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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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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一攝主二攝乘。或説一乘等故方所分
齊二名全同。行列即路趣入即門。力持爲任
持。劫住轉變十八中無。義同於果及事業。攝
亦可成二十圓滿。於理無違。謂劫住。窮未
來故。轉變即如來神通變化。世界海普清淨
轉變即圓滿義。其無差別彼文雖無。即由此
故方顯圓滿。餘皆隨宜故云各各。無差既
同。云何各各所無差事有多種故。若將此
十對成就品。十亦得相攝。恐厭繁文。又上
諸文。一一段中具多圓滿。一一融攝故異餘
宗。二隨門廣釋。但釋其三。謂依住形體。餘
七雖略義上已説。今初依住中。初列後結文
並可知。二形状中。初列二十種後結塵數
不同。今初迴轉形者。襵褻往來之形也。壇墠
形者。築土爲壇除地爲墠。佉勒迦者。梵音
此云竹篅也。三明體中先別後結列中亦
二十種。前十色相。後十是聲。會釋如前。應
頌有十分爲六段。初一頌依住。次一形状
及布列安住。次三體性。次三頌於五事謂
偈初二句。頌所入門。次句方所。第四句
莊嚴。餘二偈中。廣大刹之本相。即是分齊廣
陜。此彼相入亦頌趣入。初偈以多入一。後
偈一多互入。皆入而無入。入則壞縁起。不入
壞性用。又要由不入方能入耳。又約體本
空故。無來無入約相不壞故。如本無差以
性融相。故得互入。次一頌無差。謂塵容佛
海等無差故。後一頌力持。主伴皆是神力任
持。普化之言兼於法味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一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二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二別明種刹香海。雙釋二章者。謂香海
依刹海。刹種依香海。諸刹依刹種。亦有長
行偈頌。長行分三。初總擧諸海所依。二次
第別顯海種及刹。第三總略結釋。今初也。上
來雖復但標刹種及刹二章。而釋依住中。
皆云依海故列海數。此多香海。並在刹海
地面故云所依。言如帝網者。大都分布則
似車輪。其有別者。謂帝釋殿網貫天珠成。
以一大珠當心。次以其次大珠貫穿匝繞。
如是展轉遞繞經百千匝。若上下四面四角。
望之皆行伍相當。今此香海。雖在地面分
布相似。又有渉入重重之義。故云如也。第
二諸佛子此最中下。次第別顯諸海種刹。文
分爲三。初辯中間一海。次辯右旋十海。後
明十海所管之海。然十海各管不可説佛刹
塵數之海。總顯則有十不可説佛刹塵數。次
第説者。但有一百一十一海。餘皆略指。今初
中央一海。文分爲二。先明香海出華以持
刹種。後有不可説下。明所持世界。前中有
三。初香海名。以多華發光故。亦由菩薩行
華而爲因故。二華名。謂以香摩尼嚴此華
故。又從摩尼底而出生故。約法即萬行圓
明之所成故。海能有華故受華名。華依於
海。取海底稱。三種名約事寶光遠照故約
法。其世界種。正是所含種子。一一皆有大
智光明遍照法界義故。性徳互嚴故。第二
所持世界中三初總擧大數。次其最下方下。
別辯二十層大刹。後諸佛子下類結所餘。初
文可知。第二別辯中。準標及結。皆有不可
説刹塵。其別辯中。但列十九佛刹塵數。爲
二十重。其能繞刹。但有二百一十佛刹塵數。
下當會釋。二十層即分二十段。最下層中文
有七事。一擧名。二辯際。謂世界所據之際。
如金剛際。三依住。若準此名大同刹種所
依蓮華。而舊釋云。於前無邊香海所出華上。
更有此華。持此一界者。以例上諸層別
有依住故。爲此釋何妨最下依於總華思
之。四形如摩尼者。爲摩尼状有於八楞。
似方不方似圓不圓。故異下八隅。五上覆。
六眷屬。七本界。佛名離二障垢。智眼清淨照
世如燈。然佛徳無邊。各隨一義。二層已去
或有八事。謂加去此遠近故。或有九事。
加純淨言故。準此若無此言即通染淨。此
上眷屬漸加刹數中間。諸事可以準知。五中
云普方者。都望即方。而一面之中。亦有多
角隅。隅即是角文體容爾。其第十三主
刹即此娑婆。言形如虚空者。靜法云。大小
乘經。並説虚空體無形質。不可見相。今
云有形者。迴文者誤。梵本云。三曼多
縛皤嚩曩
伽伽那
阿楞迦羅莊嚴
蓋覆
僧塞恒

迴文應以形状置周圓之前。虚空安
天宮之上。然後合綴飾云其形周圓以空居
天宮莊嚴之具而覆其上。靜法此正深有理
致今依經通之。亦有理在。謂空雖無形
隨俗説故。以俗典指空爲天。謂天爲圓
穹其形如𨫼。故説天勢圍平野。亦如法華
云。梵王爲衆生之父。亦隨俗説耳。第十五
云形如卍字者。靜法云。室離靺瑳本非是
字。乃是徳者之相。正云吉祥海雲。衆徳深廣
如海。益物如雲。古來三藏。誤譯洛刹。曩
爲惡刹攞遂以相爲字故爲謬耳。今義通
此相以爲吉祥萬徳之所集成。因目爲萬。
意在語略而義含。合云萬相耳。餘並易了。
第三類結所餘。此中非唯結數。兼總顯上
文所依住等。文分爲四。一總結都數。二各
各所依下結形類。三此一一下結眷屬。四如
是所説下。彰其所在。今初即擧本刹種結
有若干。此所結刹定是主刹。以下文指此
不可説佛刹。更有兩重繞故。其直上中間。但
有十九佛刹。而結有不可説者。以傍論
故。不爾。豈一刹種最下唯一主刹。故知如向
所説。主刹横竪共論。有不可説故。下結其
所在。云及在香水河中思之。二結形類中
初三列十門。既言周匝圍遶。則知旁去。二
所謂下。廣説十門形状有十八事。望前刹
種形中。闕須彌山形及嚴具形。餘皆全同。但
此約刹爲異耳。三如是等下。結歸都數。三
結眷屬中。然有兩重主伴。此一一者。指上
不可説塵數也。若望前文主刹。直上繞數漸
増。今總相説故云一一。各有十刹塵也。又
是欲顯無盡義故。一一復有如上所説微塵
數者。如上之言文含二義。一即總指前能繞
所繞之數。繞一世界。不欲繁文。故云如上。
二者如上亦用十佛刹爲能繞也。依此則
似譯人文繁理隱。何不言一一復有十佛
刹塵數耶。若依前義。則譯者之妙。四彰所
在。即最中香海既言及在香河明知傍去。
已下入
第九經
第二明右旋十海。即繞處中之海。有
其十也。各有種刹十海即爲十段。今初
第一離垢焔藏海。文二。先牒中海以定方。
即是所繞從東爲首。二次有下。明能繞之
海。於中二。先明海華刹種。後此中最下方
下。明種所持刹。有二十重。下九海例然。今
第一海二十重中。各有七事。一相去遠近。二
刹名。三形状。四所依。五上覆。六眷屬。七佛
號。或有説體。或説清淨。即或八或九。其第
一重無去遠近。但有最下方言。然文並可
知。有難即釋。其第十四重中云。形如四洲
者。水中可居曰洲。準倶舍東洲如半月。南
洲如車。西洲如滿月。北洲畟方。四洲形異。
而云如者則全似此界也。此中文無標結
大數準例可知耳。第二從諸佛子此離垢焔
藏海南下。第二無盡光明輪海。此下九海文
皆有二。先牒前海爲所依。後有香水海下
明能依之海。皆不牒中海爲所繞。故云南
也。第三海去但言右旋。又不云南者。十海
如環。繞於中海故不正南也。如以十
繞於一盤方所可見。又第二已去。或無蓮
華者。前總釋種中云。或有依蓮華住。或有
依海故或無也。後能依之海。文亦有二。先
明海華刹種。後此中最下方下。所持之刹。
二十重中。初一世界文即有七。後一文八加
純淨故。中間唯三。謂相去數量刹名佛號。餘
八海例然。已辯二海。第三金剛寶焔光明海。
第四帝青寶莊嚴海。第五金剛輪莊嚴底海。
第六蓮華因陀羅網海。第七積集寶香藏海。
第八寶莊嚴海。第九金剛寶聚海。第十天城
寶堞海。文並可知。有欲解釋刹中佛名。足可
留思。已下入
第十經
第三大段。從第十經去。明十海
所管之海。一海各管不可説佛刹塵數。現文
但各説十。即爲百海。亦有刹種及所持刹。
十海即爲十段。但記次前十海之名。此文居
然易了。十段中一一有二。謂先標能管之
海以定方。後次有下。列所管之海次第。於
所管中各有三節。初從能管海邊。隣次列
九。唯第一段。九中闕一。二如是等下。總結
一海所管之大數。三其最近下廣説最近輪
圍一海。於中文皆有二。初擧海種名體。第
二此中最下方下所持之刹。亦皆二十重。於
中超間文有四節。一擧下層。二超至第十
等。金剛幢者。即中央香海。刹種中第十重刹。
三更超至第十三者。以等此中央娑婆
故。四更至第二十重者。以最上故。言最
上者。刹種最上。若云二十重最上。何以得
此最上之名。設不欲繁文。何以不加乃至
最上耶。然超間者。意存略故。云齊等者恐
失次故。又上下横竪皆相當故。又此隨所
管海有不可説。皆望本能管之海。方面
一道布列故。下但云此海之外不言右旋
等。第五金剛輪莊嚴底香海所管。但列九海
而結文。及最近輪圍之海九行許經。諸梵
本中皆同此闕。準前後例。此必定有第十
海所管。近輪圍海。所持二十重刹内。最初文
云。此中最下方有香水海名因陀羅華藏者。
從香字至藏字並長。由前已説香水海
故。前諸海中無此例故。縱依海無過在文
不便。前第一海所管中。九海闕一。今此長
者多是梵本脱漏。後人注之。誤書相似貝
葉耳。餘並可知。十海次第。但觀次前疏文
不俟重擧。第三總略結釋。文分爲五。一總
結都數。謂一海各管一不可説。十海即有
十不可説一海一種。是以數同。二皆依下結
海種所依。謂即是前能持刹海。本大蓮華彼
名種種光明蕊香幢。今此乃云現菩薩形等
者。是此一華隨義異名。有此用故。與前最
中海底名同以中間海底即此大華之體中
受總稱故。取大華體。名或是譯者之誤。三
各各下。結種異門。此與前釋刹種章。及世
界成就中十相參大同。四此一一下。結種中
之刹。言成世界網者。一一世界猶如網孔
遞相接連。如以網持横竪交絡。皆悉相當。
如天珠網五於華藏下結歸華藏即建立之
處。上來雙釋二章長行竟。第二重頌。總有
一百一偈。分二。初一明華藏自體。初句標
名。次句不壞分量。即同眞性。次句具徳莊
嚴末句無礙安住。餘一百偈頌所持刹網。於
中二。初九頌能持刹種。餘頌所持諸刹。初
中初一頌參而不雜。次一安布行列。次一刹
種體嚴。次二辨形。次一依住。次二方所趣
入。後一佛力加持。第二頌種所持刹。九十一
偈多頌結文。但一二不同。謂體及形餘皆同
也。大分十段。第一有二十八頌。明刹異由
因縁。即結中各各衆生遍充滿。下云種種衆
生居故。及各各佛力所加持。至文當見。第
二有二頌顯刹微細。即結中各各普趣入。
第三十頌明世界體性。結文即無。義見前
經。第四五頌。明世界各各莊嚴具。第五五頌
明各各莊嚴際無間斷。此二如結名。第六
有十頌。明世界形状。義見上文。第七二頌。
明各各劫差別。第八有八偈。明各各佛出
現。此二亦如結名。第九有十。頌光明有無
即各各放寶光明。及各各光明雲覆。第十有
十一頌明音聲善惡。即各各演法海。今初爲
二。初半偈標章。種種多端故曰難思。餘偈
廣釋難思之相。於中分二。前九偈半喩顯。
後十八偈法説。前中分三。初三偈半明由
染因刹有成壞。初一偈半明種。則長時刹
有成壞。次一偈刹種雖一居刹有殊。後偈
結歸業種。次有三偈明由淨因。一淨心因。
二佛願通因縁。後一明淨業因。後三通結
染淨因。一隨心染淨因。二分別起業因。即以
正喩依。亦是以因喩縁。心即是因招異熟
果。果之麁妙蓋由業縁。三一偈雙明心業。
行即業故。亦喩衆生同處異見。後十八偈法
説中分三。初六明染淨。次四明成壞。後八
明苦樂。今初分二。前二顯淨相不同。後四
對因以辯。於中初一唯染由煩惱故。次二
通染淨心。業通善惡故。屬於菩薩及衆生
故。後一唯淨。以屬佛故。二有四偈顯成壞
中。初一麁壞細存。壞由惡業存由二因一
約佛二善業者。故法華云。我淨土不毀天人
常充滿。然滅雖不倶而起必同處。雖曰同
處而恒相無故難思也。次偈業存處立。次偈
世相不同。性無生滅。後偈結歸因縁。内由
心變則染淨萬差。外假佛縁于何不淨。三
八偈明苦樂中三。初三總相。約刹論苦樂。
次三約一刹中有三惡趣。後二明人天樂。
第二一一毛下。二偈顯刹微細。初偈擧果。
後偈對因以辯。第三十偈明體性中。亦兼
餘義隨釋可知。第四五頌。明莊嚴。第五有
五偈。明莊嚴際中攝三世嚴故。無間斷
結歸佛故。一塵普見。第六或有衆多刹下。
十偈明刹形差別。第七二偈。明刹住時分。
第八有八偈。明佛出多少。文並可知。第九
十偈光明有無。初一無後九有。第十有十一
頌刹中音聲善惡。初二惡道唯惡。次三人天
通善惡。後六佛菩薩善而非惡。正顯各各
演説法海也
  毘盧遮那品第六已下入第
十一經
初來意者。前明此因之果。今辯前果之因。
答前因問故次來也。因是果因故標果稱。
又不以人取法知是誰因。前品初言。毘
盧遮那曠劫修因之所嚴淨。今方顯其事。二
釋名者。略云光明遍照。廣如前釋。三宗趣
者。明因廣大爲宗。證成前果爲趣。四釋
文一品分三。初總明本事之時。二有世界
下。別顯本事之處。三彼勝音世界。最初劫中
下。別顯時中本事。今初即二佛刹塵數劫也。
二辨處中亦三。第一總明刹海。第二此世界
海下。別明一刹。略無刹種。刹名勝音者。
多佛出世説法音故。次彰其相。後説劫名
可知。第三諸佛子彼勝音下的指一方。如今
娑婆中。別説一四天下也。於中亦三。初總
明感應之處。第二諸佛子此林東下。別明能
感居人。第三諸佛子彼大林中下。別顯道場
嚴事。今初有三。初明香海者。非持種之海。
即如今四洲之海耳。二其海下。海出華山。三
於其山下。明山頂之林。先標擧後顯嚴。説
此林者佛於中現也。説城居人者總擧所
化也。第二別明能感居人中亦三。初標主
伴二城。二釋主城。三釋伴城。今初雖有天
城以佛出故人城爲主。二清淨下廣釋主
城。於中先顯處嚴。城上守禦曰櫓。繞城別
築土臺曰却敵。優鉢羅等。即青赤黄白四
色蓮華。從此大城下彰其人勝。三其城次
下。略釋伴城。於中先辨城名居類。後此
一一下。顯圍繞莊嚴。世界不同安立少異。
不可例此也。第三明道場中。先辨場嚴。
二其道場前下。明蓮華香海爲佛現故。大
文第三別顯時中本事。文分爲二。先總擧
劫中多佛。後其第一下。一一別顯。正彰本
事。經來不盡故無總結。今初將欲説別。先
擧其總。言最初劫者。即種種莊嚴劫也。既
云最初。即此後更有大劫。於理無違。第二
正顯本事中歴事四佛。即爲四別。第一逢
一切功徳山須彌勝雲佛。第二波羅蜜善眼
莊嚴佛。第三最勝功徳海佛。第四名稱普聞
蓮華眼幢佛。各有諸佛子言。就初佛中文
分爲六。第一總標佛號。第二先瑞熟機。第三
正顯佛興。第四毫光警召。第五當機雲集。第
六廣演法門。今初也。一切功徳山者。福徳
崇峻不可仰也。復言須彌者。定慧高妙難
傾動也。言勝雲者。慈覆智潤廣無邊也。第
二諸佛子下。先瑞熟機分二。初現瑞熟機。
二其世界中下。覩瑞機熟。前中三。初標現
時。謂百年前。次此摩尼下。正顯瑞相有其
十種。於中説前世所行者。示其種子將成
熟故。説佛名號令憶念故。説大行願。使修
發故説轉法輪。使當聽習生法眼故。後現
如是下結瑞意也。二機熟可知。第三爾時
下。正顯佛興。於中分二。初一處道成。二如
於下結通廣遍。初中先總。後其身下別。別
顯勝徳略有十相。一示身相。法無不在。
本自普周。智與理冥故。等彼眞界。能令色
相隨彼。融通法界塵毛重重全遍。二悲相。不
捨因行無所不生。三成相。理行時處爲一
切道場。身智倶遊名爲普詣。四色相湛然
常住稱爲妙色。色色無邊故云具足。並無
質累是謂清淨。五勝相色容蔽於大衆。威
徳攝於群魔。力無畏圓。何能映奪。六貴相。
無邊寶相圓明可貴。超過聖帝故曰分明。
七應相不往普現如鏡中像。八無礙相。有
感斯見無隔山河。九者化相。化從眞流源
無有異。十吉祥相。身智光照普稱世間。此
上大同經初。二結通中且結同類一界。餘皆
略也。第四爾時下毫光警召。文分爲五。一
放光處顯中道故。二王光名。發動宿種
生起新善故。善根有三。一者生福及不動
業。以施忍智三而爲善根。二厭苦求滅以
信等爲根。三求無上慧。以四等不放逸五
法。爲根。通説善根。以依聖教發心爲性。
故云音也。三眷屬數無盡法故。四照分齊。充
滿十方通方教故。五若有下明光勝益。文
有十句。一無明重者自覺智開。二煩惱深者
息現行惑。三勤修難出裂五蓋網。四三障
重者摧諸障山。五未解脱者淨心垢種。六
未信大者發起入住。七闕資糧者生其勝
善。八未入地者除五怖畏。九色累功用滅
身心苦。十滯無生者見佛趣果。此約差別
對治以釋。若約横配。生善見理。可以準
思第五當機雲集中文二。先通顯諸王雲集
致敬。後諸佛子下。別彰諸王雲集儀式。於
中分二。先廣明喜見。後略列諸王。今初即
正出本事之縁。文分爲六。第一標名辨統。
二總辨眷屬。三威光得益。四偈讃如來。五
父王宣誥。六倶行詣佛。初文可知。第二夫
人下總顯眷屬者。有徳曰夫人。有色曰采
女。王子別本云。二萬五千者。別梵本也。案
瓔珞本業經上卷。云十住銅輪寶瓔珞。百福
子爲眷屬。生一佛土受佛學行。教化二天
下。銀輪寶瓔珞五百子。金輪一千子。初地四
天王一萬子。二地忉利天王二萬子。三地已
上乃至淨居天王。但云眷屬亦如是。故知
無過二萬子者。若三界王即當等覺。又以
一切菩薩爲眷屬。案喜見所統但以城言。
又見佛興至第三佛。方云去世。五百銀輪
斯爲正也。或約教異理亦可通。上首云大
威光者。有大威徳聖道光明故。第三爾時
下。威光得益文分爲二。先擧因總標。後何
謂下列益明體。皆從勝用標名。一佛徳圓
滿摧障稱輪。定中能知故受斯稱。二此總
持能持諸佛普法。三即空渉有名爲方便。
斯則權實雙行。爲不共般若。稱體用之廣
大。四以二嚴調伏眞實慈也。五法雲震音
能拔苦本。六稱理法喜故徳無邊。自他倶慶
心爲最勝。七知離名法法亦應捨。如實捨
也。八善巧起用平等無思。通從此生。故名
爲藏。九盡衆生界荷負無疲。要令信解
爲大願也。十所有辯才皆入佛智。自他倶
照是曰光明。此上十法。初三功徳法。次四熏
修法。後三起化法。多言大者。境界無邊稱性
廣大。智契貫達並受證名。第四偈讃如來。
文分爲二。先説偈之由。後正陳偈頌。十偈
分三。初二示佛出現既滅闇。難遇不可
失時。次五令觀佛徳。有徳有慈眞可歸
也。後三引例勸歸。無遠不歸固宜往見。第
五父王宣誥文分爲二。初宣誥所因。以聞
讃故。太子道深親承佛益。王機猶淺轉假
他聞。二正以偈誥。偈有十一分之爲
三。初三集衆勸觀。次七勅令辦供。鄭注
禮云。巾猶衣也。謂以繒綵衣帶於車。廣雅
云。馭駕也。餘並可知。後一偈勸齎供佛。
第六倶行詣佛。初導從持供。後至而設敬。
第二復有妙華下。略列諸王文易可知。第
六時彼如來下廣演法門文分爲五。一佛
轉法輪。二威光獲益。三以偈讃述。四傳化
衆生。五佛加讃勵。今初也。佛解脱用主教。宣
示刹塵眷屬。隨機益殊。第二是時大威下。得
益中初總後別。總中上説三世佛法。即佛昔
所集也。既見佛得益。轉受菩薩之名。所謂
下別。智即是體光明語用。所照境殊故分十
一也。一深定智明。一切法聚。略有三義。一
正定等三。二善惡等三。三總收一切。不出
有爲無爲二種法聚。二位相收一味性現。故
云平等。定中證此名彼三昧。二大心智明。
謂後後因果。皆入初心。略有三義。一後因
初得故。言一切悉入。若修塗至在初歩。
學者祿在其中。二菩提直心正念眞如。眞如
門内攝一切法。三者三徳開發初後圓融。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故。三大智智明法界者。
所照之體大也。普光明者。即相大也。智慧光
明遍照法界義故。蘊恒沙性徳故名爲藏。
妄惑本空。故云清淨明見。稱眼見性肉眼
即同佛眼。四大願智明。知諸佛法願爲本
故。五大行智明。無邊果徳此行入故。六速疾
智明。謂趣入無生功用不退。無功大力一
行含多。受斯稱也。七神通智明。三輪幹事
出離不能。八大福智明照福嚴故。九大解
智明。謂佛勝解力成莊嚴海。十佛用智明。普
周法界。十一佛徳智明。降魔制外。後三佛
境故。但了知餘可證知。故云得入。第三以
偈讃述文分二別。先因後偈。偈中分三。初
一標益體用。次八顯用所見。於中前七見
因後一見果。三一偈發願思齊。即前品初
修治大願也。第四傳化衆生文分爲三。初
明自悟。二爲一切下。明轉悟他顯示十法。
與前自得十一有同有異。文並可知。三今
如須彌山下。利他之益。第五如來讃勵中。偈
有十一。初三讃發心得法大果當成。次四
對劣顯勝進者圓徳。次二外加。内智決證
無疑。後二擧一例餘。行者即得。第二遇
第二佛文分爲二。先結前生後。二正顯佛
興。今初。謂將説後佛。故總論劫壽明多小
劫者。欲顯多佛現故。説人壽佛壽者。由
佛壽促而人壽長。故得威光一生歴事三佛。
二彼佛滅下。正顯佛興。文分爲五。一明滅
後佛興。二覩相獲益。三讃徳勸詣。四眷屬
同歸。五聞經悟入。今初也。此中佛名。謂智
導萬行皆到彼岸。見性了了故名善眼。果
由因飾是曰莊嚴。二爾時下。威光覩相獲
益中二。先覩相即獲益之由也。二即得下
正獲益也。先列後結。列有十種。一念佛三
昧者。菩薩之父故首明之。乃至十地不離
念佛。無邊海藏門者。蘊積名藏深廣稱海。
然略有三義。一由此定中見多佛故。下文
云。以佛爲境界專念而不捨。是人得見佛
其量與心等。由念能見所以稱門。二一一
佛徳。是無邊海藏。由念能知所以稱門。云
何無邊海。劫海所修有行願海。成就色身
有相好海。成就智身有辯才海。建立念
處有名號海。修諸助道有功徳海。安
衆生有淨刹海。如是諸海一一無邊。各各
出生蘊積名藏。三無邊勝徳由念佛生故。
此一門深廣蘊積。何者念法性身則契如
理。念功徳身成無邊徳。念相好身證無邊
相。障無不滅徳無不生。一言蔽諸總由念
佛。從此通悟所以稱門。即此一門説不可
盡。二總持大智能達深法。三無縁普應。四
等除熱惱。五佛深徳海蘊積力用。菩薩縁
此喜遍身心。六悲則心慼喜便浮動。深契
法性則曠若虚空。悲喜兩亡。爲平等清淨。
七般若者。覺法實性離分別也。有可離
者非眞離也。知自性離不復離也。無離
之離即眞法界。眞法界者。本來清淨。法界清
淨即般若清淨。般若清淨則萬法本淨。萬法
淨者。無淨無不淨爲眞淨也。實相般若爲
萬法之體。觀照冥此衆徳攸依。故云身也。
八通用智倶故無礙隨現。九入法之深離
説之垢。十智照佛法淨所知障。含藏衆徳。
二如是下。結中明歴事増進。故云十千。通
達之言釋前即得。第三爾時下。讃徳勸詣
文分爲二。初説偈後偈益。偈中分三。初一
偈歎希慶遇。二有七偈歎佛勝徳。於中三。
初三身業。次三語業。後一意業。三有二偈
勸衆同歸。後諸佛子下偈益可知。第四時大
威光下。眷屬同歸。第五其佛下。聞經悟入文
分爲三。初佛爲説經。二當機獲益。三如來
讃述。今初主經。法界體性大方廣也。清淨佛
也。莊嚴即華嚴也。有多眷屬者。顯此教圓。
二彼諸下當機獲益。亦有十益。既云大衆。
或一人得一。或二三四或具十者。威光先證
故略不標。大衆之言亦已含矣。故下佛讃。然
此十事略爲二釋。一者如次配於十地十
度。或取地義或取度義者。達一切法本來
清淨名清淨智。不取淨相是名方便。即初
地入證之智也。二則二地離破戒垢。是所除
障。照諸善品即戒光明。三即忍度。忍爲上
嚴一切愛樂。四無刹不入無法不照。無見
不淨。是爲精進増廣衆行。約地義釋。以
諸道品。燒無盡惑成無邊光。五趣向諸行
能入俗也。禪度増故性能離垢。渉俗化物
成福徳雲。不迷實理爲光明幢。六般若現
前名隨入證。照深縁起名法海光。七功用
已遠將入無功。爲深發趣。權實無礙爲大
莊嚴。八見法實性。無功而修爲極妙見。由
此智慧復得灌頂故。仁王經云。後之三地
同遣無明。同無功用故。非灌頂地是灌頂
智。九顯了藥病。是功徳海相辯才遍應。若
月影流光。十智圓離障。方於佛願而生信
解。故曰出生。二者此上十門。隨一一事以
立其名。未必全將配於地位。或通配諸位。
或復不次。以人無量隨證不同。普賢巧説
故。文含多義。第三時彼下。如來述讃十頌分
二。前六讃其已具勝徳當成極果。皆前半
已獲。後半當證。獨第四偈三句是因。後四偈
行齊佛因當如佛證。皆三句擧佛行。後一
句齊佛徳。然此中述讃望前遇光得益及
向大衆所得。多有相同義。必述上可以意
消息之。遇第三佛文分爲六。一如來出時。
前佛滅後等時也。二彼摩尼下。正明現世。
立斯號者。功徳海滿無加過也。三時大威
光下。威光往供。四時彼如來下。佛爲説經。
見普法故名爲普眼。以慧爲性故曰光明。
況一眼即十眼。融無障礙。眼外無法方眞普
眼。以諸縁發見即縁各爲根。因沒果中縁
皆號眼。故全色爲眼。恒見色而無縁。全
眼爲色恒稱見而非我矣。五爾時下威光
得益。五度皆福定爲最。大寂無不照名普
光明。得此已下彰其定用。福非福言略有二
意。一福即是善非福是罪。二福即是相非福
即性。雙了性相故。經云。福徳即非福徳性。
此即深也了一切者廣也。故有海言。遇於初
佛但得十者。自力未勝故。次佛十千者道
轉深故。今唯一者道已滿故。第六時彼佛下。
如來記別。十一偈分四。初四顯具菩提心。
謂初有願。次偈有悲。四有智光。三兼精進。
通策三心故。菩提心圓當成妙智。次四
入佛境。三有一偈示其果相得同諸佛。
四有二偈。讃其現能利他住普賢行。遇第
四佛文分爲四。一佛出入中。二天王就供。
三如來説法。四得益還歸。今初。約相目類
青蓮。約徳心無所染。相徳高顯名稱外彰。
摧邪衆歸故曰幢也。二是時下。天王就供中
二。先明菩薩行進。報處天宮。此城即是品
初所列之一。後知佛可歸持華往供。三時
彼下説經。方便之言略有三種。一無實權施
曲巧方便也。二理本無言假言而言。大方便
也。三權實無滯。亦大方便。事理皆彰方曰
普門。四時天王下。得益還歸中。聞上普門
正受安住。法喜無盡故名曰藏。由此證達
諸實相海。此劫之中。十須彌塵數如來。今但
云四。又無結會古今現證得益等者。經來
未盡故也。若結會者。應云爾時威光菩薩
者毘盧遮那是等。所信因果會竟
  如來名號品第七此下第二修因契果生解分
第二會初從此第十二經
盡第十三經
菩薩問明品
將釋此品。五門分別。初來意者先明分來。
前既擧果令生信樂。今明能生因果信解
故。次來也。二會來者。生解之中信爲其首
故。又前擧所信之境。今明能信之行。故次
來也。三品來者。前品擧因顯果。成所信之
境。今擧果辨因。彰能信之行。果中三業身
爲其總。故先來也。又遠答前名號海問故。
二釋名亦三。初分名修因契果生解分。謂
修五位之圓因。成十身之滿果。令諸菩薩
解此相故。即生修因契果之解。依主釋也。
二會名。約處名普光明殿會。然有三釋。一
以殿是寶成光普照故。二佛於其中放普
光故。三佛於殿中。説普法門慧光照世。故
立其名。依前一義即依主釋。後二有財。約
法則名信行之會。三品名。如來現相品已
釋。召體曰名表徳爲號。名別號通。一切諸
佛通具十號。名釋迦等則不同故。如來即
十之一。品中正説隨機就徳以立別名。既
表徳之名。則亦名亦號。如來之名號依主釋
也。三宗趣亦三。初分宗。謂以修生修顯因
果爲宗。令諸菩薩修行契入爲趣。二會宗
者。若就總望。信解行徳攝位爲宗。通成佛
果爲趣。信能必到如來地故。近望唯信爲
宗成位爲趣。若依長科十分之宗。此下三
品以爲一分。即果用應機周遍法界。以爲
其宗。依此起信爲趣故。此亦名正報因
果。亦是所信。信何法門信佛身名等於衆
生。則知我名如佛名也。信佛法門隨宜
而立。知我妄念苦集亦全法門信佛意業光
明遍照。則知自心無不知覺故。先古諸徳。
亦將上三品擧果分收。三品宗者。顯佛名
號周遍爲宗。隨機調化利益爲趣。或上二
皆宗生信爲趣。第四問答。問五周因果差別
平等不同。何以分名合之爲一。答通生差
別平等解故。離於修生説何修顯故。問前
會擧果本爲生信。今何重擧名號等三。答
凡約境生信有其二義。一標擧境法明有
所在。二攝以就心令成信行。前會約初義。
此會約後義。又前會果廣因略。故名擧果。
此會因廣果略故總攝爲因。先依後正文影
略耳。若約鉤鎖者。自屬正報果故不同第
七會説所成果。此中自辯信所依故。問何
不入定。以未入位性不定故。若爾十定豈
散善耶。然説法之儀通有四句。一定後説如
諸會。二説後定如無量義經等。三定中説如
第九會。無出言故。四不入説如此信中及
第七會。諸文非一。第九表證唯證能説。一
得永常不礙起用故。第七爲表常在定
故。又入爲受加。彼不須加故不須入説。
後入者説在行故。將起後故。是知動寂唯
物聖無常規。故下文中辯十信之用。一方
入正定餘方起出説。自在無礙也。餘會摩頂
後説。此會説後摩頂。是知此經體勢縱横不
可定準。第五釋文。若隨義約品科十分之
中。此下三品。當果用應機普周分。若約隨
法就會科十分之中。此一會當第二能信成
徳會。今就四番問答科。從此終第七會。即
當第二修因契果生解分。若順諸會應直
分問答。今爲順文一會分三。第一序分。第
二請分。第三説分。今先序分具如經初。但
加普光以爲小異。略分爲三。初標主時處。
二始成下別顯三事。三與十佛下。輔翼圓滿。
二中分三。初別顯説時。二於普光下別顯
説處。處在菩提場東南可三里許熙連河曲。
彼河之龍爲佛造此今擧總攝別。前標國
名以本收末。上擧場稱故。下不動覺樹
而遍十方。三妙悟下別顯主徳。亦即示成
正覺之相也。準第八會初及深密經等。皆
説佛有二十一種功徳。升兜率品當廣明
之。今文有初十句。亦略釋耳。十句之中初
總餘別。總中妙悟皆滿者。妙悟晋經名善覺。
論經名正覺。良以。梵音云蘇含於妙善及正
等故。譯者隨取悟即覺也。雙照眞俗故稱
妙悟。備下諸句異於因人。故復稱滿。別中
一二行永絶者。煩惱所知生死涅槃。皆名二
行。倶不現前名爲永絶。二達無相法者。清
淨眞如名無相法。達者了也。三如來常住大
悲。任運利樂。又常安止聖天梵住。故云住
於佛住。四所證。能證。及以化用皆等諸佛。
五具能治道解脱障故。六所説教法外道
不能轉故。七行諸世間違順魔怨不能
礙故。八安立教法超言念故。九於三世境
若事若理。了達記別無錯謬故。具此九別
成初總句。同異成壞準思可知。第三輔翼圓
滿。文分二別。一標數揀定。二歎其勝徳前
中菩薩揀非凡小。補處明非下位。他方而
來非舊衆也。言一生者。釋有二義。一約
化相。謂如彌勒。此復有三。一人中一生。二
天上一生。三下降一生。正取天中二。約實
報一生。謂於四種變易生死中。唯有末後一
種。名無有生死一位所繋。此文多約化相
耳。二普善下歎徳。徳雖無量略歎一。普
善觀察者能觀智也。普有二義。一普衆同有
此徳。二普觀十境善有三義。一善知相。二
善知無相。三善知此二無礙。衆生界下。明
其所觀。皆具上三義。十中初是總句所化衆
生。次此生何來。由迷法界起於世界。我當
令彼住涅槃界淨諸業果故。須識心行
之病文義之藥。令厭世間欣出世間。不盡
有爲不住無爲。上辨横觀十法。今竪達三
世觀涅槃。知已現當證觀諸業已現當造
果報。已現當受心行已現當發餘可類知。
亦以六相融之。第二時諸菩薩下。請分中
二。先擧人標念。後若世尊下。正顯問端。然
句雖五十問但四十。以第二十句是説意
故。此四十問。望第一會有同有異。後二十
句全同。前二十句大同小異。又復前後不同。
初十句即前第三十海。前會即總説所觀深
廣。此則別説如來依正。以前會中爲總故。
此會別顯信所依故。故前會皆致海言。此
中但云刹等。第二十句前名菩薩十海。此
列住等行位。前通諸會總顯圓融行布因
故。此約當分。欲顯差別因之相故。後二十
句雖則全同前總此別。又前即所信。今辨
所成。欲顯所信所成體無異故。文句全同。
若唯約義亦可分三。謂初十句。問佛徳應
機無方大用。辨因所依果。次十句。問菩薩
行位即果所成因。後二十句。佛果勝徳。顯
因所成果。是則以佛爲縁而起於因。還以
此因而成於果。是此分之大意也。故論云。
多聞熏習。無不從此法身流。無不還證
此法身。即其義也。今取文義倶便。大分爲
二。初十句直爾疑問。後三十句引例請問。
義不異前然。所依所成文應互有。但是影
略不欲繁辭故。初會直爾興問。即此中引
例。此中引例即彼直問又前但明一重所信
故。合三十句果。今爲分二段。故間之以
因。今初十句先總顯請意。後開示下別列所
疑。十句依正間問者。正報應機必依刹故。
亦表依正無障礙故。五句依者。一刹類。二
莊嚴。三清淨。四體性。五成就。上五即前二
海。廣如四五二品。其佛住等五句即正報大
用。一佛身遍住諸刹。佛心常住大悲。二所
具功徳。及所證法性。三隨機説法。四作用威
光。五修行得證現成菩提。然此五即前會七
海。一即佛海。二即解脱海。三即演説海。四即
變化海。五即名號。及壽量海。波羅蜜海。其衆
生海但是所化故略不擧。含諸海中。此之
十句下。有言説及現相答。至下當知。第二
如十方下。引例請問。文分爲三。初十句標
彼説意。明其有悲。後三十句。擧彼所説顯
其有智。末後一句結以正請。彼佛既爾。此
亦宜然。初中初句總。謂令諸菩薩行願成就
故。餘九爲別。一上繼佛種。二云何繼。以救
衆生故。三云何救。令離惑故。四如何救。知
彼根行故。五以何救説法藥故。六成何
益。一除集諦染。二決道諦疑。三拔苦希望。
四證滅愛處故。又成菩薩行具悲智也。
具此悲智何所爲耶。令佛種不斷。佛種不
斷有何相耶。謂成三徳。救護衆生成就
恩徳。永斷煩惱成於斷徳。了知諸行成於
智徳。諸行有三。一者心行。二所行行。三所
了行。謂一切行無常無相。即所了也。云何救
護演説諸法。云何永斷淨諸雜染。永斷煩
惱種現雙亡。除諸雜染謂唯現惑。云何成
智。謂永斷疑網。智成何益斷諸希望。惑除
何益滅諸愛著。一切著者。著有著空著行
著果。不著諸法正智現前悲救衆生佛種
不斷。是菩薩之要也。諸佛之本意也。所陳
諸問。一一皆有斯益。又釋。一切菩薩是所成
就。云何成就。不斷佛種即自成就。救護衆
生成就於他。云何救護。謂離二障永斷煩
惱。無煩惱障。了知一切無所知障。以何方
便能斷二障。謂説諸法此煩惱障。其相云
何。謂愛與見。除諸雜染絶愛煩惱。永斷疑
網絶見煩惱。此所知障。其相云何。謂於境
不了有所希望。法執未忘一切生著。今相
無不了何所希望。達法性空當何所著。二
障既寂二智現前。成菩提涅槃。謂不斷佛
種則菩薩成就矣。第二説諸菩薩下。擧彼所
説。文分爲二。初十句問因。後二十句問果。
今初文有九句。昔云。欠第九十忍一句。又
以十信自不成位是住方便攝在住中。故
不別問。故仁王經教化品云伏忍聖胎三十
人。十信十止十堅心故。信住不分也。有義
云。有四義故信不入位。一進退不定故。二
雜修十心。無定階降故。三未隨法界修
廣大行故。四未得法身。顯佛種性故。由
斯不開十信。則成此會及第三會倶答十
住問也。十行第四會答。十迴向第五會答。十
藏第四會中答。以藏有二義。一收攝義。謂
收攝諸行以用迴向。故答在迴向之前二
出生義。以出生地上證智故。問居迴向之
後。十地第六會答。十願初地中答。十定十通
第七會答。各有自品。十頂一種答文不顯。
古有多釋。一云。準梵網經。説十忍後有心
地法門。即此十頂。理亦可通。但彼經説處乃
有十一。初無菩提場會。但云方坐千光王
座及妙光堂説十世界海。其二三四。與此三
四五會處法全同。他化十地次第亦同。而化
樂天説十禪定。初禪説十金剛心。二禪説
十願。三禪説十忍。四禪摩醯首羅宮。説我
本源蓮華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説心地法門。
不云重會普光及祇園重閣次第。又別難可
會通。又此中問因。後更有果問。故彼佛心
地。即後如來地等。非十頂也。有云。僧祇品
答以準瓔珞等覺。別有頂位以因位窮終。
今僧祇中説十大數。數中之極故云十頂。彼
問雖十答有多數。對上定通。亦非其類故
不可也。有云。壽量品答。彼中十重佛土。皆上
爲下頂極。至賢首佛刹名爲十頂。又佛名
第二。名此十一世界爲上首故。但擧此初
後十一。即顯過百萬阿僧祇世界壽量之數。
此爲標首。首即頂故。然復彼無別問。似有
少理。但標此十界將爲問端。對十地等甚
不相例。今謂。新舊梵本倶無忍問。答中即
有故。知彼忍即此頂也。言十頂者。因位終
極。十定十通皆等覺位。十忍居後。又得頂
名。問中約位終極。故名爲頂。答據法門忍
受。以智印定故云忍也。非位終極。不具十
忍非有十忍。不極因位。二文更顯。故十忍
品末云。通達此忍門成就無礙智。超過一
切衆轉於無上輪等。既言超過即是頂義。
亦猶四善根中忍頂法門。義相類故。不爾忍
無別問。空答何爲。設欲成十應脱十信。十
信雖未成位。亦隨法界修廣大行。徳用殊
勝別一會答應有問故。若將十忍已下四
品。共答頂問於理無失。倶是等覺之終極
故。第二二十句。問所成果。全同初會。於中
亦初十句。明内徳成滿。後十句體相顯著。初
中如來神力。前會名佛加持。即神力加持故。
神通約外用無壅。神力約内有幹能。離世
間品各有十事。其相自別。言無礙者。謂如
來所作無能障礙也。上文名無能攝取等。
義皆同也。後十中辯才是語業。智慧是意業。
最勝是身業。準前會中。唯欠佛光明之一
句。餘如前釋。其所答文亦如前引出現不
思議相海品説。但前總會故引此文。所引之
文正答今問。説者宜重引之。三願佛下結
請。請同彼説故致亦言。請分竟。第三説分。
於中通下六會。答此所問。準問長科亦爲
三分。此初三品答所依果問。二問明已下。
答所修因問。三從不思議品下。答所成果
問。其平等因果。因乃果中之因。果乃此果之
用。故屬果收。初中分二。先如來現相答。由
其念請故。又如來證窮故。後文殊言説答。伴
助主故。假言顯故。今初分二。一佛現神通。
二衆海雲集。今初。知其心念者。領念請
也。現神通者。示相答也。言隨類者。有其
三義。一隨疑者所宜異故。謂或示色令見。
以聲令聞冥資令曉。皆是現通。以法界身
圓明頓現也。二隨疑者流類別故。三隨疑
者所疑異故。謂若疑十信。即見如來足輪
放光周乎法界等。若疑十住。則見如來足
指放光百刹塵外菩薩集等。如放光一事既
爾。餘相皆然。故知初會現相遍於九會。此
會現通通於一分。結集隨義編之作次耳。
故下三會。皆有不起覺樹之言。第二現神通
下。衆海雲集即現相。答初十句之問。光現
佛刹答佛刹問。刹有金色等是刹莊嚴。既
以金成亦答刹體。彼刹菩薩亦刹莊嚴。菩薩
大寶以爲嚴故。亦刹清淨純淨。佛刹唯菩薩
故。淨修梵行是刹成就淨土行故。亦刹清淨
所修淨故。此已上答五句依問。兼答五句
正報土。各有佛及見如來坐蓮華藏。是答
佛住。現通放光是答威徳。名不動智等是
答法性。見佛轉法輪是答説法。佛成正覺是
答菩提。文雖在下義皆此具。光明覺現即
現此故。十方衆集即爲十段。一一方内文各
有八。一遠近。二土名。三佛號。四上首。五眷
屬。六詣佛。七到已致敬。八化座安坐。去此
遠近皆十刹塵數者。前會爲説所信因果深
廣。故須遠集華藏之外十方刹海。今爲説
於生解因果漸漸増修。故但集娑婆隣次之
刹。信行最劣故。復云十。後後漸増至法界
品。還集刹海。初不云一直云十者。表無
盡故。要刹塵者。比餘勝故。爲有所表故。
分階級非初信等。不是通方故。結及證成
十方齊説。又隨迷名外悟處名來。而實佛
土本無遠近。土皆名色者。表信麁現故。亦
表顯然可生信故。佛號同智者。有信無智
増無明故。信中之智。本覺起故。主同名首
者。梵云室利。一名四實一首二勝。三吉祥四
徳。是以譯者前後不同。今通用之以信爲
首。攝諸位故。次第行中信最勝故。甚難得
故。於生死中創發信心。爲吉祥故。信能
増長智功徳等。一切徳故。此十菩薩同表
信門故。皆名室利。各隨一門達一切法。故
復有差。次文當釋。亦有傳云。梵云室利。此
云吉祥。室利云首。亦是一理。眷屬皆十刹
塵者。表一一行攝無盡徳故。皆詣佛者。有
歸向故。餘如前會。又下菩薩名等。皆是表
法。菩薩表所行之行。本刹表所證之理。佛
名表所得之智。今初東方言金色者。心性
無染與縁成器。爲自體故。本智如空離覺
所覺。湛然不動動即是妄。非曰智故。又縱
成佛果不異凡故。即本覺智住心眞如。菩
薩妙徳者。慧達佛境。處處文殊由慧揀擇。
契於本智故分因果。二覺首者。覺心性也。
無性不礙隨縁。隨縁不礙無性無礙智也。
不染而染染而不染。倶難了知爲妙色也。
三財首者。法財教化即滅闇智。了衆生空
如蓮不著。四寶首者。眞俗無違可珍貴故。
善知業果不犯威儀。性相無違。唯一乘旨。
是爲唯嗅瞻蔔華矣。五徳首。了達如來應
現説法之功徳故。即是明於法相。又了佛
徳心明白也。若有此智。如青蓮華最爲第
一。六目首。福田照導如目將身。平等福田。
爲究竟智。是最可重故云金色。佛爲福田
以佛爲境故。同上文殊依金色界。七精進
首。正教甚深必在精進。能策萬行爲最勝
智。圓明可貴故。復云寶。八法首。法門雖多
必在正行。於法能行方得自在。得般若之
堅利。爲金剛色。九智首。佛之助道雖無量
門。智爲上首能淨萬行。故云梵智。智淨體
淨猶若玻璃明徹無染。十賢首。前佛後佛一
道清淨。由自性善故稱曰賢。能知此賢是
觀察力。觀察本性常平等故。又十佛相望不
動是體。餘皆是用。十菩薩相望。文殊爲總。
餘皆是別。以總導別故。九菩薩不離妙徳。
以前後流例略爲此釋。惟虚己而求之。不
信此理。甚深法門於我何預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二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三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二爾時文殊下。辨言説答。就文分四。一
歎衆希奇。二諸佛子下。牒問總歎。三何以
故下。徴歎總釋。四諸佛子如來下。廣顯難
思。今初也。前衆疑問。佛令文殊答者。以文
殊示居此土生有十徴來自他方。體含萬
徳降魔制外通辨難思。化滿塵方用周三
際。道成先劫已稱龍種尊王。現證菩提。復
曰摩尼寶積。實爲三世佛母。豈獨釋過之師
影響而來。一切咸見故。其説也。何不待請
敬同佛故。何不待告承佛神力。佛意許故。
衆既念請佛方現相。非夫尊極大士。安
理契潜通。故上以光示普賢。此乃冥加妙
徳。若爾普賢云何定後更請。表説所信甚深
細故。何不入定以果從因同於信故。餘
如上説。何故無加。以無定故。又承佛神
力是冥加故。歎衆希有者。略有五義。感應
懸隔難一遇故。徳行内充總稱歎故。以名
表法甚希有故。創起信行未曾有故。此一
衆會即是等空法界會故。二牒問中脱於
刹體。佛出現者。即前威徳也。阿云無也。耨
多羅上也。三者正也。藐者等也。又三遍也。菩
提覺也。謂道不可加曰無上也。無邪委知
爲正遍也。三徴釋中。徴上難思言也。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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