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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 (No. 1719_ 湛然述 ) in Vol.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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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具除三界惑故。下去猶有見思等三。
故云一切。以一切言通收三惑倶轉故也。
安樂既是如來之行。故弘經者預表果成。故
知弘功其力不小。問何以至此即歎教耶
答此在迹門流通之末。前已明佛去世後弘
經功深。古佛證經今佛成道。二萬八十萬億
此土他方宣通之益不可測量。人獲妙功
良由法實。故流通末重辨所通。所通者何。
三周開顯。故擧輪王威伏兵衆獲勳。勳有大
小故所賜不同。此四行後復結成者。顯四
行功成。能行此行兼弘經力化功歸己果
相先彰。故使大士刹那夢逾億世。表一生
弘教功超累劫。初十信中既云慈悲。又云
正見及以無癡。慈悲是弘誓似發。正見無癡
是界内眞成。即無見修二惑故也。住中既
云見佛。表自當得八相。即分眞無生忍位
也。見身處中表入實也。歡喜以表入歡喜
住。發心見中與初地等。故亦云喜。得三總
持具三不退。佛知者得記之由。下去得記可
知。修習云行者。前非無行不別而別。至此
最得行名故也。證諸者。諸言正表斷三十
品。言無垢者。初住已得。爲順大經且從
初地。若云入金剛定。義當等覺。合在第十
地中。此中明信等五根乃至八正者。釋佛
道也。所行之道不逾七科。隨要略明信後
四科耳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踊出品
先以四悉通釋。於世界中初明命赴之由。
次如來下正明命赴。師嚴等者。二義互明。道
在師故道尊。師有道故師嚴。師嚴故命不
可違。道尊故有命必赴。由師具二故鞠躬
衹奉。次正明命赴。所言命者。一由寶塔品
末云佛欲以此妙法華經付屬有在。此命
猶通。二由下文他方菩薩八恒沙衆請他土
弘經。佛止之曰我娑婆世界自有六萬恒河
沙衆。即別命也。故經家叙之。諸菩薩聞釋
迦牟尼佛所發音聲從下發來。四方奔踊者
奔疾也。恭之至也。自在升此故是世界下。
三共成初感應也。三世下爲人者。有法喩
合。初法者。自本成來三世益物。故此三世
皆屬過去。今佛自當現在益物。菩薩弘經且
在於當。慧利既廣非心所測。擧月譬者。一
月本也。萬影迹也。但使有水應之不倦。豈
可以三世思之。若不撥影安知天月。明
諸菩薩實本難測。冥顯如來迹不可量。召
過等者。若不開迹降佛已還無能知者。今
欲顯本先出本屬。具有二世善根増長。故
召本人示現人令現人生現善。使本人
弘現經。令當人生當善。虚空等爲對治者。
約所表也。虚空理也。本迹事也。事有本迹
理無早晩。惑者迷理而暗本迹。故執近迹
以失遠本。本迹尚迷況不思議一。故本之弟
子居下虚空。本地之師經久虚空。今之師弟
在今虚空。久空今空下空上空雖則體一。然
本弟子元知近迹。今之弟子猶迷遠本。破
執近故召昔示今。今弟子因疑致請聞説
方破。破執近惡故云對治。寂場去第一義
者。寂場舍那示始成故父少。寂光菩薩行久
著故兒老。譬樂力者父何以少子何以老。
準下父子譬意父久先服種智還年之藥。父
老而若少。子亦久禀常住不死之方。子少而
若老。雖各有服餌之功。而父子久定。此之
四悉雖通釋今文。並意兼後品。然初一悉
文在今品。第二意兼後品。三四二悉探用
後品。皆是助後以成顯遠。善生惡破見本
故也。故知世界即是三悉之由。故踊出品專
在世界。文云下引證。總證四悉。即四悉因
縁故集。流通叚下云云者。應具述諸品如
下委論。又二十八品唯有十一品半。本迹流
通十六品半。以經力大擧法擧人。引今引
往。東方西方。若顯若祕。總身別身。或逆或
順。往佛今佛自微自著。現益當益畜益人益
男益女益。親益疎益事益理益等。稱之不已
故耳。又半品四信之文。去取不定況本迹二
處流通意別。故注云云。故本門流通永異諸
部。他方菩薩聞通經福大者。已聞迹門説
流通竟。以募勝福而欲流通。如來止之者。
上廣募弘經。今他方請弘。何故不許。故以
三義釋之。初所任別故無二世利則無世
界益。二他方於此無臣益者。即無爲人。第
三二義迹疑不破。即無對治。遠本不顯無
第一義。問諸佛菩薩共熟未熟。有何彼此。
分身散影普遍十方。而言己任及廢彼耶
答諸佛菩薩實無彼此。但機有在無無始法
爾故以第二義顯初義云結縁事淺。初從
此佛菩薩結縁。還於此佛菩薩成熟。平等
意趣義如前云。由此二義須召下方。故一
召下方亦成三義。是故止彼無三義者無
四悉益。召下三義即具四益。初子弘父法
有世界益。次以縁下縁深利多有爲人益。三
又得下近疑破故有對治益。遠本顯故有第
一義益。此是召本弘經之益。於前四悉。但
在世界爲人。斷疑即是本由此中未述。住
處下釋本處也。先出土名。次以四徳釋之。
三是爲下結名。本有四徳爲所依。修得四徳
爲能依。能所並有能依之身。依於能所所
依之土。二義齊等方是毘盧遮那身土之相。
若云塵刹重重相入重重相有重重事等重
重説等爲未了者。以事顯理。若不了此一
旨誰曉十方法界唯有一佛。亦許他佛。若
許他佛他亦身土重重互現互入互融。當知
秖是約一論遍。四以不下釋住意。五下方
下釋下方也。法性之淵底釋下也。玄宗之
極地釋方也。玄理之宗故名玄宗。宗謂宗
致取果所期。此諸菩薩分到所期。且云極
地。又地裂者地覆本屬如迹隱本。今開迹
顯本故裂地表之。然諸菩薩於此已前亦
曾有迹。雖但顯本於理未彰。但弟子被覆
義當覆師。弟子若顯師無不顯。故顯弟子
義當顯師言在下不屬此空中不屬彼者。
在下空故不屬此界。住於空故不屬彼
界。以彼表無。以此表有。以空表中。出此
不在上者非上界也。不在此下者。此界在
上空之下。此即是下。故云此下。復以上界
表無。此界表有。空亦表中。故上下二空倶
表中理。理即寂光。來之由者下。至皆如上
説者。從聞命下四句故來。是結釋品四悉
意也。亦是止他方召下方三義故云如上。
若依法門者。此五字應合著六萬非多下。非
多已上仍屬因縁。亦不須移。一即一道等
者。既云法門須通因果。事則從多至少法
門從少至多者。義當依理起行故也。増至
六度既結爲六萬成圓觀行。行依妙境故
度成萬度實無萬。六中各萬秖是一萬無別
萬也。六全是萬無別六也。一一度行無非
法界。界無界相。秖一刹那即一道也。一六既
然二三四五準此可見。是則六中無不一
多一切具足。當知一道至五眼來。一眼一
諦皆具一萬。無非三觀觀法界也。皆云善
者不通迷故。多不多空也。一不一假也。雙
非雙照中也。言云云者。應須具論妙境妙
觀。具如上下不復更云。是彼菩薩之行徳
也。就初三業供養至遍見者。此乃感應道
交。於五十劫令如半日。此明如來不可思
議延促之事。顯於如來自在之力。則顯無
機雖借雖隱而亦不能於長見短於狹
見廣。鏡豈惜妍。由形故耳。有人云。聽法
之志而忘其長。或云。長短斯亡長短斯在。此
並得感而失應。何以抑於如來神力耶。借
子夜
拜繞下更釋感應。初釋三業供養爲機。
五十劫下釋感應相。初釋即長而短。四衆下
釋即狹而廣。於長短中又爲四。初略示次
如來下明非長而長。三解者下約解惑判即
是赴機。四斯爲下明現長短意。初文者。即
八自在中之一也。次文者。佛眼觀之長短不
二。四眼觀之不無長短。故赴長短機令見
不一。第三文者。解惑倶機故使菩薩即短
而見長。執者即長而見短。如萬像森羅。凡
夫謂異。二乘爲如。如來見之。非如非異。
而如而異。既云令諸大衆謂如半日。即促彼
長令其見短故云隱長。廣狹亦爾。如有漏
報法尚乃盲者在明而無見。蝙蝠於夜而
能視。故知明暗在眼非境爾也。況機應相
召今昔之力。問既云惑者何名妙機。答菩薩
已破無明稱之爲解。大衆仍居賢位名之
爲惑。機中辯位故云解惑。四斯爲等者現
此非長非短之長短及非廣非狹之廣狹。明
成佛既久化迹必多。所以爲下非本非迹之
遠本及非少非多之廣迹。而爲先兆也故知
開竟尚達非遠非近之遠本。況復近迹。若
未開顯尚昧近迹。況非遠非近之遠本。以
未知久本而爲惑者。斯理必然。及至開
顯咸知本無長短遠近斯存。故名不思議
一。故先現之密表非本非迹之本迹。四衆遍
見下明廣狹中。亦先略示。次夫肉眼下釋。
肉天二眼任其自力所見不遙。今忽見遠
知非己力。即知如來現此神變。必説妙法。
次雨猛華盛譬見應也龍大池深譬知眞
也。見應下合譬也。見諸菩薩應相既多。必
並證得彌法界眞。秖向見短之人而見於
廣。廣若是機短豈專應。既見即狹之廣。理
亦方見即短之長。密表當破無明故且抑
其一分。陳問偈中亦頌前二初一行頌前
如來安樂。初二句正頌安樂。次二句雖云
教化亦屬安樂耳。次一行頌第二意。易度
下言云云者。令出頌中二句之意。但擧四
人云欲擬者。比擬也。亦對也。如華嚴下引
同也。四十位下言云云者。明彼此佛慧既
同人法相望亦等。但彼迹此本彼兼此獨。乃
至如後十義不同。本迹雖殊彼此倶四。咸
爲導首故得例之。雖有加與不加及名
不等。爲知不是彼法慧等。薄須塗熨者。猶
如嬰兒爲病服藥。暫須斷乳權以毒塗。藥
勢歇已洗乳令服。初乳後乳乳體不殊。中
間爲病進否權設。亦如癰瘡熱氣正盛。且
須冷熨熱休息冷。初身後身其體不異。爲
熱暫熨熱退如初。此入彼入二處不異。但根
鈍者入時未至。如癰如嬰尚須塗熨。以酪
等三暫時調熟故云薄耳。言十意者。雖佛
慧不殊化縁生熟。顯晦仍別。是故略須述
其異同。不可事異令佛慧殊。豈佛慧同令
教一概。二酥時異佛慧必同。況復猶是一佛所
化。應須了知異本非異。於中先列次釋。列
中第三語互。準下釋中此應題云横竪廣
略。至下釋中二處各別。次釋中初始見今見
者。華嚴始見經文自云始成正覺。後文秖是
廣明因果之相依正通同。所以一經之内三
處明文。即世主品初名號品初。十定品初。皆
云於菩提場始成正覺。以成始故見者成
初。今即法華乃於王城開佛知見。能見所
見境智何殊。二日照下開合不開合者。華嚴
望小且名不開。猶帶於漸故名不合。於彼
不入爲今今入。更開於小。三味調之今經
方合。言五味者。兼論初後耳。況彼不合者
今亦合之。故知彼經開亦不遍逗機未足。
合亦不周尚存權迹。應知彼開亦是此開。
然亦此合何殊彼合。一佛化事同異宛然。但
彼無小機在初名頓。自開小後名漸歸
頓。開合雖殊二頓不別。三竪廣横略者。華
嚴且約入法界邊。及從初住終至十地名
爲豎入。經四十二位故名爲廣。且約不用
六方便邊。故名横略。方便對實故名爲横。
若準廣論行願佛身佛土。相好名字身土四
句主伴十方。亦是横廣。然自在大竪中論
横。故云横略。此述一化遍歴五味。味味諸
教教教相望。故名横廣。從初至後處處得
入。故名豎廣。本迹二門無不入實。又名
豎廣。又亦應言若本若迹。皆論久遠。三世
益物永永不窮。亦名豎廣。三世化中八教相
入。故名横廣。況復放光横叙他土諸菩薩
行。答問豎叙過去化儀。三周三節説領述
記。復得名爲横廣豎廣。並是如來巧順物
宜稱適當會。當知此廣何殊彼廣。況彼竪
廣義含横廣。故顯密不同説時未至。凡有
施設語不同耳。第四本一迹多等者。唯華嚴
但以一臺爲迹中本。本非久遠故使千葉
成迹中迹。但臺望千葉以之爲本。縱令十
方互爲主伴。十方亦復不離一塵。一塵秖
在此臺此葉。當知秖是迹中依正。是故迹多
與衆經共。所以法華迹説與衆經同。華嚴
但與迹中分同。然已廣敍依正融通。何事
不明久遠之本。若論本門與衆經異。華嚴
即被法華本異。華嚴雖有久遠行因。但是
今日一番之因。尚未曾云中間一番之果。況
有中間數數成佛。當知此異則異於彼。故
云本獨。若言不異伽耶尚是華嚴寧非。開
則倶開不思議一。此乃以法華之遠本。異華
嚴之近迹。故知教門不得不異。第五被加等
者。華嚴多是加菩薩説。乃至文殊普賢及入
法界。尚是菩薩自説不見佛印之文。法華
除叙文殊釋疑及流通中。有諸菩薩發誓弘
通。皆是佛述及以對佛便爲有印。故本迹
正經皆佛自説。雖加不加皆成佛慧。化儀
施設時處不同。印與不印其理一也。須知
同異以顯化由。第六言不變土者。淨穢不
同常自差別。今云變者。穢爲施權變表顯
實。穢屬五濁元在小機。機會權開土變爲
表。故顯本已純諸菩薩。淨土不毀而衆見
燒。又彼則種種世界不同。淨不妨穢。此則
寶樹華果遊樂。穢不妨淨。況常寂光土端醜
斯亡。寂光所對咸有淨穢。雖變不變佛慧
何殊。豈由初後變不變殊。令佛慧異。若也
不信不毀之説。乃固執於見燒之文。而以
華嚴形斥法華。如人毀訾其身稱讃手臂。
故知約迹言變不變。淨穢難思體同名異。
第七多處不多處者。七處八會與二處三會
雖多少不同。所説何別。豈多少異令佛慧
殊。若以同一報土亦非多處。此中横對四
土處却成多。還以彼多對此寂光。多亦即
一。彼此體一佛慧不殊。第八斥奪者。亦可
更云彼如聾如唖。故有斥奪。皆與佛記故
無斥奪。又有小須改故餘經斥奪。彼經無
小故當部無斥。又別教權説此權易轉。故
不須斥。小乘難轉故須斥奪轉。九直顯實
等者雖有別教以易開故。故且云直。須
決了者小難開故。故須云開。十利鈍根者。
據次第調熟名爲鈍根。今無不開豈得鈍
鈍。若據兼別彼仍一鈍此乃鈍利。故約五味
判諸利鈍。良由此也。一往且從會於鈍者。
故云鈍耳。所以至此機同感同故佛慧同。約
化儀説故須辯異。若識理同等者。問。一切
諸經乃至草木理無不等。何獨法華。答。教之
同異具如玄文。雖一切理同説在今教。今
所歎者歎能詮教。故諸教中無。舊云等者。
先出古釋。次今以下十文並之。方知二部
了滿同等。云云者。乃至應以多重並決而
破古師。與問碩異者。先問何故。問家隨喜
能問人。即指諸菩薩能問諸佛。聞已信行
者。即指諸菩薩所化之人聞菩薩説已而
能信行。我等隨喜者。隨喜能問發起大利。
隨喜菩薩所化之人。如來述歎。但云汝等能
於如來發隨喜心。何故與上問語乖耶。碩者
大也。然能問下答。可見。此亦密表壽量者。
今歎菩薩尚是古佛。密表今佛非今成也。
若非今成必有遠本。求得彰灼故云密
表。乃須委相密表之意。故注云云。已如向
辯。下結云此約四悉等者。須示此下悉檀
四文及意。初是世界。次三又字是餘三悉。此
約彌勒不識邊無四悉益。由問故識識即
四益。初文爾時彌勒及八萬大士者。恐文誤。
準經文云八千恒沙。初中初約來者。次約
去處。若來下結上二事。所以今見皆不識
者。此有二義。一約權教。雖於十方横豎遊
履。教權時淺不測本人。二約實道。雖居補
處。猶在迹中。豈可云知。若實位高爲衆發
迹。應須發起。約十方界去來異故。識不識
別。以不識故無世界益。後不知前是爲人
者。前進之人有所證善。彌勒不知彼之内
善。自善不生故無爲人。雖先進位深豈過
補處。雖云末學無垢位成。如何得以前後
判之。亦用前二義通之可見。所化異故屬
對治者。夫化物者本治物病。彌勒不知眞
應。無彼利物之道。即不識病無對治也。然
智人知智蛇自識蛇。豈補處之人不識其
眞應。亦具二義。雖同補處久近不等。故知
近者不測遠者。密開壽量是第一義者。即
此一部最極之理。豈非第一。生云。以其悟
性非十住所見。故彌勒不識一人。然彌勒
位在補處。何以判爲十住。又不知生以彌
勒證何十住。有人云。彌勒何不直問長壽
如涅槃中問長壽耶。今答。此都不曉。今謂
伽耶近成。不知過去長壽。由見地踊不
識。因疑眷屬所由。佛答其由須論長壽。
故眷屬現豈徒然哉。故知地踊爲生疑故現。
如來爲顯長故召之。故遠近二由皆爲説
遠。迦葉童子已於此中聞長壽竟。於彼但
問長壽之因。故彼經云云何得長壽。即問因
也。已聞過去爲顯未來。故問長因以生
佛答。此難彼易理數如然。云云者。令點出
四悉。釋之如向。請答師主下。云云者。釋出
請意。抑待彌勒云云者。答問之益不在於
我。故不爲答。抑待釋迦答彌勒問。故云
待彌勒耳。何者。彌勒所問事迹不輕。釋
尊一代未曾顯説。因玆答問廣顯長壽。
此一代玄祕在佛自開。汝自當聞我不應
答。師子奮迅等者。此中二釋。前諸所釋用
義不同。良由此也。從前釋彌勒不知。乃至
此中云十方者。多指八方總云十方耳。又
私謂至此點四徳云云者。須述四徳對三
世意。此之四徳非前非後。隨徳流類有三
世用。故以四徳對於三世。不別而別。思之
可見。一切萬徳對用皆然。況四既非四三亦
非三。若欲略對三四名相者。神通是菩薩
遊戲故名爲樂。益盡來世故得是常。餘二
易見三行頌三世者。前師子等以明三世。
文中亦無三世之語。但以義勢同三世耳。
今頌亦爾。直以佛無不實語等一偈半文。而
用通之。語既不虚。必知三世益亦眞實。雙
答雙釋者雙答從來及以師主。下方空中。引
大論云有底散者。底者下也。散者空也。此
但消名。若出體状即約教釋者是也。文初
云四後云約教。即四教足。非想是有漏底。
空是眞諦底。邊際智是俗諦底。皆以極釋也。
是則初一是藏。次一是通。次一是別。今經是
圓。以中爲底。於四釋中但云釋底不云
散者。底即散故不復別釋。云云者。應簡眞
中。教門各二故底不同。今是開顯圓中道底。
從不依止等者。居止下空並不依於上下
人天。言人天是二邊者。約所表釋。人多滯
著表有邊。天住淨福表空邊。居此空中
以表中道。初五行半等者。又二。初四行答師
弟。次一行半答處所。於中又二。初半行正
答處。次一行歎菩薩徳。下三頌雙釋者。於
中又二初二行半頌釋師弟。次半行頌釋
處所。經不云處但云久遠教化之者。前正
答中已云處竟。故但以時而釋處也。過去
久遠於何處化化令入實。即空中也。言云
云者。應消經文兩問雙釋之意。略如向辯。
白佛下準下文此應先開爲二。初騰疑次
請答。執遠疑近者。問。彌勒既不知其數不
識一人。云何得知久植善根。答。秖由不知
不識。并由佛歎住處徳業既多又深。豈近
成佛之所化耶。結請中經但擧難信者託
物不信拒而撃佛。令必有答。色美等者。以
色等爲喩者。總在年少爲言耳。指百歳等
者先略合譬。次敍淮北諸師用譬釋譬者。
先釋譬。次合。釋譬言子不服藥者。且據不
現劣應之身。而云不服。仍以勝表本故云
百歳。既云若佛及佛則顯彌勒不知。次如
來下今合譬。今師用之故無非斥。合文仍
略。言如來横服垂應藥者。智契深理。由豎
服於眞諦之藥。處處益物。乃由横服垂應
之藥。眞諦藥者。假即空故。權即實故。自行冥
故。垂應藥者。空即假故。實即權故。化他起
故。如是初心由横竪不二之妙藥也。此之
三藥無前無後。眞諦藥者。以治病故。垂應
藥者。以還年故。不二藥者。以延壽故。以
還年故雖老而少。現不二身故云本地。九
次第定是善入者。從禪至禪無間入故。奮迅
是善出者。從禪至禪皆經散心。以散名出。
超越是善住者。雖經起散住禪宛然。畢法
性爲善入者。畢者窮也。窮法性故。首楞嚴
者能現威儀故。王三昧者。如王安國故。此
中約教藏通同者。所證同故。據因爲善習等
者。自淺階深故云次第。言云云者。善出善
住皆應從果立名。因皆善習如向分別。此
中不論本迹者。既是本中弟子未須論迹。
信者即増道下云云者。未來禀權多疑遠本。
應須委約諸方便教明不信者。消今文意。
今文並約久成明信。而論増道。増道必損
生。具如後品
釋壽量品
初文所以不明四悉爲因縁釋者。即前品
未得四悉益者。今此答竟即是四益。此中爲
二。初引古通釋。次正釋品。初文又四。初明
諸師異解。次前代下縱諸師以破光宅。三
鷸蚌下今四句釋。四問下問答料簡。初睿師
叙意者。擧分身以釋壽量。而以理況事。並
擧不足以釋足意。明壽而非壽方名爲壽。
身而不身乃可爲身。並由得理能現身壽。
故云然則等也。所以初句壽得理故。方非
長而長。次句身得理故。乃異而無異。壽既
數而非數。身亦分無所分。以理性非量故
不可以數求法。身非形故無得以身取。
分身既以法身爲身。壽量亦以常壽作壽。
故便引普賢多寶而爲興類。普賢居菩薩
極位。尚名爲賢。可表伽耶成亦非成。多寶
滅度甚久而出證經預表雙林滅亦非滅。今
謂以非壽釋壽。理實如然。但似不答所問。
彌勒問踊出菩薩從誰發心等。意疑伽耶成
來未久。如何所化身相難思。本既不疑長
壽。何須以非長而長爲答。但先以長爲
答顯所化多。長壽之由其唯法報。是故今
以三身釋之。法華論意亦復如是。河西與
睿意同詞劣。意云。應身本是法身。法身眞化
分而不分。故云不異。無生無滅故云理一。
故以多寶滅而非滅。用釋釋迦量即無量。
故云與太虚齊等。若爾。引多寶現不云密
表。應當多寶現即是釋迦長壽。何須更名
壽量品耶。況但是法身而失報應。若言釋
迦量即無量。秖可顯未來長壽。與大經同。
如何得知過去壽量耶。故今先知壽無量
劫。然始方云不思議一。道場觀意。以法華
爲乘始。以涅槃爲乘終。終始隔部所以木
可。等是隔部何不以華嚴爲乘始。若以
會歸爲乘始者。教行人理一切皆會。會已
無始亦復無終。若迹門爲乘始者。又不全
然。若但乘始。何故法説中明佛智等。譬喩説
中明至道場。因縁説中云至寶所。所以初
釋惟初中五句意云。今之與昔或已入住
行向地等。入復増進。唯有一分鈍根聲聞。於
此終開仍入初住。豈名乘始。若初住名始
彈指如何。故不依此能判經部。若涅槃澄
神爲乘終者。説大經時十仙諸外道。並初
發心。復無量人退菩提心。又法華之始則在
物機。涅槃澄神約於教主。由法華教主久
成。故涅槃澄神不滅。又滅影爲息迹。則法
華猶迹。澄神爲本非今經本。應知今經以
久遠實成爲本。中間今日示成爲迹。若依
他釋本迹二門倶屬乘始。若不釋本直於
迹中明始終者。具如玄文乘妙中説。注家
先擧非存亡出脩夭爲非壽量。用釋壽
量。次明壽量意。然釋兩字仍似顛倒。存亡
之數是量。脩夭之限是壽。一期曰壽。壽内之
數曰量故也。次法身下明意者。重擧向非
壽非量之體。非形牒非壽。非年牒非量。
此違論文使大士下正明説壽量意。意令
菩薩修踐極照。令知如來遠壽之體。是大
士智之所遊。所遊既深故云踐極。達彼非
壽故名爲照。不以兩字貫下百年。期頤者。
期要也。頤養也。百歳之人不知衣食。要假
孝子而扶養之。今佛不然故云不以。生公
意者。雖亦明無長無短長短恒存。故與上
三家其意稍別。仍闕注家説壽意也。於中
初明伽耶色。身形壽不實。用爲法身無壽
之表。然則下以形例壽。萬形一致。顯身分
而不分。古今爲一。明壽量即非量。古亦今
也下。明今古不二。當不思議一。然準今文
先須辯長。後方明一。言古亦今者。明本
佛古不異伽耶之今。今亦古者。明伽耶今
不殊本佛之古。無時不有下。重釋形壽。無
時不有。釋壽也。無處不在。釋形也。無時不
有非獨今日。無處不在豈專伽耶。若有時
下明形壽在物應非有無。次是以下秖指
近成即久成也。故云伽耶是也。次伽耶是者
下。轉釋也。雖指其是謂近非近。伽耶既非
下。明短既非短長亦非長。次長短下。眞俗
相對以釋長短。眞乃長短斯盡。俗則長短恒
存。生公意云。一身之處三身備矣。近成之果
與遠果同。故八十之壽即無量壽。道理雖
然須先各判。方可融通。驗前諸師偏得片
意。並以法身爲極皆違論文。論文但指過
去報壽爲長。何得用法身非壽以釋。法身
非壽諸教常談。但未曾説久成遠壽。故知尚
不及於注家踐極及以生公長短恒存。然不
云恒存之長諸經未説。當知消當文非無
一意。釋遠趣出自一家。故説佛慧彼此悉
同。若論遠壽一向須異。前代下却存諸釋。
諸釋皆不以壽量爲無常。光宅乃以壽量
爲延壽。若約今師三身四句。望諸師意並
無可存。又惑下引古師難。次今爲下通難。
先略破古人次正釋。先引事云鷸蚌相扼
等者。引春秋事。具如止觀第五記。但用事
不同。彼但借相扼之言。此正用乘弊之意。
我乘下正釋今如彊秦。使常無常家如燕
趙也。及金光明者。彼第一卷壽量品云。相信
菩薩自思惟言。何縁釋迦壽命短促。方八十
年。如佛所説二因長壽。一者不殺。二者施
食。佛無量劫具足十善。云何短促。思是事
時。其室自然廣博嚴事。因見如來希有瑞相。
乃感四佛爲其説偈。偈云。諸水滴山斤地塵。
空界可知其數。無有能知如來壽者。品文
具有此義者。即此品後文具三身義。還攬此
三分爲四句。是故應知今品題意迹中指
本。本具三身故不偏執常與無常。今正
應以本地之長。用開迹短曉長本已。方達
本理無復長短。故借迹中三身四句。對本
以釋。當知本迹倶具四句。本四倶本迹四倶
迹。問若壽量等者。涅槃亦云。惟佛與佛其壽
無量。無量故常。明常既同經應不別。經部
雖異二常何殊。答中爲二。先反質令同。次
分別辯異。初反質者一乘既同倶常何咎。大
經云一切衆生悉一乘故。其部雖異常理何
殊。若部異常殊。亦應部殊乘別。云云者。雖
如向述。亦應更立名異義同。而爲多並。分
別答者。先涅槃。次勝鬘。初涅槃者。明常雖
同廣略稍別。亦應結云豈廣略別。令常不
同。次文云爲一明一者。三外之一自爲一
機。非會三一故但云一。部屬方等對斥
偏三。未至法華不應云會。云云者。亦應
更云帶不帶異一乘何殊。亦應具約五時
明會不會一乘共別。次問近成是方便等者。
今師假設。先引華嚴大經以定。次若爾法華
下引法華。於華嚴大經爲妨。法華若興皆
開成遠。則法華中無復方便。何故本後不輕
却近。當知下結難。若爾會三下。以迹例本。
本門開已更近。亦應迹門會已不會。應知
此中文略。須先結云迹門會已無更不會
所以本門遠已無更不遠。縱不輕中更明近
迹。不可長壽更令短促。次若爾下重以迹
例本。以定道同。故一切諸佛悉皆爾也。若
爾下難諸佛壽同。何獨釋迦長壽可歎。若獨
下結難。若獨釋迦壽長。則有佛道不同之
過。故云前諸義壞。答意者捨異從同。一切
諸佛悉皆如此。故云亦然。意在同顯實本。
不必長短悉齊。又諸菩薩下引證。且引願
長豈即全等。此即下結同。亦不偏言者明
常壽等。顯往時異長短不同。望未來常一
向平等。故諸佛顯本各有遠近。若論壽體
無得復云一近一遠。故諸菩薩聞長壽已。
亦願未來説報身壽如今釋迦。但開迹已
無復近遠。故知下明本迹體用。體用即法應
相望。若應迹相望不無近遠。約近迹應望
本初應。得有近遠。故對縁長短無別長短。
所以不云報身長者。欲以法身亡其長
短。又欲顯於諸佛道同。其實開三佛道可
同。事成久近不可同也。以是方可破他諸
師。故云諸師不可師也。問既云遠成眞實
近成方便者。亦可云近成眞實遠成方便
不。答若初住中本下迹高被物説遠。即其事
也。故諸菩薩發願利物。隨四悉益亦可説
長。問。若爾那知釋迦不是初住。答。今顯實
已不復隱本。故知非也。是則初住説長爲
權。開權説近爲實。既有本下迹高。亦有
本近迹遠。用此高下開諸經中長短倶常。
既了諸經長短倶常。自曉今經久遠之本。唯
云常者尚未可依。驗知諸師計無常者不
可依也。問義推等者。如向所説。法華明常
道理實爾。據文不如涅槃常顯。故今經明
常似無文據。答意者。詮教也宗旨也。糟糠
及橋並能詮教。能詮雖異失旨如糠。問橋
具如止觀第十。此且通途以斥執者。又教本
下別明化意。前雖通斥今別明四悉。宜長
宜短被物不同。即因縁也。又文下以部望
部據多少論。非全無文。即約教也。若隨多
棄少等者。忽若倶少則二經倶棄非魔何謂。
具如涅槃第七邪正品中。不知法身常住
皆名魔説。又此經處處明法身者。略如向
引。但名異義同。人便迷名而失其旨。若但
隨名尚是魔説。況多少耶。亦如玄文同體
異名中説。即是實相寶渚非如非異。平等
大慧等。問既明法身等者。若明法身無
三徳者。當知則非常住法身。答文可見。
論文亦云成就三身。三身即是三徳故也。
次正釋品名爲二。先通。次別。初中先釋
如來。次釋壽量。初云通號者。且指如來
一名。餘九非無初號最顯。具如下釋。具通
三身並具十號。略如止觀第二記。次釋壽
量。詮量也者。壽家之量故曰詮量。故釋量
字詮量十方三世三佛等。故云也。次今正下
結歸品意。乃指今之本佛何故爾耶。以如
來名通壽量亦爾。不可局故。故須且通。題
名雖通意則局本。故結歸也。問。法報是本應
身屬迹。何以乃言本地三佛。答。若其未開
法報非迹。若顯遠已本迹各三。次如來下別
釋。亦先釋如來。先置廣從略。所言廣者。如
四身十身三十三身無量身等。從義既廣。今
從略名以消品目。所言二三者。二即眞應
三即法等。不云化者。化應一往其體大同
問華嚴十身此但二三。身數既少攝義不周。
是則此經身義不足。答義有通別通義可
爾。別則不然。彼通云身故云十身盧舍那
也。別釋如來故不應云業報佛國土佛等。
若欲通收彼經十身。應開爲四。則以化身
攝於業報。智即報身虚空屬法。餘皆化攝。
故知此經亦立多身。則妙音觀音三十三身
十法界身。或己或他即其事也。況今釋品如
來之名。故但可二三。諸教定故消名便故復
釋本迹方在今品。故知今品即是本地二三
如來。初二如來者。先借論文如實之名。次
釋此名以成眞應。又二。先眞。次應。眞即法
報二身合明。故擧境智和合以釋眞身。乘
是下釋也。既但以如智契境。故屬眞身。論
中秖一如字釋中境智各雙言之者。秖是能
如如於所如。所如如於能如。此用金光明
意也。若單論下明境智和合。成因取果闕一
不可。次道覺下結成眞身。因果滿故。故云
義成。所以眞身云成。應身云生。以如實下
明應。又二。先以報爲本。前釋眞身。乘實道
三字屬因。今因成果全屬果用。用本所證
契境之智。乘於果上利物權道。即實而權
故云實道。故以方便生於三界。次來生下
正明應身。亦借成論小名以顯圓義。善簡
名義理則可歸。次明三如來中。但離二爲
三。於中又三。先出三如來義通本迹。次又
法華下。別顯本地三如來也。三論云下引
經論證。初文又三。先出正釋。次法身下翻
名。三是三如來下融通。初又二。先借大論
立義。次如者下解釋。論文一句三身具足。初
以如之一字。名爲法身。指所如之境。還指
所證爲來。故云不動而至。此即如非因果
而通因果。來字在果不通於因。次報身如
來。又三。先正釋。次從理下結得名。三故論
云下結示論文。初文者。專約報身解其二
字。但初如字義與前異。前如法二字屬所。
今如之一字屬能。法通境智。智謂能如。境
即所如。智還乘於所如之境。得成於果。故
云乘於眞實之道。次智稱去釋今如字所以
也雖即智如於境。然如從境立名。故云從
理名如等。次引論者。如能稱於法相故也。
解即屬智稱境而解。即能如也。以解滿故
名之曰來。準此法身亦應引論文。云如法
相也。但是文略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三明應身。又四。先正釋。次引證。三明應相。
四引論同。初文者。先明應由。由智稱境示
能説身。説即應也。自報無説故言以如如境
智合。但云以如不云法如者。法既屬於境
智。用此境智能起應故。以解屬智別對報
身。應非無智且以稱機用擬於説。故他受
用亦得名報。亦得名應。若勝若劣倶名應
故。故知大師善用論文妙至於此。次翻名
中具三身也。近代翻譯法報不分三二莫
辯。自古經論許有三身。若言毘盧與舍
那不別。則法身即是報身。若即是者。一切
衆生無不圓滿。若法身有説衆生亦然。若
果滿方説滿從報立。若言不離三身倶然。
何獨法報。生佛無二豈唯三身。故存三身法
定不説。報通二義應化定説。若其相即倶
説倶不説。若但從理非説非不説。事理相
對無説即説。即説無説。情通妙契諍計咸失。
沃焦者。舊華嚴經名號品中。及十住婆沙中
所列。大海有石其名曰焦。萬流沃之至石
皆竭。所以大海水不増長。衆生流轉猶如焦
石。五欲沃之而無厭足。唯佛能度是故云也。
前二身名一切常定。故應身名十方各有不
可説佛刹微塵名號。故彼品中新經云釋迦
如來亦名毘盧遮那。舊經云亦名盧舍那。
舊經意明應身異名。故總彼二經三名具足
其體本一。但新經意以毘盧爲舍那。舊經
直擧他受用報義復何失。三融通中四。先略
示意。次引教。三修性。四引論。初如文。引
教中三。先引經。次總結。三問答釋妨。引經
中二。先引大經者。意明三徳秖是三身。三
身具如諸文所釋。引梵網等三結經者。以
義大旨與三經同。而義意撮要。若華嚴中
十方臺葉互爲主伴。此梵網經唯一臺葉。故
天台戒疏判云。華臺華葉本迹之殊。所以華
臺華葉本迹定者。被縁雖別道理恒同。所
結既同能結豈別。像法決疑意亦同於所結
故也。普賢觀云。準上可知。結與釋妨文相
可知。若但下約修性縱横不縱不横。以判
圓別者。即是約教。於中先別。次圓。後以藏
通況之。言修縱性横者。非圓妙也。性徳
之名名通別教。別教雖有性徳之語。三皆
在性而不互融。故成別義。若三皆在修前
後而得。道理成縱。具如止觀第三及記。故
知今經不説縱横。若性若修三皆圓妙云云
又法華下明本迹也。先正示同異。爾前非
不明圓三佛。但與法華迹門義同。非今品
之三如來也。故云永異。問。論中但指報爲
久遠。應指伽耶法非今昔。如何三佛悉指
於本。答。論雖互指。理必咸通。豈昔有報而
無餘二。豈今但應而無法報。以中間今日
悉具三身。但自實成望於中間今日所現
身處。通屬應化故且對之。又法身雖即不
當今昔。約修相望還分近遠。下釋壽量可
以準知。故今日中間節節具三。次引論如
文。次釋壽量兩字。即向三如來之壽量也。
故釋壽量中各具足三義。於中先略釋壽。
次廣釋量。此是壽家之量。故廣釋量即是廣
壽。初釋壽中先釋字義。次眞如下即以字
義而通三身。次釋量字。於中爲七。初明
義通。隨三如來自無定故。以成三句用釋
三身。次復次下更專以四句消前三身。三
一身即是下。融通三身。四隨縁下赴機不
定。五此品下。約身以判。六復次下。判於本
迹。七問答釋疑。初立三句者。即是前二三
如來之壽量也。既但開合之殊。今但從三爲
便。於中三。先釋字。次對身。三立句。次法
身下。即以三句釋三身也。初法身爲四。初
略標。次有佛下釋出所以。三文云下引證。四
蓋是下結歸。初如文。次釋所以中又二。初
正出法身所以。次不論下簡異二身。又二。
先身。次壽。初簡身者。不論相應簡非報身。
與不相續。簡非應身。與字引下句耳。不論
兩字貫下二句。次簡壽中亦無有量。簡非
應壽。及無量。簡非報壽。亦無兩字貫下二
句。故以及字引之。故華嚴云。法界非有量
亦復非無量。牟尼已超越有量及無量。彼但
迹中約體用論。體必雙非迹能雙用。此乃約
用明體故云超越。若直引此以證久本。良
未可也。以彼不云已成壽故。文云下三引
證。兩句並雙非報應。詮量報身中亦四。初
標。次以如如下正釋。三文云下。引證。四此是
下結。正釋中二。初正釋。次境既下釋出所
以。先正釋中二。先正明。智契於境故有報
身。次境發下借義釋名。由冥故發發方名
報。是故得有難思之壽。次所以中二。先法
次譬。函境也。蓋智也。由相稱故有含藏用。
所藏之物方任外資。引文者。初句證報體。
次句證報因。次句證報用。次句證報力。三
詮量應身中亦四。初略標。次應身下釋所
以。三文云下引證。四此是下結。次所以中三。
先明功能。次縁長下應用。三云云下明應
即體。引證中初二句證應相。次二句證應
用。復次下約四句中二。初正釋四句。次四
句下四句料簡。初正釋中先正釋。次總破古。
初正釋者。依身次第不依句次第。故初法
身爲第四句。報身即第二句。以金剛前未
名報故。即第一句是有量也。而未名佛。且
云無常。其實更須分別同異。金剛至凡節
節異故。應身即第三句。言通途者。欲以四
句收一切故。故以第一句自金剛來。通
及凡夫。故非佛之言所攝該廣。況復凡夫
亦得以爲三身之本。故入初句。次破舊中
云兩謗者。品中明常不以常解。名爲減
謗。品無無常用無常釋。名爲増謗。次四句
料簡中又二。先結前生後。次正解。於中文
自分二。初言別者。三身別釋。分句屬人所
屬楷定故也。釋報身中先定句。次釋疑。於
中先明法報義等同第四句。次但取下明對
句意。凡夫共者。今文釋佛。但三身之外。皆
屬凡收。故文尚以金剛之前。不屬三身並
入凡例。言別教者。三身別別各對句故。故
是別教分別之相。次通途下通釋也。各具四
句。三身互冥故云圓釋。三身各四故云通途。
於中初通標。次一一通釋。初法身四句中。
云雙破凡聖八倒者。凡四聖四中理任運常
雙破故。然亦須簡八倒體状。如前十八空
中説也。第三句言無常者。無彼常故。第四
句者指寂爲法身。兩亦而照。次報身四句中
皆須約智。初雙非者。境既雙非智必稱境。
第二句中云出過二乘故者。小智但有計
無常故。問此中雙照與向何別。答向以寂
即法身寂而常照。此中約雙照之智故得
爲別。問。法身是境境何能照。答。相照四句具
如玄文。應身四中非報身故非常。非生死
故非無常。兩存者雙具前兩。凡夫四句中先
明用句所以。今明如來何得通凡。爲咸
四句既一句對凡。今既通釋望佛非無。況
復性徳三身具足諸句。言性徳無名字者。
未有修故明無果佛四句故也。但約理三
以立四句。第三融通者。一身即三不同他
釋三身定計。是故身句皆悉互通。名通義通
理通法通通而恒別方釋妨也。第四隨縁中
三。先示相。次引經。三所以下釋出所以。即
約教判也。言若諸菩薩未登地住。云同前
者。同二乘也。與奪者。以他受用亦名應故。
地上見者是他受用。但以報應二名而論
與奪。大經下更擧大經三譬。以證三身。五
此品下約身以文義判品。令知久成。又
三。初正出本報。何以故下釋出所以。上冥
法本下契物機。三以此下結成本報。六復
次如是下。廣約本迹示今品意。於中又四。
初正明本地三身爲本。即正示也。次諸經
下與諸部以辯異。三非本下明本迹之由
四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於中又五。初正明
本迹體性。性即實相。實相非久。誰論其本。
實相非近誰論其迹。實不思議故名爲一。
次正斥肇師。言寂場者。若以叡師九轍中。
仍寄多寶表本。而肇公指釋迦本迹。須云
寂場。三復次下更擧近中多種本迹。通斥諸
師。四今攝下。別示久本近迹。明不思議。五
如此下結異。初二如文。第三文三。謂標釋
結。釋中又二。初別約三諦以論本迹。復次
此三下。總約三諦三一不異。以論本迹。且
約次不次以論總別。若別若總倶不思議。
但據設應之相用法不同。致成總別。皆
依本時即總而別。乃能用於即別而總。總
別不二適時言殊。然於別中出別相者。從
眞起應。但以神通通名爲應。俗則但指俗
諦三昧。以之爲本。隨方便教得作此説。
未知下總結。四別示中三。先正簡示。次示本。
迹相顯。三本迹下示不思議。初簡中言三番
四番者。三番三諦也。四番加一心。若本若
迹皆攝褺者。攝屬褺持。褺字亦重疊也。三四
重褺同在本迹故也。若本若迹皆有如是
四三本迹。在本在迹隨時別故。簡中間本
迹爲迹。本地本迹爲本。他人不見今經本
迹。但知從勝專求法身。如此法本與衆經
共勝翻成劣。若得久本則近迹不失。若但
云法身。則尚失中間。況復遠本。從箇下明
本迹相顯。從於本地本迹之本。垂於中間今
日本迹之迹。如是本迹久近相顯。方知本是
迹家之本。迹是本家之迹。三本迹不思議者。
即是約理。五結異。如文。七料簡中先問意
者。勝方名異。諸經所明法相此經尚少。應
劣諸經。何得反能超異諸説。次答中二文。
皆云種種。不出因果及以自他。文有譬合。
前文云業。即能行之行。寶即所行之法。位即
所階之果。方便教中行因獲果。故云種種。
若無法身常住之壽。因果無歸。故知諸經諸
行不同。皆入今經常住之命。此常住命一體
三身遍收一切。此約自行。次大經下更約
自他。具如法門下雙合。海中之要下結出勝
意爲三。謂法譬斥。斥云非異是何。法性法
身。智即報身。應即應身。故法性海中要豈過
此。故應皆以三身合喉等四。然諸經中豈
無三身。但爲兼帶及未明遠。是故此經永
異諸教。若不爾者。諸檢諸經。何經明佛久
遠之本。同此經耶。何以苦貶久成之徳。爲
釋疑耶。此若釋疑方便亦是釋現相疑。方
便釋疑則序品爲正。方可此中踊出爲正。
況他並判以爲流通。然論中自列十種無上。
一種子無上指澍雨譬。二行無上指大通事。
三増長力無上指化城譬。四令解無上指繋
珠譬。五淨土無上指多寶現。六説無上指髻
珠譬。七化生無上指踊出菩薩。八成道無上
指壽量三菩提。九涅槃無上指醫子。十勝妙
力無上指下諸品爲餘殘修多羅。當知論
意指分別品去。爲餘殘修多羅。即正經之殘
流通分也。望今所判唯差半品。若以功徳
而言。可倶屬流通。今從記領判屬正耳。並
異諸經故云無上。若爾。雨譬已前豈非無
上。答雨譬已述譬及領解。方便品已判甚
深。甚深秖是無上異名。況方便品已。是譬本。
若以方便去八品爲正。猶得迹門中正。若
以十三品爲正。復雜迹門流通。故知取迹
流通爲正。棄本正爲流通。深不可也。具
如別記。故知本地三身。即諸經諸身之喉。如
衣之襟諸根之目。如屐之蒵。蒵字從草出
風俗通故知今明本迹。不與諸經諸師同
也。此品文句疏文稍繁。前後難見故前録出。
但依此開。開顯文二。先誡信。次正答。又二。
長行偈頌。長行二。謂法譬。初法説爲二。一
三世益物。二總結不虚。初三世爲二。初過
去爲二。初從如來祕密下。出執近之謂。二
從然善男下破近顯遠。初文又三。初出所
迷之法。二出能迷之衆。三出迷遠之謂。次
破近顯遠。又二。初顯遠二益物所宜。初又
二。法説譬説。譬説又三。初擧譬問。二答。三
合。次益物所宜中又三。初益物處。二拂迹
上疑。三若有衆生下。正明益物所宜。於中
又二。一感應。二施化。於中又二。先明形聲
益。次得益歡喜。先形聲又二。先形。次聲。形
益又二。一非生現生。二非滅現滅。聲益如
文。得益歡喜如文。次從諸善男子如來見
下。現在益物。又二。先機感。次應化。於中又
二。一非生現生。次非滅現滅。初文又二。一現
生。次現生利益。現生又二。一現生。二非生。
第二現生利益中二。先形聲。次不虚。不虚又
二。先不虚。次釋不虚又二。初照理不虚。次
從以諸下明稱機不虚。於中又二。先機感。
次施化。次明非滅現滅。又二。一非滅現滅。
二現滅利益。初又二。初本實不滅。於中又
二。初明果位常住。次擧因況果。二從然今
下。迹中唱滅。次現滅利益又二。初不滅有
損。二從以方便下。唱滅有益。初又二。初不
滅有損。次廣釋。次有益中二。先歎佛難値。
次釋如文。第二總結不虚爲三。先明諸佛
出世必先施三。次明皆爲化物。三皆非虚
妄。次譬中二。開合。開譬爲二。一良醫譬三
世。二治子譬不虚。初文又三。一醫遠行譬過
去二還已復去譬現在。三尋來譬未來。過去
又二。初發近顯遠。二化益所宜。今但化益。上
化益又三。一處所。二拂迹。三正化。今但正化。
上正化又二。一機感。二正應化。今具譬之。
今就初文爲二。初如有良醫超譬應化。從
多諸子息追譬機感。次正應化已上譬文
勘上法文
文有三誡。三請至鄭重者。請中既云如是
三白已復言者。當知至四。佛於三請之後。
又云汝等諦聽。即第四誡也。并前迹門誡許
及三請。即五誡七請。鄭重如前釋。昔七方便
至誠諦者。言七方便權者。且寄昔權。若
對果門權實倶是隨他意也。以圓人中亦
有無生忍者。易聞遠故置而不論故此自
他隨用別故。具如玄文。法説中未來語少者。
但指常住不滅四字。爲未來文也。譬説偈
中文多者。長行譬説中從其父聞子已下文
是。其文尚少。偈法説中從我見諸衆生下。
十行半文故云多也。一身即三身等者。文中
二解各有其意。初釋約三身法體法爾相即。
次釋約今昔相望。以今法體望昔故也。亦
可前釋通諸味後釋斥他經。唯在今經故
也。即祕密家之神通。故還約三身以釋。故
知神通力言隨於諸教教主故也。故廣約諸
味簡已。更約今昔簡之。方顯本地三身神
通。若釋小乘及以漸教。則不得以此中三
身釋之。引大品者。此經擧一切世間皆
謂近成。唯列天人脩羅不云三惡者。然計
近者。亦多在此三故引爲例。前雖有二乘
之名從初以説。若被開已倶成菩薩。故今
但從開邊以説。彼大品意云勝出者。但勝
出小。小在此三亦不須三惡。故暫引同。從
此法身地至長遠之説者。法忍菩薩尚自須
聞。當知壽量非説不知。然得無生者。亦
聞應即法身。但不聞久成而已。言自應等
者。但不同界内經歴五味跨渉本迹。七請
五誡方乃得聞。以見一分法身。理合得聞
長遠。故前文云。地住已上得聞常故。但常
與餘時異。故更論之。破近顯遠略有十意。
如玄義云云者。玄文第九明用中。有十門
不同。彼具列釋兼與迹門十意。以辯同異。
今但略擧破廢二門。注家云。無始之壽&MT01227;
未彰者。此不應爾。何者。此中正明久遠之
長。以破伽耶近成之短。彰灼顯著何&MT01227;之有。
又言。何佛不然此亦不爾。久近不同長短
別故。言直下塵被點之界者。此中經文不
云下點。但兼彼迹文成其語耳。僧傳云。
準羅什舊經。無一塵一劫四字。有齋高僧
曇副。誦經感夢云少一句。後果得之。若
金光明云。一切海水可知滴數。無有能知
如來之壽。此亦明未來之壽。非過去也。若
引證此殊不不相關。益物處者。此之娑婆即
本應身所居之土。今日迹居不移於本。但
今昔時異。見燒者謂近照本者達遠。故經
云。我土不毀常在靈山。豈離伽耶別求常
寂。非寂光外別有娑婆。於是中間等者。先
正釋。次或有下出古。三今謂下破古。正釋
中初總立能拂。次疑因下示所拂事。先標。
次昔教下釋出所疑。次今拂下正示拂相。正
由經文先擧事竟。結云皆是方便。即名爲
拂。昔於諸教雖見不同而生於疑。乃不
知是果後方便等。及如是示差別意。即説
値然燈等及在然燈之世。入涅槃也。次古
釋者。又有人云。説然燈者。説他爲我爲平
等意趣。經文但云我説他身。何須改云説
我爲我。今釋意云。是釋迦菩薩入滅。不得
云是然燈涅槃。亦非釋迦爾時於然燈世已
曾成佛。而般涅槃。不可二佛一時興故。是
故但以得記弘法壽終爲果。佛眼等者。既
對佛眼擧於兩應。故他受用亦應攝也。人
天及以法眼皆云華報者。非無近果讓佛
報故。其土既爾身豈不然。信等諸根者。既
爲如來本地佛眼所觀。窮其久遠照其根
源。故此五根。須約本地中間縁了。復經漸
頓大小及人天乘。名同體別通。得名爲信等
五根。以人天乘通名縁因故也。此乃望彼
遍開通成縁了。於中先約漸頓判。次約大
小人天以判。小即漸初。漸中利鈍但云藏
通者。漸通具四以別圓同入華嚴中頓教
攝也。是故且以漸中界内巧拙。對於利鈍
通在方等般若二味。又以小對人天辯利
鈍者。且以優劣相望故耳。但人天乘遍在
一切大小教中。十界至二因也者。應云十
法界中亦有惡法。而言不用者。以十法界
是生善機處。故不取惡。但十界中展轉相
望。有五乘七善及圓實等種。是故聖人更立
方便傳傳引出。良由有機機宜不同。不可
頓出。問。若爾。佛果既極如何亦得名生機
處。答。此中論機及辯利鈍故。佛法界未是
佛果故。彼玄文十界交互以論機縁。則果佛
機通在十界故也。若直宜以佛界度者。則
是佛界有佛界機若未宜佛界則漸於菩
薩界。而成熟之。乃至地獄即至地獄方迴
心者是也。具如釋籤亦如觀音妙音現身不
同。自説名字等者。既對十界。或但論四聖
以辯勝負。及應勝劣。當知此中且對佛界
勝劣應耳。所以頻論者。恐仍謂法身説法
故也横論即十方者。昔十方也。約竪處所至
然燈佛等者。以釋迦望昔値然燈名儒
童時。非取他然燈以望我也。若取他佛
非我豎也。若指然燈佛身則可引類而已。
故云如今等也。言生法者。如下所釋勝劣
各有生法二身。次約横中云亦如華嚴十號
等者。名號品云。如來於此四天下。現種種
身。種種名。種種食。種種形。種種相。種種脩
短。種種壽命。種種處。種種根。種種生。種種
業。令諸衆生各別知見。又於十方各有十
千名號令諸衆生各別知見。既云如來於此
四天下等。故不得將他佛以望我也。竪中
亦然。又諸經下明佛有三身自互相望名字
不同。初通標或説去。擧三身相望亦得是
横。法身佛去乃至般若首楞嚴者。於法身中
又有異名不同。般若是智楞嚴是定。不思議
定慧並法身之異名。具如止觀釋名中。以大
經佛性有五名也。但擧法身餘二仍略。以
横望故即得以佛望佛。如前豎望秖得以
佛望往菩薩身耳。今既已成可得横望。或
説壽二萬至可知者。此借他佛以顯釋迦。
如彼諸佛故皆云如也。縱横可知者。釋迦
彌勒即縱也。對現十方即横也。若自身今
望往日壽即竪也。望自身壽即横也。如玄
義云云者。彼玄文壽命妙中。具明迹中四佛
壽命及以本中大小不同。優劣相望及以彼
此而論横豎。然不以優劣判本迹。但以久
近判本迹耳。令辯同異故注云云。或三
身相望者。於一教中自以三身而有優劣。
用爲大小則義通別圓。次或三身各別皆爲
小者。此乃別圓相望圓大別小故也。例三點
云云者。秖是並別及非。縱横即譬別圓。具
如止觀第三。古師六釋皆爲縱横。今師三釋
不縱不横。若更於縱横判大小者。小乘三
徳爲小。別教三徳爲大。亦復現言當入涅
槃。此指開迹竟文者。若開迹竟。得言雙
林是示滅度爲益物故。以今準昔亦復如
是。師子奮迅等者。奮迅之名及十功徳。通
於本迹乃至初住。今須簡之此是久成現作
現在。有十徳者。前九可見。如第十云具上
十善。即如四觀觀其十善。圓即上上十善
也。十善秖是三業故云身三等。故四三業節
節不同。故上上者至果名爲師子奮迅中第
十功徳。秖是三業隨。智慧行及三密等。故佛
果地亦以師子三昧。奮他塵垢。若論諸佛
世世皆然餘九準此。云云者。委釋十相辯
中間今日世世皆有。現在迹化由本功徳。如
來見下乃至樂小法者者。以久近相聖爲小。
佛以本地佛眼見之。未宜遠説。以樂近
説爲樂小耳。華嚴至人耳者。先引經。此
是十地品初金剛藏止解脱月辭也。案彼經
下今文判也。故知彼經以未至回向。爲不
久行。此但次第行耳。若普賢行初發心住已
圓證竟。豈至地前云不久行。而不爲説。若
言寄次而論不次。何故初住不亦且次第
耶。故寄次之言須有典據。故彼以不久行
爲樂小者也。今文乃以樂近成爲樂小。但
引因類本非即本文。若云對小乘爲樂
小者。地前住前及藏通菩薩尚不被小。況
彼經十地。況今經本門。師云者。引南嶽説
同爲證。今當下大師於下通約教道。始自
弊欲終至別教通名樂小。徳薄垢重者。其
人未有實教二因故也。言下文云諸子幼
稚者。指下醫子譬文。尚未堪聞圓。況開遠
耶。見思未除者。且消譬中幼稚之言。定未
知遠。次問者若前四味但樂近成爲樂小
者。華嚴頓部諸味中圓。及以因門云何亦爲
樂小法者。答中四義。三在因門第四在果
門故樂小之名尚通弊欲。何況小耶。故今果
門別在樂近。故前三人中前之二人。自退
大後著愛著見。此人尚不樂於小乘。況圓
乘耶。次一是著三方便教。尚不堪聞圓。況
復聞遠所對別故。故對果門以樂近爲樂
小。故知果門圓人賢位猶有樂近成者。若
果門之後一切開已。初心亦聞況賢位耶。末
代未曾發心。亦聞況發心耶。問。末代咸聞佛
世安簡。答。佛世當機故簡末代結縁故聞。若
得此意凡諸法相所對不同。何須問言圓
不應樂小。前明利鈍至兩應者。前明兩機
通漸頓教。總判利鈍。故今總以兩應言之。
劣應至法身生者。二應之相。經文各有生
法二身生相。當知兩處相望不可以乘栴
檀樓閣。濫同貫日之精。不可以種智圓明。
同正習倶盡。復以十方七歩不同。而表勝
劣。故知兩處皆無久成。但以至作如是説
者。未開但説云生。開已方云非生。今述昔
垂方便。對今開已之言。故總云耳。餘經至
非生者。一往且從小乘以説。如佛問均提。
汝和尚戒身滅不。乃至知見身滅不。皆答云
不佛印許之。既許不滅故云不破。若大乘
中亦非不破。又雖以大破小。但大小相奪
大小仍存。終無以遠而奪於近。故云尚不
等也。故今經望寂場遮那之體既是迹成故
云正破。未及委論四教。且約兩處成相。即
曉藏通二身是劣應耳。別圓二身是勝應也。
文中雖云兩應各有生法二身。然劣應之上
五分法身義同生身。勝應之上雖云生身。
義同於法。言値然燈至説他身者。以然燈
佛身爲他身者。若準此意他身之言應存
兩釋。示即必在於我説則兼於自他。如今
之説彌陀。亦成我事及彌陀事縁相關故。
如一衆會或集十方或集一方。或往十方
或往一方。示現依報者。非直現土。土塵皆
説具如華嚴。上過去至世界之益者。一往
且以得歡喜邊名爲世界。豈過去世無餘
三耶。故云似也。今明皆不虚者。今現在文
皆具四悉。倶至本門故也。故知過去還須
具三。大論四悉檀並實者。彼論通以第一
義。爲衍門法相。以三悉爲三藏故。各有其
實。篤論下彼大論意剋判虚實。一在衍門
故實。三在三藏故虚。言縁中者。如向隨
縁不定。機在於小小即名實。如三藏人
於此四悉。則三實一虚。通別二人則三虚一
實。圓乘則一切倶實。凡夫則一切倶虚。若以
下借此虚實判二門者。以此二門對於漸
頓二種衆生。未曾當機爲虚當機爲實。且
置四悉而以因果相對辯虚實者。於中先
以七方便人對二門判。次以實人對二
門判。若方便教二門倶虚。因門開竟望於果
門。則一實一虚。本門顯竟則二種倶實。故知
迹實於本猶虚。約圓頓下若本圓人望於二
門。亦秖一虚。雖云更不別得非無増道
益也。若於昔教曾密顯遠對此二門。亦名
二實。準前亦應云更不別得。不無二門増
道之益。若五十起去。對此二門猶名倶虚。
又前教密開不來至此。亦名倶實。於踊出
衆非虚非實。亦名爲實自欲得故。於滅相
者此虚彼實。於有退者現虚當實。影響發
起。亦非實非虚有虚有實。於迷教者一
切倶虚。問意者昔是昔教今謂二門。今昔本
迹倶名入實。以昔望今爲二虚者。應當今
日二門實相勝昔實耶。實本無二今昔豈
殊。答意者且以迹答。本準可知。教門前後
入實無殊。初指華嚴次指二味壞草菴入
即指法華。入時在人非理別也。次例者以
小例大。此乃以横例豎。若還以豎例豎。
應云鹿苑入小與二味中入小不殊。此則
入大入小無處不有。五味從次第相生。鈍
小從顯露以説。此中六句者明今日應身
即是久成法身。不思議一故云照理等。故本
迹者寄事以説。如實知見等者。論云。如來知
見三界相者。謂衆生界即涅槃界。不離衆生
界有如來藏故也。無有生死等者。論云。常
恒清淨不變義故。亦無在世等者。論云。如來
藏眞如之體。與衆生界不即不離故。非實
等四者。論云。離四種相以四種相是無常
故。當知論意諸句皆圓。是故諸句皆云與衆
生界不即不離。故今並作圓常中道佛性釋
之。不作此釋尚不能見昔教中實況開
顯實況久遠實。故此須指本智照境。不見
斯旨徒消本門。言六句者。初如來去。二亦
無在世去。三非實非虚。四非如非異。五不如
三界去。六如斯去。於中初明句意者。如來
明見應云法界。何以但云三界相等。爲令
衆生知垂迹處無非法界。法身常住故云
如實。感法身者。機撃法身令起二應。故名
爲感。不可單以法身爲應。如實下正解。
解中初第一句。若準下句中云無二死。應
云無二種三界之因相也。直云三界者。能
知見者名之爲智。所知見如如即中境。中
境不出三界故也。於所見中既通凡聖。
今以如來知見皆實。餘所知見望佛皆虚。
而猶有因。佛如實見故云無因。離三界已
無別理故。無生死去。即無二死果也起集
下結上無二死家之因果耳。故有五住集
名退。有二死果名出。而云無常果現者。
二死望中二倶無常。別指二土以爲二死。
通論金剛已前尚名無常故也。亦無在世及
滅度者者。亦是雙非二邊因果。此之二句及
兩雙非故云此四。故前從如實知滅度者。
約如理所離。次二句者。共顯中體。後之二
句約能見説。若雙非等者。此之四句並成雙
非。此雙非言若彼結之。即成遍句。其言雖
顯恐與權教雙非相濫。是故重釋雙非結
句。若屬一邊並在權教。例如下出結句相。
以餘結句結今雙非。令成偏句則非圓
實。故歴諸句次第結之。結初句云非生非
死等者。以生爲生死邊。以死爲涅槃邊。是
生是死乃是雙照。若結爲生成生死邊。非生
非死乃是雙非。若結爲死但成涅槃。退出亦
然。下二準此。若雨結已復更雙非方顯中道。
故云今皆非之。今經中直爾雙非顯中。不
偏結句故唯圓極。如此之流者。此例尚多即
乃至已下文是。如單複具足處處雖有雙
非之言。以句結之各有所屬。故一切見唯
結成有。二乘諸句唯結成無。此有此無但成
別俗。非此有無秖成別中。今明圓理故須
細辯。經云如來如實知見。儻以二乘等釋。
則有毀佛之辜。然此結句唯在一家。判諸
經論一切句法。以辯文義宗趣不同。淨名疏
中因釋迦旃延章。旃延但云苦義空義無我
等義。義在三藏。淨名結成通義。呵云。空無
所起是苦義等。當知空無所起是無苦無
樂。但結歸於苦。既云無起。復云是苦。故但
成通。若云空無所起雙非空有結成樂義。
即成別意。別以出假爲樂故也。若更雙非
別教苦樂。方成實中。如是廣出。況復單複
具足亦遍諸教。如四教四門。門門四門門門
四悉。一一悉中復有四悉。即成門悉各有
具足。故別具足更須非之。圓門起見尚墮
有句。安得更成複具等耶故知若見非見若
門若悉。皆須以法方能定句。終無以句能
定法體。故釋義者。不觀句下法體所歸。如
何能辯法句淺深。如何能消今經雙非。若
以法定隨擧一句。即成實理。不如下釋第
五句不如三界者。如者同也。不同餘人見
於三界述佛見也。佛必權實二智具足。必
不同彼二種三界所見二邊因果之因。不如
二種至之相者。秖是二死及以五住。應知
三界名通通界内外。若界外立三界名者。
以外準内故也。中理未窮通名見惑。通三
界也變易土中勝妙五塵名欲界思。不思議
法塵名上界思。淨名疏中委出其相。次唯佛
一人下釋第六句。如斯已下文也。既總云如
斯。覽前所照通成一見。故皆重牒前五實
句。共明權實二智之相。故前實智唯照實
境。今加權智隨物見權。明非見而見等。即
二智不二。故云如衆生見示二死身隨他意
等。次文牒前初句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等雖
如實見亦於衆生見處而見。具五眼故。如
實知見下。牒前無有生死等。次亦無下牒
前亦無在世等。次無實下牒前非實等。次無
三世下。牒前非如等。次同於下牒前不如三
界等。皆以如來明見以爲權智。一一釋之。
如來下牒前不如三界已下文也。如來雖即
自如實見。物機不同所見各別。故佛亦以隨
類而見而垂應之。以諸下明機感中。初明
機相即四悉機。欲令下明應相以逗四機。
一一悉中能所皆足。自爲四別。既云種種
故對漸頓以釋。所以玄文中十門解釋。一一
門中具足諸教。此依圓教消經而已。性即
爲人者。先正釋。次釋疑。初正釋中凡言爲
人。所爲必擬生其宿善。宿善不改今方可
生。故性屬生善。次習欲下釋疑者。先立疑。
釋云下釋。釋中先正釋。次擧例三性欲下結
同。如因下擧例者。如大經云。善男子。一切
衆生身與煩惱倶無先後。雖無先後要因
煩惱。而得有身。終不因身而有煩惱。性欲
亦然雖無先後。必因習欲方乃成性。結同
者。今雖性前欲後。終須欲義居先故云習
欲成性。世界名欲此準禪經。具如止觀第
一云。禪經從因故云樂欲。大論從果故云
世界。次釋行中。善生惡滅倶得名行。故於
行中以分二悉。廣如玄文料簡。行起宿善
治破現惡云云。次釋憶想中更爲四。初得名
所以。明第一義而通於初。且以相似解起。
對治麁惑未入眞道。慧名爲想。次漸頓衆
生下。明四悉次第。由三悉故第一義來。於
諸内外凡位亦得名第一義也。但想慧名
須在因位。如五品前修行五悔。初入隨喜。
尚乃得名爲第一義。況入内凡位耶。又隨
喜前獲少定心。尚亦得名入第一義。況入
初品。三隨其下明入眞之縁。四乃至下。明
憶想通後至金剛心。問。應云初住。何以
云地。答。從漸頓來。且寄地位。欲令下至若
干因縁譬喩者。此用五佛章中施權之言。皆
云種種因縁等。以申今文。本迹倶有漸頓
之化。如爲懈怠等者。擧小對大。如倶舍論
釋忍位中。始從下忍三十二觀。乃至上忍
留一行相。入世第一。但所留行二義不同
利名見行。鈍名愛行。利人又二。著我多者
留無我行。著我所者留於空行。鈍人又二。
著我慢多者留無常行。懈怠多者留於苦
行。今文且擧鈍中二人。復諸論師諸計不同。
不能具述。通教中云亦如是者。觀門雖巧
諦觀次第不殊三藏。然約四門四悉二空三
假。與藏不同且約大同亦名種種。頓中別
圓。雖三十二及入不二種種行類。亦何出於
各四門耶。無有虚出至昔虚爲實故者。爲
字去聲。禀權出界名爲虚出。三乘無不皆
出三界。人天無不爲出三途。並名爲虚。如
來本爲一實施權。無有毫差而皆入實。
寄此四字者。常住不滅也。既其不滅益至未
來。舊人下先擧舊計。云前過恒沙等者。古
師見經中有所成壽命之言。謂爲果壽。乃
指前文過於塵界。爲前過恒沙。以非恒沙
可能喩故。乃用世界以之爲喩。于今未
盡爲後倍上數。又古人見復倍之言。便爲
有限。況復不知是實因壽。而云神通。經中
云復。他云後者。章疏之言。從此已後復倍
上數。如是並爲神通延壽。意言。今雖未盡
必有盡時。經擧因況果者。明本行菩薩道
時。所感因壽尚自未盡。況果壽耶。古人不
曉判屬無常。故知以不盡之因壽。況不盡
之果壽。明因果倶常。古釋反令因果無常。
云何棄所況等者。彼見能況有所成之言。便
爲所況之果。但經文中前已明果。何重言
之。言縱令者指初住位分得常壽。豈有初
住眞變易壽。便同分段有無常耶。若言盡
者。何當盡耶。何名分常分但對佛及以後
地。準行證文自應知之。譬如下擧太子祿
以爲況者。猶是分況。對□人財言不盡耳。
捩字里結切謂抝捩也。抝字鳥飽
不順之貎。謂
棄於常而取無常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壽量品之餘
迹中唱滅通約三身。又二。初總立。如淨名下
釋。釋中初明三身非滅唱滅。次明三身常住
不滅。三明三身不生不滅。以不滅故唱滅
非滅。以不生不滅故名爲非滅。總而言之
顯於不滅。初文自三。初明法身爲六。初借
淨名文以立義者。問。此中法身。那引淨名
迦旃延中通教義耶。答。彼旃延章。總有五
句。初之四句名藏義通。後之一句名通四教。
義局衍門。結歸之文既通圓別。故前四句現
結成通。不關圓別。彼之一句雖結成通。仍
通圓別。今從通義故得成圓。若得此意
諸句可明。故略引之。法本不生故無可滅。
是寂滅義。云唱滅者。此唱寂滅。是滅生之
滅非即生之滅。即生之滅是不滅故。當知
此滅名爲不滅。法身常住無滅不滅。今言
寂滅義當唱滅。何者下釋唱滅意。爲不了
者而云寂滅。若了寂滅還指於生。若全指
於生於懈怠者。無利故須唱滅。三若言下。
以瓔珞中寂照帖釋。然彼經中以照寂爲
等覺。以寂照爲妙覺。彼約別教教道。以説
故。分二句以對二位。今借別教極果之名。
以通初後而釋圓教不滅而滅。四夫法身
下。釋唱滅義。由唱滅故智生惑滅。此約事
理相對論也。若迷心等者。一往觀語似同
報身。其意則別。此中正明所滅之惑爲法身
體。體有生滅良由於智。故寄能顯以彰所
顯。五滅惑下。次判圓別。別教尚屬無常之
滅。以十住中同於小乘。滅三界惑方生出
假俗智之解。入中亦然。今約圓教故唱寂
滅。此之等者。雖別圓不同並名生滅。雖倶
生滅悉約理性。六若無等者。明唱滅之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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