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華嚴經探玄記 (No. 1733_ 法藏述 ) in Vol. 35

[First] [Prev+100] [Prev]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慧有三垢。一障不住道行。或一向現世間
不現涅槃。同凡夫故。或一向現涅槃不
現世間。同二乘故。此無善巧。是般若垢。
對治如經可知。二障助道行。三障證道行。
並可知。言菩薩如是下總結安住。由此三
十句行淨治此地。純熟故名淨法。論中更
釋。於中分爲四。一信謂忍受決定故。二欲
悕趣彼行故。三精進謂對縁造修故。四
方便謂行成巧求故。初十句中。後三句是此
欲故有四也。上來百句經總明初地説分竟
華嚴經探玄記卷第十



華嚴經探玄記卷第十一此盡第二地
 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 
第四校量勝分。菩薩住此中勝三乘故。
前初住及安住已説過小。何故至此方説
勝耶。釋云。菩薩諸行是事皆過。前是初住及
正住過。今地滿勝故亦辨過。如小乘見位
無此勝徳。今此不同故顯殊勝。然此勝相
略説三種。願是標志遐廣。行是依誓造修。
果是當位行成就
初願中略作七門。一顯名。二體性。三約修
分別。四約行分別。五約所求行位分別六
因果分別。七釋文。初名者。願是希求義。地
論云發諸大願者隨心求義故。次顯別名。
此論中但釋文不顯名。古來諸徳依義作
名。或有順或不順。今依梁攝論具列十名。
彼云。一供養願。願供養勝縁福田師法主。
二受持願。願受持勝妙正法。三轉法輪願。
願於大集中轉未曾有法輪。四修行願。願
如説修行一切菩薩正行。五成就願。願成
就此器世界衆生三乘善根。六承事願。願往
諸佛土常見諸佛恒得敬事聽受正法。七
淨土願。願清淨自土安立正法及能修行
衆生。八不離願。願於一切生處恒不離諸
佛菩薩得同意行。九利益願。願於一切時
恒作益利衆生事無有空過。十正覺願。願
與一切衆生同得無上菩提恒作佛事。解
云。此十中。最初供養願。此經中唯約供佛。
攝論通餘勝縁師等。第二同。第三此經中是
請轉法輪爲攝法上首。非是自身作轉法
輪事。第四願。有人云此是知衆生心願。此名
非也。文中自釋是修菩薩行故同攝論也。
第五成就。是教化義同也。第六此經中名知
世界願。現前了知世界差別。與攝論不同。
會此二説。謂彼承事必往世界。此知世界
必事佛故。又不須會。但此經爲定。彼論十
願從此經出。更餘處無文故。餘後四願意
義。悉同可知 第二體性者有六門。一約
剋性門。唯識論第九以欲勝解及信爲性。
願以此三爲自性故。二約相應門。梁攝論
第十清淨意欲以爲願體。依般若故得清
淨。依大悲故有意欲。解云。此有五法。一清
淨是信。二意是意樂。三欲。四智。五悲。後二
是所依。何故依此二者。以願有二故。唯識
云。願有二種。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三
約所依。以依後得智起此願故。如餘論
説。十度之中後四皆是後得智故。四約行漸
増爲性。如地論云。何故名大願。光明善根
轉勝増廣故。五約眷屬。通一切行故。唯識
云。若辨眷屬一一皆以一切倶行功徳爲
性。六約究竟。梁攝論第十云。此十願至登
初地乃得成立。何以故。此願以眞如爲體。
初地能見眞如故 第三約修分別者。初七
是修始。次二修熟。後一修成得果。又從地
前初發心時即起此願。至登初地。修願
得成。如梁論等辨也。第四約行分別者有
二。一別。二通。別而言之。初二自利行。論云
初願功徳行滿。第二願智慧行滿。次五利他
行。於中初云以何身者謂攝法上首身能
利他故。二云以何心者。修行心方能攝生
故。三何者衆生者。謂四生等是所化故。四衆
生住何處者。知世界差別故。五自身住何
處能化衆生者。住淨土之處。後三有三義。
一初是自利滿。次是利他滿。後是二利得果。
二三倶自利。論云後三願顯自身故。三三倶
利他。論云此三示現如實教化衆生故。二
約通而言之。此十總是自利。倶是利他。故
下論云。此校量菩薩願勝有二種。勝聲聞辟
支。一常懃修習無量行故。二與一切衆生
同行故。解云。此上句自利。後句利他故得知
也 第五約所求行位分別者有二。一通。
二別。通而言之。或倶是行。以並依願所修
行故。或並是位。以創發在地前終成在地
上。如前梁論故。別分中。初七是行。已如前
辨。後三約位顯。論説後三初名得地校量
勝。故此從初地乃至第九地轉勝故。二
得菩薩地盡校量勝故。此在第十地菩薩位
窮故云地盡三得一切地盡究竟故。此在
佛地。佛果究竟一切地盡第六因果分別
者亦有通別。通説倶因。以在因位故。若爾
第十何故成佛。釋有二義。一此是地上菩薩
願力示現他方成佛。理實非佛。二地中起
願願當成。佛今亦未成。或是果。以地前
起願未成爲因。得地成就爲果。如十度行
地前爲因。地上爲果等。別説中有二。初隨
顯言。前九爲因。後一爲果。二具攝言。前五
成因行。第六知世界智。是所求種智果。第七
是所求淨土依果。八九亦因。第十所求正報
果。第七釋文有四。初一句結前生後。起
願方便。二正顯十願。三廣攝眷屬。四以十
盡要期。以顯無盡。初中生如是定心者。論
大方便大行。故謂巧起大志標期所作。名
大方便。是願心也。依願造修行成必然。故
名大行成此願行也。於此二作心成決定。
更無二念故名定心。二正顯十願即爲十
段。諸願之中皆有三義。一擧所作事。即行
體也。二發如是大願。明對行興願。三廣大
等顯願分齊。此願中通論有七種大。一供心
大。清淨心者。論名上深信清淨。以増上敬
重故釋上也。迴向菩提釋深也。決定信釋
信也。此中淨心具此三義。又一向不雜餘
念亦名淨心。二福田大。謂有佛斯供故曰
無餘。供養三種。有人配供三佛。或可或不
可准可知。於中香華但表敬。無資用故
名敬也。其行供與行敬何別。但義一行
可別。資順義爲供養。虔仰義爲恭敬。亦配
三佛同前。論就三乘説三佛。准下別教亦
十佛也。三供事大。謂一切供具等者此有三
義。一事事廣。如論無量故。二種別多。如論
種種故。三皆精妙。如論復勝事等供養。故
具此三義。名一切具也。此上行體也。四願
大。謂隨行起願。如經發如是大願。故此興
願也。五攝功徳大。勝餘凡小之善根
云廣大如法界。六因大。生無常愛果。因
不盡故云究竟如空。七時大。能盡後際。
得涅槃常果故云盡未來際故。八立誓自
要故。云盡供養一切劫中乃至無休息故。一
切劫中所有佛者。頓供養也。無休息者。常
供養也。問諸處多明供養三寶。此中何故唯
供佛耶。答理實通有。但文中影顯。初願對
佛願供。第二願對法願護。第八願對僧願
同。又復供養有三義。一唯供佛。顯行趣求。
二供養佛僧。從之求法。三供養三寶。具攝
功徳。今據初義故唯供佛。第二願中亦三。
初擧所作行。於中經有三句爲二釋。一就
始修。二約終成。初中三者。先護教法。謂契
經等取應誦等。此是所護法也。書寫等解能
護持行。餘經論説有十種。無性攝論云。一書
寫。二供養。三轉施。四聽聞。五披讀。六受持。
七開示。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今此論中且
説六種。初五自行護。後一化他護。二攝一
切諸佛等者明攝受證法。謂證三菩提自
行持也。攝此轉授化他護也。三一切諸佛所
教化法等者是行法。謂修行者皆是諸佛所
教化故。彼修行時。若有障難。攝令住善。使
離障故。濟令捨惡。使出難故。又未起障
難護令不生。已起障難救濟令免。上來約
始釋竟。復名三成就等約終成釋。一明法
輪不斷成就。二證三正覺成就。何故菩薩證
二乘菩提。釋有二義一所證二空攝生空
故。如勝鬘經中攝受正法具足二乘世出
世法故。二爲物現證。如天女云。若以聲聞
法化衆生我爲聲聞等。又法華云。知衆
樂小法菩薩化二乘等。皆此義也。三修行
成就。從初發心乃至因滿故云如實修行。
行成得果故云正覺成也。第二起願。第三
分齊。並同前釋可知。下諸願中。此後二段
並更不釋應知。第三願行體之中有四。一
明攝法處。如經一切世界等故。此是一切
應化身佛。往彼應感成道處故云一切
也。二明攝法時。謂彼中佛現八相時。此八
相亦有化佛具不具者。如天王如來白衣成
道則無出家。須扇多佛亦知出世。無衆生
可化即入涅槃。留化佛。半劫度人。是則無
轉法輪。若取化説亦得具八。餘釋迦等多
亦具之。此等並約須彌山世界。若就樹形
等世界總無八相。以彼未必有兜率天等。
又此八相論中但釋五相。以並捨勝就劣
故須釋耳。餘三不爾故不解釋。以處胎必
生故不待釋。出家勝俗故亦不釋。轉法
益生亦勝不説故不釋之。釋生兜率有
二問答。一以上界爲問。難處來答。二以他
化等爲問。生兜率衆生敬心爲答。釋餘相
如論顯之。三成攝法行。如經我於爾時等。
論釋中二。一爲隨彼衆生故。自供養佛令
他學已故云方便。此成功徳行。通於八相。
二以彼如來有所説故。啓請攝法。請法爲
生故云方便。此成智慧行。唯約轉法輪相。
此二總名助菩提法。四明其頓成。論經名
一切處一時成一時轉。論釋。非前後故此
名三時轉者。是於一切成佛之處同時三
轉故名也。亦是三請轉故。第四願内行中
有二。初正顯菩薩所行。二説以化物令心
増長。前中論攝爲四。一種種者行義差別。於
中有二。先世間行。二出世間行。此二有二。
若約位分。地前爲世。地上爲出。若隨義分
地。教行名世。證行名出。今就後義。初至
第六。於一行中修一切故名爲廣。二第七
地中。一切行中修一切故名大。三第八已
去。念念任運深入無量佛境故名無量。出
世者。正證眞智不離法執故不可壞。離
妄念故無分別也。二體者諸波羅蜜是菩薩
行體故。三業者是諸地中所修之業故云助
道法故。四方便者巧相集成一攝一切。要
由六相方得顯示。何故論中同相異相。此
名有相無相者。以於別類各帶於總。名
有是同。然各互無名無。是異故不相違。二
一切菩薩下説前四行。用以化人。於中菩
薩所行牒前種種也。及諸波羅蜜牒前體
也。本行牒業及方便也。教化下正以化人。
令心得増長 第五願内行中有二。先明
所化衆生。後明化所成益。前中論攝爲六。
初麁細者顯報相差別。於色中細者無想。是
無想天。在第四禪。與廣果天同處。外道取
爲涅槃。修無想定生於彼天。得五百劫無
心報。無佛弟子生彼天中。就無色中。前三
空名非無想。第四空名非有想。以非有麁
想故名非有想。非謂無細想故。論經名
非想非非想也。二生依止者是報之所託。四
生差別作三門。一明通局。二顯寛狹。三釋
文。初中化生於五趣中二全。謂地獄及天。
餘三少分。如劫初時。人畜及鬼一切化生。餘
時通別故。胎於三趣少分。謂人畜鬼。餘皆
無故。卵濕於二趣少分。謂人畜。餘悉無故。
人中濕生如頂生王等卵生如毘舍佉母生
肉卵出三十二子等。二寛狹者。以四生望
五趣。四生寛五趣狹。雜心云。爲生攝趣。爲
趣攝生。論自釋言。生攝趣非趣攝生。何者
四生五趣不攝。論言中陰是化生。五趣不收。
此四約所依處。受生名依止。如餘三。依胎
依卵依濕化生依何。論釋依業。餘三豈不
依業釋。化生業勝。不依外縁。三上界淨。欲
界不淨。四種種身者受報別也。謂下三塗苦
上天爲樂。人及修羅通於苦樂。五以自業
是受生所依故云生處也。六以名色爲報。
自報體故。四蘊爲名。色蘊爲色。以色形可
覩當相説之。餘四是心心法。冥漠非名。不
辨故説爲名。楞伽云。以名宣説無色四陰
故號爲名。是謂衆生也。二爲何義故化者
有三。一信入教法故云教化成就。二得小
果故云斷世間道。道是因義。即惑業也。世
間是報。即苦果也。三得大菩提。準此二乘
人無不皆向大菩提也。第六願中。初所
求行中有三。初明世界形類故。二明世界
分齊相遍故。三世界數多十方無量故。初中
二。先擧所知。後隨入下求能知。前中有四。
初約廣狹分別。小千爲狹。中千爲中。大
千爲廣。二義類分別。初類多無數量。二義
難分別。三體不可壞。四相不可動。五事不
可説。三麁細分別。論云隨何等世界意識
身者。意識是心。身色色。心麁故世界亦麁。
其細亦爾。又如法華中天人見劫盡者是麁
也。我此土常安隱者細也。四依住分別。正住
者是仰世界。倒住者是覆世界。如蜂窠等。
言平坦者無堆阜等故。言方者四方故。如
斗形。言圓者團圓故。如珠形。下明能知。隨
如是世界。以智入中而明了知。二眞實義
相者。如帝釋妙勝殿上有寶珠爲網。天珠
明淨。一珠中現一切珠。一切珠亦爾。互無
障礙。世界亦然。於一處中有多世界。多世
界塵中復有多界。如是重重無障無礙。如
幻業作故者轉喩顯之。如世幻士作幻業
用。令於水處見火火處見水小處見大。
皆無障礙。此亦如是世界實爾。故名眞實。
此是如理智中如量境界故云唯智能知也。
三無量相者。如前二相遍於十方名無量
差別。盡十方際故名入也。下明能知。皆現
前知者不取比知故。願求此智。第七願
内淨土七義中。經内略無自在淨。以與同
體不多別故。六中初三當相明淨。次一約
人顯淨。後二擧因顯果。前中初體淨。次
一相淨。後一用淨。體中同體有二義。一同以
法性爲體。是故鎔融相入無礙。二一以多
爲體。多以一爲體故名同體。是故論經無
入字。明即是故不言入也。問與前帝網何
別。答前是世界海。約縁起通染淨。互相變
現。今是國土海。就理實言。一元來是多。多
本來是一。亦非彼此相渉等。二具徳莊嚴有
三。一神通莊嚴。謂神變自在。或大小相容。
或能起化宣説法故。二光明莊嚴。常放光
明照除黒闇破無明故。三寶相莊嚴。衆寶
集成具勝徳故。略具此三故云無量莊嚴。
三受用淨。謂受用此土。一令成斷徳。煩惱
永盡故云離諸垢穢。二令成行徳。淨妙行
成故云具足清淨。四住處衆生淨。諸大菩薩
悉具勝智充滿其國故名淨。五因淨土。因
有二。一生因謂修施戒等因。當得淨土果。
如維摩經説。二依因此亦二種。一以鏡智淨
識爲土所依。二後智通慧爲依。如下第十
地入佛國體性三昧現淨土。今依此義故
云常有等。六果淨。果有二種。一因所生果。
二示現果。謂果徳自在臨機示現。今依此
義故云隨衆生心等 第八願中。所求行内
有十二句。初一總。次十別。後一結。總中不
念餘乘。釋同心同行。謂此願與一切菩薩
也。同心是見理同。願與同行是學行同
中初五行修行同。後五徳用同。前中初三自
分行。後二勝進行。前中初一福行。後二慧行。
慧行中初正證智。後是後得智。又釋此三句。
如次即是戒定慧三學同也。初者起行同修
名共集善根。情無乖異名無怨嫉。二與
諸菩薩所證眞如同一味故名同一境。能證
智心亦不異故名爲和合。論名住寂者所
證同也。等觀者能證同也。三以後得智
諸菩薩聚會。解説論佛法故云常不相離。
下二勝進中。四利他行。若有衆生應以佛
身方可受化。能隨彼心現成佛故云隨
其等。五自利行有二義。一解於佛果不由
他教故云於自心中等。二解知佛境菩提
通慧等法。並唯自心。非心外有。於中神力
外用。智力内照。自下明徳用。六明通體。謂
神通上進不退。所作稱心而成名常得隨意
神通。下四明通用。論云通業得名也。於中
前三如意通。後一法智通。七一身遊多刹。八
多身多處現。九得種類倶生身。十成就實
智。通達甚深不思之法。下具足菩薩行。是
總結也 第九願中。所求行中有二。先明不
退輪行菩薩行。後身口下明不空行菩薩行。
前中謂身等三輪。是起行所依故名爲乘。成
行必然故名不退。二不空中亦二。一作業。
二利益。前中亦二。先一句總明三業不空。二
衆生下別顯不空。先明身業所作必定不空。
謂令見者無不得法故云衆生見者等。二
明口業所作必定不空。謂口宣實教物生
眞智故云聞我音等。三明意業不空。以内
心具徳令物念見。心喜入法離惑除障。二
利益中二。一如藥樹王遍治諸苦。非獨治
病故。論云對治種種苦。二如如意寶多治
病。兼亦通餘。經略無此句。言爲得如
是者總結所求可知。第十願中。所求行
内有八句。初句明所成菩提。後七顯菩提
作用。前中於一切世界者。謂平滿遍於十方
虚空法界等一切世界。亦通樹形等。非唯須
彌界。於此等處現得菩提。下明作業中。初
示正覺業。謂於一毛等者前中總説一切世
界。此中別辨一一世界。中一一毛端處示現
八相成正覺等。論經名凡夫道者。論釋。是
閻浮提者。且約三乘就須彌山世界説。若
依一乘則通樹形等及毛端等。以彼皆有
可化衆生故。云於一毛端乃至示大涅槃
故。二説實諦業。謂隨彼可化衆生心。以神
通力爲現佛身。以智慧力爲説實法故。
云現諸如來乃至得佛道故。三證教化業。謂
觀法無我者離二我故。性淨涅槃者是所
顯眞性故示如此法。欲令衆生於此法上
生信解故。又令衆生知於如來證得此法。
言必可信故。云知一切法如涅槃相故。四
種種説法業。謂以一音異解者釋有二義。
一約實。謂就眞爲一。機感爲異。如一眞身
應物現異。二就應復有二。一約類。或爲
天衆現一天音。能令餘類各別得解。對人
亦爾。餘類皆然故。經言一音説法。衆生隨類
各得解。二約法。或爲衆生説施一音。亦
令餘人解戒定等。如是一切故。經云一音
説法。衆生各各隨所解也。隨機異解。各得
成益故。云以一音乃至歡喜。五不斷佛種
業。謂菩薩所行名爲佛種。得佛常起名爲
不斷。故云示大涅槃而不斷菩薩所行故。六
法輪復住業。謂大聖滅後。令法久住。示佛
智地理行果法修多羅等。顯其教法。軌則不
失。明住持如本。名爲復住。故云示衆生乃
至假僞。七自在業。言以大智慧者法智通
也。言神通自在者如意通也。言出生變化
者是幻通也。以轉變外事故言充滿法界
者。通結上三皆滿法界也。又以法智照理
不住世間。餘二隨事不住涅槃。總三合取
名爲無住。上來別釋十願竟。第三明攝
眷屬。此十願中一一各攝百千萬阿僧祇諸
大願。故云諸佛子乃至阿僧祇大願也。第
四顯願無盡有三。初擧十法無盡。二以願
反要。彼若有盡我願乃盡。三以願順同彼
無盡故。願亦無盡。此十法中略作三門。一
隨事分別。隨此十法一一皆無盡。對之以
顯願。如文自顯。二廣略分別。謂前九廣散。
後一略攝。謂衆生世界空界心所縁。此四是
世間轉。法界涅槃起智。此三是法轉。佛出世
及佛智慧。此二是智轉。又釋心所縁亦是智
攝。以是染智故。是故論云略説三種三轉
示現各三。是故第十句略攝前九。三依論總
別分別。謂初句是總。以爲化衆生故衆生
爲總。攝餘九事在衆生中意亦甚玄。應
依一乘縁起無礙。准思可見。於別中。一衆
生住何處。謂世界故。二世界依何。謂空界
故。三説何法化。謂法界故。四隨所化衆生
安置何處。令得涅槃故。五亦令得大菩
提故云佛出世。佛出世者是遠離世間成菩
提故。非謂佛應世間名爲出矣。以論説
名化所置處故。六以何方便巧化。謂佛智
慧故。七云何隨物心器。謂心所縁故。八復
以何法化。謂佛智所入境法即眞性理。此
名起智者智依此起故。今此論主餘前二
門相顯如文。不待別釋。此總別相收。圓融
之義義隱在文。故今別顯願校量竟
第二行校量中有二。先明大願熏心令心
調暢堪能起行。二如是則成信者下攝行
成人正顯所修。前中二。初決定發願者牒
前大願。以用熏心。二則得下正顯大願熏
心成益。十心中初句總。餘九別。總中利是増
益義。安是順理義。又障不能動是安也。令
行増長是利也。別中一柔軟者性善故。二調
順者離惡故。三寂靜者不亂故。四不放逸者
不失念故。五寂滅者不起煩惱故。六直心
者正向眞理故。七和潤者救護衆生故。八
不恚者不捨衆生故。九不濁者不雜餘心
故。自下正顯所成行相。於此十行略作七
門。一顯名。二辨體。三明成處。四約心行
分別相。五約二利分別。六明次第。七釋文
 初顯名一信佛因果淨心不壞。二慈與
生樂。三悲能救苦。四施捨珍財。五無有疲
倦者策懃求法。六知諸經論書者慧達教
法。七善解世法者俗智知宜。八慚愧者輕
惡崇善。九堪受者堅固不退堪受法器。十
供養佛如説行者。順佛興供順法修行
二體性者有二。一約所依。總以後得智爲
性。以依此起故。二剋別自性。初信當法爲
性。慈悲以無瞋善根及不害爲性。施以無
貪相應思爲性。不疲倦及堪受倶以精進
爲性。知經書解世法倶以慧爲性。慚愧
當法爲性。供養佛如説行。通論三業善表無
表爲性。是故通總有十法爲性。一信。二思。
三無貪。四無瞋。五不害。六懃。七慧。八慚。九
愧。十色 三明處者。此信等行大分三位修
之。初在十信位中。即初修學。如信進念慧
等是也。二在三賢位修之。漸熟如十藏品
信藏等。亦多與此同。三至初地已上修之。
純熟堪任勝用。以將淨治諸地。今此所説
是後門也。故地論云。此信等十行盡是彰地
淨法 四約心行分別者。通論此十倶表
心。是心無非是行。別分而辨。前三是行方
便心。後七是造縁正行故。地論云此十種行
顯二種勝成就。一深心成就。謂信慈悲等。二
修行成就。謂所餘七行。此與地持相似。彼
云。前三名心淨。後七名行方便淨 五約
二利分別者。前七別顯二利。後三通約二
利。前中信是自利行。地論云於中依自利
行。謂信能信菩薩行及諸佛法。求必能得故
依利他行。所謂悲慈安隱釋悲。與樂釋慈。
施以財攝他故。不疲倦者自爲他起攝法
行。後二以法攝他行故。後三攝護前七。初
二護成。後一成攝。由慚愧故。護令離惡。
能令信等成無著行。由堅固力。護令住善
能令信等成。不可動。由如説行。起後信
等故名攝。離垢清淨名依止行。由供養佛
亦攝起信等善根故 六次第者。初自既證
信成佛因果。二傷愍衆生處苦流轉故起
大悲。三誓當救彼具得佛果之樂故起大
慈。四爲欲救他自無顧戀故。一切悉施。五
爲益他故。爲他求彼世出世法無有疲
倦。六由求無倦證解經書。七善知經論故。
於衆生上中下類善能籌量應作不應作等
故。起善解世法。八依應時分量等正行故
起慚愧。九於前所作懃無退轉故起堪受
力。十以堪受力能供養佛如説行也 第
七釋文中二。先別釋十行。後佛子是菩薩下
結其十名。前中十行即爲十段。就初信中
二。初一句攝徳成人故。云即成信者。餘句
顯其信徳。於中初二句總。次諸句別。後擧
要下一句結。初總中言樂以信分別功徳者。
於佛果功徳別別深信。二信佛本所行因道
能至佛果。下別中初二句廣上信因行。論云
云何菩薩信行者。信行六度等行。能得増
成佛果故。二云何次第成者。信入十地
漸得佛果殊勝功徳。下明所信果徳。論云此
菩提本行入者。爲簡前菩薩本行入故云菩
提本行入也。前則標因別果。此標果別因。
又前是能入名入。此是所入名入。此所入果
中。論攝爲六種勝。由此境勝令信心亦勝
故云是故信勝也。六中前五別顯。後一總結
良以此句是末。後結中結因果之内。擧其
結果入此六攝故也。五中前四智徳。後一
斷徳。前中初一寄對顯勝。謂十力降魔怨。
無畏伏外道。不共過二乘故。此三句合爲
一。皆悉不爲魔等所壞故云不可壞。下三
當相辨徳。一信眞智難測故云信不思
也。二信通慧深廣故云信神力等。三信種
智多門故云信如來等。下一信佛斷徳中。
信從斷惑因縁得此涅槃果徳故云信從
因等。下一句總結。以別説難盡故云擧要
言也。信菩薩普行是結信因也。諸佛等結
信果也。威力是加。等取説也。第二明慈
悲二心。於中有二。先明三觀爲二心方便
後即生大悲下正顯所起二心行相。前中三
觀即爲三段。初眞樂本有迷隔名離。慈由
此生。二妄苦本虚情取名具。悲由此起。三
於此得失復不了知名彼二倒衆生。既爾
可愍之甚。雙結悲慈。又釋此三各有二
義。一但無他樂已爲可愍。況復此樂本自有
之而反遠離。二但令離樂已是可愍。況更
有苦。設苦是實亦甚可愍。況本虚妄而枉受
之。三彼二倒者。若雖無樂有苦。自有能
覺知力。容有反苦得樂之期。由無明倒故
有妙樂不知悕求方。復謗云都無此事。
虚妄容苦。不知厭離方。乃甘受妄想輪迴。
由此菩薩起深重慈悲。就初中作是念等
者。乘前所信故。今念法甚深。傷物不悟
故。起悲愍也。十中初一總。謂超情曰深。深
極名甚。別中一離妄計實有所取之相故。
云離相。此約遮顯。二眞理體寂名爲法定。
恒沙徳義寂名義定故云寂滅。三無二我
故云空。四無根境等故云無相。五離取捨
願求故云無作。若約治障。論中分別者。即
是妄想能取心也。相者即是名相所取相也。
取捨者即是妄心於妄境順處願取。違處願
捨。對治此三。如次三句應知故。又佛
性論此三脱門治皮肉心三障可知。又彼論
中配三無性觀。次第應知。六性淨不雜故
云無染。七生徳無窮故云無量。八倶益自
他故云廣大。九多劫方證佛果。堅固故云
難壞。第二具足諸苦中有三。初顯十二縁
相。二如是下結成苦聚。三是中下明縁體
空彰有是倒。論中於前初段内前之三支
合爲一分。二於三界下辨後九支及後二段。
合爲一分故爲二段也。就前中亦二。初一
句總。餘九句別。總中凡情迷理沒於二執
故云心墮邪見。別中惑業皆名邪見。釋有
二義。一是彼品故如惡趣業愚等。二如縁起
六相相即無礙。上下文中例同此釋。九中初
五屬無明支。次三是行支。後一是識支。前中
初三依法義妄計。後二於追求時心過故。
前中初是無明住地。迷覆法體障其慧眼。
論名蔽意。故云無明癡等。次二慢愛由癡。
迷覆因果之義。妄計内外。初一於内執我。
自高陵物名爲憍慢。建我如幢。恒起名
常故云常立等。後一於外貪取。愛網自纒
故云墮在等。又上三句。初一癡使。二慢使。
三愛使下二追求時過。一於可得處詐善外
相生諂曲過。二於不可得處情忌在内生
嫉妒過。又妒他内報嫉他外財。由此生生
卑賤鄙陋。是妒心爲因。資生不足。嫉心爲
因。此釋經中而作後身生處因縁也。此經
名慳嫉者。於已得生慳。可得生諂。不得
生嫉。又由慳自財故。資生不足。由嫉他
身故。身形賤陋。下三明業支。一總明三毒
造業。後二別顯業相。初中於樂受生貪。苦
受生瞋。捨受生癡。捨翻前二故云彼顛倒
非迷。前二名爲顛倒。由此三毒集起重業。
下別中初句内心思業。後句動身語業。前中
煩惱如風。思心如火。煩惱動心如風吹火。
此思中始也。常令熾燃思之。終也。論云於
怨恨時互相追念者。釋嫌恨吹心也。欲起
報惡業者釋熾燃也。二明起業者從思發
動身語業也。顛倒是煩惱。煩惱發業。業還
與彼顛倒相應。謂作惡時迭相加害者望
殺業説。第九一種明識支。以識支亦是所引
亦是能引。今取能引。以彼能持惑業種子。
令四流不斷染諸善業悉成有流。四流者。
謂欲界中一切煩惱。除見及無明。名爲欲
流。色無色界一切煩惱。除見及無明名有
流。三界無明名無明流。三界見名見流。流
者是流注不斷義。心意識名。有通有別。別
言本識集起名心。末那審思爲意。餘六了別
爲識。通則倶有可知。言起種子者有二義。
一隨流造業。熏在本識名起彼種。二由
無明行能引識中五果種子。令隨業生名
起種子。今取後義故云起也。第二段於三
界地下辨後九支。於中論主分爲三相。一
自相等者釋有二門。一約分位。二約隨義。
分位者。自相者謂明現在因縁體状故。同相
者謂未來因縁同現在故。理實現在亦有生
者等。未來亦有識名色等。今約分位分相
故立二相。三顛倒相者顯縁體實空。顯執有
是倒。二約隨義者。一約從因生微細行相。
是縁起自相。二約果相顯彰。縁起過患遍通
果位故云同相。猶如色法礙爲自相苦無
常等爲其共相。共猶同也。此亦如是。從生
名色牙即生義。次第乃至有彼老死。過患
同故。三縁實無我。妄取爲倒。問同相中。二
支一向是果。一向現行。自相七支爲現果爲
因種。設爾何失。倶有過故。若取因種則不
應言三界地生牙。若取現果則彼前四不
異生等。後三復非所生果攝。答此等並是
現生果位。却談因名以顯自相。就自相七
支内。此中和合者。是論中共生義。亦是不
離義。論分爲三。一報相名色共阿梨耶識
生者。謂名色支中有義通攝一切名言種子。
阿梨耶即識支。通有三義。一依雜集論第
四。以業種爲識支故。屬能引識種入名
支攝。是故此文前三支一處釋者。以倶是能
引故。爲四流等潤彼業種及五果種。轉爲
有故。令其生果。是故前言起心意識種子。
由起彼種子。令三界地生苦報牙。二以
本識種爲識支故。唯識第八云。此中識種謂
本識因。是故此中識種及名色等種爲前。惑
業引潤力故。起此種子令生苦果。三現行
第八亦是識支。唯識第三引經證彼第八是
識支故。是故此中因相云名色。不離本識
故。謂此共識所生名色生已依於現行第
八。爲彼執持故名因相。理實此中識等五種
由前熏發同時而生。但依當來現起分位有
次第故説爲前後。是故名爲彼果次第相
也。愛取有三雖非所生。然正生時具有此
故。唯識論説生引同時。是此義也。問此三相
與攝論中本識三相何別。謂彼云一自相謂
本識自體。二因相謂種子識。三果相謂異熟
識。答此中三相與彼不同。彼中一本識從
種生邊名爲果。能持種邊説爲因。此二
無二名自相。今此明本識與能依和合名
爲報相。二顯能依無體。依於所依故説此
識名爲因相三能依相盡。唯所依轉。轉入
彼位名爲果。亦以本識轉爲此果。是故
漸略餘相皆盡。唯有識在。此上約始教。若
約終教即此本識是如來藏。初即與染和合
次即染法依眞。後乃染不異眞故唯眞轉。
二如是因縁下結苦聚也。是中無我下顯顛
倒相。並如論釋可知。第三凡夫可愍下明
彼二顛倒。謂失樂不知。得苦不覺。第二菩
薩於此下正起悲慈。先見苦生悲。後令得
最上樂故生慈。此二皆與後智倶故皆名
智慧也。第四施行中三。初總。次別。後結。
初總中句別有五。一牒前慈悲。二深心住
地。三於物不惜。四重佛妙智。五盡捨一
切爲求彼智故。論云求佛無上大妙智故。
與金下別辨。九句。前八外財。後一内報。
外中金等是貯積。餘是所用。此二中不攝内
報。通九爲二喜。一金等攝益令物生喜
名藏攝喜餘八利身名利益喜。亦攝内
報。一嚴飾。二代歩。三代苦。四自在。五戲樂。
六眷屬。七慳著者物未必上。但悏己情名
所愛著。八稱意。並如文可知 第五無疲
倦行中三。初牒前起後。二懃求下正顯不
倦之行。謂前用財施攝之未具。更爲求法
轉成大益。世間勝事亦堪益生。是故世事
亦是所求。三是故下結成行相 第六知經
書行中略無牒前。正顯及結可知 第七
世智中初牒前。二善能下正顯行相。中論云
隨自己力者量己智力也。隨彼能受者量衆
生堪聞也。於自於他有宜應作。無宜不
作。如論中説者如瑜伽菩薩地菩提分品具
此義言上中下衆生者謂勝中劣衆生
也。隨其所應隨其所宜而利益故。三是故
下結。第八慚愧中。初牒前起後。二即知時
下正顯行相。謂雖得世智能爲利益衆生。
然於或刹那時或晝夜時或所作成就時。毎
自斟量。不令自心隨逐世法。常生慚愧。
不失自行故云習自他利道也。第九堪
受中。論名堅固力。謂是精進於上八行遍
能策進故云如是功徳。即信等也。然精懃有
二。一自分成處無退捨。二勝進分中修不
息堅。心辨此名堪受力 第十供養修行
中。利供是財。行供是法。即上二事可知。上來
別釋十行竟。下結位顯名中。初結位。此是
當地離障所顯地之淨法故云起如是淨地
法。前安住中亦名淨地法者。彼是能治淨行
此是障淨之處。二顯名可知。行校量竟
第三果校量中。四果之義略作十門。一釋名。
二體性。三屬因。四攝果。五分齊。六通局。七
同異。八行相。九次第。十釋文 初名者調柔
有二義。一約能調。謂供養攝化及迴向等。能
錬信等名曰調柔。地滿足故稱之爲果。
此則調柔之果。依主釋。二約所調。謂信等
十行。爲供養等所調*錬故令離垢清淨故
名調柔。調柔即果。持業釋也。二發趣果者。謂
亦二義。一發於前地趣向後地。行相差別名
爲發趣。地滿明解名之爲果。此從境爲名。
二在於此地滿處發正慧解。求趣解知後
後地中所有義相名爲發趣。發趣慧解即是
果故。三攝報果者亦二義。一王位之身酬因
名報。從於此地勝福所生故名爲攝。此則
因力果相爲名。二勝生之身業感名報。屬
此地收故名爲攝。攝報即果故以爲名。四
願智果者亦二義。一内證願成。通慧外用。體
用合擧故名願智。此在地滿故稱爲果。二
以願力助智令業用無邊故以爲名。二
體性。初果以信悲願相應智爲性。以信
供悲化衆生迴向願求。謂初地後得與此
三行相應斷彼麁重名調柔故。二以欲懃
慧三法爲性。謂勝進道中尋師求法懃無
懈惓。正慧明解名發趣故。三以報五蘊爲
性。四如名以願智爲性。又初是行。二是
解。三是報體。四是業用 三屬因者有二。一
別。二通。別論調柔是前安住地分及行校量
家果。二發趣是前釋名分家果。以彼念當
得中解諸地等。此處顯故。三攝報是前初住
地家果。以此王身是依何身。果此中常不離
念佛等。是爲何義果。此中於一切衆生爲
首爲勝等。是以何因果。此中能動百世界
等。是有何相果。四願智是前願校量家果。
二通論四果遍屬此地可知。四攝果者。此
四中幾是等流果及離繋果。謂初二。幾是異
熟果及事用果。謂第三。幾唯事用果。謂第四。
幾作増上果。謂一切 五分齊者。初二是其
行修方便。後二明其行報純熟前二唯在地
滿之處後二該於當地始終。謂從初住地
乃至地滿所受王身名爲攝報。所有業用説
爲願智 六通局者。發趣一種文局初地。
義通十地。其餘三果義局初地。文通十地。
何以得知發趣義通。釋以後地地行既漸増
解亦明故。若爾解行何故不齊。釋解可懸
解。行無懸修。故不類也。等是懸解何故唯
在初地釋。以是初首故。又是見道可懸見
故。三果文通。何故義局。釋以地地皆有。是
故文通。各各屬當地。是故義局 七同異
者。前之三果諸地有異。願智一果諸地齊同。
所以爾者良以諸地相別難分故。以前三
顯其優劣。實徳須論故。明願智。彰地平等。
又前約三乘顯地差別。後約一乘明地齊
等。謂以一地即一切地一切地即一地是此
義也 八行相者通論四果。各通二利。別
顯其相。發趣自利。餘三具二 九次第者何
故於先説此調柔。以前説信等十行。今此
轉更錬使精妙。義便先彰。既當地行熟必
趣後地。次明發趣。問若爾何故瑜伽住品。
先明發趣。後説調柔。答此是本經彼論引
此。計應不別。然論主迴之隨別義意義。意
云何彼論意説當地修行。信等滿則便推求
後諸地事。是故先明發趣然後方説當地
*錬行。故後辨調柔。此約説時以明次第。
今此本經中約行時説。是先調柔行後求
上進。亦可法實隨説皆得。三前二行解細故
先説。攝報是麁。是故後顯。若爾願智非麁。
何乃最後釋。前三倶是差別果故。同在先論。
願智是其無差別果。是故後説。前中行細。解
次。報事最麁。以爲先後也。十釋文者。文中
四果即爲四段。初中三。謂法喩合法中四。初
見佛是能練行縁。二心大下明所練行體。
三多以下顯別地行相。四是菩薩隨所下明
所錬淨。初中此名少見。論名多見。並是總
言。非是數。數法長引聲讀其義相似。以勝
通力飛往他方。見佛色身及聞正法。即他
受用身也。又以内正願不動一處。見法身
遍滿義等。又依瑜伽住品。正願得生受用
土中。常見佛。地論通力願力。即是瑜伽二因
縁見佛也。此中一願二力亦同彼論故云以
願力故。下明所見廣多。約數漸増。論名方
便示現多佛等故。二行體中成三種行。一供
養佛僧行。三供如論。二以是下迴向菩提
行。三是菩薩下教化衆生行。三別地行中。論
有二行。二攝利他。檀度自利。此略無檀度
者。以二攝中施是財施愛語是法施無畏通
二處。是故二攝以攝具檀行故不重顯。
四是菩薩下明所*錬淨。於中初牒前供佛
化生。二行爲能*錬也。行淨地法是信等行。
是所練行也。如是功徳牒所練信等。迴向
種智牒前迴向。亦是能*錬*錬此所*錬。令
出障成用。謂前地滿時已得清淨。今此更
淨故云轉益明顯。此出障也。言堪任有用
者調柔徳成堪爲勝用。第二喩中金師喩菩
薩。金喩信等行。火喩所見佛。數數入火喩
供養等三行。此名隨火力。是論數入也。調
柔等喩所錬淨。問餘經論説。佛性猶如在
礦之金。*錬出令顯。此中復説。信等如金。
此有何別義。答佛性有二。一理性。二行性。
此二地前爲障所纒。如金在礦。一大僧祇
懃修資糧。及加行力發本行性。生得初地
初無流智及顯理性。一遍滿義如金出礦。
此中信等是行性所發初無流法。又如彼金
新出沙礦更須火練令其清淨。地法亦爾。
初一刹那所生無漏唯行性力。第二念去更重
新熏増益轉盛。況今至此地滿果位燒*錬
純熟所況如是。餘文可知。第二發趣果中
有二。初正明發趣行。後是名下總結地相。
前中有四。一法。二喩。三合。四結。法中亦四。
一問。二知。三行。四到。問中三。先別問初地。
次別問二地。後總問餘地。於中相貎者。謂
立障立治階別十地以爲地相。以對地體
説爲相耳。言行者論中名得。即是出世無
分別智證得所證眞如。言果者依因本智
力得有後得智。然此後得通縁俗故名世
間。無分別智故亦是出世。是故論名世出
世智。又此三中初是無間道。與惑相翻。二是
解脱道證彼無爲。三是勝進道後智進修。何
故不説加行者以地前加行非地攝故。地
上加行勝進收故。此三並是諸地所修。言成
地法者信等十行是諸地所行。能成滿地故
須問此二種法也。是菩薩善知下明第二
知。於中十一句作三門。一散爲十一。二攝
爲五。三行體唯三。初十一者初即對治十
障故。梁論第十云。地是對治義。二成壞者攬
行成位集故名成。諸行各住散故名壞。三
行果者諸地正證及後得智。四分別得者諸
地所證法界各別。又分別得相有四種。如
攝論。五清淨行者。諸地後得離染行成。六從
一地至一地行者依前起後。地背捨相。七
處非處者所斷二執名爲非處。所證二空名
爲住處。八轉住處者自地行滿不滯住故。
九勝進者勝進趣求後地住故。十不退者
念念趣後不退息故。十一菩薩淨地入如來
智者。善知因圓必剋果故。二論攝爲五。初
二名觀方便者。一觀障對治。二觀地成壞。
初約所斷顯觀。後約所知明觀。次三名
得方便者得之言證。一始證。二正證。三證
滿。次三名増上方便者。修進後位名爲増
上修。不頓成。初中後別故有三句也。次二
名不退方便者。一勝求。二不息故云不退。
末後一句名盡至方便者。菩薩位窮名盡。
至佛果位名至。此五皆善巧而成同名方
便。三攝爲三者。謂此五種不離諸相得果。
初一是相。次一名得。第三是果。第四顯前
三種進修不退。第五明三因窮入果。是故唯
三也。諸佛子下。第三能行中。既喜知已雖未
發初處。然去心決絶。必定能行故云乃至
無有障礙。言得諸地下。第四明能至中。以
必定能至後菩薩地及佛智地故云得諸地
乃至佛慧光明。第二喩中亦四。商主喩菩薩。
將人喩利他。初問中向於道路行處。宿處
皆有利害。並須問也。二未發初下。喩知
前問行路不問宿處。今知宿時不論行
處。文綺互。又前處此時。文互顯耳。三能以智
下喩能行。既能善知行處宿處行時宿時各
有利害。是以籌量辨諸資具。避害就利。令
達所至。凡論導師要具此二故。論云。一
不迷道方便。二資具利益方便此之謂也。故
云乃至正導衆人也。四得至大城下喩能到
可知。第三合中初問及知通合二。爾時下
令能行。三乃至令住下別合能到。第四
是故下結彼懃行可知。上來別辨。諸佛子
下第三總結略説。第三攝報果中二。先明
在家果。二若欲捨家下明出家果。前中亦二。
先明上勝身顯其報勝。二能以大施下明上
勝果顯其行勝。又亦前是異熟果。後是等流
果。前中問此王身是實是應。答若約初教。
未離分段應是實報。然其所受非唯此身
故云多作。不言純也。以生淨土受彼身
故。又是應化。以有妻子非實身故。若約
終教。初地已上捨分段故。變易微細非此
身故。安立十王。爲別十地。非謂十地如
實爲王。如瓔珞經。地前信等四位。如次已
作鐵銅銀金四輪王故。豈可十信已作閻
浮王。今至初地還作彼王。故知前寄四王
以別四位。今寄十王以別十地。故不相違。
二上勝果。謂依王報起勝行也。施中二。初
自分行。二常生是心下明勝進願。前中初隨
有攝生行。二是諸福下明智念無染行。又
前正成利他。後不失自利。前中二。初以施
行調物。於中二。初巧施調慳。二常施恒攝。
二所作下四攝攝生令其入道。二自利中論
攝爲四。初三名上念。念三寶故。次一名同
法念。念諸同行菩薩故。此一兩向用。以經
中略無念僧故。次二名功徳念。念自他行
是所行道也。自體是波羅蜜也。轉勝是十地
也。下四名求義念。念佛力等。是所求境義。
又是大義利。又此等並隨有攝生時不起
妄念故云念也。如論云。如是諸念於事中
行已者正明隨有攝生時也。言成大恭敬除
妄想者明不失自行。謂上念三寶故成大
敬念。行離障故云除妄也。下論重釋。約施
中離三輪及所求菩提。二約四攝等云如
是作業中等。皆離四事可知。第二勝進願
中。初六自徳。後五攝他。前中爲首唯總。妙
等唯別。勝大二種。亦總亦別。後五非總非
別。此經略無微妙。就後五中。初一導以阿
含。後四皆證。一成斷徳。後三成智徳。智徳
初教令得出世名師。二令學位窮滿名尊。
三令得佛果位種智。並如論釋可知。第二
出家果三。初出家方便。二於佛法中下正
明出家。三須臾下明出家所得。所得中二。
初得三昧勝自在力。以是用本故。如經得
百三昧。二依三昧所作勝。於中有十。初見
百佛者。謂於十方各見十種他受用身。於
彼佛所聽法習智故。又瑜伽住品云。以淨
天眼能於種種諸佛國土見百如來。二知
佛力者。於佛神力所加諸説法菩薩所聞
法習智故。瑜伽云。變化住持菩薩住持皆能
解了。上二自利行。三能動者。神力遙化。令
生信故。後三身往授道。四飛過者。往至能
入故。五能照者。正見彼世界故。又是身光
照普令他見故。六能化等者。正教化故。上
四利他行。七住壽者。五種生中攝取勝生故
瑜伽云。若欲留命能住百劫。八知過未等
者。爲化衆生作離惡爲首故。是故説彼
過未善惡業道。用以教化諸衆生也。九善入
者。爲欲増自智慧故。於蘊界處等種種法
門能正思惟簡擇義理。十變身等者。速疾變
身以爲百故作多利益者各百菩薩爲眷
屬故。以百身起彼利他之行。速益萬衆故
名作多利益速疾行故。然初地已上入佛
境界。所化無量非局限此。但爲寄數別於
十地。辨斯百耳。下二地等明千等數。皆准
此知
第四願智果中。若以願力者内證正願久積
成也。自在者智力作用也。以願自在。諸所
示現。過前百數無量無邊。縱百千億那由
他劫計不可知。問論經所示現中有十一
事。何故此中總不顯耶。答大都與前百數所
示十一種法不多別。故不重辨。少有不同。
如論顯之。長行散説竟。第二偈頌中有四
十五頌半。分爲三。初二十二頌説分。次二十
一頌半頌校量勝分。後二頌結説。前中分
十。初二頌依何身。二有四頌爲何義。三有
二頌以何因。四有三頌有何相。五有二頌
半頌釋名分中多歡喜。六有一頌念當得。
七有二頌念現得。八有一頌半頌安住中
信心成就。九有一頌修行成就。十有三
頌迴向成就。上來十門頌前百句正地竟。
下頌校量勝分。於中六。初五頌半頌十大
願及十盡句。二有六頌頌行校量信等十
行可知。三有二頌調柔果四有*二頌發
趣果。五有五頌半頌攝報果。六有半頌願
智果。末後二頌結説分齊。初地竟
第二地中七門同前。初釋名者。依唯識第
九。具淨尸羅遠離微細犯戒垢故。十住論
云。行十善道離諸垢故。攝大乘云。由極遠
離犯戒垢。世親釋云。性戒成就非如初地
思擇護戒。無性亦同。瑜伽深密並同此説
地論釋名如前本分 二來意有三。一地論
云。如是已證正位。依出世間道因清淨戒。
説第二菩薩離垢地。解云。已證正位是前初
地。依此出世修三學行。戒最居先。故此來
也。二前地創證眞如。猶有微細誤犯戒障。
不能性自不待思擇護持淨戒。故有此地
成斯戒行。三前施此戒。義次第故 三所離
障者。依十地論。名邪行於衆生身等障。梁
攝論第十云。依身等。諸衆生起邪行無明。
唯識第九云。二邪行障。謂所知障中倶生一
分。及所起誤犯三業。彼障二地極淨尸羅。入
二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二地説斷二愚及
彼麁重。一微細誤犯愚。即是此中倶生一分。
二種種業趣愚。即彼所起誤犯三業。或唯起
業。不了業愚。解云此二愚中。初是能發。後
是所發。問所知障不能發業。亦非潤生。如
何此中能發三業。答唯識第一生煩惱發
犯戒業。通所知障。此約誤犯故不相違。又
此二愚。一是能發業愚。二是不了業愚。若依
此釋二愚皆用無明爲性。深密經瑜伽論
皆同可知。又唯此地中總除五法。一所知
障一分。二彼所發業。三彼障麁重。四及煩惱
麁重。以十地修位雖不斷煩惱障然必伏
彼斷其麁重。五及離報障相應心所離縛
不生。准前知之。此上約始教。若依終教。
如梁攝論等。其煩惱種初地永盡唯有彼
習。其所知障一分麁者亦初地盡。餘分及習
於諸地中各別正斷*二無明爲縁劣無流
業。三所感變易方便生死報並是所離。准前
知之 四所證者依唯識第十證眞如最勝
義。謂是眞如具無邊徳。於一切法最爲勝
故。無性攝論第七云。第二地中由最勝義
者。謂此空理一切法。中最爲殊勝。如説離
欲最爲殊勝。了知此義。得入二地。五所
成者。謂成就戒度。具足三聚及十善行。又
如論。具足八清淨等 六所得者梁論
云。若通達法界最勝功徳得一切衆生最
勝無上菩提果。此約當得。若約現得*二
界同前 七釋文有三。初偈頌讃請分。二
正説本地分。三以偈重頌分。初中五頌分二。
初三明大衆慶聞前地。一聞法心喜。二身
業散華。三語業讃歎。後二解脱月正請後
地。一知衆心。二正爲請。第二正説分中論
分爲二。初發起淨。後自體淨。地果同前更
不解釋。亦不科出。謂正地三聚無誤犯垢
名自體淨。直心趣彼名發起淨。論云依清
淨戒直心者。謂依此直心持戒純熟名清
淨也。性戒成就至自然行者。依直心戒淨
成就正地性戒。不待思擇。性自持戒故云
自然行也。又中三。初結前標後。二正顯十
心。三結行入位。就正顯中。直心是總。別中
十心内。初六律儀戒。次二攝善戒。後二攝生
戒。前中一不惱他故名柔軟。自有人雖直
心持戒然心剛獷共住惱他。今此反彼故
名共喜樂等也。二自不起惱故名調和。謂
於違順任運持戒不爲惑牽故名自在力
等。又不爲戒取煩惱所雜故也。三能受他
惱故名堪受。論中無此。四能除細惡名不
放逸。謂善護諸根不令誤犯。誤犯尚離。況
有故犯。此與正地何別。釋此作意不誤。正
地性自不誤。五不恃己戒自高輕彼故名
寂滅。又釋得戒實相。心無所執故不自高。
名爲寂滅。六遇難堅持不壞名眞。謂無有
難持之戒。而不能忍苦持之。如世眞金燒
打磨等終不改變。又釋此亦屬攝善法戒。瑜
伽住品云。六者於諸妙善菩提分法常懃修
習。意樂下二明攝善戒。七修善無厭。不雜
懈怠故名不雜。論中所得功徳不生厭足
者總標意也。依淨戒者。依前離戒。更求
等者。進修攝善故名勝戒。下論云攝善法
戒淨者。於離戒淨爲上故此名勝也。樂寂
靜者増長此心故。瑜伽云。七者即於復修
爲隨順故。樂處遠離意樂也。八修善求佛。
不願人天故名不貪。下二攝生戒。九悲心
益生故名爲勝。謂願常在世。攝化衆生名
爲不斷三有之願。此是大悲不住涅槃。瑜
伽云。遠離下乘趣證大乘意樂也。十智心
無染故名爲大。謂雖隨順諸有攝生。而其
内心常不染世。此是大智不住世間。瑜伽
云。欲一切有情義利意樂。又瑜伽中於前
地未起此十心意樂。此經二地初亦相似
也。言以是十心入第二地者結行入位也。
瑜伽云。即由如是十種意樂。成上品故。極
圓滿故。是諸菩薩入證第二増上戒住同於
此也。第二自體淨中。論主分爲三聚。此三
聚戒義略作十門分別。如別説。文中初明
離戒淨。以離殺等故亦名正受戒淨。亦名
律儀戒。二從作是思惟一切衆生墮惡道下
明攝善法戒。三從此十不善業道上者地獄
下明攝衆生戒。就初中有三。初總明此地
性戒成就。二捨棄下別顯遠離十惡業等。三
菩薩如是下總結常行。初中住離垢地自然
遠離者。正明性戒成就。不待思擇。方離殺
等故云自然離也。於此十惡乃至微細。亦
皆遠離故云離一切殺生等也。瑜伽住品云。
於此住中性戒具足。極少邪惡業道所攝諸
惡犯戒尚不現行。況中上品也。又遠離殺
等。汎論有四。一但防三業麁過。如凡夫戒
行。二止甚細犯。如三賢菩薩。上二約現行。
三除種子。謂初地。四誤犯亦離。即此地。上
約初教辨。又有四種。一防現起。二除種
子。三滅習氣。四顯性淨。後二是此地。爲性
淨難彰。寄除殺等以顯彼淨。上約終教辨。
又爲地體超絶相實難分。寄顯地別。非即
是地。若不爾者。豈可地前迴向等位行相極
深。今至地上方離殺等。故知寄顯地相差
別。後禪支等當知亦爾。上約圓教辨。二
別釋文中。離十惡即爲十段。初離殺中別
辨内三。初因離者離殺因故。此有二種。外
具名受畜因。謂刀斫杖打餘咒藥等。但是能
殺之具。皆悉遠離。梵網經名離殺縁也。二
内起貪等名起因。實具三毒。何故論中但
擧貪瞋。釋癡心邪求祠祀殺生。爲難遣故。
非謂不離。是故對治離中別明此離。問貪
瞋倶足起因何故文中。離瞋處言無瞋離
貪處不言無貪。但言有慚愧耶。答殺業道
中瞋爲究竟故。雜集論第七云。殺生業道貪
瞋癡爲方便。由瞋究竟。如殺生。麁惡語。瞋
恚業道亦爾。殺生謂爲皮肉等是貪。爲除
怨等是瞋。爲祠祀等是癡。離無慈悲必不
殺害他有情故。是故由瞋乃究竟也。言有
慚愧者。謂貪利殺生沒命無恥。反此有
愧故無貪也。梵網經中名離殺因。二言於
一切下明對治離。謂内起慈悲對治殺事。
何容得有殺法成就。梵網經中名離殺法。
此中對治即離名。對治離不同因離等。治行
有二。一授與世出世樂因。二與彼二樂果。
此中悲心是論安隱心也。言常求樂事者通
結因果之樂也。三果行離者正離殺業。攬
因成殺故名爲果。離此所作故名果離。有
二。細約心念惱尚不曾有。況麁約身害。
是即亡言。論中麁内五縁成殺。雜集第七
云。亦有五縁。一事者謂有情數。二意樂者謂
此想及必害意。三方便者謂爲害故加刀杖
等。四煩惱者謂貪等五究竟者謂彼衆生由
方便故。或無間死。或後時死。地論五中略
無煩惱。雜集五中略無有他以簡自害。二
論合釋通具七縁。一他簡自故。二衆生簡
非情故。三衆生想簡迷心故。四殺心簡錯
誤故。五興方便加刀杖故。六起貪等簡
慈救故。以菩薩爲救重罪殺不犯故。七究
竟命斷故。闕縁辨罪。思准可知。下諸戒中
皆具此縁。亦准之。離殺生竟。第二離盜中
亦三。初因離中准殺應有二因。資生不足
是外因。貪等爲内因。何故不説内因。釋以
同前故不重説也。又釋内懷知足爲離
盜因。又初地上得無盡財故説資生常足
也。二對治離者於自資財當能捨施令當
來大財報果不壞故。論經名不壞他財。謂他
世財也。此經略無此句。三果行離者亦二。細
謂草葉。麁謂資具。殺婬二業於他衆生正報
處起。細約心念麁就身事。資約外財物
有微麁以分輕重。論經五縁此中略無三
四。餘如論顯。第三離邪婬中亦三。初因離
者自足妻色故。以初二三地相同世間故。
寄同凡夫故云足妻也。又釋此地攝報寄
作輪王故有妻色。又釋梵行有餘故云自
足也。二對治離者現在梵行淨故。不求未
來妻色故云不求他妻。此經略無此句。三
果行離中亦二。初微細約心故云不生一念
也。二麁重約身。身中邪有三種。釋有二門。
一約麁。二就細。麁中初不正有五。一他女。
二他妻。三己親。四姓護。謂上族非下姓所配
等。五標護。謂己許他。他已下信。爲標
所護。此並如地論智論第十五云。若女人
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兒子世間法王法守護。
若犯者名邪婬。二非時有三。一者智論名梵
行護有二。一出家。二一日戒。又自妻受八
戒時。二有孕子時婦人厭本所習。又爲傷
胎。三乳兒時婬其乳竭故。皆是邪婬。三非
處。謂非道有二處。可知。二約細顯中。不正
者非己妻妾。菩薩不自受畜妻妾故常不
邪婬。二非時者謂修戒時。菩薩無時不修
戒故究竟不婬。三非處者是過麁鄙。永斷不
爲。若細辨邪正二婬倶不可得。上三身業戒
竟 第四離妄語中。初句總。後別。別中二。初
對治離。二果行離。以對治離即是因離如
初殺中因有二。謂内外。後盜婬中單擧外因。
謂資財不足及妻色不足。其内因貪等。更
不重擧。今妄語中既無外因。内復無別故。
論云無外事復無異因故。是故誑他之思
心是妄語因。離此即實語。成實語即是
離故不別説對治三中初常實語者不違
自心。隨想語故。二諦語者審諦思量如事而
語故。三隨時語者離過語也。自有發語心事
倶實而言不合時自惱惱他。菩薩不爾。善
知時語也。二果行離中亦二。擧細況麁可
知論中覆見忍見者。依大婆娑論。覆相妄語
名爲覆見。覆心妄語名爲忍見。謂本見前
事實生見想。誑言不見。此覆己所見。名
爲覆見。又實不見前事妄生見想。誑言不
見。於事雖實。於見有違故名忍見。此忍
己見故。第五離兩舌中。新翻名離間語。
言無破壞心者是對治離。以破壞兩頭是
所治故。於鬥諍下明果行離有二。一細心
中憶持其事。二麁身往異處説。論云此二
明者。謂於兩頭各詐現爲*明。此由成
於兩舌故如野干詐親師子及虎破其兩
處等。又云此聞不向彼説此壞故者。此明
擧經顯離也。謂懼彼前人聞此語已於此
人所起惱壞事。是故不説。又釋恐彼人於
此人所和合心壞。是故不説。彼聞亦爾。餘
如論説。第六離惡口。亦名離麁惡語。論
中初果行離。正離麁惡之語。論經中有十六
語。此中有四語。一麁獷者是損他語。能令
他瞋故。二苦者是苦他語也。三惡者是鄙惡
語。四自壞壞他者。已有同意樂事。自身失
壞令他失壞故。餘語如論。二對治離。謂潤
益語等有十二語。此經略無。如論具
第七離無義語。亦名離綺語。亦名離雜穢
語。初對治離中。論經九句。此中有五。於中
初二教化語。化令生信故。言常自護者。言
合理不令失故。言應作不應作者。顯不
失之相。謂若見在不善衆生。令捨不善安
住善法。彼時教化成利益故。方始語故。故
云知時語。次一名教授語。教令起行故。論
中依展轉等者。謂互相策勵修勝行時。説
義説法故。名利益語也。次一名教誡語誡
令止惡故。論中展轉擧等者。互相擧罪令
懺悔時。及有諍事。令殄滅時。作如法語
及阿含語故云順法語也。後一名攝受語。
謂説法攝受衆生。令修行時。如威儀住而
發語故名籌量語也。二果行離中。戲笑是
細故作。是麁二倶離也。餘如論辨。第八離
貪下三明離意業惡。皆但有對治離。無餘
二離可知。論中不貪有三種。一事財屬他
事此有二。謂已攝者財事現在攝想者。物雖
不在遙有所屬。彼有護想。此二名爲若物
屬他也。二體謂財體也。此亦二。謂金等但是
所用不堪喫著。衣食有資身用。此二是所
貪之境故云他所攝用也。三差別謂貪有下
中上三種故。謂初起希望。二願得屬己。三
起奪取意。離此三貪故云不作是念我當
取之。第九離瞋中。論經内有三。初攝治。
二離障。三起行。此經略無後二。就攝治中。
論有六心。爲五衆生。此唯四心。一於怨起
慈。二貧苦起悲。三於著樂衆生起潤益心。
以法津潤。令離放逸故。四發菩提心。勞倦
衆生起愛念心而作利益故。又論云此慈
心等有六種障者。明前六心有此六障。此
非分別者非二三等障同障一治。亦非二
三治同治一障。不可如此分別故云非
分別也。亦非一一各別相對。但是通障及通
治也。六中一約怨生長。是瞋力耳。二約親
不生等。是恨力。三約自善不生等。是垢力。
四約不善生長。是害力。五約他不愛事等。
是妄想力。六約愛事不生等。是妒力矣。故
云文句次第説也。無量惡行根本釋等字
也。餘如論可知。第十離邪見。論中七種見
作二門。一約行。二約人。約行中。初一
邪離小乘故。次三解邪。顛倒見故。一邪
見。二戒取。三見取。次二行邪。藏非詐善故。
一藏非。二詐善。後一信邪。信世間故。對
治此七名離邪見。二約人中。初四是梵行
求衆生。一是同法小乘。後三邪見外道。次二
是欲求衆生。後一是有求衆生。今此經略無
異乘及戒取見。餘五中深信罪福是不姦欺。
餘如論辨可知。言菩薩如是常護善道者
第三總結行成也。初離戒竟。第二攝善法
戒中有四。一智。二願。三觀。四行。初言作是
思惟衆生墮惡道者由十不善者。此是智有
其三義。一何所知。知衆生苦因果。二何因
知。因前自離十惡。即念衆生不能離惡。三
何故知。知物有惡自行善業爲欲化他。
是大悲故。論中乘惡等者釋道也。亦名趣苦
身苦處。釋惡也。常墮者釋墮也。上釋苦果
下釋苦因。謂十不善業攝到一切惡果數
故。論中以數攝經中十也。惡攝不善。果
攝三塗。到攝其業以業能到果處故。受
解集義。謂集果名集。納果名受。義相似
故。行解因義。謂生果名因。趣果稱行。義相
似。故第二我當自住下明願中亦三義。一何
所願。願自住善亦令他住。二何因願。因前
知生由業墮惡。三何故願。以大悲心不捨
離故。故自行皆爲衆生。文中二。初總擧願
事。二何以故下徴責釋成可知。攝論頌云云
第三又深思惟下明觀。謂通觀十善有其五
重。義亦有三。一何所觀。通觀障。所治十惡
能治五重。二何因觀。因前願自住善亦令
他住。若不識善知何所住。三何故觀。觀善
爲欲攝起行故。文中有二。初思惟十不善
墮惡道。是所治障也。二行十善下明五重十
善。是能治行也。問此中十善與上律儀戒十
善何別。答前望止惡今約作善。止作不同
故分二位。問十善翻十惡。十惡既唯一十善
何得有五重。答計翻不善亦應是一。但以
善隨無智故名世間隨智勝劣故有出世
間之四位。問善既五重。所翻十惡亦應有
五。何者謂人天十善翻惡道十惡。聲聞十善
翻人天十惡。乃至如來十善翻菩薩十惡。應
如是耶。答不爾。翻善之惡違理損物。不善
相麁不通上位。故唯有一反惡之善順理
益物。福隨於智通於上位故有五種。是故
五位所離惡齊故唯一種。所成善異故有五
重。此即止同而作別也。是故此地是菩薩十
善。尚非二乘。況同凡位。若約寄言亦攝凡
位。問不善業麁不通上位。不得約上説
有五重。不善望下。未知亦有階降以不。
答約心約境亦有五種。一極重如如來祕密
藏經云。如父得縁覺道子斷父命。是殺生
中重。餘如上説。二稍重如殺人等。如戒經
説。三重如殺畜等。如此中説。四輕如祕密
藏經。後復次説五無罪。如菩薩戒説爲救
生多命及救無間業而斷彼命不犯等也。
並具如前十不善章説。五重之中。初人天可
知。二聲聞内。論云實相觀者總觀十惡及人
天十善。具四諦故名實相也。下別顯二門
四諦觀。如論可知。與此四諦觀智和合修
聲聞行。論中智慧同觀。修行無分別者有二
義。一約境。於前善惡二種四諦同觀齊修
無別異故名無分別。二約智。謂此聲聞觀
諦之智。與十善道和合故名同觀同行無
分別也。上來總句對下彰勝。下別有五句。
對上顯劣。論中五内。初三明劣菩薩。後二
對劣縁覺。五中初因集有二義。一性因。二
習因。今此論中且擧習因。謂過去所習狹劣
善根。依之集起今所成行故因集。亦是集
成種性。名曰因集。如經若心劣等可知。餘
四論文自顯可知。第三縁覺十善中二。初總。
二不從他下別顯有三。初不從他聞。自然
得知者。地論名自覺義。謂不假佛説及菩
薩故。瑜伽第三十四。獨覺地中明獨覺種姓
有三相。中第三相云。本性獨覺先未證得
彼菩提時。有中根種性是慢行類。由是因
縁深心悕願。無師無敵而證菩提。二不能
具足大悲方便者。地論是不能説法義。謂
不起心説法者釋不具大悲也。不堪説
法故者釋不具方便也。瑜伽名薄悲種*性。
由是因縁。於説正法利有情事。心不愛
樂。於少思務。寂靜住中深心愛樂。三言而
能深入乃至辟支佛乘者。地論名觀小境界
義。謂觀微細因縁境行故。此中小境有二
義。一約十二縁。但有苦集二法故名小。二
是縁生深細名小。今取後義。瑜伽云有薄塵
種性。由此因縁。於憒鬧處心不愛樂等。
瑜伽中五相。一種*性二道。三習。四住。五行。
廣釋如彼。地論云。因集畏苦捨衆生等者。
明與聲聞辨同異。謂聲聞五相中。三同二
異。二異者此不依師故。依止勝。能觀深細
因縁法故。觀勝。問此不能説法與捨衆生
何別。答聲聞亦有能説辯力。爲無大悲。捨
生趣寂。今獨覺亦無説力。瑜伽云或濟度
他下劣愚昧。以身濟度不以語言。何以故。
唯現身相爲彼説法不發言故。示現種種
神通境界。乃至爲令心誹謗者生歸向故。
然此有二類。一成獨覺者名麟角喩。二成
獨勝者名部行喩。餘如瑜伽説。第四菩薩
十善中。地論四内。初一行因。次二行相。後一
行位。初言行是十善乃至無量無邊者。此是
因集。謂宿習善根依之起行。論中三義。釋
一依一切善。起行者明自利行因。二依一
切衆生等明利他行因。三大乘心等出因
體。謂此廣大心無量等也。又釋初釋大心。二
廣心。三無量心可知。二言於衆生下明用。
謂利他心縁苦能益故。見衆生習苦因受苦
果。起慈悲。是菩薩用也。三言有方便力者。
明彼力是利他行。即四攝方便依前慈起
故。是彼力。四言志願下明地。謂行所依位。
於中分三。謂三阿僧祇各滿處爲一。故有
三位也。文義如論具釋。應知。言淨諸地等
者。以淨諸地上上淨故。及淨波羅蜜第一
淨故。令彼第三廣成之行方得圓滿論中問
答解釋可知。第五佛十善中論經有總有
別。此中但別無總。別中四内。初三正是佛
果。後一是此地中行。前中言得佛者。彼十
不善習氣同滅故方得佛。二言十力下顯
佛別徳善自在。成捨於二乘故。三言
集諸佛法者。謂依菩薩乘方便善巧集諸
佛法。令圓滿故。上來觀竟。四是故下是第
四行也。釋有二義。一近望佛善以結求心
故名無厭足。論依此釋。屬佛善中收。二上
既通觀善有五重。今乃結已應行十善唯
求佛善。攝善法戒竟。第三大段攝衆生戒。
亦名利益衆生戒。於中論分爲五。一智謂善
知衆生苦因果故。二依智起願。願爲衆生
自修善故。三依願起行。如誓而修故。四依
行攝生。悲爲益本故名爲集。五依悲正成
攝生之行。名爲集果。初中有三。初總知苦
因。二從於中下別知苦果。三佛子下總結所
知。前中論名時差別者。謂對果明因。果有
三塗不同。明知因時亦有三位差別。故云上
者地獄因等。此上中下有二義。一約境有
三品。二約心亦三品。思以准之。問雜集等
論。皆下是傍生。中是餓鬼等。何故與此不
同。答依正法念經。此三各二。謂大海下無
間等八大地獄爲正地獄。如或在鐵圍山
間等諸處小地獄名邊地獄。又如波吒迦
餓鬼鐵脚餓鬼等名正餓鬼謂頭如大山。
頸如針等。極大苦惱如餘人間坑塹等處。有
鬼食人涕唾等名邊餓鬼。又畜生中如熱
沙龍等受大苦名正畜生。人間諸畜名邊
畜生。此三中地獄邊正望於鬼畜。一向苦故
更無異説。若以邊鬼望正畜。則畜重鬼輕。
此經約此説。若以正鬼望邊畜。則鬼重畜
輕。雜集等約此辨。是故不相違也。下別顯
中。地論顯二果。一報果。謂三惡道受苦報
故。二習氣果。人中受殘果故。雜集論第七各
有三果。一異熟果。二等流果。三増上果。初
殺生異熟果隨下中上受三惡趣苦。二等流
果彼論但一果。謂短命。此中有二者。謂
命未斷時。令他苦故。約此方便位得多病
報。二正命斷故得短命報。三増上果者。雜集
云。所謂外具乏少光澤。是殺生増上果。二劫
盜中報果可知。等流中共財不自在者。亦約
方便位。以雖有財不得用故。増上果者
不與取故。多遭霜雹。三邪婬中得不隨意眷
屬。亦是約方便得果。三増上果者。欲邪行
故多諸塵坌。四妄語中等流内。被謗約違
境得。爲誑約違心得。又爲誑亦是方便。以
有誑心故。増上果者妄語故。多諸臭穢。五
兩舌等流中弊惡眷屬。是方便中令他眷屬
不相喜見。故得此報。増上果者。離間語故
高下險阻。六惡口等流中。言恒有諍訟約
方便得。又常聞惡音約語體麁惡得。等流
果言恒有諍訟。約違總他人得果。増上果
者。麁惡語故。其地鹹鹵磽确穢惡。七無義語
等流中。言不明了者。言不威肅故。是正等
流果。人不信言者是約方便得果也。増上
果者。綺語故。時候乖變。八貪欲等流中。多欲
約方便。無厭就正位。集論名貪轉猛盛。増
上果者。貪欲故。果實尟少。九瞋恚等流中求
長短。約方便得果。正果可知。集論名瞋轉
猛盛。増上果者。瞋故。果味辛苦。十邪見等流
中心諂曲是方便果。集論名癡増上故。増上
果者。邪見故。果味辛苦。或全無果。三言諸
佛子下總結無量大苦聚也。智竟。第二願
中。作是念等願離不善也。行十善道者願
住善也。亦令等正爲攝生故也。第三修行
中。如是念已下明依前願修起自行。亦令
他下明依自行成攝生行。論中遠離障是
釋離十不善也。修行對治者釋安住十善
道。第四集中言是菩薩爾時等明十種心。
初爲救惡業。二爲苦衆生。三爲怨。四爲貪。
五爲樂。六爲外道。七爲入法衆生。八與己
齊者推之爲師。九徳過己者尊若大師。十
初發菩提劣於己者攝同己身。論中乘大
乘進趣者。釋師心集具足功徳者。釋尊心。
餘義並如論釋可知。第五集果中有二。初別
明攝生。後諸佛子下總結。前中救攝亦有十
類衆生。文皆有二。初擧所化。後明化益。前
集中爲分釋十心寄前十種衆生以釋差
別。今此十類一一生所皆有如前十心救拔。
初一解邪衆生。餘九邪行衆生。又十中論分
爲四。初一化顛倒衆生。謂違理乖境也。次
有五化欲求衆生。謂求外五欲也。次二化
有求衆生。求三有中果也。後二化梵行求
衆生。妄求出道也。初中先擧所化。後我應
下明化益。初中先總二邪心下別。別中邪心
是論中惡心也。論中有惡意。言惡心者此
是我淨二倒。望於常樂。根本集起故説爲心。
我是常本。淨爲樂原。此二性成非作意生
故名惡心。非專念行。又惡意者常樂二倒
伺縁現起名爲惡意專念行也。此經中擧
本收末故略無惡意。言行邪險道者明此
四倒是惡道因也。下明能化。先悲後攝。攝
中令住正見者治前墮邪見也。如實法中
者治前險道。餘如論釋。第二是諸衆生下明
化欲求衆生。此有二種。一於現五欲受用
生過名受用時。此約受果時。二於未得五
欲追求起過名追求時。此約造因時。就前
中有三。初受不共財者。謂已得之物不與
他共。於費用時起瞋過也。二受無厭足財
者求時無厭生貪過也。三受貯積財者貯而
不用。順生三毒増癡過也。就初化不共財
衆生中二。先所後能。亦是先過後治。前中初
鬥諍於言中。後對怨於心中故。名分別彼
我也。論中思念作報解瞋恨也。行熾解熾
然也。増長解不息也。能治中爲治瞋故令
住大慈第三是諸衆生常貪下化受無厭足
財衆生。先所化後能化。前中初常貪等者内
心難滿也。二恒以等者身口侵奪也。論中斗
秤是身。妄語是口。言等者等取餘計也。此
等並能巧侵他財不令彼覺。名方便奪。下
能化中令住。淨身口治前邪命。淨意治
前貪心。第四是諸衆生隨逐下化受貯積財
衆生。先所化中有二。初因貯生三毒。二
常爲下結過屬癡。論中因體過者釋彼經中
因字也。謂由貯積與貪等爲因故。下別釋。
彼染著故者解貪也。散用起瞋者釋瞋也。
寶翫等釋癡也。數爲下釋結成癡過。謂不
見火燒不求對治。下明能治中。清涼處
是涅槃。治前火故。上來三門是化起煩惱
衆生。下二門化造業衆生。謂追求生過。於
中二。初追求現報造諸惡業。後追求後報
造有流善業。第五是諸衆生常爲無明下化
追求現報習諸惡行衆生。先所化中四句。
初無明覆心過。謂以無明不見現在實是苦
報故。妄生樂想求此妄樂而作大罪。復不
知此罪未來當有大苦果報。二入大黒下
明増惡遠善過。謂由此迷異熟愚故。造惡
趣業。論中是愚癡因等者。下釋此第二過文
也。謂依癡起貪瞋等。使滿足名癡。爲使
之因。言善行障是遠善。即離無流智處故。
順不善行。是造惡業。三入於生死下明受
苦報過。論中受至大對過下釋此第三過。
謂此業因納果名受。到果名至。所受苦果
多有對礙故名對也。對極名大。又大對有
二。一受彼苦身。二至彼苦處。四隨逐下増
邪見過。論中多作罪因。下釋此第四過。謂
由多作罪因縁故。臨欲終時見地獄相。
心雖生悔。不能集彼正見對治故名隨
邪見也。下能化益中三。初化彼衆生令
得慧眼。翻前初句。二以慧眼見實法相。
治第二句。三見實使得無礙佛智。治
後二句。謂證從心起名不隨他等也。餘
如論釋第六是諸衆生墮生死道下化追
求後報習諸善行衆生。謂由迷出世勝
義。無明造福不動業。求於未來人天之報
也。先明所化。後能化。前中句別有十。論
分爲三。一險道自體名爲體也。二在之
難出名爲障礙三住之失於出世善法
故名爲失。初中善根既少令人天報
易可顛墜名爲險道。二障礙中有八。初
二迷苦。次二迷集。次二迷道。後二迷滅。
初中。一有苦。二迷苦。前中將墜等者。謂
厭離三塗造善求樂。論名求出也。然順
世墜惡是過也。如世險道險危將墜。二入
邪見網者。如世險道草葛交横無由進渉。
生死險道惡見難出。謂人天實苦妄生樂想。
三爲種種下二句中。初迷集。後造集。前中
如世險道有荒榛闇&T030351;視眄莫由。生死險
道癡闇所覆不識苦因。四隨遂下明其造
集。如世險道多諸危徑欲進返迴。生死險
道邪法滿世入邪失正。五常爲下二句迷
道。初無道體。後無道縁。初中如人在險失
目難出。凡無慧眼無由得出。謂著人天
果癡愛覆心。六遠離導師者明無道縁。
如人在險自既無目復無將導進趣無由。
論中生惡道是三惡道也。放逸等是北洲長
壽世智三難。亦通餘人天處也。雖値佛世
不見不聞。是生盲生聾也。七非出要下二句
明迷滅。初句迷正後句有障。初中如人
在險迷東謂西向南入北。謂欲求涅槃謬
求梵天正報梵世依報。此並初禪等取於上。
以爲涅槃。八隨順魔心者明障於滅。如人
在險怨賊所侵難得出離。凡夫亦爾。惡魔
所侵。五欲是魔境。煩惱是魔心。貪著名隨
順。已有功徳却令盡。未起功徳不令集。下
明於失。論經有三。初一失人。後二失法。失
法中。一失離惡法。二失於善法。今此經中
略無初二。謂出世善法起順佛心名爲佛
意。違背名離。下明能化中二。初令度等治
前險道之自體。二令住等治前障礙。反失可
知。上來二門明造業差別竟。第七是諸衆生
爲煩惱下明有求衆生。辨其受報差別。亦有
二門。一道差別者五趣流轉過。二界差別者
三界繋閉過。初中二。先明所化。後顯能化。
前中初句總。欲有下別。總中論名沒在大河
過者。五趣漂溺煩惱瀑流猶如大河。求有
沒中故。是過也。別中句別有十三。論攝爲
三。初煩惱是五。起河體。二處之多害名爲
起難。三離出世道名之爲失。又初名惑體。
二明障道。三失善友。初中五。一欲有等者
顯深故如世河深名爲大河。四流盈滿名
無量水也。二隨生死流者。顯流故如河雖
深若無流續即可枯竭。今煩惱常流故不
可盡。三入大下立河名。如名大河。顯其
非小。以有愛水所沒故愛河。煩惱非一。
何故愛獨標名。以愛能潤漂溺中強生死
連綿以愛爲本故偏彰號。理實通餘。四爲
諸煩惱下顯漂急也。如流若緩人在易出
急則難度。煩惱若緩聖道可生。現行無間
聖道難發。論云念念不住者無間斷故釋
煩惱勢也。不見岸者無對治故釋不能求
等也。五常爲欲覺下顯廣如河。若狹雖急
可度。多起惡覺故難得越。又如河無毒
虫。或可易濟。今爲惡覺虫。所害故難得
出。下明起難四中。初一見執。次二是愛。一
約種子不滅故還來。二約現行染著故泥
溺後一是慢。如人在河四事難出。一被執
住。二被迴流。三爲泥溺。四滯枯洲不到
彼岸。謂愛令慢令心擧況陸燋枯法水
不沾也。論中擧我等取三種我慢者。如下
三地中。一我慢。二大慢。三憍慢。初於下自
高。二於等自大。三於上不恭。餘如論釋。下
明失三中。初一惡道無救失。後二善道無
出失。初一失出因。後一失出縁。又釋後二
中。初一在人天無出意失。後一生八難異
處去失。餘如論顯。下能化中二。先起化心。
二以善下成化行。行有四句。一令離苦因。
二得安穩者令得涅槃。三離恐怖者令
離苦果。四住智洲者令得菩提。第八是諸
衆生深心下明界差別。中先所化。後能化。前
中初總。謂於三界深心貪著。在之難出事
如牢獄。下別顯之。論中如世牢獄有五種
過。一打棒楚撻。二費用資生。三親屬分張。
四枷鎖著身。五欲出無由。三界牢獄亦有
斯五。一病苦。二求不得苦。三愛別離苦。四愛
鎖纒縛。五無明闇障。前三苦報。後二煩惱。論
中五種難者翻對釋也。如無病是樂。障此
名難。餘四亦爾。此中言多有憂悲者是論
中第三愛離也。二苦惱患難是初苦事也。餘
三可知。下明能化益中。治前繋閉故云令
住無礙涅槃也。化有求衆生竟。下明化梵
行求中亦二。初化邪梵行求令捨邪歸正。
後化正梵行求令捨小入大。第九是諸衆
生深著我下化邪見諸外道等。先所化中初
句爲總。謂諸外道先倶生著我重。復分別計
執難脱故云深著等也。論中此餘見根本者
釋疑也。謂何故偏擧我見爲過。以是餘見
本故。斷常等見皆依此起。下別中六句。初
三遠離第一義樂。後三具足諸苦。前中初
中後三也。初無始發方便。次造行不正。後
終趣不眞。初欲求涅槃以滅蘊苦。由執
我故不出陰宅。人天如巣。惡趣猶窟。二常
隨下造行不正。以倒想故謬行異路。三依
六入下明終趣不眞。計虚妄我欲趣涅槃。
安置此我妄求梵天自在天等六入果報。以
爲涅槃。爲妄我所居。妄我實無故云空聚。
下三具足苦中。初二内苦。後一外苦。内中。一
四大相違苦。二五陰遷逼苦。此經是煩惱殺
善根。三受此等爲外苦。亦是總結多苦。餘
如論釋。下能化中二。初令住道諦治前我
相。二所謂下令住滅諦治後六句。可知。第
十是諸衆生其心下化正梵行同法小乘。先
所化中三。初不求大因。謂其心狹劣者不
能廣度衆生故。樂小法者不求大菩提
故翻此二心廣大名爲菩提薩埵。二遠離下
不願大果。上二是求心過。三貪著下明失
行過。謂不定聚中實有大乘出離之法。而反
樂修小乘法行故是過。下明能化中二。初
令住廣大心者治前狹少也。無量下治前
願行也。上來廣明攝生戒相。諸佛子下第二
總結。言隨順持戒力者。依前持於律儀攝
善。起此攝生之力。論名依持戒行故得此
戒力。是故能作善法善巧起諸攝生善行。故
云能廣生大慈悲心也。上三戒明地體竟
自下第三明其地果中。三果同前地。初調
柔果亦三。初調柔相。二菩薩爾時下明別地。
三是名下結。初中三。法喩合也。法中初見諸
佛爲練行縁。二以衣被下明能*錬行。三是
菩薩下明所錬淨。能*錬中二。初供佛。二
於諸佛下受法。以戒地故受十善法也。論
中有者同明調柔等三同前地。無者應知明
無發趣。勸知也。此中勝事等者調柔中勝
過前地故。今略顯。就所*錬淨中。由多劫
離二垢故。令施戒倶性成淨也。前地戒未
性淨。令施亦未淨。若爾何故前名施増上。
釋彼望前爲上。至此轉勝。因此略論諸地
行有其四義。一就別顯異。初地唯檀乃至
第十唯智増上。二辨勝過劣。初地檀勝。二
地施戒。三地三度。乃至十地十度。皆以後兼
前故。後勝前。前不兼後故。前劣後。三約
實行修。一一地中皆具十度。四約證理行。
唯平等平等非一非多下諸地准之。喩合
可知。別地中離口四過故兼愛語也。攝報
中金輪過前。前百此千者。瑜伽云。當知威
力過前十倍也。餘義如論。及同前地應知
 第三大段重頌中有二十六頌分六。初二
頌頌前十種直心。二有四頌頌前律儀戒。
三有四頌頌攝善法戒。四有八頌頌攝生
戒。五有七頌頌調柔等果。六末後一頌結
歎所説。第二地竟
華嚴經探玄記卷第十一



華嚴經探玄記卷第十二此盡第五地
 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 
第三明地中亦作七門。初釋名者。唯識第
九云。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
光故名發光地。解云。由得勝定發修慧光。
由得總持發聞慧光。金光明經云。無量智
慧光明三昧不可傾動。無能摧伏。聞持陀
羅尼爲作本故名明地。攝論云。由無退轉
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名
發光地。世親釋云。由此地中與三摩地三摩
缽底常不相離無退轉故。於大乘法能
作光明名發光地。無性釋云。靜慮名等持。
無色名等至。或等持者心一境相。等至正受
現前。大法光明所依止者於大乘教得智光
明。此地是彼所依因故名爲發光。解云。地
從所發果法爲名。解深密經及瑜伽論意
同攝論。顯揚論云。證得靜慮三摩地。蘊大
智光明之所依止。智論四十九名爲光地。十
住論云。廣博多學爲衆説法。能作照明故
名明地。仁王經名明慧地。地論等並如前
辨。第二來意者有三。一前戒次定。義次第
故。是故須來。二前位能持微細戒品。未淨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