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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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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亦即無滅。法本不生今則無滅。以初攝後
皆曰無生。別言七者爲治七種實故。實者
隨相執定故。一淨分法中本有實。謂計自性
住性爲事物有。今爲治此故云本來無生。
本性離故。先若有生後應滅故。二新新生
實。計習所成性爲實。治此云無起。從縁
起故。三相實。即計前二性所生行相。治此
云無相。前二能生無故。四後際實。謂計於
佛果後際出纒。治此云無成。眞如出纒非
新成故。菩薩成佛時煩惱作菩提故。上四
初一自性住佛性。次二引出。後一至得果性。
又此四展轉釋疑可知。五先際實。謂對佛
果後際。衆生煩惱爲先。治此云無壞。煩惱
即空。無可壞故。菩薩未成佛時菩提作煩
惱故。染淨和合以爲衆生。前遣淨分。此遣
染分。又前即不空藏。此即空藏皆不可得。六
論。云盡實諸衆生者。謂執衆生念念盡故。
揀上煩惱故。特云諸衆生。故上經云。一切
凡夫行莫不速歸盡。治此云無盡。其性如
虚空故。七論。云雜染實淨分中者。謂修行
位中轉染向淨。治此云無轉。若定有實不
可轉故。論經云不行。謂能轉之行不可得
故。第二無性爲性者。即自性無生。此則顯
詮。論經云非有有性者。明非有彼定執自
性。此則遮詮。遮顯雖殊義旨不異。無性即
是法無我理。此理既以無性爲其自性。則
自體無性。非是先有今無。亦非全無眞體。
故云爲性。以前觀事無生正忍此理故。故
論云彼觀事故。是此忍不得言無。斯則非
有非無以顯中道。此二亦不二。又此理亦
非所觀事外故。論云。所有觀法無我理。無
二相故。斯則非即非離無二爲中道義。第
三初中後際皆悉平等者。即數差別無生。於
三時中。染淨法不増減故。謂先際非染増淨
減。後際非淨増染減。中際亦非半増半減。
以知三際皆空無自性故。然準瑜伽。前三
句約三世。此中約位以明三際故。論就染
淨明之。第四無分別下作業差別無生界位。
作用名業差別。如智貫之則無差別。無差
別即是無生。下如是理如上如是智如。智如
於眞理故無分別。此智是佛究竟入處。今菩
薩證如同佛入處故。論云。於眞如中淨無
分別佛智故。如是四種皆是示現無生忍
觀。第二離一切下明忍淨中。初句離障。後
三顯治。前言離者。論云示現行遠離。謂契
實捨妄名行遠離。揀非心體離也。所離一
切略有二種。一離心者。離報心憶想分別。
謂第八異熟識轉現遍行。亦不行故。二離意
識者。離方便心憶想分別。論云離攝受分
別性想故。謂六七識及中心所等。亦不行
故。是則心行處滅名離一切想。後無所取下
明治。上但明所治非有。今明能治不無故。
論云。想者遠離障法想。非無治法想者。治即
無分別智。所以明此有二義故。一揀異斷
滅外道無想二乘滅盡故。二揀異如來。尚
是照寂。非寂照故。故云。此想於下地有三
種勝。一無功自然行故。云無所取著。謂無
取果心任性自進故。此顯治妙。二遍一切
法想故。云猶如虚空。此顯治廣。三入眞如
不動自然行故。云入一切法如虚空性。此
顯治深。此則入於起信離念相者。等虚空
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故。云入一切法如
虚空性。然論云。不動自然行者。任性趣故。
非謂有彼自然行心故。上離即止。此治即
觀。無功雙運唯證相應。勿滯言也。結名可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一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二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三得勝行中二。初明深行勝對前彰出。
二佛子此地菩薩下。發起勝對後彰入。前中
亦是攝童眞住。文中二。先結前生後。以入
第八地。是結前入位。生後深行爲所依故。
二爲深行下正顯深行。先法後喩。法中八句。
初一總相。位行玄奧故。餘七別相。一難可知
者。即難入深。正是對下彰出。二無差別者
同行深。與諸無漏淨地菩薩同故。如麥在
麥聚故難知差別。三離一切下境界深。分
齊殊絶故。由所取相離能取相不現前故。
復言離一切執著者。護此地一切所治障
想故。四無量無邊即修行深。自利無分量。利
他無邊故。五一切等明不退深。二乘不能
壞其勝故。前句當相辨大。此句寄對以明。
六離諸諠諍即離障深。謂離功用障故。七
寂滅現前即對治現前深。以證眞如爲能
治故。一切寂滅。上七別中相從束爲三分。
能離前地四種惱患。謂初三明此地境分殊
絶。離第四微細想行過。謂求如來智猶未
息等。次二明正行廣大。離前第三化生勤
方便過。謂十無量等猶有勤故。後二明離
障寂滅。離前二過。一離第二淨地勤方便
過。即前修無功用日夜常修。及行住坐臥皆
起道等。二離第一有行有間發過。此之四過
如地持説。瑜伽名四災患。義次亦同。第二
喩中文有三喩。從後次第喩前三段。爲順
治障從細至麁故。法中顯深故從麁至細。
三中各有喩合。今初滅定喩喩前離障。寂
滅喩中那含羅漢心解脱人多能入之。九次
第定當其第九故云乃至。動心息者。謂所
依六七心王已滅。能依心所憶想自亡。合中
住不動地合入滅定。即捨已下合動心止息。
即捨一切功用行者。過所治故。得無功用
法者。明得彼治法故。身口等息者。以得
無功用法自然行故。即同前無所取著。離
第一有行有間發過。住於報行者。文含二
意。一亦成上示現得有功用行相違法。謂
得無功用地故。此約教道同前無所取著。
二者謂善住阿頼耶識眞如法中故。此約證
道。同前入一切法如虚空性。即離第二淨地
勤方便過。不同前地修無功用故云報行。
報行者。前地所修報。熟現前故。住眞如者。以
本識有二分。一妄染分凡夫所住。二眞淨分。
此地所住。由住眞如故捨黎耶之名。又佛
地單住眞如。不云黎耶眞如。今爲有變易
報在。是故雙擧。則黎耶言約異熟識。如來但
名無垢識故。第二夢寤喩。喩前正行廣大。
論云示此行護彼過想者。離彼化生勤方
便過故。有正智想者。非無此地無功智
故。如從夢寤雖無夢想非無寤想。但此
行寂滅。故云所作皆息。合中勇猛約心精進
約行。合上方便並是功用。二行已下出所
息障。依内證清淨。生死涅槃二心不行。名
二行不現。如彼寤時此彼岸無依。外縁境
界受用念想不行。故云相行不現。即離
化生聖道等想。如彼寤時人船倶無。合中見
人墮河喩中身自墮者。衆生病即菩薩病故。
第三生梵天喩。喩境分殊絶。合中初正合
下地。心意識不現。合欲界心不現行也。
所以不行者得報行故。此離微細想行過
故。論云此説遠離勝也。後此菩薩下擧勝
況劣。謂佛等不順行世間一分心等尚不行。
況順行世間一分心耶佛心等者。即七地求
如來智心也。此中但況世間。亦應以大況
小。大尚不行況小乘耶。則若世若出世若
人若法若因若果。若智若斷皆不行也。第二
明發起勝行。此下亦是攝尊重行因。勸起
行皆尊重故。勝亦尊重之義。文中四。一説
主總敍。二作如是下正顯勸辭。三佛子諸佛
世尊下顯勸所爲。四佛子若諸佛下彰勸之
益。今初願即勸因。如第三勸中。論云本願力
住故者。迴文未盡。應言住本願力故。諸
佛世尊下總顯勸相。諸佛所以與智勸者。
轉彼深行樂足之心。令入法流門故。法流
者。決彼無生止水令起無功用行河任運
趣佛智海。即以能趣爲門。又法流者即是
行海。言與智者有二意故。一現與覺念猶
彼意加。二令起修取故名爲與。下之七勸
皆佛智攝故。但云與智。前地未淨此忍故
此方與。以得此忍攝徳本故。一與之後不
復欲沈。二正顯勸辭中有二。先讃將欲取
之必固與之。後然善男子下勸於中有七。
一勸修如來善調御智。二勸悲愍衆生。三
勸成其本願。四勸求無礙智。五勸成佛外
報。六勸證佛内明無量勝行。七勸總修無
遺成遍知道。遠公攝七爲二。前六擧多未
作轉其住心。後一明其少作能成増其去
心。經無此文。論似有意於理無違。今攝
爲三。前三勸其下化。初一化法。次一正化。
後一化願。次三勸其上求。初一折其所得
非勝。後二引其求佛勝果若外若内三最後
一勸總結多門。以所作無邊別説難盡故。
然七皆含轉住増去。今初有三。一明多未
作以未得修十力等。教授衆生法故。二
汝應下勸令修習。三勿復下莫捨忍門。然
捨有二義。一若以放捨身心。住此忍門。斯
則不應故云勿復。是以論云。若不捨此忍
行。不得成就一切佛法。此令捨著。二全
棄捨則所不應故。論云。依彼有力能作故。
故云勿復放捨。此令依之。第二勸中三。初
明自所得忍。二然諸下明他無忍起過。在
家多有煩惱。出家多起覺觀。皆是衆生無
利益事。三汝當下勸起悲心。悲心依上而
轉。第三勸中願有二種。一依廣心下化衆
生。二皆令得下依大心。然有二義。一令他
得二令自得。自得佛智。依此智行能廣利
故。第四勸中有三。初法性眞常定其所尚。
次諸佛下奪其異佛勸其上求。以有深無
礙智大用無涯。方不共二乘故。後一切下
抑同二乘令不住忍。三獸渡河同渉理
故。功行疲倦趣寂爲垢故。應勿住。第五勸
中擧身相等六。皆是化生事業。若成就此
法。則有力化生故。勸修成就。第六勸中有
三。初明其所得未廣。次善男子下示佛無
量勝行。無量入者。所入法門差別故。作是法
門業用。轉是業用上上不斷。後汝應下結
勸。第七勸中二。先擧三種無量。即淨土中
三自在行。後悉應下結勸明少作在。既言悉
應通達明少分觀察。即能成就去佛非遙。
此同徳生勸於善財。勿以少行而生知足。
故云無量。第三顯勸所爲。令起智業故。第
四彰勸益中亦是所爲。爲是故勸。於中二。
先明不勸之損。故不得不勸。後以諸佛下
彰勸之益。是故須勸。今初有二。一自損既
不與智即入涅槃故。應須與故。論二即入
涅槃者。與智慧示現。二者損他不利生
故。問始行之流尚修無住。豈深智地取滅。
須勸。頗有一人佛不與智。便取滅不。答
有四義故。是以須勸。一爲引斥定性二乘。
明菩薩此地大寂滅處猶有勸起。況彼所得
寧爲究竟。二爲警覺漸悟菩薩樂寂之習。
三爲發起始行無厭上求。四爲顯此地甚
深玄奧難捨。所以須勸。但有此深奧法流之
處。必有諸佛作七勸橋故。無一人便取永
寂。又設佛不勸亦無趣寂。爲顯勸益假
以爲言。第二勸益中有法喩合。法中三。初
牒前與智彰益之因故。論云。彼行中攝功
徳因勝故。云何勝。諸佛同作教授説故。二
於一下起行速疾。三何以下釋疾所由。謂先
唯一身故長時劣。此一念此地身等無量故。
一念頓超有十一句。前十別明。後一總結十
中初六依教化衆生。次二依自集助道。後
二依障清淨。十中一多身隨現。所以多者。
論云。一切菩薩身。信解如自一身故。謂智
契同體故。能即一爲多。此實報能爲不同
前諸地變化。此對前一身餘音聲等。對前
起行類亦無量。二圓音隨説。三隨所知智。
四隨取何類生。五隨應以何國。六隨其教
化何類衆生。七隨供養集福徳助道。八隨入
何法門集智慧助道。九隨神通障淨。十隨
智慧障淨故。能處無量衆會隨機説法。皆
言隨者。隨宜非一。釋無量言故。隨時之
義其大矣哉。後一結釋中。先結。謂起行衆多
不離三業。後以不動法故者釋。由無相無
功無有間斷故。相用不動任運集成。喩中
船喩彼行速疾。論云。應知因勝示現者。釋
疾所由。船由入海故疾。行入無生故疾。合
中初合未至海。即前七地。次到菩薩下合若
至海。即第八地無生之智。亦是行故名爲行
海。又頓能遍起即深而廣。亦得名海。無功
用智以合上風。一切智境明其趣果。前喩
所無。以無生智同佛智海故。喩不分。本
有已下合前校量。大文第四淨土分者。問經
中但云大方便智一切觀察皆如實知。廣説
化生應形作用。瑜伽論中十自在。前起智門。
後但云得分身智。何以論主判爲淨土分
耶。答淨土有二。一是能淨之因。二是所淨
之果。此有二對。一相淨果。謂寶嚴等。以行
業爲因。謂直心等。二自在淨果。謂三世間
圓融等。以徳業爲因。謂淨土三昧等。今約
後對。然淨土行業始起在凡。滿在十地。淨
土徳業始起不動終在如來。文分三別。一
器世間自在行。二衆生世間自在行。三智正
覺世間自在行。初是化處。次是所化。後是能
化。具後二淨方名淨土。然初一多約能淨。
後二多約所淨。文影略耳。就初分二。先總
標擧。無功用智爲能觀智。智所行境爲所
觀。方便善巧即無功用因。在於七地修無功
用。今得自在。後所謂下別顯其相。有五種
自在。一隨心欲。二隨何欲。三隨時欲。四隨
廣陜欲。五隨心幾許欲。今初觀世間成壞。
論云。隨心所欲彼能現及不現故者。謂約
能淨。論隨隨自心欲。知即能知故約所淨。
論隨隨衆生心樂欲見者。則現成現壞。不
欲見者則不現。故經云觀知。則唯約因。
論主欲顯義兼於果。故云隨現即轉變自
在。下之四段隨現準知。二由此業下明隨何
欲。謂隨物欲知何業。成壞皆能現故。三幾
時成下明隨時欲。謂隨時長短即能現故。
若約能淨即隨時智。如此世界成二十劫。
初劫成器餘成衆生。壞亦二十。先壞衆生。
後一壞器。並稱事稱理名如實知。四又知
地下。隨廣陜欲彼能現故。文中三。初知四
大差別。即是廣相。二知微塵下是知陜相。
三隨何世界所有地水下。知能所成。即雙明
廣陜相。今初中小相者。非定地報識境界。大
相者定地境界。乃至四禪縁三千故。無量
者如來境界。上三是事分齊。皆以境界智
知。差別相者是法分齊故。以相智知。知其
自相同相差別故。後類餘易了。二知塵中
細者透金塵故。論經次云麁相者隙塵故。差
別同前。無量差別者。一塵之中含多法故。
塵之麁細倶通定散故。不云小大。三知能
所成中二。先總知内外。二知地獄下別明
六道。斯即楞伽責所不問。意顯窮幽。又云
無性故。第五又知欲界下明隨心幾許欲即
能現故。文中二。初約智知自在。上即三界
互望論大小。今即一界之中自分大小。欲
界中人境爲小。天境爲大。色中覺觀爲小。
無覺觀爲大。無色界中論。云佛法中凡境
爲小。聲聞菩薩爲大者。爲揀外道妄取爲
涅槃故。特云佛法。如來所知一切三界皆
名無量相。第二佛子菩薩復起下。約通明
自在隨物現化。文中三。一隨機現化。於中
初標能化智。次所謂下明所知機。有三句。
一知身類不同故。二知隨身宜用方便異
故。三生何等界能利生故。後隨其下正明
隨化。雖言現身意在生處故屬器界。二此
菩薩於一三千下明化分齊。三此菩薩成就
下明現自在。謂不動而遍猶月入百川。第
二佛子此菩薩隨諸衆生身心下。明衆生世
間自在行。謂隨感能應調伏衆生自在故。
於中三。初總明感應。二所謂下別顯感應。
於中顯化生行有二自在。一化同物身。沙
門中現沙門形等故。即身自同事。二又應
下化應物心。以身不必同其所化。即心自
同事故。論云。彼行化衆生身心自同事。三
佛子菩薩如是下總結感應。如是如是者現
類衆多故。若身若心無偏頓應故。論結。云
自身心等分示現也。第三佛子此菩薩遠離
下。明智正覺世間自在行。遠公云。若就行
境應名二諦自在行。今就行體名智正覺。
智於二諦正覺無礙。故名自在。今更一釋。
以所知十身皆是毘盧遮那正覺之體。亦得
從境名智正覺。能令相作亦自在故。文中
二。初明第一義智。後此菩薩下明世諦智。
今初。上句離妄。下句住實。由自身他身不
分別故。住於平等。不分別言非唯照同
一性。亦乃能所照亡。論云。此不同二乘第
一義智示現者。以彼不得法空。不能即
俗而眞非一異故。二明俗諦智中有三。一
總知十身。二此菩薩下。令十身相作顯通
自在。三此菩薩知衆生身下別顯知相彰智
自在。今初十身。論攝爲三。初三染分。次六
淨分。後一不二分。皆言分者。同一大縁起
法界分爲十故。即染分依他淨分依他。同依
一實故。染中三者。初是衆生世間。次國土
世間。業報身者彼二生因。謂業煩惱。經略煩
惱。故論具之。而云報者。業能招報從果
立名。若是所招寧異上二。然國土身合通
於淨。且從一類以判爲染。次六總以三乘
爲淨分。於中前四是人菩薩及佛。但因果
之異。次一是能證智。後一是所證法故。論云。
此三乘隨何智隨何法。彼淨顯示。謂因法
智殊顯三乘別。後虚空身是不一。分者通
爲二依。非染淨故。觀下別顯。多約事空
義兼於理。二諸身相作。皆先明相作所由。
由隨機故。文中二。一別顯相作。略有四翻。
云何法智虚空得爲自身。入法智中自然
應現自己身故。令於虚空忽見自身。故
名爲作。作餘亦爾。二隨諸衆生下總結例
餘。上但擧四翻。理應具十成一百身。然
自身即是菩薩若將自望菩薩別。則有百
一十身故云則如是現。所以相作得無礙
者。廣如懸談。今文略有三意。一由證即
事第一義故。事無理外之事。事隨理而融
通故。此章初先明勝義。二者縁起相由故。
三業用自在故。晋經偈云。菩薩於因縁和合
中。自在乃至能隨意。爲現於佛身。今經略
無此偈。論主但釋相作之意云。彼自在中
所作攝取行種種示現者。謂彼正覺自在中。
作攝取衆生行故。隨心樂種種示現。第三
別顯知相中。十身爲八。以三身合故。然
其類例應各具十。文或闕略。且從顯説。初
衆生身有五相。初三業生煩惱妄想染差別。
此約總明三界。後二約上二界。即就報開
別。若總開三界五趣則具十矣。二國土身
具有十相。前八一切相。後二眞實義相。前
中初三分齊相。即小中大千。次二染淨差別。
次廣即寛陜差別。此略無陜。次二依住差別。
眞實中一重頓入名爲普入。十方交絡故云
方網。又重重現故。多同初地。三四二段共
有四身。皆云假名差別者。但有自相同相
差別。假名分別實無我人。餘亦假名。偏語
此四者。業因尚假苦果可知。聖人尚假況
於凡類。又三乘聖人方能知假。佛徳超絶
不得云假。五知佛身自有十相。餘之九身
既是佛身。一一有此則已成百。若更相作則
重重無盡。菩提身者示成正覺故。二願生
兜率故。三所有佛應化故。揀異猿猴鹿馬等
化故云應化。即王宮生身。四自身舍利住
持故。上四於三身中皆化身攝。五所有實報
身。無邊相海等揀三十二等。故云實報。即
三中報身。六所有光明攝伏衆生故云威
勢。即通報化。七意生身者。論云所有同異世
間出世間心得自在解脱故者。同謂同類。異
謂異類。世即地前。出世地上。謂若凡若聖若
同若異。由得自在解脱故。隨意倶生。即種
類倶生無作行意生身也。此通變化及他受
用。八福徳者。所有不共二乘之福。能作廣
大利益因故。故種少善根必之佛果。九法
身者。所有如來無漏界故。斯即所證法體故。
離世間品十佛中名法界佛。諸漏永盡非漏
隨増。性淨圓明故名無漏界。是藏義生義含
無邊徳。生世出世諸樂事故。十智身者。所
有無障礙智。謂大圓鏡智已出障垢證平等
性故。次云此智能作一切事者。即成所作
智。彼事差別皆悉能知者。即妙觀察智。此
通四身但兩重十身。一一圓融故異諸教。
六知智身。有十一相攝爲三類。初二約體
分別。初通聞思。二即修慧。倶通理教。次
果行相即因果分別。行即是因通於三慧。果
唯證入。相離前三。餘有八智皆約位分別。
於中初一是總。世間俗智名之爲世。三乘
聖智名爲出世。又道前名世。見道已去名
出世。五三乘者。於出世中大小分別。小乘
十智等。中乘七十七智等。大乘權實無量。
六七二相於大乘中麁妙分別。甚深般若不
共二乘。相似般若是則名共。八九二相通
就三乘縛解分別。於新熏性習未習故。後
三通於三乘修成分別。七知法身。前能知
智。此所知法並通一切。智法不同。前佛法。
智唯局如來。文有五相。一平等相即是理
法。論云無量法門明等一法身故者。謂法
門雖殊同詮平等法身。生佛無二故。揀理
異事皆世諦門攝。二不壞相即是行法。論云
如聞取故。謂稱理起行名如聞取。行符乎
理則冥之菩提。名不可壞。三即教法。隨所
化衆生根性相應時説差別故。理本無言假
言顯理。若權若實皆是隨俗假名。四即重
顯理法。所遍之境此通染淨。平等法身遍
情非情故。五即果法。唯約於淨故。論云。第
一相差別。三乘同證第一義故。隨智有異
三種不同故所顯理亦説深淺。若約功徳等
異如常所辯。八知虚空身文有六相。一
無量相。芥子中空亦無分量故。二遍至一切
色非色處故。三不可見故。今世人見者。但
見空一顯色想心謂見。故涅槃經中廣破
見空。又此含無爲空故。亦不可見。四無異
相者。無障礙故。謂不同色法。彼此相異有
障礙故。五無爲相。謂無始終起盡之邊故。
六能通受色相持所持故。故下經云。譬如虚
空寛廣非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既因色分
別彼是虚空。則知因空顯彼爲色。大文第五
自在分中分二。初牒前爲因修行三種世
間自在行故。得十自在。此但約智通説。若
依攝論以六度爲因。如下別明。二得命
下顯自在果。命自在者不可説不可説劫命
住持故。心則無量阿僧祇三昧入智故。財謂
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嚴飾住持示現故。上三
以施爲因。如次以一切時一切處一切物
施故。業則如現生。後時業報住持示現故。
生則一切世界生示現故。上二戒爲因。戒調
身語。成勝業故。復由戒淨隨欲生故。願
則隨心所欲。佛國土時示成三菩提故。此
則由進策勤無懈廢故。解則一切世界中佛
滿示現故。論經名信解攝論名勝解。皆一
義耳。用忍爲因以修忍時隨衆生意故。
得一切皆隨心轉。謂變地爲金等如意。則
一切佛國中。如意作變事示現故。以定爲
因。智則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相好莊嚴。三菩
提示現故。法則無中無邊法門明示現故。上
二同以般若爲因。内照所知得智自在。應
根宣説得法自在。於此十中若智若通皆
無壅滯。故云自在。論以此十治十怖畏。一
死怖畏。二煩惱垢怖畏。三貧窮四惡業。五惡
道六求不得七謗法罪業。八追求時縛不活。
九法自在。治云何云何疑。十智自在治大衆
威徳。此二如論。次此十亦即初地五畏細故。
漸開此中。二四七即是惡名。惡名本故三
六屬不活。九屬第十故。約因此地方得約
果。圓滿在佛。此約行布。下離世間上賢首
品皆有此十。而約普賢位通貫始終。大文
第六得此已下。明大勝分於中三。初智大智
解殊勝故。二業大行業寛廣故。三彼二所住
功徳大智業所成故。今初文有五句。初句牒
前爲因。則爲下正顯顯有四智。初一爲總。
謂不住世間涅槃寂用難測。名不思議。此
不思議有三。一修行盡至不思議。謂證涅
槃無分量故。二所知不思議廣照世境故。
三除障不思議令眞如出所知障。天魔外道
不能壞故。第二此菩薩下業大有三。初二
句牒前爲因。一入自在。二成就智。次得畢
竟下正顯業大。三佛子下總結多門。正顯
中有十二句。初三明三業淨當相辨業。後
九約修辨業攝爲四相。初一句明起。論云
能起。能起同時。謂身語意是所起。智慧爲能
起。此三業起必與能起同時故。經云。隨行
智爲導首故。二般若下四句。智攝不染作
利衆生行等。謂由般若攝彼大悲故。不
染愛見能起方便利衆生行。三善起下二
句因攝。謂内白大願爲自行他行之因。又
外蒙佛攝。得成二因。四後二句作業所持。
初句利益衆生。後句淨佛國土。後總結可
知。第三佛子菩薩住此下。彼二所住功徳大
中三。初標所住分齊。次得善下顯所住徳。
三此菩薩下結成功徳。二中十句依七種功
徳。謂初四爲一善住道功徳。此是徳體以二
利行爲菩薩道故。初二自利先契理離障。
名爲深心。後對治堅固名爲勝心。後二慈
悲利他。後六各一約修辨徳。初三三輪化
益。修上利他。後三願行相符外招佛護。修
上自利。三結成中近結此段遠結前三。得
如是智結前智大。以智證理得無憎愛故。
次能現下結作業大平等作故。後於諸下結
所住功徳大。得七功徳無過咎故。大文第
七釋名分。亦攝如相迴向。稱如不動等故。
釋名分二。一地釋名即約法明位。二智者
釋名。即約人彰徳。今初十句論攝爲六。遠
公復攝六無二。初二自分後四勝進。勝進
中復三。初一發修離過。次二因修成徳。一成
教道徳。二成證道徳。後一依徳成位。亦有
斯理。言爲六者。一初二句名染對治。一治
下地功用行小乘願諸魔業。故名不動地。二
治煩惱習行故名不轉。上二即相用煩惱不
能動也。二次一句得甚深故可知。三有二
句發行清淨。上句發淨。謂得眞無漏。三業
無失不破觀心。能發趣行。然其八地應對
八住合名童眞。而論經名王子。似不順
文。下句行淨。正行之時離障自在故。四次
二句名世間出世間有作淨勝。上句悲故隨
世有作。自無所作。下句出世有作以智善
分別。故智障淨故皆決定義。五有一句彼
二無作淨勝。謂於世出世名爲彼二願力變
化而不滯寂。故云無作。即無住涅槃。六有
二句菩薩地勝。即分位過。前上句勝六地。
以六地觀空爲他有動。今念念發起殊勝
行故。下句勝七地。上依論釋。今更指文別
爲一解。謂此諸名對前經立。初二從淨忍
分受名。得無生忍入不動故。此句爲總。
此智現前故無退壞。次二約得勝行分受
名。一得爲深行菩薩不可知故。二離一
切相等諸過失故。次三約淨土分受名生
地。謂器世間自在隨樂生故。成地衆生世間
自在。隨物成身自無作故。究竟地智正覺世
間。決二諦故。次一約自在分。隨願成就方
名自在。次一約大勝分。得深心等十種力
持故。後無功用通該始終。依此釋者。似
若論家闕指明據。第二佛子菩薩成就下。
智者釋名中三。初牒前爲因由得智地故。
二入佛下正就人顯。三於無量下總結所住。
就人顯中。以何義故菩薩名爲得不動地。
有二義故。一一向不動。謂行修上順故。二
一體不動。謂與諸菩薩行體同故。文中先
總明。後常爲下別顯。今初文有四句。皆含
二義。論總釋云。佛性隨順因故。佛性即初
句。以梵云駄都譯通界性致譯。論經云。
得入佛性即是法身果性故。論云佛性者。
界滿足勝故。究竟見性故云滿足。此即分齊
境界。菩薩由得地智。能上入之。隨順因者。
即下三句由三爲因故。能隨順佛境。一攝
功徳。佛功徳照者。善清淨義故。謂以無垢
慧善照佛徳。即是攝義。二者行。謂正行威儀
順同佛故。三者近。即佛境現前近如可覩
故。後別明中。先明一向不動。論經十句今經
闕一。初一總顯佛加。解參玄極上徳被己
故。既常爲佛加故。名一向不動。餘句別依
五種功徳。以顯不動。一供養功徳即梵釋四
王。論經王下有奉迎之言。二守護功徳。謂
金剛等現形衞故。三依止功徳。恒不捨三
昧故。四國土清淨功徳。即能現諸身差別。
若器若衆生皆能隨現。故云無量。五於一一
下教化衆生功徳。此復五種。前三自分後二
勝進。一願取諸有多爲主導。故云有大勢
力。二根心使智力。即報得神通窮三際中衆
生根欲等故。三無量法力。三昧自在轉法
輪故。四受力。彼經云。能受無量記故。今經
闕此。五説力即隨有可化示成正覺。眞能
説故。論經此後更有一句。結云是菩薩如
是通達。論云一向不動故。二佛子下明一
體不動。文有十句初總餘別。總云入大乘
會者。謂入同類大乘衆數故。入數者不破
壞義。和合如一故。別有九種具此九種堪
入衆數。一智不壞。獲法智通故。二説不壞。
謂放教智光故。三解脱不壞。謂不住行證
入空有等無礙法界業用無礙故。四佛國清
淨不壞。知世界自在故。五入大乘不壞。智能
示現大功徳故。六神通不壞。隨意自在故。
七善能下能解釋義不壞。稱三際説故。八
普伏下坐道場不壞萬行。及菩提樹下伏
魔邪故。九正覺不壞。入如來境同佛覺故。
第三總結。所住中行無障礙。不斷不轉念不
退故。第二位果調柔中。先調柔行。法説中
受世界差別等。無量法明者。等取衆生智正
覺故。論名彼因相故者。以所受法爲自
在因故。喩中眞金作閻浮主冠者。喩得清
淨地身心勝故。以此地中報行純熟。三世
間自在故。特加於王。無與等者。喩善根光
明轉更明淨。三佛子譬如下教智淨。梵王普
放光明者。勝前日光。一多故。二淨故。三廣
故。第三重頌分中二十二頌分三。初十八偈
半頌位行。次二偈半頌位果。後一結説分
齊。今初頌上七分即爲七段。初一偈半頌
集作地分。二一偈半頌淨忍分。三有七偈
頌得勝行分。於中二。初二頌深行勝。後五
頌發起勝。於中云但以甚深無礙智者。長
行所無。故知唯念法性。則同二乘事理。事
事皆無障礙。是菩薩學故。晋經全有一偈。云
但以得無礙甚深微妙智通達三世故。乃
得名爲佛。又此一句亦可總頌餘勸。四有
六偈頌淨佛國土分。於中三。初二器世間。
次三衆生世間。後一智正覺世間。五有半偈
頌十自在故。晋經。云能得於十種妙大自
在智。六一偈頌大勝分。七一偈頌釋名分。
密迹者。古譯爲力士餘文可知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二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三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九善慧地。所以來者。瑜伽意云。前雖於
無相住中捨離功用。亦能於相自在。而未
能於異名衆相訓詞差別。一切品類宣説法
中。得大自在。爲令此分得圓滿。故次有此
來。言善慧者。攝大乘云。由得最勝無礙智
故。無性釋云。謂得最勝四無礙解。無礙解
智於諸智中最爲殊勝智。即是慧故名善
慧。即下文中。十種四無礙是也。莊嚴論云。
於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爲殊勝。云何勝耶。
於一刹那。三千世界所有人天異類異音異
義。問此菩薩。能以一音普答衆問。遍斷衆
疑故。此同下文。金光明云。説法自在無患
累故。増長智慧自在無礙者此兼顯離障
名勝。深密意亦同此。瑜伽住品十住論成
唯識等。文辭小異義旨無殊。仁王名爲慧
光者。言兼法喩。智論名善相。從所了得
名。能所雖殊皆明説法之慧。故所離障離
利他中不欲行障。有四辯故。四無礙障分
成二愚。前三爲一。名於無量所説法。無量
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謂所説法
是義。名句字是法。後後慧辯是詞陀羅尼。自
在愚通於上三。二辯才自在愚。即愚第四無
礙故。所證眞如名智自在所依。謂若證得
此眞如已。於無礙解得自在故。便成善
達法器自在説法行。梁論云。由通上眞如。
得應身果。金光明中得智藏三昧皆一義
耳。次正釋文。三分之内。初讃請中有十三
頌分三。初二如來現相顯説無功用行。無
動之動難思議故。特此現通。次十頌別讃
後一頌結請。別讃中亦三初一菩薩供。次一
天王供。後八天女供讃。於中二。初一供餘七
讃。讃中二。初一標讃。後六顯詞。於中亦
二。初二讃菩薩通於八地。及説法主。後四
雙讃佛及菩薩。三輪化益。此又云菩薩幻
智。後結云讃佛已故。文中通讃八九地。如
月普現前地有故。此法師位隨機説權實
故。文中三。初一身無心而普應。次二口隨機
而演説。後一喩結心常契中。既特云最勝
智心示如來法。權實明矣。故瓔珞經中説十
種善。前九依三乘人各成三乘。第十名佛
乘種性。謂初聞佛法即發佛心。唯觀如如
修佛智慧。終不爲悲願纒心。一向不起二
乘作意。第九爲悲願纒心故。此云慈悲樂
饒益。明文若斯云何不信。第二正説分。先
明地行文有四分。一法師方便成就。謂此
地能起辯才説法。名法師地。趣地行立名
方便故。二智成就具能知法之智慧故。三
入行成就。達所化器之心行故。四説成就
稱根正授故。四中初一入心餘皆住心。亦攝
三位至下當知。然第八地中。但淨佛土教
化衆生。此地辯才力故。教化衆生成就一
切相。能教化故。一切相者具上四分故。初
分中三。初牒前起後。前得二諦等智故。次
欲更下正顯方便。三得入下結行入地。正
顯中文有十句。不離二利。論云。一一五三
句示現者。初句利他次句自利。故云一一。次
五利他。後三自利故云五三。示現之言通上
四段。初句依無色得解脱想。可化衆生利
益他故。化其令得大般涅槃。故云轉勝論
主謂菩薩不求自滅故作此釋。然經既云
更求寂滅。何妨自求。以七八九地同得無
生。八地得忍寂滅現前。依勸起修。此求上
品名爲轉勝。即用而寂眞解脱故。若依此
義前二自利。亦可十句倶通二利。於理無
失。且依論解。二依未得究竟自利益故。
復修習如來智慧。三依根熟菩薩化入如來
祕密。三密化益故。四依邪念修行可化衆
生令觀察不思議智得正念故。謂觀無念
見智性故。五依未知法衆生轉法輪。令
得知故。寂淨陀羅尼三昧門。皆説法所依
故。六依邪歸依衆生。具廣大神通令入正
法故。七依信生天衆生。令入差別世界
佛淨土故。上五中一無證二無行三無解。後
二無信下三自利中。入依正覺内證智徳
故修力等。九依轉法輪外化恩徳。十依無
住涅槃斷徳。第二佛子菩薩住此下智成就。
此下二三段攝王子住。知法知根皆法王軌
度等故。且依智成文中。初總知三性。謂淨
染不二。不二即無記。後有漏下展轉別開。
一於淨法開漏無漏。謂施戒等取相心修與
漏相應。名爲有漏。無漏反此。二於無漏開
出見道已前名世。見道已去名出世。三即
就上二世出世異名爲思議。即世出世名
不思議。亦可於出世中約教證二道。四彼
有漏思議中定能證入。名之爲定。爲縁所
動名爲不定。亦可。佛性定。有餘一切法皆
悉不定。三聚定等下文自説。五總上諸善開
出三乘。謂諦縁度等。皆通上四故。唯佛果
一是唯無漏等。而屬菩薩乘果。六於三乘
法中示有爲無爲依順行故。此是善體故後
明之。謂滅諦縁性彼岸眞理皆名無爲。道
諦縁智能證修起皆名有爲。如來一切皆是
無爲佛智。有爲非極説故。涅槃令覆有爲
相故。三乘聖人依此起行。依此差別故名
順行。第三此菩薩以如是下。明入行成就。
此中三。初總標章門。二此菩薩如實知下。
依章廣釋。三佛子菩薩隨順下總結安住。今
初有十一林。一衆生心者是總故。論云依
共。以通是下十染淨共依故。菩薩依此而
知故名爲依。下依義準之。餘十是別。不出
三雜染故。論云依煩惱業生生是苦果。今
當第九。論釋餘七云。依共染煩惱染淨等。
依定不定時。謂次根等四同是業故名共。隨
眠即煩惱種名染。眠伏藏識令心染汚故。
受生即生如前已説。餘二通三故不出三
也。二云何通。謂習氣無別體。是染淨等氣
分故。三聚但是約時定不定故。論又別釋
根信性欲相似之義。云彼復定不定時根等
次第。根等相似信等者。由下經文。以根例
三故。此重釋相似之義。亦須約時故云彼
復定不定時。約何論時。亦約根等四事次
第也。云何次第。謂根等相似似何等耶。謂
信等故。如宿習名根印持名解。依根起解
故云次第。解必似根故云相似。習解成性
性必似解。依性起欲欲復似性。若相似未
熟時即名不定。熟名正定。全無邪定故。時
依根等。論經名解爲信是信解故。十皆名
稠林者多故名林。難知曰稠。論經十林皆
有行字。謂不正信義故。名心行等稠林。心
行若絶證信圓明。非稠林行。然此十名多如
發心品辯。而習氣一通於二義。一者殘習。二
者種子熏習如下當辨。第二依章廣釋文
分九段。以解性欲合一例故。今初心中三。
謂總別結。別中略擧十門。攝之爲八。二三
後二合故。一差別相。心意及識六種別故。此
八縁境許得齊起。故名雜起。又雜起者必
與所倶。極少猶有遍行五故。二速轉下二
句明行相。四相遷流故。速即是住。住體輕
危速就異故。轉者是異壞即是滅。不壞是生
故。論經但一句。云輕轉生不生相。論云住
異生滅行故。三無形質者。第一義相觀彼心
離心故。云何離。謂心身不可得故。身者體。
依聚義。即同起信心體離念等。四無邊際。即
自相順行無量境界取故。取境不同故名爲
自。上之四相初一是所相。二是能相。此二
並心之相。三是心之空性。性相不同合爲心
體。四即心用。此四並通染淨。後四明淨心
隨縁。由第五隨煩惱縁成六七。隨業生縁
成第八。謂第五清淨者。自性不染相。即自
覺聖智眞妄所依不空性也。染而不染名自
性淨。次下二句即不染而染。謂六垢無垢者。
即同煩惱不同煩惱。相隨縁有垢性恒離
故。七縛不縛者。同使不同使相義不異。前
但種現有別耳。八有二句同名因相。隨因
受生故。菩薩以幻智願力生故。餘衆生隨
業諸趣生故。第二釋煩惱稠林。亦三。別中
九句攝爲三種事。後七合故。一遠入相乃至
有頂故。此約四住現行。下至金剛自約種
説。久者無始常隨故。二無邊引起者難知相。
言無邊者。修習無量善根故。引起者引起
惑故。惑與善倶所以難知。即勝鬘中恒河
沙等上煩惱也。上明竪深此辨横廣。三倶
生下七句。合爲染相。即三雜染。謂此煩惱
亦與業生二倶起故。即分爲三。初三句當體
明煩惱染。一倶生不離者明隨所縛。此句
總明能所。所縛即妄心。謂惑與妄心遞共
同事。故云倶生。生即是事。然離惑不名
妄心。離心惑依何住故。迭共相衣名爲不
捨。二眠起一義者。是以何縛。謂使爲能縛
使即隨眠。起即現行。現行由使不得解脱。
以現及種同一惑義故。然下辨使不必與
現行倶。此中現行必由於使。如有種子未
必有芽。若已有芽必依種子。故云一義。三
與心相應不相應者。是所縛事事即眞心。若
被妄染名與相應。是縛非解心性淨故名
不相應。示可解脱。二隨趣下有二句。約生
明煩惱染。論云身事生道界因故者。苦報集
起名身事生。上句是道因下句。是界因。三愛
見下二句。約業明煩惱染。初句明於三分
中業因障解脱故。言三分者。愛是欲求中
追求現報受欲行者。見是邪梵行求。癡是
欲求中追求現報習惡行者。故論云。無戒
衆生爲現少樂。習衆惡行愚癡之甚。慢通
上三。而多屬見。有求屬生染所攝。故此略
無。上三倶障解脱過患難拔。如箭入木故。
外道得非想定。尚與見慢相應。上即論意。
亦可見愛等通七識中煩惱。故云深入。下
句明此惑隨順世間身口意業。不斷起因
故。結中八萬四千煩惱隨好品自明。賢劫經
中亦有其相。第三釋業亦三別中。十句爲
九種差別。後二合故。初一道因差別。謂通説
三性爲六趣因。引雙唯善惡各有三品。二
地已説滿業通三性。名言熏習亦通三性許
爲因種故。又倶舍十七以三性因對五種
果。無記亦能招果故。論主通以三爲道因。
或既不招異熟則論主言總意別。二有表示
等者自性差別。然論經此句云作未作相。此
則並以思爲自性故。論云。此有二種。一籌
量時。此在意地。唯有審慮一種思故。釋未
作義。二作業時。釋經作字有決定思。若在
身語唯發動思。成唯識云。動身之思名爲身
業。發語之思名爲語業。然今既云有表示
等。即表無表業各通三業。表則三皆是思。無
表則非心非色或説色收義如別説。三與心
同生不離者。方便差別心共生。熏心不別生
果故。謂此業思與等起意識共生。隨其善
惡生。已即熏本識成名言等種。種似能熏
故云不別生果。即不離義。四因自性等者。盡
集果差別謂無始業因以是有爲故。自性刹
那壞故云盡。此顯非常而得持至果。功不
敗亡故云集果不失。此顯非斷前念雖滅
後念續存。故云次第。亦是因即頓熏果。則次
第如識等五也。五有報無者報。論云。已受
果未受果差別。過去生報業現在已受。名爲
有報。後報未受名爲無報。非謂全無。更有
一理。謂已悔之業則許無報。有報可知。六
黒黒等衆報者。對差別。謂四業相對成差
別故。初二黒白相對。後二漏無漏相對。言
黒黒者。即四中初一因果倶惡故。又因果
倶與無明相應故。即三塗業。等者。等於
餘三。謂二名白白業因果倶善故。倶與智
明相應故。即色界善業。三黒白業。即欲界善
業因中善惡雜故。受報亦愛非愛雜。四非黒
非白業。謂諸無漏業無異熟故。對上黒白
二業立雙非名。言衆報相者上三有報故。
論云業集成就故。若倶舍意。其黒白業約
相續説。以無一業及一異熟是黒亦白
相違故。言相續者。謂或意樂黒方便白。如
爲誑他行敬事等。或意樂白方便黒。如愍
弟子現麁語等。若以義推。正以諂心而
行敬事。亦可同時。餘廣如雜集第八。倶舍
十六。七如田無量者因縁差別。謂識種爲因
業田爲縁。隨田高下等殊。令種亦多差別
故。論經云業田無量相。八凡聖差別者。即
已集未集差別。出世未集世已集故。九十二
句定不定差別。前句明三種時報定不定。謂
現作現得報名現受。現作次來生獲報名生
受。現作第三生去方得報名後受。於此三
中各有定不定。謂前二時定報通定不定。後
一時報倶通定不定。第十句明乘非乘定不
定。乘即三乘唯修自乘業名定。乍修此乘
復修彼乘。名爲不定。非乘謂世間無運出義
故。定者難度不定易度故。結中亦言八萬
四千者。惑因既爾所起之業亦然。根等諸門
皆成八萬。翻此即顯波羅蜜門三昧門等。
第四釋根中二。先別後結。別中十相爲九
差別。五六合故。一説器差別。謂説法所授之
器。信等五根有下中上故。亦是鈍中利。謂
於教理受有遲速及多少故。二根轉差別。
過未爲先後際。現在已定兩望論差。謂前上
中下根。於三際中互望轉變。若後轉爲中
上。前根則下。後轉爲下前根則増。是差別
義。不轉則平是無差別。故論云前後根前根
下増平故。三三性差別。謂約菩薩等三乘
根性。相形爲上中下故不同。第一通於三
乘。四煩惱染差別。謂喜樂等五受根。隨貪
等煩惱得増上故。五六二相明定不定差
別。初句乘非乘皆約熟不熟明。大乘中熟者
定。不熟者不定。小乘中熟者不定。可轉向
大乘故。不熟者定。各隨自乘而解脱故。若
世間非乘熟者不定。可化入道故。不熟者報
已定故。且暫捨之。即離世間中待時方化
清淨捨也。後句淳熟調柔一向是定。六隨根
網輕轉壞者。順行差別。此知眼等根順行境
界。得増上故。於中有三種順行。一依身順
行。謂六入展轉迭共相縛。如網魚鳥不得
解脱。故云根網。此行内境。二生滅順行。謂
體是有爲。生住不久故云輕。易可異滅故
云轉壞。三觀行取相順行。此行外境。即論
經云取相。今文闕此。或根網中收。七聲聞
淨差別。望凡夫二乘行増上故。以二乘根
由滅障能成故。煩惱無能壞。八菩薩淨差
別。此通三種退不退也。九遠隨等者。示一
切根攝差別。謂三無漏根。總攝諸根。三者一
始行。即未知當知根。二方便即已知根。正在
修道故名方便。三報熟者。即具知根。謂前
信等共三無漏根生而隨優劣。三位不同。
自始至末故名遠隨。此之三根。於修無學
涅槃得増上故。此上九中。初二約信等。
三五七入並約三乘。通於諸根。四約五受。
六約眼等。九約三無漏根。二十二根已明
十九。男女命根不足可辨。餘如倶舍根品
麁説。即然細分無量故。結云乃至八萬四千。
第五例三稠林。謂解性欲。此三與根性相
順入擧一可反三隅故。皆略例。第六釋隨
眠。先總後別。總中晋及論經皆名爲使。論
云隨順逐縛義故。如世公使隨逐衆生得
便繋縛。即是隨眠。眠伏藏識隨逐纒繞故。
此唯約種不同小宗。別有十二句。論攝爲
二。前六明何處隨逐。後六明以何隨逐。今
初爲五。一合初二句。約心明處。初句於報
心隨逐。正顯眠伏藏識。即久安眠處。而言
深者。無始來有微細難知故。下句於非報
心隨逐。即轉識分別。事識不離現事而生。
故但云心。即暫迴轉處。二相應不相應者。
約三界明處。唯與當界心相應。不與異
界心相應故。故論云。欲色無色。或上中下
差別。無色惑微所以名下等。雖則隨眠性
皆成就。隨其現惑亦有不相應義。三久遠
隨行相者。約地明處。論云隨順乃至有頂
故。然有頂之言。通有二義。一至金剛之頂。
二至三有之頂。今取通大小義。直云有頂。
論經但云遠入。今云久遠亦無始來上至
九地頂故。四無始不拔相。此約時明處。處
既無邊時亦無始。唯智能怖隨眠怨賊。既未
曾有聞思修智故。不能拔出。五與一切禪
定等者。此約行明處。由隨眠隨逐。令世
間禪定等不能滅愛見等心。不能隨順正
修行故。名爲相違。故下偈云。禪定境排仍
退轉也。後三界下明以何隨逐。即顯隨逐
之相。由此相故。名爲隨眠。此有六種。一
於上三有不斷隨逐。所以三有不斷相似
相續者。由有此使作繋縛故。如世眠者
不能起床。二遠時隨逐。即於上無始時。令
心相續現起無邊。如世眠者夢心相續。三開
諸處門者。一身生隨逐。謂於前一身之上報
非報心。明隨逐也。如世眠者夢中見聞。於
中二義。一令眼等諸根門。集生六種識時。
使與同生故云開門。此明外逐方便心。二論
云及阿頼耶熏故。此明内熏報心。論經門
字下更有集字。即阿頼耶集起之心。然是諸
處通依故。今經義含耳。四堅實難治。即不實
隨逐。謂修禪等時不得眞實對治故。不實
堅實如世重眠。不得重觸大聲無由起故。
五地處等者微細隨逐。此於上有頂處九地
中六入處。煩惱身隨逐故。然九地有二義。一
約三界九地。雖並成就細故不知。成處
多少名不成就。如世眠者夢中謂覺。二以
善慧爲九地。十地猶有故名微細。不成就
者。此地中分有斷除故。故下偈云。金剛道
滅方畢竟故。六離苦隨逐。謂唯無分別智。出
世間聖道方能拔出。如眠得觸。第七釋受
生稠林中。十句先總後別。論通爲八。一身
種種。謂形類多故。二業因種種。三住處種種。
四四五二句色想上下種種。五同外色因種
種。謂田等取外同喩故。六自體種種名色與
識倶生。相依不離是報自體故。七本順生
因種種。謂癡愛爲本順生求有。令有續故。
八末後二句集苦諦種種。謂三求不同皆是
集因。但集苦果故云種種。上句顯欲有二
求。欲受即欲求。貪愛共取追求不已故。欲
生即有求。愛生三有自得勝身。復攝眷屬
故。言無始樂著者。顯上二求之過。下句即
邪梵行求。由心取著故。不知三界輪迴貪
求三界。小大無量之相妄謂涅槃。謂或拍
腹爲道。或計無想非想爲涅槃故。第八
釋習氣中。亦先總後別。總云習氣既通二
義。不可局於羅漢餘習。雖標習氣別中皆
言熏習。熏謂熏灼。如外香氣習。謂習學。唯
約有情習。必能熏以成氣分故云習氣。即
頼耶識以爲所熏。以恒住一類是無記性。
可受熏故。前七轉識以爲能熏。由有生滅
力増盛有増減故。能所共相和合故名熏
習。此如攝論及唯識第二。若依起信。眞如
亦能内熏。佛善友等以爲外熏。内外和合以
成氣分。前中雖聞教等亦因識能領受。故
判識爲能熏。今並通。此文中既有因熏與
果等。定知熏習種成爲氣分義。別中十種差
別。一與果現在非現在差別。謂過去善惡業
因。與今現果同起名行。不同起名不行。
如人行施。今得人身亦常好施等。此即因
習。二隨趣熏者。道熏差別。如從天來今猶
鮮淨。廣明道習。如大威燈光仙人所問經。此
即果習。上二皆是對過説今。三隨衆生行
者。親近衆生熏差別。此是縁習故。宜遠惡
近善愼所習也。所以昔王不立廏於寺。而
立之於屠。四隨業等者。功業煩惱熏差別。功
業者。釋經業字。謂是起作事業揀非業因。
如鍛金之子宜教數息等。煩惱習者如人
喜眠眠則滋多等。五善不善等者。善業等熏
差別。此業即是業因。以是善等三性望來
果稱業故。如久行施者施心轉濃等。上三
唯約現世以明習氣。六隨入後有者。中陰
熏差別。中有即是本有後故。如梵行人至中
有内。亦無染欲。七次第者。與果次第熏差
別。謂修善惡業。於後有位。諸趣之中受果次
第。習亦與果次第無差。上二約現望後以説
熏習。八不斷等者。離世間禪因熏差別。謂諸
無漏定名離世間禪修學無漏即是彼因。
由未斷煩惱。雖修無漏亦爲煩惱牽。煩
惱隨。至無漏名爲遠行。行亦入義。九實非
實者。同法異外道行解脱熏差別。同法釋實。
即三乘同佛法故。異外道釋非實。在佛法
外故名爲異。行者上二之因。解脱者上二
之果。各有熏習好習本法故。曾修小乘今
雖學大。先發小習餘可準知。此即邪正雙
明。約修證説。亦含三乘餘習之相。十乘熏
差別。唯就於正約其見聞故。法華安樂行
令不親近二乘。恐習成種故。上來十種前
七約時。三世三有互望明習通於善惡。八
明惡隨於善。後二約人種種習氣。皆能了
之。令成如來無習氣之習氣智故。第九釋
三聚稠林。亦先總後別。論通爲五。總即第一
有涅槃法無涅槃法。三乘中一向定差別。
無即邪定有即正定。各於自乘定故。離此
不定。論略不釋。此就種性約位以明。外凡
無涅槃。三乘聖人定有。内凡不定。又約一
期久遠非究竟無。二善行惡行因差別。此
約解惑以分三聚。謂正見是善行因。邪見
惡行因。二見定起二行名之爲定。言二倶
不定者。無正慧決擇。又不撥無因果。率之
則可清升。任之則便鄙替故曰不定。下不
定倣此可知。故論皆不釋。三惡道善道因
差別。此約行業以辨。四外道聲聞因差別。
此約位以分。翻彼八正名曰八邪。外道邪
位定。正性離生聖人位定。已入見道故。前
三善根則名不定。五菩薩差別。此約修大乘
者得失以分。著邪是失所謂六。蔽聖道爲
得即六度等。第三總結安住文屬入行。論
意總結前三。故云前三種事成就。方能安
住此地。大文第四住此地已下明説成就。亦
攝善法行。辯才饒益多同彼故。文中二。先
牒前總顯。謂了心行方善説故。後佛子下
廣顯説成有三成就。一智成就。謂知法知
器知化儀故。二口業成就能起説故。三法
師自在成就。得陀羅尼等成彼徳故。各有
佛子以爲揀別。今初分二。先明隨所知之
法。二一切下隨所依之器。此二何異前文智
成入成。前三各別而知。今此總收以法逗
器。今初所知法。即三乘一乘解脱差別。各
含教證教道。以將化生令器熟故。證道
以將度生令得解脱。體正度故。二隨所依
中文有三節。初總明。次能隨下別顯。後令
生下結益。論主通收爲七種器。一説所説
法對器。自釋云隨應度者授對治法故。
即總中二句。下句是説所説法。上句即所對
之器。別中初能隨及後而爲説法。即上説所
説法中間根等諸林。即是所對之器。於中
準論經。衆生下有心字。即是心稠林。通爲
五種器。初衆生心根性欲解。明所説法器成。
謂十一林之中。此五正顯已成信等法器。可
隨根欲等説故別顯之。二所行有異。含其
二義。一約能行之行。名種種異行器。即上
根等能行。二所行之境。即上根等所行名譬
喩器。總喩上五故。如世稼穡具五因縁。彼
所種物成就堪用。一有心物。二有根益其
生力。三有可生性。四含潤欲發。五決定可
生。喩上心等故云譬喩。四諸聚差別者。即
定不定根轉器。亦通上根等。五亦隨下隨辭
辯器。以彼生煩惱業熏難捨。要作同行巧
辯方能化故。三結成益。即隨乘因能乘出
器。以上諸義不出自乘解脱故。第二佛子
菩薩住此下。口業成就。曲分爲二。先總明
具説之徳。二以無量下正明口業成就。今初
亦是智成就。以具法師行即是智故。而言
説者。護如來法藏通於説故。斯則内持於
智外口説故。何名具法師行。深妙義中具
二十種功徳故。一知時二正意。三頓四相
續。五漸六次。七句義漸次。八示九喜十勸。十
一具徳十二不毀。十三不亂十四如法。十五
隨衆十六慈心。十七安隱心。十八憐愍心。十
九不著名利。二十不自讃毀他。廣釋如論。
涅槃具七善知名大法師。與此略同。慈氏
論説具十徳者。名大法師攝義具足。一善
知法義。二能廣宣説。三處衆無畏。四無斷
辯才。五巧方便説。六法隨法行。七威儀具足。
八勇猛精進。九身心無倦。十成就忍力。會
之亦同。第二正明口業中。先略明。後此菩
薩以法下廣顯。今初先顯名體。謂外由菩
薩美妙言辭而演法義。名四無礙辯。内由
智起名四無礙智。次辯體者。此智即無漏
後得爲體。故云善巧。即上知法知機智也。
義無礙解或通正體。次此菩薩下約位顯勝。
以初地分得此地任運。故無暫捨。後何等
下徴列名字。智縁法等無拘礙故法等皆
智境界。從境分四。一法者法體。謂法自體
有軌持故。即二空所攝。即眞之俗境故。論
云。遠離二邊生法所攝。如色礙相等。二義
者。法境界體。調於法體上差別境義。即上
二空所攝眞諦之境故。論云。即彼遠離二邊
生法所攝中。如實智境界故。然得此眞智
者。由菩薩於生法二執所攝境中。以智安
住求彼色等。但是虚妄。即俗而眞是彼色等
之中別義。上即遠公之意。其猶不生不滅。是
無常義。亦可。不約二諦。法約自體義約差
別。謂十一色等虚妄分別之相。即是別義言
如實智者稱事實也。三詞者正得與衆生。謂
得彼方言與他説故。故論云。於彼如實智
境中。隨他所喜言説正知。此釋正得隨他
言説正知而與故。此釋與衆生。四樂説者。
正求與無量門。謂樂説乃辭中別義。七辯剖
析名無量門。論云。於彼隨他所喜言語正
知。無量種種義語隨知而與故。二廣顯中。理
實此四通該一切。且約圓數以列十門。各
有復次。論云後五是淨者。謂三乘行果。則
顯前五是三乘教理。通於染淨。言十者。一
依自相。謂知事法體各殊故。二依同相。謂
知理法。若性若相各有同理故。三行相。此
約時辯法。三世遷流故。上三知義即是所
詮四説相。此知教法。上四皆約所知。五智
相。此約能知。六無我慢相。此約所離明淨。
七小乘大乘相。此約所行。上二通辨諸乘
行果。後三別約一乘。八菩薩地相此約因
行。後二知果。九如來地相約體。十作住持
相約用。然上十中法義則別。後二多同。皆
詞則説於法義。樂説乃詞中別義。亦有以
詞説於法。樂説説義。十中皆四無礙。即四
種相。今初自相有四種者。一生法自相。謂
知色是變礙相等。二義者差別自相。謂知
色有十一處等。上二約總別以分法義。後
二同體義分。三想堅固自相想者。起言所依。
亦以慧心取彼二種相故。一隨自所覺諸
法相。二隨彼彼所化言詞所宜相。以所覺
法隨彼言詞爲彼生説。説無錯謬名爲
堅固。論經云。不壞者壞即錯也。四彼想差別
自相想義同上。但以次第不息。以多異名
堅固彼義。令他愛樂名不斷盡。此自相一
門是總故。論前總中亦依此釋。諸經論中亦
多依此。第二同相。約性與相分於法義。一
一切法同相。謂諸法同以無性爲自性故。
二有爲法同相同生滅故。謂觀無常門生滅
相得入初句。法無我性故。無我智境得成。
是則生滅是常義也。三一切法假名同相。故
云安立。所立之法已是假名。更以言詮假
名而談名不斷説。四假名假名同相。謂不
壞前假名。更能以異異無邊假名説故。重
言假名。第三行相中。約三世以分法義。一
生行相現法縁生故。設知過未亦名現在。
以三世皆是當世現在故。故論云。過去未
來彼彼世間攝受故。二已生未生行相。設知
現在亦名過未。以現是過家未未家過故。
是則當世而知名法。逆見過未能知現在。
是則名義爲菩薩智境。三物假名行相。總
説三世之物不謬故。四説事行相。然所説
事不出三世。總相物中故云一一世。但曲
明異異事法。故云無邊法明。第四説相中。
約本釋以分法義。一修多羅相故但示法。
二解釋相所以名義。三隨順相。隨類言音故。
四相似説相。謂隨心樂聞何法宜。何譬喩
説似彼心故。第五智相。約法類以分法義。
一現見智。二比智比即類也。然所知境即是
二諦法。比等智是無礙體。從體立稱不同
前後。又法比等智通於大小。四無礙智唯局
大乘。故涅槃説。唯菩薩有。聲聞設有少故名
無。若就二智所觀並通大小。約能觀智唯
局大乘。於大乘中。依觀所取能取以立法
類。一法智觀如故云現見。謂觀差別二諦
同如不異故。二比智即觀前能觀。如實分
別之智。類餘亦爾。類何等耶。比知如前。差
別即如實故。三欲得方便智。謂此是相見道
依眞假説。後得智攝故云世智。若欲得第
一義假説以爲方便。四得智。謂雖以世智
説。而與第一義相應非顛倒異。方名樂説
故。云善巧。可以證得第一義故。餘如唯識
雜集各第九。瑜伽十六説。上迴向品疏已略
明。第六無我慢相中。約眞俗以分法義。一
第一義諦無我。故云一相。言不壞者不壞
無我故。若言我知無我我證無我。則壞無
我。以有能所故。二世諦無我故云蘊等。迷
蘊著積聚。我迷界著異因。我計種族別故。
迷處著欲我計爲生門。能受入故。迷諦縁
起著作。我皆明因果有造作故。並是法我
亦通人我。今隨順觀察世諦縁生無實。以
爲對治得入第一義法無我。名善巧方便
故。蘊界等是菩薩智境所治之我。三説美妙
無我。愜情稱美順理爲妙。四説無上無我
故云轉勝。詞中差別故曰無邊法名。第七
大小乘相中。約權實以分法義。一觀相。謂
一觀不異唯一事實故。二性相。就彼根性
有三乘故。三解脱相。會彼三乘同歸一實。
解脱相中無差別故。論云。依同解脱不懼
者。法華云。今我喜無畏但説無上道故。四
念相即開方便門。隨機念異心行不同。以
多法明説諸乘法。然皆爲一事。故論云隨
順解脱。第八菩薩地相中。約地體相以分法
義。一智相。一切菩薩行者總標也。何者是耶。
謂所證法行能證智行。何以此二名菩薩行。
以智契如故。故經云智隨證。論云觀智説
故。此菩薩行即十地智體。二説相。謂體雖一
智相有十地分位故。然此分位由心差別
故。論云十地差別者。謂心而名説相者約
口言也。以論經云義無量者。説十地別差
故。作是釋斯則異前義大。三與方便相。謂
巧説十地授與衆生。不顛倒教授與地證
道無有差別故。四入無量門相。入諸地
相差別故。第九如來地相。約眞應以分法
義。謂一法身相。即始本無二之法身。故云一
念成正覺。二色身相種種時者。隨何劫中
種種處者。隨何國土依報事。各差別者。隨
何等佛身正報事。三正覺相。通説正覺十
佛差別故。四説相佛徳無盡故。説亦無盡。第
十作住故相。約諸佛能説徳所説聲教。以分
法義。一覺相。即作住持徳覺法性相故。語
者隨自意語隨他意語。隨自他意語。此能説
法故。十力破魔憍慢。無畏伏外道。不共
異二乘慈悲故。常説辯才故。能説方便者隨
順物機。轉法輪者正説。此上皆一切智智隨
證。二差別相。知佛隨心種性等差別聲教
故。三説相。用前音聲差別説故。四彼無量
相異異説故。隨信解者。示現菩薩無盡樂説
故。以如來智等者。諸佛法身以利生爲行。
此行合智故。無垢清淨不可破壞。故云圓
滿。此地分得故用之而説。第三佛子菩薩住
第九地下。法師自在成就中二。先牒前標
後。二得義下正顯成就。有四種事。一持成
就得不失故。二説成就巧能演故。三問答成
就斷疑網故。四受持成就更受勝法故。則
前三自分。後一勝進。又前一釋得妙法藏。後
三釋作大法師。於此四種皆無縛著即攝
第九迴向也。今初分二。初列十持。持先已
得。後此菩薩得如是下用前十持。持當所
得。今初先列十持。並從所起業用立名。初
三起意業。次三起身業。後四起口業。一持
義二持教法。三持能知智。四善軟者慈光
攝受。五剛強者善慧降伏種種施爲故。六上
供諸佛下攝貧窮故名衆財。七於大乘中
陜劣衆生。示教大乘威徳勝利令生喜故。
八不斷辯才智常説故。九無盡樂説深説
故。十種種義樂説廣説故。後如是下總結。以
百萬下顯持之用。二持當得中聞已不忘。
正顯持義。爲他演説亦持之用。第二此菩薩
初見下明説成就。於中三。初顯所受法多。
二此菩薩得如是下能廣開演。三此菩薩處
於法座下。明起説自在。第三佛子此菩薩假
使下。問答成就。初一界答難。二明一切世
界。第四佛子此菩薩復更下受持成就可知。
第二佛子菩薩住此下明位果。三果同前。但
初調柔見佛縁中。初依内證近佛法身。後
依三昧見佛色身。餘文可知。第三重頌分
中。二十四頌分三。初十九頌地行。次四頌
位果。後一結歎。今初具頌上四分。初二頌
法師方便。次二頌智成就。次七頌入行成就。
四有八偈頌説成就。於中初半偈頌智成
就。次二偈頌口業成就。其中諸喩長行所
無。後五偈半頌法師自在成就於中初一
偈半頌持。次一偈頌説。次一頌問答。後二
頌受持兼頌問答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四
已下入
三十九經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十法雲地。所以來者。瑜伽意云。雖於一
切品類宣説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
滿法身現前證受。今精勤修習。已得圓滿
故。有此來。論云。於九地中。已作淨佛國土
及化衆生。第十地中修行令智覺滿。此是勝
故。以八九二地同無功用故。對之顯勝有
此地來。又一乘中最居極故。次釋名下自有
釋名分。今且略解雲者。是喩略有三義。一
含水義。二覆空義。三霔雨義。約法就喩
則有多義。雲有四義。一喩智慧。二喩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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