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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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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七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阿僧祇品第三十
初來意有二。一通。謂前三品別答前問。此
下三品總明等覺深奧故。二別。謂前既智圓
證極。此品校量行徳難思。故次來也。又難思
佛徳菩薩盡窮。故亦爲遠答變化海故。故
下偈中廣顯變化大用。又通顯一部之數量
故。二釋名者。阿之言無。僧祇曰數。全帶
數名。若晋本云心王菩薩問阿僧祇品。兼
能問人。即人法雙擧。及菩薩所問之算數。梵
本同此。然僧祇是十大數之創首。經論多用
故以標名。又顯此數即離數故。寄無數標
名。三宗趣者。寄數顯徳分齊爲宗。令知
普賢諸佛離數重重無盡爲趣。四正釋文。
此下三品總顯深奧。即爲三別。此品明勝
徳無數。次品明盡一切時。後品明遍一切
處。然此三品。初一通明佛菩薩徳。次品正
顯佛徳兼明菩薩。後品唯明菩薩。所以爾
者。亦是等覺亦名佛故。位後普賢是佛菩薩
故。今初一品。先問後答。問中二。先牒佛
所説。後世尊下正明諮問。今初。所以心王
問者。表數不離心數與非數皆自在故。
又顯此數統收前後辨超勝故。所以偏問
十者。擧後攝初。顯無盡故。前後文中多用
此故。故文云如來演説。但問本數已攝諸
轉。第二佛告下答。中四。一讃問成益。令入
佛所知數者。以是圓教所明深廣無涯。唯佛
方測。不同凡小所知。如黄帝算法但有二
十三數。始從一二終至正載。已説天地不
容。小乘六十已至無數。此有百二十四。倍
倍變之故非餘測。故數之終寄不可説。況
復偈初更積不可説。歴諸塵刹。以顯無盡。
所以佛自答者。正表難思故。又明此品統
語因位終徳。故佛説之。二善男子下誡聽
許説。三時心王下敬受尊命。四佛言下正
答所疑。於中二。先長行明能數之數廣多。
後偈頌顯所數之徳無盡。今初。問乃擧後
難知。答則始終具説。初言一百洛叉爲一倶
胝者。是中等數。洛叉是萬。倶胝是億。故光
明覺品云過一億。梵本皆云倶胝故。若依
倶舍以洛叉爲億。則倶胝當兆也。若兼取
一十百千萬等下數法。則通有百三十七數。
由前易故略不説之。倶胝已下並是上等數
法倍倍變故。餘如光明覺品説。其中多存
梵音。但是數名。更無別理。末後云此又不
可説不可説者。若類前具牒。便有四箇不
可説字故。譯家云此又。二字替一不可説
不可説。爲譯之巧。第二偈頌。百二十偈大分
爲二。前六明普賢徳廣説不可盡。餘偈明
佛徳深廣普賢窮究。前中分二。前四偈半明
能數多。後一偈半顯所數廣。今初。積數自
有十重。以顯無盡。是知。上至不可説轉。尚
約順機。據佛所知。實無盡故。言十重者。一
初句積不可説至不可説。然此應積最後
不可説不可説轉。而但積不可説者有二
義故。一取言易故。下偈多用故。二表言所
不及之數故。二次三句將上所積充滿一
切不可説中。於中初句標。後二句釋。謂何
者是一切不可説。釋云。不可説劫中説不盡
者。三半偈將上諸不可説。一一是一刹皆碎
爲塵。四半偈。即前一一塵有不可説刹。五
半偈。將前諸塵中刹一念遍碎爲塵。六半
偈。念念碎塵復盡多劫。七有一句明前所
碎塵復有多刹。八一句即此多刹復碎爲塵。
九半偈。以多算數經於多劫。數上諸塵云
如是數。十以上諸塵數劫。一塵有十萬箇不
可説劫。如是重重無盡無盡。第二顯所數
廣中略擧三重。一將上諸劫讃一普賢之
徳不盡。二況一塵中有多普賢。三況遍法
界塵皆有多矣。是知徳無盡故。若不以稱
性之心思之。心惑狂亂。第二一毛端下。一
百一十四偈。明佛徳深廣普賢窮究。即廣顯
變化之相。於中二。前九十一頌。明果徳無
礙因位善窮。後不可言説諸如來下。明果
徳深廣因能趣入。前中亦二。先明果法無
礙。後菩薩悉能下。明因位善窮。前中亦二。
先三偈明依報自在。後於彼一一毛端處
演不可説。下明依正融攝即入自在。於中
五。初二偈半依中現正。二於彼一一光明下。
十一偈半正中現依。於中二。初現蓮華
光明。後彼如須彌下淨土之用。三光中現佛
下五偈。依中現正説法。四或復下一偈明
現時常住。五其心無礙下十偈半。明自在
調生。第二因位善窮中二。先半偈結前生
後。餘偈正顯因徳。於中有十。初八偈明帝
網身土是起行處。又前文明其展遍。此明包
容。文影略耳。言毛孔悉能受諸刹等者。稱
法性之一毛故。受多刹而無外。不壞相之
多刹。安&MT02877;悟者之一毛。内外縁起非即離
故。二意根明了下五偈。三業勤勇行。三一
切衆生下應器攝生行。四普現其身下五偈
半。明游方供佛行。五修行於施下。廣修十
度行。六諸佛刹海下二偈半。游刹自在行。
七了知衆生下。明調伏衆生行。八一一毛
孔不可説下七偈半。三業深淨行。九彼諸菩
薩下。願智自在行。十不可言説一切劫下。
一偈結徳無盡。第二明果徳深廣因能趣入
中。先果後因。前中三。初六偈總歎佛徳。二
一微塵中能悉有下別明依報。三一一刹中
有如來下三偈別明正報。第二種種數量下
明因徳趣入。於中二。先自分行。後能於一
時證菩提下勝進行。且從相顯略科。然上諸
徳。徳徳圓融無盡無盡。唯忘懷體之
  壽量品第三十一
初來意者。夫玄鑒虚朗。出乎數域之表。豈
有殊形萬状修短之壽哉。然應物隨機。能
無不形。而無不壽故。上品彰其實徳。此品
以辨隨機。雖積少至多顯時無不遍。即
前多徳之一。故粗廣之。亦爲遠答壽量海
故。所以來也。二釋名者。壽謂報命。量即分
限。染淨土之報壽。隨機見之分限。以顯無
盡之命無限之量。壽之量故。壽有斯量。
通二釋也。別行經名無邊佛土。經即以
處顯人。三宗趣者。應物修短爲宗。顯窮
來際無限爲趣。以就同教。且積劣之勝。
若就別教。則修短圓融故。次正釋文。初集
經者敍。而心王説者以領旨故。佛壽自在
故。二佛子下正説。於中三。初別擧十刹相
望。次佛子如是下擧略顯廣。三最後世界下
擧其玄極。且如以劫爲日。未歴十重。則
劫不可説。沈百萬僧祇則最後之刹。已隣
刹海平等故。擧普賢等充滿。明極位所居。
由此名爲兼顯菩薩
  諸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二初
初來意者。上約化益盡一切時。今明菩薩
遍一切處。故次來也。故僧祇中。明法界毛
端之處。皆有多多普賢。此則據實而談。今
約機縁所宜。指有方所。使物欣厭翹心
有歸。若知能住菩薩毛含刹海。所住之處
塵納無邊。則未有一方非菩薩住。亦遠答
前壽量海問。菩薩隨機住壽異故。昔將此
品。遠答第二會初問意十句。非唯義意不
同。抑亦文不相次。二釋名。曰菩薩大悲
隨機住處能住非一。故名曰諸。諸菩薩之
住處故以爲名。三宗趣者。隨機應感方所
爲宗。使物歸憑及悟無方爲趣。次正釋
文。文中二。先集經者敍。亦心王説者。隨所
統王皆自在故。亦表心隨智住無障礙故。
二佛子下正説住處。有二十二處。前十依
八方山海。以上下非凡至故不明之。山海
包藏仁智棲止。表大智高深故。能止能照
故。後十二處。城邑雜居。曲盡物機。表大悲
無遺故。則知菩薩無不在矣。今初。第六
是海中之山。第十海中之窟。餘皆是山。一
仙人山者。相傳是東海蓬莱山。若爾則亦兼
海。二勝峰。即徳雲所住。晋本名樓閣山。即
婆施羅所居。三金剛焔。在西海之濱。四
香積山。昔云應是雪北之香山。五清涼山。
即代州雁門郡五臺山也。於中現有清涼寺。
以歳積堅冰夏仍飛雪。曾無炎暑故曰清
涼。五峰聳出頂無林木。有如壘土之臺故
曰五臺。表我大聖五智已圓。五眼已淨。
總五部之眞祕。洞五陰之眞源。故首戴五
佛之冠。頂分五方之髻。運五乘之要。清五
濁之災矣。然但云東北方者。其言猶漫。
案寶藏陀羅尼經云。我滅度後。於贍部洲
東北方有國名大振那。其國中間有山。號
爲五頂。文殊師利童子游行居住。爲諸菩
薩衆於中説法。及與無量無數藥叉羅刹緊
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圍遶供養恭敬。
斯言審矣。其山靈迹備諸傳記。余幼尋茲
典。毎至斯文皆掩卷長歎。遂不遠萬里
委命棲託聖境。相誘十載于茲。其感應昭
著盈于耳目。及夫夏景勝事尤多。歴歴龍
宮夜開千月。纖纖細草朝間百華。或萬聖羅
空。或五雲凝岫。圓光映乎山翠。瑞鳥翥
于煙霄。唯聞大聖之名。無復人間之慮。
入聖境者接武。革凡心者架肩。相視互
謂非凡。觸目皆爲佛事。其山勢寺宇難以
盡言。自大師晦迹於西天。妙徳揚輝於東
夏。雖法身長在。而鷄山空掩於荒榛。應
現有方。鷲嶺得名於茲土。神僧顯彰於靈
境。宣公上禀於諸天。漢明肇啓於崇基。魏
帝中孚於至化。北齊數州以傾俸。有唐九帝
之迴光。五天殉命以奔風。八表亡躯而競
託。其有居神州而一生不到。亦奚異舍
衞三億之徒哉。願皆修敬。六金剛山。謂東
海近東有山名爲金剛。雖非全體是金。而
上下四周。乃至山間流水砂中。皆悉有金。
遠望即謂全體是金。又海東人自古相傳。
此山往往有聖人出現。然晋本此處當其
第九。以與第十莊嚴窟倶在海中故。而
今居此者。意是八方之内。東北方攝故。
若不然者。何以正説八方忽然語海。又
晋本海中有二住處。一名枳怛那。現有
菩薩名曇無竭。有萬二千菩薩眷屬。言枳
怛者。具云昵枳多。此云涌出。金剛語體涌
出語状。曇無竭者此云法生。亦云法勇。亦
云法尚。今言法起。與生勇義同。即常啼之
友也。菩薩眷屬十倍今經。或前譯之誤。七支
提山者。此云生淨信之所。有舍利者爲塔。
無舍利曰支提。或山形似塔。或彼有支提
故以爲名。昔云既指清涼爲東北。則東南
影響呉越。然呉越靈山雖衆。取其形似者。
天台之南赤城山也。直聳雲際赩若霞起。
巖樹相映分成數重。其間有白道猷之遺蹤。
或即當之矣。然劍川有三學山。中有歡喜
王菩薩。屡持燈而出。名雖不同。而天竺望
之即是東南。亦有見其持寶冠者。則密
示其名也。希後賢以審之。八光明山。昔云。
應是與補怛洛迦山相連。以晋譯觀音住
山爲光明。今文非觀音住處。而云光明故
言連也。九香風山。疑是香山西畔。十莊
嚴窟者。對上第六海中故云復有。晋本云。
二名功徳莊嚴窟。後城邑十二處中。一毘
舍離者即毘耶離。此云廣嚴城。亦曰廣博。
即是中印度淨名所居之城。言南者。案西
域記第七云。此城南十四五里有塔。是七
百賢聖重結集處。更南八九十里有僧伽藍。
其側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迹之處。應是
其所。晋本第二更有一處。名巴連弗邑。有
處名金燈僧伽藍。昔云。具言波吒補怛囉。
此云黄華子。即黄華女之子創居此處。亦中
天摩伽陀國。具如西域記第八。今經闕此
一處。二云摩度羅者。亦曰摩偸羅。此云孔
雀。亦云密蓋。並是古世因事。亦中印度。言
滿足窟者。彼國有舍利弗等塔。及文殊師
利塔。於王城東五六里有山寺。是烏波鞠
多所造寺。北有巖中間有石窟。是鞠多度
人安籌之所。具如西域記第四説。安籌雖
是後事多是安聖窟中。三倶珍那者。具云
倶陳那耶。倶珍姓也。此云大盆。那耶法律
也。謂池形如大盆。往昔有仙於側修法律。
後人以此爲姓因爲城名。四清淨彼岸城。
是南印度。目眞此云解脱。即龍之名。隣陀
云處。即龍所居處。五摩蘭陀國未詳所在。
晋經無國。但云風地。謂有風孔處即龍所
居。六甘菩遮國。正云紺蒲。即是果名。其
果赤白圓滿。乍似此方林檎。而腹三約横文。
此國多端正女人。而似紺蒲。三約文成。以
女名國。出生慈者。大集經中但名慈窟。七
震旦國。即此大唐。亦云眞丹。或云支那皆
梵音楚夏。此云多思惟。以情慮多端故。前
爲成八方故。清涼直云東北。今在諸國之
類。故擧國名。那羅延者。此云堅牢。昔云。即
青州界有東牢山。現有古佛聖迹。此應
是也。然牢山乃是登州。亦青州分野。其山
靈迹亦多。然今之到此山在蔚州東。靈迹
顯著不減清涼。時稱普賢所居。往往有覩。
彼亦有五臺。南臺有窟難究其底。時稱那
羅延窟。或即是此。八疏勒國。具云佉路數怛
勒。是彼國山名。因山立號。或翻爲惡性。因
國人以立名。然牛頭山在今于闐國。此云
地乳。佛滅百年方立此國。具如西域記。以
集經之時未開。尚屬疏勒故耳。晋本但云
邊國。故或指江表牛頭。今譯既明。定非此
也。九迦濕彌羅。晋譯爲罽賓。此翻爲阿
誰入。即末田乞地之所。略如音義。廣出
西域記第三。十増長歡喜城。古釋云。即南印
度。尊者窟者。即上座部所居之所。十一庵
浮梨摩。此云無垢。即是果名。此國豐而且勝
故以爲名。在中印度境。十二乾陀羅國。此
云持地國。多得道果者護持。不爲他國
侵害故。或云香遍。遍國香草先發故。苫婆
羅者是香華樹名。與初品苫末羅。梵言輕
重耳。遍窟側近多生此故。相傳云。是佛留
影之所。具如西域記及大集月藏分第十。此
文之終都無結束。或是經來不盡。閻浮既
爾。餘方餘界異類界等可以倣之。法界身雲
則無在不在矣
  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已上入第
四十六經
初明來意。先通後別。通則此下五品。爲答
第二會初如來地等二十句問故。古徳但
有三品答前。謂前明修生之因。今辨修生
之果。因圓果滿故次來也。若答前問。何
以重請。由因果隔絶念法希聞。因徳尚深。
果必玄妙。故念請耳。別明此品。則前品因
終。此品果始。故次來也。二釋名者。如來果
法迥超言慮。故以爲名。斯即佛之不思議法
也。三宗趣者。先總後別。總明説佛果徳體
用。心言罔及爲宗。令總忘言絶想速滿爲
趣。別就宗中三門分別。一通辨佛徳。若説
百四十不共佛法通於權小。若五法攝大
覺性。猶通於權。若言唯一味實徳者。約理
頓説。若言具無盡徳。是此所明故。後文中
初標十問。答具多門。類通十方。一一無盡。
二別顯義相。諸佛功徳不出二種。一者修
生。二者本有。初謂信等本無今有。後謂眞如
具性功徳。此二無礙應成四句。一唯修生。
二唯本有。以性相躯分故。三本有修生。謂
如來藏待彼了因。本隱今顯故。四修生本有。
無分別智冥符理故。若權教所明二徳不
雜。法報四句亦有差殊。依此經宗。雖有四
義而無四事。本有如眞金。修生如嚴具。然
由嚴具方顯金徳。嚴具無體全攬金成故。
唯金不礙嚴具。唯法身而不礙報化。唯嚴
具亦然。既互全收故。十身無礙。八相該於法
界。丈六遍於十方。諸根毛孔各無限量。亦
不礙量。量與無量無有障礙。三顯不思議
之義。泛明有四。一理妙難測。二事廣難知。
三行深越世。四果用超情。今文通四正辨
後一。就後一中復開爲四。一何者不思議。
略辨十種。一智超世表。二悲越常情。三無
思成事。四同染恒淨。五所作祕密。六業用
廣大。七多少即入。八分圓自在。九依正無礙。
十理事一味。文並具之。恐繁不引。二於何
不思議。此有四位。一過世間。二越權小。三
超因位。四顯法自體。三云何不思議。亦有
四種。謂非聞思修及報智境故。四何用不
思議。亦有四種。謂令信向故。起行求故。
隨分證故。圓滿得故。前並是宗。唯何用爲
趣。即此宗趣可以釋名。次正釋文五品分
二。初品總明佛徳。後四別顯佛徳。古徳後
二爲平等因果。此但三品果法。有將此三
配體相用。後二可然。初品有妨。有相用
故。今依賢首。初品總顯佛徳體用。次品別
顯勝徳之相。後品別明勝徳用益。又初品明
徳。次品明相。後品明好。今初分四。一請
分。二加分。三證分。四説分。初中二。先明請
人。後諸佛下正顯所念十法。皆云不思議。
即前果用超情。離於説相故。此十句義並
多含。皆通眞應。不得一向。就應而辨。然
此十問攝前普光後二十句所成果問。謂身
攝六根。智攝佛境佛地及最勝三問。自在攝
五。一神力。二神通。三十力。四無畏五。三昧。
此並前開此合。前境界中開出國土。所化
所依之境故。前所行中開出出現本願種性。
種性即悲智之行。本願就因辨行故。出現是
佛普賢行故。出現與行互有寛陜。下出現品
行是其一故。前之無礙此開解脱。作用無礙
名解脱故。所以開合者。顯義無方故。名
多同者顯不異故。音聲即辯。雖無開合名
有寛陜。義旨大同。此十義相第二會中已釋。
至下説分重明。第二爾時世尊下加分中三。
初加因。神知機故。次則以下顯加相。三業
加故。初句總。餘句別。謂意語身以光即教
光故。後令青蓮華下加所爲。爲具説徳故。
文有八句。一外制無畏。二内證深寂。此意
業勝。三威徳内充。四神用外徹。此身業勝。五
具四無礙是語業勝。六遍觀機教爲廣大。
七智性無差爲次第。八授記善巧爲方便。
皆説徳也。所以加青蓮華藏者。果徳離言
藉因顯故。因果同時故。性徳無染最超勝故。
一徳具含一切徳故。第三爾時青蓮華下證
分。十句初四自利。次三利他。上皆自分。後於
一念下三句勝進。並顯可知。第四承佛下説
分分二。先承力總告。告蓮華藏者。非同
佛心。無以受佛徳故。亦名蓮華。不言青
者。不礙能説爲最勝故。後佛子諸佛下。正
顯佛徳。略有二義。一總下五品。共答十問。
此品答佛種性。佛以功徳爲種性故。次二
品答身。次一品答本願。後一品答出現。其
國土問初會已廣。餘或經來未盡。或前後
攝之。二者此品具答十問。謂佛徳無量略
顯三十二門。門皆具十有三百二十徳。以
顯無盡。昔以初十標宗略答。具答十問。所
餘唯有別答。而超次答前十問。今謂三十
二門如次答前十問。而門門皆含答十。欲
顯佛徳一具一切故。亦顯所問能包含故。
而其標門之名。多不同前者。爲顯佛徳無
邊量故。文分爲十。初二門答國土問。第
二念念出生下二門答本願問。第三不思議
境下二門答種性問。第四普入下二門答出
現問。第五離過清淨下五門答身問。第六演
説下二門答音聲問。第七最勝下三門答智
慧問。第八自在下八門答自在問。第九決定
下三門答無礙問。第十一切智住下三門答
解脱問。以身及自在含前普光諸問多故。
用門亦多。而文多有三。謂標。釋。結。義相
至文當顯。今初二門答國土者。國土即
是所依所住。初門明其常住法門。後門明
其遍住法界不唯國土。不在方所爲眞土
也。今初文二。初標。後釋。釋中九句顯於
如來應機説法。含答十問則十問皆成住
處。下皆倣之。一起應之心答種性問。悲
爲種性故。二演法之身答身問。三轉法之
意答本願問。本願平等利一切故。四能
轉之辯答音聲問。音出辯故。五所轉之法
答自在。自在不思議故。六轉音周遍答國
土。國土是音所至故。七所顯之理答智慧。智
慧能住法界故。八能化之通答神通問。九
演法之益答無礙問。文唯九句脱於出現。或
通前諸句。出現皆能作前九故。答此十問
既爾。答初二會類例可知。二普遍法界者
明其遍住。謂六根三業皆遍法界土故。標
中無量是事法界。無邊是理。此二無礙。及事
事無礙法界。並爲所遍。列中則顯前十皆
遍。一無邊身含答三問。一正答身。其普遍
諸趣是有悲性及出現義。次六是身別相。
亦是於身兼答普光眼等六問。出妙音聲答
音聲問。第八答三問。謂無礙答第九。解脱
答第十。神通力。答自在。第九別答國土。第
十答本願及智慧問。第二念念出生智下二
門答本願問。此門明乘願現其八相。後門
明願不失時。今初。然願以後得智爲體。
從其願智生八相等非生智也。別中一乘
願下生。二受生種族。三學解脱道。四明其
出現。五音聲。六化生嚴國。七現佛身。八自
在。相嚴福嚴嚴如來藏故。九是無礙。十即
智慧。正遍知故。二不失時者。行止在縁根熟
化現。未熟便捨。非願不周。若機熟失時便
違本願。別中一出現。二成本願有縁。三知
種性與記。四自在。五現身。六智住於捨。七
六根無礙。八淨國攝信。九強音調惡。十即
不思議解脱。第三不思議境界下二門。答
種性問。此門雙明報應種性。皆眞正故。後門
唯明法身種性。今初。體相超言念故云不
思議。下位不及故云無比。別中一身。二音。
三乘願放光。如其本願所得光故。四出現。
五國土。六智慧。七自在。八威徳種族。九無
雜之礙。十解脱體同。上之五段皆略指陳。兼
答十問。已下恐繁不顯。説者隨宜。二出生
智者明法身。爲種性也。從無性中出其智
慧。非答智慧故。別中十各二句。皆上句知
性。即無性之性爲能生。後句出生智用。第
四普入下二門。答出現問。此門明遍現。常
現非有出沒方爲眞現故。別中云普現三
世諸佛。況自身耶。又一現即一切現。以三世
佛無二體故。如文殊般若中辨。別中云三
種自在者。即三業化也。二十種廣大法者。
明出現之相。謂大用無涯故云廣大。凡小
莫測故難信受。文顯可知。第五離過清淨
下五門答身問。即分爲五。一此門總顯無
過。如來三業隨智慧行故。三業等事不出
於身故。別中十句。多同出現品身之十相
思之。二究竟清淨明過不生。揀異因淨故
云究竟。惑障諸垢永不起故。別中前五功徳
身淨。次二色身。次一法身。次一智身。後一
意生等身淨也。三十種作佛事。即明身之業
用。別中亦多同出現品身相。四無盡智海法
者。即如來六根三業。皆智慧深廣相應故。亦
別廣智身可知。五十種常法者。明身中意
業恒常。用無斷故。第六演説無量下二門。
答音聲問。此門明以音聲辯説。兼答普光
辯問。後門十種作佛事。明種種説法。謂六塵
四大擧動施爲。皆能顯法。成益無非佛事。
非獨音聲如淨名説。別中初身。二音。三四
皆智受。爲成彼檀故。不受令彼倣佛行少
欲故。又以無所受受諸受故。餘可知。第
七最勝法下三門。答智慧問。初此一門總明
權實因果之智。兼答普光最勝之問。智慧
最勝故。結云住十力地。兼答佛地之問。
別中四。即三念處行。餘可思之。二無障礙
住。明智慧離障。以智慧所作無礙故。一切
無礙。三十種無上莊嚴即智慧成益。由内具
智嚴故。外具諸嚴。標中超下位故最勝。上
無加故云無上。別中十義結名自顯。一相好
身。二圓滿音。三以功徳嚴意。四放光。五微
笑授記。其縁甚衆。離世間品亦明。六法身中
眞如出纒。故云清淨無礙。即法性法身本智
返照故。於一切法究竟通達。即智慧法身
智契法界。倶無邊際。雖在已下應化法身。
了世已下功徳法身。嚴理智故。了世實性
成上不雜生下出世。行出世法則功徳備
矣。言語道斷即虚空法身。亦實相法身。體
絶百非。言亡四句。唯證相應故。超蘊界
處顯是無爲。翻有漏蘊成五分法身。若翻
界處則外六塵。亦國土身則十身圓融。成眞
法身矣。七即常光。八金等妙色。九中具眞
應種。三世佛種即眞如無性故。應種可知。十
中起必智倶故無渇愛。動與道合故。身行永
息心善解脱。成上無愛。見者無厭成上行
息。此皆功徳。亦無愛見成下大悲。既爲第
一田故。受施之中更無過上。第八十自在法
下八門。答自在問。即爲八段。初一總明自
在。兼攝加持。初總可知。別中全同八地之
中十種自在。但深廣不次耳。一法自在。論經
云無中邊。法門示現故。二心自在。無量阿
僧祇劫三昧入智故。由在三昧觀機故化
不失時。三勝解自在。大小淨穢隨解轉變
故。四財自在。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嚴飾住持
故。五命自在。不可説劫命住持故。六如意自
在。一切國土中如意變化故。七智自在。如來
力無畏不共法相好莊嚴三菩提示現故。文
中生界無邊機熟相續故。念念應成。而眞成
在昔故。佛於三世。非是新覺。亦非不覺住
在學地。又顯雖念念覺離覺相故。非三世
覺。亦離不覺故不住學地。又云而悉通達
無量智等。即十力等。八業自在。六根互用廣
大佛事。是佛業故。然非改轉。一根不變本來
具故。九生自在。一切世界生示現故。十願自
在。隨心所欲佛國土時示成三菩提故。上
來唯三與八取意而釋。餘並論經之文。其第
十自在文有四節。一一念現多佛。於一類
界成佛。二如於衆妙下類顯餘界。三如於一
念下類顯餘念。四一念一切現下總結深廣。
一切現者。一念便現法界諸形諸時諸神力
故。一念無量住者常無現故。而不動如來少
許方便。故云自在。第二不思議圓滿佛法者。
明圓滿自在。謂前十自在八地容有故。顯如
來十種圓滿。又無一法不自在故。方云圓
滿。別中二即證成菩提。十方等云一切佛
法。九即具有法輪教法。三通福智故曰善
根。四唯是福但云功徳。餘可思準。第三善
巧方便。即於法自在。皆權實等無礙故。別中
一知實離言絶動搖之戲論而起權。開示
善根故爲自在。二證實無能所見而不礙
於法。眞實知見無縛無解。而至大自在。三無
相知相無性入性。亦能示現依正調生。四
證冥三際之理。而演三際益生。五三業湛
然而包含示現。六知非一異而見一切法。
七知時融入故。不住不捨而不壞年劫。演
法無休。八恒住法界。則寂無所住。而成就
無量無畏。十辯演法。十辯者。一多故。二非
心測故。三隨説一事窮劫不盡故。四任放
辯才無有間故。五觸類成辯故。六下位所
無故。七無能難屈故。八皆契事理故。九
無一句義不能顯故。十無有一法不能演
故。初中後善下明説之徳。具七善故。或開
爲十。瑜伽八十五云。一初善。聽聞時生歡
喜故。二中善。修行時無有艱苦。遠離二邊
依中道行故。三後善。謂究竟離垢等故。今
文云皆悉究竟。諸經論中更有多釋。恐厭
繁文。餘七經文略無。九離説而説故無想
著。十了寂起用。於中先知本寂。後而能下
不廢起用。前中亦二。先正顯。後然亦下釋
成。謂色等性無。非遣之使無故不壞諸法。
即空無業等。後起用可知已下入第
四十七經
第四十種
廣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會神通
問。先總標中。謂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細相
容故。以此攝物故名佛事。於中先標名。無
量下顯勝。列中先徴。後釋。釋中一明上生
佛事。於中四。一別明能攝。二攝取下所攝
廣多。三大慈下能攝殊勝。四或令下所攝成
益。二降神處胎。佛事中先明智徳内圓。後受
最後下明神通外用。於中先一處一時作佛
事。後佛子如來爾時下。總攝時處作佛事。
此中多處準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擧
五。皆後後廣前前。一一切方者。即娑婆與
能遶十三刹塵數十方無間住故。二彼上
諸刹復有眷屬刹等。圍遶交絡成網故。三遶
中間海十右旋海故。四盡華藏刹海諸刹種
故。五一切世界者。盡法界故。三現生處宮
佛事分二。初無生現生是誕生相。後一切佛
於諸色下。無染處染是處王宮相。於中四。
一三學自圓。無染是定故。二觀諸下四心愍
物。三具佛下具徳攝益。四雖處下攝益廣深。
四出家佛事中二。先明出家意。後當出家
時下明出家相。三業二利故。五成道佛事中
三。初明眞覺舊圓。次菩提樹下應身今滿。後
其菩提下演法益生。此頓演華嚴。六轉法輪
佛事中義通權實。先列。後結。列中一唯菩薩
乘通四不退。二通五乘。世咸了故。三開權顯
實。令悟知見決定有故。四通三藏。三藏
除癡及三障故。五唯頓法。事理雙絶故。六
中道法。不著二邊故。七世諦法。淨所知
故。八唯佛法。智遍知故。九唯圓法。無異味
故。後一切諸佛下總結。即無量乘。唯第十
輪。隨機演故。十皆圓融爲不思議。七威儀
佛事。於中四。一別擧入城益物。二一切諸
佛色身下。通顯威儀益物。三一切諸佛昔於
下。言談示現益物。其昔字晋本所無。即是現
益。若言昔者乃是擧因顯果。必是普字。四
一切諸佛以如是下。總結深廣。八起行佛事
四。一身心安住行。蘭若唯山林寂靜通
城邑。空閑在無物。二或以天身下。起應上求
行。三或時説法下。説默下化行。四或住一日
下。時分進修行。九起用佛事中二。初顯起用
所依。以是能生功徳藏故。二或現涅槃下
正明起用。十涅槃佛事。別顯用中之一。於
中三。初明涅槃悲戀益。次復爲化度下。舍
利流布益。後佛子下總結益滿。若配十問。
一本願。二即種性及國土。三是無礙。四十皆
解脱。五出現。六音聲。七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結可知。第五無二行。自在法者明無畏自
在。兼答普光無畏之問。於事明審決定無
疑故云無二。不畏他難名爲自在。別中初
四可知。次三通二義。一以理融相。二事
事即入。次二唯理。後一有三義。一同性修
故。二互迴向故。三互主伴故。第六明住。一
切法者。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問。如
來所住無非三昧故。遍住一切。文顯可知。
第七知一切法盡無有餘者。明十力自在。兼
答普光十力之問。十力智慧照境無遺故。亦
顯可知。第八廣大力者。明神力自在。亦答
普光十力之問。文中亦三。初標。次何者下徴
釋。三結。今初。十力是別名。大那羅延等是總
稱故。下列中但依總名。是則標中十力。
一一遍下別中。十門一一具前標中十力。
則成百門。古徳將標中十力。次第配下十
勇健法。謂初爲廣大力等。則令別中一門
不攝前十。不成百門。亦令餘門無廣大
義。初門無最上等。設欲從勝配者。應逆次
配之。十中。一廣大者。周法界故。二最上者。
無加過故。三無分量故。四可敬畏故。五
唯佛得故。六作無屈故。七當體堅故。八縁不
壞故。九超言念故。十不可搖故。次徴釋
中。第一身命不可壞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
動力。乃至一毛不搖動故。文中二。先正明
不可動壞。謂情非情境倶不能壞。後若有衆
生下擧況顯勝。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獄
問罪等。第二毛孔容持力。即是不可思。而諸
衆生不覺知故。第三毛持大山力。即當不
壞。以雖持多大山身心無勞損。故。文中速
行廣歩。多劫行刹爲一山之量。此山已無
邊矣。況有多山。在於一毛。況復多毛。窮劫
持住實難思之境矣。第四定用自在力。即是
堅固定力安住故。第五常遍演法力。此即不
退言音無變無斷盡故。文中二。初明一身
轉。後如一佛下明多身轉。前中三。初顯所
説多。次如是演説下明所説常。後所謂下示
所説體。後多身可知。是則常恒之説。前後無
涯。生盲之徒對而莫覩隨所感見説有始
終。第六徳相降魔力。即當難獲。然十皆難
獲。世多魔惑偏立難獲之名。第七圓音遍
徹力。即是威徳聞。皆調伏故。第八心無障礙
力。即無量力。離量非量故。初無塵惑障礙。
後於不可説下起用無障礙。心善解脱者。
由三種相。一於諸行遍了知故。二於彼相
應諸煩惱斷得作證故。三煩惱斷已。於一
切處離愛住故。第九法身微密力。即是最
上此總收前八後一。更無加故。文列二十
五身。或即應之眞。即眞之應。即性之相。即
理之智。十身圓融同一法界之身。不可配
於報化。故云最上微密。第十具足行智力。
即是廣大力。因行如海果智普周。五無邊
界大用無涯故。文中四。一萬行圓淨。二住佛
所住下智用圓周。三雖已證下動寂自在。四
佛子一切諸佛下。用無涯畔。上之十力不出
三業。可以思準。第三佛子此一切下。總結可
知。第九決定法下三門答無礙問。一明所
作決定無能爲礙。此約一類世界。故云決
定於異類界。未必定然。又約佛。定能爲故
云決定耳。二速疾法者。明令他無礙。如如
意寶見速獲益。而薄福不覩。十句五對。一
離惡趣圓勝徳。二成善因感樂果。三除
疑惑滿大心。四始入位終清淨。五淨二礙
具四辯。三應憶念清淨者。擧佛無二礙勸
物念持。第十一切智住下三門答解脱問。初
門明智障解脱。智安事理故名爲住。由離
障故一切能知。二無量不思議三昧者。明
定障解脱。由離障故。用廣爲無量。體深不
可思議故。十種之中各先明在定。後一念
遍用。三無礙解脱者。明業用解脱智。論云。
菩薩有不思議解脱。諸佛有無礙解脱。所
作無障。脱拘礙故。故各於一塵頓爲微
細作用。若別答十問者。一答出現。二音聲。
三本願。願化盡故。四國土。五即智慧能授菩
薩之記。六佛身。七即種性。云世界種入世
化物之種。應非世界海中之種。以前有國
土竟故。八自在。九是無礙。利生無礙故。十
即解脱。無不爲故。既隨一門皆答十問。則
包含該攝。是以名不思議。然文少結束似
經來未盡。或顯佛徳無盡故。相海等猶答
前問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已下入第
四十八經
初來意者。前品總明果法。此品別顯相徳。
近答前品身問。遠答普光眼等六根。非唯
眼等遍於法界。而各具多相用難思議故。
二釋名者。如來十身標人顯徳。言相海者。
依人顯相。如來十身並如前釋。福報奇状
炳著名相。相徳深廣故稱爲海。故文云有
十蓮華藏微塵數相。相體廣矣。一一用遍。
相用廣矣。一一難思。互相融入。體用深矣。若
此之相唯屬圓教。標以十身。故觀佛三昧
海經。辯相有三類。一略中略説。有三十二
相。二略説八萬四千相。三廣説有無量相。
如雜華經中。爲普賢賢首等説。雜華即此
經異名。三中初通權小示同於人。端正不
亂故。次唯大乘菩薩。修八萬四千波羅蜜
故。後唯一乘。一乘修無盡行故。又初化次
報。後屬十身。十身之相海依主釋也。又初凡
聖同見。次唯地上。後唯圓機。然通五位。若
語其體初以形色。次即定慧。後以無盡法
界。若語其因後通純雜。如初會説。故一一
相果皆周法界。前二相因如瑜伽智度等論。
涅槃大集等經。廣如章説。三宗趣者。顯無
盡相海爲宗。令修無盡之行。顯成爲趣。
後正釋文。文有三別。第一誡聽許説。二正
陳相状。三結略顯廣。今初。所以普賢説
者。相海普周故。令行普行獲普相故。普賢
本是會主。前説已窮。此便説故。或前品末經
來未盡。更應別答國土等問故。第二佛子
如來頂上下正陳相状。略擧九十七相。文通
有五。一依處。二列名。三體嚴。四業用。五
結數。或略不具。至文當知。或加成益業
用中攝。然名依體用以立。皆以體用釋名。
或單從體用。或雙從二。隨文思之。或名與
體用。義不相似者。則是文略義含耳。細論
一相各依一處。則爲九十七段。經自標次。
今以類例相從。依十九處即爲十九段。始
自於頂終至於足。斯即順觀相海。今初。依
頂中三。初約處總標次。其中下別列名相。
後佛子下總結爲嚴。今初。寶莊嚴者通顯
體嚴。事寶則云皆摩尼等爲莊嚴故。亦顯
智寶。圓淨嚴故。一一相中。皆有事理二嚴
隨宜解釋。大人相者大人之相故。二別列
中三十二相。文各唯四。以依處一種已總
標故。此處獨有三十二者。理實應多爲顯
圓融。一即一切故。一頂中便具權教三十二
數。若爾餘何不然。顯頂尊勝故。善生經云。
一切世間福。不及如來一毛功徳。一切毛
功徳不及一好功徳。一切好功徳不及一
相。一切相不及白毫。白毫復不及無見頂
相。故知勝也。此約相好相對明之。若約人
具有好爲勝故。相伏於人好勝諸天。故
餘處説好爲微細。第一相中四者。一列名。
名從用立。二一切妙寶下體嚴。三一一下業
用。四是爲一者結數。他皆倣此。二中以摩
尼下體嚴。即釋光明義。其光下業用釋佛眼
義。佛眼無不照故。餘並準思。毫相放光如
現相品説。雲義亦如初會。八中嚴内摩尼
名意故不同如意。十一中。如是皆從下辨
業用因。亦業用攝。十四用中。云四菩薩行
者。瑜伽菩薩地云。一切菩薩略有四行。一波
羅蜜行。二菩提分法行。三神通行。四成熟
有情行。十九云具足千輪者。梵本云具千
輻輪也。二十一。示身智二光。倶顯智慧。二
十六中莊嚴云如來淨眼爲莊嚴者。此通十
眼。光照下顯業用。亦通身智二光。淨眼及
光釋前普照。現於嚴具是上輪義。即法輪
故。從二十七至三十一。並略無莊嚴。亦由
名中已含有故。三十二。先名。次最處下體
嚴。此居頂極特顯別處。故云處中。則知所
餘皆繞此相。略不明耳。漸次隆起者。正顯
其相。智論第五云。如來頂有骨髻如拳。觀
佛三昧經云如合拳。即隆起之相也。第二眉
間有一相。自下並有依處故。文皆有五。初
依處。二顯名。三摩尼下體嚴。謂此相若收。則
右旋如覆琉璃碗。若展則具十楞。有大光
明。嚴唯一寶光具多色。中表皆空即是洞徹。
四其光下業用。復出已下即是法光。故此光
名從用而立。五結數可知。第三眼。第四鼻。
各有一相。第五舌有四相。初一即舌廣長
相。於體嚴中。宿善成者。此擧因嚴。偏此説
因者。令讃演一乘故。其舌長廣即語其體。
福徳人至鼻。權佛至髮際。餘大乘中明現
神足。方至梵世。或覆三千。今直語體便覆
一切。後如來下辨其業用。演法釋音聲。現
佛釋影像。二舌掌之相。掌謂近根。其光下
顯業用。光照諸刹令應度者無俟觀破。
搏聚自曉。但合塵成。何性之有。後二同在
舌端。或居左右。或在上下。觀文業用。但有
展卷不同。前則卷佛海於舌端。後則展諸
佛於法界。第六上齶一相。上齶既有。下亦
宜然。或是梵本脱漏。第七牙有四相。謂左右
上下。四大牙故。故佛涅槃四牙不碎。輔頬
也。亦云頬車骨也。二右輔上牙名彌慮
者。顯妙高故。四中有法乳等三。同一演法
約資法身名乳。照了萬境稱燈。令其圓
淨爲實。即演三徳涅槃之法。亦成三徳涅
槃之益也。第八齒有一相。第九脣有一相。
上二各應分出上下。放閻浮下體嚴。以脣
色赤好。如日初出紅蓮葉故。後照于下業
用。第十頸有一相。第十一肩有五相。右二
左三或亦脱也。第十二胸有十一相。初一
當中。左右各五。今初卍字正翻爲吉祥海
雲。以依形立名故。先標形相。應迴安名下
以屬體攝無違。前後左右可知。第十三手
有十三相分三。初九直語手相。右五左四
者。或左脱一。或表右常用故。而前肩則右
二左三相通正等。右中六十六。云成變化
網者。光化爲網也。左中七十二。云因陀羅
網爲嚴者。即是網鞔之相。互渉入故。次二
左右指可知。後二左右掌。皆有千輪者。輪
轂輻輞三事具足。自然成就不待人功。第
十四陰藏一相。猶如馬王。第十五坐處二相。
第十六髀有二相。左云隨順安住者。髀多
行動故。須多寶隨順而嚴。第十七腨有三
相。第三膊毛通於二腨。若準晋經直云毛
端。則通身一切毛也。義應如昔。則處成十
九。第十八足有十三相。通分爲七。初足下
一相略無左右。而晋經足趺之後。別有足下
千輻輪相。此必合有故。後品明足下輪相。
名普照王。今經千輪之言。乃在指間。或以
常明易知指間有異故擧之耳。名安住者。
以足下安平一切著地不容針故。二足上
三足指間。四足跟五足趺。六足四周。因陀羅
尼羅者。此云帝青。七足指端。上六各左右爲
二。文顯可知。上來略列九十七相。次第數
名譯者安置。既不説盡。豈不盈百。足下闕
一脣齶不開。設合此二六根皆辨耳。何獨
闕如。若加兩耳及足下一。則圓百數以顯
無盡。豈不妙哉。況此中所列。於三十二尚
有未盡。豈普賢力不及百耶。晋經有遺但
九十四。亦無次第之數故。知九十七數不
在生情配屬諸法。第三佛子下結略顯廣。
別説難周故須結略。非略能盡故須顯
廣。一華藏塵相已無邊。況十華藏則無盡無
盡。非普眼者。安能覩歟。既三十二相權實不
同。互有互無故不會釋
  如來隨好光明功徳品第三十五
初來意者。前品明相。此品辨好。相好雖殊。
倶用嚴身。以答前身及眼等兼自在問。好
依相有。徳劣於相故次明之。劣徳之用用
成頓益。翻顯大相徳難思矣。二釋名者。如
來標人表徳。隨好等顯徳依人。隨好是體
隨逐大相。益姿好故。光明者用。功徳者徳。
謂從好發光。光能益物。顯好之徳故以爲
名。如來之隨好等。亦如來有隨好等。通二
釋也。三宗趣者。明好勝徳爲宗。令物敬
修爲趣。次釋文中二。先略。後廣。略中二。先
標果好。二佛子我爲下擧因對顯。今初。佛
自説者。有二意故。一僧祇因終。此品果極
故。二皆佛説。二好用劣相而用難思。恐物
不信故佛自説。告寶手者。亦有二義。一説
手隨好。彼主此門故。二令當寶重起信手
故。有隨好者總相擧也。即足下好與後名
同故。徳用周備故云圓滿。攝益自在最勝名
王。光名熾盛者。如日具徳。由此復能攝
諸眷屬。百萬等顯多。復云七者。淨七支修
七覺。照七地故第二擧因對顯者。爲顯勝
故。此有數重。一以相徳深廣言不能備。故
置之説好。二好徳復多。以三十二相既有
八十隨好。十蓮華藏之相好彌多矣。且擧其
一。三一中置勝但説劣者故明足下。四足
下一好。復有多光但説一光。五果位一光
亦不可説。故寄因顯因光成益。三重頓圓。
況果一光。如是展轉。況於諸相。況復總説
如來諸徳。果海絶言亦斯義矣。文中二。先光
照分齊。即前圓滿好中放光故。不別標放
處。而非前光好具多光故。後彼世界下光
所成益。於中二。先令離苦淨宿善益。後
從彼命下轉報生天得聞法益。於中初示
宿因。謂昔近善友必聞普法。成金剛種。心
不放逸顯曾修行。種諸善根通見聞等。次毘
盧下顯其現縁。後於彼下結因屬果。文從
略故結屬生天。理實息苦及淨眼等。皆由
此因縁也。是知佛光等照。不種善因無斯
勝益。何以一光頓成斯益。無盡功徳之所
顯故。純盡法界之所流故。非如權教八十
隨好。但嚴於形生信而已。此中略無墮獄
之因。謂雖修乘戒行寛故。第二佛子菩薩足
下廣辨。但廣於因果難説故。文中亦二。先
廣淨宿善益。後既生天下廣聞法益。今初。
摧下惡趣之苦。放足下輪光。四十光者。表
四十位無不照故。中有一者置廣説略。能
照已下分齊過前。隨諸已下淨惑成徳故。
前光受清淨等名。以重況輕擧阿毘耳。第
二廣聞法中長分爲六。一略標勸誨。二爾
時諸天子下聞已生疑。三是時天鼓下總示
所因。四諸天子如説下正明勸教。五時諸
天子聞是音下依勸詣佛。六説是法時下見
聞益深。前三可知。四中有四。一以己喩佛
無我無來。二諸天子譬如汝下。以他喩己
顯來即無來。文有三喩。並顯可知。然惡業
善根是來因縁。因縁無性故來即無來。非先
有法在十方中從彼來也。故因縁者即是
智慧。智慧之法本非因縁。云何念言有何
因縁。三諸天子譬如億那由下。以己況佛難
思之境。合中擧手隨好者。別擧顯勝。上救
下趣故擧足光。今約現通故説手也。四諸
天子汝當下。正勸往詣誡不應留。於中
二。先總誡勸。後著五欲下廣釋。於中亦二。
先釋前誡。有法喩合。後諸天子下釋勸。於
中。有六。一順釋。爲報恩故。二諸天子其有
下反釋。三諸天子汝等下示其恩相。四汝等
今者下勸往増善。五諸天子如我天鼓非男
非女下。示法令修。謂説二空。非男女喩以
顯人空。不生滅喩以顯法空。六汝等若能下
勸修成益。言無依印者。既解悟無生。則
能所雙絶。儻然靡據故曰無依。以斯智印
印定萬法。不收不攝任心自安。故稱三昧。
第五依勸詣佛中分五。一獻供不遇。二時
有下聞其所在。三時諸天下觀見下生。四諸
天子衆下發心欲往。五時天鼓中出聲告下。
教見佛儀。於中二。先教識受生令捨曲
見。後教發心悔過令其必見。今初由前不
遇。後覩下生不離有無。情存彼此故示
體用。顯無生現生。文中有法喩合。法中先
誡其曲見。後但以下示其正見。是知佛化
所生非歿生也。二諸天子如我下喩。三菩薩
下合。於中先明法身無生遍而叵見。後而
能下應無不生。即處處皆有。有感此中亦
見。何須更下閻浮。離分別下顯應生之徳。
拂其諸見以無分別智而生。非謂有選
生處。雖處王宮而無憍慢。諸天圍遶而無
染著。第二諸天子汝等應發下。教發心悔
過中三。先標教悔。次徴問其方。後如法
正教。夫欲悔過須識逆順十心。謂先識
十種順生死心。以爲所治。一妄計人我
起於身見。二内具煩惱外遇惡縁。我心隆
盛。三内外既具滅善心事。不喜他善。四縱
恣三業無惡不爲。五事雖不廣惡心遍布。
六惡心相續晝夜不斷。七覆諱過失不欲
人知。八虜扈抵突不畏惡道。九無慚無愧不
懼凡聖。十撥無因果作一闡提。次起十種
逆生死心。從後翻破。一明信因果。二自愧
剋責。三怖畏惡道。四不覆瑕疵。五斷相續
心。六發菩提心。七修功補過。八隨喜他善。
九念十方佛。十觀罪性空。今此三段文皆具
有。而爲次不同。向以起心之次第。此以勝
劣言故。今初標教誨中。文有四節。治其六
失。一發菩提心爲懺所依。以是行本攝衆
徳故。首而明之。翻昔惡心遍布自
危人。今悲覆法界廣利有情。二淨治下令
淨三業爲能懺體。淨治其意是意止行。住
善威儀義通止作。謂當發露不覆瑕疵。及
斷相續心。翻前六七。三悔除一切下令懺
四障。即所滅之非謂惑業苦。業報二障約因
果分異。既懺報障則怖畏惡道。以翻不
畏。天子新從彼來故不廣明。於煩惱中利
鈍分二。邪見斷善最可畏故。別明見障。又
障所知。亦見障故。餘如別説。四以盡法下。
運心普遍令無不盡。由昔起過既遍諸境。
今悔昔非故普運三業等衆生界。一一佛
前及衆生前。皆發露懺悔。既人天凡聖皆對
懺悔。則自愧剋責翻無慚愧。由意遍運令
身口遍。頭即頂禮兼身爲總。五輪著地。
此言遍者爲以何遍故。下次言善三業遍
此即修功補過。翻縱恣三業。第二時諸天
子下徴問其方。上言猶略。餘義未盡故次徴
之。第三爾時天鼓下如法正教。正教觀罪
性空。兼顯妄計我人撥無因果。外遇惡縁。
而文分二。先明發聲之因。後諸天子下正
説教誨。於中分五。一別觀業空。二總觀四
障。三別觀見惑。四對業觀報。五總結懺益。
今初。業爲報因。三障首故。非先有體從十
方來。正顯空義。但從顛倒生。釋空所以。
由業障海從妄想生故無自性。令此空慧
與心相應。則決定無疑。能如是知即名菩
薩。第二諸天子如我天鼓下總觀四障。即天
鼓説法。無説喩。以喩俗有眞無。先喩中初
擧所治。謂業報二障。後説行等五。即是能
治。謂行善止惡。喜他安他住定。後諸佛下
合。於中先隨俗説有。言我我所者即是見
障。説貪恚癡即煩惱障。後而實下勝義實無。
有無二文三障影略。既無我所翻破第一妄
計人我。第三譬如我聲下別破見惑。見惑深
險故廣破之。文有三喩。一鼓無生滅隨聞
喩。喩業雖無生隨修感報。謂向觀業空爲
遣執有。若謂爲空諸佛不化故。今顯非
斷無。翻破撥無因果。二聲無去來喩。喩歸
中道。定有即常定無則斷。倶亦是二故。雙
破二見顯離斷常。文中先喩。諸天子若有
下合。若有可來即常。去而不來則斷故。
雖空不斷。雖有不常。三鼓聲隨心喩。喩佛
由心見。遣其心外定執。懺主令其眞念十
方諸佛。翻破外遇惡縁。第四如玻璃下對
業觀報。文有二喩。一鏡像體虚喩。喩雖有
而無。謂鏡像依鏡現。像非去來。報從業生。
何有來去。二幻師惑眼喩。喩業招報雖無
而有。又業亦如幻。又幻非又無。即中道矣。
第五若如是下。總結懺益可知。第六見聞
深。中二。先明餘衆益。以三昧力聲普聞
故。後爾時下正辨當機益。於中二。先一重
益。後其諸香雲下展轉益。前中亦二。先得法
益。後以衆生下見佛益。今初。皆有故字。
義似牒前爲因則見佛爲益。而前來未有
得十地等處。爲何所牒。是以晋經皆無
故字。應言聞説普賢廣大迴向。故便得十
地獲諸力莊嚴三昧。上句得位。下句成行。
分得十力爲莊嚴故。二明見佛益中三。一
明見因。二即見下正明見佛。三爾時下敬心
興供。言以上者。上來持華詣佛。猶未散
故。毛孔出華者。已得地位故。華在最初。故
略擧之。上所持中有香蓋等故。下見香見
蓋並皆成益。第二展轉益中二。一聞香益。
二見蓋益。並依前供成。今初。有法喩合。法
中由脱障故。得解脱樂故。喩四禪無八災
患。若有下合。由滅障故得淨善根。是爲益
相。文中先顯所滅。即八萬四千。古有二釋。
一云衆生煩惱根本有十。然一惑力復各有
十。即爲一百。計應分爲九品。今但上品重
故開爲三品。中下輕故各爲一品。合爲五
百。復於内外境起。謂自五塵爲内。以他五
塵爲外。一一各五百。即爲五千。別迷四
諦則成二萬。并本一千則有二萬一千。
依三毒等分成八萬四千。經文自具二。有
云。以十惡爲本。展轉相成。一一各十故
成一百。迷自他五塵。爲一千。正迷十諦法
門。謂四諦三諦。二諦一諦。或迷説成諦等十
諦。或迷十善故成一萬。然迷十諦空有不
同。分成二萬。或迷十善二諦。亦分二萬。
并本一千。餘如經辨。然二皆有理任情去
取。更有異釋。如賢劫經等非今經意。後了
知下能滅。謂了惑本虚居然不生故。晋經
云。此諸煩惱皆悉除滅。除滅故清淨。惑亡智
顯。即自在光明善根成就。言香幢雲者。即
九地善根至下當明。第二若有衆生見其蓋
下。明見蓋益。於中二。先正明得益。二佛子
菩薩住此下。明攝化轉益。今初。準晋經云。
種一恒河沙轉輪聖王所植善根。所謂白淨
寶網輪王等。是則多箇輪王。非一輪王之
多善也。梵本亦然。而言清淨金網者。準瓔
珞上卷。金輪在十迴向。初地已上皆是
璃輪。而増寶數爲別。是知舊譯爲寶網者。
勝金網也。故彼經云。歡喜地百寶瓔珞七寶
相輪。四天王一萬子爲眷屬。百法身爲百佛
國土中。化十方天下。已後略無化之分齊。
寶數一一増至第七地。十三寶相輪。八地但
云大應寶相輪。九地云白雲寶相輪。十地
云百萬神通寶光瓔珞無畏珠寶相輪。若順
晋經。白淨之言。則是九地。即前香幢雲自在
光明。若然彼但是所等。則金網無失。若取
十地爲清淨金網。正當十地以無畏珠
爲清淨義。又攝化分齊。與上第十地攝報
果同。則證十地明矣。故下此王放光遇者。
亦登十地。言一恒沙者。謂從九地已還乃
至十住銅輪。以此十地所化分齊。比前如
恒沙矣。故晋經云寶網輪王等。等取前也。
第二攝化轉益中二。先明得位益。後佛子如
得初禪下成徳益。今初。有法喩合。法中直
明攝化分齊。已如前釋。喩中初化無間斷。
喩上法中教化衆生。後若有聞名必生其
國。喩下合中遇斯光明獲十地位。後合中。初
句總合。準晋經亦復如是下。欠放曼陀羅自
在光明之言。今經影在後喩合中。若直云得
遇斯光。前文無放光處。爲何遇耶。言得
十地者。此品總有三重。皆得十地故名展
轉益。一諸天子聞鼓説法得十地。二此天
子毛孔出華蓋雲。見者得輪王位。即是十
地。三輪王放光。遇者復得十地。此三位皆齊
等同時頓成。各塵數多類。總是一隨好中一
光之力。餘光好等彌更難説。言以先修
行善根力者。顯頓益之因。因聞普法修普
善故。第二成徳益中先喩。後菩薩下合。喩意
云。欲界修得色定。以欲界眼見色界境。喩
菩薩頓證未轉凡身見十地境。以法力故。
是則三祇可一念而屆者。明一攝一切故。
塵劫不窮一位者。明一切攝一故。如是遲
速自在。是此圓教非餘宗也。二合中初正明
得益。後佛子假使下顯境分齊。今初。言得
菩薩第十地者。猶是牒前合中。以徳依地
成所以重牒。不然則成兩度放光各得十
地。言成就如是清淨肉眼者。謂上諸徳十
眼。皆依凡身肉眼而成故就結之。後顯境
分齊者。即顯肉眼境界廣大。肉眼尚爾。餘
眼玄妙不可説也。文中三。初假設譬喩。以
顯境多。次正明能見。後結徳有歸。今初分
三。初明一重廣大。二寶手於汝意下問答顯
廣。三寶手設復下。復積前數重顯廣大。第
二如是一切下正明能見。先見前廣刹之塵。
肉眼能見已是超勝。況一念耶。次亦見下
明見多佛。後如*玻璃下明見之相。無心
來去故。第三寶手如是下。結徳有歸
歸輪王善。差別因果竟。此品之末。經來未

  普賢行品第三十六已下入第
四十九經
初來意者。先通後別。通謂二品明出現因果。
故次來也。亦名平等因果。謂會前差別因。
成此普賢之圓因。會差別果。成性起出現
之果。又前約修生。此約修顯故。若爾何以
更無別問。復何以差別果終。而無瑞證。平
等因竟便有瑞耶。即以此義顯是會前。若
更別問便有隔絶。欲會前故不以瑞隔。普
法希奇因果各瑞。又前應有瑞。經來未盡。
故所以無耳。別謂此品先因後果。義次第故。
亦遠答前第二會初所行問。及不思議品念
請本願問故。前雖已答。下二深妙故重明
之。亦猶相海隨好。而妙中之妙。古徳別爲
一段因果。二釋名者。初通顯二品義名。依
性起修依性起用。差別相盡因果體均。故
云平等因果。又因是果因。量周法界。果是
果果。境界如空。因果倶盡未來利樂含識
故名出現。別則品名普賢。即標人顯法。明
此行法非次第法。行者顯法非人。品明所
行非説人體。徳周法界爲普。至順調善曰
賢。依性造修曰行。然普賢行。諸經多有其
名。品中雖廣。今略顯十義以表無盡。一所
求普。謂要求證一切如來平等所證故。二
所化普。一毛端處有多衆生皆化盡故。三所
斷普。無有一惑而不斷故。四所行事行普。
無有一行而不行故。五所行理行普。即上
事行。皆徹理源性具足故。六無礙行普。上
二交徹故。七融通行普。隨一一行融攝無
盡故。八所起用普。用無不能無不周故。九
所行處普。上之八門。遍帝網刹而修行故。
十所行時普。窮三際時念劫圓融。無竟
期故。上之十行參而不雜。渉入重重故。善
財入普賢一毛。所得法門。過諸善友不可
説倍。又上十行通收爲二。若位後普賢。則
得果不捨因。徹窮來際爲普賢行。以人
彰法則普賢之行。若位前位中普賢。則以
徳成人。但修普行即曰普賢。亦則普賢即
行。但從行名故。若獨位後普賢。則普賢之行
無施下位。廣釋普賢如初會辨。三宗趣者。
亦先通後別。通以二品明平等因果爲宗。
會前差別爲趣。別以此品明平等圓因爲
宗。成平等果無二爲趣。釋文中二。此品辨
因。後品明果。前中亦二。先長行直明。後以
偈重顯。前中又二。先正説。後瑞證。今初亦
二。先明説因。後佛子我不見下正陳今義。
前中亦二。先標前少説。後徴釋所由。今初。
普賢説者。以人表法故。言如向者。一近指
向前隨好一品。爲於障重地獄衆生。略
説隨好少分用故。廣説難思。二通指前所
説之果爲少分境。果海絶言故。三遠通差
別因果。雖有圓融之義。以五位漸次因果
殊分。逐機就病未盡法源故名少分。則
顯下平等因果。逐法性説。因果圓融。名廣
大説。二徴釋中。徴意云。何以前名少説。釋
文二意。一者成上。諸佛世尊所以出世者。
以衆生有無明等十過。未宜廣説故。先
明差別等。二者生後。謂衆生既過滋多障累
無盡。則一治一切治。一現一切現。衆生無
盡。因果亦窮未來際。前之所隨由未盡
故。言十過者。一者無明。二作惡行。晋經
名諸纒。則亦是惑。此二爲總。次六皆無明。
三計我我所。四著身見故。六地云世間受
身皆由著我。五三倒四倒等不能決斷。六
乖僻正理。七遍計分別。八結縛常隨。九
隨生死流義通業苦。因流果流故。十遠如
來道行邪徑故。此結成其失。結縛等名如
常所辨。第二正陳普賢行中二。先明所治
廣多。後是故諸菩薩下能治深妙。今初。既
一惑成百萬障。則一障一切障義則惑惑皆
然。今從重説文中三。初標次徴釋後結成。
今初。總標瞋最重。除瞋之外。更遍推求無
有一惡如瞋之重故。晋經云。起一瞋心
一切惡中無過此惡。決定毘尼經云。菩薩
寧起百千貪心。不起一瞋。以違害大悲
莫過此故。菩薩善戒亦同此説。言於他菩
薩者。若於菩薩起瞋其過尤重。以令菩薩
廢大行故。是以大般若中。天魔見諸菩薩
互相是非過常大喜。二何以下徴釋。釋中
二。一總顯。二何等下徴列。標雖百萬略列
百門。古人寄位分五。初障十信行。二不樂
佛法下障十住行。三不得菩薩諸根下。障
十行之行。四樂誹謗一切下障十向行。五
不樂與菩薩同住下障十地行。言口如唖羊
障者。此是耳根障。以生邊地不聞法。
是故口無所説。舌根之障。次下自明。昔結
云。菩薩萬行不過此五。起一瞋心一切頓
障。此釋非不有理。如賊心求法。豈獨障於
地耶。是知通障一切信尚不起況後位耶。
又所障法界如帝網重重。能障同所亦皆無
盡。故知百萬猶是略明。三佛子若菩薩下結
成可知。第二能治深妙中二。先正顯。後
結勸。今初。文有六位。位各十行。初一始修。
後五成益故。後五段展轉依初。是爲初即
攝後。一治一切治也。説有前後得即一時。
今初分二。先標擧勸修。後何等下徴列及
結。於中十法攝爲五對。辨五種修。初二約
人明謙敬修。敬上愛下故。次二約法明眞
正修。順教知事故。次二約心行明廣大修。
樂大行堅大心故。次二約智明増勝修。内
入果智外起勝辨故。後二約悲願明長時
修。衆生無盡悲化不疲。世界無邊願住不著
故。第二清淨者。依前正修行。時成離染
故。文中二。初躡前起後。後徴數列名。下
皆倣此。例中十句次第。從前十句而成。
一由不捨衆生故達深法淨。以衆生皆有
佛性即妄而眞。爲深法故。二由敬上故能
近。三由不謗故能護。四由知無盡故了如
空。五由菩薩行不離法界故深入。六知菩
提心等虚空故無邊。七觀察菩薩皆同此
觀能入佛力。故名爲根。八精修不懈故不
著劫數。九由化無厭故。觀三世衆生化未
化等。十由願住世界能修一切佛法。第三
廣大智者。垢染既拂本智自明。稱性相知故
云廣大。亦從前十及次十而成。然有開合
恐煩不配。説者隨宜。第四普入者。事
理融本來即入。智了法爾無境不通故。身心
皆入。亦從前三生可以意得。非根者。境識
及理皆非根也。第五勝妙心者。由前知法
本融。則事理無礙。應機成益名勝妙心。從
前四生亦可意得。第六善巧智者。由上
理無礙。今則權實決斷名善巧智。有十一
句。後二合一餘皆如次。從前十成。一即言
亡言爲甚深。二無依故廣大。三如依空生
色故能説種種。四住無二邊故證平等。五
了種智深密故了差別。六無差全同。七若
無疑惑則佛法莊嚴。八以平等成一方便。
九三世法約差別門爲無量方便。十由住
佛力得知佛無邊自力不退。從前十既
爾。從前四段亦然。如是展轉不離始修故。
隨一法具一切矣。第二佛子菩薩下結勸。
一行能具一切行故疾得菩提。大文第二
爾時佛下。證成中二。一現瑞證。於中先此界。
後如此下結通。二爾時至十方下。諸菩薩證。
亦先此土。後如此下。結通。言授記深法者。
少用功力疾得菩提故。同名普賢者。皆
有此行故。普勝界者。依此普法最爲勝故。
普幢自在者。此行成果高出無礙故。第二以
偈重顯中二。先敍述。後正頌。今初亦二。先
説儀。後欲開下説意。此有十偈中並具文
顯可知。第二正頌中。百二十一頌分二。前
二十四頌顯説分齊。餘皆正辨普賢行相。
此是伽陀與前長行。綺互共顯普賢之行。
前是略明十法展轉相生。此則廣顯諸門略
無展轉。又前多顯體此多辨用。前中二。
初一誡聽許説。餘正示分齊。於中二。前
九頌許説過去菩薩行。後於一賢劫下。許
説三世佛菩薩行。於中二。前三偈擧説時
處。前二時後一處。後十一偈明所説行。於
中前四諸佛出世行。即普賢行故名因果圓
融。後七菩薩三輪願智行即普賢行。第二於
一微塵下。正顯普賢行九十七頌分二。初
六十七明即悲大智行。後未安者下。三十
頌。即智大悲行。今初。有十種行。一初五頌
明善入帝網行。二十七頌深入時處微細行。
三世界及如來下。三頌。明了佛心祕密行。前
一偈半攝前起後。後一偈半正顯難了能
了。四十偈了三世佛攝化行。五出生下。二
偈六根無礙行。六有三偈如化無方行。七
諸佛甚深下。十頌。三世間自在行。此中玄妙
宜審思之。八六頌別明智正覺世間自在
行。九如來法身藏下。五頌。非身示身行。法身
藏者。即前藏身普賢菩薩自體。遍言亦同此
也。十有六頌非量示量行。第二即智之悲
行中。亦有十行。一初四偈無住攝化行。二
有四偈非身現身行。三一頌分布舍利行。四
二頌知佛大心行。五三頌法輪深入行。六無
量無邊下。五頌了知根器行。七三頌了世業
惑行。八五頌了達根境無礙行。九一頌知四
種説法行。而刹説等者略有三義。一約通
力。二約融通。一説一切説故。三約顯理。
是説菩薩觸境皆了知故。則觸類成教如
香飯等。十末後二頌三世攝化行。平等因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已下入第
五十經
初來意者。前品明稱果之因。此品辨如因
之果。體雖平等不壞二相。先因後果義次
第故。亦爲答前不思議品出現念故。答第
二會所行問故。會釋如前。二釋名者。如來
是有法之人。即三身十身之通稱。出現是
依人之法。果用化用之總名。如來雖見上
文。對出現故重辨十身皆有出現。且寄三
身以明。然來即出現。爲分人法曉喩分明。
故重辨之。若依法身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如理。常現名爲出現。故文云。普現一切而
無所現。又云體性平等不増減等。若依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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