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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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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遠益故。二不取聞相。初後圓融眞實聞
故。聞已等佛何更修也。若更修行等多佛
故。第二動地生信中。佛力爲縁而動地者。
亦爲生信故。又法如是者亦是因也。餘如
初會。第三重頌分。若取長料即當第十。於
中二。先説偈儀意。後正顯偈辭。今初先説
儀。後欲讃下説意。意有九句大旨同前諸
會。今約當會以釋初句。即顯初地。次句即
二地。以三聚戒爲行境故。三即三四二地
厭禪。出世智皆淨治行力故。四即五地五
明成種智故。五即六地般若能除垢故。六
即七地空有無礙。與一切智故。七即八地
無功不思議智。莊嚴三世間故。八即九地十
地能説能受諸功徳故。九即總結。便指上
八句。如是地義以頌説之。云更開顯。第二
正顯偈辭。有四十二頌分三。初一偈總讃
勸聽。後一偈結説無盡。中間正頌分八。初
十三偈頌方便作滿足地分。於中初二頌半。
總頌前九地同相中善擇功徳。餘頌諸地別
義。若依總攝。即次第頌前十地。前八地中
唯三地半偈。餘各一頌。九地有三頌兼結
入位。二有一偈頌三昧分。三有五偈半頌
受位分。四有三偈半頌大盡分五有三偈
頌釋名分。六有二偈頌神通力有上無上
分。七有四偈半頌前位果。亦是神通分攝。
如長行辨。八有七頌半頌地影像分。於中
初三偈半頌山喩。次二頌海喩。後二頌珠
喩。池及地利益分。文略不頌。其利益分。亦
可結説無盡。頌之十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十定品第二十七入第四
十經
初明來意。先辨會來。會來有二。一約圓融。
謂前明普門中所具差別正位。故寄歴人
天。今明位後徳用不離普門。是則會別入
普有此會來。重會普光意在斯矣。等妙二
位。全同如來普光明智故。二約次第。前明
十地今顯等妙二覺故來。以極果由於始
信故重會普光。謂前依本不動智體起差
別之位。今位極成果。不離本智之因。後出
現因果。因是果中之因。得果不捨因故。果
是果中之果。大用無涯故。二品來者。爲答
第二會中十定問故。第二釋名會名有二。
約處名重會普光明殿會。由第二會已曾
會此。故重意如前。約法明説普法會。二品
名者。定謂心一境性。十是數之圓極。以普
賢深定妙用無涯。寄十以顯無盡。故云十
定品。即帶數釋。若依梵本。具云如來十三
昧品。以等覺三昧上同佛故。三世諸佛之
所行。故云如來三昧。譯家以義通因果。故
略如來二字。然三昧爲定。雖非敵對由等
持心至一境故。義旨相順從略云定。又別
行本。名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皆人法雙擧。
梵本是依主釋。別行即依士釋。三宗趣者。會
以普賢因果徳用圓備爲宗。令物證入爲
趣。品以普賢三昧無礙自在無邊大用。而
爲宗趣。次正釋文。此會有十一品經。分二。
前六明因圓。後五明果滿。若依古徳前九
明生解因果。後二明平等因果。前中亦二。
前六品明位後因相。後三品明差別果相。然
六品之因。若約次第與前五會倶是差別
之因。若約圓融等同果相故。與果同會。果
是對因之果。與因同會。平等因果由差別
成。亦與此同會。今初此因即是等覺。然文
有等覺之義。而無等覺之名者。以此等覺
亦即十地之勝進故。是以諸教開合不同。仁
王經等合此勝進入於十地。是以不立等
覺故教化品中約五忍分位。於寂滅忍唯
有上下。下忍中行名爲菩薩。即第十地。上
忍中行爲薩婆若。此謂如來。若依瓔珞。開
此勝進爲無垢地。即是等覺。然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又賢聖學觀品中説六種性。及六
堅六忍等。瑜伽具有二義。七十八引深密
經説十一地。第十法雲十一説名佛地。唯
有二十二愚。得佛地時由斷二愚。一於一
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倶生極微細所知
障種。二極微細礙愚即是任運煩惱障種。斷
此便能證大菩提。更不別説等覺斷證。論
復有文亦立等覺。又菩薩地云。此菩薩雖
已修行功徳海。滿由未能捨三種法故
不名妙覺。一由未捨劣無漏法。二由未
捨白淨無記法。三由未捨有漏善法。至妙
覺位方捨此三。今經欲顯開合無礙。故存
其義不彰其名。下離世間品智慧助道具
中。既云隨順六堅固法。有等覺明矣。文中
分二。前三品正答前問。後三品總顯深廣。
今初分二。前二品明業用廣大。後一品明智
慧深玄。前中亦二。初品就定明用。後品就
通明用。前中分五。一序分。二請分。三示説
者分。四本分。五説分。初中三。初總顯三成
就二始成下別顯三成就。三與十佛刹下別
顯衆成就。二中分三。初約主顯時。二於普
光明下約主彰處。三入刹那下就徳顯主。
於中十句。即攝二十一種功徳中。二十別
句。總句即前始成正覺故。一入刹那際三昧
者。即窮法眞源。謂時之極促名曰刹那。窮
彼刹那時相都寂。無際之際名刹那際。即
攝二句。謂二行永絶及達無相法。若有二
行則有刹那。二行既絶則刹那無際。由達
清淨眞如本無相故。所以此中特名入刹那
際者。爲顯將説等覺位故。菩薩地盡唯有
果累無常。生相未寂猶名識藏。若以無間
智覺心初起。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故。即
無刹那。若入此際即見心性常住。名究竟
覺故云諸佛三昧。亦顯差別歴位。不離最
初刹那際故。二以一切智自神通力現如來
身者。依通起用。此攝二句。一切智通即住
於佛住。謂由一切智無有功用。自神通力
常作佛事故。次現如來身即攝得佛平等。
謂依上一切智現身利樂有情故。三清淨
無礙攝三句。謂清淨攝二句。一攝到無障
處。謂慣習覺慧永斷所治。故云清淨。二攝
不可轉法由清淨故。他不能轉。無礙者即
所行無礙。世間八法不能礙故。四無所依
止無有攀縁。即立不思議。謂雖立教法不
依世間故。非諸世間所能攀縁故。五住奢
摩他最極寂靜。即普現三世。以見三世平等
如理無異。爲最寂靜。六具大威徳。即身恒
充滿一切世間。現受用變化身大利樂故。
七無所染著。即智恒明達一切諸法。謂於諸
法善決定故。無有染也。八能令見者悉得
開悟。此攝二句。一攝了一切行。謂知有情
性行差別隨開悟故。二攝除一切疑。謂知彼
遠劫微少善根。亦令開悟故。九隨宜出興
不失於時。亦攝二句。一攝無能測身。謂如
其勝解而示現身。如摩尼珠。名隨宜出
生不失於時。二攝一切菩薩等所求智。謂
調伏有情攝受付囑等。皆不生時故。十
恒住一相所謂無相。攝餘五句。謂到佛究竟
無二彼岸等。隨義雖殊皆由一相無相而
成。可以意得。餘如升兜率品辨。第三別顯
衆成就中五。一擧數。二靡不下歎徳。三其
名下列名。四如是等下結數。五往昔下集
意。歎徳中十一句。初二句總。位極行圓故。餘
九爲別。前四自分徳初二行相。一深二廣。
後二行體。一定二悲。後五勝進徳。前三同佛
三業大用。可知。後二同佛無住涅槃。初句
釋。謂不住涅槃故。入世間不住生死故。
心恒寂靜。後句結徳屬人。三列名中一百
菩薩。初有三十同名慧者。表純徳故。念
莊嚴下七十菩薩別名者。表雜徳故。餘二
可知。大文第二爾時普眼下。請分中四。一
普眼請問。要以普眼方見普法故。二佛言
下如來許問。三普眼下擧法正問。四佛言善
哉下歎問利益。大文第三普眼普賢菩薩下
示説者分。以法屬普賢故。示其令請。於
中有六。一示人令問。二聞名獲益。三推
求不見。四教起見方。五依教而求。六爲現
身相。今初分三。一示處。二已能下歎徳。三
汝應請下教問。第二爾時下聞名獲益中。
獲十種益。文並可知。第三其諸菩薩於普
賢下。推求不見中有三推求。皆悉不見。一
渇仰推求不見。二重觀察不見。三以三昧
力推求不見。文各有釋。今初先求不見。後
此由下釋不見所以。威力持者。欲令大衆
渇仰得顯深旨故。二重求中三。一審問重
示法本湛然故。初無移動。二是時普眼下
推求不見。猶謂可見故。三佛言如是下釋
不見所由。於中二。初印定徴起。後善男子
下正釋所由。以住處甚深故文有十句。初
句總。次八句別。後一句結。別中四對。一廣
智勝定深。謂智門無邊。有邊之智焉覩定用。
起伏無畏展促自在。唯以出世定求故不可
見。次二外用内證深。次二得力成身深。後
二多護速證深。由上八深故不能見。第三
爾時普眼菩薩聞如來下。以三昧力推求不
見。於中分四。一新獲三昧。二以三昧下
以定推求。三時普眼從三昧起下。自陳不
見。四佛言下釋不見所由。於中五。一約法
總標由住難思解脱。翻上三昧可思入故。
二普眼於汝意下以近況遠。三何以下徴釋
所由。釋中二。初略標深廣。翻上三昧尚有
數故。後擧要下擧略顯廣。文有十句初
句總。以金剛慧達差別法界倶空故。餘句
別由了空故。一世界無住處。二衆生無可
化。三寂無去來。四竪無斷盡。五横泯差別。
六體非體故不礙現通。七用非用故無依
無作。八不離如如故無動轉。九理事圓故
窮法界邊。四善男子若有下彰見之益。五爾
時普眼下歸敬彌増。文顯可知。第四教起
見方中。初令策勤前心。次又應下別示深
觀。上捨境別求故。未識其體。今令十方齊
觀知其體周。下依此觀是以得見。後誓與
下起願思齊。具上三心則能得見。第五。是
時普眼下。依教修行。然普眼位深而猶重。習
觀修者略有二意。一位未等故。二示深奬
物故。第六爾時普賢下爲現身相。於中五。
一爲衆現身不見。顯深現不礙用故。二
是時普眼下衆覩喜敬。三是時以佛下。現瑞
成益。四爾時普眼下歎徳廣深。於中十句。
無等者下無等故。無過者上無過故。餘可
知。五佛言如是下如來印述。初印後述。述
中十一句。初句總。後所謂下別。別有十徳。
一二嚴徳。二圓明徳。三深廣徳。四色相徳。五
慈覆徳。六超勝徳。七知法徳。八絶言徳。九
同佛徳。十讃無盡徳。大文第四爾時如來告
下。本分有四。一擧益令説。二何者下列所
説名。三此十大下歎定勝徳。四是故普賢下
結勸成益。今初分二。初勸説成益。後諸菩
薩下引例證勸。以三世諸菩薩若説此定
皆成益故。第二列名中皆云大者。因滿之
定稱法界故。一普光者。身心業用周遍全
包爲普。智照自在名光。二妙光者。身智遍
照爲光。勝用交映爲妙。三十方無餘之刹。皆
至入定爲遍往。往無雜亂不礙時節。歴
然爲次第。即能起用名神通。以智用如理
本自遍故。四明達諸法本自清淨。離於想
念契理深心。依此起用遍供諸佛。請法起
説名之爲行。五佛出劫刹等事。皆名莊嚴。
過去門中包此無盡爲藏。亦名過去清淨
藏者。入定能入劫一念無縁起。定能受法
三輪無著。皆名清淨。六未來藏中。包含諸
佛及佛法等。名之爲藏。智慧徹照稱曰光
明。七現在諸佛作用。衆會身相益物。皆曰
莊嚴。横遍十方故云一切。現可目覩故不
云藏。八於差別衆生身内外入定起定。皆
自在故。雖通三種世間。從多但云衆生。前
後諸定皆從多説。九於眼等十八界自在入
出。又知事法界邊際。與理法界無礙自在
故。十無礙輪者。三輪攝化皆自在故。又得
十無礙滿佛果故。無盡大用一一無礙。皆
悉圓滿能摧伏故。尋初後際不得邊故。第
三歎定勝徳。於中四。一約人以歎。人勝故
法勝。二若諸菩薩下約修以歎。於中二。先
明修成。後如是下修益。於中亦二。初有十
句明上等佛果。後此菩薩普入下明身智
周遍。皆言普入者。一一皆窮帝網境故。文
顯可知。三此是諸菩薩下直就法歎。明此
十定該攝諸法體相用等。一一超勝故。十
門五對。一境智通悟。二因果遊入。三通辨出
處。四佛法所從。五嚴土攝生。罔不由此。四
若菩薩入此下約證以歎。前約修歎。望於
佛果以顯終同。此約證歎直就此定以明
業用。亦二十句。前十明勝徳無限。文顯可
知。後得法界智下明智徳自在。及第四結
勸文並可知。大文第五爾時普賢下説分中
三。初承旨總告。二佛子云何下別釋十定。
三第四十三卷末云。佛子此是下總結十數。
二中十定即爲十段。各有標釋結。就初定
釋中分五。一智無盡。二心無邊。三定自在。
四智巧現。五觀超絶。各有佛子以爲揀別。
五中初二定方便。次一定體。後二定用。又前
三各有標徴釋結。今初釋中十句五對。初
二所事所化。次二化處化法。如影者無實故
隨現故。次二攝護始終。次二所持能持。後
二始心終願。第二心無邊者。前明所知無盡。
今辨對境發心。以境無邊故心無邊。有十
一句者増數十也。第三定自在者。由前大
智大心故。於三昧自在方處非一。入出不
同故云差別文並可知。第四智巧現中有
標徴釋。釋中三。初法説。於中先十句別明
展轉深細。後一句總顯離相分明次擧喩。
後佛子阿修羅下以劣況勝。第五觀超絶中
有法喩合。合中異前化現故云法身。法性
包含故一時頓見。由此義故無能映奪。第
二妙光三昧釋中二。先法後喩。法中四。一身
雲展入。二是諸世界種種下身智倶入。三是
諸世界亦悉下明其卷入。四然諸下明展卷
無礙。二喩中文有二喩。喩前互入無雜亂
義。一寶山光影喩。二幻師善巧喩。前中先喩
後合。喩中有五。一明日光現影。七寶山者
即七金山。如十地末所列其名。但除妙高
及雪香二山。山間有七香海。海現日影。山
以淨金亦能現影。二其寶山上下明兩影
互現。正喩菩薩自他互入。以彼影明淨如
今之鏡故。能互現。三或説日影下。正辨得
名不同。謂水中本影現山上影時。此所現
影。從山上出來入山間。若山上本影現水
中影時。此所現影。從山間出入七金山上
故。正入時即名爲出。所喩可知。四但此日
影下明重現無盡。喩菩薩帝網身土。五體
性下明體離二邊故能互現而無雜亂。謂
取不可得故非有。影現分明故非無。不住
成上非有。不離成上非無。若有定住則不
能相入。若其離者則無可相入。故不離不
住方能相入。後法合中直明不壞不住故。
得互入無亂。初二句明不壞性相。謂若壞
性相則無可相入。次二句明若住内外。則
不能相入。謂若住世間内。則不能身包
世界。若住世界外。則不能遍入世界。由
倶無住故能互入。於諸世界下釋其所以。
由定無分別而不壞相。慧觀一相而不壞
諸。既事理雙遊故。不壞不住。若不壞不住。
則住眞如恒不捨離。既即事不捨故相隨
性而融通。如無不在故同眞如内外互入。
後如幻喩中二。初總喩。後如有幻師下別喩。
今初先喩。後合喩中三。初總明能幻。二住四
衢下明依本時處。現幻時處喩互相入。後
不以示現下。本末互不相礙。喩不壞相。後
菩薩下合中五。一明一多相容不同。合上
現多時處。二菩薩於此下明智鑒不昧。合
前能幻之術。三不以彼下。合不壞本末之
相。四何以下徴釋所由。先徴意云。何以互
入得不壞相。釋意有三。一由知人無我故。
人我之相已見上文。二菩薩知。一切法本性
下。知法無我故。三菩薩勤修下。得同體大
悲故。由此故能融通事理。第五佛子菩薩
如是下。結成上義。於中三。一結上多入一。
二然不捨下。結上不壞性相。後當勤下。結
上明鑒。第二別喩中有三逆喩。總中三段。一
幻不壞本喩。別喩不壞相。二如是幻者下。
幻必依處喩。別喩前依本時處。現多時處。
三如彼幻師作諸幻事下。明幻師不迷喩。別
喩前能幻今初先喩後合。合中先正合。後
菩薩了知下。釋其所以。第二幻必依處喩。
先喩後合。喩中略無幻必依時。準合應有。
合中分二。先合依處。後合依時。前中初總
合。以記物現故。空即事空。次何以下徴釋
所以。由理無差故。後住於世下結成自在。
二於一念下合於依時。於中先正顯。後菩
薩摩訶薩得下。釋其所由。以得幻智同於
佛故。及第三幻師不迷喩。文並可知已下入第
四十一經
第三定中釋内有三。謂法喩合。法中五。一
明遍刹入定。二或刹那下明入時次第。三
若久下。總結多門。四菩薩於彼下心契定
體。五雖離此下。不廢起通及喩合等。文並
可知。第四定中釋内分二。先明定内深心行。
後明定起深心行。今初分二。先起行。後深
心。前中先擧内。後於彼一一下起行。於中
先明外事供養行。後於彼一一恭敬等三業
供養行。二然於諸佛下明深心中二。先法
説。後如散動下喩況。於中二喩各有喩合。
一妄念無知喩。喩其契實無念。二陽炎似
水喩。喩其了妄同眞。文並可知。第二佛子
此三昧下。明定起深心行中。初法次喩後
合。合中上明供養自利行。今明開演利他行。
文影略耳。開演深理即深心起行也。第五
定釋中有五。一對境辨智。二正顯智知各
有十句。皆是過去藏中之法。三所知時分。
有十四重。即釋過去之義。四顯知相状。不
滅現在者不捨也。不縁過去者不取也。謂
但約過去門。顯非有取捨而縁。上四各一
佛子。五明出定獲益有三。初擧數辨相有
十句。初句總位。終成果。名受灌頂法也。
餘句別。一屬己二淨障。三究竟。四始入。五
正證。六終滿。七持令不失。八無知而知。九
淨三輪。總該前九如約智。辨三輪者。謂
無能知所知及正知故。餘可思準。二何等
下徴列其名。初四是四無礙辯。次二自利不
畏深法。如言能行。次二利他。爲善者依爲
惡者救後二總明二利勝妙。三佛子下結得
速疾。有法喩合。歌羅邏者此云薄酪。餘可
知也。第六智光明藏三昧釋中分二前明定
業用。後彰定利益。初中分六。一總知諸佛。
二若已説下知多名號。三當出現下知當所
作。四彼諸如來修下。明知彼因圓果滿。五
彼諸如來名姓下。知現所作。六此菩薩於一
念下。明知分齊。其中大千即是佛刹。而重
言者多是遣脱。應言百佛刹也。餘並可知。
二以了知下彰定利益。於中四。前二自利。
後二利他。謂一令心入持益。即由上知故
持之不失。由持不失得持之益。一心中持
佛得佛護益。二心入持法。得總持辯才
益。餘句倣此。有十二者増數十也。師子受
生者。不畏生死苦故。示生死實性名開
法關鑰。了生死本空故。出欲淤泥。智力持
者定慧雙運也。入無住力持。則大劫不離
一念。二佛子至住此三昧下。明得善巧益。
有法喩合。然善巧有二。一如事善巧故。法
云不可説無量。喩云見種種物。二如理善
巧故云日光平等。又由此二無礙方名善
巧。故合云無分別而能知。三佛子至如是了
知下。明得不空益。四佛子至住此三昧下。
十王敬養益。第七三昧釋中二。先明定體用。
後明定利益。前中亦二。先徴後釋。所以重
徴者。前通徴一定。此則別徴莊嚴。後佛子
菩薩下釋中二。先釋一切世界。以是現在
故但云十方。二皆見諸佛下釋其莊嚴。於
中二。先總列十門皆是莊嚴。其中第八別
明莊嚴者。即功徳智慧以嚴其心。色相光
明以嚴身也。後衆會清淨下別顯嚴相。以
廣前二。一廣衆會。二廣莊嚴。今初有三。
初明見他。二見自。三能見。今初亦三。初見
衆會體相。次亦見衆會下明見分量。後亦
見諸佛。於彼下見佛作用。二菩薩摩訶薩下
明見自可知。三如是見時下明能見。有法
喩合。法中明無分別而見。喩中明能所詮。
不自云我是能所詮。而不捨能所詮。以喩
無分別故而知也。合中先合不捨。後而於
下合不分別。二佛子至見佛無量光色下
廣上莊嚴中二。先以法説後以喩顯。前中
二。先標章門。略擧四種莊嚴。皆分明證了。
後或見佛身下依章別釋。即分爲四。一釋
無量光色。二或見佛身其量下。釋無量形相。
三佛子菩薩如是見下。釋上圓滿成就。顯前
二圓滿故。四又見佛下釋上平等清淨。即
兼内二嚴。二佛子菩薩如是見於佛下。以喩
顯中三。一空無増減喩。喩法性身無可増
減。空之大小在於世界及於芥子。非空體
然。如法性之身應器成異。二月無増減喩。
喩眞常色身體不易故。證有近遠隨心見
殊。前喩但喩佛身。此喩兼喩光色及圓滿
成就。三隨心現境喩。喩上清淨。菩薩心淨
則見佛淨。在於如來何淨何垢。第二佛子
至住此三昧下明定利益。略擧七種益。各
有佛子以爲揀別。第一速成行願益。有標
徴釋可知。第二法印同佛益。有十句五對。
初二福慧同。次二二諦境智同。次二體用同。
次二二利同。後二善巧平等同。第三以徳成
人益可知。第四智徳包含益。於中二。先喩
後合各有十句。合中總標合初獲即得。十
句合前十事。唯八九不次。以智雖是一從
所知別故。一佛刹合色相。二衆生合形體。
三變化合示現。四入佛合眷屬。以互爲主
伴如眷屬故。五通達佛法爲助道資具。六
普攝淨法則圓音示人。七皆令入法方是神
通。八普眼清淨超合慧解。九自在却合自
在。十住法合智用。第五身威超勝益。有標
有釋。第六令他圓滿益。先牒前起後。後徴
列名相。第七轉作佛事益。亦先牒前起後。
後徴列名相文並可知已下入第
四十二經
第八一切衆
生差別身三昧釋中分五。一明能入智。二
顯入出之相。三明入定之益。四明境界自
在。五總結究竟。今初由得十種無著。成後
出入自在。一切地者佛地菩薩地等。二入出
相中。二先徴起後釋相。於中先法後喩。法
中略辨十類。以表無盡。一諸類正報相對
明入出。二天中入下六趣依報明入出。三
千身入下一多相對。四閻浮提下四洲大海
相對。五一切海神下。大種事法相對。其無生
法乘四大種生便故來。六一切妙香華下諸
方相對。七一切四天下下。衆數多少相對。八
不可説不可説衆生衆中入下。染淨相對。九
眼處下諸界相對。十一微塵下雜明諸類相
對。爲麁細凡聖念劫眞妄等。其入出等義如
賢首品。二喩顯中有四喩。喩前十類各有
法合。一鬼力持人喩。喩第一第四多約身
故。第二咒起死屍喩。喩第二及與五六。多
約依報境故。第三羅漢現通喩。喩第三第
七多約數故。第四地一苗多喩。喩後三門
雜明種種故。喩合相映文理自顯。第三佛子
至住此三昧下。入定益中有三。一得讃同佛
果益。皆上句顯義下句結名。十力義中云
心志圓滿者。明力自利義。義利成就顯力
利他。所作皆辦彰力圓滿。住無礙智總顯力
體。分別了知一切諸法通明力用。餘文可
知。二身智光照益。三業用無作益。皆有佛
子文相並顯。第四佛子至住此三昧無量境
下。明境界自在。先法後喩。今初前第二段
但明入起今兼明逆順有無等。爲種種境
界。起中入者即用之寂故。入中起者即寂之
用故。是知菩薩之定常入常起。常雙入出常
無入出。方爲自在爲顯自在。寄諸境界
交絡而明。二喩顯中文有六。喩皆自有合。
一幻現六境喩。喩前同異。二修羅竄匿喩。
喩前麁細小大二對。若約理事相望。則無
差別爲細差別爲麁。理細事麁故。或無差
爲麁總相入故。差別爲細別相入故。無差則
大周法界。差則隨事成小。若唯約事明
大小。並差別所收。三農夫下種喩。喩明上
下合辨一多。文影略耳。四受胎生長喩。喩
上有身無身。如彼從無之有故。五龍下雲
上喩。喩有相無相。六梵宮普現喩。喩上入
中起起中入。及逆順相對故合云種種。第
五佛子至到神通彼岸下總結究竟。並顯可
知。第九法界自在三昧釋中四。一顯定體
用。二明定成益。三以喩寄顯。四總結雙行。
今初分三。初總顯名體。謂於眼等法界得
自在故。二菩薩於自身下彰入定處。謂於
毛孔中入眼等定。顯互用自在故。三自然
下明定功用。於中四。一了三世間。二菩薩
於彼下多劫修行。三又於下入出無礙。四以
於法界下結成自在。此有二義。一於理法
界自在故。能善分別眼等界。二善分別眼
等十八界。即是事法界自在。此二無礙及事
事無礙。故云如是種種。皆横盡其邊竪窮
其際。第二菩薩如是下。明定成益中辨十
種益。一生多功徳益有二十一句。各十千億。
二佛子至復有無數下具無盡徳益。隨前一
事皆至無盡故。於中二十句。前十句所具
之多。後十句能具之相。清淨者除垢故。瑩
徹者發本智光故。三佛子至住此三昧下諸
佛攝受益。於中三。初明攝受。次彼諸佛下
現身説法。後令修下令其修證。四佛子至住
此法界下諸佛護念益。攝受攝之屬佛護念。
即佛力來加。五得十海深廣益。六得殊勝超
絶益。並可知。七得諸力幹能益。於中初列
十力。後佛子此十種力下顯其超勝。隨前一
一力。皆具此三十八力。八佛子此菩薩下結
能圓滿益。九此菩薩功徳下自徳無邊故。他
不能説益。十佛子至住此三昧下。三昧無邊
自無不了益。上十段中前七別明。後三總
結。第三喩顯中。正顯前體用及益。亦明前
所未顯故。不全似上文。文中二。先總擧喩
體。後佛子如無熱下對喩別合。有十三門各
先喩後合。一合流沙入海喩中。先總明喩
合。雖擧四河意在四口出沙故。下第九別
明四河。後如恒伽下別明四辯即喩四口。所
説即喩四沙。若開四辯總別爲五。則有十
七門。二如四大河下合遶池入海喩。於中先
喩後合。合中先合遶池。菩提心智名之爲
池。三業隨順智慧。即爲遶義。後佛子下合
其四方。三如四大河圍遶下。合池見寶華喩。
説法有開敷之義。三昧有感果之能。莊嚴
清淨皆華上之別義。四合寶樹遶池喩。五合
大池清淨喩。即是池體。六合栴檀香岸喩。十
種智寶有二義。一即離世間中十種如寶智。
二即他心等十種智也。七合底布金寶喩。妙
智合金沙。解脱合摩尼。無礙光明合二種
放光。住佛所住入於甚深。合布其底。上
四段各以如無熱大池爲首。八如阿那下
合龍王無惱喩。即合池名。名因龍得故。九
合四河潤澤喩。十合四河無盡喩。十一合
入海無障喩。十二合入海無厭喩。上之四喩。
各以如四大河而爲喩首。上之十喩。皆以
菩薩而爲合初。十三佛子如日光下。合衆
寶交影喩。先喩後合。合中二。先正合。後何
以下徴釋渉入所由。第四佛子至雖能於定
下。總結雙行。謂權實定散無障礙故。於中
三。先法。次佛子下喩。後菩薩下合。然法中
明即寂而用喩。合乃明即用而寂。文影略
已下第四
十三經
第十無礙輪三昧。亦初徴。次釋。後
結。釋中三。初明入時方便。二佛子菩薩摩
訶薩住此三昧已下。明入己智用。三佛子菩
薩摩訶薩入普賢所住下。定滿成益。今初有
二十二句兼顯定名。初十一句因用無礙。是
無礙義。後普入下有十一句住果圓滿。即
是輪義。今初段中。即此無礙無所不摧。亦
即輪義。初三句三業無礙。次句器世間無礙。
次二句衆生世間無礙。餘句智正覺無礙。後
住果中二智通權實。故云普住。三作利樂
事。四淨二障種。七智契佛境。餘七可知。第
二入己智用中四。第一攝佛功徳。二證入
諸法。三普徳無盡。四結示勸修。初中即攝
如來二十一種殊勝功徳。以此位中徳等佛
故。其間或全同佛相。或有約因相似而次
第無差。於中三。初總明妙悟皆滿。次別顯
二十一徳。後顯徳勝能。今初十句。初句標
滿時。餘九顯滿相。然一切智若對種智即
是根本。若直語佛智則通權實。今此顯通。
於中初三句始觀。言觀一切智者標也。云何
觀。觀有二種。一總觀。謂權實齊觀故。二別
觀。此是實此是權。權中有多差別。皆審照
了故。次三句中順。亦初句標。次云何隨順由
前總觀故。頓能顯示由前別觀故。各各攀
縁。後三句終契。釋同前觀。但由前觀察。今
證見分明耳。二於普賢下別明二十一種功
徳。分二十段。後二合故。今初第一明二行
永絶。即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徳。然有二
義。一謂非如二乘有無智故。二不同凡夫
現行生死起諸雜染。不同二乘現行涅槃
棄利樂事。世尊無彼今菩薩亦無。文中廣
顯利樂。即不同二乘皆與智倶。即不同
凡夫。就文分二。先總明大用常恒。二佛子
此菩薩有一蓮華下。別顯一用。前中二。先
法説後喩明。今初法説中二。先正明後徴釋。
今初先明行體。後不斷下辨常恒。二徴釋
中。徴意云。何以得此智滿行常。釋意云。願
行善成智慧善巧故。第二喩顯中四。初喩
二合。三徴。四釋。今初。摩尼寶置色衣中。即
總喩菩薩心智置佛智中。雖同衣色喩前智
滿十句故。合云觀一切智等。不捨自性。喩
前行常二十句。二合如喩辨。三徴意云。何
得已能滿智而不斷行耶。四釋意云。菩薩
無障礙願法應爾故。窮盡生界益無疲故。
文中二。先法説可知。後轉以喩況。於中
三喩皆喩利生無厭。各有法合。一虚空持刹
喩。喩大願法爾故無厭。二涅槃普滅喩。喩
爲淨衆生故無厭。上二喩悲。三佛智普成
喩。喩能所不二故無厭。此一喩智既非愛見
之悲。何有厭乎。第二別顯一用中二。初明
依果殊勝。後菩薩摩訶薩於此華下。正報自
在。前中二。先明相嚴過前十地故。窮十
方際。後此大蓮華下辨徳嚴。自内而觀量
周法界。自外而觀許衆生見。斯乃即小之
也。二正報中二。初明身量大小。後一切
諸佛下明佛加放光。有二十重。後後重中
皆倍前前。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説佛刹微塵
數。倍則數難量矣。第二佛子菩薩至住此三
昧下。明達無相法。即同諸如來。於最清淨
眞如能入功徳。初結前生後。達無相故不
染。後安住下。正顯安住即是入義。謂此眞
如非有非無。故云無邊。定有定無即是邊
故。不可説法即離言眞如。其法界實相及無
礙際。皆眞如異名。而云如來種性者。諸佛
以無性眞如而爲性。故出現品云。皆同一
性所謂無性。法華云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縁
起。無去來等重顯眞如。即是中道故。深無
底現量已下別明能入之義。第三爲去來今
下。明住於佛住徳。謂佛無功用常住聖天
梵住故。文中先三世佛讃。文通前後二段。
從諸佛力下正顯其義。謂入一切佛境。即聖
天等所住境也。淨眼現證下明能住相。十眼
圓明而安住故。文有五眼。餘但義含。第四
成菩提心下。明得佛平等徳。謂佛佛相望
有三平等故。文即爲三。初明所依平等。諸
佛皆依清淨智故。文中始發菩提心。終成
種智。出生智用皆所依也。次離世生法下
明意樂平等。同以調生爲意樂故。後神通
變化下作業平等。同作受用變化業故。第
五功徳解欲下明到無障處徳。以修一切
障對治故。福智皆淨。離於二障文中。初二
句功徳。次二句智慧。各上句障淨。下句徳
滿。次二句重顯功徳。餘四句重顯智慧。第
六所行寂靜下。明不可轉法徳。謂教證二法
他不能轉。文中初二句略標教證。謂寂靜
證也。於諸佛法教也恒以下別顯教。念力下
重顯。證既如空無著等。他安能轉耶。第七
於諸世間下。明所行無礙徳。謂雖於世間
作利樂事。世間八法不能礙故。文中住菩
薩心成堅固力等。即不礙之因也。第八一
切諸佛下。明立不思議徳。謂安立正法凡
愚不能思故。文中初總顯一切教法。皆是
如來威力之所建立。菩薩能知。反顯凡夫
不思。入不二下別顯安立難思之相。謂依無
相而廣説故。隨欲解之多端。故並難思也。
第九法界爲身下。明普見三世。以身心等
於法界故於三世事記別無差。在文可見。
第十開示一切法下。明身恒充滿一切國土。
謂爲開法故。示現受用變化之身。遍諸世
界而爲利樂。文相亦顯。第十一得佛智慧
下。明智恒明達一切諸法。謂於境善決能
斷他疑故。文相亦顯。第十二具大威徳下。
明了一切行。謂具増上意樂。能了有情意
樂性行。如其所應而爲現身。即有威徳。
第十三亦爲開示下。明除一切疑謂聲聞人
言其全無少分善根。今能開示。令其知當
生如來妙智故。心不障礙。第十四於一
切法心無動下。明無能測身。然有二義。一
謂其身非虚妄分別所起。無煩惱業生雜
染故。不可測。初一行經顯之。二其身雖
無分別如摩尼珠。然由佛増上及衆生勝
解力。見金色等。而佛無有分別。即不壞諸
有下。經文顯之。第十五雖隨世俗下。明一
切菩薩等所求智。謂菩薩以無量文字調伏
有情。要依佛所聞法爲先。獲得妙智故。諸
菩薩等皆求也。文相甚顯。第十六了一切法
下。明到佛無二究竟彼岸。謂了一切法空
法界等。即佛無二法身。依此法身修波羅
蜜多等行。而得圓滿。爲從法界生。第十七
猶如虚空下。明具足如來平等解脱。謂一
一如來所現身土。皆遍法界猶如虚空。無
相無形不相障礙。而不相雜。隨其化縁現
各別故。故文云。隨順演説於一境門生一切
智。謂各順一一境故。第十八觀十力地下。
即證無中邊佛平等地。謂三種佛身平等遍
滿。無有中邊之異故。至薩婆若。即自受用
智。爲橋梁。即通變化。見法無礙即是法身。
結云善入諸地者。即佛十地也。第十九知種
種下。明盡於法界。謂此法界最清淨故。能
起等流契經等法。極此法界。於當來世作
諸有情隨應利樂。今文但有所起略無能
起。第二十所有大願靡不成就即等虚空
界窮未來際無有盡故方云成就。上來略
辨。若廣引諸論如升兜率品。第三佛子菩
薩摩訶薩以此開示下顯徳勝能中二。初總
明。後雖一切下別顯今初先標。謂用此會事
之徳。開示佛平等性者。同有二十一種功
徳故。後此是下總歎前徳。二別顯中餘九
不言。且廣初無礙之義。自有四十一句。初
句有不礙無。以有是無之有故。後四十句
明無不礙有。以無是有之無故。又前是二
而不二。後是不二而二。及寂用相即等。並顯
可知。第二佛子菩薩入如是下。證入諸法
用中四。初明證入。二離證相。三徴四釋。今
初十句。初句明能證之定。三昧智輪尚順梵
語。若正應云智輪三昧。因定最勝名大威
徳。則能下顯所證法。謂證佛果法。初句總。
無爲果爲證。有爲果曰得。餘句別。趣入釋
證成就釋得。圓滿通二積集約因圓。清淨
謂障盡。定能安住慧能了達。定慧兩亡則
自性相應爲證入也。二而此下明離證相。
以無念方證故。尚不念無礙慧境。況所證
法有若干耶。三徴意有三。一何以證而無
念耶。二何以一定得多果耶。三何以因定得
果法耶。四釋中二。初略別釋。後此三昧下廣
以通釋。今初別釋三徴。一體性離念故。二
定體雖一用無邊故。三以殊勝故因得果
法。後廣通釋者。謂文廣義通。通明上三句。
於中二。先總標。境是定之所縁。深入是定證
契。威力是定之用。三皆定體皆言種種故。
上云無邊。具三又多故云殊勝。後所謂下
別顯有二十八句。句皆有上三義。如初句。
入即深入義。不可説等即無邊義。智門即境
界義。其間或有闕無邊義蓋文略耳。知智
在説説爲智門。二入功徳智慧不二之莊
嚴。六入不空如來藏。七悲智之境觀度無
休。餘可知。第三佛子此菩薩摩訶薩住普
賢下。普徳無盡。於中四。一正顯無盡。謂非
唯上列諸用。又能念念入多三昧。亦不能
盡。二徴。徴意云。既念念入多何以不盡。三
釋意云。此三昧縁境究竟無盡故。文有十句。
初總餘別並可知四喩況。於中有三喩。喩
前無盡各有喩合。前二合中復加徴釋。一
如意隨求喩喩定心隨應出法無盡。徴意
云。何以出法無盡不匱息耶。釋意云。了多
幻境皆同影像。縁至則生何有盡耶。體無
増減何有匱息耶。二生心各別喩。喩縁境
無盡可知。三龍王降雨喩。喩入法無盡。於
中初喩後合。合中分三。初正明入法合滴
如車軸。謂入廣大法故初句總智門。下別皆
云門者自他遊入故。幻網者一切皆幻。互爲
縁起相交映故。世界性空故無體。隨縁染淨
故有體。又法性土故有體事土從縁故無體。
又淨刹順理故有體。染刹妄成故無體。餘可
知。二於一念下。入法時分合前降雨之時。
三如是入時下。明入時相用。合前無邊無盡
無作境界。於中三。初十句明其相状。次求
一切智下明其業用。三徴釋所由。今初。初
二句合雲無邊雨無盡。不疲下合無作境無
作即無功用故。身不疲心不厭。不永斷不
暫息。未入常入故不退。已入永常故不失。
無法非所入門故不住非處。無心不契
故。恒正思惟。不沈不擧正是入相。二業用者
隨入一一門。皆有斯業門。門即不可盡。文
顯可知。三徴釋中徴意有二。一云。菩薩豈
無行滿成佛。何以業用無際限耶。二云
横顯無盡可爾。何以一一門中用即無盡。
後釋意亦二。一云。菩薩本爲衆生生無盡故。
用亦無盡。二釋後意云。生及世界既如虚空
故。隨一門即用無盡。如芥子中空。由此
不但一門成多。一念亦能成多事矣。文中
三。初喩明火隨薪縁。薪多火在。喩菩薩生界
縁廣用無有涯。次合可知。後轉徴釋。徴意
云。菩薩何以起多業用。釋意云。爲普度生
滿普願故。第四是故諸菩薩下。結示勸修
中二。初結勸勤修。二佛子至如是修行普
賢行下總結顯示。今初謂菩薩心窮生界。定
用無涯。故應修習。文中二。初擧所修之法。
後勤加下示勸修相。今初。是故諸菩薩五字
該下二段。其所修法有十一句。末後一句
擧定名體。前之十句。別明無礙輪之業用。
於中倒牒前來諸文。初種類者業用非一
故。如合龍喩中入法衆多。是種類義。二境
界者即定所縁。如前妄念縁境喩。三威徳者
即通顯定用。如前寶珠能出生喩。四此上
三種皆悉廣大。一一無涯。如前不見三昧
前際故。五數不可極。如前入不可説智門
等即無邊故。六並絶心言。如前不作是念
有若干菩薩等故。七皆與智倶。如前雖
知諸法無作。而能示現一切作業。是權實
明照故。八體用齊於佛境。則諸佛現前。如
前觀十力地至薩婆若故。九如來護念。如
前諸佛攝受已。入未來諸佛數故。十非但
現用自在。亦成昔善。如前功徳解欲悉清
淨故。第二示修相中二。初略示離過進
徳。後不依下別示離過進徳。於中先離過。
後於諸法下進徳。文並可知。第二總結。顯
示者遠則通結前來諸段。近則逆結上來進
徳之文。欲一一配屬恐厭繁文。大文第三
定滿成益。文屬此定意兼前九。於中四。一
外感佛加益。二内徳圓滿益。三上攝佛果
益。四正同佛果益。初中五。一辨加所依。謂
在定時故。二十方下顯能加者。三與如來下
正顯加相。四佛子菩薩下。加以成用。文並
可知。五何以下徴釋所由。徴意云。普行既
滿何須盡未來際行調生行耶。釋意云。無障
礙願法應爾故。已成大願眞能調故。第二
佛子此菩薩獲如是下。内徳圓滿益中四。初
牒前住定之因圓。通牒上文並顯可知。二
其心恒住下別示所滿。十表無盡。三佛子
此菩薩摩訶薩已到普賢下。總結究竟。四何
以下徴釋所由。徴意云。菩薩何以能滿爾
所徳耶。釋意可知。第三佛子至以此三昧
下。上攝佛果益中三。初正明。次何以故徴。徴
意云。上是佛徳何能攝耶。後菩薩下釋意云。
住此三昧能所作無餘同如來故。於中三。
初正顯無餘之業。故皆云一切。二於此法中
下明作業行相。初句總顯依前而作。更不
作餘不足之業。住未足等顯其作義。如是
已下總結前作。三佛子下逐難重釋。謂廣
前作如是業不作餘業。文中三。初略標
擧其中如作。通身及意。次徴。徴意云。何以
不作餘耶。後廣釋。釋意云。若作異前非
菩薩故。文有十喩即爲十段。各自有合。
一金剛不壞喩。喩行體堅牢。二眞金妙色
喩。喩善業外飾。三日輪光明喩。喩智慧
圓明。四須彌四峰喩。喩善根超出。不合
四峰。若合可以四菩薩行合也。五大地能
持喩。喩大悲荷負六大海含水喩。喩大願
普育。七軍將明戰喩。喩習定防怨。八輪王
護世喩。喩定清物惑。九植種生長喩。喩行
増物善。十時雨生種喩。喩法雨普成。先喩
後合。合中二。先正合。後徴釋。前中云乃至
者。越初生種直合終成故。由應時而降
故。獲斯十四種益。一得智果淨二障故。二
得斷果達無相法故。三得恩果住大悲
故。四得所依清淨。究竟彼岸果。上四自利
餘皆利他。五了有情行令他歡喜。自離十
怖則自歡喜。六得斷疑。七成應供。次下諸
句由此而成文並可知。後徴釋中。徴意云。
菩薩依何行力説法。成斯大益。釋意云。由
成大智證法界故。尚能淨無量行。豈止成
衆生耶。文中二初標。後所謂下釋。釋中三。
初列所淨功徳。二佛子下結其廣多。以
別説難盡故。三於如是等下顯能淨因。同
分善根者。一一善根迴向法界成主伴故。
超諸世間等者。法性相應所修之福故超於
世。法性不並眞故無有對。餘並易了。第四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三昧下。正同佛果益。
於中二。初正顯同有標徴及列。等覺之名
由此而立。二爾時普眼下問答料揀。於中
先問後答。問中先牒前同佛。後何故下陳己
所疑。於中初疑不名爲果。後問不捨於
因。後爾時普賢下答中二。初讃問牒疑。後
佛子此菩薩下正答所問。於中三。一法説。
二喩況。三法合。今初十一段。次第答前十
一問。在文易了。意猶難見。謂何得已入十
力而普行無息耶。今總以喩顯。如人習誦
雖已得通。而數温習不如久精。下香象喩
顯相。雖相似而體不同故。瓔珞云。等覺照
寂妙覺寂照。亦似功用滿位。此無功用也。
亦顯得果不捨因。盡未來際。皆位後普賢
故。喩中三。一擧象王依正勝嚴。伊羅鉢那
此云香葉。常居第一金山之脇。二若天帝下
明象王神變自在。言七牙者。準賢首品但
有六牙。或是譯者類後三七便言七耳。若
作表義于何不可。無能分別此象。此天者
正意取此以喩菩薩等佛之義。三佛子彼伊
羅下。明不壞本而能現。第三法合中分四。
一具衆行嚴合前依正。二爲欲安處下明因
果無礙合前神變自在。三佛子菩薩摩訶薩
本身下。結成不壞因而現果。合前不壞
本而能現。四何以故下徴釋重合。初中可
知。二中二。一明修無礙行所爲。於中先
爲果。後増長下爲因。二不捨普賢下正顯
無礙行相。於中先總明。以法界因果無障
礙故。後現不可説下別顯。於中分三。初顯
因門果行。文有四果。一智果。二説法果。
般若相應果。四斷果。次而現受生下顯果
從因行。及説得時不同隨物現故。後復於
一切下顯果門因行。並可知。第三明不壞
因而現果中。本身不壞即因不壞。合在窟
無變。一切處變現即能現果。合在天神變。
四徴釋重合中。先徴意云。因果相違云何因
門現果。果復爲因。釋意云。調衆生法應如
是故。文中二。先釋果作因意十句可知。後
佛子汝應下釋因現果意。於中四一法説
謂不捨因而現果。二如伊羅下擧前喩顯。
三佛子下重以法合。於中初明不捨因而
現果。後雖知諸法平等下。不壞果而現因。
四佛子至安住下歎勝。上來釋相竟。第三
結名可知。上來別釋十定竟。最後佛子即
大文第三總結十數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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