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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規 (No. 1732_ 智儼造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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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
方軌卷第三之上
 終南山至相寺沙門智儼述 
  第六他化天會十地品二十二
此會初四門分別同前。一辨名者。他化自
在天會從處得名也。十地品者數義以彰
名也。二來意者有二。 初會來意。 前是阿
含。次入證故來也。二品來意者。前方便迴行
向於菩提。今行相増明轉入十地。義次第故
也。第三宗者有二。一會。二品。會者有四。一
明所治。謂正使煩惱業報及性三障上心種
子。二能治。謂正無分別智及普賢性起智。三
所成徳。謂有二。所謂人法。人有二種。謂正
化及助化。各有體相用並通性起等。法者
謂理教行果。並通性起及修生等也。 准以
思攝可知。四明所成位。謂十地位及普賢性
起無漏法門等也。若論品宗四義。准上唯
取修生爲異耳。又此品以不説爲説義即
證普賢徳位。以説爲三乘宗。第四釋文者。
問此會共上二三四五會何異者。答且有四
異。一漏無漏別。二本末別。三共不共別。十地
人天聲聞等共採故。地論云。亦能生成人
天道行餘則不然。可准之。四位別如是一
切。問何故此會獨不顯別處及彼體用二融
放光往來集衆嚴具者何也。答欲顯此會是
證了法無二。體用遠近並無別異故。不須
表顯別處等也。又此會等是證法不可以
事別標玄趣。但得總相顯耳。准上思之。
此會有十一品大分有二。初有九品辨縁
成徳用。次有二品明性起體用。以爲諸會
所學法也。初九品内大分有二。初有六品
辨因行滿足。次不思議品下有三品經辨
因成所得果。問何故果不別處説。答此經上
下顯法盡理。推高佛地不可説爲正也。此
中説者爲彰同證。略爲擧果顯因故説也。
就初六品内有二。初一辨行位體。次五品
辨徳用。就體門有三。或復爲六。或分爲
九。或判爲十。或復離爲四十八。又此中所
辨通解論中難文。所以然者爲此釋共論
合成一疏故也。三者所謂序正流通。就此
三中所辨之法要唯證教。證教既殊三分亦
異。就教三者。初至起分是其由序。以此起
發正説故也。本文已去是其正宗。於中雖
復有廣有略。同説地法判爲正宗。地利益
下勸信傳持。津及末代判爲流通。亦可分
四。後分重頌偈。就證三者。初一序分判爲
由序。入三昧是證正宗。因入三昧正顯實
證故。地論言此三昧是法體也。流通之義釋
有二種。一以已徳流被信地説爲流通。若
從是義加分已去皆是流通。以説自得令
信菩薩證入地故。二流末代名曰流通。若
從是義地利益分名曰流通。言爲六者隨
所行以分。初至起分起化之由。爲生物信。
第二本分略説地法。歎其殊勝起衆樂欲。
第三請分彰地出言令生正解。第四説分
廣明修相令物起行。 第五影像分寄喩
顯徳。第六地利益明徳既成契證地法故。
地論言以得法力大地動等。言爲九者。始
從序分乃至請分則以爲六。説分已去判
爲第七。地影像分説爲第八。地利益分是其
第九。亦可分十。増其重頌。就此十中所辨
有三。一就化相通爲起説。二就化意通
爲顯證。三隨宗要證教雙辨。言起説者。
如來將説。先託時處。現相集衆。發起所
説。以之爲序。由序既興。將爲衆説。時金剛
藏默入三昧顯己自證能爲衆説。又爲受
加故。次第二明三昧分。由入三昧。十方諸
佛讃歎與力故。次第三明其加分。既得聖
力欲爲衆説。但定無言宜從寂起故。次第
四明其起分。從定起已。略宣地相起後廣
説故。次第五明其本分。然彼本中略説地
名不廣分別。大衆渇仰聞名欲義。相與稽
請故。次第六明其請分。衆既請已。正爲廣陳
故。次第七明其説分。乃至十地通亦是説法
難解。宜以喩顯故。次第八明地影像分。
爲説既竟。宜顯勝益勸信傳通故。次第九
明地利益分。顯其法已。宜以偈述故。次
第十偈讃結前。言顯證者爲化之意。宗爲
顯證。於中初分顯證由序。後九正顯。九中
前三就相顯證。次有四分。就説顯證。次
有一分。就所攝化顯證利益。次有一分。
重述證徳。前三之中。初三昧分寄入顯證。
第二加分因加以顯得證之相。故地論言。以
何故加。由得大乘光明法故。第三起分寄
出顯寂。説必宜起。即顯所入寂滅離言故。
地論云。定無言説。是故宜起。次四之中初
本分者略説顯證。第二請分拂相顯寂。説
及影像寄相表徳。説分之中寄修表徳。地
影像分借喩顯徳。地利益分就所攝化顯
地利益。故下文言以得法力動地雨華。偈頌
同前。此等差別同爲顯證。言隨宗要證教
雙辨者此品之要無出證教。九中初一是其
由序。後八正顯證教之相。八中初一入三昧
分顯示正證。後七次第明起言教。言次第
義如初門。所言十者隨地不同分爲十也。
已上三會並同此。准可用思攝也。言四十
八者。初地八分。二地兩分乃至十地八分差
別。一品合有四十八分也。此經文與地論
經本多有増減。就不同文中以四法簡
之。後至文當知。一諸文内漏少者當増。左
相安竪畫。脚中點少句數記之。諸文背而
意順者。句中第一字間點之。諸十句中與論
前後者。當句左相齊等點數記之。諸句多増
者。左相上下相拘之。此並約論取定耳。若
論不辨者諸亦不論。又論中増者依此知
之。又此四十八段文者但一地即成四十八。
餘地類然。如是准之。所以知者其論主自
分諸地前後隱沒廢興不同。以義推之理
合倶有也。就初序分四。一明説時。二辨
化主。三明説法所栖託處。四辨同聞就住
處有二。一明通處。二摩尼寶殿下明其別
處。四明同聞中有六。一簡定其人。二此諸
菩薩下嘆其人徳。三其名曰下列徳者之名。
四無量下辨名者之數。五明來處。六標列
上首。經脱第五句。前中有四。一簡大異小。
二於阿耨下簡終異始。三簡住異退。四從
他方下簡新異舊。前中先定所列之人。次
明諸經辨人之意。人者汎釋有二。一聖化所
被當機之衆如論所説信地人等。二聖化所
對影響之人如此所列諸菩薩等。辨人意者。
諸經列人凡有四意。一彰化所益。如涅槃
經辨列無常諸學人輩。二爲對人顯説決
定故。經説言雖於空地多有所説。不得
名爲眞師子吼。今於如是大智人中有所
宣説。方得名爲眞師子吼。三爲寄人彰別
其法。如説十信廣對諸首等。四擧同聞
證成可信。今此列衆義兼後三也。簡住異
退者。汎論退有三。一者得退。謂先所得後
還退失。二未得退。謂於勝進退住不入。三
習行退。先習多行同成在已。後一現時餘
則不現。所不現處名之爲退。今以此三
准約地位。非無斯義。解行已前分未堅固。
隨其所得容可退失。具有三退。初地已上
盡於六地次第修道不能頓起。故有習行
及未得退。七地已上位分未窮。有未得退。
退相如是。隨所離處即是不退。然彼三退
廣分爲五。就初得退隨義分三。一是滅退。
謂外凡夫所有善根爲彼邪見所斷滅故。
二是失退善趣之人信未成者容可退失起
二乘心。如舍利弗等。雖不退滅作一闡提。
而菩提心不復能顯。三是廢退。種性已上或
時暫起煩惱業迹。廢其所習不令現前。名
爲廢退。以此三種通餘二退。合説爲五。此
之五種外凡具有。善趣信位唯無滅退得
有餘四。以不斷善作闡提故。種性已上無
滅無失。得有餘三。初地已上無前三種。得
有餘二。七地已上唯有未得。餘四悉無。第
十地中。剋就因位五退悉無。若望佛果由
有未得。退相如是。不退可知也。又若依此
經。信行及解位已去但有未得退。餘者並無
也。此約一相也。若約普賢自體並無諸退。
准上思攝。地法深密。非麁智知。所以然者。
爲地教法託彼諸乘及世間善事。以顯阿
含法義分齊。雖託顯一乘理。仍三乘小乘當
宗自住不失自宗。如鹽成羹鹽自住性
而羹義得成。下之文義應准此知之。菩提
有三種。一入性地名得菩提。二初地。三佛
地。故涅盤中説須陀洹八萬劫到。乃至辟支
佛十千劫到。謂到性地。問阿耨菩提在果
何故通因。答此亦不定故。大品經説五菩
提。所謂發心伏心與明出到無上菩提也。一
乘有十菩提。如下離世間説。生者五種。一
法性生。六入殊勝無始法爾。二實報生。謂從
先來修善所得。三者生滅變易法身。所謂
縁照無漏所得。四分段身。謂彼凡時三界
業所得。五應化身。隨物現受。此等並約三
乘解非一乘也。何故此會首多約三乘明
者。爲地品通三乘信向故。就歎徳文有
二。一別。二總。菩薩功徳不可頓彰故。先別
歎。非別能盡故須總結。別中復二。一者略
歎。二善能化下隨徳廣歎。菩薩廣徳非可
頓彰故。先略歎。非略能具故須廣歎。略中
有二。一歎自分。二諸佛如來下歎其勝進。
二廣歎文有二十句。前十二句廣上自分。二
有八句廣前勝進。廣自分中攝以爲二。初
六明其行修具足。次有六句明徳用圓備。
行修具中。初三利他。後三自利。前文初句是
總。後二是別。依經二中脱一句。二自利文
中有三。初願。次修。後明成行。第二圓備文
中有六句。前三利他。後三自利。利他之中。
初明身業。次明意業。後彰口業。第二自利
中三。一行修殊勝。二諸徳圓備。三諸所下妙
用自在。第二廣前勝進文句別有八。前
四明其殊勝三業攝修所行。後四明其廣大
三業備具諸徳。前中初三明勝三業。後一
明其攝修所行。後四亦爾。初三明其廣大
三業。後一彰其備具諸徳。初殊勝三業之
中。初明身業。次口。後意。就後四句文。初有
三句明廣三業。其身普現是廣身業。其音遍
聞是廣口業。其心通達是廣意業。第四一句
備具諸徳。此處感果者。感是根。果是欲也。
又下地人果決能成耳。餘如論辨。又明不
共者。一外道不共。二二乘不共也。又二法
喩金剛中。法前是能破。後是堅也。喩即前
樹取心堅。 孕子取子能破也。 三昧分中
承力入定有三。一爲推化在於如來故現
承力。二雖自得對佛勝人不得自在。必
須仰承。三於此定雖分得證。窮滿在佛。
今此欲爲佛之勝化故。須承力。科文可

就加分中有三。一入三昧故諸佛同加。二
欲宣一切下明加所爲。三金剛藏汝當説下
示現加相。初文有三。一諸佛爲欲加讃同
皆現身。二同聲讃下諸佛同讃。應前入定
顯證能説。三如是十方下佛彰已加。應前
入定爲受佛力。又釋得加所以。又顯示多
佛故者多佛同證此法也。餘文如論應知。
二所爲文。一對地法明加所爲。二所謂入
智慧下對所化人明加所爲。又見智得證
者。前二觀解。後二行解。見始智終。得始證終
也。又信樂得證者亦同前。 但爲未得向得
故安信樂名。對人明所爲中有二十句。
前之十入是自利行。後十始終是利他行。何
故自利名之爲入。利他之行説爲始終。答
但入始終義一無別。語入其必從始至終。
論其始終必有所入。爲分兩行各隨一
義。就入及始終二十句内。各初一總餘句別。
第七中復有善根能爲出世間因者地中加行
善根等也。又始終内經脱第二句。又論言阿
含者有九種。一行教相對。音聲言教名爲
阿含。一切功徳説以爲證。猶下説中字義兩
藏是也。二位地相對。解行已前依教修行
名爲阿含。初地已上説之爲證。猶下解脱
第二請中歎衆是也。地前所起聞思修等名
阿含淨。初地已上一切行徳通名證淨。三修
成相對。一切地中聞思修慧報生識智。此等
四心縁照之解名曰阿含。眞智出言説以爲
證。故下論言。聞思修等是則可説。以可説
故名爲阿含。地智離文。名之爲證。四眞僞
相對。 一切地眞僞合修名曰阿含。捨僞契
實名之爲證。猶下所明義説二大。説大阿
含方便修也。義大是證行成就也。五相實相
對。世間修中得彼證相名阿含。契本實相
名之爲證。猶下所説増上妙法光明法門。
増上是證。光明是教也。六體徳相對。就彼離
相所成行中。無始法性本隱今顯。名之爲
證。依本所成方便行徳。依教修生名爲阿
含。猶下文中錬金所況。金體喩證。環釧嚴
具喩於阿含。七體用相對。前體及徳相從爲
證。依此所起。隨順世間教智之用名爲阿
含。猶下文中珠光明等所況法是。珠輪等淨
喩於證體。光焔等喩於阿含。八自分勝進
相對。自分所成體徳及用皆名爲證。能受佛
教稱曰阿含。猶下文中歎金剛藏二力是
也。妙智及辯名爲證力。於佛教法念堅淨
慧名阿含力。 九約詮就實相對。 眞智之
體説以爲證。即此證體約言分十。名爲阿
含。猶下文中虚空迹處所況法是。虚空平等
喩地證智。故下論言。字身住處證智所攝。空
中之迹喩地阿含。故下論言。非無地智名
句字身。名句字身是阿含法也。此之阿含及
證通上及下。可准思攝。餘相知之。第三加
相文内。謂口意身。口則勸説以増力。意則
冥被以加威。身則摩頂而令覺。何故先口次
意後身。乘前諸佛顯加所爲。因則勸説。故先
明口身摩則起。理宜在後。意無此義。據中
而説。口加中有二。初總次別。又身淨中經
脱佛盡一句。第二意加文有二十句。初之十
句正明意加。後十解釋偏加所以。何故就
意解釋偏加餘不如是。意是加本故就釋
之。又前口加有其自他二力辯才。意加亦
爾。前十正加明其他力。後十釋加顯其自
力。故此釋之。就前文内。初無畏身亦總亦
別。通攝十句爲無畏身。所以通是總別。於
中別分。初之一句顯色身勝。是故名別。餘
之九句一向是別。又此中論法成者依相續
解脱經中有四種成。一以有成。因縁名相言
説諸法得成。二所作成。 一切所作各有成
辯三者法成。一切諸法性相成立。四者助成
以智言説助成諸法。今言縁者是彼以有
成也。以有因縁諸法得成。故名爲縁。法者
即是彼中法。成作者是彼所作成也。成者即
是彼中助成也。又三種同相智者釋不一種。
依金剛仙論知一切法皆無常苦及與無我
也。 依別翻論知一切法自相同相不二
相。謂世諦眞諦一實諦也。又知空無相願
也。又六正見者是能知智。依金剛仙論。一眞
實義正見。能知理法。二行正見。能知行法。
此二教旨。三教正見。能知教法。四離二邊正
見。知前理法不同情取。五不思議正見。知
前行法成徳出情。六根欲性正見。知前教
法説隨物心也。第二釋所爲中。初何以故
責。次答文有二。初一總。後九別。又佛法欲
壞時假餘尊法誦持者。隨壞時何尊教也。
第三身加文有四句。一不離本。二以神力。
三申右手。四摩頂。經闕初二句。就釋本分
文内有二。初告次述。第二文有三。初明願
善以爲地體。二列十名顯其地相。三擧佛
同讃顯地要勝。此三之中皆各有二。初地
體内。初一句總。二無有過下別。餘如論辨。
第二相中文別有二者。初問。次答文有三。
初立有二。次列有二。三結。第三段文別二
者。初我不見者擧佛同歎顯地要勝。二何
以故下彰地要勝釋顯諸佛同歎所由。此文
有二。初問次答。答文有四句。初句擧此證
行釋佛同歎。第二句非但是彼出世所證。
亦是世間方便所行。三所謂一句顯前第二
光明法門。四諸佛子下顯前第一増上妙法。
此約論中經本科也。餘文可知。又論云決
定者。依地持有三種。一種性決定爲定佛
種。二解行決定定發心。三證決定定得法故。
此即第三也。又善決定者。初辨善。決定隨
來。次決定者辨決定義。善字隨來。就善釋
決定義也。三勝善決定中依論合有四義
釋。初一總。後三別。三中謂證助不住也。又解
初理。次智。第三位及教法。四約相即無漏亦
即助道。准思攝也。依大品經論有三乘十
地名。一乾慧地。二性地。三八人地。四見地。
五薄地。六離欲地。七已作地。八辟支佛地。九
菩薩地。十佛地。此十地是一乘所用。是三乘
所入也。此中本分依自義阿含説也。就請
分文中大判有二。 一金剛藏説已默住。
菩薩及佛咸皆共請。二觀察下示説分齊
令衆正知。前中隨人分請爲三。一解脱月
請。二大衆請。三佛加請。就此三中。初解脱
月請内文別三對。皆初説者默違不説。後
明啓請。第一對中。初金剛藏説已默住。後
解脱月知衆心疑爲之問請。仁者堪説。大
衆能聞。何故不説。第二對中。初金剛藏乘
前請問顯已默意以爲酬答。以法難説證
信難得故我不説。解脱乘此歎衆重請。我
謂仁者更有何意。乃云證信難得不説。今
此菩薩善淨衆集有證有信。仁者宜説。此第
二對。上來兩對歎人以請。第三對中。初金剛
藏乘前請言擧損以違。雖此衆淨餘樂小
者聞生疑惑長受衰惱。有斯兩損故我不
説。解脱月乘此歎法重請。仁者但説。莫慮
衆疑。諸佛護念令人易解。有説多益。勿
懼衰惱。然解脱月請義有餘。彼金剛藏違
請。理盡於斯絶言。但爲重法默待餘請。
初對經中初金剛藏説已默住。是時一切已
下明衆心疑解脱爲請。前中兩句。初金剛藏
説地名已。牒前起後。二默不説正待後
請。下衆對此生欲生疑。就下請中。初明大
衆聞名欲義覩默生疑。時大菩薩下明解
脱月知疑爲請。復就前中。初對説名聞已
欲義。各作是念下對不分別覩默生疑。何
因者對彼説人以生疑念。言何縁者對其
聽衆以生疑念。第二解脱知疑請中句別有
三。一標請主解脱菩薩。二知衆疑爲之啓
請。三擧請辭。請辭偈中文分有五。兩門分
別。 徴請分別。 徴者徴默拂遣衆疑。請者
請説遂衆心欲。偈中初二徴問默意。第三
一偈請其宣説。後之兩偈略無徴請。理應
齊有。二就所歎説聽分別。初偈歎彼説者
堪説。爲遣大衆何因之疑。後之四偈歎衆
堪聞。爲遣大衆何縁之疑。就聽者四偈中。
初之兩偈歎同法衆。次有一偈歎異法衆。
後之一偈總歎二衆。然此亦名同生異生。又
論云。有非現前決定無現前等者。證教二決
定非現欲決定也。又第一行慧字當論中
覺也。第四行中瑕字即論不欲也。穢字即論
中威儀濁也。實者即除論中異想也。餘准可
知耳。就第二請内有二。初金剛藏乘前啓
請顯已默意。後解脱月乘言重請。前文有
二。初長行生後説意。第二偈釋。偈有六偈。
初之二偈明法難説。次有二偈彰法難聞。
次有一偈喩難説聞。後之一偈擧難結默。
又喩中文意者。空喩證地體。風畫喩字句言
説。風畫住處喩所説差別十地。問此與下
喩何別。答下取鳥迹處爲喩。況之以證。
此中宣説動筆之畫飄忽之風以爲喩故。況
之以説。有此左右耳。又此畫及鳥足并下
悉曇章喩。及下普賢品總爲一類。是言顯證
十地下鳥迹處等以不言顯證十地爲己
許説十地名故。此亦可准解之。所以故十
地總名。亦可是三乘熟教名故。前二偈中法
有四重。一總擧法難。二第一等顯其難相。
三菩薩行出難法體。四微難見下彰難所以。
此依論經。可准取思攝也。第二解脱乘請
文中有二。初長行次偈頌。長行有三。一解
脱月聞違重請。二是大菩薩衆直心清淨下
廣歎衆淨。 三是故下結請令説。 二廣歎
衆淨文中。初總次別。阿含淨内別經文中第
二句在論第四句。經中第五句在論第二句。
亦可依文定仍須思准。二重頌文内有二。
初長行生起。第二偈頌。偈中初一頌上結請。
次有一偈頌上請文。第三請内。初金剛藏
擧損以違。後解脱月歎益重請。初文分二。
初長行。次偈頌。初文有二。初領前所歎擧
得兼失。二其餘樂小下簡所不歎擧損以
違。此文有三。 一敗善之損。二是人下長受
衰惱失樂之損。三我愍下結默所以。二重
頌文。初明説意。二正頌。此文有二。初一行
半結牒前文。次一偈半結上彰失。第二解
脱請中。初長行次偈頌。長行有三。一自宣
己心彰欲重請。二願承佛力下正請令説。
三是故下結請令説。就初段中可知。二正
請文有二。初立宗請説不思議法。二佛所
護念下辨諸佛法應護念。此文有四。初護
然有三可知。二何以故下辨要勝。三譬如
下喩況。四如是佛子下法合。第二重頌文有
五。初一半明頌請説文。二一偈頌前第一
護。次一頌第二要勝。次半頌喩。次半頌第
四合喩。第二大衆請文。上來解脱爲衆先請。
請雖言衆堪未知虚實。大衆宜須自彰己
能成前請辭。又爲起説顯法尊重故。下共
請。請文有二。初同聲生起。二正偈諸偈文
有五行半。初四行半歎人以請。後一歎法。
就初段中。初二歎其説者。後二半歎衆堪
聞。初有五句歎金剛藏自成證力及阿含
力。下之三句歎金剛藏能令聽者入證及阿
含。初文有二。一有四句歎成證力。次有
一句歎成阿含。就歎聽者中。初一偈半大
衆自歎具智斷徳及先有根。次有一偈歎
堪思持。第三佛加請内。上來雖復菩薩衆
請。率感由微顯法未極。故次佛請。又菩薩
請顯法未勝故須佛加請。此文有二。初明
身加。後明口加。身加經中有五。一釋迦放
光普照十方。二十方佛放光照此。三此大
衆尋光見彼。四彼大衆尋光見此。五光臺
説偈。光臺説偈應屬口加。何故在此。然所
出聲口加所攝。今此正取能發聲業判屬
身矣。若依經本無此見彼及彼見此。二倶
無。又經脱第五降伏業也。又此光爲顯佛
力分齊及加説者。不爲集衆等。餘文如論。
就第二口加文有二。初長行生起。第二偈
頌。偈中有七偈半。於中有二。一教請分別。
前六偈是其請説。後之一偈半是其教説。請
彰法勝令人重敬。教顯説眞使衆深信。二
加請分別。就此偈前六偈内有三。初一偈
半正加。 二有一偈加所爲。 三有三偈半
彰得益此文三。初一聞益。次半修時益。次
二轉生益。又此轉生文中偈迮難解。文意趣
者。其經法勝力加其聞者。乃至若火劫盡時
由得聞經。論言等者等餘二災並得聞也。
問彼云何聞。答彼天先從佛聞。今爲説也。此
在極爲言。非局此時也。龍中先有經。故
引之耳。又三漸次者即加行正體後得三智
也。此可准思攝之。亦可教證不住耳。第二
爾時金剛藏菩薩下示説分齊令衆正知。
就此經中初集經者明金剛藏將説之相并
顯説意。後正明其所説偈辭。就前文中初
示説相。觀察表説。内心照察名之爲觀。亦
可目眄説之爲觀。顯已無偏。故觀十方。下
明説意可知。金剛藏有二意故説偈。一自
顯有智堪説。拂遣大衆何因之疑。二彰已
不畏大衆不堪聽聞。拂去大衆何縁之疑。
問衆有何益。答有二義故益。一義大益。彰
實出言唯深是樂所以獲益。二説教大得聞
在今。是以歡悦深生正信。就偈文内有十
三偈半。初七偈半明其義大。後有六偈明
其説大。就義大文中文分爲二。初三偈半
顯其佛法。次四行偈擧彼佛法顯地出言。
今爲明地。何須顯彼佛法微妙。以地在因
辨深義隱。佛法在果彰深義顯。故明佛
法顯地深微。因之與果高下天殊。云何相
顯。然此雖復隨人高下。法體不別。其猶虚
空約尺分異異即是空。地法像此。就初文
内初一偈半直彰法微。後之兩偈出微體
相。謂二涅槃初文有二。初總辨微。二唯智
者下釋相也。初文有四。一者是微。二難知之
道。三非思量論名非分別。四名無垢濁。經
無此句。下三句有。 又無垢濁下有四義亦
可。難得屬上無垢向下。又二向並屬。可思
准之。初觀解清淨。二智者下行證契眞。三自
性等下體性清淨。四不滅等下徳用自在。此
依論辨。經亦同然也。又有世間智慧隨聞
明了知。下擧世智隨文顯眞智不隨聞也。
又論結云觀解甚微結不濁。二依止結智
者等。理與智爲依耳。三清淨。甚微結自性
滅等。功徳等結不滅不生等。又第一出世故
不同世間定也。第二實成故不同外道。第
三本淨故不同始淨尊者。第四即靜恒用故
不同聲聞等也。餘義可知。就下兩偈出微
體相文分有二。初有兩句是其同相。後一
偈半是不同相。不同相有二。一何處脱。謂
離諸趣。二有五句是云何脱。五句即分爲
五。一觀解入如。所謂等同涅槃相也。二對
治離障。三明體徳圓備。四是其法身常故出
矣。五有一句是其解脱自體無礙。又論云非
唯初中後前中後取故者此約智義。非約
智事。義言智起惑次滅耶。又智生惑滅耶。同
時耶。此名中耳。又惑滅次智成耶。此悉不
可。並有恒生恒不生恒滅恒不滅等過故。初
中後如縁起性取也。又如是觀智等者次第
結前不同相方便壞涅槃。五義可知也。二
擧前佛法顯地離言内。於中有四偈。初一
偈半擧前二種涅槃以類地法。次一偈半正
明地體難説難聞。次有一偈喩難説聞。前
中三句牒前佛法寂滅出言。下有三句顯
地難説又復難聞。又論云地者境界觀者。或
名分齊或是所縁耳。第二説大文中有六行
偈。義分有五。初之一偈三句彰説分齊。次
之三句彰已無過勸衆除失。次一偈半顯
其説相略而非廣。次有一偈勸衆敬聽彰
已善説生衆敬愛。次有一偈顯已得力結
説分齊。又論云但説一分者謂因分也。地
有二分。一因二果。因謂世間方便行修。即加
行智分齊也。果謂出生離相眞證。即正證分
齊。眞證出言。因相可論。今唯説因故説一
分。又亦可約位也。因漸成者謂聞思等非頓
漸成故云也。又約資成之義。此有二義。一
資成其因。二資成其證。教説修中有二者。
一眞心究竟成徳滿足故云也。二者觀修者
眞心離妄内照法界故名也。此二與後得正
説相應故名教説也。不相應義屬義大耳。
餘文可知。就説分文内六門分別。一釋名。
二明所除障。三辯所顯理。四明所成行。五
所得果。六釋文諸地同此。一釋名者。初名
歡喜。成就無上自利利他行。初證聖處多
生歡喜。故名歡喜地。二所除障者。依地論
名凡夫我相障。依攝論名凡夫性無明。又
分二障。一法我分別。二惡道業。又治二種業
及一種報。謂方便生死也。云何治。如虚空
等。廣如論釋。三明所顯者。謂顯法界遍滿
義。四明所成者成檀度及十願等。五明所得
果者。若局取果唯通達障空義得一切障
滅果及地位等。若通判果則得唯識三無性
理。及得奢摩他毘鉢舍那等。六釋文者有
二。初長行後偈頌。長行有二。初結前生後。
二若衆生下辨地體相。此文相二。初辨説
分。二菩薩如是安住下校量勝分説分文有
一百句。初四十句名爲住分。次三十句名釋
名分。後三十句説爲安住。前四十句如論應
知。又初十句中經脱淨心集。就釋名三十
句中。初十多喜。此中經脱慶喜文。依論中
云心喜者。心體非喜攝喜從心也。體喜亦
如是。根喜者以體成後爲根。非喜根也。
次十念當得。後十念現得。就念現中。有二
第一正明所念現得。二何以故下廣釋遠離
五種怖畏。亦可就第十中分之。就釋怖畏
文内有二。初責。次答。答内有三。初明所離
果。二何以故下釋成離相。三如是菩薩下總
以結之。又論云前説身畏後異身畏者。前
總明後別辨。故云異身也。非身外耳。就安
住分文有三。一總明安住。二所謂信心下
有三十句。別明安住。三菩薩成就如是下總
結安住。就廣辨三十句中。初十信。次十修
行。次十迴向。餘文如論。第二願校量文有
三。一願校量勝。二行校量勝。三果校量勝。
言十願者。一供養佛願。二護正法願。三攝
法上首願。四知衆生心。五名化衆生。六名
知世界七是淨土。八同心行。九三業不空。十
成菩提。依攝論有十願。一供養願願供養
勝縁福田師法主。二受持願願受持勝妙正
法。三轉法輪願願於大集中轉未曾有法
輪。四修行願願如説修行一切菩薩正行。
五成就願願成就此器世界衆生三乘善根。
六承事願願往諸佛土常見諸佛恒得敬
事聽受正法。七淨土願願清淨自土安住正
法及能修行衆生。八不離願願於一切生處
恒不離一切諸佛菩薩得同意行。九利益
願願於一切時恒作利益衆生事無有空
過。十正覺願願與一切衆生同得無上菩
提恒作佛事。又此十願與前十願義同不
別也
就經文内有四。初結前生後。二正明願體。
又初願脱二句。第九願中脱如意寶身也。
三諸佛子乃至大願等明修願方便。四以十
不可下總以結之。若依論本別明十無盡
成前大願。若依經本即是第四結願無盡。
就此文中有四。初擧法及願立宗。二何等
爲十下列十盡法。有二可知。三若衆生
盡下將法對願逆顯成盡。四而衆生下順
結無盡又第六願中論云辨麁細中。並云
隨何意識身色心麁細故土亦麁細也。餘相
如論。又三種三轉者。就十盡句別中衆生
界世界空界及心縁界等四是世間轉。法界
涅槃界佛智入界此三名法轉。佛出世界如
來智界此二爲智轉。就第二行校量勝文有
三。初牒前起後。二正釋行體。三諸佛子悉
知已下總以結之。二釋行文内有三。一大
願薫心成利安等益。二如是則成下人成信
者。三樂以信分別下廣明信相。此文十行即
爲十段。初信文有三。一總立宗。次別釋。三
擧要言之下總以結之。第二釋慈悲文有
二。初擧三門爲所觀。二對起慈。前文有
三。如論應知。又論云辨遠離第一義樂中
三空離三障者。謂分別相取捨等即三性障
也。餘行如論可解。第三果校量勝文有四
果。如論應知。初調柔果内。初法次喩後合。
法中有四。一見多佛起行之縁。二心大歡
喜下明能練行。三多以二攝下乘前練行
明別地徳。四是菩薩下明所練淨。二發趣果
内文分爲二。初釋後結。前文有四。一法。二
喩。三合。四結。法喩合中皆有四句。一問地
法。二是菩薩善知下明知解法。三諸佛子下
明能行行。四得諸地智下明其能到。喩合四
句同此。三攝報果文有二。一在家果。二出
家果。在家有二。一上勝果。二能以大施下謂
依王報起勝行也。願智果如論應知。第二
偈頌中四十五半。初二十二頌上説分。次菩
薩如是下二十一半頌校量勝分。次二總結
歎。初文之内。初十一偈頌地方便及住地文。
次是菩薩下五行偈半頌彼釋名及五怖畏。
次常行下五行偈半頌安住文。次二十一半
偈文内初五偈半頌十願結及無盡文。次六
行偈頌信等十行文。次智者於日夜下十行
偈頌果校量。於中初一頌調柔果。次三頌
發趣。次五偈半頌攝報果。次若以願力半行
偈頌願智果。第二地内六門同前。言釋名
者。離能起誤心犯戒煩惱垢等。清淨戒具
足故名離垢地。二明所離者。依地論邪行
於衆生身等障。依攝論依身業等於諸衆
生起邪行。無明又治二障。一微細犯過。二
種種相業行。又治二業障及一報方便生死。
三所顯者顯最勝義。四所成者成戒度。五所
得果者。若通達法界最勝功徳得於一切
衆生最勝無等菩提果。通果同初地。六釋文
者有三。初偈生起。二長行正釋。三偈頌結
前。初偈有二。初三偈文大衆獲益。三業供
養即爲三也。次有二偈解脱月請生後地
文。第二正釋文内有二段經。一發起淨。二自
體淨。發起者趣地。方便生後地中三聚淨
戒名發起淨。三聚淨戒地中正行故名自體
淨。就初文内有三。初金剛菩薩結前生後。
二何等爲十下正釋發起。三菩薩以是下結
成利益。二自體文大分有二。一明行體。二
辨地果。初行體文有三。先解律儀。次釋攝
善。後辨攝生。此十地内科文不定。初及第
十同分爲八。此地爲二。三四九地爲四。五
六同三。第七地爲五。八地爲七。各隨一法
耳。此爲地法甚深故方便影顯。非唯一地
有斯一門也。就律儀中大判有二。第一明
其性戒成就頓離諸過。第二菩薩如是下畢
竟護持。就初文内復分有二。初明自性成
就。二遠離一切下頓離諸過。又論云此二種
朋者。憶二家語往其二家詐爲親朋也。
又經云此聞不向彼説此壞故等者此辨持
意。恐彼此相壞故不説也。又第十邪見中
七種邪見異相者。一異乘邪見依別出世行。
次二依似法起。仍記無記分二也。次一依
無中妄計。次二依隱伏法生。仍一用内一用
外分二也。次一依世間法生也。經脱第一
第三句等文。又決定深信是異乘。罪福因縁
是覆藏見。如文應知。宜須思准也。餘文如
論。第二攝善法戒文。文別有五。義別有四。
要攝爲二。言文五者如下文中。五處擧經
論別解釋。義別四者。一智。二願。三觀。四行。
初思衆生。隨一切惡皆由十不善道。是其智
也。我當自住等是其願也。此文有三可知
也。又深思惟下乃至如來是其觀也。是故我
應下是其行也。要爲二者。初二一對智爲方
便後起正願。後二一對觀爲方便後起正
行。餘文如論。第三攝衆生戒文大分有二。
一廣明攝生。二諸佛子是菩薩如是下總結
攝生。餘義如論。又問殺生等得二種人中
果何也。答此之習者非是氣習。此名殘習。
順人道業者在人中別報受。正報隨斷等
者仍是人中不定報也。宜可准之。若以名
言求之二報亦有憂劣。有無不定。此可思
之。逕歴三道義亦不定。廣如大論説也。
又二倒惡意專念行者伺縁名意。常樂二倒
縁中現起故名意也。違理名惡。是起煩惱
作意而生名專念行。二倒惡心非專念者。根
本集起是其心義。我淨二倒望前常樂。根本
集起故説爲心。我是常本。淨是樂原。此二性
成。非作意生名非專念也。又追後報中經
脱障中第八句共中第一句也。又界差別内。
第二別句内經中第一句是論中第三句也。
第二地果文内三果同前。調柔中有三。一調
柔相。二菩薩爾時下別地行相。三佛子是名
下結説果相。前中有三。初法次喩後合。法
中有三。一見諸佛起行之縁。二能練行。三
所練淨行。能中有三。初明供養。次明迴向。
後受十善法行。依經略無迴向。攝報同初
地。依攝論中二地已去有八種清淨。此見
多佛即彼見佛淨。此中衣被乃至恭敬心即
彼信淨。此中淨戒即彼波羅蜜。此中作王即
彼第六成熟衆生。此中念佛即彼心淨。此中
爲首等即彼慈悲。此住千劫等即彼生淨。此
動地等即彼威徳。餘地准此。三重頌文有
二。初明説意。第二正頌。頌有二十六文分
有四。初二頌發起。次十六偈頌自體淨。次
有七偈頌果利益。次一結歎。自體文中初
有四偈頌離戒淨。次有四偈頌攝善法。次
有八偈頌攝利生。利生文内初有三偈頌
願行集等。次有五偈頌集果文。果利益中
初二頌調柔。次四誦攝報。次一頌願智
第三地内六門曰前。一釋名者。隨聞思修等
照法顯現。故名明地。二所離者。依地論闇
相於聞思修等諸法忘障。依攝論心遲苦
無明。聞思修忘失無明。復有二無明。一欲愛
無明。二具足聞持陀羅尼無明。有二業障
及一報方便生死。三明所顯者顯勝流義。
四明所成即成忍行及四定也。五明所得
果。通達法界勝流文句功徳得無邊法音。
及能滿一切衆生意欲果及三地位。通果如
初地。六釋文者有三。一偈頌發起。第二正
明住地體。三偈重頌。初偈文中有二。初有
六偈。大衆三業敬讃前説。此中有三。初一
喜。次一雨華。次四歎徳。二四偈生起後請。
此中初三偈是大衆請。次一解脱月請。就第
二地體文差別有四。 一起厭行分。二厭行
分。三明厭分。四厭果分。初文有三。一結前
生後勸修起入。二何等爲十下正辨起厭。三
菩薩以是下結行能入。就厭行中有三。一
修行護煩惱。二修行護小乘。三修行方便
攝行。初文有二。初十辨無常。次十無救者。
就護小乘中有三十句。初有十句明求佛
智護彼小心。後二十句念益衆生護彼狹
心。前文有二。初總次別。二護狹心中。初十
起悲。後十救度。度是悲益。亦可初十是其悲
心。後十是慈心。於前中初總次別。於後救
度十心中。初牒前起後總明度心
第二別明度心。別中九句。初三度處。次二度
行。次三辨前。後一度果。三方便攝中此内有
五。一起觀方便。牒上三心起後觀求。二即
時欲具下標趣方便。標其佛慧彰其所趣。
三作是思惟下觀求方便。觀察推求度衆生
法。四即時知住下正知方便。五菩薩如是知
已下轉修方便。修聞法行攝取正法
第四正知方便者。前念衆生墮在煩惱業苦
之中。以何方便而拔濟之。令得涅槃畢竟
之樂。即知不離無障礙智者是如來智。智由
何生。即知不離八地已上如實覺起。覺由
何生。即知不離四地已上無生行慧。慧由
何得。即知不離三地禪定。定由何生。不
離聞法。是故菩薩先求正法。既聞法已。靜
處思惟。思已修習入禪無色。依此禪定觀
法無生起出世慧。依無生慧如實覺。依彼
實覺得無礙智。既得智已便來救生。知相
如是。第五攝生方便文中有二。初明求法
生難遭想能捨外財。此文有二。初生難想。
二但於説法者下重人輕寶中有五句。此即
爲一句。爲求法故是第二句。爲法捨施。又
爲求法下爲法走使爲第三句。破除憍慢
無苦不受爲第四句。於上不恭爲憍慢。於
下執我名爲我慢。於等自大名爲大慢。若
得一句已下得勝財心即爲第五句。此中
入校量總成有三句。此初成一句。得聞一
偈下第二校量。是菩薩若有人來下是第三
校量。餘文可知。第二又如所聞下隨文能
行。釋厭分中文分有三。一牒前聞法靜處
思量以起後説。二明厭體。三明入意。爲順
法行而不樂著。第二文内。初禪中即離欲
惡不善法者是離障也。釋有四種。一總相釋
除欲界惡不善故名離欲惡不善法也。二
依龍樹遠離五欲名爲離欲。斷除五蓋
名離不善。故龍樹云趣向初禪遠離五法
斷五法矣。三依毘曇五欲離故名爲離欲。
斷十惡故名爲離惡。除五蓋故名爲離不
蓋。四依成實斷貪欲心名爲離欲。亦捨殺
等名爲離惡不善法也。有覺有觀者是對治
也。麁思名覺。細思名觀。故龍樹言。譬如振
鈴。麁聲喩覺。細聲喩觀。離生喜樂是其
利益慶背欲惡。是故生喜離過倚息。故名
爲樂。入禪行者是其定體一心支也。何故獨
此名爲禪行。一心禪體故名禪行。就二禪
中滅覺觀者是其滅障。滅障之中覺觀有
三。一即定心。二出定時。三識身中麁動覺。
此二並是動亂之心。二禪勝靜同皆滅之。言
内淨者是對治支。若有覺觀濁亂不靜。此
禪勝靜離彼外亂故云内淨。言一處者彰
其治相。彼内淨心住於一境。更不餘縁。故
云一處。故彼舍利阿毘曇言。欲界地中心行
六處。以六識身取六塵故。初禪地中心行
四境。以四識身行四境故。以初禪上無鼻
舌識故。但云四耳。二禪已上心行一處。唯
意識身縁法塵故。又復相續無間不斷亦名
一處。下論釋中具此兩義。無覺觀者顯其能
治。能治覺觀。前滅覺觀直彰離過。如説
滅諦以爲無漏。今就能治彰無覺觀。如
説道諦以爲無漏。定生喜樂是其利益。前
初禪中創背欲惡。慶離故喜。今此禪中法
從内生。慶得故喜。樂同前釋。入二禪行是
禪體一心支也。就三禪中。言離喜者是滅
障也。二禪喜心分別想生動亂多過。此禪定
心轉寂故滅。行捨念慧是其對治。言行捨者
是其捨支。行心調停捨彼喜過。故名爲捨。
此是捨數簡異捨受。故彰行也。言憶念者
是其念支。念前喜過守心一境。故稱爲念。
念與憶倶通伴而説。故云憶念。憶能發悟
助念力強。所以通擧。亦可即説念以爲憶。
如四念處體性是慧而名爲念。此亦同然。
言安慧者是安慧支。分別喜過説慧。慧靜
名安。身受樂者是利益也。釋悦名樂。言身
受者。受有二種。謂身與心分別有二。一約
根分別。五識中受依色根生。故名身受。意
識中受從意根生。故名心受。二約所益分
別身心。下品之受釋暢在心名爲心。受上品
之受釋遍身心。就所遍處從末爲名。故曰
身受。今從後義。樂處心法。此處増上遍滿
身心。故説身受。顯樂増上樂是心法。心中
受之義不待言論。言諸賢聖能説捨者此
樂深勝唯有賢聖。能説爲過。堪能捨離。非
凡所能。彰此樂深。言念受樂入三禪者是
其禪體一心支也。謂念自地受樂之過以入
一心。就四禪中斷苦斷樂滅憂喜者是滅
障也。革絶四受明禪不動。言斷苦者苦實
在於二禪中滅。爲欲禪彰此是不動免絶
四受故此説斷。亦可指彼三禪之樂以爲
苦故。斷三禪樂即名斷苦。何故如是。彼三
禪樂望麁心人説之爲樂。望後靜心即是
大苦。如似世間指手打木於彼寤者説之
爲樂。睡眠之人用爲大苦。此亦如是。故説
斷樂。斷樂者斷三禪樂。彼樂麁動。故此斷
之。先滅憂者初禪滅也。 先滅喜者三禪滅
也。並在前滅。是故言先。既非此滅。何故論
之。亦爲顯此不動禪故。若使憂喜前地斷
故彰先滅者苦亦先滅。何不説先。釋言彰
先。理亦無傷。但此爲明苦雖先斷對苦
之樂此中斷故。對樂之苦不得言先。若當
説言先斷苦者。人謂彼樂亦是先斷。故不
彰先。憂之與喜能對所對。並是先斷。故云
先滅。不苦樂者是其利益。餘禪之中皆先明
治。今此何故先説利益。乘前所明斷苦斷
樂。對之即明不苦不樂。彰益義便。故先論
之。行實在後。此乃捨受不同苦樂。是故名
爲不苦不樂。何故不名不憂不喜。釋有三
義。一以此禪正斷樂受而復無苦翻對彼
二。是故名爲不苦不樂。二前文中先斷苦
樂故。此偏對之明不苦樂。三五受中憂喜
名別。三受分別。憂喜二名攝入苦樂。苦樂寛
故。捨受對之名不苦不樂。捨念淨者是其對
治。捨是捨支。念是念支。前三禪中有樂故捨
念不淨。今此無故捨念淨也。入四禪行是其
禪體一心支也。四空定義廣如別章。此應論
之。四空定文如論分別。順法行者。爲依禪
定順起無量神通等故入諸禪定。非愛著
也。餘文如論。釋厭果中分文有三。一明
無量。二明神通。三總結自在。餘義如論應
知。又四無量中經脱不二又清淨并無念中
二句也。又身通中經脱第六注水句。他心中
經脱第七妄行正行句。就釋地果文分有
三。三果同前。調柔果中大判有四。一調柔
行。二忍辱行徳。三明別地行。四結説相。前
中初法次喩後合。法中有四。初見多佛起
行之縁。二供養下明能練行。三於百千劫下
明垢障薄。四不復積集下明所練淨。餘文如
論。第三重頌文有二。初生起。第二正頌。頌
有三十五偈。初二頌十深心。次二十四頌
厭行文。次二頌厭分及以果分。次六頌調柔
三果經文。次一總結就厭二十四。初四頌護
惱。次六頌護小。次十四偈頌方便攝也。第
四地中六門同前。言釋名者。不忘煩惱薪
智火能燒故名焔地。二所離者。依地論離
解法慢障。依攝論微細煩惱行。共生身見等
無明復有二種。一三摩跋提愛。二行法愛又
滅二業障及一種方便生死。三所顯者顯無
攝義。四明所成者成精進行及道品等。五
所得果者。若通達法界無攝功徳得如所
應一切衆生利益事果及四地位。通果同初
地。六釋文者文内有三。初偈頌生後。二正
辨地體。三以偈結前。 初有八偈。 一有兩
偈菩薩供養。次天女供養。次三天王慶遇以
興供養。次一大衆請。次一解脱請。所以此
有王及女請彰此地正體智及外用倶成故
也。就體文中大判有四。一清淨對治修行
増長因分。二清淨分。三對治修行増長分。四
彼果分。初文有三。初牒前生後勸修趣入。
二明行體。三菩薩以此下結行利益。又論
云處順行者。地前方便思量正地而未證
得。正在地中名曰已證。此二處行同依所
説故名順行也。餘文如論。清淨分有三。初
總次別後結。總中有三。一明佛家轉有勢
力。二得内法。三謂十智教化成就。又論云如
來自身所有諸法以是諸法顯示如來者。
人法互顯佛證得法還以勝法顯示如來
也。修行増長文有二。 一護煩惱是自利行。
二護小乘是利他行。此二各有初總次別。又
護煩惱中就身念中。先觀内身。次觀外身。
後二合觀。何者内身而復云外。若當就彼十
二入中分内外者。若自若他六根爲内。六
塵爲外。今四念中自身名内。他身爲外。何
故初別而後總乎。釋有兩義。一破病不同。
有人著内情多。著外情少。如人爲身棄
行妻子及諸財物。著内多故須教觀内。有
人著外情多著内情少。如人爲欲財喪
身爲欲沒命。著外多故須教觀外。有人
内外倶著故須合觀。二隨觀始終行者本來
於自身中取有淨相。故先觀内。内求不得
謂外有。之故須觀外。向者觀内不及其
外。觀外之時復不及内。是故第三内外合
觀觀内身者標別所觀。循身觀者明其觀相。
循猶順矣。其身相審悉觀察名循身觀。精懃
一心明其觀儀。行者今欲破壞身相。非懃
不辨。故須精懃。故龍樹云。離別常人易。
離別知識難。離別知識易。離別親戚難。
離別親戚易。離別自身難。行者今欲離別
己身必須精懃。懃由專意。故云一心。除世
貪憂彰觀所離。何故此中偏離貪憂。如龍
樹説。行者此中多生貪憂。故偏除之。云何
多生。始棄五欲念本所愛。是故生貪。未
得道法。所以生憂。是故但言除世貪憂。又
復貪者凡夫多起。著境難捨。受生之本三毒
之初故。煩惱中偏説除貪。憂心一向貪欲者
起。障定最重。禪中先離。故五受中偏説除
憂。若説除貪結餘法隨之。若説除憂諸
受隨遣。譬如破竹。初節爲難。若破初節餘
節皆隨。貪憂亦爾。下觀外身及觀内外類
亦同然。就受念中。亦初觀内。次外。後合。十
二入中。受唯在其外法入攝。故今四念中自
受爲内。他受爲外。又復意相應之受説以爲
内。五識相應名之爲外。亦得定受説之爲
内散受爲外。於此内初別後總。就心念中。
亦初觀内。次外。後總。十二中心唯是内。意
根攝故。今四念中自心名内。他心名外。又復
意識名内。五識名外又得定心説以爲内散
心爲外。就法念中亦初觀内。次外。後總。内
謂心法。外謂非色非心不相應行及三無爲。
第二正懃義者。初二斷除惡法。後二攝善。
前離惡中。先斷未生。後斷已生。斯乃説時
非是行體。亦可已生是其先成無明住地。細
故後斷未生是其四住現起。麁故先斷。未生
惡者擧其所斷。爲不生者懃之所爲。欲生
進者懃方便心。發心斷者正明懃體。已生之
中類此可知。已生謝往云何可除此。乃斷
於已生種類在未來者令不相續。非謂斷
於起已滅者。後生善中。先起未生後廣已
生。善非本有習之方起。是以要須先起未
生後廣已生。未生善者擧所修也。爲生故
者懃之所爲。欲生懃者懃方便心。發心行者
正明懃體。已生同前。已起謝往。云何可策。
此必策彼已生種類在未來者令其續起。
非謂策彼起已滅者。第三如意義。就此文
中。初總標擧。後別釋。言欲定者直擧行體。
欲能生定因從果稱。故名欲定。亦可定心由
欲而生。擧因名果故云欲定。斷行成者辨
其功能。以此定行能斷衆結名斷行成。亦
可名彼涅槃名斷。斷家行成名斷行成。修
如意者就前欲定明其修也。依止厭下明
向第二斷行成也。於諸煩惱初方便道觀
過厭背。名之爲厭。無礙正斷。説之爲離。
解脱證除説之爲滅。趣向涅槃名爲向捨。
若隨位分。見道已前説名爲厭。除見諦惑
説以爲離。斷修道結説以爲滅。得涅槃果
名之爲捨。此乃諸行治結次第。不須別對
念處行等。餘行類爾。何故念懃不明此者。
得定成就方有此能故前不説。精進可解。
心定者餘經論中爲念定。繋意住縁。故稱
爲念。專心守境。故説爲心。思惟定者餘經
論中名爲慧定。慧心籌慮故曰思惟。餘廣如
論耳。二護小中五行内經脱第三句。彼果勝
中。初明行果。次別地果。行果有六。始從離
惱盡第六本心界滿。經中略無第二業染。
餘義可知。又離惱中文雖背異意亦得足耳
又論中業染者有二義。不作一敬佛故佛
所呵即不作。二畏惡名失利他。生煩惱
失自利。故不作也。増上欲中第三離過別句
内脱第一句。發懃精進中經論似有不次。
但依論文次第消息。意亦無失也。本心界
中亦如是。地果文内三果同前。調柔果中文
分有四。一調柔行。二摩尼珠下明教智淨。
以此地成就淨證從體起用。故有教智不
同前地。三四攝下明別地行。經本略無此
句。四是名下總結説相。前中初法次喩後合。
法中有三。一見諸佛爲起行縁。二恭敬下
辨能練行。三是菩薩樂心下明所練淨。餘義
如論應知。第三重頌中。初辨説意。次正偈
頌有二十九。初二頌増長因。次三清淨分。
次七頌對治修行増長分。次九増長果。次七
頌調柔攝報等三果。次一總結歎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卷第三
之上



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
方軌卷第三之下
 終南山至相寺沙門智儼述 
第五地内六門同前。一釋名者。得出世間
智方便善巧能度難度故名難勝地。二所離
者。若依地論離身淨我慢障。若依攝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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