。或以
常明易知指間有異故擧之耳。名安住者。
以足下安平一切著地不容針故。二足上
三足指間。四足跟五足趺。六足四周。因陀羅
尼羅者。此云帝青。七足指端。上六各左右爲
二。文顯可知。上來略列九十七相。次第數
名譯者安置。既不説盡。豈不盈百。足下闕
一脣齶不開。設合此二六根皆辨耳。何獨
闕如。若加兩耳及足下一。則圓百數以顯
無盡。豈不妙哉。況此中所列。於三十二尚
有未盡。豈普賢力不及百耶。晋經有遺但
九十四。亦無次第之數故。知九十七數不
在生情配屬諸法。第三佛子下結略顯廣。
別説難周故須結略。非略能盡故須顯
廣。一華藏塵相已無邊。況十華藏則無盡無
盡。非普眼者。安能覩歟。既三十二相權實不
同。互有互無故不會釋
  如來隨好光明功徳品第三十五
初來意者。前品明相。此品辨好。相好雖殊。
倶用嚴身。以答前身及眼等兼自在問。好
依相有。徳劣於相故次明之。劣徳之用用
成頓益。翻顯大相徳難思矣。二釋名者。如
來標人表徳。隨好等顯徳依人。隨好是體
隨逐大相。益姿好故。光明者用。功徳者徳。
謂從好發光。光能益物。顯好之徳故以爲
名。如來之隨好等。亦如來有隨好等。通二
釋也。三宗趣者。明好勝徳爲宗。令物敬
修爲趣。次釋文中二。先略。後廣。略中二。先
標果好。二佛子我爲下擧因對顯。今初。佛
自説者。有二意故。一僧祇因終。此品果極
故。二皆佛説。二好用劣相而用難思。恐物
不信故佛自説。告寶手者。亦有二義。一説
手隨好。彼主此門故。二令當寶重起信手
故。有隨好者總相擧也。即足下好與後名
同故。徳用周備故云圓滿。攝益自在最勝名
王。光名熾盛者。如日具徳。由此復能攝
諸眷屬。百萬等顯多。復云七者。淨七支修
七覺。照七地故第二擧因對顯者。爲顯勝
故。此有數重。一以相徳深廣言不能備。故
置之説好。二好徳復多。以三十二相既有
八十隨好。十蓮華藏之相好彌多矣。且擧其
一。三一中置勝但説劣者故明足下。四足
下一好。復有多光但説一光。五果位一光
亦不可説。故寄因顯因光成益。三重頓圓。
況果一光。如是展轉。況於諸相。況復總説
如來諸徳。果海絶言亦斯義矣。文中二。先光
照分齊。即前圓滿好中放光故。不別標放
處。而非前光好具多光故。後彼世界下光
所成益。於中二。先令離苦淨宿善益。後
從彼命下轉報生天得聞法益。於中初示
宿因。謂昔近善友必聞普法。成金剛種。心
不放逸顯曾修行。種諸善根通見聞等。次毘
盧下顯其現縁。後於彼下結因屬果。文從
略故結屬生天。理實息苦及淨眼等。皆由
此因縁也。是知佛光等照。不種善因無斯
勝益。何以一光頓成斯益。無盡功徳之所
顯故。純盡法界之所流故。非如權教八十
隨好。但嚴於形生信而已。此中略無墮獄
之因。謂雖修乘戒行寛故。第二佛子菩薩足
下廣辨。但廣於因果難説故。文中亦二。先
廣淨宿善益。後既生天下廣聞法益。今初。
摧下惡趣之苦。放足下輪光。四十光者。表
四十位無不照故。中有一者置廣説略。能
照已下分齊過前。隨諸已下淨惑成徳故。
前光受清淨等名。以重況輕擧阿毘耳。第
二廣聞法中長分爲六。一略標勸誨。二爾
時諸天子下聞已生疑。三是時天鼓下總示
所因。四諸天子如説下正明勸教。五時諸
天子聞是音下依勸詣佛。六説是法時下見
聞益深。前三可知。四中有四。一以己喩佛
無我無來。二諸天子譬如汝下。以他喩己
顯來即無來。文有三喩。並顯可知。然惡業
善根是來因縁。因縁無性故來即無來。非先
有法在十方中從彼來也。故因縁者即是
智慧。智慧之法本非因縁。云何念言有何
因縁。三諸天子譬如億那由下。以己況佛難
思之境。合中擧手隨好者。別擧顯勝。上救
下趣故擧足光。今約現通故説手也。四諸
天子汝當下。正勸往詣誡不應留。於中
二。先總誡勸。後著五欲下廣釋。於中亦二。
先釋前誡。有法喩合。後諸天子下釋勸。於
中。有六。一順釋。爲報恩故。二諸天子其有
下反釋。三諸天子汝等下示其恩相。四汝等
今者下勸往増善。五諸天子如我天鼓非男
非女下。示法令修。謂説二空。非男女喩以
顯人空。不生滅喩以顯法空。六汝等若能下
勸修成益。言無依印者。既解悟無生。則
能所雙絶。儻然靡據故曰無依。以斯智印
印定萬法。不收不攝任心自安。故稱三昧。
第五依勸詣佛中分五。一獻供不遇。二時
有下聞其所在。三時諸天下觀見下生。四諸
天子衆下發心欲往。五時天鼓中出聲告下。
教見佛儀。於中二。先教識受生令捨曲
見。後教發心悔過令其必見。今初由前不
遇。後覩下生不離有無。情存彼此故示
體用。顯無生現生。文中有法喩合。法中先
誡其曲見。後但以下示其正見。是知佛化
所生非歿生也。二諸天子如我下喩。三菩薩
下合。於中先明法身無生遍而叵見。後而
能下應無不生。即處處皆有。有感此中亦
見。何須更下閻浮。離分別下顯應生之徳。
拂其諸見以無分別智而生。非謂有選
生處。雖處王宮而無憍慢。諸天圍遶而無
染著。第二諸天子汝等應發下。教發心悔
過中三。先標教悔。次徴問其方。後如法
正教。夫欲悔過須識逆順十心。謂先識
十種順生死心。以爲所治。一妄計人我
起於身見。二内具煩惱外遇惡縁。我心隆
盛。三内外既具滅善心事。不喜他善。四縱
恣三業無惡不爲。五事雖不廣惡心遍布。
六惡心相續晝夜不斷。七覆諱過失不欲
人知。八虜扈抵突不畏惡道。九無慚無愧不
懼凡聖。十撥無因果作一闡提。次起十種
逆生死心。從後翻破。一明信因果。二自愧
剋責。三怖畏惡道。四不覆瑕疵。五斷相續
心。六發菩提心。七修功補過。八隨喜他善。
九念十方佛。十觀罪性空。今此三段文皆具
有。而爲次不同。向以起心之次第。此以勝
劣言故。今初標教誨中。文有四節。治其六
失。一發菩提心爲懺所依。以是行本攝衆
徳故。首而明之。翻昔惡心遍布自
危人。今悲覆法界廣利有情。二淨治下令
淨三業爲能懺體。淨治其意是意止行。住
善威儀義通止作。謂當發露不覆瑕疵。及
斷相續心。翻前六七。三悔除一切下令懺
四障。即所滅之非謂惑業苦。業報二障約因
果分異。既懺報障則怖畏惡道。以翻不
畏。天子新從彼來故不廣明。於煩惱中利
鈍分二。邪見斷善最可畏故。別明見障。又
障所知。亦見障故。餘如別説。四以盡法下。
運心普遍令無不盡。由昔起過既遍諸境。
今悔昔非故普運三業等衆生界。一一佛
前及衆生前。皆發露懺悔。既人天凡聖皆對
懺悔。則自愧剋責翻無慚愧。由意遍運令
身口遍。頭即頂禮兼身爲總。五輪著地。
此言遍者爲以何遍故。下次言善三業遍
此即修功補過。翻縱恣三業。第二時諸天
子下徴問其方。上言猶略。餘義未盡故次徴
之。第三爾時天鼓下如法正教。正教觀罪
性空。兼顯妄計我人撥無因果。外遇惡縁。
而文分二。先明發聲之因。後諸天子下正
説教誨。於中分五。一別觀業空。二總觀四
障。三別觀見惑。四對業觀報。五總結懺益。
今初。業爲報因。三障首故。非先有體從十
方來。正顯空義。但從顛倒生。釋空所以。
由業障海從妄想生故無自性。令此空慧
與心相應。則決定無疑。能如是知即名菩
薩。第二諸天子如我天鼓下總觀四障。即天
鼓説法。無説喩。以喩俗有眞無。先喩中初
擧所治。謂業報二障。後説行等五。即是能
治。謂行善止惡。喜他安他住定。後諸佛下
合。於中先隨俗説有。言我我所者即是見
障。説貪恚癡即煩惱障。後而實下勝義實無。
有無二文三障影略。既無我所翻破第一妄
計人我。第三譬如我聲下別破見惑。見惑深
險故廣破之。文有三喩。一鼓無生滅隨聞
喩。喩業雖無生隨修感報。謂向觀業空爲
遣執有。若謂爲空諸佛不化故。今顯非
斷無。翻破撥無因果。二聲無去來喩。喩歸
中道。定有即常定無則斷。倶亦是二故。雙
破二見顯離斷常。文中先喩。諸天子若有
下合。若有可來即常。去而不來則斷故。
雖空不斷。雖有不常。三鼓聲隨心喩。喩佛
由心見。遣其心外定執。懺主令其眞念十
方諸佛。翻破外遇惡縁。第四如玻璃下對
業觀報。文有二喩。一鏡像體虚喩。喩雖有
而無。謂鏡像依鏡現。像非去來。報從業生。
何有來去。二幻師惑眼喩。喩業招報雖無
而有。又業亦如幻。又幻非又無。即中道矣。
第五若如是下。總結懺益可知。第六見聞
深。中二。先明餘衆益。以三昧力聲普聞
故。後爾時下正辨當機益。於中二。先一重
益。後其諸香雲下展轉益。前中亦二。先得法
益。後以衆生下見佛益。今初。皆有故字。
義似牒前爲因則見佛爲益。而前來未有
得十地等處。爲何所牒。是以晋經皆無
故字。應言聞説普賢廣大迴向。故便得十
地獲諸力莊嚴三昧。上句得位。下句成行。
分得十力爲莊嚴故。二明見佛益中三。一
明見因。二即見下正明見佛。三爾時下敬心
興供。言以上者。上來持華詣佛。猶未散
故。毛孔出華者。已得地位故。華在最初。故
略擧之。上所持中有香蓋等故。下見香見
蓋並皆成益。第二展轉益中二。一聞香益。
二見蓋益。並依前供成。今初。有法喩合。法
中由脱障故。得解脱樂故。喩四禪無八災
患。若有下合。由滅障故得淨善根。是爲益
相。文中先顯所滅。即八萬四千。古有二釋。
一云衆生煩惱根本有十。然一惑力復各有
十。即爲一百。計應分爲九品。今但上品重
故開爲三品。中下輕故各爲一品。合爲五
百。復於内外境起。謂自五塵爲内。以他五
塵爲外。一一各五百。即爲五千。別迷四
諦則成二萬。并本一千則有二萬一千。
依三毒等分成八萬四千。經文自具二。有
云。以十惡爲本。展轉相成。一一各十故
成一百。迷自他五塵。爲一千。正迷十諦法
門。謂四諦三諦。二諦一諦。或迷説成諦等十
諦。或迷十善故成一萬。然迷十諦空有不
同。分成二萬。或迷十善二諦。亦分二萬。
并本一千。餘如經辨。然二皆有理任情去
取。更有異釋。如賢劫經等非今經意。後了
知下能滅。謂了惑本虚居然不生故。晋經
云。此諸煩惱皆悉除滅。除滅故清淨。惑亡智
顯。即自在光明善根成就。言香幢雲者。即
九地善根至下當明。第二若有衆生見其蓋
下。明見蓋益。於中二。先正明得益。二佛子
菩薩住此下。明攝化轉益。今初。準晋經云。
種一恒河沙轉輪聖王所植善根。所謂白淨
寶網輪王等。是則多箇輪王。非一輪王之
多善也。梵本亦然。而言清淨金網者。準瓔
珞上卷。金輪在十迴向。初地已上皆是
璃輪。而増寶數爲別。是知舊譯爲寶網者。
勝金網也。故彼經云。歡喜地百寶瓔珞七寶
相輪。四天王一萬子爲眷屬。百法身爲百佛
國土中。化十方天下。已後略無化之分齊。
寶數一一増至第七地。十三寶相輪。八地但
云大應寶相輪。九地云白雲寶相輪。十地
云百萬神通寶光瓔珞無畏珠寶相輪。若順
晋經。白淨之言。則是九地。即前香幢雲自在
光明。若然彼但是所等。則金網無失。若取
十地爲清淨金網。正當十地以無畏珠
爲清淨義。又攝化分齊。與上第十地攝報
果同。則證十地明矣。故下此王放光遇者。
亦登十地。言一恒沙者。謂從九地已還乃
至十住銅輪。以此十地所化分齊。比前如
恒沙矣。故晋經云寶網輪王等。等取前也。
第二攝化轉益中二。先明得位益。後佛子如
得初禪下成徳益。今初。有法喩合。法中直
明攝化分齊。已如前釋。喩中初化無間斷。
喩上法中教化衆生。後若有聞名必生其
國。喩下合中遇斯光明獲十地位。後合中。初
句總合。準晋經亦復如是下。欠放曼陀羅自
在光明之言。今經影在後喩合中。若直云得
遇斯光。前文無放光處。爲何遇耶。言得
十地者。此品總有三重。皆得十地故名展
轉益。一諸天子聞鼓説法得十地。二此天
子毛孔出華蓋雲。見者得輪王位。即是十
地。三輪王放光。遇者復得十地。此三位皆齊
等同時頓成。各塵數多類。總是一隨好中一
光之力。餘光好等彌更難説。言以先修
行善根力者。顯頓益之因。因聞普法修普
善故。第二成徳益中先喩。後菩薩下合。喩意
云。欲界修得色定。以欲界眼見色界境。喩
菩薩頓證未轉凡身見十地境。以法力故。
是則三祇可一念而屆者。明一攝一切故。
塵劫不窮一位者。明一切攝一故。如是遲
速自在。是此圓教非餘宗也。二合中初正明
得益。後佛子假使下顯境分齊。今初。言得
菩薩第十地者。猶是牒前合中。以徳依地
成所以重牒。不然則成兩度放光各得十
地。言成就如是清淨肉眼者。謂上諸徳十
眼。皆依凡身肉眼而成故就結之。後顯境
分齊者。即顯肉眼境界廣大。肉眼尚爾。餘
眼玄妙不可説也。文中三。初假設譬喩。以
顯境多。次正明能見。後結徳有歸。今初分
三。初明一重廣大。二寶手於汝意下問答顯
廣。三寶手設復下。復積前數重顯廣大。第
二如是一切下正明能見。先見前廣刹之塵。
肉眼能見已是超勝。況一念耶。次亦見下
明見多佛。後如*玻璃下明見之相。無心
來去故。第三寶手如是下。結徳有歸
歸輪王善。差別因果竟。此品之末。經來未

  普賢行品第三十六已下入第
四十九經
初來意者。先通後別。通謂二品明出現因果。
故次來也。亦名平等因果。謂會前差別因。
成此普賢之圓因。會差別果。成性起出現
之果。又前約修生。此約修顯故。若爾何以
更無別問。復何以差別果終。而無瑞證。平
等因竟便有瑞耶。即以此義顯是會前。若
更別問便有隔絶。欲會前故不以瑞隔。普
法希奇因果各瑞。又前應有瑞。經來未盡。
故所以無耳。別謂此品先因後果。義次第故。
亦遠答前第二會初所行問。及不思議品念
請本願問故。前雖已答。下二深妙故重明
之。亦猶相海隨好。而妙中之妙。古徳別爲
一段因果。二釋名者。初通顯二品義名。依
性起修依性起用。差別相盡因果體均。故
云平等因果。又因是果因。量周法界。果是
果果。境界如空。因果倶盡未來利樂含識
故名出現。別則品名普賢。即標人顯法。明
此行法非次第法。行者顯法非人。品明所
行非説人體。徳周法界爲普。至順調善曰
賢。依性造修曰行。然普賢行。諸經多有其
名。品中雖廣。今略顯十義以表無盡。一所
求普。謂要求證一切如來平等所證故。二
所化普。一毛端處有多衆生皆化盡故。三所
斷普。無有一惑而不斷故。四所行事行普。
無有一行而不行故。五所行理行普。即上
事行。皆徹理源性具足故。六無礙行普。上
二交徹故。七融通行普。隨一一行融攝無
盡故。八所起用普。用無不能無不周故。九
所行處普。上之八門。遍帝網刹而修行故。
十所行時普。窮三際時念劫圓融。無竟
期故。上之十行參而不雜。渉入重重故。善
財入普賢一毛。所得法門。過諸善友不可
説倍。又上十行通收爲二。若位後普賢。則
得果不捨因。徹窮來際爲普賢行。以人
彰法則普賢之行。若位前位中普賢。則以
徳成人。但修普行即曰普賢。亦則普賢即
行。但從行名故。若獨位後普賢。則普賢之行
無施下位。廣釋普賢如初會辨。三宗趣者。
亦先通後別。通以二品明平等因果爲宗。
會前差別爲趣。別以此品明平等圓因爲
宗。成平等果無二爲趣。釋文中二。此品辨
因。後品明果。前中亦二。先長行直明。後以
偈重顯。前中又二。先正説。後瑞證。今初亦
二。先明説因。後佛子我不見下正陳今義。
前中亦二。先標前少説。後徴釋所由。今初。
普賢説者。以人表法故。言如向者。一近指
向前隨好一品。爲於障重地獄衆生。略
説隨好少分用故。廣説難思。二通指前所
説之果爲少分境。果海絶言故。三遠通差
別因果。雖有圓融之義。以五位漸次因果
殊分。逐機就病未盡法源故名少分。則
顯下平等因果。逐法性説。因果圓融。名廣
大説。二徴釋中。徴意云。何以前名少説。釋
文二意。一者成上。諸佛世尊所以出世者。
以衆生有無明等十過。未宜廣説故。先
明差別等。二者生後。謂衆生既過滋多障累
無盡。則一治一切治。一現一切現。衆生無
盡。因果亦窮未來際。前之所隨由未盡
故。言十過者。一者無明。二作惡行。晋經
名諸纒。則亦是惑。此二爲總。次六皆無明。
三計我我所。四著身見故。六地云世間受
身皆由著我。五三倒四倒等不能決斷。六
乖僻正理。七遍計分別。八結縛常隨。九
隨生死流義通業苦。因流果流故。十遠如
來道行邪徑故。此結成其失。結縛等名如
常所辨。第二正陳普賢行中二。先明所治
廣多。後是故諸菩薩下能治深妙。今初。既
一惑成百萬障。則一障一切障義則惑惑皆
然。今從重説文中三。初標次徴釋後結成。
今初。總標瞋最重。除瞋之外。更遍推求無
有一惡如瞋之重故。晋經云。起一瞋心
一切惡中無過此惡。決定毘尼經云。菩薩
寧起百千貪心。不起一瞋。以違害大悲
莫過此故。菩薩善戒亦同此説。言於他菩
薩者。若於菩薩起瞋其過尤重。以令菩薩
廢大行故。是以大般若中。天魔見諸菩薩
互相是非過常大喜。二何以下徴釋。釋中
二。一總顯。二何等下徴列。標雖百萬略列
百門。古人寄位分五。初障十信行。二不樂
佛法下障十住行。三不得菩薩諸根下。障
十行之行。四樂誹謗一切下障十向行。五
不樂與菩薩同住下障十地行。言口如唖羊
障者。此是耳根障。以生邊地不聞法。
是故口無所説。舌根之障。次下自明。昔結
云。菩薩萬行不過此五。起一瞋心一切頓
障。此釋非不有理。如賊心求法。豈獨障於
地耶。是知通障一切信尚不起況後位耶。
又所障法界如帝網重重。能障同所亦皆無
盡。故知百萬猶是略明。三佛子若菩薩下結
成可知。第二能治深妙中二。先正顯。後
結勸。今初。文有六位。位各十行。初一始修。
後五成益故。後五段展轉依初。是爲初即
攝後。一治一切治也。説有前後得即一時。
今初分二。先標擧勸修。後何等下徴列及
結。於中十法攝爲五對。辨五種修。初二約
人明謙敬修。敬上愛下故。次二約法明眞
正修。順教知事故。次二約心行明廣大修。
樂大行堅大心故。次二約智明増勝修。内
入果智外起勝辨故。後二約悲願明長時
修。衆生無盡悲化不疲。世界無邊願住不著
故。第二清淨者。依前正修行。時成離染
故。文中二。初躡前起後。後徴數列名。下
皆倣此。例中十句次第。從前十句而成。
一由不捨衆生故達深法淨。以衆生皆有
佛性即妄而眞。爲深法故。二由敬上故能
近。三由不謗故能護。四由知無盡故了如
空。五由菩薩行不離法界故深入。六知菩
提心等虚空故無邊。七觀察菩薩皆同此
觀能入佛力。故名爲根。八精修不懈故不
著劫數。九由化無厭故。觀三世衆生化未
化等。十由願住世界能修一切佛法。第三
廣大智者。垢染既拂本智自明。稱性相知故
云廣大。亦從前十及次十而成。然有開合
恐煩不配。説者隨宜。第四普入者。事
理融本來即入。智了法爾無境不通故。身心
皆入。亦從前三生可以意得。非根者。境識
及理皆非根也。第五勝妙心者。由前知法
本融。則事理無礙。應機成益名勝妙心。從
前四生亦可意得。第六善巧智者。由上
理無礙。今則權實決斷名善巧智。有十一
句。後二合一餘皆如次。從前十成。一即言
亡言爲甚深。二無依故廣大。三如依空生
色故能説種種。四住無二邊故證平等。五
了種智深密故了差別。六無差全同。七若
無疑惑則佛法莊嚴。八以平等成一方便。
九三世法約差別門爲無量方便。十由住
佛力得知佛無邊自力不退。從前十既
爾。從前四段亦然。如是展轉不離始修故。
隨一法具一切矣。第二佛子菩薩下結勸。
一行能具一切行故疾得菩提。大文第二
爾時佛下。證成中二。一現瑞證。於中先此界。
後如此下結通。二爾時至十方下。諸菩薩證。
亦先此土。後如此下。結通。言授記深法者。
少用功力疾得菩提故。同名普賢者。皆
有此行故。普勝界者。依此普法最爲勝故。
普幢自在者。此行成果高出無礙故。第二以
偈重顯中二。先敍述。後正頌。今初亦二。先
説儀。後欲開下説意。此有十偈中並具文
顯可知。第二正頌中。百二十一頌分二。前
二十四頌顯説分齊。餘皆正辨普賢行相。
此是伽陀與前長行。綺互共顯普賢之行。
前是略明十法展轉相生。此則廣顯諸門略
無展轉。又前多顯體此多辨用。前中二。
初一誡聽許説。餘正示分齊。於中二。前
九頌許説過去菩薩行。後於一賢劫下。許
説三世佛菩薩行。於中二。前三偈擧説時
處。前二時後一處。後十一偈明所説行。於
中前四諸佛出世行。即普賢行故名因果圓
融。後七菩薩三輪願智行即普賢行。第二於
一微塵下。正顯普賢行九十七頌分二。初
六十七明即悲大智行。後未安者下。三十
頌。即智大悲行。今初。有十種行。一初五頌
明善入帝網行。二十七頌深入時處微細行。
三世界及如來下。三頌。明了佛心祕密行。前
一偈半攝前起後。後一偈半正顯難了能
了。四十偈了三世佛攝化行。五出生下。二
偈六根無礙行。六有三偈如化無方行。七
諸佛甚深下。十頌。三世間自在行。此中玄妙
宜審思之。八六頌別明智正覺世間自在
行。九如來法身藏下。五頌。非身示身行。法身
藏者。即前藏身普賢菩薩自體。遍言亦同此
也。十有六頌非量示量行。第二即智之悲
行中。亦有十行。一初四偈無住攝化行。二
有四偈非身現身行。三一頌分布舍利行。四
二頌知佛大心行。五三頌法輪深入行。六無
量無邊下。五頌了知根器行。七三頌了世業
惑行。八五頌了達根境無礙行。九一頌知四
種説法行。而刹説等者略有三義。一約通
力。二約融通。一説一切説故。三約顯理。
是説菩薩觸境皆了知故。則觸類成教如
香飯等。十末後二頌三世攝化行。平等因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已下入第
五十經
初來意者。前品明稱果之因。此品辨如因
之果。體雖平等不壞二相。先因後果義次
第故。亦爲答前不思議品出現念故。答第
二會所行問故。會釋如前。二釋名者。如來
是有法之人。即三身十身之通稱。出現是
依人之法。果用化用之總名。如來雖見上
文。對出現故重辨十身皆有出現。且寄三
身以明。然來即出現。爲分人法曉喩分明。
故重辨之。若依法身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如理。常現名爲出現。故文云。普現一切而
無所現。又云體性平等不増減等。若依報
身。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曰如來。本性功
徳一時頓顯。名爲出現故。文云。如來成正
覺時。於一切義無所疑惑。普見一切衆生
成正覺等。若依化身則乘薩婆若乘來化
衆生。故曰如來。則應機大用一時出現。文
云。以本願力現佛身。令見如來大神變。又
云。隨其所能隨其勢力。於菩提樹下。以種
種身成正覺等。今以新佛舊成曾無二體。
新成舊佛法報似分。無不應時故即眞而
應。應隨性起故即應而眞。三佛圓融十身無
礙故。辨應現即顯眞成。是以晋經名性起。
性字雖是義加未爽通理。以應雖從縁
不違性故。無不從此法界流故。以淨奪
染性即起故。若離於縁性叵説故。下加性
起菩薩表所説故。妄雖即眞不順性故。
今以起義多含直云出現。從性從因從眞
從感。皆出現故。若唯辨應身出現。非唯
失前二義。亦未足顯深。何能融前差別之
果若以來爲現義。則如來即出現。持業釋
也。若分人法。三皆如來之出現。揀餘出故。
第三宗趣者。平等出現爲宗。融差別果爲
趣。四正釋文。文爲七分。一加分。二本分。三
請分。四説分。五顯名受持分。六表瑞證成分。
七偈頌總攝分。今初有二。先毫光加請主。
後口光加説主。前中三。初光次加後益。光中
有十分三。一光出處。眉間者。表證中道。
離有無二邊故。表無住道離眞應二邊故。
白毫者。表所出現性無垢故。能詮出現諸
教本故。二放大下。辨光名。體如所説故。三
無量下八段。皆是光業。初眷屬光即是因業。
總攝諸法皆此生故。四其光下舒業。五顯現
下敬業。六覺悟下覺業。七除滅下止業。八
映蔽下降伏業。九顯示下示現業。十作是
下卷業。二入如來下正明加相。所以加此
菩薩者。如名所顯故。性有二義。一種性
義。因所起故。二法性義。若眞若應皆此生故。
亦有釋云。此之妙徳即是文殊説此法門加
性起稱。此釋無違大理。以文殊大智爲能
顯。普賢法界爲所顯。共成毘盧遮那之出
現故。亦是解行滿故。佛出現也。從頂入者。
是加持相妙智之極方能顯故。第三時此道
場下。加益中二。先大衆同欣。知法將被
故。二爾時下。妙徳領旨。知令求説主故。
於中二。先長行。身心致敬。跽者跪也後偈
頌讃請。十偈分二。前五讃後五請。前中初一
總讃申敬。餘四別讃。放光中有讃因讃果
讃用等。文並可知。後五中。初一自敍得益。
即是領旨。次偈領衆意請。次偈歎衆堪聞。
次偈敍佛令請。後偈正求説主。已領佛意
故不請佛。第二口光加説主者。示所請
故。文中三。初光次加後益。今初亦十。一出處
口放者。表教道傳通故。二光明令得無礙
辯。不畏大衆及深理故。餘如前辨。二入普
下。加中入口者。教以口傳故。如佛説故。加
普賢者。是普賢行之果故。所證法界由理
顯故。三其光入下。明益中。唯除如來揀師
資故。第二爾時下。本分中三。初徴事而問。
次引例以答。答即是本後説。是語下。表瑞
證成顯説希奇。纔聞其名已有徴故。大地
動者。大法將顯大惑將傾故。出問法光者。
冥加智慧助發請故。第三時性起下。請分
中有長行與偈。前中四。一總擧法請。二佛
子此諸下。歎衆堪聞。三佛子汝已下。歎説
主具徳。四善哉下。標章別請。前二可知。三
中別歎十事。一供多佛必曾聞故。二成妙
行曾已修故。三定自在有所依故。四親證
入故。五知教道故。六除他疑故。七上力
加故。八審根器故。九能隨説故。十順智到
彼岸得意深故。有如是下總結。既有説徳
堪宜説故。第四標章別請中。初句讃善躡
前三段。後列十事以顯無盡。一如來出現
之法。此是總相。總集多縁成出現法。法
含持軌。餘九是別。初三即三業祕密。四境
即智之所縁。亦分齊境。五依境修行通因
通果。六成菩提道。七成必轉法輪。八應必
示涅槃。九若存若亡見聞皆益。備斯九事
一化始終。有云。初一所依之法。餘九能依
之徳亦有斯理。如是下結請。第二爾時下
偈請。十偈分三。初一讃徳標請。頌前第三
段。次四擧法別請。頌前第四段。三有五偈
歎徳勸請。通頌後三段。於中初偈總讃請。
次二偈勸説之方。以法深難領故請説因
喩。次一偈半歎衆堪聞。末後半偈結請。所
説淨心顯説無過。具演文義周圓。第四説
分大分爲二。初別答十問。後佛子如來以一
切譬下。總以結酬。今初。十段答前十問。各
有長行偈喩。一一具十。今初。答出現之
法。長行中二。初標告歎深。二所謂下。隨義
別顯。於中三。初法説深廣酬前因縁。二佛
子譬如下。喩明深廣雙酬因喩。後佛子至
知如來出現下。總結成益。結上十喩。初中
分三。謂標釋結。今初。總標多因成出現果。
二何以下釋於中二。先徴以總釋。後何等爲
下。徴數別明。今初。先反釋縁。約能成之縁
事。即所成因體。後以十下順釋。向言無量乃
是總相。今明有十箇無量。以顯無盡。理實
則有百千阿僧祇數無量。此十無量皆遍十
喩。言百千者。占人云。以十無量入中十
喩成百。以後結中十句。一一結前百門
爲千。其中更有別義。方成無量。今以下列
十中門門皆云無量。則不俟相入。是知百
千之言。但是數之總稱耳。二徴數別明中。一
始發大心誓期出現故。此心何相。二明上
求勝志。三明下化慈悲。四行以續願。此行
謂何。五明不出福智。六別顯福嚴。七別明
智嚴八淨前功徳。九嚴前智慧。所謂方便
道。教道證道無住道。正道助通。一道二道等。
皆莊嚴故。十窮究法源眞實智故。三佛子如
是下。結中既皆過去積因多法圓滿。令二
利果一時出現故。出現言通眞通應。第二
喩明深廣中。十喩各三。謂喩合結。喩酬譬
喩合酬因縁。故文云非以一縁一事而得
出現。又前法説多約往因。此中合文多約現
縁。十中一大千興造喩。此喩爲總總喩衆
縁。以成出現故。云以無量縁等。下説雲雨
皆此所霔。初喩中四。一總辨多縁。二別顯
縁相。三顯被因起。四性相結成。今初。先反
後順。縁即因縁。如衆生業及風雨等。事即事
相。謂如所持水及宮殿等。二所謂下。別顯
中。先雲雨上霔。後風輪下持。一能持者。若
無此輪雨無停處。二水若不減礙起天宮。
三水雖已減假此成立。謂減一節水起一
重天。如嚴冬急流重重水結。四雖起總處。
無別莊嚴故。須第四。三如是皆由下。顯彼
因起。謂上雲等。略由二因。一衆生外増上
業。言共業者。謂多有情應生此界共業同
變。於中有四句。謂共中共等。二菩薩善根。
此有二意。一約同居。謂地前菩薩。二約能
化。謂隨諸衆生。應以何國起菩薩根等。便
修彼因以取彼國故。有衆生類即菩薩佛
國。令於其中下顯受用果。謂先成器界。後
起衆生依之而住。如倶舍婆沙等辨。各隨
所宜者。謂水族衆生得水受用等。又人羅刹
宮殿無礙。菩薩衆生淨穢同居。第四佛子如
是下。性相結成中。先結前生後。後法性如
是下正結。此句爲總。此法性言通於性相。
無有生下別顯性空亦遮其妄計。謂非冥
性微塵等生。非自在梵王等作。無神我能
知。上三顯能作空。無有成者顯所作空。雖
能所倶空不礙相有。故云而得成就。如是
無礙爲法性如是。次合中略不合第三顯
彼所因。以次下二喩自別合故。合四輪中。
前三是因。後一二利果滿。因圓果滿佛出
現故。一品之内多以依喩正者。非唯義類
相似。實則外由内變故。令外器全似於内。
是以上云菩薩善根所起。衆生共業所生等。
華藏品中已略開顯。第二洪霔大千喩。此之
雲雨即前喩中興雲降雨。正喩出現法門。
廣大難知周十方故。言心相續力者。若約
信受但是圓機。堅種相續能受深旨。若約
具受。則八地已上得無盡陀羅尼力。方能
受持乃至十地。方受如來雲雨説法。是以文
言除大菩薩。由初義故但揀二乘。第三雲
雨無從喩。菩薩善根。如生共業感彼出現。
法雲法雨機感而現。非先有一方所從彼而
來。機謝而去。亦非歸至舊所故。體無生滅。
第四大雨難知喩。喩深非心境故。古云。教
廣行大因深果遠。故非預二乘。亦不乖理。
但是大機即世間主無能所行。即能知之。第
五大雨成敗喩。況佛滅惑成徳喩中。初一
即壞界之時。三即以水止水合中。初二滅
惑成智福。次一滅障成智。即止觀雙運。
後一權智照機。又無二同二乘。無三同外
道。無四増無明無五非種智。此即分上總
中法雨令差。第六一雨隨別喩。喩佛一味
隨器。隨器即合前差別。第七勝處先成喩。
喩佛勝縁。先濟徳文中先正明。後佛子譬如
下。牒以釋疑。先成由業力。法異由機殊不
乖第六一味。第八事別由因喩。喩佛成辦
大事徳。亦是徳殊由智喩。喩中分三。初蓮華
表佛。總中略無名出現者。表佛現故。而
言大者。準五卷大悲經第三云。有千葉故
光照十方者。金色光也。言爾所佛者。有
千枚華表千佛故。故劫名賢賢善多故。
餘多同此。二佛子爾時下。風輪起處者。即有
力遙持廣前建立風輪。三佛子大雲下。結因
有屬。二合中亦三。先合蓮華表佛喩。於中
一切善根功徳合上大水遍滿。放於下。合生
蓮華。謂不斷種性如華表佛故。普照十方
合上光照十方。與諸菩薩下。合知佛當出。
第二佛子下。合風輪起處喩。此十智光次第
合前。所成唯果徳。能成通因果。又能成即
實之權。所成唯差別之徳。故下結云同一體
等。第三佛子如來下合。結因有屬於中三。
一結因即能成之智。合上一味之水風輪不
同。此輪由一節水減。一重輪生。如澄水垽。
今推能成由一味大悲。二佛子一切下結
果。即所成之大智。從一實之智隨權而生。
合上風輪差別。故世界差別。三佛子汝等下
結縁。即由衆生異。合上以衆生善根不同。
兼釋外疑。於中又三。初牒前正理。一解脱
味即能成之水。水具二義。悲及解脱二文影
略。種種功徳通能所二智。二衆生念言擧外
疑情。然感應之道略有三義。一互相成。二互
相奪。三縁成性空。今衆生以縁奪因。純推
佛力失因縁義。三佛子此非下。如來爲釋。
於中初以因奪縁。一向言非。次但以下。爲
説正義初句因縁相成後而佛下。有二義。一
成上因縁。雖隨衆生心無分別。二成第三
義了性空故。縁成故無成。無成故無壞。
所成既空何有能成作者及作法耶。第九四
輪相依喩。況佛體用依持徳。亦廣建立風之
別義。喩中二。先明能持之風。有四者。一一
時持水名安住。二多時不動名常住。三與
劫齊量。四體性堅密。是以倶舍云。假使有
一大諾健那。以金剛輪奮威懸撃。金剛有
碎風輪無損。其量廣無數。厚十六洛叉。彼
但有一與此不同。二此四下四輪相依。準
倶舍論。次上水輪厚八洛叉。洛叉億也。次
上更有金輪。厚三億二萬由旬。然其世界。
或説三輪成。謂風水金。或説五輪。謂下加
虚空上加大地。今欲稱法合成四輪。則地
中含金金亦地故。二合中先合能持四風。
有配四攝義。則少似既合。以如來出現
則成大局。今謂一未信入者。以四攝普攝
示以正理。二已信受者建立教法。三已入法
者令其成行。四已成行者令其得果。二佛
子下。合四輪相依。一慈悲合地能厚載故。
二方便合水曲隨器故。出現合風力能持
故。無礙合空如空無礙故。故淨名云。其無
礙慧無若干故。文意雖但取展轉相依。
不妨有似其事。若準偈中。慈悲之前有一
切佛法。以況樹林則五重相依。第十大千饒
益喩。況佛利世徳。別顯總中一切衆生各
隨所宜。而得受用。合中次第合前四益。見
佛生喜如魚得潤故。戒如平地萬善由生
故。定如宮室得安息故。慧如虚空不可
壞故。於中二句。初不壞事。後不壞理。第
三總結成益中有十一句。各別結上十門。
以九十二句結第九門。故有十一。一多因
出現故。二廣故難受。三無生故無從。四非
心識故思必發狂。五如空故惑見雙亡。六
平等無我故一味。七由無盡故諸乘遍化。
八後際無斷故佛種不斷。九無對即無礙慧。
十爲無爲平等。即攝三輪歸無礙慧。十一
本爲衆生故今利益滿足。若將一一通
前十門。未爲得意。第二偈頌。三十七頌分
三。初十四頌歎深許説。次二十二頌。頌上
十喩。後一頌結説無盡。不頌上文。今初
分二。前十一頌歎深難量。後三頌誡聽許
説。今初亦二。初偈總歎。頌前標告不思議
言。後十別歎。即次第頌前總結十一句。亦第
九偈頌九十二句結。既結喩。今此亦即通
頌前喩。喩則性相雙明。此中多就性説。古
稱性起彌復有由。一無邊量即無量義。二
一毛叵量即廣大義。三空際叵得即無生義。
然唯此第三偈。似頌第五如空。第六偈似
頌第三無生滅。然取義不同故。皆案次。四
不能知者離心識故。五遍於一切非一切者。
即如空義。六體性平等即平等無我義。七前
遍諸刹。此遍三世文綺互耳。八無變易故
盡後際。九離言説故無二無對。十本願現
身故能成益。第二誡聽許説中分二。初一
誡聽勸修淨意如空。總以喩顯。下二句別
顯。一離妄取。如彼淨空無雲翳故。斯即眞
止。二觸境無滯。如彼淨空無障礙故。斯即
眞觀。此觀不作意以照境。則所照無涯。此
止體性離。而息妄故諸取皆寂。若斯則不
拂不瑩而自淨矣。無淨之淨則闇蹈佛境
矣。此爲心要。謂後學思行。後二偈許説
分齊。於中初半偈。結前生後。後偈半正示
分齊。牒擧十門。略無行者三業攝故。闕正
覺者導師中攝。或復略無。第二頌前十喩。
即爲十段。初喩四頌以是總故。餘九各二。
今初文二。前二頌總顯多縁。後二頌別顯縁
相。其第九喩。合云方便依智者。智即頌前
出現。然初無礙慧。是佛實智中二皆權。於
中智即知事方便隨機。合上即權實無礙
對初即悲智雙游。第二別答出現九門。先
明身業。後八依故。長行中二。先標擧。後佛
子諸菩薩下釋相。於中三。初就法總明。次
約喩別顯。後就法總結。然總中五遍通喩
中十身。結中十句別結十喩。亦同前出現。
今初分四。一總教廣見。二何以故徴其所
由。三諸菩薩下。反釋所以。四應遍一切下。
順以結酬。就反釋中總擧五法。法是所知
法界。及調伏法事。是調伏衆生行事故。晋
經名行。身即是正國土是依。生是所化。四
順結中應翻上五成五無量界。身爲能遍
四爲所遍。一遍法界。二遍調伏界。三遍調
伏加行界。四遍世界。五遍衆生界。唯有五
界非是略也。第二佛子譬如下。約喩別顯
中。明如來出現有十種身。一周遍十方身。
二無著無礙身。三普入城益身。四平等隨
應身。五無生潜益身。六圓迴等住身。七無
心普應身。八窮盡後際身。九嚴刹益生身。十
嚴好滿願身。此即八地十身而爲次不同。
一法身。二智身。三威勢。四菩提。五莊嚴。六
意生。七化。八力持。九福徳。十願。四是菩提
者。初成先照故。偈云日照出現故。五莊嚴
者。一一毛孔隨好光明。以莊嚴故。餘文
並顯。顯此十身擧十喩況。一一喩中文各有
三。謂喩合結。今初虚空周遍喩。況周遍十
方身故。下結。云以其心無量遍十方故。喩
中先直示後徴釋。徴云。至不至別。何得倶
耶。以一無身釋上二義。由無身故無可
得至。亦以無故無所不至。如色中空。空
若有身身即質聚。便礙於色。如鐵入水水
不入鐵。今由無身故遍入色中。法準喩
知。此以事空以況理空。理空即是法身故。
經偈云。佛以法爲身。清淨如虚空故。爲衆
生下此釋外疑。第二空無分別喩。況無著無
礙身故。經結云所行無礙如虚空故。空無
分別不礙顯色。智無分別不礙利生。第
三日光饒益喩。喩普入成益身。普入法界
故。喩合皆有總別釋成。合中別内有十種
益。合前八句。初二合初句世出世異故。三
拔四流之苦與出世之樂。拯二乘沈定水
之苦。與菩提樂。皆變濕令燥之義。四道品
通長三乘草木。五信有二義。一成上義。信
能増長一切法故。二合成熟信。能必到
如來地故。六七二句合廓徹虚空。一得見
聞四諦因果智。二得三明十力智如空有
日廓淨照徹故。八有二義。令心無礙成上
徹空。不壞善根成下蓮華。如赤蓮華不
日光翳死無疑。三乘善根若遇智日則便
不壞。九正合開華。上已開不壞。今未開
開。十合後二句。發菩提心即見大道。成就
本行是辦家業。第四日光等照喩。喩平等隨
應身。由住眞際故無私平等。文中二。先正
喩。後重擧釋疑。前中黒山喩縁覺者。無法
空之光故。不出功徳故。不同菩薩十大
山王表十地故。高原喩聲聞者。不生佛法
蓮華故。大地一種通含三聚。取決定能生
處喩正定聚。得縁方生喩不定聚。砂鹵等
地喩邪定聚。然亦不捨故皆等照。後釋疑
云。日光是一佛智萬殊豈爲同喩。釋云豈
不向説但隨山地有高下耶。故知但隨衆
生智慧不同。佛無私智無若干也。未違
前喩。又既約機説異。則照高未能兼下。照
下而猶照高。又若捨化先捨於小次捨於
中。唯菩薩高山盡日蒙照。思之。第五日益
生盲喩。喩佛無生潜益身。有目者覩。非是
獨爲生盲不見。亦未曾滅。以潜益故。合中
二先略後廣。略中五事皆盲。而無信爲總。
故云無信眼故。此即涅槃闡提三罪。無信斷
善即一闡提。無解毀見則謗方等。毀戒邪
命。即犯四重禁作五逆罪。此四至惡猶有
佛性。亦爲饒益令離苦集。後佛子如來下。
廣顯中二。先能益光後所益衆。今初二。先
列十光。後結分齊。今初。十中初三成二莊
嚴慧中二句。一普照事。一照淨理。次三成
三慧。初二成聞慧。後一成思修。後四成四
智。大圓鏡智。無住普照故。平等性智。絶戲
論故。妙觀察智。隨應演故。成所作智。嚴土
化生故。佛子下結數分齊。以日有千光
故。結云千實乃無數。五百照下者。五位自
分行。五百照上者。五位勝進行。二其菩薩
下。所益中有四。初益菩薩。二益二乘。三益
生盲。四益惡趣。菩薩有二種益。一益圓機
頓證佛境。二益權機令熟權趣實。諸處謂
五眼等諸地。謂種性地等。二乘生盲可知。四
地獄下。光益惡趣文有六段。一拔苦與樂。
二佛子下。因起邪見。二是時下。慈音示正。
四彼諸下。迴邪報恩。五如來下。佛與授記。
六佛子下。結光利益。此中諸益多同隨好。
第六月光奇特喩。喩佛圓迴等住身。謂等
住三世無増減故。合中四法者。一圓智映
二乘。二常身示延促。三由器見有四無所
見無向背。初及後二皆圓迴義。菩提器者。
堪受菩提之人。覩意生身。若心海澄清妄
念都寂。則眞見佛矣。第七梵王普現喩。喩
佛無心普應。身不分而遍故。第八醫王延
壽喩。喩佛窮盡後際身。喩中二先彰現徳。
後彼大下。咒力持身。合中亦二。初合現徳。
於中初合用藥無不盡。次修學下。合咒力
爲方便。後善能下。合見者病愈二及住下。
合咒力持身。用前咒藥持住多劫。故略不
重明藥咒能持。第九摩尼利物喩喩佛嚴刹
益生身。雨寶利貧即嚴刹故。各有體用可
知。第十寶王滿願喩。喩佛相嚴滿願身。合
中先正合。後佛子佛身下釋疑。於中初雖
合喩。已是釋疑。謂有疑云。若念皆見今何
不見。故云少福不見。次疑云。亦有貧下薄
福何以得見。釋云除可調者。第三以其心
無量下。就法總結。十句次第結前十身。
其有難者前已會釋。第二頌中有二十偈。
次第頌喩。喩各二偈已下入第
五十一經
第三出現語
業。長行有標釋結釋中三。初就法略説。二
約喩廣説。三以法通結。昔人亦以初十
於中十爲百。後十通前十爲千。此亦可
通。今更一解。後結則容通結中十。中十則
別喩初十。但小不次耳。今初圓音之義。略
啓四門。一敍昔二辨違。三會通四正釋。
前三非要廣在別章。但正釋文自含衆妙。
文有十音以顯無盡。各上句標下句釋。一
普遍者。即隨類音。然有二義。一約體。廣無
聲不至。故云普遍無量音聲。斯則人天等異
萬類齊聞。上云衆生隨類各得解。二者隨前
一一之音。皆能獨遍。如目連不究其邊。二
隨樂欲音。謂趣擧一一類音。能隨樂欲説
種種法。上經云。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説無
邊契經海。又云。佛以一妙音周聞十方國。
衆音悉具足法雨皆充遍。通證前之二義。
三隨根解音。謂即上説中。隨説一法大小
各聞。故云隨其信解。寶積云。佛以一音演
説法。衆生各各隨所解。四隨時音。謂即
上大小之法。令聞不聞皆自在故。云不失
時。亦兼隨聞一法欣憂不同。寶積云。或有
恐畏或歡喜。上四多約即體之用。是圓音
義。後六多約即用之體。顯一音義。謂五外
隨縁叩我無生滅。六内集縁成何有主宰。
七甚深者。欲言其一則萬類殊應。欲言其
異一體無生。又欲言其一。隨一音中能具
多音故。上云一切衆生語言法。一言演説盡
無餘。欲言其異。即上多音唯令聞一故。
下喩云。譬如天鼓發種種聲。懈怠諸天唯
聞無常覺悟之音。故甚深也。八純稱法界。
九横入無斷。十竪歸一極。此十圓融一味。
是如來圓音。是知或謂無聲隨叩發響。
或謂唯一直聲無宮商等異。皆大地之一塵
耳。第二佛子菩薩下。約喩廣説中三。初結
前生後。次徴後釋。今初收上十聲要不出
三。約相則廣無量。約體則無主宰。約用
則有顯示。今並雙非以顯中道。謂莫窮其
邊故非量。隨機隨時有聞不聞。故非無
量。多縁集故非有主。純一法界生故非無
主。當體無生故無能示。巧顯義理故非無
示。更以四句明體用無礙。謂一以用從體。
由體無不在故。能令上十類皆遍一切。
非唯遍聲。亦遍一切時處。衆生如來法界
等。雖復於色等皆遍。恒不雜亂。若不等
遍則音非圓。若由等遍失其音曲。則圓
非音。今不壞曲而等遍。不動遍而差韻方
成圓音。二以體從用。其一一音皆具含眞
性。三用即體故。上十類聲皆不可得。唯第一
義永離所執故。法螺恒震妙音常寂。名寂
靜音。如空谷響有而即虚。若不即虚。非但
失於一音亦不得圓融自在。四體即用故
寂而恒宣。若天鼓無心而應一切。長風隨
竅萬吹不同。若不遍同非但失於能圓。
亦非眞一梵音隨縁自在。名爲如來圓音妙
音。非是心識思量境界。第二徴意云。前言
無量等。今何雙非。第三擧喩廣釋。其大意
云。性相無礙體用相即。故約法難顯寄喩
以明。十喩即爲十段。段各有三。謂喩合結。
今第一劫盡唱聲喩。喩前第六無主喩中。
言法爾者。倶舍第二云。生無色界有二種
因。一因力。謂近習及數習故。二業力。謂上界
後報業果欲至故。若生色界則有三因。謂
加法爾力。但器壞時法爾有聲故。然四種音
非是一時。初二火劫將壞欲界及初禪時。
三即水災壞二禪時。四即風災欲壞三禪
時。四聲各別故非無生。但從縁生故非有
主。合中明佛欲壞生死世間。亦有四聲説
五乘法。第二響聲隨縁喩。喩上第五無生。第
三天鼓開覺喩。喩第九無斷絶聲。遍入法
界化無斷故。喩合各三。一能開覺。二開覺
益。三結用歸體。二當知下。合中三者。初
合能開覺別有十一聲。義分四節。而有二
意。一初二通五乘。次六通三乘。次一通第
一第二乘。後二唯大乘。二者初一節人天。
餘三節配三乘。次無數下合開覺益。後而如
來下合結歸體。由不住方等故。上能普
遍。是以莊嚴論云。若佛音聲是有法非非
法者。不能遍至十方。反此故能。第四天女
妙聲喩。喩第三隨信解聲。多音隨樂故。第
五梵聲及衆喩。喩化不失時熟者必聞。
即以根熟爲衆。第六衆水一味喩。喩無邪
曲聲從法界生。一體性故。第七降雨滋榮
喩。喩歡喜聲稱根増長故。離佛無聲不從
外來。離機無聲不從内出。第八漸降成熟
喩。喩無變聲以皆至究竟故。上先照高
山以顯頓圓。此先小後大即是漸圓。將降
法雨者。思欲説一也。未便即降者。恐破法
墮惡道故。先興法雲是説方便。方便含實
如雲含水。第九降霔難思喩。喩上甚深聲。
雖多差別。皆於甚深法界之所流故。第十
遍降種種喩。喩普遍聲。非唯普遍四洲。亦
遍出多雷音。喩中有總別結。從四天下別中
有五。一雲二電三雷四風五雨。此與賢首
品文有影略。思之。後雖彼下結。合中亦有
總別結。別中亦有五。前四各有佛子。一以
身合雲有覆陰等故。即菩提等。十身中有
四身名異義同。一即願身願生兜率故。第
四即意生身。隨意所生同世色故。八即菩
提身。具佛十力成菩提故。九即威勢。具
四無畏能伏外故。亦可。十力降魔爲威勢。
無畏爲正覺。有正覺義故。餘六名義倶同。
第二合電光。不出通明無畏。第三以三昧
合雷聲者。略有三義。一若秋之雷蟄蟲藏
匿。若入三昧諸惡不行。二若春之雷則發
蟄開萌。猶彼三昧發生功徳。三雷是雨之
先相。三昧是説之先兆。十名思而釋之。第四
以大智合風者。以後得智觀機警覺。加被
令成法器故。第五此相現已下。以説法合
雨。於中初結前標後。所謂下。別有十法
者。一將成正覺念相欲盡聞斯法雨便細
念都忘。得見心性等虚空界。法界一相始
本無二。契同諸佛平等法身。故云説法界無
差別。二出胎已後坐道場。前後更無身故。
名最後法雨。名遊戲等者。此有二義。一
開爲二。謂遊戲是神通大用。祕教即心智
所契。二合爲一。令於祕教出沒自在。故云
遊戲。言祕教者。即詮如來三徳涅槃故。涅
槃經名祕密藏。安住於此能建大事。神通
作用故名遊戲。在法華經以體從用。名如
來知見。深固幽遠名爲祕密。雖初心同禀
而窮究在斯故。亦爲説三。一生所繋者。謂
如彌勒更一下生故。所以更一生者。由微
細無明能障所知故。今爲説令淨彼細惑
成種智普照。上三皆等覺位。四灌頂菩薩。
即十地受職位。十方諸佛法水灌頂。墮在
佛數。能受如來大法雲雨。令具佛功徳智
慧。廣作佛事爲莊嚴故。五得忍菩薩。若取
忍淨。八地已上。將止此忍勸滿福智。不斷
悲故。若取初得。有説初地即得。爲説信等
功徳。後後圓淨十地。地智一一開發不斷
二利故。六住向行三即三賢位。令其入證
眞如現前。依此變化爲甚深門。而勝進不
息。七初發心者。通信初發心及信滿發心。
既發上求下化之心。令依願行故。上皆已
得本位故。並爲説勝進上位之法。此下二
門通有二意。一約初求顯説説其自乘。
二約已住密説。密授大乘。如縁覺中。約自
乘。説則因謝非常。果續非斷。逆觀非有順
觀非無。爲離二邊。雖離二邊而不壞自
乘之果。約密十二因縁即是中道。中道者
名爲佛性故曰甚深縁起。是爲上上智觀。
故。得不壞佛解脱果故。九聲聞中二者。
約顯説。由彼厭患苦集故。説人空智
劍斷之。二約密説。應以法空斷一切
惑。故名大劍。十爲二聚衆生故。云集善根
者。其邪定聚未堪法雨。未定令得名爲成
熟。已定令増種種法門。三佛子諸佛下合
上結中有二佛子。初合結數。後合心等以
釋外疑。第三復次佛子應知下。通結十喩
皆無分量。文顯可知。第二偈頌。頌上十喩
喩各二偈。第四出現意業。先身次語後意義
次第故。長行中二。先徴起後正釋。釋中三。
初約法總辨。二寄喩別顯。三總結勸知。今
初。言如來心意識倶不可得者。約體遮詮
也。但應以智無量故。知如來心者寄用表
詮。然此一文古有多説。一云識等有二。一
染二淨。佛地無彼有漏染心心所。而有淨分
心及心所。果位之中智強識劣故。於王上
以顯染無。約彼智所以明無量。若必無王
所依何立。故成唯識第三。引如來功徳莊
嚴經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
障。圓鏡智相應則有王明矣。言轉識者。智
依識轉非轉識體。一云以無積集思量等
義故。説心等叵得。就無分別智以顯無
量。非無心體故。攝論第八云。無分別智所
依非心非思義故。亦非非心爲所依止。心
種類故。以心爲因。數習勢力引得此位名
心種類。上之二解倶明心意識有。一云。佛果
實無心意意識及餘心法。云不可得。唯有
大智故言智無量故知如來心。故金光明
經及梁攝論。皆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佛
地。論中五法攝大覺性。唯一眞法界及四智
菩提。不言更有餘法。上之二宗遍取皆妨。
若依前有未免増益。亦不能通不可得
言。又此淨分此何不説。彼無垢識而得説
耶。經何不言染不可得。若依後義未免損
減。亦不能通知佛心言。既云以智無量知
如來心。不言無心。可知明非無心矣。又心
既是無智何獨立。非唯違上二論。亦違涅
槃滅無常識獲常識義。若二義雙取未免
相違。若互泯雙非寧逃戲論。若爾何以指
南。今釋此義先會前二宗。後消經意。今初。
若後宗言唯如智者。以心即同眞性故曰
唯如。照用不失故曰如智。豈離心外而
有。如是則唯如。不乖於有。前宗以純如之
體。故有淨心。心既是如有之何失。是知即
眞之有。與即有之眞。二義相成有無無礙。
後消經意者。言不可得者。以心義深玄
言不及。故寄遮顯深。言但以智知如來心
者。託以心所寄表顯深故。晋經云。但知如
來智無量。故知心無量。云何深玄。欲言
其有同如絶相。欲言其無幽靈不竭。欲
言其染萬累斯亡。欲言其淨不斷性惡。
欲言其一包含無外。欲言其異一味難
分。欲謂有情無殊色性。欲謂無情無幽
不徹。口欲辯而辭喪。心將縁而慮亡。亦猶
果分不可説故。是知佛心即有即無。即事
即理即王即數。即一即多。心中非有意
亦非不有意。意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
王中非有數亦非不有數。數非依於王。
亦非不依王。一一皆爾。圓融無礙。則令
上諸義各隨一理不爽玄宗。言寄表顯深
者。既心不可以智知。且託智以稱歎。智是
心所尚以十喩明玄。則所依之心玄又玄
矣。故十喩之末皆結爲心之相。然佛尚不
説凡何敢思。有因縁故。輒憑教理以示
玄宗。望無咎其繁而不要也。第二譬如下
寄喩別顯。擧十大喩。以喩如來十種大智。
十智體用非一非異。亦文各有三。謂喩合
結。今初。虚空無依爲依喩。喩佛無依成事
智。合中謂諸乘之智依佛智生。如十地
云此十地智。皆因佛智而有差別。離佛智
外無所依學。而佛智果滿更不依他。豈不
依心及依理耶。豈不向言王所無二耶。良
以。佛智照極。無有智外如爲智所依。故智
體全如。若有所依不名如智。亦猶淨名云
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文殊般若云。若無境
界則無所依。況佛智外無法可得。以一切
法即佛智故。第二法界湛然喩。喩佛體無
増減智即轉釋前依。依者依此出生故。
雖出諸智亦不減少。菩薩解脱成佛智時。
亦不増足以同體均故。如上海中板喩。
第三大海潜益喩。喩佛體均益生智。即雙
釋前依及出生義。謂與衆生心同體。故義
曰潜流。穿鑿自心得智慧時。即是見他佛
智。是曰依之出生。又由體同。令外佛加持
資其念力。亦是流入。第四大寶出生喩。喩
佛用興體密智。釋上能生。以何義故而能
生耶。具四寶故。喩中有三。初總明出處體
用。次徴列寶名。後結其深勝。合三同喩。
列名中。衍英諸公皆云。初證道智斷惑障。
二助道智斷智障。三不住道智捨於報障。上
三自利。四利益衆生智。即利他行。此釋亦無
大過。果地具此三道。能令學者入菩薩地。
故今更一解。若直就文。文自明顯。今以法
相收之。即四智菩提。一大圓鏡智。以離
諸分別名無染著。所縁行相微細難知。不
忘不愚一切境相。名巧方便。二即平等性
智。觀一切法。若爲無爲。自他平等名善分
別。三即妙觀察智。此智善觀諸法自相
共相。無礙而轉故。説無量法而不壞法性。
無量法者。即攝觀無量總持定門等。而言
説者。雨大法雨斷一切疑故。四即成所作
智。知機知時作所應作故。三若諸如來下。
合前深勝。於中先明用勝體深。此中用勝
喩在總中。此中體深。同法華髻中明珠。
不妄與人。然約下智不及故稱密藏。不全
同喩故。涅槃中明有密語而無密藏。後此
四智寶平均下。明體勝用深。平均正直即
平等性智。大慈悲等共相應故。故曰平均。
一味相續名爲正直。二端潔即大圓鏡智。
端者。純淨圓徳現種依持故。潔者。性相清
淨離諸雜染故。三妙好即妙觀察智。四普能
利益即成所作智。此約別配。今以四智圓
融故。四徳亦該四寶。況四智乃十中之
一。則永異餘宗。第五珠消海水喩。喩佛滅
惑成徳智由有前智無智不生。由有此
智無惑不斷。又前則横具四智。此則竪具
四智。皆是釋前爲依之義。喩中二。先總明
體用。後佛子此日藏下。別顯用相。此爲極
教了説。而起世婆沙等。説阿毘地獄在下
火氣上呑銷鑠海水。蓋是少分方便之説。
而俗典云。以沃焦石消海水者。或測度而
知。或見寶不辨謂之石耳。又云注於尾
廬壑者。但見其消以名之耳。合中亦二。先
合總明體用。後佛子諸菩薩修習下。合別
顯用相。然此四智。古徳有配四種三昧。初
是大乘光明三昧智。二是集福徳王。三是賢
護。四是首楞嚴。此釋配定理則可爾。案
次乖理。以第三名智光普照故。若將初爲
三以三爲初。乃順文理。今更一解。標其所
成即是四定。約能成智應別立名。又
此竪配諸位。尤異昔解。謂一佛以即事
而眞智。治於地前。成初四地令得賢
定。以此三昧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前
三地爲世四地爲出世。既了即事而眞則
即散而定。二以即體之用智治四地。未能
起用。令得五地入俗成集福徳王定。三
以平等無相智治五地雖能隨俗未得平
等。令得六七地般若大光功用後邊成光明
定。四以平等無功用智治七地功用。令入
八地。乃至佛果得首楞嚴定。所作究竟故果
既具四。因亦通修。且約相顯爲此竪配。不
可遍局。第六虚空含受喩。喩佛依持無礙
智。亦釋前依義。上但云依。猶通外依他力。
今明體遍普容。是則五乘等智。皆是如來
大智中物。肇公亦云。夫聖人虚心冥照。理
無不統。懷六合於胸中。而靈鑒有餘。鏡萬
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虚。即斯義也。第七藥王
生長喩。喩佛窮劫利樂智。喩中四。初總顯
體用。二彼藥王下。別顯用相。三此藥王下。
得名所由。四佛子下。揀其非處。先揀後收。
收者亦不厭故。故晋經云不捨生性。合亦
四段。而文不次。初合總顯體用有六。一
以悲願菩提合根。此爲諸佛之本深難拔
故。文有四弘。二依實智所生方便爲莖。能
幹事故。菩提體故。三依前二智分爲諸度。
旁陰爲枝。四戒定息熱別受業名。五辯才
道品等。親生菩提開發爲華。六果可知。上
六亦可竪配地位。而下別。顯用相。既云一
切菩薩故。但從通釋二。一佛子越次合得
名所由。窮未來際故云究竟無休。得果不
捨因。故云不斷菩薩行。由此故得因果交
徹展轉相生。三一佛子却合前別顯用相。
深心樂修善行。即前方便淨戒亦能息熱。
相好如華爲嚴。文多影略者。爲分能所成
故。四一佛子合揀非器。亦先揀後收無爲正
位。一墮難出故喩深坑。又無悲水取灰
斷故。如彼地獄。邪見撥無貪愛浸爛。皆喩
於水。不容善根又闕土縁。非生處故。後
收言無厭捨者。上據現惡闕縁。令生厭
怖直進一乘故。除二處而同有佛性。久
久當成故不厭捨。是知現惡明無則無惡
必有。故涅槃云。一闡提人雖復斷善猶有
佛性。若能發心非闡提也。法華云決了
聲聞法。餘諸聲聞衆亦當復如是。結云
根善安住者。常住大悲故。有引向所揀
證無佛性及定性義。不觀次後不捨之言。
況第十喩平等共有。減損佛性恐毀謗一
乘。願諸後學當誡愼之莫滯權説。第八
劫火燒盡喩。喩佛知無不盡智。由此佛智
更無所依。第九劫風持壞喩。喩佛巧令留惑
智。非但能斷亦復能留。謂佛有斯巧。授與
根未熟未具萬行菩薩。令留潤生之惑。由
此留惑惑方至盡得一切智。不同二乘不
爲菩提心期速出。廣明留惑潤生。具如
別章。第十塵含經卷喩。喩佛性通平等智。
文中四。謂法喩合結。今初。所以知佛智遍
者。無一衆生不有本覺。與一切佛體無
殊故。以上言潜流。則似佛智遍他衆生。
今顯衆生自有。故云遍耳。此有三意。一明
無一衆生不有。則知無性者非衆生數。謂
草木等已過五性之見。二者衆生在纒之因。
已具出纒之果法。故云有如來智慧。非但
有性後方當成。亦非理先智後。是知涅槃
對昔方便。且説有性。後學尚謂談有藏無。
況聞等有果智誰當信者。三彼因中之果
智。即他佛之果智。以圓教宗自他因果無
二體故。不爾。此説衆生有果。何名説佛
智耶。斯則玄又玄矣。非華嚴宗無有斯
理。次但以下釋疑。疑云。涅槃云。佛性者名
爲智慧。有智慧時則無煩惱。今有佛智
那作衆生。釋中先順答前義。謂倒故不證
豈得言無。如壯士迷於額珠。豈謂膚中
無寶。後若離下。反以理成。謂若先無離倒
寧有。既離倒則現明本不無。如貧得珠非
今授與。是以涅槃恐不修行。故云。言定有
者則爲執著。恐不信有故云。若言定無則
爲妄語。乍可執著不可妄語。自然智者。
自覺聖智也。無礙智者。始本無二絶二礙
也。第二喩中二。先明大經潜塵。以喩上文
妄纒佛智。大經卷者。佛智無涯性徳圓滿也。
書各稱境者。智如理故。潜一塵者。略有三
義。一妄覆眞故。二小含大故。三一具多故。
一切塵者。無一衆生不具佛智故。後時有
一人下。出經益物。喩上離妄現前。第三合
中亦二。先合大經潜塵。無量無礙普能利
益。合上書寫多事。衆生身及妄想倶合土
塵。後爾時如來下。合出經益物。如來合上
一人。智眼合上天眼。是知不信衆生等有
佛智。智眼未開復何可怪。然如來藏等經説
有九喩。喩如來藏。爲如青蓮華在泥
水中。未出泥水人無貴者。又如貧女而
懷聖胎。如大價寶垢衣所纒。如摩尼珠落
在深厠。如眞金像弊衣所覆。如菴羅樹華
實未成。亦如稻米在糠糩中。如金在礦如
像在模。皆是塵中有佛身義。與此大同也。
大文第三總結。上來十喩。初總明無依爲
依。二能出生。三能潜遍。四横具四智。五竪
具四能。六體廣包含。七用無終竟。八知無
不盡。九巧能攝持。十處處具足。前九直語
佛智。後一乃融自他。此十圓融略顯佛智之
相。寄顯如來之心未盡佛心一毫。故應更
以無量無礙等知也。第二偈頌。二十二偈
分二。初兩句約法總顯。餘頌上喩。於中
初喩一偈半。後一四偈。餘八各二偈。並顯可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已下入第
五十二經
第五明出現境界。正顯分齊之境。兼
辨所縁之境。依初義者。前約智以顯心。此
正明智用分齊。依後義者。前明能知今辨
所縁。由所縁無邊故。顯分齊難思。分齊難
思故方窮所縁之境。二義相成如函蓋相
稱。文中長行分三。謂標釋結。釋中二。先法
後喩。法中亦二。先廣取所縁顯分齊境。後
近取諸心以況佛境。前中又二。先列所縁
無邊。後顯分齊無量。今初。先令以無障礙
智爲能知者。非此不能量佛境故。後正
顯所縁文有十句。一通擧所化。二化時。三
化處。四化法。五所化人。六七八三皆明所證。
於中眞如語其體。常一味故云無差別。法
界生法所依。故云無礙實際。是窮事至實
故云無邊。九化處分齊。後一遍通。若約二
諦境。前五爲俗次三爲眞。九通眞俗。事空
理空倶是空故。後一雙非。顯前九境即同無
故。若約三諦空即是眞三眞爲中道。若以
五界攝之。初三是世界無量。四即調伏及調
伏加行界。五即衆生次三即法界。餘二雙非。
二佛子如一切下。顯分齊無量中。先約十
境以顯分齊。境智相稱故皆無量。後約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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