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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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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恃。顯唯惡業及惑病因招三惡趣。展轉
復起三毒之過。因果倶燒末句救方。但淨
其心因亡果喪。五救邪見衆生。前半所救。
上句明因迷四眞諦。惑現境故。次句起見。
邪見翳理即爲闇宅。後半能救之方。六救
著有衆生。前半所救。三有深廣總喩於海。漂
至人天還溺惡趣。未遇如來多成難處。
希求不已故名爲憂。未有對治故無涯畔。
具上諸失故不可處。後半能救可知。七救
無明衆生。前半所救。由本住無明故。不見
無住之本。迷理惑事狂走於生死之中。後
半能救。佛既授法正念即升也。八救險道
衆生。前半所救。人天報危臨墮惡趣。名爲
險道。能救可知。後一偈總結者。前半結有
教證之智。能導無縁之悲。次句結有同體
之悲。能遍十方六道。後句結於所救不越
群迷。第十重光照十方。總結無盡。長行分
二。先明世界數量。略有十七漸窮法界。
後明彼諸世界所有皆現。十頌明因果圓遍
徳。於中分二。前四示佛因果遍説。後六勸
物順行。今初。初一偈因圓果滿。彰有説因。
初三句三達因圓。後句十力果滿。次一偈大
用外彰。正明説法周遍可知。後二對因辨
果。初一偈遍因初可爲因。三句皆果法供
養佛故於法順知。普爲衆生故。能遍用。斯
即等流名相似果。晋經云。正心供養。明是
法供養也。後一偈深因故能速證。初二句六
度自利。謂供佛是檀意。柔兼戒。從初至末
是進策也。次句利他兼方便等。二行既圓則
佛果朝夕。故云速成。後六偈觀物順行。佛
昔如是行今得説法果令物行之亦得斯
果初一偈求法行。二説法行。三聽法行。四
有三偈破相行今初。初句離過。勝他名利
名爲異情。次二句顯徳。一句滿福。一句圓
智。又無異者。於一切法都無所求。若此之
求則見眞法身也。二説法行。前半説法益
物。義利者。令衆生得離惡攝善故。此世他
世益故。世出世益故。福徳智慧益故。上四對
皆先義後利。後半若無説無示同佛説也。
三聽法行兼顯法輪之體。初句教法。次句即
教成行。無有一文一法非菩提因。豈止三
十七品。次句悟理揀去隨文。後句理無廢
興。故常見佛果也。後三破相行。初一正明
後二轉釋今初。初三句。反顯金容煥目而非
形。安可以相取。後句正顯法性超乎視聽。
唯可虚己而求。後二轉釋云何不見。前偈
以妄喩眞。衆生妄惑尚不可窮。諸佛契眞
如何見盡。後偈復轉釋。云雖遍十方不
可定取。如刹遍空有其四義。一多刹滿
空。二體無來去。三不妨成壞。四無別所
依。佛身遍空亦具四義。一頓遍多刹。二恒
不去來。三應有出沒。四體用無依。是故佛
身亦不可以遍空而取耳。上來三品。答初
十句所依果問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菩薩問明品第十
釋此一品亦有四門。初來意中有通有別。
通謂上來三品。已答十句生解所依。此下正
主解因果。故次來也。生解因中先答十
住。住攬信成。將答所成。先辨能成。又正
答十信故下三品來也。後別者。三品明信
有解行徳。解爲二本此品先來。二釋品者。
菩薩是人問明是法。遮果表因故云菩薩。
問即是難。明即是答。然問有二種。一汎爾相
問。梵云必理車。二者難問。謂以理徴詰。梵
云鉢羅室嚢。即今品意也。答亦有二。一但
依問詶報曰答。二若倶爲解釋旁兼異
義。美言讃述令理顯煥曰明。即今品意也。
明亦破闇。能除問者之疑闇故。今文殊九
首互爲明難。遞作碪椎。研覈教理以悟群
生。故以名也。又長行明起於問。偈頌明解
於問故曰問明。不云答者。欲以明兼於
問故。問有二義故得稱明。一問中徴責詰
難理盡。使答者亡言。此至明之問也。二以
問中進退詰理令現使答者易釋。故以爲
明。又明即法明。以十菩薩問出十種法明。
故曰問明。雖諸義不同。皆菩薩之問明。依
主釋也。三宗趣者。亦先通後別通復二義。一
通分宗。二通會宗。並如會初。二別明此品。
有其二義。一望當品以十甚深爲宗。依
成觀解爲趣。二望後二品。則以甚深觀
解爲宗。成後行徳爲趣。第四釋文。此下
至菩薩住處。明生解之因。配十句問。如前
問中依文次第。且分爲六。初此下三品明
未信令信。二第三會已信令解。三第四會已
解令行。四第五會已行令起願。五第六會
已起願令證入。六十定品至住處品。已證入
令等佛。今初三品即爲三別。此品明正解
理觀。次品明隨縁願行。賢首品明徳用該
收。就初分二。先問答顯理。後示相結通。前
中以十菩薩各主一門顯十甚深。即爲十
段。一縁起甚深。二教化甚深。三業果甚深。四
説法甚深五福田甚深。六正教甚深。七正行
甚深。八正助甚深。九一道甚深。十佛境甚深。
此十甚深次第。云何縁起深理。總該諸法觀
解之要。故首明之。衆生迷此故須教化。違
化順化有善惡業。欲知此業由説法成。
然説法成善唯佛福田。既説順田須持聖
教。教在勤行。行須正道助道。助必有正殊
塗同歸。得一道者。當趣佛境故爲此
次。又此十種亦可配於十信。但不次耳。文
殊佛境即當信心。文殊主信故。佛境即所
信。故約發心次第信居其初。約所信終極
最居其後。亦明十心不必次故。勤首即進
心。財首爲念心。明四念故。覺首定心。
觀心性爲上定故。智首則慧心。慧爲上首
兼己莊嚴故有十度。法首即不退心。如説
修行得不退故。寶首即戒心。三聚無缺如
寶珠故。業果甚深戒所招故。徳首即護法
心。説法甚深是所護故。目首即願心福田
等一由願異故。目能將身如願導行故。賢
首即迴向心以歸一道。即迴向眞如。一身一
智等。即是佛果。文云。如本趣菩提。所有迴
向心等。以是圓融十法故。各兼多義。又亦
攝十信之十徳。恐繁不敍。且爲十甚深解。
然有二義。一約行。二約法。言約行者。文
殊發問九菩薩答。明妙慧通於衆行。九菩
薩問文殊爲答。明衆行成於妙慧。言約法
者。初九顯差別義。後一顯差別同歸佛境。
此二不二成信中之觀解。文中十段。皆先問
後答。又先起明問後解問明。今初。問中
二。先彰問答之主。問覺首者。彼得此門故。
縁起深義不覺則流轉故。二佛子心性下。
正顯問端。略啓五門。一問所爲。二述問
意。三定所問。四會相違。五釋本文。初所
爲者。有二義故。最初問之。一拂異見。二
顯深理。拂見有三。一令諸菩薩知法從縁
異外道見。二知從心現捨二乘見。三但心
性起不同權教。二顯深理者。令諸菩薩於
此實義發深信解。起行證眞始終皆實。故
問斯義。起信論云。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
是故應説。所言法者。謂衆生心。依一心法。
有眞如門及生滅門。彼論依此生淨信故。
二述問意者。謂明心性是一。云何見有報
類種種。若性隨事異則失眞諦。若事隨性
一則壞俗諦。設彼救言報類差別自由業等
熏識變現不關心性故無相違者。爲遮
此救故重難云。業不知心等。謂心業五依
各無自性。自性向無何能相知。而生諸法。
既離眞性各無自立。明此皆依心性而起。
心性既一事。應不多。事法既多性應非一。
此是本末相違難。亦是理事相違。亦一異相
違。亦眞妄相違。三揀定所問者。準此問意。
離如來藏不許八識能所熏等。別有自體
能生諸法。唯如來藏是所依生。亦不可言
八識無二類。故名心性一以能生種種非
相違故。亦非第八而爲性一。熏成種種
非相違故。心性之言非第八故。答中既言。
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法性即是眞如異
名。正與報事相違故成難耳。文殊欲顯實
教之理。故以心性而爲難本。欲令覺首以
法性示生決定而答海會同證。楞伽密嚴皆
廣説故。四會相違者。問若爾瑜伽等中。異熟
頼耶從業惑種辦體而生。非如來藏隨縁
所成。如何會釋。答瑜伽等中。對於凡小約
就權教隨相假説。楞伽密嚴對大菩薩。依
於實教盡理而説。既機有大小法有淺深。
教有權實故不相違。故密嚴云。佛説如來
藏以爲阿頼耶。惡慧不能知藏即頼耶識。
此明守權拒實訶爲惡慧。又彼經云。如來
清淨藏世間阿頼耶。如金與指環展轉無
差別。楞伽中眞識現識。如泥團與微塵非
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皆此義也。
又彼經云。如來藏爲無始惡習所熏。名爲藏
識。又入楞伽云。如來藏名阿頼耶識。而與
無明七識共倶。又起信論云。不生不滅與生
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頼耶識。又如達磨
經頌云。無始時來界爲諸法等依。攝論等就
初教釋云。界者因義。即種子識。寶性論翻
此頌云。此性無始時等。彼論就實教釋云。
性者。謂如來藏性。如聖者勝鬘經説。依如
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有涅槃。以此
等文。故知兩宗不同。淺深可見。又唯識等。
亦説眞如是識實性。但後釋者。定言不變
失於隨縁。過歸後輩耳。五釋文者。文分三
別。初心性是一者。立宗案定。二云何下。
設相違難。三業不知心下。結成前難。今初。謂
心之性故。是如來藏也。又心即性故。是自性
清淨心也。又妄心之性無性之性。空如來藏
也。眞心之性實性之性。不空如來藏也。皆平
等無二故云一也。第二設難中二。先總顯
相違。謂心性既一。云何而有五趣諸根總別
報殊。故云種種。不同二所謂下。別示相
違。有十事五對。一約總報明趣有善惡。
善謂人天惡謂三塗。下四對皆約別報。
中二。謂於前善惡趣中。各根有滿缺。謂眼等
内根。於滿缺中各生有同異。謂四生不
同勝劣處異。四於上同異生處。各貎有妍
媸。五於上妍媸各受有苦樂。上之五對前
前皆具後後。後後必帶前前。展轉異同成
多差別。故云種種不同。心性是一其義安在。
第三結成前難中。此文意稍難見。略爲
二解。一依古徳作遮救重難。如前第二問
意中辨。二直結成前難。且依此釋文。自有
三意。由前難意亦有三故。一直問所以故。
今結云。非但本性是一。我細推現事各不
相知。既有種種何縁不相知。既不相知誰
教種種。若謂業令種種業不知心。若謂
心令種種心不知業。一一觀察未知種種
之所由也。二者懷疑故結云既不相知。爲
是一性爲是種種。三作相違難。結云一性
隨於種種即失眞諦。種種隨於一性即失
俗諦。今見種種又不相知。此二互乖云何
並立。已知大意。次正釋文。亦有十事五對。
略爲二解。一通二別。通謂總觀前來總別
二報。於中初一對。就先業因約能所依以
難。然有二意。一約本識。謂業是能依心是
所依。離所無能故云業不知心。離能無所
故云心不知業。以各無體用不能相成。既
各不相知誰生種種。下並準之。二約第六
識。業是所造心是能造。並皆速滅起時不
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何能有體而得相
生成種種耶。第二對約得報果時難能
所受。謂受是報因。即名言種爲業所引。受所
受報。離報無受故云受不知報。離受無報
故云報不知受。以並無體故準前應知。
三約名言因就能所依難。謂前能受報因。
依心無體故無相知。餘義同前。四約因
縁就親疏相假難。謂所引名言種爲因。能
引業爲縁。相待相奪各無自性。如不自生
等準之。五約境智相對相見虚無難。謂境
是心變境不知心。心託境生心不知境。以
無境外心能取心外境。是故心境虚妄不
相知也。第二別觀者。以初二對結趣善
惡。趣善惡者。正由業熏。受總報故。二復以
第二及第三對。結受生同異初對以名言
種對所生處。次對以名言種對能依本識。
三復以第三及第四對。結苦樂不同及端正
醜陋。初對觀現受時。次對觀苦樂因及彼妍
媸。皆由縁令異。謂損益因成苦樂果。以瞋
忍因成妍媸果。四復以第四及第五對。結
諸根滿缺亦有滿業因縁有損他益他之
異。故成内六處滿缺之果。又由内根有滿
缺故。於分別位了境不同。並皆無性各不
相知既不相知誰令種種。第二時覺首下。
答中二。初一偈讃問許説。上半讃問。謂自究
深旨。一向爲他仁心弘益也。次句許説分齊
稱性説故。後句勸聽。言同意別故令諦受。
後十偈正答。答勢縱横具答三重問意。
且分爲二。前五答前釋成之中。以何因縁
而不相知。用此釋成答前難故。首而明之。
後五正答前難。令初分二。先一法説。後四
喩況。今初意云。特由從縁種種。故不相知
也。即此偈上半出因。下半結歸本宗。後四
即爲同喩量。云眼等是有法。定不相知故
是宗法。因云從縁無體用故。同喩云如河
中水。河水無體用河水不相知。眼等無體
用眼等不相知。若以縁起相由門釋者初
句因縁相假互皆無力。次句果法含虚故無
體性。至下喩中別當釋之。是故虚妄縁起
略有三義。一由互相依各無體用故。不相
知。二由依此無知無性。方有縁起。三由此
妄法各無所有故。令無性眞理恒常顯現。
現文但有初後二意。言諸法者。非唯擧前
十事五對。亦該一切有爲法也。果從因生
果無體性。因由果立因無體性因無體性
何有感果之用。果無體性豈有酬因之能。
又互相待故無力也。以他爲自故無體也。下
半結中是故者。是前體用倶無故。故彼一切
法。各各不相知也。第二喩況。略有二意。一
以此四喩通釋諸法不相知言。二別對前
文諸不相知。兼通前設難。今初以四大爲
喩。然各上三句喩況。下句法合。然此四喩各
顯一義。一依水有流注。二依火焔起滅。三
依風有動作。四依地有任持。法中四者。一
依眞妄相續。二依眞妄起滅。三妄用依眞
起。四妄爲眞所持。然此法喩一一各有三
義。一唯就能依。二依所依。三唯所依。今初
喩中。唯就能依者流也。然此流注有十義不
相知。而成流注。一前流不自流。由後流排
故。流則前流無自性故不知後。二後流雖
排前而不到於前流。故亦不相知。三後流
不自流。由前流引故。流則後流無自性。故
不能知前。四前流雖引後而不至後故亦
不相知。五能排與所引無二。故不相知。六
能引與所排。無二故不相知。七能排與所
排亦無二。故不相知。八能引與所引。亦無
二故不相知。九能排與能引不得倶。故不
相知。十所排與所引亦不得倶。故不相知。
是則前後互不相至。名無自性。只由如此
無知無性。方有流注則不流而流也。肇公
云。江河競注而不流。即其義也。然上云前
後者。通於二義。一生滅前後。謂前滅後生
互相引排。二此彼前後即前波後波。小乘亦
説當處生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而不
知無性縁起之義耳。二依所依者。謂前流
後流各皆依水。悉無自體不能相知。然不
壞流相故説水流。三唯所依者。流既總無
但唯是水。前水後水無二性故。無可相知。
是則本無有流而説流也。二法中三義者。
一流喩能依妄法。二妄依眞立。三妄盡唯眞。
初中妄縁起法似互相藉。各不能相到。悉
無自性故無相知。是則有而非有也。二依
所依者。謂此妄法各各自虚。含眞方立。何
有體用能相知相成。即由此無知無成含
眞故有。是則非有而爲有也。三唯所依者。
謂能依妄法迥無體用。唯有眞心挺然顯
現。既無彼此何有相知。正由此義。妄法有
即非有。以非有爲有。復説眞性隱即非隱
以非隱爲隱。此上三意即三種答。答上三
種問思之。何故以水喩眞心者。以水有
十義同眞性故。一水體澄清喩。自性清淨
心。二得泥成濁。喩淨心不染而染。三雖濁
不失淨性。喩淨心染而不染。四若澄泥淨
現。喩眞心惑盡性現。五遇冷成水而有硬
用。喩如來藏與無明合成本識用。六雖成
硬用而不失軟性。喩即事恒眞。七煖融成
軟。喩本識還淨。八隨風波動不改靜性。喩
如來藏隨無明風波浪起滅。而不變自不
生滅性。九隨地高下排引流注。而不動自
性。喩眞心隨縁流注。而性常湛然。十隨器方
圓而不失自性。喩眞如性普遍諸有爲法。
而不失自性。略辨十義少分似眞故。多以
水爲喩。此義見文雖似不具。而大通衆
經。第二依火焔起滅喩中。三義同前。初唯
焔者。謂焔起滅有其二義。一前焔謝滅引起
後焔。後焔無體而不能知前焔。前焔已滅
復無所知。是故各各皆不相知。二前焔若未
滅。亦依前引無體故無能知。後焔未生故
無所知。是故彼亦各不相知。妄法亦爾。刹
那生滅不能自立。謂已滅未生無物可知。
生已則滅無體可知。是故皆無所有也。斯
則流金爍石而不熱也。二依所依者。謂彼
火焔。即由於此無體無用不相知。故而有
起滅虚妄之相。是則攬非有而爲有也。妄
法亦爾。依此無所依之眞理方是妄法。是亦
非有爲有也。三唯所依者。推起滅之焔體
用倶無。無焔之理挺然顯現。是則無妄法之
有。有妄法之無。湛然顯現。遂令縁起之相
相無不盡。無性之理理無不現。上三義中。
亦如次喩答前三問也。下二喩準知。第三
依風有動作喩妄用依眞起。三義同前。一
唯動者。離所動之物。風之動相了不可得。無
可相知。妄法亦爾。離所依眞體。不可得故
無相知。斯則旋嵐偃岳而常靜也。二依所
依者。謂風不能自動。要依物現動。動無
自體可以知物。物不自動隨風無體。不能
知風。法中能依妄法要依眞立。無體知
眞。眞隨妄隱無相知妄。三唯所依者。謂風
鼓於物動唯物動。風相皆盡。無可相知。妄
法作用自本性空。唯所依眞挺然顯現。是故
妄法全盡。而不滅眞性。全隱而恒露。能所
熏等法本自爾。思之可見。第四依地有任
持者。喩妄爲眞所持。三義同前。初地界因
依有二種義。一約自類。二約異類。前中從
金剛際上至地面。皆上依下下持上。展轉
因依而得安住。然上能依皆離所無體。而能
知下。然下能持皆亦離所無體。可令知
上。又上上能依徹至於下。無下可相知。下
下能持徹至於上。無上可相知。是故若依
若持相無不盡。所現妄法當知亦爾。必麁
依細。謂苦報依於業業依無明。造無明依。
所造展轉無體。無物可相知。斯則厚載萬
物而不仁也。肇公亦曰。乾坤倒覆無謂不
靜也。二約異類者。如下文地輪依水輪。水
輪依風輪。風輪依虚空。虚空無所依。準此
妄境依妄心。妄心依本識。本識依如來藏。
如來藏無所依。是故若離如來藏。餘諸妄
法。各互相依無體能相知。是則妄法無不皆
盡。二依所依者。地界正由各無自性。而得
存立。向若有體則不相依。不相依故不得
有法。是故攬此無性以成彼法。法合可知。
三唯所依者。謂攬無性成彼法者。是則彼法
無不皆盡。而未曾不滅。唯無性理而獨現
前。餘義同前。上通答釋成前難竟。第二別
對諸不相知及通前難者。初水流轉喩。前
二對不相知。答趣善惡難。以善惡趣流轉
體故。二大火喩。第二三對不相知。答前諸
根受生。如火依薪有生滅故。次以長風
喩前因縁。答前好醜。遇物鼓扇現諸相故。
次以地界亦喩因縁。答前苦樂。展轉因依
以輕重故。又喩前境智答前諸根。隨種所
生根等異故。上來總別並答釋成中。以何因
縁各不相知竟。第二五偈答前設難。文分爲
三。初三偈正答前難。次一偈釋成前義。第
三一偈。拂迹入玄。今初先明大意。次正釋
文。今初前問有三重。今此三偈。一一具答
上之三間。謂第一直耳。問云。既有種種何
縁得不相知。前五偈答竟。既不相知何縁
種種。答有四因。一妄分別故。二諸識熏習
故。三由無性不相知故。四眞如隨縁故。初
偈具二三。餘二各一義。然此四因但是一致。
謂由妄分別爲縁。令眞如不守自性。隨縁
成有諸識。熏習展轉無窮。若達妄源成
淨縁起。諸宗各取並不離象。受一非餘斯爲
偏見。上第二疑云。爲是種種爲是一性。今
答云。常種種常一性。第三難云一性隨於種
種則失眞諦。種種隨於一性則壞俗諦。今
答云。此二互相成立。豈當相乖。性非
外曾何乖乎種種。種種性空。曾何乖乎一
性。由無方有。一性能成種種。縁生故空。種
種能成一性。是以縁起之法總有四義。一縁
生故有。即妄心分別有。及諸識熏習是也。二
縁生故空。即上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
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是也。三無性
故有。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經云。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即上隨縁是也。四
無性故空。即一切空無性是也。是以無性縁
生故空。則非無見斷見之空。爲眞空也。無
性縁生故有。則非常見有見之有。是幻有也。
幻有即是不有有。眞空即是不空空。不空空
故名不眞空。不有有故名非實有。非空非有
是中道義。又開此空有。各有二義。一眞空
必盡幻有。以若不盡幻有非眞空故。二
眞空必成幻有。以若礙幻有非眞空故。二
幻有二義者。一幻有必覆眞空。以空隱有
現故。二幻有必不礙眞空以幻有必自盡
令眞空徹現故。文殊各以初義致難。覺首
各以後義而答。以初二義空有異故。以後
二義空有相成故。然此二不二。謂有非有無
二。爲一幻有。空非空無二爲一眞空。又非
空與有無二爲一幻有。空與非有無二爲
一眞空。又幻有與眞空無二。爲一味法界。
即中道義。離相離性無障無礙無分別法門。
思以準之。復次性有二義。一者有義。二者
空義。復有二義。一者不變。二者隨縁。以有
義故。説二空所顯即法性本無生也。以空
義故。説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即各不相知。
以有義故説於不變。以空義故説於隨縁。
此二不二。隨縁即是不變。不變故能隨縁。若
唯不變性何預於法。若但隨縁豈稱眞性。故
隨其流處有種種異。而其本味停留雪山。
又若性離於法則成斷滅。法離於性則本
無今有。又法若即性性常應常。性若即法
法滅應滅。故二相成非常非斷。此二相奪
故。説非有非空。爲中道義。苟得其會不
惑百家異説。願諸學者虚己求宗。次正釋
文。且第一偈答三問者。初答何因種種。此
具二意。一以八識熏習而成故。初句五識
次句心。是本識集起義故。意通六七。七謂審
思量故。六謂意之識故。了別義故。偈文窄故
不立識言。亦諸情攝。此從別義。通則八識
皆得心意識名。諸情根者。通於八種。類非
一故。五依色根。六依第七。七八互依。又第
七識爲染汚根。第八又爲諸識通依。云諸
情根。言以此者。以上八識。爲能所熏展轉
爲因。而常流轉。無別我人故云無能轉者。
又識外無法亦爲無者。二明由不相知方
成種種。上半出種種。以此者。以前不相知
故。擧體性空方成流轉。即此八識各無體
性故。無實我法而爲其主。向若有性不可
熏變。安得流轉。次遣疑者。以虚妄中有二
義故。一虚轉。二無轉故。常種種常一性也。
次答難者。虚轉故俗不異眞而俗相立。無
轉故眞不異俗而眞體存。故互不相違也。
第二偈亦答三問。初明眞如隨縁故成種
種者。答所以也。初句印上心性是一是不
變義。次句答上云何見有種種。是隨縁義。
唯心變現全攬眞性。生非實生故云示現。
下二句印上業不知心等者。以是隨縁不
失自性義故。是以諸趣種種了不可得。生
即無生無能現者。性不動故。無所現者妄法
虚故。次遣疑者。常生常無生。上半即無生之
生業果宛然。故勝鬘云。不染而染難可了
知。下半生即無生眞性湛然。故勝鬘云。染而
不染難可了知。又法性本無生。不空如來藏
也。此中無能現。空如來藏也。答第三難者。
此中無能現性非性也。亦無所現物相非相
也。又示現而有生。性不違相。亦無所現物。
相不違性無二爲二。二即無二無礙圓融豈
有乖耶。言法性者。法謂差別依正等法。性
謂彼法所依體性。即法之性故名爲法性。又
性以不變爲義。即此可軌亦名爲法。此則
性即法故名爲法性。此二義並約不變釋
也。又即一切法各無性。故名爲法性。即隨縁
之性法即性也。本有二義。一約不變。本謂
源本。本來不生隨縁故生。二約隨縁有此
法來本自不生非待滅無。即示現生時本不
生故。故下云無能現也。第三偈答三問者。
初答所以者。上三句種種即一心性。亦印
前文殊不相知等。下句出因。由妄分別故
有種種。正答前問。此復二意。一上二句依
他起也。次句圓成實也。後句遍計性也。由遍
計故能起依他。依他無性即圓成實。故唯識
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縁所生。圓成實於彼常
遠離前性。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二者
上二句因縁所生法也。次句我説即是空也。
後句亦爲是假名。此二不二是中道義。又妄
心分別有者。情計謂有。然有即不有故云一
切空無性。常有常空。是即萬物之自虚。豈待
宰割以求通哉。又前偈從本起末。末不異
本。此偈攝末歸本。本不礙末豈相乖耶。第
二一偈釋成前義。然有二義。一者云何得
知無性。以法眼觀稱性非倒。成淨縁起。
當知此理甚爲決定。二者前偈訶其見有
種種。是妄分別。此不應依。此偈印其觀察
無性各不相知。斯爲法眼固應依止。即依
智不依識也。第三一偈拂迹入玄者。謂前
法性無生。一切皆空實也。示現有生。眼等差
別非實也。妄心分別有妄也。如理觀察。非妄
也。以妄爲縁生世間流轉。以如理觀成出
世間非倒法眼。皆是名言而無眞實。何者。如
言取故。又欲言其實而復示生。欲言不
實體性即空。欲言是妄妄不可得。欲言
非妄。能令流轉。欲言世間即涅槃相。欲
言出世無世可出。則染淨兩亡。是以物不
即名以就實。名不即物而履眞。然則實理
獨靜於言教之外。豈文言之能辨哉。故但假
説。是以什公云。唯忘言者可與道合。虚懷
者可與理通。冥心者可與眞一。遺智者
可與聖同耳。又後三偈。亦如次明三無性
觀。又此五偈合前四喩。初以流轉合水漂
流。次頌合火。火本無生隨縁生故。次頌合
風風即空無。因見物動妄謂有故。次頌合
地。法眼見理無分別故。後一總顯令亡言
故。又前五偈是印成答。次四出所以答。後
一奪令亡言。文殊一問以含多意。覺首縱
答體勢無方。逆順研窮以顯深致。幸諸學者
不咎文繁。第二教化甚深。先問中二。初標
告。告財首者。彼得此法財益生門故。二
正問中二。初立宗。衆生即非衆生。彼此同
許。亦可躡前覺首八識皆空。二云何下設
難。謂衆生既空佛云何化。若佛不見生空
則無大智。便成謗佛。若見空而化豈不違
空。空有相違進退何據。於中先明十隨。辨
所化差別。後明三輪顯能化不同。今初一
隨根生熟時。如是時中堪如是化。又此句
爲總。謂隨何壽命時等。下九爲別。各有二
義謂隨其壽命脩短而化。又以無命者法而
教化之身二義者。謂隨其所受何等類身
而受化故。又宜以觀身空寂等而得度者。
以彼化故餘準此知。故下答中多説後意。
行謂三業善惡。解謂識解差別。言論者。國俗
教誨。此六多約未發心前。後四多約發趣已
去。心樂者。有所欣求。方便者。隨所進趣。
思惟者。依法求義。觀察者。如説修學。二於
如是下能化差別。先牒十隨。後現三業。教
化調伏通於語意。爲以十隨化故。衆生非
空耶。爲以衆生空故。十隨虚設耶。第二財
首答中。準諸深經及此偈文。略有四意。一
佛見衆生本來自空非斷空故。不礙隨化。
偈云。諸法空無我衆報隨業生故。二佛知衆
生不能自知眞空。故悲以隨化。偈云。隨解
取衆相顛倒不如實故。三隨化即空。不異
衆生空故。二不相乖。偈云。此是樂寂滅多
者境界故。四融上諸義。良以攬空爲衆
生。生與非生唯一味故。不増不減經云。即
此法身流轉五道。名曰衆生。法身即衆生。
衆生即法身。法身衆生義一名異。以斯義
故。佛見衆生擧體自盡。本是法身不須更
化。大智現前見於法身隨縁即衆生。故大悲
攝化。今以寂滅非無之衆生。恒不異眞而
成立故。是不動眞際無化而化。以隨縁非
有之法身。恒不異事而顯現。故不壞假名
化即無化。所化既空有不二。能化亦悲智不
殊。不礙有而觀空。方能入理。不動眞而
隨化方能究竟化他。衆生不知此理。故流
轉無窮。今令衆生悟如斯法。是則眞實隨
化。非直十隨不違空理。亦由此十方契眞
空故。淨名云。當爲衆生説如斯法。是即
眞實慈也。十頌分二。初一擧法勸聽。上半
以人顯法。已含答意。上句體深下句用廣。
即聞之寂則聞無所聞。故無衆生。大經亦
云。若知如來常不説法。是名具足多聞。即
寂多聞則善解藥病。不礙隨化。下二句許
説勸聽。後九頌別答前問。文勢多舍略
爲二釋。一者一一別答。謂初三答隨身。次
一隨命。三一頌答隨觀察。四一頌答隨行及
方便。五一頌答隨心樂及解。六一頌答隨言
論。七一頌答隨思惟時通此九。二謂依前
五隨答後四隨。亦時通於九。今依此消文。
文分爲六。初三頌教。依隨何身時。隨其心
樂修其方便。思惟觀察。此四遍於五段。二
有一頌依命時。三二頌依行時。四一頌依
解時。五一頌依言論時。六一頌教離二取。
通結上文。今初三頌。若著我時作界分別
觀。分別觀身皆無我故。若愛染身時作念
處觀。觀於内身及心法故。總相而言即二空
觀。初一我空。次一法空。後一類通一切。今
初。上半即尋思觀。觀於内身四大五蘊若
即若離。尋求主者。不可得故下半觀益。如
實知於假我則有。計實我無。次偈觀身實
相法無我觀。上半諦了身空。謂攬縁假立
來無所從故。本無住處縁盡謝滅。去無所
至無停積處。虚假似立實無所住。下半觀
益。後偈類通以身觀身。既明見自身二我
皆空。則知萬法皆是虚妄。此觀亦寂故不起
心。若作念處釋者。内身揀於外器及他身
故。念處有二。一通二別。通則身等皆無我
等。別則觀法無我。今是通也。復有二種。一
小二大。此中是大。觀身性相同虚空故。空
無二我。誰是我言已兼二我。次偈觀受不
在内外中間故無方所。後偈觀心及法。不
得善法及不善法故。云知法虚妄心如幻
故。不起分別。又別則身受不同。通則受等
皆身。是故三偈皆致身言。前問意云。衆生既
空。云何如來隨其身化。今釋意云。以彼不
知身本空寂。教如是觀故。説如來隨衆
生身而教化也。下皆準之。二一頌令於壽
命思惟觀察。命謂命根。能令色心連持。故
名爲命。壽謂壽限即命根體。實謂由業種
力。引一期報衆同分體。住時分限假立壽
命。從業縁起起即無起。業盡便滅滅無所
滅。本無主者。況刹那生滅實無自性。喩以
火輪。謂旋火速轉不見始終。生滅遄流寧
知本際。又薪火不續識鈍謂輪。命實遷流
妄謂相續。又輪資火有命假心明。待他而
成固無自體。三二偈令依行時。思惟觀察。
成四種觀。一無常觀。二空觀。三無我觀。四
無相觀。於中初偈略標其四。一切有者三有
也。亦一切有爲。然無常等經論異説。今且依
辨中邊論。以三性釋之。初無常三者。約
遍計名無性無常。以性常無故。約依他起
名生滅無常。有起盡故。約圓成實名垢淨
無常。位轉變故。空亦有三。一無性空。性非有
故。二異性空。與妄所執自性異故。三自性
空。二空所顯爲自性故。無我亦三。一無相
無我。我相無故。二異相無我。與妄所執我
相異故。三自相無我。無我所顯爲自相故。
無相亦三。一相都無故。二相無實故。三無妄
相故。然皆融攝則此宗意。而偈正意多約前
二性辨。後一偈略顯二觀。上半明空觀。報
從業生。如夢從思起不實故空。下半明無
常觀。由上不實故念念無常。前即過去已滅
事顯例後現未當滅不殊。四一偈依解令
入唯識。量觀境即心變。故心爲主。然此唯
識略有二分。一相二見。今隨其見分之解。
取其相分之相。心外取故爲顛倒也。五一
偈依言論時令尋伺名等入如實觀。謂了
名等唯意言分別。無別名等。意即意識分
別。言即名言。名言既唯意之分別。名下之義
亦無別體。故所言論以兼名義。既隨分別
則妄計意流。尚未了唯心安入法性。若能
如是自覺通達。是入唯識之方便也。即復
此心無相可得。妄想不生便入法性。上約
心乖。體非不即。又不入者。妄想體虚無可
入故。六一偈通結。亦近結次前二偈。能縁
所縁即見相也。又觀一切法。唯是意言未
能除遣。此境亦爲能所也。以此爲方便
得入唯心。種種法出生者。此相見二分。由
無始數習有種種法相似生謂能縁心生。則
種種境生所縁境起則種種心起。起法必滅。
安得暫停。若了相無相生無有生名了種
種。則了唯心。若了無性心境兩亡。則住無
分別自覺智境。不動法界名入法性。故
末後偈結上諸觀。令亡觀相也。佛如是化
應如是知。幻人化幻皆無化化也。第三業果
甚深。問中亦二。初標能所問人。以事中顯
理是可貴。故問寶首也。二一切下。正顯
問端中三。初擧法按定。謂諸衆生身但四
大。假名四大無主身亦無我。安有我所。彼
此同許以爲按定。二云何下。正設疑難。能
造能受是謂爲我。所造所受即是我所。以無
我故無能造受。誰令苦樂。無我所故無所
造受。何以現見而有苦等十事五對。一苦樂
者約麁相説。三塗爲苦人天爲樂。二就苦
中各有妍媸。三於其樂中有内身外境。四
通於苦樂受中。若時若事皆有多少。此上皆
約生報。前生作故。五現作現受名現報。隔
一生去受名爲後報。三然法界下結難。謂
二無我理即眞法界。眞法界中。定無善惡。
未知苦樂從何而生。此問所以也。爲無
我故無我所耶。爲有所受亦有我耶。此
致疑也。以聖言量及正理量違於現量。如
何可通結成難也。第二答意云。達體業亡
迷眞業起。報因業起何須我耶。業報攬縁
虚無自體。故無我所。由法無我非斷滅故。
業果不亡斯乃正理。聖教所明不違現事。
法若定有不可造受。便違正理。在文分二。
初一法説餘九喩況。今初。上半約俗諦縁生。
即業報相屬。答前現見。次句勝義。即空印
其按定。此二不二故不相違。無所有言該上
業果。則亦無我所。後句是聖教量。智論第二
云。有業亦有果。無作業果者。此第一甚深
是諸佛所説。下九喩顯。通相而明。喩於業
果從縁無性不壞事相。別彰喩意喩各不
同。初三頌喩業報無性不壞虚相。次一偈
喩無造受者。三一偈喩性一相殊。後四喩
體無來處。初中初偈雙喩業果皆眞心現。雖
無實體而相不同。次偈喩能生因縁相虚。
後偈喩所生業果無實。今初。若法相宗唯
以本識爲鏡。今依法性宗亦以如來藏性
而爲明鏡。然有二義。一隨境界質現業縁
影故。合云業性亦如是。二隨業縁質現果
影像故。前偈云。隨其所行業如是果報生。二
文影略。共顯業果似有無體。合云業者。謂
善惡等三性者。通性及相。謂此業體以無性
之法。而爲其性。不失業果之相。而爲其性。
由無性故。能成業果。由不壞相方顯眞
空。故中論云。雖空亦不斷。雖有而不常。業
果亦不失。是名佛所説。不失業果。方顯中
道。又如鏡現穢像。非直不汚鏡。淨亦乃由
此。顯鏡踰淨如來藏。現生死業果亦然。
非直不損眞性平等。亦乃由此知如來藏
自性恒淨也。此有四位。一能現位。復有二
義。一由眞淨故現染。二由眞淨故不爲
汚。二所現位亦有二義。一由相虚故不能
汚。二由相虚故虚相現。三相對位亦有二
義。一由分明現染方顯性淨。二由性本恒
淨令染妄現。四眞淨虚染鎔融一味無礙圓
融。思之。此約染淨門。以但有所現即爲
染故。更約喩中。以一異門釋。謂一鏡是定
一門。二所現染淨妍媸。等殊是定異門。染淨
雖虚不能相攝。故是異也。鏡現染處不異
現淨。故是一也。三像不異鏡。是非異義。鏡
外無像故。鏡不異像。是非一義。正現像
時去像亦失鏡故。上二即非一非異門。四像
雖即鏡而不壞像。鏡雖即像而不礙鏡。
是亦一亦異門也。二田種生芽。喩能生者
田喩業縁也。種子喩於識種因也。此二相
待。無性故不相知。由不相知方能生。於後
有苦芽。故云自然能出生也。亦本識爲田
名言爲種。三幻師現幻喩。喩所生者。若幻
色喩報。則幻師喩業。若幻色喩業。則幻師
喩業因。以業亦縁生同報無體。而幻相不
亡故。中論内。以化復現化喩業果倶空。若
幻唯喩報業則不空。四衢以喩四識住。造
業處故。二機關出聲。喩無造受者。機關縁
造體虚無人。喩業從縁故。無造者。從機出
聲尤更非實。喩報因業起安有受人。夫
無我者。因對我無。既無有我何有非我。著
無我者亦是倒故。三出&T021400;音別。喩性一相
殊者。如鳥在&T021400;含聲未吐喩業同一性。出
&T021400;聲別。猶感報無差。然鷄子之中終無鳳
響。業雖無性善惡冥熏。四有四偈。喩體無
來處。皆從縁來即無來故。然亦不同。初一
喩因含於果故無來處。次偈果酬於因故
無所從。此二喩内異熟業果也。次偈轉輪
王七寶。喩外増上業果也。後偈喩無漏業
果無漏智火。焚蕩有漏智因漏發故。亦無來
業果寂然。方依幻住。第四説法甚深。亦可
名應現甚深。問及答中通三業故。以説法
化勝故。從此立名。先問中初總標告問。徳
首者顯佛徳故。二正顯問端中三。初擧法
按定。謂佛證一味法界彼此共許。二云何下
正設疑難。謂證悟既一説現乃多。爲一耶多
耶。偏取互妨。並立相違。就法即體用相違。
約佛是證教相違。下辨十種相違。前九是別
後一總結。三而法性下釋成前難。謂非唯佛
悟於一。我觀法界亦不有多。能證所證既
並不殊。以何因縁而現多種。將無如來乖
法界耶。答有二意。一云。所證雖一隨機現
多。多在物情佛常無念。二者所悟一法即
無礙法界。即事之理全在多中。所現乃即
理之事。全居一内。以即多之一是所悟。即
一之多是所説。既無障礙何有相違。豈唯
不違。亦由得一方能廣現。由多現故方令
悟一。偈中分二。初一歎問利益。上半歎
深。但言一理深而非甚。今即多是一故曰
甚深。即一之多尤更難了。不可但以一多
知故。下半知益。知此甚深方知愛樂。後九
喩答。皆三句喩況。下句法合。喩中皆上二句
即體之用。三二兩句即用之寂。又初二句以
一成多。次句不礙常一故不相違。然此九
喩別答九種無量。總顯境界無量。初地一
持多喩答現無量。刹依住勝劣地無異故。二
火一燒多。答化無量衆。物從火化不擇薪
故。三海一波異。答説無量法。義海波濤無
窮盡故。四風一吹異。答震無量界。隨物輕
重動有異故。五雲雷普雨。答無量音。圓音
普震法雨無差故。六地一芽異。答無量莊
嚴。芽莖華實爲藻飾故。七廓日普照。答知
無量心。無私普照窮皂白故。八淨月遍見。
答無量神通。不往而至隨器現故。九梵王
普應。答現無量身。不分而遍彌法界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五福田甚深。問中初標告。以福田是照
導引生。又施爲諸度之前導。故問目首也。
二顯問端分三。初擧法按定。佛爲生福之
田。名爲福田。田徳無二名爲等一。此理共
許。二云何下正顯疑難。謂田既是一植福
應齊。施報有差由何而起。前等此異即縁
果相違。別顯十事。文並可知。三釋成前難
云。田雖齊等心有高下。容可有殊。既心無
異思報云何異。答有數意。一約衆生由器
有大小。心有輕重故得報有差。非如來
咎。二約佛遍稱差別之機。方稱平等。即一
之多差不乖等。即多之一等不礙差。由心
平等無私方能隨現多果。終令解脱一味
曾何異哉。十頌擧十喩喩上諸義。初一總
喩印成。後九別顯所以。前中初句印等是
縁等。彼此共許。次句印異乃因異。答別之
由。次句無異思惟誠如所見。下句總合。後九
別中皆上半喩。下半合。一水喩。器有大小
方圓任器故。二幻喩體外方便貴且悦心。
三王喩體内方便終得實樂。上二喩佛巧
稱物機。四鏡喩。約衆生。謂隨妍媸而影殊。
心高下而報別。與前鏡喩因縁不同。餘義
無異。後五皆約佛明。五藥喩即多之一。具
百味故。普去一切煩惱毒故。六日喩即一
之多無幽不燭。大小之闇並除。七月光普
照喩佛平等拂上諸迹。雖隨機現要且無
私。八大風普震喩遍動群機。九大火普燒
喩終歸寂滅。又此五喩。喩滅惑智二障。至
平等智地普動諸有。皆證無爲。前四即善
巧隨機。此五則終令造極。豈不等耶。第六
正教甚深。問中初標問人。以破懈怠故問
勤首。二正顯問端中四。初佛教是一者。擧
法按定。一有二義。一謂斷煩惱集證出離
滅。此義不殊彼此共許。二謂多人同見所見
不異。二衆生下正設疑難難亦有二。一對
初義。見教之後何以久而不脱。故云。云何
不即斷惑出離。二對後義。多人同見何以
有脱不脱。故言。云何不悉斷惑而出。三然
其下釋成前難。正釋後義。多人苦集皆不
殊故。五蘊是正三界通依此苦果也。癡愛
發潤爲集因也。兼顯初義。前後苦集亦不
殊故。四是則下結成相違。出者有益不出
無益。佛教是一其義安在。答意云。修有勤
惰障有深淺。機有生熟。縁有具闕。智有明
昧功有厚薄。故成有遲速。答初難也。修
與不修故見同益異。答後難也。上之別
義不出勤惰二門故。十頌分二。初一開章
許説。謂上半許稱實而説。下半開二章門。
餘九別釋。初一釋速解脱。後八釋難出離。
今初。上半牒疑。下半爲釋。勤則通策萬行。
離身心相故能速出。然有五相。一有勢力。
由被甲精進故。謂於佛法中發大誓願。二
勇捍。謂於廣大法中無怯劣精進故。三堅
猛。由寒熱蚊虻等所不能動精進故。四常
不捨善軛。由於無下劣無喜足精進故。
五精進由加行精進故。由斯五相發勤精
進。速證通慧滅障解脱。下八以喩釋難出
章。總相翻前皆名懈怠。一火微樵濕喩。
喩善根生及三障重。暫一聞教纔少修行。
而業惑内侵令所聞速失。所行速廢故。成
懈怠難出離也。二鑚火數息喩。喩修有懈
退。然此下喩。多通三慧以辨懈怠。此喩約
聞。即聽習數息。明解不生。約思即決擇數
息。眞智不生。約修即定慧數息。聖道不生。
聖道如火能燒惑薪煖頂已前皆名未熱。
已熱而息火尚不生。未熱數息雖經年劫
終無得理。故遺教對此。明小水長流則能
穿石。禪宗六祖共傳斯喩。願諸學者銘心
書紳。若直就修行以釋。當以智慧鑚注於
一境。以方便繩善巧迴轉。心智無住四儀無
間。則聖道可生。瞥爾起心暫時亡照。皆名
息也。三闕縁求火喩。物者艾等也。教詮聖
道。等彼火珠要持向智日。以行承之。則聖
道火生。空持文字不能決擇。心行乖越道
何由生。四閉目求見喩。智微識劣喩彼孩
稚。約聞慧者。雖對明師不肯諮決。約思
修者。雖對教日心眼不開。責聖道之不
生。何其惑矣。五闕縁心廣喩。喩愚人無淨
信手以持定弓。復無戒足以拒惑地。以劣
聞慧箭。欲遍射破業惑厚地。空欲難遂。六
毛滴大海喩。謂以少聞思欲測法海。妄生
希欲懈怠尤深。七少水滅火喩。劫火遍熾
喩觸境惑増。少分三慧安能都滅。八不動
遍空喩。喩雖知性空智未遊履。而言遍
證。亦増上慢人也。第七正行。甚深。問法首
者。以行法故。二顯問端中三。初出聖教。
受謂心領義理。持謂憶而不忘。二何故下
申其所疑。佛言能斷。今有不斷。即教行相
違。先標相違。隨貪已下出所不斷。勢力已
下結成不斷。謂有持法非唯不滅舊惑。亦
乃隨解。新増十一種惑。勢力所轉。前四根
本後七隨惑。皆言隨者。雜集第七説諸煩惱
皆隨煩惱。有隨煩惱而非煩惱。由此即顯
根本煩惱。亦得名隨。隨他生故。通釋貪等
如九地中。今約依法新起者説。即貪求名
利瞋所不解。迷其自行恃法自高。覆藏
己短論難生忿。結恨擬酬。疾彼勝己慳
自所知。不解言解廢法逐情。三能受持下
結成難也。佛言受法能斷煩惱。今受還起
其故何耶。答意云。法是法藥要在服行。服
與不服有斷不斷。非醫咎也。故十行品云。
如説能行如行能説。智論云。能行説爲正。
不行何所説。若説不能行不名爲智者。故
如説行方得佛法。不以口言而可清淨。十
頌分二。初一勸讃略説。初句勸聽。遠離貢
高輕慢怯弱三種雜染。方名善聽。求悟解
故。專一趣心聆音屬耳。掃滌其心。攝一切
心方名諦聽。次句讃問顯行稱理。故名如
實。下半略説。言非但者。要兼修行。獨用多
聞不能證入。故下諸偈皆云。於法不修行。
多聞亦如是。此名不行之失。非毀多聞。
若無多聞行無依故。是以不行爲失。如調
達善星。行之爲得。如阿難身子故。自利利
他之行並須明達。誓窮法海爲種智因。但
應善義勿著言説。婆沙四十二云。多聞能
知法。多聞能離罪。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
槃。淨名云。多聞増智慧以爲自覺音。下經
推度生之方便。乃至不離善巧多聞。上單
顯聞。涅槃四事爲近因縁。即雙美聞行故。
智論云。多聞廣智美言語。巧説諸法轉人
心。行法心正無所依。如大雲雷霔洪雨。如
是教理無量無邊。恐繁且止。九頌喩。明皆
上半喩況。下半法合。初懼溺渇死喩。喩貪
隨文義失。謂義門波濤漂蕩其心。慮溺溺
他無暇修行。自絶慧命故名渇死。二設
食自餓喩。喩隨説廢思失説法施人。多
求名利。不思法味損減法身。三醫不自
救喩。喩善知對治而不自治。四貧數他
寶喩。喩説佛菩薩功徳。不能求諸身心
故無分也。五王子饑寒喩。謂王子違王法
教。於内起過故受饑寒。學人亦爾。生在法
王教法宮中。行邊佛教起惡惑業。故無慚
愧忍辱之衣。寧餐法喜禪悦之味。故饑寒也。
六聾樂悦彼喩。喩不解自説失。謂夫眞説。
聞者必忘説聞。逐語而説爲自不聞。七盲
畫示彼喩。喩不見自義失。八船師溺海喩。
謂將導衆人游佛法海。倚自所解不愼身
行。爲法所淪。九巧言無徳喩。謂亦説修
行或談己徳。内無實徳但有虚言。獨此一
偈三句是喩。合文但云不行亦如是。彌顯不
毀多聞。又此九偈亦可別對隨貪等義如
理應思。第八助道甚深。問智首者。以顯
智爲正道之體統其助故。二正顯問端中
三。初擧法按定。謂斷惑證理導行得果。唯
是大智彼此同許。二如來下正設疑難。謂既
智爲上首。應唯讃智那亦讃餘。此是正助
相違難。三而終下結成前義。前難云。智爲
上首已應不合讃餘。況非以一法成佛。
固當不合偏讃。爲要假多。爲唯用智。爲
隨一行皆得佛耶。若隨一得成亦違智
爲上首。進退皆妨。下答意中印其初後。釋
其中間。謂智爲上首誠如所言。智如明王
爲衆之御。故大品云。般若如目五度如盲
故。印後義云。終無唯以一法。實如來歎三
世諸佛皆具説故。以餘萬行資於智故。釋
其中間。別讃乃有多意。謂隨心令喜故。隨
時生善故。所治蔽殊故。八門不同故。衆生
不能盡受故。下當屬文。又智論云。般若必
具一切行。是故讃一即是讃餘。讃餘即是
讃智。十頌分二。初一歎問許説。餘九正答
所難。略分爲二。先二頌開二章門。後七雙
釋二章。今初。初偈標衆行成果章。謂正助
相假必萬行齊修故。諸佛同説。言無有説一
者必具説也。後偈標隨機別讃章。文具禪經
四隨。謂初句即隨樂也。將護彼意稱悦其
心。故性不同者。即隨宜也。附先世習令易
受行。習以成性故分不同者。即隨治也。觀
病輕重設藥多少。謂貪分多者教不淨等。
隨其所應度者。即隨義也。道機時熟聞即悟
故。下別釋中二。初三釋隨器別讃章。後四
釋衆行成果章。前中二。初兩偈半別釋隨
治。後兩句結前生後。今初。然六度成其行
四等曠其心。四等多約利他。六度多明自
利。六度如初會四等如下説。然並通四隨
略擧一治耳。涅槃云。慳者之前不得讃
布施者。即隨樂意也。二結前生後中。上句結
前下句生後。後四偈釋衆行成果中。各上半
喩下半合。然有二意。一仍前漸具之義便
得釋成智爲上首。二正明所用不同。故須
兼具。然攝論第九明立六度。通有三意。一
爲除惑故。二爲生起佛法故。三爲成熟
衆生故。前段具初意。此段通具三。謂二二
合者對治別故。先基後室等即漸具故。皆
爲利他即成熟故。文中初偈二度。爲治不
發行因故。合云行本。謂著財不發施。著
家不發戒故。基堵有二義。一基即是堵。即
施爲進善之首。戒爲防惡之初。並稱基也。
二堵爲環牆。即檀爲萬行首基也。戒防未
起非堵也。宮室者解脱也。次偈二度。已發
修行心。爲治退弱心因故。謂不能忍生死
苦事。長時修助善品有疲怠故。今忍城防
外惱之敵。進郭長内行之衆。通説則此二皆
能防外養内。次偈二度治壞失心因故。謂
散亂壞靜慮邪智壞正解故。今明菩薩定
靜惑亂慧鑑萬法。動寂自在故。菩薩依之
以發通慧。頼之以證理果。其由有力之王。
澄清四海明鑑萬機。故率土戴恩天下仰
則。後一偈四等爲因。自他安樂招果無盡
故。第九一道甚深。亦名一乘。問中標問賢
首者。至道柔順故。又賢猶直善。佛佛皆同
一直道故。二顯問端中三。初標宗按定。謂
佛佛所乘同觀心性。萬行齊修自始至終。
更無異徑故云一道。此理共許。二云何下
正設疑難。先總後別。前中謂因道既一果應
不別。云何現見佛刹等殊。爲果異故因非
一耶。爲因一故無異果耶。若雙存者即因
果相違。下別辨十事。一界有染淨等殊。二
居人善惡等異。三諸乘等別廣略等殊。四或
三學調伏。或強軟折伏。五壽有修短。六光明
或色相不同。或常放具闕。或照有遠近。七
隨染淨土居人異故。現通亦殊。八衆會異
者。此有三種。一多少。二會數。三凡聖大小。
九教儀者。如此土以音聲爲教。香積以衆
香教化等。十法住者有久近故。各有差別
者通上十位。然若。約一佛。十事各不同者。
徳首已明。今問諸佛十事互望不同耳。第
三無有下結成前難。謂若諸佛於因行法
有具不具。可有刹等不同。今皆同具。刹等
那別。同具即是一道。第二答中意云。非
因同果徳亦同。而見異者。隨機感耳。非佛
自位而有差別。何者。諸佛因果具同異故。
謂同滿行海是同因也。將此同因隨所調
伏種種迴向應機之果是異因也。由此異
因感差別果。由上同因。同感眞應身土等
果。是則約佛即同能隨異。約機同處而見
異。以生就佛雖異而常同。以佛就生雖
同而見異。以佛望佛。能異之必同。其猶
錦窠常同常異。瑜伽三十八。諸佛平等唯除
四法。一壽量。二名號。三族姓。四身相。意明
隨機故除此四事。餘皆等也。就果同中。自
性身土一向體同。自受用者平等無二。相似
名同。餘二身土亦相似名同。而隨機見異
故。成唯識云。自性身土。一切如來同所證
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依土。雖一切
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身土。
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
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爲身爲土。形状相似不
相障礙。展轉相雜爲増上縁。令所化生自識
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身。爲現神通説法
饒益。於不共者唯一佛變。諸有情類屬佛
異故。偈中義理多含故。文勢非一。且分爲
二。初二偈印其立宗。明眞身無二。餘偈答
其疑難辨應有異同。今初。初句總印。先標
文殊者。警其聽受。法常爾者。明因果無異
法爾常規。餘顯一相略明四一。初句法一。
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次句人一。次句因一。
後偈果一。略擧其五。一者身一。此有二義。
謂若約所證。法界爲身則體同爲一。若兼
能證無罣礙智爲身。即相似名一。下既別
明心智。則正當初意。然體同義異。二心一。
八識心王倶不可知故。三智慧一。四智三智
二智一智。皆無別故。四十力一。五無畏一。
此五亦略攝諸徳。二答疑難中分二。初二
偈總明隨機見異。於中前偈約佛。後偈約
機。前中即隨本異因。爲物迴向各得差別。
故云如是。如是即差別之義也。異擧十中三
事耳。即隨所化衆生而取佛土。後偈約機
者。約佛則刹等皆圓。約機隨行見別。如直
心爲行則見不諂之國。故衆生之類。是菩薩
佛土。餘六偈展轉釋疑分四。初一偈有疑
云。若皆圓滿何以不見。答意云。衆生不見
豈得云無。然有三義。一約他受用。則地前
凡小衆生不見。二約自受用。則等覺衆生亦
皆不見。若約即應同眞。權教菩薩不見。次
偈有疑云。若皆不見何以知。有釋云。有見
者故亦有三義。初則淨意樂地已去。由願
自在力故。見他受用。二淨無塵習。普賢願
滿方見自受用。三圓解之人則名心淨。即應
見眞。意在初後義兼中間。三有一偈疑
云。若應由物見何名佛土。釋云。佛威神故。
則知生佛共成。既攬同成異亦稱體成益。
四有三偈。釋疑云。上云衆生不見淨刹。又
云佛神力令異。爲刹體處別佛有分別耶。
故釋云。刹實同處佛亦無心。物自見異耳。於
中初半顯實。云刹無分別。佛無憎愛。分別
即差別義。故晋經云。佛刹無異相。如來無
憎愛。若順今經。亦可此二通佛及刹。次半
偈明異自在物。次半偈明正見刹異。次半
偈彰非佛咎。次三句釋佛無憎愛。有感便
現非佛有愛。無感不見非佛有憎。末後一
句總結。一切諸佛法皆如是。隨機隱顯眞體
常存。亦通結一段。第十佛境界甚深。十信觀
圓便造佛境。於中亦先問後答。問中分二。
初標能所問人。大衆同問者。攝別歸總故。
總別無礙六相圓融。問文殊者。佛境甚深。
除般若妙徳無能達故。始信終智皆託佛
境。故無按定結難者。表尊敬故。若人若法
難致詰故。二佛子我等下。正申請問。又分
爲二。初結前標後。加讃妙辯者。敬上首
故。二何等下別顯問端。句有十一。初總餘
別。初境界有二。一分齊境界。謂從十地因。
後果位之法是佛所有。二所縁境界。謂佛所
知之境。並非餘測。總爲佛境。二謂問佛境
以何爲因。三請佛境度生儀式。四應機普
入世間。五能知之智。六所知之法。七圓音起
説。八明知體相。九内證平等。十顯現何法。
十一量之大小。並非因位作用所及。亦非
下位能知。故云佛境。若約能知能度等。即
是分齊。約所知等名曰所縁。能所雙融異
即非異言思道斷。是佛境也。答中十頌次第
而答唯廣一。義獨在於初。與總合辨。欲顯
分量遍於總故。即深而廣故。初句總標體
深。次句分量廣大故。佛地論引經釋云。諸佛
境界唯除虚空。無能爲喩。次句釋上廣。後
句釋上深。然有三義。一約一切衆生即如
來藏。更何所入。翻迷之悟。故云證入。二約
理非即非異。故云入無所入三約心境。心
冥眞境故説爲入。若有所入境智未亡。豈
得稱入。實無所入方名眞入。即廣之深
本起言念。即深之廣安測其涯。二答因問。
謂此因無限略示三義。一殊勝。以行超絶無
等等故。二微妙。以證理深玄盡法源故。三
廣大。以多劫説少亦不盡故。三答度問。謂
隨其心器意樂不同。隨其智力解悟差別。誘
引進修令各獲益。以遍法界委悉無謬。差
別難知故云佛境。四答入問。謂世間即是
衆生世間。國土即器世間。一切者遍法界
故。入有二義。一以智身潜入蜜益衆生故。
二以色身現入顯益衆生。智身難知文中
偏顯。五答智問。上半權智。横無不知故云
自在。竪達三際故無所礙。下半實智故。云
慧境平等如空無若干也。虚空之言。亦兼
喩上無罣礙也。權實無礙方爲佛境。六答
法問。法界是理生界是事。攬理成事理徹
事表。故云無別。是故事則不待壞而恒眞。
理則不待隱而恒俗。非直廣大無限。亦乃
甚深無際究盡了知。故稱佛境。又法界是所
證。生界是所化。了知是能證能化。究尋其
本亦無差別。是難知之佛境也。七答説問。
一切言音隨性隨相。皆悉了知未曾起念。
故無分別。以一切差別言音即是如來法輪
聲攝故。以斯答説。音聲實相即法輪故。
知即心體了別即非眞知。故非識所識。瞥
起亦非眞知。故非心境界。心體離念即非
有念可無。故云性本清淨。衆生等有或翳不
知。故佛開示皆令悟入。即體之用。故問之
以知。即用之體。故答以性淨。知之一字衆
妙之門。若能虚己而會便契佛境。九答證
問。即證大涅槃三徳圓也。非業繋故解脱
也。非煩惱者轉煩惱即菩提是般若也。無物
者虚相盡故。法身顯也。無住處者。成上法身
無所在也。無照者。成上般若能證相寂也。
無所行者。成上解脱無業行之用也。由無
用故用彌法界。由無照故無所不知。由
無在故無所不在。故結句云。平等行世間
也。是謂三徳祕藏佛之境也。十答現問。上
半所現。初句横盡十方。次句竪窮三際。下
半能現。並於如來圓鏡智中。無念頓現。故出
現品云。菩提普現諸心行。即斯義也。上來辨
十甚深。即問答竟。自下第二現事結通。於中
二。先現事後結通。今初。因何而現上來十
首。法光開曉衆生身心故。佛力暫現示相
而答。令其目驗而欣厭故。所現有十。第一
法即所行之法。謂三學等殊。二業謂正行漏
無漏等。三集因苦果。四身類不同。五根機差
別。六四生非一。七持戒則人天勝劣。八犯戒
則三塗重輕。九國土則依處染淨。十説法則
近報淨居。聰明利智速具佛法。此經文闕。晋
本具之。又此亦可配十甚深。以是示相答
故。一法首正教甚深。二寶首業果。三勤首懈
怠難出。四財首觀内身等。五徳首佛法一
味隨根異説等。六覺首往善惡趣。七智首六
度順行。通爲持戒之果。八目首佛田平等。但
犯戒布施得果差別。九賢首隨心世界有差
別等。十晋經既有説法。即是説佛境界法
也。第二如是下。結通廣遍。於中二。初結東
方。後南西下類餘九方。亦現十事。以此處
説法則現事通於十方。餘處説法亦應類
此。總爲一法界大會。思之。問明品辨信中
解竟
  淨行品第十一入第十
四經
釋此一品五門分別。初來意者。夫欲階妙
位必資勝行。有解無行虚費多聞。故前
品明解此品辨行。又前明入理觀行。今辨
隨事所行。又前行此願並義次第。故次來也。
次釋名者。梵云具折囉。此云所行。波利此
云皆也遍也。戍輪律提云清淨也。謂三業
隨事縁歴名爲所行巧願防非離過成徳。
名爲清淨。又悲智雙運名爲所行。行越凡
小故稱清淨。以二乘無漏。不能兼利非
眞淨故。得斯意者。擧足下足盡文殊心。見
聞覺知皆普賢行。文殊心故。心無濁亂。是
曰清淨。普賢行故。是佛往修諸佛菩薩同所
行也。所行即淨。持業釋也。三宗趣者。以隨
事巧願防心不散。増長菩薩悲智大行爲
宗。成就普賢實徳爲趣。四解妨者。問文中
但辨一百餘願。何有行耶。答文中辨行略
有數重。謂就所歴事中。始自出家終於臥
覺。皆事行也。知家性空理行也。觸境不迷
善達事理智行也。以願導智不滯自利大
悲行也。上二不二悲智無礙行也。遇違順境
心不馳散止行也。智不沈沒觀行也。即止
觀雙運行也。又對於事境善了邪正。當願
衆生。皆假觀也。知身空寂心無染著空觀
也。見如實理中觀也。或先空後中。或先假
後空。或一或二或一念頓具。斯爲妙達三
諦觀之行也。又所造成行皆施衆生。不起
二乘之心。安忍強軟兩境唯増善品。心不異
縁妙達性空。善巧迴轉。皆願利物同趣菩
提。二乘天魔所不能動。善知藥病決斷無
差。即十度齊修之行也。又皆願利生皆成
佛徳。見惡必令其斷見善必令其具。即四
弘誓願之行也。故智首總標諸徳。以求其
因。文殊令善用心頓獲衆果。但言惟願豈
不感哉。復有問言。夫妙行者。統唯無念。今
見善見惡願離願成。疲役身心豈當爲道。
答若斯見者。離念求於無念。尚未得於眞
無念也。況念無念之無礙耶。又無念但是行
之一也。豈成一念頓圓如上所明也。行學
之者願善留心。第五釋文中二。先智首問擧
徳徴因。後文殊答標徳顯因。今初。亦先標
問答之人。後陳所疑之問。今初。此二菩薩
爲問答者。歴事巧願必智爲導。故事近旨
遠。唯妙徳故。文殊則般若觀空。智首則漚和
渉事。渉事不迷於理。故雖願而無取。觀
空不遺於事。故雖寂而不證。是爲權實雙
游假茲問答。二陳所問中。有二十云何。總
十一段。段各十句。成一百一十種徳。第一段
明三業離過成徳。二得堪傳法器。三成就
衆慧。四具道因縁。五於法善巧。六修涅槃
因。七滿菩薩行。八得十力智。九十王敬護。
十能爲饒益。十一超勝尊貴。此十一中。若就
相顯。二四與六此三唯因。八及十一此二唯
果。餘通因果。或攝爲四對因果。初二十句
問福因福果。先因後果。次二十句問慧因慧
果。先果後因。三二十句問巧解因觀行果。四
有五段。問衆行因成徳果。初一爲因餘四
爲果。或分爲二。初十云何。問淨行體。是問
因義。後十云何。問行所成。是問果義。以善
修七覺等。亦是淨行之能。故皆言云何得
者。爲修何行而得之耶。初十望後故説爲
因。望歴縁巧願成淨行體。即是於果未是
圓果而是分果故。上總云擧果徴因。今分
爲二。初之一段總問其果。後十別明。今初。
十句得此十種三業。成下十果。由無過三
業故超勝尊貴。由不恚害故常爲饒益。由
無餘惑不可譏毀。故十王敬護。由惡縁不
可壞得佛十力。由修行不退轉。滿菩薩
行。由遠離諸相如如不動。成涅槃因。由
徳行殊勝故於法善巧。由體清淨如虚空。
故成具道縁。由渉境無染故徳堪傳法
器。由智先導故成就衆慧。又由後十能成
就此十。以十三業永無失等唯佛不共。分分
無失。一通於因。又此十句初一總顯無過。
次八別顯無過。後一總出其因。若以智慧
爲先導。身語意業常無失故。又於中八。前
二離過後六成徳。又後九中。不隨於瞋故
不害。不隨於慢故不可毀。不隨惡見故
不壞敗。不隨於疑故不退動。恒修勝行
不隨於貪。故清淨無染。不隨於癡故智
爲先導。所作稱眞。如是等業云何而得。後
十段別明中。初一異熟果。次四士用果。次二
離繋果。次一増上果。後二等流果。今初。即修
道之器。以菩薩起修行時要具此十。方成
二利之行。瑜伽具釋。一常生中國有佛法
處。二種族尊貴非下賤等。三生信向三寶
修善之家。非外道等家。四形色端嚴非醜陋
等。五具丈夫相諸根不缺。六正念不忘。亦
宿念現前。七慧悟高明善解世法。八柔和調
善離過修行。九志力堅強故無怯弱。十性自
開覺不染世法。又無畏者。依智度論。菩薩
有四種無畏。一總持無畏。於法記持不懼
忘失。二知根無畏。知根受法不懼差失。三
決疑無畏。隨問能答不懼不堪。四答難無
畏。有難皆通不懼疑滯。今並皆得故云具
足。又此十事。若約法者。生在佛家是生處
具足等。思之。又具足者。唯佛一人云云。第
二十慧下四段。明士用果中。一慧爲揀擇。
二力謂修習。三善巧謂智。四道品助修悉以
三業而得成就。今初。言慧者。即道之體。十
中一勝世間故。二過二乘故。三揀權教
故。四佛果超因故。上四揀劣餘六當體。一
無分量。二無若干。三超言念。四無等匹。
五難比校。六唯證相應。欲言其有無相無
形。欲言其無聖以之靈。欲言倶者慧無
二體。欲言雙非非無詮顯。故不可説。第三
力者。即具道因縁。皆言力者。此十各有資
道之能故。一因力者。即是種性。謂已有習
種無倒聞熏與性種合。故名爲因。梁攝論
云。多聞熏習與阿頼耶識中解性和合。一切
聖人以此爲因。無性攝論云。此聞熏習。雖
是有漏而是出世心種子性。二欲力者。有勝
欲樂希大菩提。及起行故。三方便者。謂
造修力。依六方便成悲智故。一慈悲顧戀。
二了知諸行。三欣佛妙智。四不捨生死。
五輪迴不染。六熾然精進。攝論廣説。四縁
力。謂善友勸發。五所縁力。即所觀察悲智
之境。六根謂信等。七觀察者。謂於自他事
理藥病善揀擇故。八奢摩他。此云止也。九毘
鉢舍那。此云觀也。瑜伽起信等論。深密涅槃
等經。廣辨其相。具如別章。今略顯其相。以
爲十門。一心行稱理攝散名止。二止不滯
寂不礙觀事。三由理事交徹而必倶。遂使
止觀無礙而雙運。四理事形奪而倶盡故。止
觀兩亡而絶寄。五絶理事無礙之境。與泯
止觀。無礙之心二而不二。故不礙心境而
一味。不二而二故。不壞一味而心境。六
由即理之事收一切法故。即止之觀亦見
一切。七由此事即是彼事。故令止觀見此
心即是彼心。八由前中。六則一多相入而非
一。七則一多相是而非異。此二不二同一法
界。止觀無二之智頓見即八二門同一法界。
而無散動。九由事則重重無盡止觀。亦普眼
齊照。十即此普門之智爲主故。頓照普門法
界時。必攝一切爲伴無盡無盡。是此華嚴
所求止觀。十思惟者。籌量應作不應作故。
第四於法善巧。皆約流轉以明前四流轉
之體。三界流轉之處。三世流轉之時。三科之
義略如前釋。廣如別章。縁起六地廣明。三
界三世如前後釋。皆言善巧者。一善知彼
法空無所有。二善知不壞假名分別法。
相加能攝無盡彌善巧也。第五修涅槃因。
七覺三空十地品廣説。第六滿菩薩行。此下
二種明離繋果。初六度四等修。即士用。滿即
離繋。治諸蔽故及第七具足十力。並見上
文。第八十王敬護是増上果。第九云何得
與一切衆生爲依下二段明等流果。由本願
力爲依救等。由本行力爲第一等。今初能
爲饒益。依等十句。如迴向初。第十爲第一
下。超勝尊貴。十地論釋。今就佛果略釋其
相。謂如來功徳海滿更無所少。故稱第一。
此亦總句。大者體包法界故。勝者自利圓滿
故。最勝者利他究竟故。妙者煩惱障盡故。極
妙者所知障盡故。上者。望下無及故。無上
者望上更無故。無等者望下無儔故。無等
等者。望儔皆是無等者故。所以廣擧諸徳
者。欲顯行之勝故。上來問竟。第二文殊答
中。文分爲二。第一歎問成益。饒益者利益
也。安隱者安樂也。利樂者即上二也。佛地論
第七有五重釋。利樂之義已見光明覺品。第
二佛子下。正酬其問。於中二。先標因成徳
酬其擧徳。後指事顯因酬其徴因。今初。先
標其因。謂善用其心。心覺神明之奧心。正則
萬徳攸歸。言善用者。即後歴縁巧願觸境
入玄如上所辨。則獲下顯所成徳。初總後
別總謂一切勝妙功徳。皆因用心一百一十
門。徳何足難就。可謂一言蔽諸。勝謂獨尊。
妙謂離相又徳無不備云勝。障無不盡名
妙。此之總句。亦即酬上十種三業之總句
也。餘九別顯。句雖有九義亦有十。如次酬
上十段之徳。一於諸佛法心無所礙者。即初
第一堪傳法器徳。念慧覺悟皆具足故。二住
去來今諸佛之道。即上成就衆慧。三世諸佛
唯以佛慧爲所乘故。三隨衆生住恒不捨
離。即上具道因縁。成就種性欲樂方便。常
以衆生爲所縁故。四如諸法相。悉能通達。
即十善巧義無惑也。五斷一切惡。即七覺三
空揀擇棄惡。無越此故。六具足衆善。即六
度四等。七當如普賢色像第一。由此故得十
王敬護。八一切行願。皆得具足。即是前文成
就十力。得佛果位方具足故。故晋經無此
一句。而有成就如來一切種智。斯爲十種
智力定無惑也。唯此一段望前不次以内
具種智外具色相。此二同在果圓前後無
在。或譯者不迴。九於一切法無不自在
故。能與物爲依爲救爲炬爲明。十而爲衆
生第二導師。即是上文於衆超勝。上求第
一唯佛一人。今纔發心則道亞至尊。故云
第二。然舊經中。亦云而爲衆生第一尊導。故
知第二譯者意也。第二佛子云何下。指事顯
因於中三。初總徴次別顯。後總結成益。二
別顯中五門分別。一總明大意文中。總有
一百四十一願。菩薩大願深廣如海。應如
迴向非止爾也。此蓋示於體式餘皆倣此。
又非無表。一百者。十信圓融一一具十也。
四十一者。即四十一位也。明此諸位所有惑
障。由此能淨所有勝行。由此能行故。二通
顯文旨。然此諸願句雖有四事但有三義
開爲六。言三事者。謂初句願所依事。次句
願所爲境。後二句是願境成益。開爲六者。
初事有二。一者内。謂菩薩自身根識等。經
云菩薩等故。二者外。謂他身或依正資具
等。經云在家等故。次事亦二種。一能發願
者。二所願衆生。經云當願衆生故。後事亦
二。一者自益由此諸願成前諸徳故二者益
他。由此發願願衆生故。此後二句。或前
句是因後句是果。如云所行無逆成一切
智等。或二倶是因。如云巧事師長習行善
法等。或二倶佛果。如云永離煩惱究竟寂
滅等。或倶通因果。如云以法自娯了妓
非實等。或三四二句共成一句。如云演説
種種無乖諍法等。亦可後。二句中初句所
入法。如云知家性空等。後句所成益免逼
迫等以不必具故合爲一。三別開義類。然
上三事中願所依事。雖有多類。不出善惡
依正内外。隨義準之。二願所爲境。其一一
願盡該法界。一切有情不同權小談有藏
無故。又願即是行。成迴向故。一一皆成所
行清淨善業行故。如云知家性空。則菩薩
之心必詣空矣。三願所爲境。成利益中。由
願於他成種種徳。自獲如前所説功徳。然
有二義。一通二別。通則隨一一願成上諸
徳。斯爲正意。二別顯者。如願於他得堅固
身心無所屈。則自必成十種三業離過成徳
之徳也。二願於他具足成滿一切善法。則
自成就堪傳法器。三願於他深入經藏智
慧如海。則自成衆慧。四願於他具諸方便
得最勝法。則自成就具道因縁。五願於他
語業滿足巧能演説。則自成就十善巧徳。六
願於他得善意欲洗除惑垢則自成七覺
三空。七願於他所作皆辦具諸佛法。則自
成滿菩薩行徳。八願於他捨衆聚法成一
切智。則自成就如來十種智力。九願於他
皆如普賢端正嚴好。則自成就十王敬護。
十願於他統理大衆一切無礙。則自成饒
益爲依救徳。十一願他得第一位入不動
法。則自成就超勝第一徳。以斯十一配上
答中總別十一段。文並可知。通別交絡應
成四句。謂一切願成一徳。一切願成一切
徳等。以因願一多相即故。成徳亦一多鎔
融。四對辨成例。謂若以初後二事相對辨
例。略有十例一會事同理例。如菩薩在
家事也。性空理也。二處染翻染例。如若得
五欲染也。拔除欲箭翻染也。三相似類同
例。如若有所施令一切能捨等。四世同
出世例如上升樓閣願升正法樓等。五以
因同果例。如正出家時願同佛出家等。六
捨僞歸眞例。如著瓔珞願到眞實處等。
七以人同法例。如見病人願離乖諍等。
八以境成行例。如見涌泉願善根無盡
等。九以妄歸眞例。如見婆羅門願離惡
等。十以近同遠例。如受和尚教願到無
依處等。五正釋經文。長分爲十。初有十一
願。明在家時願。二有十五願。出家受戒時
願。三有七願。就坐禪觀時願。四有六願。
明將行披挂時願。五有七願。澡漱盥洗時
願。六有五十五願。明乞食道行時願。七有
二十二願。明到城乞食時願。八有五願。明
還歸洗浴時願。九有十願。明習誦旋禮時
願。十有三願。明寤寐安息時願。今初。在家
有十一願。初一總擧在家。以家是貪愛撃
縛所故。若了性空。則雖處居家家不能
迫。次一在家行孝願。以是至徳行本故。首
而明之。大集經云。世若無佛善事父母。事
父母者即是事佛。父母於我爲先覺故。今
翻令事佛者。生長法身故。護養一切者。一
切衆生皆我子故護之。一切男女皆我父母
故養之。生生無不從之受身故。平等敬之
法身佛故。次四受家室等願。然五欲射心
猶如箭中。王侯有宮餘皆名室。次五在家
所作事業等願。在頸曰瓔。在身曰珞。珞以
持衣。瓔以繋冠。一切悉捨亦捨心也。了聚
無性成佛智也。第二捨居家下。出家受戒
時有十五願。初一正捨俗家。次三出家方
便。僧伽藍者。此云衆園。衆有六和法則事
理一味。故無諍也。大師謂佛。衆所宗故。小
謂和尚。親所教故。若約末世三師爲大。
七證爲小。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故希不
退。次四正落&T061231;出家。袈裟者不正色衣也。
亦云染色。表心染於法要。無所染方曰染
也。然二乘之染亦非眞染。必心染大乘故。
云具大仙道爲於正法除其結使。方爲究
竟寂滅。落&T061231;披衣之後爲正出家。餘七受
學戒時。初三自歸。佛在之日則五受之一。佛
滅之後受五八戒。必依三歸。歸要三者。翻
彼外道邪師邪教及邪衆故。猶如良醫良藥
及看病人。煩惱病愈故。爲與衆生爲縁念
故。三寶之義至下當釋。受學戒者即十戒
也。亦通五戒。優婆塞戒經云。欲受菩薩戒
先應遍受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若尼則受
六事及五百戒。受謂受戒。學即隨戒。願中即
止作二持。闍梨者此云正行。軌範教授故云
具足威儀。和尚此云親教。亦云力生。道力
自彼生故。故翻云入無生智。依之得戒故
翻無依。具足戒言義含二種。一則大比丘
戒。二則菩薩戒。亦制意地方爲具足。第三
若入堂下七願。明就坐禪觀時願。初四爲
修方便。次二正修止觀。後一修行事訖。第
四下足住時下。明將行披挂時六願。下衣蓋
醜故願得慚愧。上衣即衫襖之輩。前已辨
袈裟故。此直云僧伽梨。僧伽梨者義云和
合。新者二種。故者四種。要以重成故云和
合。即是三衣中第一衣故。第五手執楊枝下。
澡漱盥洗時有七願。楊枝五利是曰妙法。去
穢爲淨。西域皆朝中嚼楊枝。淨穢不相雜。
此爲常規。凡欲習謂別須用之。盥者澡
也。第六手執錫杖下。乞食道行時。總有五十
五願。更分爲三。初十二願游渉道路。次見衆
會下十九願。所覩事境。後見嚴飾下二十四
願。所遇人物。今初。錫者輕也明也。執此杖
者輕煩惱故。明佛法故。更有多義具如
經辨。今略明二用。一執爲行道之儀。二振
以乞食故。發相似之願。無依之道是眞道也。
向無餘法眞涅槃也。眞淨法界心所履也險
道有二。一多賊鬼毒獸。二陜徑阻絶。初惑
業罪苦。凡夫之險道也。後自調滯寂二乘之
險道也。皆爲難處。不斷生死而入涅槃
正法界也。二覩事境願。初覩衆會。謂衆聚
多談無義故。願説深法衆心易乖故令和
合。二大柱者。舊經云大樹。梵云薩擔婆。
去聲
輕呼
此云樹也。薩擔婆入聲
重呼
此云柱也。由
茲二物呼聲相濫。古今譯殊。柱有荷重之
能。一舍由之而立翻。此願離我能之諍。忿
恨何由而生。三徳猶叢林森聳可敬。十一陂
澤者。畜水曰陂。不集諸流故願一味。十
二説文曰。穿地通水曰池。沼即池也。取其
盈滿引法流故。亦可巧思穿鑿能有説故。
十三汲者取也。辯才演法猶綆汲水。無憂
林者處之忘憂故。三見嚴飾下二十四願。所
遇人物。六云獲根本智滅衆苦者。若得見
道無分別根本智。則斷惡道業無明故。三塗
苦滅。則三苦八苦亦皆隨滅。死及取蘊。直至
金剛後根本智。則能永斷七願入眞實慧永
無病惱者。此有二種。一約入眞見道之慧
斷身病之苦惱及煩惱病。謂一切惡趣諸煩
惱品。所有麁重是分別起。亦爲身病遠因。
至歡喜地眞見道中。一刹那斷。頓證三界四
諦眞如。身病及惑永不復有。二約金剛心慧
頓斷一切諸煩惱病及習氣隨眠。證極圓滿
眞實勝義。諸惑永亡。依上解者。眞實慧者
即根本智。但約所滅惑苦不同耳。八四大乖
違成病。知空則永無所乖。於佛菩薩能知
恩徳者。諸佛菩薩。始自發心普縁衆生。難
行苦行不顧自身。垂形六道隨逐衆生。見
其造惡如割支體。迄成正覺隱其勝徳。
以貧所樂法誘攝拯救。見其憍恣示迹涅
槃。留餘福教以濟危苦。故自頂至足從生
至死。皆佛之蔭。斯之恩徳何可報耶。得人
小恩常懷大報。不知恩者。多遭横死。故經
云。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爲床座遍三千。若
不傳法利衆生。畢竟無能申報者。故唯自
利利人如説修行。爲報佛恩耳。沙門此云
止息。畢竟止息唯大涅槃。世之甲冑隨於師
旋。進忍甲冑趣於無師。能離五邪方爲正
命。謂一詐現奇特。二自説功徳。三占相吉
凶。四高聲現威令他敬畏五爲他説法行
此五事若爲利養皆邪命也。第三句通願
離五。第四句但離初一。明斷方稱長者。守
王正法始曰大臣。第七若見城郭下。二十二
願。到城乞食時願。初三總處王都。則賢達
輻輳。林藪則衆徳攸歸。次三入家未入則
諸家差別。入已唯一無多。如入佛乘無二
三也。次八乞食得不。得願次七得食正食
後一食訖説法。亦爲報施主之恩故。其中
云藏護諸根者。瑜伽名善守根門。淨名云。
所見色與盲等。乃至云知諸法如幻相是
也。第八從舍出下。還歸洗浴時節炎涼。五願
可知。第九諷誦下。習誦旋禮時有十願。右
者順義故。普耀經第二亦云。菩薩降神趣右
脇者。所行無逆故。佛功徳者。謂如來十力
等。第十若洗足下。寤寐安息時三願。一切智
覺者。非唯三世齊明。抑亦十方洞曉。一日始
終既爾。餘時類然。第三若諸菩薩下。結歎
因所成益。若能如上爲善用心。若此用心
則内徳齊圓。外不能動心游大智故。人天
不能動。心冠大悲故。二乘不能動不動
有二。一修行時。此等不能惑亂故。二不希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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