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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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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乘相中。約權實以分法義。一觀相。謂
一觀不異唯一事實故。二性相。就彼根性
有三乘故。三解脱相。會彼三乘同歸一實。
解脱相中無差別故。論云。依同解脱不懼
者。法華云。今我喜無畏但説無上道故。四
念相即開方便門。隨機念異心行不同。以
多法明説諸乘法。然皆爲一事。故論云隨
順解脱。第八菩薩地相中。約地體相以分法
義。一智相。一切菩薩行者總標也。何者是耶。
謂所證法行能證智行。何以此二名菩薩行。
以智契如故。故經云智隨證。論云觀智説
故。此菩薩行即十地智體。二説相。謂體雖一
智相有十地分位故。然此分位由心差別
故。論云十地差別者。謂心而名説相者約
口言也。以論經云義無量者。説十地別差
故。作是釋斯則異前義大。三與方便相。謂
巧説十地授與衆生。不顛倒教授與地證
道無有差別故。四入無量門相。入諸地
相差別故。第九如來地相。約眞應以分法
義。謂一法身相。即始本無二之法身。故云一
念成正覺。二色身相種種時者。隨何劫中
種種處者。隨何國土依報事。各差別者。隨
何等佛身正報事。三正覺相。通説正覺十
佛差別故。四説相佛徳無盡故。説亦無盡。第
十作住故相。約諸佛能説徳所説聲教。以分
法義。一覺相。即作住持徳覺法性相故。語
者隨自意語隨他意語。隨自他意語。此能説
法故。十力破魔憍慢。無畏伏外道。不共
異二乘慈悲故。常説辯才故。能説方便者隨
順物機。轉法輪者正説。此上皆一切智智隨
證。二差別相。知佛隨心種性等差別聲教
故。三説相。用前音聲差別説故。四彼無量
相異異説故。隨信解者。示現菩薩無盡樂説
故。以如來智等者。諸佛法身以利生爲行。
此行合智故。無垢清淨不可破壞。故云圓
滿。此地分得故用之而説。第三佛子菩薩住
第九地下。法師自在成就中二。先牒前標
後。二得義下正顯成就。有四種事。一持成
就得不失故。二説成就巧能演故。三問答成
就斷疑網故。四受持成就更受勝法故。則
前三自分。後一勝進。又前一釋得妙法藏。後
三釋作大法師。於此四種皆無縛著即攝
第九迴向也。今初分二。初列十持。持先已
得。後此菩薩得如是下用前十持。持當所
得。今初先列十持。並從所起業用立名。初
三起意業。次三起身業。後四起口業。一持
義二持教法。三持能知智。四善軟者慈光
攝受。五剛強者善慧降伏種種施爲故。六上
供諸佛下攝貧窮故名衆財。七於大乘中
陜劣衆生。示教大乘威徳勝利令生喜故。
八不斷辯才智常説故。九無盡樂説深説
故。十種種義樂説廣説故。後如是下總結。以
百萬下顯持之用。二持當得中聞已不忘。
正顯持義。爲他演説亦持之用。第二此菩薩
初見下明説成就。於中三。初顯所受法多。
二此菩薩得如是下能廣開演。三此菩薩處
於法座下。明起説自在。第三佛子此菩薩假
使下。問答成就。初一界答難。二明一切世
界。第四佛子此菩薩復更下受持成就可知。
第二佛子菩薩住此下明位果。三果同前。但
初調柔見佛縁中。初依内證近佛法身。後
依三昧見佛色身。餘文可知。第三重頌分
中。二十四頌分三。初十九頌地行。次四頌
位果。後一結歎。今初具頌上四分。初二頌
法師方便。次二頌智成就。次七頌入行成就。
四有八偈頌説成就。於中初半偈頌智成
就。次二偈頌口業成就。其中諸喩長行所
無。後五偈半頌法師自在成就於中初一
偈半頌持。次一偈頌説。次一頌問答。後二
頌受持兼頌問答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四
已下入
三十九經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十法雲地。所以來者。瑜伽意云。雖於一
切品類宣説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
滿法身現前證受。今精勤修習。已得圓滿
故。有此來。論云。於九地中。已作淨佛國土
及化衆生。第十地中修行令智覺滿。此是勝
故。以八九二地同無功用故。對之顯勝有
此地來。又一乘中最居極故。次釋名下自有
釋名分。今且略解雲者。是喩略有三義。一
含水義。二覆空義。三霔雨義。約法就喩
則有多義。雲有四義。一喩智慧。二喩法身。
三喩應身。四喩多聞熏因。空亦四義。一喩
眞如二喩麁重。三喩法身。四喩梨耶。攝大
乘論云。由得總縁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
尼門三摩地門。此喩含水義。總縁一切法契
經等智。不離眞如如雲合空。總持三昧即
是水也。又云。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
故。此喩覆空義。即以前智能覆惑智二障。
又云。又於法身能圓滿故。此有二義。一喩霔
雨義。即上之智。出生功徳。充滿所依法身故。
二喩遍滿。即前之智自滿法身耳。故金光明
云。法身如虚空智慧如大雲。成唯識中。亦
有三義全同攝論。而瑜伽云。麁重之身廣
如虚空。法身圓滿。譬如大雲皆能遍覆。此
同攝論第二義。而無性釋以智覆空。此以
法身者智滿則法身圓滿。起信論云。顯現法
身智純淨故。本分云。得大法身具足自在。
亦以法身喩雲。眞諦三藏釋金光明經云。
虚空喩三法身。雲喩三道之智。此法喩亦
齊似非經意。此喩位極非道前故。莊嚴
論第十三云。於第十地中。由三昧門及陀
羅尼門。攝一切聞熏習因。遍滿阿梨耶識
中。譬如浮雲遍滿虚空。能以此聞熏習雲。
於一一刹那於一一相。於一一好於一一
毛孔。雨無量無邊法雨。充足一切所化衆
生。由能如雲雨法雨故。故名法雲。此從
法身未及佛。故立頼耶名。十住論云。於無
佛世界。能雨法雨故。瑜伽又意云。言大雲
者。未現等覺。若現等覺。能雨大雨作利
益故。是則密雲不雨含徳而已。然諸釋雖
衆不出三義。謂以智慧含徳。遍斷諸障
遍證法身。故所覆麁重即所離障。謂於諸
法中未得自在障。此障十地大法智雲及
所。含藏所起事業故。斯即二愚障所起業名
大神通愚障大智雲。即悟入微細祕密愚。
斷此障故。便能證得業自在等所依眞如。
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便成受位
等行。具智波羅蜜得化身三昧等果。即是
雲雨究竟成佛法身。及所證如皆亦所遍虚
空。其旨一耳。次正釋文。文中三分。先讃請
中有十六偈。前十三讃。後三偈請。前中亦
二。前三偈但申供養。有三類可知。後十偈
天女供讃。於中亦二。初一總標供讃。餘九
正顯讃辭。於中亦二。前八讃佛徳能。後一
勸修利益。前中亦二。前五讃大用自在。後三
顯自在所由。前中亦二。前二用益普周。後三
隨見不等。於中亦二。初一總明後二八相顯。
所由中亦二。初一智了世幻故。文有喩合
後二證窮性相故。於中半偈證體。半偈起
用半偈用不離體。半偈體用泯絶。後三請
中。初一結默念請。後二上首言請。第二正説
論分八分。一方便作滿足地分。攝前九地
所修。總爲方便滿此地故。二得三昧分。初
住地行行徳無量。偏擧受職之所依故。三
得受位分。正住地行。依前定力攝佛智故。
四入大盡分。是地滿行。望前諸地行已窮
盡。今復地滿盡之極故。五釋名分。此地學窮
辯徳顯稱故。六神通力有上無上分。地滿
足已妙用自在。形前無上形佛劣故。七地影
像分。以喩顯法如因影像知形質故。八
地利益分。彰説殊勝勸修趣入故。後之二
分通該十地。將前攝後云此地有八。若依
前長科。後二分通則此地分二。先明地行。
後彰位果。地行之中方有六分。如上所列。
六中初一是入心。餘是住心。出心即調柔果。
已如前説。今初分中二。先總明。後善滿下
別顯。今初無量智者。阿含廣故。觀察覺了者
證智深故。寶性論中。地上菩薩起二修行。一
約根本智名如實修。即此證智。二約後得
智名遍修行。即此廣智諸地。具起上二種
行。今於上二決擇思修。別中十句攝爲七
相。初三七八二處合故。七中一善修行故。即
是同相。謂初三句明證助不住諸地同修
故。初句證道無漏白法故。何以得證。由次
句助道。何因成助。由後句不住道増福徳
故。不住無爲増智慧故。不住有爲。後六
別相。謂二廣行大悲。即普遍隨順自利利他
相。此總前七地合爲一相。以七地差別之
相。八地之初已辨故。此總擧普遍釋廣隨
順。釋行大悲利他而成自業。故云自利。三
一句令佛土淨。即八地相。下三相即九地。
以親證此故多擧之。謂四一句教化衆生
相。即九地自分行。入十一稠林故。五有二
句善解相。謂解達眞如是佛所行處故。善
順如來能證寂滅行故。六無厭足相。常觀
察力等欲趣入故。上句解。此句行。並九地
勝進故。前地。云晝夜專勤更無餘念。唯入
佛境界故。七地盡至入相。謂十地證窮故。同
前諸地。結行入位已屬第十。故云名爲得
受職位。第二佛子菩薩摩訶薩以如是下明
三昧分。於中二。初牒前起後。後即得下正
顯。於中四。初別擧十名。二如是等下結所
得數。三菩薩於此下彰入滿足。四其最後下
顯最後名。今初十中初總餘別。總云離垢者
離煩惱垢故。是障盡地偏受此名。別中九
定離八種垢。一入密無垢。謂解入事事法界
深密之處。不與惑倶故。二近無垢。萬行已
圓道場斯近故。如淨名説。上來初一解次一
行。下三成徳。三放光無垢。謂光開心華令
其見實。亦能坐種種大寶蓮華光無不照
故。四陀羅尼無垢。如海包藏五起通無垢。
則無心頓現。上五皆起法身之定也。六有
二定清淨佛土無垢。上句無量則盡法界之
疆域。下句正觀窮國土之體性。上六自利。七
化生無垢。上之二利皆自分行。八正覺無垢。
謂勝進上覺將成菩提。時一切諸佛迭共現
前而證知故。如下受職處説。以本覺將現故。
二結數者亦是眷屬。皆現前者。久修成就不
加功力自然現故。三彰入滿足中能入者。
通方便定體入起相。即隱顯無方故云善
巧。善了所作即知業用。四彰最後名者。將
説受位分故。一切智者佛無分別智也。論經
重言智者。兼後得智。二智平等名受位也。
第三此三昧現在前下。明受位分。於中有
四。一法二喩。三合四結。今初有六。一座二
身。三眷屬四相。五出處六得位。六中前五自
分徳備。後一上攝佛果。前中初三位體。次
一位相。後一位用。前三即依正眷屬。今初隨
何等座。謂大寶華王座故。於中二。先明主
華自有十相。一主相即寶蓮華。二其華下量
相。三以衆妙下勝相具徳故。四超過下地相
生處故。五出世下因相。六知諸下成相。七恒
放下第一義相。正觀普照法界現事故。如
世蓮華開敷。菡萏爲第一故。八非諸天下功
徳相。菩薩徳招故。九毘琉璃下體相。十其華
下莊嚴相。二十三十下明眷屬華。第二爾時
下。隨何等身殊妙之身稱於座故。第三無
量下隨何眷屬。第四佛子此大下。隨何等
相。周遍作業爲其相故。第五佛子此菩薩坐
彼下。隨何出處。十處出光令惡道出離。菩
薩増行故。文分爲四。一舒光作業。二衆聖
咸知。三下類奔風。四同聲相應。今初十處放
光有三種業。一利益業。二發覺業。三攝伏
業。今類例相從且分爲四。一前之七光但有
益業。前五益凡後二益小。二第八一光有
二業半。一者益。益九地已還菩薩故。二者
發覺令知故。言一半者。但有攝義攝彼
令來故。三第九一光亦二業半。一益等位菩
薩故。下文彼光既令此益此光必益於彼故。
二發覺令知故。言一半者。魔宮不現是伏
業故。四第十頂光但有發覺。文分爲三。一
顯照分齊。二右繞下正顯作業。謂興供成益
益。言不退菩提者。論有四義。一於登地
證決定故。二入正定聚故。三定離放逸惡
故。四定集善事故。三佛子下事訖收光。言
足下入者。若約教相。頂光入足顯深敬故。
若約證實終極之智。從下趣入諸佛境故。
故論釋後段云平等攝故。顯證佛境即自
證故。第二爾時下衆聖咸知。第三佛子是時
下。下位奔風申敬獲益。文並可知。第四當
爾之時下。同聲相應以修平等因行互相
資故。表内吉祥深廣之徳嚴。心已圓故。外
於此相放光相益。又上此照彼。放眉間光
表中道已照。今彼照此。乃於胸相者。表
心契懸同。徳圓魔盡名壞魔怨。第六爾時十
方下。明隨所得位。於中二。一放光於中十
業。初光名即益業。益一切智令成佛故。二
眷屬光是因業。三示佛是敬業。四開悟業。五
振動業。六止惡業。七降魔業。八示現業。九如
是下卷舒業。十示現種種即變化業。二現是
事已下入頂成益。入頂者。若約化相上收
於下也。若約實義照極心源名爲智頂。成
果在已是爲光入。論云。諸如來光明。彼菩
薩迭互智平等攝受故。謂菩薩頂光入佛足。
則因上進於果也。佛光入菩薩頂果收因
也。亦因收果入則無迹。因果雙亡名平等
也。當爾之時下得益。名爲下結位。入佛境
者所證同也。具十力者行徳同也。墮佛數者。
如始出家便墮僧數。第二佛子如轉輪下喩。
喩上六事文少不次。初喩隨何身。二其轉
輪下喩隨何座。三長大下喩隨何相。四取
四大下喩隨所得位。王喩眞身手喩應身。
瓶喩白毫水喩於光。應有第三隨何等眷
屬。謂文武百寮以爲輔弼。五即能下明隨
何等出處。第三菩薩受職下合。但合隨所得
位。正意在此故。第四佛子下總結。結斯一
分。大文第四佛子菩薩住此法雲下。明入大
盡分。於中有五種大。一智大。二解脱大。三
三昧大。四陀羅尼大。五神通大。此五依五種
義。一依正覺實智義離智障故。二依心自
在義。離煩惱障故。三依發心即成就一切
事義。意定力故。四依一切世間隨利益衆生
義。意能遍持口能遍隨故。五依堪能度衆生
義。身及諸通廣能運故。前二自利後三利他。
文中三。前二別明。後三合例。今初智大分
二。先別明後總結。今初有七種智。一集智
大。二應化智大。三加持智大。四入微細智大。
五密處智大。六入劫智大。七入道智大。此七
展轉相生。今初集智。依能斷疑力了法縁
集故。文中先別明。後擧要下總結。前中。有
二十集皆明因縁集。然通眞妄及與和合
故有三分。一染分。二淨分。三滅分。在文六
重。一唯染。謂初四及衆生集。諸見煩惱集。二
唯淨。謂聲聞已下諸集。三唯滅。謂虚空。四淨
染合説。謂識及有爲世界成壞。五淨滅合説。
謂無爲及涅槃。擇滅無爲爲淨。非擇滅爲
滅。性淨涅槃稱滅。餘三涅槃爲淨。六通染
淨滅謂法界。故論云。隨所正不正以法界
通善不善及無爲故。而論諸句皆有隨所言
者。隨何等差別皆能知故。第二佛子下。明
應化智中三。初牒前起後。以依前縁集智
身起化用故。故論云依彼身起力。次如
實下正顯。後如是下總結。別中十句。初三衆
生世間自在化。化起衆生善惡業及利鈍使。
令衆生見似眞造作故次一句器世間自在
化。次五智正覺世間自在化。三乘正覺故。一
法界化。爲三乘所説法行。餘四化爲三乘
人及果。後一通三世間。有情有分別器無分
別智。正覺通上二也。第三又如實知佛持
下加持智。論云依如是如是轉行力。謂依
彼應化常化不絶。爲加持行。其事非一重
言如是。有十一句。初三不斷三寶是境界
持。餘八是行持。於中初二逆行。勝熱炙身
無厭行。虐婆須染欲遍行處邪皆其事也。後
六順行。前四起因行。時謂起因之時。願等因
體。後二得果在時。時謂長劫智即果體。謂
一切智智故。第四又如實知諸佛下微細智。
謂知佛化用微細自在故。論云。依彼應化
加持善集不二作故。謂依前應化等三智合
爲不二之智。作此微細化用故。隨一事即
具前三。非但八相。一具餘七文並可知。第
五又入下密處智。依護根未熟衆生。不令
驚怖故。現麁隱細而祕密倶成。初三即總
顯三密。次三別顯起化密。一意知化時。二
口與其記。謂懈怠者遲記。怯退者速記。或
引實行聲聞。與應化者記。又昔但記菩薩。
則於聲聞記爲祕密。隨機隱顯。後攝衆生
密。論經云攝伏謂攝受折伏。皆通身口。次
一教密約實則無三説三。三即爲密。但爲
化菩薩故。約機非一説一。一亦爲密。後
三約所知明密。知根種種知業萬差。知
逆順行。皆得菩提故爲密也。第六又知下
入劫智。依命行加持捨自在意。謂劫時遷流
名爲命行。一攝一切名曰加持。一入一
切名之爲捨。以廢己隨他故。劫隨心轉名
爲自在。亦十世隔法異成門也。以得不思
議解脱不見長短。一多大小互相即入等。
並如發心品。第七又知如來下入道智。論云
依對治意説。謂遍入諸道。若逆若順皆爲
對治。無非入道。此約知凡夫道。若約知
化凡夫道。即此逆順等便是佛道。別中有十
四句。初句總入所化。謂毛道凡夫隨風不
定故。論經云入凡夫道。論云依凡夫地。餘
句別顯所化。略有三種。一依我慢行者。令
入微塵智觀破摶聚。唯塵無我故。二依信
求生天者。入淨國土過於所信故。餘皆依
覺觀者。於中初句起覺觀身。次二句正顯
覺觀心行差別。次句明所覺境。上四即所化
之覺觀。次四句能化之行。初句總顯遍行
故。次二隨宜若逆若順。後句若深若淺。後四
句化令入三乘果。第二佛子一切下總結。前
七皆佛之智菩薩能入。故名智大。第二佛子
至住此地下。明解脱大中三。初標得位。次
即得下略顯有十。初依神通境界。轉變自
在言念不及故。如淨名所得。二能至無量
世界。以願智力無拘礙故。三明離障解脱
故云淨觀。離障有二。並皆知之。一約位
則世出世間所離不同。二就出世中學無學
別。此學無學並通三乘。上三中前二約通。
此一約智共爲一對。總相以明約身明通。
就人顯智。次三一對。一通二智。四約心明
通。普照物機隨意轉變。一時普應如觀音
普門示現故。次二約法明智。謂五即法陀
羅尼。顯如來藏中蘊恒沙徳故。六即能破
他言。隨彼言破無礙圓滿故。次二一對相
入通智。約時明通。由達三世劫隨意住持
相入故。約因縁集顯智。一切種智包藏法
界之中故。後二一對約相。即明通智。約身
明通。不離一身光明輪而普照故。是解脱
光輪約時明智。即一而能知多故。後此十
下結廣。第三如是乃至下總例餘三。大盡
分竟。大文第五佛子菩薩摩訶薩通達如是
下。釋名分中三。一能受如來大法雲雨。故
名法雲。二佛子此地菩薩以自願下。明能
注雨滅惑故名法雲。三佛子此地菩薩於一
念下。明注雨生善故名法雲。然後之二段。
從自受名。今此一段從所受立名。論云雲
法相似以遍覆故。此地中聞法相似猶如
虚空身遍覆故。謂佛身雲遍覆法界。法雨
亦多。唯此能受故名法雲。文中二。先總明
能受之徳。由前七智成就念力能受多法。
此智實成多徳故云無量菩提。近説受持
之義耳。二十方下別顯受法之相。於中三。
初總顯受多。二歴數顯多。三問答顯多。今
初有法喩合法中三。一明所受法多。二大
法明下所受法妙。故下合云祕密藏也。文
有三句。上二句性故謂三慧所知名法自性。
大法明是聞思智攝受故。照是修慧所攝受
故。下句作故。謂説授衆生如雲。與他雨法
雨故。三於一念下顯能受徳。一念者。速故
既多妙。又速展轉顯勝。能安者堪能安受
文故。受者信受故。上二受文。攝者思惟攝
取義故。持者。攝受彼文義成二持。故此
但順説。下喩合中兼反顯不能。文並易了。
第二佛子譬如大海下歴數顯多中。先喩後
合。海能安者受一切水故。受者不濁故。濁
如不信。攝者餘水數入失本名故。持者用
不可盡故。第三解脱月下問答顯多中。先
問後答。答中二。先校量顯示一佛之所受法
廣多。後如一佛下類顯多佛。言三世法藏
者。三世佛法之藏也。而論云。於法界中三種
事藏者。意取法明照雨蘊在法界故。以彼
經云法界藏故。故爲此釋。第二注雨滅惑。
釋名中此中雲等如出現品廣明。悲雲普覆
故。法雷驚蟄故。通明無畏。照機速疾令見
道故。以福智因成種種身。如雲形顯多
故。法雨正能破四魔故。第三注雨生善。釋
名八相漸益故可知。大文第六神通力。有上
無上分中有六種相。一依内二依外。三自
相四作住持相。五令歡喜相。六者大勝。若就
經文分二。前四合爲一段。正顯神通。後二
爲一斷疑顯勝。今初分二。先別明後總結。
別中三。初明依内。智慧明達者即起通之
智。亦陀羅尼。二神通者是通體。三自在即通
徳。亦攝不思議解脱。及與三昧。具此三事
即通無上。第二隨其下依外。謂業用依外
境而起故。亦是第三依自相。謂轉變作用是
神通相故。此二經文是一義分爲二今依自
相釋文自有二種。一轉變外事。於中三一同
類略廣轉。二垢世界下垢淨異事轉。三或隨
心下塵容世界等。是自在轉。二或隨心念於
一毛下。應化自身可知。第三或隨心念於一
念中示現不可説下。作住持相。謂常用不絶
故第二爾時下斷疑顯勝中二。先斷疑。後
顯勝。今初即論生喜由疑除故於中二。先
示自神通力斷疑。二説法斷疑。今初有二
問答。初一問答顯神力無上。令衆歡喜。後
一問答顯神力有上。令衆歡喜。前中先問
後答。問中先大衆生疑。擧佛疑菩薩。如上
之事佛可得。爾菩薩豈然。後上首爲請。答
中二。一入定現通。二問答決擇。今初即事
爲驗故。於中三。一法主入定。國土體性無
所不融故。能一身包含無外。二入此下衆
覩希奇表通自在故。佛號通王。三金剛下
攝用増敬。第二爾時解脱月下問答決擇中
三。初問名字。二又問下業用分齊。三佛子菩
薩住下類顯廣多。於中二。初但結多定已
顯業用難思。後佛子此法雲下結略顯廣。則
餘徳無盡。此中亦即大盡中事。第二解脱月
下顯有上中。謂劣於佛故。先問後答。問中
即擧菩薩疑佛。謂菩薩既實得爾。則佛應
不勝。若言勝者其相云何。故問辭則同疑
意懸隔。答中三。一總訶問。非顯佛徳無量。
二復次下擧所未説顯佛徳無量。謂向所
説乃是十地徳之少分。如四天下之少土。全
將菩薩之徳以比如來。状如四天下土。以
比無邊大地。況將己説之少分以比如來。
則如一塊以比無邊大地。佛證極故。三佛
子我今下。引事類顯佛徳無量。第二佛子
菩薩住如是智慧下。説法斷疑者。謂此地菩
薩智慧能令衆生入一切智。復顯上説其
徳不虚故。疑除生喜。然此下文。當出地心
比前諸地。即調柔果而論復將入前分中。
欲顯義門。多勢終似惑人。若準上例。上來
地行竟。此下第二明其位果。於中亦有三
果。今初調柔果中五。一調柔行。二此地菩薩
智慧下教智淨。三佛子此菩薩已能安住下。
勝過自在。四此菩薩十波羅蜜下別地行相。
五佛子是名下總結地名。五中前二合爲説
法令喜可知。後三及餘二果倶名大勝。顯
義多含故。論連前勢爲果。已定更不重言。
就大勝中初三明神通勝。二攝報中。得十
不可説等名算數勝。此二種事勝一切地
故名大勝。偏擧此二者。以是神通有上無
上門中明故。就前三中先明勝過自在。於
中三。初牒前。次諸佛下別顯。後擧要下總
結。別中五句爲三。初句即能斷疑行。謂令
通達三世之中所有道義故。二一句速疾神
通行。聞説如來祕密法界故。三餘三句等
作助行。謂以平等三道助通化益故。於中
初句作淨佛國土平等化。即是助道。次句作
法明平等化。謂教智化。後句作正覺平等化。
謂慈念令得證知故。故論經云。令一切衆
生得證法故。餘別地結名及算數等並可
智。大文第八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十地行下。
地影像分。於中四喩。謂池山海珠喩四功
徳前二是阿含徳後二證徳。前中池喩修行
功徳。即諸地中起修之行。二山喩上勝功徳。
即依修成徳徳位高出故。三海喩難度能
度。大果功徳即修所成徳。能至大果故。謂
大海難度十徳皆遍。故名能度。大海難成
由攬十徳能成智海。故云大果。此釋法喩
兼含矣。四珠喩轉盡堅固功徳。謂從初地
轉至法雲。障盡證堅故。又十地有三。一是
修地因前果後故。初二喩顯之。二是成地隨
分。修成即是佛智故。珠喩顯之。三是法地。
就佛智法開之爲十。故海喩顯之。以後
一融前二無有障礙又此四喩。皆喩十
地與彼佛智。非一非異。無差別之差別。而
旨趣各殊。初一喩始異終同。次山喩能所依
別。所依之地則一。能依之山不同。此則無
差之差。上二喩有能所依。下二喩直喩地
智。不立能所。三海喩全一。佛智之體而十
徳不同。徳非別物。又互相遍不同於山。斯
乃無差別之參別。差即無差。四珠。喩唯是
一珠前後之異。唯一智體前後増明。喩雖無
差別不礙差別。又初喩前後體別。前非是
後而後包前。次喩前前非後後。後後非前
前。而同依一體。海喩前後雖殊而前後相
遍。珠喩聞後一體。而前前非後後。後後必
具前前。初一即是圓家漸。次喩圓中漸。珠
喩即是漸圓。海喩即圓圓也。四喩圓融。上來
所解在論雖無理必應爾。若得斯旨。不疑
十地差別等相。今初修行徳中有法喩合。
法中始從歡喜終至法雲。名次第行相。次
第既具則入智海。譬中四大河者。面各出一
故。具如十定品。而言大者。阿含婆沙云出
二十河。以四河去池四十里。各分爲四。并
本四爲二十。今就本河所以言大下云増
長攝餘十六。而勝鬘云八者。以東面五河。
人皆具見。餘三大河名聲普聞。十二小河不
聞不見故但言八。合中菩提心合池流出。
善根等合四河。依菩提心修四攝行。自善
増長故。準十定品説有四河。今文含具。一
願智河即大願之水。二波羅蜜河。三三昧河
即今善根。四大悲河。即以四攝法充滿衆
生故。言無有窮盡等者。合上無盡竭。大願
等皆無盡也。第二山喩上勝功徳中有四。
初總擧於法。次如因下總顯於喩。三佛子
如雪山下法喩對顯。四佛子此十寶下總結
法喩。今初言因佛智者。爲修平等佛智而
起諸行修。既未窮故。隨十地之行各一増
上。斯乃爲修無差而成於差。以本統末
非全隔越。第二總顯於喩。喩意可智。鞞陀
黎者此云種種持。由乾陀此云雙持。迴文即
云持雙也。尼民陀羅此云持邊。斫迦羅此
曰輪圍計都末底此云幢慧。第三法喩對顯
中語其山體。前二土山餘八是寶。故論云是
中純淨諸寶山喩八種地三地世間云何言
淨。論云厭地善清淨故。謂能修善厭伏煩
惱。亦得爲淨。喩以寶山。若語山中所有。即
明各有増上義也。初地聖智法藥。二地戒
香。三地禪等可貴如寶。四地出世如仙。五
地善巧自在如夜叉。六地以五地修四諦因
相同聲聞未能出彼。六地超彼成果無
盡。七方便善巧如彼龍神。超前縁起之因
名縁覺果。八地無功用心自在故。此自在衆
即是密迹諸神。九地善巧攝生大力相故。十
地佛徳如天已淳淨故。論云。前三及六非
衆生數。餘皆衆生數。就非衆生數中有二
種事。一初二及第六是受用事資内報故。第
三寶是守護積聚事受用中有二。一藥是四
大増損對治。二香及果即長養衆生。以揵闥
婆常食香氣故。衆生數中復有六種難對
治。一五通福田治貧窮難。以供彼仙能
生福故。二夜叉治死難。威制眷屬不令害
人故。三龍治儉難降時雨故。四諸自在衆
治不調伏難。調伏難調故。五修羅治惡業
難。以咒術力制諸眷屬。不造諸惡故。六
大威徳天治修羅怨敵難。以四天王三十三
天倶處此山故。論但顯喩義含於法。今略
合之。初地法藥。初破無明故。二地戒。六地
無漏慧資法身故。三地禪等可蘊積故。四
地道品資助能生福故。五地修無住不永滅
故。七地功用滿足無所少故。八地三世間
化得自在故。九地善知稠林得無礙辯破
惑業故。十地如佛降四魔故。皆言集在其
中者。如所説事能生一切物故。不可盡者。
隨順修行不永斷不暫息故。第四總結法
喩。即結成本意。本意有二。一既同一智海
得差別名。則差非差也。二互相顯義。謂彼
十大山因海得高勝名。若在餘處不足爲
高故。大海亦因大山得深廣名。含斯大
義故。十地亦爾因修佛智故得高勝。佛智
亦因十地所不能窮。方顯深廣。故論云
因果相顯。前言依地即一切智地生長住持
故。此言依海。即一切智海由深廣故。以山
依二處法含二義故。更顯之。又地則但
依海兼明入故。一一山皆深入大海。一一
地智皆入佛智。又一一山下皆有於地。則一
一地中皆有佛地。又山在海海則非山。山
若依地山即是地。法合是顯非一異義思之。
又山出海上高下等殊。若入海中量皆齊
等。十地教行則優劣懸差。若證如入智量皆
平等。第三大海十相明難度能度大果功徳。
先喩後合皆有總別。合中總云不可移奪
者。此有二義。一果海因。十地相不可奪其
果海深廣之名。二地行因相。由依智海。不
可奪其因行之稱。以是海家之相故。果家
之因故。若奪因相則果亦不成。喩中約果
名不可奪。法中擧因名不可奪。文影略耳。
故論云。因果相順故。云何相順。謂十地如大
海此總擧也。能度難度者。顯因順果也。如
海十相方能成海。得大菩提果故果順因
也。如海成時不失十相。離十相而無海。
離十地而無佛智故。十地即智海也。別中
攝十爲八。一易入功徳以漸故。二淨功徳。
三平等功徳。四護功徳護自一味恒不失
故。五利益功徳利世間故。六六七二句合
爲不竭功徳。以深廣故。七住處功徳。無功
用行是菩薩所住故。經云大身者。以無量
身修菩薩行。十身相作故。八末後二句合
名護世間功徳。九地潮不過限不誤傷物。
知機授法不差根器。十地若無大海水溺
四洲。餘不能受必生毀謗。又得此二法用
護世間。第四寶珠喩轉盡堅固功徳者。先
喩後合。各有總別。總云過衆寶者。論經。云
過十寶性雖不列名。論但云過琉璃等。意
但取玻璃等。不能出寶者。以況小乘八
輩。及縁覺行果。但有淨相無利生用。今以
出寶乃至放光。則出過衆寶故。取之爲喩
故。論云以出故取亦可以出海故取之。
除不出者闕餘義故。別中攝十爲八。合
六七八故。八中一出功徳可取者。選擇出
海故。由初地中如智善觀出煩惱海也。二
色功徳。由治理之則色明淨故。三形相。四
無垢。五明淨並可知。六起行功徳。即次下
三句。謂智行穿徹方便行攝持自在行高顯
故。相用不染猶彼琉璃。頌云金剛取不動
不壞。上三皆是異相莊嚴。故合爲一。後二
句明功用殊勝。謂七神力功徳。聞持普照體
用微妙故。八不護功徳。謂隨王雨寶無護
惜故。約法則得佛正智受位如王。令一
切衆生同己善根藏故。如隨意雨寶故。合
云廣作佛事。合文可知。大文第九佛子此集
下地利益分。於中三。初顯法利益。二如此
世界下結通十方。三爾時復以下。他方來證。
今初分二。初生信功徳。後雨衆天下供養功
徳。今初復二。先明説益生信。謂欲令物生
決定信。故説利益。後爾時下動地生信。今初
亦二。先總歎難聞。後解脱月下問答顯益。
答中二。先正顯等於佛智。後何以下徴以
釋成。先反後順。然聞有二義。一者汎爾聞
爲遠益故。二不取聞相。初後圓融眞實聞
故。聞已等佛何更修也。若更修行等多佛
故。第二動地生信中。佛力爲縁而動地者。
亦爲生信故。又法如是者亦是因也。餘如
初會。第三重頌分。若取長料即當第十。於
中二。先説偈儀意。後正顯偈辭。今初先説
儀。後欲讃下説意。意有九句大旨同前諸
會。今約當會以釋初句。即顯初地。次句即
二地。以三聚戒爲行境故。三即三四二地
厭禪。出世智皆淨治行力故。四即五地五
明成種智故。五即六地般若能除垢故。六
即七地空有無礙。與一切智故。七即八地
無功不思議智。莊嚴三世間故。八即九地十
地能説能受諸功徳故。九即總結。便指上
八句。如是地義以頌説之。云更開顯。第二
正顯偈辭。有四十二頌分三。初一偈總讃
勸聽。後一偈結説無盡。中間正頌分八。初
十三偈頌方便作滿足地分。於中初二頌半。
總頌前九地同相中善擇功徳。餘頌諸地別
義。若依總攝。即次第頌前十地。前八地中
唯三地半偈。餘各一頌。九地有三頌兼結
入位。二有一偈頌三昧分。三有五偈半頌
受位分。四有三偈半頌大盡分五有三偈
頌釋名分。六有二偈頌神通力有上無上
分。七有四偈半頌前位果。亦是神通分攝。
如長行辨。八有七頌半頌地影像分。於中
初三偈半頌山喩。次二頌海喩。後二頌珠
喩。池及地利益分。文略不頌。其利益分。亦
可結説無盡。頌之十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十定品第二十七入第四
十經
初明來意。先辨會來。會來有二。一約圓融。
謂前明普門中所具差別正位。故寄歴人
天。今明位後徳用不離普門。是則會別入
普有此會來。重會普光意在斯矣。等妙二
位。全同如來普光明智故。二約次第。前明
十地今顯等妙二覺故來。以極果由於始
信故重會普光。謂前依本不動智體起差
別之位。今位極成果。不離本智之因。後出
現因果。因是果中之因。得果不捨因故。果
是果中之果。大用無涯故。二品來者。爲答
第二會中十定問故。第二釋名會名有二。
約處名重會普光明殿會。由第二會已曾
會此。故重意如前。約法明説普法會。二品
名者。定謂心一境性。十是數之圓極。以普
賢深定妙用無涯。寄十以顯無盡。故云十
定品。即帶數釋。若依梵本。具云如來十三
昧品。以等覺三昧上同佛故。三世諸佛之
所行。故云如來三昧。譯家以義通因果。故
略如來二字。然三昧爲定。雖非敵對由等
持心至一境故。義旨相順從略云定。又別
行本。名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皆人法雙擧。
梵本是依主釋。別行即依士釋。三宗趣者。會
以普賢因果徳用圓備爲宗。令物證入爲
趣。品以普賢三昧無礙自在無邊大用。而
爲宗趣。次正釋文。此會有十一品經。分二。
前六明因圓。後五明果滿。若依古徳前九
明生解因果。後二明平等因果。前中亦二。
前六品明位後因相。後三品明差別果相。然
六品之因。若約次第與前五會倶是差別
之因。若約圓融等同果相故。與果同會。果
是對因之果。與因同會。平等因果由差別
成。亦與此同會。今初此因即是等覺。然文
有等覺之義。而無等覺之名者。以此等覺
亦即十地之勝進故。是以諸教開合不同。仁
王經等合此勝進入於十地。是以不立等
覺故教化品中約五忍分位。於寂滅忍唯
有上下。下忍中行名爲菩薩。即第十地。上
忍中行爲薩婆若。此謂如來。若依瓔珞。開
此勝進爲無垢地。即是等覺。然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又賢聖學觀品中説六種性。及六
堅六忍等。瑜伽具有二義。七十八引深密
經説十一地。第十法雲十一説名佛地。唯
有二十二愚。得佛地時由斷二愚。一於一
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倶生極微細所知
障種。二極微細礙愚即是任運煩惱障種。斷
此便能證大菩提。更不別説等覺斷證。論
復有文亦立等覺。又菩薩地云。此菩薩雖
已修行功徳海。滿由未能捨三種法故
不名妙覺。一由未捨劣無漏法。二由未
捨白淨無記法。三由未捨有漏善法。至妙
覺位方捨此三。今經欲顯開合無礙。故存
其義不彰其名。下離世間品智慧助道具
中。既云隨順六堅固法。有等覺明矣。文中
分二。前三品正答前問。後三品總顯深廣。
今初分二。前二品明業用廣大。後一品明智
慧深玄。前中亦二。初品就定明用。後品就
通明用。前中分五。一序分。二請分。三示説
者分。四本分。五説分。初中三。初總顯三成
就二始成下別顯三成就。三與十佛刹下別
顯衆成就。二中分三。初約主顯時。二於普
光明下約主彰處。三入刹那下就徳顯主。
於中十句。即攝二十一種功徳中。二十別
句。總句即前始成正覺故。一入刹那際三昧
者。即窮法眞源。謂時之極促名曰刹那。窮
彼刹那時相都寂。無際之際名刹那際。即
攝二句。謂二行永絶及達無相法。若有二
行則有刹那。二行既絶則刹那無際。由達
清淨眞如本無相故。所以此中特名入刹那
際者。爲顯將説等覺位故。菩薩地盡唯有
果累無常。生相未寂猶名識藏。若以無間
智覺心初起。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故。即
無刹那。若入此際即見心性常住。名究竟
覺故云諸佛三昧。亦顯差別歴位。不離最
初刹那際故。二以一切智自神通力現如來
身者。依通起用。此攝二句。一切智通即住
於佛住。謂由一切智無有功用。自神通力
常作佛事故。次現如來身即攝得佛平等。
謂依上一切智現身利樂有情故。三清淨
無礙攝三句。謂清淨攝二句。一攝到無障
處。謂慣習覺慧永斷所治。故云清淨。二攝
不可轉法由清淨故。他不能轉。無礙者即
所行無礙。世間八法不能礙故。四無所依
止無有攀縁。即立不思議。謂雖立教法不
依世間故。非諸世間所能攀縁故。五住奢
摩他最極寂靜。即普現三世。以見三世平等
如理無異。爲最寂靜。六具大威徳。即身恒
充滿一切世間。現受用變化身大利樂故。
七無所染著。即智恒明達一切諸法。謂於諸
法善決定故。無有染也。八能令見者悉得
開悟。此攝二句。一攝了一切行。謂知有情
性行差別隨開悟故。二攝除一切疑。謂知彼
遠劫微少善根。亦令開悟故。九隨宜出興
不失於時。亦攝二句。一攝無能測身。謂如
其勝解而示現身。如摩尼珠。名隨宜出
生不失於時。二攝一切菩薩等所求智。謂
調伏有情攝受付囑等。皆不生時故。十
恒住一相所謂無相。攝餘五句。謂到佛究竟
無二彼岸等。隨義雖殊皆由一相無相而
成。可以意得。餘如升兜率品辨。第三別顯
衆成就中五。一擧數。二靡不下歎徳。三其
名下列名。四如是等下結數。五往昔下集
意。歎徳中十一句。初二句總。位極行圓故。餘
九爲別。前四自分徳初二行相。一深二廣。
後二行體。一定二悲。後五勝進徳。前三同佛
三業大用。可知。後二同佛無住涅槃。初句
釋。謂不住涅槃故。入世間不住生死故。
心恒寂靜。後句結徳屬人。三列名中一百
菩薩。初有三十同名慧者。表純徳故。念
莊嚴下七十菩薩別名者。表雜徳故。餘二
可知。大文第二爾時普眼下。請分中四。一
普眼請問。要以普眼方見普法故。二佛言
下如來許問。三普眼下擧法正問。四佛言善
哉下歎問利益。大文第三普眼普賢菩薩下
示説者分。以法屬普賢故。示其令請。於
中有六。一示人令問。二聞名獲益。三推
求不見。四教起見方。五依教而求。六爲現
身相。今初分三。一示處。二已能下歎徳。三
汝應請下教問。第二爾時下聞名獲益中。
獲十種益。文並可知。第三其諸菩薩於普
賢下。推求不見中有三推求。皆悉不見。一
渇仰推求不見。二重觀察不見。三以三昧
力推求不見。文各有釋。今初先求不見。後
此由下釋不見所以。威力持者。欲令大衆
渇仰得顯深旨故。二重求中三。一審問重
示法本湛然故。初無移動。二是時普眼下
推求不見。猶謂可見故。三佛言如是下釋
不見所由。於中二。初印定徴起。後善男子
下正釋所由。以住處甚深故文有十句。初
句總。次八句別。後一句結。別中四對。一廣
智勝定深。謂智門無邊。有邊之智焉覩定用。
起伏無畏展促自在。唯以出世定求故不可
見。次二外用内證深。次二得力成身深。後
二多護速證深。由上八深故不能見。第三
爾時普眼菩薩聞如來下。以三昧力推求不
見。於中分四。一新獲三昧。二以三昧下
以定推求。三時普眼從三昧起下。自陳不
見。四佛言下釋不見所由。於中五。一約法
總標由住難思解脱。翻上三昧可思入故。
二普眼於汝意下以近況遠。三何以下徴釋
所由。釋中二。初略標深廣。翻上三昧尚有
數故。後擧要下擧略顯廣。文有十句初
句總。以金剛慧達差別法界倶空故。餘句
別由了空故。一世界無住處。二衆生無可
化。三寂無去來。四竪無斷盡。五横泯差別。
六體非體故不礙現通。七用非用故無依
無作。八不離如如故無動轉。九理事圓故
窮法界邊。四善男子若有下彰見之益。五爾
時普眼下歸敬彌増。文顯可知。第四教起
見方中。初令策勤前心。次又應下別示深
觀。上捨境別求故。未識其體。今令十方齊
觀知其體周。下依此觀是以得見。後誓與
下起願思齊。具上三心則能得見。第五。是
時普眼下。依教修行。然普眼位深而猶重。習
觀修者略有二意。一位未等故。二示深奬
物故。第六爾時普賢下爲現身相。於中五。
一爲衆現身不見。顯深現不礙用故。二
是時普眼下衆覩喜敬。三是時以佛下。現瑞
成益。四爾時普眼下歎徳廣深。於中十句。
無等者下無等故。無過者上無過故。餘可
知。五佛言如是下如來印述。初印後述。述
中十一句。初句總。後所謂下別。別有十徳。
一二嚴徳。二圓明徳。三深廣徳。四色相徳。五
慈覆徳。六超勝徳。七知法徳。八絶言徳。九
同佛徳。十讃無盡徳。大文第四爾時如來告
下。本分有四。一擧益令説。二何者下列所
説名。三此十大下歎定勝徳。四是故普賢下
結勸成益。今初分二。初勸説成益。後諸菩
薩下引例證勸。以三世諸菩薩若説此定
皆成益故。第二列名中皆云大者。因滿之
定稱法界故。一普光者。身心業用周遍全
包爲普。智照自在名光。二妙光者。身智遍
照爲光。勝用交映爲妙。三十方無餘之刹。皆
至入定爲遍往。往無雜亂不礙時節。歴
然爲次第。即能起用名神通。以智用如理
本自遍故。四明達諸法本自清淨。離於想
念契理深心。依此起用遍供諸佛。請法起
説名之爲行。五佛出劫刹等事。皆名莊嚴。
過去門中包此無盡爲藏。亦名過去清淨
藏者。入定能入劫一念無縁起。定能受法
三輪無著。皆名清淨。六未來藏中。包含諸
佛及佛法等。名之爲藏。智慧徹照稱曰光
明。七現在諸佛作用。衆會身相益物。皆曰
莊嚴。横遍十方故云一切。現可目覩故不
云藏。八於差別衆生身内外入定起定。皆
自在故。雖通三種世間。從多但云衆生。前
後諸定皆從多説。九於眼等十八界自在入
出。又知事法界邊際。與理法界無礙自在
故。十無礙輪者。三輪攝化皆自在故。又得
十無礙滿佛果故。無盡大用一一無礙。皆
悉圓滿能摧伏故。尋初後際不得邊故。第
三歎定勝徳。於中四。一約人以歎。人勝故
法勝。二若諸菩薩下約修以歎。於中二。先
明修成。後如是下修益。於中亦二。初有十
句明上等佛果。後此菩薩普入下明身智
周遍。皆言普入者。一一皆窮帝網境故。文
顯可知。三此是諸菩薩下直就法歎。明此
十定該攝諸法體相用等。一一超勝故。十
門五對。一境智通悟。二因果遊入。三通辨出
處。四佛法所從。五嚴土攝生。罔不由此。四
若菩薩入此下約證以歎。前約修歎。望於
佛果以顯終同。此約證歎直就此定以明
業用。亦二十句。前十明勝徳無限。文顯可
知。後得法界智下明智徳自在。及第四結
勸文並可知。大文第五爾時普賢下説分中
三。初承旨總告。二佛子云何下別釋十定。
三第四十三卷末云。佛子此是下總結十數。
二中十定即爲十段。各有標釋結。就初定
釋中分五。一智無盡。二心無邊。三定自在。
四智巧現。五觀超絶。各有佛子以爲揀別。
五中初二定方便。次一定體。後二定用。又前
三各有標徴釋結。今初釋中十句五對。初
二所事所化。次二化處化法。如影者無實故
隨現故。次二攝護始終。次二所持能持。後
二始心終願。第二心無邊者。前明所知無盡。
今辨對境發心。以境無邊故心無邊。有十
一句者増數十也。第三定自在者。由前大
智大心故。於三昧自在方處非一。入出不
同故云差別文並可知。第四智巧現中有
標徴釋。釋中三。初法説。於中先十句別明
展轉深細。後一句總顯離相分明次擧喩。
後佛子阿修羅下以劣況勝。第五觀超絶中
有法喩合。合中異前化現故云法身。法性
包含故一時頓見。由此義故無能映奪。第
二妙光三昧釋中二。先法後喩。法中四。一身
雲展入。二是諸世界種種下身智倶入。三是
諸世界亦悉下明其卷入。四然諸下明展卷
無礙。二喩中文有二喩。喩前互入無雜亂
義。一寶山光影喩。二幻師善巧喩。前中先喩
後合。喩中有五。一明日光現影。七寶山者
即七金山。如十地末所列其名。但除妙高
及雪香二山。山間有七香海。海現日影。山
以淨金亦能現影。二其寶山上下明兩影
互現。正喩菩薩自他互入。以彼影明淨如
今之鏡故。能互現。三或説日影下。正辨得
名不同。謂水中本影現山上影時。此所現
影。從山上出來入山間。若山上本影現水
中影時。此所現影。從山間出入七金山上
故。正入時即名爲出。所喩可知。四但此日
影下明重現無盡。喩菩薩帝網身土。五體
性下明體離二邊故能互現而無雜亂。謂
取不可得故非有。影現分明故非無。不住
成上非有。不離成上非無。若有定住則不
能相入。若其離者則無可相入。故不離不
住方能相入。後法合中直明不壞不住故。
得互入無亂。初二句明不壞性相。謂若壞
性相則無可相入。次二句明若住内外。則
不能相入。謂若住世間内。則不能身包
世界。若住世界外。則不能遍入世界。由
倶無住故能互入。於諸世界下釋其所以。
由定無分別而不壞相。慧觀一相而不壞
諸。既事理雙遊故。不壞不住。若不壞不住。
則住眞如恒不捨離。既即事不捨故相隨
性而融通。如無不在故同眞如内外互入。
後如幻喩中二。初總喩。後如有幻師下別喩。
今初先喩。後合喩中三。初總明能幻。二住四
衢下明依本時處。現幻時處喩互相入。後
不以示現下。本末互不相礙。喩不壞相。後
菩薩下合中五。一明一多相容不同。合上
現多時處。二菩薩於此下明智鑒不昧。合
前能幻之術。三不以彼下。合不壞本末之
相。四何以下徴釋所由。先徴意云。何以互
入得不壞相。釋意有三。一由知人無我故。
人我之相已見上文。二菩薩知。一切法本性
下。知法無我故。三菩薩勤修下。得同體大
悲故。由此故能融通事理。第五佛子菩薩
如是下。結成上義。於中三。一結上多入一。
二然不捨下。結上不壞性相。後當勤下。結
上明鑒。第二別喩中有三逆喩。總中三段。一
幻不壞本喩。別喩不壞相。二如是幻者下。
幻必依處喩。別喩前依本時處。現多時處。
三如彼幻師作諸幻事下。明幻師不迷喩。別
喩前能幻今初先喩後合。合中先正合。後
菩薩了知下。釋其所以。第二幻必依處喩。
先喩後合。喩中略無幻必依時。準合應有。
合中分二。先合依處。後合依時。前中初總
合。以記物現故。空即事空。次何以下徴釋
所以。由理無差故。後住於世下結成自在。
二於一念下合於依時。於中先正顯。後菩
薩摩訶薩得下。釋其所由。以得幻智同於
佛故。及第三幻師不迷喩。文並可知已下入第
四十一經
第三定中釋内有三。謂法喩合。法中五。一
明遍刹入定。二或刹那下明入時次第。三
若久下。總結多門。四菩薩於彼下心契定
體。五雖離此下。不廢起通及喩合等。文並
可知。第四定中釋内分二。先明定内深心行。
後明定起深心行。今初分二。先起行。後深
心。前中先擧内。後於彼一一下起行。於中
先明外事供養行。後於彼一一恭敬等三業
供養行。二然於諸佛下明深心中二。先法
説。後如散動下喩況。於中二喩各有喩合。
一妄念無知喩。喩其契實無念。二陽炎似
水喩。喩其了妄同眞。文並可知。第二佛子
此三昧下。明定起深心行中。初法次喩後
合。合中上明供養自利行。今明開演利他行。
文影略耳。開演深理即深心起行也。第五
定釋中有五。一對境辨智。二正顯智知各
有十句。皆是過去藏中之法。三所知時分。
有十四重。即釋過去之義。四顯知相状。不
滅現在者不捨也。不縁過去者不取也。謂
但約過去門。顯非有取捨而縁。上四各一
佛子。五明出定獲益有三。初擧數辨相有
十句。初句總位。終成果。名受灌頂法也。
餘句別。一屬己二淨障。三究竟。四始入。五
正證。六終滿。七持令不失。八無知而知。九
淨三輪。總該前九如約智。辨三輪者。謂
無能知所知及正知故。餘可思準。二何等
下徴列其名。初四是四無礙辯。次二自利不
畏深法。如言能行。次二利他。爲善者依爲
惡者救後二總明二利勝妙。三佛子下結得
速疾。有法喩合。歌羅邏者此云薄酪。餘可
知也。第六智光明藏三昧釋中分二前明定
業用。後彰定利益。初中分六。一總知諸佛。
二若已説下知多名號。三當出現下知當所
作。四彼諸如來修下。明知彼因圓果滿。五
彼諸如來名姓下。知現所作。六此菩薩於一
念下。明知分齊。其中大千即是佛刹。而重
言者多是遣脱。應言百佛刹也。餘並可知。
二以了知下彰定利益。於中四。前二自利。
後二利他。謂一令心入持益。即由上知故
持之不失。由持不失得持之益。一心中持
佛得佛護益。二心入持法。得總持辯才
益。餘句倣此。有十二者増數十也。師子受
生者。不畏生死苦故。示生死實性名開
法關鑰。了生死本空故。出欲淤泥。智力持
者定慧雙運也。入無住力持。則大劫不離
一念。二佛子至住此三昧下。明得善巧益。
有法喩合。然善巧有二。一如事善巧故。法
云不可説無量。喩云見種種物。二如理善
巧故云日光平等。又由此二無礙方名善
巧。故合云無分別而能知。三佛子至如是了
知下。明得不空益。四佛子至住此三昧下。
十王敬養益。第七三昧釋中二。先明定體用。
後明定利益。前中亦二。先徴後釋。所以重
徴者。前通徴一定。此則別徴莊嚴。後佛子
菩薩下釋中二。先釋一切世界。以是現在
故但云十方。二皆見諸佛下釋其莊嚴。於
中二。先總列十門皆是莊嚴。其中第八別
明莊嚴者。即功徳智慧以嚴其心。色相光
明以嚴身也。後衆會清淨下別顯嚴相。以
廣前二。一廣衆會。二廣莊嚴。今初有三。
初明見他。二見自。三能見。今初亦三。初見
衆會體相。次亦見衆會下明見分量。後亦
見諸佛。於彼下見佛作用。二菩薩摩訶薩下
明見自可知。三如是見時下明能見。有法
喩合。法中明無分別而見。喩中明能所詮。
不自云我是能所詮。而不捨能所詮。以喩
無分別故而知也。合中先合不捨。後而於
下合不分別。二佛子至見佛無量光色下
廣上莊嚴中二。先以法説後以喩顯。前中
二。先標章門。略擧四種莊嚴。皆分明證了。
後或見佛身下依章別釋。即分爲四。一釋
無量光色。二或見佛身其量下。釋無量形相。
三佛子菩薩如是見下。釋上圓滿成就。顯前
二圓滿故。四又見佛下釋上平等清淨。即
兼内二嚴。二佛子菩薩如是見於佛下。以喩
顯中三。一空無増減喩。喩法性身無可増
減。空之大小在於世界及於芥子。非空體
然。如法性之身應器成異。二月無増減喩。
喩眞常色身體不易故。證有近遠隨心見
殊。前喩但喩佛身。此喩兼喩光色及圓滿
成就。三隨心現境喩。喩上清淨。菩薩心淨
則見佛淨。在於如來何淨何垢。第二佛子
至住此三昧下明定利益。略擧七種益。各
有佛子以爲揀別。第一速成行願益。有標
徴釋可知。第二法印同佛益。有十句五對。
初二福慧同。次二二諦境智同。次二體用同。
次二二利同。後二善巧平等同。第三以徳成
人益可知。第四智徳包含益。於中二。先喩
後合各有十句。合中總標合初獲即得。十
句合前十事。唯八九不次。以智雖是一從
所知別故。一佛刹合色相。二衆生合形體。
三變化合示現。四入佛合眷屬。以互爲主
伴如眷屬故。五通達佛法爲助道資具。六
普攝淨法則圓音示人。七皆令入法方是神
通。八普眼清淨超合慧解。九自在却合自
在。十住法合智用。第五身威超勝益。有標
有釋。第六令他圓滿益。先牒前起後。後徴
列名相。第七轉作佛事益。亦先牒前起後。
後徴列名相文並可知已下入第
四十二經
第八一切衆
生差別身三昧釋中分五。一明能入智。二
顯入出之相。三明入定之益。四明境界自
在。五總結究竟。今初由得十種無著。成後
出入自在。一切地者佛地菩薩地等。二入出
相中。二先徴起後釋相。於中先法後喩。法
中略辨十類。以表無盡。一諸類正報相對
明入出。二天中入下六趣依報明入出。三
千身入下一多相對。四閻浮提下四洲大海
相對。五一切海神下。大種事法相對。其無生
法乘四大種生便故來。六一切妙香華下諸
方相對。七一切四天下下。衆數多少相對。八
不可説不可説衆生衆中入下。染淨相對。九
眼處下諸界相對。十一微塵下雜明諸類相
對。爲麁細凡聖念劫眞妄等。其入出等義如
賢首品。二喩顯中有四喩。喩前十類各有
法合。一鬼力持人喩。喩第一第四多約身
故。第二咒起死屍喩。喩第二及與五六。多
約依報境故。第三羅漢現通喩。喩第三第
七多約數故。第四地一苗多喩。喩後三門
雜明種種故。喩合相映文理自顯。第三佛子
至住此三昧下。入定益中有三。一得讃同佛
果益。皆上句顯義下句結名。十力義中云
心志圓滿者。明力自利義。義利成就顯力
利他。所作皆辦彰力圓滿。住無礙智總顯力
體。分別了知一切諸法通明力用。餘文可
知。二身智光照益。三業用無作益。皆有佛
子文相並顯。第四佛子至住此三昧無量境
下。明境界自在。先法後喩。今初前第二段
但明入起今兼明逆順有無等。爲種種境
界。起中入者即用之寂故。入中起者即寂之
用故。是知菩薩之定常入常起。常雙入出常
無入出。方爲自在爲顯自在。寄諸境界
交絡而明。二喩顯中文有六。喩皆自有合。
一幻現六境喩。喩前同異。二修羅竄匿喩。
喩前麁細小大二對。若約理事相望。則無
差別爲細差別爲麁。理細事麁故。或無差
爲麁總相入故。差別爲細別相入故。無差則
大周法界。差則隨事成小。若唯約事明
大小。並差別所收。三農夫下種喩。喩明上
下合辨一多。文影略耳。四受胎生長喩。喩
上有身無身。如彼從無之有故。五龍下雲
上喩。喩有相無相。六梵宮普現喩。喩上入
中起起中入。及逆順相對故合云種種。第
五佛子至到神通彼岸下總結究竟。並顯可
知。第九法界自在三昧釋中四。一顯定體
用。二明定成益。三以喩寄顯。四總結雙行。
今初分三。初總顯名體。謂於眼等法界得
自在故。二菩薩於自身下彰入定處。謂於
毛孔中入眼等定。顯互用自在故。三自然
下明定功用。於中四。一了三世間。二菩薩
於彼下多劫修行。三又於下入出無礙。四以
於法界下結成自在。此有二義。一於理法
界自在故。能善分別眼等界。二善分別眼
等十八界。即是事法界自在。此二無礙及事
事無礙。故云如是種種。皆横盡其邊竪窮
其際。第二菩薩如是下。明定成益中辨十
種益。一生多功徳益有二十一句。各十千億。
二佛子至復有無數下具無盡徳益。隨前一
事皆至無盡故。於中二十句。前十句所具
之多。後十句能具之相。清淨者除垢故。瑩
徹者發本智光故。三佛子至住此三昧下諸
佛攝受益。於中三。初明攝受。次彼諸佛下
現身説法。後令修下令其修證。四佛子至住
此法界下諸佛護念益。攝受攝之屬佛護念。
即佛力來加。五得十海深廣益。六得殊勝超
絶益。並可知。七得諸力幹能益。於中初列
十力。後佛子此十種力下顯其超勝。隨前一
一力。皆具此三十八力。八佛子此菩薩下結
能圓滿益。九此菩薩功徳下自徳無邊故。他
不能説益。十佛子至住此三昧下。三昧無邊
自無不了益。上十段中前七別明。後三總
結。第三喩顯中。正顯前體用及益。亦明前
所未顯故。不全似上文。文中二。先總擧喩
體。後佛子如無熱下對喩別合。有十三門各
先喩後合。一合流沙入海喩中。先總明喩
合。雖擧四河意在四口出沙故。下第九別
明四河。後如恒伽下別明四辯即喩四口。所
説即喩四沙。若開四辯總別爲五。則有十
七門。二如四大河下合遶池入海喩。於中先
喩後合。合中先合遶池。菩提心智名之爲
池。三業隨順智慧。即爲遶義。後佛子下合
其四方。三如四大河圍遶下。合池見寶華喩。
説法有開敷之義。三昧有感果之能。莊嚴
清淨皆華上之別義。四合寶樹遶池喩。五合
大池清淨喩。即是池體。六合栴檀香岸喩。十
種智寶有二義。一即離世間中十種如寶智。
二即他心等十種智也。七合底布金寶喩。妙
智合金沙。解脱合摩尼。無礙光明合二種
放光。住佛所住入於甚深。合布其底。上
四段各以如無熱大池爲首。八如阿那下
合龍王無惱喩。即合池名。名因龍得故。九
合四河潤澤喩。十合四河無盡喩。十一合
入海無障喩。十二合入海無厭喩。上之四喩。
各以如四大河而爲喩首。上之十喩。皆以
菩薩而爲合初。十三佛子如日光下。合衆
寶交影喩。先喩後合。合中二。先正合。後何
以下徴釋渉入所由。第四佛子至雖能於定
下。總結雙行。謂權實定散無障礙故。於中
三。先法。次佛子下喩。後菩薩下合。然法中
明即寂而用喩。合乃明即用而寂。文影略
已下第四
十三經
第十無礙輪三昧。亦初徴。次釋。後
結。釋中三。初明入時方便。二佛子菩薩摩
訶薩住此三昧已下。明入己智用。三佛子菩
薩摩訶薩入普賢所住下。定滿成益。今初有
二十二句兼顯定名。初十一句因用無礙。是
無礙義。後普入下有十一句住果圓滿。即
是輪義。今初段中。即此無礙無所不摧。亦
即輪義。初三句三業無礙。次句器世間無礙。
次二句衆生世間無礙。餘句智正覺無礙。後
住果中二智通權實。故云普住。三作利樂
事。四淨二障種。七智契佛境。餘七可知。第
二入己智用中四。第一攝佛功徳。二證入
諸法。三普徳無盡。四結示勸修。初中即攝
如來二十一種殊勝功徳。以此位中徳等佛
故。其間或全同佛相。或有約因相似而次
第無差。於中三。初總明妙悟皆滿。次別顯
二十一徳。後顯徳勝能。今初十句。初句標
滿時。餘九顯滿相。然一切智若對種智即
是根本。若直語佛智則通權實。今此顯通。
於中初三句始觀。言觀一切智者標也。云何
觀。觀有二種。一總觀。謂權實齊觀故。二別
觀。此是實此是權。權中有多差別。皆審照
了故。次三句中順。亦初句標。次云何隨順由
前總觀故。頓能顯示由前別觀故。各各攀
縁。後三句終契。釋同前觀。但由前觀察。今
證見分明耳。二於普賢下別明二十一種功
徳。分二十段。後二合故。今初第一明二行
永絶。即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徳。然有二
義。一謂非如二乘有無智故。二不同凡夫
現行生死起諸雜染。不同二乘現行涅槃
棄利樂事。世尊無彼今菩薩亦無。文中廣
顯利樂。即不同二乘皆與智倶。即不同
凡夫。就文分二。先總明大用常恒。二佛子
此菩薩有一蓮華下。別顯一用。前中二。先
法説後喩明。今初法説中二。先正明後徴釋。
今初先明行體。後不斷下辨常恒。二徴釋
中。徴意云。何以得此智滿行常。釋意云。願
行善成智慧善巧故。第二喩顯中四。初喩
二合。三徴。四釋。今初。摩尼寶置色衣中。即
總喩菩薩心智置佛智中。雖同衣色喩前智
滿十句故。合云觀一切智等。不捨自性。喩
前行常二十句。二合如喩辨。三徴意云。何
得已能滿智而不斷行耶。四釋意云。菩薩
無障礙願法應爾故。窮盡生界益無疲故。
文中二。先法説可知。後轉以喩況。於中
三喩皆喩利生無厭。各有法合。一虚空持刹
喩。喩大願法爾故無厭。二涅槃普滅喩。喩
爲淨衆生故無厭。上二喩悲。三佛智普成
喩。喩能所不二故無厭。此一喩智既非愛見
之悲。何有厭乎。第二別顯一用中二。初明
依果殊勝。後菩薩摩訶薩於此華下。正報自
在。前中二。先明相嚴過前十地故。窮十
方際。後此大蓮華下辨徳嚴。自内而觀量
周法界。自外而觀許衆生見。斯乃即小之
也。二正報中二。初明身量大小。後一切
諸佛下明佛加放光。有二十重。後後重中
皆倍前前。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説佛刹微塵
數。倍則數難量矣。第二佛子菩薩至住此三
昧下。明達無相法。即同諸如來。於最清淨
眞如能入功徳。初結前生後。達無相故不
染。後安住下。正顯安住即是入義。謂此眞
如非有非無。故云無邊。定有定無即是邊
故。不可説法即離言眞如。其法界實相及無
礙際。皆眞如異名。而云如來種性者。諸佛
以無性眞如而爲性。故出現品云。皆同一
性所謂無性。法華云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縁
起。無去來等重顯眞如。即是中道故。深無
底現量已下別明能入之義。第三爲去來今
下。明住於佛住徳。謂佛無功用常住聖天
梵住故。文中先三世佛讃。文通前後二段。
從諸佛力下正顯其義。謂入一切佛境。即聖
天等所住境也。淨眼現證下明能住相。十眼
圓明而安住故。文有五眼。餘但義含。第四
成菩提心下。明得佛平等徳。謂佛佛相望
有三平等故。文即爲三。初明所依平等。諸
佛皆依清淨智故。文中始發菩提心。終成
種智。出生智用皆所依也。次離世生法下
明意樂平等。同以調生爲意樂故。後神通
變化下作業平等。同作受用變化業故。第
五功徳解欲下明到無障處徳。以修一切
障對治故。福智皆淨。離於二障文中。初二
句功徳。次二句智慧。各上句障淨。下句徳
滿。次二句重顯功徳。餘四句重顯智慧。第
六所行寂靜下。明不可轉法徳。謂教證二法
他不能轉。文中初二句略標教證。謂寂靜
證也。於諸佛法教也恒以下別顯教。念力下
重顯。證既如空無著等。他安能轉耶。第七
於諸世間下。明所行無礙徳。謂雖於世間
作利樂事。世間八法不能礙故。文中住菩
薩心成堅固力等。即不礙之因也。第八一
切諸佛下。明立不思議徳。謂安立正法凡
愚不能思故。文中初總顯一切教法。皆是
如來威力之所建立。菩薩能知。反顯凡夫
不思。入不二下別顯安立難思之相。謂依無
相而廣説故。隨欲解之多端。故並難思也。
第九法界爲身下。明普見三世。以身心等
於法界故於三世事記別無差。在文可見。
第十開示一切法下。明身恒充滿一切國土。
謂爲開法故。示現受用變化之身。遍諸世
界而爲利樂。文相亦顯。第十一得佛智慧
下。明智恒明達一切諸法。謂於境善決能
斷他疑故。文相亦顯。第十二具大威徳下。
明了一切行。謂具増上意樂。能了有情意
樂性行。如其所應而爲現身。即有威徳。
第十三亦爲開示下。明除一切疑謂聲聞人
言其全無少分善根。今能開示。令其知當
生如來妙智故。心不障礙。第十四於一
切法心無動下。明無能測身。然有二義。一
謂其身非虚妄分別所起。無煩惱業生雜
染故。不可測。初一行經顯之。二其身雖
無分別如摩尼珠。然由佛増上及衆生勝
解力。見金色等。而佛無有分別。即不壞諸
有下。經文顯之。第十五雖隨世俗下。明一
切菩薩等所求智。謂菩薩以無量文字調伏
有情。要依佛所聞法爲先。獲得妙智故。諸
菩薩等皆求也。文相甚顯。第十六了一切法
下。明到佛無二究竟彼岸。謂了一切法空
法界等。即佛無二法身。依此法身修波羅
蜜多等行。而得圓滿。爲從法界生。第十七
猶如虚空下。明具足如來平等解脱。謂一
一如來所現身土。皆遍法界猶如虚空。無
相無形不相障礙。而不相雜。隨其化縁現
各別故。故文云。隨順演説於一境門生一切
智。謂各順一一境故。第十八觀十力地下。
即證無中邊佛平等地。謂三種佛身平等遍
滿。無有中邊之異故。至薩婆若。即自受用
智。爲橋梁。即通變化。見法無礙即是法身。
結云善入諸地者。即佛十地也。第十九知種
種下。明盡於法界。謂此法界最清淨故。能
起等流契經等法。極此法界。於當來世作
諸有情隨應利樂。今文但有所起略無能
起。第二十所有大願靡不成就即等虚空
界窮未來際無有盡故方云成就。上來略
辨。若廣引諸論如升兜率品。第三佛子菩
薩摩訶薩以此開示下顯徳勝能中二。初總
明。後雖一切下別顯今初先標。謂用此會事
之徳。開示佛平等性者。同有二十一種功
徳故。後此是下總歎前徳。二別顯中餘九
不言。且廣初無礙之義。自有四十一句。初
句有不礙無。以有是無之有故。後四十句
明無不礙有。以無是有之無故。又前是二
而不二。後是不二而二。及寂用相即等。並顯
可知。第二佛子菩薩入如是下。證入諸法
用中四。初明證入。二離證相。三徴四釋。今
初十句。初句明能證之定。三昧智輪尚順梵
語。若正應云智輪三昧。因定最勝名大威
徳。則能下顯所證法。謂證佛果法。初句總。
無爲果爲證。有爲果曰得。餘句別。趣入釋
證成就釋得。圓滿通二積集約因圓。清淨
謂障盡。定能安住慧能了達。定慧兩亡則
自性相應爲證入也。二而此下明離證相。
以無念方證故。尚不念無礙慧境。況所證
法有若干耶。三徴意有三。一何以證而無
念耶。二何以一定得多果耶。三何以因定得
果法耶。四釋中二。初略別釋。後此三昧下廣
以通釋。今初別釋三徴。一體性離念故。二
定體雖一用無邊故。三以殊勝故因得果
法。後廣通釋者。謂文廣義通。通明上三句。
於中二。先總標。境是定之所縁。深入是定證
契。威力是定之用。三皆定體皆言種種故。
上云無邊。具三又多故云殊勝。後所謂下
別顯有二十八句。句皆有上三義。如初句。
入即深入義。不可説等即無邊義。智門即境
界義。其間或有闕無邊義蓋文略耳。知智
在説説爲智門。二入功徳智慧不二之莊
嚴。六入不空如來藏。七悲智之境觀度無
休。餘可知。第三佛子此菩薩摩訶薩住普
賢下。普徳無盡。於中四。一正顯無盡。謂非
唯上列諸用。又能念念入多三昧。亦不能
盡。二徴。徴意云。既念念入多何以不盡。三
釋意云。此三昧縁境究竟無盡故。文有十句。
初總餘別並可知四喩況。於中有三喩。喩
前無盡各有喩合。前二合中復加徴釋。一
如意隨求喩喩定心隨應出法無盡。徴意
云。何以出法無盡不匱息耶。釋意云。了多
幻境皆同影像。縁至則生何有盡耶。體無
増減何有匱息耶。二生心各別喩。喩縁境
無盡可知。三龍王降雨喩。喩入法無盡。於
中初喩後合。合中分三。初正明入法合滴
如車軸。謂入廣大法故初句總智門。下別皆
云門者自他遊入故。幻網者一切皆幻。互爲
縁起相交映故。世界性空故無體。隨縁染淨
故有體。又法性土故有體事土從縁故無體。
又淨刹順理故有體。染刹妄成故無體。餘可
知。二於一念下。入法時分合前降雨之時。
三如是入時下。明入時相用。合前無邊無盡
無作境界。於中三。初十句明其相状。次求
一切智下明其業用。三徴釋所由。今初。初
二句合雲無邊雨無盡。不疲下合無作境無
作即無功用故。身不疲心不厭。不永斷不
暫息。未入常入故不退。已入永常故不失。
無法非所入門故不住非處。無心不契
故。恒正思惟。不沈不擧正是入相。二業用者
隨入一一門。皆有斯業門。門即不可盡。文
顯可知。三徴釋中徴意有二。一云。菩薩豈
無行滿成佛。何以業用無際限耶。二云
横顯無盡可爾。何以一一門中用即無盡。
後釋意亦二。一云。菩薩本爲衆生生無盡故。
用亦無盡。二釋後意云。生及世界既如虚空
故。隨一門即用無盡。如芥子中空。由此
不但一門成多。一念亦能成多事矣。文中
三。初喩明火隨薪縁。薪多火在。喩菩薩生界
縁廣用無有涯。次合可知。後轉徴釋。徴意
云。菩薩何以起多業用。釋意云。爲普度生
滿普願故。第四是故諸菩薩下。結示勸修
中二。初結勸勤修。二佛子至如是修行普
賢行下總結顯示。今初謂菩薩心窮生界。定
用無涯。故應修習。文中二。初擧所修之法。
後勤加下示勸修相。今初。是故諸菩薩五字
該下二段。其所修法有十一句。末後一句
擧定名體。前之十句。別明無礙輪之業用。
於中倒牒前來諸文。初種類者業用非一
故。如合龍喩中入法衆多。是種類義。二境
界者即定所縁。如前妄念縁境喩。三威徳者
即通顯定用。如前寶珠能出生喩。四此上
三種皆悉廣大。一一無涯。如前不見三昧
前際故。五數不可極。如前入不可説智門
等即無邊故。六並絶心言。如前不作是念
有若干菩薩等故。七皆與智倶。如前雖
知諸法無作。而能示現一切作業。是權實
明照故。八體用齊於佛境。則諸佛現前。如
前觀十力地至薩婆若故。九如來護念。如
前諸佛攝受已。入未來諸佛數故。十非但
現用自在。亦成昔善。如前功徳解欲悉清
淨故。第二示修相中二。初略示離過進
徳。後不依下別示離過進徳。於中先離過。
後於諸法下進徳。文並可知。第二總結。顯
示者遠則通結前來諸段。近則逆結上來進
徳之文。欲一一配屬恐厭繁文。大文第三
定滿成益。文屬此定意兼前九。於中四。一
外感佛加益。二内徳圓滿益。三上攝佛果
益。四正同佛果益。初中五。一辨加所依。謂
在定時故。二十方下顯能加者。三與如來下
正顯加相。四佛子菩薩下。加以成用。文並
可知。五何以下徴釋所由。徴意云。普行既
滿何須盡未來際行調生行耶。釋意云。無障
礙願法應爾故。已成大願眞能調故。第二
佛子此菩薩獲如是下。内徳圓滿益中四。初
牒前住定之因圓。通牒上文並顯可知。二
其心恒住下別示所滿。十表無盡。三佛子
此菩薩摩訶薩已到普賢下。總結究竟。四何
以下徴釋所由。徴意云。菩薩何以能滿爾
所徳耶。釋意可知。第三佛子至以此三昧
下。上攝佛果益中三。初正明。次何以故徴。徴
意云。上是佛徳何能攝耶。後菩薩下釋意云。
住此三昧能所作無餘同如來故。於中三。
初正顯無餘之業。故皆云一切。二於此法中
下明作業行相。初句總顯依前而作。更不
作餘不足之業。住未足等顯其作義。如是
已下總結前作。三佛子下逐難重釋。謂廣
前作如是業不作餘業。文中三。初略標
擧其中如作。通身及意。次徴。徴意云。何以
不作餘耶。後廣釋。釋意云。若作異前非
菩薩故。文有十喩即爲十段。各自有合。
一金剛不壞喩。喩行體堅牢。二眞金妙色
喩。喩善業外飾。三日輪光明喩。喩智慧
圓明。四須彌四峰喩。喩善根超出。不合
四峰。若合可以四菩薩行合也。五大地能
持喩。喩大悲荷負六大海含水喩。喩大願
普育。七軍將明戰喩。喩習定防怨。八輪王
護世喩。喩定清物惑。九植種生長喩。喩行
増物善。十時雨生種喩。喩法雨普成。先喩
後合。合中二。先正合。後徴釋。前中云乃至
者。越初生種直合終成故。由應時而降
故。獲斯十四種益。一得智果淨二障故。二
得斷果達無相法故。三得恩果住大悲
故。四得所依清淨。究竟彼岸果。上四自利
餘皆利他。五了有情行令他歡喜。自離十
怖則自歡喜。六得斷疑。七成應供。次下諸
句由此而成文並可知。後徴釋中。徴意云。
菩薩依何行力説法。成斯大益。釋意云。由
成大智證法界故。尚能淨無量行。豈止成
衆生耶。文中二初標。後所謂下釋。釋中三。
初列所淨功徳。二佛子下結其廣多。以
別説難盡故。三於如是等下顯能淨因。同
分善根者。一一善根迴向法界成主伴故。
超諸世間等者。法性相應所修之福故超於
世。法性不並眞故無有對。餘並易了。第四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三昧下。正同佛果益。
於中二。初正顯同有標徴及列。等覺之名
由此而立。二爾時普眼下問答料揀。於中
先問後答。問中先牒前同佛。後何故下陳己
所疑。於中初疑不名爲果。後問不捨於
因。後爾時普賢下答中二。初讃問牒疑。後
佛子此菩薩下正答所問。於中三。一法説。
二喩況。三法合。今初十一段。次第答前十
一問。在文易了。意猶難見。謂何得已入十
力而普行無息耶。今總以喩顯。如人習誦
雖已得通。而數温習不如久精。下香象喩
顯相。雖相似而體不同故。瓔珞云。等覺照
寂妙覺寂照。亦似功用滿位。此無功用也。
亦顯得果不捨因。盡未來際。皆位後普賢
故。喩中三。一擧象王依正勝嚴。伊羅鉢那
此云香葉。常居第一金山之脇。二若天帝下
明象王神變自在。言七牙者。準賢首品但
有六牙。或是譯者類後三七便言七耳。若
作表義于何不可。無能分別此象。此天者
正意取此以喩菩薩等佛之義。三佛子彼伊
羅下。明不壞本而能現。第三法合中分四。
一具衆行嚴合前依正。二爲欲安處下明因
果無礙合前神變自在。三佛子菩薩摩訶薩
本身下。結成不壞因而現果。合前不壞
本而能現。四何以故下徴釋重合。初中可
知。二中二。一明修無礙行所爲。於中先
爲果。後増長下爲因。二不捨普賢下正顯
無礙行相。於中先總明。以法界因果無障
礙故。後現不可説下別顯。於中分三。初顯
因門果行。文有四果。一智果。二説法果。
般若相應果。四斷果。次而現受生下顯果
從因行。及説得時不同隨物現故。後復於
一切下顯果門因行。並可知。第三明不壞
因而現果中。本身不壞即因不壞。合在窟
無變。一切處變現即能現果。合在天神變。
四徴釋重合中。先徴意云。因果相違云何因
門現果。果復爲因。釋意云。調衆生法應如
是故。文中二。先釋果作因意十句可知。後
佛子汝應下釋因現果意。於中四一法説
謂不捨因而現果。二如伊羅下擧前喩顯。
三佛子下重以法合。於中初明不捨因而
現果。後雖知諸法平等下。不壞果而現因。
四佛子至安住下歎勝。上來釋相竟。第三
結名可知。上來別釋十定竟。最後佛子即
大文第三總結十數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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