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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釋籤 (No. 1717_ 湛然述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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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一。前是位妙故今應對果妙。更加住迹
顯本爲感應妙。以住非迹非本爲神通妙。
文則相當或別有意也。壽命合在眷屬妙中。
涅槃合在利益妙中。既對迹辨所以可知。
本迹十用還各用十妙。如前明體即指十
妙之中中道實性。宗即指迹前之五妙及本
中前二。今用既益他即是果上之用。應在
迹中六七八九四妙及本中第三乃至第九。
今通用者。在果非但用其果法。亦復用其
因法。何者。他宜須此境智等故。況復不依
境智行等。將何以爲利物之本。是故須有
通別二對。而釋於用。四結成悉檀者。前明
十用。若非權實二智之力。焉能去取。出沒適
時。能顯實發迹。是故更須辨此結悉檀。
於中二。先叙意。次正釋。初文者。秖是權實
二智作二十用。令衆生斷疑生信耳。次文
者。更束十爲四。使用文可見。又爲二。先
迹。次本。迹中自二。先別。次通。別謂分十以
對四悉。通謂一一各具四悉。初別中初三
本未有一乘之善。而今此三。即成一乘。善
無過此。故屬爲人。次破廢覆名。對破三
惡。其名最便。住三住一對世界者。但文二
異。義當世界。第一義文甚可見。次通中二。
先釋。次結意。初釋中二。先釋一番。次餘例。
次本門中二。標釋釋中通別二意。別中例迹
可知。次通約一科以結四悉檀意者。
亦如前。類前説之。可以意得。五悉檀同異
中。先叙意標列。次釋。釋中二。先迹。次本。迹
中二。先釋。次問答料簡。初文者。三一名同。
意義各異。藏通各以三乘爲三。涅槃爲一。
別圓對前爲三。實理爲一。以此三一。遍歴
五味四教分別。則教教十用不同。部部増
減。十用復異。將前十用之文。展轉遍入。使
意明了。於中三。先釋。次故知下結意。三文
云下引證。不能委記。宜須細思。問答中三。
法譬。結意。本門所言無一者。隨以一文例
斥應無別指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八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九
 天台沙門湛然述 
五教相中二。先明來意。次開章解釋。初文中
又二。初正明來意。次但聖下述開章意。初
文云若弘法華至有闕者。法華前經但。當
文判釋於義未失。當文辨教於理易明。若
弘法華須辨一期五時教相。説佛本意意
在何之。諸經有體。體趣何等。明宗明用爲
何所依。是故前釋宗用中云。用是宗用宗是
體宗。名總標三教相判四。是故法華不明
教相使前四義冥無所顯。四義不顯妙法
難明。故不明教相於理實*闕。次文爲五。
初但聖意下述大意意。次前代下述異解意。
三雖阡陌下述明難意。四然義不下述去取
意。五南嶽下述判教意。以聖旨難知故須
先出大意。以諸師不同故須逐失略列。以
無一全是故一一難破。以不全非故須
明去取。唯證可從故準南嶽。正判。次開章
解釋中二。先列章。次解釋中。初大意者。大略
而言。五時教中前之四時當部被物。而不須
明設教多少開合増減對帶等意意在何
之。於中爲三。初明説之根本。次説餘下正
明大意。三若能下結勸。初文者。約佛自證
本不可説。若被此土機縁須假立聲教。次
正大意中四。初明教法優劣。次其宿植下明
物機不同。三如是下明如來能鑒。四又已今
當下明校量所説。初又二。初明餘經當機
當部。不渉始終。次今經下明今經化縁教
旨始末。該攝遠近。初文又三。初總略標示。
次至如下別明前後諸教。三凡此下總結諸
教未窮。初如文。次文自五。即四時并涅槃。
初云至如華嚴至住上地上者。今家爲顯
部中圓別二位不同。故云地住。新譯經中初
會六品。秖明如來現相。普賢三昧。世界藏
海。第二會六品。前之五品。但明人法名號。
菩薩發問。爲入住之端。第三會六品。秖説
十住。第四會四品。秖説十行。第五會三品。
秖説十向。第六會一品。秖説十地。第七會
十一品。秖明十地勝進行耳。第八會明離
世間一品。及以最後入法界品。秖是令信善
知識教。故知一經三十七品。倶明菩薩行
位功徳。言圓別者。住中多明圓融之相。行
後多明歴別之相。而皆不明行位之意。不
語初成頓説大旨。四含灼然説小而已。而
亦不明説小之意。於大化不獲。垂以劣
形。説以淺法。赴小機宜。豈非曲巧。方等折
小。如弟子品。彈偏。如菩薩品。如觀衆生
品。即是歎大。稱歎文殊及淨名等。即是褒
圓。又弟子品。用折不同。有用三教。如訶
目連是歎大。有用圓訶如訶身子是褒
圓。慈悲行願如問疾品佛道品。事理殊絶
如不思議品。香積品。等是事殊絶。入不二
法門品。是理殊絶雖有此勝亦不明大小
並席具對衆機等意。般若論通則通於三
教故曰三人。論別則獨在別圓故云獨進。
三教同被盡淨虚融。二乘之人無心悕取。鈍
根菩薩推功上人。別教地前謂爲別俗。圓衆
自謂一切圓融。故使文中始自色心終乎
種智融通遍入。而亦不説設教所以別是
不共。而不明一部有共不共意也。涅槃重
施方便。又於經初已開常宗。斥奪三脩十
仙小證。中間廣答三十六問。廣辨菩薩五行
十功。而亦少明用方便意。結文可知。次明
今經中二。先叙諸經以爲綱目。次但論下
明今經以爲綱格。初文言法門綱目者。自
法華已前諸經所明方便教門。如華嚴中別
鹿苑四含方等中三般若中二。並是圓門綱
目而已。雖諸部中有權有實而並不明權
實本迹被物之意故非大綱。故説法華唯
存大綱不事綱目。次明今經者。欲明今
經復先叙始末方顯今妙。叙始末者迹
門以大通爲元。始本門以本因爲元始。
今日以初成爲元始。大通已後本成已來如
是中間節節施化。皆以漸頓適物機情。若
大若小皆爲取物機而與法差別。若今日
中間言取與者華嚴已後法華之前觀機爲
取逗物爲與。適者得也。謂得時而用。諸經
不爾未爲大體。次大事下正明今經。説教
等者明今經是一代之綱格。格正也。大化等
者明一化之極。筌字應從竹。蹄字如止觀
記。次明物機不同中又二。先明四種根性
不同。次明今經純一根性教意綱紀。初文
自爲四意。從其宿植去正出今經叙於一
代用教之意。故前文云。始從華嚴至般若
來皆不説於設教之意。故從此下騰今經
意述一代教用與之由。故初説華嚴意在
大根言不渉小。則三意未周。一不攝小
機。二不開權。三不發迹。從其不堪者去。
説阿含教。意在於小。亦有三意未周。一不
渉大機。餘二如前。從既得道已去。説方
等教具明大小總有二意。一逗大逗小。二
以大斥小。亦三意未周。一者不明逗縁彈
斥之意。餘二同前。從若宜兼通去。説般若
教亦有二意。一通被大小二洮汰付財。亦
三意未周。一者無通被洮汰之意。餘二同
前。次文二。初明開顯。次結成綱紀。從過
此難已去唯至法華。説前教意顯今教意。
故云過此已後定之以父子開權人也。付
之以家業委權實法也。此約迹門開權顯
實。次拂之以權迹顯之以實本。此本門開迹
顯本也。此即法華之大綱今家之撮要不過
數行而已。收一代教法出法華文心辨諸
教所以。請有眼者委悉尋之。勿云法華漸
圓不及華嚴頓極。當知法華約部則尚破
華嚴般若。約教則尚破別教後心。如此教
旨豈同外人因中有果等而爲匹類耶。一
一文中皆先述教意。次引文證。次當知下
結成今經綱紀中三。先法。次譬。三引無量
義意以合譬。若無諸數將何以紀定。若不
紀定將何以結歸。若不結歸則佛意杳漫
*若無諸數則化儀不周。故開權顯實即
彼所行是菩薩道。開迹顯本本迹雖殊不
思議一。三明佛意鑒機中二。先明鑒機來
久。次當知下明佛意難測。初文又二。初總
述次別指。初文言法身地等者。自本地眞
因初住已來。遠鑒今日乃至未來大小衆機。
故云本行菩薩道時所成壽命今猶未盡。豈
今日迹中草座木樹方鑒今日大小機耶。次
文云下別明鑒機。以今日之事驗久遠之
智。一代始成四十餘年。豈能令彼世界塵數
菩薩萬億諸大聲聞便悟大道現獲無生色
聲之益略難稱紀。故知今日逗會赴昔成
熟之機況若種若脱非言可盡。於中又二
初略明始終一期佛意。次信解下重牒信解
領鑒證成。初文又三。初明佛垂世本意
意雖知小而在大。次文云。殷勤下明用
小化本意。意雖知大而用小。三文云。諸佛
下明適機化儀佛意本暢。非始靈鷲其心泰
然。次信解文具足五時。初華嚴時大機未
起。以佛遠鑒令見而復遙。次於窓牖中下
知小機先熟故遙而不捨。所以密遣將護
大機。故體業領付其意在茲。次當知下結中
二。先正結。次文云下引證。四明校量中二。
先引法師品與一代校量。次將説下以疑
請文與諸經校量。初文可知。次文中二。先
明與諸經一向異。次唯華嚴與法華經廣
辨同異。初文中三止四請者。方便品初。佛止
歎云。止舍利弗不須復説。次舍利弗騰衆
心請。次佛止云。止止不須復説恐驚疑
故。二舍利弗騰宿根利是故復請。三佛復
止舍利弗護増上慢故。三舍利弗復騰宿
慧益多是故更請四如來許説四身子願聞。
亦無疑網等者。餘經雖亦有請有止。不
同此經三乘四衆天龍咸有疑請。致請爲
往佛止爲復。皆至於三名爲*殷勤。説諸
方等觀文可知者。且如説方等陀羅尼時。
初叙雷音比丘爲九十二億魔之所掩蔽。
華聚菩薩請佛救護。佛便許以摩訶袒持
調伏彼魔。後説滅罪脩行方法。如説淨名。
初因命問疾述昔被彈。文殊承旨。廣論因
疾調伏慰喩。此等諸文由問疾生。已下諸
文。次第而起。不云再請。何況至三。説大品
時。猶酬梵請者。如大品中。如來自敷師子
之座。入王三昧。身分次第放於六百萬億光
明。放光明已。復入師子遊戲三昧。現神變
已。令無量人。各各謂佛獨爲我説。十方世
界。亦復如是。此中無請。仍用梵王初通請
竟。是故此説猶酬梵王。所言猶者。佛初成
道。梵王初請。請意既遠。鹿苑方等。未稱梵
心。故至般若。尚酬初請。故知三請。唯獨法
華。驗不虚矣。次與華嚴對辨者。今一家意。
豈欲貶於法界融通。普賢遍入。文殊彌勒。
妙用無邊耶。但據彼部文。猶帶行布。序首
結集。自云始成。存行布故。仍未開權。言
始成故。尚未發迹。此之二義。文意之綱骨。
教法之心髓。而彼部不開不拂。焉知化迹
無優劣耶。圓理無殊故今許云可爲連類。
斥人師不了。故復論之。於中爲二。初總明
同異。次別比決。初連類者。如華嚴中説十
住時。有十慧菩薩法慧爲首。説十行時。
有十林菩薩。功徳林爲首。説十向時。有十
幢菩薩金剛幢爲首。並云承佛力説。至
説十地時。有三十六菩薩。皆以藏爲名。金
剛藏爲首。解脱月居末。是金剛藏入大
智慧光明三昧十方皆爾。從三昧起告諸
菩薩言廣大如法界等。次列十地名竟。云
三世十方諸佛無有不説此十地者。一切
菩薩隨順佛説。作是説已默然而住。一切
菩薩聞是語已渇仰欲聞。各各念言何故金
剛藏菩薩説十地名已默然而住。衆中有菩
薩名解脱月知衆心念説五行偈請金剛
藏。金剛藏復説六行偈止云。衆生少信故
我默然。解脱月復請云。大衆直心清淨善脩
助道種諸善根云云。金剛藏復止云。衆雖
清淨不久行者智慧未明了。解脱月復請
云。諸佛皆護念願説十地義。諸菩薩同聲偈
請。諸佛放光照。光中偈讃竟。金剛藏復稱
歎十地義深妙難思謙退已。次方乃云承佛
力説。復誡衆令諦聽恭敬。又云。我之所説
者如大海之一渧。次方廣説十地功徳等。此
乃三請兩止猶*闕法華一請一止故云連
類。況法華所請獨顯本迹一實長遠耶。又連
類者。但云止請不云所説之法。法非連
類不可爲儔。而人師偏著。謂加於法華者。
自古弘經論師不曉佛意。唯見華嚴事廣
文長菩薩致請。而謂華嚴加勝法華近代
已來讀山門教者。仍有此説。誤哉誤哉。況
以人師但以請主勝劣相形不云法門觀
智勝此。而近代匠者更以教體謂勝法華。
豈非誤耶。總明同異竟。次身子下別比決
中三。初正此決。次彼以下明比決意。三但
此下結歸本文疑多請倍之意。初文又二。初
斥古師云法華請者唯小。次又彌勒下救法
華不及菩薩疑請。於中又二先引齊。次又
本門下明勝意。初云法華中彌勒求決於文
殊。華嚴中解脱月請釋疑於金剛藏。若據
二處菩薩互爲賓主。並是深位是則似齊。故
云若爲有異二處會主雖即釋迦舍那不同。
但是衣纓少殊内身不別。次文者。一往雖
然。所請之法所被機縁不無同異。華嚴兼
別法華純圓。又十方諸佛皆是舍那分身而
經中不説。亦是以權而覆於實。是故須此
比決令勝。於中又三。初總明請人説者所
説法勝。次若彼下別明眷屬勝。三又彼下明
化主勝。初文者。法華本門是佛説佛法。與
華嚴中加於菩薩説菩薩法。不無同異。如
此優劣佛旨難思。故大師自云。若較其優
劣恐失佛旨。佛旨但在誘物契眞但能被
教門不可一概。所以復云。此法華經開權
顯實開迹顯本。如斯兩意永異餘經。請倍
疑多復異諸教。故迹門三止四請本門四請
三誡。次文中言不無疎密者。知識疏發心
密。知識可互相成益。發心則師位不移。故
知。知識之言。覆此發心之事。顯覆不等疎
密何疑。第三意者。彼十方説法法同人同被
加者同。是則化主眷屬並以一身無量身互
爲主伴同而不同一身多身一多自在。而
覆其分身之説但云主伴相關。設彼一身多
身但云法同名同。彼一華臺立一化主。華臺
相去其量叵量。今以八方土田滿中諸佛
凡集幾許華臺佛耶。擧例而知塵數亦爾比
決意者。彼華嚴佛何殊法華已如前説。餘
並如文。及疏文中廣以十義辨於同異。三
結歸如文。二結勸
○次異解中二。先明三意通用。次明諸師不
同。初文者。頓漸不定名雖不殊。但明義不
了是故須破。初中言南三北七者。南謂南
朝即京江之南。北謂北朝河北也。自
朝已來三論相承。其師非一並禀羅什。但
年代淹久文疏零落。至齊朝已來玄綱殆絶。
江南盛弘成實。河北偏尚毘曇。於時高麗
朗公至齊建武來至江南。難成實師結舌
無對。因茲朗公自弘三論。至梁武帝勅十
人止觀詮等令學三論。九人但爲兒戲。唯
止觀詮習學成就。詮有學士四人入室。時
人語曰。興皇伏虎朗。栖霞得意布。長干領語
禪衆文章勇。故知南宗初弘成實後尚
三論。近代相傳以天台義指爲南宗者非
也。自是山門一家相承。是故難則南北倶破。
取則南北倶存。今時言北宗者。謂倶舍唯
識。南方近代。亦無偏弘。其中諸師所用義
意。若憑三論。則應判爲南宗。若今師所
用。毘曇成實。及三論等。大小諸經。隨義引
用不偏南北。若法相宗徒。多依大論。觀門
綱格。正用瓔絡。融通諸法。則依大品。及
諸部圓文。故知今家不偏朋黨。護身寺自
軌法師。大乘是人爲立號。以重其所習。故
美之稱爲大乘
○三明難中。先難南三。次難北七。初南三
中先難五時。次今更下重難前文用三時
義。初文二。先難五時。次五時之失下結難。
初文正難用涅槃五味五時。又三。初難五
時。次難共用頓等三教。三難用涅槃五味。
初文又二。初叙意。次正難。初言先難五時
者。以初二師立三四時。攝在五時中故。先
總標意竟。次若言下次第難其五時。即自
爲五文。初難十二年前有相教者。先牒其
所立。次難難中又四。初總難十二年前及以
有相。次又阿含下單以空難。三又成道下難
十二年前唯小。四復次下以成論破意難。初
文中言成論等者。論屬十二年前。論文自
明空義。論師判之爲有相教。豈非以有。
加誣己宗。爲有相教次文者。阿含即是十
二年前。及大論所指。皆明空義如何云有。
言是老死等者。如止觀第六記。次論所指
云三藏中明法空爲大空者。他云三藏通
大小何爲但屬小。今明如法華云貪著小
乘三藏學者。又大論中。處處以三藏對衍
而辨大小。故準此文以三藏爲小。若
通者小衍二門倶有三藏自是通途非別意
也。若唯通途如何銷通法華大論。具如四教
本中廣明。故十二年前約顯露教秖可通
云三藏教耳。故不可云見有得道。若唯見
有妨於三門。是故文中且破存於計有之
見。又三藏教準不定教。亦非獨在十二年
前。如食檀耳是涅槃時。其事亦在四阿含
内。迦留陀夷亦復如是。故顯露教十二年前
定唯在小。三難唯小中二。初文引央掘
仍是大乘明空亦在十二年前。次又如大
論。得道已後十二年中亦説般若。四成論斥
意難中三。初直以論師斥意難教成虚設。
次又拘隣下以得道人難得道不無則教
成無相。三又若下以得道與無相雙折。又
爲三。初難得道不得道教同無相及以邪
説。次難得道仍存有相道亦成外。三結成
過相。次難十二年後亦二。先牒所立以略
非。次若言下廣破。彼師以般若教爲第二
時。故般若無褒貶等。所以約此而爲難辭。
於中爲六初難無相不成。次若言下難不
明佛性。三若言下以般若無會三難。四若
言下以般若無彈訶難五若言下以般若
是第二時教難。六以般若通十二年前難。
初如文。次文又三。初單以正因佛性難。次
故知下以三佛性難。三若言無常下以八十
年不説佛性難。初文又二。初以共不共般
若難。次大經下以名義同難。又爲四。初引
五名中有佛性般若難。次彼師救三若爾下
重破。四又涅槃下重引文結同。初文云佛
性有。五種名。如止觀第三記。意仍少別。次
救云涅槃自是三徳中之般若。非無相者。
此過更甚。一者三徳般若。猶有相過。二者無
相般若。非三徳過。若非三徳。即是無常。若
是無常云何無相。縱屬小乘。亦非十二年後
般若。無相不成。況重破中還爲涅槃所指。
涅槃何殊般若耶。況重立結同中涅槃佛
性。與實際般若不殊。次以三佛性難中三。
初更牒涅槃般若所明實相法性。爲正因。
對餘二性爲三因。次重引金剛論。證般若
爲了因佛性。三但名異下擧譬結難。三以
八十年佛難中二。先牒所計。次難。難中又
三。初以八十年佛亦説常難。次引大論秖
是一身而分生法難。三以小況並難。初言
云云者。涅槃八十既説常。般若八十豈不
説。般若八十若不説涅槃八十安得説。廣
云云。次引大論又二。先分二身。次二身
合。初文者。般若之中既爲諸菩薩。當知化
主必非生死。若非生死即是常住。若是常
住明常灼然。所言佛有生法二身者。如大
品中華積世界普明菩薩欲來此土。彼佛
命其問訊釋迦少病少惱等。論問云。何故
諸佛問訊而言病惱。論答云。佛有生法二
身故。生身有寒熱乃至九惱。法身無病。故
問生身不問法身。次釋論下明二身合者。
教分二身爲機劣故。豈以爲劣機故暫
現無常。即以無常加誣法性令無常耶。
三擧小爲況者。均提沙彌縁出大論。如止
觀第四記。彼小乘言不滅者。以無作之業
至未來世名爲不滅。非常住不滅。且引不
滅破彼無常。三般若無會三難者。其實般
若未會其人。今且以會法而爲難者。彼亦
不曉會法不會人故。又爲二。別汎引天
子發心。天子雖非二乘然發菩提即當
會義。次引聲聞發心正明會義。又爲二。初
引經。次若聲聞下釋。初文中云與生死作
障隔者。滅智灰身永斷生死。若其發心大悲
利物應處生死與物結縁。若種若脱而成
熟之。是故二乘已斷生死永與生死作障
隔。故不能復入生死益物。若發三菩提心
者我亦隨喜者。折挫小行令發大心。於權
教中雖云敗種。佛以實理而發動之。假使
能發菩提心者我亦隨喜。四難無褒貶中
四。初引斥智。次又十三下引斥教三又云
下以引失教旨難。四豈有下結。次文言不
從大家求食等者。經云汝是上人應求上
法。不應自鄙唯居下位。不應如彼攀附
枝葉。狗狎作務等。三引失教旨中言見
象等者。立小乘教本期於大。住小亡大
斯爲不黠。四結如文。五難是第二時中二。
初引諸經。次經經下結難。六難十二年後
有無相如文。次難第三時者。彼以方等
爲第三時教。故須約褒貶等難。於中爲
二。初牒所計。次今問下正難。初如文。次爲
四。初難方等不應在般若之後。次又彌勒
下難被彈不應獨在聲聞。三若言下難不
應以七百之壽用判方等。四以三佛性難
同涅槃常住。初二如文。第三中又三。初難。
次文辨下再辨。三又云下引證常身。初
中云七百阿僧祇者。楞嚴七百及淨名金剛
二經倶是第三時教。何故不取金剛爲正。
而人師苦以七百判爲無常。若七百無常金
剛豈常。方等金剛若無常者。涅槃金剛何必
是常。涅槃無常佛性何在。言何疾何惱者。
乳光經中佛在毘耶離音樂樹下衆會説法。
佛少中風當用牛乳。時城中有梵志名摩
耶利。五百弟子。爲國大長者。不信佛法。不
知布施。羅覆宅庭。不令鳥侵。所居之處去
佛不遠。佛告阿難。汝持我名至梵志所。
索乳&MT05494;來。阿難受教而往。持鉢門下立。時
梵志欲入王宮。因見阿難。問曰。何故晨朝
持鉢住此。阿難具以佛意答梵志。梵志默
然思惟。若不與乳。諸人咸謂我慳。若與乳
者。諸梵志謂我事瞿曇道。復思惟已。即授
弊牛。令阿難自&T021355;。欲令弊牛觸殺阿難。折
辱瞿曇。如謀而行。梵志五百弟子皆笑云。瞿
曇常自言能度生老病死。今者自病須乳。時
維摩詰辭問答空聲等。具如淨名。仍廣
於經。時五百弟子。聞空中聲。即無狐疑。皆
悉歡喜。發無上心。時梵志内外眷屬。及聚落
中無數千人。皆隨阿難往看&T021355;牛。阿難
至牛傍。自念我師法。不自&T021355;乳。言竟。忉
利天座。爲之大動。從天下來。化爲小梵志。
往牛傍。阿難見之歡喜。請取乳。即答阿難。
我非梵志。是帝釋耳。聞世尊須乳。故來至
此。阿難言。何能近此醒穢耶。答言。我之何
如佛世尊耶。欲爲取乳。唯願知時。帝釋諾
即持器至牛傍。牛便靜住。觀者驚怪。小梵
志有何縁來。爲之&T021355;乳。儻爲弊牛觸死。
當奈何耶。帝釋説偈言。今佛小中風。與
乳作乳種。令佛服之差。得福無有量。
佛尊天人師。常慈心憂念。蜎飛蠕動類。皆
欲令度脱。爾時犢母説偈云。此手捫摸我。
一切快乃爾。取我兩乳&MT05494;。置於後餘者。當
持遺我子。朝來未得食。雖知有多福。作
意當平等。於是犢子爲母説偈云。我從無
數劫。今得聞佛聲。即言持我分。盡用奉上
佛。世尊一切師。甚難得再見。我食草飮水。
自可足今日。更有五偈云云。於是阿難
滿&T021355;乳去。梵志及親邑人見此稱歎。信解
佛法得法眼淨。阿難至世尊所具述之。佛
言。如是。此牛過去曾爲長者。喜出息償錢
畢。復抵觸他人。坐此墮畜生。今罪已畢。放
口光授記從此却後命終七反生兜率天
及梵天。復七反生人間豪家。牛母見彌勒
成阿羅漢。犢子上下二十劫竟作佛號乳光。
當知世尊無疾無惱。爲度人故現身有
疾。爲度衆生現行斯事。故淨名安慰阿
難云。但爲佛出五濁惡世。爲衆生故現行
斯法。二三如文。第四文又三。初引經題總
具三脱即三佛性難。次引下文具三脱三
佛性難。三三義下結難。次難第四時爲法
華同歸教者又二。初牒文總斥。次法華下別
難。別難又爲二。初略擧法華明常辨性。次
華嚴下別引並難。初文云命章者。命字口令
也。謂教也即命召也。謂章初也。次文又三。
初引明常文。次引佛性文。三破神通。初文
又五。初以華嚴爲並難。彼許華嚴亦明
常住故將爲並。次又無量義下以序文驗
爲難。三若言下以勅語多少爲難。四引今
文。五法華論下引三身爲難。初文又二。先
以迹門並難。次又華嚴下以本門並難。初
文言菩薩智慧如爪上土者。大經三十
云。爾時世尊取大地土置爪甲上。問迦葉
言。是土多耶十方世界地土多耶。迦葉答言。
爪上土者不比十方所有土也。經文本譬
捨於人身得人身少。今借以譬菩薩智者
如爪土等。華嚴甚深但爲今序。第二第三如
文。第四文者。引文三身壽命爲難。第五文
者。若不明常豈明三佛。次明三佛性又
五。初引不輕文。次引法華論文。三引涅
槃遙指。四引涅槃同明一乘。五汎擧涅
槃猶劣。初二如文。第三文言八千聲聞得
授記別者。如止觀第七記。第四同明一
乘中言畢竟者。經云。畢竟有二種。一者莊
嚴畢竟。二者畢竟畢竟。又有二種。一者世間。
二出世間。莊嚴畢竟謂六波羅蜜。畢竟畢竟
謂一切衆生悉是一乘。一乘者名爲佛性。是
故我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悉有一乘。第
五如文。三破神通者又二。初略擧身土不
滅驗非神通。次正破神通義。如第二卷。故
著云云。次破第五時中又二。初牒。次難又
二。初以二諦爲難。次衆生佛性下例難。初
言欲破第五。先難成論師二諦判教。古人
雖云二諦。而不分共別含顯之異。故將常
住以例諸教。諸教並是十二年後所明二
諦。與十二年前二諦何別。若言無別。自
涅槃已前。法華已來。應倶無常。若其別者。
那同名二諦。次例難者。二諦既同。應倶
明佛性。並*云云。二諦既同。應倶明闡提
作佛。並*云云。已難漸中五時。次難頓等三
教。初難頓者又二。先以同難。次權雖下以
別難。華嚴至法華來。無不有頓。何獨華
嚴得稱頓耶。次明別難中以權別故。故
有諸部不同者。權是事法。不應從權異邊
而分頓與非頓。次難不定者爲三。初總
擧諸經。次別引央掘列衆明常。三以淨
名爲並。次文言*央掘列衆者。彼經初云。
爾時世尊。與無量菩薩摩訶薩。及四衆天龍
八部。毘舍遮。富單那等。日月天子。及護世
等。皆云無量。始從鹿苑。方等般若。法華涅
槃。經初列衆。皆有聲聞菩薩雜衆。*央掘亦
爾。仍云無量。故云委悉。彈斥明常者。如彼
*央掘偈云。云何名爲一。謂一切衆生。皆以
如來藏。畢竟恒安住。云何名爲二。所謂名與
色。此是聲聞宗。斯非摩訶衍。云何名爲四。
所謂四聖諦。是則聲聞宗。斯非摩訶衍。一切
諸如來。第一畢竟常。是則大乘諦。非苦是眞
諦。云何名爲五。所謂彼五根。是則聲聞宗。
斯非摩訶衍。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等。
具如止觀第七卷引。乃至増十亦復如是。如
是等文。彈訶聲聞明於常住。最爲顯著。餘
如彼經。又如無垢施女經。阿闍世王有女
名無垢施。於晨朝時著玉屣踞父殿坐。
爾時舍利弗與八大聲聞文殊師利等八大
菩薩。入城乞食。各先作念。舍利弗念言。我
當入如是定已。願舍衞城中一切衆生聞四
聖諦法。目連念言。願令城中一切衆生無
有魔事。如是十六人各作念已次第到城。
入無垢施女門詣其乞食。皆被此女如其
心念種種彈訶。此十六人還佛所述已。佛
記是女等云云。三文者爲三。初以同有彈
訶爲並。次又淨名下以訶在昔與*央掘
同爲難。三若謂下以明常被縁爲難。三難
用涅槃五味中二。先叙其非。次別明難。難
中又二。初總斥非。次何者下釋。釋中自五。
初難從牛出乳爲十二部中三。初以非初
説及無十二部爲難。次救云下彼救。三今
問下縱難。初如文。次文言彼救云小乘亦有
十二部至異耳者。大經二十五云。雪山有
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出醍醐更有異
草牛若食者則無醍醐雖無醍醐不可説
言雪山之中無忍辱草。佛性亦爾。山喩如
來。忍辱草者喩大涅槃。異草者喩十二部
經。若有能聽大般涅槃則見佛性。十二部
中雖不聞有。不可説言無佛性也。既云
十二部中無有佛性。即是無佛性之十二部
也。忍辱草者既喩佛性。佛性亦不出於十
二部。彼師依經救云。大小乘倶有十二部
也。今意從別。且存大乘佛性十二部也。無
佛性者且對九部。三縱難中二。先直縱難何
爲不用有佛性之十二部。次引第七中判
其墮罪。次難第二時又四。初牒計。次脩多
羅下明難。三解云下彼救。四若言下重破。破
中又三。初以譬喩等例破。次般若下以餘
經例般若直説爲難。三若言下破第二時。
次破第三時又二。先牒計次淨名下指前
文破。次破第四時又二。先牒計。次正破。破
又二。先破迴文。次引涅槃破其謬立。次
難第五時。亦先牒計。次正破。譬云佷㑦者。
兩字本爲一義。謂諍競不順。今隨語便故
分字釋。結及更難用四三二時可見。次難
北地中自爲七文。初難五時中但難初時。
次餘四同上。初時爲二。初牒計。次正難。難
中又六。初單約戒善難。次又彼經下用彼
經體難。三又云五戒下以五戒爲諸行本
難。四又提謂下以經中結得道衆難。五
次下以結集法藏次第難。六若言下以在
初難一音。初文又二。先直難。次縱難。次文
者。符謂三乘法者。所謂行行法也。印謂泥
洹道者。道謂能通。印謂實相。有實相印。
道則可行。第三文者。靈謂情識。有情識故。
藉戒爲本。天謂諸天正報依報。地謂地神
依報正報。四天王持之使四時調順。地神
持之萬物成熟父母道源。秖是能生爲義。第
四如文。第五結集難中二。初難不預五時。
次何者下釋不預所以。六難一音可見。次
難菩提流支中二。先牒計略斥。次從得道
下正斥。正斥又二。先斥半教。次從般若去
斥滿教。初又二。初總難。次引諸文。皆是十
二年前。已有滿教。言涅槃云。我初成道。恒
沙菩薩來問等者。第三經。迦葉設三十六
問竟。佛讃言。善哉善哉。汝今未得一切種
智。如已得之。如汝所問。如一切智。等無
有異。善男子。我初坐道場。初成正覺。爾時
無量阿僧祇恒沙等諸佛世界。有諸菩薩。亦
曾問我如是深義。然其所問句義功徳。皆
亦如是。等無有異。如是問者。則能利益無
量衆生。次斥滿中又二。先引論以明法華
祕密難。次又若下以三味名展轉互難。互
難又二。初正難。次能譬下結難。次難四宗
中自爲四。初難因縁宗中二。初以通途因
縁爲難。次又因縁下假名義同不應立異
爲難。初文言六因四縁者。略如止觀第八
記。言成論三因四縁者。三因謂生因習因
依因。生因者若法生時能與其因。如業爲
報因。習因者如習貪欲貪欲増長。依因者
如心心數法依色香等。四縁者。因縁者具
足三因。次第縁者心心數法次第而生。縁縁
者如識生眼識。増上縁者諸餘縁也。若倶舍
中因縁五因性。成論以所作因即是増上故
不別立。但立報因。即生因是。自分因。即習
因是。共因即依因是。次難假名宗中二。先
據本論得道爲難。次引大論空門爲證。宗
應順本論異不成宗。次難不眞宗中三。
先引大論彈方廣破。次若謂下難不明佛
性。三何但下難幻化語通立宗不成。初文
破不眞宗。指大品十喩者。如止觀第五記。
十喩既是大品正文。龍樹彈者。但爲方廣不
曉即空不空等理。但指如幻爲不生滅。如
幻但是俗諦而已。如何得立爲般若宗。般若
意在空及不空。故云失般若意。次文可見。
第三文又二。先難。次結。次難常宗指涅槃。
於中爲二。先以八術並難。次彼云下重述
彼救重破。又五。初述計。次宗則下重破
其宗教眞不眞等不應別立。三彼引楞伽下
破其謬引失意。四若爾下以因縁假名爲
例。五覆却下結難。初文言彼云誑相不眞
宗等者。彼云四宗家自判云。不眞宗是通
教。常宗是眞宗。彼依楞伽作如此判。具
如下引。今以眞不眞及宗教有無却覆並
決令二名齊等。使宗必有教教必有宗。教
是能詮宗是所詮。必互相有不可孤然。既
無此義當知汝之所立眞及不眞亦須互
有。既不別立其名便齊。何須別立宗教二
耶。説大意竟。更重消文從初至者字。有
二十二字。先述彼定計二宗次從宗則下
重破中。初至用教二句有十五字。難其不
眞不合無宗。從眞宗去至立宗有九字。
難其有宗不合無教。次從宗若去至知
眞有八字。重徴其無教之失。宗爲所詮教
爲能詮。眞宗既無能詮之教。如何得知所
詮之眞。次從眞宗若沒去至通教。有十二
字。以眞却並不眞。若使眞宗還例不眞無
宗有教。則眞與不眞同名通教。次從若倶
沒教去至通宗。有十一字。復以不眞却並
於眞。若使不眞還例於眞無教有宗。則眞
與不眞同名通宗。次從若倶安去至宗教
有一十字。立理難其宗教合倶。若眞與不
眞倶有教有宗。則眞與不眞倶名通宗及
教。次從若留去至宗教有十六字。以眞不
眞却覆並難宗之與教。宗教既等。不應復
分眞不眞別。是則宗教之上倶有眞與不
眞。眞與不眞既同。宗之與教復等。是則但
成一句。謂通不眞眞宗教。文中似開爲兩
句者。爲開次文。難勢未畢。故云通不眞宗
教。通眞宗教。次從通不眞宗去至脩也。有
二十一字。以法却覆難其行人。法既一例
倶有教宗。人不合分大小之別。若言不眞
通三乘人。眞宗亦應通三乘人。亦應更覆
並云。眞既獨教菩薩之人。不眞亦應獨教
菩薩。亦應更並云。三乘通有眞與不眞。如
何輒分宗教等別。次若言去至眞也。有十
九字。縱難也。借使眞宗是融通之通。亦不
應獨無教而立宗也。通教亦是通宗之
眞。豈得無宗而立於教。從此則下總結宗
教二義。既其齊等。眞不眞名。亦皆混同。三
從彼引去。出其謬引所憑便成不曉教
旨。彼經明於三乘共位。即簡二乘。名爲童
蒙。説秖是教。以教通故。不隔童蒙。故
云説通兼教童蒙。雖通童蒙。宗在菩薩。
是故宗通本教菩薩。教是能詮。何故立云眞
宗無教兼被於小。則童蒙有教。何故立云
無宗但教。彼人不知三乘之眞。兼空不
空。不空復有教證兩別。他不見此。望聲釋
義。徒分宗教。失旨逾深。四從若爾去。例
難。且依彼立。以難因縁假名二宗。同成不
眞。若更並決。亦應準前。故云不便。次破五
宗六宗又二。先破。次總責無憑。初破五宗。
彼立五宗。四不殊前。已如前破。次若言
下正破法界宗中二。先難。次結。初文二。先
以涅槃難。次以大品難。初文二。先以二部
不應優劣難。次若常下。以二法對並
爲妨難。二法不別。何得別立以爲兩宗。次
引大品中。一切法趣。如止觀第二記。結如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九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二十
 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難六宗。先指四宗與前同竟。已如前
破。次今問下眞常二宗對並爲難。又二。先
以同異對並。次何者下釋不異。又二先釋
異非妙法以生滅虚僞故。次又眞下判既
非妙法何殊不眞等。次難圓宗中先牒計
總斥。次大品下別難。又二。初以果法倶融
難。次又云下以因法倶融難。染因染果皆悉
即淨具一切法。豈非不二耶。次責五宗六
宗無憑中。言出頂王經者。親撿無文未審
其意。次難有相無相教中二。先總斥。次何
者下別斥。又三。初以二諦相即難。次華嚴
下以經部大體難。三大品下重引大品結
難。初文二。先擧二諦中言相即者。俗即
有相。眞即無相。不應相離。次一切智人去
引證也。一切智人即證眞。眞即無爲。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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