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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 (No. 1719_ 湛然述 ) in Vol.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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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中轉教。今以別惑見思名二十也。合譬
中佛亦如是。合相失者。上相失有四。知我樂
小合父子相見。上相見文有二。先子見父
又四。父見子亦四。今復應知若單以佛亦
如是一句。合父子相失意仍未顯。次知我
樂小一句合父子相見意亦未顯。何者。上
句借下句成。知樂小故義當相失。次下句
借上句成。佛知樂小故得相見。樂小由
退大所以相失。退大由樂小所以相見。故
二句相成攝八句也。知樂小句義當便識。
未曾至其意者。秖一追喚即具二義。故云
總也。上文譬中齊教探領各有四段。擬宜有
機歡車適願既但説於成就無漏。小乘教中
無漏之言通於諸果。言成就者。唯在後位
故亦總攝二四文也。上合有二相信委業。
今不合體信者。驗知相信爲旁委業爲正。
言委業者。委即是命。今初一行長頌受命領
知上頌所無者。上頌譬中全無命知。但有
受命中三耳。初一行標斷徳者。以云内滅。
内即惑體。三界惑盡故云内滅。故屬斷徳
也。次標智徳者。既云若聞。聞教屬智。故云
智徳。以小智具故不欣大智。此二並擧失
顯過。次所以者何下六行雙釋智斷者。初二
行釋斷。次一行半釋智。次一行半重釋斷。
次一行重釋智。故知初二行明自住小斷。
次一行半明失大智。次一行半重釋小斷。
次一行釋失大智。分得大乘習果也者。
得初住時破一品無明名爲習果。言牛頭
者。華嚴云。出離垢山。若用塗身火不能燒。
十恩文者。文中自對室衣座三。初室有三恩。
初一是通遍被之恩。次二是別拔與之恩。通
被是四弘之始。別被是填願中終。則發心後
起行之來。自成道前處處蒙益。蒙益之相
不出與拔。與拔之澤知何可報。所以難報
者。初以自行之眞令我修習。自禀教後退
大輪迴。慈悲不離處處與拔。次衣恩有四
者。我受教已大小並忘。處處調停知我機
遂。即於此界頓漸道成。雖先正爲大機兼
亦憂我善種。故於頓後便垂小化。彈斥淘
汰鎚砧鍛錬。貶之以貧事草庵。誘之以富
豪家業。宿萌稍剖尚未敷榮。長遠之恩何由
可報。是故四中初以人天。次及三味。如來
座恩有三者。至法華時始獲妙益。兼能利
物化道初成難報之恩。良有以也。所以第
八是授記恩。九十令我能利物恩。所以室得
衣故。有覆育之恩。室有座故成與拔之用。
座假衣室令自他行成。衣假座室今初後
理顯。是故三義合成大恩。此始終恩將何以
報。注家但云物不答施於天地。子不謝生
於父母。以感報斯亡。今意正論荷恩難報。
何得以亡報釋之。況復秖縁令我報亡。斯
恩巨報。故不得直以亡報釋之。凡言亡
者。治彼不亡。今非領亡但領難報。二時既
別且釋荷恩
法華文句記卷第七





法華文句記卷第七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藥草喩品
法華論以七譬立七對治。一顛倒功徳増上
慢煩惱熾然。求人天果報説火宅治。聲聞
人與如來乘等。説窮子治。大乘上慢人謂
無二乘。説雲雨譬治。實無涅槃生涅槃
想。説化城治。不求大乘以虚妄解脱。爲
第一義。説繋珠治。有大乘人取非大乘。
説髻珠治。無功徳人不取第一乘。説醫師
治。若但依此七各有對治。則爲法作譬説
譬領解。佛以譬述等理似不成。應知論意。
火宅則不指大車邊窮。子正用領付之意。
雲雨令開權二乘故。化城以寶所引之。餘
則可知。他若云今品唯出生者。全達經旨。
況復論文從於能潤以雨爲名。經從所潤
故云藥草。藥草則二乘不無。一雨則述其
歸大。嘉祥云。草木有二。一不知同。二不
知異。若有瑞草即能知同以喩迦葉。此則
但從迦葉所領可爾。若從佛述豈可餘之
藥草悉云不知。又亦不知三草二木是瑞
非瑞。是故須云今昔方顯瑞之是非。今謂
至此法華。何得更有非瑞之草。應云是諸
草木雖元一地所生一味一澤。而不自知。忽
蒙開顯。莫非祥瑞。乃使彈指合掌通成妙
因。生無生慧咸成種智。然文中四悉且從
迦葉。領述邊説。於中先總徴起。次土地下別
釋四悉以酬向徴。初世界中二。先譬次合。
譬中土地約今。草木兼昔。故云通皆有用。
藥草在今。藥之草故。名爲藥草。所生等者。
若從如來所述義邊。無非是藥。故云通皆
有用。若從能領中草爲名。則秖應云中草
品耳。故云藥草用彊。有漏下合。先合昔。次
無漏下合今。於中先合次引證。三述其下
結意。初文者。問。若從佛述應云草木及以
地雨。今品既是述成之文。如何但指聲聞中
草云四大弟子等耶。答。實如所問。言通意
別故云藥草。言別意通且指聲聞。佛意雖通
述其得解別在迦葉。述其不及及以復宗。
若別若通皆成藥草。地雨復是述其領實。
故不別説。佛讃下證者。經告摩訶迦葉者。
迦葉居僧之首故別告之。故知信解雖具
列四人空生居首。然自陳之唱屬在迦葉。
故今別告。又言及諸大弟子。信知得悟不專
四人。述其等者。悟必通該領述從別。佛雙
述善哉及迦葉領通名藥草。並與歡喜意
同。及領兼述同名世界。故可從通。次文二。
先譬次合。譬中云叢有等者譬昔。各有積
習故名爲叢育養也。日久者。經二萬億猶
在方便。今始開顯故曰一蒙雲雨。此下次喩
今。雲雨如下釋。言扶蔬者。扶謂扶助爾
雅云。林有草木曰蔬。以昔助今堪可與
記。言暐曄者明盛貎也。一蒙雲雨使草木
敷榮。無始性徳如地。發大乘心如種。發二
乘心如草木芽莖。今入初住如同成佛乘
芽莖等。内具十力名力。力有勝能爲用。
對於芽莖故具名内。小果得記如芽豐等。
譬諸下合昔。今得下合今。先合次證後結
意。初文者既開顯已自利兼物。從於自他
受益得名。名爲爲人。次對治第一義中二。
譬合。譬中亦初譬昔。今蒙下譬今。言四大
等者。世藥三品倶非藥王。下治四大中益
五藏上可還年。言風冷者。略標二大。昔
除四住病。但養五分身。還眞理年駐變易
色。今蔭以無縁慈雲。洒以無私法雨。使其
遠種獲益無偏。使無常微草乃成常住藥
王。自行兼人悉除三惑。故云遍治。當知自
他並成常身佛大仙也。次譬諸無漏四字合
昔。從聞經不合今。亦合證結意。言嘉著
等者。嘉善也。著漏也。稱字去聲。善始令終
名爲嘉著。聞契理故曰稱微。且寄二乘領
解以説。故皆云無漏。此並成於佛乘。四悉
言是對治第一義者。從遍治邊即對治義。
從成仙邊即第一義。餘約教等三不記云
云者。草木即是三教。地雨即是圓教。即爲約
教。若本迹者。本住智地曾施雲雨。迹爲草
木引彼増長。觀心具如玄文利益妙後。又
約藥爲觀者。如止觀第十。四藥治見備述
權實。思亦例然。舊師雖云述佛恩深。無十
恩意述亦不遍。古師亦不以教作而爲探
領。縱立探領。此亦秖如下文南嶽所判。權
功徳耳。師云者。正指南嶽二乘雖復自領
己界。既云善説。即是具領一代權實。今佛委
悉述其所領。十三偈下文將古所引還破
古人。迦葉雖自領佛恩深。其如佛述善説
如來眞實功徳。豈獨二乘法耶。教作譬是佛
權功徳者。亦斥古人述不周遍。教作人譬是
權法中少分而已。具如前釋他日即是二他
義也。他即是權。應云此實我子豈獨教作人
耶。今言下今師釋也。始天性等者。天性即指
大通佛所。如十恩中初恩意也。中間下具
如已下九恩意也。天性猶通結縁從別。自
微等者。自從也。從小之大至第十恩故云
諸也。豈止一代教耶。雙述等者。兩處謂方
便火宅也。以信解中雙領兩處。今亦雙述
二處所領。若不爾者。徒述何益。善説下述
其具領如來權實教法。此約因縁釋也。故
不同他引論破無小也。又華嚴云去。遍述
所領即約教也。前釋尚總此釋則別。總別義
一本即觀心大意同前。領所不及者。擧迦葉
之不及顯餘類之有分。又出迦葉之不及。
示迦葉之遍領。又示迦葉之遍領。則知一
攝一切。於中先列。次所以者何下釋。釋意
者。若但述二乘秖應從中草題品。於所
領外更述不及。令知如向所例意也。又
説不能盡之言。寄之以明不盡。佛説不盡
況迦葉耶。此中先叙佛意。佛意既遍驗領有
窮。次那忽下責其齊教通貫諸句。不道下
正述不及退進等者。以二乘位望上爲進。
望下爲退。十界各各自有因果不由次第。
故名爲横。一人漸起亦得爲豎。今取雜起
及具有邊。但得爲横。又以多人次第相望。
及法淺深亦得爲豎。人人各住亦得爲横。
七方便豎者。若七人各七先後相望。七人各
一大小相望。七人傳入七人入實倶得名豎
又三世名亦横亦豎者。世世遍於十方十
界亦名爲横。如是品類皆從諸味八教調
熟。方於今日與迦葉等。或同或別。未聞遍
領故佛示之。夫山川至不及者。此非横非
豎不及。如下諸文結差無差無差即差。差即
無差不當横豎。無差即差而横而豎。今從
無差名非横豎。從而差邊如前横等。初山
川下具對諸法。皆與理等同以一地。而總
貫之。初有人以地譬頼耶常住其理不成。
對五陰世間以明一實差無差等。無非實
相故總言地。次草木下約五乘七善習因。
對於一實明差無差等。次一雲下至初三
末一。約五時教對今一實。明差無差等。先
喩。次如來下合。生公以雲喩法。注家以雲
喩應。奈何道中天眞而謝俗子。篤論其理
何道俗哉。如龍興下譬佛身中能被法體。總
譬是爲下總合。更無進退横豎等也。雖具
横豎及亦横豎對於一實。任運施設論非横
豎。約開顯説。結差無差則開前一切皆成
無差。次不及下明佛斥不及意。二乘初聞
始入初住。且自述己所入之法。佛欲委述
所不領者。其法尚多。二乘若聞亦成遍領。
具如前説。言未窮者。極指後地豎入邊説。
若欲遍述未暇窮終。所以迦葉述己者是。
初是因縁釋。又初悟下約教。若迦葉領己即
攝一切。以圓對偏即遍領教也。迦葉所證
即初阿也。既即後荼遍領無別。又權行下
本迹。唯闕觀心。具如玄文釋法中説。若依
今領者。即空故差即無差。即假故無差即差。
即中故非差非不差。横豎例知。廣述成中二
段。初文具述三草二木差無差等。即是廣釋
領所不及。既責迦葉領所不及。所以下文
仍歎迦葉者。明其雖復有領不及。縱領
諸意不出權實復接引之。故結歎云汝等
能知如來功徳。勸信者。此不及等既唯如來
能知。故擧法王以勸迦葉所不及者。彌須
信受。若依此領已是能知。爲下大雲譬本者。
大雲普覆於一切。大雨普潤於三千。受益既
實能被不虚。於一切等者。非智無以説。非
教無以詮。欲知智在説觀教而知智。今從
述教故先教也。若方便品初。欲引五佛所
説。則先歎二智。既是相成前後互擧。一切法
等者。問。何故前文領不及中七。方便是豎。今
那云横。答。約人故豎。約法故横。又人法各
有横之與豎。具如前説。不可定判。故更以
横對實亦名爲豎。若言不爾下釋此横豎。
初釋豎中云。若言一切法不是七方便以
對一實爲豎者。如二萬億佛所初發大心。
即是一切法實中間流轉或復發心。不出七
法。故七法是横對一實爲豎。又十法界下
釋横也。一人身中尚具於十。況不具七。一
人既爾多人亦然。一趣既爾餘趣亦然。故七
法是横。如來身中若十若七。一念洞照横豎
無遺。此法雖多等者。七攝權盡一切逗機不
出七故。爲人天等者。明佛能照。是故能説
此中既別列二乘。故三藏事度即菩薩。通無
生名通於三乘。述其開三者。具叙七善而
云三者。三從出世但開菩薩。加於人天義
須通七。究竟等者。此明諸權皆歸實相。是
故三教教智未會不名爲一。又非明示此
法從於無住本立。故不得云究竟不二。今
言不二者始終一也。其性等者。廣博之一故
名爲切。切字七計切
七結切
並通。訓衆也。共顯不
二是一家之切。名一切智。寂而常照者。智
所依地能生諸智。故名智地。此從境説。若
智即地能所不二。故智亦得名無住本。是
故亦得名智爲地。正顯能立。立亦生也。故
此智地能生諸法。故雙名智地爲無住本。
云何等者。斥古師也。降此之外餘解不當。
暗而復寱迷深故也於無明夜寱解聖言。
何能當理。例大品下引證智地。故先翻名。
實相是體智即是用。若智家之地即指實相。
一切皆大。由智顯地由乘至極。亦是從始
至終依地至極。大事大乘皆須簡於莊嚴
白牛。餘二等者。但是不一皆名爲二。此約
至開權顯實也者。以漸頓中不出七方便
故。故漸頓中有權咸開。如來下至釋教也
者。權教咸成實教者。良由以不二智而同
照之。知所歸趣至各有歸趣者。能有所趣
故。故名所趣。戒善下明七方便法皆有遠
近者。當位名近趣極名遠。當位名權趣極
名實。權藥所治故名權病。關中唯遠是亦
不然。善無自性遠近在人。於中先擧戒
善近在人天。言作縁者。從遠得名故云
若作。念處下言福徳者。大經意也。經云聲
聞者。福徳莊嚴有爲有漏。亦由在法華後。
故説開相可嚴法身。念處兼於兩教二乘。
今且在於三藏聲聞。中越三人故云乃至。
六度通別一一善根皆有二趣。如來善知。問。
別趣已遠如何亦二。答。十二品惑及以我之
果。爲他之因。豈非近耶。又近遠者近從物
情。遠有三意。一者善體。二從本期。三從佛
意。佛意又二。一者順機。二者從體。唯有如
來善知體性。體性之語還通二途。接近令
遠體性倶存。此於權中取意實釋。即是今
經權實正意。又戒善下重釋者。單從藥邊釋。
七方便名爲識藥。深心所行名爲知病。能
知即是識藥故也。言二種者。所執兼細惑。
依正唯麁惑故。障人天者。且從近説。著所
執者以四倒等。各對諸乘。然麁惑亦非全
不障乘。但不執理障乘義弱。著所執者。
非無十惡失人天乘。隨其淺深皆名計
故。故以計等隨義對之。一智遍照等者應
非但照一切而已。須於一藥一病見一
切藥一切病。下文既云一切法者。即是十界。
故一藥一病皆具十界。知諸法盡名知病者。
寄藥顯病。知一切深心等者。若無識藥不
知深心。寄病顯藥。若干者。若如也。如彼
法體法體本空。故若干無若干。又如下擧
心法塵。譬差無差。初二句明法相。約心所
縁法塵以辨。次心有下辨別。次心不下辨即。
次無數下辨即相。權實下合譬。眞法本無。
由心有數名法爲數。全心是法全法是心。
不能具合但令述之。故注云云。譬如下第
二譬説。文爲二。初譬後復宗稱歎者。準前
初開云。初述開顯。次結歎。於初文中自分
爲三。謂法譬合。今至譬中又云先譬次復
宗者。以由汝等迦葉以下文具二義。亦名
結前開顯。即如前所開。亦名復宗稱歎。
如後所開。言復宗者。此中大意本述迦葉
於中廣歎如來二智。似如唯歎如來不關
述成。故後文云。汝等迦葉甚爲希有。此則更
復前宗以述迦葉。此中以述迦葉爲宗。
故云復宗。以歎如來是歎迦葉。故云稱
歎。三草二木下述譬釋差無差。次若觀下
辨譬差無差所以。若觀草木之末派。則有
差別。内合方便下合權智。實智下合實智。
差別下云云者。皆應細説。以差無差用對
一實。及以七五。植種由如來智地。物情自
謂之差別。敷榮由如來法雨。法不由情而
能差。衆生所受亦是智地。地亦是法但植種
時。智地義兼衆生心地。故初心名地。釋差
別譬者。問。土地與下一地何別。而此中譬
差下譬無差。答。用譬各別。下譬實理今譬
報陰。故不同也。此中先破舊者。習因報果
二義不同。故知古人不應以山川等而譬
習因。習因必須増長故也。故此下文三草二
木各有増長。即習因也。今文正釋但以山川
等。用譬衆生五陰二種世間假實不同。故
今引下二文。倶證人天等報果義也。又更
下別譬者。前通爲五乘五陰作譬。今各譬
五乘五陰。如山雖高峻亦有洿隆等五相者。
洿字烏花
若依今義應作&MT01682;字。凹也亦應作
洼深也。隆高也。謂山川谿谷土地一一相中
復有五相。如地雖平亦有高下似山等也。
川者穿也。水大能穿通者曰川。潘岳關中記
曰。水有八川。謂涇渭灞滻澧滈澇潏

當知通水之處倶名川也。谿者窮涜。源出
於山故云窮也。谷者水注於谿。又泉之通
川者曰谷。何妨此等皆有五相。故以譬於
五乘五陰。山川依世界下云云者。細合陰入
習因法性三法。展轉相依之相。應云習因開
爲縁了。與彼陰入不即不離。陰習與正法
性不即不離。六文宛然者。責於古人不立
第六爲習因増長義也。所言六者。一土地。
二草木。乃至六増長。故知初義但當山川。未
關種子増長二義也。又次等如此至前後
耶者。古師以今家第六安置第一。是故責
云抄著前後。又以最後土地及最初三千爲
總。而以谿谷等爲別間之。故云間糅經
文。治病力用勝者。若分藥草二字。則以小
草偏受草名。餘通名藥。即指無漏。且從所
述二乘人説。是中草故。故稱下草治病力
弱。上草同凡治病亦劣。從發大心故亦名
藥。二木復從覆陰爲功。故知通題別在中
草。通論皆藥。但略木字耳。具如品初分別
可見。質幹法體也。覆蔭慈悲也。器用利物
也。喩二菩薩者。通別菩薩望兩教二乘及三
藏菩薩。且云大耳。然通菩薩若望三藏。弘
誓之境雖無優劣。以通菩薩。一者衍門通
圓二通於別。故云廣也。七善秖是七方便
耳。若從修習。當體爲名。方便進趣功能立
稱。密雲即三密者。凡云三密必約應化。自
受用報平等法身。何所論密。覆蔭譬佛慈悲
等者。蔭廣則質大。蔭狹則質微。質微則利近
質大則利遠。遠密近疎赴物各異隨其用
智化境不同。不雨下云云者。因將雲等以
譬三密。便引雲色不同。電師名異有雷之
由雨縁不等。今以雲譬應身。雷譬名稱。雷
譬放光雨譬説法。長行無雷電。頌中具有。
電必有雷雷必有雲。雲必霔雨。今不取無
電無雷之雨無雨之雲爲譬。須以此意
合身雲等。應色非一。且汎擧五以應五乘。
佛爲教主譬如電師。衆生機縁亦如電師。
感應相扣猶電師鬪。隨機有感應之以光。
又四大鬪亦譬機應。言五事無雨者。總以
無五乘機用釋有機。以無機故法雨不
降。凡引事譬皆有近遠。此中不須用華嚴
中六天四域。秖借阿含意爲譬耳。又雜含
云。風雲天作是念。我今欲以神力遊戲。作
是念時風雲即起。電天雷天晴寒熱天亦復
如是。問此六譬者本譬差別。何以密雲一
雨爲無差別譬。答下文雲雨秖是此中雲雨
譬耳。但今從所雨得差別名。若爾。與草木
何別。答草木唯從草木立名。雲雨乃從所
顯爲能。是故不同。八音四辨如法界次第。
應分教別今從極説。普洽等者。雖説五
乘本被一實。豈受潤時離實地耶。信戒等
者。五乘皆藉此之四法。唯有人乘闕於定
慧。以心所當之。明其草木隨分至兩因者。
習因増長以成報因。故習因増長即報因増
長。具如止觀第八記。略述諸論習報因等。
但彼明發相此辨修習。彼六蔽度此七方
便。以此爲異耳。華果敷實至二果者。華如
習果果如報果。此隔字爲對。應言華敷果
實亦有華而未敷果而未實。亦可譬二因
也。今取已敷已實者也。故至果時依正明
了。道前心地至智地者。此道前後之名名有
通別。道後定在果後道前通至凡夫。故方
便品中亦以等覺已前爲道前。此中須以
博地凡夫無戒善者爲道前。以五乘爲道
中。所以道前道後眞如之理等皆是地。地體
無別。然皆能生。故知衆生道前心地。奚嘗不
有能生性耶。而不能生不能成者。必假
道後極果智地。令生令成。發心已後究竟已
前皆假智地而成熟之。開發道中者。且以
初望後五乘居中。非謂五乘即有眞如。五
種善根即五乘也。並約如來化意邊説。故
云終是一音。言終是者。終無定五故云也。
被物雖五化意唯一。從權宜邊須名四味。
合譬次第者。此中但明合中相生。準理亦應
明譬相生。譬相生者。由有五陰衆生。故有
五乘草木。有五乘種子。故密雲應世。應必
説法説必有潤。潤必増長。云云者。應以差
別對潤同説差無差等。章門者。十號如止
觀第二記略釋。四弘者。肇云。發僧那於始心。
終大悲以赴難。本業瓔珞具對四諦。然彼
屬別。今須在圓。知道等三不護者。常與智
倶。六種法門始自十號終至三業。諸教所
明一切果地神用法門。此六攝足故略擧之。
況此六門一一互攝。此六次第者。由具十
號故有四弘。故云未度令度等。雖用四弘。
若無三達照機不遍。三智具足方乃名達
智必有眼。三法既以定慧爲因。而獲眼智
兩果。故有智必有眼。如此五料無不三業
隨智慧行。故略擧六科以示能應。佛自稱
此以顯能注。即是十法界至差別者。雖通
十界四趣無増長義也。于時者。觀機時也。
言若論者。且置華嚴故。利鈍之言通三四
味十界故也。通別圓云云者。應須此三迭明
利鈍。然初句云聲聞觀生滅菩薩觀不生
滅。已是通。竟下又具列通等三者。但重擧
對別圓耳。即以聲聞遍收藏教。爲進下云
云者。須約三教菩薩求佛者傅明進怠。隨
其至無増減之失者。稱五乘機故無増減
如人機授以十善爲増。天機授以五戒爲
減。如是乃至菩薩展轉相望亦然。報因至
習果者。前文但云華果敷實以譬二果。今
合中乃以華合報果果合習果。若不依此
合即準前文。或別有意。如説般若方等明
地獄衆者。大品中如來放光照諸地獄。具
如釋籤所引。説方等經亦如釋籤。此中引
三惡者。經中但云善處今取惡道者。一者
爲欲攝十界故。二者三惡有七善機。今云
亦者取意釋耳。生身菩薩且指地前。然準
權教地前不可一生。故須依實教以説。後
生淨滿界者。舍那彼音。此指實報土爲淨
滿界也。菩薩乘出内無利智者。且指三藏菩
薩。問下現文都有八重問答。意欲如問而
不別云。但注云云者。約義仍有八中初者
但應以出世方乃名乘。何故須列人天乘
耶。故廣列諸意以辨隨宜逗物之相。又人
天等者。準此亦應云菩薩亦斷亦不斷。但
是文略。次云二乘亦斷亦不斷者。二乘雖
斷斷仍未盡。故云亦斷亦不斷。餘悉可見。
以此爲例取諸經意自在作問。乃至具歴
四教七方便爲問。此並一家依義假説問
答耳。次大論去更引文設問。出離合之式
通前諸意。大論即於五乘爲五善根。故得
對於藏等爲問。人天下答。於五乘中合二
乘開佛菩薩爲二也。此以五善望五乘
説。四藏合凡開聖者。將四藏以望五乘。是
故四藏合人天在二乘中開二乘爲兩。佛
菩薩爲兩。若以五乘望四藏。即是倶開人
天二乘各二。仍合佛菩薩爲一。既云爲縁
不同所以亦得爲三乘。但是凡聖倶合耳。
但以名狹攝法不周明類不顯。故不得
但以二乘爲攝。若直論乘何法不得。具準
上意思之可知。雨於一切帖合六章門者。
六章正出注雨相故。一相者至一地也者。
眞如秖是一實相耳。七相秖是七方便。以實
相對七相是故云相。即行相也。七教秖是
七方便教。以教對教是故云教。所謂下雙
釋者。初雙標理教也。次衆生下先釋性對
理徳之相。初總擧。解脱下列結。此性三徳雖
有三相秖是一相。如來下釋一味由佛説
故。此性可修。性本無名具足諸名。故無説
而説。説即成教依教修習。方名修三。比讀
此教者不知修性。如何消釋此中疏文。敬
請讀者行者思之照之。此三相下重指性三
以爲修境。縁生下重擧修相。故名爲行。行
即因也。終則下擧果地三。三智滿故從智爲
名。即是智三行三性三。開合多少準望可知。
有時下擧分文不同。解脱下廣釋相味。先相
次味。初釋相中性徳秖是本有三道。解脱相
者。即於業道。是解脱徳。離相者。即於煩惱
是般若徳。寂滅相者。即於苦道是法身徳。
無生死等。寄修以釋。唯有下結故云實相。一
相下轉釋一相。即無住本立一切法。理則性
徳縁了。事則修得三因。迷則三道流轉。悟則
果中勝用。如是四重並由迷中實相而立。
此無住本具如釋籤第七已釋。故無明實相
倶名無住。今以無相對於差別。專指實相
名無住本。無住即本名無住本。隨縁不變理
在於斯。起住二門義準可識。染淨二類具
在十門。一味下約教釋者。上相但云無生
死耳。約後乃云無二死者。教在分別故
也。前相但云離相者無涅槃相。此教乃云
得中道智慧。乃至離於二邊著也。前相但
云無相亦無相。今教中云二邊因果滅者。
應云通別二惑内外二死滅也。今對中道
中道從理。故此因果名離二邊。此二涅槃
永殊小典。小典二滅必不同時。此中二滅更
無前後。句句例作差無差者。既句句約教。
教亦須顯差無差等。故應具如前一相中。
即無住本至即是無差別文是也。故今對教
明差無差。若不爾者。徒開浪會虚説漫行。
空列一乘之名。終無一乘之旨。禀權教者
尚須識權。對此終窮安得昧實。忽都未
聞性惡之名。安能信有性徳之行。究竟等
者。前總釋中已略明竟。今於廣釋理教雙
結所歸。能詮所詮咸資果智。故究竟之言通
論理教。具有三法而但云種智者。從智
取境故也。七種等者。亦有人言。此中諸句何
意節節皆云五乘七善。太煩重耶。今請離此
釋外與今經合者。無有是處。故知不以
七善簡之無由顯實。第二等者前六科顯
能知之人法。今減辨所知之人法。故擧此
十攝諸法盡。又前乃唯約於能今則約能
論所。故種等四三慧所取。所取四法不出
因果。因果之體體唯實性。一一對辨他經十
法。三道是三徳種者。即性種也。有生性故
故名爲種。生時此種純變爲修。修性一如無
復別體。言相對者。且從當體敵對相翻。即
事理因果迷悟縛脱等始終理一。故名爲性。
波水之義準望可知。波是水種豈可不信。
若就類者。類謂類例即修徳也。衆生無始恒
居三道。於中誰無一毫種類。夫有心者法
身種者。合彼性三爲一法身。對修方合約
性恒開。此三從別一一各異。問。若爾。般若
解脱有於種類及以對論。法身類種與對論
種爲同爲異。答。理一義異。言理一者。秖
縁理一是故性修相對離合。言義異者。對
生死邊名爲相對。理體本淨名爲種類。又
聞能觀智名爲了種。聞所縁理名爲正種。
即是理淨與事淨爲類。諸種差別等者。須
約諸教諸界廣説。不可具述。唯是理體一
三徳種如來能知。若約教者。別教唯有種類
之種。而無相對。於中法身類種仍別。始終
常淨。唯不從覆故得種名。藏通兩教全無
此義。但約當教其名非無。因時三學爲五
分種。達分即爲二解脱種。念處即爲般若
種也。隱顯並別具如止觀第三記。故三教教
道之有差。本在圓實之無差相體性三既通
始末。所以須約十界十如釋者。向釋種
字。既以相對及種類釋。今此三法亦應例
之。又前種中不云十界取極下界。類中自
云世智等也。故此十界不出一念。如彼廣
釋十如中明又前釋種不約十界者。欲
明三徳義便故也。此相等三亦是三徳。已
有種義不須依前約界則便。故十界中有
佛與凡論差無差。或對三諦。次約三法。即
是三慧。於三重中皆初云念者。念所取境。
思修亦然。境即所聞所思所修。皆言何者。指
所取境。所念等者。教下所詮。向之四法隨教
則有思修不同。對界爲境多少増減。觀體
巧拙隨義應知。爲差無差以權對實。初言
用者。有取境慧方有所取。擧事顯慧故
曰用也。所言體者。即當體也。境中擧事事
是所取。念等居先取所取事。今先言云何。
指能念體思修亦然。故知即是三慧當體。此
體即是能聞能思能修。故云記録所聞等法。
言因縁者。謂以何之言須所聞教。念等即
是能聞等也。不由能取令殊而爲別相。乃
由所聞法異分五乘七善。能所和合即聞思
修之因縁也。言取境聞法爲因縁者所取能
取並名爲因。聞法爲縁生慧即是所生法
也。又取境者。取境必須聞法爲因。且先標
之。故三境爲因聞法爲縁。即初雖有聞等。
更須聞法以爲良縁。故云因縁。應知三慧
境體。及以因縁。雖三而二。重釋因縁者。合
向境體。體即是智境必從體得名。體必由
境立稱。重云因縁者。既加聞法防自他
計。及立更互因縁故也。三義具足方乃成
慧及成所爲。如此三乘等者。五除人天以
人天乘未名慧故。問前云十界。此中何以
但云三乘。答廣略雖殊其理一也。但種通乘
局合大開小。故但三乘。又種等四必遍十
界。於中起慧必唯三乘。三乘通於四界故
也。五乘之因等者。慧必唯三因果通五。離七
準釋可以意得。不云四起者。且從升出。
生公具約諸度等法辨聞思修。然六度未
能分於三乘。六則通漫三則攝六。是約一
法者。故四意中前三約所辨能。此約能論
所。所中無差即一法故。故前三意如來並有
一法無差。但且約所以對能知。無差別下
云云者。秖是如前差無差等。而爲分別。一
中無量者。意云。是一家之無量耳。一一徳中
皆可爲縁分別無量。如云多諸名字等。無
量中一準此可知。何者去對小辨別。何者。
以二乘人亦有二既離著入寂。名同體異
重對釋之。常寂滅等更以無差結二乘差。
終歸於空準例可見。鄭重抵掌者。抵呉也。
呉手於掌表勤勤也。向已釋竟。今復釋者。
此事不易故重勤勤。佛世尚然。何況末代。
斥舊云至若佛等者。古人以此釋下壽量。
失旨逾甚。今復以此釋常住教。故云苦經。
不生不滅而云夾斷。故言苦佛。經佛無苦
加之者過。故云苦佛等耳。光宅有餘未足
辨異。然光宅諸文皆破三祇菩薩。不知何
事至此即以小乘有餘之名消畢竟空。有
人去他難光宅。諸古尚有不許斯釋。何況
今師經文下今師正解。前對二乘重釋者良
有以也。龍印去引舊諸釋以責光宅。一往
且爾。然亦不知舊第一義空與小何異。隨
三悉者。亦以一實爲第一義。對權爲三。即
昔日隨欲順權機也。次復宗釋疑者。雖未
之言許爲儔類。得受記已即分眞佛。自鹿
苑後具領權實。至醍醐時領業不虚當
知前歎釋迦。本欲稱歎迦葉所領。言釋疑
者。恐此時衆聞佛述其領所不及。不曉佛
旨。而謂迦葉所領不當。故述己權實以歎
迦葉能知如來隨宜説法。雖自領已實兼
一切。問。何不釋探疑耶。答。齊教顯露虚實
易辨。故佛且約齊教述歎。若爾。探最可疑。
何獨齊教。答。雖難而易。時衆聞説如來二
智。知佛法身恒思大小。秖恐領教未必盡
善。故佛以二教二智述其齊教無差謬也。
又齊教述尚自不虚。驗知探領亦應非謬。
釋述意者。向適斥其所領不及。豈至此中
即云所領甚爲希有。故知前文但是如來自
述能知。何關迦葉。故今釋云。世尊雖即自
述理當迦葉一切皆領。迦葉既其始末自領。
而亦經渉五時權實。義舍一切故亦堪歎
甚爲希有。然章安重釋但作述前品一十三
偈歎佛恩深。即是當界能知隨宜。當界事理
遍收一切。問。此中述前歎佛恩深與古人。
何別。答。古人直云恩深不辨恩之近遠。故
前以十三偈具領始末。今佛具述方名述
成。此是章安之助見。依大師意自成深
致豈有等者。即指迦葉等以爲一機。指此
娑婆以爲一方。餘機不領故云説不能盡。
迦葉等四於前品未。但云如來大恩。如來遙
鑑迦葉既能教探二領。豈不能知初四弘
恩。乃至最後令我化他。十方儀式亦不出
此。故今此中長行偈頌通遍述之。則三草二
木一地一雨盡述迦葉始末之解。身心法財
者。身得受記心獲法財。已證第一義一實
空座。若依此義佛本遍述迦葉始末。時衆
不解故須除疑。是故釋云迦葉能知。若尋
此意。何得以四伏難與此同言。耶。若不爾
者。大恩之言何所主耶。述恩不周翻成背
義。若也出生還應自鄙。何以佛歎能信能
受。次頌中不頌略但頌廣者。廣攝略故次
有智下約權智者。問。既云有智若聞。此必
屬機云何屬佛。答。若非有智人説。云何能
令有智人信。自此之前皆名邪者。迦葉等四
未聞譬前。義當邪見見未正故。故別大
經迦葉童子自述爲例。彼亦未聞涅槃已
前。自稱邪見。應身至含潤者。凡説法之言
乃對應身。故勝劣應皆是色身口業宣辨。新
經乃以他受用報而爲遮那。尚非自報豈
不説耶。若言體即十身倶即。何獨應耶。乍
可云三身即一説默無殊。安棄丈六偏尊
相海。如空爲華華外無空。能具等者。故知
説昔偏小典藉。不降開顯十二部中佛性圓
常之雨故雲不含潤。前二味中雖説不受
雖有不遍義非含潤須扇多佛不説法者。
此以全不説爲不含大論文也。多寶不説
義如下文。九十八使。初斷見愛得眞諦益。
而云地上清涼者。六根淨位亦且除之。百
穀語通至百善也者。五乘各以百善爲本。
言能生者。從果以説。若從因説乃是百善
生於五乘。大小乘因豈過十善。故以十善
更互莊嚴。若不能修互嚴因者。今所不
論。若爾人乘無百。答。酒防意地通説非無。
甘蔗等者。既擧二物應有屬對。今試對之。
甘蔗質一可以譬定。蒲萄形多可以譬慧。
慧約所破定約所縁。且分多一。既出下三
行頌十號者。文略義合。出世即無上士及佛
于於也。爲説即正遍知明行足。世尊即第十
號。於天人中即調御丈夫及天人師。如來即
第一號。來善去善兼於善逝。又出于世即世
間解。充潤下四弘者。充潤衆生即初弘誓。皆
令離苦即第二誓。皆令離於因果苦故得安
隱樂即第三誓。及涅槃樂即第四誓。五乘咸
有世間之樂。皆令得於第一之樂。勸聽受
中又更爲二。初二行先歎佛。次爲大衆下能
説人尊。故所説法妙。七善無不皆歸一乘。
故勸聽受。此擧無差以釋於差。佛平等説
等者。有愛憎故則有彼此。不於佛機者愛
餘機者憎。貴賤上下約位。持戒毀戒約行。
利根鈍根約習。亦須具歴五乘七善。展轉
説之。有人去次釋三草二木者。古師不同。
但於大草二木不定以名合故。小中二草
經自結名必無違諍。仍不知有二種二乘。
是故初師具列五位。第二三師但列三位。
以二草意同三皆未稱。然三草下今釋。先總
非云師心反佛違經者無禀承故即師心。
佛意不爾即反佛。違經者。經明受潤不同
以對五乘差別。如何三位並同在一教。別受
潤中進退兩解者。初正消經文。次以木例
草準義以釋。草既有三木亦應例。人見大
草中云求世尊。謂義亦通後。見小樹中云
專心佛道謂通初後。見大樹中云度無量
億。謂通前二。便作一種歴位解釋。以近代
來棄舊經論諸教菩薩。此爲消釋之大患
也。故今別釋冥順經文。上草爲六度者。既
云行精進定。於六度中精進爲最。故大論
云。施戒忍世間常法。欲修定慧必須精進。
況復通進遍入五中。爲是義故擧進攝六。
故不可二木唯在三秖。小樹中經既云常
行慈悲自知作佛。六度菩薩第三僧祇方乃
定知。故不及通但過二地必知作佛。故與
前異乃從勝標。大樹中既云轉不退輪。別
人初地能轉法輪。是念不退。藏通至果方轉
法輪。豈得名爲如是菩薩。故知在別。次義
立三木通三菩薩。令識通方故更釋之。
故正法華初例則云三木二草。以小草爲悠
悠藥。以上草爲上尊藥。頌文乃云三藥二
木。是故今文通別二解。釋増長中。二乘増長
二解不同。並今師意。前釋得小乘盡生死。
方名最後。次釋大乘中。方名後身。大小兩
種並名増長。増長皆由値佛。衆生自謂當
分増長。今準佛意莫非地雨故令當分遠
有増長。所以至此方知合一。無後之言且
任小教。權名爲無非永無也。若得法身等
覺一轉當入妙覺。乃云最後。論云。羅漢發
心已後邊際定力。令分段身延至變易。不
復改報成無上果者。此多屬通義。以通菩
薩過二乘地。惑潤生身或不經生而成正
覺。豈華王佛果而用二乘邊際定身。故應問
言此定與彼首楞嚴定同耶異耶。諸論皆
云捨分段身而入變易。天親論主意未必
然。但恐論釋義不正耳。故知最後増長之言。
大小各別。無人有教深可爲規。問若爾餘之
三位皆應兩釋。一者三位若不値佛各不
増長。若得値佛當位増長。二者於法華前
住四位身被佛調熟。若至法華得入一
實。方名増長。答然五位中二乘執彊謂爲
最後。故須二釋。餘三已有彰灼明文。上下
文意一切皆爾。問二乘同云住最後身必
須見佛。縁覺不然者何。答。雖生佛後元因
佛世。思之可見。増長後云云者。具述大小
今昔之意。五位雖即自謂増長。萌動之初莫
非地雨。説雖地雨居後長必始在初毫。今
始示於地雨初後耳。亦應委説通別増長
之意。問一雲一雨與一音同異者。問意以一
地一雨與一音教。爲同爲異。答意者。今一
雲一雨別譬開顯。彼一音之教通於因果及
以偏圓。於中先分因果次辨偏圓。先因果
別。別意雖爾。亦隨諸教二種雲雨以譬諸
教因果隨分一音。今從究竟雲雨以問。答中
別申二種一音。言下地者。或指圓教六根。
或指別教地前。若指初住已上等覺已前。豈
可全無隨類一音。次辨偏圓中先出舊非。
次正解中三。先圓次偏。後明自報。先圓中
引大論者。破上三師。所言報者。即酬答也。
如此一音亦通下地。但不關六根。次婆沙
去引偏擬圓。類例欲同。然其秖是三藏教
佛之一音耳。若不爾者。能以婆沙釋華嚴
不。五百羅漢有七菩薩見解以不。瑜伽尚別
同異永乖。迦葉當知者。開譬頌初已云汝等
迦葉及當知等。故頌文後不更復宗重稱歎
者。良由此也。隋朝笈多所譯。名添品法華
者。自餘諸文全依妙本。彼見正本偈後。更
有一長行偈頌。乃重譯之。添此文後。又移
囑累安勸發後。自餘先譯並無所改。重譯
言辭多似正本。其所添者初長行中。先以
日月譬用歎佛智此與前文重
故什師不譯
次明五趣中
有三乘。於三乘中而説平等亦與前
文似重
次迦
葉問。何故施此三乘教耶。佛以瓦器譬之。
所盛不同非關泥異。迦葉又問彼種種解
出三界外爲一爲二三耶。佛答。若覺體
等無復二三此亦同於第一經
中滅度想者也
次因此後佛
爲迦葉説生盲喩。初不見色譬諸凡夫。次
以眼開譬於二乘。次天眼開譬大乘也。偈
重頌耳。故知無此添文大旨無闕若其有者
述成又剩。什公不譯意不煩文。南山云。笈
多輒移囑累品也。準此亦應云移品法華
法華文句記卷第七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之一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授記品
注家云。業似先違心符後順。既拂殊音之
異。寧爽一味之果哉。故與記也。今云。事似
先違。心機本順。然諸菩薩豈無先違後順之
人。故知今記聲聞須除通釋。釋此品題。先
翻譯。次料簡。於中初諸經下先引經問中。
初文總擧問意。次淨名下別引三經。初引
淨名者。彌勒得記既爲補處。必生兜率爲
彼天主。彼諸天子預來修敬。彌勒因爲説得
記由。由不退位。廣爲天子説不退行。即不
退因也。乃被呵云。衆生諸法賢聖與彌勒
如同記同。何獨彌勒。況如無生滅何以得
記。次思益云者。以記虚假願不聞名。大
品亦爾。答中爲八。初通答。次約二諦。三約
四悉。四若通途下正明今經。五他經下對於
他經以辨有無。六元諸佛下廣約四悉。七
授記下判能所異名。八中根下來意。初文言
此見須破等者。意云有見須破願記須與。
豈可專引淨名等耶。若約今經須具五
意。一破方便教所得近記。二破始記者生
染著心。三爲顯衍門記無記相四爲未合
記者息希望心。五爲宜聞破著得益者
故。衍門破小義兼三教四門記相云云。次
二諦者。四教並然。何得以眞難俗。三四悉
者。略同二諦廣如下釋。何得以一難三。
四正約今經有五。一通別。二三因。三遲速。
四師弟。五懸記。應言現未但是文略。然此
五意須約今經以簡他經。或遲如聲聞或
速如龍女。五對他經辨有無者。又二。初
明今有。次瓔珞下辨無明有。又諸經爲對
菩薩。多授法身究竟果記。今此品中秖記八
相。如前後説。瓔珞八記者。今經已衆無不
知者。故前四句中。今經唯有第三句。純顯
露故。於中不必在第七地。如不輕中一句
通記。故他經記深。後四句中。初句雖云遠
處不覺。化道同故亦非不覺。故今經有第
三句義同初三二句也。故知諸經實義未
暢。言未得無著行及以七地者。無著之言
應約通判。別圓教中初入地住已名無著。
或在別教約教道耳。入無功用方無著
故。據空觀成秖合在通。言七地者。在於
通教。以過二乘堪與記故。然論文中先列
四種聲聞。則退大應化與記。増上決定不與。
有人救云。決定亦記。此亦不然。他計決定
即是定性永不發心。須指經文雖生滅想。
彼土得聞。彼義自壞何須別求。但以滅想
者作凡夫釋。曲會經文令成己義。又寶
性論秖云聲聞出界根鈍不云根敗。言根
敗者。迦葉於方等即是其人。若至法華敗
根還復。若入滅者出界方生。生公云。會理
無累豈容有國。雖曰無土而無不土。無
身無名而身名逾有。故國土名號應物而然。
引之不足耳。若得今意但云八相誘物。斯
言蔽諸。法華論云。二乘有佛性法身故與
記。非修行具足。論言未足者。據極果耳。
豈可不修淨土行耶。據斯灼然更須供佛。
若縁覺人入聲聞數。即同聲聞。出無佛世
同決定性。六從元諸下廣約四悉。總有十
重以成四悉。世界中二者。初約機應相對。
次單約物機。雖義云單終成機應。機感相
稱如歡喜也。爲人中二者。初文改小入大
已生己善。時衆下衆願者。又有利他之善。
四對治者。初破菩薩退爲小惡。次破欲發
小心之惡。次正破小惡。次破將欲證小之
惡。第三已證第四已入賢位。故異第二。若
對菩薩撃彼小人。餘經亦有。今明記小復
引小人。故唯今經。第一義二者。先正釋。次
釋疑。疑文可見。然衆生下釋者。爲成第一
義意。前之三悉不必無生。又第一義中唯約
自記者。前之三悉或兼自他。如對治中一
向對他。爲人中初一兼自他。後一唯他。初
世界中若將化主以對所記。亦唯在他雖
有此十。亦且約記二乘以説。佛記一句
及菩薩記等。此中未論。初迦葉頌中初四行
行因。次半行得果。次六行國淨。次半行佛壽。
次一行正像次半行總結無劫國名。言三人
記各有行因至數量如文者。但旃延中無劫
國名。餘文並同。次須菩提中長行可見。偈中
初一行誡聽。次二行行因。次一行得果。次六
行半國淨。次半行佛壽。次一行正像闕劫國
名旃延中長行如文偈中初一行誡聽。次二
行行因。此三句得果。次三行一句國淨。闕佛
壽正像。目連長行如文。偈中初四行半行因。
次一行半得果兼國名。次半行佛壽。次二行
半國淨。次一行正像
釋化城喩品
因縁釋中爲四。初約喩釋名。次以法合。三
蘇息下説化意。四權假下總結。初文者以大
涅槃非化作。故不專禦敵理性即故。具衆
徳故。次合中初總標。權智下合神力所爲。
以權下合無而欻有。用教下合化。防思下合
城。教無實故。故名爲欻。言非敵譬見思
者。非寛敵急見逼思遙見親礙故。思不障果。
三説意者。蘇息施小引入顯大故。二酥名
引醍醐方入是教道故。故而言下郤釋城也。
權假去結意者。辨異實故。於此四中立四
悉者。若通方義立從於權智。若從機説無
而欲見。見已生喜即世界益。得入蘇息即爲
人益。防非禦敵即對治益。而言滅度第一義
益。若從能引權立此城即世界化。爲生小
善即爲人化。且除見思即對治化。終引入
大即第一義化。次約教中三藏菩薩。全未發
足。是故不論。通教菩薩雖同至城。入而能
出不同小故。元出界故一脚入城。以大悲
故。不證有餘故。一脚不入。三界機縁名之
爲子。久發心者義之如妻。通教以二乘爲
惡道。別教以生死爲險阻。至涅槃而不入。
故名徑過。不極之言對小以説圓教。言化
者在昔則斥奪。但云不堪。亦未曾云涅槃
是化故至今教動執開權。方云是化乃至
顯實化。乃成眞即寶渚故。故知藏通謂
極非化。別教非極非化。圓教非極是化。
亦可是極是化。亦可是極非化。與藏通
教言同意別。今是等者。亦從破計故且
云化。若開顯已無非眞實。本迹觀心不
記者可比知。故應云本住三徳涅槃之
城。迹入化城。若從化主迹示説化。問此等
品者此人附正法華。設此問也。正法華名
往古品。問者潜改云宿世品。故答中不違
問者以順正經可消今部。又上根下約三
時釋。言探取等者。其文雖在法説述成。述
成正爲引起中根故。釋譬喩幼稚等文。皆
引用之若從下自約當品。別論三時者。二
經倶具。正經從初不及今經處中之説。並
不云寶所者。如藥草中不云地雨。若信解
譬喩題通意別。別在實故藥草化城題別意
別。問化城等可知。答中意者。此中文促無復
二味。但叙城後即向寶所。準此文意説化
即是開權。開權即是顯實。顯實秖是説化。故
前約教中是圓教也。故應知是開顯之圓。又
領解下釋妨。以陳如記後方領故也。若記後
領具領聞法及以授記。或文少等通有諸意。
如今下云云者。應出前漸後頓之相。具如
文中古今二同。次偈七行頌前三義。初一行
頌所見事。次四行頌譬久遠。三二行頌結
今昔。經云其佛等者。一切八相垂迹之處。
皆先破魔準説法華。亦應先漸。復云破魔
似同穢土。若準壽長復非穢土。故知同居
淨穢其相蓋多。故成道等不可全同此土三
藏。故知不可若引此土小教以消彼文。問
時諸梵天雨衆天華。其華如山樹座猶下。其
相如何。答不思議事彼此不礙。列十方梵
文。正本中先四方次四維次上下。此則並是
隨譯者意。不知梵本次第如何。然正本列
數與此多異。相應下云云者。皆據諸梵請
法偈文亦與大小半滿意同。然彼佛説法
亦約五味。故依古難當謂示勸證云云者。
應略辨三轉之相。示者。謂此是苦乃至此
是道。勸者。謂苦應知集應斷滅應證道應
修。證者。苦我已知不復更知。乃至道我已
修不復更修。示謂示其相状。勸謂勸其令
修。證謂引己證彼。大論倶舍諸文委釋。若
以大小經論轉法輪義同異之相。盡著此中
紙數盈百。尚不可盡。意令知彼先小後
大同此土耳。故不多述。今辨諸門略示
同異。於中爲四。初約所對。次爲聲聞下約
所爲。三何故下明三轉意。四問下料簡。初文
二。先對四法次對三道。以四法中義類同
故。第三意中云爲衆生有三種根者。聲聞乘
中自有此三。故於鹿苑取悟不同。大論婆
沙亦云三根。上根聞初轉。中下準知。問初
爲等者。既云聲聞自有三根。五人並是聲聞
根性。既具三根。復有諸天何意無三。爲生
下答。人天通有三義故也。謂慧根道聞等不
同是三慧。悟有前後。即三根。見修無學即
三道。色無色般義準亦有。但非因轉法輪
得耳。次釋十二行者。爲二。先雙標兩門教十
二者下釋。釋中又六。先略釋。次又教下判能
所。三十二下判輪非輪。四若作下判教行。
五教輪下判名體寛狹。六或通下判通別。初
文中云十二行者。四諦各用示等爲教。一
轉各生眼等爲行。言能所者。四皆佛説故
云能。度入彼心故云所。言是輪非輪者。
輪以摧碾爲義。唯教無行豈能摧惑。若不
摧惑亦無輪名。佛知機知時亦不無行而
徒轉也。今言非者。教從化生行從受者。是
故行輪從受者。得功歸化主故。從佛得以
未盡理故重釋之。若作二輪教行相循共
能摧惑。況復教行倶由佛轉。是故教行倶得
名輪但眼智等無別體故。還指忍等故。
眼等行約於諦教。而成十六。故三根人聞
三轉教。各生眼等。成四十八。寛狹中云教
輪等者。是化他智但屬一權。則能轉唯一所
轉十二。則能轉名狹體寛。所轉名寛體狹。行
法輪者。教是能詮行是所詮。故行隨教並有
十二。雖倶十二寛狹則異。教定十二行生
眼等。若以示等生於眼等數同名異。次辨
通別中所言或者不定辭也。或三人各聞三
轉。或一人前後聞三。初雖別簡。今就下正
釋。初轉法輪得見諦解。三乘之人方有十
二。所不下簡不能轉者。又爲二。初略示其
人。次有解下因玆通辨大小通別。初文二。
先正示人。次夫轉下明不能轉意。初文云
沙門謂佛法出家者。不因佛説尚不知名。
豈能轉耶故法輪名唯從佛得。沙門尚爾況
餘衆耶。有云。外道中出家者名沙門。若爾。
何故云尚不能知當知以正況邪。有解至
之意者。今師有時作此解也。因此通辨非
初轉也。於中四。先明一代卷舒。次小乘下
辨一代體。三十二下辨名體同異。四又三人
下辨通別。初文者且從諦體以論卷舒。從
無舒四卷四歸無。卷舒秖是開合意耳。具
如玄文七重二諦中説。言大小者。且約小
衍釋出體耳。委悉應約五味四教。以明開
顯。具如玄文及以止觀辨體中説。三明名
體中。云十二因縁是別相者。一者總離而爲
三世。二者別離因二果五因三果二。具如玄
文及倶舍等。四明通別爲三。先約因縁。次
約四諦。三約六度。初文又二。初對三人。次
無生下明卷舒。初三人下通別可見。相生傳
傳滅者。舒則傳生卷則傳滅。具如玄文以辨
興廢。次約四諦。但以二乘對菩薩者。但是
文略。亦應先明離合。次對三乘四教後明
卷舒。三約六度中四。先明通小。次明通
凡。三若爾下釋疑。釋中但云二乘不云凡
夫者。二乘猶有分得故也。四阿毘曇下引
小證通。寶雲經三乘毘尼者。引事證通云
云者應具明所以脱子果兩縛者。叙初顯
後倶解脱云云者。應釋三脱相對三念處。
具如止觀第十卷。乃顯倶解脱人具足事
定名深妙耳。諸根等者。文有二釋。意者初
釋即相似位。次釋云入佛境界者。即初住位。
具如華嚴十種六根下文頌中。云分別眞實
法者。分別故始自色心終至種智皆不出
實相。故云眞實。八萬四千劫下云云者。須
得具明時節之意。諸佛奚嘗不與定倶。但
由物機在十六子結縁齊限故。爾許時具
如次文所述者是。正法華云。入定經三十
萬劫。不知法護所以所譯其數頓乖。逢値有
三種者。前二可知。第三既云但論遇小中
間之言。自望元初結小縁者耳。第三類人
未曾聞大。便即流轉。此人即以初聞小時
爲初結縁。復於中間唯習於小。今遇王子
初且聞小。人見釋迦一代教中一分聲聞
未發心者。便即判云。永滅無發。是則不
知如來長遠之化。次問答。答中約四悉説。
文少不次。先對治。次爲人。次樂欲。次第一
義。問此經何文赴其樂短。答龍女是法師品
中。雖無時節計應非遠。小乘教中尚乃秖
云六十百劫出界。但經八六四二雖大小
有殊。猶在權教。故實教中六根五品一世可
期。乃至金光明經一生十地。故南嶽用普賢
觀意云。六根極遲不出三生。雖四悉赴機
隨好長短。論其自行終無端拱。準論即是
衆生意樂意趣意樂。正當四悉之初。仍少餘
三。若指他佛爲平等者。終不及以四悉
意也。問。法華實教秖應實説。何故劫數猶短
説長。答。言權實者。論所行法時節。乃是誘
進疲夫應知權教一向説長。如婆沙三秖
及諸大乘經無量劫。此則定不可短。雖實
教中有長有短。若依實道定短爲正。如常
不輕輕毀之衆。秖經四千億佛。皆悉得度。
豈有必經多塵劫耶。雖然長短在機理豈
爾耶。既長短約人。但不篤自勤。何須論他
時長短耶。三乘通教有餘國者。一家明義
以土對教。具如止觀及淨名疏。並有用教
横竪二對。横論土體與教相當。竪論約土
用教多少。則二乘人於彼有餘。已成通人
故云通教有餘國也。亦有於此已成通人。
謂從鹿苑至方等部。重入通教成無生人。
亦非更用此教斷惑。教道者化道也。教爲
化道故云教道。衆又清淨至立也者。化道
欲畢由衆機熟。熟謂智斷二徳具足。故清
淨言表煩惱盡故云斷徳。正解屬智智必
照諦。故云了達。諸禪之言義通智斷界内
惑盡也。四不壞信者。倶舍二十五云。證淨有
四種。謂佛法僧戒。見三得法戒。見道兼佛
僧。法謂三諦。全菩薩獨覺道。信戒二爲體。
四皆唯無漏。論云經説有四證淨。謂佛等
四。四是所證見三諦時。得法界二。見道諦
時兼得佛僧。廣如論文。此全從小釋也。此
以鹿苑對涅槃時。次釋中唯清淨一句在
小信解去。具騰漸中二味教也。前釋應方
便譬喩品意。次釋應信解品意。若世無二乘
等者。問意者準理世無一人合永入滅會
必歸大。何用施三。答意可見。世言入者。
但自謂耳。經文既云無有二乘而得滅度。豈
可必立定性者耶。若中間至第二譬也者。
此兩中間各有二意。若爲菩提者。須已入
不退位。或是初心不必盡退。若住聲聞者。或
是初小。或是中途二類。倶須設化城譬問此
中等者。問化城品但云始終隨逐。何故無信
解中相失及譬品驚入等耶。若其無者彼無
隨逐。又亦應與中上永乖。何得以此而
例於彼。答中意者用譬方法不同故也。文
不合用非意闕也。故云而其意則通。所言
通者相失相見。既是中根得悟已後領於今
日未有大小化前名爲背父。及明見父
不識之咎。譬中云驚入者。我雖背父而父
不捨。恒思我機機生之初。故有驚入之義。
若論機應結縁已後。奚嘗不隨如今文耶。
此中既云中間相遇。乃至今日相見得度。故
知中間不無相失驚入。當知隨逐由驚入。
驚入故相見。相見由相失。各擧一邊大旨
無別。次問者既云隨逐。不云失等。今既
得益那無不虚。答中意云開顯已多取信
爲易故。不假用不虚譬也。又上爲中下
未悟。今此迹事已周。二十二番者。準下疏
文。問五處開權何異。答中具列五文處所。
故知此前但有四處。四處則有二十二番。五
佛章爲一處。長行偈頌各五即十番也。譬喩
中開譬合譬。各有長行偈頌。故有四番。信
解中領上開合。各有長行偈頌。又有四番。
藥草喩中亦有開合。各有長行偈頌。又有
四番。三四并十即二十二略開。但是動執
生疑。非正開顯。頌中雖有略頌等文。但屬
釋迦章中共爲一意。法説雖有領解述成。
非正開顯。藥草疏中雖云先智次教總爲
開合。若各立者則成多番。有何不可。是故
且依疏文爲定釋五百由旬中先出他解。
基師中先述。次破云今謂非別非通者。七
地斷習非正別義。八地斷無明又非通義。
正似別接通耳。論云。初地見道二地去入
修道者。應知地前是伏別惑。登地是斷同
體見思。若不爾者。豈有大乘迴向而齊小
乘上忍。十住已斷界内惑盡故。瓔珞云。七
心不退何處煖位名不退耶。十行遍入十方
世界頂法仍退何能遍遊忍無出觀之文。安
能法界迴向。瓔珞初地三觀現前。如何初地
始入見道。請將四十心位。一一以消凡文。
伏斷義殊功用天隔。論中破外破小。本令
入正入大焉。存定性而令永滅。小乘自謂
住果。大判終無不生。故知滅後彼土得聞
不可復依不聞之論。論宗既無開權之説。
永滅乃是蔽實之文。有定不定秖可用申斥
奪之經。廢偏廢小權實之路永隔。具消此
意諸教自顯。有家云流來等者。依攝大乘師
立七種生死。仍少有後無後。復合反出流
來故但云四。具如止觀第七及記。彼文破
云割二死於荒外等。今文乃成割於四種。
故須更問等。是以生死爲譬。何故合反出
流來。又無餘二中間即是方便生死。有人難
者難向攝師。夫因果相當準教。以立因果
之稱。具如勝鬘。彼以五因對於二果。四住
即是分段之因。無明即是變易因也。汝於分
段果上既更立流來。於變易果中更開中
間。亦應四住無明各更別立。具如止觀中
破。次引大論二文者。證生死但二言肉身
者。四住未盡通名肉身。言法身者且通界
外兩土。倶稱變易及法性身者是也。此證
二死非論常身。此大論正文當代大乘師。
豈過於龍樹。云阿羅漢須捨分段方入變
易。有人云下。此師所計似通教義。故云二
國中間難過。以六地與二乘齊。至此多墮
二乘地。故難者下他人難向所立義也。汝以
四百喩於七地。故須六地對於三百。三百
又以二乘功齊。既與二乘共行三百。至此
去住不同。何名共行。故下難云不應得齊。
言六十劫等者。聲聞極久六十劫。支佛極久
百劫。二乘於佛道紆迴者。明二乘人與行
菩薩道別。且取證故。今謂下破云非通非
別者破其難者。二十二大僧祇故非通。六
地齊二乘故非別。二十二僧祇請檢大論。
此亦似別接通義也。有人言下別義不成。
不應七住已上爲五百。如大經八萬劫到等
者。具如止觀第七記具引大經三文。此師意
以發菩提心處是七住已上言如三根等者。
此師意以三周得記爲三根人。以同至大
經發菩提心處。言五種人者。指前大經四
果支佛。此五種人發心同三周人度於五百。
此取下破前所引。明八萬與三周不同。當
知此師全迷次位。亦全不識八萬之言。亦不
解二乘得記之位。亦不了於界内外教。若
挫若引其意各別。故須善識。難云去今文難
意。經云。爲二乘人立於化城。故云二地豈
是度三乘。而云菩薩至六地時等耶。三乘
之人不盡住城。縱入城已亦不皆至八六
四二發心方出。次若五人去縱難。縱有此義。
如涅槃中二乘人必至界外方度五百者。
義不盡然。故云大經一意耳。言一意者。經
存教道被鈍根者。豈可悉然耶。又經雖三
文但是一義。故云一意。然大經意令其弊
遠逼令現發。豈可一向待界外耶。此中下
今家略解。此化城意元爲此世先權後實之
人。若五人下明此五人。若於界外經於長
時。皆自能進非此中意。若法華前密進之人。
爲自進者亦非此中意。準今經意待廢方
進。故不聞妙經。自度自進者。亦失化城意。
即是失今經意也。今經意者出在外界。亦
須聞經。況此界耶。有人云。三界爲三等者。
具如止觀中破。破其二乘不待開權。而自
顯實。名爲輒行四百五百。凡夫等者。今家
雜列過二障滅二見。離水火免二獄。越
二邊超自他。並至五百。大品下此立通義。
令知非實既是通義。故合二乘共爲一百。
論文以二乘爲四百故。若至法華更須
開之以爲五百。五百須過。具如正解中説。
次引大品辨非故來。彼大品中明通菩薩
過二乘地。既未彰言此城是化。故知彼部
兼權顯實。若云化城即須引進。若引進者
須記二乘。既未記二乘。是故彼部城仍是
實。既未論下今文設徴。既未云城是化。即
未開權。若未開權應亦無實。何故般若
已明實慧。實慧即是實所故也。答意者。顯實
語通開權局此十義。別中行因六百劫者。恐
文誤。應云六十劫百劫。聲聞六十支佛百
劫。餘者可見。火宅三車今爲二百者。今文假
立難也。何故譬品三車須廢化城。但云二
百須進意。以二百但是二乘。三根下答。先
答三車者。三乘根性倶爲火燒。倶求出宅
以喩三車。次佛道下答二百。言佛道者指
圓果也。故藏通二乘去佛果遠。是故須過
二乘二百方至佛果。言佛乘非障者。藏通
菩薩亦名佛乘。爾前皆進故云非障。又三藏
菩薩若據斷惑劣於二乘。三百須離豈二百
耶。但此菩薩已發大心。雖未斷惑且名佛
乘。人見佛乘便爲一概。若爾。牟尼説法蘊
應已攝九會。五百阿羅漢應是四菩薩。世
品應説蓮華藏海。賢聖品應説四十二位。
定品應是楞嚴三昧。智品應是諸陀羅尼。若
法若衆既其不同。化主化事安能不別。如
是別相無量無邊不可具擧。菩薩求此乘
故。亦且名爲摩訶薩耳。何故下更難。何故界
内凡夫開爲三百。界外聖人但爲三百。此問
意者離分段界内應短。迷佛道界外應長。
如何却短。此引下答可見。若爾下更難若也。
今經是了義者。何故實少而言多實多而言
少。佛道下答界内雖少以有墮苦而難行。
界外雖多已住法性而易進。約行論難
易非約地近遠。故所説者眞了義也。問二
百是二乘難等者。問意寶所總有五百由旬。
凡夫二乘倶須過之。不云須過菩薩。菩薩
應當非是難耶。菩薩下以菩薩重徴。若菩
薩非難。何故云願賜我等三種寶車。若倶須
車則三人倶爲三百所障。既得出已應同
二乘。二百是障云云者。先以通教答此難
意。凡夫須出界故三百是難。二乘須發心
故二百是難。菩薩已發心雖難而可度。菩薩
在凡時。同凡離三百不共二乘證。不憂
二百難。若別教菩薩初亦同凡夫。本期於五
百。圓人初發心即名至寶所。大論下引論
辨別是通教意。當知共二乘同至於四百。
今經獨在圓。一切權已廢。廢已一切開。無
非菩薩道。是故七方便皆過於五百。故大
論通義三乘所息處同皆名四百。菩薩至此
位能入界化物故。初發足處。復名爲一百。
此經下明圓異通。五百之内位在菩薩名
菩薩道。過五百者名爲果道開權顯實。藏
通菩薩是菩薩道故。云即入佛道。云云者。
應更明諸教佛道不同。然後開權論入不
入。今依下方是正釋。親奉聖音尚云難知。
雖曰難知不出此三。二險難至言惡道也
者。導師意本令度五百。以三藏人自行曠
絶。三百生疲。導師立化一曠絶等者。入城
多是三藏二乘。且云無人。據理通於通教
二乘。有人之言通指衍教。圓別二教非曠有
人。故有依無依倶行曠路。即藏通二乘有一
導師。至六根淨者。即十種六根。初住分得。
即十六子初結縁時。若諸方佛今日已前或
可亦在初住已上。今八方作佛唯在極果。
故釋慧明云三智五眼三明十力。經云慧
文云智。隨語便耳。然明慧等亦通初住眞
因分成以是故知通指今昔並名導師。倶
六根淨故。下釋中多種導師。並共在此所。將
人衆等者。上立難云。何不立相失驚入。今
雖無其言似有其義。以所將之言其意尚
寛。與所將共即入義也。故云別譬廣頌等。
第二白導師言至結縁之導師者。此四導師。
第一通因果。第二唯在因。三四唯在果。言
通途者。通他人故。言結縁者。局我師故。
言權智者。取施小時。言實智者。取開權
時。四從時異人秖是一並是王子。從始至
今。言白結縁者。初退已後小機欲生。名之
爲白。示城之日通往及今。雖有餘三必
須通途常相隨逐。感於法身者。大機已滅小
機當生。故未見應佛。冥感法身非冥非顯
應耳。作化説化者。前雖云化作一城。乃是
意輪。故知説化即口輪也。非意無以説。説
必身輪。身輪但據示爲丈六。先須意輪不
謀而運。故知三輪未嘗暫離。汝等勿怖等
者。義含三轉文不次第者。且明化城具三
轉義。何必次第。前至寶所者。初今文正釋
義。在衍門約共菩薩。次一説下他人異解。
若爾下今文判此。三乘中仍取菩薩。似同別
教從假入空。若引勝鬘但是通途論退大
者。故亦應云別義不成。且一往耳。何者。別
中更無作二乘文。然大經中亦借二乘以
別別位。故且言之。又説云下他人釋。大品
下今師引大品淨名。判向一師云別接通
耳者。但入化城竟通也。然後前進者。別接
也。大品中明三種菩薩。皆云初發即是被
接。若二乘人顯無此事。淨名亦爾與而言
之。似別接通耳。又二乘人聞菩薩不思議
法。仍取小果。秖於此座即被彈訶。及加説
大。故知從此密蒙被接。若準玄文至般
若時。冥成別人。故顯露接。唯是菩薩。二乘
密得無處不通。若言至般若時成別人者。
仍是次第之密。非不次第。不次第密處處顯
實。豈但別耶。但於今佛等者。釋出其意。亦
如今人等者。非文正意對退大等。一往言
之。具足應如從今現在已下文是。言今
現在等者。指佛未開權前也。故知末代一
時得聞。聞而生信。事須宿種。如涅槃中意
者。即十仙等至法華中。化道已足故於涅槃
顯露教中。取小果者。皆知眞實。大經三文
者。然此三文其言小別其意大同。若至菩提
心。必至菩提涅槃。初一是因後二是果。果
中既是智斷二徳。故初發心菩薩可指初住
分得智斷。然經三文皆云八六四二。豈可因
果同經爾許時耶。此且一往故菩提涅槃。並
通因果。若教仍權但至初住。縱至極果其
教亦權。豈必八六等方至極果耶。則與一
生八地生身得忍爲妨。然過五百三義者。先
列三意。次菩提心下釋成三意。菩提心即初
住菩提。行者即從初住起行。二文並在因。
即大經初文也。得佛道者。即二三兩文。即是
極位菩提涅槃。然須依理使寶所義通。此
亦何必以極果爲寶所。雖有二意應從
初説。良由寶渚菩提涅槃其名既通。故得
兩釋。故從圓義。從初發心三義具足。下文
云下至得佛道也者。引今文證三義也。何
故下問二乘。下答一往從果故。佛度五百
免難大機發者。以文狹故。準譬品可知。大
經下正判但至初住也。此取鈍根者。有二
義。一者五中前三人鈍以住果故。二者五人
大乘根鈍以教權故。故云若如三藏中至
豈須八萬與十千耶。驗知八萬等其教是權。
未至界外者。尚於此生法華即發。豈定界
外必爾許耶。云云者。釋出教權須廢所以。
當知諸教長遠之位。多是教道。豈有出界
聞勝應説。必須更經八六四二。雖爾若不
釋此開權妙經。豈可專輒汎有此説。今根
淺者便生疑謗。佛世尚經四十餘年不顯
眞實。若除佛滅後。及首楞嚴謗亦成種。但
非故惱成種何疑。漸入佛慧者。此中文狹。
秖云滅化即至寶所不云城中經諸味者
準信解品文。理必須有。舊問者先立妨。
次車何故下列三問答中先答有無者初約
譬。次理教下約法。先譬者今問車城二譬並
出三界宅。與三百倶譬三界。可由對車
使三界與涅槃有隔。可由對城使三界
望涅槃即逈。次約法者。城在界外如何執
教。即令理有長者説車。不應唯理教何
必無。然所譬之處。是同安得車隔城迥。長
者既其露地而坐。車亦應迥。其路既經三百
由旬。城亦應隔。若言其路曠絶名爲迥者。
門宅倶燒何隔之有。既難法喩無可爲憑。
何以有無不同而爲答耶。今約法寄喩方
爲通之。昔覆實明權權隱於實。故云車隔。
今彰灼説云城是化。故云迥地。豈有執教
取理令一理是有執理取教令三教成
無。若爾車城倶有理教。咸是有無。次車三
下答三一中亦先約譬。次約理教。先譬中
云息處所樂三一不同者。車可非息處。城
可非所樂。車既皆云運載息其東西馳走。
城云快得安隱令其樂於中止。次約法中
盡無生智不異等者。並是通義失藏三乘及
別菩薩盡無生智不名爲理。習盡不盡不
名爲教。知見得否亦復如是。如何初立理
教。乃以智習釋之。況正當三藏二乘。唯以
通教答義故不可也。應知通教三人各證
無生。故三三人同坐解脱床故。一是則人理
相望人三理一。三藏人理相望亦然。但菩薩
與二乘不得同坐解脱床耳。次三家下答
動靜者。城豈無造立之日。及須能通之路
車可無作訖之時。及以所至之極。故知果。
城爲因車之所至。果車踐城路之能通。故
使索車即是求城。滅城即是等賜二義無
別。何足辨殊。故釋仍闕先譬文也。難云云
者。意令準望餘文難之。略如向辨。順此
注意故略論之。次今明下正解初斥有無。
從三車下斥三一。問城與二使下。破動靜
破初文中言約衆生心爲有者。一者本有。
二者中途。今約中途故二並有。又亦可云
元發大心。故無中以小接謂有。次約佛智
先立句。次釋亦應更須翻倒説之。實智所
明説城爲化故。亦無權智所明。爲子造車
故亦有。云云者。應須具明多種有無。約能
設教故倶有。約所證理故倶無。覆實故有。
開權故無。施權故有。廢權故無。倶是造作
故有。倶是化他故無。故知法華非但化城亦
是化車。皆逐便耳。化城正意爲退大者。更
與上問對論同異。故今文云。前路猶遠今
欲退還。上兩周未有此語。但云沒苦及以
所燒。此亦一往亦可退大者。利通上二周
元小者。鈍應在第三三車通今昔等者。昔
指三味今謂法華。故二教中倶有三車。但
昔正用今述昔耳。又應以體外體内之名
以簡今昔。言化城等者。亦應更云化城唯
在今。言教意者。若不於今經以説教意。
不可輒云小果是化。正施小時。云是實
故。故云未道是化。至今經中初設之時。即
云化作者。以是聲聞大機動時。得説教意
云城是化。故知化城在昔對人亦三。三車
在昔對理亦一。問化爲三車等者。問意者。車
城二果倶在涅槃。城有化名。車豈非化。忽
若許化同異云何。答中一往二輪雖復小異。
論其施化大旨仍同。今從便易通且從化
説宜從教。又亦應云譬如幻士爲幻人
説。車亦名化而於中道説二涅槃城亦是
教。故知不可從譬互執。又約聲色者。亦暫
約喩車亦通色説城。是教如前云云。問城
與等者問也。使能下答也。亦且一往城亦教
故。故下所列因縁四諦還是城家能詮教也。
城既有教城還是動。何故唯靜教通因果
者。能詮因果故也。車城唯爲果作譬也。故知
倶教並果。何須別途教通有爲無爲等者。
亦約能詮有爲無爲耳。車城在果約無爲
故意亦如向令無各計。故更於權智廣破
定計五處。明開權中云雖各於教行人理
及知不知。且隨文相一往而説。故一一文皆
須並具四一明如來知不知等也。今爲汝
等作大導師。爲合多諸人衆者。此以能
將。顯於所將。説二涅槃者下。此中三釋。具
如前文約煩惱生死及智初文約惑。次文
約二乘是約智也。後文約生死。言中道下
云云者。二死中間名爲中道。當知亦可作
空有二邊共不共眞俗權實大小等説之。如
文下云云者。令引文耳。上懈退中三。今略
不頌第一中路。又不頌第三不能復進。文
闕。重空三昧者。大論云。無相無相乃至無願
無願。觀心釋化亦須約圓。頌合譬中。經
云爲一切導師。文云合五百者。即導師譬。
五百由旬從所行説。上頌開中不頌中路
者。亦是文略。應云亦不頌不進。今頌合
中路。又無餘二。不縱不横具如止觀第二第
三及玄文三法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之二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五百弟子受記品
先標五百故須作受字。五百是數等非要。
上二周下問也。次上爲下答也。亦具四悉。初
文世界三品異故。又上來下對治除嫌惡故。
又默念下爲人生大善故。又權實下第一義
理非言念故。上來何意下但是釋疑非四
悉數。我等於佛下述領不及。上中根聞譬。
具領五時及法身地。中止方便見勝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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