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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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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分二。初九十一頌正頌前法。後如是十
住下。九頌結歎勸修。前中十住即爲十段。
初住中有四十六頌。文分爲四。初三頌頌
發心縁。次三十二頌縁境發心。次十頌勝進
所學。後一總結。今初。尊重即前衆生樂見。第
三偈即廣大法。二中分二。初十頌縁十力
發心。一頌一力。初中謂。以因感果斯爲是
處。從我心冥性等生。無有是處。餘文可見。
二二十二頌別顯所求。長行結前生後。云求
一切智。今偈略顯一切智相。此二十二頌。一
頌一智。或有闕智了等言者。蓋文略耳。今
以類例相從攝爲十智。初一俗諦智。次一
眞諦智。三一偈神通智。四五頌解脱智。五過
去下。一頌劫刹智。六一頌三乘智。七有七
頌三密智。謂二頌身密。三頌語密。二頌意密。
八一頌唯心智。九過去下。三頌。一多無礙智。
十有一頌權實雙行智。三菩薩如是下。十
頌。頌勝進十法。一頌一法。皆言令其不退
轉者。顯勸學之意也。不退有三。一位不
退。七住已上。二證不退初地已上。三念不退
八地已去。今此近希位不退故。若約圓教
當位。從信入住得位不退。初發心時成正
覺故。四一頌總結亦是引證。第二住五頌。初
二頌自分。次二頌勝進。後一頌結説。第三住
五頌。前二頌自分。後三頌勝進。第四住六頌。
初三自分。次二勝進。後一結歎。第五住五頌。
初三頌自分。次一頌勝進。後一結歎。第六住
四頌。初三自分。於中後半頌。是顯不動之
意。二一頌勝進。第七住四頌。初二自分後二
勝進。第八住五頌。初三自分後二勝進。第九
住五頌。初二自分後三勝進。第十住六頌。
初四自分。於中三頌。頌所成徳用。一頌頌
讃勝難測。後二頌勝進。第二大段結歎勸
修。九頌分三。初一頌總歎十住。次六別歎
發心住。後二結歎初心。況出修行。十住位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梵行品第十六從第十七經盡夜
摩宮中偈讃品
四門之中初來意有六。一前是正位。今辨位
中之行。故次來也。二前明諸位別行。今辨
諸位通行。三前通道俗。今別顯出家所行。
四前明隨相差別。今顯會縁入實。五爲顯
入住之因。謂自他二種梵行淨故。則入初住
也。六別顯初住成佛。則類前諸位。位位成
佛不由他悟之相也。具上諸意有此品
來。二釋名者。梵是西域之音。具云勃嚂摩。
此翻爲淨。揀上淨行立梵行名。離染中極
故名爲梵。即梵爲行故名梵行。持業釋也。
亦有云。眞境爲梵智契爲行。或涅槃爲梵
修因爲行。此二依主釋。梵行以何爲體。體
略有三。一者即戒。戒能防非故得稱梵。二
者四等。三者是慧。涅槃五行中。梵行即四無
量。亦七善知。今此品中具含三義。然此三
各二。戒有二者。一隨相二離相。今文即相
無相。依如來教染衣出家乞食正命。是隨相
也。於修無所著。則戒相如虚空。即離相也。
四等二者。一有縁二無縁。生縁法縁皆名爲
有。今即縁無縁觀察衆生。而不捨離是有
縁也。了知境界如幻如夢。即無縁也。慧有
二者。一有分別二無分別。今即分別是無分
別。謂於十法一一推徴。是分別也。觀無相
法了知平等離念契玄。即無分別也。上三
中二義。各初義通凡小。後義唯大乘。此二不
二爲實教梵行。若一行具一切佛法。方是華
嚴之梵行也。梵即是淨。但以性淨故即行
淨。行淨故則智慧淨。智慧淨故則心淨。心淨
故一切功徳淨。乃至成佛功歸於行。故云淨
行。然前信中之淨。隨事造修悲智兼導。至
此純熟了心自性。悲智無二故。小有不同。
三宗趣者。即以悲智無二事理雙修觀行爲
宗。疾滿一切佛法爲趣。第四釋文。文分爲
二。先問後答。今初亦二。先敍問答之人。正
念天子問者。天者淨也。表所問事理染相絶
故。梵依天行而得成故。念與無念二而不
二。爲正念也。法慧答者。表巧慧窮法。後佛
子下。正顯問端。於中先擧所問境。次云何
下。述所問相。問相有二。一問行淨所因。謂
隨相持戒之梵行。云何得離相之清淨。故不
應言淨劣梵也。二從菩薩下。問因所得果。
二法慧下答。答前二問即爲二別。先答
行淨所因。後若諸菩薩下。答因所成果。斯即
觀成利益也。今初分二。先明自行清淨
即離相之戒成。後復應修習下。明利他之行
淨。即無縁之四等二種智慧。通在兩文爲
能淨故前中分四。一總示所應。二所謂下。
列名略釋。三若身是下。廣陳修相。四如是
觀已下。顯觀成相。今初。作意者。不墮無記
故。觀察者。以慧推求故。二中初列十法。即
列上所縁之境。後應如是觀下。釋上作意觀
察所以。唯令觀十法者。一爲成圓數。二梵
行縁體不離此十。謂身口意三是行所依處。
三業行因三寶行縁。戒謂行體。問以善三
業歸於三寶。得受隨戒何要觀耶。答若不
觀察。取相堅持同權小故。見戒從縁起心
持戒爲迷倒故。云何觀耶。廣在下文。今略
釋之。意云十中隨一。若是餘九即非明假
衆縁。以顯無性。況十中各十。一一推徴。相
盡理現名眞梵行。第三廣陳修相。即尋伺觀
也。十法即爲十段。前六通染。是故但約染
淨相違。名非梵行。亦不析破彼法自體。後
四唯淨順於梵行故。分析體空何有梵行。
十中各先總牒觀境。後以十事徴顯其非。
今初身具中。一非善者。身通不善體非順
理。梵行善性體能順理。二法既殊明身非
梵行。梵行何在他。皆倣此。當知梵行之言
貫通諸句。二體是無記非可軌法。三飮食資
成。四自相臭惡。五自性不淨。六種子住處
等皆悉可厭。七四蛇違反。八業惑所依故。九
是身無知。又要當死究竟不淨故。十八萬戸
蟲戸有九億。全以蟲聚成其身故。今此梵
行體是可軌性。能澄淨芬馨清潔。賢聖所欣
順法順教。體無雜染。與智相應衆善集成。
彼豈當是於十事求梵行叵得。當知梵行
離相離性下九準之。二身業者。身之作用名
爲身業。語意亦然。十中四儀無記。餘六通
善惡故非梵行。三語具十事。初一語體次五
語縁。謂風觸七處而出於聲。此略無臍輪
牙齒。後吐納等四。是辨語相十事。望業皆
是語體。此唯無記故非梵行。四語業十事通
善惡故。亦非梵行。安立説者謂假施設。隨
俗説者。隨世名言。餘可思準。第五觀意十
事。覺是尋求觀是伺察。覺麁觀細是不定法。
言分別者。以慧揀擇。三分別中是自性分
別。七分別中任運分別。種種分別者。三中隨
念計度故。七中餘六。謂有相無相尋求伺察
染汚不染汚故。憶念者。追憶曾習唯縁過
去。思惟者。以慧籌度通去來今。並有一多
各成二種。上六皆別境攝。種種憶念義兼惡
作。幻術通思通念。眠是不定意識亦行。但
取境昧略。輕眠有夢。亦通善惡覺之勢故。
此十是心所。不離心故同名意也。徴破準
前。第六觀意業十事。皆意之用故名爲業。
約遍行五徴之。一思二想次四是觸。後四
是受。作意一種總遍十段。故前云作意觀
察。即上四段亦各一蘊。此中思等與意何別。
但思等心所有二義故。一扶持心王屬前
所攝。二依心起用。屬此位收故。多從受
境以辨。若欲破者。既約遍行通於三性
故。非梵行餘準前知。第七觀佛十事觀於
三身。若依小乘。初五法身。以無漏戒等及
眷屬無漏五蘊。爲法身故。次二報身。以三
祇百劫所修感相好故。次一化身。神通
化現故。業行通爲三身之因。果報通語三身
之果。若依大乘。前八皆是化身。後一報身。
業行通語二身之因。涅槃是果離繋果故。菩
提是報報本願故。今一一推徴。若一是佛餘
者應非。一一皆佛則有多佛。和合成佛則
無自性。故中論云。非陰。不離陰。此彼不
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陰合爲如
來。則無有自性。進退推求佛體寂滅。尚非
是有豈當是無。邪見深厚者。則説無如來。
諸法性空中思惟亦不可。是知眞佛既超心
境。依斯成行行豈相耶。第八觀法。但有八
句者。應梵本脱漏。豈餘九皆十此獨八耶。若
約有所表者。表除九十八使故。加十總觀
破百八煩惱故。然法有教理行果。今就後
三略能詮故。八中初一理法。次一果法。餘
六通三約理可知。約行者。謂不善不生妄
想不起。言語道斷智無分別。定無行處如
智兩冥。此六究竟即是果相。今推徴云。若一
是法餘則應非。一一皆爾。若謂總。是則和
合不實。隨得一法即應得餘。和合而成則
無和合。若以無合而爲法者。無合之法豈
當有耶。又此擧法皆擧寂滅不生等者。欲
明一一自虚。法即非法梵行何從。第九觀
僧十事。前八約人後二就徳。且依小説。言
預流者。始超凡地預聖流故。一來者。修惑
未盡。一度來生欲界中故。不還者。欲界惑
盡。更不還來生欲界故。阿羅漢者。此有三
義。一名殺賊。已斷一切諸煩惱故。二名不
生。三界之生永已盡故。三名爲應。應受
人天大供養故。有四向者。向於果故。謂
斷三界見惑有十六心。至第十五道類忍
時。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即入修道。名須陀
洹果。欲界修惑分爲九品。斷至五二向。斷
六一來果。斷七或八品名第三果向。九品
全斷盡即得不還果。次斷上二界修惑。乃至
有頂八品惑盡。名阿羅漢向。三界見修都盡
得阿羅漢果。今此欲明梵行。粗陳名目。若
廣引婆沙倶舍雜集瑜伽則清淨梵行有累
名數。力有餘者付在説時。此中觀意。謂僧
名和合而有八輩。一若是僧餘則應非。又
一一別辨則無衆義。集此無衆豈成衆耶。
況於入流無所入等。以無爲法而有差
別。則其體自虚。後二就徳。徳若是僧何須
八輩離法無人離人無法。一一窮究爲僧
者。誰僧體既虚梵行安寄。第十觀戒。戒爲行
體。亦頼衆縁。從縁成戒戒性如空。起心持
者。是謂迷倒。無善無威儀不雜二乘心。
是名持淨戒。此戒乃名眞梵行也。其中十
事。前八是受後二是隨。受中壇場得戒之處。
問淨教儀並教授師。三説羯磨即得戒法。和
尚得戒根本。阿闍黎者。正即二師。義兼七證。
剃髮著衣是戒外相。隨中乞食四依之一。正
命。謂離四邪五邪。若依菩薩戒類例上文。
具如善戒經。及彌勒菩薩所造。受菩薩戒羯
磨所辨。此上十境。正約菩薩傍兼聲聞。設
依小受修觀則爲菩薩。即如此方。又善戒
經。欲受菩薩戒。皆先具受前之三戒。故所
觀境通於大小。其能觀智唯實教大乘。上來
尋伺觀竟。第四如是觀下。辨觀成之相。望
前尋伺即爲觀蓋。望後得正覺果。此但如
實觀成。文分爲三。初約所觀十境如實觀
成。二此中何法下。約所成梵行如實觀成。三
如是觀察下。結成梵行清淨之相。今初。有
十句。初六句明三輪清淨觀。一不取能持
戒衆生。言身兼口意也。二不著所修行事。
三不住於戒法。亦即是事。亦通不住前法。
次三句。以三時門明不住持戒時。兼釋
上不取等言。三世推求不可得故。已滅未
至空理易明。現在多滯偏語空寂。以刹那
不住過未分之。故空寂也。次二句明二空
觀成。作受者。人業報是法。後二句。以不遷
理釋成因果空義。此世不移動。謂不從今
至後。彼世不改變。謂不從後至今。是爲因
自昔滅無力感果。果不倶因無力酬因。
何有報受。以物各性住性本空故。二約所
成梵行如實觀成者。有十一句。初句總顯
無名。十已空故。餘句爲別。一不從十生。
二非屬身等。皆十已空故。上二句約縁以
徴。次二句就體以徴。初句明離前十外無
別無作戒體。十外有體不假前十。次句亦
無有作。作之受隨前已空故。次句雙非顯
中。無性防非故。次五句約五陰。有二意。一
就戒體。有説。無作戒體體即是色。有説。非
色非心。五蘊之内。初一是色後四是心。今言
爲是色者。顯非是色。以其所立無表依表
生。表色無表色。今明觀意。表色尚空。何有
無表。爲非色者。顯非非色也。從色生於
戒尚不名爲色。從色生於戒豈是非色耶。
言爲是識者。意顯非心。若言是心者。一切
皆有心應常有梵行。是知非心也。若言非
心木石應梵行。是知非非心也。若言非色
非心行蘊攝者。但是行蘊應皆名戒。二就
修行梵行不離五蘊。若即蘊者。有蘊皆
梵行。若離蘊者。豈是我梵行。故後結云皆
不可得。第三結成梵行清淨之相。以無得
故。文有十一句。初句爲總。次九句別顯無
得。一由上三世皆空故。二由於身無所取。
於修無所著故。三言心無障礙者。即前於
法無所住故。於風行空無有礙故。四作
受二念不現行故。五雖空不礙渉有故。六
七渉有不迷於空故。受觀無相。受謂忍可
於心。觀謂起用於境。八結歸平等。大般若
曼殊室利分云。我不見有一法非佛法者
故。無法不等。九一收一切方顯具徳圓融。
末後一句總以結酬。由上義故名淨梵行。
上辨自利行淨竟。第二復應下。明利他行
淨。文分爲二。初深觀果智。即利他之方。
後慈念衆生成無縁四等。是則自利利他上
求下化。皆具足也。今初文三。初擧法應修
謂梵行體也。縁體宛然一心湛寂。梵行用也。
不思不造萬行沸騰故。不但心觀圓明。復應
廣集佛智。二何者下。徴起別列可知。三於
如來下。結勸廣學。第二聞已下。慈念衆生
成無縁四等。文有四句。一雙起慈悲。如犢
母隨子。二思惟藥病成大法喜。三即行無
求以成大捨。四智了諸境導成無縁。此中
五喩廣如十忍然釋有通別。別者如幻似
有不實故。似有故假不實故空。此二不二
成中道智。如夢者。虚妄見故。如影者。從業
縁現故。如響者。屬諸因縁故。如變化者。須
臾變滅故。若如是了境。即終日化而無化。
亦爲衆生説如斯法。是謂利他梵行清淨
也。第二大段若諸菩薩下。答因所成果問。文
中分二。先牒前因深。初總指前文。不生二
解則擧其要。即所行無二。二一切下。酬其
果滿。先標後釋。今初。由理觀深玄。了性具
足。萬行齊修故。令大果無邊徳用現證在。即
一切明其果大。疾現語其速證。後初發心
下釋。先釋疾現之言。後釋現前之相。今初。
上言疾得疾在何時。故云初發心時。何法
現前謂無上菩提也。後知一切下。釋現前之
相。亦是出其所因。何者。夫初心爲始正覺
爲終。何以初心便成正覺。故今釋云知一
切法即心自性故。覺法自性即名爲佛。故
下經云。佛心豈有他正覺覺世間。斯良證
也。斯則發者。是開發之發非發起之發也。
何謂現前之相。夫佛智非深情迷謂遠。情
亡智現則一體非遙。既言知一切法。即心
自性。則知此心即一切法性。今理現自心。即
心之性已備無邊之徳矣。成就慧身者。上
觀法盡也。正法當興今諸見亡也。佛智爰起。
覺心則理現。理現則智圓。若鏡淨明生。非
前非後非新非故。寂照湛然不由他悟者。
成上慧身。即無師自然智也。又不由他悟是
自覺也。知一切法是覺他也。成就慧身爲覺
滿也。成就慧身必資理發。見夫心性豈更
有他。若見有他安稱爲悟。既曰心性自亦
不存。寂而能知名爲正覺。豈唯定之方寸。
不取則於人哉。況初後圓融不待言也。梵
行品竟
  初發心功徳品第十七
初來意者。謂前二品明位及行。今顯勝徳。
擧初況後巧顯深勝。故次來也。又前品末
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未知此心有何功
用。頓得爾耶。今釋此義故次來也。二釋名
者。初有二義。一三種發心之初。二十住之初
發。亦二義。一發起上求。二三徳開發。能知
三世佛智故。永斷一切疑網故。得如來一
身無量身等故。在於信位久已研窮。至此
位中豁然開悟。故得功齊果位攝徳無邊。
受斯稱矣。三宗趣者。即以初心攝徳爲宗。
令物窮究發心爲趣。然住會發心。定是信
成就攝。解行及證自在後文。生如來家。自約
解説。不應謂此便是證收。若謂久習無明
云何頓成大智者。豈不聞冥室千年之闇
一燈倏忽頓除耶。若謂云何能知三世佛
法者豈不聞具縛凡夫。能知如來祕密藏
耶。餘義至文當釋。夫機差教別聖旨深玄。
並未證眞如同居學地。共詳聖智誠曰才
難。且以淺爲深有符理之得。以深爲淺
有謗法之愆。以遠爲近則有益於行人。以
近爲遠則法非我分。諸佛説教貴在俯就
物機。後輩學人若欲高推聖境。儻失大利
豈不傷哉。且夕釣磻谿朝升台輔。豈與夫
明經常選。而語其優劣者哉。況纔生王宮
貴極臣佐。寧同百戰夷項備歴艱辛。況十
千劫之功高。亦非聊爾人耳。是以語其智
等虚空而非類。論其徳碎塵刹而難量。
極念劫之圓融。盡法門之重現。初心契於
智海。豈有邊涯。猶微滴入於天池齊無終
始。故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
心難。法慧仰推良在此也。如或未喩勝鬘有
文。推佛能知。斯言無過餘如賢首品。次正
釋文長分爲七。一天王請説分。二歎深難説
分。三約喩校量分。四就法略示分。五動地興
供分。六他方證成分。七以偈重頌分。又釋於
中分二。初長行。後偈頌。前中亦二。初此界
後結通。前中亦二。初正説。後證成。前中亦
二。先問後答。今依前辨。初中天帝問者。在
彼宮故。聞前速成生疑念故。菩提心是萬
行主故。問法慧者。是會主故。初心具後之
徳。唯慧境故。下正顯問端。雖則正問功徳
下。法慧答功徳之量。便顯發心之相。是爲
菩薩善巧辯才。第二法慧菩薩言下。歎深難
説。所以歎者。法體深廣去疑令樂故。下
寄言顯説未盡其源故。於中初句總。言
甚深者。謂約時深徹後際。約徳深至佛果。
約理深同法界。約行深包萬行。並深中之
極故云甚深。又數廣難量理玄叵測。雖深
非甚。今即少而多即事而理。初心具後是
謂甚深。下十句別由斯十義。故曰甚深。於
中初四能所對辨。各前能後所。一離言故難
宣示。二無相故超心識。三非自力辯能分
別。四非劣慧能信解。後六通能所證。五
非有所得及一慧能證。六非起行及一行能
行。七次第修慧不能通達。八九思慧不能
思惟籌度。十聞慧不能信向趣入。此六後後
劣於前前。巧顯深也。所以廣説難者。非唯
成上甚深。正誡今後令信。第三雖然下。約
喩校量分於中二。初結前生後。謂約自力
則甚深。承力則可説。二佛子下。正顯校量
中有十一大喩。一利樂衆生喩。二速疾歩
刹喩。三知劫成壞喩。四善知勝解喩。五善
知諸根喩。六善知欲樂喩。七善知方便
喩。八善知他心喩。九善知業相喩。十善知
煩惱喩。十一供佛及生喩。然此十一喩。後
後過於前前故皆捨置前前更擧後後。巧
顯深勝。又此諸喩合有通別。通但通合
發心徳廣。謂如初喩中便合云。爲悉知一
切世界成壞等。此不同於喩也。別謂所合
同喩。但喩有分限。法無限耳。如初喩合云。
不但爲以一切樂具供養十方等。初一具
通具別。下十略無通合。此諸喩文皆應有
四。一擧喩二徴問。三領答四校量。初後具
四。中九略無中二。又諸喩内一一皆有十
重。皆應擧喩問答校量。文無者略。今初。喩
十重中。初一廣説。後九略明。初中有四。一
擧廣事。二徴問三答顯廣。四辨超過。今初
有三。先與現世益。文有三廣爲供具田時。
次然後下。與後世樂。後南西下。類餘九方。
二徴問。三答廣並可知。四超過中云歌羅
者。此云竪析。人身上毛。爲百分中之一分
也。或曰。十六分中之一分義。譯爲校量分。
優波尼沙陀者。此云近少。謂少許相近比類
之分也。百千後即云億分者。中等數也。後
九略説中文四同前。今初併擧九事樂具
皆同。一切所經劫數漸漸増多。其所教法轉
轉増勝。據初世界亦合漸増。以此十前文
標一故。餘無者略。若十方共十則界不増。
第四校量中三。初辨超過。二何以故者徴。徴
意云前。云功徳除佛難知。何以比此猶少
非類。三釋意有二。一別翻前喩。謂發心無
限前有限故。亦是反釋。二爲令如來種性不
斷下。通對前十總顯具徳。亦是順釋。於中
有十二句。初三總相對前辨勝。一翻前小
果。二翻前限處。三翻前有限衆生。下九句即
下十喩之本。一即第三知劫成壞喩本。二即
第四善知勝解喩本。故下文云。乃至垢解淨
解等。三却是第二速疾歩刹喩本。四即第六
及第十本。五即第九本。六即五七本。七八皆
第八喩本。九知佛境界平等。即第十一供佛
喩本。此中九句即佛。十力智。一知成壞垢淨
自性。即業報智。心樂即種種解智。知煩惱
即漏盡智。生死即天眼智。諸根即根勝劣智。
方便即禪解脱三昧智。此及佛境並是一切至
處道智。心行即種種界智。三世智即宿命智。
其處非處智以是總故。亦是前三總句中攝。
然此所知皆約一切無齊限也。下文廣釋
其相。第二佛子復置下。明速疾歩刹喩。然次
下。九喩文皆分四。初擧廣喩。二辨超過。三
徴四釋。釋中皆先反釋後順釋。今初喩中前
三可知。四釋中先反釋彰前不及。後爲了知
下順釋。辨此過前。於中十一句初句總。所
謂下。別知世界相即相入無障礙義。前七正
明即入。八一毛端下二對。釋上即入所由。
略擧三門。初以法性融通門釋。謂一切世
界差別性。與一毛端體性無二故。是故事隨
性融。此彼相即事攬性起。彼此相入各有
同體異體。準上思之。九一世界中出生一切
世界者。此約縁起門釋。謂諸縁起更互相
生。有其二義。一約體有體無體義。是故相
即。二約用有力無力義。是故相入。亦有同
體異體義。並準上思之。欲知一切世界無體
性者。約無自性門。以大非定大故。能即小
等。十總結。欲以一念盡知如是廣無邊際。
重重即入無障礙事故。發菩提心。又此言
知。偈中亦身往彼。第三佛子下。知劫成壞
喩。文亦有四。初明喩廣大。擧成攝住擧
壞兼空。二佛子下。對辨超過。三徴四釋。釋
中亦二。先反釋後順釋。順中三。初總次所謂
下別。三是名下。結能知智別中言平等者。
通相即相入。就縁就性唯心等殊。皆無障
礙故云平等。一長短者。如娑婆爲短安樂
爲長。遞傳相望以爲長短。二三及四文並可
知。五量無量者。如勝蓮華界。劫更無有上。
名爲無量。已下皆有量。六有成壞則有盡。
無成壞則無盡。標中但云成壞。從多分説。
亦麁盡細不盡。七念劫相望。八劫非劫自有
三義。一約未經増滅。縱百千年名爲非
劫。若經増減成壞名劫。二如勝蓮華刹既
不可校量。亦無劫數故名非劫。三推妄歸
眞劫入非劫。依眞起妄非劫入劫。斯則前
七事事無礙。此乃理事無礙。九一念速知兼
總包無盡。以斯無限安可比前。三結能知
智。即十通中。知盡未來際劫神通也。第四佛
子下。善知勝解喩。文四同前。初擧廣喩。梵
云阿地目多。此云勝解。謂於決定境印持
爲性。不可引轉爲業。今譯存略耳。釋
亦先反後順。順中初總。後所謂下別。別中總
有十三句。初有八句總相以辨。後有五句
一一別明。前中又二。初三解。爲得方便解
智光。此光通因通果。於中一廣二深。約理
等故。三即能知。後五句。爲得佛十力中勝
解智力。解一切法。初一約人。謂衆生海解
故。次一約時及性。三約境明似不似。上皆
明所知廣。四事事相即顯所知深。上皆所知
後一能知。即得十力之一也。第二從欲悉知
有上。下一一別明。上但云多。未識差別之
相。今略示之。於中五句各是一義。初句三
對。約佛菩薩相望。一妙覺無上餘皆有上。
此約竪論。二約横辨盡未盡。故三同位互望
爲等。高下位相望爲不等。第二句有六對。
約五乘凡聖相望差別。有依無依。約自性差
別。託於根境及稱眞故。二約淺深差別。甚
深般若不共小乘故。三約境差別。佛解無
邊餘未盡故。四約二諦。世諦差別勝義無差
故。五巧拙差別。六漏無漏差別。第三句有四
解。約佛乘説。一深故。二廣故。三無分量故。
四契眞如正位得果解故。事理無礙故。無
二礙故。第四句三對。唯約衆生以辨差
別。於中初能知方便。不礙空而知假故。後
悉知下。明其所知。有三對六解。與惑相應
名染。不相應名淨。廣略者。約境及作意差
別。麁細者。約行相差別。委悉不委悉故。第
五句三對。多約知聖教解。於中文二。先正
明。二一切下。通結前文。初中深密者。開則深
約方廣一乘。密謂密意。合則深即是密。以祕
以妙即事而眞故。二方便者。略有三種。一
進趣方便。謂見道前方便道是。二施爲方便。
即第七波羅蜜。依實起權皆善巧故。實無此
事假施設有故。三集成方便。諸法同體巧相
集成。如六相巧成可名方便。今並能解。言
分別者。凡於一法多門決擇故。言自然者。法
爾本覺内熏發故。隨因所起者。過去聞熏之
所發故。或於現在正思惟等而能知故。言隨
縁所起者。謂得善友増上縁力。所開悟故。
二一切下總結。廣多交絡故如網也。爲此無
限而起大心。豈同前喩。第五知根智。第
六知欲樂。欲謂於所樂境希望爲性。勤依
爲業。即勝解智所攝。會釋如前。第七知方
便者。即禪善巧及至處道智方便三種。如向
所辨所望別故。無相濫失。第八知心義兼
王所。即他心智。第九知業即業報智。上皆文
四。同前可知。辨其名體。具如初會十力章
中。廣顯差別如第九地。第十佛子復置下。
明知煩惱差別喩。文亦分四。前三可知。第
四釋中亦先反後順。順中初總後所謂下別。
別有六門。各先惑後治。謂非但空知。意在
斷故。初門總明後一義兼總別。中間四門
別擧其重。今初門中輕重眠起。通下諸惑
故名爲總。就中輕重總中之總。以品言之。
一切煩惱各有輕重。約起惑者。心有異故。
據難易斷現行爲輕。種子爲重。即眠起是。
又分別爲輕倶生爲重。若據破壞三寶焚
燒善根。則邪見最重餘悉名輕。若據損惱
自他障菩薩道。瞋恚最重餘悉名輕。若據
發潤生死流轉。無明愛取爲重。若依爲諸
惑根。則三毒爲重。若依障初聖道不受聖
教。見慢爲重。若據遠隨現行障無學道。我
愛慢爲重。餘可名輕若煩惱當體相望。十
大煩惱爲重。隨惑爲輕。隨煩惱中大中小
隨。展轉輕重。又正使爲重習氣爲輕。更有
異門可略言也。言眠起者。眠即種子眠伏
藏識。起即對境發起現行。言一一衆生無
量煩惱。總結多端。種種差別如後略説。廣
唯佛知。種種覺觀通能所治。有染淨故。染
爲所治。煩惱依故。如欲恚害覺。能生貪等
無量煩惱。涅槃加五説有八覺。一欲覺。求
可意事。二瞋覺。念欲瞋他。三惱覺。念欲
惱他。四親里覺。憶念親縁。五國土覺。念世
安危。六不死覺。積財資養。七族姓覺。念族
高下。八輕侮覺。侮即是慢。念自恃欺人。此
等非一故云種種。皆能引起一切煩惱。對
上一一衆生無量煩惱。亦名引起分別。言
淨治者。欲以不淨觀治。瞋以慈治。惱害以
悲治。次四以無常觀治。後一以無我我所
觀治。故云種種覺觀淨治一切雜染。第二依
流轉門。於所治中即癡愛發潤。斷一切下明
治。由癡愛故。諸趣流轉。從癡有愛菩薩病
生故。一切衆生三有五趣三結要當斷盡。一
欲界諸愛別名欲結。二上二界愛合名有結。
三三界無明名無明結。三結亦名三漏。即上
癡愛斷已永盡生死流故。第三依病行門。四
分分別。分是性義。各據偏多受貪等名。名
爲不等。三分倶多名爲等分。然不出三。此
三別名三不善根。故治中云斷根本也。第
四依通諸識門。明我我所。謂第七識恒執第
八爲内我故。惑謂爲我所染之起慢。故
云我慢。通至第六。内執我身外執資具。恃
己陵人。又此我者。亦兼法我。若盡此惑則
諸惑皆盡。故治中云盡無餘也。第五約相生
門。以利鈍分別先鈍後利。故淨名推身。以
欲貪爲本。欲貪以虚妄分別爲本。虚妄分
別以顛倒想爲本。顛倒想以無住爲本。今
以無住非煩惱故略不言耳。而順明之。從
顛倒虚妄分別生貪等惑。依貪等惑有諸
隨惑。展轉相生。顛倒想者。不淨計淨等故。
利中即身見爲本。生六十二見。此有二説。
一依三世五蘊。至下當明。二依異道邪見。
具如瑜伽八十七説。第六約出家修行門。
以障蓋分別。蓋謂五蓋。已見上文。障即二
障。此亦總。結前諸惑不離二障。發大悲
下。明能治道。謂救有障者。護修行者。此
言在末。義兼總結。謂菩薩發心不自爲己。
但以大悲救護一切。令斷上來諸惑之網。
斷之何。爲令本智清淨。然能治道。雖復衆
多不出二種。一通二別。別如上來隨分開
示。如不能斷應宜轉治。謂如起貪以不
淨觀治之。不去當起慈悲。縁於前境。應
以淨法與之。云何出家無慈悲心。反更染
汚。如是隨便種種迴轉。皆以無得而爲方
便。所言通者。但當深觀第一義諦。謂當觀
諸惑即是本覺菩提。故無行云。貪欲即是道。
恚癡亦復然。如是三法中具一切佛法故。
惑性智性皆本淨故。但由虚妄分別凡夫不
了。如大富盲人動轉爲寶所傷。二乘熱狂。
謂爲蟲蛇驚走遠避。權菩薩輩猶謂有之
可斷。今乘一切智乘以淨慧眼。觀惑即眞。
則煩惱自虚智性常淨。是爲開佛知見。使得
清淨。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有斯悲智。如是
知斷發菩提心。豈與夫前喩同年而語哉。
第十一明供佛及生喩文三。初擧喩校量。
二徴。三釋。今初分二。前廣明一人。後略辨
九人。初中有四。一擧廣喩。二問。三答。四校
量顯勝。初中有二。初廣説東方。後南西下
略例九方。初中又二。先明佛在供養。後至
佛滅下明滅後供養。前中又二。先自行後又
勸下化他。前中有四深勝。一供具廣妙。二供
田廣勝。謂無數界悲敬田故。三供心勝恭敬
等故。四供時勝。相續無數劫故。此自行已勝。
況於教他。況復滅後況於餘方。餘並可知。
後略辨九人中二。先擧廣喩。二佛子下校量
顯勝前中九人展轉遞望。念敵多劫數量復
増。此中如第一人一念以無數供。至第二
人皆増至無量。乃至第十増至不可説不可
説。皆積當位之念。以至當位極時也。後校
量可知。二徴意云。其第十人供福。已至不
可説不可説。全比容許不齊。何以不及少
分。第三釋中分二。先反顯不爲齊限。明前
不及此。後爲供養盡法界下順釋。以無限
故辨此過。前略申十種。一時過。謂窮三際
念劫重重時故。二處過。謂該十方相即入
故。三供過。謂盡法界稱理之供故。四田過。
謂盡虚空界塵毛等處。諸如來身各充法界
故。五心過。謂一一念中。各以無盡供。供無
盡佛。經無盡劫心猶不足故。六悲過。自作
教他。以此善根唯爲衆生令先成佛。我
亦供養故。七智過。了達三事。隨其一一稱
法界故。如海一滴。則具百川之味。芥子之
空已無分限。八善巧過。能以一事爲多攝
多爲一。善巧成就融攝諸位。眞實行故。九
所求過。唯爲菩提不爲餘趣故。十平等
過。謂生佛自他供與不供。皆平等故。束上
十義總不出三。一無齊限故。二稱法性
故。三事事無礙故。無此三意設更重重廣
喩。亦不及少分。第四發是心已下。就法略
示分。前喩顯大心因廣。此明攝徳深勝亦
是讃勝勸學文中有二。一發是心已者。牒前
諸喩所校量心。二能知下明此大心所攝功
徳。於中有五。一解行圓滿。二妙果當成。三
與佛平等。四能作佛事。五大智現前。初中
三。一總擧所知。現佛正覺但云智慧。過佛
示滅故加涅槃。當佛在因云善根也。過現
已從縁應可得云知。未來未有但可云信。
亦信一切皆當佛也。二彼諸下攝以修證。
有爲能得無爲能知。能證使智身成就法
身等佛。古徳判此一段。爲攝位修成。謂於
諸佛功徳智慧能信是十信。信成就故。後攝
初故。能受是十住。能修是十行。能知是十
向。得證是十地。謂本智證後智。得能成就。
是結因究竟。能與佛等是果滿。平等謂與
諸佛能證所證平等無二故。初心即攝諸位。
乃至佛果亦是一理。三徴釋所以。何以初
心即滿因位。釋意云。以等眞性所爲無齊
限故。有十一句。初總餘別。文並同前初喩
中辨。第二以發心故下。妙果當成分二。初標
得果。二徴釋所由。今初得於八事。一解
契佛心故爲憶念。二入正定聚故當得菩
提。三眞器已成故佛授妙法。妙法者即如來
知見也。四知心性故與佛平等。五圓修助
道六度四攝。六力等未證亦定無疑。故云
成就。七十八不共修習莊嚴。八得四無礙辨
名説法智慧。上七皆言三世明其竪該。今
云法界。辨其横攝。前後影略。二徴釋所由
中。初徴意云何以發心即得果法。釋云。以
是發心爲因。決定當得佛故。望圓極之果
故定當成。約見性成智身。上品云即得故。
晋經梵本。此中皆云即是佛故者。當此義
也。第三應知下與佛平等者。見性均故。發心
畢竟二不別也。文有四句。初總餘別。總言
等佛何所等耶。有三種等。一所縁境界。及
分齊境界等。二大悲大定力無畏等。皆悉平
等。三得知身無從。亦無積聚。隨物分別
見種種身。如是智慧與佛平等。第四纔發
心時下。能作佛事有十一句。皆是纔發即
得。言即得者有二意故。一約法圓融。初心
攝諸位故。通説諸位相攝。總有三類。一以
行攝位。如十信中具一切位。賢首品説。
二以位攝位。如十住滿即得成佛。如十住
品。及法界品海幢比丘處説。其十行十向十
地皆爾。各如自品説。三初心攝終。如十住
初心即攝諸位。如此品説。並就因位滿説。
如普賢作用大分同佛。猶未是佛。此中亦
爾。二約見性齊故。説與佛等具諸佛法竪。
論位次優劣非無。若爾此與歴別何異。請
以喩顯。若彼虚室置之一燈。光周室内。加
二加三乃至百千。各各重重遍於室内。雖
同周遍不妨後後益。明初心等佛若彼一
燈。妙覺等初同第百千。若器中盛燈。雖復
百千共置一室。互不相見。歴別修行類同
此也。依於此義故。初心即云振動光照一
切世界。登地已上却説百刹千刹。如理思
之。又即由此義廢高就下。十住之中即
齊地故。第五此初發下明大智現前。此文二
意。一別是一段。謂以無著大智求菩提故。
二通釋上四段。謂由於一切無所著故。稱
性圓融能成能攝一切功徳文中分二。初
正明無著。後釋其所由。前中初總所謂下
別。謂從三世門見佛法僧非佛法僧。同三
世攝。於中三位。初八清淨次四通染淨。後
二唯染。後唯求下釋不著所由。文含多意。
一云。唯爲菩提故云求一切智。不餘趣向
故於法界佛等無著。此雖有理不順今文。
以佛及佛法豈非一切智耶。二云。求之於
己不求佛等。求之於己尚未免求。今釋
有二。一只爲求一切智故。求而無著。以
有所著非眞求故。故淨名云。夫求法者。於
一切法應無所求。了法無求順一切智。二
者言求者不壞相也。不著者稱法性也。性
相雙鑑。終日求而無所求。經云無所求中
吾故求之矣。第五爾時下動地興供分。全同
上文。第六是時十方下。十方證成分。望於上
文有同有異。同義可知。異有三種即爲
三段。一佛現證成異前菩薩。二顯益證成前
文所無。三結通無盡。前略此廣加説因故。
今初也。先現身次讃説。後引已同。以初心
攝徳深廣恐難信受。故佛自證。二汝説此法
時下顯益證成。益通二世。初益現在。後我
等悉當護持已下。顯及當來。今初清淨心
者。以聞菩提心見心性故。而經多劫者。
然餘教説定三僧祇。此宗所明劫數不定。略
有四類。一或展則無量。不可説不可説刹塵。
如法界品説。二或千不可説。或減或増。如
威光太子及此中説。三或一生二生。如善財
童子兜率天子。四初心即得如前所説。所乘
之法既自在圓融。能乘之人亦遲速不定。念
劫融故。故彌勒云。一切菩薩無量劫修。善財
一生皆得。起信則以若遲若速。皆爲方便。
此宗則以楷定爲權。並有聖言無煩固執。
不以長時而生退怯。不以速證而起輕
心。若遲若疾誓要當剋。是佛意也。後益末
世令信仰故。今之聞者。皆由佛力願深
愧信行。三如此下結通無盡。是證佛結通非
經家也。先明説遍。後其説法下示所説同。
文中有三。一説人同。二説儀同。謂神力本
願故。三説意同。爲欲下是此文大旨。同前十
住並顯可知。第七爾時下以偈重頌分。先
辨偈意有十一句。初一後一是説偈儀。而
離開者欲顯中九。皆承佛力該十方故。中
九正明所謂。初總餘別。別中四對。一淨業
顯理。二除惑開信。妄想分別爲雜染根。三
知病識藥。四觀果淨因。即由利他自業便
淨。第二正顯偈辭。有一百二十一頌。文分
三段。初八十二偈。超頌就法略示。二有三
十四偈。却頌就喩校量。三有五偈結徳
勸讃令景慕發心。歎深難説遍於三段。又
歎爲長行偈頌之本。故略不頌之初中文
亦分五。初有十七偈。頌第一解行圓滿。二
菩薩始發下十七頌。超頌第四能作佛事。三
菩薩所住下十八偈。却頌第三得佛平等。四
趣向菩提下六偈半。頌第五大智現前。五恒
勸衆生下。二十三偈半。頌第二妙果當成。
文不次者。顯徳無前後故。又長行明先同
果體。後同果用。偈頌明用可在。今果明
當得。大智通遍故。前後互明。初中文分爲
二。初一偈。頌前正明解行圓滿。然初句。是
總擧發心爲因。餘十六偈頌前徴釋。於中
有七。初一偈頌充遍一切世界。二有二
偈。頌爲欲度脱一切世界衆生。三有一偈。
頌知世界成壞。知者意在往化覲佛故四一
偈半。頌爲悉知一切衆生垢淨故。及一切
世界三有清淨。知垢意在令淨故。五趣三有
名左右耳。五紹隆下兩偈半。却頌爲不斷如
來種性故。初半摧邪顯正即紹隆義。次句示
佛種之體性。次二句即起佛種縁。餘是種起
之相。化化不絶是報佛恩。心如金剛是種性
義。照佛所行修菩提行。則佛種不斷也。六
五偈。頌知衆生心樂煩惱習氣下。四種發心。
於中初偈。總明所知事。想是妄想即煩惱也。
業即習氣果即死此生彼。心即心行根性即
諸根。次二偈顯知之體相。皆即事入玄。次
偈非唯知病亦識法藥。故如世尊。後偈非
唯空知。行願相符能爲實益。七有三偈。頌
知一切衆生三世智。謂離三世障故。障有十
種。一煩惱雜染障。二觸境迷倒障。三長時懈
怠障。四取著因果障。五邪教邪師引轉障。六
趣下乘障。七麁相現前障。八於遍趣行無
堪能障。九隨言生解障。十不亡能所障。如次
十句各一對治。末後二句總結通達。第二菩
薩始發下有十七偈。頌上能作佛事。總分爲
十。初二偈。頌即能説法教化調伏一切衆
生。以悲智相導故。二有一偈頌諸佛讃歎。
歎必加故。三有一偈。頌即能振動一切世
界。動入互擧。四菩薩具足下六偈。頌即能息
滅一切諸惡道苦。於中具悲智之徳。故能拔
因果之苦。而無我人。五有一偈。頌即能光
照一切世界。照世意在照諸衆生。六一偈。
頌即能嚴淨一切國土。毛孔現刹即神通嚴
也。七有一偈半。頌上即令一切衆生歡喜。供
佛問法但爲益物故。八一偈半。頌上即能入
一切法界性。初半聞而通達。次半思而兼説。
後半修而無著。九有半偈。依修而證。頌即
能持一切佛種性也。十有一偈半。頌即能
示現成佛。第三菩薩所住下十八偈。頌得佛
平等。於中分四。初三偈半頌佛境界平等。
初偈分齊境。次偈兼所證所縁境。後一偈半
擧況顯勝。二善知下四偈半。頌功徳平等。
三有一偈。頌前文得如來一身無量身平
等。四於諸下九偈。頌眞實智慧。於中有四。
初四頌。發離一切妄想廣大心。二有二頌。
發窮三際廣大心。三有二頌。發順涅槃菩
提廣大心。四一偈結勸可知。第四趣向菩提
下六偈半。頌大智現前。於中初一結前生
後。餘正頌大智現前。初偈於佛無著。次偈
即若衆生若衆生法。次偈即若佛若佛法。次
偈若世間若世間法。次偈若菩薩若菩薩法。
二乘文略。後半偈頌上結文。念十方佛即求
一切智。無依無取。即於諸法界心無所著。第
五有二十三偈半。頌前妙果當成。於中有
九。初三偈半頌常爲一切諸佛護念。以具
徳故。二半偈。頌當得無上菩提。三半偈。頌
與其妙法。大人法者八大人覺也。四有一
偈。頌佛體平等。時處平等即佛體故。五有
一偈。頌已修三世諸佛助道之法。六有六
偈。頌成就三世諸佛力無所畏。廣十力之
別名。略無畏之都號。於中五偈半別明十
力。後半偈顯得分齊。七有五偈。頌已莊嚴
三世諸佛不共佛法。三世間圓融不共權小
故。八五偈。頌悉得諸佛説法智慧力。九一
偈。結徳無盡並屬初心。該前諸段大文第
二十方國土下。三十四頌。頌前約喩校量。於
中分二。先十四頌。正頌前喩可知。後二十
偈。通釋諸喩不及所由。前雖略釋今此廣
辨。又長行中多隨喩別明。今此總辨。亦總相
頌前歎深難説。若將別配。則令難證等互
有所局。於中分三。初半偈結前生後。次十
七偈半正釋所由。後二偈結徳無盡。就正
釋中分三。初一偈標章。次十二偈半別釋。
三四偈顯徳圓滿。今初也。謂標出生無盡體
相無限。二章二別釋中。初四偈釋無齊限。
或一句是一義。後一偈半頌六度義。可以意
得。後八偈半釋出生無盡。於中分三。初二
偈半結前生後。以體無限故出生無盡也。次
菩提心是下四偈。正顯出生爲本。出生乃一
義耳。後二偈略釋爲本所由。由修六度爲
菩薩乘本。由勸正行爲人天乘本。由闡
妙業通爲三乘涅槃之本。三四偈顯徳圓
滿。中初偈總顯。次二偈別顯願滿。後一偈別
明智圓。第三二偈結徳無盡可知。大文第
三欲知下結勸發心於中三。初半偈正勸。
次三偈半釋勸所由。總擧具足一切徳故。
後一偈結勸速發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明法品第十八入第十
八卷經
初來意者。前明當位所成之徳。今辨趣後勝
進之行。故次來也。又前明發心之勝徳。今辨
所具之行相。故次來也。二釋名者。準梵
具翻應云法光明品。統有四義。一法慧智
慧。於能所詮進趣行法。分明照了故。即明所
知法。二明是能詮。以能顯行故。法是所詮
可軌則故。此則詮旨合目。明有法故法之
明故。通二釋也。三明是智用法是理行及果。
境智合説倶是所詮。法之明明之法依主名
也。四所修行法體離無明。亦唯所詮有明之
法。法即是明。通有財持業也。三宗趣者。明
法不同略有四種。謂教理行果。尋教悟理
觀理起行行成得果。皆初宗後趣。又此四
皆宗。爲成後位及成勝徳爲趣。第四釋
文文有三分。一請説分。二正説分。三結説
分。今初分二。先長行後祇夜。前中亦二。初
敍問答之人。勝進趣後非勤不能故精進
慧問。二佛子下正申所問。亦分爲二。初領
前自分勝徳。後請説勝進之行。前中先總。後
具大莊嚴下。別別有七句。一領徳即領前
莊嚴一切諸佛不共之法。二領乘即上已住
究竟一乘道。三領位位不退故。即上已住如
來平等性。三世諸佛家中生。此下晋云離生
道者。即是領道。圓教初住離生因故。今四
五二句成此一句。以捨世間得出世法。
入住正位。即上於諸世間不分別等。六去
來現在諸佛攝受。領得勝縁。即上佛護佛讃
等也。七決定至於菩提。領其當果。即上云當
得三世諸佛無上菩提。徳雖無量不出於
此。故略擧耳。此約當住位釋。若約攝於上
位理無不通。而於求勝進義非愜當。二
彼諸菩薩下。請後勝進中亦二。先問所成
行體。後問行成徳用。以破癡等爲徳用
故。前中先正問後結請。前中十句爲三。初
五自利兼他。一問云何修習順佛令喜。其
修習言亦總亦別。總遍諸句。別謂策勤。即下
答中明不放逸。二問順法入位。三順行四
順願。五順徳積徳成藏故。次四利他兼自。
束爲二對。初常説法而不捨自行。後下念
四生上弘三寶。末後一句。總結二利不虚。
二佛子下結請可知。第二復次下問行成徳
用。文亦分二。初正問後結請。前中分二。初
問行所成因徳。二問結因成果徳。今初有
十二事。初十一字貫下諸句。一能滅無明。
未審修何行法。而能滅耶。諸句皆爾。意在徴
因。無明有體黒闇爲用。非明無之處即名
無明。故別有惑體。由無明故事理皆昧。名
爲黒闇。二問降魔。三問制外。四問究竟斷
道。心垢即是所知。亦名習氣。五善根以何
而成。六三惡八難云何可出。七智境何由淨
治。八地等七種淨徳云何成就。九依正三業
功徳。云何莊嚴滿足。十以何觀力知佛功
徳。十一一切智境復云何知。十二何法能成
就衆生。乃至作大佛事。第二及餘下結因成
果。於中二。先正結等。謂結所不説及等
如來。第二於諸如來下。顯等佛之用。護持
正法便等佛故。故偏明之。文有十句。初
總餘別。總謂開示演説教理行果。皆有護
義。諸魔下別。一異敵不侵。二攝持修行。三
十王外助。四擧世同欽。五諸佛灌頂。準梵
本云。一切如來共所守護同灌其頂。故應
迴文。六菩薩愛敬。七得衆善根。八能演深
法。九攝徳自嚴。若得此九方名護法二。一
切下結請可知。第二爾時下偈文分二。初一
讃説者。餘十頌上文。於中亦二。初一頌領
前。餘頌請後。於中亦二。前四頌所修行體。
後五頌行所成徳。於中亦二。前三頌行所成
因徳。後二頌結因成果徳。大文第二正説分
中分二。先長行後偈頌。前中亦二。先讃問
許説。後正答所問。前中三。初讃所問利益。
二佛子下讃能問具徳。三諦聽下誡聽許
説。第二正答中二。先答所成行體。後答行
成徳用。前中答前十問。即爲十段今初段
中有五十句。前二十句答前修習。後三十句
答令佛歡喜。前修習言亦總亦別。今不放逸
亦通總別。總則遍下十段。皆由不放逸成。
別則屬於修習。在文分二。先牒前標後。勤
智守心不犯塵境。名不放逸。是修習相。不
守根門則名放逸。涅槃云。不放逸根深固
難拔。因不放逸。一切善根皆得増長。故首
明之。即精進三根。於所斷修防非爲性。
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爲業。
別辨中有二十句。前十始修。後十終成。
今初有四。一總標。二徴數。三別列。四總結。
他皆倣此。列中一對治破戒放逸。三聚非
一故名爲衆。即三徳三身之因。故首明也。
寧捨身命不犯小罪。故名護持。二離癡智
顯故菩提心淨。三四可知。五恐負自心故
思本發。六遠離惡縁。七修善無住。八離小
行大。寧起疥癩野干之心。不起二乘之心。
難反復故。九積善無替。十亦愛亦策。不
令過分使不相續。若不續者當令相續。
故須觀察。二終成十中。一行清淨由不放逸。
得無違教失故名清淨。二念智清淨。念則
明記智則決斷。念有智故念即無念。智有念
故常得現前。此二相資故名成就。三等持清
淨不沈不掉。故名爲等。然此沈掉乃含多
意。如始學者。不昏沈不惡作。亦名爲等。
未是深定今稱性寂然。故能不掉。智照不
昧。所以不沈。如此深定非深非淺。四勤聞
清淨。五思修清淨。六等引清淨。七妙慧清淨
稱理平等故。八攝受清淨。等利益故。如大地
者。勝鬘云。譬如大地負四重檐。一者大海。
二者諸山。三者草木。四者衆生。菩薩大地。
荷負四種重任者。謂離善知識無聞非法衆
生。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及三乘人隨機
遍攝。名等作利益。九同行清淨。謂如彌伽
讃敬善財。十承事清淨離雜心故。次答令
佛喜。有三十句。初十結前生後。次十正成
行相。後十純熟究竟。今初。此即牒前十種清
淨。如次配屬。前八可知。九攝二句。以菩提
心佛法無邊誓願知故。既敬此心及事於
師。故能順了。上九結前第十生後。故令佛
喜。次十正成行相者。前明即前修習故令佛
喜。今更別明。於中一勤而不退。成上精進。
二内不惜身正念方成。三外絶異求故唯
有勝進。四加行觀空方能不息。五正證入
理故無所依。六窮得法印方順深法。法印
多種。或五或四或三或一。但廣略之異耳。言
五印者。即五非常觀。謂無常苦空無我寂靜。
言四印者。合空入於無我。空即我所故。或
名優陀那。菩薩藏經第二中。名法鄔陀南。
鄔陀南者此名標相。涅槃寂靜是無爲法標。
相印即決定義。如説有爲決定無常等。善戒
第七地持第八。瑜伽四十六。廣有分別。言
三印者。四中合苦入於無常。或除涅槃寂
靜。有爲印故。今以諸印印於一切。亦無能
印故云不著。則入唯一實相印矣。後四依
理起行。七願護小心故増廣大。八智護凡
見方順佛法。九自無法愛十無作而修故。
入無諍門矣。後十純熟究竟中。行修成熟故
云安住。初二入理行。一加行離逸。二正證
捨相。次二救生行。次二隨縁行。十度別修諸
行總攝。後四願智行。即十度後四也。亦可。前
十如次成此十種。但生熟之異耳思之。第
二答入菩薩所住處問。文分爲三。初有十
法起入地行。次住地觀修。後明地要勝。今
初列中初三自分行。一具資糧。二成加行。
一度具十名大莊嚴。三智契實相故不隨
他。後七起勝進行。謂四外近良縁。五内須
自策。六能安果用。七不厭修因。八雙遊定
慧深心契寂。利智貫達。以斯二法嚴於法
身。故法華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
慧力莊嚴。以此度衆生也。九不住法門。住
有二失。一不契地智。二不能進趣。不住反
此。十善窮地體。謂依一佛智。方便多門更
無異體。二復次下住地觀修。有十一句。初
一是總。一切法門是成地之法。次九爲別。二
諸地證智。三修加行因。四攝報等果。五所知
分齊及所化境。六進徳修業斷障力用。七
示百身等。八分別諸願。十善等法。九所證
法界。皆言隨其者諸地非一故。十悉善下
辨成觀相。皆自心者。智與心相應故。因由
心學果是心成。境由心現力用。是心分位。
神通是心現起。分別是心決擇。所得是心造
詣。並心外無得何所著耶。十一如是下結
觀成益。三佛子下顯地要勝。標徴釋結文並
可知。第三答大行清淨問。有二十句。初十
是因後十是果。今初行成出障故云清淨。
雖數名小異大同十行。亦通十度。十行所
行即是十度。欲勝進彼故此前修。又下文。
由爲物説法自増諸度故。復廣明。所望處
別互有影略。前七可知。八於惡衆生修菩
薩行。心不傾動。是難得中義。本願誓化故。
九善法行中。與衆生爲清涼法池。大悲堅
固普攝衆生爲舍爲歸是廣度衆生。如橋
梁義。有力能故。十眞實行中文云。此菩薩
入三世諸佛體性。與三世諸佛善根同等。
智決體同故。第二菩薩既得下。由行淨因
得勝法果一他力勝。二自善勝。三深定勝。
四同行勝。五助道勝。六眞智勝。七意樂勝。八
觀慧勝。九修行勝。十増進勝。第四答大願
問。有二十句。初十起勝淨願。後十勵志令
滿。今初全同初地十願。一成熟衆生願。二
淨佛國土願。三供養。四護法。五承事。六同善
根。七攝法上首。法通至佛名如來門。八三
業不空。九具修諸行。十現成正覺。但彼文
廣。依彼次者。五七一二六八三九四十。爲
今之次。二佛子菩薩下。令願成滿者。由斯十
句。能滿前十及餘多願。於中五深心則可
久。六悉成則可大。可久則菩薩之徳。可大
則菩薩之業。餘並可知。第五佛子已下。答
護菩薩藏問文亦有四。初是結前生後。謂以
前行願蘊積成藏故。唯十句更無成熟等
異。文有五對。並顯可知。第六菩薩得是下。
答隨所應化常爲説法問。文分爲三。初結前
生後。謂蘊積福智用以攝生。二佛子下徴
以標起。三所謂下正解其義。於中分二。前
知器授法。二具徳成益。初中先知器有四
一識習氣所作。如金師之子。應教數息等。
二知種性因縁。聞法發心爲因。隨因成性。
遇師聞法爲縁隨縁成種。三知心行之病。
謂多貪等。四知希望差別二貪欲下授法
文有十句。初二可知。三癡有二種。一迷於
事理教觀法相。二惡邪推求不信業因。令
其觀察十二因縁。能離邪執自性等計。上
三唯對治。四等分者。等謂相似三觀不可並
施。若等重者教觀勝義。謂婬欲即道等。若
等輕者。可以生善爲人化之。釋此四分具
如雜集十三。五求人天樂爲樂生死説三
苦者。乃至非想行苦所隨故。次四可知。十
樂事寂者令成理寂。若沈空寂令成事
用。菩薩已下總結隨宜。二爲説法時下明具
徳成益。有十句十對。一文連義正。二法智無
差。即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三審定
無違即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四立法
義故能遍斷疑。五了物根故入於佛教。六
寂契眞際照法性源。七斷眞法愛除人法
執。八念佛了音。九亡言巧説。雖無説無示
善順宗因。十令悟隨宜終歸平等。即説之
益。第七菩薩如是下。答恒不捨離諸波羅
蜜問。於中二。先結前生後。則正説法時便
具十度。設自修此亦爲利他。一向大悲了
平等故。通至佛果故皆名道。二是時下。正
示不捨度相。十度即爲十段。皆先辨相。後
是則下結名。前四辨相中先辨施等相。後無
著等辨波羅蜜相。檀戒可知。三忍中諸惡
通於内外。其心下契理平等成波羅蜜。四
進中普發衆業。是無餘修。亦利樂勤常修靡
懈。是長時修。恒不退轉是無間修。上即加行
勤也。勇猛莫制是勇捍修。亦被甲勤。於諸已
下是顯度相。五禪定中文有十一句。一訶
五欲。所以訶者。夫禪定虚凝湛猶渟海。高
攀聖境尚曰妄情。馳想五塵豈當爲道。
云何訶之。色如熱金丸執之則燒。聲如毒
塗鼓聞之必死。香如弊龍氣。嗅之則病。味
沸熱蜜。舐之則爛傷。觸如臥師子近
之則嚙。此五欲者。得之無厭如火益薪。亡
國敗家世世爲害。過於怨賊。故不應著。況
菩薩體此即如。復何所著。二入次第定。謂
四禪四空及滅受想。爲九次第定。下。十地離
世間品具明。即一切門禪。三安住理定寂
愛味住。智契不出名正思惟。以見心性故。
亦善士相。上二定體即定自性。餘六定用。四
消滅煩惱通愛見慢等。故云一切即清淨
相。五出生諸定。如起信云。得此眞如三昧。
能生無量諸三昧門。上文云。一三昧生塵等
定是也。即難行相。六引發神通。謂精義入
神以致用也。亦遂求相。七逆順自在亦難行
相。從滅定出入非非想乃至初禪。是名爲
逆。從初禪出入第二禪乃至滅定。是名爲
順。此中逆順應各有超間。謂超一超二乃
至全超。文無者略。此亦名爲師子遊歩三昧。
八一多自在攝一切定。應有四句。謂在一
入一。在一入一切。在一切入一。在一切
入一切。得其源故。九悉知定境。定境有
三。一諸定所縁。二諸定分齊。三諸定境用。皆
能知之。十者總結體用無違。言三昧者。此
云等持。唯扃有心而通散心。三摩鉢底此
云等至。通於有心及與無心。唯諸位定體。
此二功徳名爲等引。上二句定體通於此三。
六句定用即是所引。言智印者即一實相故。
智論釋百八三昧中。第二名寶印三昧。謂
與實相般若相應故。上二是定此一是智。合
即雙運。今菩薩隨在一定。即與一切三昧。
此三無違。十一速入智地。亦即定果。以菩
薩之定。事窮無邊理極無際。故能速至一
切智地。亦難行相。亦二世樂相。又上二三四。
即現法樂住禪。次五引生功徳禪。五亦饒益
有情禪。後二通三。又通十種清淨。一由世
間淨離諸愛味故。即第三句。二出世間淨
亦此句攝。三加行淨即是初句。四得根本淨
即第二句。五根本勝進淨即第五句。六入住
出自在清淨。七捨靜慮已復還證入自在清
淨。上二即第七句。八神通變現自在清淨。即
第六句。九離一切見趣清淨。十一切煩惱所
知障清淨。此二共是第四句攝。餘如瑜伽四
十三九大禪説。十行之中當顯其相。六般若
中句亦有十。前之三句。聞法近友即聞所
成慧。初句正明。二近友不倦。是聞慧縁。三樂
聞無厭是聞慧因。暫聞則己慧不生故。四即
思慧學而後思故。云隨所聽也。内正作意故
云如理。五亦思擇慧。又於無煩惱中善決
擇故。捨煩惱故。六善觀下皆是修慧。此句
悟入於如。七宿習思量故了無功用道。八周
備悟入。一中一切等名爲普門。九入二智
門。十總結已圓故云休息。後三連環。此中
亦有九門之相。恐繁不配。其中雖定慧互
有。互相嚴故而爲門不同。若全雙運故。起
信論合於六度。以爲五門。後之方便義亦準
此。渉有不迷於空則名方便。不厭有而
觀空。便稱般若。豈令般若不能知有耶。
方便若不觀空何名方便。非唯此三萬行
皆爾。況般若能行萬行。何法而不用之。寂
照盡於理極。不得一行無此君耳。所以開
則萬行淼然。泯則一不爲一。得意則無所
不通耳。七方便中亦有十種。一巧智現世
爲方便。二悲非愛見故化而無厭。即悲智
相導爲方便。三依體起用。四非捨非受故
一切無染。五凡聖雙行由雙非故。六行無
住道。七觀察進趣。八現相不著。九遍入諸
趣即無生現生。十度脱衆生是無化現化。
初九拔濟餘皆迴向。依瓔珞因果品。後之四
度亦各有三。方便三者。一進趣方便。即第七
句。二巧會有無除第四句。皆此所攝。三不捨
不受即第四句。八願中亦有十願。前五後三
盡字爲初。六身恒住盡劫海。七智盡心海。
八窮盡有支。九盡現國土。十窮佛果智。此
求菩提前九利樂。若依三願。二三四五爲
自行願。六七爲神通。初及八九爲外化。十
通二利。皆云盡者窮彼源故。九力中十句
各二。謂標名釋義。一契理。深心是思擇力。
染則無力。翻此故有也。餘可準知。皆修習
力。瓔珞有三。皆名通力。一報通力。二修通
力。三變化通力。觀彼似當九十二句耳。十
智度中。識病知根順理授法。名爲智度。亦
有十句。初四知病輕重。次三知根欲樂。一
位二行三心。後三知法樂。一知理法。二知
果法。三普覺法界。前七成就有情。後三現法
樂住。瓔珞三智。一無相智即知法眞實。三變
化智即如來力。餘皆第二一切種智。餘義如
初會説。第八佛子下。答前所念衆生咸令得
度問。於中分三。初結前起後。二正明化度。
三結如本誓。前中初結前。清淨約離障。圓
滿具事理。不捨謂常相應。住大莊嚴者。總
結十度爲嚴。是大乘體。後隨其所念下生
後。由且前故。二墮惡道下正明化度。文
有十句約爲四類。初二令離惡果。三塗除
無間皆容發心。如慈童女。二令勤修則脱
八難。値佛聞法。次三令離惡因。貪有二
種。上偏語色貪教修不淨。今通語貪財名
等故。但云示無貪法。無貪法者。謂不淨觀
空少欲知足。二瞋亦二種。上偏語能爲違
害。故令修慈。今通瞋情非情故觀同體。不
應自瞋。三癡亦二種已如上明。此約邪癡
令觀縁起。次三令離流轉三界循環。皆可
厭故。初欲恚害等義見三地。二色界雖定
慧似均。然是定地。恐其滯寂故爲説觀。又
無生正觀令得無漏。三無色定多故爲説妙
慧。又示諦觀方得永出。後二示以三乘隨
機爲説。又引權歸實令知本寂。三如其往
昔下結如本誓。故能眞度。師子吼者決定度
故。第九佛子下。答前紹三寶種使不斷絶問。
文分爲二。初仍前總標。二所以下徴釋所
以。由化衆生入三寶海故。能紹前令不
斷也。文有四番爲成十句。前九別明後一
總結。就初三番釋通總別。然皆後後轉深
前前。通者通在諸位。別者初在十信。次居
三賢後約登地。三番佛種差別云何。初教
發心令具因性。未發唯有本住性故。次讃
大願令成因行。令所發心不退轉故。言
大願者。謂求菩提願利樂有情願。又防惡
願如戒經説。有進善願如常所明。三下佛
種子令成佛智。謂證眞如成無漏故。上
約別顯。通者發菩提心總有三心。謂即大悲
大願大智。初番爲總已含大悲。次番是願。後
番是智。謂示妙理令暫見心性。成金剛種。
三番法種差別相者。初開法藏令教不斷。
次説因縁令義不斷。後具四種護。令教理
行證皆悉不斷。復次初雖領教未發眞解。
次具解行未能證故。三番僧種有何差別。
初受法無乖始墮僧數。次修六和敬僧行
已成。後統理大衆令僧清淨。復次初雖奉
教解行未具。未是眞和。次雖具解行未
離衆怖。不能控御。言六和者。三業爲三
及戒見利。謂身和同集口和無諍。意和無
違。見和同解。戒和同奉。利和同均。又約菩
薩。三業同慈六皆同體。眞實和也。一切恭敬
令僧久住。後總句者。弘法奉戒三學兼修。
則不斷三寶化化不絶。第十菩薩如是下。
答前善根方便皆悉不空問。先略後廣。略中
分三。初結前生後。謂由能紹三寶故所行
無失。二隨有下由不空故。三業無瑕。謂所
作迴向是不空業。三無瑕玷故下。由無瑕故
不空。所作反覆相成。玉之内病曰瑕。瑕謂
體破。外病曰玷玷謂色汚。以顯三業内外無
失故。白珪之玷尚可磨也。三業之玷不可
爲也。初句牒前。次所作下示無瑕相。後皆
與下顯不空相。方便有慧方便不空。慧有
方便慧亦不空。此辨所行不空。迴向智智
辨趣果不空。第二菩薩如是下廣明有二。初
明自業不空。後辨利他不空。初中雖明不
空。義兼無失。以一切清淨離煩惱故。又此
無失即自業不空。順止寂故。文有標徴釋
結。釋中皆先標後釋。初四依正莊嚴。次六攝
化莊嚴。言涅槃地者。以涅槃嚴地也。謂隨
有成道入涅槃處。當知其地即是金剛。今
於一切處成。則無非金剛也。標云涅槃
釋云成道。文影略耳。四菩薩成就下結文可
知。二若有衆生下利他不空。於中有法喩
合。文則可知。佛與菩薩倶益不空。今不見
者不宜見故。見不益者無行力故。亦遠益
故。上來並答所成之行問竟。第二佛子菩薩
摩訶薩住此下。答行所成徳問。前文有二。
今亦二段。第一答以行成因徳。二答以因成
果徳。今初具答十二問。各有二句。上句答
下句。上云修何滅癈。今答以智他皆倣此。
二用慈降魔。夫欲害人反招自害。苟欲安
人則物我倶安。故柔勝剛弱勝強。以慈安
一切惡魔。無以施害。慈善根力其功叵量。
三福則怖之以威。智則屈之以辯。次四後
四文並可知。八以方便智慧出生是答。一切
菩薩已下即是所問。準上文中此有七事。
今波羅蜜下欠總持句。然方便有二。若加行
方便出生地度。若善巧方便。亦生諸度及餘
五法。智亦有二。若根本智即成内證。若後
得智即成業用。是故此二出生此七。言清
淨者治彼障故。二佛子下答以因成果問。
於中亦二。先結因成果。謂但勤修上來諸
行。則能次第從因得果。二於無邊世界下。
正答所成之徳。謂護持正法。但當勤修上
來以行成因之徳。自當成後護持法等諸
徳。故乘前結因成徳明之。答上十句文分
九段。第一答初總句。如來法藏守護開演。二
佛所護念故。即答衆魔外道無能沮壞。以佛
護故。三守護受持下。答攝持正法無有窮盡。
四於無邊下。答於一切世界中。演説法時十
王敬護。謂身勝音巧令聞者入智故。五知
諸衆生下。答擧世同欽稱機令喜故。六其
身端正下。答菩薩愛敬端正有徳故。其佛灌
頂。在前第二佛護之中。七善知衆心下。答
得善根力増長白法。於中先總明三業。後得
心下別顯十種自在。皆是善根。其十自在之
能。並是増長白法。八菩薩如是下。答開演如
來甚深法藏。九佛子菩薩得如是下。答攝持
正法以自莊嚴。於中初明自嚴。次徴後釋。
以攝正法故。有十句徳。亦即是前所成之
徳。可思準之。第二重頌分。十頌分二。初六
偈頌前十種所成行體。後四偈頌行所成徳。
前中初二偈頌佛喜。於中初半頌不放逸。
餘頌佛喜。二有一頌。頌入地及大行大願。
三一頌。頌菩薩藏。及所應化而爲説法。四一
頌頌不捨自行諸度及所念衆生。皆令得度。
五半頌頌不斷三寶。六半頌頌善根方便皆
悉不空。二菩薩所修下頌行所成徳。初一頌
初行所成因徳。後有三偈。頌以因成果徳。
於中初二頌。通頌前之八段。後一頌。別頌
第九答攝持正法以自莊嚴。以喩而顯。一身
儀安諦頌前現身。次辨徳威猛。頌前以無畏
辯。三心定不動頌安其怯弱。四智深如海。
頌以深智慧。五法雨滅障。頌前而爲説法。
第三時法慧下明結説分。謂契理合機故佛
喜衆奉也。第三會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一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升夜摩天宮品第十九
第十
九經
自下第三中賢十行會。初來意者。酬前
十行問故。匪知之艱行之爲艱。前解此
行。若膏明相頼目足更資。故次來也。次品
來者。此會四品分三。初二品當會由致。次一
品當會正宗。後一品勝進趣後。於由致中。後
品明讃徳顯體。此品先明感應道交。前會已
終將陳後説。故次來也。二釋名者。會名有
三。一約處名夜摩天宮會。夜摩此云時分。
即空居之首表十行。渉有化物宜適其時。
時而後言聞者悦伏。時而後動見者敬從。渉
有依空即事入玄。託此而説。約人名功
徳林。約法名十行會。並如後釋。三皆依主。
次品名者。大同於會。然梵本中。上無升字
下有神變。譯者以升爲神變。升爲神變略
有四義。一不離前三而升此故。二升一處
即升一切處故。三升已廣其處故。四前後
同時無障礙故。謂佛以圓遍之身。不起而
升時分天宮。升屬如來夜摩。約處相違釋
也。前升須彌後升兜率。準此可知。三宗趣
者。會品之宗並如名説。意趣可知。四釋文
者。一品長分爲十。第一本會圓遍。謂前會不
散而説後會故。初句遍因。十方下遍相。亦
有主伴等並如上説。但處加須彌。則而演
説法通上三會。第二爾時世尊下。不離而
升。第三時夜摩下。天王見佛並如前會。第
四即以下。各嚴殿座。初一句總依空起行。
故云化作。無著導行故曰蓮華。一行含多
所以稱藏。餘如上説。百萬已下別顯嚴相。
於中四。初明座體備徳嚴。皆云百萬位漸
増故。次百萬夜摩下。明座旁圍繞嚴。三從百
萬下法門行徳嚴。文有八句。攝爲四對。一
因縁。二福智深心契理故。三願行四體用。無
生法體之所起故。四末後一句法教流通嚴。
第五時彼下請佛居殿。第六時佛下如來
受請。第七爾時下各念昔因。然晋經亦有
樂音止息。今略無者譯人之意。謂不如十解
會事歸理。不云樂音止息。不及迴向事理
無礙。不云熾然。退可同前進可齊後。故
並略之。第八偈讃十佛。此十佛是前會十佛
之前。如次十佛明位漸高念昔亦遠。理實
三世諸佛皆同此説。餘如前會。文亦有二。
先明此界後辨結通。前中十偈亦各有四。
初句標名讃別徳。次句通顯具吉祥。三憶
曾入此殿。四結處成勝極。亦初一句諸頌
不同。初二字別名次二字通號。下三字別徳。
亦皆以下別徳釋上別名。一以聞十方釋
成名稱。二以世間燈釋寶王義。珠有夜光
可代燈者。爲寶中王。佛有智光照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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