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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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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此下當第
二十二經
初來意者。總有五義。一爲答前第二會初
十藏問故。二前明正位今依位起行故。同
梵行品。三前約位別行。今辨始終通行故。
四前明成位行。今辨淨治彼行故。同十地
中信等十行。五前明自分究竟。今辨勝進趣
後。同上明法。準問應在十迴向後。今此辨
者略有二義。一云藏有二義。約蘊攝義在
十行後。約出生義在十地前。義通二處問
答互顯。一云。迴向無別自體。但以能迴前
行爲其自體。今十藏既爲十行勝進。亦爲
迴向勝進故。迴向後無別勝進。此即前後互
擧顯義方備。然明法品及第五迴向。皆有十
藏隨三賢異故不相濫。又前是勝進所成。
後是一位之果。今通爲勝進故意旨不同。二
釋名者。藏是出生蘊積之義。謂一藏内體含
法界故。攝徳出用一一無盡。寄圓顯十
即帶數釋也。三宗趣者。十藏爲宗。攝前
生後得果爲趣。四釋文中大分四別。第一
唱數顯同。二徴名列異。三依名廣釋。四總
歎勝能。今初三世同説顯勝令遵。二何等
下徴名列異。藏如前解。信等對藏皆持業
釋。心淨名信制止名戒。崇重賢善爲慚。輕
拒暴惡爲愧。餐教廣轉爲聞。輟己惠人
爲施。決擇諸法名慧。令心明記爲念。任
持所記爲持。巧宣所持爲辯。各有業用。
然念慧及信慚愧等五。皆當體爲性。餘五行
用立名。此約隨相。若就融通。皆順法界
之行。良以法界性自清淨。離過等故。隨義
説十。然約隨相前九自利。後一利他。通皆
具二。信爲行本故首明之。依信離過。慚
愧莊嚴戒行光潔。上三離過之行餘皆進善。
進善之首必藉多聞。如聞而行。唯福與慧
念使増明。持令經久辯以利他故。前七即
七聖財慧爲正導。故終辨之。次二守護。後
一積而能散。第三依名廣釋十藏。即爲十
段。信中有四。謂徴名釋相。結名辨益。辨益
一種唯初七十。餘之七段。文但有三。今初段
中初徴可知。釋中分三。初明信相。次若菩
薩下明信力。三此菩薩入佛下總結信成。今
初也。十句爲四。初三三空。信所執無相。謂
情有理無名空。空亦無相。空無相故無所
願求。次三信依他無生。一縁起無作二不實
故。無能所分別。三無體故無所依。次三信
圓成無性。一廣無邊量。二勝故無上。三深不
可越。後一總信三性無生。如初會辨則十
皆無生。並通三性。如一無生觀。但信依他
無遍計人法自然之生性。則是無性圓成。餘
例此知。第二明信力中二。先正顯業用。後
徴釋所由。今初文有十句。遍從前十前十
並成此十。若類例辨。初二於勝上法不怯。
次四。廣多法不怯。一所化衆生。二即化法。
三是化處。四化之所歸。後四寛遠法不怯。若
剋文取義。以後十句逆配前十。謂由信
法無生故。於佛法不怯。佛法以無生爲體
故。佛難超故。衆生無盡故。法界無邊故。虚
空無依故。涅槃無分別故。過去之因不作果
故。未來之法無可願故。現在之法即無相故。
入劫無障礙。以即空故。此十皆深廣難思。
二徴釋中。先徴意云何。以深廣難思。菩薩聞
而不怯。釋意云。以於深廣皆堅信故。文分
爲二。初總後別。總云一向信者無猶豫故。
堅者異説不壞故。所信謂何即佛智慧。智慧
何相無邊無盡。然通二義。一廣無邊涯竪不
可盡。二無二邊之偏同眞性之無盡。二十
方下別釋。初釋前意。十方無量是無邊義。已
現當入是無盡義。言得菩提是自證義。出世
入滅是應現義。法無邊故佛智無邊。一佛之
智尚不可盡。況横遍十方竪該三際。菩薩
於斯廣遠堅信不移。寧有怯耶。二彼諸下
釋第二意。聞深不怯。謂已得今得菩提而不
増。當得未得而不減。已出今出而不生。已
入今入而不滅。當出而不進當入而不退。
現得出入而不近。在於已當而不遠。照窮
萬法而無知。頓寂諸相而不捨。以寂照之
體。如如超戲論故。但以世俗文字數故。説
有三世。非菩提涅槃有去來今。菩薩既堅
信於此。寧聞深而怯耶。此二段釋文。具前
十句難思之法。如文詳之。第三總結信成
於中二。初一句總牒信成。謂由明達佛智
無邊無盡故。稱此成信。二得此信下顯成信
之益。亦是正顯成相。有十一句。前七行體堅
牢。初句爲總。二内心不雜故不退。三外縁
不沮故。四不染相故。五有正慧故。無慧之
信長無明故。靜法云。梵云阿慕羅匿陀。此
云不從根生。謂無生之信無根生故。經本
云常有根本者。譯人不審阿字沒在上。句翻
無爲有於理背也。此或應爾。今以理通二
義無違。無根語慧之體。根本約慧之用。亦
猶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故。無本者即是根
本。六順同古聖故。七安住菩提心故。後四
攝徳無盡。一護已成性。二復長新解。三順
如生善。四不滯有無。三是名下結。四菩薩
住此下辨益易知。第二戒藏文三。釋相中
二。初列十名後隨牒釋。初中十戒皆通三
聚。取其相顯。初但饒益有情。後一律儀中八
通三。約遮過罪皆菩薩律儀。但爲救護等
即是饒益。攝善可知。爲顯此十皆通三聚
故。釋後一復顯三聚。二牒釋中十戒爲十。
皆先牒後釋。初饒益者。菩薩本意故首明之。
二不受中文有二意。一不受邪戒。謂鷄狗
等。二三聚宿成動不踰矩。三中唯爲菩提
及衆生故。非如難陀之類。四中涅槃云。何
故持戒。爲不悔故。何故不悔。爲歡喜故。
乃至爲得大涅槃故。五中有四。非者違也。
一不違制立。不同調達。二不違涅槃。不
取相故。三不違律儀。具足持故。四不違
利物。不惱他故。六有二意。一非爲欲惱
衆生先須持戒。二非爲欲成淨戒逼惱
衆生。如殺馬祀等。七中戒正見邪故名爲
雜。定有定無爲斷常雜。觀縁性離非有非
無。則名爲持。又無煩惱之雜眞出離矣。八
中不現異相彰己有徳。五邪之一。已見淨
行。又如十住論説。一者矯異。二者自親。三
者激動。四者抑揚。五者因利求利。大同前
引智度論説。今文即矯異也。九中不輕毀者。
無行經云。見破戒人。不説其過惡。應念彼
人久久亦當得道。問涅槃云。見破戒人應
當擯黜訶責擧處。當知是人得福無量。豈
不違於無行。此經答略有三義。一此經約
自行涅槃據攝衆。二此經約根未熟。護恐
増惡故且攝受。涅槃約根熟者慈心拔濟
故。應折伏。三彼約慈心此約輕毀故。不
同也。十中釋内分二。初明律儀。十善衆戒
之本。故偏明之。廣如二地。二菩薩持此下
雙明二聚。攝菩提善益衆生故。第三慚藏。
釋相中二。先標章。二謂彼下別釋。今初然慚
愧相別諸説不同。涅槃云。慚者羞天愧者羞
人。慚者自不作惡。愧者不教他作。慚者内
自羞恥。愧者發露向人。瑜伽四十四亦云。内
生羞恥爲慚。外生羞恥爲愧。大同涅槃
後解。成唯識云。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爲慚。
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爲愧。倶舍亦同。若無
慚愧但翻上慚愧。謂不羞天則是無慚。餘
可例知。若説羞恥爲慚愧者。是二通相。今
經多同唯識。而以不相恭敬爲二通相。二
別釋中分二。先釋過去作惡即無慚行。二
自惟下釋而生於慚。前中亦二。初自念無
慚。後一切下悲他亦爾。第二正顯慚相中。
初自念昔非恥佛知見。現修慚相。自惟即
是内自羞恥。是故已下決志斷證。文言去來
現在行無慚者。言總意別。菩薩自惟昔過
愍物。三世常行故。專心斷除防己伏之。再
起爲衆生説。則物我之兼亡。第四愧藏。釋
相中三。初自念無愧而修愧行。故云我今
不應復行是事。即愧行也。二又作下。傷物無
愧不覺苦集。故云無知無見。三於母人下。
依顧世間而修愧行。誓益自他。於中初所
愧境。有智慧下。顧他生愧。即外羞也。初因
人後諸佛。是故已下決志斷證。言不淨之法
者。從婬欲生。即種子不淨。母人腹中即住
處不淨。成垢穢身即自相自性。究竟髮白意
含究竟不淨。又垢穢形。是内汚穢不淨。處胎
受生有苦觸不淨。從婬欲生下劣不淨。若觀
待涅槃三界並爲不淨。其五取蘊體是違壞
不淨。上來煩惱亦是不淨。言誑三世佛者。
違本四弘誓斷惑故。餘文易了。第五聞藏。
釋相中二。初明所知之法。後菩薩摩訶薩
下。顯多聞之意。今初標稱聞藏。釋云知者聞
爲本故。實則多知耳。文亦分二。先標章後
牒釋。今初句。雖有十義束爲七。初之四句
但是縁生故。謂一縁生。二有漏五蘊。三無漏
五蘊。四有爲五無爲。六有記七無記。二何等
下牒釋。即爲七段。初縁起中依生引二門。
開爲四重徴釋。謂十二支。初二能引。次五所
引。次三能生。後二所生。故爲四也。然依雜
集第四云。十二有支。皆具此有彼有等義
故。彼論文釋支相云。相者謂無作縁生故。
無常縁生故。勢用縁生故。此有彼有者。顯無
作縁生義。唯有縁故果法得有。非縁有實
作用能生果法。此生故彼生者。顯無常縁
生義。非無生法爲因故。少有法生而得成
立。無明縁行等者顯勢用縁生義。雖復諸
法無作無常。然不隨一法爲生故。一切果
生。以諸法功能差別故。然今經中欲顯縁
起無性。擧前二門。勢用一門六地廣辨。就
二門中。從増勝説前後互擧。前七許同因
位故。名能引所引。後五要因果相望。云能
生所生。由此能所引中但云此有彼有。後文
則云此起彼起。起即生也。故集論云。謂於因
時有能引所引。於果時有能生所生。然文
有染淨二觀。初於能引中明染觀。故云無
明有故行有。第二約所引。亦通能所相對
以明淨觀。故云識無故名色無。以識通能
引有二種業。一持諸有情所有業縛。謂與
行所引習氣倶生滅故。二與名色作縁。謂
由識入母胎。名色得増長。今言識無者。即
不爲業熏不持業縛故不入胎。増長名
色故。云識無故名色無。第三能生所生相
對。以明染觀故。云愛起故苦起。苦即當果
愛即能生。能生有三。擧初攝末。下明淨觀
擧末攝初。蓋巧辨影略耳。第四亦能所生相
對。以明淨觀。謂因亡果喪耳。後之三門皆能
所相望。何以無明與行。唯約能引而相望
耶。答欲顯十二支皆有無作無常二門故。
於初一位相次以明。不爾則謂要四位相
望。方得此有彼有故。下之三門。欲顯四位
不同故。能所相望。又爲顯能引支中或二
或三。故於前二別爲一段。蓋説者之妙也。
第二有漏五蘊。蘊者積聚義。雜集第一云。藏
果重擔義而標名世間者。世即隱覆義。隱覆
勝義故。又可破壞義。三世所遷故。間者墮
虚僞中故。隱覆之法即墮虚僞故。世即是
間。然色等蘊通於無漏。出世之義。欲訶毀
故略擧一分。云何知之。應知三種。一知其
相。謂色以變礙爲相。受以領納爲義。想
者取像行謂遷流。識以了別。二知其生滅。
謂生無所從來滅無所至。三知其不生不
滅。謂法本不生今則無滅。故力林菩薩云。
分別此諸蘊。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
是無生義。況知一切法趣蘊。蘊即法界無礙。
方名眞實多聞。然諸蘊性。性皆遷流。隨勝
立名。行之一種。雖標總稱即受別名。又攝
法多故。第三無漏五蘊。亦名無取五蘊。然
無漏蘊亦有二類。一仍本名。亦名色等。不
與漏相應。故名爲無漏。二從已轉立名。即
五分法身如今文是。欲顯戒等徳是可欣
故。從極果標以出世。理實亦有世間戒等。
戒定慧三上來頻釋。解脱即是離繋。爲名解
脱知見由離繋縛。於境自在觀求覺了。智
論八十八云。戒衆者。攝一切戒和合成衆。
衆即蘊也。餘皆準之。然即轉前五蘊成此
五分。謂轉色蘊成於戒身。表無表戒皆色
蘊故。轉受蘊而成定身。定名正受。入四
靜慮出四受故。轉想成慧。凡所有相皆是
虚妄。見相非相見法身故轉行爲解脱。無
貪等行名心解脱。永斷無知慧解脱故。又
轉識成解脱知見。若與邪受妄想相應。謂
識依根了別諸境。若與正受智慧相應。即
是現量如實知故。仁王觀空品云。觀色識受
想行。得戒忍知見忍定忍慧忍解脱忍。即斯
義也。知見與慧此二何別。佛地論第四。總有
三説。略擧其一。謂無漏淨戒。名爲戒蘊。無
漏定慧名定慧蘊。無學勝解名解脱蘊。無學
正見名解脱知見蘊。前三是因後二是果。此
五別説四法爲性。謂定慧勝解。及無表色。然
此五分法身。不覆勝義不爲相遷。不墮
虚僞故名出世。雜集云。謂能對治三界。無
顛倒無戲論。無分別故。是出世間義。問無取
五蘊即有爲無漏。何以言不爲相遷。答約教
異故。前是權小所明。若實教定説非爲無
爲。同眞性故。但似蘊相現。立以蘊名故。涅
槃純陀云。善覆如來有爲之相。應言如來
同於無爲況*一一融攝。若如是知名爲多
聞。第四有爲者。瑜伽一百云。有生滅繋屬因
縁。是名有爲。智論云。有所得故。是名有爲。
二論心境爲異。今略擧四事。三界即所依
處。衆生即能依之者。然所依處隨心成異。
故論云。欲所屬界名欲界等。第五無爲。爲
者作也。即前生滅今虚空等。寂寞沖虚湛然
常住。無彼造作。故名無爲。瑜伽云。無生滅
不繋屬因縁。是名無爲。智論云。無所得故名
爲無爲。淨名云。不墮數故。然諸論總名大
旨無別。然其名數開合不同。小乘多説三
種。即此中初及三四。諸大乘中掌珍説四。
謂加眞如。法相論中或説有六。復加不動
及想受滅。謂於擇滅中滅惑障。故名爲擇
滅。滅定障故復加後二。或開爲八。於眞如
中開出三性。謂善法眞如等。漸欲展此眞
如遍諸法故。此經説六。於擇滅中開出
涅槃。二道別故。復加縁起。顯無一事不即
眞故。略無二定未究竟故。言虚空者。離
諸障礙無物所顯故。二涅槃者古有二釋。
一云性寂滅故。此即性淨涅槃。涅槃三十四。
亦同此説。此與擇滅顯未顯殊。一云即性
淨之果。此即解脱道。後擇滅乃在無間道中。
然大乘非擇滅。既約性淨。又下説法性。則
後解爲正。三數縁滅者。數謂慧數。由慧爲
縁揀擇諸惑。能顯滅理故。唐三藏譯爲擇
滅。謂擇力所得滅名爲擇滅。然此滅言有其
二義。一理性寂滅。此從所顯得名。二因滅
惑顯名理爲滅。則從能顯得名。四非數縁
滅者。非由慧數滅惑所得。但以性淨及於
縁缺之所顯故。五縁起者。有別有通。別謂
十二因縁故。分別論者大衆。一説鷄胤化地。
説出世部。皆立十二縁起。以爲無爲。彼意
以其次第作縁。恒無雜亂故。説爲常。有佛
無佛此法自爾。名曰無爲。故智論三十二云。
聲聞法中。亦説法性實際。故雜阿含中説。
有一比丘。問佛十二因縁爲是佛作。爲是
餘人作。佛告比丘。我不作十二因縁。亦非
餘人作。有佛無佛諸法皆如。法相法位一切
常有。所謂是事有故是事有等。涅槃亦説即
是無爲。遠公云。就人論法三世流轉。是其
有爲。廢人談法法相常定。故曰無爲。望今
經意縁起無性。故曰無爲。大品云。菩薩觀
十二因縁。如虚空不可盡。涅槃云。十二因
縁即是佛性。雖擧十二因縁。即已攝陰界
諸法。六法性住者即眞如也。謂非妄倒故
名眞如。又眞實如常揀妄揀事。於一切位
恒如其性。而云住者離遷變故。與法爲性
是隨縁義。復云住者是不變義。即妄即眞事
皆如矣。若準智論。法性法住各是一義云云
即爲七法。然小乘説三。虚空則就外空。復
計三皆實有。若大乘説非唯數増。義亦有
異。唯識論中二義建立一唯心變故。二依法
性假施設。有謂此諸義但一眞如隨義假設。
一無相義。二所證義。三惑盡義。四性淨義。五
隨縁義。六隨縁即不變義。此中法性即是眞
如。然法性眞如亦假施設。遮撥爲無故説爲
有。遮執爲有故説爲空。勿謂虚幻故説爲
實。理非妄倒故名眞如。爲法之性名爲
法性。非離色心別有實體。今多聞之人。不
唯知名而已應如是知。第六有記法者。有
釋云。謂能招愛非愛果。故名有記。此乃通
説。餘處辨記即是善惡。今唯擧善。應云順
理善法可記録故。下出所記法體。句有十
一義攝唯五。四聖諦如前本品已辨。四沙
門果如梵行品。四辨如第九地。三十七品
如第四地。四無所畏今當略明。謂外難無
怯故名無畏。瑜伽云。如來於此謗難。都不
見有如實因相。由是因縁能自了知坦然
無畏。無畏有四。一一切智無畏。二漏盡無
畏。三者障道。四出苦道。此之四段各有難
答。初外難云若佛是一切智者。有諸比丘
從他方來。何須問言安樂住不。言一切智
無所不知。今問於他一何相反。佛自唱言。
我是一切智人。但爲攝受來者。隨順世間
師弟人事故。二有難云。若佛自言漏永盡
者。何以愛語羅睺訶罵調達。佛於此難正
見無由。安隱無怯。自唱徳號我實漏盡。但
爲隨根而調伏故。三有難云。若佛説欲能
障道者。何故預流一來。尚有妻子之愛。佛
於此難心無怯懼。謂自唱徳號。我説欲能
障道。但障不還羅漢非初二果。四有難云。
若佛説諸聖道能盡苦者。何故羅漢受瘡潰
蛇螫之苦。佛於此難心無怯懼。自唱徳號。
我説聖道實能盡苦邊際。但説未來非現
在故。四中初一離所知障。次離煩惱障。三
是出離道障。四即出離之道。初二自利後二
利他。所以自歎此四者。初一爲菩薩。第二
爲聲聞。後二通爲。智論二十八。瑜伽五十
對法十四。廣辨其相。第七無記中分二。先
徴名。後謂世間下辨相。今初無記二義。一
非善非惡不能招感愛非愛果。名爲無記。
可釋餘文。今此正謂虚妄推度非理問難
不可記録。故名無記。非對善惡故。倶舍
第十九云。諸契經説十四無記。即其義也。亦
名置記記即答也。不應答故。所以不答者
何。謂此乃無義語也。知之不免生死不知
不障涅槃。前説有記則反於此。智論第三
云。所以不答十四難者。此事無實故。諸法
有常無此理故。言斷亦爾。如有人問。&MT00946;
牛角得幾升乳。豈曰問耶。復次世界無窮
猶如車輪。復次無利有失墮惡邪中。覆於
四諦諸法實相。復次人不能知。復次稱法
説故。第十七云。有一比丘。思惟十四難不
能解辭。佛不爲弟子。佛言我爲老病死
人。説法濟度。此是鬥諍法如中毒箭。不應
推尋。楞伽亦云。皆是世論非我所説。言十
四者。即此中前四四句。其第四四句但合爲
二。謂身與神一身與神異。然諸經論多説
十四難。而相或同異不繁會釋。今經委論不
出我法二執。文分五段。第一有四四句。就
我明無記。第二過去下。就三世横論凡聖
數之多少。三何等下。約凡聖竪論初後。四
世間從何下徴三世間所從。五何者下約生
死際畔。以辨無記。今初句雖十六。其過不
出斷常二見。言世間者。準大品中通三
世間。謂衆生世間五蘊世間。及器世間。今此
文意。正顯衆生世間。兼明五蘊世間。以衆
生是總主假者外道計以爲我故。有邊等諸
見。初有邊四句約未來世。常等四句約過去
世。如來有無依涅槃起。故中論邪見品云。
我於過去世爲有爲是無。世間常等見皆
依過去世。我於未來世爲作爲無作。有邊
等諸見。皆依未來世。涅槃品云。如來滅後有
無等。依涅槃起。我及衆生有無四句約現
在説。既知起見之本。次隨文別釋。即爲四
段。第一四句言有邊者。即斷見外道。計我
於後世更不復作。則與此身倶盡。無邊者。
謂我於後世更有所作。三倶句者。身盡故
有邊。我不異故無邊。四倶非句者。亦以我
存身盡見上有過故立此句。謂身盡故非無
邊。我存故非有邊。既皆邪見故不答之。若
欲破者。初之二句。墮無後世過。謂有邊則
與陰同盡。無邊則是今身。故皆無後世。無
後世者。修道苦行爲何益耶。第三句亦有邊
無邊者。若身盡我存身我爲一爲異。一則不
應有盡不盡。異則離蘊何相知有我耶。若
謂捨人生天。人分猶在天分。更増則半天
半人故。皆不可。第四句非有邊未免於無。
非無邊未免於有。云何於此強分別耶。二
常等四句。約過去者。過去世我即是今我。
名之爲常。若常即有大過。破壞因果涅槃
等故。若謂我今始生名爲無常。若爾我是
作法。亦墮無因。無因則亦無涅槃等。第三
見上二過。便謂我常身無常。離身何處有
我。又成上二過。第四謂我不異故非無常。
身有異故非常。破同第三句。又中論云。一
切法空故。何有邊無邊及常等見。餘義廣如
彼論。三如來滅後等四句。釋有二義。一明
如來者非是佛也。如即相似。來謂從前際
來。謂一有執云。如從前世來生此間。去向
後世亦復如是。故云如來滅後有。謂如前
際來時有故。此由計我異陰故。二云。如
從前世來此間死後斷滅。故云如來滅後
無。謂不如來時去故。此計陰我一故。三
由計我有麁細故。謂麁我與身倶盡故。云
不如去。細我異陰不同滅故。亦如來時而
去故。云如來滅後亦有亦無。四云我如虚
空體無來去故。晋經云。如來滅後如去不
如去等。此則通望三世以辨。若依中論。附
涅槃起四句。如來即佛也。順此經文。亦是外
道自立己師。而爲如來。有謂如來滅後定有
不變。或謂入無餘依同於太虚。或謂法有
應無。或謂約應非有。約法非無。以其四句
皆成戲論。不見如來寂滅相。故亦爲邪見。
此則權小之徒。未能免也。瑜伽八十七云。
依二道理如實隨觀。倶不可記如來滅後
若有若無。所以者何。且依勝義彼不可得。
況其滅後或有或無。若依世俗。爲於諸行
假立如來。爲於涅槃若於諸行。如來滅後
無有一行流轉可得。爾時何處假立如來。
既無如來何有無等。若於涅槃。涅槃唯是
無行所顯。絶諸戲論。自内所證絶戲論故。
施設爲有不應道理。亦復不應施設非有。
勿當損毀施設妙有寂靜涅槃。又此涅槃極
難知故。最微細故。説名甚深。種種非一。諸
行煩惱斷所顯故。説名廣大。現量比量及
正教量。所不量故説名無量。四我及衆生
有無等四句。此並雙立衆生即是五蘊。非約
總主。有即定有定有著常。無即定無定無著
斷。三遠上二過雙立有無。即墮相違。四
避此相違立倶非句。又成戲論。然此四句。
亦有單計我有所無所有我無。亦不離初
之二句。又合上成第三。互奪成第四。亦不
出初之二句。第二門明三乘凡聖數之多
少者。以横無邊故不可記也。第三門竪無
際故不可記也。有人答問云。有初佛言自
然悟引獺祭天。亦爲應機寧加置記。若
有初佛如來應知。則可説名。言何法者。
染淨等一切法也。第四門徴世間所從有六
句。初二句問衆生及蘊世間。次四句約器世
間。以外道計衆生有最初生故。或謂從冥
諦中來還至冥故。或謂世界皆微塵成。謂至
妙之色常恒不變聚。則爲身器。散則成微
塵故。此皆邪見之源故不應答。有情世間
不言成壞者。瑜伽云。有情望器有五不同。
一謂器界生死共因所生。有情生死但由不
共故。是因不同。二謂器有除斷有情流轉
不斷故。是時不同。三謂三災壞不壞故。名
法不同。四謂器界因無永斷有情不爾。名
斷不同。五謂器則斷而復續。有情斷已無續。
名續不同。以斯義故略無成壞也。第五約
生死初後際。唯有二句。問初際無始聖教所
明。生死有終豈非正理。答略有三義。一約
一人則可云終。通望一切則無終極。二
以彼定執長邪見。故亦不應答。謂若許有
終必有始故。常法無始亦無終故。三約法
性皆不可説故。中論云。大聖之所説本際不
可得。生死無有始亦復無有終。若無有始
終。中當云何有。是故於此中先後共亦無。
既言本際不可得。亦不應定謂無始無終。
況有始終之見耶。又有偈云。眞法及説者聽
者難得故。是故則生死非有邊無邊。上諸邪
見多是外道。亦參小乘。菩薩善知則問答無
滯。便擧破者。令自他造中故也。第二菩薩
下顯多聞之意。謂悲物無聞長淪生死。故
誓持聞藏自證利他。第六施藏文三同前。
釋相中二第一標列十章。第二佛子下依章
牒釋。釋中十段一一各三。謂標釋結。然此十
施前六事捨。謂身命財。次三心捨。謂不取
著。後一倶捨名爲究竟。第一分減施。釋中
三。初明分減之相。二若自食下明施善巧。
外無施境而不捨施心。三復作下對治施
障。第二竭盡施者。不顧活命傾竭所有也。
然施心須成施行須量。若彼爲成大利則
身命無吝。若彼但爲貪求無厭。或惡心欲
行大害。應以方便勿成人惡。如月光王
施頭。與怨奪萬姓之歡。施二人之死。怨王
喜死。乞者恨死。雖有賢行未全可準。今
言竭盡者。以彰菩薩施心已成。有應施境
終無吝也。内施内外準此可知。若不爾者。
菩薩能雨七珍充足一切。何不施耶。亦見
衆生所不宜故。釋相中三。初明難施之物。
二或時下乞境現前。三菩薩自念下正修施
行。下之四施皆有此三。第三内施。謂内身
也。煢者單也。玉篇云無兄曰煢。無子曰獨。
頓者損也冀者望也。第四外施即王位也。窶
者無財備禮也。第五内外施者。王位爲外
兼身作役爲内也。第六一切施者。凡所有物
也。此與竭盡及内外施異者。竭盡揀異分
減。但約資生内外合前二門空。言作役王
位。今云一切通前諸門。又是事捨之終故
總該收擧難攝易。略列數條。廣則無邊。如
第六迴向所辨。第七過去施者。然三世之施。
通相皆明不著。別則過去不生追戀。未來
預止貪求。現在心無染著。今過去釋中分
二。先明於佛法無著。後又復下於一切法
無著。前中初二句總明。次不起分別下別顯。
先顯不著之相。不分別者稱法性故。次不
貪染不愛味。亦不方便求取以爲己徳。亦
不依此而起修行。次見法下。廣上了達釋
不著所由。次但爲下釋疑。疑云。既倶無著云
何而説。釋云爲化衆生令無著故。二於一
切法無著者。以般若智求不可得。觸目現境
尚了性空。過往法中寧當計有。第八未來
施釋中分二。先正顯後釋疑。前中不著修
行之因。不願淨土之果。不味其好不厭
其事。不迴向者釋上不味。不自安處求勝
樂故。不退已下。釋上不厭修彼行故。二但
欲下釋疑。疑云。既於淨不味修行何爲。釋
有二意。一者約悲但爲攝物故。二然此下
約智。智了非有故。生即非生故。不著不礙
事故。非生之生故修行。非有處所者與理冥
故。非無處所者事像形故。非内者相分境故。
非外者心所淨故。非近者十萬等殊故。非遠
者我淨土不毀故。此約淨國以説。若通論
未來法者。可以意知。復作已下。更約性空
結成捨義。又目撃尚捨況於未形。第九現在
施釋中有三。初明所捨之境。二聞已下正
明捨心。三爲令下釋通外難。今初先列諸
天。後列二乘功徳。上二世中擧佛菩薩。今
擧諸天二乘者。文影略耳。天中初六欲界。
已如初會。梵天已下明色界天。然色界攝
天多少。諸説小異。倶舍正理皆説十七。故
頌云。三靜慮各三。第四靜慮八。長行之中建
立十六。以梵王梵輔同一天故。瑜伽云處
有十八。謂色究竟外説大自在。不言無想。
意在廣果中收。今此即文而數有二十二。
然四禪初一皆是總標。則初靜慮四。二三各
三。第四有八還成十八。正理初説有三。今
加梵身。晋經梵衆名梵眷屬。若然身亦衆
義。則梵身是外所領之衆。梵衆則爲内眷屬
衆。梵輔即大梵前行列侍御大梵。即彼天王
獲中間定。初生後歿威徳等勝。故名爲大。
次光天下。即二禪三天。一自地天内光明最
少故。二光明轉勝量難測故。三光音者口出
淨光故。次淨天下即三禪三天。意地受樂總
名爲淨。一於自地中此淨最劣。故名少淨。
二淨増難量故。三此淨周普故。次廣天下明
四禪八天。初三是凡離八災患。皆稱福廣。
於自地中此福猶劣。故名少廣。三福難量
故。三異生果中此最勝故。無煩已上名五淨
居。謂離欲諸聖以聖道水濯煩惱垢。故名
爲淨。淨身所止故名淨居。或此天中無異
生雜。純聖所止故名淨居。一無煩者。煩謂繁
雜或謂繁廣。無繁雜中此最初故。繁廣天中
此最劣故。此依正理。若順今經皆作此煩。
則無廣義。二無熱者。已善伏除雜修靜慮上
中品障。意樂調柔離熱惱故。或熱者熾盛爲
義。謂上品修靜慮及果。此猶未證故。三善
現者。已得上品雜修靜慮果徳易彰。故名
善現。四善見者。雜修定障餘品至微見極清
徹。故名善見。經本先見後現或恐誤也。五
色究竟者。更無有處於有色中能過於此
故。或此已到衆苦所依身最後邊故。言乃
至二乘功徳者。中間越於四空等。故二正
明捨心中。聞上世出世境已。不迷爲實。
不沈沒於貪。不聚集其善因。不散動以
分別。但觀下釋其所以可知。三釋難者。疑
云既言不聚善因。何以説五乘因果。釋云。
拯三塗之劇苦。示人天以蘇息。止劣見之
妄情。説二乘以引攝。爲物然耳。非自不捨
也。第十究竟施文三。同前徴名者。略有五
義得究竟名。一前六捨財命。次三捨著心。
今則兼上二門故。二又發大願令物無著
故。三令物得究竟果故。四不生一念愛著。
則微細無著故。五究竟能令物實益故。如
無眼等而施之者。如世凡人。豈能將他之
目安之於己。今菩薩福力令彼還得。以慈
善根力故。如五百群賊。平復如故。故云究
竟益。釋相中三。初施境現前。二菩薩聞下正
明施行。三如我下迴向衆生。二中分二。初
正施無吝。二但自下釋成行之由。由入觀
故。此觀即是念處觀也。皆言身者觀有通別。
別觀五蘊一一名身故。淨名云。是身如泡
不得久立等。通觀五陰皆無常等故。智論
云。五陰即無常無常即苦。苦即無我等。今此
不淨偏語色身。餘之三觀皆通五蘊。第一苦
觀。謂始從入胎皆生苦。攝老等可知。二又
觀下明無我觀。謂無眞實主宰故。無有慚
愧者。雖假以澡浴衣食。一旦背恩如小兒
故。非賢聖物者是世間故。故智論云由無我
故令捨世間。三臭穢下明不淨觀。四復作
下明無常觀。觀危脆故。三迴向者揀小乘
故。然菩薩修此觀時。以無所得而爲方便
故。同法界故。已不共小況迴向耶。第七慧
藏中分四。一徴名二釋相。三結名四歎益。
就釋相中二。初明慧藏後釋無盡。前中三。
初明如實知境。次云何下釋如實知義。三菩
薩成就下總結多門。以彰善巧。今初以四
諦慧照十種法。攝十爲五類。前五五蘊次
二有支。後三三乘故。收此五類不出二門。
初二凡境後三聖境。又若後三就果。則初二
有作四諦。後一無作四諦。界内界外因果異
故。此就所觀。若約菩薩能觀皆無作也。又
初二流轉後三還滅。前有滅道。是流轉始修
之還滅。後有苦集。是還滅未盡之流轉。又前
是所知之法。後是能知之人。人中有法即是
前法。歴於四諦是聲聞法。所縁有支是縁覺
法。五蘊即是三乘共法。皆如實知是菩薩法。
皆言如實知者。下經總釋今當略辨。一如
事實。二如理實。十中前七當相是苦。無明與
愛有漏性故。行苦隨故。行蘊攝故。縁成是集
無性是滅。顯滅爲道從詮顯故。此則總説
及就理滅。若別説者。不了無常不淨等過。
而生愛著名爲色集。若滅癡愛名爲色滅。
唯止與觀是色滅道。由止離愛由觀離癡。
若兼助道。即有戒學及道品等。受想行識例
此可知。無明集者。由他言説不如理引。
由自妄想不正思惟。滅此名滅。言愛集
者。謂無明觸爲縁所生受故。亦滅此名滅
癡愛之道。皆同蘊説。十二支中唯擧二者。
發業潤業唯此二故。能引能生各擧初故。從
癡有愛病之源故。涅槃三十四云。從無明
生愛。當知是愛即是無明。從愛生取當知
是取即無明。愛等亦似斯義。又約三際。無
明爲本愛取爲際。此二中間。有識等五及生
老死。今悟無明。由迷過去有識等五。現在
之愛即是無明。若不斷者輪轉不息。今思
斷之。將來無復生死矣。後三約淨。聲聞是
人四諦爲法。所行道品爲集。所成果爲涅
槃。十二因縁是縁覺法。無邊法界是菩薩法。
又知聲聞即是知苦。以聲聞苦是已知故。
但擧其位。法即是彼所行之法即是道諦。集
即是彼惑。集未盡是爲集諦。已有斷故法
後説之。涅槃即是滅諦。已證滅故改名涅
槃。縁覺菩薩準斯可見。前釋通因後釋就
果。若定以前二爲分段。後三爲變易。則小
乘三果已前應受變易。直往七地已下。非
此所知故不可也。第二釋如實知義。非唯
能知行相。亦顯所知之相也。先徴後釋。徴
意云。爲隨相知爲無相知。若隨相知寧異
凡小。若無相知。無相無知故言云何知。後釋
意云。知相知性無有障礙。是菩薩所知。無
知之知是菩薩知。文分二別。先約自利明
知苦集。後約利他彰知滅道。二文影略
應各具四。又二段中含前五類。具顯三乘。
今初段中知。從業報是五蘊相。業集報苦是
二諦相。言諸行因縁之所造作。十二支相諸
行因縁。即是集相之所造作。是苦諦相。上辨
知相。一切已下顯知無相。通於苦集。初
有二句共三乘相。非我已下釋成上文。揀
二別相。由非我故空無有實。但假五陰是
聲聞相。以非堅固空無有實。但縁成假是
縁覺相。若無少法可得空無有實。但虚假
幻相是菩薩相。非安立諦無可成故。二欲令
已下。次約利他彰知滅道。能知實性是道
諦相。法不可壞及所知性。即滅諦相。廣爲宣
説唯菩薩相。文中二。初標説意。二爲説下展
轉徴釋。總有三重。初徴意云。説何等法令
知實性。釋云。説不可壞此略示其宗。次徴
云。此不可壞爲性爲相。此尋説處。釋云相
即性故。五類等法皆不可壞。依般若中。自
色已上種智已還。悉皆遍歴。後徴云。現見
諸法。猶如聚沫泡焔芭蕉幻夢不實。那言不
壞下釋所由略由三義。一色等性空無可
壞故若壞方空非本空故。二由空即眞同
法性故。若壞方眞事在理外故。三由即空
不待壞故。壞則斷滅。文中十句五對。初無
我無造故不可壞。二離能所詮故。三能生
不生所生不起故。四因不取果果不與因
故。五體無動轉用無作相故。第三總結多
門以彰善巧者。更有多門。皆以無所得等
爲少方便。則色空見盡。壞與不壞兩亡。不
隨境轉。名不由他悟。第二釋無盡義。有標
徴釋結。釋亦十事五對。一因縁二教理。三福
智四持辨。五智通。福智中云。一味者。百華異
色共成一陰。萬法雖殊貫之一智。亦如上
酥無不入也。三結四歎文可知。第八念藏。
釋相中有四。一總標念體。二所念差別。三
能念勝相。四明念益相。二憶念下所念差別
中。唯依宿住以辨明記。略擧十事以顯無
盡。一生二劫。三佛名四授記。五演教六衆會。
七説義八根性。九所治十能治。文並可知。十
二分教今當略説。舊名十二部經。恐濫部
帙改名分教。各有二相。唯修多羅或二或
三。修多羅者。此云契經廣如初卷。言二相
者。一是總相。謂涅槃十五云始從如是我聞。
終至歡喜奉行皆修多羅。二者別相。雜集十
一云。謂長行綴緝。略説所應説義。然更有
異名異名有四。一法本二但名經。三直説
四聖教。言法本者。遠公以五義釋之。一教
爲理本。二經爲論本。三總爲別本。四初爲
後本。五略爲廣本。以彼立三修多羅故。一
總相二別相三本相。亦名略相。總不異前。
別謂就前總相分出十一。餘不收者。還復
攝在修多羅中。名爲別相用斯別相望祇
夜等。爲其本故。名初爲後本。言本相者。
於彼別相十二部中。初略標擧名修多羅。
後廣釋者隨別名之。如言色者即是根本
略相。復云青黄等者是名廣相。故云略爲
廣本。然其後二。不違雜集長行綴緝等言。
綴緝即是十一所不攝者。如賢首品云。爾
時文殊師利説無濁亂清淨行大加徳已等
類。此是結集綴緝。非佛正説。故云十一所
不攝者。其略説所應説義。即是略爲廣本。
如欲顯示菩提心功徳故。即其類也。此第
三略相亦順成實。成實名直説。語言總相而
言名爲直説。一一語言多義分別。名非直
説。斯則通十二分教皆有此一。若十二分
中修多羅。並通前三。若三藏修多羅唯局總
相。但開雜集別義。以成後二有不曉者妄
非先賢。而云修多羅但依總相業用。則違
諸論長行綴緝等。言二祇夜者。此云應頌。
一與長行相應之頌。由於長行説未盡故。
雜集云。不了義經應更頌釋。如十住品發
心住頌。即其類也。二爲後來應更頌故。涅
槃云。佛昔爲諸比丘説契經竟。爾時復有
利根衆生。爲聽法故後至佛所。即便問人。
如來向者爲説何事。佛時知已。即因本經
以偈頌曰。我昔與汝等不識四眞諦。是故
久流轉生死大苦海等。三授記者。梵云和
伽羅那。亦云記別。記者録也。別謂分別。一
記弟子生死因果。其文非一。二記菩薩當
成佛事。如記彌勒。此發心品及出現品。並
有其文四伽陀者。此云諷頌。諷即是頌。謂
孤起偈。一爲易誦持故。二爲樂偈者故。三
天偈讃皆是其流。五尼陀那此云因縁。一因
請方説爲重法故。如三家五請等。二因事
方説知本末故。如觀善財。又雜集云。又有
因縁制立學處。即因事制戒。亦第二攝。六
優陀那此云自説。一爲令知而請法故。如
十地本分等。二爲令所化生殷重故。念佛
慈悲爲不請友。如普賢行品等。七本事者。
梵云伊帝目多伽。一説佛往事。如説威光
太子等。二説弟子往事。如説諸善友因縁
等。八本生者。梵云闍陀伽。謂説昔受身。一
説如來如説威光數數轉身値諸佛等。二
説弟子如諸善友等。然其本事。但云其事
除所生事。本生要説受身耳。九方廣者。梵
云毘佛略。一廣大利樂故。二正法廣陳故。此
經一部全受斯稱。涅槃云。所謂大乘方等經
典。其義廣大猶如虚空。雜集開爲五義。云
方廣者。謂菩薩藏相應言説。亦名廣破。以
能廣破一切障故。亦名無比法。無有諸法
能比類故。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所依處故。宣
説廣大甚深義故。十未曾有者。梵云阿浮達
磨。亦云希法一徳業殊異故。如佛。初生即
行七歩。斯經不起而升四天等。二法體希
奇故。謂説佛菩薩不共功徳。經文非一。十
一譬喩者。梵云阿波陀那。一爲深智。説似
令解眞故。如法華云。諸有智者以譬喩得
解。如出現品一一喩明。二爲淺識就彼取
類誘令信故。如爲擔人説二蘊等。此經所
無。雜集通説。爲令本義得明了故。十二論
義者。梵云優波提舍。一以理深故。二義不
了故。並須循環研覈。或佛自説或菩薩相論。
如問明品等。此之十二。於大於小爲局爲
通。若皆大者則違涅槃等文。涅槃第三云。
護大乘者受持九部。法華第一云。我此九
部法隨順衆生説。瑜伽等論説聲聞藏。無
有方廣。然諸經論。且約一相故作是説。如
實説者。大小皆具。如深密中。菩薩依十二
分教修奢摩他。瑜伽二十一云。佛爲聲聞
一一具演十二分教。而涅槃説大但有九
者。依三部中之小相故。謂因縁中取因事
制戒。於譬喩中依爲誘引。於論議中約
非了義。法華九部小者。三相大故。於記別中
取記作佛。自説之内依不請友。方廣之中
依廣大利樂。其正法廣陳通大通小。然契
經。望餘總相略相則許通。有別相則無。應
頌諷頌本事本生。互望並無。本事本生望於
記別亦是互無。自説因縁容得互有。如因
事説不由請故。除上所除餘皆互有。此經
之中具足十二。已如上引。十二分教義已略
周。有欲廣知。如涅槃十五。雜集十一。瑜
伽八十一等説。言一三昧種種性者。如一
定中。凡小權實多差別故。又一多即入故。三
此念下明能念勝相。於中十句。一靜慮相應
故。二無漏倶轉故。三淨信倶故。四了了知故。
五不取相故。六離分別故。七離所知故。
八與慧倶故。九具上諸徳故。十離上諸過
故。四菩薩住此下明念益相。亦有十句。既
世與出世皆念故。能離過成徳並顯可知。
第九持藏。釋相中三。初別擧文義顯長時
持。二持一佛下。遍擧諸法顯能廣持。所持
即前所念之法。三佛子下辨能持徳量。文有
十句。一大之無外。二廣能虚受。三深難至
底。四四邊絶相。五外無能制。六體無分量。
七用無窮盡。八内含衆徳。九因徹果源。十
餘無能究。第十辯藏文有四別。謂徴釋結
歎。釋相中四。初總擧體用雙照事理。二種
實相名深智慧。二説一品下顯能廣演。三或
一日下明長時演。二先正明。後徴釋。以是
十藏之終故説具前十藏。近接總持。復擧
陀羅尼門。四其説法下彰辯之徳。亦有正
明徴釋可知。四歎勝中文有十句。義該七
辯。一無窮盡是豐義味辯。一一句中出多事
理故。二即捷辯。欲言即言無分段故。三無
疏謬辯。不以邪錯間深理故。四無斷辯。相
續連環故。五應辯。應時應機無變異故。六
迅辯。迅若懸河無隔礙故。已下四句。即一
切世間最上妙辯。此辯有五徳。一甚深如雷
即第八句。二清徹遠聞故不退轉。即第七句。
三其聲哀雅。如迦陵頻伽故。能普入一切
佛法。即第十句。四能令衆生入心敬愛。五其
有聞者歡喜無厭故。難可得入上二即第
九句。上來第三依章別釋竟。第四佛子下。總
歎十藏勝能分三。初標歎二徴釋。釋有十
句攝爲五對。一下化上求。二竪窮横遍。三
捨相契實。四無變善攝。五外護内明。三是
爲下結歎。此後應有偈等或是略無。多是經
來未盡。第四會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升兜率天宮品第二十三從二十二經至
二十五經一半
自下第五會。明上賢十向。四門同前。初來
意中。先會來者。正爲答前迴向問故。迴前
解行以向眞證。廣益自他令行彌綸。無不
周故。菩薩大乘藏經云。以少善根引無量
果者謂迴向心。以迴向心爲大利故。故行
後明之。又前解行既著。今悲願彌博。後品
來者。前會既終將陳後説。先明説處表法
故來。二釋名者。先會得名亦有三義。同前
二會。二釋品名。兜率是處。佛以法界之身
不起而應。故名爲升。處此説者表位超勝
是次第故。又上下放逸。此天知足。表世間行
滿故。居喜足之天。又以彼有一生補處。表
菩提之心功行滿故。又積功累勳知階未
足。迴勳授子乃知有餘。菩薩亦爾。勤苦積
行未見有餘。迴向衆生乃知自足。又欲界
六天此居其中。表悲智均平處於中故。又
生此天而修三福。謂施戒定。自餘不具偏
多不均故。處此説也。第三宗趣者。會以十
向大願爲宗。得地爲趣。品以升天赴感爲
宗。説向爲趣。第四釋文。此會有三品經。
初二當會由致。後一正説。所以無勝進者。
由二義故。一以此會是三賢位終。攝前解
行總爲趣地方便。迴向當體自是勝進。是
故無也。此經上下其例有四。一約行滿入位
之際。如賢首品。信滿總爲入住方便。二約
願滿入證之際。如此迴向初僧祇滿。總爲入
地方便。三約功用滿。入無功用之際。如第
八地初。總攝前七地以爲方便。此第二僧
祇滿。四約因位成滿之際。如第十地初。攝
前九地爲入方便。此約三僧祇滿處攝也。
餘同位相接。即別有方便。故非一例二。方
欲入地必離進趣相。與無分別爲方便
故。就初二品。前一化主赴機。後品助化讃
佛。今初品中大分十段。一本會齊現。二不離
而升。三見佛嚴處。四迎佛興供。五覩佛勝
徳。六請佛處殿。七如來受請。八天王獲益。
九承力偈讃。十如來就坐。今初也。初言神
力即是遍因。未必起神境通。但是修成心
自在力。十方已下辨所現相。於中亦有化
主助化。望第四會。既加及須彌頂。此亦應
云坐於樹下及須彌頂夜摩天宮。文無者
略。以第二段中帶前升。後既全擧。前四則
影。顯前四皆圓遍也。而演説者。亦通四會
之所説也。第二爾時下。明不離而升。謂前
十方一切處。四會皆儼然不散而升。此説意。
明横遍十方竪該九會。佛法界身遍時處
故。餘義具如第三會初。第三時兜率下。見佛
嚴處中二。初明感應縁會。二即於已下正顯
嚴處。於中分二。先明一方嚴處。後結通十
方。今初。初雖標座。下列樓帳等皆兼處
嚴。文分爲二。初總顯體徳。後有百萬下別
明體用。今初有十一句。初總餘別。總中無
盡大願隨意出生。悲智必倶生死無染。名
摩尼藏。展行彌布故有敷言。別有十種圓滿
勝相。以斯妙座實徳成故。初一自體相以
寶成故。次六因相。一深遠相。二勝妙相。三
廣大相。四同體相。五具徳相。六堅固相。後三
總顯殊特即座之徳用。一端嚴故。二離染
故。三無極故。二別明體用中。通有三百
二種百萬億。廣上三段即爲三別。初廣自
體。次有百萬億初發心下廣前殊特。三百萬
億善根下廣前因相。初一多明器世間嚴。後
二顯衆生世間嚴。皆智正覺世間之力也。皆
言百萬億者。位増十行之百萬故。初中長分
爲十。前九色相嚴。後一音聲嚴。其一一嚴事
皆即法門。可以意得。第一有十句座體嚴。
於中初句辨座層級。後九覆座之嚴。雖四
面行列執蓋亦爲覆座。第二樓閣下十句。復
於殿内建立樓閣繞座莊嚴。亦是嚴處。於
中初句總。下九句別顯嚴閣。第三寶鈴帳
下。十句辨帳嚴。亦是繞座。前已辨覆故。若
重辨者。帳上建樓樓上覆帳重重無盡耳。第
四妙寶華下。有十二句辨嚴座身。其頻婆
帳應在寶華之前。類例穩便。亦可十二句辨
帳。九句嚴座身。頻婆者此云身影質。謂帳
莊嚴具中。現外質之影故。第五因陀羅金剛
寶下。有十七句。亦嚴座四周皆明妙寶以
爲窓門。及覆亦嚴座體。以莊嚴其藏。是蓮
華藏故。標中表法有異。住行不言蓮華。理
實應有。或是座身之龕名藏。第六眞珠瓔珞
下十二句。瓔珞周垂嚴。其摩尼身下二句。文
似缺略。謂因陀羅妙色寶下無所結屬。又
非下之香類。不可別爲一段。第七黒栴檀
下有十六句。以香爲嚴。阿樓那者。此云紅
赤色。第八雨百萬下二十句。雨雲爲嚴。第
九建百萬下四十八句。座外四面嚴。於中有
四。初二十句。雜雜莊嚴羅列座側。言樓閣
延袤者。靜法云。梵云蒲莫迦。此云帳輿。若
是樓閣應云微麼嚢。既不爾者譯之誤也。
此或應爾。前文已有樓閣故。若重辯者亦
無大失。寶悉底迦者。具云塞縛悉底迦。此
云有樂。若見此相必獲安樂。其形如萬字
具於音義。今寶形似此。二光明寶下九句。光
明嚴。言網覆者。若世之燈。以護夕蟲成
隱映故。三天寶衣下九句。寶衣敷布嚴。四天
鈴幢下十句。寶幢行列嚴。第十天蠡出妙音
下。辨音聲嚴。於中二。初十句樂音嚴。後悦
意音下二十句法音嚴。前中云牟陀羅者。此
云鋒鼓。謂天樂初奏。此鼓先作故。後法音嚴
中。初十一句讃歎三寶。後隨順音下九句。説
法益物。大文第二廣前殊特者。前文略云
見者無厭。亦已略明益相。今廣顯之。即座
之徳用。恭敬供養復顯爲嚴。文分爲二。初
明獲益後申供養。前中有三十九句。曲分
爲四。初十約位辨益。二得自在下有十二
句。雜辨得益。三得檀下十句。約行辨益。四
入一切佛刹下七句。約大用辨益。後三並
通諸位。或可第二段明迴向。第三段明十
行。第四段明十地。或唯約十住通別無礙。
二諸天恭敬下。明供養文分爲五。初十七
句。雜明八部人天菩薩三業設敬。其中所作
各隨類所宜。二天女專心下二十六句。唯
明諸天三業敬養。初之三句。即欲界天色究
竟。後復言種種天者。或通無色或總上諸
類。善思惟天亦通諸類。三菩薩天下有十二
句。明菩薩事供養。四諸天子從天宮出下四
句。諸天身供養。五思惟菩薩下十句。菩薩修
法供養。亦明得益。菩薩多明得益。諸天但
説供養者。諸天供養是益因故。諸天得益即
菩薩故。第三百萬億善根下。廣前因深十句
可知。所以此會嚴事偏多者。一此天多以
補處爲王故。二賢位已極大悲普周故。所以
十住無菩薩嚴。表凡入位故。夜摩即有已
入位故。然亦未廣。而此勝相皆是如來海印
所現。法界差別自在實徳。人法無礙依正混
融之嚴事也。第二如此世界下。結通十方可
知。第四爾時下迎佛興供。於中二。先將迎
興供二爾時如來威神力下。見佛興供。前
中二。初奉迎。二以清淨下興供。於中先諸
天興供。皆從身出者。非唯顯諸天福力。亦
表身爲供具供自心生。後兜率宮下菩薩興
供可知。第二見佛興供中二先諸天後百千
億那由他先住下明菩薩。前中三。初明承
力見佛。一現佛神力。二宿善力。三法門力。
二同興下慶遇奉迎。三各以下正明興供。
於中三。初十句衣盛供以散佛。表修寂滅
以趣果故。二百千億下十句。明起心雨供嚴
空。顯所修萬行稱法性空。空有無礙。是嚴
空義。三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天子下九句。
雜申供養。表萬行雜修故。調順寂靜無放
逸心。應分爲二則有十句。第二菩薩興供
中二。先明行成依報供。後其諸菩薩下身出
正報供。前中二十七句文分。爲三初十句。多
因。成多果之供次八句。一因成一果供。後
九句一因成多果供。應有四句。由多因
成一果。攝在初段。以多因能一一成故。又
初段即一切中有一。及一切中有一切。次段
即一中一。後段即一中一切也。今初十句。一
時併擧多因。後通成諸供。出過諸天者。勝
故多故餘可知。第二一因一果中。皆因果相
似。一蓋以障塵。若度能除敝。二帳以庇蔭。
若悲爲佛境。華以開敷如覺解清淨。三法
忍和悦用嚴法身。四演教網。則震金剛之
妙音觀教網則不礙文而見理。五香氣聞
而不可見。見而不可攬。猶幻法見而不可
取。取而不可得。知幻無堅以成堅法。六周
遍法空。是佛智身所依之境座之義也。七摧
懈慢幢樹法勝幢故。八諸法如夢。是佛棲
託之所也。第三無著下一因多果供。無著無
生但是一義。無生約理無著約智。此二契合
方成一因。文中九句可知。第二身出正報供
中。文有十句。初二明現身徳量。謂一一量
周法界徳齊佛故。次以從下三句。明勝辯
之因。次具足下四句顯勝辯所依。後以不可
下一句。正申辯讃。皆從總持辯藏之所流
故。情動於中故形於言。言猶不足敬之至
也。第五爾時一切下。覩佛勝徳中分二。先
明覩佛身雲勝徳。後爾時如來大悲下。明
現勝徳意。前中分二。初覩佛勝徳。後爾時
大衆咸見下。見佛光用。前通十眼所見後
約天眼所見。今初也。然此經文。次第具顯
如來二十一種殊勝功徳。以文言浩汗致古
釋同迷。然離世間品雖具二十一句。而此文
義兼廣。故隨便引於諸論。文分爲三。初總
觀如來。次別觀徳相。三結成觀解。今初略
擧三徳以顯一雄。一者如來。二言應者即
是應供。三正等覺即正遍知。此一應字亦通
屬下。隨應覺故。此即總句。離世間品名妙
悟皆滿。佛地攝論皆名最清淨覺。親光釋云。
謂佛世尊。普於一切有爲無爲所應覺境正
開覺故。此釋正義揀異邪覺。又於一切所
應覺境。淨妙圓滿正開覺故。此釋最清淨義。
亦明覺滿揀異菩薩。又於一切。如所有性
盡所有性。正開覺故。此釋符今等字。謂雙
照二諦平等覺故。亦是遍義。故云正遍知。彼
經無正等言。此經缺最清淨。上妙嚴品則
有最言故云於一切法成最正覺。下離世
間中復有妙悟。妙者微妙離覺相故。悟覺
及知名異義同。妙正遍最名義倶別所揀
異故。若世親無性不解總句。但以下別徳
成斯一覺。故清淨覺句句皆遍。第二其身下。
別觀徳相。二十一徳分二十段。後二合故。
然攝論中二十一徳通有三節。一先列經二
十一句。二無著菩薩。立功徳名以爲解釋。
三無性等。但釋論名以符經旨。今各句句
配屬。其佛地論釋有同攝論有異攝論。異
者引之。今初明不二現行經也。即觀察如
來一向無障礙轉功徳。此是無著立名。他皆
倣此。無性二釋。一云謂佛一向無障礙智。於
一切事品類差別無著無疑故。非如聲聞等。
有處有障有處無障二種。此約離所知障智
徳滿故。非如聲聞有處有障者。謂於極遠時
方無邊差別。諸佛法中有無智轉。第二釋云。
或二處現行。此中無有如是所説二種現
行。此釋二處亦前有障無障。但前釋約表
爲一智轉。此釋約遮故無彼二。正同下經
二行永絶。世親同於後釋。親光云。凡夫二乘
現行二障。世尊無故。凡夫現行生死起諸雜
染。二乘現行涅槃棄利樂事。世尊無彼現行
二事故。名不二現行。無性生起云。云何而
得此最勝覺。故次説此諸聲聞等。於所知境
有二現行。所謂正智不染無知。佛無此故。
文中分二。初廣顯利樂。明離所知故。不
同二乘二住於下結成所住。彰離煩惱不
同凡夫。前中三。初明應廣順機令喜。二普
遍下。明其遍應定慧莊嚴生物善根。三示
現下彰應用深。雖超語言而無遺曲濟。二
結成所住者。初句明智住法身。能住所住二
倶廣大。下句心無煩惱。善根清淨色相超
倫。具上二義名清淨覺。他皆倣此。第二智
慧已下。明趣無相法。即觀察如來於有無
無二相。眞如最清淨能入功徳。無性云。爲
明斷徳故次説之。不住生死涅槃相故。
即無住涅槃。然無相法即是清淨眞如。趣謂
趣入。謂此眞如諸法無性以爲相。故非是有
相。體即圓成自相有故。非是無相。此二不
相離名無二相。諸法中勝故名最勝。遠離
客塵故名清淨。既自能入亦令他入。爲最
清淨。自入則不住生死。他入則不住涅槃。
文中先明自入。後明他入。今初先明不住
生死智稱如境。皆不可盡。無比三昧令智
出生。又令眞如出二障故。二其身下明不
住涅槃。同體大悲遍住物身。心眞如性物
物遍故。二令無量下辨令他入。一則大悲冥
熏。二則大智爲説令於身中見如來性。成
一切智故。種性不斷是入義也。此用常寂
名爲涅槃。第三住於諸佛究竟已下。明住
於佛住。即觀察如來無功用佛事。不休息
功徳。爲欲得上無住涅槃故次明之。文中
初明所住後彰住益。今初言住佛住者。謂
聖天梵等皆佛所住。而於空大悲遍善安住
大悲性空即是佛家故。能不住生死涅槃。
爲究竟住。此即恩徳。是以親光亦名爲觀。
調化功徳常住大悲。晝夜六時觀世間
故。後令不可下彰住家益。初明由住大悲。
故能益物無遺。是不休息義。由住性空自
無功用故。能令物住無分別。出過衆生。總
顯勝也。第四獲一切下。明逮得一切佛平
等性。下云得佛平等。即觀察如來。於法身
中所依意樂。作事無差別功徳。如上佛住
爲共不共。故次明之。此一切諸佛展轉和雜
而同住故。一切諸佛三事無差。非如聲聞
但有所依。文即分三。初明所依無差別。謂
一切智。以一切諸佛。皆依眞如清淨智故。
放大光下顯智之用。二普使已下明意樂無
差。謂同有利樂勝意樂故。普使之言即意樂
也。不可壞智即如來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
染而不染名不可壞。反源照極故名安住。
三遍住下作業無差。一切皆作受用變化利
他事故。於中先明作業周遍。次從於下作
業所依。即自受用身。一受不失名爲不退。
謂得法性即念不退。此後親生佛智。此智
生已還住法界。次明了已下正顯作業。初觀
機。後現不可説下。作業受用變化。各有多
類名不可説差別之身。能令已下彰業之
益。一能益他。二隨初下滿本所願。亦令於
物能現色身。此上四段明其自利。後十七
段明其利他。第五等觀衆生下。明到無障
處。即觀察如來修一切障對治功徳。利他
之中先明化障對治。故次明之。謂已慣習
一切煩惱及所知障對治聖道。即一切智及
定自在性。故論名爲修治。又已到永離一切
習氣所依趣處。經名到無障處。二文互顯。
以有治必無障。無障由有治故。文中心無
所著。是無煩惱障。住無礙住明無所知障。
得佛十力即是種智。是所知障治。心常寂定
住一切智。即煩惱障治。第六善能開演下。明
不可轉法。即觀察如來降伏一切外道功
徳。由有上能治故他不能轉利有情事故
次明之。謂教證二法。皆不爲他所動轉故。
無有餘法勝過此故。文中初明教道。能悉
已下證道。出生已下二道之益。第七恒以佛
日下。明所行無礙。觀察如來生在世間。不
爲世法所礙功徳。顯示如來所化之中。無
高下礙。故次明之。謂世八風不能拘礙故。
親光名降魔功徳。謂色等境不能亂故。文
中以佛身日普照法界。則横無礙。常現不
沒則竪無礙。不以無信生盲等而不現故。
正顯八風不礙。恒住已下顯無礙因。無有
變異示無礙相。如摩尼珠不隨物變。不著
我所於内無礙。世法不染於外無礙。由住
出世如蓮華故。如有頌云。諸佛常游於
世間。利樂一切有情類。八法勢風邪分別不
能傾動不拘礙。第八於一切下。明其所安
立不可思議。即觀察如來安立正法功徳。
由依前方便能作饒益之事。故次明之。謂
十二分教名所安立。由深廣故不可思議。
文中分二。初約所詮以辨深廣。後約能詮
以明深廣。今初。初句總顯。建即安立。其智
下釋超世廣大。即是幢義。拔置智地即是
建義。所有已下福智相對。明高廣義。二以
大慈下現身説法。約能詮教以明安立。第
九於去來今下。明遊於三世平等法性。即
觀察如來授記功徳。以上加行利有情事。三
世諸佛皆悉平等。故次明之。謂於三世平等
性中。能隨解了。過去未來曾當轉事。皆如
現在而授記故。故下經云。普見三世。文中。
初明三世平等之義。故云心常清淨自得
平等。令物不著使他平等。恒與已下正明
授記。授記未來令同過去種性。亦名平等。
第十常遊十方下。明其身流布一切世間。即
觀察如來於一切世界。示現受用變化身
功徳。顯上利益一時頓遍非次第作。故次明
之。文中初通辨二身。常約竪窮。遍約横廣。
十方法界。綺互其文。後諸衆生心下總顯現
相徳。無不淨故不住生死。機無不鑒故普
現世間。第十一以智慧月下。明於一切法
智無疑滯。即觀察如來斷疑功徳。以於上
十方彼彼之處作斷疑事。故次明之。謂於
諸境善決定故。故下經云。智恒明達一切諸
法。文中初自斷疑。非不自決能斷他疑
故。智月普照總明了。境了達無得是了眞
境。非不證眞能了俗故。恒以智下明了俗
境。一切皆以心爲自性義通二境。攝境爲
心是世俗勝義。心之自性即是眞如。是勝義。
勝義如是而住。以無所得而爲方便。雙照
眞俗無住住故。菩薩智光月法界以爲輪。
遊於畢竟空世間靡不現。亦可屬上現受
用身。二隨諸已下能斷他疑。初明隨機現
身。如來已下所斷疑境。爲説縁起是斷疑法。
深入縁起疑見亡故。知縁起無性故知法
無相。無相無異故名一相。智體理成故爲
其本。後欲令下正明斷疑。若離相著開示
菩提。疑方斷故。第十二爲欲救下。明於一
切行成就大覺。即觀察如來令入種種行
功徳。由所化生性有差別。故次明之。謂入
種種行皆成大覺。下經但云了一切行。文
中初約説法令入。開示佛道者令悟入故。
後令其下約現身令入。攀縁修習是進善
行。除滅已下是離惡行修菩提行。總擧萬行
心不散動。即是入義。既萬行齊修則因無不
滿。果無不成。第十三悉能觀察下。明於諸
法智無有疑惑。即觀察如來當來法生妙
智功徳。由即於前所化有能無能善巧別
知。故次明之。謂聖聲聞言此人全無少分
善根。如來知彼善法當生。現證過去微少
善根種子所隨故。故文云悉能觀察。下經
云。盡一切疑。如求度者遠劫採薪興一善
念。佛便知故觀已便化故。不壞其清淨業報。
智慧已下釋其所以。以智普入無不知故。
故親光名爲能隨所應恒正教誨功徳。謂
於諸法懷疑惑者。無有堪能。隨應教誨
唯佛能故。名智慧明了。則第十一是自斷
疑。此斷他疑。第十四永離一切下。明凡所
現身不可分別。下經但云無能測身。即觀
察如來。如其勝解示現功徳。由上云善巧
別知故。此次云。於前所化邪正及倶行中
無有分別。文中初二句明無分別義。世虚
解種現倶亡故云永離。由自無分別故。
餘不可以分別知故。親光名爲能正攝受
無染自體殊勝功徳。謂佛身功徳。非是雜染
分別所起。無煩惱業生之雜染故。不可分
別。而無性云隨機現身。如摩尼珠無分別
者。則順今文佛無分別。不順彼經不可之
言。次放光明下彰所示現皆無分別。見無厭
足而顯衆生不能分別。如瞿波觀佛毛孔。
念念無厭不能窮究故。以大功徳下辨能
現徳。出生已下明所現益。諸根已下辨所現
相。謂諸根圓滿境界自在。作諸佛事總彰現
意。作已便沒明現時分。既隨勝解現則感
謝應移。第十五善能開示下。明一切菩薩等
所求智。即觀察如來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
行功徳。爲欲引發任持不定種性聲聞。菩
薩唯讃大乘故次明之。言等所求者無不
求故。佛地名爲正所求智。謂唯菩薩正能求
故。文中初明所求即一切智。此所求智即是
無量菩薩所依。而言道者通因果也。爲諸
已下即成所依義。謂由無量菩薩。爲欲調
伏諸有情故。發起加行。要以佛増上力故。
聞法爲先獲得妙智而爲所依。令其發起
廣大欲樂者。即是調伏有情加行。受持修習
者即成智之因。第十六成就一切下。明得佛
無二住勝彼岸。即觀察如來平等法身波羅
蜜多。成滿功徳。爲遮所化。於大師所疑一
切智。非一切智故次明之。由滿諸度是一
切智。言無二者即平等也。平等有二。一法
身平等。於法身中滿諸度故。二果位諸度
無増減。故名爲平等。親光則以住於法身。
即是彼岸。不説諸度故云法身無差別相。
名爲無二。縁彼勝定常住其中。故名爲住。
即無二住名勝彼岸。佛已窮到故名爲得。文
中初滿諸度故云熾盛。次無邊下。以度滿
故莊嚴故身。故法華云。微妙淨法身具相三
十二。以八十種好用莊嚴法身。以十身圓
融不相離故。言一切世間者不隔凡聖。靡
不現覩。雙覩受用變化之身。永離已下無
二礙故和合識破相續心滅故。於一切下顯
現法身。智純淨故。於功徳下諸度滿故。第十
七爲大法王下。明不相間雜如來解脱妙智
究竟。即觀察如來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
土功徳。以外人聞上平等。謂同一性故。次
説言不相間雜。謂一切如來十身體用各各
別故。猶如冥室千光。但經云如來解脱。無
著釋云隨其勝解。世親無性皆云。此中勝解
名爲解脱。又勝解者通機及佛故。無性云。
謂觀衆生勝解差別。現金銀等土不相間
雜。如來勝解現在前時。隨衆生樂皆悉顯現。
無不了知。名如來解脱等。親光又爲一釋。
即離障解脱故云如來妙智。令衆生解脱。
名如來解脱妙智。佛於此智已得究竟。觀
今經中諸論各得一意。復應加佛自得離
障及作用解脱。謂文云離諸障翳故。具無
邊徳故。令其入道故。明見善惡是如來勝
解。其心所樂即衆生勝解。是以不可偏取。
下經但云具足如來平等解脱。在文分二。
初明變化身土不雜。二明受用身土不雜。
無著但云差別佛土。略擧一邊。親光則雙
明身土。合今文意。今初變化中。先身後土。
初中先總顯化身超勝。次普現者。通十法界
身放智慧光。合如日義。欲令已下彰所化
意。能爲多化。方顯佛徳無邊所以。名不間
雜者。以於一切世間普化。一佛既爾餘何
所化。故知所屬不同。重重皆遍是不間雜義。
後以無礙下。別化因圓果滿之身。初明因
圓。爲大醫下現果滿身。二一切世下明現
化土。初明非唯能化。亦能遍往。清淨慧下
明佛觀機。即是如來勝解現前。於作不善下
隨機現土等。隨諸衆生。應以何國起調
伏心。入佛智慧而取佛土。故云善取時宜。
無適淨穢。故云種種。欲該餘化略無土
言。義必含有。又對後平等但言不善。亦應
合有有漏之善。二若諸衆生下。現受用身
土。先土後身已證眞如。名平等心。覩受用
土是平等報。上則心有高下。此則依於佛
慧。後隨其心樂下現受用身。故親光云。於
淨佛土現受用身。亦不相雜。令其已下明
現之益。親光云。大集會中現種種身。與諸
菩薩受用法樂。亦不相雜得智心喜等皆法
樂也。又心大歡喜。即是初地見諸佛故生
歡喜等。以證生信故名深重。以證不退
故得永言。第十八一切衆生下。明證無中
邊佛平等地。即觀察如來三種佛身方處無
分限功徳。由疑上如來妙智究竟。非一非
異其相云何。故次明此無中邊等。常無常等
皆二邊相。言方處者。謂諸世界。無分限者
釋無中邊。此無中邊略有四義。一世界無
中邊。佛徳如彼無有分限。二世界無邊。諸
佛十身。即於其中稱世界量。平等遍滿。三
此法身等。於佛地中平等遍滿。無中無邊
無有分限。四此法身等遍一切處。爲諸衆
生現作饒益。然非自性無中無邊。親光復
名此爲眞如相殊勝功徳。謂眞如相無有
中邊。如此眞如。即是佛地平等法性。證此
性故遍知一切。於中不染。今此文中總顯
十身皆無分限。文中分二。先別顯四智十
身。後無數下總結因果。今初先就覺他翻
明自覺。成就法身。於中先明覺他。即妙觀
察智及成所作智之所利樂。若得見下彰其
所益。無依義智即大圓鏡。是無中邊。佛平等
地以無礙智身無所依故。則證眞如爲佛
地性。轉昔染依爲智所依。即是如如及如
如智。既令他證顯自己證也。次智慧下二
句。即妙觀察智。莊嚴無奪。顯圓鏡智所現之
影。智山清淨即平等性智。平等高出所以名
山。四惑已亡故云清淨。因惑爲種生必待
時。今能生自在故種受芽稱。或現已下。即
平等性所現之影。兼顯十身不唯此二故。
復言或令諸衆生至無患地者。即成佛地。
以遠離微細念故名爲無患。後總結中初
總明。謂十力四智等莊嚴法身。業行所成即
是報佛現於世間。結他受用及變化身。總
上諸義則有十身。一切已下總結異因同歸
一智。謂智導萬行故。能證此佛平等地。若
報若化無不清淨。第十九常守本願下。明
極於法界。即觀察如來窮生死際常現利
益安樂一切有情功徳。以上言無中邊相。
云何無相故次云極於法界。謂此法界最清
淨故。離諸戲論是法界相。能起等流利益
之事。極此法界無有盡期。親光亦名此徳
爲證得果相殊勝功徳。謂得窮極清淨法
界。如是法界修道得故。以斯則極法界言
有於二義。一同法界常故。二同法界清
淨故。文中先明常利樂。二廣利樂。今初
常守本願者。謂本發心法界生界。若有盡
者我願乃盡。今生界未窮故常現利樂。作
善友者。世之善友略有七事。一遭苦不捨。
二貧賤不輕。三密事相告。四遞相覆藏。五
難作能作。六難與能與。七難忍能忍。如來
亦爾。爲物隨於六趣苦而不捨。貧無法
財而不見輕。本性客塵無不相告。善根未
熟則以權覆實。堪眞實化則以實覆虚
著弊垢衣執除糞器。爲難作能作。解髻明
珠爲難與能與。生違佛化。乃至多劫心無
退動。爲難忍能忍無不究竟方名堅固。次
清淨已下明同法界清淨。雖復常化。離能
所相故名第一。次六趣下廣多不捨。次若
有已下不捨昔縁。次而於下通顯不捨。若
暫不隨則捨本願。如願能作名不欺誑。次
悉以下彰攝巧益。令同法界清淨摧魔惑
故。第二十從無礙際下顯於二句。謂盡虚空
性窮未來際即觀察如來無盡等功徳。謂上
利樂皆無盡故。深密佛地具斯二句。開則
別中自有二十一句。下離世間但云等虚空
界而無窮未來際欲顯圓數故。親光亦
云。次後二句顯示世尊無盡功徳。初句自利
後句利他。故云。謂如虚空。經成壞劫性常
無盡。如來一切眞實功徳亦復如是。如未來
際無有盡期。利他功徳亦復如是。而無著
釋但云無盡功徳等。不言開合。世親無性
開此等字。爲究竟功徳故皆云等言。等取
究竟功徳則以無盡功徳釋初句。究竟功
徳釋後句。而無性意。後句是究竟無盡。與
前無盡異者。前則横論無盡。故云盡一切
界遍作有情諸饒益事。後句則竪顯無盡。
故云顯佛功徳永無窮盡。所化有情永無盡
故。同顯無盡故。二句合自他等異。二句則
開。今文意合。欲顯二利不相離故。窮未來
際。通在極於法界及盡虚空故。前段中已
顯常隨不捨。爲順二論文分爲兩。初唯横
論無盡。正明盡虚空性。二爲上福田下。雙
約横竪以顯無盡。兼明窮未來際。今初先
二句。總言無礙際者。即法身智身如彼虚
空。無有障礙。無邊無際無盡無減。無生無
滅無有變易。名無礙際。而能現前作諸利
樂。如彼虚空容受質礙。故云出廣大力。次最
勝日下別顯依空無礙之用。略擧一日而有
四徳。一蘊藏千光。二百川現影。三有目皆
覩。四生成萬差名種種施。上一段文言含
法喩。佛是已下唯就法説。初光明藏。即上日
藏身智光明。含攝出生故。諸力已下如日
無缺。恒以大下。如日舒光。離諸魔敵降
老死怨。如日大明衆景奪耀不獨合上故。
文有影略。二雙約横竪論無盡者。但云一
切。通於十方及來際故。文中先明爲生福
智之田。上福田者具前徳故。凡所有下釋
上田義。三義名上。一令清淨如無荒穢。二
因少果多。如涅槃説純陀施福。三入無盡
智。如田隨種隨生。如穀展轉無盡。成金剛
種終不銷故。具斯三義稱曰上田。次爲一
切下顯爲田主。次爲一切衆生發生下。明
體即是田。後智慧下明能爲田義。具悲智
故。初權實無二總爲一智。對下能救。悲智
無礙合爲一心。則是如來最清淨覺。上所引
功徳之名全依無著。其所解釋多依無性。
有不同者亦已對決。與世間品小有同異
大旨無違。至下品中當更顯示。依上所
釋文旨有據徳相可分。若列宿羅空粲然
不雜。豈得寛文廣申辭句。於佛勝徳蔑然
略陳。幸諸後學不咎其繁而不要也。第三
如是下結成觀解。謂前諸徳。不出内徳及
與外相。今初二句總明能觀。信解約於仰
推。觀察通於諸眼。後之八句。就所顯徳以
辨能觀。前四内徳後四外相。前中謂佛内徳
無量不出福智。前二福智之體智慧之淵。略
語其深。功徳之海義兼深廣。淵宜趣入海
宜遊渉。次二句福智之用。智廣虚空福無不
益。稱此而了名普至知。後四外相中。初一
句重擧能觀。揀内外故。言正念者明非散
心。了佛徳相唯心無性。靜而能鑒復云觀
察。後三句。亦就所觀以辨能觀。初一句總
後二句別。身雲普現即是相好。神通自在即
前業用。前二十一徳中。或一句之内言兼福
智。一徳之内體用雙明。若別配屬義成偏近。
第二時彼大衆下明見佛光用。前雖有用。
乃觀如來常所具徳。今現目覩故不同也。
文中三初覩常光。二覩放光。三顯光意。今
初雖云毛出意取常出。有十一句。初總餘
別。前三光相後七光益。二爾時下覩放光
中。先擧體相後以佛下。辨光業用。文有五
現。一説法。二現嚴。此二皆先現後因。三現
佛則先現後意。令成教證二甚深故。四
現神變。五現寶焔光皆先現後因。第三爲
顯下現光意並顯可知。第二爾時如來下。
明現勝徳之意。文分二別。先牒前現徳。悲
爲能現智爲所現者。影略其文。應以依
二嚴體現二嚴徳。二欲令下正明現意。分
二。先明下益衆生。二開示如來下明上弘
佛道。今初分二。先彰現益。後世尊下辨現
益之因。今初先擧所益。後未信下辨益不
同。然此益中文含多勢。且依一判先約行
布。初五十信。始自初信令心調伏。信位滿
故。次觀下七句皆十住益。謂初二句是住中
觀慧。次二句下化上求之心。後三句住中證
入。知心自性。故曰不違。不退二乘故。不
怖實際不由他悟。是證實理。圓教十住
許入證故。三滿足下三句十行益。初句位中
之行。後二句位中之徳。四離魔下三句十向
益。初句起行一向利他。離二乘等魔迴向
菩提故入佛境。次句得法隨相離相無礙難
思。後句行成。五常見諸下盡明十地。初四句
皆歡喜地。一見受用身故稱曰常。二根本
證眞。後得證無量法。又證遍行眞如亦名
無量。三則僧祇積福證理出生。名福藏力。四
發歡喜心。是此位名入見道。故名無疑地。
離惡清淨是第二地。依一切智見法不動。是
三四地。得入一切菩薩衆會。是五六七地。常
生佛家八地已上。念無有間故曰常生。若
約圓融。初之五句信中攝位。句各一位如理
思之。從觀甚深下義通諸位。以圓教中位
位攝徳故。二辨現因。既積善所成故。爲益
深大。爲欲調伏諸衆生故一句。文含二勢。
一結前謂結因所屬。二生後。生後開示亦
是爲生。第二明上弘佛道中分二。先別彰
所爲。二自在已下擧因結歎。前中有十七
句。爲欲顯前二十一種殊勝功徳。初句爲
總餘皆是別。於中前五各攝二徳。餘句各
一。第一照明無礙智慧藏句。顯二徳者。一
顯不二現行故云無礙。無二礙故。二顯
趣無相法故。云照智慧藏。慧爲能照藏即
所照。無相眞如照明趣達眼目殊稱。第二句。
一顯住於佛住。謂住空大悲任運利樂無
休息時。名曰熾然。二顯逮得一切佛平等
住。謂依清淨智起利樂意。作二身業皆熾
然故。第三句一顯到無障處。二顯不可轉
法。謂此二是降魔伏外功徳。前由有對治
則不爲他動。今由有神變乃能轉他。第四
句。一爲顯所行無礙。今遍趣現身即是所
行有漏。盡通八風不染。又神通力即能遍
因。二顯其所安立不可思議。謂佛威神所
建立故。第五句。初顯遊於三世平等法性。
約記三世事。亦是神通無邊際言。即平等
性。二顯其身流布一切世間。此言甚顯。下
皆各攝一徳。六顯於一切法智無疑滯。本
願已滿故。七顯於一切行成最正覺。名智
遍往。八顯於諸法智無有疑惑。名於法自
在。九顯一切菩薩等所求智。十顯凡所現身
不可分別。十一爲顯得佛無二住勝彼岸。
彼岸已圓十身殊妙故。十二顯不相間雜
如來解脱妙智。究竟功徳。又諸佛平等皆遍
而不相雜故。十三顯證無中邊佛平等地。
平等之地即清淨藏。十四顯極同法界。故
云上妙。十五有十力故能盡虚空。見者無
厭。十六窮未來際故照三世。第二擧因結
歎。前擧積因後歎無盡。第六爾時兜率下。
天王請佛處殿。亦稱五號並曰善來。及下
文意皆如第三會説。第七爾時世尊下。如來
受請分二。先受請入殿。二爾時一切下入
已現嚴。前中先明此界後辨結通。前中初
一句明能應之徳。次明所爲之意。三正受
請並顯可知。第二現嚴顯是佛力故。出過
諸天。第八時兜率宮下。天王獲益。文中初得
定益。往昔已下是進善益。佛神力言通此二
益。十住位劣攝散歸靜。故樂音止息。此位
超勝得動實性故。動寂無二。熾然音樂心
不動也。第九爾時下承力偈讃。然憶念昔因
亦是益相取文便故爲説偈依。文中二。先
明此處偈讃。後結通十方。前中先説偈所
依。後正陳偈讃。十頌頌各一佛佛名有異。
略無別徳餘同前會。此佛即前會十佛。次
前十佛寄位漸深。憶念漸遠耳。第十爾時世
尊下如來就座。文分四別。一明就座。二法
身下顯徳亦大。同前二十一徳。恐厭繁文
不能具釋。三不可説下。衆集即眷屬圓滿。
然後品衆集有所表故。但云一萬。理實遍集
故此但云不可説衆。未必但是後品之人。四
坐此座下現嚴。初此界後結通。有云。此升
座一段。宜置入殿之後。歎處之前。迴文不
曉者未必然也。謂初請入殿讃爲請坐於
理何違
  兜率宮中偈讃品第二十四已下入第
二十三經
初來意者前明化主赴感。今明助化讃揚。
及顯位體所依故次來也。二釋名者。謂十
方菩薩於此宮中讃佛實徳故受斯名。通
二種釋如第三會。三宗趣者。集衆放光偈讃
爲宗。爲説迴向爲趣。四釋文亦三。初集衆二
放光三偈讃。初中二。先明集因謂佛神力。
二十方下衆集。於中文二。先明此會。後如
此世界下結通。今初長分十段。一總擧上首。
二眷屬數。三來處遠近。位増數増故各一萬。
四主菩薩。名同名幢者略有五義。一高出義。
表三賢位極故。二建立義大悲大智建立衆
生及菩提故。三歸向義。謂大悲攝生智願攝
善。歸向菩提及實際故。四摧殄義。如猛將
幢降伏一切諸魔軍故。五滅怖畏義。如帝
釋幢不怖惑業故。異名即表十向行體。至
偈當明。五所從來刹皆稱妙者。迴向之力
微善彌於法界故。其別名即表十向所修法
門。一救護衆生離衆生相。最可貴故。二得
不壞信常樂因故。三等佛白淨故。四如金
遍至諸色像故。五出用無盡如摩尼故。六
善根堅固如金剛故。七隨順衆生不染塵
故。八眞如之因如水生華最爲勝故。九如
白栴檀。能去熱惱之縛著故。十如彼香氣
能普周故。故下文慈氏座前燒一丸香彌
滿法界。即其事也。六本所事佛同名幢。義不
異菩薩。別名即表修十向智。亦表當位之
果。謂一救護之心不可盡。故成無盡佛。二
如空中風不住不壞故。三等佛解脱故。四
四威儀中無不至故。五明了功徳相故。六
常能隨順善根故。七隨順衆生善最勝故。
八同於眞如得自在故。九淨無垢染不縛
著故。十觀察即是入法界故。七其諸已下至
已修敬。八以佛神力下。善住威儀。座體云
妙寶者。十住以慧光遍照故。以毘盧遮那
藏爲體。十行以行淨離垢故。以摩尼藏爲
體。今十向大悲處於生死。普該萬法不拘
乎一故。座體直云妙寶。不限色類。以教行
遍周籠攝衆生。如以寶網彌覆其上。九其
身悉放下放光利物。此位多辨悲智救物故。
復辨此於中。初光體。次此無量下辨光因。
即圓淨迴向心。後顯示下略示光業。一智敬
上業。二悲救下業。十其菩薩衆下略讃勝徳。
有十一句。初總餘別。別中十門。一神通門。
二入證門。三以智下依智修福。四入於下上
入果用。五住於下住善決擇。六於諸下四辨
無盡。七智開總持。八慧眼見性。九智慧遍知。
十究竟離障。結通可知。第二爾時世尊下。放
光文分四別。一放光處。言膝輪者位漸高
故。又表迴因向果等。有屈申進趣之相故。
又悲智相導屈申無住故。二放百千下光數。
三普照下光照分齊。四彼諸下光所作業。謂
令彼此互相見故。於中分三。初正明彼此
相見。二如是下釋見所由。三如是等下結徳
所屬。二中由二因故見。一宿因同行故。二
悉已下現徳圓滿故。文有二十句。束爲十
對。一離障成身對。二入刹近佛對。三用速心
淨對。四外護内證對。五能覺所覺對。謂一切
智處是所覺故。六用廣證深對。身即智身同
住法界及大悲故。七得智生身對。身即應
身。八行深解廣對。九智極定深對。此位中顯
名金剛幢對。金剛定即菩提智。十得通立法
對。由得通故調化無數。由離數故而能安
立。數有二種。一數量數。二色心有爲皆名爲
數。今文具二。謂由不著一多能立一切
故。不著於有能安立故。即眞俗鎔融。謂世
俗幻有之相。相本自空勝義眞空之理理常
自有。有是空有非常有。斯有未曾不空。空
是有空非斷空。此空何嘗不有。有空空有體
一名殊。名殊故眞俗互乖。迢然不雜。體一故
空有相順。冥然不二。一與不一不即不離。
鎔融無礙。菩薩智契其源。所以雖迥絶無
寄而善修安立。三結徳所屬。謂無盡徳屬
於此會菩薩。及光中所見也。第三偈讃中。
十菩薩即爲十段。亦十方如次。皆先標説
人及説儀式。今初東方金剛幢者。此是會主
名含總別。總顯迴向不出悲智。金剛者堅
利也。即悲之智。二乘實際不能壞堅也。斷
難斷惑利也。故文云智慧到彼岸。即智之
悲愛見不能動堅也。無所不救利也。故文
中遍刹利生。七十八云。譬如金剛唯從金
剛處及金處生。非餘寶處生。菩提心金剛亦
復如是。唯從大悲救護衆生。金剛處一切智
智殊勝境界金處而生。非餘衆生善根處生。
故知金剛不獨喩智。攻般若者不得此意。
但以標名獨將金剛喩於般若。不觀文中
悲濟九類而無所度。悲智相導方爲眞實
不共般若。智者應知。別名即是救護衆生
悲也。離衆生相智也。義不殊總。説頌儀式
頻見上文。正顯頌文。十頌歎佛寂用無礙
徳。大分爲二。初八讃佛勝徳。後二結勸修
行。今初分三。初五偈寂而常用。次一偈用而
常寂。後二無礙自在。今初分三。初二偈無生
滅而示生滅。於中前偈就法正顯。後偈寄
對顯深。以依體起用體用無礙。故難思
議。又心有心相動不能行。故難思議。智
無智相名到彼岸。方見佛境。次二偈非色
聲而現色聲。亦前偈就法正顯。後偈寄對
顯深。少智謂權小。久修謂圓機。素習見聞
故能了實。後一頌明無來去而示來去。覺
處即現不從方來。迷處自無不從此去。以
神力故示有來去。然從神力中來即無來
矣。二用常寂中。三句用末句寂。三無礙自在
中。初偈了事理無礙起用自在。後偈了生法
無礙起用自在可知。後二偈結勸中。初偈勸
修智進行。後偈勸修福斷疑。第二南方堅
固者。表不壞迴向故。菩提心堅故。觀佛無
厭故。十頌多明如來爲物所依徳。於中分
二。初三讃佛勝徳。後七勸修辨益。前中初
頌明佛體離言。次偈無相現相。後偈現相所
因。後七中擧修有益。即顯佛徳深玄。文中
分三。初偈指徳勸依。即結前生後。次三示
能入者令物思齊。各先擧行後彰行益。後
三正勸進修。然夫進修略有五法。謂欲精進
念巧慧一心。初偈明欲次偈辨念。後偈巧慧。
前二正明後一反顯。一心精進攝在志求之
中。又慈氏論引醍醐喩經共説九善。謂一
切法欲爲根本。作意所生觸所集起。受所
引攝以念爲主。定爲上首慧爲最勝。解脱
爲堅固出離爲後邊。有前未必有後。有
後定須有前。是故先説欲爲其本。下二句。
揀非惡欲爲勝希望。次偈上半念主下半作
意。後偈反釋初句慧勝。次句觸集及受。次句
定及解脱。後句出離。第三西方菩薩。淨心智
力見佛盡源。等一切佛。故名勇猛。十頌分
二。前六明感應道交見佛聞法。後四令捨
僞求眞。拂見聞相故。此一段總顯如來見
聞弘益之徳。前中前五各上半喩。下半合。通
分爲二。初二見佛後四聞法。前中初偈雙明
感應。淨心如淨眼爲見之因。佛力如日爲
見之縁。如來如色爲見之境。如人入闇則
無所見。斯則獨因不見也。如明淨日瞽者
莫見。獨縁不見也。此辨因縁和合方能見
也。後偈偏擧於感。以因奪縁。如出現品云。
此非如來威神之力等。後聞法中四偈分
三。初偈顯因能生法。次二顯得法之益。前
偈得權智能離所知心垢。後偈有根本智。
能除煩惱之患。三一偈顯縁令聞法故。上
文云。佛法無人説雖慧莫能了。後四令捨
僞求眞中二。前一示僞令捨住相施故。以
色見佛行邪道故。後三顯眞令求。初二偈
顯眞佛。前偈即相非相故非色能見。後偈
即寂而應故不可以寂取。末偈顯眞法。眞
法無生亦無滅故。第四北方菩薩。以大悲力
運智慧光。朗彼重昏無所不至。名光明
幢。又以智慧令諸善根無所不至故。此頌
中。多顯如來即體化用周普之徳。十頌分
三。初一化用廣。亦明化處。次七化用深。亦
明化依。後二雙結釋化依中分四。初四雙
明能所依。次一拂其能化心。次一拂其所
依體。後一雙融自在。亦拂能依。今初初偈總
明一多無礙。依一總心變多王所。於一實
佛應化多端。故無礙也。次一相二無礙。無相
現相無二現二。體絶能所故云無二。相依
身有是即二也。然相二相對應成四句略
擧其一。無二現二即於一現多。乃至百千
亦名二故。次偈顯依性起。起不異性故。如
幻無盡。後偈從法身流。擧三世佛以顯道
同。二拂能化心中。謂如摩尼珠無私成事
故。三一偈拂所依。謂上無二無相法性法身。
即是法界。法界本自無差。亦無定有爲化
依止由無依無別故爲依爲別故。下文云。
虚空雖無所依能令三千世界而得安住。
如空無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四一偈雙融
自在。言非非化者。此有二義。一假非化以
遣化。非謂是非化則上半約體絶待。下半
依體起用。二不礙化故。然眞化無二融爲
一身。不壞體用名依眞起。依眞起者則報
亦依眞。非謂三身獨一是化。且依眞起化
略有二門。一開義二融合。初中眞應各有二
義。眞中一不變義。謂雖化而常湛然。初句顯
之。二隨縁義。謂不守自性無不現故。故
云亦復非非化。二約化中。一無體即空義。
謂攬縁無性故云於無化法中。二從縁幻有
義。故云示有變化形。二融合中亦二義。一眞
化別合。二眞化融通。初中由眞中隨縁即不
變故。是故亦眞亦非眞。非眞非不眞名眞
法身。化中體空即幻有故。是故亦化亦非化。
非化非不化名爲佛化身。二融通者。謂由
眞不變顯化體空。此眞不無化不有。以爲
法身。而不無化用以有化中空義故。又
由眞隨縁顯化幻有。此是化不無眞不有。
以爲化身。而不無眞理。以有眞中隨縁義
故。又由隨縁幻有。不異不變體空故。是故
現化紛然。未嘗不寂。眞性湛然未曾不化。
眞化鎔融爲一無礙清淨法界宜審思之。
第三二偈雙結釋中。前偈結歸於體。謂智冥
眞境等法界故。深無底等虚空故。廣無
涯皆絶言道爲不可量。後偈擧因釋成。
所以法界無礙者。智行遍故。第五東北方。
於佛寂用之境決斷無礙故。又智導萬行
出生無盡故。名智幢故。頌中多歎如來應
現出生無盡無礙之徳。十頌分二。初一標章
勸信。信有修行之益。後九所信勝徳。於中
分二。初一總餘八別。總中上半用而無盡。下
半寂而無住。不著應處不住法體。即本末
雙寂也。通爲寂用無礙。別中二。初二明無
盡。一一衆生前能現無盡身故。衆生可知。
佛不可數。後六明無礙。於中三。初四一異
無礙。亦是本末無礙。一法。二喩。三合。四釋。
次一偈延促無礙。後一偈性相無礙。第六東
南方菩薩。以圓淨智照平等理。不礙應現。
隨順一切如摩尼寶。故名寶幢。頌中多顯
平等超世之徳。十頌分二。前五總顯難思。
後五迥超時數。前中初二正明。前一超量現
量。後一超處遍處故。出現品云。譬如虚空
遍至一切色非色處等。如是難思雙結上
二。後三展轉釋成。初云何以難思。若身若處
非生滅心行之境故。何以非心境。佛自不
起心故。何以不起體無生滅故。若爾何以
現見。次偈釋云。病眼所覩。取色分齊勿謂
爲實。次疑云。若爾豈無如來出現世耶。次
偈釋云自機見耳。上三句以應就感。衆生
謂出。末句既因物感出即非出。名實不出
故。諸法無行經云。如來不出世。亦不度衆
生。衆生強分別作佛度衆生。既無有出安有
沒耶。上三亦初一超心行。次一超内外。後
一超出沒。後五偈迥超時數而現時數於
中初一偈結前標。後國土結前處故。後四
別顯超時。初偈立宗。上半牒妄情。下半正
立菩提是有法。定不繋時是宗法。次偈立三
因。一智無分別故。二三世不遷故。三體非
有爲之數故。次偈擧同喩。謂日體常明故不
合昏夜。後偈合結。上半合下半結。合中語
倒。若順應云一切諸如來不與三世合。又
若以超時現時爲宗者。則上宗中四句皆
宗。應云菩提是有法。定不繋日隨機説日
是宗法。因云。體非三世等。不礙三世等故。
同喩云。如日輪不合昏夜。以山映故説
有日夜。合云佛無三世。以不應見機之所
映。故而説三世。是則上三句皆合。下一句
結。第七西南方。勤觀如來眞應皆同故。能
平等隨順一切衆生。名精進幢。十頌顯此
同義。文分爲二。初一總標餘九別釋。前中上
半正標。下半略顯同相。言身同者。三身十
身皆悉同故。義亦然者此含多意。一且約三
身體依聚義。無不同故。所覺能覺覺他同
故。又義名所以。所以得名佛者。正覺眞智
力無畏等。無不具故。得名爲佛。佛佛皆然
故義同也。又應用利樂無不同故。故攝論第
十云。諸佛法身。應知恒時能作五業等。二
十一種功徳之中。名爲逮得一切佛平等性。
所依意樂作業無差別故。二約十身釋義
同者。皆通三世間。彼此互望無差別故。種
種利樂居然是同。此有三因。一行海齊滿。二
大願齊具。三同一法性故。非唯相似。亦一即
一切互相融故。餘如問明品説下平同相略
擧應用同。以應即眞故。非應之外別明法
身是同。然普有二義。一約諸佛。謂無有佛
不遍十方故。二約一佛。謂無一方而不現
故。後九別釋中分二。先四頌正釋。後五頌轉
釋。前中初偈。釋前普於十力無餘二義。一
無處不遍故。二一切皆佛身故。諸佛本師二
頌影略。次偈釋前現義。謂有感方現故。云
非内神力能現故云非外。次偈釋前隨應種
種義。一隨物類。則十法界等萬類殊應。二
於一類中。隨其先業各見不同。如金色塗
灰等。後偈釋前身同之義。結成難思。佛身
皆同無數量故。唯除大覺者佛佛同證故。後
五轉釋中。從後向前釋上四偈。前四兼喩
後一唯法。於中初二釋第四無能思義。一以
我爲喩。謂如妄計之我本無所有故。不可
思。此以妄計情有理無。非聖智境。以況法
身理有情無。非下位測。後偈以刹爲喩。喩
雖絶相難思而不礙相。次一偈釋第三隨
業異現。所以要隨業者。同一切法必假縁
故。此以總喩別。次一偈釋第二非内外義。
如珠現物。雖非内外能滿物心。後偈釋
充滿法界義。所以能滿者。本願普周故。第
八西北方菩薩。眞如體淨能成白法。復淨世
間故名離垢。十頌多歎如來淨徳。前六淨
他後四自淨。前中前二總明。後四別釋。今初
前偈智淨妄惑既寂。眞智不無。開示無我知
見性相。故名爲法。後偈身淨謂拂應顯眞。
後別釋中前二釋第二偈。後二釋初偈。前中
初偈。正明欲見諸佛應專佛境。隨念隨現
故名心等。又了心境即佛眞性。迷則不知
念則便現。次偈轉釋專念之義。無漏具徳故
能專念。後二中前偈釋普淨世間。説法現
身而能淨故。後偈釋開示佛法。示其所悟
二無我故。後四自淨中初一已淨差別之用。
後三内淨三徳。一見性成佛。自開法身稱
性現應。次偈無得成佛。自開般若。佛法所覺
菩提能覺。必能所相因故倶叵得。無所得者
則得菩提。後偈離妄成佛。自開解脱。不動
無住故。妄倒斯寂名眞解脱。第九下方菩薩。
解佛遍應法界之身而不離法性。若彼星
宿粲然羅空不可縛著。故以爲名十頌。顯
佛此徳分爲三別。初三總顯即體之應。次
六別釋體應自在。後一拂去自在之迹。前中
初偈約處顯身之遍。謂法性身則無所住。
約自受用則無所不住。名爲普住。約他受
用及變化身。有感則往故云一切土皆往。
若約十身無處非佛。故云一切處咸見。次
偈約機顯身之多。故云一切。及八相事皆
由物感。後偈結歎難思。初句總標。下三句
顯相。二句約感不能思。思惟約心見通心
眼。下句約應難思。云誰能現。次六別釋中。初
三順釋。後三反釋今初。初偈釋前誰能現義。
謂現即同如無生滅故。次偈釋前誰能思
義。謂起心而思是妄分別。有依有正。法性
之中能所斯寂。後偈釋前誰能見義。謂能應
隨縁體本自無。能感之機竟何所見。後三反
釋中。謂由無思見等方能思等。則反顯前
有思見等。不了佛境。於中初偈無思思。要
無著無礙故。次偈無現現。神力之現體即虚
故。後偈明無見見。躡前無所有爲見。則稱
實之見非唯見佛。亦得疾成。三一偈拂自
在之迹者。上明自在尚假言詮。正覺超言
故拂言迹。超言亦假應忘言契之。第十上
方菩薩。知眞實之法普入法界。則所修行
皆無分量。故名法幢。知法名佛故。先讃見
佛之益。十頌雙顯佛法難聞。於中分二。前
四讃佛勸人聞見。後六讃法勸物聞求。前
中初一正令甘苦近佛。後三釋其所以。略
擧三事。初偈聞名益。次偈發心益。後偈生信
益。既受苦得聞成斯勝益。受樂不覩不免
長淪故。應甘苦而近佛也。後六中已遇良
醫復須法藥。於中初二由聞實法能成行
法。前反後順。次二由聞理智成於果法。前
順後反。後二以感應釋成。前偈佛興由生
迷實。後偈説法示於眞實。不動眞際建立
諸法。則性不可壞。不壞假名而説實相。
則相不可壞。斯則天魔外道等皆法印故。
無能壞。餘如十藏品。上十菩薩之偈應
以六相圓融。所以偈後無結通者。爲顯
法界兜率讃徳異故。猶彼處處文殊偈偈各
別。顯佛徳無盡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五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六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十迴向品第二十五
初來意者。當會序分已彰。正宗宜顯故。又已
總示所依佛智。次別顯能依行位。故次來也。
二釋名者。迴者轉也向者趣也。轉自萬行趣
向三處。故名迴向。迴向不同有其十種。然
十之別名本分當釋。迴向通稱今當重明隨
境所向義有衆多。以義通收不出三處。謂
衆生菩提及以實際。上二皆隨相。實際即離
相。開三爲十。一迴自向他故。初迴向云。若
有善根。不欲饒益一切衆生。不名迴向。
二迴少向多故。下文云。善根雖少普攝衆
生。以歡喜心廣大迴向。又云。隨一善根普
以衆生而爲所縁。乃名迴向。三迴自因行
向他因行故。第三迴向云。菩薩以諸善根
迴向佛已。復即以此善根。迴向一切菩薩。
所謂願未滿者。令得願滿。心未淨者令得
清淨。四迴因向果。此復二種。一向自果。下
文云。修諸善根迴向阿耨菩提故。深密瑜
伽梁攝論等。大同此説。二迴向他果。第三
迴向云。願以我今所種善根。令諸佛樂轉
更増勝故。五迴劣向勝。謂隨喜凡夫二乘
之福。迴向無上菩提故。六迴比向證經文
非一。七迴事向理故不壞迴向。云與諸法
性相應。迴向入無作法。成所作迴向。第
迴向云。永離依處到於彼岸。故名迴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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