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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 (No. 1719_ 湛然述 ) in Vol.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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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之所在。注云云者。廣立理教以破古師。
略如向述。難此同前者。難同光宅用三
慧也。且破三慧故云同前。亦應更云。五
濁先除安指今教。若今教除濁應始成聲
聞。若始除濁爲是何佛知見顯耶。穢除理
顯難亦如之。次有人去。兩師皆以法華爲
入。令法華成極却失前三。佛之知見並今
經。開等豈可分屬餘教。則成餘教有佛知
見。乃言別教三乘別故。即指鹿苑。二師皆
以通教三乘。而爲般若。言抑揚者。以淨名
中抑挫聲聞褒揚菩薩。此甚不曉彼經亦
有抑挫菩薩不獨褒揚。故今家八字判盡
經理。謂折小彈偏歎大褒圓。裂亦擗也。亦
分帛也。四句不可分也。有人云。三十等者。
通無地前三十心位。故名挾別。但云初地
六地乃至十地。名爲旁通。未見法華奇異
者。經之難思非凡所測。準聖歎擇師資可
知。今依義附文略。有十雙。以辯異相。與
二乘近記開如來遠本。隨喜歎第五十人。
聞益至一生補處。釋迦指五逆調達爲本
師。文殊以八歳龍女爲所化。凡聞一句咸
與授記。守護經名功不可量。聞品受持永
辭女質。若聞讀誦不老不死。五種法師現
獲相似。四安樂行夢入銅輪。若惱亂者頭
破七分。有供養者福過十號。況已今當説
一代所絶。歎其教法七喩稱揚。從地湧出
阿逸多不識一人。東方蓮華龍尊王未知
相本。況迹化擧三千墨點。本成喩五百微
塵。本迹事希諸教不説。如斯等文準經仍
有。且依向指非奇何謂。有人引華嚴等者。
他人意者。却責諸師。地前有四十心位。何
不用釋開佛知見。而但用地前三十位耶。
破有二失。一者謬用華嚴十信。二者賢位
非佛知見。言華嚴不明十信者。古人亦以
華嚴住前修十梵行空。即入初住。將十梵
行空對十信位。今文破者經無信名。故云
無也。攝大乘等位。具知釋籤所引。恐是十
地論剩七字。有人去。破用論四智者。彼師
所引云總別一時。欲釋四句令無前後。
不意却成高下不當。今爲二破。一者但云
四智一時。而不分位別。二者四智在果開
等通因。由斯不當故今不用。且準止觀引
論四智。以彼因果各有總別。若唯指果四
智位高。今且直以果智責之。四智者。謂道
慧道種慧一切智一切種智。此四在果一體
具足。若開等四竪中論横。故須四位別對
四智。縱因果相對各有總別。但成因果何
名開等。有人言非。空等者。意以雙非理顯
爲開。不出空有。分明指理能空能有。故名
爲示。見此空有不離於理。方乃是悟。復了
此理不二而二。方乃云入。此人下破意者。空
有之言是約二諦。雖作四重秖是空有二
理而已。失理淺深迷空有體。但列空有徒
分四重故無中體徒用雙非。不出二乘
恐渉通教。有人云。達三諦等者。雖標三諦
不辯融即。任運分張。別人初心何嘗不達
三諦之理。名達爲開不名開也。至十行位
分明見假。至迴向位觀無一異。若入初
地方順法流。如此何能免於別義。亦未能
辯開等別相。非是初心畢竟不別。故非佛
界。次有人去。用總別相以釋知見。此人不
知論云一切智。是聲聞智不應以此爲
知。一切種智居二智後。屬別佛智。不應以
此爲圓佛見。又古人見一切之言。便以爲
總。以有種言乃判爲別。此亦不見大論
圓文。論云。爲令易解分屬三人。況彼分三
大小因果條然永別。如何將釋圓佛知見。有
人解盡智等者。盡無生名出自三藏。無生之
語稍通於三。約清淨之言並判屬通佛。如
上等者。都不見於法華大意。總如玄文。大
意方了。略如今疏釋方便品。至此僅知佛
知見義
法華文句記卷第四



法華文句記卷第五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法華論云去。引論釋也。論有三文。初約三
乘。意令二乘與菩薩乘同得同有。於中先
引論。次論言下解釋論意。云次第者。與令
解釋次第不違。準論文意初以無上爲
開。論文又云。佛知見者。如來能證如實知
彼義故。經文既云爲令衆生。若唯佛證何以
乃云爲令衆生。故非今釋義不可通。第二
句示同有無上。初論文但云二乘與佛法
身同等。故此釋中言三乘者。不獨菩薩。故
以菩薩合二乘釋即是三乘法身同佛。第
三句者令知無上。即是悟也。第四句者證
無上故。名爲不退。證秖是得即入初住。論
意以前三句共令得入初住位也。初開者
指所知見爲無上。次示此境同有次令悟
同有。次令入此境故云不退。既先約二乘
與菩薩同證。故知經意先在二乘。是故論
文不簡定性。況論云未熟即當熟也。當非
不故不得云無。次約菩薩者。驗知菩薩
與二須會。若不須會何故別立一釋同二
乘耶。釋初句中論無別釋。今云如前者。
與二乘人同得耳。鈍同二乘良有以也。故
知爾前非無上也。釋示中云菩薩有疑令
知如實。故知爾前挾疑非實。疑通會別理不
應然。若不被會豈知如實。況知如實仍
須修行。釋悟中云未發心令發菩提心。
若不發心不名菩薩。故知爾前得菩薩名
未發圓心。釋入中云已發心者令入法故。
故未發者或指藏通。已發之言多指別教。
別教知中雖似已發。不入證道故須令
入。佛知見言正簡於權。當知三教菩薩有
疑未發。未入眞常。所以論文現令菩薩開
示悟入。而苦不許公違論文。第三約凡夫
釋中論亦不釋開句。今亦指同初文。故知
凡夫與三乘同。第二句雖釋。其言全與初
二乘中第二句同。至第三句方異前二釋。
故知凡夫與三乘人同。有法身佛性。故下
二句凡夫與三乘別者。以外道計常故。一
切衆生未知菩提故。既爲凡夫別一番釋。
故知不得深位釋之故釋悟句云令覺悟。
入句令入菩提。當知凡夫不知不覺有
無上法。亦未曾發菩提之心。而皆云與三
乘同也故知三番人異義同。是故初句皆可
義同。次釋菩薩第二句中。云令知如實。如
實秖是法身異名。此亦言異義同。第三句對
二乘不知。故云令知。對菩薩已曾發心。令
更發心。對凡夫令異外道。亦令外道悟
故。此則義異意同。第四句中對二乘退大
云不退。對菩薩已發未入故。云入法對凡
夫未曾發故。直云大道。當知秖是一佛知
見。爲令此等人異開同。故知擧三乘及以
凡夫。收機罄盡。咸曰衆生。凡收六界三乘
對實即十法界釋。若約所趣。唯一佛界即佛
界釋。三番義遍即約位釋。佛界對九復成離
合。況論釋四句與今位等四釋義同。論句
句釋者。論三釋中句句別釋。今於初釋乃離
爲四。即成三番各有四釋。但擧二乘以例
餘故。亦是擧難況易。二乘難故。今初釋者
先屬對論文。初以證不退爲四位釋者。即
論第四句。既云不退。即開示悟入皆念不退。
次明佛所證得爲四智釋。即第一句。論云。
除一切智更無餘事。次以同義即第二句。
論云。二乘法身平等更無差別。若無觀心
云何知同。次以不知究竟處者。即第三句。
處是所通二乘不知。今爲令知。知即是門。
門爲能通。故作四門釋也。二乘既然菩薩
凡夫例皆如此。是則三類皆須圓教。教門以
爲能通。入觀修智方能到位。知見佛境。若
作餘釋。爲令之説徒施。佛之知見何在。故一
家釋義依經順論契行得理。佛出世意豈
不然乎。今釋佛意寧可乖耶。若深張地位
凡夫非冀。若除二障方明開者。則示等三
皆在佛地。此教尚非地前之分。何益凡小
者耶。言云云者。應須委明横豎釋意。以
申横豎用論文故。故論三釋中一一豎釋。
今一一釋中句句横豎。令論四句亦成横豎。
雖有横豎意在不二。次今釋下今文正釋。
先略對古今。次若無量下明用今意。引文
釋成以論廢立。初意者。今古相對即略中廣。
初言廣者。語少意含。既顯實已須知諸法
無不皆實。若今十妙乃名處中。但其名中
而義則廣。消顯實文似如難用。故且和舊
以存四一。即極略也。次用今意者。廣則心
塵行法人理無非一實。於解釋門太成通
漫。秖可覽照故云可知。若作下述今十妙。
雖不消句對義非無。故先引經對十令
見。問。何故經文不依十妙。却雜亂耶。答理
智等六經已次第。但後四文雖似前後不
無深致。何者。若有感應即有眷屬。眷屬取
悟通以發之。見通獲益良由説法。依玄次
第自是一途。六不可越經文灼然。初云非
思量等對理一者。所思故也。唯有諸佛等
對智一者。能知故也。唯以等文義既具三。
理須分別。文雖具三語意在於一大家事。
事即因果故云義便。乃爲行一。又智能照
境方達境大。故大名智。以事爲行。有其
二意。自行化他倶名事故。今化他故是佛出
世之大事也。應知初分別釋用前分字解
意。次逐義便用前總釋。前雖二釋總釋易
見。故今用之。次知見者下。意取經文從欲
令去爲位一。文中但云知見者。以經文一
一句中皆云知見。即能知見已屬智行。所見
諦理已屬理一。雖不分於知見淺深。乃以
開等對位各別。故屬位一。次又取結文對
三法一。重取前文攬意而説。故云又也。又
取諸句下出現之言。爲感應一。四句皆同隨
義故別。無非感應。餘四可知。經文等者。
明廢立意。雖消文不用義理非無。是故三
中存而用略。從若略下欲用舊略。復論去
取簡義存數故也於中先簡。次存。初廢果
立理。舊以四句同是果一。雖以果爲理名
不別彰故須破之而別立理故依道理無
理屬魔。既句句中皆云知見。故所知見豈
非理一。次廢因立行者。行之始終即是因
果。但點行一即收二義。雖廢果稱乃在
行終。但加理一爲教等本故。使理名通開
等四義順故也。次人一下存其二也。次正
釋者。先明來意云且從略。對十等説故名
爲略。十等仍存故云且也。先釋理一自爲
四義。今又爲三。先標列。次正釋。三所以下
結要歸宗。正釋中初約四位者。即眼智所
階。於中分八以出文相。初標如文。次諦境
下以所依能用顯於所渉。同述來意。然此
四一準下消文皆有兩向。並從一邊。左右
互攝以別四一。故四相望尚各具四。況兩向
耶。何者。如所知爲理則能知屬智。能禀是
人能詮是教。今文具二故且從理。故云理
一。今顯此理。理不獨顯以智門觀三。歴所
渉位共方顯理。乃是却將人教行三。歴位
取理觀心人也。四門教也。四智行也。三種相
由破惑入位階於至理。若爾後三相成亦
應可爾。是故今初擧所依諦不能自顯。智
是能用。由之見理故云乃能。三二智下簡
能用進否。二智四眼否也。種智佛眼進也。雖
體相即顯勝須分。四經云下。約位引文釋
其所以。衆生義兼佛果唯極。極果知見令物
即得。故異前經。五三教下約教判意。古今
諸師釋佛知見。約爲衆生其理不顯。自非
今見委出妙境衆生心佛一體無差。豈知衆
生有佛知見。故約教判其理宛然。於中先
出能知見人。又分得下明衆生開。局於初
住方名開也。六故寄下結意。並是證佛知
見位也。七如瑞下明所表。定慧之後尋雨
四華。可表同歸經於四位。華皆散佛至果
不虚。又散大衆乘位之人。八開者下正釋
中二。初正釋。次然圓道下融通。初釋開中二。
初略對。次何者下正釋。於中又五。初明位
障。通惑謂見思。別惑謂無明。通別兩惑同
在一念。念體即是。是體非理。是事非是。是
非一如同體爲障。二惑叵分故云難可了
知。次初心下明依障之位者。隨喜之前初
心圓信。名字位也。圓受五品位也。圓伏六根
位也。將此凡心即爲伏斷。故云能也。伏通
信受信必在初。不同世人初心即佛。三内
加下明加行除障。有法譬合。由此行故得
入初住。合云縁修者。即指住前。問若入
初住方名開者。當知此經凡夫絶分。何故
不許他從高位。何故論文云爲凡夫。答四
釋之中約智約位。唯聖方開。約觀約門乃
通名字。況爲令之語令凡入聖。結縁之益
準此可知。所以四釋方顯今意。不妨高位
不棄凡夫。四引證除位。入理之言義通深
淺。從初立稱故且云住。五住於下結所表
以立名。次釋示中三。先明破障體顯。次明
顯體具徳。三結位名。準義亦應如入十
住。一者文略。二者已入無功用道。下去亦然。
次釋悟中四。先明障除行成。次事理下明
體徳遍收。三引證。四結名。次釋入中五。略
無障除準上合有。但連牒前文。故但云
體。次自在下歎體徳也。三自在流入下歎
行滿也。四引證。五結位。於釋悟入並引
攝大乘者。借別成圓。故釋悟中云理量不
二。釋入中云理量自在。當知別中無此事
也。若爾前釋住中引仁王。云入理名住者。
準例借別。亦可十住如理十行如量。量即理
故名住。理即量故名行。融通者。爲借別故。
故須融通。於中爲四。初正融通。即無復淺
深。次但如理下明淺深所以。三引證中先引。
次釋。四擧譬中有開有合。先開中云朔望
者。朔明也。謂月初明。望謂相望。即圓滿時
日月相望。月非朔望寄於朔望。則有虧盈。
合文可見。言云云者。須引大經月愛喩
也。次約四智中初辯異者。秖是圓位能契
之智。言不如者。不同也簡異於遍。彼般若
中通三教故。故名爲通。今不依之。唯一圓
道故云不如。如字平呼。次正釋者。先約位
中已略明行相。此中重明但直述而已。有釋
有結釋中二。初正釋。次又道慧下重以攝大
乘意消之。令可見故。初文者。慧因智果各
通總別。因果之上各加種者。故得別名。各
加一切故受果稱。初言道者。故受因稱。慧
之與智一往且然。若依諸經未必全爾。具
如止觀第三記。次此亦下結文意。亦是融通。
言結意者。既屬圓智故理量相即。非因果
總別而因果總別。前文雖有如理等言非
文正意。今釋四智正應用之。但須融通
耳。如彼俗境數量如於實理契之。各云如
者各稱境也。然一一位各具二智不二雙入。
且寄四位四名便故。不別而別初後理同。
次約門者。門既是教理應先列。今在此者
各有其意。若專釋此四。則先教次觀後方智
位。此中釋理四皆能詮。於四法中親者先
列。具如下文逆順生起。以親先故。故先位
智次及教觀。於位智中位爲所渉智爲能
證。則所親能疎故先位次智。於教觀中非教
不觀。故教前觀後。於中亦先正釋。次融通。
初云横者。初心所禀教法具四。以法相望
無復優劣。故名爲横。應知位智多約於豎。
約觀乃成非横非豎。通論並是約非横豎。以
論横豎。觀門亦有淺深故也。教四相望似
亦淺深。於中初釋。次能通下以理攝教。攝
即融也。故門門中皆通智位。從淺至深以
歴有等。皆通於觀以至於住。故門成横。雖
對開等但明有等義同開等。非對深淺約
位開等。又一一門中皆云一切者。本顯互
通互具故也。猶恐不了。故下更以理性融
之。次觀心釋。且語大略以消開等。委論觀
法具如止觀。觀本無障不須融通。所以前
之三釋初不述理。故一一釋文後融通。並是
附理。理是文義正意故也。觀親依理。是故
初論三諦之理。是爲下結歸也。結於三觀
以歸開等。次所以下逆順生起者。初明所
由於能。次明能顯於所。總而言之。結撮四
釋以歸理二。既知四釋並釋開等。應知開
等一一四重。況復四文親疎互攝能所映顯。
此乃教行人三寄理以辯。理既如是餘三例
然。故知今家似借論文。而冥符論旨。昔方
便教等者。別初地已去以分四義。即初地爲
開。從二至六爲示七八爲悟第十爲入。而
帶地前非佛知見。故別知見不可即爲衆
生開之。既依別義。亦可通取三賢十地次
第對之。或準古師。如前諸釋判八恒中後
四恒是故別知見信經劫數。頗到故也。通
教見地開。薄地示。離欲悟。已辦入。三藏教中
若約二乘準通教説。若約菩薩。則初祇爲
開二祇爲示。第三爲悟百劫爲入。若兼聖
位則以第三百劫爲悟。三十四心斷結爲
入。此之二教始終不明佛知見也。以當教
不説是故云無不可將婆沙四階般若三
共瓔珞次第。能消法華佛之知見。故知知見
開示等名。名可通用。佛之一字唯局此經。若
其欲以佛義通用。則以當教發心皆求當
教佛果。故使開等亦得云佛。而須簡部簡
教而已。釋人一中言但化菩薩者。據佛意
説。窮子自謂準次第論。今從開説故云人
一。教行準知。行一中光宅爲教一者。約今
判文與光宅不同。非立名也光宅立名多
同舊師。爲圓故諸即是一事者。所作名諸
一是所爲。一秖是圓即是一家之諸諸無不
一故也。亦可等者。兩向釋也。約教主者。諸
有所作常爲六字。以明説意。意在所爲故
云一。一家之事故云事。却指所作爲事。故
云教化。若就行下牒約行釋。準前初意。若
準前文既以智爲行。至今釋行應具指
四智。若不爾者用是行爲。教指四門此亦
如是。能禀之人還修前觀。下二準此。釋理
具列良由此也。然四句下今家一一兩向釋
之。若論義有兩向。且依今文。古亦無妨。
約經文勢所歸須依今釋。文勢雖爾。若以
義兼皆具四義。從但以下釋教一。於中先
正明教一。次自別教下明教一中所無。先
示正釋。次破三師。破中光宅尚亦知無四
階菩薩。但光宅指昔不明。故玄文有破。此
云偏行尚該通別。但由光宅猶尚不語通
乘是權。故須破之。況今復以菩薩而爲第
三。其第二師同於光宅。亦知廢偏菩薩。但
列三名望於光宅。顛倒異耳。若作下通破
二師。亦但成破三藏菩薩。未渉通別故未
全當。第三師同於嘉祥。嘉祥尚然。故並不
知三乘共位。及瓔珞等次第行者。是方便菩
薩。若不爾者。何故大瓔珞第九。三道品中慧
品中慧眼菩薩問佛云。云何三乘。佛言。菩薩
乘者。復有三種。謂菩薩大乘菩薩支佛菩薩
聲聞。支佛亦三。謂支佛大乘支佛支佛支佛
聲聞。聲聞亦三。謂聲聞大乘聲聞支佛聲聞
聲聞。故知菩薩三者別菩薩也。如大經中釋
別五味。亦寄三乘判菩薩位。支佛三者通
三乘也。聲聞三者三藏三乘。又第八云。慧眼
菩薩曰。復有定意名無盡門。超過三乘成
菩薩號。既超三乘乃是超前三種三乘。不
可獨云超第三乘。經又不云超二三乘。
豈非圓教菩薩乘耶。若爾下破中有四。先
破所存三藏菩薩。尚存三藏必存通別。次
何處下破其列名。三若依下縱難。四若如下
結難。今言下正釋中無有餘乘等者。既云無
有餘乘。又云若二若三。當知無餘之外復
無二三。言餘乘者。指華嚴中別教乘也。既
識三味鹿苑可知。即同方等所對中小。故
今文中但況出鹿苑。故云況三藏三耶。若不
作此釋如何能顯經部之妙異他經耶。他
既不以教部消經。故知教部妙義難顯。三
世佛章各明教行者。文中各云是法皆爲一
佛乘故。是教一文也。是諸衆生下即行一文
也。後總論者。下三世佛章末總云。舍利弗是
諸佛但教化菩薩人一也。欲以已下理一也。
居三世後名之爲總。若當章等者。衆生即
人一。種智所知即理一。然約種智之衆生方
名行一。故此各明不及下合。又諸佛章中
文已具故。爲避繁文。故三世中二別二含。
瓔珞十三九世者恐誤。文在十一。彼經淨居
天子問佛。今有過去諸佛及十方佛。我亦不
疑。云何有未來諸佛耶。佛言。汝爲問過去
三世。爲問未來三世現在三世。天子曰。不
問過現。唯問未來。佛言。有二因縁有未
來佛。一者過去諸佛以慈悲心。入未來世。
二者未來菩薩成佛。今文依彼佛答天子文
也。皆悉當世前後相望。自有三世。故佛以
三種三世。以問天子。故知即有九世義也。
若華嚴經更加三世説平等句。合爲十句。問。
華嚴何故更説平等。答。一者華嚴法相至十。
令數圓故。二者欲明三世難思。令理滿
故。故須第十。又華嚴明非但九世及以平
等。而云十種三世。故知前九一一三世。以
彼欲明九三秖是九世。九世秖是三世三世
秖是刹那。刹那刹那皆盡過未。此乃長短相
攝。今未論之。且約三九相望以論。爲引
同故。三世若同十方即同。則塵刹皆同。讀者
但云刹説衆生説。而不思刹及衆生皆爲
能説所被者誰。良由不思衆生刹性。若得
此意彼此互明。兩則指上兩則指下者。五
佛章門皆須具六。總佛章中但有其四闕
第五六。釋迦章中唯闕第一。中間三世佛但
各有二。兩指總佛即初二意。兩指釋迦即
後二意。然三世章顯實皆云是法。及釋迦章
如此兩字。並指權是實故名顯實。何者。在
昔施權尚無權名。何況有實。故今開權。權
即是實。故云是法皆爲佛乘。故知述其施權
意在開也。過去佛章於顯實中。言兼得人
一者。亦應兼理。以上兼字貫之於下。以
兼非正。故上文云不及總文顯也。未現亦
然。現在佛章從初即是開權顯實。經舍利
弗是諸佛下即當總文。故前料簡中云。三世
佛章各明教行。後總明人理。準此應先開
章云先別次總。所以不先開者。下總文中
既無開權之總。唯有顯實一文。故對三世
各有權實。總別不便故也。故合在現佛章
中共成文足。故云文具也。若爾。何不秖合
著現佛章中爲四一文。而用爲總耶。以經
文初自云舍利弗是諸佛等。故知是總。經知
諸衆生至方便力而爲説法。即感應相對也。
知諸衆生去感也。種種因縁去應也。經種種
欲等者。但諸衆生過現未來根欲性三爲感
佛機。經中唯有欲性二種。若有此二必有
於根。故加根對釋。深心所著即是根者。宿種
難轉隨習不捨。名爲所著。在方便教故習
者名著。何者。根以能生爲義。由過習種
成於現欲。欲以取境爲能以能取於五乘
教故。習欲成性故性望欲性名未來。未來
望今名爲本性。上已説至施權者。據理先
明隱實之權即是所開。既已明開即知曾施
無不眞實。但恐不了所施之意。故先明其
意。次釋五濁。故初文云秖爲五濁等故。故
云於一佛乘等。尚無帶二等者。欲明施權
先以實況。今一實中尚無般若帶二方等帶
三。況有鹿苑單三單五。縱加人天仍屬鹿
苑。有人云。單五三藏單三通教。此不應理
通無別部。已在般若方等中明。有疏本云。
無二者。無別教及別入通之二。無三者。無
通教及別圓入通之三。後文自有此釋不須
安此。今且依此。若無下文此釋無妨。別
圓入通亦在方等般若中明。秖縁彼有通
別。故有相入之文。然單論之與相入不無
小異。故不依之。如是者體相也者。濁體及
相不可具頒。但略云如是。經雖不具疏文
略述。於中先明其體。故云劫濁無別體等。
還指釋文共爲體相。下所引文是也。云慳
貪等。即見修二濁。又不善之言通於見修。唯
有命濁經文不釋。既有衆生等三命必有
故劫是長時等者。至八十也。劫者時也。諸
釋甚廣於今非要故但略論。言短時者。如
倶舍中立三極少。謂色名時。色極少者。即極
微是。論云。極微微金水。兔羊牛隙塵。蟣蝨麥
指節後後増七倍。二十四指肘。四肘爲弓量。
五百倶盧舍。此八緰繕那。名極少者。即一字
是。論云。一字爲名者爲名極少。二字爲名
亦名名身。三字已去爲多名身。四字爲句四
句爲偈等。時極少者。即一刹那。論云。百二
十刹那爲怛刹那量。臘縛此六十。此三十須
臾。此三十晝夜。三十晝夜月。十二月爲年。
衆生濁至假名者。見慢是因果報是果。由
見慢故招生死果。攬因成果故云攬見慢
等也。果上又起見慢二濁。見慢秖是略擧
見修二道之體。次相中先釋劫相。云四濁等
者。空成壞三而無劫濁。於住劫中準悲華
經八萬至三萬亦未有濁。至二萬歳爲
五濁始。廣明劫義淺近易知。出經論文不
繁具録。僅須知耳。四濁増聚故小劫名濁。
此總標也。由四濁聚小三災起。次瞋恚下
明小災由由煩惱盛。次三災起下明由三
小故。四濁増。煩惱倍隆明由劫濁煩惱隆
熾。次諸見下明由劫煩惱故。見濁熾盛。次
麁弊下明由前三故。衆生濁。麁弊色心惡
五陰也。攬此惡陰成惡衆生。衆生假名也。
故云惡名穢稱。表質示徳曰名。美響外彰
曰稱。今攬麁惡爲質惡響外彰。是故唯表
惡名穢稱。摧年去由四濁故命濁。積年成
壽年摧壽減。年壽相逼故曰命濁。衆濁下總
結。如水下擧譬。由奔故昏昏秖是濁。總譬
劫濁。劫濁在故餘四即濁。故以風等譬餘
四濁。故風波等以譬見慢。魚龍者。以譬衆
生。無憀頼者。衆生不安正是濁相。由三濁
故令命短促。如由風鼓令水奔昏。龍魚不
泰。時使之然者。重以劫濁結也。如劫初等
者。更出四濁在劫濁時。亦是有濁之由雖
復四濁同在濁時。四與濁時更互相濁光
音等者。且寄火後。火災但壞初禪故也故
初成時此天初下。即第二禪初天故初下人
間身有光明。猶能飛行。無男女根無所食
噉。如是乃至林藤地膚至粳米等。男女根
生。具如阿泥樓馱中説。倶舍劫章中明。地是
惡縁從縁而説。故云使然。如忉利等者。亦
是擧例更顯地生欲惡故也。帝釋城外有
四園苑。謂衆車麁雜喜。諸天欲戰從麁澁
園出諸戰具。須車出車苑。若歡喜園入中
生喜。欲界生欲亦復如是。次煩惱去。復於
總中以辯四別。先明煩惱具列五鈍。各擧
一喩可以思知。虺蚖應用下字。撓字。説
文撓擾也。囂此非所用。應作嚚。次見濁者
下釋見濁。但別擧二見餘依大品十六知
見等。二見攝諸見盡。況復十六及六十二耶。
無人謂有人身見也。有道謂無道邪見也。
又應反此句云。無道謂有道戒取也。所
通非勝即見取也。偏執有無即邊見也。十
六知見具如法界次第。六十二見有三不同。
若作三世五陰各計四句。謂過去如去等。現
在常無常等。未來邊無邊等。并斷常二爲六
十二。秖是有無二見屬邊見邪見所攝。若色
大我小等四以四歴五陰。三世六十并有無
二。此但身邊所攝。若本劫本見等六十二。則
斷常邊邪戒取等攝。若作五陰各計我所。一
一我所各各有三。謂瓔珞僮僕窟宅等四陰
十二并我十三。五陰互論即六十五。此但在
我及以我所。若婆沙使揵度中歴十二入十
八界。一一有六十五。乃至無色亦然。無色界
中但隨義減色。總此諸見遍一切處及一切
法。故云羅網及稠林等。次衆生濁中二。釋
結。釋中二重法譬。兩法謂前明假名。次明
流轉。譬中二處倶譬假名。以二處法倶假
名故。次命濁中三。法譬合。次第者。生起前
後耳。料簡中初問者今文假設。今經由濁故
不得説大。且先施小即濁唯障大。若障於
大説華嚴時。何以不障。然五濁中劫自屬
時。不可令佛不生減劫。若生減劫即大
小不障。命隨報法亦不可除。佛亦示生短
壽故也。指煩惱見名未除濁。如華嚴中
許有凡衆聞華嚴經。是故五濁不障於
大。既不障大。何不漸初即説佛乘而設小
耶。而兼帶耶。答。四句分別者。以根對土障
倶不障。但輕重不同。以土對根利鈍以
成四句。初一句用答華嚴後一句答漸初
不説大意。中間兩句明土別耳。即初後倶
不障大。但由利鈍初後不同。根鈍障重故
初説小。云濁能障。故約四句皆不障大。
故障大之問一往云耳。問。五濁障小不者。既
不障大爲障小不。前文雖云小能治濁故
不障小。對向四句倶不障大。則是大小一
切不障。何以五濁得名爲障。故對小更問
若障小者。應一切不聞。若不障者應一切
倶聞。何故初轉。但爲五人。答。中亦開四句。
至第四句方乃爲障。但是對根根鈍成障。
舊計直云五濁並爲大小障者。其理大違。
故初爲五人及身子等屬初句也。今擧央
掘盤特爲二句者。則一切聲聞除此二例。
並上根攝。問。前第四句以身子爲遮重。何故
此中以身子爲遮輕。答。望大故重望小故
輕。問自有等者。初四句答華嚴問。因答出
身子聞法華經。後之四句唯小義當鹿苑。
爲欲簡出諸部大乘。是故更問。兩處不攝。
爲根利鈍爲障不障。答中云此就四教者。
以方等般若中聞大小者是也。既其於彼
不能得入。待至二酥望前爲鈍。但以待
時名爲鈍耳。望前雖鈍於此得入自判利
鈍。於四門中以後後門勝前前故。故四
門中以第四門移著前者。欲對四根勝者
居首。當知此中大小與前兩四句中大小
不殊。初四句中中間二句。別在淨土今皆此
土。言云云者。一一根意對一一門説其所
以。問前何故云根鈍遮重不聞於小。此中乃
云聞於有門。答在前不入於今方入。大小
根性熟時不同。故知不問有障無障悉皆
得入。但以障之輕重用對根之利鈍及時不
同耳。若都不聞大小者。不問有障無障
此土無機。今世未熟非四句收。四門不攝。
此中正用大論二十四釋十力中文。至第
四力云。世尊以是智力。善知衆生上中下
根。若信進等五及根遮等四。論唯約小今通
大乘。故知障與不障。貴在有根有乘種耳。
障由破戒具如乘戒四句分別。以對五時
四教三品。諸門分別注云云者。良由此也。
細推之言恐遺落耳。問五濁一往等者。準
初兩重四句則大小倶不爲障。今從大根
有障初不聞法華者爲問。即初四句中第
四句人也。前三不障唯第四障。言非盡理
故云一往。答中意者具用前文第四句意。初
障重也。次若聞下根鈍也。佛尚未説。舊醫説
於常我等名。順其計謂無常等名。能治於
濁。故唯障大而不障小。如一種機縁五濁
未除不堪聞大。至鹿苑中以小治濁後
方聞大。所以見若不除不堪聞常。計陰爲
徳即四念處所治者是。騃亦癡也。故責舊醫
專用邪常。爲不知乳。不識藥也。不知病
等不識病也。不知開等不知授藥法也。
不曉此三無客醫之術。二常不同如乳好
惡。見惑輕重名曰根源。先斷後用故曰開
遮。餌者。食也。食時異故。唯計常樂之名故
云不知好惡。説我増於邪習故云不識
根源。不了説常時異。故云不解開遮。故
經云。若佛世尊先説常者。受化之徒。當言
此法同彼外道。故云若但讃等。兩醫具如
止觀第三記
法華文句記卷第五



法華文句記卷第五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約五濁論四悉中。劫命對世界者。劫命
秖是依正二報即世界也。衆生即是所爲之
人。見是能計見者。與衆生同。由此二故
有所爲機。則見滅善生。煩惱是對治者。如
五停中具治三毒。正用小乘能治濁。故屬
第三悉。亦準論意以第一義用對衍門。此
四悉門通酬五濁障大不障小之問也。以
四悉文所被多故著料簡門首。從若論因果
下。更以多門分別五濁。初是因果門也。二
因謂煩惱及見。餘三是果義兼依正。次一人
下人法門。人謂衆生。法即餘四。與生相對
故皆成法。並是生家之所計。四法下法時門。
應云四法一時文闕略也。時即劫也。餘四
屬法。若對時説生亦屬法。二報障下三障
門。二報者。即衆生命。二煩惱者。見亦通得
名煩惱故。業在其間者。煩惱潤業業能招
報。故云其間。衆生下中論三假門。相待可
知者。即劫煩惱見也。劫即長短相待。煩惱違
順等相待。見即有無等相待。若通論者。各具
三假。依正二報莫不皆從三假而成。今從
分別且別説也。故別對之。衆生下大論三假
施設門。衆生和合受衆生名。命等並是衆生
計法。又有所計假名對衆生名。故云名通
兩處。委釋具如止觀第五記。煩惱下凡聖門。
煩惱在凡者。謂諸凡夫定有故耳。然見必在
凡煩惱通聖。如具縛聖者及羅漢向。言三
通者。劫減有佛劫増唯凡。又減則有佛増
通餘聖。又増與減各通有無。以大小乘不
同故也。豈華藏淨滿待劫減耶。常在靈山此
之謂也。衆生之名具通凡聖。命有凡聖報
命不同。命短下長短門。一劫之中數數生故。
故長短別。此乃約人及以欲天見佛處説。若
論初禪即劫命等。二禪已去劫短命長。乃至
無色準説可知。三通長短者。煩惱在凡故
長。在聖故短。諸見在餘凡夫故長。在利根
外道故短亦可在餘凡夫故短。在鈍根外
道故長。亦可在小故短。一生斷故在大故
長留惑潤生入生死故。又見前盡爲短煩
惱後盡爲長。今分別濁入生死者。不名
爲濁衆生準説。劫但下帶不帶門。命是不相
應行法。須帶陰法論長短時。餘並屬法非
不帶時。非親帶故但在於法。劫通下内外
門。大劫害器故名爲外。小劫害人故名爲
内。或可四濁聚時時通内外。三小下害不害
門。物即外器。大劫起時人已上生。隨三不同
生三禪處。小劫下五道三界門。準應別論
三五相參。故合明之。通色如前。言命通
者。亦應云餘四通於三界五道。命通具如
倶舍中明。五道壽別人間五十年等。亦應云
通於四生。四生各有長短故也。劫是下共
別門。次小劫下通別門。從八萬下釋大小劫。
言正三毒者。他方淨土如阿閦國。亦有女
人無邪欲故。擧一準餘諸可例識。廣歴
諸土分別不同。故注云云。敦眞者。敦實得
者故斥言非。上慢亦然。終無實得而不信
者。嗣亦繼也。身尚無量者。小乘教中不説
更有界外生處。有計變易在界内者。亦名
生處。大乘教中既其變易生處多故。故云無
量。此述逼意。言中但云名増上慢。意指羅
漢。若實得者豈有不發大心者耶。乃以大
乘密而斥之。若謂究竟應變易盡。若未盡
者何以不信。値遇餘佛者。初文以有餘土佛。
名爲餘佛。羅漢受先世身者。酬先業故名
先世身。煩惱果故。故須必滅。若煩惱所惑能
不滅者。有於因果不同之過。縱云邊際定
力持令不滅。今問邊定爲大爲少。若其小
者小無變易之名。亦無永常之説。若言大
者。大邊除名唯在等覺。豈得記之後即等覺
耶。若大入小定顯大無定用。有引羅云等
此不應爾。但佛滅後諸阿羅漢隱顯不同。
皆隨機縁。況本大菩薩。此是大論龍樹菩薩
假施此問。欲準大教具委答之故也。故答
文中云不生三界。況論還引法華證之。故
知博地之言無教可準。餘國之義出自他
人。故古人云。學不師安義不中難。故此法
華非玆不了。又若變易不出界者。而生五
道之言。却入生死之説驚入火宅之喩。非涅
槃一日之文。便爲虚構。南岳下三釋並是南
岳釋也。次釋中云羅漢若修念佛三昧等
者。若言念十方佛則已發大心。若唯念釋
尊乃因小感大。亦是機發使之然耳。然小
乘之中諸部不同。亦有信有十方佛者。即
小乘人修第四禪邊際定力。見十方佛等。
念佛觀成感佛爲説。第三擧凡夫者擧凡
夫況聖耳。是故羅漢必無不聞之理。瑤師
意云。實得羅漢無不信者。不須餘佛遇
餘佛者。則指凡夫。南岳豈不知凡夫於佛
滅後能生信耶。故値餘佛必指羅漢。故淨
名云。凡夫有反復而聲聞無也。故知聲聞難
迴而須商議。凡夫易受何須引例。有人云
至必然者。意破瑤師。立不信者義亦不
然。執心牢固必在昔教。不應證今滅後之
文。此師又引身子於法華初聞略開之文
以證滅後羅漢不受之語。意云値佛羅漢
尚疑是魔。況佛滅後寧肯信受。今則不然。
佛預敦逼無不信者。故於滅後執經權説。
義容可爾。云云者。應廣明羅漢及以凡夫
信不信意。以破此師及以瑤師。此直是異解
等九字。恐須作白字書之。指前兩師亦
非全失。但未全順經意故耳。不能全破
故云異解若論瑤師見違經文。經云羅漢
遇餘佛生信而云不須。經意云除佛滅
後者。欲顯四依通經功能。而瑤不以四依。
爲餘佛。謂羅漢三根聞與不聞。並不假從
四依邊聞者深不可也。又以凡夫爲況者。
此則可爾。但須云遇四依耳。後師意云。凡
夫易羅漢難。此亦違經決了之語。故云不
用此義。次釋偈頌。上慢等三四衆通有者。
又凡夫上慢有五不同。謂四善根及以四果。
通義易知且後別説從多分故。故經云比
丘等四有此三失。於三別中仍從拂席者
説。故云也。藏玼等者。釋三失也。藏玼揚
徳釋上慢。不能自省釋我慢。無慚人者釋
不信。若自見過無此三失。雖未證果且名
有羞。於戒等者。戒名通十即大論大經不缺
不破等十。驗知三失尚無不缺。況道共等。故
云缺等。律儀有三。謂不缺不穿不破兼不雜。
若依大論。即不缺第三。若依大經則不缺
居首。名同義異各有其意。具如釋義。今且
依大經以不缺等三。并定共道共即六戒
也。故知六中若無後二。尚名爲漏。況道共
定共判在三藏四果。今且近論無道定也。
故三失之人尚無煖法。況有四果。瑕是玉之
内病故云内起。玼是玉之外病故云外動。外
病名缺内病名漏。小中小者。四果已小四禪
更小智已極小。況加上慢。糟糠者。若依世
禪以得無漏。如糟出酒。從文入理如糠
出米。既無無漏反計世禪。如棄酒存糟。
不得眞理反封文字。如棄米存糠。是五
千有者。以有顯無有失無得。言封文者。亦
應更云執禪爲實。如糟無酒。文中兩釋初
釋爲正。後釋乃兼實行聲聞。起去之徒亦
於現在。未有大機是故而退。如有糟糠
而無酒米。枝葉者無入道材。問機器何別
答雖並從譬各有一意。機論可發器語堪
任。得人天身通名爲器。由懷三失故器成
非。宿種又微無機可發。二義倶闕佛威令
去。凡有三異者。先列。次釋。初云上有歎
法希有者。上諸佛章六段之中但無後二故
有歎法文云。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説
之。而無五濁之文。頌中無歎法也。先後者。
上先歎法如向所引。言不虚者。次文方云。
汝等當信佛之所説言不虚妄。及以開顯。上
勸信與不虚合者。上云。汝等當信佛之所
説言不虚也。今隔不虚者今頌中勸信在
前不虚在後。中隔五濁文也。故前四今五
由離勸信爲二故也。應云勸信不虚中爲
五濁所隔。章安更云。上以釋迦方便用釋
諸佛施權者。上釋諸佛開權文云。我以無
數方便種種因縁譬喩言辭。演説諸法。偈中
如文。修道得於諸權法者。自行因滿所感
權法。正當自行體内權也。即此法體亦不
可説。以方便故爲衆生説成化他權。即
照九界已下文是。故知立一開權之言。於今
乃成二意。一者騰昔施權。二爲顯實之所。
不指所開無由説實。況指權是權知非
究竟。既顯實已權全是實。照九界機説七
方便者。九是所被教不出七。説七被九漸
令入實。人法七九故立總言。九界從自分
立名。方便從進趣爲稱。又九界從物機立
名。方便從化主受稱。總擧不同故云七
九。言不可定判者。七九之中隨何等機。聞
何等法遇機便逗。故云不定。現起等者。念
必對境故云現起。種種之言不出七九。過
去下釋欲性也。欲秖是念。故知秖是先以
希望釋念。次以欣樂釋欲。故知念則且語
内心。欲論對境生想。今但約慕樂通從欲
爲名。不假對念辯別。故但以欲對性二世
判之。問前云過去名根未來名性。今何故
云過去名性。答各有其意。性必不改故從
現至未從過至今。二處並得性名故爾。亦
可現在名根生未來故。然根性乃可互擧。
樂欲必居現在。欲名雖不從過亦可以現
望當。以名互故故重釋云。或可習欲以成
性成性生習欲。上句現欲成未性下句過
性成現欲。云云者。或可過欲成現性現性
成未欲。或可過欲成過性現欲成未性。是
則欲名雖通過未仍從現説。故知欲念之名
定居現在。七方便至云云者。具如止觀隨
自意觀觀惡中。云通途善惡者是。鈍根下
至施權意。此是長文。今不云長者。但偈與
長行不同。隨事要者則辯同異。或可略明
意則可知。我設下三行頌理者。文多云説。
如何云理。如云未曾説説時未至隨順説
等。亦是以能顯所。準前諸例略亦可知。今
文正取佛慧爲理之行。聲聞兼得縁覺者。
聲聞數中有値佛縁覺故也。又三藏聲聞必
兼當教縁覺。又菩薩既兼藏通。二乘必具
兩教。菩薩不云別者。前以淨心爲別教
竟。既以聲聞菩薩共爲義立。乃至一句皆
悉成佛。又誡言無疑。當知此是極聖誠説。
而不肯信。大經云。一切二乘未來必定歸於
大般涅槃。如流入海。又菩薩與二乘合明。
當知三乘悉皆被會。牒假名三教等者。三教
是假名故也。教本一實故三是假。爲物假設
三藏等權。今既顯實重擧所除以示佛慧。
即上句所列者是。無二是無通教中半滿相
對之二者。通眞含二故也。由闕別教故更
引上餘乘來此釋成。語假則通論三教。言
餘及以二三。且云相入。以有餘皆假故得
相入無餘無復相入之名。以純一故。此指
乳及二酥三味文盡。初一行半擧内心。經云。
如我昔所願今者已滿足者。問佛初立誓誓
度一切。今衆生尚多。願云何滿。答且從一
期總而言之。但令衆生得入佛乘。即名願
滿。是故經云。如我無異。若我遇衆生等者。
明濁不障大。遇者盡令入於佛道。無智不
受故云障大。衆生者。文中三釋。初釋對他
得名次釋從自立稱後釋即是功能新譯恐
濫稱爲有情。雖簡無情三義都失。十種生
死短中言梵行少語者。欲界諸地法爾多語。
以有言語皆由覺觀。以少語故知覺觀少。
煩惱漸薄故云短也。方者。猶如方物動靜
定故。於此死已定生天上。三角者。角者聚
也。即善惡無記。在生死中遍爲此三。諸律
論文多以聚名角。闕釋紫者。即修羅也。種
類多故謂天鬼畜如紫間色。又輪迴者。如見
實三昧經云。從地獄來聲嘶怱急數數戰慄。
夢見大火沸&T055114;等也。從畜來者。暗鈍懈怠
多食性怯。謇訥所爲多似諸蟲畜等。從鬼來
者。髮黄常飢慳貪等也。餘趣比知。經具廣説。
我知下別明五濁。前開章云別明五濁障
三。五濁望三必不能障。爲三所治是所治
障。故云障耳。亦是有濁故無三有三故無
濁故云障耳。受胎微形。初文即約觀心者。
但隨便耳。但云從心即名觀心。其實此中
仍帶事釋。由此一念最微心故令増長也。
次受胎下全約事釋。略如止觀第四記引入
胎經。有人具立受胎章門於此非要。今意
但在顯於五濁義須施權。列名而已足明
濁意。何徒於此廣建長章。使迷途者乃謂
法華亦明五濁與婆沙不別。如世人云。法
華亦明三乘其失如之。受陰身者。或恐秖
是入胎經耳。總有三十八七日以論増長。
若倶舍等文但列五位云。最初羯剌藍。次
生頞部曇。從此生閉尸。閉尸生羯男。次鉢
羅奢佉。或云下如大品中説者。即約二十
身見。如去等具如前引。長時等者。今文具
二義故劫得濁名。前初文中但有第二義。
後料簡中方有初義
過去佛章。初二行正施三也。名施爲開。初
一行略頌上三一。文中以教人理三兼得
行者具有二意。一者通兼。既有餘三豈無
於行。二者別兼。即以佛道二字兼之。所趣
是理能趣是行。初一行半總約五乘中。乃
以人行兼教一者。既有人行必有所禀
即是教也。此中以七方便爲異方便者。以
藏人不同衍門故成永異。餘文多用。今通
用者未同圓來。並名爲異。若有下二行開
菩薩乘中。進退兩釋者亦有二義。五乘之稱
但在鹿苑。七方便名通於三味。六度之行不
局一教。故可通三。以三藏爲本故云兼
通別也。何者下釋出三教六度行相。非相非
無相次第行者。雙非即是所斯故也。亦應次
第出於三諦行相。然以相無相共論。即三
諦也。又入地三諦無復論開。然菩薩乘中亦
云於昔聞教已成教一者。若菩薩不開。何
須引昔令成教一。故凡云昔者。皆具二
意。一者在昔聞權。二者昔已曾開。今正語
昔聞權者。昔開已竟皆成佛道。初義準化
儀説。次意準開竟説。下去諸乘一一皆然。
往佛亦爾。二乘文中有人理行。不云兼教
者。秖是文略。前菩薩文亦以三兼一。諸佛
滅後供養舍利者。若以現擬過如増一中。
佛因手&T016254;舍利廣稱歎已。令於四衢而起
偸婆。佛言。四人應起塔。輪王羅漢支佛如
來。後分云。輪王無級。羅漢四級。支佛五級。
如來十三級。阿難問佛。何故爾耶。佛言輪
王自行化他常住十善。羅漢不受後有。支
佛無師自悟。如來衆徳具足。世人上未逮於
初果。豈肯下等輪王。滅後起塔不知進否。
動即皆至三五七九。近代所立縱云方墳。
而出檐者還成一級。暗者雖昧豈非冥濫
初果耶。有方墳邊云作功徳塔者。其義又
失。使愚者唯禮我師。或復對高禮下。況復
隣接尊卑不成。不便之意不可具論。縱死
者冥冥。顯生者碌碌。況今舍利之言局在於
佛。供佛舍利福屬人天。開久遠因方名佛
道。況今凡質生福事難。善者從之不應習
俗。地師言童眞地者。地立童眞名者。但古
人云。住爲能住地爲所依。故以住名而名
於地。從住爲名早已太遠。爲尚深故加之
以地。故今謂下責云乖文者。文中但云童
子故也。言竪狹者。横收小善竪成佛因。
則横竪無違。非深非淺而深而淺。若以童
眞爲釋唯竪無横。況竪深無當棄廣乖文。
是知竪狹二倶有過。登地下且破唯深之失。
仍略棄横之愆。今以下正釋。收於童雉以
顯横廣。指微即著以辯竪深。著在於微深
即非深。微即是著淺亦非淺。指微即著縁
因義成。即著之觀非此可辯。下去例爾。故
入地成佛如修羅渡海。此準瓔珞故云入
地。凡夫之人一毫之善徑成佛因。如人渡大
海。從佛分明下重立理以斥二失。若如下
重牒失以斥失。又例上下亦名乖文。若恐
童子事微不稱佛道。散心一唱如何消融。合
掌擧手皆應理釋。故知但尚佛道不識開
權。殆不攝二乘者。殆幾也。幾近也。應云全
不攝。何但幾耶。若在童眞尚不攝六地。況
復小道。論深下結其竪狹。定廣下結竪狹
失。次問答。答中意言三佛性者。過去微善
願智所制。咸趣菩提。火焔向空理數咸滅。
水流趣海法爾無停。但由願智未資便封
果報。故待今開方是縁因。若據化意何待
此開。苟順凡情立以近稱。今開近執法界
本如。豈由凡情局彼流焔。關中雖立善不
受報。而不明善體本融。但衆生無始唯流
妄我。凡所修習未嘗不倶。不受報言爲
從誰立。若約已發心者。乃由願行所引。何
關善不受耶。未發心來隨生納福。此善豈
制令不受耶。故知不受之言善體無力。應
知曾酬者其因已謝。未酬者毫善不亡。若曾
發心如水寄海。酬局因者如果酬華故今
於彼未酬之因。開其局情及曾趣向權乘道
者。以一實觀一大弘願體之道之。若不然
者徒云説開。若不觀者則應善體自至菩
提。何須更修菩提行願。問。若爾。何故本論
云童子戲沙等。謂發菩提心行菩薩行者。
所作善根能證菩提。非諸凡夫及決定聲聞
未發心者之所能得。答。此乃從開説之非
語本善。故知定性及現未發。縱有宿善如
恒河沙。終無自成菩提之理。故云非其能
得。若未開頃則往已成非。今若被開則宿
作成已故。知善體本妙隨執者心。是故開心
宿善咸遂。次大經下釋出縁因所以。三十二
文具列四句。舊云闡提無者定無善性。唯有
惡境界性惡五陰耳。善根人有了因性。倶有
正因。倶無果性。河西云。闡提有惡陰性。善人
有善陰性。倶有無記。倶無同前。興皇三解。一
約理解。理非善惡有彼二用。即指二人各
有善惡一種用故。倶有倶無者。互得有無
一邊故也。餘二解不要章安云。此釋涅槃
河中七種衆生。應云闡提常沒善人常出。倶
有者。倶在河中。倶無者。倶不至岸。亦以果
性爲倶無也。又約三諦釋。闡提唯有世諦
因惡。善人唯有眞諦因善。倶有世諦果身。倶
無中道因果。於諸釋中雖復少別。善人一
句其旨大同。其不同者。今不暇釋。具如止
觀第五記。故今引同者。證縁因善。問。上釋
三乘並以果成爲理一句。今人天乘何以
佛道而爲縁因。答。所開不同。前開兩教二
乘及以通別菩薩。並有所證之理。故開小
理以成大理。今開人天小善。已成縁因大
善。且據能趣善體未深。若從所趣邊説此
則並有所貲。此論開權皆約案位。若從進
入何獨住前縁因而已。此中但從往事以説。
人事既其已定不可存法去人。是故開爲
縁因。豈非如貧得寶。經云七寶等者。佛地
論中無玟瑰。仍云瑠璃與珠體別。珠即赤
珠也。今兼琉璃但成七寶。離即成八。玻瓈
多紅色。硨磲青白色。碼瑙或白或青。木櫁者。
字林云。香木切。韻作榓。玉篇云。其樹似槐
而香。有人云。斫經五年始有香氣。造像爲
天業者。如佛昇忉利以神足力制諸弟子
等。具如止觀第一記。若準冥祥記。此土總
有一十八處造像應驗。如呉中石像等。又
有呉興太守呉佩女所感像等。又如宋衞軍
臨康王在荊州於城内築堂三間。其壁多
有畫菩薩像。至衡陽文王代鎭江陵。廢爲
臥堂。悉皆泥塗乾則墮落。畫状新淨了無汚
損。再塗猶然。王不信敬亦謂偶然。又更濃
泥而徹見炳然。王復更毀故壁悉更繕改。
後王疹疾毎若閉眼輒見諸像森然滿目。於
是方廢居此。此或是造者心重。或是毀者
尤害。以輕望重以毀望成。當知散心微善
不失。理無違順心有是非。優婆塞戒經等
者。此中文意正開其善不論其罪。因明用
膠便釋之耳。今亦因此依彼略明。故彼經
廣明五戒持破之相。又云。若不持戒名垢
優婆塞臭優婆塞旃陀羅優婆塞。若持殺戒
者乃至蟻子。若持戒酒乃至露珠。於五戒
上加不沽酒。是名六重。今出家在家云持
酒戒。猶以酒和食。一人凡飮幾露珠耶。尚
不及優婆塞戒。安能期佛道耶。於五戒上
更有衆多失意之罪。今文未盡。又有失意。
謂不供養師僧不瞻病。空發遣乞者。不起
迎逆四衆長宿。見破戒者云彼不如我。六
齋日不受八戒。四十里内有講不聽。受僧
招提臥具床座。疑水有蟲而飮。嶮難獨行。獨
宿尼寺。爲財命故打拍奴婢及以外人。於
路見比丘沙彌不得前行。僧中行食不得
偏與本師好者。及過分與。路行見病不瞻
不視。不囑授令治。持如是戒者名淨。名
香名分陀利優婆塞。又制優婆塞。令種種
供養三寶形像塔廟。畫像不得雜乳膠鷄
子。供養像時晝夜不異。不得酥油塗像身
及乳洗。不得造半身像。像身不具。應密
藏之。應勸人治。治已當出供養。又見毀
像如全無異。以四天下寶供養。不如直
以種種功徳讃歎尊像。志心供養二福無
別。供養法者志心信樂。受持讀誦解説書
寫。如法而行及勸人行。種種書十二部經。
供養經如供養佛。唯除洗浴名供養法。
供養僧者。應當供養發菩提心。受持戒
者出家之人。四向四果。名供養僧。今經小善
尚爲佛因。況復長時志心供養。此等雖屬
在家優婆塞。及有少許非文正意。然制罪
令持。持即人天之善。並可開爲縁因然亦
並是出家行者之要。堪爲常規。是故便録。今
經欲收無始微善咸趣菩提。若已發心隨
有毫善莫非縁因。戒經立像前不得坐。
云云者。更有多縁。若王難等隨時斟酌。又
造像功徳經有十一功徳。一者世世眼目清
潔。二者生處無惡。三者常生貴家。四者身
如紫磨金色。五者豐饒珍玩。六者生賢善家。
七者生得爲王。八者作金輪王。九者生梵
天壽命一劫。十者不墮惡道。十一者後生
還能敬重三寶。當知豈是欲界人天善根。經
鉛者。有云。錫也。今謂鉛青錫白鉛軟錫堅並
名青金。造像功徳經云。若人臨終發言造
像。乃至如麥&MT05231;能除三世八十億劫生死
之罪。廟者貎也。古云支提。新云制多。翻靈
廟者應作廟字。玉篇及白虎通並云尊貎
所居。露盤爲銅鈸者。長安亦無此音。或聲
轉耳。或是當時有人傳之。章安隨便書耳。
經云唄者。或云唄匿。此云讃誦。西方本有。
此土案梁宣驗記云。陳思王。姓曹名植。
字子建。魏武帝第四子。十歳善文藝。私制
轉七聲。植曾遊漁山。於巖谷間。聞誦經聲。
遠谷流美。乃効之而制其聲。如賢愚經鈴
聲比丘縁等。音樂供養者。有出家内衆音樂
自隨。云供養者。自思已行與何心倶。雖
有此文必須裁擇。梵網誠制何待固言。秖
恐供養心微増己放逸。長他貪慢。敬想難
成。故別譯阿含第五。佛在迦蘭陀城。有一
妓主名曰長髮。而白佛言。我昔曾於老妓
人邊聞如是説。於妓場上施設種種戲笑
之事。令百千人而來覩者。是人命終生光
音天。如是所説爲虚爲實。佛告之曰。止止。
莫作是問。妓主復問。如是再三。佛悉不答。
爾時如來語妓主言。爾時無數百千人來覩
妓者。諸人本是三毒所纒。復更造作放逸
之事。豈不増其貪瞋癡耶。譬如有人爲毛
繩所縛。以水澆之愈増其急。本爲三毒
所縛。更作妓樂。當増熾然三毒之火。終後
生天無有是處。作是語者是邪見人。邪見
之果生於地獄。佛説是時妓主悲泣。佛言。
爲是縁故三請不説。妓主云。我不爲聞佛
説故悲。但愍諸妓人長夜作如是説。有人
至此引諸經。華香音樂供養者。即得不退。
如不退法輪經。佛告阿難。以一華供養佛
及佛塔。亦得不退。及業報差別經禮拜得至
大涅槃等者。彼是已爲實因者。今文開麁
即實。故與今文不例。有人引大論小因大
果者。不例亦爾。度我可施衆生者。若論
度我應在物機。施謂施設。今釋迦因聞十
方諸佛慰喩。乃稱南謨。答於諸佛。故知釋
迦不請諸佛度也。五戒經至施佛者。準佛
亦無驚怖之理。依下譬中長者聞已驚入火
宅。法身思機義當驚怖。喜稱南謨佛者。即
酬順中釋南無諸佛。五戒經釋歸命者云云。那
先經等者。彼經云。那先小時有故舊。爲邊
小國王。善能問難。有多問答亦可兼釋小
疑。那先云。諸沙門説世間火不如地獄火
熱。王曰。持小石置世間火至暮不銷。取
大石置泥犁火中。即銷者惡人死在泥犁。
百千萬歳何以不銷。那先問。水中魚蛟以石
爲食不。王言。如是。那先云。石消不。王云銷。
那先言。腹中子消不。王言。不銷。那先言。何
以不銷。王言。福徳使然。那先言。在地獄中
惡業未盡是故不銷。亦如狼食骨骨銷子
不銷。又問。佛有相好不。答有。王言。佛父母
有不。答無。王言。佛亦無人生皆似父母故。
那先言。王見蓮華不。答言見。又問。生淤泥
不。答生淤泥。那先云。豈以蓮華生淤泥似
淤泥耶。佛亦如是。王又問。一人死生罽賓。
一人死生泥犁。誰先到。那先言。如兩鳥共
飛從彼來此。一止高樹一止下樹。兩鳥飛
誰影先至地。王言。倶至地。王言。善哉善哉。
餘文雖非疏正意。因便知之。亦増智破邪
以顯念佛。胎經報恩經華林會等者。經云。第
一會度九十六億人。第二會度九十四億人。
第三會度九十二億人。並是初教得果人也。
於彼佛所至第五時亦悉被會。若例上等
者。上六度文後結三教爲此三句。今了因
智亦復如是。皆開偏小以成於實。又雙非
之言始自三藏菩薩。亦異凡小。乃至別教地
前並須開之。然亦須知開之所以。若心麁
境妙但開其心。如以相心持法華經。若聞
法華一句一偈等。若境麁心妙境已隨轉不
須論開。若倶麁者須心境倶開。亦可但開
其心境無不轉。道理必須知善體性。方乃
名開。總而言之心境並開尚開久遠四惡
麁智。況人天智。若不開之則佛之知見永
埋四惡。長沒人天。問答意者。開彼過去微
善。正撃現在執心。已爲過佛之所開竟。所
以於佛滅後聞一句經。云與記者擧沒況
深。並是預開其心令成心境倶妙。若佛滅
後聞是經不信者尚付後佛。法華會中爲
開其心。經意正云。三世皆開我豈不然。未
來佛兩行頌教一者。經文既云雖説及是故
説。知是教一。初一行中初三句。云雖説百千
億等者指七方便一切權説。同成了因。其
實爲佛乘一句明説權意。諸佛下一行明説
一之由。由知無性而修淨縁。令得成就
能演此乘。知法常無性等者。一實理上性相
二空。無性性空即無四性。既云實相無自
性等。故知即是理性性空。性空既爾相空準
知。無性亦無即是相空。故知經中一無性言
具二無性。即是無性性無相性也。本自
有之。故曰常無知者照也。具如止觀第五
不思議境中。一念三千非自他等。既無四
性。一念亦無。即是性空。既無一念。無念亦
無。即是相空。即是不思議之二空也。若不了
今家依於智論中論等。準理準義。縁於心
性。立此二空諸無可準。非用法相者之
所逮也。故於實道須閑修性。若本自二空
即是性徳。若推檢入空即是修得。推而不成
須修萬行正助合行。行中具足一切諸行。
方名縁因。聞斯義已方乃名開。問。世間因
縁可以四句了生無生。今性本淨非關縁
起。何須以此四句推之。答。世縁起法亦本
無生。但由情計謂之爲生。理性亦爾。由謂
自他等故須推之。二空不顯。尚須更約續
待推檢。況因縁耶。自有傳説此義者來。
少有曉此性相三假。問。今文何故不立斯
觀。答。經從利根者開。佛種等者。注家云。無
空有性名曰無性。堪紹繼菩提名爲種。如
此釋者此從修得。未識性種。嘉祥云無性
者但云無自性。又以三義而釋佛種。謂一
乘教菩提心如來藏。教及發心但是種縁。雖
即云藏不云空與不空及行理。故不知因
中爲在何因成種成性。故於正縁了中須
識性種。所謂三道。次知類種即彈指等。然
應知縁起通於染淨。理非染淨縁起宛然。
此淨縁起即是説由。明由淨縁從因至果
及不思議感應之理。故以此説爲其種縁。
他云。爲由行者善根力故。如來識上文義
相生。具如前文釋聞。中破於中初云中道
下立本無性爲本性徳。故知今種即性家之
種。是故還立無性爲本。爲欲更明性家縁
起。以種言之。種者生義。即前十界界如理
性倶性並種。具如前釋。迷此下雙明染淨二
種縁起先染次淨。染中由無明故爲法性
縁。由迷之縁而起九界。界界三千事縁起
也。即是性種從迷縁故。起於衆生。即是眞
如隨於染縁。解此下明淨縁起。即聞一乘
教。起一乘行。行通因果能成正覺。欲起等
者。成正覺已能爲他説。故説一乘在教
一也。即果佛種從淨縁起。衆生佛種從説
縁起。若也通途爲染淨者。亦可十界展
轉互論。今明佛乘。須以九界皆名爲染。
又無性等者以縁資了正明縁了功能相成。
對正雖然。若論行體。一一無不三因具足。
即修得也。種果既成故云得起。一起一切
起者。顯果乘相。依正主伴乃至酬因一塵一
行一時倶起。起者成也。如此下結果乘成相。
修性一合無復分張。即是理性三因開發。通
名三性。自此已去不可改故。此爲銷經直
從開説。具明修相。委在止觀十法成乘。境
中具兼修性性種。正行爲了。助開爲縁。二
十五法爲前方便。辯下九法明鑑修發。教
行正助所諸是理。理一即是所住法位世間相
常。若不爾者。依境修習委心無地。故知修
性倶有自他。先推性中無明爲他。依此起
行方推行他。以此兩他共推一自。若推性
者袪滯達理。若推修者離著行成。以性
本亡泯於修始。是則兩照同明雙惑倶遣。
如是方了染淨縁起。無始無本咸歸一如。且
從淨縁有所説邊。故云教一。故五佛言殊
大理不別。若不爾者。豈因縁事引四佛同。
理一中云是法等者。初是法者正示理一。
世人悉謂理性本淨。理若本淨何用修之。
若本不淨修亦不成。今云理淨非已淨也。
衆生下釋住法位。衆生正覺重出是法。法
不出如皆如爲位。衆生理是佛已證是。故
名爲住。如位一故故名爲位。染淨之法皆名
是法。染謂衆生淨即正覺。衆生正覺是能住
法。染淨一如是所住位。分局定限故名爲位。
位無二稱同立一如。不出眞如故唯局
此。此局即通遍一切故。局之極也。通之盛
也。如世王位爲人所住。位亦性也。不可改
故。如人王性始終不改。布衣登極相殊性
一。世間相常住者。相可表幟位可久居。衆
生正覺相位無二。顯迷即理理即常住。佛
已契常衆生理是。故正覺衆生相位常住。染
淨相位既同一。如是故相位其理須等。佛依
世間修成極理。驗知世間本有斯理。故云
常住。問位可一如相云何等。答位據理性
決不可改。相約隨縁縁有染淨。縁雖染
淨同名縁起。如清濁波濕性不異。同以濕
性爲波。故皆以如爲相。同以波爲濕性。
故皆以如爲位。所以相與常住其名雖同。
染淨既分如位須辯。況世間之稱亦通染淨
因果故也。今且從悟顯迷以淨顯染。則淨
悟得於常事。迷染但名常理。又世間之名
通收依正。常住之稱不礙二途。故云理一。
若不了此徒云開權。如何顯實。故今問之。
被開之法唯信佛説。爲亦改迷。雖復四法
咸以人攝。得意忘言説不可盡。又釋下單
約生釋世間相常。向釋雖然事理通總。未
的示其理境所在。故以陰入對正因説。九
界陰入位本常住
法華文句記卷第五




法華文句記卷第五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然此下以正陰入。對修縁了。三因六法
不即不離。言正因等者。互擧一邊。應云
陰入與性正因不即不離。復與修得縁了
不即不離。正因與六法理是故不離。但理
故不即。縁了與六亦復如是。問。文中何故
作偏説耶。答。以易顯故。正本不離今加不
即。縁了不即今加不離。故須各具方名盡
理。此用大經摸象之喩。喩文具如止觀第三
記引。言六法者五陰神我。是故此六亦名
正因。同屬苦故亦名縁了。兼惑業故。此中
須有通別二對。別者。六中行及神我是縁
因種餘數及色是了因種。識是正因種。若通
對者具如今文。六法性徳正因與六法修得
縁了。不即不離。是故修六性六一體無殊。
當知陰入秖是常住。若將此文與止觀中
對通別者。彼對大經三徳四徳各有其意。
道場等者。果理先成故言久暢。且望寂場
四十餘年爲久暢耳。物情障重者。除三味
中圓餘皆障重。云云者。歴部約味細分別
之。上文有四者。準上但三。一出世意。二開
權。三顯實。今既云四。當知上文亦可爲四。
應云第四。總以人一理一。結上三世。可不
如上。理合文別故今云四。又有二不同。一
者上先開權次顯實。今先顯實次開權。二者
上文實中但有教行。今此理教或理行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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