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法華文句記 (No. 1719_ 湛然述 ) in Vol. 34

[First] [Prev+100] [Prev]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也。此頌譬文則具有三。但頌合中亦但合
誡。有一行長頌仍進退二釋。初釋亦具有
三。雖復教詔一句擬宜。而不信受一句無機。
於諸欲染二句息化。又云。或可下二句亦頌
無機。依第二釋故云不頌息化。即遣旁人
下出併領也。然義則有六。文但有五。先勸
誡各二。謂擬宜無機。次勸誡合一。即二門息

法華文句記卷第七



法華文句記卷第七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遣旁人者。約教約人。約教則理教相望。
約人則師弟相望。人必指教教必待人。二
釋方周不可偏顯。初約教者。理即法身智
即報身。由智故説智爲能遣。智雖能遣所
依者理。能遣如臣所依如王。所遣者教故理
正教旁。故報望教報亦名正。然報由理成
理親報疎。故二正中從親以説。又旁人者下
約人釋者。賢首品後十住品在忉利天。十慧
菩薩法慧爲首餘之九慧各以偈讃。次法慧
菩薩廣説十住。次夜摩天自在品有十林菩
薩。九林亦各以偈讃已。功徳林廣説十行。
次升兜率品有十幢菩薩。九幢亦各以偈讃
已。次金剛幢廣説十向。次升他化品有三十
六藏菩薩。金剛藏爲首。有菩薩名解脱月
請説十地。是四菩薩説此位時。並云佛力
故説。故名所遣。次釋疾走中亦約人教。先
約教中但以顯露爲疾。若以菩薩下重述
約人。菩薩自有神通又被佛加故名爲疾。
乖心等者。乖必不識驚必愕然。如覩不意
乖心不識。此教於彼亦復如是。稱怨大喚
者。經但云怨而不云苦。疏文釋中即以大
喚爲苦痛。所以具有二義者。逢怨必苦故
以大喚擬之。義理合然。若令煩惱即菩提
者。即是令其不斷煩惱。煩惱不斷必招苦
報。豈有生死即涅槃耶。是故稱怨大喚義
當因果。文意兩申。自念無罪等者。自省未
能同物入惡起貪欲等。今若爲之名爲罪
行。菩薩必入生死牢獄。故云囚執。無大方
便者。無入假智令起貪欲入生死。名失
慧命。必墮下二釋。墮三途苦則大小咸失。
溺無明地地須義兼界内界外。約人爲使
者者。取機之法須同類身。淨名等者。遣化
菩薩往取香飯。彼菩薩見問化菩薩。化菩
薩答以彼菩薩聞説穢土佛及菩薩能此
勞謙。彼聞欲來成雙流行。彼佛誡曰。攝身
香等。彼來於此亦令此土未發心者發心。
已發心者修行。故令攝勝從劣現同類也。
普賢入此等者。普賢菩薩身量無邊音聲無
邊色像無邊。欲來此國。乃以自在神通之
力促身令小。閻浮提人三障重故。以智慧
力化乘白象。亦爲不宜見於勝應者故。
菩薩勝報亦不可令二乘見之。問。若爾。經
何不云汝勿令見威徳之身。而但云勿彊
將來耶。答。身若同類誘之必來。汝身猶勝必
令彼懼。故告使言不須彊以勝身化之。
故云勿彊。勿彊之言釋成前句。私謂下此中
雖無思惟之言。譬文誡勸並有此語。勸門
擬宜云作是思惟我身手有力。誡門擬宜云
如所思惟具告諸子。故私引之。須即生善故
云不須。即息勸善。彊即誡惡故云勿彊。即
息誡惡。宜以至如而也者。觀其秖宜聞生
滅教。取灰斷理説有理之教。故云理水。面
者以向釋之。有背生死向涅槃機。故名
爲面。非謂灑彼涅槃名面。莫復與語語秖
是教。不語他人至菩薩也者。此中一往但
云昔小。然法華前諸大乘經不説二乘是菩
薩者。將護二乘豈關菩薩。覆實護權故
云覆護。亦是覆陰將護不彰其實。故法華
前一實之外皆名隨他。且隱四味之言。通
云小乘教耳。以昔二味猶有小教定無小
乘作佛之語。故乳及二酥並對小機。云不
説耳。乃由彈斥加説得二味名。即是息化
至從地而起者。此中二釋。兩地不同二起
無別。故息一大化離二種地。讃大墜苦故
有前釋用小取得故有次釋。次釋中云無
明地者。若云臥地則譬二無明。若言而起。
則且從界内。故知不解大小具二無明。並
名爲臥。今逗小法先治界内。故且云起。於
四諦中至衣食者。宜趣所對之境。故云往
至。小仍在機故以欲釋求。下句方云長者
將欲故也。境攝法狹故云貧里。欲趣小果
還須正助。故云衣食。又以他日下取意領法
身地者。言中且云在道樹前。意則倶指漸
頓教前。以云致難尊特。故知通至頓前。問
四大弟子等者。答中意者。既聞譬已具領二
周。入大不虚故自推云若始等也。納法既
重必有此知。約化儀説從容進退。故先齊
後探耳。豈有自獲小來方五十載。具覩菩
薩難思境界。遍聞諸法一切融通。非全不
知。然未測本源省己絶分。今蒙法譬分
染圓常。推知如來往日先照。故下佛歎甚
爲希有。故以二味所覩。驗先見非眞。脱大
小相者。相爲大相海好爲小相海。全隱無
量相好海身。故譬云脱。相好難量喩之於
海。密遣二人者。於中先釋二人。次初擬下
方釋密遣。人是所遣密是遣意。初文先明但
二之意。故對菩薩且通指二人。次約法下
約法約人以分二也。次釋密遣者。先對旁
人以辯異。即之與密顯覆異耳。今明密遣
者。覆實名密用小爲遣。覆滿明半準例
可知。即是分字解也。亦是從大施小故云
遣。小不測大故云密。然半滿字不同古
釋。今須在圓。具如玄文。約人準知。形者下
次釋形色。亦具二意。初直約小教。百劫所
種雖在小論。不在二乘。故二乘教無好形
色。又説無常名爲憔悴。次約人下隱本爲
密現迹爲遣。具如下文富樓那中。問若準
下文唯發滿願及阿難等迹。爲諸聲聞亦
有本耶。答入大乘論云。不但羅云獨是菩薩。
如諸童子阿難難陀及調達等。皆是不退菩
薩。若爾。唯權無實。答。以權引實。豈此等外。
悉是權耶。此亦義當本迹釋也。若釋無威
徳者。隨於形色以釋。大教等者。前大教疾
故云即遣。將護小志故云徐語。倍與等者。
於中二釋。初以戒善諦縁相對爲一倍。戒
善在欲諦縁出界。又外道下漏無漏相對爲
一倍。亦是内外二治不同。名爲一倍。六行
非永斷故且云伏耳。略如止觀第六記。窮
子若許等者。對彼不許故須云若。化儀容
與苟順物情。故云也。不論淨佛國土者。淨
佛土義略如淨名佛國品中横十七句豎十
三句。廣如華嚴迴向中説。涅槃大集智論等
文。並皆具明。小乘無此但令除糞。故得記
已。方乃造修與物結縁非關行具。二乘至
先取者。先問價直。故云先取。非謂已領
故云慕果。其父見子等者。問。若愍而怪者。何
故密遣教其取果。答。旁追不來事須密遣。
雖教除糞非父永懷。欲有彰言委付。故
先愍而怪之。齊此是領法譬至其文竟者。
此是寢大施小二處並有前段文竟。自此文
後法説但有開權。譬説唯有等賜。並闕中
間二味。若論探領法譬二處雖無正文。但
指法譬能見之眼。即法身也。故齊教領且領
漸初。以所禀小。名爲齊教。別有探領故
云又以。於中先總述來意。次列章。文開四
段。云擬宜等者。意云。佛在法身預知我有
大小四意。故云擬宜等也。次釋又字。先釋
字。次釋義。次釋他日者。釋他日兩字。於
中先離釋兩字。次齊教下約齊探二領合
判兩字。初離釋中其義則總。以未分於齊
教探領。次合判中其義則分別。自他等三爲
教探故。初文釋他爲二。先釋次判。先釋者。
約二乘人以小望大爲他。次判者。向約二
乘雖以大爲他。未知此大元用何身。今
故判之即法身也。次釋日者。於法身地以
用權實。實自權他。二乘法中無法身之智。
故名爲他。若從下判。若從法身用於權智
望二乘人。亦名爲他。此他須指佛之權智。
次合字釋者。於中三釋。即依大經隨他語
等及化他等語。有爲法式。仍對齊教探領
二時。文爲三。初釋三相。次若從下判今所
屬。三今從下用今意結。初又二。初約化他
即指齊教。次約自行及以自他即指探領。
言齊教者。即法譬二文但至鹿苑。依教所
以故云齊教。所言探者謂過探也。探向道
樹寂場之前。初齊教者。既屬初義先約機
説。是故齊教但領化身。即非化身時爲他
日。次從若就去探領者。又爲二。初正明二
義。次此之下結也。初文者。雖是法身既以
自行對他。故以化他權實倶他。所以二乘
昔亦不測其旨。此中自行之語似於自他。
以對自辯他倶有權實。故雙言之。次自他
中自之與他各單語權實者。準理合雙。此
中語似自行。爲對化他成自他也。所以
自行亦指化他爲他。自他亦指化他爲他。
故知探中皆指法身時權。二乘於彼雖禀
小化。同體之權二乘不曉。於佛二自皆指
同體法身時權。雖有兩意他日皆成。次結
中云若有若無等者。結於法身權智所照。
若有機若無機也。言可否者。明法身用智
逗物稱機爲不可稱機爲否。時至爲可。
待時爲否。雖有有無可否。皆是權智權機
得他日名。次判中云若從等者。判向齊探。
探領自他者自是第二自行他是第三自他。
應重云自方顯第三義也。並是對法身爲
他故非二乘事也。雖有兩意者。齊探兩
中倶有他義。故云倶成。齊中則以法身照
機爲他。探中二義則以如來自行之中。皆
權爲他。他即二乘所用。雖有二乘所用及
非二乘所用。兩意不同皆得他名。今依下
屬對文意。今依二乘所領即齊教探領也。又
逐他日者探及齊教二處三他。故二乘領己
望佛。又領如來用他。言探領者。亦應云
齊教。但是文略。是故二領皆指法身之取機
也。但從義別二他不同窓牖者。説文云。
在屋曰窓。在牆曰牖。非戸故偏明處仍
彼。今亦如是。非中故偏不遍故狹。故法身
地觀無大機。唯見偏狹先熟故也。乃由子
隔窓牖之外。何關長者偏視之非。況是長者
欲取偏機。於圓仍遠故名爲遙。脱妙至之
具者。如前已釋。生忍法忍等者。忍有情惱
名爲生忍。忍無情惱名爲法忍。謂寒熱風
雨等屬法故也。左手等者。小中權實。状有所
畏者。状似也。權以實也。具如釋籤引成論
文。又有寒風等者。大論第九佛有惱。謂六年
苦行。孫陀利謗。金鏘。馬麥。瑠璃殺釋。乞食
空鉢旃遮女謗。調達推山。寒風索衣。加雙
樹背痛爲十。若依興起行經。但有七縁。無
孫陀利謗及乞食不得。大論直列。興起行經
委悉釋之。次語諸作。人下譬四念處去。即
對位也。今但略對無復行相。七覺在八正
前。婆沙中具有料簡。略如止觀第七記。不
云五停者。停心但是對治除障。令堪修
觀故。從念處正修以説。雖云約位須兼
相生。方堪消此。故下文云勤修念處等。生
空如來等者。此教作法所有生法不渉大乘。
即阿含中是老死誰老死。故生法二空並屬
正道。具如止觀第三記。無常等爲助者。若
諦觀中云無常者。乃是正觀。今以二空望
於事中對治無常。但得名助。況復更以一
期念念。以之爲助。如大經中大乘治門。乃
至用常何但無常。近指煖等四位者。外道求
理在此位前。故名爲遠。應云念處等四。但
是隨便爲言耳。此文等者。以世第一是五
力位無五過也。下忍十六刹那下至世第
一法位者。忍應上下各十六行。乃成三十
二觀。今文且以四諦言之。於三十二漸減
縁行。二十四周減行。七周減縁。乃至最後。
唯留一行。觀一刹那入世第一。略如玄文
釋籤略引倶舍文也。阿含至子義未成者。
既阿含中亦明不斷結惑菩薩。而大論斥
權非謂全無。論云迦旃延造者。從所造論
及所計者説。豈以會二還歸阿含。法華準
舊十二年前。一何可笑。若得初果至大乘
者意云。從見道後不發大心。還令小乘道
中斷結。故云由是之故。若準大論。至初果
已名之爲死。不任復發。大師從容於止觀
中。進退二釋所以初果亦名死等故。可發
心二十年者。文存七釋。初一合數爲二十。
次六釋但立二名。如斷見爲一斷思爲一。
初文者。見斷與伏無復前後。即以八忍通
伏八智通斷修道九九通爲一九。故但總立
九無礙九解脱。五上分者。謂掉擧慢無明色
染無色染。五下分者。謂身見戒取疑貪嗔。
五上分中色染無色染一向唯上。掉慢等三
雖復通下。不能牽下故云上分。言下分
者。貪雖通上不是唯上。嗔一唯下不通於
上。餘三遍攝一切見惑。雖復通上而能牽
下。故名爲下。故倶舍云。由二不超欲。由
三復還下。縱斷貪等至無所有。由身見等
還來欲界。廣如倶舍。言猶於二乘法中斷
思惑者。前見道中不發。猶令斷盡殘思。言
共斷餘結者。或在外道中斷少思惑。更依
權行斷令無餘。第四領付譬者。是第四五
合爲一段。則使鹿苑文後不入方等之文。
大章雖爾。細開仍有免難等文。以應一代
五時之説。今猶存開標領及付領謂領業。
指方等般若中。付即付財在法華中。譬文開
爲等賜四章。即今文中初二後二者是。即免
難索車等賜歡喜。以方等般若爲索車者。
彼二周文免難之後。即云索車。但索車文促
既不對二味。故以口索對之。今以二味
爲索亦秖且對機情索名雖同不無少別。
況前索文義非局口。今言索者。不局機情。
亦是方便品顯實四意者。上方便偈頌釋迦
章顯實文中長行。但云如是皆爲得一佛乘
一切種智故。頌譬本中開則爲四意。初從
舍利弗當知我見佛子等下二行。明大機動。
爲今索車譬本。二從我即作是念下二行一
句明佛歡喜。爲今免難譬本。三於諸菩薩
中正直捨方便下三句。正是顯實。爲今等賜
譬本。四從菩薩聞是法下一行。明受行悟
入。爲今得車歡喜譬本。由心相體信下生起
四譬。次内合下預合向來生起四譬文也。
即是始從方等終至法華。譬中秖是一等賜
耳。若開十譬不應信解。良由此也。又前誘
引壁至思盡中。言誘引者密遣二人也。
言出宅等者。出宅與思盡兩終義同。法身
與道樹遠近不等。今領亦二者。今至領等
賜中總合前文兩箇始終。爲一始終故云
遠近始終。是則齊教爲近始。探領爲遠始。
二終但共爲一。望誘引等中終則極於等
賜。故云始四味終付財。既以四味爲始。驗
知探領至寂場前。次何者下釋也。釋出共
爲一始終相即五味也。旁人譬牛者。問。前
以旁人即華嚴中四大菩薩。大經中云從
牛出乳。譬從佛出十二部經。今何得以
牛譬菩薩爲旁人耶。答。佛加菩薩與佛
不別。雖主伴異倶是能説。所説義當倶從
牛出。褒揚也。貶挫也。既領知至豈不樂哉
者。據無希取未名欣欲。既已領知増後慕
樂。機近付財故云脱更。機已冥會故云樂
哉。判天性者。理性同故。定父子者。會結縁故。
二乘在昔天性父子二義倶迷。至法説時
開其知見。是會天性。天性若會父子義成。
示其中迷故名爲會。中根尚昧至譬説已。
方定所生。是故四人今方信悟。菩薩疑除者。
故法説中爲令一切豈獨二乘。譬中等賜非
唯根敗。但由領者力未及他。故使詞中不
渉餘衆。己正他旁未遑餘及。己難他易故
且從難。又己別在今他通昔教。故且從別。
己死他生且從初活。他從昔顯己唯今顯。故
且從今。見此多意餘則可知。是從般若至
第五味者。問。前會三云説法華。今還引大
經云出涅槃。云何得同。答。一家明義多處
説之。無煩廣辯。欲重論者更述大猷。判味
同時而有部異。約理名別咸歸常住。約機
彼稱捃拾。約法彼存三權。論意彼帶律儀。
語證彼兼小果。受益彼無廣記。説時長短
永殊。譚常過未不同。論譬大陣餘黨。現瑞
表彰各別。破執難易不同。領解近遠迹乖。
述成被根不等。用治生死不同。付囑有下
有此。得十六意準此略知。事異意同不可
失旨。失斯同異講授殊難。豈唯兩經。餘亦
不易。今初相者。若不互釋相義不成。然子
體父以大而比小。父體子以小而無違。始
終而論子未體父。故見尊特覩而不受。見
身既爾諸例可知。由此見尊特身者。如淨
名中譬如須彌山王顯于大海。安處衆寶師
子之座。蔽於一切諸來大衆。藥師中巍巍堂
堂如星中之月。大集中集二界中間。諸方等
經是例非一。乃至聞説大法見大神通。覩
大菩薩難思大事等。皆由已得阿羅漢果。斥
奪不疑故云由此。金即別教等者。問。大品有
圓。何故但云不出通別。答。一者但語通別
理已攝餘二。論能詮教必須具四。金且從
理故云不出此二。兼復二乘至此多成通
別。亦且言之。通別倉庫準此可知。其中多
少至廣略相者。第二十一方便品云。須菩提
白佛。如佛所説若廣若略。諸菩薩云何求
耶。佛言。如是如是。若菩薩摩訶薩學是廣
攝般若。則知一切法廣略相。又説般若時前
後二周。即廣略相。又二乘下重釋意者。密示
知同。故云體意。言體法空者。實理無二。
此有三者。初一正是般若中意。次一據理者
於般若時。密明不二而二乘不知。謂在般
若意通法華。第三就今意者。於佛即是付
財二乘自謂加説。故般若中云。豈聲聞人敢
有所説。有所説者皆是佛力。由機未轉且
言被加。宜加用心等者。述佛元意不出此
二。顯在菩薩密被二乘。然領上四時皆具
二意。一述佛化意。二已納密機。是則我身
領佛二義。是故名領。若至法華佛意亦盡。
機顯非密。問何時名少時。答中分二。先約
二經中間。次約無量義時。初文即是情口二
索兩楹之際。般若非一故其間時寛。總名少
時望後逼故。隨領一時一會咸有思量。失
不失者。失則於己無分。不失復未同菩薩。
踟蹰之際即機欲發時。正發乃在三請時也
次約無量義者。去法華極近時極少也。既
聞從一出多義必收多歸一。四味之終故
云漸已。機無隔異故云通泰。發在須臾故
名爲即。二正付業者。前云付財。今云付業。
財從所營業即造作。皆是菩薩修得三因之
作業也。名異義同故得互擧。靈山八載者。菩
提流支法界論云。佛成道後四十二年説法
華經。北人者。諸文所指。多是相州北道地論
師也。古弘地論相州自分南北二道所計
不同南計法性生一切法。北計黎耶生一
切法。宗黨既別釋義不同。豈地論令爾耶。
若爾下雙破二家。言迹門説法者。秖是三
周。彼解云下地論師救。今謂下重破。自古不
知開近顯遠永異諸經。謂迹説竟無可證
也。若云言不疊安即向法師品後。方便品
前何以不著。若云佛定已起不得説者。經
家何事不先著耶。若得迹門竟。何不更待
本迹後耶。叡公生起便爲無用。一家次第道
理冷然。依薩云者。如下多寶品中所引。若
三請之時佛未説經。何得經云佛説無央
數偈時。故知無數之言即寶塔已前經也。既
言無央數偈。豈唯三卷半經。況地涌讃偈之
文其數甚多。古傳法華西方猶廣。準此文
也。今明等者。意云雖非親生。既迹中同業
非無相關。故是父之流例義當伯叔當知
今日影響在昔不無高下。是則昔示高位
如伯。示下位者如叔。並是父族故云親族。
并會字貫下。國王至是王者。前約昔教諸
部爲諸王。言興廢者。委論興廢具如玄文
第九卷明。今欲略論對部説者。則華嚴二
興二廢。乃至法華一興三廢。今乃廢諸小王
唯立一主。是故法華名王中王。次有此經下
約此經會教。以今經中部無餘教。部即部
中尊極爲王。教即部内教主爲王。既教分大
小王亦尊卑。國界寛狹民有多少。資産各異
所出不同。故部内教通別二轍。別則當界施
恩通乃須歸大國。故知部教倶須會通。故
前云部後乃云教。在昔未會。如一國内二
三小王各理蒼品未歸大國。故方便教主
王名不無。但兼部中圓極主弱。若會已後同
霑一化。民無二主國無二王。自爾已前或
歸不歸。不歸仍是小王被輔不獲已而統
之。小王本無背長良由民心未歸。民若歸
從王本一統。以此會法義可比知。無量義
中先已收集者。雖云從一出多密擬多皆
屬一。故云收集。又乃由先説一出於多。方
可定起收多歸一。故知爾前當機益物。雖
於一施三而三掩其一。欲説收入故預譚
開。彼云下引彼無量義經示相。如何得知
收集諸經。彼經既云諸經無量皆從一出。
故指前經以爲無量。四諦因縁即鹿苑也。
方等般若次第宛然。言華嚴者。具有二義。
已在玄文。彌勒等者。昔教既偏圓未融人亦
權實不一。今教已會補處豈多。補處既然餘
下準此。民歸王順如向所論。初地等者。爲
會偏教故不云圓。某城者。王本亦秖云居
一城。遁義通逃隱。今逃即是隱。今我至一
切所有者。所付般若有共不共不出因果。
因爲萬行果爲萬徳。行即諦縁十八空等。
徳謂十力四無所畏不共法等。具如廣乘無
非衍也。此我之徳既云子有。當知汝等並
有如來因果之藏。故加説之即是領口。又
般若中數見放光。覩難思身即令領身。般
若方便即是領意。故知知之與見並是所有。
所以法華但總説云佛之知見。而今忽聞等
者。以他準己既法譬倶解。必知定同身子
得記。嘉祥至此更却結前。都爲五雙十隻。
一從旁人指華嚴爲頓。從水灑去至法
華爲漸。即漸頓一雙。今問適作三種法輪。
今但判爲二教。則自言相反歸頓不成。如
何以捨方便唯佛乘會萬善顯久本之教。
而爲漸耶。二從灑面去爲世間。從除糞去
至法華爲出世。世出世一雙。今謂諸子不
禀人天之乘。故知人天非漸教始。若以除
糞去爲出世者。未審鹿苑之後説戒善耶。
況將十二年首訖至法華。同立出世之言。
安顯法華之別。三就出世中大小一雙。未
審方等般若有小乘不。三味之大同爲一
判。如何能顯妙法之能。四就大中自他一
雙。即指付財爲化他。領業爲自行。未審諸
部般若有自行不。聲聞在昔謂爲菩薩。佛
化元意正付令知。況領業之時本在自利。自
爾已後未改小途。五從二使來是密領業
是顯顯密一雙。若微密爲密則法華爲密。若
以顯密爲密。今此聲聞自鹿苑來。皆禀顯
教何名爲密。爾前得記乃名爲密。至此方
索驗非爾前。況三種與五雙理自相反云云
若以五隻同在法華。如向所破。若從廣之
狹以最後一隻爲法華者。全不云開還
同昔大致令後學對數而已。不求教旨用
教何耶。貴在得意者。譬中已委故不更論。
似有二義者。由結縁不壞雖大小倶似。雖
貶曰似子義不亡。次子既下擧正因況。若
論正因不似亦子。況復似耶。既曾結縁誰
非眞子。據曾逃走父且貶之。由位淺迷深
斥之云似。云云者。如上分別。問。初釋品云
信解入眞等者。眞是修位即初住已去。品初
又云年既朽邁。小尚非似位。今那云似。答。
意者。若據子逃父後大小倶非似位。何況
眞耶。仍指結縁之時。於今稍得名似。而但
合見子便識者。上見父有四。謂由處相避。見
子亦四。謂處識喜適。今見子便識一句。即含
前來八文。文雖前後意必同時。豈非子見
父時。即父見子見故便識。雖復逃走機在
不久。故父亦喜。故知一文即攝於八。我等
以三苦故等者。譬中勸誡兩門。先各論擬宜
無機。後合論二門息化。今三雙合領。初從
上初下先騰前三意。旁追即勸中二意。再追
即誡門二意。放捨即二門息化。言三苦者。
由三苦故五濁加重。所以二門並無大機。
但堪小化。五濁逼故即是三苦。無明覆故即
是無知。今合下正合二門無機者。何爲見捉
即勸門無機。自念無罪即誡門無機。不云二
門擬宜者。即以二門無機兼之。次樂著小
法者合有小志者。即二門息化。言不合放捨
者。捨即是息。但上譬文息化有四。一思惟
息化。二釋息化。三正息化。四息化得宜。上
初思惟又二。一知大弱。二知小彊。今言有
小志者。即第二文也。言不合放捨者。不合
第三正息化也。是則但合初文第二。即攝
下三及初第一。故上文正放捨云我今放汝
隨意所趣。已知有小志故。於大放捨。上有
齊教探領今合二意者。上二文各四。小擬宜
知先心。歎三車。適所願。今齊教中但合第三
具陳上事。即歎三車也。及第四先取其價即
適願也。闕第一第二文也。此二任運兼得
餘二。思之可知。上有四文。今但三者。闕適
願一。餘三次第對擬宜等。具指齊教文也。
教作即是探領文也。合付家業譬。上有由有
付者。上由有遠近即小果爲遠體業爲近。
今但合近上有命有受。今但合受者不合命
也。既有於受必知已命。而自等者。兼得餘
二。上付業有四者。一時節。二命子聚衆爲
證。三結會父子。四正付家業。今既付與仍
兼上三。須出其意。上開譬有四相失等者。
此四標文文似四章。但成三段。乃略追誘
下釋具有。造立舍宅者。有餘之土非寂光自
然。現勝應身非法身本有。於彼更運依空
慈悲。故云造立。經云頓止一城者。頓謂頓
乏。示迹之相義同於之。又頓止即不行也。
秖於此中求覓子機。超頌第四憂念等者。
但頌子背父去。即失子之苦而無得子之
樂。失苦得樂倶在父懷。是故失時已懷於樂。
必知後時還來故也。遠鑑機縁未若於佛。
經云夙夜者。有人云。自行爲夜利他爲夙。
此不應爾。夙早也。謂晨起。夜暮也。謂黄昏。
夙即化。初夜即化末。大化始末準説可知。若
丈六佛常説無常。化欲終時節節唱滅。若
言自行爲夜。不可自行亦云死時將至。有
無善上等者。雖復時縁無所得善。未能斷
結。故此體上仍有見思。法身是師是王等
者。此文合在次文畏避段中。若準上文秖
應法身如王。加著師者重加一譬耳。報應
是長者者。秖應云報如王等。兼語應身者
報是勝應故也。以長者如王王等。故便言
之。私謂以廣顯略等者。如華嚴中廣明身
相國土行願。本欲以此廣佛知見顯實相
體。故云以廣顯略。授決者。華嚴前文無授
記語。入法界品旁論授記。亦得名爲授記
故也。弘誓及行者。彼最委悉。又誓爲券者。
誓許利他有如券約。隨修隨償如疏隨還。
訖至菩提償之方畢。又華嚴中菩薩行願多
明事數。名算計也。上旁人追文有三者。初
喚爲勸門二義。次喚爲誡門二義。次是人下
第三二行頌無機。即放捨。無機者。重牒二門
無機。以無機故方乃息化。故云釋放捨也。
初三行頌顧作至教作譬者顧作即上齊教。
教作即上探領。齊教文意自道樹來。以取
小機義爲顧作。探領文意法身地時無時
不愍。何嘗不教豈待顧耶。故云教作。油塗
足等者。有人云。外國下濕使作之人。足多龜
坼。故以油塗。此語甚鄙。於今經中坼譬河
等。何油塗之。上受命有四。今但頌三者。初
如文。第三是第四大機將動也。但闕第二
而無希取。初二十年等者。上文具引此中二
十年。已辯異竟。今言轉教者前云住二乘
位中轉教。今以別惑見思名二十也。合譬
中佛亦如是。合相失者。上相失有四。知我樂
小合父子相見。上相見文有二。先子見父
又四。父見子亦四。今復應知若單以佛亦
如是一句。合父子相失意仍未顯。次知我
樂小一句合父子相見意亦未顯。何者。上
句借下句成。知樂小故義當相失。次下句
借上句成。佛知樂小故得相見。樂小由
退大所以相失。退大由樂小所以相見。故
二句相成攝八句也。知樂小句義當便識。
未曾至其意者。秖一追喚即具二義。故云
總也。上文譬中齊教探領各有四段。擬宜有
機歡車適願既但説於成就無漏。小乘教中
無漏之言通於諸果。言成就者。唯在後位
故亦總攝二四文也。上合有二相信委業。
今不合體信者。驗知相信爲旁委業爲正。
言委業者。委即是命。今初一行長頌受命領
知上頌所無者。上頌譬中全無命知。但有
受命中三耳。初一行標斷徳者。以云内滅。
内即惑體。三界惑盡故云内滅。故屬斷徳
也。次標智徳者。既云若聞。聞教屬智。故云
智徳。以小智具故不欣大智。此二並擧失
顯過。次所以者何下六行雙釋智斷者。初二
行釋斷。次一行半釋智。次一行半重釋斷。
次一行重釋智。故知初二行明自住小斷。
次一行半明失大智。次一行半重釋小斷。
次一行釋失大智。分得大乘習果也者。
得初住時破一品無明名爲習果。言牛頭
者。華嚴云。出離垢山。若用塗身火不能燒。
十恩文者。文中自對室衣座三。初室有三恩。
初一是通遍被之恩。次二是別拔與之恩。通
被是四弘之始。別被是填願中終。則發心後
起行之來。自成道前處處蒙益。蒙益之相
不出與拔。與拔之澤知何可報。所以難報
者。初以自行之眞令我修習。自禀教後退
大輪迴。慈悲不離處處與拔。次衣恩有四
者。我受教已大小並忘。處處調停知我機
遂。即於此界頓漸道成。雖先正爲大機兼
亦憂我善種。故於頓後便垂小化。彈斥淘
汰鎚砧鍛錬。貶之以貧事草庵。誘之以富
豪家業。宿萌稍剖尚未敷榮。長遠之恩何由
可報。是故四中初以人天。次及三味。如來
座恩有三者。至法華時始獲妙益。兼能利
物化道初成難報之恩。良有以也。所以第
八是授記恩。九十令我能利物恩。所以室得
衣故。有覆育之恩。室有座故成與拔之用。
座假衣室令自他行成。衣假座室今初後
理顯。是故三義合成大恩。此始終恩將何以
報。注家但云物不答施於天地。子不謝生
於父母。以感報斯亡。今意正論荷恩難報。
何得以亡報釋之。況復秖縁令我報亡。斯
恩巨報。故不得直以亡報釋之。凡言亡
者。治彼不亡。今非領亡但領難報。二時既
別且釋荷恩
法華文句記卷第七





法華文句記卷第七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藥草喩品
法華論以七譬立七對治。一顛倒功徳増上
慢煩惱熾然。求人天果報説火宅治。聲聞
人與如來乘等。説窮子治。大乘上慢人謂
無二乘。説雲雨譬治。實無涅槃生涅槃
想。説化城治。不求大乘以虚妄解脱。爲
第一義。説繋珠治。有大乘人取非大乘。
説髻珠治。無功徳人不取第一乘。説醫師
治。若但依此七各有對治。則爲法作譬説
譬領解。佛以譬述等理似不成。應知論意。
火宅則不指大車邊窮。子正用領付之意。
雲雨令開權二乘故。化城以寶所引之。餘
則可知。他若云今品唯出生者。全達經旨。
況復論文從於能潤以雨爲名。經從所潤
故云藥草。藥草則二乘不無。一雨則述其
歸大。嘉祥云。草木有二。一不知同。二不
知異。若有瑞草即能知同以喩迦葉。此則
但從迦葉所領可爾。若從佛述豈可餘之
藥草悉云不知。又亦不知三草二木是瑞
非瑞。是故須云今昔方顯瑞之是非。今謂
至此法華。何得更有非瑞之草。應云是諸
草木雖元一地所生一味一澤。而不自知。忽
蒙開顯。莫非祥瑞。乃使彈指合掌通成妙
因。生無生慧咸成種智。然文中四悉且從
迦葉。領述邊説。於中先總徴起。次土地下別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