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First] [Prev+100] [Prev] 857 858 859 860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70 871 87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七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阿僧祇品第三十
初來意有二。一通。謂前三品別答前問。此
下三品總明等覺深奧故。二別。謂前既智圓
證極。此品校量行徳難思。故次來也。又難思
佛徳菩薩盡窮。故亦爲遠答變化海故。故
下偈中廣顯變化大用。又通顯一部之數量
故。二釋名者。阿之言無。僧祇曰數。全帶
數名。若晋本云心王菩薩問阿僧祇品。兼
能問人。即人法雙擧。及菩薩所問之算數。梵
本同此。然僧祇是十大數之創首。經論多用
故以標名。又顯此數即離數故。寄無數標
名。三宗趣者。寄數顯徳分齊爲宗。令知
普賢諸佛離數重重無盡爲趣。四正釋文。
此下三品總顯深奧。即爲三別。此品明勝
徳無數。次品明盡一切時。後品明遍一切
處。然此三品。初一通明佛菩薩徳。次品正
顯佛徳兼明菩薩。後品唯明菩薩。所以爾
者。亦是等覺亦名佛故。位後普賢是佛菩薩
故。今初一品。先問後答。問中二。先牒佛
所説。後世尊下正明諮問。今初。所以心王
問者。表數不離心數與非數皆自在故。
又顯此數統收前後辨超勝故。所以偏問
十者。擧後攝初。顯無盡故。前後文中多用
此故。故文云如來演説。但問本數已攝諸
轉。第二佛告下答。中四。一讃問成益。令入
佛所知數者。以是圓教所明深廣無涯。唯佛
方測。不同凡小所知。如黄帝算法但有二
十三數。始從一二終至正載。已説天地不
容。小乘六十已至無數。此有百二十四。倍
倍變之故非餘測。故數之終寄不可説。況
復偈初更積不可説。歴諸塵刹。以顯無盡。
所以佛自答者。正表難思故。又明此品統
語因位終徳。故佛説之。二善男子下誡聽
許説。三時心王下敬受尊命。四佛言下正
答所疑。於中二。先長行明能數之數廣多。
後偈頌顯所數之徳無盡。今初。問乃擧後
難知。答則始終具説。初言一百洛叉爲一倶
胝者。是中等數。洛叉是萬。倶胝是億。故光
明覺品云過一億。梵本皆云倶胝故。若依
倶舍以洛叉爲億。則倶胝當兆也。若兼取
一十百千萬等下數法。則通有百三十七數。
由前易故略不説之。倶胝已下並是上等數
法倍倍變故。餘如光明覺品説。其中多存
梵音。但是數名。更無別理。末後云此又不
可説不可説者。若類前具牒。便有四箇不
可説字故。譯家云此又。二字替一不可説
不可説。爲譯之巧。第二偈頌。百二十偈大分
爲二。前六明普賢徳廣説不可盡。餘偈明
佛徳深廣普賢窮究。前中分二。前四偈半明
能數多。後一偈半顯所數廣。今初。積數自
有十重。以顯無盡。是知。上至不可説轉。尚
約順機。據佛所知。實無盡故。言十重者。一
初句積不可説至不可説。然此應積最後
不可説不可説轉。而但積不可説者有二
義故。一取言易故。下偈多用故。二表言所
不及之數故。二次三句將上所積充滿一
切不可説中。於中初句標。後二句釋。謂何
者是一切不可説。釋云。不可説劫中説不盡
者。三半偈將上諸不可説。一一是一刹皆碎
爲塵。四半偈。即前一一塵有不可説刹。五
半偈。將前諸塵中刹一念遍碎爲塵。六半
偈。念念碎塵復盡多劫。七有一句明前所
碎塵復有多刹。八一句即此多刹復碎爲塵。
九半偈。以多算數經於多劫。數上諸塵云
如是數。十以上諸塵數劫。一塵有十萬箇不
可説劫。如是重重無盡無盡。第二顯所數
廣中略擧三重。一將上諸劫讃一普賢之
徳不盡。二況一塵中有多普賢。三況遍法
界塵皆有多矣。是知徳無盡故。若不以稱
性之心思之。心惑狂亂。第二一毛端下。一
百一十四偈。明佛徳深廣普賢窮究。即廣顯
變化之相。於中二。前九十一頌。明果徳無
礙因位善窮。後不可言説諸如來下。明果
徳深廣因能趣入。前中亦二。先明果法無
礙。後菩薩悉能下。明因位善窮。前中亦二。
先三偈明依報自在。後於彼一一毛端處
演不可説。下明依正融攝即入自在。於中
五。初二偈半依中現正。二於彼一一光明下。
十一偈半正中現依。於中二。初現蓮華
光明。後彼如須彌下淨土之用。三光中現佛
下五偈。依中現正説法。四或復下一偈明
現時常住。五其心無礙下十偈半。明自在
調生。第二因位善窮中二。先半偈結前生
後。餘偈正顯因徳。於中有十。初八偈明帝
網身土是起行處。又前文明其展遍。此明包
容。文影略耳。言毛孔悉能受諸刹等者。稱
法性之一毛故。受多刹而無外。不壞相之
多刹。安&MT02877;悟者之一毛。内外縁起非即離
故。二意根明了下五偈。三業勤勇行。三一
切衆生下應器攝生行。四普現其身下五偈
半。明游方供佛行。五修行於施下。廣修十
度行。六諸佛刹海下二偈半。游刹自在行。
七了知衆生下。明調伏衆生行。八一一毛
孔不可説下七偈半。三業深淨行。九彼諸菩
薩下。願智自在行。十不可言説一切劫下。
一偈結徳無盡。第二明果徳深廣因能趣入
中。先果後因。前中三。初六偈總歎佛徳。二
一微塵中能悉有下別明依報。三一一刹中
有如來下三偈別明正報。第二種種數量下
明因徳趣入。於中二。先自分行。後能於一
時證菩提下勝進行。且從相顯略科。然上諸
徳。徳徳圓融無盡無盡。唯忘懷體之
  壽量品第三十一
初來意者。夫玄鑒虚朗。出乎數域之表。豈
有殊形萬状修短之壽哉。然應物隨機。能
無不形。而無不壽故。上品彰其實徳。此品
以辨隨機。雖積少至多顯時無不遍。即
前多徳之一。故粗廣之。亦爲遠答壽量海
故。所以來也。二釋名者。壽謂報命。量即分
限。染淨土之報壽。隨機見之分限。以顯無
盡之命無限之量。壽之量故。壽有斯量。
通二釋也。別行經名無邊佛土。經即以
處顯人。三宗趣者。應物修短爲宗。顯窮
來際無限爲趣。以就同教。且積劣之勝。
若就別教。則修短圓融故。次正釋文。初集
經者敍。而心王説者以領旨故。佛壽自在
故。二佛子下正説。於中三。初別擧十刹相
望。次佛子如是下擧略顯廣。三最後世界下
擧其玄極。且如以劫爲日。未歴十重。則
劫不可説。沈百萬僧祇則最後之刹。已隣
刹海平等故。擧普賢等充滿。明極位所居。
由此名爲兼顯菩薩
  諸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二初
初來意者。上約化益盡一切時。今明菩薩
遍一切處。故次來也。故僧祇中。明法界毛
端之處。皆有多多普賢。此則據實而談。今
約機縁所宜。指有方所。使物欣厭翹心
有歸。若知能住菩薩毛含刹海。所住之處
塵納無邊。則未有一方非菩薩住。亦遠答
前壽量海問。菩薩隨機住壽異故。昔將此
品。遠答第二會初問意十句。非唯義意不
同。抑亦文不相次。二釋名。曰菩薩大悲
隨機住處能住非一。故名曰諸。諸菩薩之
住處故以爲名。三宗趣者。隨機應感方所
爲宗。使物歸憑及悟無方爲趣。次正釋
文。文中二。先集經者敍。亦心王説者。隨所
統王皆自在故。亦表心隨智住無障礙故。
二佛子下正説住處。有二十二處。前十依
八方山海。以上下非凡至故不明之。山海
包藏仁智棲止。表大智高深故。能止能照
故。後十二處。城邑雜居。曲盡物機。表大悲
無遺故。則知菩薩無不在矣。今初。第六
是海中之山。第十海中之窟。餘皆是山。一
仙人山者。相傳是東海蓬莱山。若爾則亦兼
海。二勝峰。即徳雲所住。晋本名樓閣山。即
婆施羅所居。三金剛焔。在西海之濱。四
香積山。昔云應是雪北之香山。五清涼山。
即代州雁門郡五臺山也。於中現有清涼寺。
以歳積堅冰夏仍飛雪。曾無炎暑故曰清
涼。五峰聳出頂無林木。有如壘土之臺故
曰五臺。表我大聖五智已圓。五眼已淨。
總五部之眞祕。洞五陰之眞源。故首戴五
佛之冠。頂分五方之髻。運五乘之要。清五
濁之災矣。然但云東北方者。其言猶漫。
案寶藏陀羅尼經云。我滅度後。於贍部洲
東北方有國名大振那。其國中間有山。號
爲五頂。文殊師利童子游行居住。爲諸菩
薩衆於中説法。及與無量無數藥叉羅刹緊
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圍遶供養恭敬。
斯言審矣。其山靈迹備諸傳記。余幼尋茲
典。毎至斯文皆掩卷長歎。遂不遠萬里
委命棲託聖境。相誘十載于茲。其感應昭
著盈于耳目。及夫夏景勝事尤多。歴歴龍
宮夜開千月。纖纖細草朝間百華。或萬聖羅
空。或五雲凝岫。圓光映乎山翠。瑞鳥翥
于煙霄。唯聞大聖之名。無復人間之慮。
入聖境者接武。革凡心者架肩。相視互
謂非凡。觸目皆爲佛事。其山勢寺宇難以
盡言。自大師晦迹於西天。妙徳揚輝於東
夏。雖法身長在。而鷄山空掩於荒榛。應
現有方。鷲嶺得名於茲土。神僧顯彰於靈
境。宣公上禀於諸天。漢明肇啓於崇基。魏
帝中孚於至化。北齊數州以傾俸。有唐九帝
之迴光。五天殉命以奔風。八表亡躯而競
託。其有居神州而一生不到。亦奚異舍
衞三億之徒哉。願皆修敬。六金剛山。謂東
海近東有山名爲金剛。雖非全體是金。而
上下四周。乃至山間流水砂中。皆悉有金。
遠望即謂全體是金。又海東人自古相傳。
此山往往有聖人出現。然晋本此處當其
第九。以與第十莊嚴窟倶在海中故。而
今居此者。意是八方之内。東北方攝故。
若不然者。何以正説八方忽然語海。又
晋本海中有二住處。一名枳怛那。現有
菩薩名曇無竭。有萬二千菩薩眷屬。言枳
怛者。具云昵枳多。此云涌出。金剛語體涌
出語状。曇無竭者此云法生。亦云法勇。亦
云法尚。今言法起。與生勇義同。即常啼之
友也。菩薩眷屬十倍今經。或前譯之誤。七支
提山者。此云生淨信之所。有舍利者爲塔。
無舍利曰支提。或山形似塔。或彼有支提
故以爲名。昔云既指清涼爲東北。則東南
影響呉越。然呉越靈山雖衆。取其形似者。
天台之南赤城山也。直聳雲際赩若霞起。
巖樹相映分成數重。其間有白道猷之遺蹤。
或即當之矣。然劍川有三學山。中有歡喜
王菩薩。屡持燈而出。名雖不同。而天竺望
之即是東南。亦有見其持寶冠者。則密
示其名也。希後賢以審之。八光明山。昔云。
應是與補怛洛迦山相連。以晋譯觀音住
山爲光明。今文非觀音住處。而云光明故
言連也。九香風山。疑是香山西畔。十莊
嚴窟者。對上第六海中故云復有。晋本云。
二名功徳莊嚴窟。後城邑十二處中。一毘
舍離者即毘耶離。此云廣嚴城。亦曰廣博。
即是中印度淨名所居之城。言南者。案西
域記第七云。此城南十四五里有塔。是七
百賢聖重結集處。更南八九十里有僧伽藍。
其側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迹之處。應是
其所。晋本第二更有一處。名巴連弗邑。有
處名金燈僧伽藍。昔云。具言波吒補怛囉。
此云黄華子。即黄華女之子創居此處。亦中
天摩伽陀國。具如西域記第八。今經闕此
一處。二云摩度羅者。亦曰摩偸羅。此云孔
雀。亦云密蓋。並是古世因事。亦中印度。言
滿足窟者。彼國有舍利弗等塔。及文殊師
利塔。於王城東五六里有山寺。是烏波鞠
多所造寺。北有巖中間有石窟。是鞠多度
人安籌之所。具如西域記第四説。安籌雖
是後事多是安聖窟中。三倶珍那者。具云
倶陳那耶。倶珍姓也。此云大盆。那耶法律
也。謂池形如大盆。往昔有仙於側修法律。
後人以此爲姓因爲城名。四清淨彼岸城。
是南印度。目眞此云解脱。即龍之名。隣陀
云處。即龍所居處。五摩蘭陀國未詳所在。
晋經無國。但云風地。謂有風孔處即龍所
居。六甘菩遮國。正云紺蒲。即是果名。其
果赤白圓滿。乍似此方林檎。而腹三約横文。
此國多端正女人。而似紺蒲。三約文成。以
女名國。出生慈者。大集經中但名慈窟。七
震旦國。即此大唐。亦云眞丹。或云支那皆
梵音楚夏。此云多思惟。以情慮多端故。前
爲成八方故。清涼直云東北。今在諸國之
類。故擧國名。那羅延者。此云堅牢。昔云。即
青州界有東牢山。現有古佛聖迹。此應
是也。然牢山乃是登州。亦青州分野。其山
靈迹亦多。然今之到此山在蔚州東。靈迹
顯著不減清涼。時稱普賢所居。往往有覩。
彼亦有五臺。南臺有窟難究其底。時稱那
羅延窟。或即是此。八疏勒國。具云佉路數怛
勒。是彼國山名。因山立號。或翻爲惡性。因
國人以立名。然牛頭山在今于闐國。此云
地乳。佛滅百年方立此國。具如西域記。以
集經之時未開。尚屬疏勒故耳。晋本但云
邊國。故或指江表牛頭。今譯既明。定非此
也。九迦濕彌羅。晋譯爲罽賓。此翻爲阿
誰入。即末田乞地之所。略如音義。廣出
西域記第三。十増長歡喜城。古釋云。即南印
度。尊者窟者。即上座部所居之所。十一庵
浮梨摩。此云無垢。即是果名。此國豐而且勝
故以爲名。在中印度境。十二乾陀羅國。此
云持地國。多得道果者護持。不爲他國
侵害故。或云香遍。遍國香草先發故。苫婆
羅者是香華樹名。與初品苫末羅。梵言輕
重耳。遍窟側近多生此故。相傳云。是佛留
影之所。具如西域記及大集月藏分第十。此
文之終都無結束。或是經來不盡。閻浮既
爾。餘方餘界異類界等可以倣之。法界身雲
則無在不在矣
  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已上入第
四十六經
初明來意。先通後別。通則此下五品。爲答
第二會初如來地等二十句問故。古徳但
有三品答前。謂前明修生之因。今辨修生
之果。因圓果滿故次來也。若答前問。何
以重請。由因果隔絶念法希聞。因徳尚深。
果必玄妙。故念請耳。別明此品。則前品因
終。此品果始。故次來也。二釋名者。如來果
法迥超言慮。故以爲名。斯即佛之不思議法
也。三宗趣者。先總後別。總明説佛果徳體
用。心言罔及爲宗。令總忘言絶想速滿爲
趣。別就宗中三門分別。一通辨佛徳。若説
百四十不共佛法通於權小。若五法攝大
覺性。猶通於權。若言唯一味實徳者。約理
頓説。若言具無盡徳。是此所明故。後文中
初標十問。答具多門。類通十方。一一無盡。
二別顯義相。諸佛功徳不出二種。一者修
生。二者本有。初謂信等本無今有。後謂眞如
具性功徳。此二無礙應成四句。一唯修生。
二唯本有。以性相躯分故。三本有修生。謂
如來藏待彼了因。本隱今顯故。四修生本有。
無分別智冥符理故。若權教所明二徳不
雜。法報四句亦有差殊。依此經宗。雖有四
義而無四事。本有如眞金。修生如嚴具。然
由嚴具方顯金徳。嚴具無體全攬金成故。
唯金不礙嚴具。唯法身而不礙報化。唯嚴
具亦然。既互全收故。十身無礙。八相該於法
界。丈六遍於十方。諸根毛孔各無限量。亦
不礙量。量與無量無有障礙。三顯不思議
之義。泛明有四。一理妙難測。二事廣難知。
三行深越世。四果用超情。今文通四正辨
後一。就後一中復開爲四。一何者不思議。
略辨十種。一智超世表。二悲越常情。三無
思成事。四同染恒淨。五所作祕密。六業用
廣大。七多少即入。八分圓自在。九依正無礙。
十理事一味。文並具之。恐繁不引。二於何
不思議。此有四位。一過世間。二越權小。三
超因位。四顯法自體。三云何不思議。亦有
四種。謂非聞思修及報智境故。四何用不
思議。亦有四種。謂令信向故。起行求故。
隨分證故。圓滿得故。前並是宗。唯何用爲
趣。即此宗趣可以釋名。次正釋文五品分
二。初品總明佛徳。後四別顯佛徳。古徳後
二爲平等因果。此但三品果法。有將此三
配體相用。後二可然。初品有妨。有相用
故。今依賢首。初品總顯佛徳體用。次品別
顯勝徳之相。後品別明勝徳用益。又初品明
徳。次品明相。後品明好。今初分四。一請
分。二加分。三證分。四説分。初中二。先明請
人。後諸佛下正顯所念十法。皆云不思議。
即前果用超情。離於説相故。此十句義並
多含。皆通眞應。不得一向。就應而辨。然
此十問攝前普光後二十句所成果問。謂身
攝六根。智攝佛境佛地及最勝三問。自在攝
五。一神力。二神通。三十力。四無畏五。三昧。
此並前開此合。前境界中開出國土。所化
所依之境故。前所行中開出出現本願種性。
種性即悲智之行。本願就因辨行故。出現是
佛普賢行故。出現與行互有寛陜。下出現品
行是其一故。前之無礙此開解脱。作用無礙
名解脱故。所以開合者。顯義無方故。名
多同者顯不異故。音聲即辯。雖無開合名
有寛陜。義旨大同。此十義相第二會中已釋。
至下説分重明。第二爾時世尊下加分中三。
初加因。神知機故。次則以下顯加相。三業
加故。初句總。餘句別。謂意語身以光即教
光故。後令青蓮華下加所爲。爲具説徳故。
文有八句。一外制無畏。二内證深寂。此意
業勝。三威徳内充。四神用外徹。此身業勝。五
具四無礙是語業勝。六遍觀機教爲廣大。
七智性無差爲次第。八授記善巧爲方便。
皆説徳也。所以加青蓮華藏者。果徳離言
藉因顯故。因果同時故。性徳無染最超勝故。
一徳具含一切徳故。第三爾時青蓮華下證
分。十句初四自利。次三利他。上皆自分。後於
一念下三句勝進。並顯可知。第四承佛下説
分分二。先承力總告。告蓮華藏者。非同
佛心。無以受佛徳故。亦名蓮華。不言青
者。不礙能説爲最勝故。後佛子諸佛下。正
顯佛徳。略有二義。一總下五品。共答十問。
此品答佛種性。佛以功徳爲種性故。次二
品答身。次一品答本願。後一品答出現。其
國土問初會已廣。餘或經來未盡。或前後
攝之。二者此品具答十問。謂佛徳無量略
顯三十二門。門皆具十有三百二十徳。以
顯無盡。昔以初十標宗略答。具答十問。所
餘唯有別答。而超次答前十問。今謂三十
二門如次答前十問。而門門皆含答十。欲
顯佛徳一具一切故。亦顯所問能包含故。
而其標門之名。多不同前者。爲顯佛徳無
邊量故。文分爲十。初二門答國土問。第
二念念出生下二門答本願問。第三不思議
境下二門答種性問。第四普入下二門答出
現問。第五離過清淨下五門答身問。第六演
説下二門答音聲問。第七最勝下三門答智
慧問。第八自在下八門答自在問。第九決定
下三門答無礙問。第十一切智住下三門答
解脱問。以身及自在含前普光諸問多故。
用門亦多。而文多有三。謂標。釋。結。義相
至文當顯。今初二門答國土者。國土即
是所依所住。初門明其常住法門。後門明
其遍住法界不唯國土。不在方所爲眞土
也。今初文二。初標。後釋。釋中九句顯於
如來應機説法。含答十問則十問皆成住
處。下皆倣之。一起應之心答種性問。悲
爲種性故。二演法之身答身問。三轉法之
意答本願問。本願平等利一切故。四能
轉之辯答音聲問。音出辯故。五所轉之法
答自在。自在不思議故。六轉音周遍答國
土。國土是音所至故。七所顯之理答智慧。智
慧能住法界故。八能化之通答神通問。九
演法之益答無礙問。文唯九句脱於出現。或
通前諸句。出現皆能作前九故。答此十問
既爾。答初二會類例可知。二普遍法界者
明其遍住。謂六根三業皆遍法界土故。標
中無量是事法界。無邊是理。此二無礙。及事
事無礙法界。並爲所遍。列中則顯前十皆
遍。一無邊身含答三問。一正答身。其普遍
諸趣是有悲性及出現義。次六是身別相。
亦是於身兼答普光眼等六問。出妙音聲答
音聲問。第八答三問。謂無礙答第九。解脱
答第十。神通力。答自在。第九別答國土。第
十答本願及智慧問。第二念念出生智下二
門答本願問。此門明乘願現其八相。後門
明願不失時。今初。然願以後得智爲體。
從其願智生八相等非生智也。別中一乘
願下生。二受生種族。三學解脱道。四明其
出現。五音聲。六化生嚴國。七現佛身。八自
在。相嚴福嚴嚴如來藏故。九是無礙。十即
智慧。正遍知故。二不失時者。行止在縁根熟
化現。未熟便捨。非願不周。若機熟失時便
違本願。別中一出現。二成本願有縁。三知
種性與記。四自在。五現身。六智住於捨。七
六根無礙。八淨國攝信。九強音調惡。十即
不思議解脱。第三不思議境界下二門。答
種性問。此門雙明報應種性。皆眞正故。後門
唯明法身種性。今初。體相超言念故云不
思議。下位不及故云無比。別中一身。二音。
三乘願放光。如其本願所得光故。四出現。
五國土。六智慧。七自在。八威徳種族。九無
雜之礙。十解脱體同。上之五段皆略指陳。兼
答十問。已下恐繁不顯。説者隨宜。二出生
智者明法身。爲種性也。從無性中出其智
慧。非答智慧故。別中十各二句。皆上句知
性。即無性之性爲能生。後句出生智用。第
四普入下二門。答出現問。此門明遍現。常
現非有出沒方爲眞現故。別中云普現三
世諸佛。況自身耶。又一現即一切現。以三世
佛無二體故。如文殊般若中辨。別中云三
種自在者。即三業化也。二十種廣大法者。
明出現之相。謂大用無涯故云廣大。凡小
莫測故難信受。文顯可知。第五離過清淨
下五門答身問。即分爲五。一此門總顯無
過。如來三業隨智慧行故。三業等事不出
於身故。別中十句。多同出現品身之十相
思之。二究竟清淨明過不生。揀異因淨故
云究竟。惑障諸垢永不起故。別中前五功徳
身淨。次二色身。次一法身。次一智身。後一
意生等身淨也。三十種作佛事。即明身之業
用。別中亦多同出現品身相。四無盡智海法
者。即如來六根三業。皆智慧深廣相應故。亦
別廣智身可知。五十種常法者。明身中意
業恒常。用無斷故。第六演説無量下二門。
答音聲問。此門明以音聲辯説。兼答普光
辯問。後門十種作佛事。明種種説法。謂六塵
四大擧動施爲。皆能顯法。成益無非佛事。
非獨音聲如淨名説。別中初身。二音。三四
皆智受。爲成彼檀故。不受令彼倣佛行少
欲故。又以無所受受諸受故。餘可知。第
七最勝法下三門。答智慧問。初此一門總明
權實因果之智。兼答普光最勝之問。智慧
最勝故。結云住十力地。兼答佛地之問。
別中四。即三念處行。餘可思之。二無障礙
住。明智慧離障。以智慧所作無礙故。一切
無礙。三十種無上莊嚴即智慧成益。由内具
智嚴故。外具諸嚴。標中超下位故最勝。上
無加故云無上。別中十義結名自顯。一相好
身。二圓滿音。三以功徳嚴意。四放光。五微
笑授記。其縁甚衆。離世間品亦明。六法身中
眞如出纒。故云清淨無礙。即法性法身本智
返照故。於一切法究竟通達。即智慧法身
智契法界。倶無邊際。雖在已下應化法身。
了世已下功徳法身。嚴理智故。了世實性
成上不雜生下出世。行出世法則功徳備
矣。言語道斷即虚空法身。亦實相法身。體
絶百非。言亡四句。唯證相應故。超蘊界
處顯是無爲。翻有漏蘊成五分法身。若翻
界處則外六塵。亦國土身則十身圓融。成眞
法身矣。七即常光。八金等妙色。九中具眞
應種。三世佛種即眞如無性故。應種可知。十
中起必智倶故無渇愛。動與道合故。身行永
息心善解脱。成上無愛。見者無厭成上行
息。此皆功徳。亦無愛見成下大悲。既爲第
一田故。受施之中更無過上。第八十自在法
下八門。答自在問。即爲八段。初一總明自
在。兼攝加持。初總可知。別中全同八地之
中十種自在。但深廣不次耳。一法自在。論經
云無中邊。法門示現故。二心自在。無量阿
僧祇劫三昧入智故。由在三昧觀機故化
不失時。三勝解自在。大小淨穢隨解轉變
故。四財自在。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嚴飾住持
故。五命自在。不可説劫命住持故。六如意自
在。一切國土中如意變化故。七智自在。如來
力無畏不共法相好莊嚴三菩提示現故。文
中生界無邊機熟相續故。念念應成。而眞成
在昔故。佛於三世。非是新覺。亦非不覺住
在學地。又顯雖念念覺離覺相故。非三世
覺。亦離不覺故不住學地。又云而悉通達
無量智等。即十力等。八業自在。六根互用廣
大佛事。是佛業故。然非改轉。一根不變本來
具故。九生自在。一切世界生示現故。十願自
在。隨心所欲佛國土時示成三菩提故。上
來唯三與八取意而釋。餘並論經之文。其第
十自在文有四節。一一念現多佛。於一類
界成佛。二如於衆妙下類顯餘界。三如於一
念下類顯餘念。四一念一切現下總結深廣。
一切現者。一念便現法界諸形諸時諸神力
故。一念無量住者常無現故。而不動如來少
許方便。故云自在。第二不思議圓滿佛法者。
明圓滿自在。謂前十自在八地容有故。顯如
來十種圓滿。又無一法不自在故。方云圓
滿。別中二即證成菩提。十方等云一切佛
法。九即具有法輪教法。三通福智故曰善
根。四唯是福但云功徳。餘可思準。第三善
巧方便。即於法自在。皆權實等無礙故。別中
一知實離言絶動搖之戲論而起權。開示
善根故爲自在。二證實無能所見而不礙
於法。眞實知見無縛無解。而至大自在。三無
相知相無性入性。亦能示現依正調生。四
證冥三際之理。而演三際益生。五三業湛
然而包含示現。六知非一異而見一切法。
七知時融入故。不住不捨而不壞年劫。演
法無休。八恒住法界。則寂無所住。而成就
無量無畏。十辯演法。十辯者。一多故。二非
心測故。三隨説一事窮劫不盡故。四任放
辯才無有間故。五觸類成辯故。六下位所
無故。七無能難屈故。八皆契事理故。九
無一句義不能顯故。十無有一法不能演
故。初中後善下明説之徳。具七善故。或開
爲十。瑜伽八十五云。一初善。聽聞時生歡
喜故。二中善。修行時無有艱苦。遠離二邊
依中道行故。三後善。謂究竟離垢等故。今
文云皆悉究竟。諸經論中更有多釋。恐厭
繁文。餘七經文略無。九離説而説故無想
著。十了寂起用。於中先知本寂。後而能下
不廢起用。前中亦二。先正顯。後然亦下釋
成。謂色等性無。非遣之使無故不壞諸法。
即空無業等。後起用可知已下入第
四十七經
第四十種
廣大佛事。明神通自在。即答前二會神通
問。先總標中。謂八相等中皆有大用。微細相
容故。以此攝物故名佛事。於中先標名。無
量下顯勝。列中先徴。後釋。釋中一明上生
佛事。於中四。一別明能攝。二攝取下所攝
廣多。三大慈下能攝殊勝。四或令下所攝成
益。二降神處胎。佛事中先明智徳内圓。後受
最後下明神通外用。於中先一處一時作佛
事。後佛子如來爾時下。總攝時處作佛事。
此中多處準下瞿波。乃至十重。此略擧
五。皆後後廣前前。一一切方者。即娑婆與
能遶十三刹塵數十方無間住故。二彼上
諸刹復有眷屬刹等。圍遶交絡成網故。三遶
中間海十右旋海故。四盡華藏刹海諸刹種
故。五一切世界者。盡法界故。三現生處宮
佛事分二。初無生現生是誕生相。後一切佛
於諸色下。無染處染是處王宮相。於中四。
一三學自圓。無染是定故。二觀諸下四心愍
物。三具佛下具徳攝益。四雖處下攝益廣深。
四出家佛事中二。先明出家意。後當出家
時下明出家相。三業二利故。五成道佛事中
三。初明眞覺舊圓。次菩提樹下應身今滿。後
其菩提下演法益生。此頓演華嚴。六轉法輪
佛事中義通權實。先列。後結。列中一唯菩薩
乘通四不退。二通五乘。世咸了故。三開權顯
實。令悟知見決定有故。四通三藏。三藏
除癡及三障故。五唯頓法。事理雙絶故。六
中道法。不著二邊故。七世諦法。淨所知
故。八唯佛法。智遍知故。九唯圓法。無異味
故。後一切諸佛下總結。即無量乘。唯第十
輪。隨機演故。十皆圓融爲不思議。七威儀
佛事。於中四。一別擧入城益物。二一切諸
佛色身下。通顯威儀益物。三一切諸佛昔於
下。言談示現益物。其昔字晋本所無。即是現
益。若言昔者乃是擧因顯果。必是普字。四
一切諸佛以如是下。總結深廣。八起行佛事
四。一身心安住行。蘭若唯山林寂靜通
城邑。空閑在無物。二或以天身下。起應上求
行。三或時説法下。説默下化行。四或住一日
下。時分進修行。九起用佛事中二。初顯起用
所依。以是能生功徳藏故。二或現涅槃下
正明起用。十涅槃佛事。別顯用中之一。於
中三。初明涅槃悲戀益。次復爲化度下。舍
利流布益。後佛子下總結益滿。若配十問。
一本願。二即種性及國土。三是無礙。四十皆
解脱。五出現。六音聲。七身。八智慧。九自在。
三結可知。第五無二行。自在法者明無畏自
在。兼答普光無畏之問。於事明審決定無
疑故云無二。不畏他難名爲自在。別中初
四可知。次三通二義。一以理融相。二事
事即入。次二唯理。後一有三義。一同性修
故。二互迴向故。三互主伴故。第六明住。一
切法者。明三昧自在。兼答普光三昧問。如
來所住無非三昧故。遍住一切。文顯可知。
第七知一切法盡無有餘者。明十力自在。兼
答普光十力之問。十力智慧照境無遺故。亦
顯可知。第八廣大力者。明神力自在。亦答
普光十力之問。文中亦三。初標。次何者下徴
釋。三結。今初。十力是別名。大那羅延等是總
稱故。下列中但依總名。是則標中十力。
一一遍下別中。十門一一具前標中十力。
則成百門。古徳將標中十力。次第配下十
勇健法。謂初爲廣大力等。則令別中一門
不攝前十。不成百門。亦令餘門無廣大
義。初門無最上等。設欲從勝配者。應逆次
配之。十中。一廣大者。周法界故。二最上者。
無加過故。三無分量故。四可敬畏故。五
唯佛得故。六作無屈故。七當體堅故。八縁不
壞故。九超言念故。十不可搖故。次徴釋
中。第一身命不可壞力。今逆次配此。即不可
動力。乃至一毛不搖動故。文中二。先正明
不可動壞。謂情非情境倶不能壞。後若有衆
生下擧況顯勝。如令耆婆入火取子入獄
問罪等。第二毛孔容持力。即是不可思。而諸
衆生不覺知故。第三毛持大山力。即當不
壞。以雖持多大山身心無勞損。故。文中速
行廣歩。多劫行刹爲一山之量。此山已無
邊矣。況有多山。在於一毛。況復多毛。窮劫
持住實難思之境矣。第四定用自在力。即是
堅固定力安住故。第五常遍演法力。此即不
退言音無變無斷盡故。文中二。初明一身
轉。後如一佛下明多身轉。前中三。初顯所
説多。次如是演説下明所説常。後所謂下示
所説體。後多身可知。是則常恒之説。前後無
涯。生盲之徒對而莫覩隨所感見説有始
終。第六徳相降魔力。即當難獲。然十皆難
獲。世多魔惑偏立難獲之名。第七圓音遍
徹力。即是威徳聞。皆調伏故。第八心無障礙
力。即無量力。離量非量故。初無塵惑障礙。
後於不可説下起用無障礙。心善解脱者。
由三種相。一於諸行遍了知故。二於彼相
應諸煩惱斷得作證故。三煩惱斷已。於一
切處離愛住故。第九法身微密力。即是最
上此總收前八後一。更無加故。文列二十
五身。或即應之眞。即眞之應。即性之相。即
理之智。十身圓融同一法界之身。不可配
於報化。故云最上微密。第十具足行智力。
即是廣大力。因行如海果智普周。五無邊
界大用無涯故。文中四。一萬行圓淨。二住佛
所住下智用圓周。三雖已證下動寂自在。四
佛子一切諸佛下。用無涯畔。上之十力不出
三業。可以思準。第三佛子此一切下。總結可
知。第九決定法下三門答無礙問。一明所
作決定無能爲礙。此約一類世界。故云決
定於異類界。未必定然。又約佛。定能爲故
云決定耳。二速疾法者。明令他無礙。如如
意寶見速獲益。而薄福不覩。十句五對。一
離惡趣圓勝徳。二成善因感樂果。三除
疑惑滿大心。四始入位終清淨。五淨二礙
具四辯。三應憶念清淨者。擧佛無二礙勸
物念持。第十一切智住下三門答解脱問。初
門明智障解脱。智安事理故名爲住。由離
障故一切能知。二無量不思議三昧者。明
定障解脱。由離障故。用廣爲無量。體深不
可思議故。十種之中各先明在定。後一念
遍用。三無礙解脱者。明業用解脱智。論云。
菩薩有不思議解脱。諸佛有無礙解脱。所
作無障。脱拘礙故。故各於一塵頓爲微
細作用。若別答十問者。一答出現。二音聲。
三本願。願化盡故。四國土。五即智慧能授菩
薩之記。六佛身。七即種性。云世界種入世
化物之種。應非世界海中之種。以前有國
土竟故。八自在。九是無礙。利生無礙故。十
即解脱。無不爲故。既隨一門皆答十問。則
包含該攝。是以名不思議。然文少結束似
經來未盡。或顯佛徳無盡故。相海等猶答
前問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已下入第
四十八經
初來意者。前品總明果法。此品別顯相徳。
近答前品身問。遠答普光眼等六根。非唯
眼等遍於法界。而各具多相用難思議故。
二釋名者。如來十身標人顯徳。言相海者。
依人顯相。如來十身並如前釋。福報奇状
炳著名相。相徳深廣故稱爲海。故文云有
十蓮華藏微塵數相。相體廣矣。一一用遍。
相用廣矣。一一難思。互相融入。體用深矣。若
此之相唯屬圓教。標以十身。故觀佛三昧
海經。辯相有三類。一略中略説。有三十二
相。二略説八萬四千相。三廣説有無量相。
如雜華經中。爲普賢賢首等説。雜華即此
經異名。三中初通權小示同於人。端正不
亂故。次唯大乘菩薩。修八萬四千波羅蜜
故。後唯一乘。一乘修無盡行故。又初化次
報。後屬十身。十身之相海依主釋也。又初凡
聖同見。次唯地上。後唯圓機。然通五位。若
語其體初以形色。次即定慧。後以無盡法
界。若語其因後通純雜。如初會説。故一一
相果皆周法界。前二相因如瑜伽智度等論。
涅槃大集等經。廣如章説。三宗趣者。顯無
盡相海爲宗。令修無盡之行。顯成爲趣。
後正釋文。文有三別。第一誡聽許説。二正
陳相状。三結略顯廣。今初。所以普賢説
者。相海普周故。令行普行獲普相故。普賢
本是會主。前説已窮。此便説故。或前品末經
來未盡。更應別答國土等問故。第二佛子
如來頂上下正陳相状。略擧九十七相。文通
有五。一依處。二列名。三體嚴。四業用。五
結數。或略不具。至文當知。或加成益業
用中攝。然名依體用以立。皆以體用釋名。
或單從體用。或雙從二。隨文思之。或名與
體用。義不相似者。則是文略義含耳。細論
一相各依一處。則爲九十七段。經自標次。
今以類例相從。依十九處即爲十九段。始
自於頂終至於足。斯即順觀相海。今初。依
頂中三。初約處總標次。其中下別列名相。
後佛子下總結爲嚴。今初。寶莊嚴者通顯
體嚴。事寶則云皆摩尼等爲莊嚴故。亦顯
智寶。圓淨嚴故。一一相中。皆有事理二嚴
隨宜解釋。大人相者大人之相故。二別列
中三十二相。文各唯四。以依處一種已總
標故。此處獨有三十二者。理實應多爲顯
圓融。一即一切故。一頂中便具權教三十二
數。若爾餘何不然。顯頂尊勝故。善生經云。
一切世間福。不及如來一毛功徳。一切毛
功徳不及一好功徳。一切好功徳不及一
相。一切相不及白毫。白毫復不及無見頂
相。故知勝也。此約相好相對明之。若約人
具有好爲勝故。相伏於人好勝諸天。故
餘處説好爲微細。第一相中四者。一列名。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857 858 859 860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70 871 87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